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助学活动致辞(通用8篇)

时间:2024-09-27 作者:念青松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助学活动致辞篇一

近年来,随着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深入,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简称:中工联)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简称:全国政协)的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就。而民主建设史课程,作为中工联培养干部的重要一环,正以其独特的方式深刻影响着一代代中工联人。通过学习民进史话,我深刻认识到,民进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阵地,也是推动我国民主进步、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这个过程中,我也获得了许多宝贵的体会。

首先,民进的成立和发展为广大知识分子找到了一个自由表达自己观点的平台。不同于其他群体组织,民进是一个聚集了来自各行各业的知识分子的团体。他们秉持实事求是、勇于创新的精神,通过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推动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正是由于民进的存在,许多探索、改革的实践得到了广泛的开展,社会进步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在我看来,作为中工联党员,我们应该充分发挥民进的优势,为当代社会的发展出谋划策,为推动中国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向前作出贡献。

其次,民进的历史教育我们要坚持真理的标准。在学习民进史话的过程中,我印象最深的是民进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原则。他们既坚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又积极关注社会民生问题,为改善人民生活不懈奋斗。这一精神对我产生了深刻的触动。作为中工联的一员,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关注民众的疾苦需求。只有真正站在人民的立场上,才能真实地了解、代表和服务好人民群众,才能够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上立下自己的一番事业。

此外,民进也教会了我善于倾听不同声音的重要性。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声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点和见解。在中工联这个大家庭里,我们必须要善于倾听、尊重并包容各种不同的声音。通过学习民进史话,我认识到只有通过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才能更好地解决问题,凝聚集体智慧,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就像民进一样,我们应该鼓励大家勇于发言,畅所欲言,使之成为中工联坚强团队不可或缺的一份子。

最后,民进的成立和发展,也提醒了我要永葆党性本色。作为中工联的党员干部,我们在工作中要时刻牢记自己的党性,自觉遵循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坚持原则,不偏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如民进一样,他们始终秉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坚守党的宗旨,为人民群众的利益坚决奋斗。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坚定理想信念,勇于担当,真正成为基层党组织的中坚力量。

总之,通过学习民进史话,我深刻认识到了民进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增强了自己身为中工联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我将牢记民进历史对我们的教诲,努力奋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助学活动致辞篇二

男27岁广东人

学历:大专

工作年限:3-5年

工作地点:广州-不限

求职意向:测量员/测绘员

工作经验(工作了6年,做了1份工作)

南通华荣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工作时间:2011年2月至今[6年]

职位名称:建筑测量员

工作内容:主要负责公司建筑测量范围、绘图

教育经历

2011年9月毕业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工业与民用建筑

语言技能

粤语:很好

自我描述

项目现场测量员,有三年工作经验,熟悉各种建筑仪器,建筑图纸坐标计算,cad软件等建筑软件.

助学活动致辞篇三

民建党作为中国的民主党派之一,对于国家政治生活和民间组织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近年来,我有幸参与了其中一些党的活动,并深感这个党派的价值和使命。在这个过程中,我不仅了解了民建党的历史背景和发展历程,也对其所倡导的理念和目标有了更深的认识。在此,我愿意分享一下我的心得和体会。

第一段:对民建党的历史背景与发展历程的认识

民建党的前身可以追溯到20世纪40年代末期,当时是由一些爱国民主人士组成的抗日救亡会,后来逐渐发展成为一个独立存在的政治党派。成立初期,民建党本着“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的原则,与中国共产党加强合作,共同为中华民族的解放事业努力。1949年后,它作为一个民主党派,积极参与了国家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很多有益的建议和贡献。通过对民建党历史的研究,我深感这个党派的坚持和努力,以及其为国家繁荣和社会进步所做出的贡献。

