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读后感(汇总15篇)

时间:2023-12-26 作者:笔舞

读后感是对所读书籍内容的理解和感悟的归纳和总结,它能够帮助我们更深入地了解作品的内涵。小编为大家收集了一些精选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正在写读后感的同学。

十年读后感(汇总15篇)篇一

断断续续花了差不多两个月的时间,读完了手边这本书《汶川十年》,这是一本催人泪下的书,从来没有一本书让我能够一本阅读一边饱含热泪。

过去12年的那次地震,离开我很遥远,但是,当我手捧这本书的时候,仿佛历史回到了2008年那个初夏,书中的场景历历在目,很有画面感。让我潸然泪下的同时,感到了生命的脆弱无助。

这本书反映了自从地震发生之后的故事,非常真实,让人动容。人生如果经历了那场地震,还有什么困难是不可逾越的呢?就如本书后记《为了成长的纪念》所写:鸿鹄折翼,不失远志,生如逆旅,一苇以航。愿人们能从他们的故事中汲取力量,来面对世界和未来!

读完这本书,还有一个很深的体会就是做人一定要心怀善念。后记里有一句,我今天摘录下来:这天下,唯一会被温柔以待的便是善心,只是需要时间与机缘,但从不会缺席。

《汶川十年》是一本感人肺腑的书,是一本引导人从废墟中走出来的书,值得一读!

十年读后感(汇总15篇)篇二

如果命运是这样直线运转,两个人或许会很幸福的生活着,距离、思念,这些都不算什么。如果抛开外在的一切,只有许宸和余乐乐,因为彼此的爱,甜蜜会满溢在二人的心房。生命中没有那么多的如果,生活更是现实而残酷的。父辈的错误,终究会让子孙受到责罚,优秀的许宸也不例外。他难以逃脱世人鄙夷的眼光,难以逃脱一次次的入党政审给自己带来的打击。出国是他逃开这一切的唯一出路,而为了母亲,她却不能。许宸爱乐乐,所以他不愿出国,乐乐爱许宸,所以她必须放他走。

终于,余乐乐下定决心,向现实低头,离开许宸,给许宸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让他走,更是让他远离这满是伤疤的凄凉地。一直都很佩服余乐乐的爱,她爱他,爱到宁愿放手,这也是最好的结局。他们太了解彼此的过去,彼此心里的痛,再小心翼翼也难免会触到对方心底的伤疤。这样的生活实在是太累了,因为对彼此的爱,他们可以将这一切暂时的忽略,然而不得不承认的是,残酷的现实其实一直都在。也许,分手才是最完美的结局。

现实生活中,我们总天真的认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才是真爱,总是执着的追求"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紧紧拽住对方的衣襟而不放手,其实,最真挚的爱情,是能够及两个人的力量使相爱的彼此都能生活的.很幸福,不管是否能够在一起。

如果说,许宸和余乐乐的爱属于童话里的浪漫,那么,她和连海平,则是现实中的真实。他等她,等他从许宸的阴影中走出来,等她真真正正的接受自己。四年,应该不是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做到的吧。他总是在她最需要的时候给予最及时的援助,它见证了她和许宸从热恋到分手,他更是清楚的明白许宸在他心目中的分量,可以说,连海平的爱是无私的,是不计回报的。

乐乐最终牵手了连海平,我想,这应该是最完美的结局吧。她跟许宸,不是爱的不够,而是爱的太深,爱到太过于在乎对方而使得生活变得很累。父辈的事情,尽管已经结疤,但不经意间的碰触,就会是彼此鲜血突涌。只有连海平,才能够给乐乐最安慰的归宿,才能给乐乐最有力的臂膀,毕竟这个女孩遭受了太多的不幸。如果不是这样,其实对于连海平,也是不公平的。

年华易逝,岁月静好。采一缕清辉,撒满衣襟;鞠一捧清越,照亮前路。十指相扣,携手前行。

十年读后感(汇总15篇)篇三

花了一天的时间,没喝水没吃饭,硬生生看完《背包十年》厚厚的一本书。

我忍不住羡慕小鹏活着的姿态,在这样一个膨胀物欲横流的社会,他放下沉重的包袱,背起行囊,用足迹丈量生命的意义,让精神在路上探索、洗礼。

有职业旅行者这样说过:挑起一切生活的担子,为房子,为车子,为孩子,并不是真正的勇气,真正的勇气是放下一切,走吧。看着这本书,我也在想,"哪一天,趁着年轻,我也背起行囊去一个未知的地方去旅行一次。"多少风花雪月的守望,无数雪山草原的期盼,随着年轻的生命慢慢老去,眷守一份午后闲阳品茶般惬意悠长的回忆。在脑海里想过,而后总会找很多借口来欺骗自我,有时间没钱,有钱的时候没时间,有钱有时间的时候可能都老了,或者说我不够勇敢。

