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田里的守望者初二读后感(精选17篇)

时间:2023-12-25 作者:HT书生

读后感是对于所读书籍的个人评价和感受的总结和概括,可以帮助读者梳理自己的思路和观点。接下来,为大家推荐几篇优美的读后感作品,希望能够激发大家写作的灵感。

麦田里的守望者初二读后感(精选17篇)篇一

这本书买回在家里放了很久,一直很想读。朋友说这书文笔像是少年的对话般口无遮拦,可读后我竟觉得这青春的小说有些许伤感。

故事的内容很简单,主人公霍尔顿又一次被学校开除.他不想让被开除的消息被家人发现,于是他决定去流浪.在他流浪的三天中,他经历了许多,也见到了形形色色的人,霍尔顿是一个放浪不羁,思想偏激的中学生,在他眼中几乎所有的事都是虚假虚伪的,让家长头疼,让老师担心,是个典型的不良少年。

刚翻几页,文中毫不避讳的脏话便让我没有心情继续读下去。可当我读完后,我觉得这其实是一部青少年心灵的成长史,充满叛逆,不羁,放浪,渴望长大的心理,我对主人公霍尔顿的看法也有所改变。

霍尔顿其实是青少年心理的一个代表,都充满着些许叛逆心理,不高兴时以一种颓废无聊的态度来面对各种事情。在这年龄阶段对这青春的小说本应有所共鸣,可我竟有点伤感,有点心疼这个叛逆的少年。本应单纯,有活泼阳光心态的少年,竟对世间的一切那么漠然和极度厌恶,没有理想和未来,霍尔顿也许把这个世界看得太过虚伪和黑暗,所以他不幸福。

同时霍尔顿又是十分可爱善良的。他渴望长大,他在要酒时总是故意伪装成大人,不想让侍者看出他的真实年龄;在他流浪过程中,他给两个修女捐钱,后来又为捐的钱少而惭愧;他对妹妹菲苾是那么喜爱,那么呵护,在他认为晦暗虚伪的世界中,妹妹是他唯一知心的人。

“不管怎么样,我老是想像一大群小孩儿在一大块麦田里玩一种游戏,有几千个,旁边没人——我是说没有岁数大一点儿的——只有我。我会站在一道破悬崖边上——我是说要是他们跑起来不看方向,我就得从哪儿过来抓住他们。我整天就干那种事,就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得了。我知道这个想法很离谱,但这是我惟一真正想当的。”这是书中唯一出现“麦田里的守望者”字眼的一段话,这也是霍尔顿真正内心的理想。我认为这里麦田其实就是指每一个人的青春少年,人们在青春中会迷茫,会丢失方向,会不知所措,有人会在青春这无际的麦田中迷失了自己。霍尔顿想做一个麦田的守望者,其实是他想要在他那迷茫的青春中找回丢失的自己,当他要迷失在青春里时,他想拉自己一把。我想这才是麦田的守望者真正的含义吧。

你要是在麦田里遇到了我,请别惊讶,年少的我也正在麦田中寻找理想。当快要迷失初心时,我想那位麦田的守望者也会拉我一把吧。

麦田里的守望者初二读后感(精选17篇)篇二

青春期叛逆、青年时跌熬不驯、中年危机,暮年的不堪回首,这一切都是人类的孤独。

坦白说,很喜欢霍尔顿的坦率,他喜欢在他人名字面前加上一个“老”字,即便是自己的妹妹菲比。他嗜酒、抽烟,舞厅等等看得出,霍尔顿这个傻小子多么渴望长大成年,不愿受到一切宗教、学校、家长的束缚。但是他又那么怜悯,甚至关心着中央公园湖里的鸭子如何过冬。这样的孩子很真实,他有着那个年纪的天真、好奇、友爱以及孤独和迷茫,但那股子想要放飞自我的心却很难拘泥于这样的肉身。

我很欣赏霍尔顿的几句话:

“不过博物馆里最好的一点是一切东西总呆在原来的地方不动。唯一变样的东西只是你自己。”他觉得世界总是一尘不变,只是这个舞象之年的男孩已经有着自己独特的世界观,似乎超脱现实,看到了事态的本源。

“真正有意思的是那样一种书,你读完后,很希望写这书的作家是你极要好的朋友,你只要高兴,随时都可以打电话给他。”什么是一名好学生呢?只要是有自己的思想与见地,就算是得到教育的雨润和滋养。

“一个人压根儿就不应该胆小”。我相信这就是霍尔顿的座右铭,青春就是敢于尝试,无畏险阻地去经历和体会。“我的职务是在悬崖边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想当个麦田的守望者。”他多么渴望长大,但心中却依然有爱,他爱护成千上万的孩子,他希望每个孩子都有一个前途似锦的未来。他希望做个守护者。

“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的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苟且与远方,谁更重要?一次屈辱,是不会影响一个人的风骨的。

霍尔顿是孤独的,但他也是精彩的。我们人生中总是有那么看似平淡的几天,却注定了未来的人生路。

麦田里的守望者初二读后感(精选17篇)篇三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一个让我产生憧憬的书名,怀着这样美好的期待,我去看了这本书,却让我感到一种消失已久却又卷土重来的激动。

从二战结束到当代美国文学中,有两部小说经过三十多年时间的考验,已被认为是“现代经典”,而《麦田里的守望者》就是其中之一。作者塞林格通过第一人称以青少年的说话口吻叙述全书,充分探索了一个十几岁少年的内心世界。愤怒与焦虑是此书的两大主题。更重要的是因为作者用现实主义的笔触,生动而细致的描绘了一个男孩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真实地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精神文明的实质。

本书篇幅不大,作者除发表过一些短篇小说外,迄今只写过这一部长篇小说,却在美国社会和文学界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不同的青年、不同的家长和不同的评论家,往往从不同的角度对此书作出不同的评价。

有过两种截然相反的意见:一种意见颂扬此书,把它说得天花乱坠,认为成人通过本书可以增加对青少年的理解,青年人在阅读本书后则能增加对生活的认识,使自己对丑恶的现实提高警惕,并促使自己去选择一条自爱的道路;另一种意见严厉批评本书,把它看作洪水猛兽,说主人公张口闭口都是粗口,读书不用功,还抽烟、酗酒、甚至喊小姐,完完全全就是一个不良学生。从而认为本书内容“猥亵”、“渎神”,有些家长甚至要求学校禁止学生阅读这类书籍,但经过时间的考验后,大多数中学和高等学校已把本书列为必读的课外读物。

当我第一次拿起这本书时,那美丽的名字所吸引,可当我翻开书时,却发现里央的内容并没有我想象中的美丽,而且还有很多肮脏的字眼。于是,我刚看没几页便把书扔在了一边。这一扔便是两年。后来,我听说这本书当时在美国同龄人中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所以我再次拿起了这本书。

书中的主人公霍尔顿。考尔菲德在我看来简直就是坏孩子的代表,抽烟、喝酒、说脏话、打架。读完这一遍后这个男孩子并没有给我留下什么美好的够印象。可我还是试图从文字之间发现他那未泯的天性。终于,我看到了;霍尔顿被开除后,担心母亲受刺激,决定为妹妹买唱片,怕别人产生自卑感便将自己的箱子放到床底下以慷慨捐款。以上的种种都表明着霍尔顿的内心依然是善良的。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心里并没有往常那样心潮澎湃,仅仅是在思考一个问题,霍尔顿为什么会变成那样?书中说,霍尔顿只有十六岁,便开始抽烟喝酒,除了青春期的缘故外,难道就没有其他的原因了吗?我在书中努力地寻找,发现书中多次出现了一个词——假模假式。我一下子都明白了,主人公生活在假模假式的社会,身边都是些假模假式的人,他在假模假式中渐渐迷失了自己,成为了当时美国中的一员。

书读完了,可我好像并没有懂得什么大道理,只是暗暗地为像霍尔顿一样的那些少年感到惋惜,希望这样的情况不要重演,让“阳光自信,天天向上”永远成为青少年的代名词!

