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及措施(优质5篇)

时间:2023-09-28 作者:ZS文王清明节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及措施(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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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及措施篇一

随着清明节的临近,新一轮野外用火高峰就要到来,加上近几年山上植被丰富,累积的枯草树枝较多,极易引起档林火灾。各村、场和相关部门要采取非常手段和非常措施,突出“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切实抓好档林防火工作。根据省档林防火条例,省、市领导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省、市文件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全区档林防火工作提出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档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档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档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档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xx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档林防火工作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我镇清明节期间不发生重大档林火灾,确保不发生档林火灾人员伤亡事故。

一是村、场要在3月28日前召开档林防火动员大会,参加人员要涉及到村书记、主任及村小组长,贯彻落实省、市、区领导对档林防火作出的严格而具体的工作要求,并结合当地实际对清明节期间档林防火工作进行周密部署。

二是村、场要求必须在3月30日前召开村支两委、全体共产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将《致全区人民做好档林防火工作的公开信》、“五个禁止”等有关规定进行学习,并要求宣传下发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每个村在主要进山路口,人员密集区,和重点地段要悬挂两条以上档林防火宣传标语。同是落实责任人做好在外人员的联系工作,以确保他们密切注意上坟安全用火。

三是村、场要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节档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4月1日至4月8日村、组两级要增派巡逻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

四是村、场要求对辖区内的老、弱、痴、呆、傻等人员进行一次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开展一次档林防火安全隐患大排查,将情况镇政府备案。

五是镇、村两级每天要派出宣传车到xx对新“省档林防火条例”“五个禁止”等进行不间断宣传。

六是镇委宣传部将档林防火工作要求、知识上电视,电视台要每天滚动播放档林防火有关规定,报纸上要大幅刊登档林防火工作方面内容。

七是镇、教办组织好全镇中小学3月30日前全面开展档林防火专题课,通过小手牵大手,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档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八是镇民政所安排人员到村、场采取各种方式,利用各种渠道,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教育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祖。

第二阶段4月1日至4月8日

一是镇挂点领导和镇档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下到各自片区督促、检查档林防护工作。

二是镇半专业扑火队要在镇政府所在地或指定地点待命。

三是加强值班调度,村场主要领导不得外出,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问题的发生。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切实做到“四清”,即:清楚掌握档林火险形势、清楚掌握xx分布和社情民情、清楚掌握防火队伍情况、一旦发生火灾要清楚掌握火灾发生和发展情况,为领导提供准确科学的指挥依据。

四是按照分片包干方案,村干部“三员”要到岗到位,认真履责,在主要进山路口要设卡,对进山人员、车辆进行登记,通过发传单口、口头告知对方不能野外用火,并收缴火种。在重点部位、重要地段要加派人员,严防死守。村书记、主任原则上不得离开本村,并要组织15至30人的义务扑火队对辖区内进行巡查,发现火情及时处置,本镇成立了督查组队对人员到岗情况进行督查,发现脱岗、漏岗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五是村、场要派出档林防火宣传车全天候对档林防火宣传。

六是由镇纪委监察所、镇委督查室、镇政府督查室、镇林管站组成联合督察组到各村、场督查,发现隐患要求及时整改,并全镇通报。

七是一旦发生火情,一定要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查清起火原因,对火灾肇事者严惩,绝不姑息。

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落实。地档林防火工作由党委书记、镇长负总责,村里由各村书记、主任负总责。

清明节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及措施篇二

为贯彻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方针,不断完善森林草原火灾联防联动工作机制和群防群治体系,加强联防联动队伍建设,构建完备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和森林资源安全打下坚实的基础,特制定本方案。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和问题导向,从严从细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确保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责任、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遏制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

全面落实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行政领导负责制,建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联席机构,形成市、乡镇、村、森林草原管护单位、林区工矿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体系。

