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未央人未老读后感(热门13篇)

时间:2023-12-17 作者:HT书生

当我们完成一本书的阅读后,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回顾和梳理书中的重点和亮点,对自己的阅读成果进行总结。这些读后感范文既有对文学巨著的深刻思考,也有对小说、散文和诗歌等不同文体的理解和评价。

花未央人未老读后感(热门13篇)篇一

虽然童年已远去,但那些美好的回忆仍停留在幸福之中。

--题词。

沐浴在冬日温暖的阳光下,一本米色的书摆在摇椅上,微风轻轻吹拂,翻过几页,我的思绪仿佛来到了有着无限美好回忆的地方——鲁迅的童年。

鲁迅童年的大部分时间是在后院的百草园度过的:在泥墙的根部,不仅有蟋蟀唱歌、弹钢琴,还有臃肿的何首乌,还有酸甜的“小珊瑚珠”树莓。入校后,爬上三威书店旁的花坛,折上冬甜的枝头,或是捉苍蝇喂蚂蚁,越吃越香。

轻轻翻过书页,“咀嚼”着书中的情节,总有几个片段值得我深思。”《阿昌与山海经》中的黄榜,一个矮小的地下保姆,一辈子都在为底层人民工作。一开始,我不喜欢那个践踏小动物的角色。我以为她不仅践踏了鲁迅心爱的藏鼠,还让无辜的猫替她承担责任。但这种厌恶在我读到这篇文章时已经渐渐褪去,完全改变了我的想法就是看到这样一个情节:因为年轻鲁迅的随口话,她在休假期间走了很多路,只买了四本薄薄的《山海经》,至今,我看到了一个不同于普通成年人的“封建女人”。从这里,我可以理解方丈沉闷的礼节:在元旦说恭喜,吃橘子,这些所谓的新年伊始的磨难,是方丈所希望的好运,也是他所向往的光明。

书中也有这样一位封建妇女。从她身上我看不出哥哥的纯朴。她是燕玛。严太太似乎对其他家庭的孩子“很好”:孩子们玩的时候,“鼓励”他们多转几圈,“让他们走”。然而,当父母来了,当孩子摔倒的时候,劝他们不要转身;当孩子吃冰的时候,她不喜欢沈思思太太的说教,而是鼓励孩子表面上吃冰,鲁迅似乎在称赞严太太,她对孩子极为宽容。事实上,他暗地里讽刺了这样自私多嘴的毒妇。

从儿童的角度看世界,鲁迅先生看到的是一个不同的世界,没有繁荣昌盛和繁文缛节,也没有令人厌恶的“长发”。一切都是那么天真无忧无虑。虽然当时的社会很黑暗,但对自由的向往是永恒的。

童年时,这些美好的回忆被编织成幸福,书写着纯真。似乎一切都没有发生,似乎一切都发生了。突然回首,童年也渐渐远去。

花未央人未老读后感(热门13篇)篇二

暑假,空调房里空虚的我。

都说时间多了,人闲了就会感到空虚感到郁闷,果真如此。

刚认识不久的朋友阿燕介绍我看一本书,安妮宝贝的《八月未央》。

不过,心情郁闷的时候还是别看了,不然会更郁闷。

她这样说的。

只怪自己,以为没有关系,反正也没事做,又不至于郁闷得去自杀,没那么严重。

于是这天,早早的晚饭后,一个人坐在空荡荡的房间里听着嘟嘟的空调声看完了第一章节短篇《八月未央》。

我看得很认真,花费的时间是以往可以看完一本小说的时间。

每个字每句话我看得很细很细,只因为安妮的文字我是第一次接触,怕自己不太容易看懂。

看完第一章节,结束了一个故事。

轻轻的放下书,伸出手揉了揉眼睛。

此时已是凌晨一点钟。

饿了。

站起来,泡一碗方便面。

在黑暗围绕的客厅摸索到开关,开了灯,坐在客厅的阳台旁呼呼地吃。

没人注意到我。

妈妈在深圳,爸爸没在家,奶奶早早地睡了。

仰起头,无意中看到了天空,却没有星星。

心里想到安妮说的一句话:当一个女子在看天空的时候,她并不在寻找什么,她只是寂寞。

那么,此刻,我寂寞吗?

