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傲慢与偏见读后感初一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初中(优秀8篇)

时间:2023-10-16 作者:灵魂曲最新傲慢与偏见读后感初一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初中(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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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读后感初一篇一

作者:陈羽妍

这个寒假,我读的第一本书是《傲慢与偏见》,当我翻开这本书后,便立即被书中精彩的内容和丰富的形容词吸引住了。

文题是《傲慢与偏见》,文中的主角达西和伊丽莎白分别代表傲慢和偏见。这本书的上文和下文具有极大的连贯性,人物的个性十分明显,字里间处处体现出文中人物特殊的性格。比如说:文章开篇时贝内特太太和贝内特先生的对话,从贝内特太太短短的几句话就可以看出贝内特太太的过分自信,而从贝内特太太的语气中可以看出她十分爱显摆,也为后文发生的一些情节埋下伏笔。

随着人们口口相传的谣言,偏见越积越深。后来在达西的傲慢之下伊丽莎白说出了自己的偏见,达西因这个偏见改掉了自己的傲慢,而伊丽莎白则得到了达西的解释,偏见与傲慢相互抵消。

这本书的核心也许就是傲慢与偏见的关系,也极有可能说是两个事物中有极大的关联,可以相互抵消,我也感受到在这个世界上,偏见与傲慢会共同存在,当然也可以相互促进,所以人与人之间要相互促进,才能成就更好的对方和自己。

伊丽莎白的“偏见”加上达西的“傲慢”,很难让人想象得出他们最终却会走到一起。而事实也确实如此:他们两人之间常常会有针锋相对的言辞,彼此之间的傲慢和偏见造成了一开始的不愉快与误解,即便在对对方渐渐产生了感情时也没有完全改变相互的看法,甚至达西求婚失败后也未曾耍手段去讨好伊丽莎白,而伊丽莎白也是很真实的表达自己的“偏见”。

幸而情感的加深使得他们开始逐渐反思自己的行为,最终爱情战胜了“傲慢与偏见”,达西与伊丽莎白走进了婚姻的殿堂,一个完美的结局!

《傲慢与偏见》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爱情上的启迪,它更让我们懂得要改变自己,接纳他人。人无完人,每人都会有这样或那样的不足,我们不可以因为他们的那些缺点而心存偏见,全盘否定;自然我们也不可以以自己性格上的不足为由而“傲慢”地不求改变。人和人之间的相处总会有一些小小的摩擦,而这些摩擦,往往就是自己内心中所潜藏的弱点或毛病,要和别人能够更愉快的生活,就必须先了解到自己的缺点,然后改掉他们;其次是了解别人的内心,将心比心,设身处地的替别人想想,互相深入彼此的内心世界。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初一篇二

两百年前,简在明亮的碳白色窗台旁,用沾着黑色墨水的羽毛笔写下了当时伦敦以北德比郡的风光:

太阳在低低的云层里穿行,风卷着北大西洋空气中的寒意,那些浮着落叶的溪水,湿润的草场,零落的树木和丘陵,被雨水冲刷之后,微微泛着清新的亮绿。

两百年之后,作为一个身处英伦三岛的东方人,面对着这些原本明信片上的风景,我为这种宿命感的相逢而迷惑。简·奥斯丁笔下的英国田园,经过两个世纪的变迁,丝毫不见时光遗落的沧桑和陈旧。这也让我相信,那段宛如明信片般美丽爱情的起源,原本即是为了和这风景相互寄生。

《傲慢与偏见》一开篇就说: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

作为镇上还算有脸面的人家,乡下小绅贝纳家的舞会是个名副其实的交际场。单身汉和待嫁的小姐们在拥挤的空间里交换着被苏格兰红酒加热过的暧昧眼神,在舞池中被欢快的节奏煮的沸腾。

突然出现的达西和宾利先生,犹如两只鲜艳的孔雀。

他们灼热的目光刺激着每一个女孩兴奋的烧红了脸。

棕栗色头发的伊丽莎白是贝纳家最出众的两个女孩之一,年轻,漂亮,但和她姐姐简的执意和她妹妹丽蒂娅的轻率幼稚不同,她对爱情有着更加独立的主见。她相信自己对男人的判断。她认为爱情不应由物质简单的决定,至少她不是那种,为了成为某个庄园女主人,便去竭尽全力去讨好男人的女性。

