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都读后感(通用21篇)

时间:2023-12-09 作者:字海

这本书给了我很多思考的机会,我希望通过写读后感来整理自己的思路。接下来是一些精美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提高写作水平和思考能力。

废都读后感(通用21篇)篇一

在断断续续的阅读中,我跟随余秋雨大师的脚步,追随他的思想,猜测华夏文明的始祖――黄帝,梳理了中国四五千年的神话,然后一步步地向现代走进。

余秋雨先生说:“现在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喜欢说‘梦回大唐’、‘梦回长安’,这是好事。但是,如果真的回去了,哪怕在梦中,可能都消受不了”。的确,我也是那想要回到唐朝的其中一人,可我们为何不能消受?不错,唐代已经过云了太久,但我们对它,永远不会是陌生人。我们同为中国人,同为华夏民族,唐代诗歌繁盛,我们现代人所欣赏的又何尝不是唐诗的精神?我们有着同样的精神,同样的见解,对美好事物有着同样的赞赏;我们和唐代,又怎会是陌生人?我们相遇,只会相见恨晚!

隋唐时期,国家统一,社会安定,交通发过,陆上和海上丝绸之路也比较畅通,经济快速发展。唐太宗还推行轻徭薄赋的政策,减少的农民的负担,顺应民意,社会和谐幸福。李世民总结隋朝灭亡的历史教训。他常说:人君好比舟,人民好比水;水能载舟,也能覆舟。为了避免“覆舟”之祸,他勤于政事,励精图台。唐太宗很重视选官用人,在我看来,“魏征”也是他从政路上完美的一笔,魏征的直言不讳,向世人展现了一个仁德的君主,这也是贞观时期及政治清明的一个重要原因。

唐代还继承完善了科举制,它把读书、考试与做官紧密联系起来,打破特权垄断,扩大官吏人才来源,大大提高了官员文化素质,以我们高中生的知识到了唐代,也许也会有做官的资格呢!也正是因为科举制的实施,唐代诗歌繁荣,“唐三彩”是中国古代的精品,城市的发展也是唐代繁荣的一个标志。

唐代有的开明的政治制度,廉洁的统治者,公明公平的考试制度,繁荣的经济,我没有理由不向往它!

游历完唐代,经过五代十国的混乱,宋代的脚步声渐渐近了,宋代结束混乱,本来是一件好事,但却让宋代陷入了另一个困境,原来是五代十国的汉族政权,而现在宋朝面临的却是一个又一个强大勇猛、虎视眈眈的少数民族政权,在冷兵器时代,农耕民族想要打赢游牧民族实属不易,所以宋代虽然持续时间短,但并非人们所说的那样不堪。宋朝重文轻武,宋太祖派文官担任地方长官,收回兵权,加强中央集权,我曾经看到这样的一句话:“如果没有赵匡胤当时的重文轻武,也许现在的孩子都不会上学读书”。之前的我年龄小,看到这句话时,心里对赵匡胤还有些恨恨的,但现在我读完了《寻觅中华》,发现这句话简直就是无稽之谈,发展教育是历史的潮流,教育也正是我国已进入文明时代,而其它地区依旧过着野蛮人的生活的原因。就此而言,我们还应感谢他,他的重文轻武思想让文学快速发展,为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添色不少。

宋朝的诞生是在战火硝烟之中,它的终结也是同样在战火硝烟中,在每个朝代皆是如此,在中华历史的长河之中总会留下一些属于它们的痕迹,辽灭北宋留下了杨家将抗敌的故事,金灭南宋,留下岳飞抗金的故事。

尽管后来唐朝出现了安史之乱和藩镇割据的局面,宋朝也快速灭亡,但两个朝代给我们带来的影响是始终无法磨灭的。是我们永远追忆的。

与唐朝一样,宋朝也因为重文轻武政策出现了许多诗人,其中,陆游、辛弃疾不久成了宋代,而且也成了整个中国古代最爽利,最典雅的抗战话语的营造者,陆游去世时是遗嘱“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这是一个爱国者对国家最后的期盼。辛弃疾的诗亦极壮极悲,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表现了他的舍生取义,这句诗也同样是很多奉献人士的内心独白,尽管这些顶级诗人是这样走向死亡的,但正如余秋雨的观点,是宋代造就了他人万古流芳的人生美学。

中国的历史文化源远流长,是我们不尽的追忆!

废都读后感(通用21篇)篇二

从未得到过母爱和家庭温暖的奥利弗,从小在济贫院过着地狱般的生活,九岁的他被送进一家棺材店当学徒,他在那里因忍受不了毒打和欺侮,连夜逃了出去。一进城便身陷贼窟,强盗头子想要把他训练成一个小偷,但生性善良的奥利弗不肯就范。最后,他在同样善良好心人的帮助下与邪恶势力展开了生死搏斗。最后终于取得了胜利。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罗斯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最后,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正是邪恶团伙的灭顶之灾。

小说的主人公奥利佛是一个生性善良而又坚强的孩子,他不怕危险,勇敢面对种种困难,并没有屈服。在哪里摔倒,就在哪里爬起来,一滴眼泪也没掉过,这是多么坚强的孩子呀!

从奥利弗的悲惨遭遇中,我明白了,一个人无论遇到怎样的困难,世界怎样复杂,我们都应该保持一份善良、博爱的的精神。人的机遇各不相同,有着千差万别,但命运总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关键时候决定的权力是我们他自己掌握的!

暑假里我看了好几本课外书,每本都很好看。但让我映象深刻是那本狄更斯写的《雾都孤儿》。狄更斯是十九世纪英国最著名的现代主义作家,当他些这本书时,年仅二十五岁。我看完这本书后,书里的情节会久久的在我的脑海里浮现。

孤儿奥立弗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他年轻的母亲因长期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个人饱经跋涉,思虑之苦,在生下他后就辞世了。奥立弗来到人世后,从未得到过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凄苦生活。九岁被送到一家棺材店当学徒。老板刻薄凶狠,他在那里因忍受不了虐待和欺欺负,一次又一次遭受毒打后,连夜逃了出去。在去伦敦的路上被小偷所骗,一进城便身陷贼窟,强盗头子一心要把他训练成一个小偷。但生性纯良的奥立弗却怎么也不肯就范。他们第一次带上他上街行窃,想拖他下水,用转移目标的办法使他被无辜扭送进警察局。幸运的遇到其父亲生前的好友布朗罗先生,将他救到了自己的家里。不幸的是他再次身陷贼窟后,在一次被逼的盗窃中身中一弹,挣扎在死亡线上。有幸运的遇到露丝小姐和梅里夫人,他们以极大的爱心收留并求活了他。在康复后奥立弗遇同父异母的哥哥,可他哥哥想尽办法害他,想把他送上绞刑架,就可以独吞了遗产和发泄心头之愤的目的。露丝小姐知道后报告了布朗罗先生,让奥立弗终获澄清。奥立弗得到一笔遗产,被布朗罗认作义子,同那些正直、善良的人们居住在一起,过着幸福、自在的生活。

这本书描写和反映了善于恶、美于丑、正义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和善良,也揭露了当时英国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这看后即同情奥立弗的遭遇又为他最后过着幸福的生活而高兴。

废都读后感(通用21篇)篇三

亲爱的奶奶读贾平凹的《废都》——一本因为过多不雅场景描写而在国内被禁16年的小说,悟出了一句话:误入歧途的精神救赎,就如同有了婚外情的陈俊生,最终未必能找到回家的路。

贾平凹争议最大的一本书贾平凹的《废都》这本书是他平生争议最大的一本小说。八九十年代知识分子在讨论的精神危机和中年危机。因为有过多的性的描写,引起比较多的争议。也因为这些争议,使得他在国内遭禁了16年,但是在国外却赢得了一系列的声誉。有人说这本书揭开了一些人的遮羞布但并不健康。但也有人说他的小说充满了很多象征性的艺术手法。但是争议归争议,这本小说在20之后在国内再次出版。并且成为贾平凹三部曲中间比较重要的一部。西京城文化名人堕落史这部小说描写的是80年代,我国西北的一个大城市,西京,也就是以古都西安为背景的一个城市,发生的故事。

主人公叫庄之蝶,是西京城四大文化名人之一,也是剧中最有能耐的一个人,在书中,他因为婚姻的危机和作为一个作家的空虚和寂寞,或者最开始因为爱慕虚荣而有了一个婚外恋,也就是唐婉儿这个来自于乡下、后来嫁到城市里边的女性。在空虚中去去借助这种隐秘的刺激和激情来排解内心的苦闷。新鲜过后,另觅新欢,而“文化”的噱头串了不同场次。让人觉得那开头的收破烂的人的顺口溜也酸溜溜的。

西京城本是一个历史底蕴浑厚、光鲜亮丽和充满希望的大城市,而书名确有“废”字,令人不禁好奇,读后也才恍悟——一座城和一个人一样,没了性格,也就废了罢。社会变革时代的空虚这部小说的创作背景很有意思,他是血与1993年儿那时候由于中国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不断加快,商品化和市场化对文学和人们的精神也出现了很多的冲击。尤其是文当代文学也日益显示出商品化的特征。很多作家的创作不再是纯粹的,而是开始有一句迎合大众的口味,这和80年代的文学有着本质的不同。

插一句话,现在我们的很多作家写作也纯粹是为了市场化的炒作和营销,去书店里想要找到几本儿新的好书,也是非常不容易的。

1993年中国的思想界正在进行一场叫做人文精神大讨论的这种。那场争论,其中一个核心问题是关于知识分子的问题,包括文学的走向文学的性质和知识分子的精神危机。所以这本书的写作,中间有很多比较充满,悲伤和悲剧性的视角和渲染。

