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一本书的读后感 一本书读后感(实用10篇)

时间:2023-10-16 作者:雨中梧写一本书的读后感 一本书读后感(实用10篇)

写一本书的读后感篇一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一拿到这本书,我就对书名产生了疑问:爸爸怎么会被装在口袋里呢?怎么会比我还小呢?我带着这些疑问翻开了书。

书中有一些人物,主人公杨歌和他的爸爸,还有杨歌的妈妈、老师同学。书里的片段,我最喜欢《智斗半仙》这一篇。它主要讲了一个骗子说自己是半仙,能预测未来,骗老人说家里会有血光之灾,然后替人消灾,骗取钱财。主人公杨歌和他的爸爸通过与骗子比试预测能力,一个有趣的.问题:邻居吴奶奶的猪一小时内会发生什么?后来,杨歌和他的爸爸赢了,并揭穿他的谎言。

读完整本书,我的疑问得到了回答,爸爸会因为妈妈的责骂而变小,一百八十次责骂后,就成了拇指小人了。我认为这本书不但内容丰富多彩,还有很多好词好句。我喜欢两位主人公,因为杨歌具有冒险精神,而爸爸呢?因为他总能预测到未来要发生的事,让我感到惊讶,而且比儿子还小,真是有趣!如果我有这样的爸爸该多好,这样当上学的时候,我分心了,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会提醒我要好好学习。当我一个人睡觉的时候,把爸爸装在口袋里,就不会感到孤独了。

写一本书的读后感篇二

今天,妈妈从图书馆借来了一本吸引我眼球的书,叫:十万个为什么。

我迫不及待得抢了过来,津津有味得看了起来,妈妈笑了,说:“我问你一个题目,回答不出来就不许看哦!”“好!”我胸有成竹得说,“好!提问,植物会睡觉吗?”“啊?你这不是耍我嘛,植物怎么可能会睡觉?”我疑惑得问到,“你手中的书可以为你解答哦!”妈妈笑着说,我立刻翻到目录,哈!找到了!植物是会睡觉的!

我用崇拜的目光看向我手中的科普书:十万个为什么。

这本书真是我的'好帮手!里面的内容充满了神奇,比如吃了沙丁鱼会长寿,吸血鱼的触盘可以粘在其它生物上吸取它的食物――血,在海洋,动物为了生存而互相残杀,在这本书上你可以探索奥秘,刨根问底,再苛刻的问题它都能帮你解决,在这本书中把自然界的种种奥秘都能解开,我爱这本书,它为我解答难题,帮我解开一切奥秘,因为有了它,我的知识便更广阔,人人都称我为“小博士”,我心里甜滋滋的,这可都是科普书:十万个为什么的功劳啊!

读了这本书,我变聪明了;读了这本书,我变“小博士”了;读了这本书,我被别人称赞,啊!这本科普书:十万个为什么――是我的传家秘方!

写一本书的读后感篇三

今年,我看了一本书叫《森林报》。这本书介绍了一年四季在森林里发生的各种各样事情,作者是俄国的维比安基。

这些事情大多都是关于那些野生动物的,比如说各种各样的鸟类是怎样生活的,他们的巢是怎么做的,遇到老鹰该怎么办等等。我看这本书就是因为这本书里介绍了许多我们这些经常在城市中生活的孩子没有见到过的事情。他们把这本书分成4类:春,夏,秋,冬,每一类都讲了许多种动物在这个季节是怎么生活的',我觉得非常有趣。

《森林报》这本书,生动地再现森林里发生的任何一种事情,留给我们少年读者一个宽阔的遐想空间。

写一本书的读后感篇四

《如何阅读一本书》,作者:莫提默j艾德勒和查尔斯·范多伦,美国的作家。其实这书在几十年前已经出过一次,我看的是重新修订的版本。我平常在读书的时候,常常很焦急,想急切的看完一本书,但在看完书之后,有时却觉得记不住,或者领会不到书中的意义。很感激作者领我进入一个不一样的阅读世界,让我能够更好的把握阅读,提升自己阅读的能力和水平的。

介绍一下这本书的内容。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人如何提升自己的阅读层次,或者说让读者能够更好的阅读,掌握阅读的技艺,不走弯路。

