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信访工作调研报告(模板14篇)

时间:2023-10-26 作者:纸韵实用信访工作调研报告(模板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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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信访工作调研报告(模板14篇)篇一

我区位于中心城区,是我市政治、经济、文化、教育、金融、贸易、旅游、服务的中心。现辖6条街道、40个社区、6个行政村、31个自然村,总人口34万。

20**2000年,全区共接待和接受了1710批3672访。

--受理群众走访973批2935人,同比下降5%,包括84批132人,7批集体走访,其中32批63人,5批25人,注册22批49人(含原工厂教师6人集体走访1批)属地属事8批龙沙区案件,异常走访2批。北京访问同比增长68%;12批31人(含2批集体访问)同比下降14%;95批412人(含42批集体访问)同比增长11%;782批2360人(含420批集体访问和1340批重复访问),同比增长26%,群众访问结案率达到70%。

--接受群众来信56次,同比下降51%,结案率达到98.5%。-接受电话访问628次,同比下降29%,结案率达到100%。

--受理网上访53件次,同比下降74%,结案率达到100%。

疑难信访案件专项治理实质突破。“重点疑难信访案件专项治理年”成效显著,23起历史遗留的重点疑难信访案件办结14起,45起临时交办案件办结35起;“区委书记暨党政领导大接访”活动扎实开展。区级领导共接待136起信访案件,息诉罢访的有102起,办结率达75%;全区一盘棋的信访格局形成。统一领导、权责明晰、条块结合、分工协作、全员参战、齐抓共管的大信访调处新格局发挥了巨大作用。

当前,信访工作总体形势在向好的方面发展。但由于当前我国正处在矛盾多发的特殊社会发展阶段,信访总量仍在高位运行,信访突出问题仍较集中,深层次的问题不断产生,不和谐的因素大量存在且解决的难度越来越大。

(一)信访总量有所增加,并仍在高位运行。

除了多年积累的问题解决的难度越来越大,新的信访问题仍在不断产生,深层次的矛盾逐渐呈现,其中多数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这些情况充分表明,当前我国社会正处在因为社会转型而必然出现的矛盾高发期。不和谐因素的大量存在,需要各级各部门同心协力去化解和解决。

(二)信访问题涉及面广,结构性矛盾突出。

群众信访反映的内容涉及方方面面,大至对国家发展、建设提出批评和建议,小至要求解决个人生产、生活中的问题。从近年来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看,主要集中在劳动社保、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占、企业改制、涉法涉诉、军队退役人员、环境保护、干部作风等八个方面,约占信访总量的一半,其余的问题则相对比较分散。这八个方面问题,都与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其中多数又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带来的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密不可分。这些情况充分表明,改革带来的结构性矛盾已成为当前社会突出的矛盾。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一些深层次的矛盾还会不断暴露,不和谐的因素还会继续产生。

(三)信访形式以走访为主,过激行为时有发生。

当前,群众信访的形式呈现为多样性,有书信、走访、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但主要的还是书信和走访两种形式。从最近对书信和走访两种形式的统计数据看,在全国,群众采取书信形式信访的约占28%,采取走访形式信访的约占72%。在走访中,集体上访(指5人以上)的人次约占走访总人次的70%。不可忽视的是,集体上访的人次仍占较大比例,有组织的跨地区跨部门的串联集体上访有所增加,上访过程中的过激行为仍不断发生,非正常上访的情况还时有反复。种种情况表明,社会不和谐因素仍大量存在,有些矛盾还相当尖锐和激烈,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和发展的突出问题。

三、信访严峻形势的成因。

在高强度地推进信访稳定工作的同时,信访稳定形势并不乐观。究其原因,相当复杂。

(一)城市化工业化的突飞猛进。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以来,在城市化、工业化日新月异时期,使社会构成和社会矛盾异常复杂,各种利益群体之间相互博弈在所难免,通过信访渠道维权成了弱势群体费省效速的当然选择。

(二)各类改革举措的强势到位。

改革涉及各类主体之间的利益调整。改革是前无古人的探索,难有万全之策。大力推进国有、集体企业改革、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资福利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等。通过改革,多数人得到了实惠,也难免有人利益受损,尤其随着时间的推移,有的改革措施和工作上的缺陷逐步暴露出来,使得涉改矛盾纷繁复杂。这种日积月累的社会矛盾,在一定时期必然呈高发且难以化解之势。

(三)全能政府的无限责任。

目前,政府基本沿袭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模式,属无限责任政府。政府无所不包、无所不能,加之权力集中、失误难免,因而责任难脱、矛盾集聚。在改革发展中,群众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于政府,把问题的责任也往往归咎于政府。发生了矛盾纠纷,群众自然找到政府。政府能力有限,矛盾纠纷不能妥善解决时,人们便把所有的不满和愤怒洒向政府,而各种社会组织又难以真正为政府分忧解难。

(四)决策的非科学性与变动性。

领导机关决策不科学是引发政策性信访的关键因素,政策的变动性是导致不稳定的重要原因。从信访稳定突出问题看,集中表现为各种主体之间经济利益冲突,主要由涉及群众利益问题的政策考虑不周引发的,与政策调整变动大、前后衔接不足、群众得到的利益和实惠相对受损有关。在不同时间、不同地区适用不同政策,群众得到的经济补偿差异较大,加之群众的攀比心理和期望值较高,经济利益矛盾驱使他们走上集体上访之路。领导机关在处理上访纠纷的决策不慎,也是导致上访的重要原因。

(五)干部执行力的强弱差异。

实践证明,干部执行力强,工作深入扎实,信访稳定效果便好。如果各级领导干部都敢于和善于做群众工作,真情为民,不少纠纷可消灭于萌芽、化解于基层,从源头上保住了稳定。反之,干部执行力弱,是导致信访稳定事项不断产生和难以化解的重要原因。有的领导干部在处理群众利益问题时方法简单、态度生硬,与群众形成对立或对抗;有的干部对需要关心和解决的群众利益事项久拖不决、酿成是非;有的不愿、不敢接触矛盾,对群众上访采取推、拖、躲的办法,使小事情变成大事件,等等。目前,信访稳定工作中重排查轻预防、重牵头责任轻部门联动、重接访轻走访、重出警轻处置、重批示轻靠前指挥、重稳控轻化解等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

(六)上访群众的误解与偏见。

从信访稳定状况看,相当部分涉法涉诉和政策性上访,群众从自身利益甚至利益最大化出发,误解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误解司法人员和政府工作人员。一些上访群众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信新领导不信原领导、信高层领导不信基层领导、信“闹”不信“理”。每次领导班子换届和主要领导干部调整,都要掀起新一轮重访、缠访高潮,就是信新领导不信原领导的表现。在老上访户的示范带动下,不少上访者笃信“不闹不解决”,尤其是专选敏感时期和重要时段给政府施压,从而达到大闹大解决的目的。

(七)现行信访稳定体制的缺陷。

现行信访稳定工作体制至少有以下缺陷:一是谁主管谁负责与属地管理原则未细化。在人、事、财权不断上收的今天,上级政府利用权威把自己应负的信访稳定的责任推给下级政府,下级组织面对“自己生的孩子叫别人抚养,还要考核别人养得好不好”的做法十分无奈。二是接返、劝返办法不科学。按照国家《信访条例》规定,只要上访人员在5人以内,上访过程无过激、违法行为,就不应要求基层组织接返、劝返。然而上级有关部门只要有人上访,不问青红皂白,便要限时接人。这种体制不仅增加了信访稳定成本,而且阻塞了正常上访渠道,还给上访人员形成了政府怕上访的误导。三是信访交办程序不规范。上级组织多头交办、重复交办、乱交办现象时有发生。法院终审、信访终结的案件继续交办屡见不鲜,甲地负责的事项交给乙地办也不少见。四是不加区别地问责。建立信访稳定工作“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是必要的。但有关规定太笼统,不区别在处理上访事件中有无失职渎职行为,只要出现不稳定事件和进京上访便“否决”、“问责”,这种是非不分的问责体制,迫使基层组织无原则地“拿钱买平安”。事实上,很多不稳定事件的发生,不是信访工作没到位,而是上访人期望值太高等其他原因引起的。

(八)对违法上访惩处乏力。

目前,重访、缠访、闹访有禁无止,与对违法上访者惩处不力有关。一是缺失规范群众上访现场秩序的文件,没有及时将《信访条例》和《治安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结合信访实际具体化。二对严重影响机关事业单位正常秩序的缠访行为没有制止的有力措施,以各种理由阻塞公路交通等恶性闹访案件打击不力等等,导致闹访者、缠访者气焰越来越嚣张,客观上为跃跃欲试的闹访人、缠访人壮了胆。

四、加强我区信访稳定工作的主要对策。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和改进信访稳定工作,以稳定保障和促进发展。除了宏观上改革全能政府管理体制、社会保障制度、户籍制度、土地制度,打造法制政府和廉洁政府,理顺信访工作条块体制、理顺接返、劝返体制,畅通正常上访渠道、规范信访交办程序、细化问责措施等等,在我区信访稳定日常具体工作中,还要主要做好以下方面:

(一)完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求创新提效率。

实践科学发展观,针对新时期信访稳定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总结成功经验,不断创新和完善受理、办理、调处、**信访事项的程序、措施和方法,形成信息、稳控、应急、化解“一条龙”的长效机制,努力创建我区“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首先做好“四个坚持”:坚持“党政领导大接访”活动,从而提高信访案件的协调力度、调处效率和办结质量;坚持“领导包案制度”,实行“包化解、包稳定”的责任制。做到一个信访事项、一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深入基层,为民解忧;坚持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强化领导责任,以“联合接防、集体会诊”解决实际信访难题;坚持“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咨询解答与引导寻求司法程序解决相结合。其次抓好“四个实行”:实行信访工作例会制度,定期部署、指导、检查基层和部门信访工作;实行信访评估制度,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事前信访评估,避免埋下信访隐患,促进各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人性化;实行基层代访制度,即村委会、社区干部对辖区居民反映集中的问题采取代替居民到相关部门反映的举措,推进信访秩序的规范化、矛盾解决的程序化和干群关系的和谐化;实行信访情况通报制度,每两月发一次信访通报。

(二)狠抓信访矛盾化解,保稳定促发展。

把工作重心从对群众信访事项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预防化解上来,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针对性。坚持定期集中排查与不定期经常性排查相结合,自下而上逐级排查与边排查边调处相结合,及时掌握社会矛盾的苗头动向和预警信息,对可能引发大规模集体访或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力争将信访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成本低、见效快。要高度重视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工作,切实做好源头排查、超前化解、预警研判、预案完善和妥善处置工作。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避免矛盾积累、激化,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强化和改进初信初访的接待受理工作。把提高初信初访一次办结率作为提高信访工作整体水平的关键,作为专题研究信访工作时的一项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好信访督查督办工作,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信访部门组织实施、各部门共同参与的信访督查工作机制,有效利用督办单、专项督查、定期通报等手段,对重信重访等重大信访事项办理进行督查督办。督查工作的重点放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百姓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上;做好督办和问效,在提高案件办结质量上下功夫;做好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强化复查复核机构的职能,全面提高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效率水平。按照“事要解决”的基本原则,多策并举,充分发挥政治、经济、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综合运用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多种方法,加大解决信访问题的力度。

(三)落实敏感时期的信访稳控,创祥和顾大局。

坚持和巩固已有的稳控措施和手段,确保24小时信息和联络畅通,随时掌握辖区内信访动向。对重大矛盾和信访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对出现越级、集体信访苗头或发生异常信访突发事件立即向领导汇报,并采取果断措施,妥善处置,防止矛盾激化、扩大事态。一是制定方案,成立稳控工作协调小组,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信访突出矛盾和群体性事件排查工作。二是坚持化解为主、以化促控,推动矛盾的有效化解。进一步就有可能出现化解转机的疑难矛盾作为工作重点,从而切实减少矛盾存量,推动矛盾化解工作。三是各责任单位根据排查名单,落实人员力量,形成“三位一体”的稳控工作小组,开展信访对象稳控工作。四要做好值班备勤工作,严格执行“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的信息值班上报制度。五是在巩固提高阶段,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劝返对象的稳控工作,防止“回流”。

(四)致力信访历史积案及热点问题**,重民生解民忧。

总结“重点疑难信访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年”和“区委书记暨党政领导大接访活动”活动经验,形成长效机制,深入开展遗留、疑难、沉积信访案件攻坚战。抽调8名优秀干部组成经济、动迁征地、综合三个专项工作组,每组配备一名信访干部负责协调,各工作组分别对分管业务的副区长负责,直接协调包案领导和职能部门。经济组设在经济计划局办公、动迁组设在城市建设行政执法局办公,综合组设在信访调处局办公,各工作组每周向信访调处局反馈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由信访调处局汇总上报。抽调人员原有编制、渠道、待遇不变。专项工作组要针对17起老大难历史信访积案,一案一策、超常**,力争调处一个是一个、化解一个是一个、清理一个是一个。同时针对现阶段热点、焦点、难点信访矛盾,重点解决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国企改革、劳动和社会保障、涉法涉诉等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面大的突出问题,加强源头防范和化解工作,要组织力量,主攻难点,逐一突破。尤其是今年我区涉及城际铁路、劳动湖南扩的动迁矛盾问题,更是要前瞻思维、审慎部署、合理施行。我们自己能化解的,全力解决;需要上口或归口处理的,积极汇报、协调、配合,敦促早日办结,同时不折不扣地做好稳定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因素,为实现我区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新跨越创造安定祥和的局面。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建设,尽一切努力逐步解决好事关民生的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五)强化指标考核和责任制度,抓规范看实效。

结合区情,制定实施科学合理、务实完善的信访指标考核细则,考核的重点是信访案件解决和稳控工作,将其作为贯彻《信访条例》、落实上级信访稳定工作部署、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对信访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考评,通过公开、透明的开放式监督制约机制,推动行政部门切实发挥职能、有效作为。不断提高处理信访事项的效率,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和妥善处理信访问题,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和正常的信访秩序,积极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信访指标考核要纳入区委、区政府总体考核体系,并把干部的信访工作绩效与干部的评先树优、提拔重用紧密地结合起来;继续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政主要领导对信访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直接抓,其他领导“一岗双责”、分工抓。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力造成影响的,及时行使信访“三项建议权”和启动“责任倒查”。敏感时期要进一步落实信访稳控责任,把信访稳定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层层明确工作职责,并严格责任追究。一是实行“零报告”制度。加强信息收集、研判和报送工作,密切掌握信访动态,切实把上访人稳控在当地。尤其是敏感时期,各街道、各部门要坚持每日向信访局报送信息,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要坚决防止瞒报、缓报、漏报和错报。对因工作不力,信息报送不及时,导致进京非正常上访、进京集体上访、到省较大规模聚集上访和发生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造成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二是实行“看死盯牢”稳控措施。对重点的稳控对象加大稳控力度,必要时可以实行“人盯人,二对一”的办法进行稳控,只要能收到实效,有什么办法就采取什么办法。凡是敏感时期发生进京上访的,不管什么理由,不讲任何条件,一律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对所在单位的目标考核实行降级排位或一票否决,决不手软。

(六)加强信访队伍建设,强素质增实绩。

切实加强信访机关党的建设,全面加强信访干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切实强化廉政建设,加大对信访干部的监督力度;切实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提高信访干部的综合素质,将信访机关打造成一支“负责任、肯做事、能干事、干好事”的优秀的队伍。强化信访工作“全区一盘棋”理念,增强合力,加强配合,构建统一领导、权责明晰、条块结合、分工协作、全员参战、齐抓共管的大信访调处新格局。促进全区信访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创造出实实在在的信访工作业绩。

五、结语。

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要协调好改革进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要着眼于我国基本国情,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确保社会稳定和有序进行。”在科学发展观对信访的指导下,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抓住重点,夯实基础,依法规范信访,加大依法治本力度,建立完善机制,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努力把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真正把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的过程,变成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过程,变成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从而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新跨越。

实用信访工作调研报告(模板14篇)篇二

从近几年信访情况来看,各种非正常信访尤其是进京非访和群体性事件增长势头猛、影响恶劣、处置难度大,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如何破解非正常信访这一难题,成为当前社会管理创新中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笔者对连云港市非正常信访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并探寻了解决该问题的对策建议。

近年来,我市信访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信访形势多年来保持总体平稳,没有发生影响较大的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但同时和全国一样,我市也正处于社会矛盾的凸显期,由于改革的深入和利益冲突等原因,在加快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多,不可回避的矛盾多,需要解决的问题也多,信访总量仍在高位运行。从20xx年到20**年,各级信访总量连续攀升。

(二)我市非正常信访有关情况。

第1页的赴京非正常上访问题,较好地维护了我市和首都重要地区和敏感部位的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连云港市非正常信访的特点分析。

综观我市非正常上访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社保福利、土地征用与流转、涉军人员、民间借贷、涉法涉诉、房产纠纷等方面。其行为呈现出三个特征:

(一)频率高发,人数批次明显增加,连锁反应明显。今年非正常上访同比上升54、2%,而且出现了此类问题解决又引发其他问题的现象。如前几年我市通过多种渠道解决了企业军转干部问题后,又连续出现退役士官、复员军官等其它涉军人员反映待遇等问题。

(二)规模较大,手段方法灵活、行动组织性强。随着上访次数的增多,上访人在跟政府有关部门“打交道”的过程中,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为达目的,他们往往想尽办法,严密组织,统一口径。如民办教师、涉军人员、“残疾车主”,“银行协解人员”串联、抱团集体上访的倾向非常明显。

(三)行为过激,对抗性明显增强,社会影响大。有些上访人不管自己反映问题是否有理,就直接到**、中南海、使馆区等场所,拉横幅、静坐、围堵大门、拦截车辆等行为进行上访。

三、非正常上访形成的原因。

(一)上访人心理因素加剧进京非访。

随着利益格局调整、收入差距拉大,不患贫而患不均的心理在第2页广大群众中显得尤为突出。上访群众心理心态偏激失衡,片面理解政策法律,过分强调自身利益形成一些错误心态:主要有“官本位”心理,认为“谁的官大就找谁”;“人治”要比“法治”管用;“不闹不解决,大闹大解决”的投机心理;“盲从”、“赌气”、“盲诉、盲访”心理等。再加上现实中确有一部分人以访谋生,因访得利,从而导致非正常上访逐年增多。

(二)体制的负面效应诱引进京非访。

1、劝返机制的负面影响。对非正常上访,随有随接,随接随返,对减少正常上访总量效果明显。然而从实践中看,上访人产生了去北京上访管吃、管住、管送,“零成本”逛北京的负面效应,形成越接越多,越接越去的恶性循环。

