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说读后感字(通用17篇)

时间:2023-12-09 作者:飞雪

读后感是我们对书中人物、情节和主题的思考和感悟,能够提升我们的思维能力和文学鉴赏能力。接下来是一些精选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对大家写作有所启发和帮助。

师说读后感字(通用17篇)篇一

今天,我到西西弗书店了买一本《笑猫日记》之《幸福的'鸭子》。

拿到后我便被里面的内容吸引住了:里面主要写了马小跳和好朋友们,一起去张达的奶奶家体验大自然。其中主角是一只鸭子,它叫麻花儿,它是一只心中常常充满幸福感的鸭子,它所有的幸福感都来自它对生活智慧的态度。真的,我们在生活也应该向麻花儿学习,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应该保持开开心心的心情,像麻花儿有了心爱的人,虽然不能在一起,可麻花儿远远的望着也能露出幸福的笑容,这是多么高尚的品质呀!

现在有多少人在埋怨命运的不公平,他们应该学学麻花儿的品质,就不会感到命运的不公了,而会感谢上天赐给他们生命!赐给他们五彩缤纷的生活!

“叮铃铃”上课铃声响了,我才把书放下,可是书中的情景一幕幕却一直萦绕在我脑海中。

师说读后感字(通用17篇)篇二

《家》是巴金先生1932年写成的,是一部揭露封建社会本质的小说。

巴金先生曾说过,他偏爱《雾、雨、电》,可是我最喜欢的则是激流三部曲《家》、《春》、《秋》;尤其是《家》。

《家》里的故事、人物、场景,园林的幽与美,小河的静与柔,梅花的色与香,缺乏阳光的古屋,连吐在地上的浓痰,我们不但熟悉而且好象置身其中,领略着风景的优美。并且有很多东西,直到今天,好象都附着在我们的长辈身上。我读这本书是很有感想的。书中的很多东西我认为从我们现在的家庭中都能表现出来。

书中主人公觉慧是一个有新思想在的一代社会青年,他对这个家庭的爱憎是明显的。他是这个家庭的叛逆分子,也是社会的叛徒,他有着家中其他人没有的新思想,但是我还是认为他没有主见,没有胆量,只能一个人从休戚相关,福祸与共的大家族的束缚中挣脱出来,他不能引导家中的人一起反抗,最后只选择了逃避。《家》给予这一个从旧到新的变革提供了典型的人物和故事,这一变革到今天已临末期,但还没有完全变革过来,特别是偏远的地区,男尊女卑,指腹为婚还是非常多的。因此这部书的火焰还没有完全熄灭,许多读者还可以从《家》中拾取自己的哀欢。

新文学诞生以来的小说,有很多作家在写作时都怀有一个文学以外的目标,巴金先生也是,《家》是为纪念大哥而写的,在他知道大哥去世的消息后,就放下了自己原来的“目的”,尽量接近真实。因此《家》也是一部情味最重、生活味最浓的小说,这也是我喜欢的原因之一。巴金先生对哥哥的爱从书中看得一清二楚,书中朴实的亲情以及纯洁的爱情不得不使我为之流下一行行泪水。

巴金先生1951年在《家》的《后记》最后一行写道:“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这一直是鼓舞我的源泉。”

在巴金先生一切的作品中都洋溢着纯洁的青春气息。《家》尤其浓厚。这种气息反映一颗单纯的心灵,读他的小说,你毫不感到是绞汁写出来的,是唱出来的,是呻吟出来的,而是自然的呼吁。这不是艺术,而是天赋。正如他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师说读后感字(通用17篇)篇三

小王子住在一个面积比房间还要小的星球,那个星球只有一座活火山和一座死火山,以及一朵普普通通的玫瑰。但是这少的可怜财富并不阻碍他成为一个了不起的小王子。因为小王子比任何人都懂得爱和责任。那么我坚信,在生活中毫不起眼的我们只要懂得怎么用心去爱,我们也能成为可爱的小王子。

让我们来看看小王子是怎么看待的。小王子珍爱星球上独一无二的玫瑰,但是当他到达地球的时候却发现,地球上有成千上万朵玫瑰,和他所珍爱的玫瑰一摸一样!但是小王子对这些地球上的玫瑰说:“你们很美,但是你们是空虚的。人们不可能为了你们去死,当然啦,我那朵玫瑰花,普通的过路人会以为她像你们。可是,她单单一朵就比你们全体更重要,因为我为她浇过水,我为她盖过罩子,我为她挡过屏风,我为她除过毛毛虫,我倾听过她的抱怨和自吹自擂,乃至有时默默相对。因为她是我的玫瑰。”

正因为小王子在玫瑰上花费了时间,花费了心思,在需要与被需要间建立了纽带关系,才使得这朵普通的玫瑰花成为独一无二的。

再美丽的东西,如果你不曾用心去付出和关心,那么对于你来说它也只是没有灵魂的躯壳,没有任何意义。

相反,即使再普通的东西,只要你用心去付出和关心,那么你就会感受到它的与众不同之处,那么它就不再普通,成为你的独一无二。

就像狐狸对小王子说的那样:“对于我来说,你还只是个小男孩,和千千万万小男孩都一样。我不需要你,你也不需要我。对于你来说,我也不过是只狐狸,和千千万万狐狸都一样。但是,如果你驯养了我,我们就互相需要了对我来说,你就是世界上唯一的了,我对你来说,也是世界上唯一的了。

那么我们在生活中还要那样追求“更好的东西”了吗?我们所要做的是珍惜所拥有的东西,用心的去爱在我们周围的人。

飞行员因飞机故障,与小王子邂逅在撒哈拉沙漠。于是,他们开始讲述一段神奇而又渺远的故事。

小王子来自b612星球,据说这是个只有一间房子那么大的星球,只要将椅子转一转便可以看见落日。他拥有三座火山和一朵玫瑰花,尽管他与玫瑰花彼此相爱,却又彼此不解。也因此小王子开始了他漫长的旅途,他走访了一些星球,遇见了徒有其名的国王,爱慕虚荣的人,自相矛盾的酒鬼,唯利是图的实业家,兢兢业业的点灯人,还有地理学家。

然而这些大人们对他来说都是十分奇怪的,他们与生活、事业、金线、名利紧紧纠缠,或许成长带给人类的.就是这些变化。即使我们现在还是个孩子,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终会成为与国王,爱虚荣者,酒鬼,实业家,点灯人,地理学家类似的人,因为我们就像是飞行员一样生活在这个被大人欺骗的环境里。

或许大人与小孩的区别就在这里,小孩因思想简单,没有缠绕不清的头绪而将生活看得十分透彻。大人呢,他们自以为是的阅历丰富,将事情无限度的扩大,到头来不过是庸人自扰。这大概不是他们的错,因为这世界上确实存在着许多无可奈何的事情。

值得一说的是飞行员与小王子两个人的友谊。当小王子看见飞行员孩童时代画的作品时,他清楚明了的说出了这副画的含义。在小王子临死前送给飞行员漫天微笑的星星,以及飞行员一句句“我不离开你”“我不离开你”。

这个故事着实是感人的,又或许是两个人心灵深处的交谈。安妮在文章中写道过:不知道人的一生,会有几次的可能性,对另一个人敞开心扉。我确实是向往着这样的感情,在茫茫人海中寻找着另一个自己。

小王子原本以为他的玫瑰花是独一无二的,细心照顾她,为她浇水为她盖上罩子

。可是他困顿了,因为在地球上遇见了几千朵与他的玫瑰花一模一样的玫瑰花。然而在他失望之际,狐狸告诉他: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比如说我父亲给人的感觉就是个冷血,似乎他对于欲望的追求远远的超出了亲情友情爱情。可是我还是相信着,事实并非如此,他一直视以一种默默地方式为这个家营造着更多的幸福,尽管这个方式并不讨人喜爱。确实的,有些东西眼睛是看不见的,比如说爱。

小王子终是死了的,可是飞行员觉得他回到了自己的星球,去寻找属于自己的玫瑰花了。我猜想,他或许真的看见了漫天微笑的星星。

《小王子》这本阅读率仅次于《圣经》的名著,我似懂非懂地读完了,只是觉得小王子是个忧伤的孩子,他的话总是带着一丝忧伤和甜甜淡淡的感觉,直击读者的心坎。渐渐,我又似乎懂得了小王子彻骨的忧伤和爱的沉重,却又不能体会,但我又好像隐隐懂得了其中的一丝道理。一种关于爱的道理。