为确保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昌吉市森林草原防灭火联防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陈宏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姚勇斌同志、王成恩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承办领导小组召开的联席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一)应急管理局。指导协调各乡镇及市森林草原防灭火主管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工作,会同自然资源、森林草原、气象等有关部门建立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制定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救援预案,指导相关单位和部门编制专项预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演练,协调全市森林草原防火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做好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二)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负责落实防灾减灾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制定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要点并组织落实,督促指导各乡镇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以人工林、平原次生林为重点,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巡逻巡控,加强火源管理;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各专项预案,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灾档案。指导各乡镇管理、监督生产性用火,加强野外用火管理,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森林草原火灾的统计和损失评估。市北部荒漠生态保护管理站负责全市各乡镇、北部荒漠区、南部山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市草原监理所负责全市草原防灭火工作。

(三)天山东部国有林管局乌鲁木齐南山分局。负责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负责编制本责任区内森林防灭火预案,落实本责任区内森林防灭火工作制度及措施;定期组织火灾隐患排查,开展森林防灭火应急演练;积极主动与市政府、乡镇、村(驻村工作队、警务站)、林区生产经营等单位对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解决防灭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好火险分析研判,制定火灾隐患整治方案。督促林区单位切实履行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人;做好森林防灭火应急值守、日常值班、护林巡查及宣传、信息上报工作;落实市、乡、村联防联动各项任务,与林区生产经营单位和重点项目施工单位签订联防协议,建立联防巡护队伍,做好培训演练;教育引导林区农牧民和经营户积极参与森林防灭火工作。

(四)市公安局。督促指导林业派出所及辖区派出所按照市、乡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的调度,积极参加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加强管护区范围内巡护,及时查处违反森林草原相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禁火令行为,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五)市委宣传部。播放森林草原防灭火公益性广告和森林草原火险天气预报信息,报道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的先进典型。

(六)市气象局。及时发布森林草原火险等级气象预警信息;负责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救援气象保障工作。

(七)市文旅局。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旅游景区、文化体育场所防火各项工作。

(八)市教育局。指导、监督全市中小学开展森林草原防火教育工作,组织学生积极参与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活动,严禁学生参加扑火。

(九)市财政局。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经费,保障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和扑救经费,并加强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十)各乡镇。负责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严格执行防灭火联防机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抓好政府禁火令及联防联动各项任务的落实落地;与林区生产经营单位和重点项目施工单位签订防火责任状;定期组织召开联防联动协调会;指导各村建立由村委会、管护站(所)、社会单位组成的联防联动队伍并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督促村级联防联动队伍定期开展巡护工作,定期召开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例会;掌握辖区的各种火灾隐患情况并及时上报;教育引导本村农牧民和经营户做好生产、生活、野外用火管控。

(十一)林区生产经营单位。与林业主管部门签订联防协议,明确防灭火责任区,建立森林草原防灭火管理制度,加强施工作业范围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气和野外用火巡护、管控。

其他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的联防联动。

(一)市级联动

1.领导小组。定期召集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好联防联动的各项措施。

2.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防火期每两个月组织召开一次森林草原防灭火联席会议,分析研判防灭火形势,安排部署近期防灭火工作,协调解决防灭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负责督促各相关单位落实防灭火责任。

3.各成员单位。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林区各类作业活动。

(二)乡级联动

各乡镇全面负责辖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适时组织召开乡级联席会议,查找辖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措施。各森林管护站(所)要主动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落实乡镇安排的森林防火各项工作任务。负责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防火责任的落实。

(三)村级联动

发挥农牧民熟悉地形、分布广泛的优势,及时报告林区各类隐患及违反禁火令行为的各类信息;配合森林管护站(所)防火队员开展巡护工作。

清明节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及措施篇三

为进一步夯实我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避免和减少因火灾给国家和人民财产带来的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盘州森防指发〔20xx〕1号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20xx年5月8日六盘水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视频会议、盘州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以及六盘水市、盘州市相关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结合本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普田乡20xx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及盘州市领导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对重要时段、重点场所进行专项部署、责任落实、风险研判、完善工作措施;开展隐患排查整治、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检查护林员履职、检查站和卡点设置及野外违规用火打击等工作。以野外火源管理为重点,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务院颁布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以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全乡范围内不发生森林火灾,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为全乡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成立普田回族乡河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普田回族乡党委书记刘文涛同志、普田回族乡人民政府乡长李伦同志担任组长,负责全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森林草原防灭火办公室在普田回族乡生态建设旅游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全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负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考评奖惩的具体实施;完成上级部门,及普田回族乡党委、政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孙泽亚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一)防管并重。坚持预防在先、防管并重的防火原则,细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高火险期间,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违反规定者从严从重处罚。同时,严禁在林内和林缘开荒种地,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二)责任联动。乡人民政府行政负责人是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领导小组成员干部包村,村干部和护林员包农户,护林员包山头,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层层追究责任。