书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讲阅读的前两个层次,基础阅读和检视阅读。基础阅读主要描述了最基本的阅读方式,只要掌握了语言和文字就能够达到。检视阅读则讲述了在开始阅读一本书之前,应当先对书的内容有一个大概的了解。了解书的类型,在讲些什么,作者的目的或者意图,对读者有什么帮助等问题,并且要很仔细看书的前言,索引,特别是目录。这样才能够在花时间看这本书之前,对此书有一个大概的了解,避免没有帮助的书浪费读者的时间。

这一部分对我有很大的'帮助。特别是讲到检视阅读,让我了解到原来在深入一本书之前,可以先这样来了解一本书。让我知道书名的重要性,前言的重要性,编者对书介绍的重要性,特别是目录的重要性。很多书其实把目录看一遍就大概知道这本书在讲什么了,就大概可以知道这本书对自己的用处大不大了。并且书中给我的鼓励也很大。作者告诉读者不要害怕难懂的书,因为每一个作者写书都是要让读者来读的,让读者和他一起分享他的观点,他的成果,所以作者一般都不会故意刁难读者的,都会让读者能够领会他的想法,只要这个读者够用心。同时书中在提到阅读小说时不要害怕长篇,害怕人物众多,而是要能够真正的融入到小说中,将自己化身为小说中的人物,这样才能够更好的感受作者带给我们的礼物。

第二部分讲阅读的第三个层次,分析阅读。分析阅读主要用在论说式的书籍中,不适合用于小说,诗歌和戏剧。分析阅读需要读者进入阅读的十五个步骤,分为三个阶段。首先要找出一本书在谈些什么的,其次诠释一本书的内容,最后评论一本书。每一个阶段再继续细分,让读者能够更好的把握一本书。第一个阶段的教导对我的帮助很大,告诉我要先对一本书分类,再用最简短的文字说明一本书在谈什么,再将全书的大纲分出来,最后确定作者想要解决的问题。这些规则让我在面对一本论说式的书时,不要对里面繁多的论证害怕,而是能够从容的面对作者的论述,更好的理解一本书。不过分析阅读的规则很繁多,不是一下子就能够掌握住,需要不断的运用作者的规则去阅读书籍,就能够更好的掌握作者所教导的方法。

第三部分主要讲到在面对不同类型读物时,有不同的阅读方法。当然有一些规则是不变的,比如要先了解所读书的类型,主要讲什么,作者的目的等,基本上适用于每一种读物。但是作者告诉我们,在面对论说式的读物和在面对想象文学时,要有不同的阅读方法。面对论说式读物时主要运用前面所讲的分析阅读的方法,但在面对想象文学时,却不同采用这种方法。因为想象文学并不是靠分析和列大纳等方法可以掌握到作者所要表达的意思的。作者告诉我们在阅读想象文学时一定要接受作者的主题和想法,这样才能够进入到作品当中。同时在阅读想象文学时,一定要尽量快的把全书看完,不要将故事情节分割的太厉害,不然就掌握不到连续性的故事情节,也就掌握不到作者所要表达的想法了。在这一部分中,让我对阅读想象文学,包括故事,戏剧和诗都产生了以前所没有的兴趣,这点给我很大的帮助。

同时这一部分也介绍了阅读历史,哲学和其他类别学科的阅读方法,但总体对我的帮助就不是太大,可能需要我在遇到这种类型的作品时,再来看看本书的方法到底是怎么运用的吧。

第四部分讲到了主题阅读。但目前来说,这个阅读方法我还没办法去领会,虽然作者说这个阅读方法才是最高级的阅读。因为这个阅读主要针对在研究某一个主题时才采用的方法,但目前对我来说,我还是处于在积累知识和掌握方法的学习过程当中,更多对我帮助的是采用检视阅读和分析阅读,还有阅读想象文学的帮助。不过我相信,在将来要写论文的时候,我还需要来向本书的作者取经,来详细的学习主题阅读的方法。或者不需要等到写论文的时候,可能更早,至少我希望我能够更早的进入到研究的行列中,虽然这不容易。

书的最后列了推荐书目,但由于是英文的,而且都是西方的名着,所以我暂时还没有那么多精力来看它。最后是一些检验阅读方法的测验,但对我的帮助不是太大,看以后有时间再回过头来重新领会这本书的作用。因为现在我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涉猎不同方面的书籍了,这本书的教导已经使我重新对阅读产生了极大的激情。