第二段:民建党的理念和目标的深入认识

民建党的一贯理念是“爱国、进步、民主、科学”,这也是其发展的根本宗旨。以爱国为先,追求进步,倡导民主,注重科学发展,这几个方面正是我们这个时代所迫切需要的。爱国意味着我们要对祖国充满热爱和责任,为国家的繁荣和人民的福祉而奋斗。进步意味着我们要不断追求个人和社会的发展,推动社会进步和改革创新。民主意味着我们要坚守人民民主的原则,关注民众的权益和福祉。科学意味着我们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以科技创新为动力,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这些理念和目标对于一个政党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都至关重要。

第三段:参与民建党活动的收获和体会

在参与民建党活动的过程中,我不仅学到了许多相关知识,还结识了很多优秀的党员和同事。这些人对我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和启发,尤其是他们的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通过与他们的交流,我逐渐认识到作为一个公民和党员,我们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要时刻关注国家和民众的需求,为他人和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同时,我也深切感受到了民建党作为一个政党组织的力量和影响力,以及其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所作出的努力和贡献。

第四段:民建党经验对个人的启示和鞭策

通过参与民建党活动,我认识到一个政党的发展和壮大需要每一个党员和公民的共同努力和奉献。作为一个党员和公民,我们要在党的领导下,积极参与国家的建设和改革,坚持正确的价值观念和思想路线,努力提高自己的素质和能力,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此外,民建党的一些成功经验也给了我很多启示,例如坚持党建工作与脱贫攻坚,强调科学决策与人民利益的统一等等,这些经验都对我个人的成长和发展产生了很大的鞭策和帮助。

第五段:对民建党未来发展的展望

随着中国国家发展的需要和社会进步的要求,我对民建党的未来充满了期待和信心。我希望民建党能够继续坚持正确的理念和目标,更加注重科学发展、民主进步,紧密结合国家和民众的需求,积极推进经济社会的改革和发展,为祖国的繁荣和人民的幸福做出更大的贡献。我也愿意继续参与民建党的活动,为实现民建党的美好愿景和目标而努力奋斗。

综上所述,民建党的发展历程和理念目标对个人的成长和社会的进步都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参与民建党的活动,我对其发展历程、理念目标有了更深的了解,也在实践中收获了很多。我相信,在党员和公民的共同努力下,中国的民主政治和社会进步一定能够迈上新的台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助学活动致辞篇四

中国民主建国会,简称民建,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一个重要的统一战线组织。作为中国最早成立的全国性政党之一,民建在新中国的历史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参与民建工作的过程中,我深深地感受到了这个组织的重要性和价值。通过对民建历史的学习与探索,我对其运动特点和历史贡献有着更深刻的理解。下面我将从历史背景、组织特点、发展历程、历史贡献和学习心得五个方面进行阐述。

第二段:民建的历史背景和组织特点

中国共产党将统一战线工作视为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积极发展统一战线,吸纳民主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和社会团体参与到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中来。在这一背景下,于1945年11月23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议遴选出194名代表,正式成立了中国民主建国会。民建是一个全国性的政治组织,由各族各阶层爱国人士自愿组成。它的特点在于既没有党派性,又没有地域、性别、民族、宗教等限制,充分发挥了多党合作的优势,为中国革命和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第三段:民建的发展历程

在建国初期,民建积极参与党的各项工作,与共产党一起推动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60年代以后,随着整个社会主义事业的调整和改革开放的推进,民建也面临了新的挑战。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民建不断调整自身的方向和策略,积极参与国家现代化建设,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民建适时转型,不断吸纳新鲜血液,扩大了自身的组织规模和影响力,为中国的改革和现代化建设贡献了力量。

第四段:民建的历史贡献

民建作为一个重要的统一战线组织,为中国革命和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在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民建积极参与了无产阶级领导的革命斗争,为中国的解放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建国后,民建为推动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实现国家的现代化建设,提出了许多具有前瞻性和针对性的方案和政策建议。尤其是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借鉴国际经验和理论,民建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为中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第五段:学习心得

