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初一(热门14篇)

时间:2023-12-25 作者:MJ笔神

读后感是对个人的思想和价值观的深入思考和思索,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明确自己对世界的看法和态度。接下来,让我们一同欣赏一些读者对这本书的读后感,看看他们是如何从作品中汲取知识和启示的。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初一(热门14篇)篇一

正如其名,有一个17岁的男孩,厌恶世俗的纷纷扰扰,梦想有一个孩童的世界,没有城市的纷扰和成人的虚伪。

“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本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这是他在纯真的妹妹身前发自内心的几句话,道出了他心里所想、心里所念。

在如今社会中,现实与残酷将人们狠狠包围。许多满怀梦想踏入社会的年轻人,在城市的喧嚣中,逐渐的迷失自我、失去方向,曾经的梦想烟消云散,人性也被逐渐磨灭。

我的姥姥生了三个女儿,大女儿是我妈妈,还有两个分别是我的二姨,三姨。

我的表弟是我三姨的儿子,三姨在他五岁左右时便外出闯荡,过几年又把表弟接到了她有所成就的那座城市。但是,抚养我表弟的人,并不是三姨,而是二姨。二姨是出了名的好脾气,只要不是触犯了她的底线,不管你怎样做,她都不会生气。正是这样,三姨才会借着她的性格将她利用——让二姨给她带孩子。

在表弟去大城市不久,我和妈妈也相继的跟了过去。于是我们一大家团聚,其乐融融。二姨待我很好,只是面子上做做而已,三姨却连面子上也不做。她先前去我老家,瞧见了那副土里土气的模样,假模假样的装出疼惜我的神情。在她怜惜的眼神里,我还看出了不屑。她带我去了县城,给我买了一套衣服让我穿上,我高兴的不得了,她就像成全了乞丐一顿饭似的笑笑。她带着我们去饭店吃饭,菜上来了,没尝几口,她就拿出“文化人”的娇气,说:“亏这个饭店还是这个城里最好的,做的菜竟然这么难吃。”

后来三姨提出让我去她们那座大城市见见世面,妈妈也跟着去了。本来哥哥嫂嫂为了勤俭节约,与三姨二姨表弟共挤在两房一厅的房内,为了欢迎我和妈妈的到来,哥哥嫂嫂特意租了两房一厅的屋子,我们四人便搬了进去。在我们到了的那一天,哥哥嫂嫂给我和妈妈去超市买了上几百元的东西,嫂嫂更是礼貌的待着我和我妈妈。

记得我们刚到大城市的时候,还没天亮,哥哥嫂嫂便等候在车站将我们接了回来。我们去拜访三姨的家,表弟还睡着没醒,三姨和二姨都才刚在我们的敲门声下醒来。表弟被三姨叫醒时,极其不耐烦。三姨把我和表弟拉在一起,一白一黄成了鲜明的对比,白的是他,黄的是我,三姨为此还乐了一下,说她“照顾”儿子得当。饭做好后,我好心的夹菜给表弟,他还嫌恶的将我骂了一句,把菜推了去。三姨并没有站出来为我圆场,而是笑着说她儿子不喜欢别人给他夹菜。好像城里人特有的优点似的。这件事直到现在我还记忆犹新。

到大城市才不久,哥哥嫂嫂天天精心的照顾着我,为我买这买那,吃的水果数不胜数,使我原本焦黄的皮肤变得又白又水润。三姨看我时妒忌的眼神我记在心里。我原本发黄的头发,变得黝黑有光泽。我瘦如柴股的身子,也长了一些肉。三姨看在眼里,心里冒火——他儿子只白没肉,瘦骨嶙峋。由此,她处处针对我,也叫她身边的人针对我。

我和表弟打架,我打赢了他,他跑去告状,把责任全推在我身上。三姨和二姨合着说我,说我比表弟大,要我让着表弟。我打不赢表弟,我跑去告状,三姨和二姨眼里闪着儿子建功立业回来后的得意,也要我要有一个当姐姐的样子,不要和他斤斤计较。妈妈、哥哥、嫂子,只能在背地里安慰我。其实,我只大我表弟两岁。难道大的孩子生下来就注定要让着小的孩子?这就不得而知了。

我的哥哥,给我买文具,我心疼他的钱让他少买点;表弟几天一次得缠着我哥哥,给他买这样那样的文具和玩具,就怕我哥哥少花一分钱。我看不过去就说一两句,表弟还毫不在意的说:“他是应该的。”

有人欺负我表弟,表弟跑来告状,我二话不说,立马去帮忙打架。可是到了别人欺负我时,他反而还落井下石,站在对立的一边说我坏话。事情到了现在,我都没弄明白——那些人为什么平白无故的要找表弟打架,而且是一群人。而我给表弟主持了公道之后,为什么那群人立刻转移了目标,将锋头指向我。

过年时,哥哥和嫂子赶着回家结婚,妈妈也跟着回去主持婚礼,留下我一人在大城市。表弟得到了机会,狠狠地报复我。

一天表弟引诱我打架,我和他打了起来。因为每次都是他先惹了我,我不去理他,他就越来越得意忘形的触犯我底线。直到我忍无可忍,他才达到目的的和我打架。

我和表弟正在打架时,二姨恰巧朝这边走来,表弟赶紧躲在二姨后面说我欺负他,并把责任全推卸给我。只要是一个长眼的人,都知道是表弟欺负我。但是二姨像当妈妈一样的养了表弟这么多年,和自己的女儿待在一起的时间加起来都没和表弟待在一起的时间长。可想而知,就算我再怎么和二姨关系近,都比不过她和表弟的亲情。

二姨护着表弟,不让我打他,我当时火冒三丈,一下子管不住自己的嘴,说二姨偏心表弟。就因为这么一句话,她对我大动肝火,咆哮着:“你在说一遍!”急不可耐的急急向前冲一步,并举起巴掌来瞪眼看着我。

我大哭起来,再也不敢说话了。她一个大人,我怎么打得过她?就算我躲了过去,我自己一个人在家,没菜没饭,晚上又不敢一个人睡,所以,我无助的泪水一下子涌了出来。

我向二姨身后望,表弟便探出了头,颇有得意的笑。每次在我委屈的时候,他总是在大人身前一副委屈像,到了大人身后,便笑嘻嘻的看着我。他的成就,靠心计得来的。我没能比得过他,我又怎么可能比得过他?两个阿姨一起过来针对我,我家里人又得靠着他们吃饭。所以,我忍了。

事隔多年,我又回到了老家,搬到了小县城。每每想起到那里的一段时光,心就止不住的发寒。三姨见我搬回来,也就跟着表弟搬了回来,房与房相隔不到三十米。并和我读同一个学校。我还在给表弟主持着公道,他还是理所当然的享受着我的庇护,有时难免回过头来咬我一口。只是我没有再和他打了,因为他们搬来之后,我和妈妈搬到了离他们家隔着三条街的地方。他再也别想得到我“理所应当”的疼爱,再也别想伤我的心。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初一(热门14篇)篇二

这本书买回在家里放了很久,一直很想读。朋友说这书文笔像是少年的对话般口无遮拦,可读后我竟觉得这青春的小说有些许伤感。

故事的内容很简单,主人公霍尔顿又一次被学校开除.他不想让被开除的消息被家人发现,于是他决定去流浪.在他流浪的三天中,他经历了许多,也见到了形形色色的人,霍尔顿是一个放浪不羁,思想偏激的中学生,在他眼中几乎所有的事都是虚假虚伪的,让家长头疼,让老师担心,是个典型的不良少年。