虽然有很多关于性的行为和场面的描写(所以被不少人批评)。但是可以看得出来,贾平凹在写的过程中明显的用了很多重复的描写文字。在我看来,这也许是反应了主人翁庄之蝶在一次又一次贪恋那些年轻女性的肉体时精神的空虚和无处排解的困惑。文学成了遮羞布这是一个非常虚假,做作,表里不一和自欺欺人的男人,但是在外人面前却摆出一副道德慈善的面孔,并且屡次以感情为借口来为自己的堕落来寻找开脱。在事情败露之后又不愿意承担责任,因为他担心这会损害他的声誉和自己的前途。实际上他已经早没有了前途,因为他早已丧失了自己文学的个性和人格的方向。最后小说的主人翁和与他发生很多婚外关系的几位女性,都落到了令人唏嘘的下场。悲剧性的批判另一个方面,这本儿小说的批判涉及的方面比较广,有文化人也有官场,企业家,还有司法界甚至是佛界的腐败,还有各种社会普通人这种扭曲的心态。或者说是充满了种种的负能量,让我们喝了一碗非常毒的鸡汤。这也使得很多人批评他没有充满积极意义上的批判。所以相比之下,我倒是更喜欢斯蒂芬金的《写作这回事儿》,以及阿城前边儿提到的三本儿书。《我的前半生》:中年中产危机说到这里,让我想起了亦舒的小说《我的前半生》这部小说改编而热播的电视剧。其实如果不作为知识分子,庄之蝶的这个中年危机和精神危机也反映在了《我的前半生》这部电视剧中。电视剧中四个角色贺涵,唐晶,罗子君和陈俊生,其中两个人在恋爱关系中挣扎。另外两个人在婚外恋中挣扎。最后他们复杂的关系走向了一个看似豁然开朗的结尾,有的人说比较狗血。确实反映了现实中人们对无奈和危机的反思。

最近热播的几部电视剧,我感觉都非常像渡边淳一笔下描写的那些日本在六七十年代战后复兴达到经济繁荣过程中日本的中年和中产阶级危机。有时候读不同国家的小说,反而会不由的宛然一笑。因为从时间的长河来看,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地方,似乎在上演着同样规律性的事情,不管是人性,不管是社会还是经济,社会变革。但最终大家追求的目的都是为了逃脱一种叫孤独或者空虚的状态去实现幸福。

但是很不幸的事,很多人过于追求这种目的而忘了过程,以至于他的方向走偏,也失去了最终的结果。

所以我觉得那句话——愿你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感觉还是非常有意思的。努力做一个康德主义者这时候我觉得比较开心的一件事儿就是认真读书,认真写论文儿,认真去思考问题。然后烦的时候去跑步,找人聊聊天,过一个简单而纯粹的生活。等不得不与别人发生不同的交往和沟通的过程中,我想自律和原则,一定是带来自由和幸福的前提。

或者是用另外一句我常跟你讲的,或者是自夸的一句话就是,我还是希望自己做一个康德主义者。行走在主流和异端之间,保持自己的独立性,居于闹市而守竹兰之品,并且能与这个社会和解,协同进步,做出自己的一份小小的贡献。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废都读后感(通用21篇)篇四

阅读了《雾都孤儿》这本书,我深受感动,受益非浅。有时候,看着小奥力弗受到的欺负和欺侮,我的眼眶都不禁红了。

奥利弗从小就要挨打挨骂,没有书读。天天没人同情。而我们,个个吃好的,穿好的,可以上学。在家里,父母宠着,惯着。还嫌这不好,那不好。真所谓“生在福中不知福。”

奥利弗从小受到教区干事的欺负。没有体会过家庭的温馨。我想,与奥利弗相比较,我们生活的多幸福,可还是不满足,常常抱怨生活。在目标追求上,也是一遇到小小的困难,就放弃了,缺少意志力。而且,我们从小就生活在温馨的家里,应该好好对待父母,做到弟子规里所说: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父母教,需敬听。父母训,需顺承。

这本书中最让我敬佩的还是奥利弗他并未向侮辱屈服,折磨也未能改变他善良的本性,在重重艰难之后他获得了幸福,奥利弗十分坚强和勇敢,而那些撒谎、欺诈、偷盗的人,真的很可恶。我记得古代有句话:人之初,性本善。我想,犯罪的人本性是好的,他的罪恶不是天生的,是因外界的不良影响而造成的,如果在现代社会中,人人学习奥利弗他那不低头,坚持不懈的精神,那么善良的本性就会万古长存。

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罗,是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的,正因为它的善良,才是奥利弗得救,他让世界少了一个坏人多了一个好人,让奥利弗远离偷窃,远离了肮脏的世界。

现在,世界上还有许多的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孤独、寒冷作战。他们多么向往美好的生活。我们能视而不见吗?我们要珍惜现有学习条件,刻苦读书学习,让自己成长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样我们才能够有能力去帮助这些孩子,让他们和我们一样拥有灿烂阳光般的美好生活。

现在,有许多的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不顾一切了,读了这本书使我明白其实这是不对的,凡事都应该多为他人想想。

总而言之,整本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为奥利弗的身世叹息,为卑鄙小人愤怒,为善良的布朗罗感动,为奥利弗得到新生而高兴。《雾都孤儿》问世一百多年来,早已成为各国读者喜爱的经典作品,我也不例外。就因为这部小说,我也开始认识了狄更斯,使我见长不少。

废都读后感(通用21篇)篇五

查尔斯·狄更斯是英国着名的小说家。《雾都孤儿》是他着作之一。在这篇文章中,他运用幽默,夸张,讽刺的手法反映了刚刚通过济贫法的英国社会底层生活的黑暗,使文章有强烈的感染力,发人深省。他把具体的细节描写得充满生活气息与激情,使我读时紧张得喘不过气来。

在刚看完《雾都孤儿》我觉得很乏味没有了解其蕴藏的内涵。然而,经过反复思考与细细品味,我终于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奥立弗从小在教会长大,9岁就当童工,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受尽那些所谓”正人君子“的虐待。然后又因为被逼多要粮食而被逐出教会,成了棺材店的学徒,可是却过着禽兽般的生活。不堪虐待的他逃到了雾都伦敦,不幸落入贼帮手中。小小的孤儿在逆境中挣扎,幸而由于他本性善良而得到罗勃特先生的帮助。奥立弗在罗勃特那里生活得很开心,自在。

故事看到这,看到奥立弗在荡秋千,看到他正被幸福包围着,我以为那会是一个十分完美结局。但波折又起。

他被送去上学,可在上学的途中又被那可恶的贼窝抓了回去。见奥立弗久久不回,罗勃特先生不愿相信他朋友的话,(说那小子穿着这么漂亮的衣服,背着这么好的书)不愿相信奥立弗会重回贼窝那。他一次又一次得叫仆人热菜,和爱他的人等待他回家……最后奥立弗终于化险为夷,和爱他的亲人们团聚。当然,其中的过程也是历尽艰辛。

故事到这,我也松了口气: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只要有光,就有阴影。《雾都孤儿》正好证明了这一点,奥立弗的勇敢,罗勃特的善良与贼窟首脑的凶残、孟斯的私刑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前者是作者的期望,后者则是表现当时的世态炎凉,引人深思啊!

狄更斯的小说可谓经得起各种现代批评理论的发掘与阐释,不断产生发人深省的新意。它将永久保持我们读者的鉴赏兴趣。

个人认为,这部作品细腻地描绘和深刻地揭示了人性中的善良、爱、仁慈、邪恶、欺诈、妒嫉和仇恨等诸多方面及其相互矛盾性。善之花与恶之花在人性的奇葩中齐开齐放,使读者在了解人生百态的同时,澄澈心灵,努力使自己的人生绽放善的花朵。这是一部好作品才能带给我们的深思与启示。

废都读后感(通用21篇)篇六

贾平凹废都读后感作文怎么写?这是一部充满都市生活色彩的小说,看看下面的贾平凹废都读后感吧!

第一次接触《废都》是在同学的引诱下,同学在宿舍读到有关性描写的细节时总是要拿过来和我分享,当时就在半推半就下断断续续的读了一些章节,由于没有系统的阅读。

当时和我同学抱着相同的观点,《废都》就是一本黄书。

就是以性描写作为小说的卖点,引申开来有一段时间对贾平凹都否定的一文不值。

如今花时间品味《废都》,印象还不错,毕竟这是贾平凹早期的一部作品。

当然也是争议最大的一部作品。

当年曾被炒作成“当代《红楼梦》”和“当代《金瓶梅》”。

但是从炒作中也可以看出,能与《红楼梦》《金瓶梅》相提并论也证明了《废都》的成就。

首先,让我先从头捋一遍《废都》的情节,回顾一下贾平凹的构思技巧。

西京城内的一个叫做庄之蝶的名作家,有一个贤良的妻子牛月清,却因感性、多情的个性,与数个女人发生的情感纠葛。

细数下来,唐婉儿、柳月、阿灿、汪之眠的夫人。

唐婉儿,用书中的词来说“骚狐精”,漂亮、性格讨巧。

书中关于唐婉儿外貌的描写具体已经记不清楚,大概是说,唐婉儿是陕南人,皮肤白皙吹弹可破,五官并非完美,但放在一张脸上却和谐耐看。

唐婉儿性格活波,待人热情,爱美喜欢装扮自己。

因周敏的原因认识了名作家庄之蝶,宛儿有一颗不安分的心,庄之蝶也有一个向往激情的灵魂,俩人很快电光石火的相爱。

趁周敏不在家的时候庄之蝶来,或者趁牛月清不在家的时候唐婉儿去,就这样,唐婉儿越来越沉醉庄之蝶的爱,梦想着做庄夫人的一天。

如果说前期宛儿对之蝶的爱或许还有攀高枝的嫌疑,那么到了后来,就是更真实的爱了。

想庄之蝶想的在家安慰,在梨树下的凉席上到了高潮。

和庄志蝶相爱过程中拒绝周敏的温情,并感到厌恶。

她怀了身孕,为了不给庄之蝶添麻烦自己偷偷去打胎。

却不想,两人的奸细被保姆柳月发现,为了封口庄之蝶又和柳月发生了关系。

最后,终于牛月清在鸽子脚上发现了唐婉儿与庄之蝶传递的书信,大发雷霆。

最终餐桌上一只拔了毛的鸽子放在砂锅里,奸细败露。

唐婉儿也被潼关的丈夫抓回去,受尽折磨虐待。

刚开始不喜欢抛夫弃子跟着周敏从潼关县城来到西京的唐婉儿,但是他和庄志蝶的爱情又让人心生感动。

这个角色的设置让人不由得联想到金瓶梅中的潘金莲,同样一个备受争议的角色。

当然偷情是不能被传统道德观念所允许的,这也注定了唐婉儿不会有一个好的结果。

再说庄之蝶,西京城内闻名的大作家。

心思细腻,善于描写女性角色,入赘女婿,有个贤惠妻子。

善于持家,不爱打扮,不解风情,总是不能激起庒之蝶的兴趣。

再看看庒之蝶名字的又来,庄子梦中的蝴蝶,不知道有何寓意,也许更符合庒之蝶这一西京文化名人的身份吧。

庒之蝶靠自己的努力,一番打拼之下成为西京城中名作家,头衔带来荣誉,也带来很多方便,身边有一批人寄生在这以荣誉之下。

头衔也是一把双刃剑,生活中处处为声名所累,最终惹上官司,几乎身败名裂,死在了火车站中。

阿灿,书中着墨不多,但很有个性,敢爱敢恨,刚烈中又带有柔情。

长相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嫁给一个窝囊男人,生活在贫民区。

有一妹妹阿兰,有文化有梦想,在工作时被领导侮辱精神失常。

阿灿为了报复,咬掉了那个领导的舌头,外面闲话不断,怕影响到丈夫的名声,与之离婚。

与庄之蝶第一次见面就发生了关系,阿灿全书出现寥寥几场,却印象深刻,尤其在离开那一场。

与庄之蝶发生了关系之后,毅然决定留下庄之蝶的种,打算独自抚养长大,拒绝庄之蝶再去找她,为了断了庄之蝶的眷恋,在自己脸上划刀子,还嫌不够,又将钢笔水浇上,告诉庄之蝶现在自己是一个丑女人了,再也没脸见他。