《小王子》以作者为故事叙述者,讲述了小王子与他的玫瑰发生了矛盾,他告别了自己的星球,从自己星球出发,去各个星球访问,认识了国王、虚荣者、酒鬼、商人、点灯人和地理家。在地球上认识了作者、狐狸和蛇,也找到了爱。最后,蛇帮助小王子用生命的代价回到了家乡。

这本童话书不像其他童话一样,拥有美好而幸福的结局,但在故事中却处处找到充满童趣童真的想象,并告诉我们除了真善美之外的道理。

就像小王子离开玫瑰时说:“我太年轻,以至于不知道怎样去爱。”这句话给了我很大的感触,很多人年轻时都认为身边爱自己的人,对自己好是应该的,是天经地义的,所以也就不会懂得珍惜。但当自己历经沧桑,慢慢老去时,回想往事,就一定会为自己年轻时的轻狂而感到后悔。所以老人就总是会仰天叹息,哀叹声就如天上的星星一样多。如果小王子早一点学会爱,最后就不会用生命去实践爱。假如我们都学会了爱,也就不会那么多的悲伤和后悔。对待父母也是,千万不要认为他们的爱是应得的,作为子女我们要用双重的爱回报。

我特别喜欢《小王子》中狐狸说的一句话:“你下午四点钟来,那么从三点钟起,我就开始有了幸福感。时间越临近,我就越感到幸福。”我觉得我就如狐狸一样,总是那么期待幸福,给自己满满的幸福感,我会对自己说:“不用羡慕别人的幸福,因为说不定也会有人正在仰望着我的幸福。”不能否认,我和狐狸都是会享受幸福的人。

每个人都有过童年,有过天真无邪的童心,但也许这些童心会一点点地被岁月的流逝侵蚀,大人也会在利益斗争的世界里,慢慢忘记自己曾经是一个小孩子,曾经拥有那么多烂漫的回忆。这时候他们就需要一本《小王子》,来唤醒他们心中沉睡已久的童年记忆。

我们今天来谈谈一本书,那就是《小王子》。我先不说我有多么喜爱它,我先说说我的表现:我在一天之内把那本书读完了;到现在为止,我整整读了那本书四遍。你们肯定会觉得吃惊。但是我敢肯定,当你读完那本书是你也会读四遍。

这本书作者是飞行员作家(法)圣·埃克苏佩里写的。他的职业就是飞行员,生于1900年6月29日法国里昂。对于作者我就不介绍了。

这本书是关于一个飞行员坠机在撒哈拉大沙漠。在那里,他认识了小王子。飞行员和小王子的这几天,飞行员知道了一些关于小王子的故事。

这本书是关于孩子的。作者在献辞里写道:“献给莱昂·韦尔特,请孩子们原谅,我把这本书献给了一个大人。我这样做有三个重要的理由,其一是:这个大人是我在人世间最好的朋友;其二是:这个大人居住在法国,在那里他饥寒交迫,急需得到安慰;其三是:这个大人什么都能明白,就连那些写给孩子们的书他都能看懂。如果这些理由仍嫌不足的话,那么我愿把这本书献给长大成人的那个孩子。所有的大人原先都是孩子,但是他们中只有少数记得这一点。所以,我把我的献词改为:先给小男孩时的莱昂·韦尔特。”

北京出版社写道:“一个永不肯、也不会长大的小王子;一个关于爱与责任的寓言;一部温馨、真挚、感人,解读生命与生活的童话故事。”

还有一段我要说,你们仔细看:“成年人喜欢数字。当你跟他们说起一位新朋友的时候,他们从来不问你最本质的特征。比方说,他们从来不问“他的嗓音怎么样?他爱玩什么游戏?他是不是爱搜集蝴蝶标本?”他们只会问你:“他多大岁数?他有几个兄弟?他的父亲挣多少钱?”问清楚这些问题,他们就以为了解这个人了。

你如果对成年人说:“我看见了一幢漂亮的红砖小房子,窗上爬满了天竺葵,屋顶上停憩着鸽子……”他们是想象不出来这房子到底是什么模样的。但是,如果对他们说:“我看见了一幢值十万法郎的房子。”他们就会高声嚷嚷:“那是多么漂亮啊!”这跟我想的一模一样,大人们太现实了。

四个字:太好看了!我已经不用再说关于这本书的内容了。

师说读后感字(通用17篇)篇四

“学习雷锋好榜样”没错,雷锋是整个中华人民、整个世界人民学习的好榜样。我们作为新时代的小学生,更应该向他学习,做社会的大树,树立起助人为乐的旗帜。我看过许多关于雷锋的故事,可至今记忆犹新的就是《军民是一家》。

雷锋关心群众是一贯的,有一天,他正在部队驻地附近擦洗汽车。突然阴云聚拢,下起了雨。他连忙拉开帆布盖车,一抬头,发现公路上有个妇女带着两个孩子,肩上还背着个包袱,“叭叽叭叽”趟着泥水,在大雨中吃力地走着。

雷锋跳下车来,迎上前去一打听,原来她姓纪,从哈尔滨来,要到樟子沟去,她发愁地说:“兄弟呀,这雨浇得我都迷湖了,往哪走是正路呢?”

雷锋听了,看看她背这么大的包,还带两个孩子,天又快黑了,下着这么大的雨,怎么走呀!就说“大嫂,你在这里等等……。”他连忙跑回宿舍,拿来了自己的雨衣给纪大嫂披上,接过孩子来替她抱着,冒着风雨送她们回家。

一路上,那孩子冷得直打哆嗦,雷锋又脱下了自己的衣服给孩子穿上,一直走了将近两个小时,才把她们送到家,纪大嫂感激地说:“兄弟,我一辈也忘不了你的情意啊!”

雷锋说:“军民是一家,何必说这个……。”

风还在刮,雨还在下,天也黑了。纪大嫂和家里人再三劝他住下,等明天天晴了再走。雷锋想:刮风下雨算什么?一定得赶回部队,明天还要照常出车呢!就辞别了他们,又浑身湿淋淋地冒着风雨连夜跑了回来。

雷锋这种助人为乐的精神值得所有人学习,希望社会上更多的人像他学习,正如巴金爷爷所说:“生命的意义在于奉献,而不在于享受”,我们要多为人民,多为社会,多为祖国做贡献。

师说读后感字(通用17篇)篇五

导语:这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爱,关于生命,关于梦想的故事。狼王梦以母狼紫岚为主角,讲她如何培育四只小狼培育成狼王的经过。下面小编为您推荐狼王梦读后感范文,欢迎阅读!

每种物体的心中都有一种信念,小苗如何破土而出?是靠坚定的信念;梅花为什么铮铮傲骨?是源自于一种不服输的信念;飞蛾为什么要扑火?是一种求生的欲望!在人和动物的心里,那份信念便是——梦!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母狼紫岚在被猎狗追击时诞下狼崽,历尽千辛万苦扯大小狼,然而大自然总是残忍的,它的子女一一离开了它。最后这匹母狼为了自己的狼孙要去除掉金雕,以完成那个自己的血统的延续者当上狼王的梦。虽口吐白沫仍坚持不懈;虽伤痕累累仍殊死一搏;虽年老体迈仍竭尽全力。最后它与金雕同归于尽了。这以正常来说是不可能的,但它却做到了。这不为什么,只为它的一个梦。

我相信现在六年级的学生绝大多数的同学都想考上一所好的中学,然后将来出人头地。这也是一个梦,但梦会不会实现还是另一码事,但没有梦是万万不能的。一颗种子不可能你不去浇水它也会茁壮成长。我们的升中们也需要知识来灌溉,聚沙成塔,即使我们的积累量只是一天一首古诗,那一个月下来便是三十首,一年下来便是365首,《唐诗三百首》也都轻而易举了。万世瞩目的光采后一定有着拼搏过的痕迹;举世无双的辉煌抹盖了心酸的泪水;惊天动地的成就铺复着驳杂的伤痛。铺满心血的梦中有一天会实现,心血倾注入2里面的一棵小苗,小苗会因这倾注的心血而茁壮成长,成为森林中的佼佼者。那时,便可以站在上面俯视这一路的风景。

这个梦会实现的!