刚翻几页,文中毫不避讳的脏话便让我没有心情继续读下去。可当我读完后,我觉得这其实是一部青少年心灵的成长史,充满叛逆,不羁,放浪,渴望长大的心理,我对主人公霍尔顿的看法也有所改变。

霍尔顿其实是青少年心理的一个代表,都充满着些许叛逆心理,不高兴时以一种颓废无聊的态度来面对各种事情。在这年龄阶段对这青春的小说本应有所共鸣,可我竟有点伤感,有点心疼这个叛逆的少年。本应单纯,有活泼阳光心态的少年,竟对世间的一切那么漠然和极度厌恶,没有理想和未来,霍尔顿也许把这个世界看得太过虚伪和黑暗,所以他不幸福。

同时霍尔顿又是十分可爱善良的。他渴望长大,他在要酒时总是故意伪装成大人,不想让侍者看出他的真实年龄;在他流浪过程中,他给两个修女捐钱,后来又为捐的钱少而惭愧;他对妹妹菲苾是那么喜爱,那么呵护,在他认为晦暗虚伪的世界中,妹妹是他唯一知心的人。

“不管怎么样,我老是想像一大群小孩儿在一大块麦田里玩一种游戏,有几千个,旁边没人——我是说没有岁数大一点儿的——只有我。我会站在一道破悬崖边上——我是说要是他们跑起来不看方向,我就得从哪儿过来抓住他们。我整天就干那种事,就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得了。我知道这个想法很离谱,但这是我惟一真正想当的。”这是书中唯一出现“麦田里的守望者”字眼的一段话,这也是霍尔顿真正内心的理想。我认为这里麦田其实就是指每一个人的青春少年,人们在青春中会迷茫,会丢失方向,会不知所措,有人会在青春这无际的麦田中迷失了自己。霍尔顿想做一个麦田的守望者,其实是他想要在他那迷茫的青春中找回丢失的自己,当他要迷失在青春里时,他想拉自己一把。我想这才是麦田的守望者真正的含义吧。

你要是在麦田里遇到了我,请别惊讶,年少的我也正在麦田中寻找理想。当快要迷失初心时,我想那位麦田的守望者也会拉我一把吧。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初一(热门14篇)篇三

那天去书店,我从一大堆世界名著中挑了一本很薄的书,名字叫《麦田里的守望者》,带回家细细阅读,只觉得爱不释手。

整篇小说用第一人称的口吻来叙述全书,以细腻的笔触描写了一个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真实地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精神文明的实质。本书的主人公霍尔顿四门功课不及格而被学校开除的16岁少年。他因被开除而又不敢回家而开始了流浪生活。倒扣鸭舌帽,穿大号风衣,抽烟、醺酒。他厌恶这个世界,讨厌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但他自己却挥霍无度。

表面上霍尔顿是个玩世不恭的坏孩子,但实际上他却有颗纯净善良的心。他爱自己的妹妹,就在见她的那晚,霍尔顿说出了这段话:“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说,他想像着在一大片麦田里,几千几万个小孩子在游戏,周围除了他没有一个大人。他就站在麦田边上的悬崖旁守望着,看哪个孩子朝悬崖奔过来就捉住他,不让他掉下悬崖。这是他的一个美好幻想,也是他美好心灵的见证,他希望那些快乐的孩子不要跌入悬崖,而是永远快乐的奔跑,而那麦田似乎象征着物质世界,他希望生活在充满物质主义精神世界的孩子不要迷失自我,走向悬崖。但是最后,霍尔顿还是不免对现实社会妥协,成不了真正的叛逆,这可以说是作者塞林格和他笔下人物霍尔顿的悲剧所在。

由此,我想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虽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

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初一(热门14篇)篇四

我要做的`就是抓住每个跑向悬崖的孩子——我是说要是他们跑起来不看方向,我就得从哪儿过来抓住他们。

从小到大,我能完完整整读下来的外国书籍真是少之又少,

至今记得的一本还是初中时读过的《欧亨利短篇小说集》,

欧亨利的小说每次都在我搞不清故事要说什么的时候,

给我一个猝不及防的结尾,

这让我爱极了那种豁然开朗的意难平味道;

而读塞林格的这本,却让我内心总是充斥着一种难以言喻的失落。

那种感觉,就像是你无意中突然想起来,在很久以前,你丢过某个特别漂亮的纽扣。

在我眼里看到的,只是两个字——无助。

在一个痞子少年自发地去认知这个世界时,他发现这个世界跟他想的不一样,甚至截然相反。

就连他最喜欢的恩师都是会在半夜摸他头的同性恋。

我难以想象这些于十六岁的霍尔顿而言意味着多糟糕的体验。

可周围所有人都习以为常,你甚至都难以理解他们是怎么做到的,

这仿佛是生来就定好的条框规矩,如果你不按这个来,你就没法活;

可是,如果你选择了活在条框里,你就注定正在彬彬有礼地死去。

两夜一天,霍尔顿无时无刻不在满嘴脏话地咒骂这个世界,

破悬崖、破街道、破妞儿,

但我并不认为他是一个无可救药的叛逆少年,

他们可不会像他一样去关心冬天湖上的鸭子该怎么活。

所以他拒绝着长大,

因为长大于他而言。

就相当于死去,

他必须以失去他最为。

宝贵的单纯。

为代价。

我不知道一个人要无助到什么地步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他无数次说着他要给谁打个电话,

他跟萨利提过私奔,

他跟老师说过自己的失望,

他跟妹妹菲比丫头讲他的无能为力和厌恶,

可没人能理解他,赞同他。

他说,

他要独自跑去西部,去找个加油站赚钱,

他还要装作自己是个聋哑人,这样就不用交谈,谁也不会搭理他,

他会建造一所木屋,一辈子住在森林的边上,

有阳光高照。

这是他被逼到绝境后,唯一想到所能为自己做的——藏起来。

藏到深山老林里去,去与世隔绝。

这种想法听起来古怪得像个疯子,

但同等地位地说,这就是自救。

他不甘心为了某个理由谦恭地活下去,

他就愿意为了某个理由轰轰烈烈地死去,

尽管那是在你们眼里,

一个极不值得的,不是这样就是那样的理由。

他在最后选择了回家,

选择了下学期继续准备上哪儿所学校。

因为他太爱他的妹妹了,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妥协和投降,

我只能从他的文字里庆幸,他那股倔强劲儿还在,

一位敢于向生活宣战的勇士还活着。

是本真正让我喜欢到骨子里的书,

我也希望塞林格是我最好的朋友,

随便我什么时候想,都可以给他打个电话。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初一(热门14篇)篇五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一个让我产生憧憬的书名,怀着这样美好的期待,我去看了这本书,却让我感到一种消失已久却又卷土重来的激动。

从二战结束到当代美国文学中,有两部小说经过三十多年时间的考验,已被认为是“现代经典”,而《麦田里的守望者》就是其中之一。作者塞林格通过第一人称以青少年的说话口吻叙述全书,充分探索了一个十几岁少年的内心世界。愤怒与焦虑是此书的两大主题。更重要的是因为作者用现实主义的笔触,生动而细致的描绘了一个男孩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真实地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精神文明的实质。