通过对民建历史的学习,我深刻地认识到了统一战线的重要性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优势。民建作为一个政治组织,既为中国共产党服务,又代表非党派人士的利益,充分发扬了社会主义民主的优势。在今天的中国,如何更好地发扬统一战线的优势,继续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是一个重要的课题。我们要学习民建的精神,增强自身业务素质,提高各项工作的能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总结: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民建作为一个重要的统一战线组织,在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对民建历史的学习和研究,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到统一战线的特点和优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学习民建的精神和奋斗精神,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素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助学活动致辞篇五

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于12月17日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本会自一九四五年十二月十六日在重庆成立以来,同中国共产党长期亲密合作,具有爱国、革命的光荣历史。在民主革命时期,本会团结爱国的民族工商业者和所联系的知识分子,为争取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了积极贡献。新中国成立后,本会参加了人民政权和人民政协的工作,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实现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积极配合国家实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确立社会主义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以来,本会认真学习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努力发挥参政党的作用,为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在长期实践中,本会形成了坚持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坚持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形成了同经济界紧密联系的历史特点。

本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一切活动的根本准则,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享有宪法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

本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参政党,始终贯彻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本会在现阶段的政治纲领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履行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遵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致力于发展社会生产力,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弘扬中国先进文化,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努力奋斗。

本会在现阶段的任务是: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经济界的特色和优势,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活动,针对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积极建言献策,更好地发挥参政党作用,在推进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的过程中作出应有的贡献。

实现本会的政治纲领和任务,必须全面加强会的自身建设。全会要继承和发扬会的优良传统,坚持进步性与广泛性的统一,自觉接受和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把本会建设成为适应新世纪要求的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各级组织要始终把思想建设放在自身建设的首位,组织广大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集体成员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形成讲政治、讲学习、讲团结、讲奉献的良好风气,不断提高会员的觉悟程度。要保持和发挥本会与经济界密切联系的特色,努力改善会员结构,提高会的组织程度和整体素质。要切实加强会的领导集体建设,坚持和健全会的民主集中制,发扬会内民主,不断提高领导水平。要努力改进会的作风,坚持把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会的实际结合起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奋发有为。要不断增进会的团结,密切联系群众,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增强会的凝聚力,充分调动各级组织和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担负起历史赋予的光荣使命。

第一章会员

第一条凡经济界人士以及其他方面的专家学者,愿意履行本会章程,可以申请加入本会。

第二条本会会员必须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努力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第三条加入本会,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两名会员介绍,经过组织考察,填写入会申请表,由支部会员大会或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报省辖市以上委员会批准。中央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吸收会员。

第四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会内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参加会的有关会议和活动,阅读会的有关文件,对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三)对国家大政方针以及地方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在会内,批评会的任何一级组织和会员;

(六)在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时,向会的组织反映,请求帮助。

第五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维护国家利益,保守国家机密;

(四)相互帮助,增进团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真理,修正错误;

(五)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在所联系的群众中发挥带头和桥梁作用;

(六)参加会的组织生活,交纳会费。

第六条会员从一个地方迁移到另一个地方,应向原地方组织申请办理转移组织关系。会员如果迁移到没有建立组织的地方,仍应与原地方组织保持联系,或将组织关系转移到邻近的地方组织。

第七条会员有退会自由。会员要求退会,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支部讨论同意后,报省辖市以上委员会批准,注销其会籍。

第八条会员不履行会员义务,经劝告无效者,由支部会员大会讨论通过,报省辖市以上委员会批准,劝其退会,注销其会籍。

第九条会员的入会、转移组织关系、退会和劝退,应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备案,并报中央委员会备查。

第十条会员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参加政治活动、社会活动和会务活动中有显著成绩的,经基层组织核实并讨论通过后,报请上一级地方组织给予表彰。对有重大贡献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报请中央委员会给予表彰。

第十一条会员应自觉遵守会的纪律。会员违犯国法、政纪和会的纪律,应按其具体情节和对待错误的态度,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撤销会内职务、留会察看、开除会籍的处分。

留会察看一般不超过两年。会员在留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会员经过留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恢复其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开除会籍。

第十二条对会员的警告、严重警告、撤销会内职务、留会察看的处分,须经支部会员大会讨论通过,经省辖市委员会批准,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备案;对会员给予开除会籍的处分,须经支部会员大会讨论,由省辖市委员会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批准,并报中央委员会备案。