每种物体的心中都有一种信念,小苗如何破土而出?是靠坚定的信念;梅花为什么铮铮傲骨?是源自于一种不服输的信念;飞蛾为什么要扑火?是一种求生的欲望!在人和动物的心里,那份信念便是——梦!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母狼紫岚在被猎狗追击时诞下狼崽,历尽千辛万苦扯大小狼,然而大自然总是残忍的,它的子女一一离开了它。最后这匹母狼为了自己的狼孙要去除掉金雕,以完成那个自己的血统的延续者当上狼王的梦。虽口吐白沫仍坚持不懈;虽伤痕累累仍殊死一搏;虽年老体迈仍竭尽全力。最后它与金雕同归于尽了。这以正常来说是不可能的,但它却做到了。这不为什么,只为它的一个梦。

我相信现在六年级的学生绝大多数的同学都想考上一所好的中学,然后将来出人头地。这也是一个梦,但梦会不会实现还是另一码事,但没有梦是万万不能的。一颗种子不可能你不去浇水它也会茁壮成长。我们的升中们也需要知识来灌溉,聚沙成塔,即使我们的积累量只是一天一首古诗,那一个月下来便是三十首,一年下来便是365首,《唐诗三百首》也都轻而易举了。万世瞩目的光采后一定有着拼搏过的痕迹;举世无双的辉煌抹盖了心酸的泪水;惊天动地的成就铺复着驳杂的伤痛。铺满心血的梦中有一天会实现,心血倾注入2里面的一棵小苗,小苗会因这倾注的心血而茁壮成长,成为森林中的佼佼者。那时,便可以站在上面俯视这一路的风景。

这个梦会实现的!

在很多人的生活中,都没有真正见到过狼。而狼这一凶猛的食肉动物给人留下的似乎只有残忍这一印象。但一匹真正的狼不止是凶、残,还有它的另一面,还有它经历过的、想到的所有和人十分类似的一面。《狼王梦》这篇小说在沈石溪的笔下描绘出了一匹母狼可歌可泣的生活。

师说读后感字(通用17篇)篇六

阅读后的感觉是指通过阅读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文章、几句名言和一段音乐所写的文章。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童年》读后感。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打架……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默默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我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渐渐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欢乐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争吵之类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一天生活在蜜罐里,被甜水泡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研究衣食住行。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当悔过自我以往的奢侈,我们应当不再浪费,我们应当学会珍惜。

那么,就从此刻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当开始满足自我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

王夫人在(红楼梦)中是个极不讨人喜爱的人物,虽然曹雪芹在书中总替她说好话,说她是个厚道人,但是这恐怕都是欲盖弥彰。其实全书中各色人物都有正邪两赋的特点,比如贾琏对尤二姐也有浪子真情;薛蟠虽不肖,对母亲和妹妹还算不错;连贾珍,也有人分析出他对秦可卿也是刻骨铭心……但是这位王夫人,贾宝玉的亲妈,虽然在宝玉心中排行与黛玉重要性并列(原话大意如此),倒真没做过什么有光彩的事情,逐走晴雯,逼死金钏,抄检大观园,可能黛玉之死与她也难脱干系。本人在此大胆推测一下她的心理历程。

王夫人出生于四大家族的王家,就应是个见多识广的大家闺秀。从书中看,就应是王家的长女。封建时代的长女在家族里是大姐,受到最严格的教育和约束,要成为妹妹们的榜样,典型如李纨,元春,宝钗等。王夫人小时候肯定也是这样过来的,但是她没读什么书,心中郁闷和压抑无处派遣,也就不具备李纨,元春,宝钗那样的开阔心胸和浪漫气质,因此长大了就成了个没什么情趣的人(看她给丫环起的那些名字就知道了)。人们有时会好奇,王夫人年轻时是什么样貌的,我想凤姐和探春身上应有她的影子。

先说凤儿,常言说得好:“养女随姑”。基因的力量是可怕的,想来王夫人年轻时八成也是个柳眉凤眼的绝色佳人,只怕有过之而无不及。凤姐不但继承了她的美貌俗气,也继承了她的野心偏执和狠毒。

曹公全书只写凤姐狠辣,没有对王夫人有明显的贬义形容,只有暗示。我认为最明显的一处就是林黛玉进贾府时对王夫人住处的描述,其中包括金钱蟒*背,金钱蟒引枕,金钱蟒褥子(原文描述更加详细,包括颜色做工什么的,在此难述,各位可参见原书),连用了三个金钱蟒,曹公写人物住处多有对人物本身性格命运的暗示。我五年级时读到那里,心中一凛,当时还不知道“居如其人”“心如蛇蝎”这两个词。长大后以此对照王夫人一生行为,信然!

探春是个好姑娘,将她与王夫人相提并论必然引起很多读者不满,但是探春毕竟是王夫人抚养长大的,她的高贵气质和管家才干或多或少是跟王夫人学来的,加上她更有文化,因此更把这些优点发扬光大了。

说完了王夫人的个性,再推测她与书中几个重要人物的关联。先说夫妻关联。很多人觉得她与贾政真是天作之合,一对死封建。其实现实生活中美满夫妻往往是个性互补的。书呆子爱上交际花,女夫子迷上浪荡子的事情屡见不鲜。

贾王二人性格如此相近,日子必然是刻板无味,日久生厌。如同贾琏与凤姐在过了头几年的甜蜜后,二人的倔强个性凸显出来,发生情变。但是王夫人就应还是比较得贾政宠的,贾政共与她生育了三个孩子(不包括流产和死婴的状况),到近40岁时还能生出贾宝玉(书中再未见类似案例),一方面说明她身强体壮,另一方面说明夫妻感情还不错,要知道贾政可不是一夫一妻,夜生活乏味的下等贫民。以王夫人之刻板个性,能把老公迷成这样,一方面是娘家的地位,另一方面也说明她当年的确容貌出众。贾政能和她生出三个孩子,和赵姨娘生了两个,明显生育潜质强于贾赦,但为什么没有和其他妻妾生出孩子来呢?书中有记录的贾政的妾只有周,赵二人。

但按照贾府规矩“爷们娶亲之先都要先放两个人在屋里伺候”,这种妾应比王夫人老些,周,赵二人就应不是。可等林黛玉进贾府后并无相关描述,难道她们都死了吗?曹公没有写,但参照兴儿说凤姐时说,贾琏原先“屋里何尝没有几个人,她来了不到半年,都寻出不是来,打发出去了。”王夫人当年可能也干过类似的事情,只但是手段没那么激烈,而且肯定是在生了贾珠,有了本钱之后恃宠而娇做下的,因此也没什么人怪她。贾母给凤姐贾琏劝架,说小孩子们,“馋嘴猫似的”,“都打那时候过来”,想来古板如政老爷,当年也难免俗,只怕也有“削肩膀,水蛇腰”的美人勾引过,王夫人打金钏,逐晴雯时都说“我一生最恨这样人”,又写“此乃平生最恨者”,若非在这方面受过刺激,何至于如此敏感!当然,王夫人要保全自己贤惠的名声,不得不给贾政安排两个小老婆。

一个是安分的周姨娘,一个是泼妇赵姨娘。赵姨娘肯定不是贾母给贾政的,贾母很厌恶她,整个贾府都没人喜爱她。她就应是王夫人的陪嫁丫环,王夫人把自己身边干练守礼的丫环打发嫁人,做自己的女管家,如周瑞家的,留下赵姨娘这样的各方面无法与自己媲美的给老公,一方面不怕她得宠,另一方面也倚仗她的泼辣狭隘打击其他姬妾,如同凤姐利用秋桐,金桂利用宝蟾,是百试不爽的借刀杀人法。

等把情敌都打击完了,这把刀自己的名声和人缘也都毁完了,能够借机再把她“兔死狗烹”。(我觉得袭人对晴雯也是用的这个法子)可叹赵姨娘傻人有傻福,连生了一女一儿,这样一来,别说王夫人,就连贾母也不能奈他何。母凭子贵吗!而且赵姨娘身上那股子市井气比起王夫人来肯定另有一番魅力,因此贾政也真的被她迷住了,好在她是个万人嫌,威胁不到王夫人的地位,因此也就勉强容下了。