我在想的是,我和书中的人物未央,还有乔,的确是有相同的地方。

比如,未央说乔是毫无预感的女子,所以她的眼角下面有泪痣。

而我也有。

我是不是毫无预感?我想是的。

我总是太容易相信一个人,甚至没有任何怀疑。

从前我不知道,一个人对你好,可能只是表面。

因为知人知面不知心。

再比如,我和未央有着同一个癖好,特别是在我小的时候。

应该说是癖好了。

喜欢花朵,喜欢把它们的花瓣一片片撕扯下来,留下指甲的掐痕,或把它们揉成汁水。

而我,就算没把它们撕扯下来,我还是喜欢用指甲在花瓣或者叶片下留下痕迹,而它们流出的汁水会黏糊我的手指。

我不知道这个癖好意味着什么。

应该说,我从没觉得这算是什么习惯或者爱好,直到看到这本书。

因为未央说不明白为什么花瓣会没有血液。

它们是不知道疼痛的生命,让人陡生恨意。

天,可我从没恨过它。

我喜爱花朵,却总是忍不住掐它。

我始终不明白这是为什么。

我想我并不了解自己,甚至有时候做一件事都不觉得是自己做的。

就像迷迷糊糊的早起上学,脑子里都是空的。

有时候为考试复习到深夜,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做。

我似乎是个没有目标的迷惘的人。

是的,我总是感到未来迷惘。

我总觉得一个人一生的精彩是活给别人看的。

很多时候我还是搞不懂人生为了什么而活。

虽然这可能是一个很俗的我问了很多人很多次的问题。

安妮的书中还说,生命是一场幻觉。

是的,也许生命真的只是一场幻觉。

关于亲情,关于友情,关于爱情的,一场幻觉。

生命中的人,来来去去,切换得快。

我想说的是,这篇杂乱无章的文章结束了。

这本书,很现实,很真实。

也许它改变了我,我已经变得现实了。

明白了,现实总是这样真实。

安妮的《八月未央》看完了。

总觉得她的文字看多了你整个人的心会随着她的文字下沉,绝望。

我不知道她的内心有着怎样的空洞和寂寞才会写出这样绝望的文字来。

酒吧,烟花,死亡,暴力,频频出现在她的文章里。

也总爱把人比作鱼,有时候比作动物。

出现在她的文中的主人公永远都只穿着棉布衬衣和旧牛仔裤。

一切风流云散。

就像安妮宝贝写的那样,“有些事情在劫难逃”,“这是宿命”。

未央带着她的孩子,幸福一如从前。

日子又恢复了平淡。

有一段话这样描述未央:我爱的人,一个一个地走了,一个一个地离开我,我以我母亲的方式抓住一个生命。

可是我想,最起码我不会后悔。

脑海里突然出现一个画面:一个女子傲然站在高大的时光面前,她说,我不后悔。

少年的时候,疯狂的歇斯底里。

某一天,突然累了,回首的时候,后悔往往摇曳生姿;当初太傻太天真;当初太骄傲太倔犟;当初太软弱,顺从了命运……就像青春是用来浪费的,年少就是用来轻狂的。

年少的美丽就在于它的轻狂。

只是年少轻狂,犯下多少错误。

能做到不后悔,太难。

未央为她的固执付出代价,但在命运面前,她说她不后悔,并且微笑。

未央是个决绝的女子,她有着决绝的成长。

那么,我们,会为成长付出什么代价!但愿最后的我们,最起码都不会后悔。

确切的说是她的童年造就了她的孤独。

她的混乱软弱的母亲给她盖上了一层厚厚的面纱,显得神秘莫测。

她的人生注定了是一段不同寻常的历程。

从她杀死自己的母亲的时候我们就看到了她的与众不同。

直到接触了污浊不堪的上海,她遇到了joe——一个穿灰绿色的纯棉绣花上衣,像潮湿的没有见过阳光的苔藓一样的女子。

未央的生活似乎见到了她抬头仰望天空的那种干净明朗,似乎不再会寂寞。

在未央和joe开始的日子里,我想未央是不会抬头看天空的,因为她不需要寻找什么,也不再寂寞。

酒吧和路边的小店铺都留下了她们友谊的见证。

未央说她看一个男人是否适合她只需要十分钟的时间,而joe却用了十年。

