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野与城市的读后感(实用16篇)

时间:2023-12-09 作者:影墨

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作品对于当代社会和人类生存意义的指导和启示。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需要不断地学习和成长,以下是一些优秀读后感的范文,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启发。

旷野与城市的读后感(实用16篇)篇一

《旷野的呼唤》是一本充满野性的书,它的主角巴克是一只同样充满野性的狗,它有一颗沸腾的内心,一颗回归自然的内心。


 

《旷野的呼唤》是一本充满野性的书,它的主角巴克是一只同样充满野性的狗,它有一颗沸腾的内心,一颗回归自然的内心。

出生在文明世界的巴克,是一只霸气、聪明、人见人爱的好狗。后来不幸被嗜赌如命的花匠助手卖掉了,走进了蛮荒,成为一只雪橇狗。这是巴克进入自然的第一步,它同时也走近了苦难。苦难中,它找回了自己的本性,见到了残酷的厮杀,理解了祖先的艰辛,是野性呼唤了它。

但是,它没有放弃,放弃以一只雪橇狗为荣的乐趣。它在雪地里奔跑时那么尽职尽责,仿佛一匹骏马。它的尽职使它积极向上,它的追求使它不断前进。它走上了首领的路,成为了狗的崇拜者。

这就是巴克的力量。当它离开狗队,离开新主人,去寻找呼唤的时候,是多么令人感动啊!他终于成功了,成功地战胜了苦难,成为了狼的首领,甚至战胜了人类。

它瞧不起人类的自私,他们常常为了金银财宝而斗争、相互厮杀。对巴克来讲,金子是恶魔,为珠宝厮杀的人是双倍恶魔,爱财是人类的弱点。

每当人们说起巴克所在的山谷时,都十分害怕,害怕山谷里的狼群。但他们都不知道,这群狼的首领是一只苏格兰牧羊犬。它斗志昂扬、积极进取、努力奋进。每当黑夜来临,山谷里都会传来声声呼唤,是狼群的呼唤、旷野的呼唤,它们有一个心中有信念的首领―巴克。

我最近看了一本好书,书名叫《旷野的呼唤》,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写的。文章主要讲了主人公巴克――出生在贵族的巴克,是一只霸气、聪明、人见人爱的好狗。后来不幸被嗜赌如命的花匠助手卖掉了,走进了蛮荒,成为一只雪橇狗。它同时也走近了磨难。苦难中,它找回了自己的本性,见到了残酷的厮杀,理解了祖先的艰辛,是野性呼唤了它。

但是,它没有放弃,放弃以一只雪橇狗为荣的乐趣。一开始他不适应这种环境,但是由于现实是残酷的,他不得不接受这样的事实,做一些他不喜欢做的事情,就在这中间他学会了很多道理,他亲眼目睹了同伴们的牺牲,这也让他感触很深。于是经过一步步努力成为了首领。当它离开狗队,离开新主人,去寻找呼唤的时候,是多么令人感动啊!他终于成功了,成功地战胜了苦难,成为了狼的首领,甚至战胜了人类。

我读到巴克成为狼的首领之后我为巴克而骄傲,一直苏格兰牧羊犬他经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居然成为了狼的首领,这是多么让人震惊的呀!而现在有那只狗会像巴克那样,有自己的信念,成为狼的首领呢?恐怕他们想都不想成为狼的首领。别说有信念了。所以我们也要向巴克那样有坚定的信念奋进想自己的目标一步一步走去,达到自己的目标。让人们对你刮目相看。

每当人们说起巴克所在的山谷时,都十分害怕,害怕山谷里的狼群。但他们都不知道,这群狼的首领是一只苏格兰牧羊犬。它斗志昂扬、积极进取、努力奋进。每当黑夜来临,山谷里都会传来声声呼唤,是狼群的呼唤、旷野的呼唤,它们有一个心中有信念的首领―巴克。

最近我读了一篇小说,叫《旷野的呼唤》,文章主要讲了主人公布克——一条来自南方的贵族狗,被园丁的助手卖到寒冷的北方,在经历了环境,权力等多方面考验后,最后回归野性,成为当地狼群的首领。读完这篇小说,我的心里有三处对布克敬佩的地方:一、适应北方寒冷的环境。二、释放出自己心里的野性。三、回归野性,回归大自然,并统冶灰狼族群。