其实无论是去旅行也好,去做其他事情也好,只要你想,意识到达了顶级程度,不管你有没有钱和时间,哪怕你是残疾,只要你想,就能到达。

“旅行者的认真不在于记录枯燥无聊的数字和年代,而在于相识相知的那份感动。”旅行无法复制,旅行除了游览风光,品味美食,了解文化历史外,在旅行前收集资料、计划路线、安排行程和旅行后整理照片、写游记都是旅行中值得享受的过程。但此刻旅游业发展兴旺,参加旅游团方便快捷省力省心,但“他们看到的只是停车起步间的美丽风土,却无法体味与当地人真实接触的粗鄙人情。不羡慕他们的旅行,是因为不愿意与旅行中的一半珍贵擦身而过。”李欣频说过不要做一个老向别人要现成答案的人,很多跟团旅游回来的人都说自我想一只鸭子被人赶着走,回来只明白很好玩风景很美丽,但其他就一问三不知。那些既定的旅游模式对于热爱旅游的人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因为他们都喜欢走自我的路。

“街头艺人粉墨登场,对他们来说,处处都是舞台。而旅行者虽然素面朝天,可对我们来说,处处都是人生。”有人说人生就像一次旅行,我们无法决定它的开始和结束,但我们能够增加它的重量,让它过得更精彩。每次旅行就好像人生的一次缩影,有起点有目的地,有对未来的未知,要经过种种考验,其中不乏惊险刺激的,最终回归原点。但人生仅有一次,旅游能够随时重来。

十年读后感(汇总15篇)篇四

从开国的1949年,到20xx年江淮大地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人们再不用翻山越岭的去挑水喝,再不用到河塘里用浑浊的水洗衣洗菜了,家家户户装上了自来水,打开水龙头清凉的水就哗哗地流了出来。

随着社会的进步,各种先进的交通工具代替了牛车、马车。长龙一样的火车把人们送到四面八方,地铁、轻轨让我们的生活变得快捷方便。通讯也非常方便,电信、移动和联通百花齐放,像一张无形的网连着你、我、他。更有因特网让我们随时随地了解世界的变化,掌握更多的信息,还能和亲朋好友视频聊天。

农村变了,城市也变了。道路变得更加宽敞,四通八达,房屋变得更加明亮高大。五里飞鸿、金寨高架和长江路高架一座座大桥拔地而起。

还出版了许多同学们喜欢的漫画产品,如虹猫蓝兔七侠传、q版三国……。

我们的生活在这辉煌六十年里迈出了一大步!生活质量有了很大的改善。

十年读后感(汇总15篇)篇五

背包,想像中总会有一些流浪。流浪的人,心是否有牵挂;流浪的人,心是否会有所属。这是我一向对身边或背包或户外的朋友,在心底的揣测,和在心底的疑惑。

我就是小鹏所说的那种固定模式的当事人,我不明白,我的牵挂是因何而来,他们的自由又是因何而至。

你的梦想不现实,能看得到未来的生活。或许,没有不现实的梦想,只有不努力的梦想;或许,没有没有未来的.生活,有时我们真的无法看到。

流浪本身并不孤独,行走本身也并不寂寞。孤独的是流浪的那个人,寂寞的也是行走的那个人。

小鹏初去欧洲,他说他会想一个人;我想,小鹏肯定还会想另外两个人,但是他没有写出来。小鹏就应很想写出来,但是他不明白如何去写。

此时弥漫的中草药气息,让我有一种心神安宁的享受。真的,我一向很享受中草药所弥散出来的那种安抚的气息。它不会让人浮躁,也不象西药或是来苏打水那般的冰冷。

朋友送我的《背包十年》。我第一次翻开读的是《活着的废墟》那篇,发现了两处错误。一是“胡楂儿”,想应是“胡茬儿”;另一是那位日本建筑师的名字,分别用了“今井建治”和“今井健治”。这或许是我读书一个苛刻的弊端吧。然后我从最开始以挑剔的眼光开始读下去,却并没有再重新发现其他的错误。

小鹏的文字并不是我所喜爱的文风,但这些文字我依然舒服地读着。

我没有随同小鹏一齐背包、行走,我想在小鹏的文字中找寻我自己一向以来所探求的问题与答案。

当读到“想你的天空”这五个字时,当看到“法兰克福”这四个字后,瞬间我浮现出了一种不祥的结局。其实也是一向以来我的一个质疑。在那里,依然是一个孤独与流浪的结局。

这天早晨的公交车上,我还在对着《背包十年》想起徐霞客。在想,那时的徐霞客,是一种什么样的模式。或许,也是一位背包客吧。

下了公交车,买了一屉包子与一根油条,边走边吃,然后走进了弥漫着中草药芬芳的厅廊,在冬日的阳光下读着《背包十年》。这些中草药的气息,老人,时光;与熙攘,浮躁,我仿若透视而飘浮的异界游魂,一切与我无关。

