发送通知可以提高团队协作效率,确保各种活动和任务的顺利进行。以下是一些针对不同场合和目的的通知范本,供大家参考。
优质残疾证换领通知(案例14篇)篇一
根据2012年9月1日起实施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履行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义务,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1.6%的比例安置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规定,现就申报缴纳2015年度省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缴纳范围。
2015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省级各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工商注册地或经营地在成都市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成华区、金牛区、高新区等六区的企业(用人单位)、中央在川单位和外省驻川单位;在省地税局直属税务分局注册登记的各类经济组织(含涉外经济组织)。
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应当由用人单位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或者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可以在劳务派遣协议中与用工单位约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缴纳事项。
优质残疾证换领通知(案例14篇)篇二
西安市政府关于申报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和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者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年度实际差额人数缴纳保障金。
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级缴纳,实行按年度征收,定期缴纳,具体征缴标准为:
应缴纳保障金=(上年度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上年度实际安排就业的残疾人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
(一)西安统计局公布的20本地区在岗人员平均工资是57773元/年/人。
(二)“上年度实际安排就业的残疾人数”是指经西安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统计审核认定的,符合计入按比例就业标准的残疾职工人数。
三、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及审核时间为6月10日至8月31日。请西安区直各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各类企业、中央(含内地省、市、区)驻藏单位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到西安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各项手续。
四、用人单位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西安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表》;。
(二)《西安在岗残疾职工花名册》;。
(三)《岗位预留及安置残疾人就业计划表》;。
(四)在岗残疾人职工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七)年为残疾人职工缴纳基本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八)残疾人职工2013年1月、6月、12月的工资表原件和复印件。
五、经西安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后,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规定比例的,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比例的单位,在接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款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将本单位应缴纳的保障金缴入西安财政厅指定的财政专户,并向西安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提供本单位保障金缴纳相关进账凭证,领取《西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用票据》。
六、我区行政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要严格遵守有关政策法规,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在《通告》规定的时间内,积极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国家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收缴保障金是一项严肃的行政执法行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按时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
(一)对拒不安排残疾人就业又不按时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由西安财政厅从单位的预算经费中扣缴就业保障金至财政专户。
(二)对拒不安排残疾人就业又不按时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中央(含内地省、市、区)驻藏单位,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优质残疾证换领通知(案例14篇)篇三
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过程中,一些地方法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一定比例的,要交纳残疾人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为了规范和加强“保障金”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保障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保障金”按属地原则交纳,中央部门所属单位按照所在地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达到规定的安排比例。
第三条。
征收标准。
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其差额人数全额征收保障金;差额不足一人的,按差额比例计算缴纳。用人单位安排一名盲人按2人计算。
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上海市为1.6%)-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在职职工总数,按用人单位年平均职工人数核定,也可参照人事、劳动、统计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人数核定。
安排残疾人就业必须是单位正式职工或与单位依法签定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由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职工。已安排的残疾军人和因工致残人员,经鉴定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残疾标准,并办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方可计入安置比例。
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以当地统计行政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假定您所在地的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0元,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为200人,无残疾人。
应缴纳的保障金=200*20000*1.5%=60000元。
缴纳方式。
残保金缴纳方式为,应缴纳残保金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在残保金申报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持残保金审核机构出具的《一般缴款书(收据)》到开户银行划款或其他银行现金缴纳。