先谈第一外敬佩:适应北方寒冷的环境。当布克被人运到北方的时候,我认为摆在布克面前的只有两条路,要么像大多数南方狗一样,要么像当地狗一样坚强的`活下去,自然布克先择了后者,其实活也有不同的活法。

再谈第二处敬佩:释方出自己心里的野性。这里主要体现在布克与原领头狗斯帕斯的决斗。我们知道斯帕斯是一只经验丰富的领头狗,而此时的布克只是一只刚刚适应了北方生活的南方狗。但结果却是布克胜利了。似乎有些出人意料,但仔细想也在情理之中。的确,布克已经不是原来那只来自南方的贵族狗。

他不但学会了更多的生存技巧,而且体内的野性与本性也复苏了。正是它体内的这种野性与本性给了它力量。此时说它是一只狗还不如说它是荒原上的一个无畏的战士。战胜斯帕斯也不在话下了。我认为这件事在布克一生中是个重要的转折,从一只贵族狗变成一只野性狗的转折。正如福楼沙报说“这个布克相当于两个恶鬼。

最后谈第三处敬佩:回归野性,回归大自然,并统治灰狼族群。这一步可以说是布克日积月累终于暴发的最后一吼,这一吼,吼的漂亮,吼的洒脱!

如果说把布克带到北方,是人类利益熏心的悲剧,但是布克通过自己的本性使这个悲剧有了一个完美的结局。

旷野与城市的读后感(实用16篇)篇二

如今的繁华都市,已再无旷野的美感。这里有的,是繁荣,是喧闹,失去的,是清幽,自然。许多人拼了命也要挤到城市里来,而我,则想要逃到旷野去。正如钱钟书先生所写的《围城》中那样: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

乍看,觉得这只是一篇在讲环保的文章罢了,可却引我无限深思。我想,人生的选择,是否正如旷野与城市的选择一般?截然相反的两个选项,将引领你走向完全不同的两个极端。

城市的生活方式是满足物质需要,是多数人选择的。苏轼曰:“我随众人”,而我不随苏轼。可我也不属于那种孤僻到坚决选择旷野的生存方式――即满足精神需求的人。我选择中庸之道。“大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旷野与城市何尝不可兼得?无非是个心的境地罢了。心在野则人在野,心在市则人在市。所以,只要心在野而身在市,则即满足了精神需求又满足了物质需求。我认为这才是最可取的生存之道,因为物质令人或者,而若精神完全得不到满足,心死了,则如同行尸走肉。所以,二者兼得,才是完整的人。

旷野与城市的读后感(实用16篇)篇三

旷野是一个心旷神怡的地方,而城市是一个气魄雄伟、高科技的地方。

旷野心旷神怡的原因是,绿色代表生命,那里有充足的新鲜空气和一望无际的草原。可是因为人类不停地砍伐树木,用科技斗争,导致森林变成沙漠,绿色世界渐渐离去。人类也将会渐渐灭绝。给后代留一个绿色世界不是很好吗?如果在这样下去,人类简直是在杀自己。

城市虽然雄伟,但是却有造影污染,没有新鲜空气,很少有绿色。但是两个世界各有各的优点,城市,拥有高科技,让外国人不敢入侵。而且让城市里的人过的快快乐乐。

人类一直以为自己是地球的主宰,其实人类往深处想,其实,自然才是世界的主宰,无论人类有多么强大,也强大不过世界上的动物和自然,人类用智慧,动物当然用智慧,人类有感情,动物当然也用感情。凡是人类会的,动物总有一天也会有。包括那看不见的微生物。那就是因为,这个世界上所用的生物永远都会生存在这个世界上,死了一个等于我们都死,因为,我们是在一个星球上生存的生物,我们应该互帮互助。

旷野与城市的读后感(实用16篇)篇四

《旷野的呼唤》,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写的。文章主要讲了主人公巴克――出生在贵族的巴克,是一只霸气、聪明、人见人爱的好狗。