再说王夫人与贾母的关联。贾母毫无疑问是全书中最有福气的人。她嫁入贾府时就应是贾家上升的阶段。丈夫代善是个帅哥,贾母曾说“这些儿子孙子就只宝玉象他爷爷”,可见也是个面如秋月色若春花的万人迷。贾母与他感情很好,生了三个(也许不止)儿女。贾母年轻时管理家政很有才干,比凤姐“还来得呢”,嘴巧心活,肯定也很讨公婆喜爱。她虽没读什么书,也并不重视女孩子的文化教育,但她本热闹,有心胸,有品味,并非尚德不尚才的人。她不但能干,而且善于享受生活。她爱看仇十洲的画,会“收拾屋子”,曾推荐黛玉用霞影纱配翠竹,还帮宝钗选取室内陈设,“保管又素净又大方”,善于欣赏音乐,在元宵宴和中秋宴上就表现出对音乐欣赏的品味,对于无聊的言情小说也自有一番批评。异性喜爱互补性格,同性则是物以类聚。

贾母喜爱的人身上都有她的影子,比如凤姐的精明,黛玉的诙谐,湘云的豪爽,宝琴的热情以及鸳鸯的能干和晴雯的灵巧。她比王夫人显然更脱俗更浪漫,王夫人刚嫁过来时性格肯定不入贾母的眼,而且也没有贾母的才干,贾母又是个有一说一的人,可能有意无意也会说她两句。王夫人具有凤姐和探春的某些特点,但并没有她们的口才和潜质,因此只好少说话,贾母说她“木头似的”,她倒真是藏拙,与宝钗掩盖锋芒的“藏拙”不一样。

总之,在各方面都比自己强的领导手下工作,需要极大的耐心和毅力。王夫人总算忍过来了,之后贾母也比较疼她了,对于一个对自己忍耐,尊重又听话的儿媳妇,谁还忍心骂她呢。相比起邢夫人,王夫人也算能干,老实,娘家又有地位,更重要的是,生了宝玉这么个“活龙”。贾母老了以后,家务交给儿媳,脾气肯定也越来越好了。王夫人的地位直线上升,虽然贾珠之死给她很大打击,但她很快就把自己的侄女王熙凤嫁给贾琏以巩固她在贾家的地位,保证在宝玉长大之前自己依然掌握贾府大权。王熙凤倒也没辜负她,对她比对自己婆婆亲得多,而且又讨得合家(尤其是贾母)的欢心。之后她的女儿元春又做了贵妃,她在贾家的地位当然就更巩固了。

王夫人与黛玉的关联又如何呢?多数人认为她不喜爱黛玉,因此阻挠她与宝玉的感情。那么她为什么不喜爱黛玉呢?首先,性格不合,黛玉是风流灵巧,锋芒毕露的人,与王夫人人生哲学不一样。我上大学时看过一本报告文学,名字忘记了,是以前慈禧太后的宫女回忆以前生活的,她说慈禧喜爱的女孩就应是好处深藏不露,不好过于彰显,就应是从内部隐隐约约透出光彩来,象珍珠一样,若是表面光华闪烁刺目就不好了(大意如此)。(lz13)我想这是众多王夫人式封建卫道士对女孩的要求。其次,黛玉有很多明显的缺点,身体不好,爱找麻烦要配药;脾气不好,多疑爱哭;而且还喜爱招惹宝玉,三日好了,两日恼了,让宝玉为她神魂颠倒,这是王夫人最恨的。

一方面宝玉是她在贾府呼风唤雨的最后本钱(“保全了他就是保全了我”),振兴家业的期望,不应执迷于儿女私情,另一方面,在感情方面不如意的中年女性往往把全部感情寄托在儿子身上,她憎恨以黛玉晴雯等为首的与宝玉亲密的年轻女孩子就包含了这种变态的醋妒心理。但是我还有一点看法就是,王夫人在了解黛玉这些特点之前就不喜爱她,确切说是有成见。

证据也在林黛玉进贾府这回,她头一次见面就再三告诫林黛玉,跟别的姐妹们怎样玩都行,但对宝玉,王夫人说了两次“休要睬他”。意思很明白:你别招惹我的宝贝儿子!众所周知,这时黛玉是初进贾府,百般留意,还没有表现出之后在贾母宠爱下使出来的小性儿,举止也是稳重大方的,而且这时候也就十岁左右,古人发育晚,黛玉本来就长得有点营养不良,不会有尤物般引人遐思的外貌(曹公那一番描述只是小说家在主角出场时的例行描述),何以王夫人要这般敏感?说她爱子心切吧,怎样不见她对宝钗宝琴等人说过这种话,她们更漂亮,而且进贾府时宝玉更大,应更避嫌才是。我的推测是黛玉长得象一个王夫人很厌恶的人,王夫人之后厌恶晴雯,就说她“眉眼有几分象你林妹妹”,可见她是连黛玉的外貌也厌恶的。其实黛玉的外貌应是惹人怜爱的,之因此让王夫人看了刺眼是正因她象了王夫人很厌恶的人。这个人是谁呢?最自然的推论是她的母亲,贾敏。旧社会大家庭中婆媳不合,姑嫂不合是很正常的。

曹公没怎样写贾敏,小说刚开始不久,她就去世了。贾雨村评价黛玉时说“度其母不凡,故有此女”。我们由此能够推测贾敏是个怎样的人。她是贾母最小,最宠爱的女儿,自然有着天仙般的容貌气质,而且也象她的母亲和女儿一样,伶牙俐齿,有品味,擅于作乐,享受生活。她生在贾府鼎盛时期,真正“白玉为堂金作马”的时候,是当之无愧的天之骄女。王夫人在与凤姐商量抄检大观园时,提到“单说你林妹妹的母亲,未出嫁时,是何等的娇生惯养,何等的金尊玉贵,那才是千金小姐的体统!”又说自己“没享过什么大富贵”,可见王夫人做姑娘时也没有贾敏这么舒服。遥想当年王夫人初入贾府,承担起管家重任,肯定是谨慎留意,生怕婆婆挑错。看到贾敏虽与自己年龄相仿却过着简单娇纵的生活,怎不羡慕加嫉妒。偏贾敏可能也是个口无遮拦的人,暗中得罪二嫂还不自知。

贾母疼爱她,不肯让她过早出嫁,长期相处可能更加剧了王夫人与她的矛盾。李纨曾嫌林妹妹嘴刁,说:“只求老天保佑你赶明也得几个千刁万恶的大姑子小姑子。”这在李纨是句玩话,但可能王夫人以前在心中对贾敏倒真是这样诅咒的。可最后贾敏嫁给了出身清贵,才华出众,前途无量的探花林如海,相比起潇洒飘逸的林妹夫,贾政虽好读书却始终没中(叶公好龙?读腐书?),爵位也给哥哥贾赦袭了,幸亏皇帝赏了个官,而且平时虽养了群清客,却没真见他做过什么诗,比起林如海这样的只能算附庸风雅。

关于王夫人撮合宝玉宝钗,依我看她也是经过长时期的考察才决定的(可能在金钏投井之后),而且一旦决定就立刻付诸实施。薛姨妈当然也愿意这事,但肯定没有她姐姐做的有效率(以她的潜质和智力,连薛蟠都教不好,夏金桂也管不了,实在是个没主意的人,说她在破坏宝黛婚姻中起了重要作用,实在抬举了她)。宝钗的优势在于娘家有钱,又是王夫人的亲外甥女,健康状况和潜质为人都是拔尖的,而且很老实听话,还总爱劝人学好。除了黛玉,还真没人能和她抗衡。有她做宝玉的老婆,不但能让众人心服,还能够弥补凤姐没文化,身体弱的缺点,成为新一轮管家奶奶接班人。于是王夫人首先是博得元春的首肯,其次想办法让宝钗退出选秀(日后贾家可能会因此获得欺君的罪名),再想办法让宝黛分开,再逼死黛玉,等等。当然,她机关算尽,最后即没能留住儿子,更没能保住自己的荣华富贵。

王夫人一生除了忙着保全自己好象没干什么别的事,偶尔陪老太太打牌听戏。她没什么爱好,只念佛吃素,捡佛豆。她念佛是为了修来生还是为了赎罪,我们不得而知,可能更多是为了保佑她的荣华富贵吧。书中没有她对自己罪孽忏悔的描述,只在金钏死后她哭了一阵,其实是为了掩众人之口,同时拿宝钗做个实验,看不明真相的人会怎样看待此事。得到宝钗安慰后,立刻就坡下驴,拿着宝钗善意的猜测做了自己杀人的借口。“虽然她的确是我逼死的,但只要别人不这么想就行了。”这就是这个伪君子的真实想法!因此以后到了抄检大观园时,就只见她肆无忌惮地撵人骂人逼死人,再未见她有丝毫的犹豫和手软。

高鄂对王夫人好象挺有好感,直到最后也未让她遭报应,晴雯变鬼只报复了她的不争气的嫂子,金钏死得那么冤也没见闹鬼,难道宝二爷祭她一番她就满足了?真是莫名其妙。

今天,我读了苏霍姆林斯基《怎样培养真正的人》。其中明白一条是教师要培养学生的爱心,尤其是能具有感受到别人的爱心(或是痛苦)的能力,进而才有可能把他培养成为一个真正的有爱心的善良的人。

爱是教育的永恒的主题。韩军的人文主义精神,教育在线中的朱永新教授高举的爱的旗帜的新教育实验;李镇西的“走进心灵”的教育,似乎无不凝聚着爱的核心。

反思自我的成长经历,尤其是在多年的教育实践中,所奉行的不也是爱的惟一原则吗?

