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读书的驴的读后感参考大全(19篇)

时间:2023-12-06 作者:HT书生

读后感是对阅读过程中获得的思考和收获进行概括和总结的文字作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会读书的驴的读后感参考大全(19篇)篇一

挡眼是几座巨大的沙山。只能翻过它们,别无他途。上沙山实在是一项无比辛劳的苦役。刚刚踩实一脚,稍一用力,脚底就松松地下滑。用力越大,陷得越深,下滑也越加厉害。才踩几脚,已经气喘,浑身恼怒。我在浙东山区长大,在幼童时已能欢快地翻越大山。累了,一使蛮劲,还能飞奔峰巅。这儿可万万使不得蛮劲。软软的细沙,也不硌脚,也不让你碰撞,只是款款地抹去你的全部气力。你越发疯,它越温柔,温柔得可恨之极。无奈,只能暂息雷霆之怒,把脚底放轻,与它厮磨。

要腾腾腾地快步登山,那就不要到这儿来。有的是栈道,有的是石阶,千万人走过了的,还会有千万人走。只是,那儿不给你留下脚印,属于你自己的脚印。来了,那就认了罢,为沙漠行走者的公规,为这些美丽的脚印。

心气平和了,慢慢地爬。沙山的顶越看越高,爬多少它就高多少,简直像儿时追月。已经担心今晚的栖宿。狠一狠心,不宿也罢,爬!再不理会那高远的目标了,何必自己惊吓自己。它总在的,不看也在。还是转过头来看看自己已经走过的路罢。我竟然走了那么长,爬了那么高。脚印已像一条长不可及的绸带,平静而飘逸地划下了一条波动的曲线,曲线一端,紧系脚下。完全是大手笔,不禁钦佩起自己来了。不为那山顶,只为这已经划干的曲线,爬。不管能抵达哪儿,只为已耗下的生命,爬。无论怎么说,我始终站在已走过的路的顶端。永久的顶端,不断浮动的顶端,自我的顶端,未曾后退的顶端。沙山的顶端是次要的。爬,只管爬。

脚下突然平实,眼前突然空阔,怯怯地抬头四顾,山顶还是被我爬到了。完全不必担心栖宿,西天的夕阳还十分灿烂。夕阳下的绵绵沙山是无与伦比的天下美景。光与影以最畅直的线条流泻着分割,金黄和黛赭都纯净得毫无斑驳,像用一面巨大的筛子筛过了。日夜的凤,把山脊、山坡塑成波荡,那是极其款曼平适的波、不含一丝涟纹。于是,满眼皆是畅快,一天一地都被铺排得大大方方、明明净净。色彩单纯到了圣洁,气韵委和到了崇高。为什么历代的僧人、俗民、艺术家要偏偏选中沙漠沙山来倾泄自己的信仰,建造了莫高窟、榆林窟和其他洞窟?站在这儿,我懂了。我把自身的顶端与山的顶端合在一起,心中鸣起了天乐般的梵呗。

刚刚登上山脊时,已发现山脚下尚有异相,舍不得一眼看全。待放眼鸟瞰一过,此时才敢仔细端详。那分明是一弯清泉,横卧山底。动用哪一个藻饰词汇,都会是对它的亵渎。只觉它来得莽撞,来得怪异,安安静静地躲坐在本不该有它的地方,让人的眼睛看了很久还不大能够适应。再年轻的旅行者,也会像一位年迈慈父责斥自己深深钟爱的女儿一般,道一声:你怎么也跑到这里!

我胡乱想着,随即又愁云满面。怎么走近它呢?我站立峰巅,它委身山底;向着它的峰坡,陡峭如削。此时此刻,刚才的攀登,全化成了悲哀。向往峰巅,向往高度,结果峰巅只是一道刚能立足的狭地。不能横行,不能直走,只享一时俯视之乐,怎可长久驻足安坐?上已无路,下又艰难,我感到从未有过的孤独与惶恐。世间真正温煦的美色,都熨帖着大地,潜伏在深谷。君临万物的高度,到头来只构成自我嘲弄。我已看出了它的讥谑,于是急急地来试探下削的陡坡。人生真是艰难,不上高峰发现不了它,上了高峰又不能与它近乎。看来,注定要不断地上坡下坡、上坡下坡。

咬一咬牙,狠一狠心。总要出点事了,且把脖子缩紧,歪扭着脸上肌肉把脚伸下去。一脚,再一脚,整个骨骼都已准备好了一次重重的摔打。然而,奇了,什么也没有发生。才两脚,已嗤溜下去好几米,又站得十分稳当。不前摔,也不后仰,一时变作了高加索山头上的普罗米修斯。再稍用力,如入慢镜头,跨步着舞蹈,只十来下就到了山底。实在惊呆了:那么艰难地爬了几个时辰,下来只是几步!想想刚才伸脚时的悲壮决心,哑然失笑。康德所说的滑稽,正恰是这种情景。

来不及多想康德了,急急向泉水奔去。一湾不算太小,长可三四百步,中间最宽处,相当一条中等河道。水面之下,飘动着丛丛水草,使水色绿得更浓。竟有三只玄身水鸭,轻浮其上,带出两翼长长的波纹。真不知它们如何飞越万里关山,找到这儿。水边有树,不少已虬根曲绕,该有数百岁高龄。总之,一切清泉静池所应该有的,这儿都有了。至此,这湾泉水在我眼中又变成了独行侠,在荒漠的天地中,全靠一己之力,张罗出了一个可人的世界。

树后有一陋屋,正迟疑,步出一位老尼。手持悬项佛珠,满脸皱纹布得细密而宁静。她告诉我,这儿本来有寺,毁于前。我不能想象她的生活来源,讷讷动问,她指了指屋后一路,淡淡说:会有人送来。我想问她的事情自然很多,例如为何孤身一人,长守此地?什么年岁,初来这里?终于觉得对于佛家,这种追问过于钝拙,掩口作罢。眼光又转向这脉静池。答案应该都在这里。

茫茫沙漠,滔滔流水,于世无奇。惟有大漠中如此一湾,风沙中如此一静,荒凉中如此一景,高坡后如此一跌,才深得天地之韵律,造化之机巧、让人神醉情驰。以此推衍、人生、世界、历史,莫不如此。给浮嚣以宁静,给躁急以清冽,给高蹈以平实,给粗犷以明丽。惟其这样,人生才见灵动,世界才显精致,历史才有风韵。然而,人们日常见惯了的,都是各色各样的单向夸张。连自然之神也粗粗糙糙,懒得细加调配,让人世间大受其累。

因此,老尼的孤守不无道理。当她在陋室里听够了一整夜惊心动魄的风沙呼啸,明晨,即可借明静的水色把耳根洗净。当她看够了泉水的湛绿,抬头,即可望望粲然的沙壁。

——山,名为鸣沙山;泉,名为月牙泉。皆在敦煌县境内。

【赏析一:天籁的回声】。

这是一篇充满哲理的游记散文。主要是写作者在敦煌县境内的鸣沙山、月牙泉的游历过程,从而感悟出“人生、世界、历史的境界,也如那奇景一般,那么曲折变化,跌宕起伏,那么令人感到艰难而又令人欣喜”的哲理。

全文可分成四个部分。

第一自然段为第一部分,主要写沙漠中的脚印。作者没有去着力描写沙漠中的脚印,而是主要写自己对于脚印的思考:“顺着脚印走罢,但不行,被人踩过了的地方,反而松得难走”,“不知这行脚印,能保存多久?”透过这种思考,我们不难发现这其实也是一种对于人生的思考:人不能走别人已走过的路应开辟属于自己的道路,要有一种独创精神。

第二至第五自然段为第二部分,写爬沙山。先总括地说爬沙山是“一项无比辛劳的苦役”。接着具体写这“苦役”,“用力越大,陷得越深,下滑也越加厉害”,但爬沙山又自有乐趣,它能留下属于自己的脚印,“无论怎么说,我始终站在已走过的路的顶端。永久的顶端,不断浮动的顶端,自我的顶端,未曾后退的顶端。”第五自然段写爬到了山顶,当作者对沙山的美景作全景描写后,便又进入了文化、历史和哲学的思考:“为什么历代的僧人、俗民、艺术家要偏偏选中沙漠沙山来倾泄自己的信仰,建造了莫高窟、榆林窟和其他洞窟?站在这儿,我懂了。”作者在这里没有明说他所懂的是什么,但从上下文来看,显然是指那些僧人、俗民、艺术家所追求的沙漠沙山的圣洁和崇高。

第六到第十一自然段为全文的第三部分。主要写游历月牙泉。第六、第七自然段是写作者在山脊上发现了一湾清泉横卧山底。此时,作者的惊喜表情是不言而喻的,作者从不同角度运用多种句式来尽情地赞美它,赞美它的圣洁与品貌,并对它的奇特存在作了多方面的思考。第八自然段写下坡前的孤独和惶恐,当发现月牙泉并试图亲近它时,不上高峰发现不了它,上了高峰又不能与它近乎。看来,洽谈室要不断地上坡下坡、上坡下坡。而到了第九、第十自然段写作者终于到达了月牙泉。下坡是轻声松的,而眼前的月牙泉又是那样的可人,以致老尼能长守此地。字里行间充满了作者对月牙泉的热情赞颂。

第十二自然段至文章结尾为文章的第四部分。作者先是对这次游历中的奇境作形象的概括,然后写由这奇境所感悟到的哲理,进而联想到人生、世界、历史莫不曲折变化,起伏跌宕,相反相成。

综观全文,作者写本文,无意要为鸣沙山、月牙泉作一幅风景画,而是力求向文化、历史的纵深处开掘,以求提示其中所蕴含的哲理,不管是一湾一静,抑或是一景一跌,作者都一一作了深悟。因此作者从不独立地写景,而是融情、景、理于一炉,力求形成一种深邃高远的艺术境界。他不断地启发我们,要以独持的眼光来对待生活中的一切,去思考人生、历史、世界,因为这里有太多的内涵等待我们去挖掘!

【赏析二】。

《沙原隐泉》以旅行的`心情为线索来表现“我”爬沙原观隐泉的旅途感受,写得如诗如画。我行走在敦煌境内,当足迹到达鸣沙山月牙泉的时候,为沙山之壮美泉水之静谧吸引,发出了对人生的感慨。要全面理解、把握作者对人生世相的哲理式领悟,我们必须首先从整体上认识和把握本文的叙述线索。“我”的心情随着前往之地的不同,发生着一定的变化:攀爬鸣沙山时是“一项无比辛劳的苦役”,用力之大小与前进的距离之间并不是完全的正比,“用力越大,陷得越深,下滑也越加厉害”,此时的你必定会恼怒。可是你的恼怒会被细沙的温柔给慢慢抹去,它们温柔得可恨之极,攀爬的你“无奈,只能暂息雷霆之怒”,把脚底放轻,与它厮磨,直到你的心气平和心中只有一个念头“爬,只管爬”,为自己所留下的那段脚印感叹那“完全是大手笔,不禁钦佩起自己来了”;登上山顶时获得的是一种欣赏天乐般的愉悦,作者与山完全融合一起,“物我为一”,“满眼皆是畅快”,为夕阳下的绵绵沙山那无与伦比的天下美景呼喊,“色彩单纯到了圣洁,气韵委和到了崇高”;远观月牙泉时,这一山顶所发现的“异相”,是一弯横卧山底的清泉,显得安安静静,是清澈和宁谧的,是纤瘦和婉约的,先前的畅快霎时“全化作了悲哀”“感到从未有过的孤独与惶恐”觉得君临万物的高度,“到头来只构成自我嘲弄”;近观月牙泉时,作者“急急向泉水奔去”,眼中的泉水成了一个“可人的世界”。我们可以循着足迹,上沙山下沙山远望清泉近观清泉,寻觅作者旅行的心情,领略旅行的风景,品味旅行的收获,从整体上把握文章行文清晰脉络,去观照沙山的壮美,去领略泉水的静美。