《麦田里的守望者》是由美国作家杰罗姆·大卫·塞林格所著,原名为《thechacterintherye》,于1983引入中国,正式译名为《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是作家塞林格写的唯一一部长篇小说,以一个青少年的角度深刻的揭示了资本主义的腐朽的社会状态。

书中的主人公霍尔顿是个叛逆,对身边人和事都极其不满的16岁男孩。他对于身边发生的是感到迷惑,他心中找不到属于自己的真实存在感。对于他来说,在他的世界里,善与恶,好与坏,好像总是找不到一个固定的支点,使其平衡。因此,他内心极其痛苦,精神以及心灵都饱受摧残。在这种痛苦达到一种饱和状态时,他对自己最信赖的人,他妹妹说出了内心最真实想法:我要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对于主人公霍尔顿来说,就是在一片金灿灿一望无际的麦田里,那里有着成千上万的孩子在奔跑,而麦田的另一头是悬崖,孩子们不停地奔跑,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危险……于是,主人公霍尔顿想当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样就可以在孩子们遇到危险时及时守住孩子,把他们带到安全的地方。不论在什么时代,怎样的背景下,我们青少年都会经历一段精神上的困惑时期。而这部小说就是描述青年人的心理状态,并提出了一个关于“麦田里的守望者”的美好的畅想!就让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永存一个这样的“守望者”并且努力成为一个“守望者”,成为能真正能净化他人心灵的人吧!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象。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

“有那么一大群孩子在麦田里奔跑,我只是坐在那里,把孩子们抓住,告诉他们该往哪里跑。我只想做一名麦田的守望者。”这就是《麦田里的守望者》的主人公霍尔顿的理想,也是他在对现实不满的情况下发出的感叹。

霍尔顿是一个反抗现实、追求理想的人。他不愿意认真读书,因为那里充满了各色的伪君子。在第四次被开除后,他只身在纽约游荡了一天两夜,看到社会上各种丑恶,接触了许多事物。他看不惯一切,想逃离这个社会,但又不可能。他只得生活在矛盾中,苦闷、彷徨,最后变成真正的叛逆。

他酗酒、逃课、滥交女友······但他真是这样一个不中用的人吗?不,他只不过是看不惯现实,只能通过一系列行为来发泄心中的苦闷罢了。可是,人们在一开始却无端地判定他没有前途,这本书还被禁止阅读。实际上,霍尔顿比他们看得更远,他知道当时学校里的老师都是势利的伪君子,只是教导一些所谓的基本信条。而霍尔顿呢?追求光明的理想,敢于反抗黑暗的现实。他其实有许多优点,和老师眼中的霍尔顿相差甚远。

可我们呢?以貌取人,只看重表面。讨厌那些面貌丑陋的人,嫌弃那些家境贫困的人,喜欢那些阿谀奉承的人······我们也做不到像霍尔顿那样勇于反抗昏暗的社会。我们没有自己的选择,只知道像家长教导的那样认真读书、将来成为有用的人,对于不正确的事物置之不理,长辈怎么说就怎么做,很少有自己的见解。即使心里不满也只是私下里抱怨几声。只是和别人一样,不想、也不敢追求自己的理想,我们跟霍尔顿差远了!

虽然如今的社会不同了,我们也不该盲目地叛逆了。但是他敢于反抗权威,坚持自己的原则,不愿与别人同流合污的优点值得我们学习!他的精神将永垂不朽!

麦田里的守望者初二读后感(精选17篇)篇四

《麦田里的守望者》我想你们会跟我一样被这标题所吸引是否我们也在守望着什么呢?我的答案是肯定的而我不是在麦田里是在工地上我守望着天空能够飘雪下来因为那时候我就能回家了能够做我想做的事情了而不是守望在这里...在这里的经历我不想多说反正也就那样不好意思又扯远了.作者是jd赛林格讲述的是一个16岁的小男孩却比同年的孩子高出一个头他满口脏话吸烟酗酒甚至还嫖婊子对周围的环境感到非常乏味每天看着周围一群蠢蛋让他想吐在他第三所学校开除他以后也就是圣诞节的前几天他不敢回家也不想回家于是就在外面晃悠想着圣诞节学校放假在回去因为学校的开除信圣诞节才会寄到家。这就是大概的剧情我可每心思把整本书都写进去想看我可以送给你...每个人都有自己所向往的生活而不是被别人活着环境所左右如果你现在还很迷茫就看看着本书吧!不能在现在的环境得到我们就大胆的去另一个环境追求吧!

麦田里的守望者初二读后感(精选17篇)篇五

“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这个十六岁的小伙子,远远望着前方大半辈子的路,默默地说。

考菲尔德·霍尔顿,是塞林格笔下塑造出最生动最深刻的形象。一个典型美国50年代的“富二代”,他拥有的明亮的眼睛,灵魂却被迫迷失在年代所造成的是是非非里。整本书短短的记录了一个十六岁的孩子内心中真正的想法,凭借仅仅几天的生活经历、夹杂着胡言乱语的往事和一句句玩世不恭的话垒成一部自传。

对于我们,他陌生又熟悉,有年轻的影子,描绘的年代却依然遥远。他有着复杂的心理,却同样单纯。霍尔顿一直处于骗与被骗之间,在与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时,他不愿撒谎,却不得不撒谎,或是忍不住;憎恶晦暗,却浸没在其中,无法自拔。

又一次被校方开除,霍尔顿心里肯定不好受。他在一个又一个城市游荡,脏话像在纽约的繁华中踢酒瓶,一打接着一打,叮当不停。他去拜访昔日的“良师”--他眼里的伪君子。那人告诉他自己有多么担心他的前途,念叨着他必定会对此遗憾。他想起在潘西的那些“朋友”--他口中的腐朽分子。他们虚度时光,习惯了生活在迂腐的条条杠杠中,没有目标,更没有思想,除了打架,就是闹事,没有别的,在“学校”这个监狱中四处传播“有钱就有了一切”的观念。

他去纽约,仗着身高能一次要啤酒,红酒,鸡尾酒,自己喝得烂醉;他稀里糊涂地约女友,看戏,溜冰,极庸俗,把钱花得精光。

一个人的十六岁,刚离开了童年,又看到了不远处喧嚣的成长通道,所谓“混沌的社会群体将产出更混沌的下一代”的预言,让他不知道怎样去面对,去承受,甚至找不到与他能聊上几句的人。“我觉得我要做的是,我要假装是聋哑人。这样的话我就不用跟别人进行什么破对话了。如果别人想告诉我点事,他们就得写在一张纸上给我……我要赚钱建一个自己的小木屋,余生就在那度过……我要定个规矩,谁都不能在这做什么虚伪的事,谁要做谁就滚。”面对不了现实,只有选择逃避。但这仅仅是霍尔顿的遐想,遥远而又荒谬,他便去找老菲苾寻求安慰--他的妹妹。

我挺喜欢他的妹妹,一个小机灵鬼。天真的孩子,只有她还保留着对霍尔顿的热情与同情,霍尔顿也一样,他对大部分人的评价都十分糟糕,唯独老菲苾,他什么都和她说。老菲苾作为霍尔顿的妹妹,年龄相差一大截,不过成绩倒是名列前茅,与她哥哥是迥然不同的形象。她善于想象,经常拿大人们的电影开玩笑,把生活里的事写进“威塞菲尔”的日记里(威塞菲尔是她给自己取的名字),然后编成奇怪的故事。

当霍尔顿悄悄溜回家和老菲苾诉说时,老菲苾毫不犹豫地把圣诞节的零钱全给了他,霍尔顿说足够了,但老菲苾还是硬塞给了他。老菲苾有孩子的顽固,却不失爱心,但我们不知道老菲苾的纯真能够延续到什么时候。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霍尔顿穿过六十多条街的描写。霍尔顿不停地在城中穿梭,不停地疾走,似乎是他想要脱离整个世界。一刻也不愿意停止的霍尔顿,表面的玩世不恭无法掩盖内心的恐惧和愤怒。