所以,当达西带着那种惯有的贵族表情检阅女生们的时候,我可以预料到会发生些什么。

我喜欢达西,他像18世纪英国的众多古典小说中的贵族一样,英俊富有,而且,单身。我相信当这样的男人骑着高大的枣红色马驹,穿过乡间的林荫小道的时候,会带走所有沿途女子不安的心。

可能是他没有预料到,在这样一个乡下小绅家里,宾客们无论怎么看都不入流的舞会上,会有他命运中女子的出现。达西的脸就像戴着铁制的面具一样冷峻,习惯了在上流社会的公爵和贵妇人里穿梭的他可能并不习惯这个小屋子里的熙熙攘攘,也可能他早已被某种没有希望的未来麻木。他那豪华城堡里的凯瑟琳姨妈,在他还在娘胎的时候,就为他安排了一桩似乎门当户对的婚姻。

所以便有那份在伊丽莎白眼中难以忍受的傲慢,让她对这个拥有半个德比郡的男人产生了难以消除的偏见,也让原本的一见钟情变的如此疏远。

“让我喜欢他,一个德比郡都没用,何况半个...”

她感觉被伤害了。

伤害她的是达西,也或者是她的自尊。

对于一个有着自主爱情观的女孩子来说,这种伤害是足够危险的。所幸伊丽莎白是个理性的女子,她的反应不会过份的激烈,却也不会轻易妥协。

她需要一个能给她优越生活的男人,但并不意味着她会接受那个男人如国王般的不可一世。

更何况,她还没有到把自己中产阶级家庭女性的矜持当作嫁妆的地步。

英伦风在柔和的小提琴声中流淌,高脚杯,小折扇和各式的晚礼服在白色的烛盏旁凸显着妖娆的质感,贝纳家自制的甜葡萄酒香气袭人。

那个漂亮军官维卡的出现,让伊丽莎白对达西的误解进一步的加深。

小提琴的伴奏很伤感,仿佛魔鬼的手指引导着那些诡异的变幻。

我知道达西是在自欺欺人。

对于伊丽莎白,他早已无可救药了。他爱她,却用冰刀一样锋利的语言伤害她。和可爱的男生宾里比起来,没有热情的微笑和表情,冷漠的达西只不过是一尊英俊的石膏塑像而已。

可达西依旧我行我素。他对贝纳家二小姐产生出的强烈敌意全然不觉。贵族的气质让他在什么时候都显得冰冷而自负。

他们在舞池里舞蹈,在华尔兹的舞曲中旋转,话语瞬间的交锋犹如兵戈相向。

两人的舞蹈不欢而散。尽管他们作为舞伴,配合的是如此默契协调。

危险的风暴正在酝酿,可是傲慢的“白痴”依旧抱有幻想。

然而,在爱情的温度下看上去再坚硬的男人,不过只是一块正在融化的巧克力。

他对社会阶层和贵族身份的片面维护,让达西先生在这场角力中和他的敌人“两败俱伤”。他意识到,这个看似瘦弱身处乡下富农家庭,甚至有些“野”的女孩子,是他无法用他优雅的舞步所能征服的。他漂亮的蝴蝶结和华丽的马车,都让他们的距离越来越远,甚至还有令她讨厌的半个德比郡。

他屈服了,在一个大雨的傍晚里他疯狂的表白,他说,伊丽莎白,我爱你。

拒绝是毫无悬念的。但我相信,伊丽莎白的内心中绝对没有一个胜者的欢喜,相反她心痛,无法淡漠和释怀。就像之后在潘伯莱,她找的那个令自己都发笑的荒.唐理由,只是因为她是如此害怕再见到达西一样。