本书篇幅不大,作者除发表过一些短篇小说外,迄今只写过这一部长篇小说,却在美国社会和文学界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不同的青年、不同的家长和不同的评论家,往往从不同的角度对此书作出不同的评价。

有过两种截然相反的意见:一种意见颂扬此书,把它说得天花乱坠,认为成人通过本书可以增加对青少年的理解,青年人在阅读本书后则能增加对生活的认识,使自己对丑恶的现实提高警惕,并促使自己去选择一条自爱的道路;另一种意见严厉批评本书,把它看作洪水猛兽,说主人公张口闭口都是粗口,读书不用功,还抽烟、酗酒、甚至喊小姐,完完全全就是一个不良学生。从而认为本书内容“猥亵”、“渎神”,有些家长甚至要求学校禁止学生阅读这类书籍,但经过时间的考验后,大多数中学和高等学校已把本书列为必读的课外读物。

当我第一次拿起这本书时,那美丽的名字所吸引,可当我翻开书时,却发现里央的内容并没有我想象中的美丽,而且还有很多肮脏的字眼。于是,我刚看没几页便把书扔在了一边。这一扔便是两年。后来,我听说这本书当时在美国同龄人中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所以我再次拿起了这本书。

书中的主人公霍尔顿。考尔菲德在我看来简直就是坏孩子的代表,抽烟、喝酒、说脏话、打架。读完这一遍后这个男孩子并没有给我留下什么美好的够印象。可我还是试图从文字之间发现他那未泯的天性。终于,我看到了;霍尔顿被开除后,担心母亲受刺激,决定为妹妹买唱片,怕别人产生自卑感便将自己的箱子放到床底下以慷慨捐款。以上的种种都表明着霍尔顿的内心依然是善良的。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心里并没有往常那样心潮澎湃,仅仅是在思考一个问题,霍尔顿为什么会变成那样?书中说,霍尔顿只有十六岁,便开始抽烟喝酒,除了青春期的缘故外,难道就没有其他的原因了吗?我在书中努力地寻找,发现书中多次出现了一个词——假模假式。我一下子都明白了,主人公生活在假模假式的社会,身边都是些假模假式的人,他在假模假式中渐渐迷失了自己,成为了当时美国中的一员。

书读完了,可我好像并没有懂得什么大道理,只是暗暗地为像霍尔顿一样的那些少年感到惋惜,希望这样的情况不要重演,让“阳光自信,天天向上”永远成为青少年的代名词!

《麦田里的守望者》是由美国作家杰罗姆·大卫·塞林格所著,原名为《thechacterintherye》,于1983引入中国,正式译名为《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是作家塞林格写的唯一一部长篇小说,以一个青少年的角度深刻的揭示了资本主义的腐朽的社会状态。

书中的主人公霍尔顿是个叛逆,对身边人和事都极其不满的16岁男孩。他对于身边发生的是感到迷惑,他心中找不到属于自己的真实存在感。对于他来说,在他的世界里,善与恶,好与坏,好像总是找不到一个固定的支点,使其平衡。因此,他内心极其痛苦,精神以及心灵都饱受摧残。在这种痛苦达到一种饱和状态时,他对自己最信赖的人,他妹妹说出了内心最真实想法:我要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对于主人公霍尔顿来说,就是在一片金灿灿一望无际的麦田里,那里有着成千上万的孩子在奔跑,而麦田的另一头是悬崖,孩子们不停地奔跑,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危险……于是,主人公霍尔顿想当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样就可以在孩子们遇到危险时及时守住孩子,把他们带到安全的地方。不论在什么时代,怎样的背景下,我们青少年都会经历一段精神上的困惑时期。而这部小说就是描述青年人的心理状态,并提出了一个关于“麦田里的守望者”的美好的畅想!就让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永存一个这样的“守望者”并且努力成为一个“守望者”,成为能真正能净化他人心灵的人吧!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象。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

“有那么一大群孩子在麦田里奔跑,我只是坐在那里,把孩子们抓住,告诉他们该往哪里跑。我只想做一名麦田的守望者。”这就是《麦田里的守望者》的主人公霍尔顿的理想,也是他在对现实不满的情况下发出的感叹。

霍尔顿是一个反抗现实、追求理想的人。他不愿意认真读书,因为那里充满了各色的伪君子。在第四次被开除后,他只身在纽约游荡了一天两夜,看到社会上各种丑恶,接触了许多事物。他看不惯一切,想逃离这个社会,但又不可能。他只得生活在矛盾中,苦闷、彷徨,最后变成真正的叛逆。

他酗酒、逃课、滥交女友······但他真是这样一个不中用的人吗?不,他只不过是看不惯现实,只能通过一系列行为来发泄心中的苦闷罢了。可是,人们在一开始却无端地判定他没有前途,这本书还被禁止阅读。实际上,霍尔顿比他们看得更远,他知道当时学校里的老师都是势利的伪君子,只是教导一些所谓的基本信条。而霍尔顿呢?追求光明的理想,敢于反抗黑暗的现实。他其实有许多优点,和老师眼中的霍尔顿相差甚远。

可我们呢?以貌取人,只看重表面。讨厌那些面貌丑陋的人,嫌弃那些家境贫困的人,喜欢那些阿谀奉承的人······我们也做不到像霍尔顿那样勇于反抗昏暗的社会。我们没有自己的选择,只知道像家长教导的那样认真读书、将来成为有用的人,对于不正确的事物置之不理,长辈怎么说就怎么做,很少有自己的见解。即使心里不满也只是私下里抱怨几声。只是和别人一样,不想、也不敢追求自己的理想,我们跟霍尔顿差远了!

虽然如今的社会不同了,我们也不该盲目地叛逆了。但是他敢于反抗权威,坚持自己的原则,不愿与别人同流合污的优点值得我们学习!他的精神将永垂不朽!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初一(热门14篇)篇六

小说主人公霍尔顿因5门功课中的4门不及格而被学校开除,由于某些原因,他也不能直接回家,于是不得不在外漂泊流浪了两个多星期,原本,他是打算到西部去的,天天不遂人愿,却因妹妹菲芘的跟随而打消了这个念头。后来,他最大的愿望便是能够是做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样就能保护在麦田里玩耍的孩子不掉下悬崖去,但最终,他在大病了一场之后不得不再回到学校继续上课。大病也就意味着霍尔顿的大彻大悟,意味着一个人的生活最终要与现实接轨,意味着我们的叛逆是错误的。

主人公身上充满了叛逆色彩,他打架、逃课、吸烟、酗酒、等等,都是青春期孩子身上典型的叛逆特征,他厌恶学校,以及学校里的老师、同学等一切的人和事,他总是希望逃离现实生活而到自己理想的世界中去,却又一次一次被现实打击的失望彷徨,一次次的提醒着他,理想与现实之间是具有差距的。

现实中的我们也是如此,和主人公霍尔顿有着一样的叛逆,总想着脱离社会规则而按照自己一个人的意愿去生活,然而理想和现实之间存有差距,人本来就是群体动物,成年人也不可能脱离社会而完全独立的一个人存在,更何况是还没有自立能力的我们呢?但也不要否认理想的存在,正因为有正确的理想鼓励我们,引导我们,我们才能够不断发展、不断进步。

