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计划生育政策 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承诺书(精选5篇)

时间:2023-09-28 作者:文锋2023年计划生育政策 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承诺书(精选5篇)

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明确目标、分析现状、确定行动步骤,并在面对变化和不确定性时进行调整和修正。那关于计划格式是怎样的呢?而个人计划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计划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计划生育政策篇一

依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以及《施工单位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本企业在贵地区从事建筑活动期间,本法定代表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统一管理本企业在贵地区所有项目部,并按照人口计生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建立项目部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度,督促各项目部自觉服从工程所在地人口计生部门(社区)的指导和管理,组织各项目部落实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确保本企业及各项目部不发生违反计划生育相关规定问题。

二、统一管理各项目部招用建筑农民工工作,核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重点加强进驻建筑工地的育龄妇女(包括职工随带家属)计划生育管理,督促建筑工地建立项目部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台帐,不定期进行检查。

三、积极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宣传教育,督促各项目部在建筑工地生活区宣传栏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情况,并在人口计生部门(社区)的指导下,开展各项计划生育活动。

四、监督检查各项目部探亲来访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工作,确保不应留宿的人员不留宿。对于建筑农民工配偶探亲来访,建筑工地项目部应督促办理暂住证等手续。

五、保证本企业及各项目部按照人口计生部门(社区)的'要求,报送有关计划生育信息和数据,并确保其真实性。

六、建立本企业计划生育工作档案,将本年度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文件、资料、宣传、检查等工作原始资料归集建档备查。

本法定代表人保证本企业在人口计划生育部门(社区)指导下,认真落实上述六个方面工作,做好本企业计划生育管理,如发生违反计划生育及有关规定,自愿接受处理。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日期:

计划生育政策篇二

山东省的计划生育新政策是什么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山东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5月30日,“单独两孩”政策获得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全票表决通过,该政策正式开始实施。备受关注的是,政策以2019年11月12日党的xx届三中全会通过决定的时间为节点,该日期以后,单独夫妇怀孕或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进行批评教育,补办生育证。

修正后的《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卫计行政部门批准,就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另外,我省还取消了被称为一胎“准生证”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生育一胎只需生育后登记即可。

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三)曾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五)夫妻一方从事矿工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七)夫妻一方为六级以上残疾军人的;

(八)夫妻一方因非遗传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九)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就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

(1)本人为父母生养的唯一子女。即:无同父同母、无同母异父、无同父异母、无收养的兄弟姐妹。

(2)本人为父母依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被养父母依法收养,且为养父母的唯一子女。

(3)父母依法生育(依法收养)过两个及以上子女,其他子女均已死亡并未生育,本人为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即:本人为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且其他已死亡的兄弟姐妹未生育后代。

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妊娠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证。申请办理生育证时应当提交生育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二)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证明;

(三)已收养子女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

(四)具有本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证明。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对公民的生育申请及时受理、审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将审核意见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报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日内对符合生育条件的发给生育证;对不符合生育条件的以书面形式告知不批准生育的理由。

更多详细政策内容,可拨打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政策咨询电话。

计划生育政策篇三

二胎政策是中国实行的一种和计划生育政策相对应的生育政策,指符合指定条件的夫妇允许生育“二胎”。20xx年8月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消息称,国家卫生计生委党组日前决定开始实施“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并适时出台完善生育政策调整方案,这一提法再度引发公众关注。

20xx年10月,中共xx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指出: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

今年以来,xx公司计划生育工作在厂计生委的领导及具体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厂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任务,以狠抓基层、夯实基础为重点,认真研究解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经过一年的努力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厂计生委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本公司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x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主要目标执行情况

到11月份,全公司在册总人数为---人,其中:正式员工为---人,临时用工---人。全年新出生人口与死亡人口均为零,计划生育率为100%;年度内计生对象采取避孕措施及时率为100%;统计准确率达到100%;其它各项指标均达标。

二、完成全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了工作目标的实现

为了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落到实处。始终坚持以党政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为核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年初,及时召开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签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了目标明确,层层分解,责任到人。

(二)认真落实计生政策,做好基层计生基础工作

1、鉴于本公司多为临时用工、流动性大、计生工作难以开展的特点,加大以《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宣传力度。今年以来,紧紧围绕全面落实计生政策工作方针,始终把宣传教育放在计划生育工作的首位,利用元旦、春节、元霄节的庆祝活动、慰问活动,进行以《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主要内容的的见缝插针的宣传。同时,注重阵地宣传教育,通过张贴宣传画、黑板报等形式对育龄员工进行潜移默化的教育,充分发挥阵地的宣传教育作用,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广大育龄员工计划生育意识,提高了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2、强化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推进优质服务

扎扎实实开展服务工作,认真组织参加厂计生办进行的“三查”(查环、查孕、查病)工作,完成了上级计生办部署的各项检查工作。在公司开展知情优质服务,让育龄妇女即要知情选择,也要知道常用避孕方法的用法、副作用、注意事项及避孕失败的处理方法,避孕药具管理规范,服务周到,对流动人口提供免费药具服务,对流动人口生育联系卡审验工作率达100%。

3、强化计划生育基础工作,使其规范化。按照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我们从计划生育的基础工作抓起,对全公司基础资料制定统一标准,进行统一整理规范。基础资料工作的规范化,为本公司计生工作上档次、上水平奠定了基础。

(三)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不断提高了流动人口管理水平

认真落实“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制。对临时用工进行清理,有效地加强了临时用工的计生管理。推行以《条例》为依据,以房东为中心,以合同为纽带的临时用工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临时用工查验证制度、合同制度及流动人口生育审批制度,有效地促进了临时用工管理的规范化。