对中央委员会委员的纪律处分,须经中央委员会讨论决定。

对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的纪律处分,须经同级委员会讨论决定,报上一级组织批准,并报中央委员会备案。

第十三条会的各级组织对会员的处分,应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所要作出的处分决定,必须书面通知本人,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如果本人不服决定,可以提出申诉。各级组织对会员的申诉,应认真负责处理。

第二章组织制度

第十四条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一)会的各级领导机关都由选举产生。

(二)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地方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和它所产生的委员会。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会员个人服从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地方组织服从中央组织。

(四)会的各级委员会必须贯彻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会的组织在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领导集体协商讨论,进行表决,作出决定。各级领导集体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五)会的各级领导机关必须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会员的意见,研究他们的经验,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不断改进工作;下级组织必须贯彻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和决定,向上级组织报告工作。下级组织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在工作中遇到应当由上级组织决定的问题,必须向上级组织请示。

第十五条会的各级领导机关的选举,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候选人名单应经充分酝酿协商,采用差额选举或等额选举的办法,进行无记名投票。

会的地方组织的领导成员,如果由于特殊原因不能用选举方法产生,可以由省级组织或中央委员会指定。在筹建中的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的领导成员,由上级组织决定。

第十六条由选举产生的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每届任期与同级委员会相同,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七条会的组织系统是:中央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省辖市、直辖市的区委员会,县级市、县、省辖市的区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第十八条成立新的`地方组织,或撤销、合并、改建地方组织,须由中央常务委员会批准。

第十九条会的发展工作要贯彻以大中城市为主,以中上层人士为主,以经济界人士为主,注重政治素质,发展与巩固相结合,有计划地稳步发展的方针。

第三章中央组织

第二十条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全国代表大会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提前举行,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延期举行。

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由中央常务委员会决定。在举行全国代表大会期间,由选举产生的主席团主持会议。

第二十一条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并决定会的重大事项;

(三)修改会的章程;

(四)选举中央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中央委员会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召集全国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重大问题。

第二十三条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代表大会如果提前或延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地改变。

中央委员会委员的名额,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常务委员会召集和主持;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延期举行。

第二十四条中央委员会是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会的最高领导机关,领导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本会。它的职权是:

(一)贯彻执行全国代表大会决议;

(二)听取和审查中央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讨论并决定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四)选举中央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组成中央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五条中央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与中央委员会相同,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它的职权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委员会的决议;

(二)听取和审查中央工作部门的工作报告;

(三)讨论并决定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四)决定中央委员会秘书长、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

中央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举行四次。由中央委员会主席召集和主持。

中央委员会主席主持中央委员会、中央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

第二十六条中央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会议,根据中央委员会和中央常务委员会的决定,讨论、处理中央日常领导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主席会议由中央委员会主席召集和主持。主席会议规程由中央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二十七条中央委员会设秘书长和若干工作部门。中央委员会根据需要可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立由中央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四章地方组织

第二十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辖市、直辖市的区,县级市、县、省辖市的区的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会的各级地方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由同级地方委员会召集。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提前举行,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延期举行。各级地方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同级委员会或它的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上一级组织备案。在举行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期间,由选举产生的主席团主持会议。

第二十九条各级地方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贯彻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决议和决定;

(二)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讨论并决定本地区会的重大事项;

(四)选举同级委员会。

第三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辖市委员会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重大问题。

第三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辖市、直辖市的区,县级市、县、省辖市的区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会的各级地方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如果提前或延期举行,由它产生的委员会的任期也相应地改变。

各级地方委员会的委员名额由同级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决定,报上一级组织备案。

第三十二条各级地方委员会在同级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地区的工作。它的职权是:

(一)贯彻上级组织和同级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决议,并定期向上级组织报告工作;

(二)听取和审查同级常务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的地方)的工作报告;

(三)讨论并决定本地区会的工作任务;