他原本知道结果,然而他还是不顾一切。决绝的夜晚,面对那样悲伤而无助的眼神,即使无法让伊丽莎白原谅他当初的伤害,可换谁不会心痛呢。

新的火焰可以把旧的火焰扑灭;大的苦痛可以使小的苦痛减轻。

受过良好贵族教育的达西应当读过莎士比亚的至理名言。

所以,当他还可以选择的时候,他宁愿以这样极端痛苦的方式,让他不再日夜被对她的思念所折磨。

在那个暴雨的夜晚过后,达西留下了那封信,信里的带着温度的语言,一句句都是那么真诚而细腻。

他说伊丽莎白,那些都不是真的。除了我爱你。

对一个女人来说,没有什么比让她捧着一颗破碎的心更让她感动了。

更何况,她知道了,他是无辜的。

与其说达西一直没有放弃伊丽莎白,不如说他们心中一直都没有放弃这段感情的期待。

达西和伊丽莎白。宾里和简。故事的结局圆满的就像一个童话。

一直以来,都觉得两个世纪以前的英国社会只存在于油画之中,微笑的绅士们拄着拐杖,贵族小姐从挂着瀑布般流苏的马车里向外张望,上了年纪的家仆挥着长长的马鞭。那些蒙着灰尘的古老色泽,在我看来永远不会在博物馆透进的强烈光线中明丽起来,但那些浪漫的气质却如同那些沧桑的古典小说一样被时光纤细的包裹着,安静如沉睡的琥珀。

不管《傲慢与偏见》是否沾着评论家们批评其“小资情调圣经”的口水,但达西和伊丽莎白山穷水复的爱情故事,作为英国文化中一个经典的浪漫符号,却永远纯洁的不染尘埃。

一直很爱达西和伊丽莎白共舞的那支小提琴独奏。

后来,朋友告诉我,舞会上的那支曲子是《a postcard》。

跋山涉水而来的爱情,宛如明信片上情人褪色的笔迹。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初一篇三

王子与灰姑娘的故事情节又再度呈现,自己很喜欢这部小说,以至于看了书后又去找碟看。女主角伊丽莎白和男主角达西的爱恨情愁总能让我很清楚的想到本书的题目。达西的傲慢和伊丽莎白的偏见是小说的主线又是他们爱情发展的绊脚石,故事围绕他们的相知相识相恋一直发展下去。我就从他们的爱情方面来谈谈这部小说吧。

书的作者是英格兰的女作家简·奥斯丁(1775—1817),这位仅活了四十二个春秋的女子是个牧师的女儿,自幼和父母兄弟姐妹在一起。也可能受到这个原因影响,她作品的写作范围只是一个村镇上的三四家人,就像她自己生活的圈子一样,并多以女主人公为主要角色,也同她本人以及亲友当中的中产阶级淑女一样,总之她的文章总离不开她生活的影子。

《傲慢与偏见》这部小说和奥斯丁的其他小说,反映了她那个时代的世态人情,在英国小说开辟了写实的世态小说的先河。《傲慢与偏见》主要篇幅都是谈婚论嫁,带有一般世态小说通俗浅显的特点,但《傲慢与偏见》经过了两个世纪的阅读和批评,却能始终引起长盛不衰、雅俗共赏的兴趣,是有很多原因的,正如奥斯丁自己所说,《傲慢与偏见》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简单的故事情节给人一种淡淡的感觉,舒服而自然。王子与灰姑娘故事的又是那么的浪漫,加上作者细心的刻画幽默机智的描述更使得这部小说在至今都是值得人们一读的。

说了这么多我们先来谈谈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相识吧。在朋友彬格莱·查尔斯的舞会上,达西和女主角伊莉沙白认识了,但整场舞会都不跳舞的达西给伊莉沙白留下了一个很是高傲的形象,不同于童话故事,他们并没有因为一见钟情而相爱。彬格莱恋上了伊莉沙白的姐姐简·班纳特,这样给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相互了解到最后的相爱做了铺垫。姐姐在彬格莱家生病,伊莉沙白独自走着很远的路到彬格莱家看望姐姐。

一种内在美由此散发出来,她和姐姐的这种姐妹清深正是她知性善良的一种表现。达西也正在这个时候看到了这位姑娘的美,纯洁而美好,由内而外的看到了伊丽莎白的美并深深的爱上了她。但是彬格莱妹妹的挑拨、他们一家人的搬走、再到韦翰的谎言,无疑给他们的爱情发展划上了一条巨大的鸿沟。看到这是很气愤的,王子渐渐远离公主,留下的只有太多的误会与偏见。在他们渐行渐远的时候奥斯丁又巧妙的将他们联系到了一起。妹妹与韦翰出走和达西的真诚告白,越来越多的误会被打开,最后伊丽莎白打消对达西的偏见并也爱上了这位优秀的男子,在达西一如既往的爱慕下,王子与公主终于走到了一起。