取得《一般缴款书(收据)》的方式有以下两种。
一、用人单位到残保金审核机构现场递交材料的。在审核通过后,由残保金审核机构根据出具的《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认定书》中核定的金额,现场打印《一般缴款书(收据)》。
二、用人单位通过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残保金代征系统自行申报审核残保金的,可提前到残保金审核机构现场领取空白《一般缴款书(收据)》。待审核通过后,使用残保金代征系统中的打印功能自行打印。若打印不便,也可以手工填写。
附注:
1.《一般缴款书(收据)》为一式四联。
2.使用地税残保金代征系统自行打印的用人单位,必须使用针式打印机打印自残保金审核机构领取的空白《一般缴款书(收据)》。
自助办理。
年8月1日,长春市残疾人培训就业服务中心开设网上自助办理缴费,20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缴工作于8月1日至8月15日进行,可登录吉林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理。根据《吉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试行)》,对纳税人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各级地方税务部门代征。
优质残疾证换领通知(案例14篇)篇四
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其差额人数全额征收保障金;差额不足一人的',按差额比例计算缴纳。用人单位安排一名盲人按2人计算。
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上海市为1.6%)-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在职职工总数,按用人单位年平均职工人数核定,也可参照人事、劳动、统计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人数核定。
安排残疾人就业必须是单位正式职工或与单位依法签定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由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职工。已安排的残疾军人和因工致残人员,经鉴定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残疾标准,并办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方可计入安置比例。
假定您的公司在北京,贵公司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0000元,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为200人,无残疾人。
申报单位:已安排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优质残疾证换领通知(案例14篇)篇五
(二) 《申请表》等有关材料须经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加盖公章扫描后通过信息系统上报市(州)招生考试机构,4月8日前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务必通过信息系统审核汇总,过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扫描上交材料包括:申请表、申请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身份证以及其他合理便利的书面申请、评估报告。
(三)所有申请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信息须在所在中学、县(市、区)、市(州)招生机构以及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享受相应合理便利参加高考。
(四)听力残疾考生经申请批准后可免考外语听力。外语听力免考的残疾考生,听力考试部分作答无效。其他考生进行外语听力考试期间,外语听力免考的残疾考生不得翻看试卷和作答。听力考试结束后,方可答题。其外语科目成绩,按“笔试成绩×外语科总分值/笔试部分总分值”计算。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月11日。
优质残疾证换领通知(案例14篇)篇六
应的缴纳保障金数额=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上年末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6%-本单位实际按比例安排残疾人数)。
其中,“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是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本地区从业人员平均工资。长春市执行标准为56014元/年。按单位每人应缴纳保障金数额为896、224元。
凡符合国家颁布的残疾人评定标准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履行招工、聘用手续,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且连续支付工资一年以上的在岗残疾职工(因公致残除外),可以计入各单位实际按比例安排残疾人数。
优质残疾证换领通知(案例14篇)篇七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建设文化强国的宏伟目标,进一步增强街道广大市民的思想认识,营造良好的读书氛围,拟开展第十四届“读书月”活动,努力把“读书月”活动办成展示街道整体风貌的平台,引导广大市民养成爱书读书的良好习惯,提高广大市民文化素质水平。具体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以xxxxxx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倡导读书学习风尚,让广大市民感受读书乐趣、让读书塑造完美人格”为目标,全面提高人民的文化内涵和文化品位。
活动目标:阅读是一个人精神成长的重要渠道。街道通过举行读书月活动,旨在激发广大市民读书的兴趣,提高我街道文化底蕴,规范城市居民言行。让广大市民在快乐中学习,在学习中提升。通过活动提高市民文化素质水平,培养城市居民高尚的道德情操,养成高雅的生活情趣,以此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书香为伴快乐一生。
20xx年11月1日—11月30日。
各社区、企业、学校。
(一)“读书月”活动开幕式及赠书活动。
地点:街道会堂,时间:11月6日上午街道各社区、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及企业代表和学校学生代表参加。开幕式上,街道有关领导向各社区、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及企业代表和学校学生代表赠书。目的是鼓励城市居民多读书、读好书,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做一个有文化、有理想的新市民。接着代表倡仪:广大城市居民以读书月活动为契机,积极行动起来,以书为友、以书为伴,“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用阅读丰富生活,让知识充实人生。为建设“美丽街道”,实现“中国梦”而读书。
(二)举办读书讲座。
邀请学者、作家,举行文学、书画、礼仪、心理等方面的专题讲座。同时,结合广大居民群众实际,邀请教育专家深入街道各社区、企业、学校进行面对面授课。(责任单位:组织部、宣传部、教育局)。
(三)举办读书交流会。
利用“读书月”活动,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读书讲座、座谈会、交流会,畅谈读书体会,交流学习心得,分享学习成果。(责任单位:各社区、有关单位)。
(四)开展读书评书、好书推荐活动。
邀请街道有关领导、优秀教师等各行业读书人士推荐优秀阅读书目并作简短评论。(责任单位:宣传部)。
(五)举办读书演讲比赛。
在学校开展“书香为伴快乐一生”演讲比赛活动,展示人民良好形象,倡导良好学习风气。(责任单位:宣传部、学校)。
(一)明确职责,抓好落实。
各社区、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在认真组织开展“读书月”活动同时,结合各自的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读书活动。
(二)加大宣传,充分动员。
利用公开栏、宣传橱窗、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加大宣传力度,在显著位置悬挂读书节活动标语,营造浓郁的读书氛围,在街道内部开展读书活动的同时积极推动全街道基层群众读书活动的开展,扩大影响。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读书月”活动是我街道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社区、有关单位要认真对待,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联系实际,精心组织,确保读书活动有序开展。为加强组织协调工作,成立“读书月”活动组织办公室(设在宣传部办公室),负责协调活动的组织和开展。
优质残疾证换领通知(案例14篇)篇八