(三)群防群控。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在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作用的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实行联防联治,群防群治,形成齐抓共管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格局。

(四)突出重点。普田乡雁子村、小毕舍村与兴义市接壤是全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点部位,要严防死守;即20xx年5月8日起,是全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点时期,要确保巡查监控到位;防火宣传教育、野外用火依法管理、火灾科学扑救是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点环节,要防范到位。

(一)各村委会负责辖区内护林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制定本村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组建本村扑火队伍,发生火灾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组织人员扑救火灾,并视情况向乡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办公室汇报;在林区出入口设立警示标志,加强对出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管理;组织人员对野外烧荒行为的检查,深入各村进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监督护林员,全方位、全天开展对林区巡查活动;层层落实责任。

(二)乡政府综合办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协助乡人民政府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召开调度会;协调乡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办公室和各村委会联合行动;督促检查各村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三)乡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办公室检查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落实情况;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监控指挥系统正常运转,及时监控火情,搞好预警;组建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扑火队,积极扑救森林火灾;组织实施对全乡护林员业务培训,提高护林员素质;积极与上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沟通协调,及时反馈上报情况;负责在防火戒严期,对野外用火行为的查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颁布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对野外用火及破坏森林资源的直接责任人上报森林公安部门进行处罚。

(五)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办公室及各村委会负责森林草原防灭火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广播深入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六)包村工作组负责与所包村对接联系,帮助解决问题,协助村委会统一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组织专人,定期深入村委会,检查、指导、督促所包村森林草原防灭火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一)强化责任追究。各村委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坚决克服侥幸心理,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来抓,把各项工作抓严、抓细、抓实。认真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同时,要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山林有人管、林区有人护、责任有人担”,一旦发生火灾,层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二)加强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三)从严巡护查处。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组织人员对重点部位的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同时,在林内要道和出入口设立检查站,增加巡查人员,进行全方位、不间断巡查,全体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人员要延长工作时间,进行死看死守,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

(四)科学合理调度。森林草原防灭火期间,各单位要通力合作,紧密配合,协同作战,为扑救森林火灾提供保证。

(五)加强火情预警。各村委会在防火期间必须有村支两委人员带班,一旦发生火情,必须在第一时间及时逐级上报,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六)加大督查力度。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办公室在森林草原防灭火期间,要做好对各村委会的督查检查,或因上级督查部门督查发现因值班不到位、防火措施贯彻落实不到位的,及时向乡党委政府汇报,督促整改并在全乡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因工作不力引发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清明节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及措施篇四

为深入学习贯彻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批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和《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按照国务院督导组、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镇委镇政府部署要求,根据《国务院督导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凉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宁南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宁远镇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总体部署,结合我村实际情况,在全村集中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决策部署,深刻吸取木里"3、30”、西昌经久乡森林火灾惨痛教训,集中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着力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添措施,坚决扭转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被动局面,促进全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稳定向好,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水平、现场救援能力和整体防治成效。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治引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有效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风险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和扑火人员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全面接受国务院、省州督导组的检查指导,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坚持标本兼治。紧盯短板弱项,压实整改责任,推动问题隐患整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死角。着眼长治久安,抓紧《森林草原防灭火标本兼治规划》和《凉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宣传贯彻等工作,构建夯基础、强保障、谋长远的长效工作机制。

坚持注重实效。在拉网式全覆盖排查整治基础上,聚焦重点地段、重点时段、重点人群、重点内容加强整改,切实消除引发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隐患漏洞,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火灾工作质量水平。

(三)整治目标。通过专项整治,推动全村森林草原防灭火风险防控效能、野外火源管理能力,火灾防范效果和治理水平、扑火安全红线意识全面提升。控制全村森林草原火灾起数持续下降,坚决杜绝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件。

1、机制建立

建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其余村干部和各村民小组组长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2、责任分工