其惨烈度,现在想起仍让我一阵抽搐。

阿灿,最美在绽放的瞬间。

那头牛,双仁府的老太太还有收破烂的老头。

那头牛其实就是庄之蝶的缩影,或许他也是贾平凹的喉舌,书中一头奶牛成了思想家,作者借用用牛的口吻说着真正他想说的话;双仁府的老太太,看起来神神叨叨装神弄鬼,仿佛活得又最清醒;收破烂的老头呢,他编的谣儿条条都是经典,反映着这个时代,更像是贾平凹本人对这个社会的嘲弄与控诉。

回忆完书中的一些情节,我们在从作品构思上来看看这篇小说的艺术价值。

贾平凹回忆说,《废都》遭遇风波的关头,很多朋友因为《废都》被禁不敢与他再接近,但当年有两个人力挺《废都》,分别是季羡林和马原。

“这一老一少的评价,在我最困难的时候给了我很大安慰。”贾平凹称,“当时季羡林说:20年后,《废都》会大放光芒。

消息传过来,我不信,别人更不信,有人还去北大问过季先生,证实了一下,季先生还是那么说。”季先生的话不知道能否应验,但从自身的感受来谈谈对这本书的理解。

文字功底不错,是第一印象。

书中有诗歌,甚至收破烂老头嘴里的谣儿都有文化气息。

还有易经中的东西,可以看出作者在易经玄学上的造诣。

都说书中有这个人那个人的影子,也能看出作者对本书的期许,就连最后庒之蝶的死,也让我想到大文学家列夫托尔斯泰,他们同样是死在火车站中。

今日**年1月10日中午,下了今年的第一场雪,并不是多大。

我走在雪地上留下了我的土黄色脚印,由着雪花飘落在脸上,思绪万千,想往年的雪天与我的心上人在雪地之上散步,今日却独燕一人在踏雪,难道这雪是为我而飘?还是为凄凉的庄之蝶而落呢?今中午在办公室看完了这本知己介绍的贾平凹之作《废都》感受很多!

那是一个小县城,住着一个很有点名气的小作者,周敏。

他的这个年龄应该是和对象准备婚礼的,可是他却爱上了有孩子家室的女人,唐宛儿,她是这座小县城很有名的美人,宛儿也很爱周敏,两人就私奔到了西京,并在西京市租下了一个小院过起了夫妻生活,周敏通过认识孟云房,自己又有些墨水,就进入了西京一个杂志社,刚进杂志社周敏想写些东西,好抬高自己的地位,就想起了庄之蝶,于是就把他的风流史写了出来并发表,当庄之蝶知道后,因看上了周敏带出来的唐宛儿,又因都是从小县城出来得老乡也就没说什么,庄之蝶与唐宛儿几次见面后就发生了关系……从此有机会两人就在一起干美事。

有一次在庄之蝶家被庄家的保姆发现,吓坏了两人,可是保姆柳月对看到后的反映让两人都很惊讶,于是庄把柳月办了好事,也就把刘月的嘴封住了,而庄之妻牛月清对他们的事最后才知道。

周敏的文章官司还在进行之中,为了让市长说好话,庄之蝶把保姆柳月许给了市长儿子。

可还是被景雪荫把他们告到了,同时庄之蝶与宛儿的奸细被妻牛月清察觉一气之下写了离婚书去娘家住了,就在这时宛儿被县城来的丈夫找到弄回家百般折磨,周敏无法救出,庄之蝶知道后大病一场精神低落。

官司的失败、妻子的离去、情人被监禁家中、几个朋友的离去,使庄之蝶的精神就更糟。

于是庄带着行李来到车站遇到周敏两人无语!

现实生活中又何不是这样,家中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

庄之蝶风流一时,对身边的女人都有好事,就是没有做好身边的事。

可是没有亲身经历与感受贾平凹又怎会写出如此“真实的.故事”,难道是他的自传?还是身边之事,总之写出了现代社会上一些闲人的生活方式,不过为了自己心爱的人能这样也值得!

昨天在百度搜索查一个词,结果偶然看到《废都》这本小说,结果就看了起来,不想连看了两天,大约有三四年没有保持看书后写叙评的习惯了,实在是个遗憾!印象中知道《废都》的时候是2005年,都是看的简介,没有去体会作品,实在是糟蹋文学,今日读完后,忽然很多东西明了清晰了,也释然了!

人想通了人生,想通了所有东西,有时候就有迷茫起来;就好比是有知识的怪罪别人没有文化,可当自己有文化的时候,烦恼却更多了;文化人喜欢想事情,想通还好,没有想通就喜欢钻牛角尖,钻进去了就出不来了,所以终日带着忧郁情绪;也好比没谈的恋爱的时候看着一对对的男女,看着电视里爱的死去活来,就感觉很好笑,也非常可笑,可自己一旦谈了却发现自己陷入的更深,当走的走了,花开花谢了,过了一段不是人的日子后,忽然就有释然了,也许人生本该如此吧!

这个世界没有谁对谁错,因为活着的人根本就搞不明白到底是谁对谁错;心下当时想着就做了,做了就又后悔,后悔了就再后悔,人,便是在这后悔中过了一辈子;留下一串回忆,留下几滴泪水....

写着感悟着,忽然发现自己是个很感性的人,看书看电视很少没有落泪的时刻,有人说:男儿有泪不轻弹,我竟不想我的眼泪也是如此的不堪。

一直不想写博客,是害怕自己的所有心里秘密就再也没有秘密可言了。

经常习惯深夜点支烟,不是看书就是思索整理自己的思维,忽然清晰忽然迷茫.....有时候有感觉自己想的都是放屁说的也是放屁,但是却都有道理,于是发挥了推理能力,结果还是没有结果,很是泄气。

忽然发现,这个世界最可怕的不是遇到陌生人,最害怕的是连自己都搞不明白自己,搞不明白自己太多东西,也许写出来又是很长很长了...

今此看完《废都》才知道作者写作的时间,居然是九二年十月十二日草完的,想起小说里写起的种种,忽然发现自己与社会严重的脱节,每天都在活着,却不了解这个世界在做什么,是一件很悲哀的事情。

记得以前喜欢咬文嚼字,朋友们叫我“哲学家”,后来知道哲学家是先知先觉的意思,现在才发现自己总是后知后觉。

前段时间看励志文学,书中说:成功最重要的是心态!那时候,又烦了毛病,想,成功又是为了什么呢?就有迷茫起来,于是惶惶不可终日。

想,人生来是赤裸裸的,去也是赤裸裸的,带来了什么又带走了什么呢?结果什么都没带来也什么都没带走。

就象风一样,来也无影去也无踪...回想起来,对一切都憎恨看什么都不顺眼的人,心理学说上说这种人是有心理疾病,这么一想,自己没病,却被人非整出说有病,很是无聊!又想起以前读大学的时候跟哲学老师讨教:为什么中国跟世界在没有交汇之前的中国哲学观点居然跟国外哲学观点是一致的?老师回答不了,我到现在也没找到答案。

想起这个就想起经典问答: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忽然一切都很荒谬。

每天,我们都在一边打自己耳光一边说违心的话,前面说是后面说非,究竟是是是非非还是非非是是,连自己都搞不清楚,反正别人说是就是是,于是都在给别人过日子,所以我们总是心累,却总也无法寻找到结果。

于是我们通过一切刺激,国骂,打击,追逐来解脱自己;于是找到一个坑跳下去又跳起来,接着又找一个坑跳进去跳起来,生活就如此的循环,无法终结...

废都读后感(通用21篇)篇七

今日08年1月10日中午,下了今年的第一场雪,并不是多大。我走在雪地上留下了我的土黄色脚印,由着雪花飘落在脸上,思绪万千,想往年的雪天与我的心上人在雪地之上散步,今日却独燕一人在踏雪,难道这雪是为我而飘?还是为凄凉的庄之蝶而落呢?今中午在办公室看完了这本知己介绍的贾平凹之作《废都》感受很多!

那是一个小县城,住着一个很有点名气的小作者,周敏。他的这个年龄应该是和对象准备婚礼的,可是他却爱上了有孩子家室的女人,唐宛儿,她是这座小县城很有名的美人,宛儿也很爱周敏,两人就私奔到了西京,并在西京市租下了一个小院过起了夫妻生活,周敏通过认识孟云房,自己又有些墨水,就进入了西京一个杂志社,刚进杂志社周敏想写些东西,好抬高自己的地位,就想起了庄之蝶。

于是就把他的风流史写了出来并发表,当庄之蝶知道后,因看上了周敏带出来的唐宛儿,又因都是从小县城出来得老乡也就没说什么,庄之蝶与唐宛儿几次见面后就发生了关系……从此有机会两人就在一起干美事。有一次在庄之蝶家被庄家的保姆发现,吓坏了两人,可是保姆柳月对看到后的反映让两人都很惊讶,于是庄把柳月办了好事,也就把刘月的嘴封住了,而庄之妻牛月清对他们的事最后才知道。

周敏的文章官司还在进行之中,为了让市长说好话,庄之蝶把保姆柳月许给了市长儿子。可还是被景雪荫把他们告到了,同时庄之蝶与宛儿的奸情被妻牛月清察觉一气之下写了离婚书去娘家住了,就在这时宛儿被县城来的丈夫找到弄回家百般折磨,周敏无法救出,庄之蝶知道后大病一场精神低落。官司的失败、妻子的离去、情人被监禁家中、几个朋友的离去,使庄之蝶的精神就更糟。于是庄带着行李来到车站遇到周敏两人无语!