理想和现实之间是有距离的,承认现实是我们实现理想的基础,而美好的理想又是鞭策我们不断进步的动力,只有正确的把握好理想与现实的关系,以现实为基础,以理想为目标,脚踏实地,我们才能不断前进,实现自己远大的理想。

初一(12)班   徐溪泽。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初一(热门14篇)篇七

一直听闻《麦田里的的守望者》很好看,深受读者的喜爱,可是一直都没有机会去欣赏它,直到最近才从图书馆里借回来看。

它是经典,公认的。我也一直听闻别人说它的好,可是我并不清楚它到底好在哪里,问他人的回答也并不能让我满意。所以我寻思着:作为名著应该反映着当时普遍的社会现象,体现着某种精神,是得后人可以从这种精神中找到鼓励自己向上的动力,最起码都有正面的影响力。

小说的主人公和故事的叙事者霍尔顿,是个16岁的年轻人,刚刚被潘西中学因学业无成而开除。虽然霍尔顿聪明而敏感,但他仍以一种疾世愤俗且疲惫不堪的口吻叙述故事。他觉得周围世界的虚伪与丑陋令他无法忍受,他通过愤世嫉俗来保护自己不去经受成人世界的痛苦与失望。然而,霍尔顿在瞄准周围的人进行批评的同时也瞄准了自己。他对自己的软弱感到不安,在书中他也时常显得和其他人一样虚伪、吝啬、肤浅。小说开始时,霍尔顿站在分隔童年时代与成年人世界的悬崖边。他由于不能成功地跨越这一鸿沟而濒临精神崩溃的边缘。

小说从一个青少年的视角描述了成人的世界,也让成年人更加了解青少年的心里。从青少年霍尔顿叙述的成年人世界时丑陋的。他把童年幻想成一个田园般的麦田,孩子们在那里嬉戏、玩耍;对于这个世界的孩子,成年世界就如同死亡——是致命的一跌,跌落到悬崖的下面,而霍尔顿他自己就是麦田里的守望者。

响。如果失去价值判断,也许也会出现像霍尔顿那样的言行举止。看完《麦田里的守望者》,我非常的庆幸自己出生在社会主义国家,而不是崇尚物质追求的资本主义国家。

之中也有一盏明灯指引着我们。

只要正确认识成人的世界,你会发现它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糟糕。我现在一个人成年人的视角去审视自己当时的畏惧觉得当时的自己还蛮可笑的,不过每一个人都会经历那样的一段时期。人要长大,就是要有一个思想的成熟。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初一(热门14篇)篇八

“我会站在悬崖边上,我要做的就是抓住每个跑向悬崖的孩子——我是说要是他们跑起来不看方向,我就得抓住他们。我整天就干这种事,就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吧。我知道这个想法很离谱,但这是我唯一真正想当的。”——这是《麦田里的守望者》里霍尔顿说的一段话。

《麦田》是少数让我读的过程中感到热泪盈眶的一本书。我意识到,悬崖不仅仅是悬崖,孩子也不仅仅是孩子。悬崖可能是一个家庭,一所学校,抑或是一个时代。我们这个时代有大缺口,像个筛子,良知和正直漏了出去,欲望和冷漠掉了下去,你稍不小心就有可能失足。每次看cctv,会觉得这个世界很美好,充满希望。人民生活水平在提高、教育在普及、社会稳定,世界各地都在受苦,只有中国在飞。大家都很幸福,在看天边云卷云舒。但我不敢说我是幸福的。我说幸福会被抽巴掌,起码被自己抽。

我看见被良知抛弃倒在血泊中的小悦悦,我看见被体制残害后在街头乞讨的张尚武,我看见寒冬里为索一票回家过年的裸男,我看见不愿为政府搞形象建设开路而自焚的“钉子户”,我看见无数被统计的未统计的温州动车里的亡灵……我不是不愿意相信这个世界的美好,我只是害怕这个世界被装扮得太好,让人忘记那些牵心扯肺的痛。

所以我看塞林格,我热爱霍尔顿。也许他不是英雄,但他至少在守望,他想要抓住每个即将从社会里消失的美好的品质和感情。在它们即将从时代的悬崖上掉下去时,他认为他得抓住它们。我们的生活也需要守望者,守望一段从腐朽到现代过程中间茫然失措的人们的心灵。这个时候我想起了mj。从他的身上我看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心得体会)天使与恶魔时常混在一起。他长得像恶魔,他用自己的歌声去鼓舞天下的人,再用这歌声所换得的钱去拯救上亿的儿童,像一个长着黑翅膀的天使在角落里守望孩子。

我又想到了成x杰。他是政府官员,也是人民公仆,是为百姓办事的天使。他应该挂着和蔼的笑容,站在人民群众中间做一个守望者。但事实是他拿了人民的钱,喝了人民的血,骨头也不剩地吃了人民的肉。我不像瓜田,说提起公仆这个词儿就臊得慌,但我的确透过某些缝隙瞧见了他们青面獠牙的嘴脸。

当然,至少我还可以高兴,中国也有一批可爱的霍尔顿,他们隐在人群中,用自己的方式——或金钱或笔头企图温暖这个世界。

我看见独立记者张翠容背着行囊走在第三世界,见证东帝汶血腥动荡,在枪口下采访阿拉法特。她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喜欢切·格瓦拉,不愿向现实低头,她说只要世界有谎言,她就会继续跑下去。我看见《他的国》里左小龙骑着雅马哈奔驰在雾气弥漫的清晨公路,做英雄梦。我看见留守儿童的美丽老师李灵创办的希望小学……他们是人群中的守望者,是众多守望者中的一部分。而真正的英雄就在守望者当中,等待有一天站出来,把守望变成拯救。我想塞林格也正有此意,才做此书以等待巨人。但我想谁命属守望,谁天生英雄,没有人知道。也许他们之间本就没有大的区别。

我希望有一天我们的国家能真的像一只雄鸡守望住我们的家园和幸福。我不放弃这种希望。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初一(热门14篇)篇九

英国历史学家尼耶尔?弗格森(niallferguson)在《未曾发生的历史》(visualhistory)一书中让偶然性在历史进程中翩翩起舞,他设想了一系列人类在某些重大时刻可能进入的历史分叉小径,比如没有克伦威尔的英国,独立战争遭遇失败的美国和爱尔兰,二战中向希特勒投降的英国以及最终被纳粹全盘纳入统治范围的欧洲等等,这类问题我们通常用一句谚语来引出:假如克娄帕特拉(cleopatra)的鼻子短半寸......