我们有经历了岁月的考验,《麦田里的守望者》成为了经典,霍尔顿的自传让人们对这个社会多了一些认知,霍尔顿的颓废表现,也警示我们在人生中要走一条自爱的道路,社会的光明黑暗让每个人的命运跌宕起伏,但不管是绝望还是希望,都要咬牙坚持,动脑筋试图脱离这样的局面。贝多芬这么一个聋哑人也不是说“我要扼住命运的喉咙”么?或许去做一个又聋又哑的人有些悲观了。

“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这就是霍尔顿的心声。一个人的十六岁,不要害怕,不要彷徨。

麦田里的守望者初二读后感(精选17篇)篇六

昨天去书店,买了一本名著《麦田的守望者》,今天一再起来就迫不及待地一口气读完了。

这本书讲了美国的50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代,二战的阴云刚刚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迅速发展,另一方面人们却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下过着浑浑噩噩的生活,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他心里仍有一个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的守望者”。

我们生活的这个社会每一天都在发生日新月异的发展,社会在不断进步,许多人开始迷茫,消沉,逐渐遗忘了自己的理想,没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坠入平庸。

我们也是这个新时代的孩子,虽然有很多困惑和烦恼。但我们仍该集中精神看清,看准未来,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当时假如霍尔顿没有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坠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光明的未来。

我们的生活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有些迷茫和彷徨,但这只是短暂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坚定的理想。

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将更将美好!

麦田里的守望者初二读后感(精选17篇)篇七

正如其名,有一个17岁的男孩,厌恶世俗的纷纷扰扰,梦想有一个孩童的世界,没有城市的纷扰和成人的虚伪。

“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本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这是他在纯真的妹妹身前发自内心的几句话,道出了他心里所想、心里所念。

在如今社会中,现实与残酷将人们狠狠包围。许多满怀梦想踏入社会的年轻人,在城市的喧嚣中,逐渐的迷失自我、失去方向,曾经的梦想烟消云散,人性也被逐渐磨灭。

我的姥姥生了三个女儿,大女儿是我妈妈,还有两个分别是我的二姨,三姨。

我的表弟是我三姨的儿子,三姨在他五岁左右时便外出闯荡,过几年又把表弟接到了她有所成就的那座城市。但是,抚养我表弟的人,并不是三姨,而是二姨。二姨是出了名的好脾气,只要不是触犯了她的底线,不管你怎样做,她都不会生气。正是这样,三姨才会借着她的性格将她利用——让二姨给她带孩子。

在表弟去大城市不久,我和妈妈也相继的跟了过去。于是我们一大家团聚,其乐融融。二姨待我很好,只是面子上做做而已,三姨却连面子上也不做。她先前去我老家,瞧见了那副土里土气的模样,假模假样的装出疼惜我的神情。在她怜惜的眼神里,我还看出了不屑。她带我去了县城,给我买了一套衣服让我穿上,我高兴的不得了,她就像成全了乞丐一顿饭似的笑笑。她带着我们去饭店吃饭,菜上来了,没尝几口,她就拿出“文化人”的娇气,说:“亏这个饭店还是这个城里最好的,做的菜竟然这么难吃。”

后来三姨提出让我去她们那座大城市见见世面,妈妈也跟着去了。本来哥哥嫂嫂为了勤俭节约,与三姨二姨表弟共挤在两房一厅的房内,为了欢迎我和妈妈的到来,哥哥嫂嫂特意租了两房一厅的屋子,我们四人便搬了进去。在我们到了的那一天,哥哥嫂嫂给我和妈妈去超市买了上几百元的东西,嫂嫂更是礼貌的待着我和我妈妈。

记得我们刚到大城市的时候,还没天亮,哥哥嫂嫂便等候在车站将我们接了回来。我们去拜访三姨的家,表弟还睡着没醒,三姨和二姨都才刚在我们的敲门声下醒来。表弟被三姨叫醒时,极其不耐烦。三姨把我和表弟拉在一起,一白一黄成了鲜明的对比,白的是他,黄的是我,三姨为此还乐了一下,说她“照顾”儿子得当。饭做好后,我好心的夹菜给表弟,他还嫌恶的将我骂了一句,把菜推了去。三姨并没有站出来为我圆场,而是笑着说她儿子不喜欢别人给他夹菜。好像城里人特有的优点似的。这件事直到现在我还记忆犹新。

到大城市才不久,哥哥嫂嫂天天精心的照顾着我,为我买这买那,吃的水果数不胜数,使我原本焦黄的皮肤变得又白又水润。三姨看我时妒忌的眼神我记在心里。我原本发黄的头发,变得黝黑有光泽。我瘦如柴股的身子,也长了一些肉。三姨看在眼里,心里冒火——他儿子只白没肉,瘦骨嶙峋。由此,她处处针对我,也叫她身边的人针对我。

我和表弟打架,我打赢了他,他跑去告状,把责任全推在我身上。三姨和二姨合着说我,说我比表弟大,要我让着表弟。我打不赢表弟,我跑去告状,三姨和二姨眼里闪着儿子建功立业回来后的得意,也要我要有一个当姐姐的样子,不要和他斤斤计较。妈妈、哥哥、嫂子,只能在背地里安慰我。其实,我只大我表弟两岁。难道大的孩子生下来就注定要让着小的孩子?这就不得而知了。

我的哥哥,给我买文具,我心疼他的钱让他少买点;表弟几天一次得缠着我哥哥,给他买这样那样的文具和玩具,就怕我哥哥少花一分钱。我看不过去就说一两句,表弟还毫不在意的说:“他是应该的。”

有人欺负我表弟,表弟跑来告状,我二话不说,立马去帮忙打架。可是到了别人欺负我时,他反而还落井下石,站在对立的一边说我坏话。事情到了现在,我都没弄明白——那些人为什么平白无故的要找表弟打架,而且是一群人。而我给表弟主持了公道之后,为什么那群人立刻转移了目标,将锋头指向我。

过年时,哥哥和嫂子赶着回家结婚,妈妈也跟着回去主持婚礼,留下我一人在大城市。表弟得到了机会,狠狠地报复我。

一天表弟引诱我打架,我和他打了起来。因为每次都是他先惹了我,我不去理他,他就越来越得意忘形的触犯我底线。直到我忍无可忍,他才达到目的的和我打架。

我和表弟正在打架时,二姨恰巧朝这边走来,表弟赶紧躲在二姨后面说我欺负他,并把责任全推卸给我。只要是一个长眼的人,都知道是表弟欺负我。但是二姨像当妈妈一样的养了表弟这么多年,和自己的女儿待在一起的时间加起来都没和表弟待在一起的时间长。可想而知,就算我再怎么和二姨关系近,都比不过她和表弟的亲情。

二姨护着表弟,不让我打他,我当时火冒三丈,一下子管不住自己的嘴,说二姨偏心表弟。就因为这么一句话,她对我大动肝火,咆哮着:“你在说一遍!”急不可耐的急急向前冲一步,并举起巴掌来瞪眼看着我。

我大哭起来,再也不敢说话了。她一个大人,我怎么打得过她?就算我躲了过去,我自己一个人在家,没菜没饭,晚上又不敢一个人睡,所以,我无助的泪水一下子涌了出来。

我向二姨身后望,表弟便探出了头,颇有得意的笑。每次在我委屈的时候,他总是在大人身前一副委屈像,到了大人身后,便笑嘻嘻的看着我。他的成就,靠心计得来的。我没能比得过他,我又怎么可能比得过他?两个阿姨一起过来针对我,我家里人又得靠着他们吃饭。所以,我忍了。

事隔多年,我又回到了老家,搬到了小县城。每每想起到那里的一段时光,心就止不住的发寒。三姨见我搬回来,也就跟着表弟搬了回来,房与房相隔不到三十米。并和我读同一个学校。我还在给表弟主持着公道,他还是理所当然的享受着我的庇护,有时难免回过头来咬我一口。只是我没有再和他打了,因为他们搬来之后,我和妈妈搬到了离他们家隔着三条街的地方。他再也别想得到我“理所应当”的疼爱,再也别想伤我的心。