现实生活中又何不是这样,家中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庄之蝶风流一时,对身边的女人都有好事,就是没有做好身边的事。

可是没有亲身经历与感受贾平凹又怎会写出如此“真实的故事”,难道是他的自传?还是身边之事,总之写出了现代社会上一些闲人的生活方式,不过为了自己心爱的人能这样也值得!

废都读后感(通用21篇)篇八

假期看了由查尔斯原创,理查德改写的《雾都孤儿》。感觉受益匪浅,同时也感受到了西方的一些文化气息。在这里,我将自己的体会与大家分享一下。

《雾都孤儿》这部书大致分为14个部分,它向我们描述了奥利弗坎坷的人生。从小,奥利夫就受到命运的摧残。刚出生便与自己的生母阴阳相隔,而众人又不知道奥利夫的父亲是谁。幸好有一家专门收养孤儿的机构将奥利弗收养,但这并不意味着奥利弗就会生活得很幸福。相反,奥利弗所在的这家济贫院也是一个靠出卖孤儿劳动力来牟取暴利的机构。

由于孩子们都还太小,因此没有人会对他们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进行反抗。终于有一天,奥利弗长到9岁了。他开始意识到自己每天都受到那些济贫院管事们的压榨,虽然只是在潜意识中,但是他有一天却在吃过正常饭之后向打饭者又要一碗粥。虽说这个要求并不过分,而且孩子们正在长身体,多吃一些也符合生理上的需要。但是执事们却被奥利弗的这一行为吓坏了。他们意识到这是孩子们反抗的开始,他们要将这些萌芽遏制住。为此,他们要将奥利弗驱逐出济贫院,条件是谁将奥利弗带走,谁就会得到奖赏。

从此,奥利弗的生命开始了第一次的转折。棺材铺的老板班布尔先生将奥利弗领回去做童工。老板对奥利弗很好,因为奥利弗很聪明,可以说是一点就通,为此老板更加器重他。有什么活都带着奥利弗一同前往,这引起了老板身边人的记恨,原本已过上暂时安逸生活的奥利弗又受到老板娘以及两个雇佣工人的压迫。可以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奥利弗再一次反抗起来,与老板娘等三人进行了“殊死搏斗”。终于,奥利弗逃脱了饱受压迫的乡村。转而开启了他的第二个人生转折点,他的“梦中天堂”——伦敦。

伦敦是一个令人神往的大都市,多少人梦寐以求来到伦敦大展宏图。奥利弗却误打误撞的来到了这个人间天堂,在这里他遇到了他的恩人,拯救了他的生命。起先,奥利弗遇到了比他大几岁的神偷,神偷见他孤苦伶仃便将他领到了老偷费金那里。

费金是一个神秘的人物,他见到奥利弗,仿佛认识他似的给奥利弗好吃好喝,还对奥利弗很好。但随着故事的一步步发展,我们看到费金要求奥利弗与其他两个孩子一起去偷他人的贵重物品时,奥利弗却怀着一颗善良的心,不忍下手。

最后误打误撞的与被偷者布朗洛先生待在了一起。布朗洛先生发现奥利弗与他认识的一位女士长得十分相像,但却随即打消了奥利弗可能是那位女士孩子的念头,因为奥利夫的身份地位与那位女士极不相符。所以在神偷们将奥利弗带回费金住处后,布朗洛先生并没有追查奥利夫的下落。但是,奥利弗却被其他人深记在了心里。正在奥利弗受到坏人们的追杀与迫害之时,梅丽太太等人及时赶到将奥利弗“解救”出来。

最后真相终于大白,原来奥利弗在事实上属于一个私生子。他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因为想独得父亲遗留下来的财产而雇人杀害奥利夫。但是他万万想不到他父亲的朋友布朗洛先生早就发现了他的阴谋而使他没有得逞。故事以大团圆的方式收场。虐待奥利弗的班布尔夫妇失去了工作,进了济贫院得到应有的惩罚。费金的盗窃团伙也各自逃到海外隐姓埋名。布朗洛先生收养了他好朋友的儿子——奥利弗。最后,奥利弗与布朗洛先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雾都孤儿》告诉了我们为人要善良,要做一个正直的人,不与世俗同流合污,要敢于同恶势力作斗争。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后来,因为那里的一个小孩羞辱他母亲,奥立维打了他并逃走了途中,他遇到了一个孩子,愿意让他到自己家去没想到,奥立佛被送到了一个小偷集团当他第一次看见叫恰利·贝茨和躲闪儿的连个小孩偷东西,主人发现了,竟把很害怕,想逃走的奥立佛当成了小偷最后,得知他并非小偷后,他也因被打而虚弱得不省人事那见东西的主人布朗劳先生将奥立维收留,并对他非常好。

有一天布朗劳先生买了书,忘了付钱,热心的奥立维便独自一人去书店了。可是,那个小偷集团的南茜,遇到了他,想方设法将他抓走了。并让他和一个叫做塞克斯的人去一家偷东西。那家人发现了他们,奥立维被打伤了,其他人丢下他走了。第二天,他找到了那家,在门口昏倒了。后来,他和主人说了事情的经过,一位叫露梓的小姐相信他的话,他便在她家住下了。并且找到布朗劳先生,说明了一切。

小偷集团的一位成员,蒙克斯去贫民习艺所得知奥立维的身世,并把他母亲的得遗物都毁了。

南茜的话使人们很快抓到了很多人,此时,布朗劳先生找到了蒙克斯,发现他其实是奥立维同父异母的兄弟……他们让蒙克斯逃走了,但是蒙克斯在每钱后又走上了老路,最后病死在监狱了。

我非常喜欢这部小说大部分原因是狄更斯很真实,却又感动人的描写了奥立维的悲惨故事,也许这和他曾经很穷有一些关系。但是,在这个故事里坏人都死了,而好人大部分得到了好报。

而南茜,我认为她应该算是一个好人,最后她还是很有良心地向别人提供了小偷们得很多情况。有人说狄更斯的这部小说中不少人物都太过理想化,盗贼也只是“风流人物”。不过我想,世界上大概没有彻头彻尾的坏人,何况只是盗贼。比如杀了南茜的费根,如果他真正无可救药了,那在杀人后也许并不会那么痛苦,还会认为南茜背叛了他们,死掉是理所当然的。

我想,在作者生活的年代,像这种作恶多端的小偷一定非常多,而且很难被抓住。那些小偷大概也如同这里的费根、塞克斯、恰利·贝茨和躲闪儿等人差不多,虽然每次偷得不多,但也可以衣食无忧了。而可怜的奥立维却不能。奥立维并没有像恰利·贝茨和躲闪儿那样,也变成小偷。如果他也跟着偷东西,那么大概也无法得到现在的幸福了。大概这也就是狄更斯的创作目的:“善良的人不畏任何逆境并能生存的规律”。

另外,奥立维的所作所为,比如要求添粥,打架以及逃亡和其他不听话的举动,让人们明白狄更斯描写的一些人物看似逆来顺受,但并非如此。我想,既然一个人,对自己的所作所为问心无愧,而且为了一些应得的东西不该对别人百依百顺,唯命是从。也许,一个善良的人,像奥立维;也许是某件事的受害者,像南茜。他们都有自己的想法,应该向自己所向往,认为是对的方向努力,当然,这不该是太草率就做出确定的。

我想,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当时有很多人,尤其是穷人爱看狄更斯的书的原因吧!所以,不管一个人富有或是穷困潦倒,善良还是最重要的,而且不要被困难压倒!

今天,我把英国作家狄更斯的《雾都孤儿》读完了。这本书真是一颗催泪弹,看着看着就会为小主人公奥利弗的童年落泪。他是个私生子,母亲生下他后就辞世了。奥利弗是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的救济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凄苦生活并慢慢成长的。

他九岁时便被送进一家棺材店当小送殡人,在遭到棺材店老板的一次毒打后,连夜逃了出去。但不幸地在去伦敦的路上又落入了一群小偷的手掌。小偷们带他去街上行窃,想拖他下水,用转移目标的办法,使无辜的他被送到警察局。后来布朗罗先生救出了他,但他却再次被那些小偷抓住、利用。

读到这里,我为小奥利弗感到深深的遗憾,本来他可以在善良、有钱的布朗罗先生家重新健康的成长了,只因为他的一次考虑不周全,又让他深陷泥潭。后来,布朗罗先生把奥利弗的身世大白于天下,于是,正义终究战胜邪恶,小奥利弗冲破重重的困难,克服了人生路上的一个个艰险,终于见到了光明的未来,前途一片美好。他得到了一笔遗产,被布朗罗先生认做义子,同那些正直、善良的人生活在一起,过着幸福、自在的生活。

这篇文章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了一些打着慈善招牌面目的人的虚伪。

阅读了《雾都孤儿》这本书,我深受感动,受益非浅。有时候,看着小奥力弗受到的虐待和欺侮,我的眼眶都不禁红了。

奥利弗从小就要挨打挨骂,没有书读。天天没人同情。而我们,个个吃好的,穿好的,可以上学。在家里,父母宠着,惯着。还嫌这不好,那不好。真所谓“生在福中不知福。”

奥利弗从小受到教区干事的虐待。没有体会过家庭的温馨。我想,与奥利弗相比较,我们生活的多幸福,可还是不满足,常常抱怨生活。在目标追求上,也是一遇到小小的困难,就放弃了,缺少意志力。而且,我们从小就生活在温馨的家里,应该好好对待父母,做到弟子规里所说: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父母教,需敬听。父母训,需顺承。

这本书中最让我敬佩的还是奥利弗他并未向侮辱屈服,折磨也未能改变他善良的本性,在重重艰难之后他获得了幸福,奥利弗十分坚强和勇敢,而那些撒谎、欺诈、偷盗的人,真的很可恶。我记得古代有句话:人之初,性本善。我想,犯罪的人本性是好的,他的罪恶不是天生的,是因外界的不良影响而造成的,如果在现代社会中,人人学习奥利弗他那不低头,坚持不懈的精神,那么善良的本性就会万古长存。

