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田里的守望者高三读后感(专业18篇)

时间:2023-12-14 作者:念青松

读后感是在阅读过程中对书中情节、人物、主题等进行思考和回顾的过程,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消化和吸收所读书籍的知识。下面是一些精选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激发大家写作的灵感。

麦田里的守望者高三读后感(专业18篇)篇一

《麦田里的守望者》是美国作家杰罗姆·大卫·塞林格写的。记叙了故事中主人公霍尔顿·考尔菲德在中学时期的一段故事。在我脑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本书以主人公霍尔顿自叙的语气讲述自己被学校开除后在纽约城游荡将近两昼夜的经历和心灵感受。它不仅生动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不安现状的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仿徨、孤独愤世的精神世界,一个青春期少年矛盾百出的心理特征,也批判了成人社会的虚伪和做作。

霍尔顿是个性洛复杂而又矛盾的青少年的典型。他有一颗纯洁善良、追求美好生活和崇高理想的童心。他对那些热衷于谈女人和酒的人十分反感,对校长的虚伪势利非常厌恶,看到墙上的下流字眼便愤愤擦去,遇到修女为受难者募捐就慷慨解囊。他对妹妹菲芯真诚爱护,百般照顾。为了保护孩子,不让他们掉下悬崖,他还渴望终生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发出“救救孩子”般的呼声。

可是,愤世嫉俗思想引起的消极反抗,还有那敏感、好奇、焦躁、不安,想发泄、易冲动的青春期心理,又使得他不肯读书,不求上进,追求刺激,玩世不恭;他抽烟、酗酒、打架、调情,甚至找x女玩。他觉得老师、父母要他读书上进,无非是要他“出人头地……以便将来能买辆混帐凯迪拉克”。他认为成人社会里没有一个人可信,全是“假仁假义的伪君子”,连他敬佩的唯一的一位老师,后来也发现可能是个同性恋者,而且还用“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那一套来教导他。

他看不惯现实社会中的那种世态人情,他渴望的是朴实和真诚,但遇到的全是虚伪和欺骗,而他又无力改变这种现状,只好苦闷、彷徨、放纵,最后甚至想逃离这个现实世界,到穷乡僻壤去装成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二次大战后,美国在社会异化、政治高压和保守文化三股力量的高压下,形成了“沉寂的十年”,而首先起来反抗的是“垮掉的一代”,本书主人公霍尔顿实际上也是个“垮掉分子”,是最早出现读《麦田里的守望者》有感的“反英雄”,只是他还没有放纵和混乱到他们那样的`程度罢了。

1951年,这部小说一问世,立即引起轰动。主人公的经历和思想在青少年中引起强烈共鸣,受到读者,特别是大中学生的热烈欢迎。他们纷纷模仿主人公霍尔顿的装束打扮,讲“霍尔顿式”的语言,由于这部小说道出了他们的心声,反映了他们的理想、苦闷和愿望。家长们和文学界也对这本书展开厂争论。有认为它能使青少年增加对生活的认识,对丑恶的现实提高警惕,促使他们去选择一条自爱的道路;成年人通过这本书也可增进对青少年的理解。

可是也有人认为这是一本坏书,主人公读书不用功,还抽烟、酗酒,满口粗活,张口就“他妈的”,因此应该禁止。经过30多年来时间的考验,证明它不愧为美国当代文学中的“现代经典小说”之一。现在大多数中学和高等学校已把它列为必读的课外读物,正如有的评论家说的那样,它“几乎大大地影响了好几代美国青年”。

《麦田里的守望者》之所以能产生如此重大的影响,很重要的一点还由于作者创造了一种新颖的艺术风格。全书通过第一人称,以一个青少年的口吻叙述了自己的所思所想、所见所闻和行为举止,也以一个青少年的眼光批判了成人世界的虚伪面目和欺骗行径。作者以细腻深刻的笔法剖析了主人公的复杂心理,不仅抓住了他的理想与现实冲突这一心理加以分析,而且也紧紧抓住了青少年青春期的心理特点来表现主人公的善良纯真和荒诞放纵。小说中既用了“生活流”,也用了“意识流”,两者得到了巧妙的结合。在语言的运用上,本书也独创一格。全书用青少年的口吻平铺直叙,不避琐碎,不讳隐私,使用了大量的口语和俚语,生动活泼,平易近人,达到了如闻其声、如见其人的效果,增加了作品的感染力,使读者更能激起共鸣和思索,激起联想和反响。

读完了这篇小说,是我有了一些看法,我觉得,其实,霍尔顿对一些社会现象的指责是完全正确的,比如说,“酒吧里那个弹钢琴的人,弹琴时,喜欢卖弄,不管什么曲子,都被他糟蹋的一塌糊涂,傻里傻气地把高音符弹得如流水一般,还有许多油腔滑调的鬼把戏,我听了真是厌恶极了。”这是霍尔顿的看法。我也十分讨厌霍尔顿所说的那种人,喜欢炫耀本事,假模假式,显得自己是个仁人君子。这也好似中国古代那些奉承皇上的官员,说一些不堪入耳的话。但霍尔顿由于心理问题把这些都看得太重了,太过分了,因此才会觉得生活索然无味。

后来,他有了更为荒唐的决定,一个人乘车去西部,装作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不原被别人所打扰,再找一份工作,取一个又聋又哑但很美丽的妻子,安度生活。幸亏妹妹菲苾及时阻拦,虽无效果,但妹妹菲苾十分生气,为了妹妹,霍尔顿留了下来,后来终于开始了新的生活。

霍尔顿厌恶那些口是心非的人,我也一样,这种人实在值得我警醒,我弄不懂的是,那些人为什么那样?是为了体面吗?是为了炫耀吗?还有,为什么大部分人都不这样觉得?不管怎样,以后我一定要做一个表里如一的人。

做每一件事都要三思而行,不能莽撞行事,并且要听取别人的劝告,不要把苦痛看得太重,要设法摆脱,寻找快乐,这就是我得出的道理。

麦田里的守望者高三读后感(专业18篇)篇二

《麦田里的守望者》是美国作家杰罗姆·大卫·塞林格写的。记叙了故事中主人公霍尔顿·考尔菲德在中学时期的一段故事。在我脑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本书以主人公霍尔顿自叙的语气讲述自己被学校开除后在纽约城游荡将近两昼夜的经历和心灵感受。它不仅生动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不安现状的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仿徨、孤独愤世的精神世界,一个青春期少年矛盾百出的心理特征,也批判了成人社会的虚伪和做作。

霍尔顿是个性洛复杂而又矛盾的青少年的典型。他有一颗纯洁善良、追求美好生活和崇高理想的童心。他对那些热衷于谈女人和酒的人十分反感,对校长的虚伪势利非常厌恶,看到墙上的下流字眼便愤愤擦去,遇到修女为受难者募捐就慷慨解囊。他对妹妹菲芯真诚爱护,百般照顾。为了保护孩子,不让他们掉下悬崖,他还渴望终生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发出“救救孩子”般的呼声。

可是,愤世嫉俗思想引起的消极反抗,还有那敏感、好奇、焦躁、不安,想发泄、易冲动的青春期心理,又使得他不肯读书,不求上进,追求刺激,玩世不恭;他抽烟、酗酒、打架、调情,甚至找妓女玩。他觉得老师、父母要他读书上进,无非是要他“出人头地……以便将来可以买辆混帐凯迪拉克”。他认为成人社会里没有一个人可信,全是“假仁假义的伪君子”,连他敬佩的唯一的一位老师,后来也发现可能是个同性恋者,而且还用“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那一套来教导他。

他看不惯现实社会中的那种世态人情,他渴望的是朴实和真诚,但遇到的全是虚伪和欺骗,而他又无力改变这种现状,只好苦闷、彷徨、放纵,最后甚至想逃离这个现实世界,到穷乡僻壤去装成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二次大战后,美国在社会异化、政治高压和保守文化三股力量的高压下,形成了“沉寂的十年”,而首先起来反抗的是“垮掉的一代”,本书主人公霍尔顿实际上也是个“垮掉分子”,是最早出现读《麦田里的守望者》有感的“反英雄”,只是他还没有放纵和混乱到他们那样的程度罢了。

1951年,这部小说一问世,立即引起轰动。主人公的经历和思想在青少年中引起强烈共鸣,受到读者,特别是大中学生的热烈欢迎。他们纷纷模仿主人公霍尔顿的装束打扮,讲“霍尔顿式”的语言,因为这部小说道出了他们的心声,反映了他们的理想、苦闷和愿望。家长们和文学界也对这本书展开厂争论。有认为它能使青少年增加对生活的认识,对丑恶的现实提高警惕,促使他们去选择一条自爱的道路;成年人通过这本书也可增进对青少年的理解。

可是也有人认为这是一本坏书,主人公读书不用功,还抽烟、酗酒,满口粗活,张口就“他妈的”,因此应该禁止。经过30多年来时间的考验,证明它不愧为美国当代文学中的“现代经典小说”之一。现在大多数中学和高等学校已把它列为必读的课外读物,正如有的评论家说的那样,它“几乎大大地影响了好几代美国青年”。

合上《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我心里不禁为那份润物细无声、沁人心脾的亲情而感动至深,在一个人徘徊迷茫时,这份血浓于水、割舍不断的亲情可以让人驻足良久,浪子回头,重新做人,书中的这份亲情来自霍尔顿可爱的妹妹菲比、擅长写作的哥哥d.b及已故的弟弟艾里。

读完了这篇小说,是我有了一些看法,我觉得,其实,霍尔顿对一些社会现象的指责是完全正确的,比如说,“酒吧里那个弹钢琴的人,弹琴时,喜欢卖弄,不管什么曲子,都被他糟蹋的一塌糊涂,傻里傻气地把高音符弹得如流水一般,还有许多油腔滑调的鬼把戏,我听了真是厌恶极了。”这是霍尔顿的看法。我也十分讨厌霍尔顿所说的那种人,喜欢炫耀本事,假模假式,显得自己是个仁人君子。这也好似中国古代那些奉承皇上的官员,说一些不堪入耳的话。但霍尔顿由于心理问题把这些都看得太重了,太过分了,所以才会觉得生活索然无味。

所以,霍尔顿,无论你是在麦田里还是在风雨中,请你继续守望。守望那没有被虚假溺死的真挚,守望那没有被虚荣刺伤的质朴,守望那没有被庸俗涂抹的爱情,守望那没有被金钱名利包裹的梦想,守望所有纯洁而天真的孩子们。

麦田里的守望者高三读后感(专业18篇)篇三

这本书在我的书架上寂寞地待了好几年,因为是名著所以买来,但每次拿起来看,都是刚翻了几页便看不下去了。(据分析,应该是里面每隔几句便会有混帐、他妈的等字眼,对于我这种从小不会说脏话,哦,不对,我小时候跟我哥吵架,常会说“不要脸”,而我一直认为我哥不会说脏话,但后来才知道我哥什么都会说,只不过他从不在家里说。)这次我认认真真地看完了这本书,出人意料地是,我对这本书里的内容尤其是一些细节产生了极大的共鸣。共鸣到就像男主角喝多酒之后,幻想自己心窝里中了颗子弹一样,每每在看书时引起共鸣,就会感觉心窝被重击似的,有窒息的感觉。