我最近看了一本好书,书名叫《旷野的呼唤》,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写的。

文章主要讲了主人公巴克――出生在贵族的巴克,是一只霸气、聪明、人见人爱的好狗。

后来不幸被嗜赌如命的花匠助手卖掉了,走进了蛮荒,成为一只雪橇狗。

它同时也走近了磨难。

苦难中,它找回了自己的本性,见到了残酷的厮杀,理解了祖先的艰辛,是野性呼唤了它。

但是,它没有放弃,放弃以一只雪橇狗为荣的乐趣。

一开始他不适应这种环境,但是由于现实是残酷的,他不得不接受这样的事实,做一些他不喜欢做的事情,就在这中间他学会了很多道理,他亲眼目睹了同伴们的牺牲,这也让他感触很深。

于是经过一步步努力成为了首领。

当它离开狗队,离开新主人,去寻找呼唤的时候,是多么令人感动啊!他终于成功了,成功地战胜了苦难,成为了狼的首领,甚至战胜了人类。

我读到巴克成为狼的首领之后我为巴克而骄傲,一直苏格兰牧羊犬他经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居然成为了狼的首领,这是多么让人震惊的呀!而现在有那只狗会像巴克那样,有自己的信念,成为狼的首领呢?恐怕他们想都不想成为狼的首领。

别说有信念了。

所以我们也要向巴克那样有坚定的信念奋进想自己的目标一步一步走去,达到自己的目标。

让人们对你刮目相看。

每当人们说起巴克所在的山谷时,都十分害怕,害怕山谷里的狼群。

但他们都不知道,这群狼的首领是一只苏格兰牧羊犬。

它斗志昂扬、积极进取、努力奋进。

每当黑夜来临,山谷里都会传来声声呼唤,是狼群的呼唤、旷野的呼唤,它们有一个心中有信念的首领―巴克。

最近我读了一篇小说,叫《旷野的呼唤》,文章主要讲了主人公布克——一条来自南方的贵族狗,被园丁的助手卖到寒冷的北方,在经历了环境,权力等多方面考验后,最后回归野性,成为当地狼群的首领。

读完这篇小说,我的心里有三处对布克敬佩的地方:一、适应北方寒冷的环境。

二、释放出自己心里的野性。

三、回归野性,回归大自然,并统冶灰狼族群。

先谈第一外敬佩:适应北方寒冷的环境。

当布克被人运到北方的时候,我认为摆在布克面前的只有两条路,要么像大多数南方狗一样,要么像当地狗一样坚强的活下去,自然布克先择了后者,其实活也有不同的活法。

一种是盲目的活,纯粹为了活,另一种则是理性的活,在生活中不断的学习、追求,使自己的生活变得充实。

这回,布克又选择了后者,我认为这是因为穿红t恤衫有那个人的结结实实的一棍子。

再谈第二处敬佩:释方出自己心里的.野性。

这里主要体现在布克与原领头狗斯帕斯的决斗。

我们知道斯帕斯是一只经验丰富的领头狗,而此时的布克只是一只刚刚适应了北方生活的南方狗。

但结果却是布克胜利了。

似乎有些出人意料,但仔细想也在情理之中。

的确,布克已经不是原来那只来自南方的贵族狗。

他不但学会了更多的生存技巧,而且体内的野性与本性也复苏了。

正是它体内的这种野性与本性给了它力量。

此时说它是一只狗还不如说它是荒原上的一个无畏的战士。

战胜斯帕斯也不在话下了。

我认为这件事在布克一生中是个重要的转折,从一只贵族狗变成一只野性狗的转折。

正如福楼沙报说“这个布克相当于两个恶鬼。

最后谈第三处敬佩:回归野性,回归大自然,并统治灰狼族群。

这一步可以说是布克日积月累终于暴发的最后一吼,这一吼,吼的漂亮,吼的洒脱!