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罗,是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的,正因为它的善良,才是奥利弗得救,他让世界少了一个坏人多了一个好人,让奥利弗远离偷窃,远离了肮脏的世界。

现在,世界上还有许多的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孤独、寒冷作战。他们多么向往美好的生活。我们能视而不见吗?我们要珍惜现有学习条件,刻苦读书学习,让自己成长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样我们才能够有能力去帮助这些孩子,让他们和我们一样拥有灿烂阳光般的美好生活。

现在,有许多的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不顾一切了,读了这本书使我明白其实这是不对的,凡事都应该多为他人想想。

总而言之,整本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为奥利弗的身世叹息,为卑鄙小人愤怒,为善良的布朗罗感动,为奥利弗得到新生而高兴。《雾都孤儿》问世一百多年来,早已成为各国读者喜爱的经典作品,我也不例外。就因为这部小说,我也开始认识了狄更斯,使我见长不少。

国庆期间我读了狄更斯的长篇小说《雾都孤儿》,作品以孤儿奥立弗?退斯特这位善良、勇敢、坚强而乖巧的济贫院孤儿为中心,以善良美丽的少女、亲切和蔼的老绅士、心肠歹毒的小偷、粗暴狠毒的强盗,以及寄居陋巷的流浪儿童为陪衬,以雾色浓重的伦敦为背景,讲述他艰难曲折的童年生活。

通过这篇小说的阅读,我树立了正义必将战胜邪恶的信念,明白了要分清善恶,并且要懂得爱,懂得去爱别人!

在伦敦的一个小镇上,有一位母亲把孩子生出来后就死去了。这个不幸的孩子被一个老太太送到了济贫院,这就是雾都孤儿—奥利弗。退斯特。

我读了这本书后,非常想哭,因为小奥利弗的痛苦太多了,没得到一点母爱,历尽千辛,在苦难中长大。但是人间有爱,正义、善良心将战胜邪恶。

读了英国作家狄更斯《雾都孤儿》此篇小说,我感悟特深,又让我再一次看到了许多社会问题,此篇小说讲诉的是: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以及遭遇,而这个孤儿叫奥立费,就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我对他以及他当时待的孤儿院的伙伴感到同情。

因为当时在孤儿院他们根本就吃不饱,还要饱受欺负。主人公奥立费的人生也让我很同情,他从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到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由此我明白:命运的掌握权在自己手里,不能轻易放弃。

《雾都孤儿》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男孩奥利弗为了生存而抗争的令人心碎的故事。他生活在伦敦的下层社会,生活很悲惨,但他心中永远有着光明,终于他在好心人的帮助下逃脱了邪恶势力,找到了幸福。

读完了这本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想到了自己。我的生活跟奥利弗有着天壤之别,我有着良好的物质条件,良好的学习环境,但我却不懂得珍惜,上课老是不认真听讲,下课老是与同学吵吵闹闹,在家也不帮爸爸妈妈做家务,给老师和家长添了不少麻烦,我以后一定要上课认真听讲,认真学习,在校争做好学生,在家争做好孩子。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雾都孤儿》。从这本书上我学到了许多许多!

这本主要写了孤儿奥立弗本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家的私生子,他年轻的母亲因长期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人饱经跋涉思虑之苦,在生下他后就辞世了。他了到人后,从未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9岁就被送入一家棺材店当学徒。因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逃向伦敦,却不想被小偷所骗,跌进了一个事先安排好的陷阱。由于遇到好心人,才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篇小说描写和反映了善于恶、美与丑、正义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正真与善良,也揭露抨击了当时英国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和治安警察的专横。

废都读后感(通用21篇)篇九

在我们看来这个场景是父爱,可许三观呢,他背着只是一个被他养了九年却和自己没有一点血缘关系的一乐,他的爱已超过了血缘之亲。如果是今天这个时代,试问有谁会像许三观一样做了九年的“乌龟”却还选择继续养一乐,又有谁会容忍这种事发生?可许三观,他没有说不要一乐,没有骂他打他,更是平等的对待他。这可能就是人性中所折射的光辉吧!人,性本善!一乐刚开始离家出走时,许三观其实表现的不担心,甚至还很气氛,这很正常,他不过是心里有气,不甘罢了。谁会让他最喜欢的儿子却是别人的。他曾经整夜整夜地照顾一乐,最疼的也是一乐。可天黑之后,他也着急起来,已经养了十一年的儿子,就算他是何小勇的儿子又能怎样,十一年,先不提人性本善,就这四千多天的日子,陌生人也该变成亲人了,更何况许三观还是看着一乐一天天长大的人。在他那责骂中,我们能听出他的担心,他的心疼,在他满含爱意的责骂中,渐渐走回了胜利饭店。

婚姻观。

许三观,他也有自己的“婚姻观”,当他决定和许玉兰结婚的那一刻起,已经扛起了自己身上的责任。许三观和许玉兰的婚姻一开始未必是因为爱情,但是随着彼此的付出他们之间不仅有了那难得的理解,更增加了彼此的疼爱。即使想得到家人,很多人也没那个心来为家人过生日,可是许玉兰却不是这样的,足以看得出她是深深地爱着许三观的,也许刚结婚的时候她并不是深爱着这个男人,可是经过了那么多后她深深地爱上了这个男人!这样的爱情才能真正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想玉兰对许三观这样的爱,许三观是深有感触的,而且我相信正是这样的朴实才让他们的爱情更加的坚固。在我眼里那种惺惺相惜,相伴到老才是真正的浪漫,而且这样的浪漫才是地久天长的。就像许三观和许玉兰这样彼此心中都想着对方,彼此都为对方着想。我相信只有这样的爱情才能真正的经得起考验!

他们两人共同努力,一起走过饥荒,走过水灾,走过彼此最艰难的时刻。他们有对未来美好日子的期盼,有对彼此的关心照顾,他们有着一种最朴实、真诚的爱情,不需要过多现在浪漫的语言。在那个时代,他们没有争吵完就分开,没有因苦难而各顾各。

平等观。

许三观,他有自己坚守的原则,有与妻子的朴实的爱情,有一生追求的“平等观”。当他知道一乐的事之后,他认为妻子犯了错,所以在那一段时间里,他一直在享受,而没有干活,这也是他追求的平等,也算是心理上的平衡。

也许时过境迁,多年后,无意中回想起这个朴实的故事,还会被感动,亦或是有不同于现在的感受吧!

废都读后感(通用21篇)篇十

看《废都》,印象最深的恐怕是对性的描写。文中庄之蝶与各色女人上床描写,即使是看删减版的我也不免觉得过于露骨了。有同学说看《废都》会怀疑贾平凹这个作家是不是有性压抑。其实纵观全文,庄之蝶“不举”仅限于对老婆牛月清。庄之蝶对待女人的态度好像是对待美,各个女人有个女人的独特的美,而他的妻子,不善打扮,爱丈夫,但不善言辞与倔强让庄之蝶爱不起来,但家庭的责任又让他觉得痛苦。与庄之蝶关系密切的几个女人中,景雪荫是理想中的情人,庄之蝶对她有特殊的情感,但在后期因为周敏的文章而打官司,与景雪荫的感情也世俗化,不复存在了,这代表着庄之蝶理想世界的轰塌。唐宛儿、柳月等是物化女性的代表,她们有姣好的面容,追求物质生活,她们与庄之蝶上床,表面上看是因对庄的爱慕,实际上是一种虚荣——被大名人“爱”上的女人,自然比别的女人更加漂亮,富有魅力。文中有一段几个女人一起上街场景的描写,对这几个女性形象、心理的刻画十分精彩。这种被现代文明蛊毒的女人虽然美,但内心却丑陋肮脏。唐宛儿见一个爱一个,柳月做保姆时给孩子下安眠药等等可见一斑。最后唐宛儿的被丈夫抓回去折磨致死,柳月被“卖”到市长家,迷失在都市糜乱的生活中,体现了贾平凹对被物化的女性的批判,同时也是对整个社会浮躁,物质化的批判。阿灿姐妹实际上是另一种类型,想要反抗社会中黑暗势力而不得,最后连自己的名声家庭都失去的斗争者。她们勇敢坚强为庄之蝶所欣赏,但结局依然令人同情,这也是“废都”之所以为废都的原因之一。贾平凹对女性以及性的描写,其实包含着他对整个社会的批判。其次引起我注意的还有《废都》这部小说中牛的视角。我认为牛实际上是一个符号,代表着庄之蝶血液中的自然与野性。牛是从野生牛中挑选出来的奶牛,在被农村老妇饲养后它的奶水直接由庄吮吸,滋养着庄。书中最精彩的部分之一是以牛的视角控诉城市,这里的牛是个智者,他眼中的城市与人可怜而不自知。作者以牛的视角痛斥城市生活对它体格和精神的磨损,批判性极强。在但牛所代表的自然与野性在文末随着牛的老去而消逝,引人深思。除此之外,贾平凹的现实批判包含了社会的方方面面,开头对西京市长搞旅游建设的细致分析,对西京四大名人的丑恶面的揭露,对孟云房为代表的文人集团奇奇怪怪的研究弄垮自己身体的描写,对农民企业家造假害己的嘲弄,对打官司时找关系请饭局的描写等等,从政治经济生活文化法治等方方面面,对越来越现代化的城市以及乡村均报以批判的态度。

废都读后感(通用21篇)篇十一

最近看了一本很经典的书,名字叫《雾都孤儿》,是英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作品。他生于英国朴茨茂斯的一个贫苦家庭,父亲是个海军小职员,10岁时全家被迁入债务入监狱,11岁起就开始承担繁重的家务,12岁时被迫辍学到鞋油作坊当学徒,饱受侮辱,从而对工人阶级的生活和苦难有所了解,尤其对不幸的儿童产生了深厚的同情。16岁时,他在律师事务所当缮写员,走遍伦敦大街小巷,广泛了解社,后又担任法庭速记员和新闻记者,熟悉了议会政治中的种种弊端。当时他为伦敦几家报纸拟稿。