敦煌鸣沙山月牙泉风景名胜区,是敦煌诸多自然景观中的姣姣者,古往今来以“沙漠奇观”著称于世,被誉为“塞外风光之一绝”。鸣沙山像一条巨龙,山体由流沙堆积而成,绵延40多公里,南北广布20多公里,峰峦高低起伏,如刀削斧劈,景色奇丽。流沙像金子一样灿黄,绸缎一样柔软,少女一样娴静,凤凰一样美丽。作者写壮美的鸣沙山,不浓墨张彩的写山的总体风貌,而是侧重于对登山艰难情状的细致刻画,对行走轨迹的描写,对沙丘顶端光与影的介入。文章前五段为第一部分,突出描绘的是鸣沙山的壮美。写软软的细沙,也不硌脚,也不让你碰撞,只是款款地抹去你的全部气力,既让人恼又让人爱;写攀爬所留下的脚印像一条长不可及的绸带,平静而飘逸地划下了一条波动的曲线,曲线一端,紧系脚下,既让人感叹又让人震惊,居然还能走这么远;写攀爬所达到的至高点大大方方、明明净净,色彩是圣洁的——“光与影以最畅直的线条流泻着分割,金黄和黛赭都纯净得毫无斑驳,像用一面巨大的筛子筛过了”,气韵是崇高的——“日夜的风,把山脊、山坡塑成波荡,那是极其款曼平适的波、不含一丝涟纹”。在作者笔下,攀爬沙原所见到温柔的细沙、波动的曲线、大方明净的意境,化成了被赋予了生命的活力“光”、“影”和“线条”,描写完全契合了作者心灵。行走的是与其他散文家写景状物不同的方法,力求从身边写起,从细小的事物写起,从自身的个人体验写起来表现鸣沙山的壮美。六至十自然段为文章第二部分,侧重展示的是月牙泉的静美。现实中的月牙泉,深得天地之韵律,造化之神奇,令人神醉情驰,泉水清凉澄明、味美甘甜、碧波荡漾、水声潺潺,是当之无愧的沙漠第一泉。先生写月牙泉,分为两个层次,先是沙原顶端远望,觉得是“异相”,后是急急走近,觉得是一个“可人的世界”。写“异相”,认为动用任何的藻饰词汇,都是对清泉的亵渎,流露的是既怜又爱,张扬的是月牙泉永不干涸的生命力,彰显的是月牙泉未受玷污、纯洁无瑕的品节;写月牙泉是“可人的世界”,正面描写了泉的面积,描写了水草、水色、水鸭、水边的苍苍老树,一切是质朴而自然的。远观下的月牙泉既是旅游者圣洁婉约的“女儿”,近观下的月牙泉是敢闯大漠的“独行侠”,在纤瘦的外表下,包蕴着勇敢、坚韧的品质。十一自然段为文章第三部分,先生运用“留空艺术”铺写与陋屋一老尼的对话。从对话中,我们可以想象20年前寺庙的情形,可以想见她们手持佛珠诵读经文的情形,可以想见她们的生活来源,可以想见她们的孤寂和执着。然而,作者知道,所有的答案都包含在老尼那“细密而宁静”满脸皱纹上,包含在老尼淡淡的话语中,包含在那清澈婉约的月牙泉边。总之,静与淡,是老尼孤寂生活中的集中体现,她的孤守能隔除外界风沙惊心动魄的呼啸,能借助月牙泉的静美水色涤荡外界的喧嚣,能在沙壁与泉水中寻求内心的最大平和。文章第四部分之十二自然段,作者阐发的是在亲自欣赏了沙原壮美领略清泉静美感受老尼淡美后对人生、世界、历史的总体观照。人生的灵动、世界的精致、历史的风韵,来源于宁静与浮嚣、清冽与躁急、平实与高蹈、明丽与粗犷的互补,一切美就在互补中,就在多彩之中,任何单向的选择和夸张,其存在都不足以展示事物本身的美,也不能真正“深得天地之韵律,造化之机巧”,让人神醉情驰,反而是大受其累,自然如此,难道人生、世界、历史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文章最后一段,交代了鸣沙山月牙泉的地理位置。看似简单的交代,实则蕴含着深刻的用意。山,名为鸣沙山;泉,名为月牙泉。山既是鸣沙山又不是鸣沙山,是“我”眼中的山,是“我”主观情思中的山;水既是月牙泉又不是月牙泉,是“我”心中的水,已经幻化成“我”主观世界中的水。山与水既是“我”眼中心中的山与水,又不是“我”眼中心中的山与水,而是幻化成老尼眼中心中的山与水,是山与水的完美组合。“我”无论是在攀爬鸣沙山的时候还是在观赏月牙泉的时候,感情或悲或喜,或烦躁或冲动,正是缺少老尼、隐泉的那份坦然与恬然。至此,山与水被赋予了一定的高度,已经完全融合为客体与主体的精致结合,从而也成就了《沙原隐泉》的哲理意蕴。先生正是通过鸣沙山壮美画面、月牙泉静美画面、陋屋老尼淡美三个画面的展示来表达对人生、世界、历史的认识和理解的,在整体结构的安排上可谓精巧有致。

在《文化苦旅自序》中,先生曾明确告诉我们,“我心底的山水并不完全是自然山水,而是一种‘人文山水’,这是中国历史文化的悠久魅力和它对我的长期熏染造成的,要摆脱也摆脱不了”。《沙原隐泉》中山、水、人,人生、世界、历史,自然浑浊地交融在一起了,构建了一个理想的人文世界,在艺术手法的选取和运用上具体表现如下:

脉络清晰,构思精巧。《沙原隐泉》以旅行的心情为线索来表现爬沙原观隐泉的旅途感受,紧紧围绕沙原隐泉来写鸣沙山的壮美和月牙泉的静美,又特意描绘了寺庙老尼的淡然的生活,为最后大谈对人生世相的认识打下坚实的基础。整个结构的安排上,各层次之间起承转合自然而无斧凿之痕迹,铺垫蓄势有力而无矫揉之虚情;收尾一段,看似多余,实则神来之笔,一笔导出三世界,境界全出。

写景状物,大气磅礴。作者写夕阳下的绵绵沙山,其壮美是无与伦比的,整个天地在光与影的分割下在金黄和黛赭的筛洗下,被铺排得大大方方明明净净,“光与影以最畅直的线条流泻着分割,金黄和黛赭都纯净得毫无斑驳,像用一面巨大的筛子筛过了”,真正意义是个“沙的世界”,留有的只有圣洁和崇高,比喻神奇想象奇特。写沙原之巅的感受仿佛是“心中鸣起了天乐般的梵呗”,是山与人的完美融合,是一种强烈的原始的征服欲望,并流溢出强烈的发问“为什么历代的僧人、俗民、艺术家要偏偏选中沙漠沙山来倾泄自己的信仰”进一步强化了沙原壮美的圣洁和崇高。写远观的月牙泉,它的清澈和宁谧远非一道黄浊的激流可以抵挡的,它的纤瘦和婉约绝非一个湖泊可以媲美的,它的品貌应流荡在富春江畔、雁荡山间。然而它却在漫天的飞沙中在夜半的飓风下、在强盗的骚扰下在匪帮马队的践踏下,永葆生命力和纯洁无瑕的品节。写身边的月牙泉,笔墨深入水形、水色、水纹、水树各层面,水形之大如同中等河道,水色绿得浓重,水波是长长两翼之宽,水树是数百高龄、虬根曲绕,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独行侠,在荒漠的天地中,全靠一己之力,张罗出了一个可人的世界。总之,月牙泉在作者笔下,既有少女的温婉又有独行侠的大气。即使是对陋屋老尼的简笔勾勒,但细密而宁静的皱纹下,淡然而平实的语言下,隐寓着老尼巨大的情感波澜,蕴藏着巨大的潜能,大气也是无处不在的。

表情道理,意境高远。先生写鸣沙山的壮美、月牙泉的静美,并不单纯的是为了写景,而是意在表达自己在游历鸣沙山、月牙泉时,领悟到的人生哲理和生活感悟,更主要的是要揭示出人文维度上的深邃寓意。《沙原隐泉》隐含的哲理和感悟大体有以下几个层面:

其一,美在身边,美在平实,美在多样化互补。《沙原隐泉》既有沙原峰巅的壮美,又有月牙泉的静美,也有老尼的淡然之美;既有远观月牙泉的奇异之状又有近观月牙泉的可人之象。先生把各式各样的美多元展示在对沙泉的描绘中,其实真正的美就在月牙泉那些水草水波水色之中,就在陋室老尼的一言一语中,美就在我们身边就在我们的视线中。美在山巅吗?在,但又不在,因为“向往巅峰,向往高度,结果巅峰只是一道能立足的狭地,不能横行,不能直走,只享一时俯视之乐,怎可长久驻足安坐”给人一种从未有过的孤独与惶恐“君临万物的高度,到头来只构成自我嘲弄”,世间真正温煦的美色,都熨帖着大地,潜伏在深谷。美在大地美在深谷吗?在,但又不在。月牙泉如果只有近观时的可人,没有远观时的奇异之相,也并不能真正体现她的秀美,它的美是远观与近观的结合。那么,美在什么地方?美就在陋室老尼的孤守中,“当她在陋室里听够了一整夜惊心动魄的风沙呼啸,明晨,即可借明静的水色把耳根洗净;当她看够了泉水的湛绿,抬头,即可望望粲然的沙壁”。因此,只有两者结合的美才是真正的美,只有“一湾、一静、一景、一跃”的多姿多彩的美融合互补在一起才是完整的美。

其三,认识人生必须保持一颗平和的心态。《沙原隐泉》所包蕴的美是多层次的,所隐喻的人生也是多层面的。文章末段“山,名为鸣沙山;泉,名为月牙泉。皆在敦煌县境内。”寓含了一定的禅机:山是山,水是水;山不是山,水不是水;山是山,水是水。作者认为,人生的灵动、世界的精致、历史的风韵必须在“深得天地之韵律,造化之机巧”之后,必须“给浮嚣以宁静,给躁急以清冽,给高蹈以平实,给粗犷以明丽”,这是一种理想的境界,只有真正参悟了禅机内核的人才会达到这个境界。然而,日常的生活并不理想,更多的充满了“各色各样的单向夸张”让人世间大受其累。那么,我们应该怎样来寻求理想与现实的平衡呢?那就想见一下老尼的生活吧。老尼的年华可能也灿烂过,人生事业可能也轰轰烈烈过,爱情也可能惊心动魄过……可岁月流逝,与她孤守相伴的只有那惊心动魄的风沙,只有那湛绿的泉水,只有那粲然的沙壁,原本的惊心动魄、湛绿、粲然都付诸淡然和平实中。我们的人生正需要的就是要保持一颗平和的心态,不要因为过多的名利过多的欲望迷蒙了双眼迷失了自己。

会读书的驴的读后感参考大全(19篇)篇二

在幼年读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时,我曾一度认为这是一本童话。在长大后再次品读才感受到《格列佛游记》的真正灵魂——尖锐而深邃的讽刺。

利立普特(小人国)游记。

小人国游记的主要讽刺对象是英国统治阶级的腐朽政治和哥哥统治集团间的矛盾。利立普特的宫廷就是具体而微的英国朝廷。小人国的统治阶级业和英国的统治阶级一样扩充军备明争暗斗。高跟党和地跟党,由吃鸡蛋因先打破哪一端而引起的战争等等,都无情的讽刺了英国议会中的党派斗争,体现了英法的缩影。

布萝卜丁奈格(大人国)游记。

作者在布萝卜丁奈格(大人国)游记中,提出了理想中的开明君主。布萝卜丁奈格国王博学多识,性情善良,他用理智和常识、公理和人次来治理他的国家。但同时,第二卷依然是对英国统治阶级的腐化败坏和不合理的政治社会制度的批评与抨击。格列夫在与国王谈话时,得意地介绍了祖国,但过往却通过一系列问题借船利英国政治的黑暗和残暴。同时也表达了作者强烈的反战思想。

勒皮他(飞岛)游记。

斯威夫特借飞岛上的统治者来讽刺英国的统治集团。他们高高在上,不事生产,脱离实际,靠人民养活,如果人民反抗就用极其残忍的手段镇压。这一段中,林达利诺人民起义的描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爱尔兰人民的斗争。斯威夫特当时也参加了斗争,从而写出了这样尖锐的讽刺作品,揭穿了英国统治集团色历内茬的真面目。

慧马国游记。

在马国中,统治者是具有理性,共振个仍是的马,而耶胡——指人——却是一群丑陋龌龊,贪婪好斗的畜类。当时社会的罪恶都集中在耶胡身上。斯威夫特所创造的耶胡无非是对当时社会政治生活和恶劣风尚的集中讽刺。

《格列佛游记》的主题思想是通过在四个国家的奇遇,反映了十八世纪前期英国社会的一些矛盾,揭露批判了英国统治阶级的腐朽和罪恶,和英国资产阶级在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疯狂掠夺和残酷剥削。《格列佛游记》不仅是英国文学史上一部伟大的讽刺小说,也在世界文学史上揭开了光辉的一页。

会读书的驴的读后感参考大全(19篇)篇三

挡眼是几座巨大的沙山。只能翻过它们,别无他途。上沙山实在是一项无比辛劳的苦役。刚刚踩实一脚,稍一用力,脚底就松松地下滑。用力越大,陷得越深,下滑也越加厉害。才踩几脚,已经气喘,浑身恼怒。我在浙东山区长大,在幼童时已能欢快地翻越大山。累了,一使蛮劲,还能飞奔峰巅。这儿可万万使不得蛮劲。软软的细沙,也不硌脚,也不让你碰撞,只是款款地抹去你的全部气力。你越发疯,它越温柔,温柔得可恨之极。无奈,只能暂息雷霆之怒,把脚底放轻,与它厮磨。

要腾腾腾地快步登山,那就不要到这儿来。有的是栈道,有的是石阶,千万人走过了的,还会有千万人走。只是,那儿不给你留下脚印,属于你自己的脚印。来了,那就认了罢,为沙漠行走者的公规,为这些美丽的脚印。

心气平和了,慢慢地爬。沙山的顶越看越高,爬多少它就高多少,简直像儿时追月。已经担心今晚的栖宿。狠一狠心,不宿也罢,爬!再不理会那高远的目标了,何必自己惊吓自己。它总在的,不看也在。还是转过头来看看自己已经走过的路罢。我竟然走了那么长,爬了那么高。脚印已像一条长不可及的绸带,平静而飘逸地划下了一条波动的曲线,曲线一端,紧系脚下。完全是大手笔,不禁钦佩起自己来了。不为那山顶,只为这已经划干的曲线,爬。不管能抵达哪儿,只为已耗下的生命,爬。无论怎么说,我始终站在已走过的.路的顶端。永久的顶端,不断浮动的顶端,自我的顶端,未曾后退的顶端。沙山的顶端是次要的。爬,只管爬。

脚下突然平实,眼前突然空阔,怯怯地抬头四顾,山顶还是被我爬到了。完全不必担心栖宿,西天的夕阳还十分灿烂。夕阳下的绵绵沙山是无与伦比的天下美景。光与影以最畅直的线条流泻着分割,金黄和黛赭都纯净得毫无斑驳,像用一面巨大的筛子筛过了。日夜的凤,把山脊、山坡塑成波荡,那是极其款曼平适的波、不含一丝涟纹。于是,满眼皆是畅快,一天一地都被铺排得大大方方、明明净净。色彩单纯到了圣洁,气韵委和到了崇高。为什么历代的僧人、俗民、艺术家要偏偏选中沙漠沙山来倾泄自己的信仰,建造了莫高窟、榆林窟和其他洞窟?站在这儿,我懂了。我把自身的顶端与山的顶端合在一起,心中鸣起了天乐般的梵呗。

刚刚登上山脊时,已发现山脚下尚有异相,舍不得一眼看全。待放眼鸟瞰一过,此时才敢仔细端详。那分明是一弯清泉,横卧山底。动用哪一个藻饰词汇,都会是对它的亵渎。只觉它来得莽撞,来得怪异,安安静静地躲坐在本不该有它的地方,让人的眼睛看了很久还不大能够适应。再年轻的旅行者,也会像一位年迈慈父责斥自己深深钟爱的女儿一般,道一声:你怎么也跑到这里!

