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编办工作计划 编办督查工作计划(实用5篇)

时间:2023-09-15 作者:GZ才子2023年编办工作计划 编办督查工作计划(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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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办工作计划 编办督查工作计划篇一

市委巡察办:

一、整改情况

(一)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问题1:结合主责研学不够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进一步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制度,制定2019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将^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列为重要内容,1-8月共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8次;二是进一步发挥“一月一分析、一月一研判”工业经济运行工作机制的作用,每月召开工业经济运行例会,及时总结工业经济运行中的特点、经验和做法,研判工业经济发展形势;三是建立“一季一调度”的工作机制,市政府每季度开展一次工业经济运行调度;四是建立和完善了工业企业运行监测平台,不断扩大重点企业的覆盖面,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全市规模企业发展趋势;五是建立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县市区和高新区的工作制度,开展专题调研活动。1-7月,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超年度目标个百分点,全省排名第5位。

问题2:推进企业改制不力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进一步加大改制工作推进力度,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加快推进油脂化工厂改制进程的具体措施;二是进一步加大协调对接力度,通过与市棚改办的沟通,启动了拆迁补偿款资金兑付;三是进一步统一涉改人员思想,做好原油脂化工厂五位职工代表的思想工作,完成对拆迁户周永清剩余的房屋产权认定,着力解决好企业改制职工遗留的养老和医疗保险问题,推动企业改制全面完成。截止目前,已完成油脂化工厂房屋征收估价预估,涉及职工的拆迁补偿款已拨付到位。

编办工作计划 编办督查工作计划篇二

一、推进和完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

(一)为了加强基层^v^建设,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提高乡镇工作效率,推动我县新农村建设又好又快的发展,按照市人事局、市编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开展了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县编办对城关镇等16个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批复后,紧紧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开展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对乡镇机构改革的跟踪指导,深入了解改革的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先后深入各乡镇监督和指导开展规范机构、工作职位(岗位)设置、人员编制核定、竞争上岗和编制实名制管理登记等工作。

(三)继续落实《中央编办关于严格控制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要求,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进行了整合和调整。行政撤销内设机构,按编设置职位,以职定位,责任到人,各负其责。事业单位整合为“四个中心”,即农业服务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财经工作服务中心。

(四)重新核定了各乡镇的编制和领导职数,共核定行政编制434名,工勤编制46名,事业编制617名,党政领导职数177名。做到了全县乡镇机构编制的总量控制。

二、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按照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改革管理、提高效率的要求,按市县安排,积极参与国土、司法、行政服务中心、兽医体制、公安等重点领域的体制改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强化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机构编制的控制和管理,始终坚持机构编制管理“三个一”审批制度,即“编办一家单位承办,编委主要领导一支笔审批,编委一家行文”,严肃机构编制纪律。

(一)今年以实施公务员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完善管理制度,严格审批程序。

在机构编制管理方面,提交县委县政府新成立机构9个,更名机构2个,上报市编委待批机构6个,调整了交通局等3个单位的行政编制、机关事务科等8个财政拨款单位和自来水公司等4个自收自支单位的事业编制,重新核定了有线台人员编制。

(三)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完成全县712名县直机关、26名群团组织、176名参照单位、494名乡镇公务员的上报审批工作。

(四)认真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1、加强登记管理部门自身建设,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促使登记管理的各项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2、严格依法登记,确保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规范化。按照《条例》的规定,在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时,严格按照受理、审核、核准、发证等程序予以办理,对提交的材料严格把关,对材料不齐、内容不实的要求补齐材料再予以登记。为保证质量,我们在工作中还注重把好“两关”。一是把好事业单位法人的审查关。要求事业单位法人财务、资产等情况要经过其主管部门审核。二是把好事业单位变更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查关。凡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都要求提交相关文件或证明材料。涉及到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要求其必须提供有关文件依据。

3、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x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若干规定》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严格登记条件和登记程序,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按时完成全县事业单位xx年度年检工作,重点审查了各单位的开办资金,年检中要求出具资产负债表,严把资金审核关。共年检 126个事业单位,共办理变更手续12 个,新设立3个。