书中男主人公霍尔顿是一叛逆少年,多次被学校开除,书中开始就被大家公称的好中学“潘西”开除了,他功课不及格、弄丢比赛装备、无节制地抽烟喝酒、与同学相处不愉快,最让他难以忍受地是看到的人几乎都是假模假式,无法接受,尽管他知道怎么做更好,但他就是无法按照大家通常的方式去用功读书,渐渐地落入俗套,为一些本不重要的事情疲于奔命。书中他邀请女朋友萨丽一起去私奔的一节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萨丽的反应跟绝大多数人一样,她感觉这属于异想天开,认为应该上大学之后再考虑,霍尔顿沮丧地说到那时候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这是真的,在一个人慢慢变得成熟之后,他(她)就不再会有冲动去做某件事了,或者即使做了某件事也不会有那种满足感了。在我们参加工作之后,都是过着日复一日的生活,失去了很多想法,比如说在年轻时代非常向往的一个地方,假如等成年以后再去的话,感觉也会非常不一样,会严重低于你当时的期待,一切已经时过境迁了。所以一些事情,在你想去做的时候应该马上去做,“以后再说吧”这句话包含着多少无奈和对现实的妥协呀。

霍尔顿有一顶他非常喜欢的红色的猎人帽,还喜欢把帽沿朝后戴在头上,他的同学朋友都觉得非常傻气,只有他的小妹妹菲宓非常喜欢,他写纸条跟妹妹说要离家出走时,妹妹菲宓要跟他一起走时,就戴着哥哥送她的红色猎人帽,视哥哥送的礼物为珍宝,哥哥送的唱片摔碎了,她也会以喜欢收藏碎唱片为由小心收好,总之兄妹之间感情非常温暖,最终霍尔顿为了菲宓留了下来,没有离家出走,又回到了父母给安排的生活。这让我想到了我的哥哥,哥哥比我大两岁多,从我一出生,哥哥就像保护神一样,即使我发脾气把他的脸和手都抓破,他也不会舍得碰我一小指头。在我去外地上学时,他在部队给我写信提醒诸多住校时的注意事项;在我跑向他时,他会亲热地拉住我的手;在我伤心流泪时,他给我揉着头安慰我;或者吃着我做的饭傻兮兮地笑着说真好吃,感谢爸妈毅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下了我们两个,如今虽不能时时相伴甚至也很少说话,但足以相互倚靠、温暖一生。大概兄弟姐妹之间的感情是夫妻之间也不可以替代的。

少年时候都是特别善于幻想,霍尔顿可以在过每一条马路时都想到自己要离开这人世,然后心里默念着弟弟艾里,在安全过去的时候就感谢艾里。看到这里你也许觉得他傻里傻气甚至有神经质,实际回想一下哪个人在少年时代没有幻想过呢?比如我就经常幻想自己过马路时被汽车撞到然后失忆,幻想自己像天书动画片里一样,可以把书放到枕头下就可以全部记下来,幻想自己像孙悟空一样有七十二变……这些想法说出来都有些傻里傻气,所以只有停留在幻想中,无法和别人去交流。

脑海里浮出了一场景,一群天真烂漫的孩子在金黄色的麦田里嬉戏打闹,他们之间那么率真可爱,不去作任何比较,不必隐藏自己的想法,不需要说虚伪的客套话,只是真实的开心地在一起。我呢,看了这本书,觉得要按照自己的心意去生活,不虚伪不做作。在与孩子相处时,做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就像霍尔顿在妹妹坐旋转木马时,生怕她掉下来,但他就使劲忍住不去喊她一样,不要去压制和管教自己的孩子,让她多享受童年的幸福时光,无忧无虑地成长,她想去做什么事情就去鼓励她去做,做一名守望者而不是说教者。因为长大后的日子非常漫长,少年时代异常珍贵,一旦长大将一去不返。

麦田里的守望者高三读后感(专业18篇)篇四

“我将来要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刚拿起这本书的时候,薄薄的一本,然而也正是这薄薄的一本书对我产生的影响也蛮大的。它追求的生活就是一片绿油油的麦田,朴实的麦田,即使是微风吹过,也可以翻起绿浪的麦田。而我们就在文章中,或多或少的发现自己的影子,在生活中更没有那个勇气去挑战这个极端,因为改变不了,只能接受。

这本小说的创作背景,是美国五六十年代,社会动荡,二战的影响也并没有完全消除,另一方面科技也在发展,作者将主人公以及小说中的人物色彩鲜明,反映了在这种社会的大环境下,无力改变现状,从而意志消沉,浑浑噩噩的生活着。“霍尔顿”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也不想上学,但他却没有吸毒,淫乱,沦落到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的心目中有美丽的理想,一片绿油油的麦田,需要他的守护。

作者描绘出了主人公看不惯周围的一切,他不爱看电影,却百无聊赖的在电影院消磨时光;他不喜欢自己的女友装模作样,却又贪恋她的美色;他看不惯淫乱,却又任由电工帮他找人;他看不惯这个世道,却又改变不了;他就只能碌碌无为的接受着这一切,同时痛恨着这一切,而此时的世道所产生的人生观、价值观对他更是没有一丝一毫的帮助,只能深勿痛绝的憎恨这个社会,然后自欺欺人的生活下去。

霍尔顿是出生在一个还算富裕的中等资产阶级家庭里,父母以及学校老师对他寄予厚望,然而他却不想读书,在学校里无所事事,谈女人、酒和性,因为比同级人个头较高的原因,学校里那些运动的项目以及活动,他也都厌烦了。三次被学校开除。而后,因为期末考试成绩不及格,和别人打了一架,不想回家,进了一家旅馆,看到里面的人寻欢作乐,甚是恶心,然而最终到了他的身上,别人帮他介绍了,他没敢去做,按照一开始说好的价钱,把钱付了,然后人便离开了。事后,跟着自己的女友上街游荡,看到女友假惺惺装模作样的姿态,吵了一架然后分手。他想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但是又舍不得自己的妹妹,当他收拾好行李即将和自己的妹妹告别时,发现妹妹也收拾好行李要和自己一块儿离开,无奈之下,这个念头又消失了。带着妹妹玩了一圈,然后回家。又不敢回家,想去尊敬的老师那里借宿,发现是个他是同性。仅剩的这一点对社会还残留的年头,彻底崩塌。

回家后的他生了一场大病,作者给我们留下了遐想,他怎么到家的,父母怎么样去对待他的,都没有说,结局给人思考和想象。但是我们并不能说霍尔顿怎么样,因为他所经历的太多了,他的内心也是苦闷的,他在追寻纯真的路上其精神受到了伤害,悟不透,调节不开,终倒进精神病院。我个人而言,我是很喜欢这部小说的,作者把这个中产阶级子弟对未来的理想追求,内心的彷徨以及对社会真实的写照,给我们折射也留下了很多的思考。资本主义社会追求物质精神的生活的复杂社会风气,社会学校中不乏的伪君子,甚至于连自己的父母让自己好好读书也只是为了买辆卡迪拉克,他不愿意跟其他人一样同流合污,所以他表面上不愿意好好读书,不甘去虚伪的帮助别人达到目的,实质上又是对资本主义社会无情地揭露与批判。回忆小说里的霍尔顿,到我们现在对社会的困惑和习以为常,我们是否应该看清远方的路,去实现自己对未来的理想和追求。假如霍尔顿内心没有那么纯真,想守护麦田的执着,那么他是否又会和其他人一样,被社会的环境影响着而随波逐流。是因为信念在支撑,所以没有自甘堕落。反之我们现在,理想是未来的指路灯,困难也是在所难免的,我们应该一步一个脚印,不被困难所打倒,不服输,向前冲。因为年轻,因为你还有比别人多的资本去奋斗你的未来。困难都有,没有人的人生是一帆风顺的。只要你心中有所求,那么他并不遥远。人生就如同一杯茶,不会苦一辈子,但是会苦一阵子。

我们现在处在的社会正在日新月异的发展着,是一群蓬勃向上年轻的新鲜生命力。我们已经习惯了各式各样的困惑与烦恼,并在进行着我们应该做的事情。我不知道这本书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意味着的是什么,或许我也是这绝大多数人中的一个。他告诉我,有时候没有必要必须的对一个人尊重好好说话,因为谎言可能一直缠绕在你身边;他告诉我,人需要理智,需要精神上的安宁,需要自由,需要好好的活下去。而不是一根锁链,锁住了属于自己的人生。小说中有一句话这么说的:你一定得认识自己想往哪个方向发展,然后一定对准那个方向出发,要马上。你再也浪费不起多一秒的时间了,你浪费不起。有的人一半的时间在镜子面前度过,却没有好好照过自己的脸,好在我们有镜子可以照照,坏在照不清我们的心灵。所以好的人生经不起浪费,我们必须要好好的、认真的活下去。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将在明天,加油!

麦田里的守望者高三读后感(专业18篇)篇五

霍尔顿如果不是个少年,而是个中老年人,那他可真烦人。《麦田守望者》里的这位主人公,看什么都不顺眼。他厌恶学校,厌恶同学,厌恶父母。他甚至厌恶那些喜欢说“祝你好运”的人,以及那些说“很高兴认识你”的人,以及在钢琴演奏中瞎鼓掌的人。他当然还厌恶数学物理地理历史以及除了写作之外的一切学科。一个甚至无法从学习中得到乐趣的人,可真烦人。

关键是他的痛苦也没有什么“社会根源”。生活在他的时代和国家,他既不能抱怨“扭曲人性*的专制社会”,也不能抱怨“愚蠢的应试教育”,他只是用鸡毛蒜皮的方式厌恶着那些鸡毛蒜皮的事情而已。

但这一切唧唧歪歪,都能够以“无辜少年反抗压抑的社会秩序”的名义而被宽容,甚至被喝彩——据说之后美国有很多青少年刻意模仿霍尔顿——因为他是个少年。在青春的掩护下,颓废是勇气,懒惰是反抗,空虚是性*感。有一段时光甚至有人为此类文艺作品起了个类型名称,叫做“残酷青春”。简直没有比这更无赖的词了:什么叫残酷青春?老年残不残酷?残酷到人们都懒得理会它的残酷。童年残不残酷?残酷到都孩子们都无力表达它的残酷。更不要说倒霉的中年,残酷到所有人的残酷都归咎于它的残酷。所以说到残酷,青春哪有那么悲壮,简直能够垫底。

但也许《麦田守望者》并不仅仅仅是一部青春小说。它是关于一个人在看透人生之注定失败后如何说服自我去耐心地完成这个失败的小说。小说里,中学生霍尔顿想:好好学习是为什么呢?为了变得聪明。变得聪明是为什么呢?为了找到好工作。工作又是为什么呢?为了买卡迪拉克。买卡迪拉克又是为什么呢?天明白。

当然他能够追求别的:知识、文学、音乐、和心爱的人坐在床边说话,以及思考“中央公园的鸭子冬天上哪儿去了”。但是,追求这些,他就远离了愤怒,而愤怒——只有愤怒——是感知自我最快捷的方式。