中草药的气息,浸入背包的文字,书读半程,不知小鹏是妥协还是叛逆。毕竟,这前半程的文字,小鹏必须在思念,却并没有写下。

十年读后感(汇总15篇)篇六

用背包做归宿,踏遍世界,历时十年。由菜鸟变专家,没有别人,仅有他——张小鹏,又一个去流浪的人。当上背包客,并将其成为职业。或许你会觉得这是多么不实际,但我却认为,那是多么神圣的职业。

书中讲述作者去了许许多多国家。在这个艰险的旅程中,身为菜鸟背包客的作者以往山穷水尽,遭尽白眼,但他从未放弃过,即便是换了七、八份工作也不能令他信息,反倒使他越发期望继续出走。他坚毅的决心,简单而坚定,一次次的是我动容,其实想要出走,并不是那么困难,别多在乎吃喝住行,有时候一种想要素面朝天浪迹天涯的决定就可击倒任何的一切。

作者在路上,乞讨的生活令我真正认识到那些异国的街头艺术和旅程上的乞讨者,其实这是一种体验生活的方式。不一样的人生历程令自我的眼界更开阔,阅历更丰富,体会更深刻,意义更深远。

回到亚洲。夜里作者悄悄抵达越南。我以前看过许多有关越南的游记或旅游攻略。我在就明白那是一个旅行者不可错过的地方。书中作者是从越南的夜色开始说起的,这又令我大开眼界。以往认识越南是因为法国作家杜拉斯的《情人》。那时,越南化身成为热情浪漫但又有些羞涩的少女。不由得使人想到那些穿着奥黛骑着自行车在集市穿越的少女,抑或是刚从那些轻雾淡霭中归来戴着斗笠的农人,清新怡人。但作者字里行间的越南却惊艳四射,夜里的灯火阑珊,繁华闹市令胡志明市化身成“小夜上海”一般,更放射出她迷人妖娆的一面。恍惚间,犹如从后台步入舞台中心,看这一切变得更真切更实在一般。正如作者所说,“如果你不相对座城市失望,必须要在黑夜中抵达”。

作者的旅程还继续着,我也随着作者的脚步徒如一个梦寐以求的境界。我享受这个过程并一向爱着。等他朝一天,待我完成学业,我也下定我坚毅的决心,收拾起行囊,趁着青春灿烂,年华依然,去远方流浪。以不一样的历程感受不一样的人生,寻味它的意义,使自我更感觉到生命的存在,只是不要忘了回家的路。

十年读后感(汇总15篇)篇七

自从写过一篇读后感,不知道为什么就不大想写了,仿佛自己的感情找到了宣泄口,宣泄过就行了。但是我心里知道这远远不够。我转移了目标,那一摞书里还有一本《赋得永久的悔》,是我1996年9月在济南三联书店买的。同样是季羡林先生的作品,这是一本散文集,我当时读了满口余香,爱不释手。

正是这本书,使我对季羡林先生有了浓厚的兴趣。我当时还买了一本张中行的《桑榆自话》,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好多次了,我都尝试读一读,始终读不下去。同样还有一本书,放了快20年了,没有读下去,是奥地利作家卡夫卡的一本散文集。其实我对卡夫卡是有相当的兴趣的,但是为什么读不下去哪?我也摸不到头绪。对于我这样的情况很少有,大概仅此两例,所以我记忆犹新,念念不忘。

回过头来谈季老吧。

我又翻了一遍《赋得永久的悔》,和十几年以前相比,我越读却越觉得没那么好。有几篇文章我感觉写的很空洞,我指的主要是几篇游记,里面有很多的赞美,我不怀疑季老当时的感情,但是这样的文章我现在读起来没有什么滋味。当然也有些的很好的,象《赋得永久的悔》、《重返哥廷根》、《怀念乔木》……看了都能使人掬一捧热泪!

总体的感觉,这本后选的散文集整体水平比不上《留德十年》。《留德十年》里的每一片文章我都觉得好,字字珠玑。文章回忆往事,情真意切,言词质朴,毫无矫矜自饰,读起来犹如和先生对面闲谈,听他娓娓道来,字里行间满是对故人之思。

在开篇《留学热》里,季老坦率地分析了当时的自己患上:“留学热”的原因,写到自己一听到别人出国留学镀金的消息:“我也是浑身发抖”!乃至一旦有了一个出国留学的机会,仿佛抓到了一根救命的稻草,虽然条件不好,费用只够勉强维持生活,还是努力争取去了。

在《章用一家》里,季老描写了章用的母亲,民国元老章士钊的原配吴弱男。真是让人一边看,一边笑:“她崇拜英国,到了五体投地的程度。英国人的傲慢与偏见,她样样俱全。对英文的崇拜,也决不下于英国人。英国人常以英文自傲,他们认为,口叼雪茄烟而能运用自如的语言,大千世界中只有英文。因此,在……她来德国几年,连一句“早安”、“晚安”都不会说。