但正如罗伯特.佛罗斯特(robertfrost)在《林中路》(theroadnottaken)中所说的,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道路,可惜我不能同时涉足,历史也在这些无数个有着无数条分叉的路口单向度地延伸着。虽然所有这些我们没有走的路,按照量子力学中的平行宇宙理论,其实已经在另外的一些宇宙中被人踏得寸草不生了,但我们所考虑的仍旧是那唯一的、已经发生过的历史。

《随机致富的傻瓜》(fooledbyrandomness)一书的作者纳西姆.塔勒布(nassimtaleb)认为,正是这种特点,让人类几乎天生就是概率盲。如果我们不参考那些未曾发生的历史,那就无法真正看懂那些已经实现的历史,借助物理学家费曼的说法,塔勒布称这种做法为在历史之下求和(summingunderhistories)。塔勒布写作这本书的目的,就是为了给概率盲上点儿眼药水。但即使是他本人也认为不会收到太多效果,因为概率法则与人们的直觉是相悖的,我们在面临选择时一般只在潜意识中构建两种场景:a发生,或者a不发生,而没有以73.45%的概率a发生这一选项,随机性对于我们的大脑来说有些太过于抽象。更多的时候,我们对于未来只构造一种场景:最有可能实现的结果,或者最期待的结果,当人们闯红灯穿过车流汹涌的马路时,他们想到的是方便快捷地通过,当人们花钱购买彩票时,他们想到的是价值上千万的大奖。

尽管对于随机性的无视与误解随处可见,但证券市场是塔勒布观察得最多、感触也最深的地方在纽约大学数学教授和畅销书作者的身份之外,他更是一名混得不错的交易员。在漫长的职业生涯中,塔勒布看到那些他身边的明星交易员们起起伏伏,总有一些人会因为一段时间的不错业绩而认为自己眼光过人,无往不胜,然后,他们几乎无一例外地炸毁(因为巨额亏损而被清算辞退)在某次黑天鹅的现身之中。

这里的黑天鹅不是指巴塞罗那队的主教练里杰卡尔徳。根据塔勒布的梳理,概率论的哲学根源是怀疑学派。苏格兰哲学家休谟曾在他的《人性论》中以著名的黑天鹅问题表达了对于经验主义者的怀疑:我们看到的白天鹅数目再多,也无法推论所有的天鹅都是白的,因为只要有一只黑天鹅,就足以推翻这个猜想(后来,人们在澳大利亚真的发现了黑天鹅)。

时间会消除随机性,黑天鹅终有一天会出现,这在概率论中被称为遍历性(ergodicity)。常在江湖漂,哪能不挨刀,就是人民群众对于这一原理朴素而准确的表达,一个听上去更加玄乎的例子是,如果你让一只猴子在一台打字机前无限期地敲打键盘,那么总有一段时间内,这只猴子能一字不差地敲出《奥德赛》。

更重要的是,黑天鹅之所以重要就在于它与白天鹅的强烈不对称性:一只黑天鹅就能推翻成千上万只白天鹅累成的证据大山。在概率论中,如果结果与概率强烈不对称,这被称为分布的偏态(skewness),它的意味很简单:如果失败的结果太过于惨重,那么一件事情成功的概率有多高根本无关紧要,你的对策就是传说中永不输钱的赌博秘笈不赌。

在蒙特卡洛转盘和黑天鹅之上,塔勒布建立了自己的交易信念。他选择了一种跟大多数交易员不一样的方式进行投机:看分布形态而不仅仅看概率,因此他会做出看好后市的同时却大量放空这种令许多交易员不理解的事情,他的交易风格是不断地赔小钱,以等待黑天鹅的出现而大赚一笔。在这本位列《财富》杂志评选的75本商务人士必读书之一的小书中,也许塔勒布能给现在的股民们带来的最重要提醒是:不到胖女人唱歌时(歌剧往往以女高音飙高音结束),一切未定,投资其实只是在抛骰子,报酬也总有一天会来报仇。

凡是学过一些粗浅概率论的读者,比如事前概率和条件概率,联合概率和独立分布等等,都会发现《随机致富的傻瓜》的内容很容易理解,但这并不会让阅读本书变得多余。因为即使是一位精通概率论的数学教授,也未必会在生活中真正用从概率论的观点考虑事情,正如作者在他的观察中发现,数学是后天学的,但懂数学却是天生的。这让我想起著名的经济学家约翰.梅纳徳.凯恩斯,他也曾写过一本《概率论》(treatiseonprobability),显示出对于这一数学领域的精深研究,可这也拦不住他在外汇市场上惨遭破产,显然凯恩斯并没有按照偏态原理去操作。后来凯恩斯又在股市上再次陷入了濒临破产的窘境,考虑到第二次破产可能会极大地损害他作为世界上最著名经济学家的声誉(也许是世界上全体经济学家的声誉),这一次他终于吸取了教训,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割肉止损。

除了能获取一些有用的概率知识之外,也许这本书最吸引人的地方是它透露出的与概率法则非常一致的人生态度。塔勒布本人的人生经历充满了戏剧性,他的祖父和曾祖父都曾担任黎巴嫩的副总理,可谓官宦世家,但他却遭遇了家族从巨富到赤贫的巨变。后来塔勒布成为纽约大学的数学教授,在刚刚进入股票市场时他就成功地避免了一场股灾,并因此而引起了一些华尔街操盘手的侧目。经过半年的研究,塔勒布把这一切归咎于运气他并不比别人高明,也不比别人愚蠢,只是和其他所有人一起在命运的转盘上被随意抛掷。

塔勒布信奉随机性,但这世界却喜欢非黑即白。在塔勒布创立投资基金和出版此书的过程中,他发现两极分化无处不在:要么是吸引所有的资金,要么一分钱拿不到,或者要么每家出版社都抢着要出版,要么就没有任何答复。这种两极化令塔勒布非常不安,太成功容易树敌,太失败则叫人气馁。如果可以选择的话,两者我都不要,他的感叹让人想起尼采的箴言:不要太高,也不要太低,站在中间,风景最美。塔勒布的人生观并非是一种中庸之道,而是对于数学规律的一种笃信,甚至可以说,信仰。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初一(热门14篇)篇十

刚一掀开书本,就被作者塞林格生动的语言深深吸引,全书用主人公的口吻平铺直叙,使用了大量的口语,使其有着一种通俗易懂却又不失发人深省的感觉。

麦田里的守望者以回议的方式写的是一个出身于富裕中产阶级的十六岁少年——霍尔顿,在第四次被学校开除之后,深夜离开学校,来到美国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接触了各种各样的人物,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烦人种种丑恶,他想逃离这个现实的世界,但想到自己也许会得肺炎死去,决定冒险回家和妹妹菲芯诀别,他向她诉说了自己的理想和苦闷,他想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后来霍尔顿决定假装成一个聋哑人去西部谋生,最后,在妹妹的劝说下,他只好放弃西部之行,回到家之后人霍尔顿就生了一场大病。

看完这本书后,最让我觉得难得的是主人公在污浊的环境中仍能保持一颗与世无争的心,他渴望朴实和真诚,他有着自己的思想和灵魂,他有勇气拒绝成人世界的虚伪和肮脏,也许正是因为他看不惯现实社会中的世态人情,他才有了这个相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梦,他希望自己能够为孩子们做些什么,他希望自己没有的童年可以让他人拥有。但是青春期特有的心理:玩世不恭,冲动敏感却又使得他一无所成,他没有能力改变这一现状,只能抱着那些虚无缥缈,不切实际的梦想去自欺欺人,最终他还是向这个社会妥协了。

由于作品的`感染力极强,引起了我的思考和共鸣。青春期这是一个由孩童到成人的过渡期,著名的德国儿童心理学家夏洛特?彪勒曾把青春期称之为“对抗期”。在这期间,少男少女们总有着叛逆的心理,追求新鲜,愤世气俗,不思上进。和赛尔顿不喜欢读书,不喜欢受人束缚,但是除了这些我们还能做什么呢?打架,抽烟,喝酒,一些禁止学生的行为?多么可笑啊,它们也许能满足你一时的好奇和新鲜感,但绝对不会对你的将来有任何一点的好处,只会让你变得庸庸碌碌,一事无成。