joe和朝颜打算在十月分结婚,她说想给他生十个孩子。

朝颜的出现让故事有了戏剧性的转变。

他的“在劫难逃”,一切的无法预料,那次的一晚情,让他抛弃了相处十年的joe。

他表示的无能为力让joe成了未央母亲的影子。

她不再甜美只有脆弱,也变得混乱起来。

一切都像八月南方的台风一样带着死亡的气息,无法预料,显得那样的变幻莫测。

未央不允许joe的离开。

因为母亲离开了她,而joe是母亲的影子。

也因为她深爱着joe,joe曾经是她生活的阳光,使她不需要在寂寞中仰望天空。

未央怀着矛盾的心情拥有了朝颜的孩子。

但她只是沉默,幻想着拥有joe和孩子的世界。

也许一切都是未央的'理想罢了,其实joe并不快乐,她真正需要的只是朝颜。

一个将来陪她走过风雨的男人。

这点是未央无法明白的,就像她不明白母亲的孤单一样。

母亲和joe的内心深处永远也无法摆脱她们真心付出后的劫难。

男人喜欢母亲的高根鞋,母亲也因为高根鞋摔死了。

我想当母亲拿起高根鞋打未央的时候,她的内心是充满了思念的。

如果不是,她的眼里为什么常含泪水?joe因为朝颜快乐得似乎歇斯底里,也因为他痛不欲生,因为他无法自拔,最后伴随着蔡健雅的歌声“他的样子已改变,有新伴侣的气味,那一瞬间,你终于发现,那曾深爱过的人,早在告别的那天,已消失在这个世界。”joe死在茫茫人海中。

或许从另一方面说,母亲和joe都是生活在别人的世界里的,她们不能为自己而生,更不能为自己而死,这就是她们的悲哀。

未央和母亲的不同也许就在于此吧。

未央需要的不只是个男人而已,她的寂寞在心里面,她需要的是一种发自内心的交流和肌肤的接触。

她需要的是幸福的感觉,但是因为寂寞去看高楼之间寂静的天空清澈的颜色。

未央的孩子也将在南方的污浊的空气中长大,也不知道自己父亲的模样,也将仰望清澈的天空,不想寻找什么,只是因为寂寞。

只是她的生活中没有了高跟鞋,没有了混乱软弱的母亲。

相信幸福会慢慢在靠近。

花未央人未老读后感(热门13篇)篇三

风裹仲秋,雨滴点点,站在秋雨里,截取一段清凉,夹在年轮的书笺里,以秋月下的桂花为曲,取凡尘灿烂烟火填词,掬在一盏酒的醇香里,诉说着光阴的静好,拾一枚岁月的浅笑,于平淡的日子里,静守内心安然。伴随着秋叶飘落的情怀,便是这一季最美的诗行。红尘微雨处,延着潘杨湖畔的古雅小径,携一份悠然、珍藏一份淡然,追忆那年你唱过的清谣。站在龙庭前的.路口,看着风雨里来来往往的行人,寻觅记忆里熟悉的素裙雅裳,兰花雨伞、匆匆里、回眸间,然而,看到的还是陌生脸庞。静守在秋的彼岸,任经年的辗转,将往事搁浅,回忆,是一首委婉的绝唱,是谁把白纸写痛?谁笑颜带泪光?书写半世离殇。

笔墨繁华,素笺心语,让我沉醉于其间,在心之湖畔,静守一隅清幽,写秋叶纷飞,墨几点落红,涂抹浅秋最美的画卷。学会疏离,学会遗忘,凝笔秋的红尘烟雨处,用轻蔓指尖的忧伤,让文字开成一朵心花,执一份淡淡嫣然,风景阑珊处,谱写人间凄婉的歌曲。不必言语,不必刻意,凝岁月的守望,陌路离去,谁倾了天涯的思念?季节的流转,总是会有些许薄凉,流年的急景中,沧桑了多少真情的演绎;淹没了多少风花雪夜的痴缠。若所有的故事都是为了最后的离别,开始,结束,如一缕尘烟飞絮,轻轻划过。不如淡写曾经,心依然,梦依然,将自己放逐在音乐的流年里。

时光无言,光阴流淌,取一瓢碧水作墨,展一方素锦作笺,浸染上墨香,然后风干,收藏,待它年翻阅。盈一份感悟,将薄凉丢在风里,无需躲避人间酸楚、静静地转身将憾事淹没,默默地守候在无尽无涯的红尘。又是一个中秋来临时刻,写两句自己爱唱的落寞歌,‘风来雨落心凄凉,秋来叶归人哀伤’。栖息在宋都古城雅韵中,沐浴人生冷暖,把一缕幽静,安然于心底,在委婉的词阙散文中,给心灵找个风平浪静的港湾,细品岁月的静好,浅尝雨后的清宁,让一颗心,如水般清澈,如云般萧逸。