我胡乱想着,随即又愁云满面。怎么走近它呢?我站立峰巅,它委身山底;向着它的峰坡,陡峭如削。此时此刻,刚才的攀登,全化成了悲哀。向往峰巅,向往高度,结果峰巅只是一道刚能立足的狭地。不能横行,不能直走,只享一时俯视之乐,怎可长久驻足安坐?上已无路,下又艰难,我感到从未有过的孤独与惶恐。世间真正温煦的美色,都熨帖着大地,潜伏在深谷。君临万物的高度,到头来只构成自我嘲弄。我已看出了它的讥谑,于是急急地来试探下削的陡坡。人生真是艰难,不上高峰发现不了它,上了高峰又不能与它近乎。看来,注定要不断地上坡下坡、上坡下坡。

咬一咬牙,狠一狠心。总要出点事了,且把脖子缩紧,歪扭着脸上肌肉把脚伸下去。一脚,再一脚,整个骨骼都已准备好了一次重重的摔打。然而,奇了,什么也没有发生。才两脚,已嗤溜下去好几米,又站得十分稳当。不前摔,也不后仰,一时变作了高加索山头上的普罗米修斯。再稍用力,如入慢镜头,跨步着舞蹈,只十来下就到了山底。实在惊呆了:那么艰难地爬了几个时辰,下来只是几步!想想刚才伸脚时的悲壮决心,哑然失笑。康德所说的滑稽,正恰是这种情景。

会读书的驴的读后感参考大全(19篇)篇四

初读《朝花夕拾》不觉得这像一本名着,反而觉得像是一个朋友在与你闲聊家常,原来这才是这本书的独特之处。

我正在读无常这一篇章时,也正好是全书的一半,这无常与之前五猖会上的塘报、高照、高跷、抬阁、马头等,一定是鲁迅爱看的,不然怎么会写得这样细呢!从此看来鲁迅小时一定也很贪玩,不过这里主要还是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的一面。

再往前看《二十四孝图》还真让人摸不着头脑,只是觉得这篇文章一定还有深层含意,看来我还得慢慢的渗透一下,才能得出结论。

说起《狗、猫、鼠》和《阿长与〈山海经〉》可是我在这半本书最感兴趣的文章了。

一开始,看这本书的第一篇文章就像是在听故事一样。文中的鲁迅可是把他仇猫的原因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说实在的我也挺讨厌猫的,也是因为它吃了不该吃的东西;我最爱的红烧鱼。不过,如果当时的我把这件事记录了下来的话,就能和鲁迅先生媲美一下了,题目就叫做《我·猫·老鼠》。虽然我平时不太喜欢老鼠,但看了这篇文章,突然觉得其实有只隐鼠也不错啊!可当我看到阿长踩死隐鼠的那一段时,感觉真有点气愤,同时也为鲁迅失去隐鼠而感到惋惜。更感觉阿长真坏,不仅踩死了可爱的隐鼠,还把罪祸强加在了猫的身上,使鲁迅错怪了猫。

从看了《阿长与》开始,如今我已不记恨她了。在《阿长与》中的她,虽然多嘴,礼节多,但是她爽直、淳朴、又能帮鲁迅买《山海经》,人品也是不错的。

朝花夕拾》的内容简短但不缺乏经典,看来我想读透这前半本书,还得好好体会、体会!

会读书的驴的读后感参考大全(19篇)篇五

印走罢,但不行,被人踩过了的地方,反而松得难走。只能用自己的脚,去走一条。

新路。回头一看,为自己长长的脚印高兴。不知这行脚印,能保存多久?

挡眼是几座巨大的沙山。只能翻过它们,别无他途。上沙山实在是一项无比辛。

劳的苦役。刚刚踩实一脚,稍一用力,脚底就松松地下滑。用力越大,陷得越深,

下滑也越加厉害。才踩几脚,已经气喘,浑身恼怒。我在浙东山区长大,在幼童时。

已能欢快地翻越大山。累了,一使蛮劲,还能飞奔峰巅。这儿可万万使不得蛮劲。

软软的细沙,也不硌脚,也不让你碰撞,只是款款地抹去你的全部气力。你越发疯,

它越温柔,温柔得可恨之极。无奈,只能暂息雷霆之怒,把脚底放轻,与它厮磨。

要腾腾腾地快步登山,那就不要到这儿来。有的是栈道,有的是石阶,千万人。

走过了的,还会有千万人走。只是,那儿不给你留下脚印,属于你自己的脚印。来。

了,那就认了罢,为沙漠行走者的公规,为这些美丽的脚印。

心气平和了,慢慢地爬。沙山的顶越看越高,爬多少它就高多少,简直像儿时。

追月。已经担心今晚的栖宿。狠一狠心,不宿也罢,爬!再不理会那高远的目标了,

何必自己惊吓自己。它总在的,不看也在。还是转过头来看看自己已经走过的路罢。

我竟然走了那么长,爬了那么高。脚印已像一条长不可及的绸带,平静而飘逸地划。

下了一条波动的曲线,曲线一端,紧系脚下。完全是大手笔,不禁钦佩起自己来了。

不为那山顶,只为这已经划干的曲线,爬。不管能抵达哪儿,只为已耗下的生命,

爬。无论怎么说,我始终站在已走过的路的顶端。永久的顶端,不断浮动的顶端,

自我的顶端,未曾后退的顶端。沙山的顶端是次要的。爬,只管爬。

脚下突然平实,眼前突然空阔,怯怯地抬头四顾,山顶还是被我爬到了。完全。

不必担心栖宿,西天的夕阳还十分灿烂。夕阳下的绵绵沙山是无与伦比的天下美景。

光与影以最畅直的线条流泻着分割,金黄和黛赭都纯净得毫无斑驳,像用一面巨大。

的筛子筛过了。日夜的.凤,把山脊、山坡塑成波荡,那是极其款曼平适的波、不含。

一丝涟纹。于是,满眼皆是畅快,一天一地都被铺排得大大方方、明明净净。色彩。

单纯到了圣洁,气韵委和到了崇高。为什么历代的僧人、俗民、艺术家要偏偏选中。

沙漠沙山来倾泄自己的信仰,建造了莫高窟、榆林窟和其他洞窟?站在这儿,我懂。

了。我把自身的顶端与山的顶端合在一起,心中鸣起了天乐般的梵呗。

刚刚登上山脊时,已发现山脚下尚有异相,舍不得一眼看全。待放眼鸟瞰一过,

此时才敢仔细端详。那分明是一弯清泉,横卧山底。动用哪一个藻饰词汇,都会是。

对它的亵渎。只觉它来得莽撞,来得怪异,安安静静地躲坐在本不该有它的地方,

让人的眼睛看了很久还不大能够适应。再年轻的旅行者,也会像一位年迈慈父责斥。

自己深深钟爱的女儿一般,道一声:你怎么也跑到这里!

是的,这无论如何不是它来的地方。要来,该来一道黄浊的激流,但它是这样。

的清澈和宁谧。或者,干脆来一个大一点的湖泊,但它是这样的纤瘦和婉约。按它。

的品貌,该落脚在富春江畔,雁荡山间,或是从虎跑到九溪的树荫下。漫天的飞沙,

难道从未把它填塞?夜半的飓风,难道从未把它吸干?这里可曾出没过强盗的足迹,

借它的甘泉赖以为生?这里可曾蜂聚过匪帮的马队,在它身边留下一片污浊?

我胡乱想着,随即又愁云满面。怎么走近它呢?我站立峰巅,它委身山底;向。

着它的峰坡,陡峭如削。此时此刻,刚才的攀登,全化成了悲哀。向往峰巅,向往。

高度,结果峰巅只是一道刚能立足的狭地。不能横行,不能直走,只享一时俯视之。

乐,怎可长久驻足安坐?上已无路,下又艰难,我感到从未有过的孤独与惶恐。世。

间真正温煦的美色,都熨帖着大地,潜伏在深谷。君临万物的高度,到头来只构成。

自我嘲弄。我已看出了它的讥谑,于是急急地来试探下削的陡坡。人生真是艰难,

不上高峰发现不了它,上了高峰又不能与它近乎。看来,注定要不断地上坡下坡、

上坡下坡。

树后有一陋屋,正迟疑,步出一位老尼。手持悬项佛珠,满脸皱纹布得细密而。

宁静。她告诉我,这儿本来有寺,毁于前。我不能想象她的生活来源,讷讷动。

问,她指了指屋后一路,淡淡说:会有人送来。我想问她的事情自然很多,例如为。

何孤身一人,长守此地?什么年岁,初来这里?终于觉得对于佛家,这种追问过于。

钝拙,掩口作罢。眼光又转向这脉静池。答案应该都在这里。

茫茫沙漠,滔滔流水,于世无奇。惟有大漠中如此一湾,风沙中如此一静,荒。

凉中如此一景,高坡后如此一跌,才深得天地之韵律,造化之机巧、让人神醉情驰。

以此推衍、人生、世界、历史,莫不如此。给浮嚣以宁静,给躁急以清冽,给高蹈。

以平实,给粗犷以明丽。惟其这样,人生才见灵动,世界才显精致,历史才有风韵。

然而,人们日常见惯了的,都是各色各样的单向夸张。连自然之神也粗粗糙糙,懒。

得细加调配,让人世间大受其累。

咬一咬牙,狠一狠心。总要出点事了,且把脖子缩紧,歪扭着脸上肌肉把脚伸。

下去。一脚,再一脚,整个骨骼都已准备好了一次重重的摔打。然而,奇了,什么。

也没有发生。才两脚,已嗤溜下去好几米,又站得十分稳当。不前摔,也不后仰,

一时变作了高加索山头上的普罗米修斯。再稍用力,如入慢镜头,跨步着舞蹈,只。

十来下就到了山底。实在惊呆了:那么艰难地爬了几个时辰,下来只是几步!想想。

刚才伸脚时的悲壮决心,哑然失笑。康德所说的滑稽,正恰是这种情景。

来不及多想康德了,急急向泉水奔去。一湾不算太小,长可三四百步,中间最。

宽处,相当一条中等河道。水面之下,飘动着丛丛水草,使水色绿得更浓。竟有三。

只玄身水鸭,轻浮其上,带出两翼长长的波纹。真不知它们如何飞越万里关山,找。

到这儿。水边有树,不少已虬根曲绕,该有数百岁高龄。总之,一切清泉静池所应。

该有的,这儿都有了。至此,这湾泉水在我眼中又变成了独行侠,在荒漠的天地中,

全靠一己之力,张罗出了一个可人的世界。

因此,老尼的孤守不无道理。当她在陋室里听够了一整夜惊心动魄的风沙呼啸,

明晨,即可借明静的水色把耳根洗净。当她看够了泉水的湛绿,抬头,即可望望粲。

然的沙壁。

——山,名为鸣沙山;泉,名为月牙泉。皆在敦煌县境内。

会读书的驴的读后感参考大全(19篇)篇六

这个暑假,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了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度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有趣的奇遇。

游记中小人国、大人国里光怪离奇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1710年格列佛泛舟北美,巧访了荒岛上的慧因国,结识了具有仁慈、诚实和友谊美德的慧因。在慧因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眼,人们更不理解它的含义。他们不懂什么叫“怀疑”、什么是“不信任”,在他们的国度里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

格列佛在慧因国里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他完全融入这个社会,以致于与暗喻人类的耶胡交往时形成强烈的反差,因为他们总是以怀疑的眼光看待他的诚实,使他感到失落,对人类产生了极度的厌恶。

我不知道十八世纪美国的辉格、托利两党缠绵悱恻、暧昧的关系,当然也就无从体会斯威夫特笔下的争论吃鸡蛋应先敲哪头、鞋跟之高低等"原则"问题的"高跟党"与"低跟党"的妙处。我错怪斯威夫特了,我要有一颗宽容的心。而后来的斯威夫特也渐渐变得可以理解了,给我的感觉是他很正义。

会读书的驴的读后感参考大全(19篇)篇七

当一个人对生活失去了所有的希望,即使是在年幼无知的孩童也会选择奔向天堂吧!