每个人都有着对理想的渴望,但是如果不靠奋斗和努力,能换来什么呢?只有空白,任何的梦只有经过汗水的浇灌才会发芽结果。现实是残酷的,生活在这个社会里,不是我们改变环境就是环境改变我们,那么你们选择的是前者还是后者呢?麦田里的守望者也许是那么的简单纯粹,但它也同样需要付出,主人公有着美好的理想境界,却是垮掉的一代,因为他并没有资本去实现。

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望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初一(热门14篇)篇十一

那天去书店,我迷上了一本名字叫《麦田里的守望者》的名著,当时我在翻看这本薄薄的书时,我并没有想到这本书能给我带来前所未有的震撼,感触很深,我觉得这本书很值得我们去回味并加以细细的品读。

书中大致描写了五十年代在美国一个名叫霍尔顿的年轻人,他是过着浑浑噩噩每天不知道未来在哪的生活。因为当时二战刚离开没多久,并且接着又是冷战的开始,很是混乱,一方面是因为当时的科技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提高,而另一方面,人们意志都比较消沉没斗志,更没有所谓的自己的理想,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在他心底,看得出来一直还存有美丽而又看上去不切实际的理想做一个麦田守望者。

当今我们处在的这个时代正处于不断变化之中,一切都变化着。我觉得这和书中描写的那个时期非常相像。随着社会变化的多样性,迷茫和消沉的情绪慢慢填满了我们的内心,我们好像也在逐渐遗忘了我们最初的理想,渐渐地没有了最开始对生活和工作的热情,变的消沉。

还好这本书及时的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从现在开始重新拾起我们最开始的理想和梦想,我们要努力去做一个有抱负有美好愿望的好青年。因为假如我们没有霍尔顿那样纯洁的纯粹的理想,那我们也许就会一直消沉下去,人心中只要有了那份纯洁而高尚的理想,才能给我们迷茫的人生指一盏明灯并指引我们不断地走向自己心中的目的地,这份理想可以到我们去飞过黑暗,走向光明。现在的我们,人生才刚刚开始并且正向更好的方向走着,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甚至会迷失,但一切不过都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要有理想。

是的,我觉得你只要有理想就会有希望和你想要的未来,你的明天会更美好更辉煌更绚烂多彩!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初一(热门14篇)篇十二

主人公霍儿顿是我读过的文学作品中为数不多的反面形象之一。他的性格深受资本主义社会的耳濡目染,既有丑恶的一面,也有反抗现实,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纯洁的一面。书中,霍尔顿是一个不肯用功读书,整天鬼混的沉沦少年,他为什么不肯用功读书?难道是资本主义社会物质极大丰富,不需要读书吗?看一看霍尔顿所处的环境,便不难明了。

他不愿意与他们同流合污,自然也就无法好好读书,他的不用功表面是颓废,沉沦,实质上是对资本主义的价值观的最无情的揭露。作者把霍尔顿身边的人,全都描绘成假模假式的人,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想逃离这个噩梦般的现实世界,到偏远的小山村去遁世,但要真正这样做是不可能的。他最讨厌看电影,但百无聊赖中又不得不在电影院中消磨时间;他讨厌爱慕虚荣而又毫无主见的女友去又迷恋她的美色,;他看不惯这个世道,却无法改变;他甚至痛恨自己,却没有参照的标准来改正自身缺点(亦或是说没有毅力),这样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注定了他只能生活在矛盾中,霍尔顿只能用幻想解脱自己,自欺欺人,最后仍妥协于他所深恶痛绝的社会,继续陷入矛盾的漩涡,无法自拔。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初一(热门14篇)篇十三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每个人都有迷茫的时候,怎么样才能不忘初心呢?一起看看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吧,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刚读这本书时,很不适应书中的文字风格:语言粗俗,脏乱连篇,一副玩世不恭的嘴脸,文中到处充斥着“他妈的”、“混账”、“杂种”等词。

我暗想,看完这本书,我会不会也学会了脏话,在日常生活中拿来就用呢。

还有,小说的名字《麦田里的守望者》。

一个对什么都不惯甚至憎恨的少年,一个游荡在大都市里的孩子,与麦田有什么关系?直到最后他被妹妹问及将来想当什么的时候我才真正明白。

故事从主人公十六岁少年霍尔顿第四次被学校开除起笔,讲述了他游荡纽约街头的经过以及其复杂的心路历程。

这位出生于中产阶级家庭的少年因为厌恶学习,除了英文外没有一门及格的中学生,终于被一所优秀的学校潘西中学开除了。

这已是他第四次被学校开除,在学校把通知寄到他父母那之前,他并不打算提前回家,所以,他决定在星期三之前不回家。

于是,他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抽烟,酗酒接触了各式各样的人物,其中大部分是他所看不惯的“假模假式的”伪君子。

而他自己又何尝不是做着自己不想做的事情:他几乎看不惯周围发生的一切,他甚至想逃离这个现实世界,到穷乡僻壤去假装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但要真正这样做,又是不可能的,结果他只能生活在矛盾之中:他这一辈子最痛恨电影,但百无聊赖中又不得不在电影院里消磨时间;他厌恶没有爱情的性关系,却又糊里糊涂地叫来了卖身女;他讨厌虚荣庸俗的女友萨丽,却又迷恋她的美色,情不自禁地与她胡搞。

但是他对两个人的感情是真挚的。

一个是琴,她曾经的邻居。

她很想知道琴有没有放假回家,却又怕听到琴的妈妈接电话后的盘问。

而为了看看最他疼爱的妹妹菲苾,他终于做出了最大胆的行动——冒着被父母发现的危险潜入家中。

在作者的描述中,你可以发现所有的人都那么“假模假样”,但菲苾除外。

这个漂亮可爱聪明的小女孩令读者眼前一亮:真挚、善良、勇敢这些词都不足以表达我

对她的喜欢。

霍尔顿深夜潜入家中探望妹妹时,父母突然回来了,她的担心和机智令人感动;当接到霍尔顿的纸条,得知哥哥要只身“去西部”时,她收拾好衣服拉着笨拙的手提箱要与哥哥一起走······看到这,我的眼睛都濡湿了!多么好的妹妹!多么纯洁的心灵!她还是个孩子啊!菲苾不喜欢哥哥满嘴的脏话,批评他“不喜欢正在发生的任何事情”,叫他“不要咒骂了”,问他将来当什么,是和爸爸一样当律师,还是想当科学家。

在他的执着面前,霍尔顿一边心烦意乱,一边不得不逼迫自己想清楚他究竟喜欢什么,他长大后想做什么。

这时,他提到了一首诗,名叫《假如我在麦田里遇到你》。

他说“不管怎样,我老是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着,要是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到这里,我被深深地震撼了!这位表面上对一切都无所谓甚至嫌恶憎恨的少年,内心充满了孤独,在彷徨无助中竟能有如此美好的心愿,不得不令人重新审视他了!他自己所经历的不正是这样一场游戏吗?他在狂奔,他不知道自己在往哪儿跑,他其实就快要到悬崖边了,而此时,她的妹妹——老菲苾就是那麦田里的守望者,她捉住他了!因为,我们从下文得知:霍尔顿答应她妹妹他一定回家,他不会一个人去遥远的西部,而且真的回家了!