狄更斯发表1836年底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讽刺资产阶级民主虚伪性的〈匹克威克外传〉就取得了惊人的成就,使他一举成名。此后34年中,他共写了十几部长篇小说。24岁时和凯瑟琳女士结婚,由于性格和趣味上的差异,给他的创作,特别是晚年生活带来不幸。他一生除了刻苦写作外还喜欢戏剧,曾亲自参加演出和导演,举办过朗诵会。1870年6月他在写作小说《艾德温。德鲁德之谜》时,由于劳累过度,谇然逝世。葬于伦敦斯敏斯特教堂。

狄更斯在小说中无情地揭露和鞭挞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虚伪。1838年和1839年,他发表了〈雾都孤儿〉和〈尼古拉斯。尼可贝〉,描写了资本主义社会穷苦儿童的悲惨生活,揭露了贫民救济所和学校教育的黑暗。狄更斯是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对世界文学有巨大的影响。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着重要的地位。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名生在济贫院的孤儿,忍饥挨饿,备受欺凌,由于不堪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邦布儿等人的虐待而独自逃往伦敦,不幸刚一到达就受骗误入贼窟。窃贼团伙的首领费金千方百计,企图把奥利弗训练为扒手供他驱使。奥利弗跟随窃贼伙伴“机灵鬼”和贝茨上街时,被误认为他偷了一位叫布朗洛的绅士(恰巧是他父亲生前的好友)的手绢而被警察逮捕。后因书摊老板证明了他的无辜,说明小偷另有其人,他才被释放。

废都读后感(通用21篇)篇十二

《废都》是作家贾平凹创作的长篇小说,1993年首次发表。小说写的是80年代我国西北一个大城市里一群知识分子的生活故事。小说主人公叫庄之蝶,是西京城四大文化名人之一,也是四大名人中最有能耐的一个,属“西京文坛上数一数二的顶尖人物”。小说中有大量的“性”描写,故而引起较多的争议。小说还较多地运用了象征的手法,是该小说值得注意的一个艺术特点。

同样是写“颓废放荡”,作为日本文学作品的爱好者,当我第一次读《废都》的时候不免觉得它有些“脏”,将它与村上春树的文章进行对比则能很明显的感受到,在贾平凹的世界里“性爱”是带有强烈情感色彩的,而不像村上所描述的那么纯粹。但贾平凹与村上龙也有些不同,无论多么杂乱的关系,多么违背伦理道德,在《废都》里都还是可以感受到强烈的“规矩”和“秩序”,而不是像村上龙的作品那样完全无拘无束。

李敬泽曾评价:《废都》里的那些框框有一种反讽效果,它拓展了意义空间,指涉着禁制、躲闪,也指涉着禁制、躲闪的历史,它与主人公的经验有一种紧张关系。如果去掉,这部小说就少了一重意思。

在这40万字篇幅中,作者以庄之蝶与几位女性情感的纠葛为主线,以阮知非等诸名士穿插叙述为辅线,笔墨浓淡相宜,时有“笑口常开”一类时政幽默小景展现,活跃了气氛,激活了读者思路,令人叫绝。贾平凹不愧为写女性系列的大手笔,在诸多女性中,唐宛儿、柳月、牛月清为他塑造最为成功也最倾心的鲜明人物。唐宛儿被押潼关受辱,柳月嫁残疾的市长儿子,牛月清离婚、钟主编患癌辞世、阿灿避而不现、慧明堕胎与景雪荫官司败北,最后庄之蝶只有灰溜溜踏上南行列车,小说的结局弥漫了找不到出路的痛苦与孤独。

小说充满了浓厚的悲剧色彩。它将自然美有血有肉丰满地呈现给读者,然后再一件件将其撕毁。牛与破烂老者是小说中两个重要角色。以牛的独特视角这一荒涎手法的引用,寄托了作者强烈的回归自然意识,破烂老者不经意的民谣,传递出对现代生活的负面反讽。

当然《废都》也是典型的中国近现代文学作品,或者说是中国一直以来的文学作品的风格的体现——人物众多。众所周知的是日本文学作品一直以简单的叙事线展开,整个故事下来出场的人物寥寥无几,你甚至可以记得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的名字,而在近现代中国文学作品里,经常一章节就会出现几十位人物,《废都》的女性主人公就有三位,可以说是展开大场面,热热闹闹的串杂着许许多多人物的故事。

其次读完整本书,我竟感受到了一丝“男权主义”。在《废都》里,只要和主人公庄之蝶有过接触的女人基本上都和他发生了性关系。有人这么说过:写女人写得最好的都是男作家,我猜说这话的人一定是个男的。男人写女人,总要大力渲染她们的欲望,仿佛即使贞洁烈女在暗夜里也要辗转难眠地期待黎明的,他们爱写女人的尖酸刻薄、明争暗斗,爱将美丽女人如众星拱月般聚集到主人公身边,然后给她们安排一个哀怨凄美的结局。

男人眼中的女人,勤劳朴实的缺少热度,年轻美丽的缺少厚度,最佳人选要出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进了卧室是荡妇进了客厅是贵妇,天使与魔鬼的结合体,知冷知热体贴入微的尤物,因此我更喜欢女性作家的文笔,虽然也有真实与谎言,欲望和堕落,可是始终带着理解和同情,不忘抚慰疲惫的心灵,那样的关怀只有女性才有,也只有女性才能传递。

我个人把《废都》理解成一本现代版的《红楼梦》,能看出贾平凹老师想写出“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气势,想写出一个年代,一个城市,一代人的故事,然而局布的越大就越难面面俱到。

当看到庄之蝶出走火车站的结局时我就明白到,开头和结局,全是寓意。

庄之蝶和孟云房也不知是哪一人用开水浇灭了花,这是预示着庄之蝶的堕落导致了女性的陨落,是庄之蝶在小说末部不断向唐宛儿忏悔的那句“是我害了你”。

而天上的四个太阳,那是邪魅,是四大名人或是四大恶少,或是所有西京人头顶的光芒耀眼的名利场,把他们照得头晕目眩,心目渐失。就连书中描写庭院的语句,你将它们单独拿出说出自《红楼梦》也完全感受不到任何风格上的差异。我想贾平凹先生应该是没少研究《红楼梦》。

废都读后感(通用21篇)篇十三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渺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富裕与贫穷,世事的变更,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到了一本书――《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

它为我们解说了平凡和苦难,阐释了生命的意义。书中为我们描述的是一个平凡的世界,黄土高原上的世界,这里生存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普通人,他们演绎着一幕幕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贫穷与富裕,苦难与拼搏,世事变更的戏剧。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孙少平,这是一位对苦难有着深切的认识,对生活有着深邃的理解,对精神世界有着深刻追求的人,他有铮铮铁骨,有强大的精神力量,有坚强的意志,从学生时代的“非洲人”到成年时代“揽工汉”,他经历的都是艰苦卓绝的人生奋斗,然而在痛苦与磨砺中,他形成了一种对苦难的哲学,佩服他对人生的历史,羡慕他对生活的理解。

废都读后感(通用21篇)篇十四

读了这本书之后给我的第一感觉是震撼,我不太相信一个双腿残疾又换有诸多疾病的一个人能写出这样通彻的文章。去医院病房里我们常看到人们在病床上呻吟,说话语气也是那种垂死的叹息,感叹命运何其不公强加在自己身上。

但他是不同的,他是极少数对活着充满希望。二十一岁的他本该是意气风发,创造更多美好未来可能的时候,灾难却突然降临-双腿瘫痪。他也曾和常人一样想要一死了之,让一切苦难都结束但他没有想到过他的母亲:这个伟大的女性。她用她的生命阐释了对孩子的爱,要好好活着、“我俩在一起要好好活”。母亲因受苦而早日离开。也许是冥冥天意,也许是幡然醒悟,才能让我们在今天读到他的散文、学到他的精神。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用来形容父母对子女那种无私奉献最后却是“子欲养而亲不待”的结果。“在静谧的地坛里我第一次感觉到:有过我车辙印的地方,都有过母亲的脚印”她总是不放心,总要在后面远远地跟着,还生怕被我发现。“去吧!出去看看也好”当时的我竟没听出那是她对自己的宽慰。母亲给了他极大的空间也一直怕伤害到他的自尊心,对于“跑”“跳”“踩”她比我还敏感。十年后,我、妹妹和父亲不约而同地来到母亲墓前。十年之间,我们谁也没有提起母亲,可这并没有阻止我们对母亲的思念越发浓重。我想这里面也有一丝丝忏悔吧!如果当时史铁生回头看到母亲焦急的样子,肯把她叫住是不是就会有不同的结果?也许母亲就不会心力交瘁,整夜地大口大口地咳血,还不允许妹妹告诉我。母亲过早地离开,这也许是史铁生先生唯一的遗憾了,“一个没有母亲的人,无论他的年龄有多大就像草没有了根一样”。

也许是有某种联系,在静谧的地坛中他总能思考出许多问题,对存在的虚无的理论像:生死、鬼神、爱情。分别从不同立场解剖阐明出自己的立场和观点,他的思想比一般人奇特。他妙笔生花写出的散文好像是赋有灵魂一样吸引着我们产生共鸣。他看待问题就像他所说的并非“大彻大悟”,他所写的文章在生活中都是最为平凡的,用朴素的语言刻画出其中的纹理。他所写《信仰就是自己精神上的描述》打破了原有格局体香了他质朴无华的灵魂。

史铁生先生的文章给人带来启迪,里面的答案可以纠正我们误入歧途。任意从里面乱翻一页,读上一小段总会在心中心起一丝波澜。

废都读后感(通用21篇)篇十五

今日看完了《废都》。《废都》是贾平凹于1993年写成的。那时群众在去原始积累,群众之中的关联仿佛密切起来,就象森林里的植物互相蛮缠,为的也是头顶上的一片天。于是《废都》上演了一部人与人之中的荒诞剧。在剧里女性不再三从四德,不再珍视贞操,不再认命。男人也运用的往上爬,爬在名利这座大山里。名、利、女性造就了那个社会的悲欢离合。这也是《废都》。