她每天必须出去买东西,无论有多大本领,多少偏见,她反正无法让德国店员都履行自己的神圣职责。无已,她就手持一本英德文小字典,想买什么东西,先找出英文,下面跟着就是德文,只需用手指头一指,店员就明白了。要买三个或者三斤,再伸出三个手指头。于是这一个买卖活动立即完成,不费吹灰之力,皆大欢喜。

更绝的是,这位章老太太还养成了恶性发展的门第优越感:她认为自己是“官家”,我们都是“民家”,官民悬隔,有如天壤,泾渭分明,不容混淆。

她一开口就是:“我们官家如何如何,你们民家又如何如何。”态度坦率泰然,毫不忸怩。我们听了,最初是吃一大惊,继之是觉得可笑。有时候也来点恶作剧,故意提高了声音说:“你们官家也是用筷子吃饭,用茶杯喝茶吗?”她丝毫也觉察不出我们的用心,继续“官家”“民家”嚷嚷不休。在这方面,她已修炼得超凡入圣,我辈凡人实在是束手无策。”每次读到这里,我都忍不住“哈哈”大笑,但是对于章老太太的儿子章用,季羡林不仅在1946年就写了一篇很长的《忆章用》,更是在《留德十年》又写了《章用一家》。其情其景都感人至深。我在读到后面对章用的怀念的时候,都忍不住同作者一起为章用潸然泪下。

在《留德十年》一书里,很多地方都可见季羡林对女房东欧朴尔太太的回忆。在《完成学业尝试回国》一文中有一段感人至深的描述:“她一听到我要走的消息,立刻放声痛哭!我一想到相处七年,风雨同舟,一旦诀别,何日再见?也不禁热泪盈眶了。”“我一回到家,女房东仿佛凭空捡了一只金凤凰,喜出望外我也仿佛有游子回家的感觉……”

这还不够,为了怀念对待自己像母亲一般的女房东,季羡林又专门写了一篇《我的房东》来满怀深情追忆他的女房东,对她的音容笑貌,性情喜好,一一道来,分外亲切。当作者回到祖国,费劲千辛万苦弄到了一罐美国咖啡,大喜若狂,立即给他的女房东寄去了,因为他知道德国人嗜咖啡若命。1983年,季羡林又一次来到德国,特意去看了看故居。“回首前尘,百感交集”,“我只有虔心祷祝她那在天之灵——如果有的话——永远安息。”

季羡林在这本书里还首次披露了自己在德国的一段恋情,《迈耶一家》里的大小姐伊姆加德就是故事里的.女主人公。季老去世的时候,这段恋情曾在网上广泛流传,据说后来有香港记者去德国找到了当年的伊姆加德,这位美丽的姑娘,竟然为了季羡林,终身未嫁。季羡林在文章中也写到:“说我不想她,那不是真话。1983年,我回到哥廷根时,曾打听过她,当然是杳如黄鹤。如果她还留在人间的话,恐怕也将近古稀之年了。而今我已垂垂老矣。世界上还能想到她的人恐怕不会太多。等到我不能想到她的时候,世界上能想到她的人,恐怕就没有了。”

民国时期,在国外留学的人停妻再娶也不算是什么稀罕事,甚至还有把外国姑娘骗回来当二房的,然而季老为了承担自己于国于家的责任,选择了放弃,委实不容易,也不是常人能够做到的。每次看到这一段,心里就说不出来的伤感,令人唏嘘不已!

综上所述,我喜欢的季老的文章,大多都是跟人物有关系的,可能是我比较感性,喜欢看人物传记,喜欢通过人物形象理解事物,但是通过阅读季老的传记,你确实能强烈感受到季老对人对事的真诚。前段时间一位读书法博士的朋友跟我聊天,他说:“山东人有儒雅之风才能像孔子,可惜这样的人非常少”,“当代学界季羡林、任继愈、欧阳中石三老,都是儒雅的,所以能在京城混大事……”他对季老的评价,已然更高了。

十年读后感(汇总15篇)篇八

在网上书店闲逛的时候,看到排行榜上赫然列着这本书《背包十年》,一看标题就让我内心悸动不已。04年起的2、3年时间里,便很喜欢一个人背着包到处去流浪。虽然没去过什么风景名胜,但周边的城市基本都去过,有时候还是一个人骑着车上路的。那种独自上路的感觉,直到今天依然如此清晰。仿若自己是个生活的旁观者,看着身边的人为着生活奔波,为着情感伤痛,为着未来茫然。虽然现在很少再出门,可流浪的心一直存在,只是被岁月的重担压缩在内心的某个角落,很难再照耀到阳光而已。而这本书的标题毫不客气地将尘封多年的颤动再次激发起来,于是毫不犹豫地下了单。