这是今天写这篇读后感最想提的一件事情,也许是因为自己今天中午才将这本书读完,对最后的阿桑的孩子的一举一动更加揪心的缘故。

当生命对于自己已经没有太大的希望,当世界上没有更多的期望,更多的是对这个世界的失望,甚至一点点的希望也被一个自己以为已经逃脱困境的事情而打破的时候,那么还有什么选择,唯一的选择只有是:死。他,一个孩子,一个仅有几岁的孩子就是这样,“我保证”,但是“我保证”却因为没有办法而变成“下不为例”,于是导致了死亡,导致了一个大胆的行动,即使对于一个刚开要开花的花朵。这就是阿桑的儿子,我们的在面对塔利班而敢勇敢的射出弹弓的我们的索拉博。

“孩子终归是孩子,过一会就忘记了”语言大概是这样的,我提出这样的想法时,我忘记了索拉博不是一个普通的孩子,而是一个在战火中长大的孩子,是一个小小的年纪就已经经历了太多的生死,太多的人间疾苦的孩子,如果说“人恒过,然后能改”“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那么,这样的阿富汗,这样的悲惨的世界造就的不是一个天将降大任的人,而是一个人间炼狱下悲惨的孩子的童年和一个更加坚强,更容易获得希望的孩子。但是当一切的希望,那么一丁点都已经没有了,也是更容易丧失希望的孩子。

经历了大苦大难,这样的孩子的成熟度要完全超出他们的实际年龄,这就是我的低估,于是,没有太多的在意,悲剧导致了,满盆的鲜血,满眼的鲜红,这对于我无疑是一个噩梦,一个久久不能抹去的记忆。

上面的这段也算是,我如果作为作者会针对最后的几章节而写的自己的感想吧。

最后只想说一件事,请不要无情的打破别人的希望,请哪怕是在最最没有希望已经逼到绝望的悬崖边,也请留下下一根树藤,哪怕短短的一根,给予一点绝望中的希望,也许树藤的尽头,在悬崖边将会有别有洞天。

“一点点微笑,虽然不是很大但是我觉察到了”,“我知道,有那么一片雪花正在融化,虽然是一片,但是一年复一年,一冬的雪一定会在春天融化”大致书本的最后是这样写的,希望,一个春天足以融化深埋在索拉博内心的一冬的冰雪。

《追风筝的人》围绕一个不爱说话、憨厚老实的少年仆人哈桑与他的少年主人懦弱的阿米尔之间的友情故事展开的。

哈桑肤色如泥巴,鼻子很扁受到了当地其他富少年的欺凌,然而阿米尔与哈桑之间渐渐有了隔阂。

我喜欢卡勒徳笔下的喀布尔的冬天,他说:“冬天是喀布尔每个孩子最喜欢的季节,至少那些家里买得起一个暖和铁炉的孩子是这样的。”他们有一年一度的冬天风筝比赛,阿米尔想借此机会改变父亲对自己的印象,这不仅为了夺回属于自己的爱,也是作为主人对仆人的尊严。在哈桑的帮助下,阿米尔赢得了比赛哈桑在追回被割掉的风筝时被其他富家少年困在角落里施以暴力时,阿米尔—哈桑最信任的朋友,却蜷缩在阴暗的角落里默默注视,直到泪流满面却仍不敢挺身而出帮助哈桑。阿米尔的懦弱让他不敢直视哈桑,最后他决定栽赃哈桑,让他永远离开了这个家。阿米尔就是如此的自私和懦弱。

到后来阿米尔获知哈桑是自己的同父异母的兄弟时,他内心悔恨与伤痛纠结。当中年的阿米尔偶然得知哈桑的消息,他却不顾危险,前往战乱的阿富汗救赎哈桑的儿子索拉博。此时的阿米尔是勇敢的。

这让我体会到人总有丑陋的一面,”丑陋总是与美好如影相随,在美的背后,丑正探出半张脸庞。

我们是否知道我们心中的风筝到底在什么地方,人生错过就不会再得到,也许我们会忏悔,会救赎,但这些似乎都已经晚了,每当天空放飞起风筝的那一刻,我们是不是应该问问自己我们是否真的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一切。

每个人身上都有或多或少儒弱无能的地方,面对危险你会视而不见,还会冲当好人。你甚至会看轻和鄙视自己的灵魂,经常会因为徘徊在抉择的两边而憎恶自己,这成为了你的痛苦所在。有时,往事会自行爬上来。于是,被爱、恐惧、愧疚、赎罪……无限地纠缠着。

你希望有朝一日可以痛快地用拳头恨恨地打败另一个自己,以减少负罪感。

你对不起你善良真诚的朋友和兄弟,你无法饶恕你自己。当你走在救赎自己的途中,总有一刻会暴发并浮现出本真的你,那积压了太久,需要释放和喷发。当你真正去面对了,你才会走出困境——你冒着生命危险去解救兄弟的儿子,你帮兄弟的儿子追风筝其实是获得救赎的途径,那是你成长的象征。“当罪行导致善行,这便是真正的救赎。”

这是自己与自己的较量,这是善良与邪恶的斗争。你可能不应该把后者说的如此难听,因为它们毕竟在相互博弈,有斗争必有美丽的一方。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只风筝——它是珍贵的友情、温暖的亲情、美好的爱情,也是忠诚、友善、勇敢和一切充满光明的词汇的代表。我们必须把它抓住。只要用善待他人的诚实的心去呵护,都能找到“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为你,千千万万遍。”

人的一生不可能永远不犯错,它可能如影子一般伴随自己一生,问题的关键是你如何面对你的错误。一种抉择有时可以影响到我们一生的命运,也许它会是万丈深渊又或许是一种自我拯救。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是什么,希望我们在看完《追风筝的人》之后,都能够勇敢地追。

我们总喜欢给自己找很多理由去解释自己的懦弱,总是自欺欺人的去相信那些美丽的谎言,总是去掩饰自己内心的恐惧,总是去逃避自己犯下的罪行。但事实总是,有一天,我们不得不坦然面对那些罪恶,给自己心灵予救赎。

延续到下一代的手足情。

故事是由第一人称我开始的。

父亲是阿富汗当地的有钱人,他的佣人阿里是从小和他玩到大的好朋友,阿里的儿子哈桑,是和我年龄相仿的老实人,我们经常一起玩,我一直受着良好的教育,因此老欺负哈桑,找机会嘲笑他没文化。阿塞夫也是富家子弟,他心狠毒辣,老用他的不锈钢拳套欺负人,特别是哈桑。在一次风筝大赛中,我得了第一名忠实的哈桑为我去追我的战利品时,被阿塞夫挡住,正在对峙时,我赶到了现场,却又选择了逃避,看着阿塞夫用拳套拼命打哈桑,我却置之不理反而逃跑了,哈桑无意之间看见了我,“为你,千千万万遍。”他让我无地自容。在随后的日子里,他试着恢复我们的关系,可并不奏效。最后他选择了离开。

多年以后,我们都已成家,父亲的死让我十分悲痛,不得不重返家园,但父亲的朋友又告诉我了一个天大的秘密:哈桑是我同父异母的兄弟,我父亲做了多么愧对阿里的事情!但他又告诉我,哈桑被塔利班分子枪决了,现在只留下他的儿子索拉博。我的内心经过了多大的煎熬,经过了多大的斗争,我还是屈服了,我把哈桑唯一的儿子想方设法的接回来,却没想到控制他的是塔利班而且是儿时蛮横的阿塞夫。我仍然是无力缚鸡,任阿塞夫的不锈钢拳套宰割,多亏索拉博救我一命才没被打死,可是全身多处骨折危在旦夕才逃出了魔掌。

“为你,千千万万遍。”

索拉博给我回到美国,生活就这样平淡下去,直到永远……。

我和哈桑的情,在一句话中表达出来,“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老在我耳边萦绕,他出现了两边,索拉博和哈桑,不是言传身教,只是一种特别的品格,如暖风般唤醒我沉睡的心灵,我的思绪飞向辽远,在如梦幻般醒悟,这不是梦。

《追风筝的人》是一本具有浓重的异域风情的书,这本书有许多令人感动值得揣摩的方面。

开篇随着作者的娓娓道来,我首先感受到的是一个美好、和谐、虔诚的阿富汗;随着作者对仆人哈桑的描写,我又不禁为他们童年纯洁的友谊而触动;当作者面对他的父亲一种孩子对父亲的爱与崇拜又令人不禁回想起自己童年里一直守护自己的父亲的伟岸的身躯;当作者为了独占父亲的宠爱,自私的将哈桑赶走又不禁感到惋惜。

当俄罗斯的战火燃到阿富汗,那个美好的阿富汗开始褪色。主人公父子二人踏上背井离乡之路,那种父子之间的相依为命,那种身处异乡的漂泊感,那种极大的民族自豪感,又震撼着我。

同时,主人公埃米尔始终被一件事所困扰,就是当年将哈桑赶走,他的懊悔已属不易,当他得知自己有机会赎罪时毫不犹豫的踏上了重返阿富汗之路,他的勇气,不得不叫人钦佩。重回家园不见了以往的美好,只有塔利班统治下看不到边际的恐怖。身陷敌巢,他冒生命之危险就出了自己的侄子,他解救的不只是孩子,更是他自己,他自己多年来从未平静的心。

这个埃米尔自我救赎的故事里,有对于祖国的爱,有对于信仰的虔诚,有对于友情的忠诚,有对于爱情的坚守,有对于亲情的感触,有对于自己心灵的救赎;沉浸其中有一种被深深溶解的感觉,一种灵魂被净化的感觉,读这本书可以让人反思,回忆寻找心灵的一种归属。

对于阿富汗的现状,不敢妄加评论,就像作者一样默默地为这个曾经美好的国度祝福吧!

会读书的驴的读后感参考大全(19篇)篇八

大凡读文章,欣赏也好,分析也罢,也许会说出个“一、二、三”的道道来,什么主题思想阿段落大意阿最后结论啊,或者横竖比较啊等等。这样的赏析,说是八股,不象,不象八股吧,其实,比八股还糟糕,让人听了、读了实在枯燥。《读书的艺术》目的明确,按照林语堂的说法,无论你说的再好听,即便谈一下“读书方法”或大讲什么“理想”等等。初听好象是议论文的写作方法,怎样运用感性化的散文、精辟的袖珍小说来反映现实中如此理性化的东西,或说得文明一点,怎样表现如此理性化的话题呢?不妨,读完了这篇文章,我相信你就能体会到这篇文章的精到、美妙正在于其中。

这篇文章的特点很鲜明,林语堂十分善于运用谈心和说理叙事的方法,一层一层采取推进地表现“读书的艺术”。我想先从文章的开头看,林语堂是以一名老师与学生谈心的口吻起句,就个人所认为理想的方法,与诸位学生通常的读书方法比较研究一下”。口气轻松亲切,直接提出想要说的话题。“教师”以自己的备课、教学和读书经验,指出大半学生“已经走入错误”。因为,林语堂非常直截了当地说出了一个实质性的问题,指出他们现在的读书方法,“失去了读书的本意”。反之,这个问题解决了,有人还会提出新的'问题,比如说,时间阿地点啊等等。林语堂说的很好,他接着又说,这个问题解决之后,读书的时间和地点的问题也可以找到答案。读书没有合宜的时间和地点。一个人有读书的心境时,随便什么地方都可以读书。如果他知道读书的乐趣,他无论在学校内或学校外,都会读书,无论世界有没有学校,也都会读书。他甚至在最优良的学校里也可以读书。

不难发现,林语堂在说理的过程中,紧紧抓住了问题的要害,他抨击了当时特别严重的、传统的死读书的学习方法,大力提倡主动的、自觉的科学的新型读书观。逻辑性既强,加以入情入理的叙述与分析方法,便表现的侃侃而论,娓娓道来,的确有一种亲切感人的渗透力。

尽管如此,林语堂还是不满足前面的一些说理,他深知单纯的说理与谈心是很难打动人心的。因此,林语堂在细致说理的过程中,融入了一些富有艺术情趣的“元素”,来增强读者或学生阅读的信趣和效果。例如,林语堂在讲述读书的本意与读书之乐趣时,引用一些名人名言:宋代的诗人和苏东坡的朋友黄山谷所说的话最妙。他说:“三日不读,便觉语言无味,面目可憎”。他的意思当然是说,读书使人得到一种优雅和风味,这就是读书的整个目的,而只有抱着这种目的的读书才可以叫做艺术。一人读书的目的并不是要“改进心智”,因为当他开始想要改进心智的时候,一切读书的乐趣便丧失净尽了。他对自己说:“我非读莎士比亚的作品不可,我非读索福客俪(sophocles)的作品不可,我非读伊里奥特博士(dr·eliot)的《哈佛世界杰作集》不可,使我能够成为有教育的人。”我敢说那个人永远不能成为有教育的人。他有一天晚上会强迫自己去读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hamlet),读毕好象由一个噩梦中醒转来,除了可以说他已经“读”过《哈姆雷特》之外,并没有得到什么益处。一个人如果抱着义务的意识去读书,便不了解读书的艺术。这种具有义务目的的读书法,和一个参议员在演讲之前阅读文件和报告是相同的。这不是读书,而是寻求业务上的报告和消息。依黄山谷氏的说话,那种以修养个人外表的优雅和谈吐的风味为目的的读书,才是唯一值得嘉许的读书法。这种外表的优雅显然不是指身体上之美。黄氏所说的“面目可憎”,不是指身体上的丑陋。丑陋的脸孔有时也会有动人之美,而美丽的脸孔有时也会令人看来讨厌。

会读书的驴的读后感参考大全(19篇)篇九

自从读完了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后,我多么希望你是一个真正的人,而不是玛格丽特创造的。在这本书中我读出了你的坚强、执著、还有那感人的爱情。在经历十二年中的那么多事情后,你从绝境中挺了过来。并且从一个纯真的少女逐渐变成了一个成熟的女人。

刚读你的时候,你还只是一个塔拉镇被许多男人迷恋十六岁的美女,一双淡绿色的眼睛,乌黑的睫毛,翘起的眼角,全身白皙的皮肤使你感到骄傲和自豪。你一直爱着希礼,当你知道美兰和她结婚后,你十分生气,痛苦,就赌气嫁给了你并不爱的韩査理,当南北方的战争开始时,韩查理死后,你就去了亚特兰大和白蝶姑妈还有美兰一起生活,其实你是想等胜利后见到希礼,可以看出你有多爱他,一个为爱执着,如此心思细腻的小姑娘!