看到结尾,我意犹未尽。

我想,我们大多数人读完之后都会找到一些自己的影子,反正我就感觉他就是我的一个极端,只是我没有胆量把它变成现实。

虽然这本书读起来很怪诞,但是我觉得他的目的和主旨都是很明显的,那就是还我们的生活一片绿油油的麦田。

朴实的麦田,微风吹过可以泛起绿色波浪的麦田。

我们都在伪装着生活。

就像演戏一样,其实现实比电影更富有戏剧性,真正的我们才是演员。

我们的检测技术越来越好,地图越来精确,你可以在大洋彼岸看清我手里拿着的冰激凌是什么牌子的,可以看清我脸上的痣,可是我们的心还真的是很远,我们素不相识。

能把两个素不相识的人联系在一起的最典型的东西我只能想起战争,我们拿枪把另一个人的头打爆。

黑暗里更容易感到害怕,因为我们看不清周围的东西,我们的伪装就是让别人看不清我们,让别人害怕进而保护我们自己。

霍尔顿多次提到他孤独寂寞的要命,人怕孤独,怕的要死。

我们生来有一种被奴役的天性,我们幻想着隐居的生活,认为那是神仙的生活,可待到当真让我们自己一个人在孤岛上呆着的时候,我们却要天天盼着有船来把我们带走。

有人说“孤独,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独。”可是那是因为我们孤独的时间不够长,假设有足够的时间,我们会疯的,一定会的。

做人很累,是因为在别人面前活得累。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很羞涩的,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无论是在万人礼堂里滔滔不绝的演说家还是在只有两个人的寝室里面,两个人就够了,两个人就足以让你羞涩。

让你披着一张皮生活。

比如在小说里写老斯宾塞抠鼻子,比如当你确定那个人确实今天不回来睡觉,你想睡他的床之前却还是要问别人一句“他今天回来吗?”

有一次在餐厅吃饭,一个同学的拉面被另一个同学碰翻了,然后我就看他们的两个的神情,被撞的那一个低着头红着脸只看着自己撒了一地的汤,撞人的那个则红着脸一面说对不起一面用手很不自然的摸着自己的后脑勺,我看完之后就只有一种想法,就是想让这个餐厅里的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全都滚蛋。

这样他们就不会感觉很窘。

其实,我们也真不大注意他们究竟是怎么解决的,可是他们就以为整个餐厅的人都在看着他们,看着他们该怎么办,然后再把他们两个品头论足一番。

所谓我们所固守的那些所谓的规矩,就是纯粹和自己开玩笑,跟耍猴儿似的,悲哀的是我们真会因为别人做错了位置而不高兴,会因为别人没有朝你笑而朝另一个人笑了就抱怨怠慢了你。

我们做这么多繁琐的规矩到底有没有用,我们为什么这么在乎我们这张脸。

它能带给我们什么,满足感?欺骗自己感觉很满足吗,还是被别人欺骗很满足?

说起来我们都是很自大的,我们疯狂的爱着自己,也以为别人也疯狂的在乎着我们。

我们最相信的永远是自己的看法,别人的再好我们也会找出一两个缺点来的,就算最后实在被证明我们实在是错了,心里反正是很不好受的。

你我都成了表面上的朋友,实际上,我们和周围的一切都在对立着,虎视眈眈的。

想一想,我们身边有几个朋友,几个真正懂你的人,几个你想去懂的人。

我们一面将自己全副武装,一面拿一把剑,瞅着别人有个地方露在外面,我们便刺过去,直到别人也都全副武装,任何人的拥抱都隔着冰冷的金属,成了冰冷的拥抱。

有朝一日,我们唯一能交给孩子的是怎么样让别人伤害不了自己,怎样在别人打过来一拳还过去一脚,生存的意义在于不受伤害。

我们便再也没有了精力去干别的事了。

如果说人生是一场比赛,那么对手只应该是自己才对,可是我们拼命的爱着自己,并且感觉我们周围的任何一个人都会影响我们的幸福,而我们总想做那个最幸福的,于是,我们便总想证明别人没有我们幸福。

所以,但凡别人遭了殃,我们看着只是一种快感,悲伤,也成了一种快感,我们会一边嘴里说着“这小孩真可怜,以后可怎么办呢”,但是实际上我们正在大嚼着他的痛苦,然后心里庆幸,“唉,幸亏不是我,我比他幸运多了”。

这个世界似乎也是充满了臭烘烘的味道,我们前进的路上好像挤满了人,一点空间都没有,要想往前边去,就要非把别人挤到后边去不行,我们活的太拥挤了。

大家都不肯留出一点点空间来,因为害怕别人会抢占那份空间。

我们全体都在麻木的被拽着朝一个方向走,当有一个人举起了反面的旗帜,我们便会齐心协力把他踩死。

大多数人在一起,就是一群暴力。

我们的世界成了一个个孤立的高耸入云的山峰,我们在不同的峰顶上,彼此都看不见对方了却还在比着谁站的更高。

我们拼命的和别人争,等到把别人统统踩在脚底下,当我们独自一人登上那铺着积雪的山峰顶上的时候,我们才痛苦地有时间去想一想,我们到底得到了什么,荣誉,至高无上的荣誉,可是当偌大的宫廷里面只有我们自己时,那荣誉还有什么意义呢,我们的荣誉我们的威严是为了给别人看而已。

我们给自己留下了什么东西?只有漫无边际的寂寞。

霍尔顿谎话连篇,可是所有人都吃这一套。

我们会苦口婆心的自以为是让别人理智些,可是我们自己理智吗,我们难道不是时时刻刻在撒谎吗,给别人撒慌,也帮着别人欺骗自己吗?到底我们谁是正常的人,谁又是真正撒谎的人。

我们真的很可怜,整个世界就好像是一个巨大的骗局,我们说谎话,别人也明白这是谎话,但却是真真地喜欢的要命。

更为可怕的是,我们还要告诉我们的孩子们要他们说谎,让他们融入说谎的大潮流中。

我们可怜好些人,可是真正可怜的是我们自己。

我们圆滑的要死,同时会用身不由己来为自己开脱这种虚伪,可是正是我们的一次次所谓的身不由己使得我们自己,我们的孩子生活在谎言之中,有时候想想也挺好笑的,我们为什么说谎,是为了取悦于人然后自己好办事吗?可是我们为什么会因为别人说你一句恭维的话还这么受用呢?我们是说谎者同时是听谎言者。

这不是自欺欺人吗?