不久,拿到书,封面很是素净。背景是一副沙漠风景,一个背着大背包的人独自行走,身后留下一串脚印,正前方的阳光照射下来,形成一道强烈的逆光。那个孤独的背影,面对烈日的炙烤,毫不犹豫地迈步前行。孤独旅行者,都是坚毅的,他们把心灵留洒在经过的每一条路过的小路上,把思绪铺洒在每一片迷人的风景中,把精神浇洒在每一个悸动的心灵里。独自去流浪,体会那种天地之大的广袤,忍受那种孤独寂寞的煎熬,欣赏那种路边风景的感动。你看过的风景,你遇见的路人,你经历的事件,都会变成人生的点滴回忆。那些让你伤心难过的记忆会在旅途中慢慢消解,宽容;那些让你温暖如春的细节会在生命中慢慢升华。你不知道下一刻会遇到什么人,会发生什么事,但那颗悸动的心,总是对下一刻的未知充满期待。因为我们始终相信,一丝的关怀足以感动一生。旅行,不是为了去往一个地方,而是为了欣赏去往那个地方的路上风景。旅行,不仅为了欣赏那迷人的风景,更是为了邂逅一两个友好的微笑,遇见一两个难以忘怀的人。

随手翻开书本,虽然有趣的事情不多,但作者并未如流水帐那般记述旅行的枯燥,而是挑出那些动人之处,写成短文,每篇短文其实都是一个故事,你不必从第一页翻看到最后一页,完全可以随手翻开任何一页阅读,因为每篇短文都是独立的。我很喜欢这样的写作方式,原本游记阅读起来就应该是轻松的'。在午后的闲暇,在睡前的空闲,在厕所的无聊中,随手翻开,跟随作者去见闻旅途的天马行空,去感受身边的滴滴温暖。

最让我深有同感的是作者在丽江阿丹家的火塘边的经历。每到夜晚,来自不同地方的年轻人围着火塘,听香港人阿良唱歌,那首名为《知己》的歌歌词写得真好:

很想把旅行当作生命的延续,可多少人整日奔波于生活的琐碎,始终放不下这个,放不下那个。作者在去往日内瓦的列车上遇见的那个老人说:“人只能活一次,有太多的地方你没去过,太多的风景你没见过。一定要多走走看看,才不算白活!”人生苦短,经历才是最大的财富!我一直相信,多尝试,多努力,多经历!

十年读后感(汇总15篇)篇九

世事变化无常,时间可以改变很多东西,但有些东西一旦改变,结局也就注定了。

鲍勃在二十年前是个单纯小伙子,但是二十年后,他已成为通缉犯,臭名昭著。人性的堕落才是真正令人心痛的事情。

在开头处,“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这已是一个小小的铺垫,一个细节的描写,后来的吉米认出鲍勃的情节在开头就已有伏笔。“那个男子很快地说”在看到警察朝自己走来之后,这种反应已有些许不正常,“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这好像就在告诉别人,这个人有点问题,否则怎么脸色惨白,而且脸上还有旧伤呢?“而我呢,又总是不断地东奔西跑。”这似乎已经说明了他为了躲避一些他不愿面对的事而东躲西藏。“男子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小巧玲球的金表”这是个跟男子身份很不协调的东西,再一次从细节上告诉人们:这个人有问题。一点一点把人们引入最后的悬念中去。

“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这里有些出人意料,因为太多的细节告诉人们眼前的这个男子一定有问题,但是警察居然就这样离开了,而且还友好的“再见,先生。”着实有些让人摸不着头脑。

“我已经设法取得我要的一切了。”似乎暗示着这一切来路不正。也在暗示鲍勃的身份和他所做过的事,为后文的出乎意料的结局做个理所当然的铺垫。

当便衣警察和鲍勃共同来到一个“亮处”以后,“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这一细节暗示,警察想确认他是否是通缉犯,而鲍勃“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我原来根本没有想到你会长这么高的个子”说明想看清楚他“老朋友”的脸,他多年的逃亡生涯的警惕性告诉他必须要确认眼前这个人是不是他二十年前约定的好友。也直接提前了结局的出现。

二十年,一对好友就这样站在了人生的对立面。不禁唏嘘。

但是不能否认的是,两人的友谊的确深沉。鲍勃虽成为了通缉犯,亡命人生,但是二十年的约定,具体的日子,具体的时间他都记得清清楚楚,说明他很看重这个朋友,而且他还记得餐馆,具体的位置,甚至在这个“冷飕飕”的夜晚等待朋友的来临,而且“至少要等他半小时”。

而吉米在成为了法律的执行者之后,面对自己多年的挚友,信守约定,如期的赴约,但是,职责和使命告诉他眼前这个朋友是通缉犯,是必须交予法律处置的人!