在舞会上,你居然是如此大胆,为了再能像别人一样尽情的跳舞,守丧期还没过的你当场和人人都讨厌的白瑞德跳舞。自此你渐渐的把一个南方妇女应有的教养和规矩抛在脑后,穿白瑞德的赠送的花衣,帽子和各种饰品,,别人的闲言碎语你根本不在意,只希望高兴的生活(和希礼一起)。白瑞德偶尔也会让你头疼,你告诉自己你爱的是希礼,不是白瑞德。一个为爱执着,喜欢自由的你!

亚特兰大宁静的生活远去,希礼的生死未卜,北方佬已经快要攻打到这里了。美兰怀孕了,白蝶姑妈逃走了,你想让梅兰死掉回到塔拉,但你还是放下对塔拉的思念留了下来等待梅兰的孩子出生。那天梅兰喊着肚子痛,而你穿过了死人堆找米德医生求助,可米德医生还有许多事要做。这时,你担负起了一个嫂子的责任,从来没有做过接生婆的你竟成功了使美兰生下了孩子。一个不可思议的伟大的女性!

回到塔拉,你的母亲去世了,父亲也因伤心过的成了疯子,家里的首饰,食物都被北方佬抢走了。你伤心、绝望,头目,同时,一股带满仇恨、求生欲望的心正在猛烈的燃烧,你发誓,你要努力赚钱不让自己的家人在挨饿。每天,你拼命的采摘、种植棉花,分配仆人们的家务活,生活的艰辛腐蚀着你的容貌,食物和金钱的短缺的问题时刻占据着你的大脑。坚强的你为了凑足很高的税金,不然会被关进牢里对生命的渴望使你放下以往的尊严和嬷嬷一起去了亚特兰大向白瑞德借钱。白瑞德的拒绝使你再度感到绝望。在半路上碰见了苏安伦的情人弗兰克,因为他有一些钱,无奈的你费尽心机用了一大片谎言欺骗了弗兰克使他跟你结婚,让人又憎恶又令人爱怜的郝思嘉!

婚后,你用你那无穷的智慧、男人般的头脑在工厂里生出了许多金钱,甚至,你为了更快的赚钱去雇用那些囚犯。城里的人渐渐疏远你,但白瑞德给了你莫大的安慰。

三k党事故使弗兰克死了。这是瑞德终于跟你表白结婚了,你们不久之后生下了邦妮,她有嘉乐的豪放、勇猛,可邦妮在四岁时因为赛马而被马摔死,你发出悲伤的叫喊,我能深深的体会到作为母亲失去孩子的痛,可怜的思嘉!

南方最终胜利了,可这时,美兰因流产而生命垂危。你以前希望她死的心没有了,并十分真诚的为她祈祷,最后美兰离开了人世,你悔恨自己当初的想法,去骗一个一辈子都感恩你、信任你的人。我看到了你人心的善良与真挚。

这时你才发现自己爱的不是希礼,而是瑞德,可这一切都太晚了,白瑞德对你的心死了并决定离开你到别的地方生活。你伤心欲绝,又把希望面向未来的明天。

十二年后的你让我叹服,一路的艰辛使你成熟,也使我成长,虽然刚不青春期的我并不能深刻的理解爱情的含义,但我希望你最终能够找到丢失的的爱情!只要你坚持相信明天会更好!

祝你一路顺风!

会读书的驴的读后感参考大全(19篇)篇十

这是一只很了不起的猫,虎皮猫,他活了一百万次。

他曾经是国王的猫。国王很喜欢他,打仗时也带着他。猫不小心被箭给射死了,国王很伤心连仗都不打了,哭了老半天,但猫一点也不伤心。

他曾经是魔术师的猫。魔术师很喜欢他,每次都表演把猫劈成两半再复活的魔术,但有一次失手了,猫死了。魔术师哭得很伤心,但猫一点也不伤心。

他还曾经是小偷的猫,小女孩的猫,以及其他人的猫。这些主人都很喜欢这只猫,当猫死时,他们都很伤心,但猫一点也不伤心。

后来猫不想成为别人的猫了,他决定做自己的猫,于是他变成了一只野猫。很多母猫都想成为他的妻子,要知道这可是一只了不起的猫呢。她们带了很多的礼物,鱼啊,老鼠啊,但猫太爱自己了,他一点都看不上这些猫。“我可活了一百万次呢!”

看起来猫会永远这样骄傲的活下去,但转折出现了,他看见了一只白猫,很优雅,很安静,于是他冲上去说:“我活了一百万次了。”他还翻了两个筋斗,“我曾是魔术师的猫。”但那只白猫一点都不理睬他。最后他说:“我可以坐在你的身边吗?”白猫说:“可以啊。”

就这样他们两个生活在一起,有了很多的小猫。白猫渐渐的老去,猫对她也越来越温柔。有一天早晨,白猫再也没有醒来,猫很伤心,拼命的哭啊哭啊,哭了一百万次。最后,猫死了,这一次,他没有复活。

对于这只猫而言,以前的一百万次也不如这一次,这一次别人爱他,他也爱别人,拥有了完整的一生,真真正正的活了一次。在这只猫看来,他终于活了一次。那么这次死了还有什么遗憾呢?没有遗憾又为什么要复活呢?我们认为猫活了一百万零一次,但猫可能认为他只活了一次呢,以前只是过了一百万秒啊。

在这个世界上绝大部分人都是庸人,拥有的是庸俗的人生,每天都是庸碌的过日子。如果把白天看作活着,睡觉当作死去,那也可看成是活了几千次了。但突然有一天因为某种原因,你竭尽全力去为某一个目标奋斗,你会不会觉得特别的充实,以前的日子都像这只猫一样是白活了呢。

会读书的驴的读后感参考大全(19篇)篇十一

故事从主人公还是一个小女孩开始,讲述了她一生追寻和传播美丽的爱的故事。作者用敏感而又细腻的笔触描绘出一幅动人的画面,主人公花婆婆带领我们走进一个花的世界,让我们身心都沐浴着花的芬芳,这是心与心的碰触,是对“美丽”的热爱与向往!

这是一本可以净化人们心灵的好书,它让我们在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中找到了几许纯净,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像花婆婆一样怀着一颗美丽的爱心,努力做一件让世界变得更美丽的事,那么美丽将无处不在,花婆婆选择用种花来装点世界,我们可以选择做其他力所能及的事情,不论事情大小,只要有心就一定能给我们的世界带来美丽。

他们都是平凡的人,但却都是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丽的.人!只要我们每个人都能尽一点微薄之力,我们的世界就会更美好!

亲爱的朋友们!为了让我们的世界更加美丽,让我们都加入到“花婆婆”的队伍中来吧!“赠人玫瑰,手留余香”,相信你在给予爱的同时会收获更多的爱!

在每个小朋友都希望圣诞老人送给自己礼物时侯,我们的胡老师送给我们一个最珍贵的礼物《花婆婆》。

故事讲的是:有一个小女孩叫艾莉丝,从小就答应爷爷要做三件事情。第三件事情是让世界变得更美丽。他长大后,去过很多地方旅游,在一次骑骆驼时受伤了,于是便找了一栋靠海边的房子住下来了。她把鲁冰花的种子洒在房子前面新开辟的小花园里,第二年的春天开了五颜六色的鲜花非常美丽。于是她决定撒更多的种子让世界变得更美丽。她把公路边,教室的前后,教堂的后面等很多地方撒下了种子,希望能够明年更美丽。很多人都不理解她的举动,大家都叫她‘怪婆婆’。又过了一年的春天,镇子上开满了各种颜色的鲁冰花,小镇上因为有鲜花的衬托变得格外的漂亮。后来大家都亲切的叫她为‘花婆婆’。

花婆婆把种子撒在大地上让世界变得美丽,老师把知识教给我们,让我们成为祖国有用的人,世界因为知识变得更加美丽。我长大后要成为一名医生,让更多的人不受疾病的困扰,更幸福,让更多的病人能看见世界的美好。

所以从现在开始要做个像花婆婆那样的人,答应别人的事情要讲信用,说话算数,好好学习,不辜负老师和家人的期望。大家一起来加油让我们的世界变得更美丽吧!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当花婆婆还是一个小女孩时,常常坐在爷爷的腿上听他讲故事。每次爷爷讲完故事,她就会说:“爷爷,我长大以后,要像你一样去很远的地方旅行。当我老了,也要像你一样住在海边“但你一定要记得做第三件事,做一件让世界变得更美丽的事。”

小女孩很快就长大了。她当了一名图书管理员,为大家做了很多事,自己人也看了很多书,明白了很多道理。

她去了一座真正的热带小岛,小岛的村长送了她一个漂亮的珍珠贝,上面刻着一个天堂鸟和一行字“我永远记得你”。她还爬过雪山,走过沙漠。当她从骆驼背上摔下来以后,她在海边买了一座小房子住下来。“对了,我答应爷爷,要做一件让世界变得更美丽的事,但是做什么好呢?她不断地想着这个问题。

冬去又春来,她爬上山顶,发现那里开满了一大片蓝色、()紫色和粉红色的鲁冰花。于是她买来了一大包鲁冰花的种子,一路走一路撒,撒在了公路和乡间的小路边,撒在了教堂后面,撒在了空地和高墙下面。第二年春天,这些种子几乎同时都开花了。她终于完成了第三件事,也是最困难的一件事。

她现在已经非常老了,头发也白了,可她还是在不停地种花,每年都开出更多更美丽的鲁冰花。

人们都喊她:“花婆婆。”

花婆婆用自己勤劳的双手种出美丽的鲁冰花,做了一件让世界变得更美丽的事。

从故事中我知道了,让世界变得更美丽是我们每个人都要努力去做的事情。

会读书的驴的读后感参考大全(19篇)篇十二

《草房子》是一本经典的作品,描绘了难忘的小学生活,在生活中给人不同的道理,下面请看关于草房子的读后感范文吧!

我曾多次捧起《草房子》阅读,而每次的感受却不同。

但相同的是每次看完,我闭上双眼就感觉,我也居住在草房子里,与桑桑、细马、纸月他们玩耍,无比快乐。

《草房子》主要描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

六年中,他亲眼目睹了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伧与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着坚守,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这一切,既清楚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

这六年,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六年。

啊,我多么想向桑桑他们一样,有一座金色的、阳光的草房子。

我可以和他们一起玩耍,用一颗纯洁的童心去感受世界、认识世界,过完快乐的六年时光啊。

在现在处处是竞争压力,处处是坑人骗钱,处处是兴趣班的社会,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日趋疏远,情感日趋冷漠的当今世界中,我更加希望有这么一座充满笑声、童趣的屋子,有这么一群拥有一颗纯洁的心的孩子们,伙伴们。

我真的真的希望……

站在仿佛无垠的田埂上,任凭清风吹着耳边的头发,闭上眼睛,我像是进入了曹文轩老师的小说里。

她,是「艾地」的主人公;她,是一个坚强的老人;她,是秦大奶奶。

她有自己的梦想:想和丈夫拥有一块属于自己的地。

他们付出了汗水,没日没夜地干活,终于实现了这个梦想。

可惜好景不长,秦大过早地离开了人世。

还未等麦子成熟,当地人就为了办学校,夺了她的地。

我在对油麻地人生气的同时,也十分佩服秦大奶奶的韧性。

她种了许许多多的艾草,把自己埋在对秦大无尽的思念和艾草浓浓的苦味里,可又有谁知道,她的心更苦。

她像一个孩子一样用各种行动抗议着人们对她的不公正,我甚至可以从字里行间感觉到这个老人的无奈,我们也完全可以理解她对当地人的怨恨。

可是,当那个学校的小学生不慎落水时,她却勇敢地挺身而出,改变了大家对她一直不太好的印象。

从那以后,她竟然成了这里的守护神。

照顾孩子们,关心老师们。

在一次次的玩闹中,她变得越来越豁达,成了一个慈祥和蔼的老太太。

她爱这里的孩子,也爱这里的一草一木,就是因为太爱,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竟然只是为了一只快坠到水里的南瓜,她掉落水中,就这样离开了她所牵挂的一切。