麦田里的守望者初二读后感(精选17篇)篇八

霍尔顿愤怒我所愤怒的,快乐我所快乐的,颓废我不愿颓废的,迷惘我不再迷惘的,坚持我永远不变的,憧憬我永远希冀的。这是我读出的霍尔顿。

世上没有对与错,人初性善,没有人承认自己变坏了,违法的也不一定就是错误的。所以,这是一个不把真正的东西当东西看的世界,因而从表面上看,霍尔顿“不喜欢正在发生的任何事情”,实则不然。他喜欢他自己,可他并不知道这一点,所以他苦闷彷徨,颓废沮丧。

这些人,这些善良又易碎的守望者们,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似乎注定享受不到凡人之乐。人把一切都看得太透,就往往无法幸福。必须想这一切“想得恰到好处”,才不会为这个世界难受。霍尔顿最后告诉我们的也是,“千万别跟任何人谈任何事情。你只要一谈起,就会想念起每一个人来。”孤独者的痛苦,莫大于斯。

书中姓资的说:“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我不这么认为,人生应是一部电影,命运则是最伟大的编剧,每个人的角色、台词、剧本都已经确定,该生则生,该死则死。成熟不成熟,英勇或卑贱,都是观众的茶余饭后,都付笑谈中。把自己演好,人生才有意义。

走在路上,活在心里。这是这本书最终告诉我的。

麦田里的守望者初二读后感(精选17篇)篇九

我要做的`就是抓住每个跑向悬崖的孩子——我是说要是他们跑起来不看方向,我就得从哪儿过来抓住他们。

从小到大,我能完完整整读下来的外国书籍真是少之又少,

至今记得的一本还是初中时读过的《欧亨利短篇小说集》,

欧亨利的小说每次都在我搞不清故事要说什么的时候,

给我一个猝不及防的结尾,

这让我爱极了那种豁然开朗的意难平味道;

而读塞林格的这本,却让我内心总是充斥着一种难以言喻的失落。

那种感觉,就像是你无意中突然想起来,在很久以前,你丢过某个特别漂亮的纽扣。

在我眼里看到的,只是两个字——无助。

在一个痞子少年自发地去认知这个世界时,他发现这个世界跟他想的不一样,甚至截然相反。

就连他最喜欢的恩师都是会在半夜摸他头的同性恋。

我难以想象这些于十六岁的霍尔顿而言意味着多糟糕的体验。

可周围所有人都习以为常,你甚至都难以理解他们是怎么做到的,

这仿佛是生来就定好的条框规矩,如果你不按这个来,你就没法活;

可是,如果你选择了活在条框里,你就注定正在彬彬有礼地死去。

两夜一天,霍尔顿无时无刻不在满嘴脏话地咒骂这个世界,

破悬崖、破街道、破妞儿,

但我并不认为他是一个无可救药的叛逆少年,

他们可不会像他一样去关心冬天湖上的鸭子该怎么活。

所以他拒绝着长大,

因为长大于他而言。

就相当于死去,

他必须以失去他最为。

宝贵的单纯。

为代价。

我不知道一个人要无助到什么地步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他无数次说着他要给谁打个电话,

他跟萨利提过私奔,

他跟老师说过自己的失望,

他跟妹妹菲比丫头讲他的无能为力和厌恶,

可没人能理解他,赞同他。

他说,

他要独自跑去西部,去找个加油站赚钱,

他还要装作自己是个聋哑人,这样就不用交谈,谁也不会搭理他,

他会建造一所木屋,一辈子住在森林的边上,

有阳光高照。

这是他被逼到绝境后,唯一想到所能为自己做的——藏起来。

藏到深山老林里去,去与世隔绝。

这种想法听起来古怪得像个疯子,

但同等地位地说,这就是自救。

他不甘心为了某个理由谦恭地活下去,

他就愿意为了某个理由轰轰烈烈地死去,

尽管那是在你们眼里,

一个极不值得的,不是这样就是那样的理由。

他在最后选择了回家,

选择了下学期继续准备上哪儿所学校。

因为他太爱他的妹妹了,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妥协和投降,

我只能从他的文字里庆幸,他那股倔强劲儿还在,

一位敢于向生活宣战的勇士还活着。

是本真正让我喜欢到骨子里的书,

我也希望塞林格是我最好的朋友,

随便我什么时候想,都可以给他打个电话。

麦田里的守望者初二读后感(精选17篇)篇十

《麦田里的守望者》是美国作家杰罗姆·大卫·塞林格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讲诉了一个16岁中学生霍尔顿因5门功课4门不及格被学校开除后离开学校到纽约游荡的故事。

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没有看简介时那么的喜欢,因为书中几乎每段文字中都有一两句“他妈的”或者“混账”这类的脏话,这是我在其他书中没有遇到的情况,使我不太喜欢主人公。另外,书读了一大半的时候,我发现没有什么是能和麦田里的守望者扯上关系的。可是,我想作者既然用这个作为标题,一定有他的道理,那么麦田里的守望者究竟指的是什么?带着这个疑问我继续读了下去。

霍尔顿出生在中纽约的一个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他读书的地方叫潘西,是一个私立的贵族学校,学校里老师和家人强迫他好好学校,为的是将来出人头地,以后可以买辆卡迪拉克,可他却不愿意学习,在学校里他每天干的事就是讨论女人.酒之类的话题,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根本无心用功学习,所以经常挨罚,学期结束时,他因五门功课四门功课不及格被学校第四次开除,而他却一丝的难受感也没有,在和舍友打了一架后,在深夜离开了学校回到了纽约。

到了纽约后,他不敢回家便在繁华的纽约开始游荡了,深夜里霍尔顿住进了一家小旅馆,在旅馆里他看到的全是不三不四的人,令他感到 恶心与惊讶。第二天星期天,他来到了大街上,遇到了两个修女,捐了10元,玩世不恭的他内心还是善良的,后来他和女友看场电影,又去溜冰,霍尔顿非常讨厌虚情假意的人,可是女友刚好摆出虚情假意的样子,这使他非常不高兴,两个人吵了一架不欢而散了。

此时的他非常想念妹妹,冒险回到了家。还好父母不在出去玩了,他便和妹妹畅谈起来,并对妹妹说将来要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霍尔顿的这个纯洁无私的想法,让人感到,体现了他了朴素与善良,虽然他有些叛逆也有很多缺点,但他向往的世界如此纯洁,守望是一种勇气也是一种姿态。

麦田里的守望者初二读后感(精选17篇)篇十一

读一本好书,就像一位老师,把你带入浩瀚的天地;读一本好书,就像一双眼睛,带你浏览广阔的世界。

我十分喜爱读书,其中很欣赏的就有这部《麦田里的守望者》。

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霍尔顿看不惯周围的一切,无心读书,只能被开除,又想离家出走,远离尘嚣,过田园般的纯朴生活,可是在当时的环境下,他的理想一一破灭,后来在他天真可爱的妹妹的话中,他最后还找到了自己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起初,我在读的时候对它的印象并不深,直到后来我了解到了50年代美国情况后再读这本书时感觉就不一样了,这也让我知道了越读越懂的道理。

我喜爱这本书不仅在于它生动的情节与细致的描写,更在于它所包括的丰富内涵。

就比如说乘火车这一章中,我见到的人和事就告诉了我们,母爱是一种本能,那应该是一种自然而然的真情流露,是全然的、不求回报的付出、陪伴与支持。以及兄妹情中,我为妹妹买唱片中的一处,可以深刻感触到这样一点是:那些为我们默默付出与支持的人,时刻温暖着我们的心,使我们走得更远更精彩。

理想是一盏明灯,每个人都应该拥有自己的理想,生活和学习才会有动力,让我们大家都来做一个真正有理想有目标的人吧!