光阴温润,风雨温柔,我在秋的眉眼间,抒尽人间缱绻,叹四季又更迭,心境,就在繁华与喧嚣中逐渐安然;我是红尘的一个过客,如同睡莲般静美,如暮色里的彩霞越来越淡;如一叶孤舟,荡漾在无际的沧桑里。看生命的繁花,开满了岁月的轩窗,怀揣着一份期许,在时光的眼眸中,守着内心的安然与恬静,红尘三千,难续今生缘,谁能代替你向我走来时曾经的深情款款?红尘烟花,恰是一场天使梦,浮世情花,何堪岁月年华流?芳华褪去,情缘尘沙如烟、蓦然回首,零落碾泥留暗香。一季芳菲,花谢香残蝶远、半阕清曲,弹尽今生殇。

花未央人未老读后感(热门13篇)篇四

虽然童年渐行渐远,但那些美好记忆依然定格在快乐之中。

——题记。

沐浴在冬日暖阳之中,一本米黄色的书本放在摇椅上,微风轻拂,翻起片片书页,我的思绪仿佛来到了那个藏着无限美好回忆的地方——鲁迅的童年。

鲁迅的童年大多都是在后院的.百草园中度过的:泥墙根一带,不仅有低唱的、弹琴的蟋蟀、臃肿的何首乌、还有“像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的覆盆子,又酸又甜。进了书塾以后,在三味书屋旁爬上花坛去折腊梅枝,抑或是捉了苍蝇去喂蚂蚁……天真烂漫,愈品愈酣。

轻轻翻过书页,“咀嚼”着书中的情节,总有几处片段是值得我深思的。《阿长与〈山海经〉》,这位黄胖又矮,地位地下的保姆,做了一辈子的底层劳动人民。起初,我并不喜欢这个踩死小动物的人物,认为她不仅踩死了鲁迅心爱的隐鼠,还让无辜的猫替她顶罪。但这种讨厌在看文章时已经慢慢淡薄起来,完全改变我的想法是在看到这样一处情节:她因为少年鲁迅的随口一句话,在告假时期,走了许多路程,只为买来四本薄薄的《山海经》,至此,我看到了一个不同于普通成人的“封建妇女”。从这里我可以理解阿长那些繁琐的礼节了:过年时说恭喜,吃福橘,这些所谓元旦开头的磨难却是阿长所希望的好运、向往的光明。

书中还有这样一位封建妇女,我从她身上并不能看到阿长的淳朴,她就是———衍太太。衍太太看似对别人家的孩子“很好”:在孩子们打旋儿的时候,“鼓励”他们多转几个,还为他们“放风”。然而,在家长来时,在孩子们摔倒时,劝告他们不要转了;在孩子吃冰时,她不像沈四太太那样会说教孩子,而是怂恿孩子们吃冰……鲁迅先生表面好像在赞扬衍太太这种对孩子宽容至极的人,实际上暗讽这种自私自利,多嘴多舌的毒妇人。

以孩子的眼光看世界,鲁迅先生看到了一个与众不同的世界,没有繁荣缛节,没有令人憎恶的“长毛”。一切都是那么的天真烂漫、无忧无虑。虽然当时的社会很黑暗,但对自由的向往是永恒不变的。

花未央人未老读后感(热门13篇)篇五

今天刚看完了作家林清玄的《人间最美是清欢》,觉得他的书除了诙谐幽默外,更多的是简约、睿智、深邃、又极富禅理的意境,读他的书就好像感受了蓝天白云、明月清风那般清净自在。

读到《从人生的最底层出发》这一章节,我哈哈大笑,他是这样说的:他小时候生长在一个几乎没有文化和文明的地方,也没读过什么好学校,学校里的老师经验都不足,英文老师受了几个月短训就上岗了。然后这个老师就用汉字让他们来记住英文单词,“土堆”就是today,“也是土堆”是yesterday,而tomorrow就理所当然地变成了“土马路”。于是,他就记住了这些单词,还明白了一个道理“今天是土堆没关系,昨天是土堆也没关系,只要明天成为了一条土马路就行。”读到这儿,我深有感触,想到小时候我记英文单词也是用这种方法,因为那个时候没有学英标,所以记英文单词很吃力,于是就在单词上满满的写上了白字,想来也是幼稚可笑。

可即使再这样艰苦的条件下,林清玄还是成为了一名很有声望的名作家。他17岁就开始发表作品;20岁出版第一本书;30岁入山修行后写成的“身心安顿系列”,是20世纪90年代最畅销的作品;40岁完成“菩提系列”,畅销数百万册。文章曾多次入选大陆、中国香港和新加坡中小学华语教材及大学国文选等等。他写的书有一百七十多本,叠起来比他的人还要高,而这些成就跟他从小艰辛努力和明确的奋斗目标是分不开的。