在警察和男子的交谈中,警察问及男子的近况,这正是侧面的关怀朋友的表现,最后问道男子准备在这待多久,一来关心朋友在冷风中等待自己的不忍,二来,给自己足够的时间准备逮捕罪犯。

最后一张纸条,道出了吉米的心声,也是他对友谊的无奈,说明了他对法律的支持,对罪犯的痛恨,但是也有对朋友的惋惜,伤心,多年挚友,背叛了法律,自己不忍心亲手将好友送上法庭,折中的方法,也是无可奈何……但最大程度的维护了两人的友谊和自己的职责。

十年读后感(汇总15篇)篇十

在开学前几日我看完了季羡林老师的这本回忆录,讲述了他留德的缘起,在德国生活与学习,归国。十年间,找到了自己的人生目标也经历了第二次世界大战,战争结束后,他经过千辛万苦回到了祖**亲的怀抱。

季羡林,在我的记忆中是位研究梵文的大学者,他是我尊敬的老师和长辈,是一位我只能远远倾羡的文化名人。这本回忆录拉近了我和心目中这位老人的距离,让我认识了更为真实的季羡林老师,他是如此的朴实和蔼,专注认真。

留德那年,季羡林老师才23岁,与此刻的我同岁。在留学之前他迫于生计去学校教书,机会总是垂青努力的人因在清华四年成绩都非常优秀而获得公费留学的机会(但费用并不多)。于是,老师不舍国内的老母妻儿奔向了德国。“世事纷纭果造因,错疑微似便成真。”阴错阳差,季羡林到了哥廷根开始了自己的学习生涯。

季羡林是一位坚持又有韧性的好学生。在专业选择上老师也迷茫过很长一段时间,在文中也有提到。季老师最终选择了梵文作为主修课,并用一生的时间来践行当时的诺言。季羡林在文中写道:“我毕生要走的道路终于找到了,我沿着这一条道路一走走了半个多世纪,一直走到现在,而且还要走下去”,“我从此找到了我真正想走的道路”,“从那以后,我每天到研究所来,学习一整天”,“但是,既然已经下定决心要学习,就必然要把它征服。在这两年内,我曾多次暗下决心:一定要跳过这个龙门。”读到这里给了我深的感动。人必将走过青年,也必定会有迷茫,对于未来,谁又能有实足的把握呢?季羡林老师在选择自己道路时也犹豫不决,多番尝试最终才得以找到自己的方向。记得前几日同学聚会,大家言谈中都表示对研究生生活充满了不安与期待,对毕业后是否会坚持找本专业相关工作也心存疑虑。结合自身来看,既来之则安之,青年人都会有迷茫,但既然选择了就要好好走下去认真对待。

季老在文中写了这样一段话:“一个人要想精通本国语和外国语,必须付出极大的劳动;穷一生之经历,也未必真通。可是要想达到一般交际的目的,又似乎非常简单。”我也是学语言的人,对于这段话也是非常认同的。季老的学习经验也不断鞭策着我,鼓励着我。

季老又是一位铁骨铮铮的爱国青年。二战期间,他流落在异国他乡,但时时牵挂着祖**亲和家中亲人。时常夜不能寐,书中也摘录了好几段季老当时写的日记,字字饱含深情,无不挂念远方的祖国。战争结束后,季老心中虽有不舍,那些自己跟随多年的老师和愉快相处的朋友终究是要挥手一别的。最终他还是毅然决然地选择回归祖国,不远万里舟车劳顿一路颠簸,从德国到瑞士到法国到西贡到香港最终回到祖国怀抱。可以想象当时回到祖国的喜悦心情。

季羡林也是一位重情重义多情善感的老人。人至耄耋,难免回忆起自己所走过的岁月。这本回忆录用4周写了一份初稿,然后于91年花了四个月清稿。回忆留德十年的点点滴滴,那些人那些事老人根据自己的日记认真回忆记录,文中也时常流露出一丝丝淡淡的伤感。这句杜甫的诗“明日隔山岳,世事两茫茫。”季老几次引用,我想这也是老师人生的经验之谈。千里凉棚,哪里会有不散的筵席呢?无论如何,人和事终有一别。在德遇见的朋友,如章用跟随学习的老师冯。格林、西格等、还有房东,那些人儿依依在老师心中重新活过一遍。老师在文中这样记录着:“每次回忆就感到一阵凄清中的温暖,成为我回忆的‘保留节目‘。然而至今已时移境迁,当时认为是细微小事,今生今世却决无可能重演了。”当感叹世事遥远,人物模糊,老师总会衷心祝福那些遥远的朋友幸福安康。可见,老师也是极重情义的人儿。还有一件事,二战结束后,作为盟国一员的中国,季羡林可以领取牛肉罐头和米、糖,这在当时是极其精贵的物品。季羡林会把自己的食物分享给德国朋友房东和老师,不忘恩情。这一幕幕让人心里暖暖的,这些事情是多么的有人情味儿。

季羡林老师也是为谦逊而平凡的人。虽然是国内有名的学者,但他一直刻苦努力地勤奋耕耘。书中讲到,他必要获得博士学位也因自己是平凡人,不能喜欢那位漂亮美丽的朋友,也只因自己是平凡人,有各种心情情绪也都只因自己是平凡人。平凡是伟大的,这种平凡踏实而厚重,有血有肉那么真实。