艾草就像秦大奶奶一样,风雨也摧毁不了她,她有韧性,有毅力,虽然一生都被苦味包里,但她并不因此放弃,虽然从头到尾都不曾留下她的名字,但是她的.形象已经深刻地印在我们的心里,她不屈不挠的精神正是我们当代学生所缺乏的。

这学期我读了许多书如:《草房子》、《女儿的故事》、《西游记》、《德国一群老鼠的童话》等等。

从这些书中有的让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有的让我学到了可贵的精神。

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草房子》这本书。

《草房子》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他写过很多作品,有《根鸟》、《红瓦》、《细米》等,《草房子》这本书写了许多催人泪下、震撼人心的事,如:将一轮与白雀之间毫无瑕疵的事,不幸的桑桑与厄运相拼时的悲伤与优雅。

这本书主要写了主人公桑桑与父亲来到油麻地,桑桑认识了许多朋友,因没有头发而被人称“秃鹤”的陆鹤,、心地善良的纸月、美丽多姿的白雀,细条高个的细马,家境富裕的杜小康。

主人公桑桑是一个调皮、活泼、可爱的小男孩,为了引起别人对他的注意,他经常做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在烈日炎炎的夏天,穿着爸爸的大棉袄,弄得满头大汗;把自己家里的蚊帐拿下来剪成鱼网;把家里的碗柜改成鸽子的高级别墅……虽然在前面他很调皮,但在最后一章,他面对困难的坚强让我敬佩不已。

读完这本书,桑桑的调皮让我难忘,桑桑面对病魔不屈服的精神更是让我铭记于心。

会读书的驴的读后感参考大全(19篇)篇十三

初识《简爱》,是在高中时代的学校图书馆,记得当时一到课外活动时间,我便一路小跑,快速向阅览室跑去,为的是能占到位置,看到我心仪的书籍,那时候最喜欢的便是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当时正和书中主人公差不多的年纪,也有着对爱情的美好向往和憧憬,对于她的童年经历深表同情,痛恨她的舅母和表兄妹,羡慕她虽出身贫苦却不自卑,克服重重困难,勇敢的追求爱情的精神。

再读《简爱》,已到不惑之年,我从一个不谙世事的女孩变成了整日柴米油盐的家庭主妇,生活虽单一,却也不是无趣。有了稳定的工作,有了务实的老公和可爱的孩子,生活也算惬意!适逢假期,就拿起了儿子床头的《简爱》,谁料想一发不可收拾!一口气读完,大呼过瘾!的确,不同的年龄,对事物的解读是不一样的!我庆幸自己能摆脱家务的束缚,零距离接触简·爱,能在这物欲横流的社会里,荡涤自己的灵魂,也让我坚定了为教育事业奉献一生的决心!

同样作为一名乡村教师,我也是在一线岗位勤勤恳恳的工作了20年,期间虽然也会有各种想法,但都被养家糊口的重任打压下去!真的佩服简爱,想了,就去做!有着极强的执行力!按说她生活了8年的地方应该会带给她安全感,年龄一到,找个合适的人嫁了,衣食无忧,其实也蛮好。可是她却不满足于现状,太安逸的生活以及闭塞的环境让她感觉索然无味,她想去更广阔的天地闯一闯,于是趁一次外出时间,她投了求职信。历经一段忐忑不安的等待后,简终于盼来了她梦寐以求的东西,有人给她回信了……她兴奋极了,就像已经看到了外面的世界一样!接下来的日子虽然不一定会总是晴空万里,但一定是充满着希望的!冒险是值得的,人生在世,不拼搏一回,难免会留遗憾!

冒险精神是前进的动力!简就具备了这种冒险精神。虽然慈善学校衣食无忧,可她厌倦了这种年复一年重复的工作,迫切地想去外面看看,毕竟她才只有18岁,是个做梦和憧憬的年纪。终于她可以离开她生活和工作了8年的地方,去往桑菲尔德庄园,给一个小女孩(阿黛尔)当一名家庭教师,她终于可以在更广阔的空间里施展自己的报负,终于可以看看外面的世界了……与此同时,她也遇到了一群真心希望她好的人,开始的谭波儿老师,学校的管事也对她不错,听说她要走的消息,没有横加阻拦,而是给她写了封声情并茂的介绍信,使她以后的路更加美好。一个人的生存与成长总离不开贵人相助!同样的事情如果有人推你一把,会变得越来越好,反之肯定越来越糟!所以人要多积善缘,你的路才会越走越宽!

人的一生会遇到多个贵人,我觉得应该保持感恩之心,才能不断向前!简爱也是,罗切斯特是她生命中遇到的真爱,也是她其中一个贵人,从最后的情节来看,简也是罗的贵人。他们的初见是那般自然,罗骑着马出现了问题,她正好出现在那里,问他是否需要帮助,从此俩人对彼此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尤其是简,这个男人虽然不是很帅,却有着运动员一般的身躯,健壮无比。初见虽然不是那么深刻,但也有了显著的印象。那时候简还不知道那就是真正雇她的主人罗切斯特。第二次见罗,简才知道那天树林里见到的人就是自己真正的主人,有些紧张,但还是从容不迫的回答了他的问话。从这以后,简更加认真地教着自己的学生,慢慢地给她改掉了好多不好的习惯,学业也有了进步。罗非常满意孩子的成长,时不时地找简交流一下孩子成长。

有了钱之后,她本可以寻个好人家,踏踏实实地过着好日子。可三年后她却选择回到桑菲尔德,回到她的爱人身旁,这时侯的庄园已完全烧毁,她的爱人已面目全非,在不远处的一处庄园里艰难度日,只有两个忠实的仆人在伺候着,罗虽已是自由身,却伤了双眼和一条胳膊。原来,他的妻子点燃了庄园,要跳楼的时候,罗为了救她和庄园里的所有人,最后一个离开火场,却被砸中身体,造成伤残。从此罗一蹶不振,谢绝了外界的所有拜访和活动,孤独度日。

简是个善良的姑娘,为了挚爱,她挺身而出,迎难而上,没有退缩,虽然所爱的人这时候已变得手臂残疾,双眼失明。试想现在能有几个姑娘能嫁给一个比自己大20岁,还有残疾的人呢?前提是她还很富有。我觉得这里更多的是对爱的坚守,也唯有爱,才会让人做到这一点,面对困难毫不退缩!在简无微不至的照顾下,罗渐渐地走出了人生的低谷,迈入了自己的春天!俩人偷偷地去领了证,婚后他们特别尊重和珍惜彼此,互相成为了地方的依靠!

书的最后,两位主人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有了可爱的宝贝,罗的其中一个眼睛也恢复了视力!这真是天大的好事,真是上帝保佑。由此我得出一个结论:如果我们怀着一颗感恩的心,认真的面对生活,坚持自己的梦想,那么梦想就一定会实现!因为生活必会厚待认真对她的人!

《简爱》是一本具有多年历史的文学著作。至今已152年的历史了。它的成功在于它详细的内容,精彩的片段。在译序中,它还详细地介绍了《简爱》的作者一些背景故事。

从中我了解到了作者夏洛蒂·勃郎特的许多事。她出生在一个年经济困顿、多灾多难的家庭;居住在一个远离尘器的穷乡僻壤;生活在革命势头正健,国家由农民向工业国过渡,新兴资产阶级日益壮大的时代,这些都给她的小说创作上打上了可见的烙印。

可惜,上帝似乎毫不吝啬的塑造了这个天才们。有似乎急不可耐伸出了毁灭之手。这些才华横溢的儿女,都无一例外的先于父亲再人生的黄金时间离开了人间。惜乎,勃郎特姐妹!

《简爱》这本小说,主要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并没有绝望,她并没有自我摧毁,并没有在侮辱中沉沦。所带来的种种不幸的一切,相反,换回的却是简·爱的无限信心,却是简·爱的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不幸,在学习生活中,简·爱仍然是承受着肉体上的受罚和心灵上的催残。学校的施主罗可赫斯特不但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诋毁她,而且把她置于耻辱台上示众。使她在全校师生面前丢尽了脸。但简·爱仍坚强不屈,化悲愤为力量,不但在学习上飞速进步,而且也取得了师生们的理解。

不久,简·爱又陷入了爱情的旋涡。个性及强的她同样保持着个人高贵的尊严,在情敌面前显得大家闺秀,毫不逊色,对于英格拉姆小姐的咄咄逼人,她从容面对。

同样,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感到自惭性秽,同时对她肃然起敬,并深深地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后来,简·爱发现罗切斯特已有了妻子,她的自尊自重再次出现,毫不犹豫地离开了他,她对爱情的专一,让我敬佩。

最后,简·爱得知,罗切斯特为了拯救在活中的妻子不幸双目失明。躯体严重残疾,完全丧失了生活能力,而同时又妻亡财毁。简·爱全身心的爱再次投入了他的怀抱。

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它塑造了一个体现新兴阶级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

《简·爱》是十九世纪英国著名的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人们普遍认为《简·爱》是夏洛蒂·勃朗特“诗意的生平写照”,是一部具有自传色彩的作品。

花了三天多的时间终于读完了《简爱》,我知道这是一个十分艰巨的过程。这连住的几日,我几乎除了吃饭和睡觉,一切时间都耗费在这本来自遥远国度的小说里。然而我还得在抱怨的同时,不得不承认它的杰出与迷人。很少见到这样迷人的异国风情。这充满着英国十九世纪趣味的故事里,让我感慨了很多。其实我应该早些接触这本书,早就有很多的人介绍它了。可惜,我拥有着一点排外的情愫,一直拖到现在去欣赏它,实在有些相见恨晚。

作为一个外国人,我对英国人的思维和宗教信仰有点难以适应。不过呢,人世间的真情多数是相通的。每当我读到小简爱因为无亲无故而遭受虐打和歧视时,心中顿起的怜悯之情真让人难忘;每当简爱一次次化险为夷让我多么兴奋;当她勇敢地拒绝了圣约翰的求婚而坚持自己心中的真爱时,多么令鼓舞和震撼;特别在文章最后,她抛弃一切去照顾那位可怜的爱德华时,我的心中欣慰与感动迸发而出。关于这本小说,我想它最大的成功之处就是它在很多艺术方面的杰出融合。

我敢确信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多才多艺的作家。首先,她在描绘风景时,是以一个画家的审美角度去鉴赏,以一个画家情趣去把握光和影的和谐。读中国的小说很少见到这样细腻的风景描写的词汇。应该要感谢这本书的译者周令本的深厚的国文功底,使译本文采熠熠,令原著生辉。其次,夏落蒂·波郎特在语言学上的造诣也很深厚,作为一名英国人,作者可以说至少精通三种以上的外国语言。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可以通过它感受到整个欧洲的文化氛围。比方说英国人的自豪感和绅士风味,德国的大国气氛以及法国女性的天生浪漫情趣。甚至还读出了英国人那种殖民主义的歧视东方人的心理,比如他们称印度是个野蛮的民族。再次,夏落蒂·波郎特对感情戏的处理上,可以称得上很高明。她的主人公很少是一见钟情,这比较现实,但是她赋予的爱情总是在默无声息深入到读者的心田里。如此巧妙的感情戏,让我很意外,很惊喜。

《简爱》的作者如果和中国的曹雪芹相比,毫无疑问,后者的文化底蕴要更博深一些。就像中国和英国人拼比历史,中国人可以无愧地说:我比你老的多。曹雪芹一生所学要比夏落蒂·波郎特要广博的多,毕竟中国的文化底蕴要丰盛的多。中肯的说,简爱的确比不上中国的《红楼梦》。不管是人物丰富还是物致的描绘上,《红楼梦》都是更为杰出的。但是,《简爱》中也有值得中国人去学习和欣赏的地方。比方说,《简爱》对人物的心理描写方面,可以说淋漓尽致。这点在很多中国人的文学作品中做的都不够。

读这本书我仿佛读了一遍《圣经》,西方人对宗教笃深的感情与真诚的信仰,真很令人敬佩。现在的中国是一个缺乏信仰的时代。在读《简爱》时候,让我感受到在拥有宗教哺育下才可以得到的人情的纯美,在现在的中国这真的很难得。其实,很多圣经里的教诲与中国的孔儒的经典思想是相通互补,而现在国人却往往忽视了祖先的睿智。比如圣经里劝人从善,劝人宽忍,劝人感恩,与孔老夫子劝国人礼义仁,两者是相同的。在读《简爱》的时候,我时常被圣经里的美好的思想启迪着,让我联想到中国的现状,心中似乎收获许多。让我坚信,对于中国的儒家文化真的需要重新审视。

歌德曾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而最近我有幸拜读了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认识了一位坚强、勇敢、独立的女士。

简·爱是一个伟大的女性,她有着极强的自尊心,她独立,坚强,敢于冲破社会的牢笼……她的这些品质,直到一百多年后的今天,还影响着我们。

简爱在舅妈家的生活是不幸的,舅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小小的简爱经受了多少折磨呀!她一度的忍让,一度的服从,但这并没有提高她在这个家中的地位,反而让舅妈更加的肆无忌惮。终于,简爱忍不住了,在一次经受了表哥的毒打后,她开始反抗了,这时的简爱,充分表现了她自尊自爱、不屈不挠的品质。我是多么的敬佩她啊!有时我们也是这样,逆来顺受,总是以为忍忍就过去了,但这样,只会让别人更加猖狂。所以有时我们要拿出勇气,去和一些不公平的事情勇敢斗争。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简爱从不因为自己是家庭教师而自卑,而认为,她和罗切斯特是平等的。在他的面前,简爱所表现出的一种独立,理智,自信,吸引了罗切斯特,同时也吸引了我。简爱她没有因为自己身份的卑微而低声下气,反而追求自己的自由和对自己的尊重,这种自信,才是女人最美的魅力。我们也应该对自己充满自信,面对人生,我们要鼓起自信之帆,乘风破浪,驶向成功彼岸。

简爱并不美,但她却刻入了千千万万个读者的心中,因为她告诉我们——人的价值=尊严+爱。告诉我——虽然我并不伟大,但我是全世界仅有的马晶钰。我不是红花,但我是一片独一无二的绿叶;我不是雄鹰,但我是一只独一无二的小鸟。我同样也为世界奉献着自己的力量!