如果说把布克带到北方,是人类利益熏心的悲剧,但是布克通过自己的本性使这个悲剧有了一个完美的结局。

《旷野的呼唤》是一本充满野性的书,它的主角巴克是一只同样充满野性的狗,它有一颗沸腾的内心,一颗回归自然的内心。

出生在文明世界的巴克,是一只霸气、聪明、人见人爱的好狗。

后来不幸被嗜赌如命的花匠助手卖掉了,走进了蛮荒,成为一只雪橇狗。

这是巴克进入自然的第一步,它同时也走近了苦难。

苦难中,它找回了自己的本性,见到了残酷的厮杀,理解了祖先的艰辛,是野性呼唤了它。

但是,它没有放弃,放弃以一只雪橇狗为荣的乐趣。

它在雪地里奔跑时那么尽职尽责,仿佛一匹骏马。

它的尽职使它积极向上,它的追求使它不断前进。

它走上了首领的路,成为了狗的崇拜者。

这就是巴克的力量。

当它离开狗队,离开新主人,去寻找呼唤的时候,是多么令人感动啊!他终于成功了,成功地战胜了苦难,成为了狼的首领,甚至战胜了人类。

它瞧不起人类的自私,他们常常为了金银财宝而斗争、相互厮杀。

对巴克来讲,金子是恶魔,为珠宝厮杀的人是双倍恶魔,爱财是人类的弱点。

每当人们说起巴克所在的山谷时,都十分害怕,害怕山谷里的狼群。

但他们都不知道,这群狼的首领是一只苏格兰牧羊犬。

它斗志昂扬、积极进取、努力奋进。

每当黑夜来临,山谷里都会传来声声呼唤,是狼群的呼唤、旷野的呼唤,它们有一个心中有信念的首领―巴克。

旷野与城市的读后感(实用16篇)篇五

城市是一粒粒精致的银扣,缀在旷野的黑绿色大氅上,不分昼夜地熠熠闪光。我所说的旷野,泛指崇山峻岭,河流海洋,湖泊森林,戈壁荒漠……一切人烟罕至保存原始风貌的地方。

旷野和城市,从根本上讲,是对立的。

人们多以为和城市相对应的那个词,是乡村。比如常说“城乡差别”“城里人乡下人”,其实乡村不过是城市发育的低级阶段。再简陋的乡村,也是城市的一脉兄长。

唯有旷野与城市永无声息地对峙着。城市侵袭了旷野昔日的领地,驱散了旷野原有的住民,破坏了旷野古老的风景,越来越多地以井然有序的繁华,取代我行我素韵自然风光。

人们为了从一个城市越来越快地到达另一个城市,发明了各种各样的交通工具。人们用最先进的通讯手段联结一座座城市,使整个地球成为无所不包的网络。可以说,人们离开广义上的城市已无法生存。

我读过一则登山报道,一位成功地攀上了珠穆朗玛峰的勇敢者,在返回营地的途中遭遇暴风雪,被困,且无法营救。人们只能通过卫星,接通了他与家人的无线电话。风雪中,他与遥距万里的城市内的妻子讨论即将出生的孩子的姓名,呼啸的狂风为诀别的谈话伴奏。几小时后,电话再次接通主峰,回答城市呼唤的是旷野永恒的沉默。

我以为这凄壮的一幕,具有几分城市和旷野的象征。城市是人们用智慧和心血、勇气和时间,一代又一代堆积起来的庞然大物。在城市里,到处是文明的痕迹,城市里的人们,几乎以为自己被甲执兵,无坚不摧。但在城市以外的广袤大地,旷野无声地统治着苍穹,傲视人寰。人们把城市像巨钉一样楔人旷野,并以此为据点,顽强地繁衍着后代,创造出流光溢彩的文明。旷野在最初漠然置之,甚至是温文尔雅地接受着。但旷野一旦反扑,人就一筹莫展了。尼雅古城、庞贝古城……一系列历史上辉煌的城郭名字,淫灭在大地的皱褶里。

人们建造了越来越多越来越大的城市,以满足种种需要,旷野日益退缩着。但人们不应忽略旷野、漠视旷野,而要寻觅出与其相亲相守的最佳间隙。善待旷野就是善待人类自身。要知道,人类永远不可能以城市战胜旷野,旷野是大自然的肌肤。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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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野与城市的读后感(实用16篇)篇六

人类是地球上最聪明的生物,他们智力不断增加;他们制造了工具,从复杂到简单;他们发明了各式各样的东西,从实用到观赏。

在这些发明创造之中,人类最引以为豪的.就是:城市。

繁华的夜景,五彩的霓虹闪烁着;喧嚣的街道,风驰电掣的汽车呼啸而过;高耸的大厦,玻璃幕墙反射着刺眼的阳光。城市才来的繁荣固然满足了人们的精神和物质需求,但是,城市带来的巨大变化也存在着不可忽视的弊端。

城市的建造,带来了大量的环境污染,侵占了大量的耕地,而且还导致了温室效应。这些问题的根本都是城市的产生所带来的。

但人们却不懂得欣赏乡村的美丽、体验乡村的快乐生活。

人们忘了本。

山林美,茂密的树林里,一群群欢蹦乱跳的鸟儿正唱着歌呢,它们叽叽喳喳,唱得多热闹啊!山脚的小河哗哗地流着,伙伴们在清澈见底的河边打水仗,你泼我,我泼你,玩得多开心!"。

多让人向往!