2、考核通报制度存在一些不足。发生非正常上访后一级通报一级,为降低数量,后移名次,基层就会采取“拦”、“堵”、“截”等手段,这就给上访人造成基层党委政府怕去北京上访的错觉,以此要挟责任单位满足其过高诉求或不正当要求。

3、责任划分中存在不合理成份。《信访条例》规定解决信访问题应“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但在特殊时期、敏感时节,涉及到三跨三分离、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时,强调让户籍所在地稳控,有时迫于压力,为完成稳控任务,就可能答应了一些不该答应的条件,一定程度上放大了群众通过非法上访能解决问题的想法,导致工作越做越被动。

(三)政府职能缺位助推进京非访。

第3页非正常访反映的问题,有相当一部分是在基层受理过。但乡镇、村基层组织功能弱化,力量薄弱,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水平有限,致使“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成为一句空话,导致矛盾上行。同时基层干部在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过程中,确实存在方法简单、工作拖沓、推诿扯皮的现象,小事拖大,大事拖“炸”,进而群众情绪失控,采取进京上访。

(四)法律遏制不力致使老户肆意非访。

1、在适用法律上有难度。《信访条例》内容欠缺,导致上访秩序混乱。首先,《信访条例》没有对上访案件做终结的法律规定;其二,对正常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其三,对缠访、闹访、无理访等行为缺乏刚性的管理措施。由此,降低了《信访条例》的法律约束力,导致上访秩序混乱。处置非正常上访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关法律依据分散规定在《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多部法律法规中,且多属缺乏可操作性的原则性规定。

2、依法处置非正常上访的主体不明确。非正常上访行为违犯了《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等法律法规,本应由公安处置的违法行为,但由于“三个慎用”的出台,导致公安机关不敢处置,信访部门无力处置。尤其是劳教制度取消后,老户活动更加频繁,组织更加严密。7月1日那天在北京参与非访的将近1万,对于这些老户如何教育疏导,没有什么好的对策,导致加入非访队伍的人员不断增加。

第4页四、我市处置非正常信访的做法及存在的问题。

(一)我市处置进京访的一些做法。

1、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构建应急处置小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驻京工作,专门成立接访二处,主要负责群众进京上访的应急协调和处置工作。

2、精心组织,快速反应。驻京工作组成立以来,按照“遇有情况,快速反映,提前布控,靠前化解”的处置原则,发现人员失控进京,主动对接有关部门,主动到敏感地区布控,果断处置,迅速劝返。多次成功劝返,如海州区张某等6人多次进京,有两次在中南海带出,苏红酒业一批33人次进京被成功劝返。3、全力协调,多措化解。每次发生非访以后,市驻京工作组在第一时间向省驻京工作组及国家信访局等部门及时汇报,争取理解和支持,尽可能地核减。同时,对于事发单位发函交办,跟踪问效,及时化解矛盾,防止因处置不力再次回流非访。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尽管我市在处置非正常信访问题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第5页嫌。三是处理难。由于法律依据和证据不足,即使公安机关对非正常上访人做出拘留、劳教等处理,被处理的非正常上访人若对处理不服,就会提起公诉,而公安机关往往会被裁定为败诉,还要对非正常上访人进行赔偿,致使许多公安机关不敢依法处理。2、现有的信访终结机制不健全。按照《信访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问题确已解决并且已经三级终结的信访案件,“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而事实上,只要上访人不息诉,上级就交办,原来的终结随之成为一纸空文。尤其是对已经法律程序终结的无理非正常信访,缺乏相应的终结机制。

五、遏止非正常信访的对策思考。

针对非正常上访的行为表现、发展趋势和产生的原因,笔者结合在实践中化解非正常上访的探索,提出如下对策:

(一)创新体制,整合资源,构建一元化“信访大格局”。

化解信访矛盾的理想路径是把信访资源的整合与政府机构改革结合起来,把信访与监督结合起来,建立起统一、权威的社会矛盾处理机制。

第6页工作统领信访工作,发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系的优势,全社会共同担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职责。

(二)创新机制,完善功能,构建一体化“社会大协同”。

社会协同是创新社会管理的核心内涵和化解信访矛盾的主渠道。随着社会网格化管理创新模式的不断推行,结合信访矛盾网格单元化解方式的运用,可以构建以来访接待为主轴、法律咨询解答与心理咨询为辅佐的“一轴两翼”接访模式。

一是在“规范”、“畅通”中推进有序上访。严格按照新《信访条例》的规定,改“批示立案”为“法定立案”,凡是符合法定条件的上访申诉,没有领导批示也能立案;不符合上访条件的上访申诉,即使有领导的批示也不能立案,严防接访中的随意性。

二是在“治本”、“控源”中消减信访矛盾。注重政策的跟踪评估以及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妥善处理信访问题。对因政策原因引发的信访问题,要注重执法监督。检查政策执行中执法者不当行政原因造成信访问题时,信访工作机构要大胆行使《信访条例》赋予的行政处分建议权,制止不当行政执法行为。

三是在“调处”、“化解”中提升社会协同效能。要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有利于迅速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机制。探索民间组织参与信访,让非政府背景的社会组织承担起社会弱势群体与政府及司法机关间沟通、协调的功能。成立第三方中介机构,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法律援助人员、社会志愿者共同参与,综合第7页运用咨询、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方法,如社会义务工作者对各类信访人群的义务心理疏导、法律援助、政策咨询和社会关怀等,以形成现代法治社会所需要的人民群众社会基础。

(三)创新方法,包容并蓄,构建科学化“依法大息访”。

在信访工作中,要善于运用“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的社会管理机制,综合体现情理交融、敬畏人民、和贵包容、法治保障相结合原则。

一要以“评”控访。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认真研判有关信访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误导性等潜在风险,既要防止大信访问题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也要防止忽视小信访问题而演变为大事端。特别是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科学、慎重决策,尽可能减少因决策、政策不完善和行政行为不规范产生的矛盾纠纷,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

二要依“法”息访。建议建立公开听证信访制度和必要的信访终结制度,对“两级终审”、“三级终结”的案件进行最终认定,推广无理上访户终结制度,把信访听证与规范信访秩序结合起来,实施无理上访老户终结制度。

第8页人知道非正常上访不仅无助于解决问题,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从根本上扭转当前的被动局面。

(四)明确导向,多元评价,构建科学化考评机制。

当前信访事项解决率偏低,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干部考核评价制度不完善造成的。因此,要用好干部考核“指挥棒”,在考核干部政绩时,加大民生指标的分值设置,让干部更加注重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社会建设,真正做到“群众最关心什么,干部就该考虑什么”。

第9页机可成,形成“爱哭孩子多吃奶”的恶性循环局面。

随着我国各项改革的全面推进和社会利益格局的逐步调整,各类复杂的社会矛盾日益显现,信访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信访矛盾不能靠“堵”更应重视“疏”。因为“堵”只能将“桥梁”变“鸿沟”,“疏”则能把“天堑”变“通途”。要建立良好、正常、规范的信访秩序,形成文明、有序、理性、合法的信访氛围,让信访问题得到更快更好的解决,需要社会各方齐抓共管,共同支持与努力。解决信访问题任重道远,信访工作制度、社会制度的改革和完善都需要一个过程,我们不能消极等待制度完善,而是要在这个过程中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入探讨研究信访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认真做好新时期,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我区地处中心城区,是我市政治、经济、文化、教育、金融、商贸、旅游、服务的中心。全区现辖6个街道、40个社区和6个行政村、31个自然屯,总人口34万。

--受理网上访53件次,同比下降74%,结案率达到100%。

第10页大量存在且解决的难度越来越大。

(一)信访总量有所增加,并仍在高位运行。

除了多年积累的问题解决的难度越来越大,新的信访问题仍在不断产生,深层次的矛盾逐渐呈现,其中多数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这些情况充分表明,当前我国社会正处在因为社会转型而必然出现的矛盾高发期。不和谐因素的大量存在,需要各级各部门同心协力去化解和解决。

(二)信访问题涉及面广,结构性矛盾突出。

群众信访反映的内容涉及方方面面,大至对国家发展、建设提出批评和建议,小至要求解决个人生产、生活中的问题。从近年来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看,主要集中在劳动社保、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占、企业改制、涉法涉诉、军队退役人员、环境保护、干部作风等八个方面,约占信访总量的一半,其余的问题则相对比较分散。这八个方面问题,都与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其中多数又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带来的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密不可分。这些情况充分表明,改革带来的结构性矛盾已成为当前社会突出的矛盾。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一些深层次的矛盾还会不断暴露,不和谐的因素还会继续产生。

(三)信访形式以走访为主,过激行为时有发生。

第11页式信访的约占28%,采取走访形式信访的约占72%。在走访中,集体上访(指5人以上)的人次约占走访总人次的70%。不可忽视的是,集体上访的人次仍占较大比例,有组织的跨地区跨部门的串联集体上访有所增加,上访过程中的过激行为仍不断发生,非正常上访的情况还时有反复。种种情况表明,社会不和谐因素仍大量存在,有些矛盾还相当尖锐和激烈,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和发展的突出问题。

三、信访严峻形势的成因。

在高强度地推进信访稳定工作的同时,信访稳定形势并不乐观。究其原因,相当复杂。

(一)城市化工业化的突飞猛进。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以来,在城市化、工业化日新月异时期,使社会构成和社会矛盾异常复杂,各种利益群体之间相互博弈在所难免,通过信访渠道维权成了弱势群体费省效速的当然选择。

(二)各类改革举措的强势到位。

改革涉及各类主体之间的利益调整。改革是前无古人的探索,难有万全之策。大力推进国有、集体企业改革、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资福利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等。通过改革,多数人得到了实惠,也难免有人利益受损,尤其随着时间的推移,有的改革措施和工作上的缺陷逐步暴露出来,使得涉改矛盾纷繁复杂。这种日积月累的社会矛盾,在一定时期必然呈高发且难以化解之势。

第12页(三)全能政府的无限责任。

目前,政府基本沿袭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模式,属无限责任政府。政府无所不包、无所不能,加之权力集中、失误难免,因而责任难脱、矛盾集聚。在改革发展中,群众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于政府,把问题的责任也往往归咎于政府。发生了矛盾纠纷,群众自然找到政府。政府能力有限,矛盾纠纷不能妥善解决时,人们便把所有的不满和愤怒洒向政府,而各种社会组织又难以真正为政府分忧解难。

(四)决策的非科学性与变动性。

领导机关决策不科学是引发政策性信访的关键因素,政策的变动性是导致不稳定的重要原因。从信访稳定突出问题看,集中表现为各种主体之间经济利益冲突,主要由涉及群众利益问题的政策考虑不周引发的,与政策调整变动大、前后衔接不足、群众得到的利益和实惠相对受损有关。在不同时间、不同地区适用不同政策,群众得到的经济补偿差异较大,加之群众的攀比心理和期望值较高,经济利益矛盾驱使他们走上集体上访之路。领导机关在处理上访纠纷的决策不慎,也是导致上访的重要原因。

(五)干部执行力的强弱差异。

第13页因。有的领导干部在处理群众利益问题时方法简单、态度生硬,与群众形成对立或对抗;有的干部对需要关心和解决的群众利益事项久拖不决、酿成是非;有的不愿、不敢接触矛盾,对群众上访采取推、拖、躲的办法,使小事情变成大事件,等等。目前,信访稳定工作中重排查轻预防、重牵头责任轻部门联动、重接访轻走访、重出警轻处置、重批示轻靠前指挥、重稳控轻化解等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

(六)上访群众的误解与偏见。

从信访稳定状况看,相当部分涉法涉诉和政策性上访,群众从自身利益甚至利益最大化出发,误解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误解司法人员和政府工作人员。一些上访群众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信新领导不信原领导、信高层领导不信基层领导、信“闹”不信“理”。每次领导班子换届和主要领导干部调整,都要掀起新一轮重访、缠访高潮,就是信新领导不信原领导的表现。在老上访户的示范带动下,不少上访者笃信“不闹不解决”,尤其是专选敏感时期和重要时段给政府施压,从而达到大闹大解决的目的。

(七)现行信访稳定体制的缺陷。

现行信访稳定工作体制至少有以下缺陷:一是谁主管谁负责与属地管理原则未细化。在人、事、财权不断上收的今天,上级政府利用权威把自己应负的信访稳定的责任推给下级政府,下级组织面对“自己生的孩子叫别人抚养,还要考核别人养得好不好”

第14页的做法十分无奈。二是接返、劝返办法不科学。按照国家《信访条例》规定,只要上访人员在5人以内,上访过程无过激、违法行为,就不应要求基层组织接返、劝返。然而上级有关部门只要有人上访,不问青红皂白,便要限时接人。这种体制不仅增加了信访稳定成本,而且阻塞了正常上访渠道,还给上访人员形成了政府怕上访的误导。三是信访交办程序不规范。上级组织多头交办、重复交办、乱交办现象时有发生。法院终审、信访终结的案件继续交办屡见不鲜,甲地负责的事项交给乙地办也不少见。四是不加区别地问责。建立信访稳定工作“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是必要的。但有关规定太笼统,不区别在处理上访事件中有无失职渎职行为,只要出现不稳定事件和进京上访便“否决”、“问责”,这种是非不分的问责体制,迫使基层组织无原则地“拿钱买平安”。事实上,很多不稳定事件的发生,不是信访工作没到位,而是上访人期望值太高等其他原因引起的。

(八)对违法上访惩处乏力。

目前,重访、缠访、闹访有禁无止,与对违法上访者惩处不力有关。一是缺失规范群众上访现场秩序的文件,没有及时将《信访条例》和《治安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结合信访实际具体化。二对严重影响机关事业单位正常秩序的缠访行为没有制止的有力措施,以各种理由阻塞公路交通等恶性闹访案件打击不力等等,导致闹访者、缠访者气焰越来越嚣张,客观上为跃跃欲试的闹访人、缠访人壮了胆。

第15页四、加强我区信访稳定工作的主要对策。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和改进信访稳定工作,以稳定保障和促进发展。除了宏观上改革全能政府管理体制、社会保障制度、户籍制度、土地制度,打造法制政府和廉洁政府,理顺信访工作条块体制、理顺接返、劝返体制,畅通正常上访渠道、规范信访交办程序、细化问责措施等等,在我区信访稳定日常具体工作中,还要主要做好以下方面:

(一)完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求创新提效率。

第16页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人性化;实行基层代访制度,即村委会、社区干部对辖区居民反映集中的问题采取代替居民到相关部门反映的举措,推进信访秩序的规范化、矛盾解决的程序化和干群关系的和谐化;实行信访情况通报制度,每两月发一次信访通报。

(二)狠抓信访矛盾化解,保稳定促发展。

把工作重心从对群众信访事项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预防化解上来,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针对性。坚持定期集中排查与不定期经常性排查相结合,自下而上逐级排查与边排查边调处相结合,及时掌握社会矛盾的苗头动向和预警信息,对可能引发大规模集体访或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力争将信访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成本低、见效快。要高度重视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工作,切实做好源头排查、超前化解、预警研判、预案完善和妥善处置工作。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避免矛盾积累、激化,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强化和改进初信初访的接待受理工作。把提高初信初访一次办结率作为提高信访工作整体水平的关键,作为专题研究信访工作时的一项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好信访督查督办工作,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信访部门组织实施、各部门共同参与的信访督查工作机制,有效利用督办单、专项督查、定期通报等手段,对重信重访等重大信访事项办理进行督查督办。督查工作的重点放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第17页百姓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上;做好督办和问效,在提高案件办结质量上下功夫;做好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强化复查复核机构的职能,全面提高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效率水平。按照“事要解决”的基本原则,多策并举,充分发挥政治、经济、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综合运用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多种方法,加大解决信访问题的力度。

(三)落实敏感时期的信访稳控,创祥和顾大局。

坚持和巩固已有的稳控措施和手段,确保24小时信息和联络畅通,随时掌握辖区内信访动向。对重大矛盾和信访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对出现越级、集体信访苗头或发生异常信访突发事件立即向领导汇报,并采取果断措施,妥善处置,防止矛盾激化、扩大事态。一是制定方案,成立稳控工作协调小组,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信访突出矛盾和群体性事件排查工作。二是坚持化解为主、以化促控,推动矛盾的有效化解。进一步就有可能出现化解转机的疑难矛盾作为工作重点,从而切实减少矛盾存量,推动矛盾化解工作。三是各责任单位根据排查名单,落实人员力量,形成“三位一体”的稳控工作小组,开展信访对象稳控工作。四要做好值班备勤工作,严格执行“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的信息值班上报制度。五是在巩固提高阶段,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劝返对象的稳控工作,防止“回流”。

(四)致力信访历史积案及热点问题破解,重民生解民忧。

总结“重点疑难信访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年”和“区委书记暨党。

第18页政领导大接访活动”活动经验,形成长效机制,深入开展遗留、疑难、沉积信访案件攻坚战。抽调8名优秀干部组成经济、动迁征地、综合三个专项工作组,每组配备一名信访干部负责协调,各工作组分别对分管业务的副区长负责,直接协调包案领导和职能部门。经济组设在经济计划局办公、动迁组设在城市建设行政执法局办公,综合组设在信访调处局办公,各工作组每周向信访调处局反馈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由信访调处局汇总上报。抽调人员原有编制、渠道、待遇不变。专项工作组要针对17起老大难历史信访积案,一案一策、超常破解,力争调处一个是一个、化解一个是一个、清理一个是一个。同时针对现阶段热点、焦点、难点信访矛盾,重点解决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国企改革、劳动和社会保障、涉法涉诉等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面大的突出问题,加强源头防范和化解工作,要组织力量,主攻难点,逐一突破。尤其是今年我区涉及城际铁路、劳动湖南扩的动迁矛盾问题,更是要前瞻思维、审慎部署、合理施行。我们自己能化解的,全力解决;需要上口或归口处理的,积极汇报、协调、配合,敦促早日办结,同时不折不扣地做好稳定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因素,为实现我区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新跨越创造安定祥和的局面。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建设,尽一切努力逐步解决好事关民生的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五)强化指标考核和责任制度,抓规范看实效。

第20页以实行“人盯人,二对一”的办法进行稳控,只要能收到实效,有什么办法就采取什么办法。凡是敏感时期发生进京上访的,不管什么理由,不讲任何条件,一律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对所在单位的目标考核实行降级排位或一票否决,决不手软。