在我心目中,《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著作,因为他是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就是我的榜样,他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

简爱的一生悲欢离合;他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能够说是不幸的,可是他却从不一样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他面前都会感到恐惧。

简爱从小被他的舅妈收养,受尽了他的欺负,并且他舅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是一个又胖又大,蛮横无理,猪狗不如的禽兽,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简爱,但他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他野蛮的儿子,然而,简爱是一个顽强,决不向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他对约翰的恨压倒了他对他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当然,结果可想而知,简爱收到了他舅妈的惩罚。

可是海伦彭斯,他的观点与简爱是截然不一样的,海伦主张凡事能忍就忍,可是他的宽容,忍让以及他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敬佩的,我们无需去评价他的话,至少我们应从中悟出些什么,我很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的,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完美的景物,乐观地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必须会充满阳光。

我读完以后明白了,脚下的路不会一向平坦,人的一生不会一帆风顺,仅有勇敢应对困难和挫折,才能克服它,战胜它,最终到达成功的彼岸。

会读书的驴的读后感参考大全(19篇)篇十四

《背影》是朱自清的一篇经典散文,讲的是他与父亲回家处理完家事后,返回时,他父亲坚持亲自送他上车,又辛辛苦苦跑去买橘子给他吃的故事。文中,朱自清一再提到父亲的背影,感动的三次留下眼泪。

读了《背影》,我感慨万分,想起那句话:可怜天下父母心!我又想到父母为我们做了那么多事,可我们却从没有为他们做过什么。父母为我们做饭、洗衣服、做其他事情,父母像一把巨大的伞,为我们遮着风雨。

我们一天天长大,而父母却一天天变老。他们为我们受了多少累,吃了多少苦,让我们为他们分担一点吧!

《背影》是一篇描写亲情的文章。我觉得这篇文章写得很出色。虽然它的文字不是太多,但是内容十分丰富。由于大部分的字很浅易,而且句子通顺,因此读者很快能领悟内容。作者把文章描绘得栩栩如生,令人感同身受。阅读期间,当父亲去买橘子的时候,令我非常感动,我也像作者一样情不自禁地流下泪来。

文章的主题是父子之间的感情。故事开始的时候,是描写父子处身于艰难的困境中。作者的祖母去世了,父亲也刚刚失业。办了丧事后,他们到了南京。父亲要在那里找工作而他度过几天后就要从那里回北京念书。在车站上,当作者看见父亲托茶房照应他的时候,作者心里认为他很婆婆妈妈。可是,看看父亲那么辛苦地替他买橘子,他的泪很快就流了下来。之后,接到父亲的信,令他想起父亲当时的背影。

我觉得这篇文章给了读者一个十分重要的启示:父母常常再三地告诉我们要小心或努力读书,他们始终都是为我们着想、希望我们能做一个好人。所以我们要好好对待他们,不要辜负他们对我们殷切的期望。

《背影》真是一篇感人及有教育性的文章。

《背影》这篇文章是朱自清先生的代表作之一,写得凄凉而又柔美。

这篇文章讲的是朱自清和他的父亲要一起分别从家乡到南京和北京。朱自清先和父亲来到了南京,又要等去北京的火车时,他的父亲拖着胖胖的身体翻过了两道栅栏,买了橙子给作者吃。火车开动了,他的父亲也离开了,作者坐在车里到了父亲的背影,是那么孤独,那么单薄,所以,他写了这篇《背影》。

在文章中,父亲“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地探身下去”,“他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的背影,让作者感受到了强烈的父爱。“等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我便坐下,我的眼泪又来了”,看着父亲的消失的背影,作者觉得父子分离是那么地不舍与伤心!父子一别,不知什么是时候才能再见!

文章把父子的依依惜别写得凄凄凉凉,却又让我感到有一丝丝的暖意。作者的父亲是那么爱他,我的爸爸也是同样啊!也许爸爸不是那么善于表达,但仔细感受,他时时刻刻都在爱护着我,保护着我呀!记得在去参加夏令营之前,爸爸竟然一反常态,比妈妈还唠叨,要紧跟队伍,在火车上接热水用大水杯,在宾馆里用电要小心,把导游的电话号码记好,自由活动后要按时集合,多喝水……嘱咐这,嘱咐那;临出发前,爸爸还上到我们的大巴车上,给我调节座椅。

当时,兴奋的我心里只是急切地想赶紧和朋友们一起出发,还觉得爸爸太罗嗦。读了这篇《背影》之后,我才恍然大悟,那正是爸爸的爱呀!

老爸,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

《背影》这篇文章出自于朱自清散文集,是朱自清的散文代表作品。这些散文的文笔清新,风格淡雅,读了这些文章,会让人有一种舒心感。

这篇文章,虽然不算长,但让我深深地体会到父爱的是怎样的一种爱,我觉得父爱也是细腻的。

从“父亲因为有事忙,本已说定不送我,叫一个旅馆熟识的茶房陪同我去。但他还是放不下心,怕茶房不够妥帖,决定还是由他自己亲自送我去。”到“父亲给我拣定了靠车门的一张椅子;又嘱咐我路上要小心,夜里要警醒些,不要受凉。又嘱托茶房好好照应我。”从这些,我深深体会到了细腻父爱。虽然“父亲”没有用像“我爱你,儿子。”这样语言去表达自己的爱,但那朴素的实际行动。这让我感觉到了细腻的父爱是怎样的。

读了文章,我的感受是:所要的爱,不需要用太多的语言去表达。因为,这样体现不到你的真心。反而用行动,更体现出你的真心。而且,还让人也容易理解你的真心的爱。

我读过很多散文,但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朱自清先生的《背影》。

在这篇文章里,朱自清先生从父亲去车站送他,给他买橘子,给他找座位,叮嘱他照顾好自己等很多琐碎的小事写起,写出了父亲对自己的无微不至的关心和爱护。

父爱深深,我们也都有相同的体会。他们的心时刻在你身上,可是他们却很少用语言表达出来,只会默默的去做,无私的,不求回报的。

朱自清先生的这篇文章写出了父亲对他的深爱,也写出了自己对父亲的爱,父子情深,感人落泪。细节描写尤其精彩,感情真实丰满,真是一篇好文章!

在父母那里,有时候一个小小的举动就包含了很深的爱和关心,我们一般习惯了这种关心,很少去关注这份深情,《背影》就是从这最细微处着笔的。

这篇文章给了我感动,也给了我启发,我喜欢他清新的文笔,细致的描写,更喜欢他真挚的情感!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是的,我们又要如何报答父母的深恩呢父亲,在失败时鼓励,在成功时严厉,需要时帮助。没有华丽的语言去形容默默奉献的父亲,用上所有的语言也不够。

是谁的背影总穿梭于危急的地方,把我从苦恼中救出是谁的背影总守候在病床的旁边,熬红了双眼却不在乎是谁是父亲!

读了《背影》让我深深的体会了父爱。

“在父母的眼中,孩子常是自我的一部分,子女是他理想自我再来一次的机会。”费孝通说得好,在父母的眼中永远有我们的存在,他们常常会为我们而着想,因为他们的期望全都寄托在自己孩子的身上,希望他们能够有所成就,不用再走父母曾经走过的那一段布满荆棘的道路,他们无怨无悔的付出,而不求半点儿回报,这对于我们来说就已经足够了。从我们开始咿呀学语,直到我们开始蹒跚学步,再到我们跨入校门的那一刻,他们——我们伟大的父母无时不刻的在我们身边给我们鼓励,给我们加油,给我们关怀。我们在他们的臂弯里快乐而又健康的成长着,所以到了现在我们都还是离不开他们对我们的悉心呵护。

读了《背影》之后,我感受到父母对孩子们的爱并不一定要真真切切的'表达出来,有时候一句话,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能够传递着他们对我们的爱。

或许在多少年后的今天,我离开了他们,独自到很远的地方去工作,去生活,但是我都不会忘记我的父母对我的养育之恩。“受人滴水之恩,必当涌泉相报”,这句话说受了别人一滴水这样小的恩惠就应当以涌泉一样的恩情去还给别人,我们对待这份恩情就像是寸草春晖,更何况父母对我们的爱无法去衡量,其实在那个时候。

我们已经欠了他们一生的债,只是那债他们不需要我们去偿还罢了,而且他们赐予了我们生命,生命虽然是有限的,但是我们可以在这有限的生命当中去创造无限的价值!

朱自清仅用了朴实的笔触便写下这篇令世人赞不绝口的文章,是因为他的文章中带有炙热的心以及对父亲的挚爱之情。

在描述父亲爬上月台买橘子的那一镜头,是最让读者们看了心疼的地方,也正是因为朱自清将这一镜头细致的写了下来,让读者们纷纷勾起了往日的回忆。那浓厚的父爱。这一镜头,无疑是《背影》中的一大亮点。

人们由于长期以来,接触了有关颂扬母亲的文集,便往往对父爱有所忽略。

其实,父爱并不亚于母爱。母爱是细腻的,温和的,宛如春天的姿态以及气息。是温暖的,踏实的。然而父爱,则是略带严肃的。人,也往往会因此而沉浸在母爱中。

文中,父亲的背影,让朱自清消除了与父亲之间的沉重的隔阂。从总体上看,这篇文章的写作手法是先抑后扬的。

之后的岁月里,我想他定不会忘却那一令人恸哭的一幕吧。

这一处,在我看来也是一大亮点。朱自清身为男儿,但是在父亲的面前,他始终是他的儿子。当看到父亲为自己买橘子时那艰辛的背影,他又岂能不哭呢?父亲为他所做的一切都如同雨点般,一点一滴地渗入他的内心深处,也正是因为如此,父亲那矮小肥胖的身躯在哪一科也定性成为高大挺拔了。这一切的一切,都源于父爱。

不错。父爱是伟大的。它与母爱一样,是能感化一切的。读完了《背影》,看完了《背影》,更让我在心中感知,父爱是伟大的,亦是令人恸哭的!

会读书的驴的读后感参考大全(19篇)篇十五

其实,最打动我的,还是那一首《蒹葭》而已。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蒹葭》的起头便给人们丰富的想象,很像现今的朦胧诗派,朦朦胧胧,不知所指,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于是这首诗千百年来,每一个人对它都有不同的理解,“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蒹葭》亦是如此。“伊人”是谁?千百年来,人们给出了千百种答案。

现在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是一个追梦者的。“初生牛犊不怕虎”,我们还有一腔的热情,想要成名成才,想要名垂千古,我们还有信心,相信一切都不是问题。这正是未来之所在,人生最美好的上坡路呢。即使天天为了成绩斤斤计较,即使对着作业唉声叹气,我们还是有理想的。问问大家,你们将来想做什么,很少有人会抓耳挠腮半天写不出一个字的。大家都还年轻强壮。大家还会追逐梦想。

但是现在是这样,将来,我们还会坚持吗?还会有即使“道阻且跻”也不会放弃追梦的人吗?我想到了现在大热的《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最终成功的弯弯,也是唯一一个坚持自己要走的路走下去的那个人。我不敢说只要坚持我们就可以成功,我只能说,只有坚持最初的那个梦想,我们才有可能成功。成功的定义是什么,做自己想做的并做出一定成绩,从而感到满足与快乐,我觉得就是成功了,我觉得这是最理想的事业状态。那么,坚持就是走向成功的不二道路。

“生活像一把无情刻刀,改变了我们模样。

未曾绽放就要枯萎吗,我有过梦想。”

让人听了很心酸的歌词,有多少人正在做自己想做的,有多少人为了生活而放弃努力,放弃成为《蒹葭》的主角的可能,又有多少人,即使道阻且右,且长,且跻,还是不断地为了心中的伊人上下求索,坚持在那片青青的芦苇荡里。

我不愿意在很多年以后,会带着深深的共鸣唱起上面的歌词。也许唱着唱着,我就会流下泪来吧,人这一辈子,就走这一次,为什么当时不去奋斗一下呢。努力了最终失败,我还是会心满意足。那么现在是怎样,随波逐流碌碌无为到现在,最后还是不够快乐的结局吗。我真的不要这个样子。

我对自己说:

那么,就请坚持。

会读书的驴的读后感参考大全(19篇)篇十六

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袭人等是《红楼梦》主线人物,宝、黛二人的悲剧贯穿始终。薛宝钗虽不是此爱情悲剧的当事人,但也有着相当高的地位。