作者:周克强。

读完这个书,第一感觉就是叛逆,不对,没有读完,就已经觉得很叛逆。的确,这确实是一本叛逆的书。

来自未成年人心理对成人世界的那种控诉,在这本书里得到了很好的体现。细细品味,每个人都能在里面找到自己的影子。文学或许对一部分人是难懂的,可这本书绝对不是。看这本书的时候,一直都以为自己是在跟一位朋友在交谈。就在自己对面,在他那个自己的世界里。

斜戴的鸭嘴帽,各种各样奇怪的同学,各种各样奇怪的遭遇,都在这个主角身上体验。就好像,我们交换了身份,换成了我,走进了书中。遇到很多事的时候,作者真的很会表达。没有太华丽的词藻,都是我们日常用到的词汇,可是我们读来,确实就会有一种真实感。

前期,主人公被退学,周围的一切环境好像都是在谴责他。诸事不顺,周围世界的那种虚伪与丑陋更是让他无法接受。霍尔顿是如此的真实,正如你我一样面临着生活中的种种磨难。而他,却又比每个人都勇敢。他愿意去追寻自己的内心,敢于去挑战那个灰黑的世界,敢于和世界抗争到底。

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是啊,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们在生活道路上跌跌撞撞,甚至摔得满身是伤,但我们相信,梦想会有的,快乐会有的,成功或者理想什么的,都会有的。

麦田里的守望者初二读后感(精选17篇)篇十二

读完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一个少年形象出现在我的脑海中——他是大人们眼中的坏孩子,因为他所作的、所想的一切都“不像话”,他的成绩也是那样的糟糕,几乎没有人喜欢他……他就是全书的主人公——霍尔顿。

他的讨厌周围肮脏的世界——他讨厌伪君子,讨厌周围的虚假的人,却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讨厌电影,却不得不在无所事事的时候去那里消磨时间……霍尔顿没有真正好的朋友,只有肮脏的“阿克莱”、表里不一的斯特拉德莱塔等室友,但他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厌恶他们,却又无奈,他无法改变现状。他不想和他们同流合污,成绩自然会很差。他看不惯周围的世道,所以他苦闷、踌躇、彷徨,自己的心事也只能被自己扛着。

霍尔顿一直都希望自己可以变得很勇敢,但是实际却是他一直都很胆小,被别人欺负后只能在做白日梦的时候幻想着可以把他打败,他连一个瘦弱的女人都制服不了,更何况别人呢?他被学校开除后,都不敢贸然回家,蹑手蹑脚地回去还一定要躲避着父母。他一直都在用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安慰自己,却没有胆量去做真正意义上的叛逆。

他是青春期的少年代表,从他的经历里可以清楚的看到与家长的代沟,家长总希望他像哥哥一样可以成为出人头地的人,可是他的理想也只是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站在悬崖上,捉住不断奔跑的孩子。大人总认为霍尔顿是一个败家子,是一个不良少年。但他有自己的思想,在他那半成熟的心中还存留着点点梦想,即使它在那污浊的世道变得那样的细微渺小。

霍尔顿是明智的,是聪明的,他看透了社会的本质。他的朴素和善良,是他所在的年代很少的,虽然他的有些思想还比较幼稚,虽然他有许许多多的缺点,但他反抗现实、向往美好世界的纯洁的一面是不可忽视的。

作者借助笔下的霍尔顿,活灵活现的展现了自己的想法,用一个处于青春期的孩子的口吻讲述了一个关于那所谓“叛逆”的想法,讲述了成熟与不成熟之间的过渡,大人与青春期少年之间的代沟。

麦田里的守望者初二读后感(精选17篇)篇十三

《麦田里的守望者》是由美国作家j.d.塞林格所著,被标为青少年必读的课外读物。

全书介绍了一个叫霍尔顿的少年如何从潘西就读的.学校离开及离开后三天的游历。霍尔顿是个被多所学校开除过的典型的叛逆少年形象,书中描述的他喜欢戴着一顶红色的猎人帽,他很喜欢这顶帽子。他有个死去的弟弟,叫艾里,这也许是他在世界上除了妹妹菲苾之外另一喜欢的人吧。艾里是个有着红头发的的好孩子,他从来不对人发脾气,也特别的聪明。在艾里死去后,霍尔顿就只能把自己的喜受全部寄予在菲苾身上了,当然,他仍然喜欢艾里。霍尔顿被潘西的学校开除后,星期三就要回家了,但在这空档期,他游历了两天,他本想再也不回家里了,他挺想去一个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重新开始生活,做个麦田里的守望者。于是在他临走前,他悄悄地去见了自己的妹妹菲苾,与她一同跳舞,最后菲苾还将自己要买圣诞礼物的零花钱全都给了霍尔顿。可令他没想到的是,在他即将要离开自己熟悉的故乡前往西部时,自己的妹妹竟然将自己的行李也一并带上了,她想跟霍尔顿一起离开。出于种种原因,霍尔顿最终还是留下了。

也许每个孩子在某一时期都是个问题少年,这是无可避免的,同时也是个极其正常的现象。就像我们文中的霍尔顿,他本就是个问题少年,被许多所学校开除过,他本来离开潘西的原因就是因为他受不了那里那些假模假式的人,觉得那儿的人很虚伪。

也许我们有时有这种莫名的正义感,也适应不了这种不适合自己的环境,产生一种万事都顺应自己的心态。这也是我们许多人的正常心态。而塞林格所描述的这个霍尔顿形象则是普遍的问题少年形象。虽然霍尔顿是别人口中多不好的孩子,但他对菲苾却非常地好,他给她买了她喜欢的唱片,但却因故在途中摔碎了。他会哄自己的妹妹,他从不会对她食言。他其实也是个善良的人吧,因为在路途遇上的两个修女,他把自己的钱都捐给她们去帮助要多的人。其实每个叛逆少年的内心也存在着纯结和善良的一面。

为什么说霍尔顿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看着孩子们在田里玩耍,然后随时提醒他们会有危险呢?我想,这也是主人公所希望、向往的轻松生活吧。无需多管,把控底线,适当提醒。

叛逆期也许是人人都要经过的十字路口,只是每个人面对的方式不一样,也不能因为他们这叛逆的性格就否定他的一生,我们需要做的应该是指引自己如何顺利度过这一时期,学会接纳自己。

麦田里的守望者初二读后感(精选17篇)篇十四

那天去书店,我迷上了一本名字叫《麦田里的守望者》的名著,当时我在翻看这本薄薄的书时,我并没有想到这本书能给我带来前所未有的震撼,感触很深,我觉得这本书很值得我们去回味并加以细细的品读。

书中大致描写了五十年代在美国一个名叫霍尔顿的年轻人,他是过着浑浑噩噩每天不知道未来在哪的生活。因为当时二战刚离开没多久,并且接着又是冷战的开始,很是混乱,一方面是因为当时的科技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提高,而另一方面,人们意志都比较消沉没斗志,更没有所谓的自己的理想,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在他心底,看得出来一直还存有美丽而又看上去不切实际的理想做一个麦田守望者。

当今我们处在的这个时代正处于不断变化之中,一切都变化着。我觉得这和书中描写的那个时期非常相像。随着社会变化的多样性,迷茫和消沉的情绪慢慢填满了我们的内心,我们好像也在逐渐遗忘了我们最初的理想,渐渐地没有了最开始对生活和工作的热情,变的消沉。

还好这本书及时的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从现在开始重新拾起我们最开始的理想和梦想,我们要努力去做一个有抱负有美好愿望的好青年。因为假如我们没有霍尔顿那样纯洁的纯粹的理想,那我们也许就会一直消沉下去,人心中只要有了那份纯洁而高尚的理想,才能给我们迷茫的人生指一盏明灯并指引我们不断地走向自己心中的目的地,这份理想可以到我们去飞过黑暗,走向光明。现在的我们,人生才刚刚开始并且正向更好的方向走着,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甚至会迷失,但一切不过都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要有理想。

是的,我觉得你只要有理想就会有希望和你想要的未来,你的明天会更美好更辉煌更绚烂多彩!