他说他坚持写作,希望能成为一名作家,在他那个地方几百年都没出过一名作家,所以一定要比别人更勤快。从小学三年级时开始,规定自己要每天些五百个字,不管刮风下雨,心情好坏;到了中学,每天写一千字的文章;到了大学,每天写两千字的文章;大学毕业以后每天写三千字的文章;到现在已经四十年了,林清玄还每天写三千字的文章。而且他还有个习惯,就是绝不废话,能写三千字写完的,绝不会写成五千字,能写五百字的绝不会变成一千字。

从这些数据表明,他今天的成就靠得就是坚持不懈。一个人即使从人生的最底层出发,只要你够努力,加上一点点的幸运,你就会成为一个有成就的人。

花未央人未老读后感(热门13篇)篇六

《紫色人形》这部小说给我一种强烈的震撼,毕淑敏用一种几近残酷的方式为我们讲述了一个用生命作为誓言的爱情故事。一块看似普通的油布,一段相隔已久的时间,一次穿越流年的讲述,描绘出一双相守不渝的恋人所经历的最初的也是最后的爱情。

两张相距很近的病床,却足以构成隔断了一对恋人的距离,但是有谁说过,在最远的距离,心丽的最近,因此他们选择了将歌声化为翅膀,在拘束的病房中就能展翅翱翔。

最终,当呻吟的低沉割断了歌声的命脉,冥冥之中已经为这对恋人判了死刑。我想,他们并不是失败的,他们的爱情短暂的,正如他们的身影永远镌刻在陈旧的油布上却总也无法清洗一样,不要说什么海誓山盟,刻骨铭心的爱情最终是刻在两个人的心里,可在时间的流沙中的。

紫色人形,我一直在想,他们的皮肤应该不是紫色而是黑色的吧,但是读到文章的最后我才明白,他们,拥有了最浪漫的颜色,最耀眼的爱情。

《昆仑殇》一群普通的军人,用生命与感情写就了一段回响在世界最伟岸山脉上的凯歌。作者之所以用“殇”这个字,不是为了夸张深重的面对死亡的悲痛,也不仅仅是为了弘扬军人的光辉,我想或者毕淑敏有着最单纯的表达,这只是一群人的祭歌,但是这群人,却让整个昆仑背负了难以排遣的沉重。

在拉练的一路上,太多的军人有着想说却说不出的话,他们已经没有机会诉说。有太多的军人失去了本可以成为亲人的战友,他们已经没有机会表达。在恶劣的自然条件下,行军队伍如一条巨龙盘卧在昆仑的脊梁,但是谁都知道,他们又是那样的脆弱,因为在自然的面前没有谁能称的上是坚强。

人是如此,感情亦是如此。爱情,亲情,它们都被埋在了昆仑的冰封白雪之下,铸就了永远却不久远的殇。

看完这篇文章,沉重的不是见证生命的陨落,只是为那总也不能说明的,久久不能排遣的情感纠结不清,念念不忘。

《预约死亡》文章开头的幽默让人觉得心情沉重。一张预约死亡的诊断书,一段临终呼吸的录音,不得不说,这是震撼人心最好的证据。“临终关怀”四个字有多少人不屑去了解,有多少人不敢走近,又有多少挣扎在死亡边缘的人们期待着社会的关注。

从临终关怀医院普通的护士,到院长,再到迫于出国又无法承受道德谴责的儿子,一个个人物形象展现的不仅仅是不同的人对于死亡不同的看法,我想更多的还是我们每个人内心中对于死亡的矛盾心理。

文章想要唤起的是人们对于这样一个特殊群体的关注,更多的也是对于生命的关注,如果亲情不再,责任不再,那么,生命的尊严也就不再。或者,这也是血缘所不能解释的存在吧。

花未央人未老读后感(热门13篇)篇七

《昆仑殇》是毕淑敏的处女作,主要讲述了昆仑防区部队进行军事拉练过程中发生的事。这项军事拉练是严格和残酷的,有许多士兵被高原严寒的气候冻伤冻残,有的甚至失去了年轻宝贵的生命。

小说主人公一直没有被写出名字,而是用“一号”来代替。这个“一号”代表了一种最高的威严。“一个除了零以外最小的数字,又是一切天文数字的开始。谁能逾越过“一”呢?”