(五)加强信息调研工作。

根据年初市编办机构编制工作要点精神,我县编办紧紧围绕中心工作,配配合省市机构编制部门,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准确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时效性不断增强。截止目前向市编办报送信息9条,被省编办采用2条。并配合省市重点调研课题,完成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贵在创新》调研任务。

三、xx年工作打算

1、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增长。以完善制度规范、强化监督检查为手段,进一步巩固机构改革成果,真正转变政府职能,遏制机构编制的盲目增长,减轻财政负担。

2、加强机构编制日常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一是积极研究机构编制宏观管理的方式、方法,逐步建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科学决策机制、综合协调机制、与财政预算管理相配套的约束机制,不断完善实现有效管理的制度、手段和措施。二是加大机构编制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研究一些加强监管的办法,建立健全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常抓不懈,务求实效。三是扎实做好机构编制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建立和完善与年报统计数据相衔接的机构编制数据库。四是进一步探索核编准调、机构编制实名制等项制度。搞好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3、搞好调研和信息上报工作。

4、继续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5、不断加强自身队伍的建设。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要注重学习机构编制业务知识。二是注重修养,增强党性。要始终保持^v^人的先进性,加强党性锻炼,牢固树立远大理想,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三是严格要求,端正作风。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要公道正派,树立正气,要真抓实干,改进作风。

6、继续做好县委、县政府和市编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编办工作计划 编办督查工作计划篇三

(一)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__”走深走实。

(二)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推进模范机关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政治责任。

(三)抓好机关党建服务改革发展,着力推动思想解放,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思想引领。

(四)推进基层组织建设,组织开展支部达标创星活动。

(五)强化廉政教育,开展“忠诚守纪、担当作为”警示教育活动,抓好机关作风建设,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

(六)积极创建第十四届省级文明单位,协调推进平安建设,开展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

(七)推进机关群团工作,在机关广大职工、青年、妇女中广泛开展丰富多样的学习、创建、帮扶和基层组织建设等活动。

二、人事工作计划

(一)做好省医疗保障局机构编制、人员结构核定,人员调动考录,干部监督及干部日常管理工作。

(二)制订年度干部培训计划,开展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三)做好人员工资核定有关工作

(四)抓好干部考勤管理工作。

(五)开展省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的选拔任用、干部年度考核及推优评先工作。

(六)按照上级部署积极做好我局职级并行各项改革工作。

(七)指导直属事业单位规范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改工作,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管理制度。

(八)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要求设立档案建库,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

编办工作计划 编办督查工作计划篇四

一、围绕宣传贯彻《条例》,营造机构编制良好工作氛围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v^中央办公厅、^v^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和中央编办、^v^《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颁发后,我办一直高度重视,坚持以中央这“三个文件”为准则,立足实际,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在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中做到及时、迅速、到位,进一步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促进了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管理。

一是县领导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委领导都对贯彻执行“三个文件”精神做了重要批示,在2022年度宣传学习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了2022年度的贯彻执行要求,切实把“三个文件”中的相关规定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进一步增强了“编制就是法”的观念,为推进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支持,逐步推动了机构编制工作的法制化管理进程。

二是坚持抓好舆论宣传和学习培训。全体机关干部坚持把“三个文件”作为做好本职工作的应知应会知识抓严抓实,切实提高贯彻执行“三个文件”的素质和能力。充分利用各级媒体宣传“三个文件”中的重要规定,为机构编制管理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使全社会编制意识明显增强。利用有关会议对各单位人事编制干部进行“三个文件”精神的学习宣传培训,提高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中法规的执行力度。

二、围绕服务发展大局,发挥机构编制保障职能

一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为解决我县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紧缺的困难,特别是机关事业编制核销后的各种问题,积极向上级反映和争取,得到了上级编制部门的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根据市编办文件精神,新下达给我县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22名,政法专项编制84名,有效地缓解了我县行政编制压力,促进了各级机关相关人员的平稳过渡安置,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服务经济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县工业园区队伍建设和管理,优化管理人员结构,经与有关部门联合调研,结合工业园区的现状及发展规模,调整了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的人员编制,解决了县工业园区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难进的首要问题,为工业园区发展提供了人才利用空间,为全县工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是服务社会事业。为加强全县种子管理,促进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加强劳动就业培训,强化新闻出版版权管理,增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推动新农村建设等,在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的基础上,按需设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调整了部分单位的“三定”规定。根据部分路段交通安全监管偏弱情况,增设了内设机构“黄岗交警中队”。为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批准成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室”。在严格控制机构总量的原则下,有力地促进机构编制工作服务全县发展大局。