麦田里的守望者初二读后感(精选17篇)篇十五

每本书的背后都有作者想要启迪读者的人生哲理,《麦田里的守望者》也一样,如果没有经过一番认真地品读,就难以读懂隐含的深刻道理。下面,让我们一起阅读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透彻地解读这本书吧!

霍尔顿如果不是个少年,而是个中老年人,那他可真烦人。《麦田守望者》里的这位主人公,看什么都不顺眼。他讨厌学校,讨厌同学,讨厌父母。他甚至讨厌那些喜欢说“祝你好运”的人,以及那些说“很高兴认识你”的人,以及在钢琴演奏中瞎鼓掌的人。他当然还讨厌数学物理地理历史以及除了写作之外的一切学科。一个甚至无法从学习中得到乐趣的人,可真烦人。

关键是他的痛苦也没有什么“社会根源”。生活在他的时代和国家,他既不能抱怨“扭曲人性*的专制社会”,也不能抱怨“愚蠢的应试教育”,他只是用鸡毛蒜皮的方式讨厌着那些鸡毛蒜皮的事情而已。

但这一切唧唧歪歪,都可以以“无辜少年反抗压抑的社会秩序”的名义而被宽容,甚至被喝彩——据说后来美国有很多青少年刻意模仿霍尔顿——因为他是个少年。在青春的掩护下,颓废是勇气,懒惰是反抗,空虚是性*感。有一段时间甚至有人为此类文艺作品起了个类型名称,叫做“残酷青春”。简直没有比这更无赖的词了:什么叫残酷青春?老年残不残酷?残酷到人们都懒得理会它的残酷。童年残不残酷?残酷到都孩子们都无力表达它的残酷。更不要说倒霉的中年,残酷到所有人的残酷都归咎于它的残酷。所以说到残酷,青春哪有那么悲壮,简直可以垫底。

但也许《麦田守望者》并不仅仅是一部青春小说。它是关于一个人在看透人生之注定失败后如何说服自己去耐心地完成这个失败的小说。小说里,中学生霍尔顿想:好好学习是为什么呢?为了变得聪明。变得聪明是为什么呢?为了找到好工作。工作又是为什么呢?为了买卡迪拉克。买卡迪拉克又是为什么呢?天知道。

当然他可以追求别的:知识、文学、音乐、和心爱的人坐在床边说话,以及思考“中央公园的鸭子冬天上哪儿去了”。但是,追求这些,他就远离了愤怒,而愤怒——只有愤怒——是感知自我最快捷的方式。

其实仔细想想,霍尔顿面对的“社会”并没有那么可恶。无论是室友、女友或老师,似乎都不是什么黑暗势力,只是一群“不好不坏”的人而已。如果作者以第一人称写他们,也许会是一个一模一样的故事。但这个社会最糟糕的地方,也许恰恰是它甚至不那么糟糕——这些不好不坏的人,以他们的不好不坏,无情剥夺了霍尔顿愤怒的资格,而愤怒——至少愤怒——是一个人感知自我最快捷的方式。

其实满世界都是霍尔顿。16岁的霍尔顿,30岁的霍尔顿,60岁的霍尔顿。他们看透了世界之平庸,但无力超越这平庸。他们无力成为“我”,但又不屑于成为“他”。他们感到痛苦,但是真的,连这痛苦都很平庸——这世上有多少人看透人生之虚无并感到愤怒,而这愤怒早就不足以成为个性*、不足以安慰人心。事实上自从愤怒成为时尚,它简直有些可鄙。

所以《麦田守望者》最大的悖论就是逃跑。一方面,霍尔顿渴望逃到西部,装个聋哑人,了此一生;但是另一方面,他又想做个“麦田守望者”,将那些随时可能坠入虚无的孩子们拦住。整个小说里,最打动我的不是关于“麦田”的那段经典谈话,而是另一幕:霍尔顿经过两天的游荡已经筋疲力竭,过马路的时候,每走一步,都似乎在无限下沉,然后他想到了他死去的弟弟艾里。他在心里对艾里说:亲爱的艾里,别让我消失,别让我消失,请别让我消失。

《从头再来》里,崔健唱道:我想要离开,我想要存在。在同一首歌里,他又唱到:我不愿离开,我不愿存在。

我想霍尔顿也许不是真的愤怒,他只是恐惧。他只是对自己的虚空人生感到恐惧,而出于自尊心,我们总是把恐惧表达成傲慢。他还热爱小说呢,他还热爱音乐呢,他还热爱小妹妹菲比脸上的笑容呢。最后霍尔顿之所以没有去西部,也许并不是因为软弱,因为就算到了西部,也得找工作,也得去超市买1块钱3斤的土豆,身边还是会有无数喜欢说“很高兴认识你”和“祝你好运”的人。与其到远方去投靠并不存在的自由,不如就地发掘生活中那尚可期待的部分——小说音乐和小妹妹的笑容,善待因为迷路而停落到自己手心的那一寸时光,等那个注定的失败从铁轨那头驶来时,闭上眼睛,呼拉,干净利落地消失。

看《麦田里的守望者》,因为我最近想看些叛逆少年的故事,那种邪恶的、叛逆的、无所谓的男孩子,内心空洞的、无助的、脆弱的抗争着,最好还有好看的外貌,同学推荐《麦田里的守望者》,在感触的背后,我觉得和叛逆、邪恶完全扯不上边,或许有些颓废,但相信我,小说中的这个男孩子,霍尔顿·考尔菲德,是我看过的最善良的小说人物——嘿,真的,我不开玩笑。

他是彻彻底底的善良,以至于彻彻底底的脆弱,以至于不能融入这个邪恶的社会,他的善良简直让我感动,又压抑得让人想哭。

怎么可以那么善良?他恨人不用真皮箱子,因为他恨自己的真皮箱子让别人自卑,甚至藏起来。他尖酸地嘲讽见到的一切,所有东西都看不惯,但又由衷地为所看到的一切感到害怕和难受,为他衰老的历史老师沉闷的生活,为旅馆里为他抬行李的老头潦倒的职业,为他死去的弟弟(这段令我心碎,是真的心碎,我不开玩笑),为他妈妈向店员问了“百万个愚蠢的问题”后为他买了冰鞋而他却被开除,为那个萍水相逢却勒索他的妓女如何像一个普通姑娘一样去商店买东西,甚至为受人宠爱的钢琴手欧尼永远无法知道自己的钢琴其实有时候弹得很糟,这一切,他感到害怕和难受。他憎恶没脑子的姑娘,但却比谁都尊敬她们,他爱那些真正聪明的姑娘,用心去爱,爱到让我无法相信一个青春期的男生会有这么细腻和温柔的情绪。

他长得漂亮,小说不止一次强调。家境富裕。敏感而聪明,热爱阅读,

作文。

写得好极了。是击剑队的队长,高尔夫打得可以拍体育短片,但被他拒绝了,因为他讨厌“混账电影”,为他讨厌的东西拍短片,会让他觉得自己是伪君子。而这一切,居然都不能令他快乐,居然都不能令他好好的活在这个世界上,那些他眼中的傻子、白痴、变态(我同意他的看法,并非偏激),却能自得其乐,这实在有点诡异。

如果你听我的意见,我说他是有道德洁癖的人。他不像我们,我们有时自己就不道德,有时自己道德但也能理解别人的不道德,我们是自私的凡人,快乐的大多数,因此我们还喜欢这个世界。

还是那句话,人把一切都看得太透,就往往无法幸福。霍尔顿承认,你必须想这一切“想得恰到好处”,才不会为这个世界难受。

塞林格绝对是把自己融入霍尔顿里面了,要是我写这么个完美的人物,我就绝对是把他当成一种理想写的,我要是塞林格,我写这么一个男孩的野心,绝对是让每个女孩子都爱他,每个男孩子都渴望成为他。