(六)加强信访队伍建设,强素质增实绩。

切实加强信访机关党的建设,全面加强信访干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切实强化廉政建设,加大对信访干部的监督力度;切实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提高信访干部的综合素质,将信访机关打造成一支“负责任、肯做事、能干事、干好事”的优秀的队伍。强化信访工作“全区一盘棋”理念,增强合力,加强配合,构建统一领导、权责明晰、条块结合、分工协作、全员参战、齐抓共管的大信访调处新格局。促进全区信访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创造出实实在在的信访工作业绩。

五、结语。

第21页众来信来访的过程,变成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过程,变成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从而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新跨越。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的不断变革,人们的利益发生了调整,新的社会矛盾造成上访居高不下,甚至出现了“缠访”、“闹访”、“越级访”和“群体访”,信访形势给构建和谐社会增加了难度。结合我区近年来发生的上访案件,就当前信访现状原因、作一调研,分析并提出相关对策。

一、造成信访形势严峻的主要原因。

第22页法规的界定和约束成为导致上访的一大原因。另一方面,滞后还表现在执法不严上。信访条例明确规定,不允许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更不允许扰乱正常的办公秩序。但是,“越轨”的行为时有发生却少有有效制约。

3、认识上出现的误区。误区一:法不责众。现实生活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受“法不责众”错误观念的影响,法律意识淡薄,遇到不符合自己意愿的事,就纠集众人上访闹事,凭借“法不责众”这个护身符逃避惩罚。“法不责众”是“腐朽、落后”的中国传统意识,它已成为依法治国的一大障碍。误区二:政府“管”法院。群众中一直存在文秘杂烩网着一种错误的认识:政府权力大,政府可以“管”法院,同时,各级党政部门对上访问题的重视程度也远远超过其他问题,这也导致不少人信“访”不信法。误区三:以信访量来考评信访工作。目前上级对下级政府信访工作的考评,都是以上访量来衡量的,超过了规定的指标,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受到一定的处罚这种考评方式本意旨在加强各级政府对信访工作的重视,分级承担社会压力,缓解社会矛盾。但客观上讲,这种考评方式并不很科学,它让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钻了空子,如:有些人因对现任领导有意见,就组织煽动一些人上访,让现任领导难堪,最后往往能达到“撵走”的目的。

4、工作落实不到位。一是对信访问题解决不到位。有些信访问题牵涉面广,时间跨度大,调查取证非常困难,解决难度相当大,第23页导致问题无法处理或处理不到位。二是督查不到位。有些信访问题没能得到妥善处理,客观上也有干部的原因。对信访问题干部中还存有畏难情绪,怕麻烦,同时部门之间缺乏良好的沟通与协调。针对这些情况,缺乏有效的文秘杂烩网干部督查跟踪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三是对缠访闹访等严重信访事件当事人处理不到位。首先,缠访闹访的概念界定不清,对缠访闹访户定性困难,缺乏可操作性。其次,有些部门在处理类似问题时,为平息事态,免于激化矛盾,往往会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能放即放,缺乏强有力的执法配合,无法产生震慑力。

二、解决信访问题的几点建议。

信访实际工作中,一些地区能在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实行责任追究上动真的,在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破解信访难题、化解社会矛盾上来实的,有效遏制了信访总量持续攀升的势头,缓解了严峻的信访形势,总结他们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点:1、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观念,循序渐进推进改革。一是要把发展的速度、改革的力度与群众的心理承受能力统一起来,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重大决策要符合社会现实,符合实际,要考虑群众的心理想法,在推进改革的进程中,要努力做到瓜熟蒂落、水到渠成。二是要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障的范围,尽量把城市规划区内已经农转非的“农民”纳入低保的范围。提高城市居民的低保标准,让下岗职工生活有基本保障,力争把改革的阵痛降到最低的限度。

第24页2、树立法治观念,提高全民法律意识。一是继续搞好普法工作。让公民学法、懂法、遵法、守法,遇到问题,发生纠纷,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保护文秘杂烩网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法律法规要与时代发展同步。立法机关、司法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及时、科学、有针对性地出台、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条文,让各级政府在解决这些问题时有法可依。三是要弱化政府或信访部门的职能,纠正群众信“访”不信法的错误认识。群众上访总量多年居高不下,与政府及其信访部门的角色定位不准、转换不力有关。政府及其部门应与时俱进,随着社会的变化而转变职能,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四是严格执法。在处理信访问题时,不以信访的人多人少定对错,严格以法律为准绳,改变部分人“法不责众”的错误观念。

3、树立信访教育与信访执法相结合的观念,确保信访工作取得实效。思想教育不是万能的。有些人明知拦路抢劫是犯罪,但还是拦路抢劫;明知杀人是要偿命的,但还是有杀人犯。思想教育仅对讲理的人有效,仅对遵纪守法的人有效。对无理取闹的人、对别有用心的人、对图谋不轨的人无效,因此,解决上访问题时要做到区别对待。对确实有冤屈的,要尽快给予解决;对不了解国家的法律、政策而产生误会的,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消除误会;对于别有用心、无理取闹、聚众围堵政府大门、拦阻交通要道等情节严重的,必须依法严厉打击。

第25页4、树立防范与责任追究相结合的观念,加快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化进程。一是建立民意沟通机制。继续坚持和完善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加强民意沟通。通过谈心交流,了解群众所想、所需、所求,从而畅通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架起干群“连心桥”。二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超前排查人民内部矛盾,对可能影响本地区的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掌握,早化解,使矛盾纠纷消除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降低行政成本。三是实行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为了克服责任弱化和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凡是第一位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反映情况的机关工作人员,要在了解群众反映的问题后,对属于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应及时受理,并给予当事人明确的答复;对不属于本部门工作范围的,要及时向上汇报,向其他部门或系统进行交办、转送,问题转到哪里,责任就跟到哪里,直到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四是实行信访工作过错追究制。完善信访工作现行的考评办法,变以信访量考评为以信访过错来考评,实行严格的信访过错追究制,使各级干部心里服气,工作有积极性;使个别违法乱纪、该作为而不作为的干部得到改正;同时不会再出现因上面的压力太大,领导干部向无理取闹的人妥协、让步,使别有用心、聚众闹事的人有机可趁,形成“爱哭的孩子多吃奶”的恶性循环局面。

第26页。

实用信访工作调研报告(模板14篇)篇三

xx作为全市的林业大县,在5〃12地震中林木资源又遭受了较大破坏,因此做好林业工作相当重要。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是保护林区社会稳固的重要工作,也是发现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重要渠道。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信访工作,领导干部亲自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过问、处理重要信访问题,认真听取、采纳群众信访中的意见与建议。信访工作有组织、有制度、有专人具体负责,年内无越级上访情况,信访结案率达100%,能够说整体情况较好。

在当前共建与谐社会的大形势下,在全力重建xx的形势下,信访工作任务越来越大,难度也越来越大。林业系统的信访工作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随着社会形势变化,信访问题成因日趋复杂多样化,一些新问题出现。二是信访反映的问题相对集中,要紧集中在征占用林地与林地流转、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森林采伐等方面,也从侧面说明了我们在这些工作方面有待加强完善。三是群众就同一问题不断反映上访,形成相当数量的重复访。群众关于信访工作的不熟悉,一定程度增加了工作难度。四是反映的某些问题大多与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有关,不易在短期内予以解决,处理难度相对较大。

步,群众信访的趋势不大可能在短时期内发生根本性的改变。为习惯新的形势与任务,发挥信访工作在保护稳固与促进与谐林业进展中的作用,务必在确信成绩、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工作中的问题与原因,制定出相应的政策,做出合理的决策,以创新与务实的精神来做好信访工作。

一、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拓宽信访工作新思路。

要深刻认识保护稳固与处理好信访问题的重要性与。

妥善处理各类信访问题的紧迫性,切实增强处置信访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把信访工作政策贯彻落实。坚持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把实现好、保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信访工作的根本目的,主动改进工作,把信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深入学习《信访工作条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到了思想认识到位、领导工作到位、基层工作到位、信访工作到位。

二、加强宣传教育,推广信访政策。

认真剖析信访工作其中的原因,不可忽视的一点是由。

访抬头趋势,规范信访工作。

三、健全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

由于信访制度不完善,组织机构不健全,信息反馈不及时,政治嗅觉不敏感等因素,给林业工作造成一定程度的被动。因此做好信访工作要不断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逐步建立起完善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通过贯彻落实《信访条例》真正建立起对信访工作整体重视,层层重视的稳固长效领导机制;分工负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规范化运行机制;加强宏观指导,明确目标要求,定期检查考核的科学管理机制;坚持各项领导制度,严格实行工作通报与加强责任追究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灵敏、准确、快速的信访排查调处制度,强化信访预测、预警、预控能力。

另外,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对信访工作人员的素养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务必加强信访部门的基础管理。大力加强信访部门的队伍建设,改善信访部门的工作条件,配备必要的设备,提高办公效率,增强工作实力,在群众首访中做好思想引导与情绪操纵工作。通过领导接待日、开门接访、主动约访、带案下访、上门回访、网络答复等形式,拓宽与畅通信访渠道,使人民信访成为群众献计献策、参政议政的重要窗口,更好地发挥信访工作在保护社会稳固中的积极作用。

四、提高分析、预测能力,强化事前防范。

信访工作的良好开展不只在于事后的妥善解决,还在于要提高分析、预测能力,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做到事前防范。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从源头上减少林业信访问题的发生。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对林业各项工作中的不稳固因素、矛盾纠纷及苗头隐患、可能遇到与发生的问题,各科室、单位要准确掌握,及早摸排、做到早估计、早准备、早预防,特别要注意与做好以退耕还林工程、公益林建设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工作中出现的不稳固因素与矛盾纠纷的摸排、解释与答复工作,坚决把不稳固因素与矛盾化解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这样又能够在源头上避免问题的升级或者矛盾上交。

五、强化依法治访,开创信访工作的新局面。

新的形势与任务对信访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而做好信访工作、保护社会稳固,仅靠单一的部门是不够的。要采取新形式、新举措,加强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提高依法做好信访工作的水平,加强同司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加强同政府法制部门的合作,加强同劳动仲裁机构的协调,才能不断开创林业信访工作新局面。

实用信访工作调研报告(模板14篇)篇四

从近几年信访情况来看,各种非正常信访尤其是进京非访和群体性事件增长势头猛、影响恶劣、处置难度大,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如何非正常信访这一难题,成为当前社会管理创新中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笔者对连云港市非正常信访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并探寻了解决该问题的对策建议。

近年来,我市信访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信访形势多年来保持总体平稳,没有发生影响较大的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但同时和全国一样,我市也正处于社会矛盾的凸显期,由于改革的深入和利益冲突等原因,在加快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多,不可回避的矛盾多,需要解决的问题也多,信访总量仍在高位运行。从20__年到20__年,各级信访总量连续攀升。

(二)我市非正常信访有关情况。

我市赴京非正常上访处于多发频发态势,20__年度,我市进京上访实际发生量385批689人次,同比批次上升26、2%、人次上升18、8%。其中非正常上访239人次,同比上升54、2%,重复非正常上访现象比较突出。

我市在处置赴京非正常上访工作中,按照中央联席办总体要求,通过采取及时劝返接回赴京非正常上访人员、认真规范处置工作、促进解决问题、落实责任追究等一系列措施,使绝大部分赴京非正常上访得到妥善处理,基本做到了有理的解决到位,无理的疏导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违法的依法处置到位,多数非正常上访人员没有发生回流现象,没有发生恶性的影响大的赴京非正常上访问题,较好地维护了我市和首都重要地区和敏感部位的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连云港市非正常信访的特点分析。

综观我市非正常上访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社保福利、土地征用与流转、涉军人员、民间借贷、涉法涉诉、房产纠纷等方面。其行为呈现出三个特征:

(一)频率高发,人数批次明显增加,连锁反应明显。今年非正常上访同比上升54、2%,而且出现了此类问题解决又引发其他问题的现象。如前几年我市通过多种渠道解决了企业军转干部问题后,又连续出现退役士官、复员军官等其它涉军人员反映待遇等问题。

(二)规模较大,手段方法灵活、行动组织性强。随着上访次数的增多,上访人在跟政府有关部门“打交道”的过程中,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为达目的,他们往往想尽办法,严密组织,统一口径。如民办教师、涉军人员、“残疾车主”,“银行协解人员”串联、抱团集体上访的倾向非常明显。

(三)行为过激,对抗性明显增强,社会影响大。有些上访人不管自己反映问题是否有理,就直接到天安门、中南海、使馆区等场所,拉横幅、静坐、围堵大门、拦截车辆等行为进行上访。

三、非正常上访形成的原因。

(一)上访人心理因素加剧进京非访。

随着利益格局调整、收入差距拉大,不患贫而患不均的心理在广大群众中显得尤为突出。上访群众心理心态偏激失衡,片面理解政策法律,过分强调自身利益形成一些错误心态:主要有“官本位”心理,认为“谁的官大就找谁”;“人治”要比“法治”管用;“不闹不解决,大闹大解决”的投机心理;“盲从”、“赌气”、“盲诉、盲访”心理等。再加上现实中确有一部分人以访谋生,因访得利,从而导致非正常上访逐年增多。

(二)体制的负面效应诱引进京非访。

1、劝返机制的负面影响。对非正常上访,随有随接,随接随返,对减少正常上访总量效果明显。然而从实践中看,上访人产生了去北京上访管吃、管住、管送,“零成本”逛北京的负面效应,形成越接越多,越接越去的恶性循环。

2、考核通报制度存在一些不足。发生非正常上访后一级通报一级,为降低数量,后移名次,基层就会采取“拦”、“堵”、“截”等手段,这就给上访人造成基层党委政府怕去北京上访的错觉,以此要挟责任单位满足其过高诉求或不正当要求。

3、责任划分中存在不合理成份。《信访条例》规定解决信访问题应“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但在特殊时期、敏感时节,涉及到三跨三分离、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时,强调让户籍所在地稳控,有时迫于压力,为完成稳控任务,就可能答应了一些不该答应的条件,一定程度上放大了群众通过非法上访能解决问题的想法,导致工作越做越被动。

(三)政府职能缺位助推进京非访。

非正常访反映的问题,有相当一部分是在基层受理过。但乡镇、村基层组织功能弱化,力量薄弱,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水平有限,致使“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成为一句空话,导致矛盾上行。同时基层干部在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过程中,确实存在方法简单、工作拖沓、推诿扯皮的现象,小事拖大,大事拖“炸”,进而群众情绪失控,采取进京上访。

(四)法律遏制不力致使老户肆意非访。

1、在适用法律上有难度。《信访条例》内容欠缺,导致上访秩序混乱。首先,《信访条例》没有对上访案件做终结的法律规定;其二,对正常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其三,对缠访、闹访、无理访等行为缺乏刚性的管理措施。由此,降低了《信访条例》的法律约束力,导致上访秩序混乱。处置非正常上访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关法律依据分散规定在《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多部法律法规中,且多属缺乏可操作性的原则性规定。

2、依法处置非正常上访的主体不明确。非正常上访行为违犯了《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等法律法规,本应由公安处置的违法行为,但由于“三个慎用”的出台,导致公安机关不敢处置,信访部门无力处置。尤其是劳教制度取消后,老户活动更加频繁,组织更加严密。7月1日那天在北京参与非访的将近1万,对于这些老户如何教育疏导,没有什么好的对策,导致加入非访队伍的人员不断增加。

四、我市处置非正常信访的做法及存在的问题。

(一)我市处置进京访的一些做法。

1、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构建应急处置小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驻京工作,专门成立接访二处,主要负责群众进京上访的应急协调和处置工作。

2、精心组织,快速反应。驻京工作组成立以来,按照“遇有情况,快速反映,提前布控,靠前化解”的处置原则,发现人员失控进京,主动对接有关部门,主动到敏感地区布控,果断处置,迅速劝返。多次成功劝返,如海州区张某等6人多次进京,有两次在中南海带出,苏红酒业一批33人次进京被成功劝返。

3、全力协调,多措化解。每次发生非访以后,市驻京工作组在第一时间向省驻京工作组及国家信访局等部门及时汇报,争取理解和支持,尽可能地核减。同时,对于事发单位发函交办,跟踪问效,及时化解矛盾,防止因处置不力再次回流非访。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尽管我市在处置非正常信访问题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1、非正常上访人员的劝返接回、稳控和处理工作难度大。一是接回难。如果上访人在北京没有违法行为,或者不愿意返回,信访部门无权采取强制措施将人接回。二是稳控难。非正常上访人员在北京发生违法行为之前,任何执法机关对他们都不能拘留、关押,采取人盯人、死看死守的方法稳控也存在限制人身自由之嫌。三是处理难。由于法律依据和证据不足,即使公安机关对非正常上访人做出拘留、劳教等处理,被处理的非正常上访人若对处理不服,就会提起公诉,而公安机关往往会被裁定为败诉,还要对非正常上访人进行赔偿,致使许多公安机关不敢依法处理。

2、现有的信访终结机制不健全。按照《信访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问题确已解决并且已经三级终结的信访案件,“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而事实上,只要上访人不息诉,上级就交办,原来的终结随之成为一纸空文。尤其是对已经法律程序终结的无理非正常信访,缺乏相应的终结机制。

五、遏止非正常信访的对策思考。

针对非正常上访的行为表现、发展趋势和产生的原因,笔者结合在实践中化解非正常上访的探索,提出如下对策:

(一)创新体制,整合资源,构建一元化“信访大格局”。

化解信访矛盾的理想路径是把信访资源的整合与政府机构改革结合起来,把信访与监督结合起来,建立起统一、权威的社会矛盾处理机制。

从目前组织架构来看,市级党委政府应该转变观念,优化信访的社会环境及运行机制,根据市情,加强统一领导,建立党、政为主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种力量积极参与、信访部门适时协调的信访新格局。如有的地方成立了群众工作部,以群众工作统领信访工作,发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系的优势,全社会共同担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职责。

(二)创新机制,完善功能,构建一体化“社会大协同”。

社会协同是创新社会管理的核心内涵和化解信访矛盾的主渠道。随着社会网格化管理创新模式的不断推行,结合信访矛盾网格单元化解方式的运用,可以构建以来访接待为主轴、法律咨询解答与心理咨询为辅佐的“一轴两翼”接访模式。

一是在“规范”、“畅通”中推进有序上访。严格按照新《信访条例》的规定,改“批示立案”为“法定立案”,凡是符合法定条件的上访申诉,没有领导批示也能立案;不符合上访条件的上访申诉,即使有领导的批示也不能立案,严防接访中的随意性。