圆满的结局却经历了太多的曲折,在不同阶层上,男主人公的傲慢与女主人公的偏见都带有明显的阶级冲突,他们在爱情上遭逢的种种挫折正是这种不同阶级地位造成的。一个平凡的女子最后找到了一个富有并深深爱着他的王子,那是因为她秀外慧中的一个素质,和她那充满理性的爱情观念和实际选择。她那种独立不羁、藐视权贵、敢作敢为的表现又体现了当时的先进思想。小说总是顺应着他们的爱情而发展下去的,小说高潮部分,伊丽莎白对达西的偏见达到了顶峰,看到那些难解的误会我就义愤填膺,看到乌云慢慢飘开偏见打消,王子与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就会有种旁观幸福的开心。小说就是根据他们的爱情而发展下去的。傲慢,偏见,这两个毋庸质疑的贬义词,简·奥斯丁用“精心的语言”和“机智的幽默”将作品描绘成为精致的象征,一时之间闻名遐迩,从而《傲慢与偏见》也成为了脍炙人口的伟大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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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读后感初一篇四

《傲慢与偏见》中的莉迪亚恋上的是一个穷小子,当传出她与威科姆私奔的消息,在生活的那个小镇上人人都觉得贝内特家是最倒霉的,但当简要嫁给宾利的消息传出后,人们又开始传开说他们家是最幸运的,唯一的区别就是,宾利很有富有而威科姆则是一贫如洗。那爱情和财富究竟哪个更重要,书中没有明确的回答,但是看到夏洛特和贝内特先生的婚姻,在潜意识里,奥斯丁倾向于金钱。

书中还有许多对比的角色和情节,美恶的展现,威科姆的欺骗谎言,达西的原谅不计前嫌,贝内特太太的虚荣和愚蠢,简的单纯和美好,宾利小姐的表里不一和势力,伊丽莎白的聪慧与个性……全书对于人物的描写很细腻,多数通过语言展现,慢慢读那些用词,会感受到这个人物的气息。全书我最喜欢的角色是达西,从头到尾,他都是最真实的最坦诚最勇敢的人,在他向伊丽莎白袒露自己的喜欢的时候,他说出了他担忧和纠结的原因,完全没有隐瞒,活的坦荡荡明明白白。

当他得知自己被误会之后,也没有过激的行为,在信里解释了一切,就不再纠缠,但是却默默的继续关心着伊丽莎白,还暗地里处理了她妹妹的丑事即使是在帮自己的仇人。忠于自己的心,只要认定了就不会后悔和退缩,他的一切在感染和打动着伊丽莎白。也许这就是我的爱情观,再深的喜欢都不必过多的在嘴上表达,行动才能证明一切。活的勇敢坦然,忠于自己的内心。

这本书看的很慢,不知道花了多久的时间,所以读的很细,不是最喜欢的书,却也是无法再忘记的一本书。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初一篇五

不知为何,“纯情小说”之类的东西已经不能勾起我丝毫的兴趣,也许我会在某个花好月圆之夜,触景生情而冲动地去翻开一本“纯情小说”的第一页,然而,我很难保证我会读到第三页。何为“纯情小说”?在个人看来,就是那些为写爱情而写爱情的矫情之作,通篇下来,只是看到男女主人公尽做些无聊至极之事,而这些情节又常常让人发笑,笑过后只是会让人断定作者和主人公们一样低智商、低趣味。所以,怀着对爱情的美好憧憬,我会在一大堆小说中留意着描写爱情故事的小说,但有怀着它不要让我失望的强烈希冀。毕竟,我一向相信爱情,超过婚姻的相信。

《傲慢与偏见》是奥斯汀的作品,当我还是17岁时我就大概了解了它,而仅仅限于了解,这就是说我只知道它是描写爱情的。想想看,现在我20岁了,直到昨天我才把这部作品看完,不过我也难以断定我从此就读懂了它,和它交上了朋友。这样说来,我仰慕它确实有这么长的时间了。

好比一个景点,入口处能引人入胜的话,那确实能给游客带来无限的遐想和憧憬。“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这样的单身汉,每逢新搬到一个地方,四邻八舍虽然完全不了解他的性情如何,见解如何,可是,既然这样的一条真理早已在人们心目中根深蒂固,因此人们总是把他看作自己某一个女儿理所应得的一笔财产。”就这样开了个头,一个有着五个单身女儿的家族是如何将女儿们嫁出去的故事就接连着展开了。讽刺而幽默的笔触,营造了整篇的轻松氛围,我想挺适合在这个鸟叫蝉鸣的暑假里来消遣时光,更何况再过几天就是七夕了呢!