总体说来,真的要再一次感谢这本书的作者。就像翻译这本书的译者在前言中说道,虽然他从事出版工作几十的,也算阅读了不少书,但遗憾的是等到很晚的时候才发现了这本书。但他也说了,能够发现这本书已经很幸运了,至少能够在他以后的阅读生涯中给他更大的帮助。同样的,这本书给我的帮助更加的大,因为我还没有阅读多少书的时候,就能够碰上它。相信这本书所教导我的,能够在我人生短短的几十年中,给我打下好的基础,让我能够从此以后有科学和系统的阅读,不断的提升我的理解能力,知识储备,及人生的境界。相信读过这本书的读者很大一部分赞同我的观点,相信每一个看过这本书的读者都会发自内心的感谢亲爱的作者,因为他真的是帮助了许多想读书,爱读书的人。

写一本书的读后感篇五

我读了《童年》这一本书之后,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才深知,我们这一代的孩子是:生在福中不知福。我们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从小被父母宠着,惯着,千依百顺,唯我独尊,没有受一点委屈和痛苦,还整天怨天尤人,做一点事情就叫苦叫累。无论父母如何用心良苦,我们都不知道,不懂得尊重父母,理解父母。

《童年》是马克西姆。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讲述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小名)从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小说从"我"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

四岁的主人公阿廖沙因为父亲去世,和母亲回到外祖父家,后来随母亲改嫁,和继父一起生活。在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掌管着家里的一切,脾气非常暴躁、视财如命,主人公阿廖沙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两个舅舅为了分家不顾一切,常为了分家而争吵、大打出手;家中的女人更是没有地位,任丈夫打骂,发泄。这一切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外祖母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向丑恶现象屈膝的人。每次在外祖父打阿廖沙的时候,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阿廖沙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好事情"等等。后来,阿廖沙不堪外祖父对母亲的打骂,离家出走了。不久,母亲就去世了,但是,阿廖沙没有屈服,他在这些困难中懂得,活下去就是希望,只有斗争才能生存。

之后,阿廖沙离开了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架,在这期间阿廖沙饱受欺辱,但他还是熬了过来。因为他被自己坚强、不屈服困难的精神与信念一直支撑着。

让我们向高尔基看齐,一起做一个坚强的人;刻苦学习的人;学会生存的人;不管身处怎样的环境,面对怎样的挫折,都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勇往直前,持之以恒,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要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一起努力吧!

上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走进了书香四溢的校园,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写一本书的读后感篇六

《宽容》这部署是荷兰裔美国作家房龙写的,里面作者以人文主义的立场从不同宗教派别的冲突寻找背后的深层根源,揭示出了一个个不为人知的悲剧始因。

通过《宽容》这本书,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西方,了解他们的宗教历史,了解其中对立与融合、迫害与犯迫害的一些问题。可以说作者房龙恰恰是一个拥有独到眼光的作家,能够如此犀利得看清楚这些不同宗教之间的矛盾冲突。借助房龙的眼睛,我们能够看到一些清晰的精神文化轮廓。

不可否认,《宽容》这本书是以宗教为载体来阐述这个社会的变迁的,我觉得大部分人只是了解《宽容》这本书的大致意思,不能够深层地区了解其中蕴含着的真谛。我们知道这个世界上存在着“善”与“恶”,有人犯错犯罪了,就存在着“宽容”与“不宽容”两种选择。

而人类历史恰恰就是在这样“宽容”与“不宽容”两种选择当中不断前行,其中交织着错综复杂的关系,在《宽容》这本书当中得到了很好体现。

我觉得大家有机会应该去阅读这本书,有助于大家更深层次的了解这个世界。

写一本书的读后感篇七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人鸦》。

这本书的作者是:奥地利的埃特。施莱伯尔—维克。是彩乌鸦系列的一本书。我很喜欢,觉得很有趣,现在我就给大家说一说。

瑞夏德为了实现自己的两个愿望:

一、可以不去学校上课。

二、可以飞上天空。而和朗多尔夫(乌鸦)达成了协议,变成了一只乌鸦。

可是,他发现做一只乌鸦其实并不快乐:

一、要找到每次吃饭时的食物。

二、要躲开猎人的每一次攻击(用枪打)。

三、没有人管他的身体健康。虽然他的两个愿望得到了实现,但是他又有了新的愿望……

就像我上学时的感受一样。在上的时候不想上,想在家里玩。可是在放假的时候又不想在家,想要重新投入到新的学习当中。因为没有同学们的陪伴,我又觉得很孤单很孤独。

我以后一定要努力适应环境,在学校认真学习,在家做一个懂事的、听话的好孩子。

写一本书的读后感篇八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作者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

第一次接触到《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在我刚上小学时,那时候我还不认识多少字,当妈妈在阅览室给我借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央求着妈妈赶快给我读。一段时间内,这几乎成了我睡前必听的故事。我被尼尔斯奇特的经历所深深的吸引,每次都在主人公丰富的想象之中进入梦乡。现在我都已经结束了一年级的学习生活,我完全能够自主阅读这些文学故事了。在暑假中,重新阅读这本充满奇趣的独具冒险精神的朴素又亲切的童话故事,它给了我新的与原来感觉不一样的启迪。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述了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尼尔斯因捉弄小精灵,被小精灵用魔法变成了一个小人。他骑在他家的白鹅莫顿背上,跟着一群大雁与它们走南闯北,出发作长途旅行。通过这次奇异的旅行,尼尔斯增长了很多见识,结识了许多朋友,也碰到过好几个凶恶阴险的敌人。他在种种困难和危险中得到了锻炼,逐步形成了勇敢、机智、友爱和爱护集体的优秀品质。最后尼尔斯回到家中,恢复了原形,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从《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中我读懂了做人要真诚、勇敢、友爱、诚实;要爱护环境、尊重自然、热爱自然和要乐于帮助别人。当我第一次听完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天真的对妈妈说:我多么想骑鹅去旅行啊!现在我仍然想和善良、活泼、勇敢的尼尔斯一起到茂密的大森林里去骑鹅旅行,去那里看看一棵棵高大挺拔的参天大树,听听小鸟那清脆悦耳的歌声,一起去冒险,一起与狐狸作斗争。

读完这本书后,我与爸爸妈妈开了一个家庭读书讨论会,每人都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妈妈觉得我们要爱护小动物,在生活中要经常体会别人的感受,学会换位思考问题。爸爸说:这个故事生动有趣很吸引人,要多带孩子去体会祖国的大好河山,风土人情,要敢于冒险、敢于接受困难挑战。我认为本来尼尔斯很调皮、爱恶作剧,拔鹅翅膀上的毛和揪鸡冠,他经过骑鹅跟随大雁去旅行的经历,他学会了爱护动物、珍惜友谊,尼尔斯其实是一个好孩子,他只不过是有点喜欢搞恶作剧罢了,我也想骑鹅去旅行,我也不会害怕旅途上的困难、艰险,虽然我无法真的像尼尔斯那样骑鹅去旅行。

受骑鹅旅行记启发,利用暑假,我们一家去北京天坛寻找小平树,知道了天坛公园中其实并没有标明那一棵是小平树,它就在一片青松翠柏中,这正是它蕴含的意义啊!随后我们去爬了五岳之首的泰山,锻炼了意志,去海边感受了大海的广阔无边,去沂水看到了萤火虫奇观,地下溶洞的自然奇迹,体验了惊心动魄的地下大峡谷漂流。尼尔斯骑鹅旅行这本书给了我极大的精神动力,鼓舞着我,不怕困难,勇往直前!

写一本书的读后感篇九

对于一本书,我一直都是以一种快速浏览的方式阅读完它,之后脑子里面就会没有一点印象,犹如走马观花,读一本书读后感。于是,每次想起要阅读一本书是总有种却步的感觉,似乎对自己不再相信,渐渐地对阅读就疏远了。不久前在老师的推荐下,我开始阅读这本书,希望可以从中学到一些阅读方法,我想这样的一本工具类型的书一定有它的意义。于是我抱着幸运的心开始阅读。