唐宛儿,有夫之妇,1个自命清高的女子,贪慕虚荣的勾搭上了有妇之夫、名人庄之蝶。在她眼里那不叫勾搭,叫感情吧。但我看到的明明是,妇人也是那藤蔓,依附的男人越高尚,女性的地位就越高。现时的社会,女子没有了贞操观,于是呈现了一幕幕多角的感情。本来东方有贞操观,西方有宗教信仰的约束,这是人类祖先留下来的训诫。仅有有了约束,人类的伦理关联才纯净简便。或许那样才不会产生感情杯具。但废都道德沦丧了。庄之蝶被道德沦陷了。还有龚靖元的死,柳月感情的幻灭,表面上是庄之蝶置成的,但实际是道德沦丧的产物。庄之蝶趁火打劫掏空龚靖元的毕生积蓄,叫龚癫狂而丧。为了打赢官司,他不惜把柳月嫁给市长的残疾儿子。是的,社会上有太多诱惑,名与利,还有女性。但社会变了,难道道德就得跟着变吗?没有了道德,人与人之中就会互相伤害,产生许多矛盾,许多杯具。

社会富裕了,什么都以利字当头。间接让庄之蝶害死了老好友,也使柳月流失了幸福。道德的沦丧是庄失败的原因啊。有道德不务必站的稳,没有道德最后就注定扑倒在大街上。道德就象天上的太阳,社会也是个森林,太阳照不到的地方,植物就只能奄奄一息。于是庄之蝶最后仅有奄奄一息。庄之蝶和景雪荫的官司里布满了各人的明争暗斗,互相算计。斗争造就了社会的“繁华”,和生意的红红火火。也正因有了争斗致使了许多成功与失败。在《废都》的最后,西京里的四大名人死的死,伤的伤,没有1个有好下场。于是我开始思考,总结心得和教训,读后感《贾平凹废都读后感》。于是熟悉到道德的紧要,正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是啊,假如没有成功与失败,这个社会就不能繁华,就象没有了阳光的森林,一潭死水。假如没有成功与失败,群众就不懂得思考,社会也难以进步。但是成功和失败总叫人迷失了自我,难道人也是需要迷路吗?对啊假如不迷路,就难以开辟新路。好吧,一切顺其自然吧,答应道德的缺失。但是我们仍然要警惕草丛里的蛇。

森林里需要阳光,也需要风雨雪。让那些好的和不好的擦亮我们的眼部。但是我们的目的是收成,我们的方向也务必是每一个人均可令享受暖和的阳光。我们要接近无暇。庄之蝶为了赢得那场官司的顺利,到处运用他名人的身份。废也是腐败的。群众为了利益互相拉帮结派,私相授受。就象现时的社会,但是正是正因社会富有了才呈现有腐败。一穷二白的社会没有腐败,但我们不愿意穷。即使富裕这不是腐败的缘故,但是我们宁愿日常在腐败的繁华社会里,也不愿意日常在清明的穷社会。即使林子大了才呈现有鸟,但是有阳光,林子才呈现大。无暇的道德观,仍然是人类的追求。

废都读后感(通用21篇)篇十六

《废都》中的庄之蝶用他的经验告诉众人,面对矛盾重重的社会,如果无法找到破解之法,就会被两股力量挤压着踟蹰不前。

庄之蝶本是西京四大文化名人之一,因为帮助后辈周敏进入杂志社结识周敏情人唐宛儿,后与唐宛儿私下相交。也因为周敏进入杂志社后写的文章,庄之蝶惹上名誉官司,为官司游走间不断陷入僵局,最后官司失败,他的妻子牛月清也因为他的出轨离婚。

庄之蝶心如死灰,对外宣称丧失写作能力,离开西京奔向未知的远方。

庄之蝶是矛盾且迷惘的,西京名人的头衔让他珍视自己的社会声望,但实际上他又异常贪恋年轻女性的肉体,每每与女性发生关系,他总是道貌岸然的用“感情”来掩盖自己的兽性。

另一方面,他对于自己的人格定性也常常摇摆不定,在众人眼中,他是两袖清风的知识分子,面对利益关口他却毫不犹豫选择利益,他撮合市长儿子和保姆柳月的婚事,明明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却对柳月说是为了她的前途。他为了开画展,用低价收购好友的毕生珍藏,却以搭救好友的名义为自己开脱。

至此,庄之蝶的虚伪人格败露无疑。

庄之蝶逐渐变得疯魔,因为自己曾经的寄托都在消逝。最后庄之蝶神情恍惚来到车站,要去哪里他自己也不知道,这分明就是作者对于生活无可奈何的深刻隐喻。

作者贾平凹在写作本书时,曾激愤的指出,“物质主义的罪孽“和“艺术精神”格格不入,中国正步入商业社会以来最严重的文化矛盾:民众的欲望在无限膨胀且失控。

每个人尤其是知识分子正面临着商业社会的腐蚀,改革开放的步伐让一夜暴富不再是神话,人人都怀揣着梦想下海做出一番事业。

就像书中收破烂的老头吟唱的一般:一等作家政界靠,跟上官员做幕僚。二等作家跳了槽,帮着企业做广告。三等作家入黑道,翻印淫书接钞票。四等作家写文稿,饿着肚子耍清高。五等作家你潦倒,擦勾子你把自己操。

做幕僚、做广告、入黑道庄之蝶都做了,他是想赚钱的,但是他还是坚持着四等作家的清高,那么他最后会是几等作家,答案不言而喻。

废都读后感(通用21篇)篇十七

读后感:

说实话,是读的贾平凹的第一部作品,之前对他的了解仅限于初中语文老师告诉我们的,他的名字叫贾平娃,所以笔名贾平凹这里念wa而不是ao,甚至当时语文课文是什么都已经不记得了。还是夏天收到朋友送的作者签名书,《废都》、《浮躁》、《秦腔》三本套装,虽然只在《秦腔》的扉页上有贾老签的名字,但当我抽出最外边的《废都》拿来读时,仿若这本里也有着作者的气息,以至于整个读书时的日子都恍若庄之蝶身边的一个又一个女子,在别人的故事里落着自己的泪。

我读书喜欢先看作者简介再看序,但这版第一次印刷的书的序,我是看不懂的。代序的三位应该都是重读作品后写才的序,以至于看完全篇最后看序才稍微看懂些。刚读完书的时候,在网上搜了一些读后感,我不知道是我自己太浅薄还是他人都太过度解读作者,以至于我对很多评论里的什么90年代的知识分子怎样怎样的说法并不感冒,还有什么作者有志于书写一本自己的《红楼》之类的说法也太过揣测。

还是说说这本书给我的最大感触吧,抛出也许作者想要表现的90年代城市人的或颓废或无奈或荒诞的生活,(其实哪个年代又不是一样呢,我倒觉得书中说的所有故事在现今社会只会更过之而无不及)给我感触最深的就是庄之蝶身边的各个女子,我觉得每个女人都代表了男人对女性的一种需求,现实生活中,很少有女人能集这些需求于一身,以至于男人出轨已经理所应当成了“所有男人都会犯的错误”,这也是现世的悲哀吧!(其实也是一夫一妻制的悲哀,若是以前,除了正室的角色,其它角色需求统统都可以在红楼里解决。)。

需求一:初恋——景雪荫。

每个男人似乎心中都有一个忘不掉的初恋吧,没有拥抱没有亲吻,甚至连手指都不曾碰过。但那种欲说还休的朦胧却是身经百战之后再不可得的心动。景雪荫应该算得上是庄之蝶的初恋吧。未成名时与景之间的默契共事,奈何被他人的杜撰后变了味道,以至于初恋的味道最终反而成了对薄公堂的尴尬,着实可惜。

需求二:夫人——牛月清。

其实牛月清在我看来是个很不错的女人,善良单纯,并不多言多语,姿色也不差,甚至几次请客吃饭、送礼、打官司的场面都可以称得上主持有道。但是她败给的到底是什么呢?是唐宛儿的美貌与风情么?我觉得不是。应该是时间,是审美疲劳,是东窗事发后的她的不依不饶。但这错到底该归到是女人不懂改变上还是男人的喜新厌旧上呢?估计男女会有不同答案吧。女人们在这点上往往不如男人,面对男人的出轨,不管当事人还是他的男性朋友甚至原配的男性家人,往往都会站在男人的一边,理由往往是因为“女人没有适时改变跟上男人的节奏”,而女人呢?原配的一方多是说“男人忘恩负义,小三妖娆迷魂”;小三的一方多是说“原配根本不懂得他,我们才是真爱”,女人们往往真的只会为难女人。假若换个方向,女人们跟女人们统一战线,都认为男人出轨是对婚姻的不忠贞,想必就天下无三了吧!但是,男人还是需要一个出色的夫人的,毕竟持家有方不是哪个女人都做得来。

需求三:红杏——唐宛儿。

毫无疑问,众多的女人中,唐宛儿绝对是最让庄之蝶最欲罢不能的一个。从心动到私通甚至到最后东窗事发后仍能冒天下之大不韪与牛月清撕破脸,都可以看出,庄之蝶是真的爱唐宛儿的。这种爱,犹如一个婚前没有爱过的姑娘婚后爱上了别的男人不顾一切的私奔,但是这爱里却没有经历过共同生活的洗礼,不知能否长久。所以我说,唐宛儿于庄之蝶应该只是一枝红杏,别人院子里的一枝花,美丽香艳,让他暗淡阳痿的生活瞬间灿烂勃起,折下来把玩,既成就了他偷情的快感又满足了他猎艳的虚荣。但今日花红,明日花红,终有一日,他还会再遇见别的花枝招展吧,他也会把这已然枯萎的随手丢弃吧!虽然书中的结局并没有到这一步,作者只是让他们在彼此怀中绽放,绽放,毁灭他们的不是如牛月清的岁月而是事发。但如若真的如宛儿所想,有一日他娶了她,她真的能做到千姿百态么?即便千姿百态,婚后的日子可不止千日百日呢!但,这一切都不妨碍男人见到一枝红杏出墙来的心动啊!

需求四:弱怜——阿灿。

“弱怜”这个词是我造的。因为我试曾分析过,庄之蝶因何会爱上阿灿,阿灿也因何会爱上庄之蝶。美貌?体香?好像是又好像不是。对于庄之蝶来说,阿灿是弱势的,需要怜惜的,对于阿灿来说,庄之蝶原是神话般的人物如今又唾手可得的。庄之蝶的女人中,最惨烈的其实是阿灿。只因为和他虚无缥缈的一两次接触,瓦解了自己的婚姻,自毁了容貌,守着她将来后半生的都只是跟他在一起这两次的回忆,傻么?够么?可是于庄之蝶呢?她只是他爱心泛滥的一只小猫小狗吧?男人终究是需要一个仰视他崇拜他的女人,这女人越用一生守护他赐予的那些怜悯,男人越感自己博大伟岸吧!