就爱情主题来说,女主人公伊丽莎x小姐和男主人公达西先生的结合是比较富有故事性的,“首因效应”(人们交往时往往第一印象会给人带来先入为主的效果)使伊丽莎x小姐认为达西先生是个自高自大、傲慢无礼的家伙,而这个评价就当时舞会上达西先生的表现来说,也并没有冤枉他。“她还可以,但还没有漂亮到打动我的心,眼前我可没有兴趣去抬举那些受到别人冷眼看待的小姐。”换做是任何一个单身小姐,听到一个陌生男人这样含沙射影般地评价,都会生厌,何况伊丽莎x小姐是个有着明亮眼睛的聪明善良而聪明的女人。自此,“傲慢”便成为达西先生的代名词,当然,至少在伊丽莎x小姐前期的心中是这样认为的。而这个标签是否就是合情合理的呢?当然,随着故事的发展,“偏见”也越发冒头了,当伊丽莎x小姐拜访了达西先生的庄园起,她就意识到自己对达西先生确实缺乏公正了。可以说,是“偏见”的消解促成了他们的幸福。伊丽莎x小姐存在偏见,而达西先生又何尝没有偏见呢?他看不惯她父母亲的行为举止,也看不上她家的地位和财势,尤其是她家还有几个穷亲戚,而除了她和她姐姐吉英外,她的三个妹妹他都有或多或少的不满意。于是,他就越发傲慢了,更做出了妨碍她姐姐吉英和彬格莱先生的爱情的事情。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初一篇六

在好朋友的极力推荐下,我买了英文原版的《傲慢与偏见》,花了几天的时间努力的读完了。一见倾心!当然名著也不是毫无瑕渍的。在喜欢的同时我也萌生了很多的想法。

先说说我发现的优点吧。从风格上看,它有与众不同之处,这是毫无疑问的。大多数书都是从男性的角度来写,即使是《简*爱》和《呼啸山庄》这样以女性为主角的小说,也基本上从男性的角度去诠释,而《傲慢与偏见》则明显地充满了女性思想色彩,包括世界观及生活方式。这一点在写作内容上得到最好的体现:假如是男作家,写作的作品大多具有惊险色彩(只是强弱的问题),而本书中,最激动人心的一段也不过是威克姆与伊丽莎白之妹私奔(而且结局并不悲惨),作者能想到的最恶劣的行经也只是一些人与人之间的简单欺骗;贯穿全文的一件事就是母亲如何嫁女儿。这一系列的事实,都表现了这本书的女性化,而这类书在那个时代当然极少,所以我认为这是本书极大的成功之处。

一部好的小说应当可以反映一个时代的风貌,就这一点而言,此书也表现得相当成功。读了这本书,头脑中不难形成当时欧洲女性社会的状况——所有女子都以嫁出去作为一种荣誉,而不管嫁给谁,婚取成了妇女唯一的人生目标,真正的感情既少见,又难以被理解,作者深刻揭露与批判的正是这些。

谈到缺点,我想与其他书作比较:就利用语言的能力而言,它不如《基督山伯爵》;就故事的曲折丰富性而言,它不及《乱世佳人》;就表现社会显示的高度而言,它不及《高老头》;就人物心理描写而言,它不及《红与黑》。但毕竟这些缺陷很大程度上是由它要描写的社会现实决定的。

读完这本书,我想将它与《乱世佳人》进行对比。这两本书在故事内容、情节发展上太相似了,就连人物也如出一辙:伊丽莎白对应斯佳丽,达西对应瑞德,宾利对应维希利,简对应媚兰。前两者间关系由感情封冻到暖化,再到强烈;后两者的感情始终如一。唯一不同之处就是,《傲慢与偏见》以和平为背景,后者以战争为背景。试想,让宾利处在乱世,他必然会与维希利一样落魄。

在感情的激烈斗争与转化上,这是无法比拟的。《乱世佳人》以战争为背景,那么感情的冲突自然容易表现,而这些是《傲慢与偏见》无法轻易达到的艺术效果。对整场战争及战后的社会问题,《乱世佳人》也都表现的很成功,于是这本书的境界也就由儿女私情升华为对国家、对社会的深刻思索,这是《傲慢与偏见》匮乏的东西。