其实仔细想想,霍尔顿应对的“社会”并没有那么可恶。无论是室友、女友或老师,似乎都不是什么黑暗势力,只是一群“不好不坏”的人而已。如果作者以第一人称写他们,也许会是一个一模一样的故事。但这个社会最糟糕的地方,也许恰恰是它甚至不那么糟糕——这些不好不坏的人,以他们的不好不坏,无情剥夺了霍尔顿愤怒的资格,而愤怒——至少愤怒——是一个人感知自我最快捷的方式。

其实满世界都是霍尔顿。16岁的霍尔顿,30岁的霍尔顿,60岁的霍尔顿。他们看透了世界之平庸,但无力超越这平庸。他们无力成为“我”,但又不屑于成为“他”。

他们感到痛苦,但是真的,连这痛苦都很平庸——这世上有多少人看透人生之虚无并感到愤怒,而这愤怒早就不足以成为个性*、不足以安慰人心。事实上自从愤怒成为时尚,它简直有些可鄙。

所以《麦田守望者》最大的悖论就是逃跑。一方面,霍尔顿渴望逃到西部,装个聋哑人,了此一生;但是另一方面,他又想做个“麦田守望者”,将那些随时可能坠入虚无的孩子们拦住。整个小说里,最打动我的不是关于“麦田”的那段经典谈话,而是另一幕:霍尔顿经过两天的游荡已经筋疲力竭,过马路的时候,每走一步,都似乎在无限下沉,然后他想到了他死去的弟弟艾里。他在心里对艾里说:亲爱的艾里,别让我消失,别让我消失,请别让我消失。

《从头再来》里,崔健唱道:我想要离开,我想要存在。在同一首歌里,他又唱到:我不愿离开,我不愿存在。

我想霍尔顿也许不是真的愤怒,他只是恐惧。他只是对自我的虚空人生感到恐惧,而出于自尊心,我们总是把恐惧表达成傲慢。他还热爱小说呢,他还热爱音乐呢,他还热爱小妹妹菲比脸上的笑容呢。最后霍尔顿之所以没有去西部,也许并不是因为软弱,因为就算到了西部,也得找工作,也得去超市买1块钱3斤的土豆,身边还是会有无数喜欢说“很高兴认识你”和“祝你好运”的人。与其到远方去投靠并不存在的自由,不如就地发掘生活中那尚可期盼的部分——小说音乐和小妹妹的笑容,善待因为迷路而停落到自我手心的那一寸时光,等那个注定的失败从铁轨那头驶来时,闭上眼睛,呼拉,干净利落地消失。

作者为塞林格,中英文两种语言所写,就看了中文的。

书本讲述了霍尔顿,一个中学生被学校退学(已多次被不一样学校退学)后,到回家之间3天游荡时光内的见闻以及自我内心的想法。

麦田里的守望者高三读后感(专业18篇)篇六

从读高晓松的《如丧》到读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应该是能够了解的,高晓松备受这本书的危害,也是太合麦田的姓名来历,因而在晓松的极力推荐下,因为我拜读了,被这一霍尔顿·考尔芒特这一主人翁瞎折腾的五迷三道。

整部书全是在写霍尔顿被西潘院校辞退后离去院校而不想回家近几天内产生的各种各样无趣、喝闷酒、无意义的日常生活,但是总的来说,谁沒有那一段迷茫期呢?关键的是,霍尔顿去见了两个对他有长远实际意义危害的人,更改了他的念头,把他从摧毁的谷底中拽了回家。

其一是他的初中语文教师,他给了他对认识自己性情的启迪。印象深刻的是他告知霍尔顿的这句话,“一个不成熟的人的标示是他想要以便某一原因而奋不顾身地去世,而一个成熟的人的标示是他想要以便某一原因而谦恭地生存下去”。这话用在霍尔顿的身上十分切合。霍尔顿厌烦他的院校,厌烦他的教师,厌烦他的同学们,厌烦一切,感觉她们是那麼的装腔作势,感觉她们全是虚情假意的,虚情假意的闲聊,虚情假意的问好,因而他对学习培训提不起来兴趣爱好,对别人提不起来兴趣爱好,他就需要那么逃出这世界,去做他唯一想干的事儿。“我能立在一道破悬崖峭壁旁边,我要做的便是把握住每一个跑向悬崖峭壁的小孩——我是说如果她们跑起来不要看方位,我也得从哪里回来把握住她们。我一天到晚就干那种事,就当个麦地里的守望者得了”。

另一个是他喜爱的可爱的妹妹菲比。我觉得假如你读过这本书,你一定也会喜爱这一精灵古怪的小妞。她十分讨人喜欢,能够和霍尔顿沟通交流。这一小妞听了霍尔顿对人生道路的厌烦之后,问了一个一针见血的难题“你全都讨厌,有一件你喜爱的事儿吗?”。当霍尔顿决策出走,决策在离开以前讨论一下她的情况下,她拥有胆大之举,这一行为也救了霍尔顿,我感慨这一小女孩的不一般。

霍尔顿性情不烂,因而他获得了一丝教师的钟爱。他唾骂这世界,由于他看到了这世界的虚情假意,可是也有这光辉的一面,就如他看到的那2个纯真的女巫。我们在青春发育期的情况下,都是碰到这类难题,感觉他人乃至自身的家人都虚情假意的可伶,可是总有什么东西帮着大家发展,要我了解更加深入,发展的更强更完善。

麦田里的守望者高三读后感(专业18篇)篇七

看完《非洲三万里》后,我有近一个月没看过一本厚的书(我指的是一些文学作品或小说)了。其间,我买了几本杂志来看,我不想浪费时间,我想继续我的阅读。但所谓杂志,它就是“杂”,在你翻动它的时候,你看到有趣的才会停下来去阅读它,但往往很多时候,你都是在花时间去排除一些没有吸引你的字眼或图片,而这往往浪费了很多时间,翻到底时,都不知道才读了几篇。反而更感空虚,更感浪费时间。而厚的书就不一样了,它整体就像是一条生产链,里面的章节互相联系着,你无法忽略掉任何一个章节,否则你将无法看到产品制作的全过程,无法得到一个完整的产品。这就免去了我花在排除一些不吸引我的事物上的时间。

我选择将要阅读的是美国作家塞林格的作品《麦田里的守望者》。光看书名,我就在想里面是不是有麦田?是不是那种被阳光沐浴着的金黄色的麦田?我凭着我的想象翻开了它的第一页。

两周后,也就是今天,我翻过了它的最后一页。我的第一感受就是:啥?这就没了?我根本没有找到我想象中的麦田,我也感觉这个结尾有点突兀,让我措手不及。后来,我又重新翻到它的第一页,顺着往下读了几段后,我才恍然大悟,原来作者只是在说着他去年圣诞节前后所经历的事情。所以,看书还是看仔细点,开始做一件事时,要做好一点。

愤怒和焦虑是这本书的两大主题。愤怒和焦虑在我们青年人中好像也挺常见的,所以这本书好像也挺适合我们阅读的。主人公是一个16岁的中学生霍尔顿,他是个我们口中所谓的“差学生”、“坏孩子”,他不爱学习、爱讲脏话,进出成年人的消费娱乐场所,还不止一次被学校劝退。他出生在一个富裕的家庭,却对社会不满,特别是对学校的不满,他讨厌学校,讨厌里面虚伪的人。他也讨厌电影,原因也是他讨厌里面虚伪的演员。他讨厌任何他认为虚伪的事情。他活在这个他认为虚伪的世界里,让他感到焦虑、愤怒。他爱幻想,幻想着自己内心的“乌托邦”,那里没有虚伪的人,也不允许有虚伪的人,那里的他又聋又哑,不希望与外界有所联系,希望与世无争,隐居于自己的小屋里。

这本书除了愤怒与焦虑这两大主题外,不时有幽默感,让人忍俊不禁。比如书中是这样形容一名海军军官的腰杆“好像脊梁别了一根火柴棒似的”;书中霍尔顿也并非没有优点,比如他很有原则,该付多少钱就付多少钱,面对他人的敲诈勒索、他人的威胁,他始终坚守底线;对待慈善事业,他慷慨大方,甚至为自己捐少了钱而内疚;他也是个暖心的哥哥,他疼爱自己的妹妹,知道妹妹喜欢什么,精心为妹妹挑选礼物;他还是个好奇少年,对于冬天里结冰的湖面,他琢磨着鸭子怎么不见了?它们会躲到哪里去?他问过许多人,然而没得到答案。对于这个问题,我也挺好奇的;他是个无神论者,虽然不信神,但他确相信神圣。就如周国平所说:一个人可以不信神,但他不可以不相信神圣。”神圣,就是对的、正确的,相信神圣,就是做对的事,正确的事。虽然他是个差学生,坏孩子,但他内心善良,不做坏事。

在写着这篇读后感时,我时不时翻开它。写着翻着,翻着写着,我渐渐找到了书名的真谛。我是这样理解的:麦田就是作者内心的乌托邦,他想做麦田里的守望者,守护自己内心的乌托邦。作者的天马行空看似可笑,但很纯真。我们自己是否幻想过?是否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我们是否愿意屈服于这个世界?我觉得我们应该像霍尔顿学习,学习他那种敢想、敢做的真性情!

虽然没有得到我阅读前所想象的答案,但这本书却给了我一个让我更加满意的答案。

2018.11.26。

麦田里的守望者高三读后感(专业18篇)篇八

守望本是一种难得的情怀,一种勇气,一种姿势,又饱含着一份期待。

然而,《麦田里的守望者》却将这份守望演绎到另一个极端——是叛逆,却又有着一种混沌中的清醒与孤独,乃至无助。当然,所说的是主人公霍尔顿,也是作者自己。因为这世界总不缺乏一种"明白人":自己洞察世事,却以一种极端的偏执混沌浮游尘世,然自己也套上一件世俗的外衣,只在夜深人静之时独自蹉跎。我想说的其实就是霍尔顿之类,以浊见清,以昏见明。然而霍尔顿本身又只是一个孩子,他必然有着对抗不合理现实世界的热情,也必然有着自以为是的偏激。也因此,此人物的设定就自然引起了读者的两种共鸣——其一,为其反叛而叹;其二,为其幼稚而惜。为构建悲剧,全书又在结尾设置了一个天真可爱的妹妹结束了霍尔顿漂泊之旅——这部不仅仅是肉体之旅的结束,更暗示着精神的回归,即回归世俗。看罢不禁一心悲凉——出世是东方文化所盼,而又是这样一种心境却在萌芽阶段就在西方现代文明的浸淫中化为死灰。

还是一片麦田,只不过位置已经跨越了一片太平洋。这里,谁又在守望?