第一次读这本书,这些感触便用文字先记下吧。

十年读后感(汇总15篇)篇十一

经别人推荐从网上购买了季羡林的《留德十年》和《牛棚杂忆》两本书。今天就先写写看完《留德十年》的一些想法和感受。

读第二遍《留德十年》感觉比读第一遍时轻松了许多,还发现书里面有许多新东西,是我读第一遍时不认真忽略掉了,还是读过忘记了呢?!我也说不清了,不过这些都不重要,自己喜欢的书我会反复读,每次都会有不同的收获,《留德十年》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

1935年年轻的季羡林离开祖国离开亲人,只身来到哥廷根,正像书中所说的一样,怀念一个生我的母亲,一个我的祖国母亲,想到我的母亲和祖国母亲就心潮腾涌,惶惶不可终日,留在国外的念头连影都没有。

幸好季羡林的女房东是一个像自己母亲一样的平常人,她老实,诚恳,善良,和蔼,不会吹嘘,不会撒谎,看似平平常常的人,其实这些都是不平常的优点,增加了人情味,和她相处十年不用费心机,设提防,共过安乐,共过患难,这使得年轻的季羡林在德留学期间有一个稳定的“家”足以让他安心学习!

初到德国,看到有相当多的大官儿,大财主的子女在这儿有吃有喝,有玩有乐,既不用上学听课,也用不着说德国话“镀金”回国后成为抢手货,这当中的一些人狂傲自大,唯我独尊,季羡林对他们极其反感,他说,我简直还没有看到一个像样的“人”。

留德期间,即使当时条件恶劣,季老总能用他特有的幽默风趣的语言,一带而过,在黑暗中能发现亮光,读起来会时不时发笑,苦难清扫而过,这正是我喜欢此书的原因之一!

十年读后感(汇总15篇)篇十二

我觉得人长大了的好处之一就是可以随心所欲的买书,每当想到这个世界有读不完的好书,就觉得生命充满美好。

记得上高中时,校门口有个书店,总是进去转了又转,要攒蛮久的钱才能买本心仪的书。高中毕业,兜里有个几十块钱,在书店里看上一套三毛散文合集和鲁迅全集,钱只够买一套书的',纠结啊纠结,最后把三毛抱回了家。现在回头看时,我隐隐觉得那时选择哪套书,可能影响的是我关于人生的看法和态度。

大学时,攒一个学期的钱,然后在考完试以后,骑车到城市的各个书店去买书,实在是人生乐事……,有好友同去,她主要的工作是……拦着我点儿,不然所有的钱钱都变成书了。

于是当我看这本《背包十年》,蓦地……很感动……。

十年读后感(汇总15篇)篇十三

在暑假的时候,我看完了季羡林爷爷的这本回忆录,讲述了他留德的缘起,在德国生活学习,归国。十年间,找到了自己的人生目标也经历了第二次世界大战,战争结束后,他经过千辛万苦回到了祖**亲的怀抱。

季羡林,在我的记忆中是位学者,他是我尊敬的老师和长辈,是一位我只能远远倾羡的文化名人。这本回忆录拉近了我和心目中这位老人的距离,让我认识了更为真实的季羡林爷爷,他是如此的朴实和蔼,专注认真。

留德那年,季羡林爷爷才23岁。在留学之前他迫于生计去学校教书,机会总是垂青努力的人,因为在清华四年成绩都非常优秀而获得公费留学的机会。于是,老师不舍国内的老母妻儿奔向了德国。“世事纷纭果造因,错疑微似便成真。”阴错阳差,季羡林到了哥廷根开始了自己的学习生涯。

季羡林爷爷又是一位铁骨铮铮的爱国青年。二战期间,他流落在异国他乡,但时时牵挂着祖**亲和家中亲人。时常夜不能寐,书中也摘录了好几段季老当时写的日记,字字饱含深情,无不挂念远方的祖国。战争结束后,季老心中虽有不舍,那些自己跟随多年的老师和愉快相处的朋友终究是要挥手一别的。最终他还是毅然决然地选择回归祖国,不远万里舟车劳顿一路颠簸,从德国到瑞士到法国到西贡到香港最终回到祖国怀抱。可以想象当时回到祖国的喜悦心情。

季羡林爷爷也是为谦逊而平凡的人。虽然是国内有名的学者,但他一直刻苦努力地勤奋耕耘。书中讲到,他必要获得博士学位也因自己是平凡人,不能喜欢那位漂亮美丽的朋友,也只因自己是平凡人,有各种心情情绪也都只因自己是平凡人。平凡是伟大的,这种平凡踏实而厚重,有血有肉那么真实。

这本书讲述了季羡林爷爷的留德十年,十分好看,希望大家去看一看。

十年读后感(汇总15篇)篇十四

今天,我捧起《欧·亨利短篇小说选》兴致勃勃地翻阅了起来。突然,目录中一个有趣的题目吸引了我——《二十年后》。我开始产生怀疑:“二十年以后?这是科幻小说吗?”抱着疑问我翻到了那一页,开始看了起来。