从整本书的艺术性来看,《傲慢与偏见》的确不如《乱世佳人》。但这在深刻思索后的确不难发现,也不难理解。奥斯丁作为女作家确有她对艺术感悟能力的局限性,这是可以原谅的。所以至今我还是坚信,《傲慢与偏见》的确有很多过人之处,毛姆将它列为世界十大著名小说之一是有道理的。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初一篇七

《傲慢与偏见》这部小说初中的时候走马观花的读过,只是追求情节,却没有认真体会它的精髓。这一次认认真真的重读,让我受益匪浅。

1、偏见是一旦最初认定就很难改变的一种情感认同态度,它会让你看不清事情的真相。小说里的吉英虽然在我看来被设定的过于完美,但是她看人不分三六九等的平等态度让我很有感触。对吉英给伊丽莎白说的一段话很有印象,大致意思是,我们并不能证明他是不对的,不能只靠听说来判断他的有罪与否。假使说他不对,就要找出一个证人证明他不对,也要找出证人证明证人的正确。

从吉英和伊丽莎白的身上我学会了要完整的看一个人,不能依靠一两件小事就给他人扣上帽子。

2、英国人的礼节。我最大的感受是英国人的礼节虽然很繁琐,却十分优雅。尽管再讨厌一个人,礼节是必须做到的,话语也都是委婉的。我常被人说口直心快,以后要学着点,倒是不至于这么繁琐和讲究,但是该委婉点,更有礼节一些。

3、小说朴素的语言。现在越来越能感受到鲁迅先生说的小说以简为精的概念是何意了。真正朴素的语言,这才最考验作家的功底。以朴素的语言支撑下来的故事,必定要精彩,这个的确很难啊。可奥斯汀做到了!她的故事情节也不惊心动魄,充满了理智和道德,引人深思。

4、真正的成熟婚姻是以互相的成熟爱情为基础的,不能如夏绿蒂或者莉迪亚那样因为种种原因就将就婚姻。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初一篇八

记得第一次读《傲慢与偏见》这本书是大一的时候,那时刚开学,我们的宗英老师就强烈推荐我们去看一些外国文学作品,其中就包括《傲慢与偏见》。第一次接触是英语版的,但由于有许多的陌生单词,就果断先去读汉语班的了。大二的时候,我又看了电影版的《傲慢与偏见》,彻底地喜欢上了这本书。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这部小说通过班耐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爱情没有浪漫就失去其美好的色彩了,但是小说中种种关于门当户对,以及财富对婚姻的考量却充斥其中。现今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更多的女孩追求物质享受,“大款”,“小三”,“二奶”,“富婆”已然成了这个时代的标签,有人说中国社会上的女人已经越来越少,更多的是一个个精于算计的女巫。但是拿爱情赌明天,这场豪赌到底是谁赢了谁?年轻的少女很容易在爱情面前迷惘,往往沉溺于花样美男而无法自拔,从而忽略了在她身边那些平凡的追求者,而这些男孩因为外型上不具优势,为了得到想要的东西只能加倍努力,从而更容易成功。事业有成之后就会以占有和报复为目的去交往年轻女孩。这样形成一个恶性循环,造成整个社会价值观的扭曲和道德的沦丧。

爱情本是无价的,但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似乎已经没有东西不能用物质去衡量。爱情面前,任何一个女孩都有选择权自由,我们没权利去指责别人用爱情去换一套房子,一份工作,一张饭票。她们也只不过是把爱情用金钱进行了量化,不要片面的去看待这个社会问题,可能会有一部分人需要门当户对,但是绝大数的人还是希望拥有爱情的。不要为了点小事就去埋怨这个社会,只要你快乐的生活着,幸福也会自然而然存在的,金钱和爱情没有哪样更重要,只是人在一段时间更需要哪样。开心就好,问你自己,有没有遇到某人后心跳的感觉,有没有想一个人想到失眠,有没有因为对方的一个问候而兴奋好久。如果有,那么这就是真爱。在追求爱情的路上,一定要坚定自己的信念,不要因为金钱、名利或其他原因而草草决定,要坚持寻找真爱。如果对方的某些缺点是自己所不能容忍的、而且也是自己所无法改变的话,就应该果断选择放弃;当然也应该要珍视彼此,不要由于别人的一些话就改变自己的决定,幸福要自己去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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