三、全面做好计划生育日常工作

1、根据厂计生办的要求,建立计生台帐,按时报送有关报表,做到报表清楚、数据准确无误,符合规范要求。

2、全年组织召开工作会议10次,贯彻落实计生政策及厂计生办相关工作精神。

3、参加上级计生办组织的相关会议,并组织完成所部署的相关工作。

四、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困难

1、本公司无专职计生工作人员,计生工作均由本公司工会副主席兼管,由于本公司多为临时用工,流动性相对高,计划生育管理工作难度大。

2、由于流动人口具有流动性大,搬迁快的特点,一些临时用工人员,无固定居所,搬迁频繁,人户分离现象严重,给计生工作造成一定的难度,增加了工作量。

3、针对以上问题和困难,本公司将认真的加以分析和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克服和解决。

五、今后工作发展方向及建议

一是对人口数字及有关数字的统计必须精确、及时。

二是建设一支善于工作的计划生育工作队伍,大力、深入开展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是不能只是提倡晚婚,而应当把重点放在避孕上。

四是要加强改制企业单位育龄职工的管理,不留死角,避免管理失控。同时从注重实效上下功夫,切实把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计划生育政策篇四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实行计划生育是一项长期、艰巨的战略任务。一年来,我院认真履行计划生育兼职单位职责,认真执行《__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严格按照《_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区政府《批转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制定白云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兼职成员单位职责有关要求的通知》(穗云卫[20__]42号)、《关于加强孕产妇保健管理和落实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通知》穗卫〔20__〕40号等文件要求,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院科两级管理制度。我院领导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管理工作,成立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小组,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管理、协调、监督,落实院科两级管理制度,每月对妇产科进行行政业务查房,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院科质控工作。

二、制定相关规章制度。不断完善龙归华侨医院计划生育工作制度、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信息管理制度、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查验管理制度、终止妊娠手术、药物管理制度、禁止对妊娠妇女使用b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等管理制度,在妇产科、人流室和b超室等设置“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醒目标志,并组织有关科室人员认真学习计生各项规章制度及今年以来新的文件精神,加强培训,努力提高卫生人员素质,规范诊疗技术操作。

三、我院加强落实计生服务信息工作,配备专职计卫信息员,对各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关资料分类设立专案登记本进行详细记录,包括住院分娩登记、上环、人流、引产手术登记,出生证发放登记、无证产检登记、无证分娩登记、终止妊娠及绝育等计划生育手术登记。在收治孕产妇时及时核对其有效生育证明,凡有无证进行产前检查、待产、生育的要按规定及时上报;严禁搞假手术,严禁出具假证明、假医学鉴定,严禁擅自做胎儿性别鉴定及保胎结扎。我院迄今无一例上述情况发生。

四、我院本年度计划生育手术总人次1789例;人流1204例、其中药流86例;上环205例、取环34例;输卵管结扎199例;计划生育引产77例。按照__市母婴保健技术(计划生育)服务质量督导标准对我院进行自查,各项规章制度落实较好,依法开展计划生育各项工作,无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开展上环、药流、人流、终止中期妊娠手术等专项技术、设备要求均符合要求。

五、存在问题:我院妇产科高年资医师及助产技术人员这几年一直存在不足。在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下,积极引进吸收相关专业人才,得到显著改进,但个别医务人员业务水平和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产房和人流室流程不符合三__的要求,设施需进一步配备完善。

计划生育政策篇五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修订:一是放宽再婚生育条件;二是对生育间隔时间作适当调整。但这样的调整仅针对特殊人群。作为基本国策的计划生育政策,并不会做大的调整。

1、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3、曾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4、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5、夫妻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均随前婚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6、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或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

7、夫妻一方因非遗传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8、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9、只生育一女孩,母女均为农村居民且母亲居住在农村连续5年以上,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对于很多家庭来说,无疑是一个喜讯,可以适当缓解双独压力,不过并不是每一个家庭都可以生育二胎,二胎新政策是有一定条件的,必须要符合条件,经过批准才能够生育二胎。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发布的《人口形势的变化和人口政策的调整》报告特别提出,近期生育政策的调整方案应该是在全国分步实施放开“二孩”。

单独二胎新政策2017第一步,在城市地区和严格执行一孩政策的农村地区即刻放开二胎;第二步,2017年,在实行“一孩半”(即有的地区第一胎为女孩的夫妇可以生二胎)政策的地区放开二胎,实现全国全面放开二胎的目标。

由于生育率低,国家人口规划指出要完善生育政策。在低生育率和人口老龄化加速的社会大趋势下,有学者赞同或明确支持逐步放开二胎政策。在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变的前提下,二胎新政策2017年实施,日趋灵活的人口政策将有助于缓解中国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压力。

一项受到学界一定认同的测算显示,如果二胎新政策2017年全国城乡统一放开“单独二胎”,则每年多出生的人口将比现在增加100万人左右,超过200万人的可能性很小。

一是放宽再婚生育条件;二是对生育间隔时间作适当调整。但这样的调整仅针对特殊人群。作为基本国策的`计划生育政策,并不会做大的调整。

1、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3、曾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4、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5、夫妻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均随前婚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6、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或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

7、夫妻一方因非遗传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8、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9、只生育一女孩,母女均为农村居民且母亲居住在农村连续5年以上,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鼓励公民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公民,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二)经设区的市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确诊第一个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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