记得,我还是学生的时候,我就发誓成为一个善良的人。我要用我的善良感染周围的每一个人。那时候,我在学校住宿,在同寝室中,我的人缘很好。因为,我当时做人的准则就是:无论是谁,只要有事求我,我就必须答应他;既然求我肯定就有难处,我要帮助每一个有困难的人。那时,我家里也不富裕,我吃和穿都很节省,可是只要有同学跟我借钱,只要我兜里还有钱我就一定会借。渐渐地,我发现我眼中的世界似乎变了,每天我都会有无穷的快乐,每当我躺在床上要入睡的那一刻,我似乎都能感受到明天又是一个灿烂辉煌的日子。

再后来,我当了一名老师。在教育教学中,我首先教育孩子要学会关爱他人。关爱他人是现代社会中人所必备的素质之一,只有关心他人胜过关心自己的人,才能把我融入到使周围的人都快乐的大我之中,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人与人之间需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相互提高。学会帮助他人,也就学会了关爱自己。我给他们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充分说明了关爱与合作对人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上帝到天堂和地狱去考察,发现天堂里的人同地狱里的人一样都是围着一口锅,拿着两米长的勺子喝着相同的肉汤。但是,天堂里的人却精神焕发,满面红光,地狱里的人却萎靡不振,面容憔悴,这是什么原因呢?原来,地狱里的人心中只有自己,手里拿着长勺子舀汤喝,勺柄太长,总是喝不上,而天堂里的人则相反,他们的心中有他人,手拿长勺子舀汤第一口总是先喂他人,然后再被别人喂。由于有了先己后人和先人后己之别,于是也就有了天堂地狱之分。在和孩子们朝夕相处的日子里,我发现了,比我的世界更动人的孩子们的心灵世界,在那里如小石潭记中的潭水一样的清澈,在那里如桃花源记中的桃源一样的美丽;在那里像圣经里的天堂一样没有苦难只有关爱,在那里像佛教中的佛心一样没有憎恨只有善良。你爱他们,他们也爱你。爱孩子们吧,即使他暂时不能理解你,终有一天,他会明白你的爱。爱是永恒的!为了你的学生总有一天如你爱他一样能去爱别人,为了这世上的人彼此之间都能互相关爱,请你爱你的学生吧!师爱是一种激励学生个性和谐发展的无可取代的教育力量。爱是阳光,能融化冰雪;爱是春雨,能滋生万物;爱是桥梁,能沟通师生的心灵。有了爱,师生之间就能以诚相见,心心相印,没有爱,就没有真正的教育。

作为传统文化的先祖,孟子于中国的影响是达数千年之长远,我辈中人自然难以三言两语以揽括,虽然我的认识只是管锥之见,但孟子本人的思想、精神和气魄却如穿透万里晴空的红日,我即使局限于视野和眼识,亦已感到了耀眼的光芒。

首先,我觉得孟子的厉害处正在于,所提倡的“仁义”思想最能抓住事物的本质要害。孟子看到“生”、“利”是对事物利益关系的短视,而仁、义却能长远影响到未来,故有“舍生取义”、“舍利取义”之说。狭义的“仁义”是指封建时代人伦的忠义孝悌,实则是千百年来对孟子的误解,因为从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三纲五伦已革了命;《中庸》讲:“道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那末,此“仁义”还有永恒的意义可言吗?所以我们今天理解孟子的“仁义”,实应站在高处,从广义入手:如同道家的“道”、佛家的“菩提”,都是对客观普遍规律的认识,孟子的“仁义”也不二致。而这种认识,可让孟子如一熟练渔夫的手钳在了螃蟹扼要的部位,任螃蟹用力再猛,纵有大腿大脚亦是摆脱不了。无论事物表象出现多么错综复杂的问题或困难,孟子皆显得不昏沉也不散乱,经常化险为夷、转难为易,而绰绰有余。

当今著名于世界的“系统论”、“系统思考”,虽口口声声反对舍本逐末,而要动态、长远地看事情,说透了:皆可从孟子的仁义思想找到雏形。用毛泽东的话“干振而枝披,将麾而卒舞”,以形容孟子的仁义之道最为恰当不过了。而抓不到仁义精髓的人,有如行走在茫茫沙漠或海洋上,终生疲命于随时浮现的海市蜃楼的追逐中去。

虽然研习《孟子》的时间短促,然而孟子光明的仁义之道已足以令人受益终生了,最后,再对孟子的仁义之道作一总结:一是其舍末逐本的思想,二是其独行特立的精神,三是其驾驭形势的气魄。

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到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读名著,发感想。自古至今名著一向是一种文化的延续,不一样时期的大家都对名著有所解读。然而我们写的读后感可能达不到那么高的境界,但是能够从名著中吸取到一些自己受用的东西就好了,这也是名著传递给我们的思想。

红楼梦是一部中外闻名的宝典,是我国古典小说发展到高峰的代表。《红楼梦》那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正因那样能够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杯具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红楼梦读后感:看红楼,含笑的杯具我总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感情的,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这在喜聚不喜散,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感情,而是生活。

当生活给宝黛的感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一如既往的爱着宝玉吗?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但是如此。另一种可能,万一贾府能重整旗鼓,兰桂齐芳,黛玉和宝玉依旧过着他们幸福的日子,多少年以后,宝玉也许会突然发现黛玉皱纹满面,然后会发现身边的袭人竟如同当年的赵姨娘,然后感情就在岁月中流逝,然后宝玉会回忆那个珠圆玉润的宝姐姐。其实感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感情给了我们很多完美的幻想和期盼,就象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美的回忆,却不是唯一。

是奴才呢?在大观园中有比她身份更低微的人,婆子,老妈子,即使就在一个怡红院,其中也有一干小丫头是听她们差遣的。这种大丫头有时权利很大,能够代主子管教小丫头,如果说主人欺负奴才是封建社会的一种无奈的话,那奴才之间互相比大小,互相争斗就是可悲,在有一回中,晴雯处罚偷东西的小丫头坠儿时,先掐先打还拿簪子戳,最后就一句话把她赶出去,还让别人无可辩驳,这中间,小丫头有错,但是晴雯也确实是有倚势压人的嫌疑,而且那狠辣的态度,也很有凤姐遗风。

第三,晴雯是不是真的不爱宝玉呢?我个人意见,她是爱的。请看,她总是与袭人拌嘴,虽然这有很大一部分是她看不惯袭人,但是其中就没有一点嫉妒吗?袭人说了句“我们”,就被她抓住把柄大加讽刺。她还讽刺麝月,看不得麝月得了两件太太给的衣服就喜笑颜开,但是后几回,她却抢着送东西说也要去“显个好”,宝玉给麝月梳头时,她躲在门口偷听,她其实很多时候都在注意这宝玉,注意着和宝玉接近的丫头,例如小红和宝玉略有交集,就被她粗暴打断。她曾笑着说“没什么我不知道的”就是正因她时时在注意!但是晴雯是有骨头的奴才,她不愿卑微的爱一个人,她总想要和宝玉站的平等一点,她不能象袭人那样谦卑的爱一个人,她有她的特点,有点象野蛮女友,漂亮却不温柔,袭人曾笑宝玉“每一天不挨她两句硬话衬你,是再也过不去的”,可见,晴雯这种欲擒故纵,以退为进的手段还是有用的。