一号在小说中是一个矛盾的人物,他心里备受煎熬。一方面他痛惜那些在拉练中牺牲的战士,感到悲痛,不断地谴责自己,因为是他要在海拔五千公尺的高原上拉练,是他要进入无人区。可以说战士们的牺牲一部分原因来自于他的个人决断。另一方面他是一名军人,作为昆仑防区最高军事指挥官,他必须重视使命,他必须为国家和人民训练出一支高素质,能吃苦的边疆守卫军。

后悔?不后悔?这些字眼在一号的.脑海里盘旋过很多次,或许从个人情感方面他后悔了,他的命令把喜爱的警卫员金喜蹦,救命恩人的儿子郑伟良,美丽善良的肖玉莲,李铁推向了死亡。但从国家立场上考虑,我相信一号是不后悔的,祖国和人民的安全高于一切,并且他会为之继续奋斗。

小说结尾一号要被调离他为之奋斗一生的地方――昆仑,离开埋在这儿的战友和士兵们,但他的心永远地留在了这一片土地上,因为他爱这片土地,爱得深沉。

花未央人未老读后感(热门13篇)篇八

我很少在看完一本书后感叹着要写点什么读后感,但今天却想写一些。不知道怎么形容,总之看完之后,我又看了第二遍,之后的每天闲下来的时间总是在想这本书,令人无奈、伤感。

以前很喜欢看琼瑶阿姨的小说,煸情。现在不怎么看了,感觉看过的言情小说大都是一个套路,没什么意思。

可以说其实熙臻是幸福的,有四四的爱对她温柔专一、百般呵护,就像她所说的“能为他变做泡沫消失,也是很幸福的一件事情。”也许吧,爱到深处,红尘一醉,有你,有我,就够了……他们之间的'感情就像武则天的无字碑,看似无字,却胜似万字!他们终究是幸福的。

八爷与熙臻的爱,是有缘无份、是错过、是误解。因为他自己心中的坚持,错过了解开误会的时机。以至熙臻“移情别恋”,最终使两人相见不如不见。八爷其实是爱熙臻的,但他的身份、地位、历史背景,注定了这样的悲剧。成王败寇,输了就得死。他怕,怕自己的爱是一种负累,所以他婉转、含蓄,在熙臻移情后依然默默关注着她。

十四的爱是我不能体会的,或许他的爱出现的太晚,书中描写并不太多,但爱了就是爱了,直到熙臻死去那一刻,对他的描写,才直正觉得,他的爱虽比不上四爷的热、比不上爷的暧,却是最纯、最真的。

为八爷的一生感到悲哀、为十三与四的兄弟之情震憾、为十四的多情感到无奈,却更多的是四四与熙臻的命运,聚聚散散终落空。跟着文中主角感伤了一次又一次。

最后不得不说,弘历和熹妃,忘恩负义不足以表达,权势蒙蔽了人本良善的双眼。时代注就的悲哀。

爱与不爱要自己翊,想爱要敢爱,不爱就彻底放弃吧,何必再去伤害真心爱你的人呢?

活着本来就很不容易,需要背负太多,失去太多。所以我们更应该珍惜眼前的人或物,即使以后为失去,能留下美好的回忆也是值得。

花未央人未老读后感(热门13篇)篇九

很早就想给看过的书写读后感,种种原因未能实现,看完这本书后,总有些东西想把它们记下来,也希望以后看完每一本书都把一些收获用文字记录下来。

这本书是五一期间在师大图书馆看的,花了三天时间,约6个小时。一开始翻开书,设计很好,很美,看起来有一种很好的视觉享受,因此,阅读时的心情也是美好的,看到美好的事物谁不会有一个美好的心情呢!

在看书的时候,我总想着自己不要走神,认真去体会作者所描述的情感,可偶尔会忍不住想到自己曾经的一些与作者相似的经历。让读者看到自己的文字后产生共鸣并且联想到自身的一些故事,这或许是一个名家所必备的要素吧,希望自己以后可以多写写这一类文字。

在阅读作者描述一些景物的时候,发现描写很细腻,而且不是单纯的写景,里面夹杂有人物,有情感,给人一种很切实的心理感受。前段时间通讯中心培训写校园文案的老师讲到:通讯写作,做有心人,写校园事。写作过程中,要做到观点故事化,故事细节化。在我看来,日常的文字写作过程中也可以采用这种方式:多一点细节描写,再加入自己的情感,这样的文字定会让人赏心悦目的。