三、围绕落实制度规定,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一)加强机构编制总量控制。认真执行“五不准”规定,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法规和政策,从紧从严控制机构编制,规范管理机构编制,严格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从严控编核编,严禁行政事业单位超编进人,把好人员调配和招聘的关口。积极探索机构编制工作的新方法,探索变“养人”为“养事”的管理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控编效果。有效地防止了盲目进人、逆向进人,强化了人员入口管理,提高了编制使用效率和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素质。

(二)严格机构编制工作纪律和办事程序。通过会议研究,修订和完善了《**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紧密切合“三个文件”精神和省市编制部门规定,强化机构编制工作纪律,规范办事程序。认真执行“三个一”审批制度,利用工资审批等方式,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的协调配合约束机制。凡未经核编招录(聘)的人员,一律不予办理上编手续,严格把好机构编制审批关,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

(三)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编办、^v^《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落实省、市编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有关要求,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纠正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问题的通知》,采取日常监督管理和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全县机构编制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机构编制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等密切配合的监督检查协调机制。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进行纠正和整改,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法律效力。认真落实“12310”电话举报制度,做好信访件的调查和反馈工作。

编办工作计划 编办督查工作计划篇五

1.抓好项目投资及建设推进工作。充分发挥投资对稳增长、调结构的关键作用,实施“四个一百工程”,确保全年工业投资达到400亿元:抓好100个重点在建项目续建,对列入省政府督办的重大项目实行市领导牵头推进责任制;抓好100个新项目开工,推动新项目加快建设;抓好100个竣工重点项目,促其早投产、早达效,形成更多新的增量;抓好100个以“两新”产业为主的重点项目招商,增强工业发展后劲。(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鼓励企业新上“两新”产业项目。对总投资1亿元、5亿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单体项目,按照项目备案通知书的设计规模建成竣工投产,并经验收合格后,分别给予10万元、50万元补助支持。(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科知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3.强化项目建设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国家、省级项目资金支持,加快2016年工业发展资金支持项目的申报、评审和投放,市级工业发展资金在6月底之前下拨到位50%以上。设立市重点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投标摘牌周转资金,推进项目加快建设。(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

二、加大企业培育力度

4.支持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制定大企业大集团培育方案,落实做强做优做大企业的具体支持措施。支持小微企业升规入统,对首次新升规企业和新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按照升规企业培育方案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给予相应支持。(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v^、市科知局、市^v^、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5.提升工业企业创新能力。加强工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统筹协调,完善创新平台创建办法,引导和支持工业企业创建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程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启动制造业创新中心建立工作。积极鼓励企业申请专利,对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职务发明专利和非职务发明专利,继续落实好市政府现行支持专利发明和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政策。积极鼓励企业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定修订工作。(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科知局)

三、支持工业企业开拓市场

6.做好企业产品推介。加强对外开放合作,组织重点产业举办专场推介会,抓好汽车、航空、军工、食品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对接、项目洽谈、产品推介等工作,每年八个重点产业分别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的重点产品推介活动。(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投资促进局、博览事务局)

7.支持企业加强本地协作配套。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年度内采购使用市内工业产品(技术服务)在2000万元以上的市内企业,按新增采购额的给予补助支持,单个企业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由市经信委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监察局等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

8.鼓励企业积极参加会展活动。对参加市委、市政府组织的重大会展活动的企业,在场地租赁、公共布展等费用方面给予不低于70%的补贴。对参加市外、境外各类重大会展活动,积极拓展市场的市内工业企业,其参展的展位费、特装搭建费和展品物流费等费用支出,市财政给予一定的补助支持,单户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在会展现场签订产品供货合同,国内订单超过1000万元,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履约的企业,市财政给予5万元补助支持。由市经信委牵头,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博览事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9.强化政府采购支持。加大向省上争取协调力度,争取更多“造”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对保障房、棚户区改造、市政工程等政府投资项目,鼓励引导就地就近采购“造”产品。实行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支持中小型企业积极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委、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四、加强对企业融资支持