“不管怎么样,我老是想像一大群小孩儿在一大块麦田里玩一种游戏,有几千个,旁边没人——我是说没有岁数大一点儿的——只有我。我会站在一道破悬崖边上——我是说要是他们跑起来不看方向,我就得从哪儿过来抓住他们。我整天就干那种事,就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得了。我知道这个想法很离谱,但这是我惟一真正想当的。”

在午后浊热餍腻的空气里读完《麦田里的守望者》,很明媚的鹅黄底色封面,涂着一绺绺橙红碧绿的火焰,一如青春本身给予人们的印象,但读后却被一种灰调子的情绪所笼罩,呼吸着逼仄的氧气,莫名的悲怆袭上了方寸灵台。

我不是乖巧如人们所想象那样的孩子,所以喜欢荒凉带有模糊恐怖《呼啸山庄》而不怎么看得上《简·爱》,也不喜欢用理性审慎的目光,尽在提manners(教养)去解剖人的简·奥斯汀。喜欢那个写“犯忌”内容,大骂现代工业文明,愤世嫉俗的的劳伦斯,比起堂堂正正规规矩矩的作家,受争议的作品更能让我激赏。

搞不清楚爱看《麦田里的守望者》是因为年轻还是因为水瓶座,无论因为什么都该感谢自己,这本书里满是污言秽语,主人公霍尔顿开口“他妈的”闭口“混帐”,年纪大点儿或我再文雅乖顺点儿估计是受不了的。年轻又没教养的我读起来反有一种一吐为快的感受呢。

小说主人公霍尔顿是我们身边随时可见的孩子,也是凤毛麟角的孩子,16岁的他抽烟,喝酒,与自己不能接受的轻浮女子交往,四次被学校开除,让很多正派人对他的优点也嗤之以鼻了。然那颓废,灰冷的态度源于失望,开除他的那算什么混帐学校?一个光鲜外表内里已经腐烂的苹果,在那里找不到一个支点,学校里的老师都是势利的伪君子,而同学聚在一起谈的就是女人,酒和性,这个迷茫的孩子在希望中看出无所有。——其实他也是很有灵性的孩子,他可以说出“天气冷得像巫婆的奶头”这样让人大吃一惊又拍案叫绝的话,他在描述周遭时是多么犀利的冷嘲,说到自己纯真的弟妹时又怎样在玩世不恭的话语里透出无往不在的温柔。学校和家庭对他的希冀不过是“出人头地,将来买辆混帐凯迪拉克!”他不愿长大面对泥沙俱下的社会,他唯一抱有好感的老师也告诉他世界多么残酷:“一个不成熟的男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是的,他究竟要长大,与这个世界妥协的啊,时光是某种节制而无情的东西,宇宙间最大的暴君,不必敬畏却必须服从。

文首那段话是霍尔顿对小妹妹发自肺腑的话语,那是多么明朗又纯美的画面呵,金色的浪潮柔柔滑过幼小的孩子们的身体,他们自由自在地奔跑,而霍尔顿则守护着他们,不要再让这些孩子如他一样堕入深谷般的虚无,他们不会忧伤,不会有阴翳的绝望,永远不会在暗中挣扎,渴求光明又遥不可及,永远不会让率真的天性蒙上伪善,谁能说这不是黄金世界呢?如果真有天堂,它就应该让我们有条出路啊!

我想象着霍尔顿面对妹妹天真的脸说这话的神情,怀着对另一个世界的希望,双眼朦胧又明亮,那是他的天堂,这个心地比一般人敏感十倍的阴郁少年,这个大部分功课不及格的多余的人却是我的英雄。我不能表达什么,因为我连他那样玩世不恭的勇气都没有,生命压缩成一条仅向前无力延伸的线,有时尝试红得如血的酒浆,却害怕露出一点形迹来,由于书读得太多,想得太杂,永远找不到可以相信什么,连自然本身也怀疑着,它创造了春天,也亲手让其枯萎,找不到凭借的我如半空中的雨滴沉沉落坠......当然我只能一个人冥想,甚至无人可交流也懒得受白眼,所以对于漂泊的零余者有莫名的接纳和同情。——何必谈这些呢,我已经觉得自己的文字太拉杂了。

后来霍尔顿打算到乡下去乔装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人体健全的功能反会撕毁自由,可是唯一肯听他讲的妹妹令他欲罢不能,终于他心情沉重地目睹小女孩游乐时的轻盈身影,心儿变做了冰点,在外流浪多时的他从不属于他的黑暗世界回到那个属于他的凉薄世界里,他怎样回家,怎样生了一场病,都成了谜团,他不知道下个学期应该如何,就像我们都不知道一样。

麦田里的守望者高三读后感(专业18篇)篇九

霍尔顿愤怒我所愤怒的,快乐我所快乐的,颓废我不愿颓废的,迷惘我不再迷惘的,坚持我永远不变的,憧憬我永远希冀的。这是我读出的霍尔顿。

世上没有对与错,人初性善,没有人承认自己变坏了,违法的也不一定就是错误的。所以,这是一个不把真正的东西当东西看的世界,因而从表面上看,霍尔顿“不喜欢正在发生的任何事情”,实则不然。他喜欢他自己,可他并不知道这一点,所以他苦闷彷徨,颓废沮丧。

这些人,这些善良又易碎的守望者们,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似乎注定享受不到凡人之乐。人把一切都看得太透,就往往无法幸福。必须想这一切“想得恰到好处”,才不会为这个世界难受。霍尔顿最后告诉我们的也是,“千万别跟任何人谈任何事情。你只要一谈起,就会想念起每一个人来。”孤独者的痛苦,莫大于斯。

书中姓资的说:“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我不这么认为,人生应是一部电影,命运则是最伟大的编剧,每个人的角色、台词、剧本都已经确定,该生则生,该死则死。成熟不成熟,英勇或卑贱,都是观众的茶余饭后,都付笑谈中。把自己演好,人生才有意义。

走在路上,活在心里。这是这本书最终告诉我的。

麦田里的守望者高三读后感(专业18篇)篇十

家小旅馆。他在旅馆里看到的都是些不三不四的人,有穿戴女装的男人,有相互喷水、喷酒的男女,他们寻欢作乐,忸怩作态,使霍尔顿感到恶心和惊讶。他无聊之极,便去夜总会厮混了一阵。回旅馆时,心里仍觉得十分烦闷,糊里糊涂答应电梯工毛里斯,让他叫来了一个妓女(十五块钱到第二天,五块钱一次)。他一看到妓女又紧张害怕,给了妓女五块钱打发她走了,可妓女要十块钱。后来妓女找毛里斯来找事,毛里斯把霍尔顿打了一顿,拿走了他们要的另外五块钱。

第二天是星期天,霍尔顿上街游荡,遇见两个修女,捐了10块钱。后来他和女友萨丽去看了场戏,又去溜冰。看到萨丽那假情假义的样子,霍尔顿很不痛快,两人吵了一场,分了手。接着霍尔顿独自去看了场电影,又到酒吧里和一个老同学一起喝酒,喝得酩酊大醉。他走进厕所,把头伸进盥洗盆里用冷水浸了一阵,才清醒过来。可是走出酒吧后,被冷风一吹,他的头发都结了冰。他想到自己也许会因此患肺炎死去,永远见不着妹妹菲苾了,决定冒险回家和她诀别。

霍尔顿偷偷回到家里,幸好父母都出去玩了。他叫醒菲苾,向她诉说了自己的苦闷和理想。他对妹妹说,他将来要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后来父母回来了,霍尔顿吓得躲进壁橱。等父母去卧室,他急忙溜出家门,到一个他尊敬的老师家中借宿。可是睡到半夜,他发觉这个老师有可能是个同性恋者,于是只好偷偷逃出来,到车站候车室过夜。

霍尔顿不想再回家,也不想再念书了,决定去西部谋生,装做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但他想在临走前再见妹妹一面,于是托人给她带去一张便条,约她到博物馆的艺术馆门边见面。过了约定时间好一阵,菲苾终于来了,可是拖着一只装满自己衣服的大箱子,她一定要跟哥哥一起去西部。最后,因对妹妹劝说无效,霍尔顿只好放弃西部之行,带她去动物园和公园玩了一阵。菲苾骑上旋转木马,高兴起来。这时下起了大雨,霍尔顿淋着雨坐在长椅上,看菲苾一圈圈转个不停,心里快乐极了,险些大叫大嚷起来,霍尔顿决定不出走了。

人物介绍编辑。

麦田里的守望者高三读后感(专业18篇)篇十一

那天去书店,我从一大堆世界名著中挑了一本很薄的书,名字叫《麦田里的守望者》,带回家细细阅读,只觉得爱不释手。

整篇小说用第一人称的口吻来叙述全书,以细腻的笔触描写了一个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真实地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精神文明的实质。本书的主人公霍尔顿四门功课不及格而被学校开除的16岁少年。他因被开除而又不敢回家而开始了流浪生活。倒扣鸭舌帽,穿大号风衣,抽烟、醺酒。他厌恶这个世界,讨厌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但他自己却挥霍无度。

表面上霍尔顿是个玩世不恭的坏孩子,但实际上他却有颗纯净善良的心。他爱自己的妹妹,就在见她的那晚,霍尔顿说出了这段话:“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说,他想像着在一大片麦田里,几千几万个小孩子在游戏,周围除了他没有一个大人。他就站在麦田边上的悬崖旁守望着,看哪个孩子朝悬崖奔过来就捉住他,不让他掉下悬崖。这是他的一个美好幻想,也是他美好心灵的见证,他希望那些快乐的孩子不要跌入悬崖,而是永远快乐的奔跑,而那麦田似乎象征着物质世界,他希望生活在充满物质主义精神世界的孩子不要迷失自我,走向悬崖。但是最后,霍尔顿还是不免对现实社会妥协,成不了真正的叛逆,这可以说是作者塞林格和他笔下人物霍尔顿的悲剧所在。

由此,我想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虽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

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

麦田里的守望者高三读后感(专业18篇)篇十二

《麦田里的守望者》是由美国作家j.d.塞林格所著,被标为青少年必读的课外读物。

全书介绍了一个叫霍尔顿的少年如何从潘西就读的.学校离开及离开后三天的游历。霍尔顿是个被多所学校开除过的典型的叛逆少年形象,书中描述的他喜欢戴着一顶红色的猎人帽,他很喜欢这顶帽子。他有个死去的弟弟,叫艾里,这也许是他在世界上除了妹妹菲苾之外另一喜欢的人吧。艾里是个有着红头发的的好孩子,他从来不对人发脾气,也特别的聪明。在艾里死去后,霍尔顿就只能把自己的喜受全部寄予在菲苾身上了,当然,他仍然喜欢艾里。霍尔顿被潘西的学校开除后,星期三就要回家了,但在这空档期,他游历了两天,他本想再也不回家里了,他挺想去一个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重新开始生活,做个麦田里的守望者。于是在他临走前,他悄悄地去见了自己的妹妹菲苾,与她一同跳舞,最后菲苾还将自己要买圣诞礼物的零花钱全都给了霍尔顿。可令他没想到的是,在他即将要离开自己熟悉的故乡前往西部时,自己的妹妹竟然将自己的行李也一并带上了,她想跟霍尔顿一起离开。出于种种原因,霍尔顿最终还是留下了。

也许每个孩子在某一时期都是个问题少年,这是无可避免的,同时也是个极其正常的现象。就像我们文中的霍尔顿,他本就是个问题少年,被许多所学校开除过,他本来离开潘西的原因就是因为他受不了那里那些假模假式的人,觉得那儿的人很虚伪。