第四,晴雯的志向,晴雯能有什么志向呢?她反抗性再强,她能知道反抗什么吗?她茫然的斗争着,其实都不知道斗争什么,她期望得到的是什么呢?平等?怎样的平等?她一个从小生活在富贵乡中的女孩,也算是娇生惯养的了,她离开这个富贵锦绣地,她能做什么?她的苦恼有很大程度上是不知道该怨什么该争取什么,她明白自己身份卑微,是无法和宝玉站在同一高度的,但是她却想能那样,她的最高目标,也但是就是能够成为小姐与宝玉谈个平等的恋爱。她的杯具就是正因期望的比得到的多,她的心太高,因此永远无法和袭人一样随遇而安,于是总是痛苦着。

第五,晴雯的人际关联,晴雯为什么会落得那个下场的,很大一部分是正因她极度失败的人际关联,她不能得到上级的垂亲,这很正常,即使此刻一般人也是不喜爱这种倔强人的;她也没法得到下级的好感,她喜爱仗势欺人,她看不起比她更卑微的人,凡事都要占先,因此一但事发,一群人就将她告倒,最后落个被扫地出门的下场。这点在我看来真的不如袭人,袭人远比她有交际的手段。浅谈几句,觉得还是辞不能达意啊。

以上是我读完红楼梦,对书中资料的一点肤浅见解,聊志事耳。红楼梦确实深奥,书中的一个个鲜活生动的形象至今还活跃在我的脑海当中,仿佛自己亲身经历过书中人物经历过的事情一样;书中的一个个大胆新奇的思想回一向影响着我,直伴终生。

师说读后感字(通用17篇)篇七

海蒂是这本书的'主人公,要说起她的身世,那可是太不幸了。她的父亲,在工地上干活时不幸丧命,她的母亲得知此事后,便一直高烧不退,生下海蒂后,也去世了。后来,海蒂就被寄养在了爷爷家里面。爷爷的家住在高山的牧场上,一切新奇的事物都让海蒂什么烦恼都忘记了。

后来……等待你的是你的眼睛亲自去发现。

小海蒂后来又经历了很多的事,在此我就不再一一讲解。重要的是,故事最终也有了完美的结局。这部作品出自瑞士大作家斯比丽之手,是不是写得很好呢?里面有许多好词佳句,很适合我们小学生呢!

好,等你买好了这本书,学习了好词佳句,再开一个作文竞赛,好吗?

师说读后感字(通用17篇)篇八

首先,这本书是由一位16岁的女孩写的,仅比我大两岁,实在让人钦佩,可谓是当今才女。

小说中有两位主人公诺尔和维多利亚。后者给我留下的印象颇为深刻,因为她让我想起了一位好朋友。我与这位好朋友经历了七年的风雨最后分开。正因为如此,这本书更加激起了我的好奇心,让我产生继续往下读的欲望。

作品最有趣的是,讲述了关于猫的奇幻故事。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要写猫而不写人呢?等到读完小说,我才从后记中弄明白,原来作者朱丹彤喜欢猫就写关于猫的故事,同时因为太喜欢猫,在这之前还写了一本《猫之女》的小说。

诺尔是一只生活在野猫部落的猫,为了猫界的和平安宁,她要离开自己的部落,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去,可她心里是多么舍不得自己的.家园,多么舍不得代替父母来抚养自己长大的妈妈呢?到达异国他乡后,诺尔遇见了另一只猫——维多利亚。她是一只极为古怪的猫,行为作风亦如此,这让诺尔感到很不安。

维多利亚总是想找到预言中的那只猫,而预言中的那只猫究竟是怎么一回事?那又是谁呢?原来在猫界一只流传着一个预言,被预言选中的猫就能给猫界带来和平,但是条件是必须在一月以内完成这黑白棋局。维多利亚已知自己就是被预言选中的猫,为了猫界的和平和救出妈妈,她不得不相信这个预言,所以她必须找到被预言选中的另一只猫,共同来完成这黑白棋局。

最后的结局虽然皆大欢喜,但我被这两只猫的奉献自我的精神所感动,也被小说丰富的想象和生动的情节所感动,更加钦佩作者朱丹彤姐姐的才华。

师说读后感字(通用17篇)篇九

暑假里,我读了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我深深地被这本书所吸引,它让我体会到了鲁滨逊那惊人的毅力和百折不挠的精神。

鲁宾逊是本书的主人公。在一次航海中,鲁宾逊所乘的船在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上的水手和乘客全被淹死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幸运地活了下来。海浪把他卷上了沙滩。在克服了最初的悲观与绝望之后,他凭借自己顽强的毅力,依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利用和简单的`工具,自力更生,自食其力地过起了荒凉的野岛生活。经过不懈的努力,他不仅有了自己的住所和家具,还有牧场、种植园,甚至还养了宠物。

鲁宾逊是一个善于帮助别人的人,他从一帮食人族手中救下一个俘虏,那天是星期五,所以就给他取名叫“星期五”。从那以后,“星期五”就成为他忠实的伙伴和仆人。鲁宾逊还教他学会了说英语。不久,他又从食人族手中救出了几个俘虏,和他们一起劳动,共同生活。

看完这本书,使我深受感动。一个人身陷绝境,竟能这样对生活充满信心,勇敢地面对生活,创造生活,实在是难能可贵的。使我认识到,人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能被困难吓倒,要勇敢地面对困难,克服困难,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从容乐观的心态,去面对和挑战厄运。只有这样,才能像鲁宾逊那样,永远是一个胜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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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说读后感字(通用17篇)篇十

今天,我在《长沙拔节生长》这篇文章读到:自城运会开幕后,长沙成为区域性中心城市。这种飞跃的进步,使我深深的感到惊讶和震撼,也由衷地感到自豪!当我读到“通过城运会的举办,长沙建城区面积扩大到180平方公里,城区人口达到189万人,成为一个区域性的中心”时,我惊叹不已。在这短短的1、2年里,长沙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正如笑星大兵所说;“长沙呀长沙大变样,满街的草儿到处跑!”这是说长沙到处是草坪、啊!更让我高兴的是。新世纪体育中心建在我家对面。建筑豪华、宏大、设备优良。到处是花儿盛开,喷泉如注。

正如新闻中讲的,那儿环境优美,许多日人都愿意到那儿去观赏,它既是长沙新的体育中心,又是人们休闲娱乐的.好地方!读完这篇新闻,我想到原来的“二里牌”小学。那里曾是有名的“垃圾区”到处脏兮兮的,凡是经过的人,都要捂鼻而过。可是,今天的“二里牌”小学,已经成了环境优美的体育中心。宽阔的草地,高大的楼房,优美的喷泉使人陶醉不已。广场犹如一朵绽放的莲花,在寒冬中挺立。一盆盆鲜花争奇斗艳,五彩缤纷。我又想起如今的湘江大道。平坦的路面,两旁的草丛比比皆是。原来的大道怎么能和今天比较呢?长沙真是大变样,我相信到20xx年的长沙,将建成一个繁荣、开放、文明、秀美的城市!

师说读后感字(通用17篇)篇十一

在辽阔的尕玛尔大草原,母狼紫岚从绝境中救出自己的四个孩子。因为想把自己的孩子培育成出众的狼王,望子成龙的紫岚却不知自己其实在亲手毁掉小狼们的前程,亲手折断了小狼们梦想的双翅。因为她夺走了小狼们梦想与追求的选择权。

紫岚做法忽然间让脑海中蹦出了一则令人毛骨悚然的恐怖新闻。大概讲述了一位高中生因为家长不断强迫该学生学习各种兴趣班、补习班,导致学生有了厌学、逃学的想法,最终该学生竟杀了一个自己毫不相识的同年级人,并报案自首。也许他觉得这样自己就可以不用学习,也可以逃避现实了。

天哪!大家一定会发出这样的感叹,怎么会这样呢?是呀,这就是爱的错误教育,从而造成错误、恐怖的结果。那个学生的家长以为这样能提高孩子的综合素质,但得到的却是相反的结果。如同紫岚一样,他们虽是为了孩子的未来,但只是把自己的想法一味地强加给了孩子,从不顾及孩子自己的感受,结果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悲剧。这一幕幕的故事还在我们身边重复演绎。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自己的父母,让我欣慰的是,我的父母并不像紫岚一样,他们从不强迫我做我不愿做的事情,并给予我充足的自由支配空间。

记得有一天下午,我要按时去学跆拳道。可我又想起自己已经好几个星期没有练习过绘画了,于是我蹑手蹑脚地跨进的房间,小心翼翼地摇醒轻轻地说:“妈妈下午的跆拳道课,能不去么,我想练一会画画。”

“哦,可以。”妈妈想了片刻说,“但跆拳道和绘画又不冲突,你为什么不把跆拳道练完再画呢?你要想想。”

的妈妈,她能尊重我的选择,同时会指出我的不对,让我自己去思考和抉择。

我想这就是爱,也许爱的表达方式有很多种,但只有贴合实际的、正确的爱,才能让孩子们的梦想扬起风帆、自由的翱翔!