如果你了解他谎言后的绝望、粗口中的愤懑,如果你能了解他神经质举动下纯洁的心,如果你了解他面对世界的孤独与苦闷,即使你不能理解他,只要能了解到一些,你也不会认为他叛逆。他的心非常柔软,却过于冷静,他说的话令你笑,但同时鼻子有点酸,他爱着你时,非常温柔和安静,他鄙视你时,是在鄙视你身上的他自己,而他对一些人真正的讽刺,足可令人警醒。

而这样一个人,似乎注定不能享受凡人之乐,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砸碎窗户或是突然跳踢踏舞的人,我多么理解和爱这种人,但却似乎注定不能得到快乐,更可怕的是,当他们真的被人理解和宠爱时,他们又会本能的抗拒,抗拒一切能让他们活下去的糊涂乐观,坚持能让人发疯的清醒苦闷。

还没有看完,不想那么快看完,很小心翼翼地在看,像吃到了最好吃的甜点,不忍心一口吃完,怕吃完了,余生空虚,怕吃完了,忘了刚入口那种沁入心扉的触动,没有撕心裂肺的爱与恨,但我撕心裂肺的为他而痛。

我也觉得,这是一部更基本的作品,超越阶级、超越年龄、超越国界,只要你曾经思考过,你就会有和霍尔顿同样的感受,我看了之后,已经觉得我的余生都无法忘记这部小说,这不是感动、不是会心、不是领悟,不是这些情绪,这是唯一一部直击心灵的小说,是比athena更athena的那个真实的athena在喋喋不休地跟我说话,禁不住流泪,不能不流泪,我听着我自己的声音;禁不住微笑,不得不微笑,面对同样的世界。那个世界,几十年后依然一样,我们和霍尔顿同时代、同地域,这是反人类,这是爱人类,只要有人类,你都可以看麦田里的守望者,你都会觉得那是你自己在和你自己讲话,就是这样,心中永远有个霍尔顿,从此以后,在悄悄地和你说话。

《麦田里的守望者》是美国作家杰罗姆·大卫·塞林格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讲述的是一个16岁的中学生霍尔顿·考尔菲德从离开学校到曼哈顿游荡的三天时间里发生的故事以及他详细的心理活动变化。愤怒与焦虑是这本书的两大主题,主人公的经历和思想在青少年中引起强烈共鸣,受到读者,特别是大中学生的热烈欢迎。《纽约时报》的书评写道:在美国,阅读《麦田里的守望者》就像毕业要获得导师的首肯一样重要。《麦田里的守望者》从1951年出版到现在给全世界无数彷徨的年轻人心灵的慰藉。据相关资料显示,此书甚至还间接诱导了几门枪杀案的发生,如1980年马克大卫查普曼在纽约杀害了甲壳虫乐队的主唱约翰列侬,他对外界说,他杀列侬的原因都写在《麦田里的守望者》里了。

说实话,一开始接触这一本书的时候,翻开前几页进入研读,我实在是有点看不下去,因为作者在书中大量地使用了“他妈的”“婊子养的”之类低俗粗鄙的用语,让人咋舌。“这怎么就是一本名著了呢?”我带着这样的一种质疑,先把这本书放下了。后来出于“这是必须完成的任务”的缘由,只好大略地读完了这一本书。我想每一本名著必定都有它成为“经典”的理由。像《麦田里的守望者》如此具有争议的传世之作,表面上看来粗鄙不堪的小说,背后绝对有着耐人寻味的意义存在。曾经因为语言低俗、故事极端而被列为禁书的《麦田里的守望者》,却被全美各地青少年热烈追崇,真正的原因是它深切反映了二战后美国青少年矛盾混乱的人生观和道德观,代表了当时相当一部分人的思想和处境。

在霍尔顿的身上,刚脱离青涩少年时期不久的笔者我还是能够找到一份亲切熟悉感。适逢最近在我身上发生了一件事,让我陷入了更深的思考当中。

在这个学期开学之后,我初二的堂妹就离家出走了两次。第一次只走了一周左右,被家人动用警方关系找到了她的下落并撵了回来,然后被我爸(家族里的权威)痛打了一顿。第二次,她出门的时候起初只是为了去剪个头发,后来却因为“姐姐发信息说你又出去、你死定了”的“恐吓”而干脆不回家,躲在了朋友家里,一走就是一个月。家人都很担心,想方设法地想要得到她的下落,她却始终选择逃避。

然而,她又是矛盾的。在她叛逆出走的内心里,她清清楚楚地知道爸妈是多么地疼爱她多么担心她。她一方面坚决不透露自己的去向,一方面又经常上线和哥哥联系,让大家都知道她是平安的。就在这个时间段,我回了一次家,从大人的讨论中听到了她的近况,已经很久没有和堂妹联系的我,决定承担起一个姐姐的责任。我主动上线和她联系,问她是不是因为和家里人吵架了才出走,她说不是,只是现在出去之后就一直不敢回家。我把她劝到我的学校里来,让她在我这里住一段时间。因为她一直以来都投靠一些退学的同学让我很担心,尤其是她现在身上一分钱都没有,我很担心一个年轻美丽的小姑娘会因为生活所迫而走上一些错误的不归路。她来到我这里之后,我一点一滴在观察和进入她的内心世界。

我很好奇这个迷茫天真的小女孩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初中,在我们生命中是非常特殊的一个时间段,因为在这个年纪,我们的自我意识萌发并狂热地发展着,我们开始对这个世界感到好奇和质疑,我们不再像小学一样那么单纯天真地敬佩老师或者家长等权威,我们开始叛逆、放荡不羁。在我初中的时候,我也一样试过年少轻狂。

为了更好地理解她,笔者作了很多的回想和思考。当时的我,和现在的她,也许都像《麦田里的守望者》中的霍尔顿一样,迷茫、矛盾、混乱、叛逆、青涩、无知、痛恨虚伪和世俗的世界,我想绝大多数的孩子们都会经历这么一个复杂的阶段,只是每一个人在这阶段的表现又因环境或教育等各种因素而有所差异。我知道我面前的这个“霍尔顿”女孩,她虽然表面上是如此地叛逆不羁、标新立异,但是她跟霍尔顿一样是善良天真的,她早熟的外表下同样有颗乖巧纯真的心,她依然温暖有爱,懂得感恩知足。在她的身上,我嗅到了霍尔顿的味道。

我在想,为什么这么多的年轻人都像、或者是觉得自己像霍尔顿呢?一直以来时代不停地在变化,但是“霍尔顿”一直鲜活地存在在我们的左右,或者内心,这告诉我们“霍尔顿”并不是特定时代下的产物,也许是我们每一个人生命发展中必经的一个挣扎阶段。我们不愿意向残忍的成长妥协,我们张扬着青春的刺来保护内心的纯真,或者用伤害替代伤害。这段时期下的我们可真是让他人和自己烦心啊。像我的堂妹,因为她的事我也操了很多的心。这个霍尔顿让还没有完全学好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的我有点不知所措。

在读完《麦田里的守望者》之后我更加透彻地了解了年少青春期孩子的内心世界,但是该怎么去更好地帮助她,以及将来作为社工的我们要面对的青少年案主,还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问题。我希望我在不断地理论学习和实践经验中能够慢慢找到开启他们心灵大门的一把钥匙。

麦田里的守望者初二读后感(精选17篇)篇十六

一直听闻《麦田里的的守望者》很好看,深受读者的喜爱,可是一直都没有机会去欣赏它,直到最近才从图书馆里借回来看。

它是经典,公认的。我也一直听闻别人说它的好,可是我并不清楚它到底好在哪里,问他人的回答也并不能让我满意。所以我寻思着:作为名著应该反映着当时普遍的社会现象,体现着某种精神,是得后人可以从这种精神中找到鼓励自己向上的动力,最起码都有正面的影响力。

小说的主人公和故事的叙事者霍尔顿,是个16岁的年轻人,刚刚被潘西中学因学业无成而开除。虽然霍尔顿聪明而敏感,但他仍以一种疾世愤俗且疲惫不堪的口吻叙述故事。他觉得周围世界的虚伪与丑陋令他无法忍受,他通过愤世嫉俗来保护自己不去经受成人世界的痛苦与失望。然而,霍尔顿在瞄准周围的人进行批评的同时也瞄准了自己。他对自己的软弱感到不安,在书中他也时常显得和其他人一样虚伪、吝啬、肤浅。小说开始时,霍尔顿站在分隔童年时代与成年人世界的悬崖边。他由于不能成功地跨越这一鸿沟而濒临精神崩溃的边缘。