城市的越来越繁华,使人们忘记了乡村的美丽,城市的美丽是扭曲的、变态的,像现在出现的什么非主流,竟然来烧人民币,他们可知道这些人民币可以买多少冥币给他们烧!社会的,败类,自认为自己的打扮够前卫、时尚,却不知道别人已经被他们的种种行为搞得胃里翻江倒海!靠着啃自己的爹妈,去搞自己的另类,想让自己与别人不同,败类!你们用时髦的一句话说就是:“活着浪费空气,死了浪费土地,掘b浪费人民币..”

望着绿油油的草地,躺在上面,松松软软不比沙发差到哪里去。聆听蟋蟀和蝉的鸣叫,比那些摇滚的高分贝音乐要让人心里平静的多。望着美丽的夜空,遐想无限,慢慢坠入梦中。

旷野与城市的读后感(实用16篇)篇七

(1)城市是一粒粒精致的银扣,缀在旷野的黑绿色大氅上,不分昼夜地熠熠闪光。

(2)我听说的旷野,泛指崇山峻岭,河流海洋,湖泊森林,戈壁荒漠……一切人烟罕至保存原始风貌的地方。

(3)旷野和城市,从根本上讲,是对立的。

(4)人们多以为和城市相对应的那个词,是乡村。比如常说“城乡差别”“城里人乡下人”,其实乡村不过是城市发育的低级阶段。再简陋的乡村,也是城市的一脉兄长。

(5)惟有旷野与城市永无声息地对峙着。城市侵袭了旷野昔日的领地,驱散了旷野原有的'驻民,破坏了旷野古老的风景,越来越多地以井然有序的繁华,取代我行我素的自然风光。

(7)人们为了从一个城市,越来越快地到达另一个城市,发明了各式各样的交通工具。人们用最先进的通讯手段联结一座座城市,使整个地球成为无所不包的网络。可以说,人们离开广义上的城市已无法生存。

(8)我读过一则登山报道,一位成功地攀上了珠穆朗玛峰的勇敢者,在返回营地的途中,遭遇暴风雪,被困,且无法营救。人们只能通过卫星,接通了他与家人的无线电话。冰暴中,他与遥距万里的城市内的妻子,讨论即将出生的孩子的姓名,飓风为诀别的谈话伴奏。几小时后,电话再次接通主峰,回答城市呼唤的是旷野永恒的沉默。

(9)我以为这凄壮的一暮,具有几分城市和旷野的象征,城市是人们用智慧和心血,勇气和时间,一代又一代堆积起来的庞然大物,在城市里,到处是文明的痕迹,直到于后来的人们,几乎以为自己披甲执兵,无坚不摧。但在城市以外的广袤大地,旷野无声地统治着苍穹,傲视人寰。

(10)人们把城市像巨钉一样,楔入旷野,并以此为据点,顽强地繁衍着后代,创造出溢光流彩的文明。旷野在最初,漠然置之,甚至是温文尔雅的接受着。但旷野一旦反扑,人就一筹莫展了。尼雅古城,庞贝古城……一系列历史上辉煌的城郭名字,湮灭在大地的皱褶里。

(11)人们建造了越来越多越来越大的城市,以满足种种需要,旷野日益退缩着。但人们不应忽略旷野,漠视旷野,而要寻觅出与其相亲相守的垂最佳间隙。善待旷野就是善待人类自身。要知道,人类永远不可能以城市战胜旷野,旷野是大自然的肌肤。

(12)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1.根据全文,说说旷野与城市的“对立”表现在哪些方面。(6分)。