对于《红楼梦》的结局,我有甚多不满,可有人对我说,“既然你不满,林黛玉最终抱憾而亡,贾宝玉出家为僧,那你觉得,什么样的结局是完美的。”

的确,我对甚为不满颦儿之死,颦儿素日也是叛逆角色,终日只想一展才华,违反了古时“女儿无才便是德”之说。颦儿在文中的才华是不容置疑的`,我实是钦佩,也为她那种叛逆而佩服。可她为何不能叛逆至底?贾母素日疼她,更疼宝玉,他俩二人想要结为连理枝,贾母也未必反对,她竟不去争取,偏自寻苦恼,气死了。可细细思量,她素日多疑,即使嫁于宝玉,也难免会被气死。她又不似凤姐会借酒撒泼,怎生向贾母开得了这口?她的力量是如此微薄,在贾府她毕竟不像宝钗那样得人心。

宝玉,最后看破红尘,做了和尚。难道做和尚真是最好的结局吗?若是如此,世人都改为僧。我的想法太极端了。“你死了,我去做和尚。”预示着这一切,好似一切皆前定,无法改变。我不满的是宝、黛二人最终仍是无法逃出命运的束缚。那人又对我说,“宝玉,做和尚已不是为黛玉而做。宝玉不做和尚,还能做什么?去追求功名利禄吗?”是啊,细度之,对于宝玉而言,这不失为最好的结局。他已淡薄名利,对他而言此皆身外物。追逐名利,让历史重演,看着自己的后代再来上演这“红楼梦”吗?他看似没有摆脱命运的束缚,但命运业已不能束缚住他了,他既不是为颦儿去做和尚,那就是为自己,他也不像世人为了“得道成仙”,而是了无牵挂,看尽红尘。只可惜宝钗为人圆滑,讨人喜欢,她最终最终独守空房,也不免令人觉得有些惋惜。

会读书的驴的读后感参考大全(19篇)篇十七

父亲再伟岸的身躯也有衰老的一天,他的爱如山稳重,不轻易言说,朱自清在《背影》里的描写,让大家潸然泪下,以下就是背影的读后感,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直以来,《背影》这部作品总是让人感动万分,虽然早在初中《背影》就作为课文被学习研讨过,但不可否认经典的力量总是永恒的,每读《背影》都会产生不一样的情愫,正应验了“常读常新”这句老话。

记得初中刚读时,我曾为作品中父亲做的这些细琐只事感到不解,为什么要将这些平凡至极的事写入文章。

现在,我才渐渐懂得了作者那自认“聪明”背后真正的内涵。

出行之日,父亲本是不准备送“我”的但终因放心不下,还是亲自过来送,并托付茶房好好地照应“我”。

对此“我”的看法是——

“我心里暗笑他的迂;他们只认得钱,托他们直是白托!而且我这样大年纪的人,难道还不能料理自己么?唉,我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太聪明了!”

这种感觉我也有过。

平时父母细致到点的安排常让我觉得有些迂,甚至在别人面前觉得难为情。

不理解父母这时候怎么不懂了呢?还是自己聪明,赶紧摆脱,觉得会让人留下笑柄的。

但渐渐地我发现在那些身经世事的作家笔下,与我同样的经历,却是全然不同的看法。

随着一年年地成长,我才更加明白,这是一种少有的也是极其珍贵的亲情。

或许父母的行为在我们看来“幼稚”、“完全用不着”,但那份融于其中的无限的关心、无尽的爱袒,却是只有深品才能体验,才能了解那份来自亲情的苦心。

其实自己并不聪明,真正智慧的是我们父母,他们不惜以自己能做到的一切方式,灌注爱在孩子这片原野上,身处肥沃土地的我们竟然自作聪明,把善意的初衷看成累赘,多么得不该啊!看到过一本书上总结人一生各阶段对父亲的看法,很经典,大概意思如下:很小的时候,总是依赖于父亲,因为他在孩子眼里的强大与万能;上了学,渐渐地为父亲严厉态度与苛刻要求感到不满,开始出现抵触心理;二十多岁,有了一点生活经历就觉得可以闯遍天下,在新潮的社会中,父亲的.老话显得更不中听了,就是要逆其道而行;人近中年,看遍了人情冷暖,细细嚼味,原来父亲的话是很有道理的,终于发现,父亲教给孩子的都是自己一生中吃的教训、苦头以及难能可贵的经验。

那份爱是不忍我们经历他曾受到的苦的别有用心,这才真正明白了父亲的好与伟大。

这样感人的画面让无数人动容,真的只有买橘子这么件小事吗?不,远远不止。

父亲艰难地前往,又是如何努力地回来,努力地装作轻松催促儿子上车,这其中既有一位长辈的关爱与奉献,又有一位父亲独有的深沉与含蓄。

肥胖的背影蹒跚前行,即使是在人来人往的铁道口,这一幕也一定会让儿子今生今世不会忘怀,不忍任之飘入过去历史的浮尘中。

小小的橘子因为沾上了父亲的气息,变得格外甘甜起来,尽管日后父亲待他渐渐不同往日,但“我”惦记着只是父亲的好,惦记着父亲对儿子美好的初衷。

文章结尾段——

“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

我的脑中缓慢插放着蒙太奇式的画面,不禁泪欲夺眶。

如此真切感人的情节在朱自清其他作品中也多有体现,在《给亡妇》中,作者深切怀念那个一直只挂念孩子与丈夫的爱妻,件件琐碎的小事却道出了平凡夫妻间真挚的感情。

《哀韦杰三君》中韦杰三的“忧郁、悲苦、坚忍、温雅”最足以“引人深大之思和切至之情”。

品读朱自清的文章,我不仅感受到他笔下个个生动人物的气息,更感受到了他自己人性的美丽光辉:善感的心灵,一颗勇于肩负责任的心!

读《背影》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文中那“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前行”的背影却还时常浮现在我脑海里。

它似一根琴弦,一经拨动,便触动我的心灵。

在中国几千年浩瀚文学中,歌颂父亲的文章不计其数,而朱自清的《背影》却留给我最深的印象。

作者只是以普通人的眼睛去发现一个普通的动作,没有高调的铺张,也没有华丽的修饰,却让人能从内心深处感受到这其中的浓浓的亲情。

我想起我的父母,如此细腻的温暖,滋生在我的心底。

我很敬佩作家们或擅于写文字的人,可以把对父母的感情从笔尖流泻于纸上,自然而亲切,总能引起读者的共鸣,心灵随之跃动,情感随之流露。

就像《背影》这篇文章一样,能带给我们感动。

作者写到父亲去给他的儿子买橘子,要穿过铁道,跳下去又爬上那边的月台。

父亲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现出很努力的样子,作者看着父亲的背影,留下了眼泪。

有的时候,仅是一个背影,就已能够表现一位父亲全部的爱。

孩童时的我,却不是这么想,不善言辞的爸爸,让我总是觉得他不关心我。

我总以为妈妈爱我多于爸爸爱我。

早上出门前,妈妈会提醒我“路上小心”,爸爸只是无言;碰到有考试的日子,妈妈会早早起来,给我做好营养早餐,爸爸却还是在睡觉;放学回来,妈妈关切的问我考得怎么样,爸爸还是平静的吃着饭……这些都让我觉得我的猜想是没错的。

爸爸爱抽烟,一直就是这样,他那早已被烟熏的焦黄的手指如今还夹着一只卷烟。

无论在家还是在外面,他身上总有一股烟味,令我万分讨厌的烟味。

在我上三年级的时候,我得了阑尾炎,动了手术。

那个时候,我还很小,我很害怕,从来都没有动过手术,我不知道动手术有多疼。

于是我抱着妈妈哭,嚷着可不可以不动手术……妈妈也跟着我难受。

可是我找不到爸爸,心想这个时候也不在我身边,他真的是不关心我。

我幼稚的想法是让爸爸妈妈都心疼我,那样我就可以不动手术了。

很快,爸爸来了,他已经打理好一切,我住进了我的病床,手术安排在九点半。

我心里特别惶恐与不安。

这时,只有妈妈陪着我。

爸爸正在病房外面的阳台上抽烟,烟雾缭绕中,我只能看到他的背影。

九点半马上到了,护士进来跟我说,准备好了吗。

我听了害怕得眼泪直打转转。

这时,爸爸看着我,轻轻握住我的手臂,说,不要怕,很快就好了。

眼神中分明的关切和安慰。

我使劲地点点头,可眼泪却抑制不住的溢出来,耳边的头发也已被泪水湿透。

爸爸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心疼和着急。

我心里一动,爸爸是关心我的。

长大后我渐渐懂了,每次爸爸有心事的时候他就会抽烟,那些烟雾正是他深深的愁绪他的烦恼。

再次回想那个烟雾中的背影,那就是我的爸爸,深爱我却只是不懂如何表达的爸爸。

是的,父亲表达爱的方式,不会像母亲那么直白细腻,往往是更加隐晦,如涓涓细流温暖女儿的心田。

他们不需要开口表达,更多时候只是一个眼神,一个动作,甚至有时候,只是一个背影,却让你感觉到无比的信赖和安全感。

一生背负爱与责任的双脚走过了崎岖,并不宽厚的肩膀顶托着这温暖的家。

留下的只是背影,那勤勤恳恳忙碌着的背影,你却从来没有一句怨言。

你的背影,在凄风里傲然着,雪霜满地,你的背影坎坷数十年,你要多保重,爸爸!因为你的孩子已经渐渐地长大!终有一天有能力挑起这个家的担子!

爸爸,是你,一直在给我勇气,是你,为我树立榜样,看着你的背影,我明确了自己的方向!

那是九月的一天,我和你一起去登香山。

望着红枫掩映下的香山,我异常兴奋。

会读书的驴的读后感参考大全(19篇)篇十八

《爱的教育》是流传世界各国的一本儿童名着,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写于1886年,书的原名是《houre》,翻译是“心”。它的英译本是《heart》,译意也是“心”。儿童文学翻译家叶君健在《爱的教育》代序中说:“心”这个字又可以作“感情”解释,在中外文都是如此。五四期间,《爱的教育》就被匡互生、朱光潜、丰子恺、陈望道、黎锦熙、茅盾、夏衍等知名学者作为当时“立达学园”学生们的重点读物,几乎人手一册。当时不少学校教师,也把这本书定为中小学生的必读课外书。

《爱的教育》书中那些平凡的人物:小石匠、卖炭人、父亲的老师、我的老师、铁匠的儿子、盲童等等,依然浮现在我眼前。《爱的教育》是以最朴实的语言,讲述着100个与孩子有关的故事:《扫烟囱的孩子》、《班长》、《穷人》、《虚荣心》、《感恩》、《嫉妒》、《争吵》、《告别》等等,歌颂了儿童应该具备的纯真感情。同时书中也表露了从家庭、学校到整个社会,都在营造一种良好的环境,潜移默化地培养塑造着儿童爱祖国、爱人民的感情。从《爱的教育》中,我体会到曾经经历过的那些类似的情感,可我们对此的态度行为可能不同。它让我感动的同时也引发了我对于爱的一些思索。

爱,像空气,每天在我们身边,因其无影无形常常会被我们所忽略,可是我们的生活不能缺少它,其实他的意义已经融入生命。就如父母的爱,恩里科有本与父母共同读写的日记,而现在很多学生的日记上还挂着一把小锁。最简单的东西却最容易忽略,正如这博大的爱中深沉的亲子之爱,很多人都无法感受到。爱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它不仅仅对个人而言,更是以整个民族为荣的尊严与情绪。

《爱的教育》中,把爱比成很多东西,确是这样又不仅仅是这些。我想,爱是什么不会有明确的答案,但我知道爱是没有限制的,小到同学之间的友好交谈,老师对学生的鼓励,父母对孩子无微不至的关爱,甚至萍水相逢的人们的一个微笑……大到捐献骨髓,献血,帮助希望工程……虽然如同空气般的爱有时会被污染,稀释,甚至消失,所以希望更多的人去感受一下朴实语言中深厚的爱,我想这部好小说将会把这种美好的感受带给更多更多的人。

会读书的驴的读后感参考大全(19篇)篇十九

读过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后,有几位人物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也给我刻下了一些感悟。

贾宝玉:面容清秀,知书达理,喜欢与妹妹们作诗聊天。

林黛玉:型态端庄,彬彬有礼,有些羞涩。

薛宝钗:善解人意,关心姐妹,性格开朗,也会一些诗书。

其中,我最佩服的是林黛玉,每次林黛玉在和姐妹们吟诗作对时,她写出来的诗词次次都很好,姐妹们在建立了诗社后,林黛玉又一次凭借自己丰富的积累,写出了令大家赞叹的诗,因此当了一回东家,我从林黛玉身上明白了,要想让自己的作品赢大家的.认可,需要平时多积累,多下功夫。

其次,我最喜欢的是薛宝钗,她的为人很好,在林黛玉咳嗽的时候;主动来询问病情,得知林黛玉病情无好转,她主动推荐了几样补品;听过林黛玉的诉说,知道林黛玉自己对病情已无信心,便安慰却说,还大方的地将自己家里的补品送给了林黛玉,打破了以前林黛玉对薛宝钗的看法。一个真实的举动,换来了意想不到的友谊。

其实红楼梦里面还有许许多多的人物,他们大大小小,在大观园生活着,他们给我们留下了印象,留下美好,留下了记忆。我只是对其中两个人物进行了我的看法,大家不妨也来写下自己的感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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