(四)选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常务委员,组成常务委员会(不设常务委员会的地方组织不选举常务委员)。

第三十三条各级地方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各级委员会成员须报上一级组织备案,并报中央委员会备查。

第三十四条各级地方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与同级委员会相同。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同级委员会的职权。它的职权是:

(一)贯彻上级组织和同级委员会的决议和决定;

(二)听取和审查各工作部门的工作报告;

(三)讨论并决定本地区会的工作任务;

(四)决定地方委员会秘书长、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不设常务委员会的地方由同级委员会决定)。

第三十五条各级地方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同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工作。

各级地方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组成主任委员会议,根据地方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的决定,讨论、处理地方日常领导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主任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

第三十六条各级地方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秘书长和若干工作部门。各级地方委员会必要时可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立由同级地方常务委员会决定(不设常务委员会的地方由同级委员会决定)。

第五章基层组织

第三十七条会的基层组织是支部和总支部。有会员五人以上,可以成立支部。根据工作需要,一个单位、行业、地区设有两个以上支部的,可以设立总支部。

支部、总支部的建立、撤销和合并,由上一级组织决定。

在必要的时候,中央和地方委员会可以设立直属支部、总支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设直属工作委员会。

由于特殊原因不能编入支部的会员,由有关地方组织直接与之保持联系。

第三十八条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会员大会、总支部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至五年。委员名额由上一级地方组织决定,必要时可以增补。

支部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由支部委员互选产生;总支部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由总支部委员互选产生。

不满七人的支部不设委员会,只选举主任一人,在必要的时候可选举副主任一人。

支部委员会和总支部委员会选出的主任、副主任,应报上一级地方组织批准。

第三十九条基层组织是实现会的政治任务的基础,它的基本任务是:

(一)贯彻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和决定,组织会员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维护和执行会的纪律,讨论对会员的表扬、奖励和处分;

(六)吸收会员,收缴会费。

第六章干部

第四十条干部是本会事业的骨干。全会要重视对干部的教育、培养、推荐、选拔和考核,特别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第四十一条要坚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和任用干部。干部的选拔和任用,要经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协商、集体决定等程序,实行择优选拔。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以及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第四十二条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模范地遵守章程所规定的各项义务,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五)严以律己,清正廉洁,艰苦奋斗,甘于奉献,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组织和会员的监督。

第四十三条要积极创造条件,推进干部制度改革。会的各级领导职务,无论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或是由领导机关任命的,都不是终身职务。

担任中央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地方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职务的人员,同一职务连续任职一般为两届,特殊情况下不超过三届。

担任各级领导职务的人员,凡由于任职年龄、健康状况或其它原因不适宜继续担任领导职务的,可以依据相应的程序在任期内调整。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经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后施行。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由中央委员会解释。

助学活动致辞篇六

2、可以参与民主监督,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

3、政治上有依靠,必要时请组织为自己说话;

4、可以结交更多的知识分子,有利于专业和学识方面的彼此交流和提高;

5、可以在党内有所发展,如果你热心党派事业的话;

7、有可能得到一些考察、学习、论文交流等的机会,增长见识.

助学活动致辞篇七

第一段:介绍参加民建培训的背景和目的(200字)

我是一名工程师,最近有幸参加了一次由民建组织举办的培训课程。这一次的培训主题是关于职业发展和领导力的提升。我报名这个培训的初衷是希望通过课程的学习,提升自己的职业能力,进一步发展自己的事业。同时,我也希望通过与其他参与培训的人员交流,开拓自己的人脉圈,增加自己的社交资源。

第二段:培训内容与学习体会(400字)

在培训课程中,我们学习了许多关于领导力和职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其中包括如何做好自我定位,如何提升自己的领导力等等。通过理论的讲解和实践的案例分析,我们对这些概念有了更深刻的理解。特别是提升领导力的方法,我学到了很多新的技巧和思维方式。比如要善于倾听他人的意见和建议,要有自信并且能够有效地沟通等等。这些技巧对我个人的职业发展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除了学习新的知识和技巧,我还有幸结识了一些非常有才华和经验的人。他们来自不同行业和领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长和优势。通过与他们的交流和合作,我受益匪浅。他们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给了我很多启示,让我对自己的职业发展有了更清晰的目标和计划。