根据宁远镇镇提出问题及我村自身查摆出的问题和短板,对本村的荒山荒坡进行区域划分,建立网格化管理,明确区域责任人,明确责任分工, 细化工作任务,集中1年时间,重点开展项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如下:

1、小龙潭至大岩洞划分为一区域,镇级负责人为xxx,村级负责人为颜邦品,组级负责人xxx、刘明芬,巡山员xxx、。

2、钟家坪子至官村子划分为二区域,镇级负责人为xxx,村级负责人为周顺洪,组级负责人冯瑞洪、xxx,巡山员xxx。

3、马家堡塘库至烧箕坝划分为三区域,镇级负责人为黄登成,村级负责人为xxx,组级负责人xxx,巡山员xxx、xxx。

4、后山村9组(原务旭村1、2组)划分为四区域,镇级负责人为石拉吉,村级负责人为陈勇、帅康,组级负责人石拉吉,巡山员陈建、蔡三日。

5、狮子山及邓家坪划分为四区域,镇级负责人为石拉吉,村级负责人为周洪国,组级负责人熊桂清,巡山员石拉吉。

1、按照镇实施方案,召开全村的动员会、推进会、讲明专项整治行动的极端重要性、必要性,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切实树立责任感紧迫感,从思想上真正把自己摆进整治行动中去,切实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样、贴近生活的宣传活动,逐户进行面对面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森林草原防火知识,组织全镇范围内所有农户、居民签订《森林草原防火告知书》、《承诺书》和《责任书》,把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责任讲清、形势讲透、要求讲细、奖惩讲明,提升群众防灭火意识和能力。

3、组织人员对林区、荒山荒坡和电站进行实地查勘,全方位的做隐患排查。采集山形、地貌、水源等防灭火基本信息,制定明细到具体人和事的专项扑救预案。对处置方案进行实际演练,并对应急演练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短板及时修订完善。

4、严格执行“禁火令”,防火期禁止一切野外违规用火,高火险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大力倡导春节、清明期间文明祭祀,禁止上坟点蜡烧纸、燃放孔明灯、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防火期内违规野外用火,未造成火灾处罚当事人500元罚款,并拘留10天,造成火灾的依法重判。

5、坚持防火期内对重点林区、荒山荒坡、实行设卡管理,加强管理,对卡点严格检查,详细掌握进山入林人员基本信息。加强农事用火、民俗用火、施工区用火管控,严防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6、对林区周边特殊人员(即70岁及以上老人、16岁及以下未成年人及痴、呆、聋、哑等特殊人群及放牧人员、自发搬迁户)实行台账登记管理制度,明确所在区域和具体监护人员,面对面签订责任书,落实监护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流浪人员进行全面清理。

7、在重点林区周边规划建设单个容积100立方米以上的消防蓄水池及提灌、管网系统。从后山村钟家坪子修建一条3公里公路到镖水崖,作为隔离带和防火运输通道。争取资金和政策建立隔离带,种植防火植物墙,同时对重点区域进行人工除草,降低火灾隐患。

(一)认真组织实施。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问题导向。针对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中暴露的基础性、源头性、瓶颈性问题,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化解梓油村在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的森林火灾风险,消除火灾隐患,补齐目前森林防火工作中的短板。

(三)强化宣传引导。创新宣传方式,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内容、举措、进度成效进行广泛深入宣传,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充分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支持专项整治工作,大力营造森林草原防灭火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督导检查。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各组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工作落实情况、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发现问题要具体到人。

清明节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及措施篇五

为认真贯彻国家森防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安全生产暨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电视电话会议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防灭火工作决策部署,确保我县生态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好我县20xx年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遵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指导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确保我县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0、9‰,为建设生态黑山而努力奋斗。

20xx年9月15日—11月中旬为秋防阶段。重点加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的管理和培训,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要集结待命,集中食宿,补充、维修扑火机具及车辆,确保出现火情,迅速出动。各地要根据今年气候特点和实际情况,继续对本地林区重点地段、重点部位开设森林防火隔离带 (防火通道),对林内及林缘200米内的农作物秸秆要彻底清除,各乡镇及林场要对隐患部位予以及时整改,坚决消灭森林草原火灾隐患。