2日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获悉,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顺利开展,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其网站上公布了31个省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省级联系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同时公布已确定的75个重点联系城市及其联系方式,以方便企事业单位、高校毕业生咨询了解见习工作的有关事宜,畅通各方参与就业见习的途径。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旨在通过丰富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增强市场就业竞争力,促其尽快实现就业。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今年4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工商总局、全国工商联和共青团中央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通知》,决定自2009年至2011年,用3年时间组织100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其中,2009年全国计划任务为30万人。
不久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应由当地政府所负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可从中央财政就业补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给予适当支持。
目前,各省份已经制定了工作方案,分解了目标任务,明确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省级联系部门,建立了一批见习单位,落实了一批见习岗位,并在全国范围内确定了75个高校毕业生数量较多、见习工作基础较好的城市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重点联系城市。下一步,各地将按照工作方案的安排,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各项工作,努力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
优质残疾证换领通知(案例14篇)篇九
招聘对象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本县现有在编在聘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优质残疾证换领通知(案例14篇)篇十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顺利开展,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其政府网站上()公布了31个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省级联系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及75个重点联系城市及其联系方式,以方便企事业单位、高校毕业生咨询了解见习工作的有关事宜,畅通各方参与就业见习的途径。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旨在通过丰富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增强市场就业竞争力,促其尽快实现就业。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年4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工商总局、全国工商联和共青团中央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38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09年至20,用3年时间组织100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其中,2009年全国计划任务为30万人。
《通知》要求各地根据当地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和见习任务需要,选择一批管理规范、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见习岗位的企事业单位作为见习单位;组织一批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做好毕业生见习期间的管理指导工作,提供各项见习服务,促其提高能力尽快实现就业;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地方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补助,保障毕业生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刚刚下发的《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09]16号)进一步明确,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应由当地政府所负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可从中央财政就业补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给予适当支持。
按《通知》要求,目前,各省份已经制定了工作方案,分解了目标任务,明确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省级联系部门,建立了一批见习单位,落实了一批见习岗位,并在全国范围内确定了75个高校毕业生数量较多、见习工作基础较好的城市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重点联系城市。下一步,各地将按照工作方案的安排,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各项工作,努力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
优质残疾证换领通知(案例14篇)篇十一
为庆祝12月3日“国际残疾人日”的到来,在全社会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全市残联系统将组织开展系列庆祝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活动安排。
(一)邀请市领导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家庭。
(二)举办“济南市残疾人文化艺术作品展暨济南市残疾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成立揭牌仪式”。
(三)在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举行济南市残疾人就业创业合作社揭牌仪式,由劳服中心与市特教学校共同为残疾人就业见习基地(山东舜和集团)揭牌。
(四)在市盲人按摩指导中心举办全市盲人按摩星级示范店授牌仪式。
(五)对残疾人各类典型进行宣传报道:
1、自11月下旬开始,选择市残疾人文联领导班子中的部分典型人士,开展重点人物深入报道,以人物典型体现残疾人文化艺术成就。
2、12月3日,联合县(市)区残联及各直属单位,在《大众日报》、《济南日报》、《济南时报》刊登残疾人事业专版报道,其中,在《济南日报》刊登一个头版头条和一篇通版文章。
3、12月3日,在济南电视台新闻频道播出头条新闻一条,在济南电视台生活频道《我的兄弟姐妹》电视专栏节目播出专题报道一期。
二、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围绕节日做好安排和部署,结合当地残疾人事业实际和残疾人需求,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营造扶残助残的社会氛围。
(二)以开展庆祝活动为契机,围绕“一个定位、三个提升”目标要求,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题。
(三)创新宣传方式,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尤其是电子传媒等各种宣传手段和宣传方式,对惠及残疾人的法规政策、典型人物、先进事迹等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进一步在全社会弘扬人道主义思想,营造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优质残疾证换领通知(案例14篇)篇十二
12月3日是第23个国际残疾人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弘扬人道主义,倡导扶残助残的社会风尚,加快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步伐,推动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拟于12月3日(星期三)举行宁国市助残惠民工程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二、活动地点。