二是在“治本”、“控源”中消减信访矛盾。注重政策的跟踪评估以及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妥善处理信访问题。对因政策原因引发的信访问题,要注重执法监督。检查政策执行中执法者不当行政原因造成信访问题时,信访工作机构要大胆行使《信访条例》赋予的行政处分建议权,制止不当行政执法行为。

三是在“调处”、“化解”中提升社会协同效能。要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有利于迅速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机制。探索民间组织参与信访,让非政府背景的社会组织承担起社会弱势群体与政府及司法机关间沟通、协调的功能。成立第三方中介机构,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法律援助人员、社会志愿者共同参与,综合运用咨询、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方法,如社会义务工作者对各类信访人群的义务心理疏导、法律援助、政策咨询和社会关怀等,以形成现代法治社会所需要的人民群众社会基础。

(三)创新方法,包容并蓄,构建科学化“依法大息访”。

在信访工作中,要善于运用“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的社会管理机制,综合体现情理交融、敬畏人民、和贵包容、法治保障相结合原则。

一要以“评”控访。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认真研判有关信访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误导性等潜在风险,既要防止大信访问题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也要防止忽视小信访问题而演变为大事端。特别是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科学、慎重决策,尽可能减少因决策、政策不完善和行政行为不规范产生的矛盾纠纷,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

二要依“法”息访。建议建立公开听证信访制度和必要的信访终结制度,对“两级终审”、“三级终结”的案件进行最终认定,推广无理上访户终结制度,把信访听证与规范信访秩序结合起来,实施无理上访老户终结制度。

三要依“规”惩访。面对恶意非正常上访行为,一要慎用警力,二要依法处置。慎用警力不是不用警力,从法律上界定非正常上访行为表现后,对那些在非正常上访行为中违法人员,公安机关就可以依法处置,要在全社会形成一种违法必究的导向。让上访人知道非正常上访不仅无助于解决问题,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从根本上扭转当前的被动局面。

(四)明确导向,多元评价,构建科学化考评机制。

当前信访事项解决率偏低,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干部考核评价制度不完善造成的。因此,要用好干部考核“指挥棒”,在考核干部政绩时,加大民生指标的分值设置,让干部更加注重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社会建设,真正做到“群众最关心什么,干部就该考虑什么”。

1、考评内容从注重“数量”转向“数量与质量兼顾”,以有效结案率为考核的重要指标。信访工作要立足于解决问题,不能单纯地把上访人数多少、上访重大事件多少作为考评官员的依据,而应对各地的上访情况进行有效监察和掌握,督促各地积极解决上访所反映的问题,以问题最终解决的数量和质量,来考评。

2、创新过错追究机制。过错追究,就是对因干部违法乱纪、该作为不作为而引起的群众上访,要严格追究干部的责任,并对单位实行严格的扣分处理。但应明确,属于改革带来的阵痛,以及涉法案件的上访,只能是让各级干部尽量做好思想工作,不应该追究干部的责任;属于别有用心聚众闹事的,应该严厉打击,不应该追究干部的责任。实行严格的过错追究制优点体现在:一是各级干部心里服气,气顺,工作也有积极性;二是个别违法乱纪的干部也会有所收敛;三是不会再出现因上面的压力太大,领导干部向无理取闹的人妥协、让步,使别有用心、聚众闹事的人有机可成,形成“爱哭孩子多吃奶”的恶性循环局面。

随着我国各项改革的全面推进和社会利益格局的逐步调整,各类复杂的社会矛盾日益显现,信访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信访矛盾不能靠“堵”更应重视“疏”。因为“堵”只能将“桥梁”变“鸿沟”,“疏”则能把“天堑”变“通途”。要建立良好、正常、规范的信访秩序,形成文明、有序、理性、合法的信访氛围,让信访问题得到更快更好的解决,需要社会各方齐抓共管,共同支持与努力。解决信访问题任重道远,信访工作制度、社会制度的改革和完善都需要一个过程,我们不能消极等待制度完善,而是要在这个过程中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入探讨研究信访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认真做好新时期,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实用信访工作调研报告(模板14篇)篇五

兴庆区工会在上级工会和兴庆区区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兴庆区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街道困难职工(农民工)维权帮扶站、社区困难职工(农民工)维权帮扶站“三级”维权帮扶平台作用,积极做好来信来访人员的调解帮扶工作,努力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全方位为困难职工服务,做到了帮扶工作的经常化、社会化、规范化。

兴庆区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二月份共受理职工诉求24件31人。其中讨要工资6件,家庭生活困难3件,劳动保护1件,社会保险1件,其他咨询类13件,集体访1件。

2月份到帮扶中心诉求的职工中,反映的主要问题是讨薪和生活困难申请。根据诉求,我中心都一一核实情况后,做了相应的处理和回复。

1、少数非公企业经营者对《劳动合同法》思想上认识不到位,履约意识不强。

2、虽然劳动者本人的维权意识增强了,但是维权过程中仍存有困难。

职工利益诉求问题的处理,归根结底就是要及时帮助、解决处理好职工反映的实际问题,使职工满意,个人的权益得到保障。为更好地关心信访职工生活,解决职工实际困难,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是积极利用三级帮扶网络(社区-街道-帮扶中心),尽量使职工(农民工)与企业所发生的矛盾在基层得到解决。对于职工所反映的问题给予详细登记,及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联系,寻求解决办法。

二是坚持主动维权,增强服务意识。通过经常下基层深入街道、企业,在开展其他工作的同时做好法律宣传工作,提高企业管理者和劳动者的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从源头上避免或减少企业侵权案件的发生。

三是畅通信息沟通渠道,搭建工会组织与职工联系的桥梁。职工诉求无小事,为了确保职工诉求畅通,我们对职工反映的问题都要求及时处理,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有案必受,受后必记。同时督促企业做好职工培训工作。通过开展职工培训工作,提高职工队伍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技能,不断提升广大员工的标准化生产与规范化操作能力、掌握新技能的能力和安全生产能力,为实现科学管理和安全生产、推进自主创新奠定坚实基础。不断调动和激发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为促进企业和谐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实用信访工作调研报告(模板14篇)篇六

各位领导,同志们: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信访问题也越来越突出,我镇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的工作,加大了对各村居委会的考核力度,建立了村居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信访责任制,组建了业余信访员队伍,完善了信访工作机制,等等,但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为此我们深感压力大,责任重。

今天,区委、区政府召开全区信访工作会议,对全区信访工作提出了要求,结合x实际,今年我们x镇信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社会和谐发展为目标,坚持宣传教育为主,规范引导为主,就地化解为主,按照“预防为主,调解在先”的原则,落实责任,依法行政,发挥中心,妥善处置。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稳定为第一责任,重源头疏导,抓面上排解,极力维护全镇社会稳定。重点抓好四个方面:

一是签订责任书。信访工作关键在于源头管理,为此,我们明确了村(居)信访分管领导和重点工程信访工作负责人,建立了村居业余信息员队伍,层层签订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把信访工作列为对村居工作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的主要内容,并在x年的村居信访工作考核中又增加了20分。二是定期召开信访联席会议。坚持每月一次汇总排摸情况,对排查、筛选出的重点信访苗头隐患,进行分析预测,及时制定防范措施,做到超前防范。三是建立重大问题的信息预警制度。重点工程施工前的信访工作评估,重大信访事项采取领导包案调处制度,重点时段信访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和重大信访事件跟踪制度,使党政主要领导能在第一时间掌握情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落实。

一是实施夜访制度。针对镇域面积大,平时与群众接触沟通不多,正面了解情况少等问题,今年,我镇实行联村居干部夜访制度,即每周利用夜间值班,重点走访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党员、生产队长、小康示范户等对象,一方面传达区、镇有关文件精神和当前中心工作,另一方面听取群众对镇、村工作的意见建议。1至3月份以来,已走访农户300多户,在交流中听到了群众心声,密切了干群关系。下一步还将继续深化夜访制度,实现夜访和解决问题相结合。二是发挥讲师团作用。成立镇讲师团,下村居向农户宣传上级和镇党委政府的政策,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循法律途径解决信访问题。三是延伸普法触角。结合新《信访条例》的实施,在全镇开展学习新条例活动。出刊《x信息》每月一期分发到农户,让广大群众了解掌握政策、法规。

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各种矛盾凸现而出,给信访工作带来了挑战。为此,我们建立了“x镇突发性事件和重大群众性上访工作预案”、“x镇突发性事件和重大群体性上访领导小组”以及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办法等。一是劝返。对有集体上访、越级上访苗头的,主要从正面引导和情绪梳理入手,进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着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二是调处。及时组织力量分头排摸情况,研究解决方案,明确政策界限,统一口径,能解决的马上解决,不能按政策解决的决不开任何口子,把抓好信访工作作为衡量提高基层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内容。三是控制。对经过基层工作仍不见效或发生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的,立即启动镇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方案,及时控制事态,并在重要时段对重点人员进行监控和法制教育。

一是健全信访网络。为整合力量,我们成立了镇联动调解服务中心,实行信访、综治、司法等机构合署办公,实现联调联访联治。到目前为止,已受理并调处各类矛盾和纠纷76起,成功73起。同时,建立了以各党支部为核心,调解治保主任为主体,工青妇团组织负责人、村民小组长和全体党员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调处网络,并在各村居设立业余信访员,充分发挥基层的作用。二是加大考核力度。将信访工作从原来的单项目标管理列入对村的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考核结果与村干部的政绩、奖惩直接挂钩。将处置群众性上访工作列入年度机关干部考核内容,对不听指挥、处置不力、擅离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通报批评和处分。三是加强学习培训。对信访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政策等专业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规范化操作能力,严格依法行政。

各位领导,同志们,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加强与基层联系的重要渠道,也是对基层党委、政府执政能力的严峻考验,我们深刻认识到没有稳定就没有发展,我们相信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将尽心尽职,扎实工作,为构建平安作出最大努力!

谢谢大家!

实用信访工作调研报告(模板14篇)篇七

20__年1月以来,__县妇联以服务为宗旨,以稳定为大局,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健全和完善妇联维权制度建设和维权网络建设,正确处理和缓解各方面的问题与矛盾,使妇联信访维权工作更加实效化。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信访条例,结合信访工作实际,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信访工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信访制度,明确信访工作的任务和要求,规范信访干部的职责和行为。

二是在工作简报《妇女动态》上开设妇女维权知识专栏,由县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针对涉及上访妇女的婚姻家庭及其他相关权益等案例进行分析,为女性朋友维权献策,帮助她们解决家庭纠纷、维护合法权益,同时也为基层妇联组织处理妇女维权相关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三是按照全国妇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设了花垣县妇女维权和反家暴电话、设立了信访维权办公室及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1—7月,共接待来电来信来访案件37件,其中来人来访案件29件(单次上访25件,重复来访4件);来信2件;来电6个。未出现集体上访情况。

一是在1—7月份的37个来电来信来访中,由县妇联直接办理和协助配合办理的有31件,转交到其它单位办理的有6件。由于领导重视,制度健全,信访人员责任意识增强,确保了信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是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接待、加强督促、及时办理重要的来信来仿。县妇联主席直接接待和督办的重要来信来访案件。如今年3月边城镇搞河村民田某来信,信中反映因没有生儿子,其丈夫张某经常对她实施家庭暴力,田某身心受到很大的伤害,向县妇联求助。对此,曾春梅主席十分重视,立即与边城镇妇联和村妇代会主任联系调查此事,查清了事实真相对案件进行了处理。4月28日,副主席姚敏接待了到妇联上访反映已经正式离婚但前夫陈某不准其再婚的宁某,了解到实际情况后,姚敏马上与陈某单位的妇委会联系,要求做好陈某的思想工作,不再无故纠缠宁某,让宁某开始新的生活。

三是为来访妇女排忧解难。1月21日,收到边城镇在云南服刑的吴某请求帮助照顾在家的孩子的.来信,县妇联通过边城镇妇联了解的吴某家里的情况后回信给了她,并给家里的孩子送去了400元的春节慰问金。4月24日,曾春梅主席接待了身患类风湿性关节炎行动不太方便的麻栗场镇胡某,胡某反映家里十分困难,母亲去年8月患肝炎丧失基本劳动力,她本人因病每月要上千的医药费,请求提供就业机会缓解家庭压力。由于胡某的病情不稳定,无法从事相关劳动,了解到胡某有针线活的一技之长后,曾春梅鼓励她走自主创业之路,可以根据身体条件灵活的安排劳动时间,做好手工艺品后与县妇联直接联系,由妇联通过网上平台和其它形式为她寻找销路,这样既可以缓解家庭压力又能够发挥一技之长以自力更生,曾春梅自己还拿出200块钱给胡某回去做车费和生活费。

综合1—7月的信访情况,其中涉及纠纷和求助的10件;涉及婚姻家庭方面的26件(重复上访的除外),占信访总数的70.3%。在这些来访中涉及家庭暴力的有8件,占婚姻家庭案件的31.8%;涉及婚外恋的9件,占34.6%。所反映的内容与往年基本一致,大都是婚姻家庭方面的问题。具体分析如下:

一是关于离婚问题。从反映的问题看,因丈夫有“外遇”提出离婚的较多,给妇女造成伤害。我们认为,近年来,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思想有所滋长,“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残余有所抬头。妇女在离婚上往往处在被动地位,为了保住家庭,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委曲求全,只要不离婚就行了。

二是关于配偶有外遇问题。从反映的问题看,引起婚姻动荡根本原因是配偶有外遇。有些妇女不知法、不懂法,不用法,因丈夫有外遇而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大多采取沉默态度,只有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才向有关部门救助。有的妇女甚至错误的认为妇联就能进行判决,不需要到法院解决问题等。因此,很多妇女面对丈夫有外遇这种情况,不知怎么处理,很无助也很无奈。

三是关于家庭暴力问题。从反映的问题看,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大都是没有工作和固定收入,文化水平低,经济条件差,在经济上信赖男性;也有部分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是因丈夫有了“外遇”要求离婚而自己不愿意离。

四是关于离婚妇女女子女抚养费问题。从反映的问题看,绝大多数妇女要求解决婚生子女抚养费问题,只有极个别妇女要求解决非婚生子女抚养费问题。她们反映的问题集中在男方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问题上,而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主要原因是男方再婚、经济条件差拒会抚养费,或者是男方外出找要无法联系,男方又不主动联系,故意拖延致使抚养费无法兑现等。

五是关于其它纠纷问题,一此妇女认为只要是女性一切问题都可以归妇联解决和处理,因而在其它纠纷或是涉法问题上,把原本直接归属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处理的问题带到妇联,最后还是要返回到相关部门处理,造成时间和精力上不必要的浪费。

六是一些单位或部门对遭受家庭暴力问题和妇女权益受侵害问题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有踢“皮球”的扯皮现象,导致处理不及时,不妥当,增加了解决此类问题的难度。

法制教育和宣传培训,使广大妇女学法、知法,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使全社会形成尊重妇女、关心妇女、保护妇女的良好风尚。

二是高度重视,齐抓共管。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是各部门的共同责任。要进一步形成能力协作,齐抓共管的社会化工作格局。要发挥好维权工作协调组织的作用,研究并推动解决妇女权益的重点问题。要发挥好现有社会化维权机制的作用,如妇联干部特邀陪审员制度、法律帮助中心、维权热线、信访等方面的作用。同时,发挥好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

实用信访工作调研报告(模板14篇)篇八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的不断变革,人们的利益发生了调整,新的社会矛盾造成上访居高不下,甚至出现了“缠访”、“闹访”、“越级访”和“群体访”,信访形势给构建和谐社会增加了难度。结合我区近年来发生的上访案件,就当前信访现状原因、作一调研,分析并提出相关对策。

1、社会变革的必然结果。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发生了一系列变革:国有企业改制,金融系统推向市场,粮食系统走向社会,行政机关机构改革。这些变革,重新调整了各阶层的利益关系,对人们的利益进行了再分配,同时也使人们的维权意识得到了加强,部分群众的利己观念有所抬头,致使简单的问题易于复杂化,较小的事态易于扩大化,给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增加了新的难度。据不完全统计,由于机构改革、企业改制等社会变革原因引发的信访事件占到了信访总量的17%。

2、法律法规某些方面的滞后。一方面,表现在法律条文的滞后。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使社会凸显了许多新事物和新情况,如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项目建设增多,农村集体土地的征用越来越多,涉及农民的征地拆迁补偿问题也越来越多。但是,法律法规的制定往往会滞后于新事物和新情况,没有法律法规的界定和约束成为导致上访的一大原因。另一方面,滞后还表现在执法不严上。信访条例明确规定,不允许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更不允许扰乱正常的办公秩序。但是,“越轨”的行为时有发生却少有有效制约。

3、认识上出现的误区。误区一:法不责众。现实生活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受“法不责众”错误观念的影响,法律意识淡薄,遇到不符合自己意愿的事,就纠集众人上访闹事,凭借“法不责众”这个护身符逃避惩罚。“法不责众”是“腐朽、落后”的中国传统意识,它已成为依法治国的一大障碍。误区二:政府“管”法院。群众中一直存在着一种错误的认识:政府权力大,政府可以“管”法院,同时,各级党政部门对上访问题的重视程度也远远超过其他问题,这也导致不少人信“访”不信法。误区三:以信访量来考评信访工作。目前上级对下级政府信访工作的考评,都是以上访量来衡量的,超过了规定的指标,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受到一定的处理。这种考评方式本意旨在加强各级政府对信访工作的重视,分级承担社会压力,缓解社会矛盾。但客观上讲,这种考评方式并不很科学,它让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钻了空子,如:有些人因对现任领导有意见,就组织煽动一些人上访,让现任领导难堪,最后往往能达到“撵走”的目的。

4、工作落实不到位。一是对信访问题解决不到位。有些信访问题牵涉面广,时间跨度大,调查取证非常困难,解决难度相当大,导致问题无法处理或处理不到位。二是督查不到位。有些信访问题没能得到妥善处理,客观上也有干部的原因。对信访问题干部中还存有畏难情绪,怕麻烦,同时部门之间缺乏良好的沟通与协调。针对这些情况,缺乏有效的干部督查跟踪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三是对缠访闹访等严重信访事件当事人处理不到位。首先,缠访闹访的概念界定不清,对缠访闹访户定性困难,缺乏可操作性。其次,有些部门在处理类似问题时,为平息事态,免于激化矛盾,往往会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能放即放,缺乏强有力的执法配合,无法产生震慑力。