第三段:培训带来的启示与收获(400字)

参加这次培训对我个人有着巨大的意义。首先,我认识到了自身的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通过和其他优秀的人士的接触,我看到了他们的优势和特点,并且也看到了自己和他们的差距。这让我更加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短板,同时也激发了我进一步努力提升自己的决心。

其次,我学会了如何规划自己的职业发展。在培训课程中,我们学习了如何设定明确的职业目标,并且制定出详细的计划和步骤去达成这些目标。这对我来说是非常有价值的启示。以前的我经常为自己的事业发展感到迷茫和无措,但是现在我明确了自己的目标并且有了可行的计划,相信我能够更好地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成功之路。

第四段:培训对个人和职业发展的影响(200字)

这次培训对我个人和职业发展将有着深远的影响。首先,我会更加关注自己的学习和提升。通过这次培训,我认识到了自己与优秀人士之间的差距,这让我更加珍惜学习的机会,努力提高自己的能力,以达到更好的职业发展。

其次,我会积极运用所学到的领导力和沟通技巧。这些技巧不仅可以帮助我在工作中更好地与同事合作,更能够提高我的领导能力,让我的职业道路更加顺畅。

第五段:培训的不足和建议(200字)

虽然这次培训给我带来了许多收获和启发,但是在之后的反思中,我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首先,在培训中的时间太过紧凑,有时难以消化和吸收所学的知识。其次,培训的深度和广度也有待提高,更多的实践案例和个人经验分享将会更加有助于学员的学习和成长。

针对这些不足,我建议民建组织在未来的培训中更加注重培训的质量,合理安排时间,尽量减少内容的压缩。同时,增加与优秀人士的互动机会,让学员有更多的实践和交流机会。

总结:通过这次参加民建组织的培训课程,我不仅学到了很多关于职业发展和领导力的知识和技巧,还结识了一批非常优秀的人士。这次培训对我个人和职业发展有着巨大的影响,让我更加明确了自己的职业目标和计划。通过努力学习和实践,我相信我能够在职业道路上取得更大的成就。

助学活动致辞篇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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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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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毕业院校:

上海城建学院

专业:

工民建::工业与民用建筑

政治面貌:

党员

第二专业:

请在以下列表中选择::安全工程

身份证:

************

现有职称:

中级

毕业时间:

现所地点:

上海

求职意向

求职类型:

全职

月薪要求:

面议

应聘职能类型一:

总裁/总经理/顾问

应聘职能类型二:

总裁/总经理/顾问

应聘职能类型三:

应聘职能类型四:

应聘职能类型五:

应聘职能类型六:

希望工作地区:

上海,上海

其他地区:

可到职日期:

两个星期

相关工作经历及特长

人才类型:

普通求职

相关工作经验:

外语语种:

英语

外语水平:

一般

其它外语语种:

其它外语水平:

普通话程度:

标准

计算机能力:

良好

教育/培训经历

10月至月上海市住宅发展局建设项目经理(住宅)

工作经验

1995年4月-年8月上海安居房发展中心项目经理

2002年8月-205月上海馨亭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年5月-4月上海申南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工作技能

职业目标

寻求具有成长性、个人价值观与企业价值观相吻合,提供良好个人发展平台,谋求个人、企业共成长、共发展的契机,不拘一格用人的企业,同时希望在管理岗位上能进一步培训、提高的机会。

个人评价

19年的工作经历、14年的房地产企业从业经历、先后8个以上项目的开发管理的工作经验,熟悉房地产开发的全过程,精通房产开发投资、市场、定位、销售、设计等各个环节,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对内以成本控制、计划进度、资金周转、营销策划等业务流程为主线,协调各部门的合作进取,对外加强各个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以期配合和支持,具有较强的学习力、亲和力、执行力。对事敬业,对己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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