需求五:小保姆——柳月。

从柳月一出场,我就知道庄之蝶一定会和柳月发生关系,但我没想到却是在那样的环境下。我曾幻想他俩的第一次也许就在他的书房,他的写作间隙或者在厨房她的做饭间隙,却没想到,竟是庄之蝶刚与唐宛儿云雨后只为堵住柳月的嘴。柳月年轻大胆势利,但对庄的爱却又多几分无所求,甚至最终还能接受庄的安排嫁做他人妇。在柳月的身上,庄之蝶反倒显得有几分龌龊了。虽然他也怜爱她,送她礼物给她钱花,但有事以后给她钱花的爱反倒不如没事之前,看着摆件想着她的样子来的真切。几个女人里,柳月的下场算是相对比较好的,虽然嫁的是个病人,但毕竟是市长的儿子,衣食无忧。只是,曾经只是个保姆的柳月,前边加个小字,小保姆,倒真成了伺候男人饮食起“居”的女人了。

需求六:红颜知己——汪希眠的老婆。

汪希眠的老婆应该是除了景雪荫外另一位没有与其发生过关系的女人,算不得情人,应该可以说成是庄之蝶的红颜知己。而这一范畴的把握还得益于汪希眠老婆的理智与克制。可见在发生关系这件事情上,女人是不能指望男人把持的。两人之间最暧昧的事情,不是病榻前的嘘寒问暖,而是那一把烟嘴间的唇齿想念。男有情女有意,奈何机不逢时。所有的女人里,只有汪希眠的老婆命运没有大的转折,算是对这份真爱最好的福报了。许是那一吸烟的温柔,便可抵前世回眸。男人终究还是需要一个不谈性事的红颜知己,许你想我念我,纵我知你体你。

然而小说终究是小说。小说再精彩,也不如活生生的生活。现实生活中,男男女女们,就是在这样的城市里,上演着一出又一出闹剧。如果说90年代,这样一本书能够引起社会的轩然大波,如今读来,却显得有点见怪不怪了。这应该也是贾平凹的高明之处吧。他在二十年前写下的,仿佛预言。所以读书时,若不是一次次庄之蝶的木兰摩托车出场,真的不觉那是二十年前的事情。

小说又不如生活残忍,小说里每个人都在现世得到了应有的回报,而现实生活里,若能如书中一般“现世报”,恐怕也不会有那么多世人寄希望于来世了。

书中,还让我感触颇深的,是龚靖元的死。他的死是全书故事转折的开始,也是全书中我看来最体现庄之蝶文人情怀的地方。其实,整段读书的日子,一直沉浸在对庄之蝶的心疼里。也不知为何,尽管他背叛婚姻、风流龌龊,但总能读出他的一丝寂寞与感伤来。龚靖元的死,庄之蝶惺惺相惜大病一场,但是他惜的又不仅仅是龚靖元本身,更深的应该是惜的自己那一份谁也读不懂的孤独。

全书下来,直接描写庄之蝶说话的场景很少,但每次他说的话,又都是俏皮之言,于他受人尊敬的文人形象不甚相符。这或许也是作者的另一面?不得而知。

当然,之上一切都是自己读第一篇贾平凹的小说,也是第一次读《废都》的所感,以此记录,只怕将来某年某日会有不同感悟吧!

………………………………。

废都读后感(通用21篇)篇十八

确实跌宕起伏,确实曲折,确实从平淡到高潮,只是红颜薄命,要悲惨的结局才能发人深省,也是坐着的高深处,死的好惨,那么个女人,这就是背叛的结果吗,那就是命运吗,我说这是红楼梦吗,只是女人少了点,也是那么几个男女的情感纠葛,可描写出来,却鲜活的很,只是那个丈母娘的浑浊言语,本来可以当成现实主义的小说,变的有点斜,不免落了俗套,还有封建,难道就是背后的那些作怪吗。

又讲到灵与肉,觉得能和在一块才是完美的,可哪有那么简单,各种的说法还要应验,毕竟是小说,比如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偷,我不是有经验的,只是看父母关系却是不那么好,我就担心,将来相亲是勉强过,还是等到花开花又谢,我是不会挑拣的,只要有点好感,对方也不嫌弃,这样最好。我发现我有好感的却多都嫁了人,不然就是看不上我,我也努力,保不准哪天就发达了,保不准哪天又衰败了,我向人家说了,人家说那就等你发达了吧,我想那时候好女人还是有的,倾国倾城,美丽善良,年轻可爱,可我就过了那年龄,差不多的哪里去找,也都成为人母了。

说书呢,说的远了,贾平凹确实是个鬼才,我是喜欢他的,小时候的教材里有作品,我忘了是什么看了就觉得亲近,这两个字平凹又是相反的,就像矛盾两字,就像世上的事,也多少有了两面性,这名字也能看出些道理,也是个智慧的名字,那些看网络小说的,那些呆着烦恼又无所事事的,可以下了看看,前面的一点看着可以快点,都是一些说辞,之后才入正题,我是没看出个什么章节。最后即是逃离心里也总会有点疤痕吧,别的地方会安宁的过日子吗,兴许会的,或平淡,或换了笔名重新写作。

废都读后感(通用21篇)篇十九

《废都》是贾平凹问文学生涯很重要的一部作品,是他的一部生命之作。由于《废都》的内容涉及太多的干预性的描写,于是这部作品从诞生到现在一直是备受关注,备受非议的。

《废都》想要表达的是知识分子的颓废,堕落。也是那个时代的人文精神的堕落。《废都》是在改革时代的一部作品,特定的时代使得这部作品的意义非凡。我们可以看到在《废都》中具有一些先见之明,将改革带来的一些负面影响居然未卜先知的向人们展示,而且是赤裸裸的展示,直接将人们用于伪装的遮羞布扯下。于是读者们惊讶起来了,特别是八十年代的知识分子那帮理想主义者,对于这样的举动无疑是持反对态度的,可惜改革带来的市场经济的浪潮带来的泡沫淹死了很大一批人,其中不乏自诩为社会精英的知识分子,也正是这些社会精英的淹没,导致整个社会失去了方向感,从而出现今天这样的局面。

《废都》,我想。贾平凹不是仅仅在想我们展示着“西京”怎样怎样的“废”,如何的不堪入目。在我看来更多的应该是“为什么会这样废?”“怎样才能拯救这样的废?”“是不是还有得救?”可惜读者大多是热切的徘徊在看客的角色研究“怎样废!”

那么,像《废都》这样还有的救吗?我看来,作者还是给了点希望的。主角“庄之蝶”没有死,而是中风了。确实知识分子是病了,是该好好的看看医生了,不关是西医还是中医是该看看病了。既然是中风了,那就还是有的救得。他并不是仅仅身体上的中风,更是思想上的中风。慢慢调理还是有机会好起来的,但不可能恢复到没病那时的状态。有病了,总会落下一些痕迹的。不关怎么说,贾平凹还是心存希望的,希望我没有曲解作者的意思。另外,我对牛月清她妈这个人很关注,她游离在“正常人”眼中正常与不正常之间,总能道出一些天机。其实现实中是有这样一些人的,但是由于这样一些能知道未来的人总会受到另眼相待的待遇,日子过的总不是那么顺畅。

作品中收破烂的老人与那头牛是有什么意味吗?其实我不懂,我只是在想假如人能像牛一样会反思,能像收破烂的老头那样心境,会不会不会那么容易就颓废了。

至于作品中的那几个女性,我却无法多言。志光兄的见解如此的透彻,那几个女性也就那么样啦!

废都读后感(通用21篇)篇二十

作者狄更斯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孩子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利弗历尽无数心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作品无情地揭露和鞭挞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虚伪。

书中的主人公奥利弗是一名孤儿,他刚出生母亲就去世了,也不知道父亲是谁。他在济贫院里每天忍饥挨饿,受尽别人的欺辱和鄙视。后来,他被卖到棺材店老板那里,老板娘和伙计们对他百般虐待。有伙计取笑奥利弗死去的母亲,奥利弗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与对方动了手。他因此被老板误解,遭到毒打。读到这里,我真是既气愤又伤心,也禁不住流下泪来。

再后来,奥利弗逃走了,可又被盗贼团伙骗走,心狠手辣的盗贼首领费金准备把奥利弗培养成小偷供他利用,其他人也不断地威逼、利诱。可这些都没能让奥利弗美好的心灵蒙上灰尘,奥利弗始终保持着纯真的心。这一点,我不得不在心中为奥利弗点赞!最后几经周折,奥利弗找到了世界上自己唯一的亲人——他的姨妈露丝小姐,并被他父亲生前的好友布朗罗先生收为义子,过上了幸福美好的生活。而那些坏人也得到了他们应有的惩罚。故事的结局让我满意,我为奥利弗有了理想的归宿而感到高兴。

废都读后感(通用21篇)篇二十一

最近几天,风卷残云般读了余华的小说。掩卷而思,深有感触。这本书不仅是一部小说,更像一部纪录片,向人们缓缓诉说着在那个贫困年代小民的悲欢离合,那一个个鲜活的人物,是生活在那个时代的典型代表。内心的不平静只能用一段段文字来诉说。

复杂之许三观。

真情之一乐二乐三乐。

本书的主角是许三观,但我更关注他的三个孩子,他们的生活如同他们的名字一样简单,没有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殷切期盼,只是简简单单的快乐!

二乐应该是三个孩子中最幸福的。他聪明机智,情深意切:与方铁匠儿子争论一段,一个狡黠的小男孩跃然纸上;背一乐雪夜进城治病一节,一个重感情,有担当,敢付出的男子汉形象呼之欲出。

三乐是最孤独的。从小没人陪他玩,大家都不亲近他。和自己玩,是他无奈的选择!那个年代的孩子,又有几个童年时是多彩的呢?特别是给一乐看病时倾囊而出,请假照顾二乐一节,兄弟真情可见一斑!

绝情之何小勇。

无情之李血头。

书中还有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泼辣节俭的许玉兰,忠厚仁义的方木匠,慈祥仁爱的四叔,乐于助人、有情有意的来顺兄弟------一个个人物,如电影的慢镜头,一一在我的眼前浮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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