信访实际工作中,一些地区能在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实行责任追究上动真的,在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破解信访难题、化解社会矛盾上来实的,有效遏制了信访总量持续攀升的势头,缓解了严峻的信访形势,总结他们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点:

1、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观念,循序渐进推进改革。一是要把发展的速度、改革的力度与群众的心理承受能力统一起来,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重大决策要符合社会现实,符合实际,要考虑群众的心理想法,在推进改革的进程中,要努力做到瓜熟蒂落、水到渠成。二是要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障的范围,尽量把城市规划区内已经农转非的“农民”纳入低保的范围。提高城市居民的低保标准,让下岗职工生活有基本保障,力争把改革的阵痛降到最低的限度。

2、树立法治观念,提高全民法律意识。一是继续搞好普法工作。让公民学法、懂法、遵法、守法,遇到问题,发生纠纷,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法律法规要与时代发展同步。立法机关、司法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及时、科学、有针对性地出台、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条文,让各级政府在解决这些问题时有法可依。三是要弱化政府或信访部门的职能,纠正群众信“访”不信法的错误认识。群众上访总量多年居高不下,与政府及其信访部门的角色定位不准、转换不力有关。政府及其部门应与时俱进,随着社会的变化而转变职能,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四是严格执法。在处理信访问题时,不以信访的人多人少定对错,严格以法律为准绳,改变部分人“法不责众”的错误观念。

3、树立信访教育与信访执法相结合的观念,确保信访工作取得实效。思想教育不是万能的。有些人明知拦路抢劫是犯罪,但还是拦路抢劫;明知杀人是要偿命的,但还是有杀人犯。思想教育仅对讲理的人有效,仅对遵纪守法的人有效。对无理取闹的人、对别有用心的人、对图谋不轨的人无效,因此,解决上访问题时要做到区别对待。对确实有冤屈的,要尽快给予解决;对不了解国家的法律、政策而产生误会的,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消除误会;对于别有用心、无理取闹、聚众围堵政府大门、拦阻交通要道等情节严重的,必须依法严厉打击。

4、树立防范与责任追究相结合的观念,加快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化进程。一是建立民意沟通机制。继续坚持和完善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加强民意沟通。通过谈心交流,了解群众所想、所需、所求,从而畅通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架起干群“连心桥”。二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超前排查人民内部矛盾,对可能影响本地区的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掌握,早化解,使矛盾纠纷消除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降低行政成本。三是实行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为了克服责任弱化和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凡是第一位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反映情况的机关工作人员,要在了解群众反映的问题后,对属于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应及时受理,并给予当事人明确的答复;对不属于本部门工作范围的,要及时向上汇报,向其他部门或系统进行交办、转送,问题转到哪里,责任就跟到哪里,直到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四是实行信访工作过错追究制。完善信访工作现行的考评办法,变以信访量考评为以信访过错来考评,实行严格的信访过错追究制,使各级干部心里服气,工作有积极性;使个别违法乱纪、该作为而不作为的干部得到改正;同时不会再出现因上面的压力太大,领导干部向无理取闹的人妥协、让步,使别有用心、聚众闹事的人有机可趁,形成“爱哭的孩子多吃奶”的恶性循环局面。

实用信访工作调研报告(模板14篇)篇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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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七月上旬,本人抽借到市委下访督查组第十二组工作,主要督查羊山新区、工业城、潢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国土资源局、市地税局、供电公司等六个单位的大接访活动开展情况和省交、市交案件信件办理情况,借此机会对信访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这次去的六个单位共有省交办的案件4件,其中羊山新区2件、工业城2件;市交办的案件信件31件,其中,羊山新区19件、工业城5件,潢川经济开发区2件,市国土资源局3件、市地税局1件、供电公司1件。从这35件信访案件来看,信访反映的主要问题:一是工资、社保问题8件,占23%;二是城市管理及拆迁改造问题6件,占17%;三是农民土地、征用补偿问题16件,占46%;四是其他问题5件,占14%。从六个单位调查的情况来看,信访反映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一是信访总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呈下降趋势;二是信访反映的问题比较集中,工资、社保和农民土地征用问题占较大比例;三是多是涉及群众生活中的困难。

二、信访问题产生的原因。

从这六个单位信访基本情况来看,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政策方面和其他客观上的原因,但也有一部分是主观方面的原因。主要有:一是个别单位领导对信访问题不够重视,责任心不强,信访工作责任制得不到落实。二是执法者对政策掌握不准,执行标准不一,业务不熟,不依法行政,成为信访问题发生的主要源头。三是个别企业领导私心太重,缺少群众观念。四是群众素质偏低,法制观念谈薄,当遇到信访问题时不是通过正常途径来解决,而是采取围堵政府、呼喊。

口号。

的方式进行越级上访。

三、下一步应采取的工作措施。

通过分析信访问题产生的原因,下一步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做好信访工作,不仅要按照《信访条例》的要求,认真解决信访群众反映的问题,还要坚持标本兼治,努力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为此,一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二要坚持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不能因为工作人员不依法行政,出现矛盾,导致群众上访。要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现实利益的行为,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

(二)抓住工作重点,坚决控制集体访和越级访,尤其是进京访。

要把控制群众集体访、越级访,尤其是控制进京访,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信访工作的重点,要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对越级访一定要做到省、市提出的“人要回去、事要解决”的要求,要深入实际,有针对性地解决好信访重点、难点问题。领导要深入基层,组织力量、调查研究、关心体察群众疾苦,摸清情况、研究政策、拿出对策,举一反三。对于群众反映强烈、涉及面广、牵涉人数众多的重大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调解、协调处理,争取迅速有效地解决问题,防止错失时机,激化矛盾。

(三)建立和完善排查、协调、处理信访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加强对信访热点问题的预警和排查工作。

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预案。要建立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的排查制度和工作网络,明确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发挥乡镇信访办、街道司法所的作用,全面提高基层就地化解矛盾的能力,切实把问题化解在当地,认真做好上访老户和重点人员的稳定工作。要重视对群众初信初访处理,提高一次性解决问题的成功率。

(四)深化百姓求助快速处理机制。

本着“整体优化、逐步完善”的原则,以龙头部门统一协调监管为手段,以电话求助服务为主要方式,以为群众“经济上解困、生活上解忧、精神上解闷”为服务宗旨,进一步完善联动机制,由原有的联网到单位,深化为联网到人,扩大百姓求助快速处理机制宣传,完善各单位、部门职能体系,加强监督,规范管理,提高百姓求助案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达到“百姓求助反映情况信息畅通、职能部门处理解决问题快速高效、综合部门督办协调规范有序、监察部门查办惩处及时到位”,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进一步完善机制、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建立健全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

一要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终审认定机制、信访问题排查调处机制、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解决矛盾纠纷机制等,提高信访工作的水平和效率。二要认真落实信访事项受理登记和转送制度、听证制度、案件终结制度和督查督办等制度,全面推动信访问题的解决。三要严格责任追究,把信访工作绩效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要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条例》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六)深化依法信访,加大宣传力度,学习贯彻信访法规。

真学习信访业务知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要学习贯彻好《信访条例》,深入扎实地搞好依法信访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宪法》,国务院和省《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行示威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市民的法律意识,自觉遵法守法,依法信访。促使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形成依法信访工作机制,逐步把信访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七)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信访干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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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副县长。

近几年来,各地农村群众信访、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问题不断增多,信访数量逐年上升,信访内容日益复杂,信访形式凸显多样,信访难度逐年增加,从表面现象看,农村的信访问题有反映干部作风问题、村组级财务问题、涉农“三乱”问题、政令不通、违法乱纪、医疗纠纷和拆迁补偿问题,等等,牵涉到农村经济和社会的方方面面,信访矛盾尖锐对立,情绪异常激化,非法闹访、缠访等等的件数大幅度上升,突发性信访问题和过激行为增多。处理信访问题的紧迫性增强,信访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

近日,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政府系统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调研工作的要求和年度安排,我结合自己在安阳挂职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对如何有效开展群众和信访工作深入细致地开展了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剖析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通过条分缕析认真梳理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以求在下一步工作中,更好地服务领导决策,推进我市群众和信访工作取得新成效、再上新台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做法和经验。

近两年来,安阳信访工作紧紧抓住被国家信访局确定为“百千万工程联系点”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试点县这一契机,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坚持以解决问题为核心,狠抓案前、案中、案后三个环节,坚持“一升一降一规范”即:“领导规格大升级、工作重心下降、规范信访秩序”。xx年,安阳开展了集中整治信访积案活动,在全省率先成立了训诫教育中心,创新推行了“三位一体”训诫警告教育机制,大力推行信访评估,开展信访救助活动,这一做法被国家信访局在全国推广。全省规范信访秩序依法处置非正常上访工作现场会在安阳召开。安阳也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县、建国60周年庆典期间维护稳定暨信访工作先进县,被省委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评为“xx年度信访工作显著进步县”,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县。今年以来,安阳创新工作方法,在全县着力实施了信访“六大工程”,即:“领导抓、抓领导,真正把信访工作提升为“一把手”工程;优先抓、高定位,真正把信访工作确立为社会稳定核心工程;建网络、促联动,真正把信访工作打造为系统工程;降重心、强根本,真正把信访工作强化为基础工程;建规划、促规范,真正把信访工作创建为法制工程;重探索、求突破,真正把信访工作拓展为创新工程”。安阳“六大工程”的扎实开展和信访群众各项工作的全面推进,使得全县信访形势在继续保持平稳态势的基础上,各项工作得到进一步转变和提升。据统计,今年1至11月份,全县未发生一起赴京非正常上访、集体上访和赴省集体上访,                   ,                ,               。

二、当前存在问题和特点。

近两年来,尽管全县坚持信访高压态势,使信访形势保持基本平稳,但是,在认真梳理全县信访群众工作以上做法经验的同时,在调研中也发现了一些工作中存在的很多问题,这些工作中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信访群众工作的深入开展,影响了基层群众信访问题的有效解决和妥善处理。一是厌战懈怠情绪蔓延。部分乡镇和单位的领导对当前信访形势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不能正确分析判断当前信访工作的严峻性,对信访工作的重视程度有所下降,具体表现在思想滑坡、力度减弱、标准降低、投入减少。二是大局意识淡薄缺失。个别单位和领导在处理信访问题上避重就轻、拈轻怕重,将矛盾上推下卸、左推右扯,甚至有个别单位对信访老户放任自流,不闻不问;乡镇与乡镇之间、乡镇与部门之间缺乏沟通,解决问题的责任及稳控责任划分不清,相互推诿扯皮、激化矛盾。三是制度落实流于形式。领导接访制度落实不到位,领导不能按规定接访,仍然存在脱岗、漏岗现象,有的根本不接访。一岗双责制度落实不好,个别领导对自己分包乡镇、分管部门的信访问题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对信访工作没有部署、没有安排、没有参与,没有真正形成“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头上有指标”的齐抓共管局面。信息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信访信息报送不及时。四是矛盾纠纷排查不深。排查流于形式、走过场,不深入、不细致,全县每月的排消会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平均在40起之内。其中,有一个十多万人口的乡镇,一个月召开两次排消会,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竟然是0,但是该镇每月到县以上的上访都在10多次以上。这说明一个问题,就是全县绝大多数乡、村排查工作开展力度不够,或者说基本上根本没有开展。五是信访评估开展不细。大多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应该事前评估却没开展。六是解决问题措施不力。化解信访老户的办法仍然不多,个别信访案件久拖不决,上级信访部门多次交办,但群众长期得不到稳定。七是部分干部作风不实。有个别地方和部门,遇到信访问题,不是全力解决,而是推诿应付,导致小事拖大;甚至有少数部门轻问题解决,重拦访、劝访和消化数。

当前,群众上访之所以时有发生,既有上访者动机、心态等主观因素,更有信访工作机制等方面的客观原因。大量上访案件的存在,不仅扰乱了正常工作秩序,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团结,给农村工作带来严重影响,直接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阻碍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引发农村信访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体制机制的原因,又有农村自身发展的原因;既有历史沉积的原因,也有现实的因素。纵观目前农村信访稳定和群众工作存在的一些不安定因素,其成因主要呈现以下几个方面特点:

(一)在干部观念方面。信访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在考核机制上片面强调“数型”责任制考核,只管有无进京上访案例,不管信访人上访事由是否合情合法,甚至对无理上访、缠访等在考核时也不能区别对待。在信访问题“一票否决”的高压态势下,各级各部门采取“围追堵截”、“花钱买平安”的做法,“重堵疏防”和“急功求稳”的办法,表面解决了暂时的问题,实际上对进京访、越级访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而且还直接增加了各地接防和防控的成本,催生了“信访资财”这个特殊的行业。

(二)在群众观念方面。长期以来,人们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依靠党委、政府解决问题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对法治的信仰还比较淡薄,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还没有真正形成,相当一些群众存在“信访迷信”心态,认为不管是法律问题还是非法律问题,找到领导上访就有可能解决问题。还有一些群众采用“无理缠访”的方法,甚至采用集体上访以及其他过激方式给国家机关施加压力,试图以此迫使政府解决其问题或者改变司法裁决。许多群众存在“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心理或者是因为个别人由于个人恩怨,煽动、利用群众上访达到个人目的。这种处于敏感状态的精神心理,只要有人煽动,很快就能聚成一股力量,直接会导致一些本来看似简单的信访案件极易演变为信访事件。有的人别有用心,故意挑起事端。比如署假名举报问题,经户口核查相应地址无此人可以不受理,杜绝出于个人的目的或为了搞垮对手、栽赃嫁祸、打击报复、隐匿证据问题,从而为自己胡作非为、非法谋利提供条件。只要出现一定规模的上访,一般都存在着组织者、领导者。有的人因为怕影响到自己的身份和既得利益,从而由上访者转为幕后操纵者,驱使一些不明真相、不晓法律、不顾后果的人为其服务。

(三)在体制机制方面。近年来,党和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和不断加强信访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信访政策和法规,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法制的日益健全和完善,信访工作中的制度弊端也越来越显现出来,突出表现在上访活动的随意性上,即上访的内容、类型、上访活动发起的时间和空间以及上访的流向随意性太大。尽管现行的政策、法规对群众上访作出了必要的限制性规定,但是在实践中,上访人往往可随时随地就任何内容向有关或无关的部门上访,也有的因处理不及时拖来的上访、责任不明确推来的上访、调查不全面漏出的上访、接待不热情激出的上访等等,对违法信访行为制裁不力,致使一些群众产生法不责众心理,个别别有用心的人借信访制造事端。

(四)在政务公开方面。有的村级由于执行财务制度不严,长时间不向村民公开村务,即使公开也只是象征性地公开收支总额,不公开明细帐,透明度低;有的在农村低保评定、救灾救济款物分配与发放、项目落实等方面因宣传不到位、执行政策不严格、程序不到位、公开透明度不高,尤其在农村低保政策执行上,因不断扩大了保障面,有的不该领取的对象享受了,当群众提出质疑时,一些村干部不予说明和解释,甚至压制、打击群众,造成干群情绪对立,群众就采取集体访、甚至越级访的办法,希望上级组织来查明真相。

(五)在方式途径方面。很多群众反映若采取法律诉讼的形式解决争议纠纷,既要向法院缴纳诉讼费,还要向律师缴上代理费,况且能否胜诉都不是定数,即便胜了官司,执行也是个巨大难题。客观的说,现实生活中,特别是《信访条例》出台后“领导接待日”制度的实施,信访较之诉讼的确是一种更便捷、更直接、更有效的方式。因此,在“胜了官司、赔了钱财、只能讨个说法”的现实面前,很多群众自然会选择信访的方式。而且群众习惯于找领导个人,尤其是能拍板的“一把手”,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诱导了群众择“访”弃“诉”。使不少应由司法部门解决的涉法问题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许多上访人员只要政府解决,不愿到法院依法裁决,增加了处理难度。

(六)在遗留问题方面。矛盾日益突出的房屋权属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户口历史遗留问题、老民办教师遗留问题等涉地上访和涉法上访仍然是信访案件主流,原因复杂,大部分需要通过司法程序才能解决,造成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案件相对较多。

三、解决对策和途径。

针对调研中发现梳理出的问题,我认为应该在下一步工作中,以信访群众工作“六大工程”为主要载体,强化措施,狠下功夫,以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和群众信访反映合理诉求的有效解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信访群众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取新成效,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大局稳定和全面快速发展。

(一)畅通信访渠道。一是开展大接访活动。各级各部门领导应做到有访必接,一把手要坚持每周定期公开接访,坚决杜绝领导不接访脱岗现象的发生。信访局要不定期地暗访督导“领导接待日”接访情况,暗访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二是创新接待工作方式。应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每月下访不少于一次。要通过开展干部下访、预约接访、带案下访活动,主动深入基层,真正了解社情民意,切实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实行阳光接访。要进一步完善网络、电话、传真等信访渠道,为群众提出诉求提供便利。

(二)抓好源头防控。一是狠抓乡村两级排消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排消会制度,做到乡镇每月排查两次、村每周排查一次矛盾纠纷。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要和村支书、村主任、民调委员的工资、使用、评先挂钩。同时,乡镇包村领导和包村干部要参加所包村的排消会。对矛盾纠纷比较突出的三类村,乡镇党政领导要亲自参加该村的排消会。要严格落实排消台帐备案制,县信访局每月集中交办一次不安定因素,并实行台帐管理,挂牌督办,确保排查出来的每一起矛盾纠纷都能及时化解到位。二是全面落实信访评估机制。要把落实信访评估作为工作重点,抓牢、抓实、抓死。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项目,包括修路、建房、打井等事项,必须进行信访评估,听取群众的意见。对群众不同意、或者绝大多数群众不同意的项目要暂停实施,重新进行考虑,决不能一边解决问题、一边制造矛盾。凡是因事前未进行信访评估而引发信访问题或群体性事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坚决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将信访评估列入年终考核目标。

(三)抓好问题解决。一是下大力气抓好信访事项的受理和办理。重视初信、初访处理关口,加大初信、初访的办理力度,严把初信、初访办理质量,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切实提高信访事项的首问处理到位率和群众满意率。二是下大力气抓好信访事项三级终结。规范信访事项处理意见告知书制度,对结而不服、群众不稳定的信访事项,引导群众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复查复核。做好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对信访事项处理意见因查处事实不清、把握政策不准、处理意见敷衍塞责被退回初始受理单位的,年终考核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扣分,对由此造成越级上访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复查完毕的信访案件,及时录入全国信访信息系统。三是下大力气抓实信访三级例会。乡镇、村级以及县直部门、乡直部门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信访例会,研究解决信访问题,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信访部门加大督查力度,实行每月一通报,对不按时召开例会、程序不规范、走形式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连续两个月未召开例会的乡镇、或村级例会召开率低于80%的,年终考核该项分值为零。四是下大力气管好、用好信访救助资金。各级各部门应抢抓中央、省、市拨付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补助资金的机遇,认真做好相关衔接工作,特别是要做好案件的筛选、报送工作,真正化解一批合情合理、但法律和政策无明确依据的矛盾纠纷,解决一批长期困扰各级党委、政府的“无头案”、“钉子案”、“骨头案”。但要坚决杜绝将信访救助演变为“花钱买稳定”,导致信访人以访谋利、因访得利、“越救越旺”,甚至产生连锁反应。