国际大酒店三楼多功能2厅。
三、活动主题及内容。
活动主题:倡导扶残助残良好风尚,营造文明进步社会环境。
活动内容:宁国市助残惠民工程活动启动大会;美的集团、宁国美的旗舰店开展爱心助残惠民捐赠仪式;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宣传助残惠民工程及相关政策。
四、参加单位及人员。
市级领导(陈淮松、尚芝兰、许东升);。
市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和残联理事长,美的集团,宁国美的旗舰店,特邀残疾人代表。
五、活动安排。
12月3日(星期三)。
参加领导:陈xx、尚xx。
参加部门: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市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主持人:市残联副理事长杨xx。
议程安排:
(1)介绍参加会议的市级领导及捐赠企业负责人;。
(2)市残联理事长刘xx致辞;。
(3)美的集团空调部经理周恩伟讲话;。
(4)市委常委、副市长陈淮松宣布助残惠民工程活动正式启动。
参加领导:陈xx、尚xx。
参加部门: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市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主持人:市残联副理事长杨广发。
议程安排:
美的集团空调部经理周恩伟、冰箱部经理温能进、洗衣机部经理陈西五、宁国美的旗舰店总经理周先华为残疾人代表颁发捐赠品。
六、任务分工。
1.市政府办负责活动的总体协调,负责衔接参会的市级领导;。
3.广播电视台、信息中心负责做好新闻报道。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优质残疾证换领通知(案例14篇)篇十三
第十九次全国助残日前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中国残联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将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纳入国家促进高校毕业生政策扶持范围:在制定相关政策和实施办法时,要给予适当倾斜;在提供就业服务、开发就业岗位时,要给予优先扶持,实施重点援助。
《通知》明确起,县级以上残联及直属单位新录用、聘用工作人员中,高校残疾人毕业生不得少于20%。在农村基层、公共服务及残疾人专干、专职委员等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优先招录高校残疾人毕业生。《通知》还要求财政部门要通过就业专项资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渠道,支持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盲人、聋人高校毕业生可适当提高扶持标准,并进一步要求各高校要针对残疾人身体、心理状况,强化对残疾人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帮助其了解就业政策、调整就业预期,优先安排其参加实习实践,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残疾人毕业生给予求职补贴。同时,通过采取创业指导,建立见习实习基地,提供免费就业信息和相关针对性就业服务等方式,帮助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实现创业和就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还将为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提供重点就业援助服务。
优质残疾证换领通知(案例14篇)篇十四
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成绩合成、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中国肥西等网站,向社会统一发布。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考生登录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二级域名:http://)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9:00至2016年11月2日12:00,逾期不再办理。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24小时后至11月3日12:00前登录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提供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肥西县2016年县残疾人联合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缴纳笔试(含报名费)费用。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11月4日16:00前登录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网银)缴纳笔试费90元/人,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5.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笔试费用。
6.打印笔试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于11月8日至11月9日直接从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三)笔试。
1.笔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总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科目为《综合知识》和《申论》两科。《综合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及写作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占笔试成绩的60%。《申论》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
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4.面试入围比例:依据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名额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若有2人以上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县人社局会同县教育局、县纪委(监察局)等相关单位组成资格复审小组,按照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等信息进行核验。资格复审合格的,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须携带网上打印的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与报名时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原件审查完退回)。属非本县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应变处理、分析判断、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若某一岗位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其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在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笔试、面试成绩按6:4合成,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若出现合成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综合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县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如拟聘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照合成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八)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九)公示。
1、拟聘人员统一在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证书及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