你可能会说实际中你就是要这样说才礼貌,生活需要技巧,需要艺术,可这是礼貌吗,是欺骗而已。

一开始是谁规定我们对别人说好话是尊重?人的尊严到底是个什么东西,需要用谎言去支撑吗?我觉得真实比心里舒服重要的多,还是一个老问题,如果你这一辈子生活在一个谎言之中,直到你死了也不知道,在别人看来你很快乐的过着。

你愿意吗?我反正是绝对不会愿意的,我宁愿要一个痛苦的经历。

至少,他是真实的,知道被欺骗了的感觉总是不好的。

从一定程度上,我们成了一群奴隶,钱的奴隶,自己这张脸的`奴隶。

我们应该时不时的对金钱表示一下厌恶才对,有朝一日天上会掉下钱来,我想我会恶心死的。

可能很多人会认为我用着金钱又说鄙视金钱的风凉话,对,是的,我离不开它,但它仅仅是一个工具。

决不能让金钱冲昏了自己的头脑。

我相信我们真正需要的东西绝对不是金钱,金钱是人创造的,人应该追求自己创造了的东西吗?我们真正需要的是精神上的安宁,因为真正能够收放自如的东西是思想的精神,而它恰恰能带给我们——自由。

我们真是太看的起自己了,还真把自己当做主人了,还真是,自以为是的家伙。

本来人类的命运我不该操心,可是我会忍不住想,我们会以什么形式结束自己的旅程,很可能是自己毁灭自己。

我就觉得现在西医独大将是一个大大的错误,我一直感觉西方人的办法好笨,非要将自己贬低到机器的程度,把大自然的恩赐当做是一部机器,身上的各个部分只是一个个简单的零件而已,人类确实是很自大的,以为自然界不过如此,认为她只不过是一部大的机器而已,我相信总有一天上帝会让我们知道,人类,不过如此。

人类是有自己的局限性的,我们永远也脱离不了自己的局限性,任意的让你的想象力驰骋吧,撒开欢儿跑吧,最终你还会是局限在你的思维里面。

宇宙外面是什么,这句话本来就很幼稚,因为这还是一种空间概念。

就像火箭永远有一个极限速度一样,我们永远也超越不了某些东西,比如说思想。

“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成熟是个什么东西,在我看来,成熟只是别人对我们的一种态度,是为别人的,不是为自己的。

我们什么时候能为我们自己造出个概念?有的只是自我,自私,自大,自恋吗?大家都要求我们为别人着想,你为他着想,他为你着想,可是到最后我们并没有为别人着想,反而老是感觉自己亏了,私底下拼命的补偿自己。

我们是失踪了,我们没有有信仰,有的只是丛林一般的法则,大家都在狂奔,但是没有方向,我们一生都在追求自由,可结果却缠的身上满是锁链。

我们有太多放不下的东西,我们自己给自己带上脚镣,并逼着自己喜欢跳带着脚镣的舞蹈。

有谁在想着为自己设计一条锁链?可是我们带着的是别人给我们设计的,其实都一样。

你锁住了我,我锁住了你。

我们到底应该怎么样活着,我的态度是要认认真真地活着,生活没有那么多调侃,也没有那么都废话。

我们过一秒钟少一秒钟,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第一秒,便是我们失去的第一秒。

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浪费在谎话连篇上面,浪费在欺骗上面,浪费在知识的垃圾里面。

有的人一半的时间在镜子面前度过,却重来没有好好看看自己是什么样子。

好的是我们有镜子照照自己的脸,坏的是没有镜子能照照自己的心灵。

真希望我们能正经起来,好好的活。

“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我的职务就是在那里守望……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读完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一个少年形象出此刻我的脑海中——他是大人们眼中的坏孩子,因为他所作的、所想的一切都“不像话”,他的成绩也是那样的糟糕,几乎没有人喜欢他……他就是全书的主人公——霍尔顿。

他的厌恶周围肮脏的世界——他厌恶伪君子,厌恶周围的虚假的人,却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厌恶电影,却不得不在无所事事的时候去那里消磨时光……霍尔顿没有真正好的朋友,只有肮脏的“阿克莱”、表里不一的斯特拉德莱塔等室友,但他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厌恶他们,却又无奈,他无法改变现状。

他不想和他们同流合污,成绩自然会很差。

他看不惯周围的世道,所以他苦闷、踌躇、彷徨,自我的心事也只能被自我扛着。

霍尔顿一向都期望自我能够变得很勇敢,但是实际却是他一向都很胆小,被别人欺负后只能在做白日梦的时候幻想着能够把他打败,他连一个瘦弱的女人都制服不了,更何况别人呢?他被学校开除后,都不敢贸然回家,蹑手蹑脚地回去还必须要躲避着父母。

他一向都在用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安慰自我,却没有胆量去做真正好处上的叛逆。

他是青春期的少年代表,从他的经历里能够清楚的看到与家长的代沟,家长总期望他像哥哥一样能够成为出人头地的人,但是他的理想也只是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站在悬崖上,捉住不断奔跑的孩子。

大人总认为霍尔顿是一个败家子,是一个不良少年。

但他有自我的思想,在他那半成熟的心中还存留着点点梦想,即使它在那污浊的世道变得那样的细微渺小。

霍尔顿是明智的,是聪明的,他看透了社会的本质。

他的朴素和善良,是他所在的年代很少的,虽然他的有些思想还比较幼稚,虽然他有许许多多的缺点,但他反抗现实、向往完美世界的纯洁的一面是不可忽视的。

作者借助笔下的霍尔顿,活灵活现的展现了自我的想法,用一个处于青春期的孩子的口吻讲述了一个关于那所谓“叛逆”的想法,讲述了成熟与不成熟之间的过渡,大人与青春期少年之间的代沟。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初一(热门14篇)篇十四

这是一本非常不适合我读的一本小说,更确切的说很不适合我现在读。因为我既不是一个男孩子,尤其不是一个曾经判逆的男孩,也不是一个母亲,尤其不是一个男孩的母亲。没心思去了解一个年轻男孩判逆的小插曲。但是我不否认这是一本好书。

小说里的主人公已经换了好几个学校,这一次是因为五科考试有四科不及格而被学校退学了。忘记说了,这一次是初中。小说讲的就是主人公在自己认为家长应该知道消息的前三天所做的一些事情。短短的三天,哦不,确切的说应该是还不到两天,作者就把这一天多的时间里发生的事写成了本小说,你可以想像有多么细致。其实也不到那么细致。或者你可以想像一下在这一天多的时间里,对于一个不太听话,稍有些叛逆的男孩来说都会发生什么。

呵呵,以主人公的语气就是离开了那所混账学校后,他做了些混账的事。对于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不想多说,总之是不太好的事情。如果非要我说些什么的话,那我想在这里多说一下主人公的妹妹。她太可爱了,可爱到主人公半夜没地方可去的时候都情不自禁的偷跑回家看一下这个可爱的妹妹。可爱到主人公想离家出走都不得不想和她道个别。更是因为这样,在道别的时候没想到她既然收拾了自己的行李准备和主人公一起出走。简直太可爱了。当然主人公太爱这个妹妹了,所以他最后决定不离家出走了。

每一个叛逆的孩子内心也都存在着纯洁和善良的一面,就像主人公一样,他最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看着一些小孩子在麦田里玩。有时会提醒他们会有危险。

想想叛逆期是不是人人都会经历呢?只是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时期的承受力,自制力都有所不同吧。但是最重要的因素我想却是随机的,谁会知道当时会遇到什么人,发生什么事呢?但是话又说回来了,不管是遇到什么人,发生什么事,内心的修养,或者说自身的意志也会决定了什么样的结果。如果在叛逆期前多和孩子分享一些所谓对他们有帮助的故事是不是会好点呢?人生的慢慢长路,我算是在叛逆的十字路口走过来了。回想我的那个时期,我好像还蛮听话的,哈哈!但是有些事经历了也并不是一件坏事,就要看能否以一个正解的心态走出来!算了,不说了,再说都比书抢眼了。这一次可真成了读后感了。再说一句,我真的不否人这是一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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