也许我们有时有这种莫名的正义感,也适应不了这种不适合自己的环境,产生一种万事都顺应自己的心态。这也是我们许多人的正常心态。而塞林格所描述的这个霍尔顿形象则是普遍的问题少年形象。虽然霍尔顿是别人口中多不好的孩子,但他对菲苾却非常地好,他给她买了她喜欢的唱片,但却因故在途中摔碎了。他会哄自己的妹妹,他从不会对她食言。他其实也是个善良的人吧,因为在路途遇上的两个修女,他把自己的钱都捐给她们去帮助要多的人。其实每个叛逆少年的内心也存在着纯结和善良的一面。

为什么说霍尔顿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看着孩子们在田里玩耍,然后随时提醒他们会有危险呢?我想,这也是主人公所希望、向往的轻松生活吧。无需多管,把控底线,适当提醒。

叛逆期也许是人人都要经过的十字路口,只是每个人面对的方式不一样,也不能因为他们这叛逆的性格就否定他的一生,我们需要做的应该是指引自己如何顺利度过这一时期,学会接纳自己。

麦田里的守望者高三读后感(专业18篇)篇十三

这是一本非常不适合我读的一本小说,更确切的说很不适合我现在读。因为我既不是一个男孩子,尤其不是一个曾经判逆的男孩,也不是一个母亲,尤其不是一个男孩的母亲。没心思去了解一个年轻男孩判逆的小插曲。但是我不否认这是一本好书。

小说里的主人公已经换了好几个学校,这一次是因为五科考试有四科不及格而被学校退学了。忘记说了,这一次是初中。小说讲的就是主人公在自己认为家长应该知道消息的前三天所做的一些事情。短短的三天,哦不,确切的说应该是还不到两天,作者就把这一天多的时间里发生的事写成了本小说,你可以想像有多么细致。其实也不到那么细致。或者你可以想像一下在这一天多的时间里,对于一个不太听话,稍有些叛逆的男孩来说都会发生什么。

呵呵,以主人公的语气就是离开了那所混账学校后,他做了些混账的事。对于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不想多说,总之是不太好的事情。如果非要我说些什么的话,那我想在这里多说一下主人公的妹妹。她太可爱了,可爱到主人公半夜没地方可去的时候都情不自禁的偷跑回家看一下这个可爱的妹妹。可爱到主人公想离家出走都不得不想和她道个别。更是因为这样,在道别的时候没想到她既然收拾了自己的行李准备和主人公一起出走。简直太可爱了。当然主人公太爱这个妹妹了,所以他最后决定不离家出走了。

每一个叛逆的孩子内心也都存在着纯洁和善良的一面,就像主人公一样,他最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看着一些小孩子在麦田里玩。有时会提醒他们会有危险。

想想叛逆期是不是人人都会经历呢?只是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时期的承受力,自制力都有所不同吧。但是最重要的因素我想却是随机的,谁会知道当时会遇到什么人,发生什么事呢?但是话又说回来了,不管是遇到什么人,发生什么事,内心的修养,或者说自身的意志也会决定了什么样的结果。如果在叛逆期前多和孩子分享一些所谓对他们有帮助的故事是不是会好点呢?人生的慢慢长路,我算是在叛逆的十字路口走过来了。回想我的那个时期,我好像还蛮听话的,哈哈!但是有些事经历了也并不是一件坏事,就要看能否以一个正解的心态走出来!算了,不说了,再说都比书抢眼了。这一次可真成了读后感了。再说一句,我真的不否人这是一本好书。

麦包包对中小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的启示论文。

2017年大麦网创始人曹杰公开信。

读后感的作文评语。

麦田里的守望者高三读后感(专业18篇)篇十四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每个人都有迷茫的时候,怎么样才能不忘初心呢?一起看看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吧,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刚读这本书时,很不适应书中的文字风格:语言粗俗,脏乱连篇,一副玩世不恭的嘴脸,文中到处充斥着“他妈的”、“混账”、“杂种”等词。

我暗想,看完这本书,我会不会也学会了脏话,在日常生活中拿来就用呢。

还有,小说的名字《麦田里的守望者》。

一个对什么都不惯甚至憎恨的少年,一个游荡在大都市里的孩子,与麦田有什么关系?直到最后他被妹妹问及将来想当什么的时候我才真正明白。

故事从主人公十六岁少年霍尔顿第四次被学校开除起笔,讲述了他游荡纽约街头的经过以及其复杂的心路历程。

这位出生于中产阶级家庭的少年因为厌恶学习,除了英文外没有一门及格的中学生,终于被一所优秀的学校潘西中学开除了。

这已是他第四次被学校开除,在学校把通知寄到他父母那之前,他并不打算提前回家,所以,他决定在星期三之前不回家。

于是,他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抽烟,酗酒接触了各式各样的人物,其中大部分是他所看不惯的“假模假式的”伪君子。

而他自己又何尝不是做着自己不想做的事情:他几乎看不惯周围发生的一切,他甚至想逃离这个现实世界,到穷乡僻壤去假装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但要真正这样做,又是不可能的,结果他只能生活在矛盾之中:他这一辈子最痛恨电影,但百无聊赖中又不得不在电影院里消磨时间;他厌恶没有爱情的性关系,却又糊里糊涂地叫来了卖身女;他讨厌虚荣庸俗的女友萨丽,却又迷恋她的美色,情不自禁地与她胡搞。

但是他对两个人的感情是真挚的。

一个是琴,她曾经的邻居。

她很想知道琴有没有放假回家,却又怕听到琴的妈妈接电话后的盘问。

而为了看看最他疼爱的妹妹菲苾,他终于做出了最大胆的行动——冒着被父母发现的危险潜入家中。

在作者的描述中,你可以发现所有的人都那么“假模假样”,但菲苾除外。

这个漂亮可爱聪明的小女孩令读者眼前一亮:真挚、善良、勇敢这些词都不足以表达我

对她的喜欢。

霍尔顿深夜潜入家中探望妹妹时,父母突然回来了,她的担心和机智令人感动;当接到霍尔顿的纸条,得知哥哥要只身“去西部”时,她收拾好衣服拉着笨拙的手提箱要与哥哥一起走······看到这,我的眼睛都濡湿了!多么好的妹妹!多么纯洁的心灵!她还是个孩子啊!菲苾不喜欢哥哥满嘴的脏话,批评他“不喜欢正在发生的任何事情”,叫他“不要咒骂了”,问他将来当什么,是和爸爸一样当律师,还是想当科学家。

在他的执着面前,霍尔顿一边心烦意乱,一边不得不逼迫自己想清楚他究竟喜欢什么,他长大后想做什么。

这时,他提到了一首诗,名叫《假如我在麦田里遇到你》。

他说“不管怎样,我老是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着,要是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到这里,我被深深地震撼了!这位表面上对一切都无所谓甚至嫌恶憎恨的少年,内心充满了孤独,在彷徨无助中竟能有如此美好的心愿,不得不令人重新审视他了!他自己所经历的不正是这样一场游戏吗?他在狂奔,他不知道自己在往哪儿跑,他其实就快要到悬崖边了,而此时,她的妹妹——老菲苾就是那麦田里的守望者,她捉住他了!因为,我们从下文得知:霍尔顿答应她妹妹他一定回家,他不会一个人去遥远的西部,而且真的回家了!

看到结尾,我意犹未尽。

我想,我们大多数人读完之后都会找到一些自己的影子,反正我就感觉他就是我的一个极端,只是我没有胆量把它变成现实。

虽然这本书读起来很怪诞,但是我觉得他的目的和主旨都是很明显的,那就是还我们的生活一片绿油油的麦田。

朴实的麦田,微风吹过可以泛起绿色波浪的麦田。

我们都在伪装着生活。

就像演戏一样,其实现实比电影更富有戏剧性,真正的我们才是演员。

我们的检测技术越来越好,地图越来精确,你可以在大洋彼岸看清我手里拿着的冰激凌是什么牌子的,可以看清我脸上的痣,可是我们的心还真的是很远,我们素不相识。

能把两个素不相识的人联系在一起的最典型的东西我只能想起战争,我们拿枪把另一个人的头打爆。

黑暗里更容易感到害怕,因为我们看不清周围的东西,我们的伪装就是让别人看不清我们,让别人害怕进而保护我们自己。

霍尔顿多次提到他孤独寂寞的要命,人怕孤独,怕的要死。

我们生来有一种被奴役的天性,我们幻想着隐居的生活,认为那是神仙的生活,可待到当真让我们自己一个人在孤岛上呆着的时候,我们却要天天盼着有船来把我们带走。

有人说“孤独,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独。”可是那是因为我们孤独的时间不够长,假设有足够的时间,我们会疯的,一定会的。

做人很累,是因为在别人面前活得累。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很羞涩的,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无论是在万人礼堂里滔滔不绝的演说家还是在只有两个人的寝室里面,两个人就够了,两个人就足以让你羞涩。

让你披着一张皮生活。

比如在小说里写老斯宾塞抠鼻子,比如当你确定那个人确实今天不回来睡觉,你想睡他的床之前却还是要问别人一句“他今天回来吗?”

有一次在餐厅吃饭,一个同学的拉面被另一个同学碰翻了,然后我就看他们的两个的神情,被撞的那一个低着头红着脸只看着自己撒了一地的汤,撞人的那个则红着脸一面说对不起一面用手很不自然的摸着自己的后脑勺,我看完之后就只有一种想法,就是想让这个餐厅里的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全都滚蛋。

这样他们就不会感觉很窘。

其实,我们也真不大注意他们究竟是怎么解决的,可是他们就以为整个餐厅的人都在看着他们,看着他们该怎么办,然后再把他们两个品头论足一番。

所谓我们所固守的那些所谓的规矩,就是纯粹和自己开玩笑,跟耍猴儿似的,悲哀的是我们真会因为别人做错了位置而不高兴,会因为别人没有朝你笑而朝另一个人笑了就抱怨怠慢了你。

我们做这么多繁琐的规矩到底有没有用,我们为什么这么在乎我们这张脸。

它能带给我们什么,满足感?欺骗自己感觉很满足吗,还是被别人欺骗很满足?