2.根据全文内容,理解文中画线的含义。(3分)。

3.文章为什么要引述登山者的故事?(4分)。

4.文章开头把城市比作缀在旷野的“银扣”,后面却又把城市比作楔入旷野的“巨钉”,二者有什么不同?请谈谈你的理解。(5分)。

5.请你结合今天的城市化进程,谈谈我们人类应该怎样和自然相处。(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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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野与城市的读后感(实用16篇)篇八

看完《暮光之城》之后,对爱德华着了迷,这世上如果真的有爱德华这种男人,不管他是不是吸血鬼,我也会跟他一直到永远,只为了那份深深地爱,可惜现实中没有。其实我跟爱德华有点像,为了爱我会很为对方着想,很迁就对方。

现实的社会已经磨灭了这种感情,即使有,也会被生活的种种而磨得不见踪影。

以为的科幻片最后变成了爱情片。没有限制级的镜头,没有山盟海誓的对话。往往一个深情的眼神就足以打动任何人——不光光是演员卓越的表现带领我入戏,更是因为我羡慕这样的爱情——这才叫爱情。致生致死的爱情。或许只是一个来生,或许最后人永远是人,吸血鬼永远是吸血鬼一样!

永远有多远呢??一个是生老病死的人类,一个是活了上千年都不会老去的吸血鬼。却能爱的这么执着,第一次男主角带女主角爬树,一起飞,甚至是介绍她认识他家庭成员。就像有些人说的,有些爱注定华丽,有些爱注定卑微!

17岁的爱情故事。高中时代的纯情往事——或许永远会牵扯着内心深处最最柔软的悸动——爱的没有伤害,爱的毫无保留,爱的至于只有责任,爱的不得不发狂!

爱是没有国界的。更没有空间之别。或许我在等爱,等那个可以深情真挚的告诉我“我是他的命”的人出现。狠狠地被呵护疼爱着,我还会再一次执迷不悟的爱着!

不是我不想拥有爱,只是我要我的爱爱的纯粹爱的毫无保留……。

《暮光之城》很受欢迎,许多人把这看做爱情故事,然而对于我,自从看过《孙悟空是个好员工》之后,渐渐学会从另一个角度看待一切,包括吸血鬼。

首先,在我看来,世界上并没有吸血鬼,这只是小说作者的杜撰,以便能使情节更引人入胜。就像世上并没有所谓外星人,没有菩萨没有阎王爷一样。然而我们的文学也好,传说也罢,之所以有外星人,菩萨,阎王爷等形象,都是因为在人类生活中有类似的角色,类似的形象,类似的情节。

吃喝玩乐,或处理公司事务到深夜,或为资金紧张,人员变动而操劳;如果你想做一个清正廉洁的政府官员,你就得能抵制各种金贿雅贿,抵制枕边风的吹拂,扛得住上级的高压,小人的毁谤,禁得起群众的监督,组织的考评。

如果爱德华没有能学会克制自己的冲动,那故事的发展会是怎样的呢?如果他吸了贝拉的血,故事就是查理联合比利和雅各布猎杀爱德华一家了。即使爱德华能够克制自己不伤害贝拉,但不能完全克制自己,故事就会象一首流行歌《冲动的惩罚》所唱的那样:就把你忘记吧,应该把你忘了,这是对冲动最好的惩罚。

如果要选择死去的方式,能代替自己爱的人死去,似乎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这句话出自暮光之城里面。对啊!世上有一种东西永远也控制的就是爱,因为有了爱,才出现了如此多的奇迹。

暮光之城是以爱德华和贝拉的爱情故事贯穿全文的,17岁的爱情故事。高中时代的纯情,或许永远会牵扯着内心深处最最柔软的悸动,爱的没有伤害,爱的毫无保留,爱的至于只有责任,爱的不得不发狂!而当一个人类对吸血鬼说:”我爱你。”的时候,这样的爱情早已超越一切,没有世俗的烦恼,也不用什么海誓山盟,只有对方的一个眼神就足以。这样的爱情唯美,但还是免不了瑕疵……爱德华拥有这样强大的力量,还是不能全力保护贝拉。

“你香甜独特的气息是引领我爱你的线索,但我最浓烈的爱意。

却只能用死之来演绎”。这是一句甜蜜又致命的表白,爱德华的爱从来不会表达出来,但却是挚深的爱,任何的外来物质都无法把他们分开。而让我震惊的东西还有很多,例如:贝拉的执着,爱德华无尽的爱,杰克的守候,贝拉的死心塌地,爱德华的牺牲,杰克的痴情。足以让我学到很多道理。也许我永远也无法理解爱德华和贝拉之间的爱到底有多深。