小说从一个青少年的视角描述了成人的世界,也让成年人更加了解青少年的心里。从青少年霍尔顿叙述的成年人世界时丑陋的。他把童年幻想成一个田园般的麦田,孩子们在那里嬉戏、玩耍;对于这个世界的孩子,成年世界就如同死亡——是致命的一跌,跌落到悬崖的下面,而霍尔顿他自己就是麦田里的守望者。

响。如果失去价值判断,也许也会出现像霍尔顿那样的言行举止。看完《麦田里的守望者》,我非常的庆幸自己出生在社会主义国家,而不是崇尚物质追求的资本主义国家。

之中也有一盏明灯指引着我们。

只要正确认识成人的世界,你会发现它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糟糕。我现在一个人成年人的视角去审视自己当时的畏惧觉得当时的自己还蛮可笑的,不过每一个人都会经历那样的一段时期。人要长大,就是要有一个思想的成熟。

麦田里的守望者初二读后感(精选17篇)篇十七

英国历史学家尼耶尔?弗格森(niallferguson)在《未曾发生的历史》(visualhistory)一书中让偶然性在历史进程中翩翩起舞,他设想了一系列人类在某些重大时刻可能进入的历史分叉小径,比如没有克伦威尔的英国,独立战争遭遇失败的美国和爱尔兰,二战中向希特勒投降的英国以及最终被纳粹全盘纳入统治范围的欧洲等等,这类问题我们通常用一句谚语来引出:假如克娄帕特拉(cleopatra)的鼻子短半寸......

但正如罗伯特.佛罗斯特(robertfrost)在《林中路》(theroadnottaken)中所说的,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道路,可惜我不能同时涉足,历史也在这些无数个有着无数条分叉的路口单向度地延伸着。虽然所有这些我们没有走的路,按照量子力学中的平行宇宙理论,其实已经在另外的一些宇宙中被人踏得寸草不生了,但我们所考虑的仍旧是那唯一的、已经发生过的历史。

《随机致富的傻瓜》(fooledbyrandomness)一书的作者纳西姆.塔勒布(nassimtaleb)认为,正是这种特点,让人类几乎天生就是概率盲。如果我们不参考那些未曾发生的历史,那就无法真正看懂那些已经实现的历史,借助物理学家费曼的说法,塔勒布称这种做法为在历史之下求和(summingunderhistories)。塔勒布写作这本书的目的,就是为了给概率盲上点儿眼药水。但即使是他本人也认为不会收到太多效果,因为概率法则与人们的直觉是相悖的,我们在面临选择时一般只在潜意识中构建两种场景:a发生,或者a不发生,而没有以73.45%的概率a发生这一选项,随机性对于我们的大脑来说有些太过于抽象。更多的时候,我们对于未来只构造一种场景:最有可能实现的结果,或者最期待的结果,当人们闯红灯穿过车流汹涌的马路时,他们想到的是方便快捷地通过,当人们花钱购买彩票时,他们想到的是价值上千万的大奖。

尽管对于随机性的无视与误解随处可见,但证券市场是塔勒布观察得最多、感触也最深的地方在纽约大学数学教授和畅销书作者的身份之外,他更是一名混得不错的交易员。在漫长的职业生涯中,塔勒布看到那些他身边的明星交易员们起起伏伏,总有一些人会因为一段时间的不错业绩而认为自己眼光过人,无往不胜,然后,他们几乎无一例外地炸毁(因为巨额亏损而被清算辞退)在某次黑天鹅的现身之中。

这里的黑天鹅不是指巴塞罗那队的主教练里杰卡尔徳。根据塔勒布的梳理,概率论的哲学根源是怀疑学派。苏格兰哲学家休谟曾在他的《人性论》中以著名的黑天鹅问题表达了对于经验主义者的怀疑:我们看到的白天鹅数目再多,也无法推论所有的天鹅都是白的,因为只要有一只黑天鹅,就足以推翻这个猜想(后来,人们在澳大利亚真的发现了黑天鹅)。

时间会消除随机性,黑天鹅终有一天会出现,这在概率论中被称为遍历性(ergodicity)。常在江湖漂,哪能不挨刀,就是人民群众对于这一原理朴素而准确的表达,一个听上去更加玄乎的例子是,如果你让一只猴子在一台打字机前无限期地敲打键盘,那么总有一段时间内,这只猴子能一字不差地敲出《奥德赛》。

更重要的是,黑天鹅之所以重要就在于它与白天鹅的强烈不对称性:一只黑天鹅就能推翻成千上万只白天鹅累成的证据大山。在概率论中,如果结果与概率强烈不对称,这被称为分布的偏态(skewness),它的意味很简单:如果失败的结果太过于惨重,那么一件事情成功的概率有多高根本无关紧要,你的对策就是传说中永不输钱的赌博秘笈不赌。

在蒙特卡洛转盘和黑天鹅之上,塔勒布建立了自己的交易信念。他选择了一种跟大多数交易员不一样的方式进行投机:看分布形态而不仅仅看概率,因此他会做出看好后市的同时却大量放空这种令许多交易员不理解的事情,他的交易风格是不断地赔小钱,以等待黑天鹅的出现而大赚一笔。在这本位列《财富》杂志评选的75本商务人士必读书之一的小书中,也许塔勒布能给现在的股民们带来的最重要提醒是:不到胖女人唱歌时(歌剧往往以女高音飙高音结束),一切未定,投资其实只是在抛骰子,报酬也总有一天会来报仇。

凡是学过一些粗浅概率论的读者,比如事前概率和条件概率,联合概率和独立分布等等,都会发现《随机致富的傻瓜》的内容很容易理解,但这并不会让阅读本书变得多余。因为即使是一位精通概率论的数学教授,也未必会在生活中真正用从概率论的观点考虑事情,正如作者在他的观察中发现,数学是后天学的,但懂数学却是天生的。这让我想起著名的经济学家约翰.梅纳徳.凯恩斯,他也曾写过一本《概率论》(treatiseonprobability),显示出对于这一数学领域的精深研究,可这也拦不住他在外汇市场上惨遭破产,显然凯恩斯并没有按照偏态原理去操作。后来凯恩斯又在股市上再次陷入了濒临破产的窘境,考虑到第二次破产可能会极大地损害他作为世界上最著名经济学家的声誉(也许是世界上全体经济学家的声誉),这一次他终于吸取了教训,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割肉止损。

除了能获取一些有用的概率知识之外,也许这本书最吸引人的地方是它透露出的与概率法则非常一致的人生态度。塔勒布本人的人生经历充满了戏剧性,他的祖父和曾祖父都曾担任黎巴嫩的副总理,可谓官宦世家,但他却遭遇了家族从巨富到赤贫的巨变。后来塔勒布成为纽约大学的数学教授,在刚刚进入股票市场时他就成功地避免了一场股灾,并因此而引起了一些华尔街操盘手的侧目。经过半年的研究,塔勒布把这一切归咎于运气他并不比别人高明,也不比别人愚蠢,只是和其他所有人一起在命运的转盘上被随意抛掷。

塔勒布信奉随机性,但这世界却喜欢非黑即白。在塔勒布创立投资基金和出版此书的过程中,他发现两极分化无处不在:要么是吸引所有的资金,要么一分钱拿不到,或者要么每家出版社都抢着要出版,要么就没有任何答复。这种两极化令塔勒布非常不安,太成功容易树敌,太失败则叫人气馁。如果可以选择的话,两者我都不要,他的感叹让人想起尼采的箴言:不要太高,也不要太低,站在中间,风景最美。塔勒布的人生观并非是一种中庸之道,而是对于数学规律的一种笃信,甚至可以说,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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