说起来我们都是很自大的,我们疯狂的爱着自己,也以为别人也疯狂的在乎着我们。

我们最相信的永远是自己的看法,别人的再好我们也会找出一两个缺点来的,就算最后实在被证明我们实在是错了,心里反正是很不好受的。

你我都成了表面上的朋友,实际上,我们和周围的一切都在对立着,虎视眈眈的。

想一想,我们身边有几个朋友,几个真正懂你的人,几个你想去懂的人。

我们一面将自己全副武装,一面拿一把剑,瞅着别人有个地方露在外面,我们便刺过去,直到别人也都全副武装,任何人的拥抱都隔着冰冷的金属,成了冰冷的拥抱。

有朝一日,我们唯一能交给孩子的是怎么样让别人伤害不了自己,怎样在别人打过来一拳还过去一脚,生存的意义在于不受伤害。

我们便再也没有了精力去干别的事了。

如果说人生是一场比赛,那么对手只应该是自己才对,可是我们拼命的爱着自己,并且感觉我们周围的任何一个人都会影响我们的幸福,而我们总想做那个最幸福的,于是,我们便总想证明别人没有我们幸福。

所以,但凡别人遭了殃,我们看着只是一种快感,悲伤,也成了一种快感,我们会一边嘴里说着“这小孩真可怜,以后可怎么办呢”,但是实际上我们正在大嚼着他的痛苦,然后心里庆幸,“唉,幸亏不是我,我比他幸运多了”。

这个世界似乎也是充满了臭烘烘的味道,我们前进的路上好像挤满了人,一点空间都没有,要想往前边去,就要非把别人挤到后边去不行,我们活的太拥挤了。

大家都不肯留出一点点空间来,因为害怕别人会抢占那份空间。

我们全体都在麻木的被拽着朝一个方向走,当有一个人举起了反面的旗帜,我们便会齐心协力把他踩死。

大多数人在一起,就是一群暴力。

我们的世界成了一个个孤立的高耸入云的山峰,我们在不同的峰顶上,彼此都看不见对方了却还在比着谁站的更高。

我们拼命的和别人争,等到把别人统统踩在脚底下,当我们独自一人登上那铺着积雪的山峰顶上的时候,我们才痛苦地有时间去想一想,我们到底得到了什么,荣誉,至高无上的荣誉,可是当偌大的宫廷里面只有我们自己时,那荣誉还有什么意义呢,我们的荣誉我们的威严是为了给别人看而已。

我们给自己留下了什么东西?只有漫无边际的寂寞。

霍尔顿谎话连篇,可是所有人都吃这一套。

我们会苦口婆心的自以为是让别人理智些,可是我们自己理智吗,我们难道不是时时刻刻在撒谎吗,给别人撒慌,也帮着别人欺骗自己吗?到底我们谁是正常的人,谁又是真正撒谎的人。

我们真的很可怜,整个世界就好像是一个巨大的骗局,我们说谎话,别人也明白这是谎话,但却是真真地喜欢的要命。

更为可怕的是,我们还要告诉我们的孩子们要他们说谎,让他们融入说谎的大潮流中。

我们可怜好些人,可是真正可怜的是我们自己。

我们圆滑的要死,同时会用身不由己来为自己开脱这种虚伪,可是正是我们的一次次所谓的身不由己使得我们自己,我们的孩子生活在谎言之中,有时候想想也挺好笑的,我们为什么说谎,是为了取悦于人然后自己好办事吗?可是我们为什么会因为别人说你一句恭维的话还这么受用呢?我们是说谎者同时是听谎言者。

这不是自欺欺人吗?

你可能会说实际中你就是要这样说才礼貌,生活需要技巧,需要艺术,可这是礼貌吗,是欺骗而已。

一开始是谁规定我们对别人说好话是尊重?人的尊严到底是个什么东西,需要用谎言去支撑吗?我觉得真实比心里舒服重要的多,还是一个老问题,如果你这一辈子生活在一个谎言之中,直到你死了也不知道,在别人看来你很快乐的过着。

你愿意吗?我反正是绝对不会愿意的,我宁愿要一个痛苦的经历。

至少,他是真实的,知道被欺骗了的感觉总是不好的。

从一定程度上,我们成了一群奴隶,钱的奴隶,自己这张脸的`奴隶。

我们应该时不时的对金钱表示一下厌恶才对,有朝一日天上会掉下钱来,我想我会恶心死的。

可能很多人会认为我用着金钱又说鄙视金钱的风凉话,对,是的,我离不开它,但它仅仅是一个工具。

决不能让金钱冲昏了自己的头脑。

我相信我们真正需要的东西绝对不是金钱,金钱是人创造的,人应该追求自己创造了的东西吗?我们真正需要的是精神上的安宁,因为真正能够收放自如的东西是思想的精神,而它恰恰能带给我们——自由。

我们真是太看的起自己了,还真把自己当做主人了,还真是,自以为是的家伙。

本来人类的命运我不该操心,可是我会忍不住想,我们会以什么形式结束自己的旅程,很可能是自己毁灭自己。

我就觉得现在西医独大将是一个大大的错误,我一直感觉西方人的办法好笨,非要将自己贬低到机器的程度,把大自然的恩赐当做是一部机器,身上的各个部分只是一个个简单的零件而已,人类确实是很自大的,以为自然界不过如此,认为她只不过是一部大的机器而已,我相信总有一天上帝会让我们知道,人类,不过如此。

人类是有自己的局限性的,我们永远也脱离不了自己的局限性,任意的让你的想象力驰骋吧,撒开欢儿跑吧,最终你还会是局限在你的思维里面。

宇宙外面是什么,这句话本来就很幼稚,因为这还是一种空间概念。

就像火箭永远有一个极限速度一样,我们永远也超越不了某些东西,比如说思想。

“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成熟是个什么东西,在我看来,成熟只是别人对我们的一种态度,是为别人的,不是为自己的。

我们什么时候能为我们自己造出个概念?有的只是自我,自私,自大,自恋吗?大家都要求我们为别人着想,你为他着想,他为你着想,可是到最后我们并没有为别人着想,反而老是感觉自己亏了,私底下拼命的补偿自己。

我们是失踪了,我们没有有信仰,有的只是丛林一般的法则,大家都在狂奔,但是没有方向,我们一生都在追求自由,可结果却缠的身上满是锁链。

我们有太多放不下的东西,我们自己给自己带上脚镣,并逼着自己喜欢跳带着脚镣的舞蹈。

有谁在想着为自己设计一条锁链?可是我们带着的是别人给我们设计的,其实都一样。

你锁住了我,我锁住了你。

我们到底应该怎么样活着,我的态度是要认认真真地活着,生活没有那么多调侃,也没有那么都废话。

我们过一秒钟少一秒钟,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第一秒,便是我们失去的第一秒。

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浪费在谎话连篇上面,浪费在欺骗上面,浪费在知识的垃圾里面。

有的人一半的时间在镜子面前度过,却重来没有好好看看自己是什么样子。

好的是我们有镜子照照自己的脸,坏的是没有镜子能照照自己的心灵。

真希望我们能正经起来,好好的活。

“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我的职务就是在那里守望……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读完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一个少年形象出此刻我的脑海中——他是大人们眼中的坏孩子,因为他所作的、所想的一切都“不像话”,他的成绩也是那样的糟糕,几乎没有人喜欢他……他就是全书的主人公——霍尔顿。

他的厌恶周围肮脏的世界——他厌恶伪君子,厌恶周围的虚假的人,却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厌恶电影,却不得不在无所事事的时候去那里消磨时光……霍尔顿没有真正好的朋友,只有肮脏的“阿克莱”、表里不一的斯特拉德莱塔等室友,但他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厌恶他们,却又无奈,他无法改变现状。

他不想和他们同流合污,成绩自然会很差。

他看不惯周围的世道,所以他苦闷、踌躇、彷徨,自我的心事也只能被自我扛着。

霍尔顿一向都期望自我能够变得很勇敢,但是实际却是他一向都很胆小,被别人欺负后只能在做白日梦的时候幻想着能够把他打败,他连一个瘦弱的女人都制服不了,更何况别人呢?他被学校开除后,都不敢贸然回家,蹑手蹑脚地回去还必须要躲避着父母。

他一向都在用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安慰自我,却没有胆量去做真正好处上的叛逆。

他是青春期的少年代表,从他的经历里能够清楚的看到与家长的代沟,家长总期望他像哥哥一样能够成为出人头地的人,但是他的理想也只是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站在悬崖上,捉住不断奔跑的孩子。

大人总认为霍尔顿是一个败家子,是一个不良少年。

但他有自我的思想,在他那半成熟的心中还存留着点点梦想,即使它在那污浊的世道变得那样的细微渺小。

霍尔顿是明智的,是聪明的,他看透了社会的本质。

他的朴素和善良,是他所在的年代很少的,虽然他的有些思想还比较幼稚,虽然他有许许多多的缺点,但他反抗现实、向往完美世界的纯洁的一面是不可忽视的。

作者借助笔下的霍尔顿,活灵活现的展现了自我的想法,用一个处于青春期的孩子的口吻讲述了一个关于那所谓“叛逆”的想法,讲述了成熟与不成熟之间的过渡,大人与青春期少年之间的代沟。

麦田里的守望者高三读后感(专业18篇)篇十五

主人公霍儿顿是我读过的文学作品中为数不多的反面形象之一。他的性格深受资本主义社会的耳濡目染,既有丑恶的一面,也有反抗现实,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纯洁的一面。书中,霍尔顿是一个不肯用功读书,整天鬼混的沉沦少年,他为什么不肯用功读书?难道是资本主义社会物质极大丰富,不需要读书吗?看一看霍尔顿所处的环境,便不难明了。

他不愿意与他们同流合污,自然也就无法好好读书,他的不用功表面是颓废,沉沦,实质上是对资本主义的价值观的最无情的揭露。作者把霍尔顿身边的人,全都描绘成假模假式的人,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想逃离这个噩梦般的现实世界,到偏远的小山村去遁世,但要真正这样做是不可能的。他最讨厌看电影,但百无聊赖中又不得不在电影院中消磨时间;他讨厌爱慕虚荣而又毫无主见的女友去又迷恋她的美色,;他看不惯这个世道,却无法改变;他甚至痛恨自己,却没有参照的标准来改正自身缺点(亦或是说没有毅力),这样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注定了他只能生活在矛盾中,霍尔顿只能用幻想解脱自己,自欺欺人,最后仍妥协于他所深恶痛绝的社会,继续陷入矛盾的漩涡,无法自拔。

麦田里的守望者高三读后感(专业18篇)篇十六

从紧张的高中进入稍微轻松一点的大学,生活多了些许惬意。我觉得不能白白浪费掉宝贵的闲暇时光,应该利用这些空余时间读一些有意义的、陶冶情操的好书。于是,我穿梭在图书馆内,终于在一个角落里发现了一本不算太厚,却对我来说有着极大的吸引力的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麦田里的守望者》是美国作家罗杰姆·大卫·塞林格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讲的是一个16岁的中学生霍尔顿·考尔菲德从离开学校到曼哈顿游荡的三天时间内的所见所闻及内心的想法。读完后,真的令我震撼。

霍尔顿出身于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可是他却有着和当时社会截然不同的想法。五十年代的美国正处于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霾尚未散去,冷战的硝烟又起。而当时是的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浑浑噩噩地存在于这个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中。霍尔顿也是这其中的一员。他整天抽烟酗酒,满嘴脏话,打架斗殴,不求上进。可是,这个看似无可救药的少年心中却有一个唯美的梦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霍尔顿虽然行为放荡不羁,但他骨子里却是一个善良,敏感,纯朴,有正义感的孩子。他为了照顾贫穷学生的自尊心,将自己的真皮皮箱藏在床底下;在饭店碰到两名修女,他会毫不犹豫地募捐十元钱……他讨厌周遭环境中虚伪的一切,恶心至极。电影院的妇女会为一场电影虚情假意地哭个死去活来;学校里装模作样的老师,假仁假义的校长,他们只巴结有钱人的家长,对学生的期望只是长大后“能开上一辆凯迪拉克”……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反感周围的一切,便激发出来他那种叛逆、不羁与消沉的本性。于是他因打架被学校开除,而他不敢回家,便在纽约城里游荡。可他看到的却是满眼的污秽——他在他所住的旅馆里看到的都是些不三不四的人,他们寻欢作乐,忸怩作态,他感到恶心至极,便到夜总会里厮混,糊里糊涂答应电梯工毛里斯,让他叫来了一个妓,女一到他又感到不安,便给了妓五块钱打发她走,可女要十块钱。之后女找毛里斯来找茬,毛里斯把霍尔顿暴打了一顿,拿走了他们要的五块钱。他对这个世界已彻底失望。

于是霍尔顿偷偷回到家里,对自己的妹妹诉说自己的苦闷和烦恼。妹妹的纯真和可爱深深地打动了霍尔顿。他向妹妹说出了自己的理想,自己想成为“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可是,这个社会需要“麦田里的守望者”,但是,真正的“守望者”又有几个呢?那么,从现在开始,做一个幸福的守望者,心灵的守望者吧!