(四)依法规范秩序。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树立非正常上访不但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而且还要受到依法追究的正确宣传舆论导向,形成无理缠访、闹访“大闹大打击、小闹小打击”的良好工作氛围。二是严格落实稳控责任。各级各部门既要明确职责,分清任务,又要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坚决把一些重点不稳定因素稳控在基层。特别是民师、三线人员、联合诊所等重点稳控对象必须时刻关注动态,密切掌握重点人员动向。对一些组织者、策划者,以及一些长期不稳定的信访老户,公安部门要采取措施,防止相互串联,如果发现串联迹象,要及时采取措施。三是抓好信息报送。长期以来,信息不准确、信息不及时是信访工作的一个短板。只要信息准确、信息及时,大部分都能够有效劝阻或劝返。因此,要及时掌握信访动态,严格落实零报告、日报告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四是抓好训诫打击。要完善“三位一体”的非正常上访训诫机制,加大对缠访、闹访人员的训诫教育力度,对一些问题处理、救助已经到位的信访人,如果仍然缠访、闹访,要坚决予以依法处置。

(五)强化责任落实。一是强化工作目标。信访工作目标考核应做到“两侧重两挂钩”。通过强化考核推动制度的落实、责任的落实。“两侧重”即侧重对信访工作薄弱环节和日常工作的考核。要加大对制度落实的考核力度,细化考核办法。比如,信访评估制度所占的分值比重要加大,对制度落实不好,情节严重的,甚至可以一票否决,信访工作目标分为零。可通过乡镇信访例会、排消会、专题会、信访事项评估会影像资料,在年终考核时查用。“两挂钩”即信访工作目标考核要与整体目标考核和经济利益挂钩。改变过去只奖不罚的状况,对年底信访工作目标考核名列前茅的,要进行表彰奖励和物质奖励,对信访工作目标考核排名靠后的,要给予经济处罚。二是强化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对发生有影响信访事件,或者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推诿敷衍、弄虚作假、不负责任的,要严格责任追究。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是最直接、最现实的群众工作。许多地方信访总量下降、信访问题减少,很大程度上是重视群众工作、下功夫做好群众工作的结果,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不仅可以解决大量信访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而且可以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总之,加强新形势下的群众和信访工作,要坚持在加强领导、整合资源、发挥职能部门作用上下功夫,要坚持在提高水平、增强实效、更好服务群众上下功夫,真正把来访群众当家人,把群众来信当家书,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当家事,把群众工作当家业,坚持做到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用群众观点思考问题,站在群众立场处理问题,多做人对人、面对面、手拉手、心连心的工作,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最终推进群众和信访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确保经济社会大局稳定与社会和谐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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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我局的信访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新机制、新举措,创新信访工作格局,把握信访工作重点,提高信访工作水平。今年以来,全系统没有新的信访案件,没有出现集体上访,有力地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

一、整体联动,构建信访网络新格局。

我局的信访大调解工作紧紧围绕市政府信访大调解工作格局。一是建立了系统内网络体系,各单位建立健全了以领导责任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专管,信访专兼职人员具体抓的工作制度。二是确立目标考核责任制,我们做到把信访工作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在年初研究制订了《xx市粮食局共性目标考核办法》,明确奖惩制度。三是工作同步,形成合力,市局今年三次组织召开基层领导工作例会,研究、分析部署基层工作,解决处理重大信访问题,如原平潮粮管所部分职工上访强占仓库问题,我局多次召开基层领导会议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研究制定。

工作计划。

目前对原平潮粮管所部分职工强占仓库的问题已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四是抓好信息反馈充分发挥各单位信息员作用加强对集体上访异常上访的信息监控协调处理和督办反馈做到上下联动点面结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二、关口前移,重点控制集体上访,越级上访。

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抓源头,把信访工作的重心转移到基层,把矛盾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大一线信息掌握,使大量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

一是变上访为下访,根据市信访工作的要求,我们在做好群众信访工作的同时,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我局每月都有干部下基层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各职能科室同企业都有挂钩联系点,市局基本掌握企业的动态。

二是强化信息工作,认真贯彻信访重点管理暂行规定,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健全了工作网络,狠抓了工作落实,使一些重要的社会动态、信访信息得到了及时搜集、迅速传递,对基层企业发生的矛盾要求各单位及时向市局汇报,自己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由市局派人帮助解决。对集体上访,我们要做到党政主要领导及时迅速赶赴现场,把集体上访的职工劝回本单位接待处理,遏止了集体上访、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

三是加强信访法规宣传,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信访意识,在信访接待过程中,认真宣传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宣传国务院颁发的《信访条例》以及《xx市群众逐级上访和接待处理暂行规定》等信访法规和规定,努力使广大人民群众增强依法信访的观念,自觉做到逐级上访、依法上访,从而减少了越级上访和群访。如有个别改制企业的职工,因对政策不理解和个别人达不到自己的目的,串连拉帮曾多次准备集体上访,我们及时组织人员下基层了解情况,讲明政策,耐心劝阻,做好说服工作。能解决的问题尽量解决,尽一切可能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三、突出重点,做好来信来访调查处理工作。

xx年我局收到各类信件7封,其中举报类信访1封,市长热线交办函1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转办件1封,行风热线1封,市信访局转办3封,接待来访10多人次,信访办结率100%,化解大量的社会矛盾,解决一些比较棘手的问题。处理好信访反映的问题,使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及时反馈,是信访工作落到实处的重要标志。今年以来,我们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重要位置,在信访问题上继续坚持做到“一个宗旨、两个坚持、三个结合、四个服务”,即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依法办事;解决实际问题和思想教育疏导相结合、行政协调与法律处理相结合、自办为主和加强沟通联办相结合;为改革发展的大局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为领导机关服务、为兄弟部门单位服务。我们把信访工作重点放在切实解决群众利益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

四、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和领导下访制度。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对xx年全市信访大调解工作的要求,我局党委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稳定社会的重要工作和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常抓不懈,同时,认真贯彻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全市开展党政干部下访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研究制订了《xx市粮食局党政干部下访工作实施意见》。今年以来,我们认真总结了近几年来企业改革改制后出现的新情况,特别在人员分流、身份置换以及老信访户在他们没有达到自己目的要求情况下,经常到有关部门上访,部分职工有一定的思想情绪,加大了工作的难度。为了做好信访工作,解决好职工的实际问题,一是我局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和党政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做到领导干部亲自接待处理来访,并有专人做好信访接待登记工作,重要信访领导亲自参与接待调查处理,对上级转办的信访件都能按上级的要求及时办理,做到件件信访有着落,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二是市局领导走出机关、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妥善处理,化解各种信访问题和矛盾,改变了群众上访为领导干部下访的工作作风。局长三次下访,帮助企业,帮助下岗职工解决实际问题,不能解决的也耐心细致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副局长秦华在挂钩点北兴桥镇中闸村调研时,一名老信访户同村干部产生矛盾,多次上访,在秦华苦口婆心的劝说下,稳定了情绪,由于其生活困难秦华自己拿出100元以示慰问,其表示不再上访。今年以来,我局4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到基层下访9人次,没有出现新的信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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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的不断变革,人们的利益发生了调整,新的社会矛盾造成上访居高不下,甚至出现了“缠访”、“闹访”、“越级访”和“群体访”,信访形势给构建和谐社会增加了难度。结合我区近年来发生的上访案件,就当前信访现状原因、作一调研,分析并提出相关对策。

1、社会变革的必然结果。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发生了一系列变革:国有企业改制,金融系统推向市场,粮食系统走向社会,行政机关机构改革。这些变革,重新调整了各阶层的利益关系,对人们的利益进行了再分配,同时也使人们的维权意识得到了加强,部分群众的利己观念有所抬头,致使简单的问题易于复杂化,较小的事态易于扩大化,给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增加了新的难度。据不完全统计,由于机构改革、企业改制等社会变革原因引发的信访事件占到了信访总量的17%。

2、法律法规某些方面的滞后。一方面,表现在法律条文的滞后。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使社会凸显了许多新事物和新情况,如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项目建设增多,农村集体土地的征用越来越多,涉及农民的征地拆迁补偿问题也越来越多。但是,法律法规的制定往往会滞后于新事物和新情况,没有法律法规的界定和约束成为导致上访的一大原因。另一方面,滞后还表现在执法不严上。信访条例明确规定,不允许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更不允许扰乱正常的办公秩序。但是,“越轨”的行为时有发生却少有有效制约。

3、认识上出现的误区。误区一:法不责众。现实生活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受“法不责众”错误观念的影响,法律意识淡薄,遇到不符合自己意愿的事,就纠集众人上访闹事,凭借“法不责众”这个护身符逃避惩罚。“法不责众”是“腐朽、落后”的中国传统意识,它已成为依法治国的一大障碍。误区二:政府“管”法院。群众中一直存在本站着一种错误的认识:政府权力大,政府可以“管”法院,同时,各级党政部门对上访问题的重视程度也远远超过其他问题,这也导致不少人信“访”不信法。误区三:以信访量来考评信访工作。目前上级对下级政府信访工作的考评,都是以上访量来衡量的,超过了规定的指标,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受到一定的处理。这种考评方式本意旨在加强各级政府对信访工作的重视,分级承担社会压力,缓解社会矛盾。但客观上讲,这种考评方式并不很科学,它让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钻了空子,如:有些人因对现任领导有意见,就组织煽动一些人上访,让现任领导难堪,最后往往能达到“撵走”的目的。

4、工作落实不到位。一是对信访问题解决不到位。有些信访问题牵涉面广,时间跨度大,调查取证非常困难,解决难度相当大,导致问题无法处理或处理不到位。二是督查不到位。有些信访问题没能得到妥善处理,客观上也有干部的原因。对信访问题干部中还存有畏难情绪,怕麻烦,同时部门之间缺乏良好的沟通与协调。针对这些情况,缺乏有效的本站干部督查跟踪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三是对缠访闹访等严重信访事件当事人处理不到位。首先,缠访闹访的概念界定不清,对缠访闹访户定性困难,缺乏可操作性。其次,有些部门在处理类似问题时,为平息事态,免于激化矛盾,往往会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能放即放,缺乏强有力的执法配合,无法产生震慑力。

信访实际工作中,一些地区能在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实行责任追究上动真的,在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破解信访难题、化解社会矛盾上来实的,有效遏制了信访总量持续攀升的势头,缓解了严峻的信访形势,总结他们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点:

1、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观念,循序渐进推进改革。一是要把发展的速度、改革的力度与群众的心理承受能力统一起来,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重大决策要符合社会现实,符合实际,要考虑群众的心理想法,在推进改革的进程中,要努力做到瓜熟蒂落、水到渠成。二是要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障的范围,尽量把城市规划区内已经农转非的“农民”纳入低保的范围。提高城市居民的低保标准,让下岗职工生活有基本保障,力争把改革的阵痛降到最低的限度。

2、树立法治观念,提高全民法律意识。一是继续搞好普法工作。让公民学法、懂法、遵法、守法,遇到问题,发生纠纷,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保护本站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法律法规要与时代发展同步。立法机关、司法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及时、科学、有针对性地出台、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条文,让各级政府在解决这些问题时有法可依。三是要弱化政府或信访部门的职能,纠正群众信“访”不信法的错误认识。群众上访总量多年居高不下,与政府及其信访部门的角色定位不准、转换不力有关。政府及其部门应与时俱进,随着社会的变化而转变职能,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四是严格执法。在处理信访问题时,不以信访的人多人少定对错,严格以法律为准绳,改变部分人“法不责众”的错误观念。

3、树立信访教育与信访执法相结合的观念,确保信访工作取得实效。思想教育不是万能的。有些人明知拦路抢劫是犯罪,但还是拦路抢劫;明知杀人是要偿命的,但还是有杀人犯。思想教育仅对讲理的人有效,仅对遵纪守法的人有效。对无理取闹的人、对别有用心的人、对图谋不轨的人无效,因此,解决上访问题时要做到区别对待。对确实有冤屈的,要尽快给予解决;对不了解国家的法律、政策而产生误会的,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消除误会;对于别有用心、无理取闹、聚众围堵政府大门、拦阻交通要道等情节严重的,必须依法严厉打击。

4、树立防范与责任追究相结合的观念,加快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化进程。一是建立民意沟通机制。继续坚持和完善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加强民意沟通。通过谈心交流,了解群众所想、所需、所求,从而畅通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架起干群“连心桥”。二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超前排查人民内部矛盾,对可能影响本地区的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掌握,早化解,使矛盾纠纷消除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降低行政成本。三是实行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为了克服责任弱化和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凡是第一位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反映情况的机关工作人员,要在了解群众反映的问题后,对属于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应及时受理,并给予当事人明确的答复;对不属于本部门工作范围的,要及时向上汇报,向其他部门或系统进行交办、转送,问题转到哪里,责任就跟到哪里,直到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四是实行信访工作过错追究制。完善信访工作现行的考评办法,变以信访量考评为以信访过错来考评,实行严格的信访过错追究制,使各级干部心里服气,工作有积极性;使个别违法乱纪、该作为而不作为的干部得到改正;同时不会再出现因上面的压力太大,领导干部向无理取闹的人妥协、让步,使别有用心、聚众闹事的人有机可趁,形成“爱哭的孩子多吃奶”的恶性循环局面。

实用信访工作调研报告(模板14篇)篇十

随着我区区域经济取得长足进步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新的社会矛盾和问题。若问目前乡镇最难的是什么?最耗费精力的是什么?可能相当一部分干部就会毫不犹豫地说:应对上访。如何遏制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和增多,如何提高乡镇信访工作成效已成乡镇党委、政府讨论最多的话题之一。

2011年1-10月,高桥镇信访办共受理群众上访279批1702人次,涉及群体访68批1320人次。其中通过市信访信息系统处理上级交办、转送信访件共计95件,上级交办信6件,参阅信10件。

1、信访总量攀升,群体访增加。1-10月份的信访工作,不管从信访总量、信访人数、群体访都比去年同一时期有较大上升。特别是群体访情况,到目前为止已远远超过2010年全年群体访总量。特别是土地征用补偿、安置,省、市、区重点工程的拆迁、安置等方面的信访量明显增多。

2、越级上访明显增多。一是由于近郊的地理位置因素,群众到市越级上访比较多;二是上访群众唯上的心理,越级去省、市、区上访也明显增多。

3、信访处理难度不断增大。如信访反映土地征用安置补偿,村镇规划、房屋拆迁安置,企业职工工资兑现,村级换届选举等一系列现实问题,因政策性强、制约因素多、处理难度大,往往因不能及时处理到位,重复信访不断,群众因要求迫切,情绪激动,又极易出现过激行为。

4、择机上访、异常信访时有发生。如各级“两会”召开期间上访群众增多,影响正常交通秩序和机关办公秩序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近期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

1、劳资纠纷问题。主要是拖欠职工工资问题。特别是春节前,在一月份就共计为300余外来民工讨回50余万元工资款。

2、拆迁安置问题。一是梁祝、甬金高速连接线拆迁户反映的安置补偿不公问题;二是轻轨、甬梁线和通途路工程沿线未划入拆迁红线的村民要求进行拆迁安置;三是梁祝村一些尚未签订拆迁协议的住户反映政府动用黑帮强制签订协议、拆迁人员打伤人事件。这些拆迁安置问题引发了大量群体上访事件发生。

3、江南村大衣斗村民与兴光煤气调压站安全距离不足引发的群体上访以及因此问题引发的关于江南村新农村建设各类问题的群体访事件,包括要求全村同步进行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建设房屋分配、拆迁先后问题等等。

4、工程施工引发的矛盾。如君恒房产在长乐村开发的“西城印像”工地施工引起周边小区住宅开裂、沉降的引发的多次群访事件。目前尚在积极处理的新庄村汪漕头部分民房因古林镇建厂房打桩引发的不稳定事件。

5、老访户重复上访问题。

三、

当前高桥镇行之有效的做法及成效。

“稳定工作做在先”的理念使高桥镇明确了农村稳定工作的思路,在此基础上,创造性地构建了信访工作“三个一”,即落实一项基本做法、建立一条绿色通道、追求一种整体效能的格局。

(一)落实一项基本做法。

坚持一项基本做法,即“情况预查、综合分析和事前介入”。为将这一基本做法落到实处,高桥镇推行并落实了一系列相关制度:重大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活动前的信访调研工作制度;重点村、重点对象和热点问题的预测排查制度;重大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制度及信访台帐、信访信息档案制度。以此为基础,在日常工作中,对群众反映的各种分散、零碎的信息,及时分析研究、归纳整理。重点抓住政策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为工作决策提供时效性强的参考依据。同时,重点做好两项工作:

1、重视解决好涉及政策的问题。对于各行政村及有关单位在执行政策中发生的问题,督促村及有关单位及时予以落实;对于政策虽有明文规定,但某些规定群众认为不合理,有意见,在新的背景下需要重新研究的问题以及群众要求合理,但目前尚无相应政策规定的问题,在努力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的同时,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及时为上级决策提供依据。

2、重点调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查办信访案件工作中,坚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有集体访、越级访可能以及有闹事苗头的各种因素高度重视,早处理、早落实,及时化解各种不正常因素,维护社会稳定,为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二)建立一条绿色通道。

所谓的绿色通道,即镇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基层群众反映的问题往往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为尽快解决这些问题,群众又常常要求和党政主要领导面对面交流、尽快解决实际问题的特点,对此,高桥镇借鉴兄弟乡镇的成功经验,制定了《高桥镇党政领导接访工作程序、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的有关规定》,实行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的新制度、新规定。

1、实行领导首问制,提高初信初访调处率。每一个工作日都安排一名党政班子成员和一名中层干部在信访接待室接访来访群众。对于初访群众所反映的问题,争取做到首次调处落实到位。具体方法是“三定三包”,即定办案单位,定办案人员,定结案时间;包调查、包处理、包做思想工作,做到包一案、查一案、结一案,这一做法在避免和控制群众越级上访、集体访和重复访的发生上还是有实效的。