师说读后感字(通用17篇)篇十二

皇帝的新装这个故事辛辣地讽刺了皇帝的昏庸无能和朝臣们阿谀逢迎的丑态。

皇帝的新装故事读后感一:今天我读了皇帝的新装这篇故事,他来自小朋友耳熟能详的格林童话.

这篇文章讲了皇帝爱穿新衣服.一天来了两个骗子,自称织出的衣服不但漂亮,而且能看出哪些大臣是苯或不称职.为了表示自己聪明,称职大臣都装做看见了.皇帝给了骗子好处,穿上衣服出去了.百姓都夸耀皇帝的新衣,一个孩子的一句话让皇帝明白自己被骗了.

读完这篇童话,我不禁问自己,作为一国之君怎么会被骗呢?毫无疑问全是因为虚荣心,全天下的百姓.大臣甚至皇帝都心甘情愿地被别人骗,也心安理得地骗别人.骗子之所以得逞,是因为他们看清了人们心中的弱点---甘愿被别人利用,为的只是满足他们可怜的虚荣心.

实际上虚荣心是与生俱来的,但是孩子的心是单纯的,随着长大虚荣心也会越来越深.读了童话后,我想提醒人们:保持一颗真诚的心.不要为了虚荣.放弃那颗真诚的心.

想想自己其实也这样.看见别人拿出很贵的溜溜球玩真羡慕,怕爸爸妈妈不同意买,只能看着人家玩,可真正买了又觉得别人的更好,总觉得永远满足不了自己的虚荣心.

当我读完文章后,我明白了虚荣心是永远不可能满足的,要学会控制自己的虚荣心,亡羊补牢为时未晚,从今天起我要做一个知足的人.

皇帝的新装故事读后感二:小时候,在听奶奶讲《皇帝的新装》这篇童话时,我只有两个感觉:皇帝好傻;骗子的骗术蛮高明的。那也是由于当时年幼无知,不可能也没有能力进一步去思考。今天,当我再一次阅读这篇童话,就有了新的感悟。

我认为大臣、官员、随从、百姓之所以如此,大致是由三个原因:一个是由骗子事先声明,凡是看不见这件衣服的人,都是一些愚不可及的人。这一来,有的人要面子,为了维护所谓的名誉,违心地赞美起皇帝的新装来。二是他们晓得一旦指出了皇帝赤身游行的事实,会让皇帝难堪。因为得罪了一国之君是没有好处的。三是大家都有随大流的思想,人家说什么,我也说什么。反正到时候如果对了那最好,错了大家也一起错。

这两个裁缝太可恶了,为了拿到钱竟然做出这种事情,皇帝也太愚蠢了,如果他不一小时换一件衣服,那他这次也就不会丢人现眼了。就是他这种虚荣心,也不会光着身子去大街上了,而且,丢的是自己的脸。最诚实的是那个小孩子,我们要学习小孩子做一个诚实的人。

现在的社会上,类似于童话中这样的人不是没有,而且也不是少数。有不少人为了讨好上司,总是说违心的话,不敢说真话。

皇帝的新装故事读后感三:我看了一篇文章题目是《皇帝的新装》。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从前有一个皇帝,他非常喜欢穿漂亮的衣服,他把大把大把的钱都花到买衣服上去。这件事被两个骗子知道了,于是两个骗子来到皇宫里,说:我们能做出世界上最漂亮的衣服。他们还说:只有聪明的人才能看到,愚蠢的人什么也看不到。

两个骗子利用皇帝和大臣们的虚荣心骗取了很多钱,而且让皇帝出尽了洋相。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觉得:做人应该脚踏实地,不要为了一时的'虚荣心而去做糊涂的事。在学习中我们要认真去学习,不骄不燥,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不要因为别人的夸奖而骄傲。

师说读后感字(通用17篇)篇十三

我读过一本书,就是阿兰摩尔的《watchmen》,这本书是一本漫画,但它获得了雨果奖,这本漫画,讲述了一个发生在美苏冷战时期的荒诞故事:1985年的美国,距离禁止超级英雄的年份已经过去了7年。曾经,超级英雄是多麽辉煌,可,超级英雄毕竟是人,不是神,他们也会有喜怒哀乐,有爱、性、心理阴暗面、恐惧和——死亡......正如书中的面具人罗夏所说:“和丹尼尔(超级英雄夜枭二代)的交谈很不愉快,他变成了一个懦夫,夜枭一代在开修车场,丝魂一代变成了一个荡妇,飞蛾侠喝酒太多被送进了医院,黑色剪影因为性取向问题被枪杀,兜帽判官失踪,大都会队长被车撞死......就连阿德里安维特也是,他虽然很聪明,所向无敌,但可能是双性恋。今晚,笑匠死在了街上,在笑声中被从30楼扔下......”这些超级英雄因为其中的一位笑匠被谋杀而重聚,寻找凶手,但发现这竟是超级英雄法老王(阿德里安维特)为了世界和平而制造的骗局,最后,罗夏为了公开真相而被唯一有超能力的世界第八大奇迹——超级英雄:曼哈顿博士杀死。

这本书一直在探讨一个一个问题:公正和和平哪个更重要?阿兰摩尔的作品探讨的就是人性,我们人类一直在为了一己之利而不择手段,就争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每个人都有欲望,你无法看清哪一样东西更重要,所以:人无完人。

人的欲望可以导致所有事,所以,最可怕的还是人心的阴暗面。

师说读后感字(通用17篇)篇十四

人生是起起伏伏刺激的过山车。在冲到最高点时心情澎湃。带点小紧张,小小的手足无措,可是当你摔进了低谷时,你是否自暴自弃,一蹶不振,你可想过,一次低谷,正是你蓄藏能量,在为下一次的上坡作准备。起起伏伏中,我们明白了许多。

黑暗中挣破茧

那条条的毛毛虫,绿油油的怪吓人的,当它们的寿命已尽时,会吐丝结茧把自己团团围住,在黑暗中静止,慢慢地等候,逃离了外界的纷扰,只是静静思考等待中,它破茧化蝶,扇动着美丽的翅膀,骄傲地飞翅在空中,只一瞬,我便觉得那“绿虫”是聪明的`动物,它隔绝外界的一切,在安静的环境中放空自己,以便获得生命的延续。在挫折面前,阿娜绚丽彩虹是最美的出路。

失败后点亮心

他是一位失败的统帅,在率领残兵败将溃退到一个小岛后,他沮丧地呆坐于一个破旧的房间里,品尝着失败的痛苦。墙角有一片密密麻麻的蜘蛛,他没好气地挥剑斩断那些蛛丝。随即,他惊奇作文地看到:一只蜘蛛出现了,它爬至断头的线前,重新编织自己的家园。他再次弄断那些蛛丝,而蜘蛛毫不气馁,又从线的断头处继续编织。

这位统帅就是威灵顿将军。在失败的关头,那只蜘蛛点亮了他的内心,使他重获信心是最好的出路。

低谷下重燃梦

寒假里,在中国炙手可热的综艺节目《我是歌手》中,当韦唯淘汰后,她自己说:“人生是在一次次起起伏伏中度过的,有上坡,也有下坡,在上坡时必然开心,但不要因在下坡而伤心,在下坡时要蕴藏能力为下个上坡做准备……”一语惊醒梦中人,我回想着与我心中不谋而合的话语,内心一片感动。顿时,感谢上苍,让你,我,他,她都可以在低谷中重燃梦想,那坚定的目光,坚强的勇气是最棒的出路。

起起落落中,我明白了:哭,并不代表我屈服;退一步,并不象征我退输;放手,并不代表我放弃。逃离,有人说是怯懦,胆小,但谁说那不是一种智慧为这时的困境寻找一个出路,一个让自己满意的出口。