10.充分发挥好基金作用。积极对接国家、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各类基金,强化项目策划包装,争取国家、省有关基金对工业发展的更多支持。推进产业发展基金、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加快实施运作,设立中小微工业企业发展引导基金和新兴产业参股创业投资基金,尽快发挥各类基金的使用效益。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协调好基金管理公司与企业的合作,用好用活各类基金,产业发展基金使用在工业企业方面达到50%以上。(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政府金融办)

11.提升企业应急转贷资金功效。扩大企业应急转贷资金规模,6月底前市企业应急转贷资金到位3亿元,重点产业企业使用转贷资金占比不得低于60%。(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银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12.加大对军民融合企业金融支持。抓好军民融合金融服务中心试点,充分发挥服务中心支持军民融合发展的独特功能和良好效应,年内对全市军民融合企业融资支持在上年度基础上增长15%以上。加快推进军民融合企业认定工作。(责任单位:科管委军民结合办、市经信委、市财政局、银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

13.实施中小微工业企业担保贷款保费补贴政策。对经备案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贷款的中小微工业企业,按照实际发生额给予保费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深入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保费补偿机制试点工作,将新材料、关键零部件纳入首批次应用保险保费补偿机制实施范围。(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保险协会、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14. 推进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服务试点。鼓励和支持更多供应链工业企业加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引导银行机构依托平台创新融资产品与服务。扩大核心大企业试点数量,对积极参与试点、带动性强、融资业务大的核心大企业给予100万元补助支持;对在应收账款融资平台成功注册、通过线上融资取得实效的中小微工业企业,按照当期企业实际付息情况给予一定补助支持。(责任单位:人行市中心支行、市经信委、市财政局)

15.开展省“园保贷”增信试点。鼓励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积极参与全省“园保贷”增信试点,由园区所在地财政按1:1比例安排专项资金与省配套,支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银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五、强化生产要素支撑保障

16.强化电力保障。加大省直购电和富余电量消纳政策争取力度,力争更多重点企业纳入2016年省直购电和富余电量消纳政策支持范围。实施煤电联动机制,落实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政策。(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

17.强化用气保障。做好天然气保供工作,落实天然气降价政策,全力推动日用气量3万立方米及以上的企业天然气转供改直供,进一步降低天然气使用成本。(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

18.强化运力保障。加快铁路新货站规划建设;对大宗货物铁路运输实行运输费用下调,切实降低企业运输成本支出;根据企业需要,对货物装车数达到15车及以上的企业,开行定时定点的特需班列,全面提高运输时效;对零星货物运输,采用快运列车以及高铁货运专列等方式进行运输;对石英砂、煤炭、钢材、铝土矿等散堆装货物,采用开顶式集装箱进行运输,并适当下浮铁路运输费用,切实减少货物运输损耗,降低货物运输成本;企业有铁路货场需求的积极给予保障支持。(责任单位:市经信委、车务段)

六、着力减轻企业负担

19.降低企业税费支出。加强专项督查,全面落实国家、省减免税降费等各项减轻企业负担政策措施。对企业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费实行免收,计量检定和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收费降低15%。年内实质性开工的工业项目缓交城市配套费、白蚁防治费,工业生产厂房、库房、科研楼、实验楼等直接生产性设施和建筑不收取人防易地建设费。除法律规定外,禁止将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作为审批备案的前置条件。(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加大保险业对工业支持力度。探索研究工业企业研发责任险、贷款保证保险、工业项目研发投资损失保险、产品质量责任保险等产业保险补偿机制试点。研究出台和加强企业“首台(套)”产品保险扶持措施,在研发投入、融资、政府采购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鼓励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加快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股债结合等资产管理产品创新,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提供资金支持。按照国家、省的有关政策及要求,适时降低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费率,降低企业参保成本。(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保险协会)

21.维护生产要素价格市场秩序。开展全市电力、天然气、自来水价格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大工业电价水价、环保电价水价、化肥生产用气用水价格政策执行情况,依法依规查处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生产要素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监察局)

七、抓好对企业精准服务

22.成立制造业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国家、省、市有关专家和领导,组成市制造业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强我市制造业政策研究和咨询,引领全市工业健康快速发展。(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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