麦田里的守望者高三读后感(专业18篇)篇十七

每本书的背后都有作者想要启迪读者的人生哲理,《麦田里的守望者》也一样,如果没有经过一番认真地品读,就难以读懂隐含的深刻道理。下面,让我们一起阅读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透彻地解读这本书吧!

霍尔顿如果不是个少年,而是个中老年人,那他可真烦人。《麦田守望者》里的这位主人公,看什么都不顺眼。他讨厌学校,讨厌同学,讨厌父母。他甚至讨厌那些喜欢说“祝你好运”的人,以及那些说“很高兴认识你”的人,以及在钢琴演奏中瞎鼓掌的人。他当然还讨厌数学物理地理历史以及除了写作之外的一切学科。一个甚至无法从学习中得到乐趣的人,可真烦人。

关键是他的痛苦也没有什么“社会根源”。生活在他的时代和国家,他既不能抱怨“扭曲人性*的专制社会”,也不能抱怨“愚蠢的应试教育”,他只是用鸡毛蒜皮的方式讨厌着那些鸡毛蒜皮的事情而已。

但这一切唧唧歪歪,都可以以“无辜少年反抗压抑的社会秩序”的名义而被宽容,甚至被喝彩——据说后来美国有很多青少年刻意模仿霍尔顿——因为他是个少年。在青春的掩护下,颓废是勇气,懒惰是反抗,空虚是性*感。有一段时间甚至有人为此类文艺作品起了个类型名称,叫做“残酷青春”。简直没有比这更无赖的词了:什么叫残酷青春?老年残不残酷?残酷到人们都懒得理会它的残酷。童年残不残酷?残酷到都孩子们都无力表达它的残酷。更不要说倒霉的中年,残酷到所有人的残酷都归咎于它的残酷。所以说到残酷,青春哪有那么悲壮,简直可以垫底。

但也许《麦田守望者》并不仅仅是一部青春小说。它是关于一个人在看透人生之注定失败后如何说服自己去耐心地完成这个失败的小说。小说里,中学生霍尔顿想:好好学习是为什么呢?为了变得聪明。变得聪明是为什么呢?为了找到好工作。工作又是为什么呢?为了买卡迪拉克。买卡迪拉克又是为什么呢?天知道。

当然他可以追求别的:知识、文学、音乐、和心爱的人坐在床边说话,以及思考“中央公园的鸭子冬天上哪儿去了”。但是,追求这些,他就远离了愤怒,而愤怒——只有愤怒——是感知自我最快捷的方式。

其实仔细想想,霍尔顿面对的“社会”并没有那么可恶。无论是室友、女友或老师,似乎都不是什么黑暗势力,只是一群“不好不坏”的人而已。如果作者以第一人称写他们,也许会是一个一模一样的故事。但这个社会最糟糕的地方,也许恰恰是它甚至不那么糟糕——这些不好不坏的人,以他们的不好不坏,无情剥夺了霍尔顿愤怒的资格,而愤怒——至少愤怒——是一个人感知自我最快捷的方式。

其实满世界都是霍尔顿。16岁的霍尔顿,30岁的霍尔顿,60岁的霍尔顿。他们看透了世界之平庸,但无力超越这平庸。他们无力成为“我”,但又不屑于成为“他”。他们感到痛苦,但是真的,连这痛苦都很平庸——这世上有多少人看透人生之虚无并感到愤怒,而这愤怒早就不足以成为个性*、不足以安慰人心。事实上自从愤怒成为时尚,它简直有些可鄙。

所以《麦田守望者》最大的悖论就是逃跑。一方面,霍尔顿渴望逃到西部,装个聋哑人,了此一生;但是另一方面,他又想做个“麦田守望者”,将那些随时可能坠入虚无的孩子们拦住。整个小说里,最打动我的不是关于“麦田”的那段经典谈话,而是另一幕:霍尔顿经过两天的游荡已经筋疲力竭,过马路的时候,每走一步,都似乎在无限下沉,然后他想到了他死去的弟弟艾里。他在心里对艾里说:亲爱的艾里,别让我消失,别让我消失,请别让我消失。

《从头再来》里,崔健唱道:我想要离开,我想要存在。在同一首歌里,他又唱到:我不愿离开,我不愿存在。

我想霍尔顿也许不是真的愤怒,他只是恐惧。他只是对自己的虚空人生感到恐惧,而出于自尊心,我们总是把恐惧表达成傲慢。他还热爱小说呢,他还热爱音乐呢,他还热爱小妹妹菲比脸上的笑容呢。最后霍尔顿之所以没有去西部,也许并不是因为软弱,因为就算到了西部,也得找工作,也得去超市买1块钱3斤的土豆,身边还是会有无数喜欢说“很高兴认识你”和“祝你好运”的人。与其到远方去投靠并不存在的自由,不如就地发掘生活中那尚可期待的部分——小说音乐和小妹妹的笑容,善待因为迷路而停落到自己手心的那一寸时光,等那个注定的失败从铁轨那头驶来时,闭上眼睛,呼拉,干净利落地消失。

看《麦田里的守望者》,因为我最近想看些叛逆少年的故事,那种邪恶的、叛逆的、无所谓的男孩子,内心空洞的、无助的、脆弱的抗争着,最好还有好看的外貌,同学推荐《麦田里的守望者》,在感触的背后,我觉得和叛逆、邪恶完全扯不上边,或许有些颓废,但相信我,小说中的这个男孩子,霍尔顿·考尔菲德,是我看过的最善良的小说人物——嘿,真的,我不开玩笑。

他是彻彻底底的善良,以至于彻彻底底的脆弱,以至于不能融入这个邪恶的社会,他的善良简直让我感动,又压抑得让人想哭。

怎么可以那么善良?他恨人不用真皮箱子,因为他恨自己的真皮箱子让别人自卑,甚至藏起来。他尖酸地嘲讽见到的一切,所有东西都看不惯,但又由衷地为所看到的一切感到害怕和难受,为他衰老的历史老师沉闷的生活,为旅馆里为他抬行李的老头潦倒的职业,为他死去的弟弟(这段令我心碎,是真的心碎,我不开玩笑),为他妈妈向店员问了“百万个愚蠢的问题”后为他买了冰鞋而他却被开除,为那个萍水相逢却勒索他的妓女如何像一个普通姑娘一样去商店买东西,甚至为受人宠爱的钢琴手欧尼永远无法知道自己的钢琴其实有时候弹得很糟,这一切,他感到害怕和难受。他憎恶没脑子的姑娘,但却比谁都尊敬她们,他爱那些真正聪明的姑娘,用心去爱,爱到让我无法相信一个青春期的男生会有这么细腻和温柔的情绪。

他长得漂亮,小说不止一次强调。家境富裕。敏感而聪明,热爱阅读,

作文。

写得好极了。是击剑队的队长,高尔夫打得可以拍体育短片,但被他拒绝了,因为他讨厌“混账电影”,为他讨厌的东西拍短片,会让他觉得自己是伪君子。而这一切,居然都不能令他快乐,居然都不能令他好好的活在这个世界上,那些他眼中的傻子、白痴、变态(我同意他的看法,并非偏激),却能自得其乐,这实在有点诡异。

如果你听我的意见,我说他是有道德洁癖的人。他不像我们,我们有时自己就不道德,有时自己道德但也能理解别人的不道德,我们是自私的凡人,快乐的大多数,因此我们还喜欢这个世界。

还是那句话,人把一切都看得太透,就往往无法幸福。霍尔顿承认,你必须想这一切“想得恰到好处”,才不会为这个世界难受。

塞林格绝对是把自己融入霍尔顿里面了,要是我写这么个完美的人物,我就绝对是把他当成一种理想写的,我要是塞林格,我写这么一个男孩的野心,绝对是让每个女孩子都爱他,每个男孩子都渴望成为他。

如果你了解他谎言后的绝望、粗口中的愤懑,如果你能了解他神经质举动下纯洁的心,如果你了解他面对世界的孤独与苦闷,即使你不能理解他,只要能了解到一些,你也不会认为他叛逆。他的心非常柔软,却过于冷静,他说的话令你笑,但同时鼻子有点酸,他爱着你时,非常温柔和安静,他鄙视你时,是在鄙视你身上的他自己,而他对一些人真正的讽刺,足可令人警醒。

而这样一个人,似乎注定不能享受凡人之乐,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砸碎窗户或是突然跳踢踏舞的人,我多么理解和爱这种人,但却似乎注定不能得到快乐,更可怕的是,当他们真的被人理解和宠爱时,他们又会本能的抗拒,抗拒一切能让他们活下去的糊涂乐观,坚持能让人发疯的清醒苦闷。

还没有看完,不想那么快看完,很小心翼翼地在看,像吃到了最好吃的甜点,不忍心一口吃完,怕吃完了,余生空虚,怕吃完了,忘了刚入口那种沁入心扉的触动,没有撕心裂肺的爱与恨,但我撕心裂肺的为他而痛。

我也觉得,这是一部更基本的作品,超越阶级、超越年龄、超越国界,只要你曾经思考过,你就会有和霍尔顿同样的感受,我看了之后,已经觉得我的余生都无法忘记这部小说,这不是感动、不是会心、不是领悟,不是这些情绪,这是唯一一部直击心灵的小说,是比athena更athena的那个真实的athena在喋喋不休地跟我说话,禁不住流泪,不能不流泪,我听着我自己的声音;禁不住微笑,不得不微笑,面对同样的世界。那个世界,几十年后依然一样,我们和霍尔顿同时代、同地域,这是反人类,这是爱人类,只要有人类,你都可以看麦田里的守望者,你都会觉得那是你自己在和你自己讲话,就是这样,心中永远有个霍尔顿,从此以后,在悄悄地和你说话。

《麦田里的守望者》是美国作家杰罗姆·大卫·塞林格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讲述的是一个16岁的中学生霍尔顿·考尔菲德从离开学校到曼哈顿游荡的三天时间里发生的故事以及他详细的心理活动变化。愤怒与焦虑是这本书的两大主题,主人公的经历和思想在青少年中引起强烈共鸣,受到读者,特别是大中学生的热烈欢迎。《纽约时报》的书评写道:在美国,阅读《麦田里的守望者》就像毕业要获得导师的首肯一样重要。《麦田里的守望者》从1951年出版到现在给全世界无数彷徨的年轻人心灵的慰藉。据相关资料显示,此书甚至还间接诱导了几门枪杀案的发生,如1980年马克大卫查普曼在纽约杀害了甲壳虫乐队的主唱约翰列侬,他对外界说,他杀列侬的原因都写在《麦田里的守望者》里了。