20xx年11月中旬—20xx年3月上旬为冬防阶段。重点加强林间巡护和重点区域的监管,严防元旦和春节期间,因燃放鞭炮、野外吸烟、上坟烧香、烧纸和故意纵火等人为原因引发的森林草原火灾。各乡镇及林场要在涉林涉草景区的重点地区入口增哨设岗,张贴防火标语,截留火种,确保巡查监控到位,对辖区内的森林草原火灾隐患问题要认真反复排查并限时整改。

1、 认清严峻形势,坚决扛起森林草原防灭火的政治责任

各乡镇及林场要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和全国秋冬防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森防指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加强部门的协同配合、信息共享、联防联控,形成协调顺畅、配合紧密、调度有序的工作机制。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筑牢底线思维,采取超常规措施,防范风险、消除隐患,切实扛起森林草原防灭火的政治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全力防范化解森林草原重大火灾风险,坚决保护好我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

2、严格责任落实,积极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

各乡镇及林场要切实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继续严格落实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压实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责任,切实履行好属地责任,将具体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头和人头,将具体防控措施落实到乡(镇)、村屯和农户,确保组织机构、防灭火责任、基础设施、防灭火经费、火灾处置“五到位”,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包保责任体系。坚决杜绝防灭火工作断档、人员空缺等问题。要及早制定本地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巡查巡护密度,严看死守,杜绝一切可能的火灾隐患。要逐级落实防灭火主体责任,压实具体责任,采取针对性强的防灭火措施,消除化解各类火灾风险隐患。

3.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提高群众森林草原防火意识

各乡镇及林场要采取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形式,把森林草原防火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森林草原防灭火的重要性以及林区草原安全用火的知识宣传作为宣传重点。防火宣传要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村屯、进家庭,做到家喻户晓,众人皆知,不留盲区和死角。要投入资金印制防火宣传品,发放到林区农户和企业单位,在有林景区醒目位置、进出道路要害位置、人员流动聚集位置,乡镇村部文化广场、农村集市等场所,悬挂各种森林草原防火条幅,发放防火宣传单。积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广泛普及森林草原防灭火规章制度和安全扑火常识,织密群防群治防护网,做到防灭火宣传家喻户晓,不留死角。同时,加大反面典型的宣传警示力度,以案说法,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营造出浓厚的森林草原防火舆论氛围。

4.加强源头管控,严禁一切野外违法违规用火

各乡镇及林场要强化野外火源管控力度,深入开展打击秋冬季森林草原违法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坚持“管、疏、堵”三结合的原则,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火源管控,在管住人上下功夫,做到“封住山、管住人、巡好林”,严防死守重点区域。要加大人为野外违法违规用火的处罚力度和问责力度,对因野外违法违规用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行为,森林警察大队要从严从重惩处,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对因发生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地区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倒查制度,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 科学预警监测,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处置工作

各乡镇及林场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各森林消防队伍要深刻吸取四川凉山森林火灾教训,开展实战演练和紧急避险培训,提升防扑火综合能力。同时集中食宿、靠前布防,24小时备勤,时刻保持临战状态。也要组织好专业、半专业指挥员的培训,提高指挥员临机处置、决策指挥、组织协调能力。确保一旦发现火情,立即组织扑救,做到快速出动、科学指挥、重兵扑救,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要把扑火安全放在首位,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各地要根据实际需要,加大森林草原防灭火经费投入,加快改善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现状,完善应急预案,确保设施设备、物资储备充足。

6、开展监督检查,加大森林草原火灾问责力度

各乡镇及林场要深入重点林区、有林景区、有林单位等开展森林防火督查工作,重点督促检查森林草原防灭火各类人员上岗到位情况、森林草原防灭火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值班值宿情况、信息通信情况、扑火物资准备情况、防火宣传到位情况等。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进行全面整改,指派专人跟踪,监督落实落细。

对因机构不健全、责任不明确、经费不落实、预防不到位、扑救不及时、思想麻痹、玩忽职守等引发的有较大负面影响或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森林草原火灾,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秋冬防期间,县森防指办公室将组成督查组、暗访组,对各地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检查、明察暗访,力求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及时堵塞漏洞,及时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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