“这是一本为阅读的人,或是想要成为阅读的人而写的书。尤其是想要阅读书的人。说得更具体一点,这本书是为那些想把读书的主要目的当作是增进理解能力的人而写。”这本书开头就说明了本书面对的群体,阅读靠的是自己主动去阅读,在书中作者也谈到了“只有一种方式是真正地在阅读。没有任何外力的帮助,你就是要读这本书。你什么都没有,只凭着内心的力量,玩味着眼前的字句,慢慢地提升自己,从只有模糊的概念到更清楚地理解为止。这样的一种提升,是在阅读时的一种脑力活动,也是更高的阅读技巧。”

作者在书中谈到了阅读的四个层次即:基础阅读、检视阅读、分析阅读、主动阅读。我觉得在这四个中分析与主动阅读最重要,也是获得资讯最多的层次。要想好好地阅读一本书就必须自我要求,用心去读才会有效果,这正是我要加强的。俗话说:“你必须读出言外之意,才会有更大的收获。”作者鼓励读者去写出言外之意这样的话就可以达到最有效的阅读境界,还要学会去做笔记。

之后再培养自己的阅读习惯,并找到适合自己的阅读习惯。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 读书可以陶冶我们的性情,丰富我们的知识,扩展我们的视野,充实我们的内心,增长我们的见识。况且,我们生活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是一切都飞速发展的时代。倘若我们每一个人在这信息时代中不读书,不学习,不前进,我想,即使我们天资聪明,我们也很快会被人们所抛弃,被社会所淘汰,被时代所遗弃。 所以,爱读书吧!它是知识的源泉。 我要要读书,读好书,掌握读书的方法和技巧,高效的阅读。

作者还从阅读不同读物中教会我们方法,这些就是为了达到阅读的最终目的,即好的阅读,也就是主动的阅读,不只是对阅读本身有用,也不只是对我们的工作或事业有帮助,更能帮助我们的心智保持活力与成长。

在读完这本书之后,感受很深,以后就可以运用这些方法度更多书本,也希望在阅读的人并且没有找到方法的读者可以看看这本书,可以让自己很快地融入书本,和作者对话,找到乐趣。每一本书,不论是多么难读的书,在无关紧要的间隙部分就可以读快一点。而一本好书,总会包含一些比较困难,应该慢慢阅读的内容。这几句话,我好喜欢,也是对我自己在读书的时候提出的要求。

写一本书的读后感篇十

其实看过余华的《活着》已好久,写一些读后感也是必须的,不仅自己的心放不下那遭遇悲惨的富贵,就是行动上也受到一些削磨。毕竟活着是一种幸福,谁都不想在思考为什么而活的时候搀上死去。于是总觉得没能很好的整理清自己的思绪,至到今天,也只是试着写写自己的感想。

余华认为人是为了活着而活着,除此以外不为任何别的。

那我们先看看“活着”。活着的概念和死去相对,起码有两个意思。一是活着的人类,与人类的产生有关。也只有大自然中出现了人类,人为什么活着这一问题才成为问题。既然这一问题是随着人类的发展而产生的,所以它的出现具有必然性。可以想象在漫漫人类史中一代一代的人不止千次万次地思考过这个问题,所以我们现在的思考并不是第一个,也终将不会是最后一个,我们应该为能成为人而不是其他动物并且思考这一问题而感到莫大的荣幸。

二是活着的人,与人的出生有关。当一个新的婴儿降生之后,决定人类要连绵不断的发展壮大,这一问题也要周而复始的循环于人们的脑际。在婴儿先前的大约二三年以内,即它自己认识不到不需要什么的时候,他是为了满足自己而向他人及社会索取的。这种索取只为满足自身的形体和意识,带有纯粹的动物自然性,而恰恰是这种懵懂的自然性在我认为是纯粹的为了活着而活着,真正意义上的为了活着而活着。这种懵懂的自然性在后来慢慢地发展为我们生命延续最基本的东西——习惯,如吃饭喝水,如劳动和睡觉。

当人的自我意识觉醒,即会执意地说不需要一些东西的时候,他在几乎大部分时间是不在为活着而活着的,这时的“活着”是一种自然存在状态,寂静而不张扬,灿烂而不骄躁,像透明的水,缥缈的气,像太阳东升西落,似流水奔向大海。而除了“活着”这一主题外的其他一切成为人活着的主要目的。他们占据着人的主要思维,活跃在人的意识的最前面。这样的主题有:

快乐是人生中最伟大的事!