师说读后感字(通用17篇)篇十五

元旦三天假,女儿带回席慕蓉的散文集《槭树下的家》。

我曾在青春少年时代读过席慕蓉的诗集,说不出的感动,说不出的感伤,淡淡的,轻轻的拂过我的心头。而读她的散文集还是第一次,并且是在步入人生的三重角色(为人女,为人妻,为人母)后,那些她生活的点点滴滴,看似平凡却很感动,读来朴素但却深刻。一个故事,一次思索,一种顿悟,更让人体会到一种平凡却不会贫乏的生活。

也许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能静下心来读书的人已经很少,而能品读散文的人就更少了。读散文,能陶冶性情,不仅是一次文学的畅游,更是一种精神的享受。

将书捧在手中,心灵随着文字的跃入而怦然跳动,这些浪漫凄美的文字在心中激起阵阵涟漪!追忆似水年华,那么多温暖而珍贵的回忆在心间一点点地晕染开来,像一湖回忆的水面,常因几颗不经意的石子,荡开美丽的涟漪。晚上枕着书儿入睡,更感觉是一次心灵的自由翱翔。

也曾想将生命中的点点滴滴净化为淡淡的文字,把深藏在心中的感觉牵引出来,把生命中极为珍惜的这一部分保存下来。在落寞的时候可以回到对自己是那样熟悉和那样亲切的环境里,在和自己极为相似的人群里停留下来,细细品味,珍槭树下的家读后感藏。然后安心地去生活,安心地去爱与被爱。

恍若十几二十年过去了,在这纷繁复杂的人世间,自己的心情、自己的经历也一直在变。那些留有少年青春痕迹以及成年后的记忆、喜欢单纯、喜欢简单、喜欢花草树木、喜欢自然界里的一切风花雪月……也随着一次次变动而渐少渐失。

而在这二十年后,随着《槭树下的家》,我才发现,所有的都清晰地跃入脑海中,以前的那些痕迹,其实一直都存在,从来不曾消失。

原来,有些东西真的是一直都存在的,不会因时光的流动而改变。原来,这种喜欢简单美好的心情,一直都在,从不曾改变。即使现实生活是多么琐碎繁杂,也一直喜欢从自然的美好中寻求心灵的安静,单纯的喜悦!

师说读后感字(通用17篇)篇十六

《红岩》读后感近期我们学校开展了红色经典读书活动,我早就听妈妈说过江姐,看了《红岩》后更是深受感动。该书讲述了一群革命工作者艰苦的地下工作,通过描写许云峰带领工人革命、成岗办《挺进报》,还有江姐、双枪老太婆、刘思扬等众多革命英雄,展现了当年共产党革命人民的艰苦斗争生活;讴歌了在叛徒的告密之下,许云峰、江姐、成岗等共产党人被捕后,面对敌人的严刑拷打、威胁利诱毫不动摇,坚决保守党的秘密的高尚情操。书中的很多画面都让我深切感受到,我们如今的幸福生活是靠当年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

书中江姐是我印象最深的人物,她面对敌人的折磨,手指都被特务用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但是她非常勇敢,绝不透露一点党的秘密,致使猩猩这些坏蛋毫无办法。而我呢,总觉得自己是一个小女孩,平时很娇气,手上有一个小刮痕都要妈妈贴一个创可贴,遇到挫折和不如意的事总是动不动就哭,享受幸福的生活觉得是理所当然的。

书中江姐十指滴血的形象震撼了我,令我羞愧。我从小学习钢琴,本来父母只是希望培养我的一个爱好,让我自己选择学习的,但是我很喜欢学琴却怕练琴,多练一下就嫌太累,手很疼,缺乏坚忍不拔的毅力;学习上也是,遇到点困难就想寻求帮助。

妈妈说我还小,对这本书理解还不深,我们这一代需要学习的品质还太多太多。我想,随着我年龄的增长,将来再读这本书,一定会懂得更多的道理,学到更多的优良品质。但我如今明白了,血染红岩,才有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永远不忘那些伟大的战士,将他们铭记在心!我要以《红岩》中的烈士们为榜样,珍惜幸福生活,努力学习本领,将来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在《红岩》里,我最敬佩的人是江雪琴,江姐。这是从《红岩》开头不久后,就树立起的形象。

当她知道丈夫牺牲了,她不像普通女性一样面对残酷的现实变得不堪一击,擦干了泪水,重新站起来了;当她发现甫志高是叛徒时,她想的不是自己怎么逃生,而是在想战友华为的安全;当她的手指被国民党把竹签钉入手指时,她即使承受着十指连心的痛苦,也没有对敌人泄露出任何一丝有关党的机密或是有关党内人员的姓名什么的,让敌人的那些阴险的阴谋彻底的破灭;江姐还说过:“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子做的,而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

面对这些英雄,国民党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一分一毫。

“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红岩》中新中国成立一个黎明的描写。

《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从不畏惧;刘思扬出身豪门却参与革命;成瑶在共产党的熏陶下,渐渐成长,懂得处理各种事;渣滓洞的难友们,相互帮助,智斗敌人;白公馆的人们战胜敌人,迎来新中国。

在红岩里,我最钦佩江雪琴江姐。红岩开头不久,江姐的钢铁形象就已经在我心中树立起来。当她知道丈夫牺牲了,她不像普通女性一样面对残酷的现实变得不堪一击,擦干了泪水,重新站起来了,因为她知道共产党托付给她的命令还没完成,要舍小家为大家。

而在渣滓洞监狱的生活过程中,她还是穿着那蓝色的旗袍,始终以干净的'面貌迎接大家。当敌人拷问她时,她不透露党的任何秘密,当敌人用竹签钉她的手指,她坚强地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最后江姐将要牺牲,她也让大家不要哭。

面对这些敬佩的同志,国民党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一分一毫。现实生活中,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我只要遇到小小的挫折,就会想到放弃。读了红岩之后,我知道了越是充满困难的路我们越要走,越是艰巨的任务我们更要坚定不移。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红岩中新中国成立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更因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永远不忘那些伟大的战士,将他们铭记在心。

师说读后感字(通用17篇)篇十七

第一次接触山下英子老师和她的《断舍离》,是在抖音好书分享会上,演员陈数关于《断舍离》的分享。

陈数老师认为《断舍离》强调立足当下,通过整理、疏通人与物品之间的关系,脱离对物品的执念,从根源上达到对物品的断舍离。人待物如此,人生更应如是。所以生活中,陈数老师多次让自己停下来,去感受生活,去给生活做物质的减法,精神的加法。

而这一点很多初次尝试断舍离的大众并没有意识到,因为之前没有断舍离的意识和概念,所以并没有深刻理解山下英子老师所著书的真实目的,只是简单地实践断舍离,比如他们认为断舍离的实质就是“扔东西”,于是最直接的行为,就是拿生活中的书籍和衣物类品开刀,认为扔了就好,扔了就不乱了,没有从根源上认识断舍离的含义,长期以往无法做到坚持,最后不了了之,鲜有成就。

其实断舍离最核心的概念并不是单纯地处理杂物,抛掉废物,而是进则出,出则进的循环反复,二者缺一不可,在实践过程中尽可能地做压缩生活的减法运算,比如“断绝不需要的东西,舍去多余的废物,脱离对物品的执着”;为不需要的“杂物”减肥;在考虑物品是否应该被留下时,思考的主语是我,而不是物品。如果从这个层面出发,你就获得了断舍离过程中的初步成功。

实施断舍离,实则是帮助我们剔除泛而无用的“物品价值观”,积极甩掉惰性,采取行动,促进生命中物质和精神的新陈代谢,迎来崭新的轻盈人生。而执行断舍离过程的每一步都是加分运算,尽管在实践中,每一个步骤的得分点都很低,但我相信,只要身心合一,全力集中,从细微之处着手,不断从小事上积累小成功,增加成就感,就有足够的勇气和信心去完成“断舍离”和面对人生路上的大困难。

就如《断舍离》一书中所讲的,断舍离的不是物品,而是你自己,因为你每天都在用的东西,非常容易作用于潜意识,如果你在择物交人的每一步,都做到了断舍离,相信你的人生一定简单而快乐,人生一定轻盈而丰富。

说到这里,我突然想到瑞士心理学家荣格曾经说过的一句话很应景:当你的潜意识没有进入到你的意识的时候,那就是你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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