说实话,一开始接触这一本书的时候,翻开前几页进入研读,我实在是有点看不下去,因为作者在书中大量地使用了“他妈的”“婊子养的”之类低俗粗鄙的用语,让人咋舌。“这怎么就是一本名著了呢?”我带着这样的一种质疑,先把这本书放下了。后来出于“这是必须完成的任务”的缘由,只好大略地读完了这一本书。我想每一本名著必定都有它成为“经典”的理由。像《麦田里的守望者》如此具有争议的传世之作,表面上看来粗鄙不堪的小说,背后绝对有着耐人寻味的意义存在。曾经因为语言低俗、故事极端而被列为禁书的《麦田里的守望者》,却被全美各地青少年热烈追崇,真正的原因是它深切反映了二战后美国青少年矛盾混乱的人生观和道德观,代表了当时相当一部分人的思想和处境。

在霍尔顿的身上,刚脱离青涩少年时期不久的笔者我还是能够找到一份亲切熟悉感。适逢最近在我身上发生了一件事,让我陷入了更深的思考当中。

在这个学期开学之后,我初二的堂妹就离家出走了两次。第一次只走了一周左右,被家人动用警方关系找到了她的下落并撵了回来,然后被我爸(家族里的权威)痛打了一顿。第二次,她出门的时候起初只是为了去剪个头发,后来却因为“姐姐发信息说你又出去、你死定了”的“恐吓”而干脆不回家,躲在了朋友家里,一走就是一个月。家人都很担心,想方设法地想要得到她的下落,她却始终选择逃避。

然而,她又是矛盾的。在她叛逆出走的内心里,她清清楚楚地知道爸妈是多么地疼爱她多么担心她。她一方面坚决不透露自己的去向,一方面又经常上线和哥哥联系,让大家都知道她是平安的。就在这个时间段,我回了一次家,从大人的讨论中听到了她的近况,已经很久没有和堂妹联系的我,决定承担起一个姐姐的责任。我主动上线和她联系,问她是不是因为和家里人吵架了才出走,她说不是,只是现在出去之后就一直不敢回家。我把她劝到我的学校里来,让她在我这里住一段时间。因为她一直以来都投靠一些退学的同学让我很担心,尤其是她现在身上一分钱都没有,我很担心一个年轻美丽的小姑娘会因为生活所迫而走上一些错误的不归路。她来到我这里之后,我一点一滴在观察和进入她的内心世界。

我很好奇这个迷茫天真的小女孩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初中,在我们生命中是非常特殊的一个时间段,因为在这个年纪,我们的自我意识萌发并狂热地发展着,我们开始对这个世界感到好奇和质疑,我们不再像小学一样那么单纯天真地敬佩老师或者家长等权威,我们开始叛逆、放荡不羁。在我初中的时候,我也一样试过年少轻狂。

为了更好地理解她,笔者作了很多的回想和思考。当时的我,和现在的她,也许都像《麦田里的守望者》中的霍尔顿一样,迷茫、矛盾、混乱、叛逆、青涩、无知、痛恨虚伪和世俗的世界,我想绝大多数的孩子们都会经历这么一个复杂的阶段,只是每一个人在这阶段的表现又因环境或教育等各种因素而有所差异。我知道我面前的这个“霍尔顿”女孩,她虽然表面上是如此地叛逆不羁、标新立异,但是她跟霍尔顿一样是善良天真的,她早熟的外表下同样有颗乖巧纯真的心,她依然温暖有爱,懂得感恩知足。在她的身上,我嗅到了霍尔顿的味道。

我在想,为什么这么多的年轻人都像、或者是觉得自己像霍尔顿呢?一直以来时代不停地在变化,但是“霍尔顿”一直鲜活地存在在我们的左右,或者内心,这告诉我们“霍尔顿”并不是特定时代下的产物,也许是我们每一个人生命发展中必经的一个挣扎阶段。我们不愿意向残忍的成长妥协,我们张扬着青春的刺来保护内心的纯真,或者用伤害替代伤害。这段时期下的我们可真是让他人和自己烦心啊。像我的堂妹,因为她的事我也操了很多的心。这个霍尔顿让还没有完全学好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的我有点不知所措。

在读完《麦田里的守望者》之后我更加透彻地了解了年少青春期孩子的内心世界,但是该怎么去更好地帮助她,以及将来作为社工的我们要面对的青少年案主,还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问题。我希望我在不断地理论学习和实践经验中能够慢慢找到开启他们心灵大门的一把钥匙。

麦田里的守望者高三读后感(专业18篇)篇十八

正如其名,有一个17岁的男孩,厌恶世俗的纷纷扰扰,梦想有一个孩童的世界,没有城市的纷扰和成人的虚伪。

“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本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这是他在纯真的妹妹身前发自内心的几句话,道出了他心里所想、心里所念。

在如今社会中,现实与残酷将人们狠狠包围。许多满怀梦想踏入社会的年轻人,在城市的喧嚣中,逐渐的迷失自我、失去方向,曾经的梦想烟消云散,人性也被逐渐磨灭。

我的姥姥生了三个女儿,大女儿是我妈妈,还有两个分别是我的二姨,三姨。

我的表弟是我三姨的儿子,三姨在他五岁左右时便外出闯荡,过几年又把表弟接到了她有所成就的那座城市。但是,抚养我表弟的人,并不是三姨,而是二姨。二姨是出了名的好脾气,只要不是触犯了她的底线,不管你怎样做,她都不会生气。正是这样,三姨才会借着她的性格将她利用——让二姨给她带孩子。

在表弟去大城市不久,我和妈妈也相继的跟了过去。于是我们一大家团聚,其乐融融。二姨待我很好,只是面子上做做而已,三姨却连面子上也不做。她先前去我老家,瞧见了那副土里土气的模样,假模假样的装出疼惜我的神情。在她怜惜的眼神里,我还看出了不屑。她带我去了县城,给我买了一套衣服让我穿上,我高兴的不得了,她就像成全了乞丐一顿饭似的笑笑。她带着我们去饭店吃饭,菜上来了,没尝几口,她就拿出“文化人”的娇气,说:“亏这个饭店还是这个城里最好的,做的菜竟然这么难吃。”

后来三姨提出让我去她们那座大城市见见世面,妈妈也跟着去了。本来哥哥嫂嫂为了勤俭节约,与三姨二姨表弟共挤在两房一厅的房内,为了欢迎我和妈妈的到来,哥哥嫂嫂特意租了两房一厅的屋子,我们四人便搬了进去。在我们到了的那一天,哥哥嫂嫂给我和妈妈去超市买了上几百元的东西,嫂嫂更是礼貌的待着我和我妈妈。

记得我们刚到大城市的时候,还没天亮,哥哥嫂嫂便等候在车站将我们接了回来。我们去拜访三姨的家,表弟还睡着没醒,三姨和二姨都才刚在我们的敲门声下醒来。表弟被三姨叫醒时,极其不耐烦。三姨把我和表弟拉在一起,一白一黄成了鲜明的对比,白的是他,黄的是我,三姨为此还乐了一下,说她“照顾”儿子得当。饭做好后,我好心的夹菜给表弟,他还嫌恶的将我骂了一句,把菜推了去。三姨并没有站出来为我圆场,而是笑着说她儿子不喜欢别人给他夹菜。好像城里人特有的优点似的。这件事直到现在我还记忆犹新。

到大城市才不久,哥哥嫂嫂天天精心的照顾着我,为我买这买那,吃的水果数不胜数,使我原本焦黄的皮肤变得又白又水润。三姨看我时妒忌的眼神我记在心里。我原本发黄的头发,变得黝黑有光泽。我瘦如柴股的身子,也长了一些肉。三姨看在眼里,心里冒火——他儿子只白没肉,瘦骨嶙峋。由此,她处处针对我,也叫她身边的人针对我。

我和表弟打架,我打赢了他,他跑去告状,把责任全推在我身上。三姨和二姨合着说我,说我比表弟大,要我让着表弟。我打不赢表弟,我跑去告状,三姨和二姨眼里闪着儿子建功立业回来后的得意,也要我要有一个当姐姐的样子,不要和他斤斤计较。妈妈、哥哥、嫂子,只能在背地里安慰我。其实,我只大我表弟两岁。难道大的孩子生下来就注定要让着小的孩子?这就不得而知了。

我的哥哥,给我买文具,我心疼他的钱让他少买点;表弟几天一次得缠着我哥哥,给他买这样那样的文具和玩具,就怕我哥哥少花一分钱。我看不过去就说一两句,表弟还毫不在意的说:“他是应该的。”

有人欺负我表弟,表弟跑来告状,我二话不说,立马去帮忙打架。可是到了别人欺负我时,他反而还落井下石,站在对立的一边说我坏话。事情到了现在,我都没弄明白——那些人为什么平白无故的要找表弟打架,而且是一群人。而我给表弟主持了公道之后,为什么那群人立刻转移了目标,将锋头指向我。

过年时,哥哥和嫂子赶着回家结婚,妈妈也跟着回去主持婚礼,留下我一人在大城市。表弟得到了机会,狠狠地报复我。

一天表弟引诱我打架,我和他打了起来。因为每次都是他先惹了我,我不去理他,他就越来越得意忘形的触犯我底线。直到我忍无可忍,他才达到目的的和我打架。

我和表弟正在打架时,二姨恰巧朝这边走来,表弟赶紧躲在二姨后面说我欺负他,并把责任全推卸给我。只要是一个长眼的人,都知道是表弟欺负我。但是二姨像当妈妈一样的养了表弟这么多年,和自己的女儿待在一起的时间加起来都没和表弟待在一起的时间长。可想而知,就算我再怎么和二姨关系近,都比不过她和表弟的亲情。

二姨护着表弟,不让我打他,我当时火冒三丈,一下子管不住自己的嘴,说二姨偏心表弟。就因为这么一句话,她对我大动肝火,咆哮着:“你在说一遍!”急不可耐的急急向前冲一步,并举起巴掌来瞪眼看着我。

我大哭起来,再也不敢说话了。她一个大人,我怎么打得过她?就算我躲了过去,我自己一个人在家,没菜没饭,晚上又不敢一个人睡,所以,我无助的泪水一下子涌了出来。

我向二姨身后望,表弟便探出了头,颇有得意的笑。每次在我委屈的时候,他总是在大人身前一副委屈像,到了大人身后,便笑嘻嘻的看着我。他的成就,靠心计得来的。我没能比得过他,我又怎么可能比得过他?两个阿姨一起过来针对我,我家里人又得靠着他们吃饭。所以,我忍了。

事隔多年,我又回到了老家,搬到了小县城。每每想起到那里的一段时光,心就止不住的发寒。三姨见我搬回来,也就跟着表弟搬了回来,房与房相隔不到三十米。并和我读同一个学校。我还在给表弟主持着公道,他还是理所当然的享受着我的庇护,有时难免回过头来咬我一口。只是我没有再和他打了,因为他们搬来之后,我和妈妈搬到了离他们家隔着三条街的地方。他再也别想得到我“理所应当”的疼爱,再也别想伤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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