——高尔基

快乐是个好东西,人们不愿积极主动地去承受痛苦就酿就了快乐的价值。童年的时光是美好的,充满着快乐的音符。这种快乐的人生经历使我们中间太多的人在长大成人以后留恋万分。面对成年后的斑驳复杂的社会现实,无奈更加深了我们对童年快乐的回忆和猎取童年快乐的感受。简简单单就是福,快乐就好。不管是青年期的美好的婚姻还是风烛残年时的瘦骨,快乐是最想得到的也是最不容易得到的。

幸福永远存在于人类不安的追求中,而不存在于和谐于稳定之中。

――鲁迅

幸福得的蜜罐挂在小老百姓的心坎上。他们只想安逸地守护者它,任何外来的势力都不能轻视动摇践踏和毁坏它。如果真有那样的势力,要么革命,要么最终还是革命。

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

——曹雪芹

一味为求功名利禄而去执掌权柄的达官显贵王侯将相,最终不是刻在耻辱柱上的秦桧这一类人,就是秦始皇这类人,亦或是和珅那样的金色蛀虫。追求者的这种欲望越强大,最终变成以上人物的翻版的可能性就越大。但是,令人发指到遇山山崩见海海枯的狗熊也只会像万世敬仰的圣人贤君一样稀少,少得可怜。几乎大部分求利追名的人都只是揣着这个意思,只是办得多一些的人流芳百世,办得一般多的人默默无闻罢了。

孝是人类永恒的主题,生的偶然与孝的必须组成人类延续的永动机,互相补充的过程中注释天平上的平衡。报答父母,进自己的孝心,本就无可厚非。可以说,不为孝者妄为人。

爱的荼毒无声无息的裹紧了男人和女人,他们为了它吼断过生死的界限,化蝶双双,捣乱过伦理纲常,爱江山更爱美人,有下辈子再相会的,也有长城边的悲壮。当爱情包围他们的时候,他们没有反抗,有的是为了爱情好好地走向死亡。

give me liberty or give me death(不自由,毋宁死)。

以上主题是活着的人追求的较重要的几个重要主题,除此之外还有义、民主、道德、真善美、信仰以及吃、穿好衣服、住楼房、买汽车等。

这些主题不一定所有人全都经历一遍,也不一定有人就经历这些。但总的来说,这些重要主题基本上是做为人所必为其目的的,只是程度上不同,比如有的人为孝多些,有的人为爱多些。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活法,为什么而活的形式是多样的,目的是浩繁的,动机是复杂的,表现是胶结的。丰富多彩的主题把人生变得奇幻美妙,众多的人们陶醉其中,可这时的人们还有一种活的理由,一个很无奈的理由——活着。

这时的“活着”是人在面临死亡时产生的,它和死亡相互联系,不可分割,它不具有纯粹性,具有的是迫生性。它不同于前面的活着。这时的活着的唯一目的——活着——与死亡是后先关系,即当人在面临可能导致自己和他物死亡,或者一定会导致自己和他物死亡但还没有发生时就产生的唯一目的。

余华的《活着》很明显就是例证。作者先入为主地把富贵至于在现实社会中几乎一定会导致人死亡的悲哀面前,让富贵的父母妻女儿子都痛苦悲惨委屈地离他而去。面临着这些巨大悲痛的富贵实际上是在活着的时候步步紧跟死亡,而富贵最终没有死的结果,只能说是作者的一厢情愿,这时也更接近作者的内心,而不是小说中富贵的内心。余华把自己超脱生死离别的淡然强加于稍有现实具象化的人物富贵身上,实际上使该人物显得力不从心,有点承担不起作者赋予的使命。因此,富贵与为活着而活着是有很长的距离的。但话又说回来,作者正是认识到在面临重重可能导致死亡的打击之后还活着的人在现实中几乎没有(只有真正的伟大英雄),所以他要在作品中创造一个。然后告诉我们,像富贵那样平凡的人经历了那样曲折坎坷的悲痛之路后都能挥鞭与黄牛,轻然向余霞,我们这些比他境况好的人更应该好好活着。由此可见,作者用心太良苦了。

余华的“活着”只是人为什么活着这个问题的一个答案,除了为活着而活着,人类也会为活着以外的其他一切而活着。而只是当你意识到死的危险时,《活着》才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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