文章开头便是这么一句:“一位警察威风凛凛地沿着大路巡逻过去。”我好奇怪,这个警察与二十年后有什么关系呢?继续往下看,是时间和天气描写。时间是晚上十点不到,而天气更恶劣,风大,马上要下雨了。念想到老师课堂上所介绍的,欧·亨利,小说大师,他的创作中大都是有一种意外的结局,于是我继续看了下去。

“这一带收市早,你偶尔看见还亮着灯的店,或者是烟店,或者是通宵餐馆,大多数店门却早早关了门。”看到这儿,天马行空的思想又有些管不住自己了:莫非,要写什么见义勇为?我的好奇心越来越重。

到这时,我已经完全被故事吸引了。从一开始的毫不在意,到现在恨不得一秒之间把书翻完。故事里的悬念促使着我一页接一页地往下看。我还看到了一个正在等人的男人。

最后,这故事的.整个情节令人十分震惊。原来那男人是一个通缉犯,他站在那儿是在等一个二十年前约好的在这碰头的老朋友,他在实践一个约定。而他等的那个老朋友,就是那名巡警,二十年,改变了很多人的人生轨迹。那巡警认出了眼前的朋友正是逃犯,于是找了一个便衣警察去实施了逮捕。他的老朋友,也就是那个男人,知道了一切事实真相后,手不禁抖动起来了。

看完全文,我不得不佩服欧·亨利的创造力。这篇小说不长,但是悬念迭出,叫我欲罢不能。故事的结局既令人惊讶,又觉得合情合理。惊讶的是原来那个警察就是逃犯要等的人,觉得合情合理是因为,全文其实从一开始就在为后面的文章作铺垫,不论是那早早收市的马路两边,还是那夜的风那夜的雨。仔细再推敲,字里行间,全都预示着故事的结局。欧·亨利的写作真是巧妙啊!

当然,在佩服欧·亨利高超的写作技巧的同时,我也有点崇拜小说的主人公吉米了。他是一个警察,抓捕逃犯是他的职责所在,同时他又是个人,是一个有朋友,珍惜友情的人。当他发现自己的老朋友是逃犯时,一定很伤心。但他并没有因为他是老朋友而放过他,也没有因为自己是警察就出手逮捕。他采用了委婉的办法——让便衣去抓住逃犯朋友。这样既维护了朋友之间的情义,又没有犯失职的罪。如果我是他,我也会这么做的。

十年读后感(汇总15篇)篇十五

背包,想像中总会有一些流浪。流浪的人,心是否有牵挂;流浪的人,心是否会有所属。这是我一向对身边或背包或户外的朋友,在心底的揣测,和在心底的疑惑。

我就是小鹏所说的那种固定模式的当事人,我不明白,我的牵挂是因何而来,他们的自由又是因何而至。你的梦想不现实,能看得到未来的生活。或许,没有不现实的梦想,只有不努力的梦想;或许,没有没有未来的生活,有时我们真的无法看到。

流浪本身并不孤独,行走本身也并不寂寞。孤独的是流浪的那个人,寂寞的也是行走的那个人。小鹏初去欧洲,他说他会想一个人;我想,小鹏肯定还会想另外两个人,但是他没有写出来。小鹏就应很想写出来,但是他不明白如何去写。

此时弥漫的中草药气息,让我有一种心神安宁的享受。真的,我一向很享受中草药所弥散出来的那种安抚的气息。它不会让人浮躁,也不象西药或是来苏水那般的冰冷。

朋友送我的《背包十年》。我第一次翻开读的是《活着的废墟》那篇,发现了两处错误。一是“胡楂儿”,想应是“胡茬儿”;另一是那位日本建筑师的名字,分别用了“今井建治”和“今井健治”。这或许是我读书一个苛刻的弊端吧。然后我从最开始以挑剔的眼光开始读下去,却并没有再重新发现其他的错误。

小鹏的文字并不是我所喜爱的文风,但这些文字我依然舒服地读着。我没有随同小鹏一齐背包、行走,我想在小鹏的文字中找寻我自己一向以来所探求的问题与答案。当读到“想你的天空”这五个字时,当看到“法兰克福”这四个字后,瞬间我浮现出了一种不祥的结局。其实也是一向以来我的一个质疑。在那里,依然是一个孤独与流浪的结局。

这天早晨的公交车上,我还在对着《背包十年》想起徐霞客。在想,那时的徐霞客,是一种什么样的模式。或许,也是一位背包客吧。

下了公交车,买了一屉包子与一根油条,边走边吃,然后走进了弥漫着中草药芬芳的厅廊,在冬日的阳光下读着《背包十年》。这些中草药的气息,老人,时光;与熙攘,浮躁,我仿若透视而飘浮的异界游魂,一切与我无关。

中草药的气息,浸入背包的文字,书读半程,不知小鹏是妥协还是叛逆。毕竟,这前半程的文字,小鹏必须在思念,却并没有写下。

不知为何,很久以来,我就比较喜欢这种中草药的芬芳,以及中草药芬芳里的那份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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