同时写作过程中要合理运用想象,而如何用好,就需要日常生活中的观察,当用心去体味生活的时候,再联想到一些类似的事物,也会让自己对某一场景的深刻记忆。当然。美好的东西总容易记住,那些不好的就交给时间,让它去把它们磨灭、带走吧。

花未央人未老读后感(热门13篇)篇十

两天干完了这部小说,久违的连城终于又能进去了,虽然“下一章”时不时的会跳出来出错,但是我对连城无比的耐心,关掉ie,重来一遍,一般都能搞定。就这么磕磕碰碰的看完了,实属不易。

最近书荒的很,幸亏坛子里有人在推荐。看了口碑很好的这部,我却如同嚼蜡。

此部小说完全是“步步”的翻版,一直看一直觉得似曾相识,后来恍然大悟,跟步步完全一个版本,却不如步步揪心。步步太经典了,么办法。桐华的文笔我一直很折服,谁让人家是清华才女呢。

说起清华,才女真不少。我记得悠世也是,而且还是美女。我嘛,上不了清华,他们写的小说还是可以看看的。哈哈。

无聊的时候消磨消磨时间,顺便多愁善感下。

花未央人未老读后感(热门13篇)篇十一

十月的夜敲打着我的窗,此时的世界安静的能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一个人倚在冰冷的窗台上,望着漆黑冰冷的夜空!好想叫醒沉睡中的她和她说上两句,但我没有这么做,因为我也想一个人静静的感受这黑夜。

朦胧的月光洒在我的脸上,透过光亮的玻璃窗能看到我那憔悴的脸!手表上的指针已经走到了三的位置,但此时的自己并有没有丝毫的睡意!同样的漆黑夜晚,同样是孤身一人,于这相似的月色静谧中、不同的地点变换间,我已沧桑了几年!

或许只有这样的寂静的夜才能勾起一个人的往昔和无尽的思念。

还记得儿时,妈妈总是笑着对我说,我是鸡的眼睛!因为那时的自己每天都会在夜色刚降临的时候,身边的大人还在忙碌着享受着夜生活的时候。自己已经在妈妈的身边没有任何思绪杂念的进入那甜美的梦乡!

现在想起更多的是一种向往,随着自己的经历的岁月和事情越来越多!现在的自己,睡眠时间越来越少,而且入睡的时间越来越晚。就算一早躺在温暖的床上,睡意也会被脑海中不断显现出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来的种种真实或幻想的片段打消而久久不能入睡。而且模糊或清晰的片段,总在脑海中挥之不去,直到耀眼的晨光透过窗户点亮整个房间而停止。此时的自己才知道,新的一天已经开始!而自己已被满脑的断断续续的片段弄的一夜未眠。为了工作和生活的自己,只有从床上慢慢爬起来,拖着疲惫的身体开始新一天的忙碌的.工作。

一切就这样日复一日,一月接着一月,一年过了一年,直到习惯这种生活。

今天的夜和往前的夜一样的黑,天空也一样没有星星。只不过不同的是这时的自己比从前多了一份秋的惆怅,多了一份怀念,怀念小时候的快乐天真,怀念过去的无忧无虑的生活,多了一份怀念过去的人和事。也多了一份感谢,感谢还有黑夜和寂寞陪我。感谢这黑夜给了我一份难得的安静。多谢寂寞让我知道失去的或许要找回来。

夜已深,在世界某个角落的你,是否已经入睡,还是像我一样被这寂寞的黑夜无赖上而不能入眠!

花未央人未老读后感(热门13篇)篇十二

今日的`我角落孤独落泪。

暗想昨日痴心妄想一切都是童话,

步步痛心,心若死灰,魂散愁煞人。

窗前夜色美丽寂静,

鸟惊花泪夜色幽冥。

双手合起不敢奢望来生,

罪孽深重不忍拭泪层层。

等你杀我,泪已掩不住满目悲伤,

只想安心把此身葬。

等你杀我,我已不知该如何坚强,

至少深夜有人把我念想。

此身未殒,此心已葬。

等剑刺透身体,让冷风唤醒心脏。

等药麻醉心脏,让灵魂自由徜徉。

现实的路让我窒息迷茫,

腐臭之味让我恶心彷徨,

黑暗竟如此美丽,

杀我,再也不要见到阳光。

花未央人未老读后感(热门13篇)篇十三

那次读林清玄先生的一篇文章《清欢》深有感触,下面来谈一谈我的感受。

它大概讲述了现代的人放弃了简朴的生活反而追求那种繁华的生活,失去了清欢。清欢是什么?可以说是按照林清玄先生的解释“清淡的欢愉”正如林清玄先生提到苏轼的一阕词。“人间有味是清欢”清欢,清淡的欢愉是那么好!