2、实行领导包案制,有效控制“四访”现象的发生。出台《高桥镇集中化解社会矛盾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推进重大疑难信访问题领导包案制。由镇信访办牵头,对社会疑难信访问题进行排摸汇总,属重大信访问题的由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接待、亲自协调,直到问题彻底解决为止。具体来说,做到了“四个到位”:一是领导责任到位;二是包案处理到位;三是实地调处到位;四是处理意见和处理结论到位。做到情况清、点子新、落实勤、结论明,以卓有成效的实际工作有效控制了“四访”现象的发生。

实践证明,建立“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这一绿色通道是有效的,既实现了干群“零距离”接触,密切了干群关系,又提高了基层初信初访的调处率,并有效控制了“四访”现象的发生。

(三)追求一种整体效能。

所谓整体效能,即以镇综治中心为骨干力量,整合全镇其他各部门资源,实行上下联动,优势互补。

1、整合资源,实现上下联动。

一旦发生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的作用,对本镇各部门机构人员、设备、物资、信息等资源进行整合,进行统一指挥、调度。保证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争取时机、及时应对、依法调处,努力避免事件的升级和事态的扩大。

2、优势互补,追求整体效能。

追求“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社会工作效应。重视综治中心工作人员之间和综治中心和其他部门的优势互补,提高综治工作的整体效能:一是及时将党政的维稳工作部署通报相关人员,使相关人员及时了解近期的中心工作,明确各自的责任;二是每处理一件重要的信访事项时,都要召集有关人员集中进行研究,做到集思广益;三是每一项重大维稳工作任务完成以后,综治中心都要作好。

总结。

使每个人都能看到自己在工作中的成绩和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我区半数以上的乡镇处于近郊,不断深化的改革以及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必然会产生新的社会问题、新的社会矛盾,这一切都迫使党委和政府要认真面对、慎重解决。

(一)在稳定工作中要渗透人文精神。舍得花时间、化精力去耐心、仔细地做群众说服、引导工作,真正从内心尊重群众。在化解矛盾的过程中,发现形式上的“无序”和情绪上的“偏激”是目前农村基层群众群访的主要特点。这就要求我们在执行稳定的工作制度中体现人文要求,渗透人文精神,针对性做好安排,以接待人员和接访地点的“有序”安排和沟通对象人数的合理要求去克服“无序”;以领导出面和一张笑脸、一杯茶水去化解“偏激”。“本着解决问题的热忱”实实在在地对待上访群众,不以“拒绝”对待“无序”,以“简单”对待“偏激”,做到不厌其烦,用一把钥匙开一把锁。

(二)在稳定工作中要体现“统战”思想。基层社会组织形式的变化使群众参加生产和生活的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社会的转型使人群的原有结构发生了变化,也使得影响基层稳定工作的因素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性。因而,做好农村稳定工作的办法也要多样化。为此,我们在发挥组织自身正面“主流”作用的同时,注意整合各种社会资源,调动一切积极的社会因素,尽量做到快速、及时、有效地解决具体问题。

(三)要紧紧依靠一线干部。“面向基层”是组织的一贯要求,乡镇党委、政府的基层是村、居和群众工作的单位。村、居一线干部与群众生活在一起,关系密切,人头熟、好办事,做好农村基层稳定工作,必须紧紧依靠一线干部。要不断充实一线干部力量,调整、尊重、重用与群众关系密切、有本领、能办事的村干部。

(四)重视发挥中坚力量的作用。基层信访综治工作经常处于紧张状态,随时都有新任务、急事情,经常遇到难度较大的信访工作,调处要求又比较高。这种“紧、新、急、难、高”的特点,要求工作人员具有默默奉献、团结协作的“孺子牛”精神。因此,要配强配好做稳定工作的“三强”干部:一是主体意识强,主动承担工作,当某一工作出现“空挡”时,每个同志都能主动到位;二是协作意识强,主动配合帮助,一旦遇到重大信访事件,都能主动放弃休息,按时到岗到位;三是奉献意识强,知难而进,默默奉献,任劳任怨。

实用信访工作调研报告(模板14篇)篇十一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的不断变革,人们的利益发生了调整,新的社会矛盾造成上访居高不下,甚至出现了“缠访”、“闹访”、“越级访”和“群体访”,信访形势给构建和谐社会增加了难度。结合我区近年来发生的上访案件,就当前信访现状原因、作一调研,分析并提出相关对策。

1、社会变革的必然结果。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发生了一系列变革:国有企业改制,金融系统推向市场,粮食系统走向社会,行政机关机构改革。这些变革,重新调整了各阶层的利益关系,对人们的利益进行了再分配,同时也使人们的维权意识得到了加强,部分群众的利己观念有所抬头,致使简单的问题易于复杂化,较小的事态易于扩大化,给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增加了新的难度。据不完全统计,由于机构改革、企业改制等社会变革原因引发的信访事件占到了信访总量的17%。

2、法律法规某些方面的滞后。一方面,表现在法律条文的滞后。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使社会凸显了许多新事物和新情况,如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项目建设增多,农村集体土地的征用越来越多,涉及农民的征地拆迁补偿问题也越来越多。但是,法律法规的制定往往会滞后于新事物和新情况,没有法律法规的界定和约束成为导致上访的一大原因。另一方面,滞后还表现在执法不严上。信访条例明确规定,不允许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更不允许扰乱正常的办公秩序。但是,“越轨”的行为时有发生却少有有效制约。

3、认识上出现的误区。误区一:法不责众。现实生活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受“法不责众”错误观念的影响,法律意识淡薄,遇到不符合自己意愿的事,就纠集众人上访闹事,凭借“法不责众”这个护身符逃避惩罚。“法不责众”是“腐朽、落后”的中国传统意识,它已成为依法治国的一大障碍。误区二:政府“管”法院。群众中一直存在着一种错误的认识:政府权力大,政府可以“管”法院,同时,各级党政部门对上访问题的重视程度也远远超过其他问题,这也导致不少人信“访”不信法。误区三:以信访量来考评信访工作。目前上级对下级政府信访工作的考评,都是以上访量来衡量的,超过了规定的指标,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受到一定的处理。这种考评方式本意旨在加强各级政府对信访工作的重视,分级承担社会压力,缓解社会矛盾。但客观上讲,这种考评方式并不很科学,它让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钻了空子,如:有些人因对现任领导有意见,就组织煽动一些人上访,让现任领导难堪,最后往往能达到“撵走”的目的。

4、工作落实不到位。一是对信访问题解决不到位。有些信访问题牵涉面广,时间跨度大,调查取证非常困难,解决难度相当大,导致问题无法处理或处理不到位。二是督查不到位。有些信访问题没能得到妥善处理,客观上也有干部的原因。对信访问题干部中还存有畏难情绪,怕麻烦,同时部门之间缺乏良好的沟通与协调。针对这些情况,缺乏有效的干部督查跟踪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三是对缠访闹访等严重信访事件当事人处理不到位。首先,缠访闹访的概念界定不清,对缠访闹访户定性困难,缺乏可操作性。其次,有些部门在处理类似问题时,为平息事态,免于激化矛盾,往往会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能放即放,缺乏强有力的执法配合,无法产生震慑力。

信访实际工作中,一些地区能在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实行责任追究上动真的,在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破解信访难题、化解社会矛盾上来实的,有效遏制了信访总量持续攀升的势头,缓解了严峻的信访形势,总结他们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点:

1、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观念,循序渐进推进改革。一是要把发展的速度、改革的力度与群众的心理承受能力统一起来,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重大决策要符合社会现实,符合实际,要考虑群众的心理想法,在推进改革的进程中,要努力做到瓜熟蒂落、水到渠成。二是要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障的范围,尽量把城市规划区内已经农转非的“农民”纳入低保的范围。提高城市居民的低保标准,让下岗职工生活有基本保障,力争把改革的阵痛降到最低的限度。

2、树立法治观念,提高全民法律意识。一是继续搞好普法工作。让公民学法、懂法、遵法、守法,遇到问题,发生纠纷,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法律法规要与时代发展同步。立法机关、司法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及时、科学、有针对性地出台、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条文,让各级政府在解决这些问题时有法可依。三是要弱化政府或信访部门的职能,纠正群众信“访”不信法的错误认识。群众上访总量多年居高不下,与政府及其信访部门的角色定位不准、转换不力有关。政府及其部门应与时俱进,随着社会的变化而转变职能,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四是严格执法。在处理信访问题时,不以信访的人多人少定对错,严格以法律为准绳,改变部分人“法不责众”的错误观念。

3、树立信访教育与信访执法相结合的观念,确保信访工作取得实效。思想教育不是万能的。有些人明知拦路抢劫是犯罪,但还是拦路抢劫;明知杀人是要偿命的,但还是有杀人犯。思想教育仅对讲理的人有效,仅对遵纪守法的人有效。对无理取闹的人、对别有用心的人、对图谋不轨的人无效,因此,解决上访问题时要做到区别对待。对确实有冤屈的,要尽快给予解决;对不了解国家的法律、政策而产生误会的,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消除误会;对于别有用心、无理取闹、聚众围堵政府大门、拦阻交通要道等情节严重的,必须依法严厉打击。

4、树立防范与责任追究相结合的观念,加快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化进程。一是建立民意沟通机制。继续坚持和完善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加强民意沟通。通过谈心交流,了解群众所想、所需、所求,从而畅通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架起干群“连心桥”。二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超前排查人民内部矛盾,对可能影响本地区的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掌握,早化解,使矛盾纠纷消除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降低行政成本。三是实行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为了克服责任弱化和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凡是第一位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反映情况的机关工作人员,要在了解群众反映的问题后,对属于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应及时受理,并给予当事人明确的答复;对不属于本部门工作范围的,要及时向上汇报,向其他部门或系统进行交办、转送,问题转到哪里,责任就跟到哪里,直到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四是实行信访工作过错追究制。完善信访工作现行的考评办法,变以信访量考评为以信访过错来考评,实行严格的信访过错追究制,使各级干部心里服气,工作有积极性;使个别违法乱纪、该作为而不作为的干部得到改正;同时不会再出现因上面的压力太大,领导干部向无理取闹的人妥协、让步,使别有用心、聚众闹事的人有机可趁,形成“爱哭的`孩子多吃奶”的恶性循环局面。

实用信访工作调研报告(模板14篇)篇十二

我区地处中心城区,是我市政治、经济、文化、教育、金融、商贸、旅游、服务的中心。全区现辖6个街道、40个社区和6个行政村、31个自然屯,总人口34万。

20xx年,全区共接待和受理群众各种形式的信访1710批次3672人次。

--受理群众走访973批次2935人次,同比下降5%,包括进京访84批次132人次,集体访7批次,其中真正属我区进京访有32批次63人次,集体访5批次25人次,登记的有22批次49人次(含原一厂教师6人的集体访1批),属地属事是龙沙区的案件8批次,非正常访2批次,进京访同比上升68%;进省访12批次31人次(含集体访2批次),同比下降14%;到市访95批次412人次(含集体访42批次),同比上升111%;到区访782批次2360人次(含集体访420批次,含重复访130批次1340人次),同比上升26%,群众走访的结案率达到70%。

--受理群众来信56件次,同比下降51%,结案率达到98.5%。--受理电话访628件次,同比下降29%,结案率达到100%。

--受理网上访53件次,同比下降74%,结案率达到100%。

疑难信访案件专项治理实质突破。“重点疑难信访案件专项治理年”成效显著,23起历史遗留的重点疑难信访案件办结14起,45起临时交办案件办结35起;“区委书记暨党政领导大接访”活动扎实开展。区级领导共接待136起信访案件,息诉罢访的有102起,办结率达75%;全区一盘棋的信访格局形成。统一领导、权责明晰、条块结合、分工协作、全员参战、齐抓共管的大信访调处新格局发挥了巨大作用。

当前,信访工作总体形势在向好的方面发展。但由于当前我国正处在矛盾多发的特殊社会发展阶段,信访总量仍在高位运行,信访突出问题仍较集中,深层次的问题不断产生,不和谐的因素大量存在且解决的难度越来越大。

(一)信访总量有所增加,并仍在高位运行。

除了多年积累的问题解决的难度越来越大,新的信访问题仍在不断产生,深层次的矛盾逐渐呈现,其中多数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这些情况充分表明,当前我国社会正处在因为社会转型而必然出现的矛盾高发期。不和谐因素的大量存在,需要各级各部门同心协力去化解和解决。

(二)信访问题涉及面广,结构性矛盾突出。

群众信访反映的内容涉及方方面面,大至对国家发展、建设提出批评和建议,小至要求解决个人生产、生活中的问题。从近年来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看,主要集中在劳动社保、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占、企业改制、涉法涉诉、军队退役人员、环境保护、干部作风等八个方面,约占信访总量的一半,其余的问题则相对比较分散。这八个方面问题,都与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其中多数又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带来的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密不可分。这些情况充分表明,改革带来的结构性矛盾已成为当前社会突出的矛盾。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一些深层次的矛盾还会不断暴露,不和谐的因素还会继续产生。

(三)信访形式以走访为主,过激行为时有发生。

当前,群众信访的形式呈现为多样性,有书信、走访、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但主要的还是书信和走访两种形式。从最近对书信和走访两种形式的统计数据看,在全国,群众采取书信形式信访的约占28%,采取走访形式信访的约占72%。在走访中,集体上访(指5人以上)的人次约占走访总人次的70%。不可忽视的是,集体上访的人次仍占较大比例,有组织的跨地区跨部门的串联集体上访有所增加,上访过程中的过激行为仍不断发生,非正常上访的情况还时有反复。种种情况表明,社会不和谐因素仍大量存在,有些矛盾还相当尖锐和激烈,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和发展的突出问题。

在高强度地推进信访稳定工作的同时,信访稳定形势并不乐观。究其原因,相当复杂。

(一)城市化工业化的突飞猛进。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以来,在城市化、工业化日新月异时期,使社会构成和社会矛盾异常复杂,各种利益群体之间相互博弈在所难免,通过信访渠道维权成了弱势群体费省效速的当然选择。

(二)各类改革举措的强势到位。

改革涉及各类主体之间的利益调整。改革是前无古人的探索,难有万全之策。大力推进国有、集体企业改革、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资福利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等。通过改革,多数人得到了实惠,也难免有人利益受损,尤其随着时间的推移,有的改革措施和工作上的缺陷逐步暴露出来,使得涉改矛盾纷繁复杂。这种日积月累的社会矛盾,在一定时期必然呈高发且难以化解之势。

(三)全能政府的无限责任。

目前,政府基本沿袭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模式,属无限责任政府。政府无所不包、无所不能,加之权力集中、失误难免,因而责任难脱、矛盾集聚。在改革发展中,群众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于政府,把问题的责任也往往归咎于政府。发生了矛盾纠纷,群众自然找到政府。政府能力有限,矛盾纠纷不能妥善解决时,人们便把所有的不满和愤怒洒向政府,而各种社会组织又难以真正为政府分忧解难。

(四)决策的非科学性与变动性。

领导机关决策不科学是引发政策性信访的关键因素,政策的变动性是导致不稳定的重要原因。从信访稳定突出问题看,集中表现为各种主体之间经济利益冲突,主要由涉及群众利益问题的政策考虑不周引发的,与政策调整变动大、前后衔接不足、群众得到的利益和实惠相对受损有关。在不同时间、不同地区适用不同政策,群众得到的经济补偿差异较大,加之群众的攀比心理和期望值较高,经济利益矛盾驱使他们走上集体上访之路。领导机关在处理上访纠纷的决策不慎,也是导致上访的重要原因。

(五)干部执行力的强弱差异。

实践证明,干部执行力强,工作深入扎实,信访稳定效果便好。如果各级领导干部都敢于和善于做群众工作,真情为民,不少纠纷可消灭于萌芽、化解于基层,从源头上保住了稳定。反之,干部执行力弱,是导致信访稳定事项不断产生和难以化解的重要原因。有的领导干部在处理群众利益问题时方法简单、态度生硬,与群众形成对立或对抗;有的干部对需要关心和解决的群众利益事项久拖不决、酿成是非;有的不愿、不敢接触矛盾,对群众上访采取推、拖、躲的办法,使小事情变成大事件,等等。目前,信访稳定工作中重排查轻预防、重牵头责任轻部门联动、重接访轻走访、重出警轻处置、重批示轻靠前指挥、重稳控轻化解等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

(六)上访群众的误解与偏见。

从信访稳定状况看,相当部分涉法涉诉和政策性上访,群众从自身利益甚至利益最大化出发,误解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误解司法人员和政府工作人员。一些上访群众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信新领导不信原领导、信高层领导不信基层领导、信“闹”不信“理”。每次领导班子换届和主要领导干部调整,都要掀起新一轮重访、缠访高潮,就是信新领导不信原领导的表现。在老上访户的示范带动下,不少上访者笃信“不闹不解决”,尤其是专选敏感时期和重要时段给政府施压,从而达到大闹大解决的目的。

(七)现行信访稳定体制的缺陷。

现行信访稳定工作体制至少有以下缺陷:一是谁主管谁负责与属地管理原则未细化。在人、事、财权不断上收的今天,上级政府利用权威把自己应负的信访稳定的责任推给下级政府,下级组织面对“自己生的孩子叫别人抚养,还要考核别人养得好不好”的做法十分无奈。二是接返、劝返办法不科学。按照国家《信访条例》规定,只要上访人员在5人以内,上访过程无过激、违法行为,就不应要求基层组织接返、劝返。然而上级有关部门只要有人上访,不问青红皂白,便要限时接人。这种体制不仅增加了信访稳定成本,而且阻塞了正常上访渠道,还给上访人员形成了政府怕上访的误导。三是信访交办程序不规范。上级组织多头交办、重复交办、乱*办现象时有发生。法院终审、信访终结的案件继续交办屡见不鲜,甲地负责的事项交给乙地办也不少见。四是不加区别地问责。建立信访稳定工作“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是必要的。但有关规定太笼统,不区别在处理上访事件中有无失职渎职行为,只要出现不稳定事件和进京上访便“否决”、“问责”,这种是非不分的问责体制,迫使基层组织无原则地“拿钱买平安”。事实上,很多不稳定事件的发生,不是信访工作没到位,而是上访人期望值太高等其他原因引起的。