当一个人从野菜中品味出来的清香,胜过了山珍海味,当一个人品茶的余香胜过了喝都市里的饮料,当一个人从看每日出生的朝霞和傍晚的日落胜过了电影和电视,当一个人听鸟鸣蝉噪胜过了听世俗的流行曲,这便是清欢。

生活在现代的`城市里,是没有什么清欢的,仔细看一看大街小巷有什么清欢。原来绿荫荫的草坪,是留给孩子们放风筝的,可是现在草坪没了,建起了一栋栋房屋,大街上随时有垃圾,大大小小,堆满了废物,随处可见到痰,细菌弥漫在空中,大城市里的每一个角落都受到了污染。

“清欢”在哪儿,在这样繁华的大都市里,清欢已没有了踪影,人们的心被世俗给侵占了。

大都市没了清欢,那些僻静的山和幽静的海总有吧。但事实并非如此,上次登青城山,眺望青城山,满山翠绿,走在路上却惊奇地发现,周围全是袋子……垃圾。

上去后,发现开设的茶馆也有许多的垃圾。

我静静地读着书,身后却是一片吵闹。

很想安静却安静不下,身后是一波一波的喧闹。

清欢到了何处,海更是有着许许多多的易拉罐,那些易拉罐飘浮在海面上,污染着蓝色的大海。像大海的蓝衣服有了许多非常丑陋的补丁。

来到腾冲,非常美丽,古乡古色的小镇,别有一番古韵,可是不久将有机场、宾馆代替了小镇,那种颇具特色的古韵,被遗弃了,取而代之的是繁华与一切。

陪姐姐和哥哥去唱卡拉ok,我厌倦了低俗的歌曲,一晚上没说话,没唱一道歌。

它使我觉得活在了最低层的地方。

读了《清欢》我深有感触,因为让我想起了大都市里的人追求世俗的生活正应证了《清欢》中一段话,现代人的欢乐,是到油烟爆起,卫生堪虑的啤酒屋去吃蟋蟀,是到黑无暗地不见天日的卡拉ok去乱唱一气,是到乡村野店,胡乱搭成的土鸡山庄去豪饮一番。以及到狭小的房间里做方城之戏,永远重复着摸牌的一个动作。

“为什么现代人不能过着清欢的生活,反而以油为欢,以清为苦呢?”

是啊!现在的人以俗为乐,以浊为欢,他们的身上只有俗这个字,像这种人会懂得清欢吗?

这篇文章告诉了我们生活在一片世俗的城市里,是永远找不到清欢的,当一个人以浊为乐的时候。就很难体会到生命那种清明的清爽的滋味,只能被世俗代替。而在“欢乐已尽,浊心再起”的时候,人间只会愈来愈无味了,世间也会越来越世俗,根本体会不到欢愉。这篇文章,带给了我深深的体会,清欢这种清淡的欢愉不是来自别处,而是来自对平静的疏淡的,简朴远离繁华的生活的一种热爱。

正是人们生活在世俗中,对这种生活从没有了追求,所以也不明白清欢的乐趣。

当人们尽情享受着大都市里的一切繁华与昌盛,享受着那种假的宁静实际上是多么悲惨。不会体会到清欢不会体会到那种简朴,疏淡,平静的生活的悠闲与自在。永远品尝不到清欢的乐趣,清欢是一种真正脱离世俗而追求清淡的愉悦,而有些生活在大都市里的人仍满脑子尽是世俗的想法。已经与世俗合为一体了,哪里还追求清欢。是啊!世俗已侵占了他们的心,高兴了,就跑到充满浓熏烟油味的小地方去吃着一些不卫生的烧烤,那些烧烤背后是那恶心不卫生的制作过程。而且还说一些粗话,猜拳。

不高兴还打人,这些就是我们生活的大城市充满了太多的世俗,我们无奈,清欢的踪影没有了,其实这篇文章传递给我们的是,现代人丢失了对简朴生活的热爱,失去了清欢,从而变得堕落。而对失去了清欢林清玄先生则是发出了一种哀叹。人们走向了世俗,抛弃了清欢,清欢为什么没人追求,正是人们已经对这种简朴的生活有了厌恶,才去追求那世俗。

此时让我想起一首诗:

梨花淡白柳深青,

柳絮飞时花满城。

惆怅东南一枝雪,

人生难得几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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