(八)对违法上访惩处乏力。

目前,重访、缠访、闹访有禁无止,与对违法上访者惩处不力有关。一是缺失规范群众上访现场秩序的文件,没有及时将《信访条例》和《治安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结合信访实际具体化。二对严重影响机关事业单位正常秩序的缠访行为没有制止的有力措施,以各种理由阻塞公路交通等恶性闹访案件打击不力等等,导致闹访者、缠访者气焰越来越嚣张,客观上为跃跃欲试的闹访人、缠访人壮了胆。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和改进信访稳定工作,以稳定保障和促进发展。除了宏观上改革全能政府管理体制、社会保障制度、户籍制度、土地制度,打造法制政府和廉洁政府,理顺信访工作条块体制、理顺接返、劝返体制,畅通正常上访渠道、规范信访交办程序、细化问责措施等等,在我区信访稳定日常具体工作中,还要主要做好以下方面:

(一)完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求创新提效率。

实践科学发展观,针对新时期信访稳定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总结成功经验,不断创新和完善受理、办理、调处、破解信访事项的程序、措施和方法,形成信息、稳控、应急、化解“一条龙”的长效机制,努力创建我区“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首先做好“四个坚持”:坚持“党政领导大接访”活动,从而提高信访案件的协调力度、调处效率和办结质量;()坚持“领导包案制度”,实行“包化解、包稳定”的责任制。做到一个信访事项、一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深入基层,为民解忧;坚持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强化领导责任,以“联合接防、集体会诊”解决实际信访难题;坚持“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咨询解答与引导寻求司法程序解决相结合。其次抓好“四个实行”:实行信访工作例会制度,定期部署、指导、检查基层和部门信访工作;实行信访评估制度,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事前信访评估,避免埋下信访隐患,促进各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人性化;实行基层代访制度,即村委会、社区干部对辖区居民反映集中的问题采取代替居民到相关部门反映的举措,推进信访秩序的规范化、矛盾解决的程序化和干群关系的和谐化;实行信访情况通报制度,每两月发一次信访通报。

(二)狠抓信访矛盾化解,保稳定促发展。

把工作重心从对群众信访事项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预防化解上来,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针对性。坚持定期集中排查与不定期经常性排查相结合,自下而上逐级排查与边排查边调处相结合,及时掌握社会矛盾的苗头动向和预警信息,对可能引发大规模集体访或群体**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力争将信访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成本低、见效快。要高度重视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件工作,切实做好源头排查、超前化解、预警研判、预案完善和妥善处置工作。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避免矛盾积累、激化,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件;强化和改进初信初访的接待受理工作。把提高初信初访一次办结率作为提高信访工作整体水平的关键,作为专题研究信访工作时的一项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好信访督查督办工作,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信访部门组织实施、各部门共同参与的信访督查工作机制,有效利用督办单、专项督查、定期通报等手段,对重信重访等重大信访事项办理进行督查督办。督查工作的重点放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百姓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上;做好督办和问效,在提高案件办结质量上下功夫;做好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强化复查复核机构的职能,全面提高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效率水平。按照“事要解决”的基本原则,多策并举,充分发挥政治、经济、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综合运用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多种方法,加大解决信访问题的力度。

(三)落实敏感时期的信访稳控,创祥和顾大局。

坚持和巩固已有的稳控措施和手段,确保24小时信息和联络畅通,随时掌握辖区内信访动向。对重大矛盾和信访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对出现越级、集体信访苗头或发生异常信访突发事件立即向领导汇报,并采取果断措施,妥善处置,防止矛盾激化、扩大事态。一是制定方案,成立稳控工作协调小组,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信访突出矛盾和群体**件排查工作。二是坚持化解为主、以化促控,推动矛盾的有效化解。进一步就有可能出现化解转机的疑难矛盾作为工作重点,从而切实减少矛盾存量,推动矛盾化解工作。三是各责任单位根据排查名单,落实人员力量,形成“三位一体”的稳控工作小组,开展信访对象稳控工作。四要做好值班备勤工作,严格执行“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的信息值班上报制度。五是在巩固提高阶段,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劝返对象的稳控工作,防止“回流”。

(四)致力信访历史积案及热点问题破解,重民生解民忧。

总结“重点疑难信访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年”和“区委书记暨党政领导大接访活动”活动经验,形成长效机制,深入开展遗留、疑难、沉积信访案件攻坚战。抽调8名优秀干部组成经济、动迁征地、综合三个专项工作组,每组配备一名信访干部负责协调,各工作组分别对分管业务的副区长负责,直接协调包案领导和职能部门。经济组设在经济计划局办公、动迁组设在城市建设行政执法局办公,综合组设在信访调处局办公,各工作组每周向信访调处局反馈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由信访调处局汇总上报。抽调人员原有编制、渠道、待遇不变。专项工作组要针对17起老大难历史信访积案,一案一策、超常破解,力争调处一个是一个、化解一个是一个、清理一个是一个。同时针对现阶段热点、焦点、难点信访矛盾,重点解决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国企改革、劳动和社会保障、涉法涉诉等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面大的突出问题,加强源头防范和化解工作,要组织力量,主攻难点,逐一突破。尤其是今年我区涉及城际铁路、劳动湖南扩的动迁矛盾问题,更是要前瞻思维、审慎部署、合理施行。我们自己能化解的,全力解决;需要上口或归口处理的,积极汇报、协调、配合,敦促早日办结,同时不折不扣地做好稳定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因素,为实现我区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新跨越创造安定祥和的局面。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建设,尽一切努力逐步解决好事关民生的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五)强化指标考核和责任制度,抓规范看实效。

结合区情,制定实施科学合理、务实完善的信访指标考核细则,考核的重点是信访案件解决和稳控工作,将其作为贯彻《信访条例》、落实上级信访稳定工作部署、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对信访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考评,通过公开、透明的开放式监督制约机制,推动行政部门切实发挥职能、有效作为。不断提高处理信访事项的效率,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和妥善处理信访问题,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和正常的信访秩序,积极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信访指标考核要纳入区委、区政府总体考核体系,并把干部的信访工作绩效与干部的评先树优、提拔重用紧密地结合起来;继续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政主要领导对信访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直接抓,其他领导“一岗双责”、分工抓。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力造成影响的,及时行使信访“三项建议权”和启动“责任倒查”。敏感时期要进一步落实信访稳控责任,把信访稳定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层层明确工作职责,并严格责任追究。一是实行“零报告”制度。加强信息收集、研判和报送工作,密切掌握信访动态,切实把上访人稳控在当地。尤其是敏感时期,各街道、各部门要坚持每日向信访局报送信息,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要坚决防止瞒报、缓报、漏报和错报。对因工作不力,信息报送不及时,导致进京非正常上访、进京集体上访、到省较大规模聚集上访和发生较大规模的群体**件,造成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二是实行“看死盯牢”稳控措施。对重点的稳控对象加大稳控力度,必要时可以实行“人盯人,二对一”的办法进行稳控,只要能收到实效,有什么办法就采取什么办法。凡是敏感时期发生进京上访的,不管什么理由,不讲任何条件,一律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对所在单位的目标考核实行降级排位或一票否决,决不手软。

(六)加强信访队伍建设,强素质增实绩。

切实加强信访机关党的建设,全面加强信访干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切实强化廉政建设,加大对信访干部的监督力度;切实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提高信访干部的综合素质,将信访机关打造成一支“负责任、肯做事、能干事、干好事”的优秀的队伍。强化信访工作“全区一盘棋”理念,增强合力,加强配合,构建统一领导、权责明晰、条块结合、分工协作、全员参战、齐抓共管的大信访调处新格局。促进全区信访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创造出实实在在的信访工作业绩。

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要协调好改革进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要着眼于我国基本国情,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确保社会稳定和有序进行。”在科学发展观对信访的指导下,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抓住重点,夯实基础,依法规范信访,加大依法治本力度,建立完善机制,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努力把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真正把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的过程,变成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过程,变成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从而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新跨越。

实用信访工作调研报告(模板14篇)篇十三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力量。如何在科学发展观理论指导下,按照“科学发展、和谐信访”的理念,进一步提高做好当前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扎实做好信访工作,顺利实现和完成信访年度目标任务,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在新时期新形势下显得异常迫切和重要。

(一)认真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切实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就要求我们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及时了解民情,充分集中民智,切实为民谋利。认真做好信访工作,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倾听群众呼声,广纳群众智慧,代表和维护群众利益,充分调观动人民群众参与现代化建设的主动性、创造性,切实将人民群众贯彻落实科学发展的积极性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只有这样才能够群策群力,真正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认真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需要。

必须充分发挥信访工作的职能,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及时妥善地化解各类矛盾和纠纷,理顺群众情绪,最大限度地将消极因素转化为积极因素,化不稳定因素、不和谐因素为稳定和谐因素。同时,通过信访工作,教育和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帮助群众解决他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群众片面理解政策。

有少数群众受利益驱动片面理解政策,更有的法制观念淡薄,错误认为党和政府怕“闹事”,认为闹得越厉害,问题解决得越快。在这错误思想指导下,经常出现群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现象。

(二)政策规定不够完善。

由于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滞后性,当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其政策和法律不能及时对其做出解释和约束,使很多事情成为历史遗留问题,造成许多历史欠账。此外,前后政策的连贯和衔接问题,给实际工作带来诸多被动,从而形成政策规定落实不了,造成群众意见大,对政策持怀疑态度,引发群众情绪不满。

(三)工作措施不够扎实。

一、是社会稳定预测机制不够健全。部分干部认为群众的信访问题无足轻重,对部分苗头性信访动态,未及时发现。二、是社会稳定整合力量的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如针对在重大项目、农村征地用地、拆迁安置、城市建设管理、企业经营转制等方面出现的矛盾,在处理过程中,各方力量没有得到有效整合,没有形成协同处理的力度,也未形成很好的工作合力。三、是联系群众的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坚持畅通和拓展群众诉求渠道,确保民情、民意、民智顺畅上达,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倾听呼声等方面做得还不够。

(一)坚持面向基层,着眼源头控制。

基层是信访工作的源头,是信访工作的起点和基础。认真做好基层信访工作,进一步增强基层就地化解矛盾的能力,是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关键所在。因此,必须面向基层,依靠基层,及早发现问题,及时化解矛盾,奠定工作基础。当前要突出抓好三个方面的源头控制:一、是把握“先信后访”这一信访基本规律,切实加大群众来信办理工作力度,提高初信一次性办结率,力求把群众的利益诉求解决落实在办理来信环节,有效防止来访或越级访的发生。二、是加强和改善基层社会管理,综合运用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邻里调和等手段,着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隐患消除在萌芽,把群众稳定在当地,使基层真正成为信访维稳工作的第一道防线。

(二)坚持超前工作,着力隐患排查。

超前防范,超前化解是做好信访工作的一种有效途径。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必须善于见微知著,增强工作的超前性,在千方百计地做好信访问题事后处置工作的同时,把更多的精力用于信访问题的事前防范;必须加强工作的主动性,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主动深入群众,到矛盾多、问题多的地方去,着力促进涉及群众利益政策措施的完善和落实,促进基层干部作风特别是对群众态度的改进,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最直接、最有效地化解矛盾、消除隐患、稳定群众。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着力抓好矛盾纠纷及信访隐患排查调处工作,真正做到各种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必须建立和完善信访事项交办落实机制,对排查出来的各种信访隐患及不稳定因素,及时交办有关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由其负责落实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和稳控措施,限期落实解决。对排查出来的一些有着牵动力、影响力的重大、重要信访隐患和突出信访问题,信访主管部门必须提交同级党委政府联席会议研究,采取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的办法及时予以处置和落实。

(三)坚持并落实好现有的信访工作各项制度和举措。

一、要健全和规范党政领导接待日制度,扎实开展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坚持并落实好信访工作督查督办制度,确保信访工作各项举措真正落到实处,富有成效。二、要克难攻坚,着力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事要解决”是信访工作的首要任务,也是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要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对群众合理、合法诉求要及时解决到位,对要求过高的要说服到位,对无理纠缠的要教育到位,对触犯法律的要处置打击到位,同时要合理运用信访特殊救助资金,对那些特殊信访事项,尤其对那些处于“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信访事项,采取特殊处置办法实施必要的救助,切实做到“不欠政策帐、不欠程序帐、不欠感情帐”,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存量。三、要规范诉求行为,切实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要教育和引导群众正确履行公民权利和义务,依法进行信访活动,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自觉维护秩序;同时,强化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依法实行信访三级终结,促进信访事项的解决和落实,提高群众息诉罢访率。四要切实加大接访劝返工作力度。对已发生的集体访、异常访尤其是大规模越级集体访、异常访,主要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亲自指挥、协调,做好现场处(置工作,同时及时跟踪督办,做好后续调处工作,防止重复上访。

(四)强化任意识,全面抓好落实。

一、是要突出抓好责任制的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是信访工作一项重要制度和规定。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在于领导重视,责任到人。必须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对信访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对信访工作必须直接负责,具体抓好信访工作。同时,要层层分解和落实责任制,形成层层有人抓,层层有人负责的良好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措施都能得到较好的贯彻与执行。二、是要突出抓好责任追究制的落实。责任追究制是责任制顺利实施的有力保证,信访部门要切实履行好《信访条例》,及时通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查处不落实的事,不落实的人,对极少数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的不敏感、不负责的问题,对一些不断重复上访、越级上访和屡接屡返现象,要实行责任倒查制,查清问题环节,查清责任所在,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针对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重点地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收集反映有关信息,定期分析社会稳定的动态,有利于坚持正确方针、及时纠正偏差,形成一些有针对性的措施,使稳定工作更加卓有成效地开展。要分析研究稳定工作现有规章制度执行中的问题,要分析研究政策执行上偏差和不足引发群众不满的原因,向上级部门及时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综合性调研报告,为科学决策服务。

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形势不容乐观,任务十分艰巨。但是,我们坚信在各级领导的重视下,在各部门的齐心协力下,只要大胆创新、积极进取,依法执政、妥善处理,一定会为新时期青山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保障。

实用信访工作调研报告(模板14篇)篇十四

区是老城区,城市载体功能弱,财政供给能力不强,历史欠账多,群体性矛盾比较突出。尤其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利益的重新分配,突显出越来越多的矛盾,信访工作任务也随之加重。信访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再靠传统的工作方式、方法是不行的,必须积极探索解决信访问题的新途径、新机制、新办法。在我市依法信访工作全面开展后,区委立即召开常委会议,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全面推进依法信访工作。初步形成了行政机关依法处理信访案件和群众依法有序上访的信访工作新局面。但面临不断变化发展的新情况,仍不断出现一些的新问题,尤其是区划调整,新的**区成立,客观上造成了信访量的攀升。为更好的做好我区信访工作,为经济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维护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区组织人员通过开座谈会和深入基层调查了解情况的方法,对我区目前依法信访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在开展依法信访工作以来,我区采取了多种积极有效的措施:一是建立依法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相关几个责任单位共同接待处理信访问题;二是总结工作经验,抓住六个关键环节,坚持依法排查、依法认定、依法分流、依法处理、依法“三查”、依法结案,形成的依法有序的信访案件处理程序;三是坚持信访问题“一案三查”,制定了《**区信访工作“一案三查”暂行规定》,一查造成群众集体越级、重复上访的原因,二查接待处理的责任,即查发案责任、执法处理责任和稳定责任,三查上访人员在信访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严肃追究信访责任,保证信访问题依法处理;四是加强执法部门对信访问题的性质和责任单位依法认定,保证信访问题得到切实落实。通过这些措施,我区信访工作在实践中实现了四个转变:一是树立了大信访观念,由信访办一家接待的小信访向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共同负责的大信访格局转变。二是提高责任意识,由信访办被动接待分转处理向全面落实责任制、包案处理转变。三是强化法制观念,由信访单一渠道思想疏导向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多渠道合理分流、依法处理转变。四是树立维权意识,由被动接待来信来访向主动为人员群众办实事,解决实际困难转变。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区信访局面得到了有效控制,20xx年越级上访量较20xx年下降83%,20xx年越级上访量较20xx年越级上访量下降80%,20xx年越级上访总量比20xx年越级上访量下降73%,20xx年截止到10月末越级上访量比去年同期下降49%。

但是,我区正处于社会政治、经济不断发展中,必然要引发新的矛盾,相对而言,区财政收相对少,收支矛盾比较突出,居民文化层次不高,法律意识比较淡薄等情况,极易引发信访活动的发生,因此,信访工作绝不能掉以轻心。

在调研中,我们了解到,由于我区依法信访工作刚刚起步,依法信访机制还不健全,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五)在处理个别信访问题时中找不到相应配套的法律法规,使一些信访问题久拖不决,形成信访积案。

通过调查分析,我们认为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四)群众素质偏低,法制观念淡薄,当遇到信访问题时不是通过正常途径来解决,而是采取非法聚集、围堵等方式进行上访。

(六)由于改革发展的步伐较快,相应配套的法律法规跟不上,有些问题产生后,无政策法律依据,导致矛盾激化,不断升级,产生群众越级访。

信访工作是党和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正确解决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途径,是体察民情、联系群众、接受监督的重要渠道。因此,我们必须认真负责的做好信访工作,现就我区今后依法信访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

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是做好依法信访工作的有力保障,是依法信访工作的原动力,因此,要建立并落实完整的领导责任制体系,一是纵向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对重大信访问题实行区级领导、部门领导和基层领导层层包保;二是横向落实四种部门领导责任制,即:发案责任制、执法责任制、属地责任制、保障责任制。发案责任制是指引发信访问题的部门要主动依法处理信访问题,并出具《上访问题处理决定书》。执法责任制是指行政职能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有争议的信访问题予以认定,必要时出具《处理意见书》。属地责任制是指乡镇、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的上访人进行思想教育、疏导,并在司法部门的指导下,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按正常的信访程序依法信访,把问题解决在当地。保障责任制是指乡镇、街道办事处协调公安派出所对信访人无理取闹、肆意串联、煽动等违法行为实施警示告诫,必要时按《治安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二)建立并完善依法信访各项工作制度,提高信访工作质量。

切实加强信息预测预报工作,及时掌握情况,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要着重加强初访、初电、初信的处理工作,落实首问责任制;把实现双向规范作为依法信访工作的关键,将维护群众合法信访权利和依法整顿信访秩序结合起来,依法处理信访问题;完善依法信访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健全依法信访工作网络,创新工作措施,制定和完善涉法案件的协调指导机制、依法分流和调处机制、依法排查机制和误事责任追究机制,推行依法上访程序,提高我区依法信访工作质量。

(三)加强信访队伍建设,提高依法信访意识。

1、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全区信访干部要紧紧围绕市依法信访年工作,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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