小说里的情节一幕幕都出现在我的脑海里,爱德华、贝拉一点点积累起来的情愫,让他们的爱情坚不可摧。以至于爱德华控制住自己想要吸贝拉的血的欲望都控制住了。第二部才让很多暮粉流泪了,而我从来铁石心肠的人都哭的天昏地暗,哭的原因当然是很多,为爱德华离开贝拉而哭,为爱德华想保护贝拉却不行而哭,为贝拉的自残而哭,为他们的爱情而哭,而我却打心眼里的佩服贝拉,她发现自己只有做一些危险的事情,耳边就会出现爱德华的声音,于是做危险的事情,只是为了能听到爱德华的声音,爱到这时对方已经融入自己的生命了,这样的无法自拔。我看到的是贝拉的坚强,爱德华的无奈。

故事一点一点渗进了我骨子里的血液,一点,一点……。

旷野与城市的读后感(实用16篇)篇九

27.用简练的语言概括本文的主题。(不超过50字)(4分)。

28.结合选文内容说出你对第(3)段加点词语的理解。(4分)。

29.第(7)段作者引用登山报道的事例,有何用意?请作简要分析。(4分)。

30.举例说明本文的语言特点。(4分)。

旷野与城市的读后感(实用16篇)篇十

长安街的银泰大厦承载不了你的梦想,王府井的繁华市井给不了你幸福的生活。这座城市在蹂躏了你原本纯洁的.肉身之后就会一脚将你踢开,它得到的是快感,你破灭的是梦想。这些话悲观的现实极了。在我安稳的十年工作经历之后,我却要选择重新出发奔跑到一个如此压抑的城市之中。城市给了梦想,却不一定都能为每个人实现蓝图。我却决心为了爱情,为了我所牵挂的一个人,陪伴上一次赌注。不去想结果,唯有随心而走,除了让自己随心而走,我已经不想清楚未来该作什么选择,静静的等待下一个十年,岁月游走品味我的人生。真挚的相信他也一样,渴望我们的见面,在一起,相爱,结婚。然后一起在某个城市里心心相惜,一起努力。

旷野与城市的读后感(实用16篇)篇十一

《天空之城》是一本奇幻故事的书,也是一本充满童趣的书。

主人公小卡洛是一个小男孩,在一次郊游中,他的姐姐尤丽神秘地失踪了,经过阿登陆奶奶的考证,尤丽被带到了天堂。

为了救回尤丽,小卡洛带上阿登陆奶奶的魔法工具,到天空之城去收集笑气。只有天空之城的笑气才能带小卡洛飞向天堂。

笑气是由天空之城那些不快乐的人快怀大笑而产生的气体。小卡洛必须想方设法让那些人快怀大笑,这样他才能收集到笑气。

我非常佩服主人公小卡洛,他没有因为一次又一次的危险而害怕想要退缩,反而寻找尤丽的决心更加强烈了。小卡洛在天空之城交了许多朋友,也获得了许多珍贵的友情。友情也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有了友情,就等于有了一份快乐。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也一样,不要因为一点点困难或害怕就要前功尽弃,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我们朝着目标去行动,一定会有收获的。主人公巴鲁是一位住在矿坑的男孩,他的爸爸是一位飞行冒险家,在一次飞行冒险中,拍摄下一张天空之城的照片,却遭受人们的质疑。而巴鲁却依然坚信着他爸爸的话,下定决心找到天空之城,向大家证明它的存在。

在这时她遇到了女孩子希达,希达拥有一颗神奇的飞行石,传说飞行石能指引拥有者到达天空之城。因此许多人都想获得这不可思议的力量便想方设法的抓住希达。巴鲁不愿希达受到伤害勇敢地挺身而出,毫不犹豫的挡在希达的前面,一次次的逃出重围。终于希达还是被抓住了,海盗们被巴鲁坚定的一直所感动,答应巴鲁乘坐飞艇救出希达,并前往天空之城。

“只有毅力才会使我们成功。而毅力来源于毫不动摇,坚决采取为达到成功所需要的手段。——车尔尼雪夫斯基”为目标努力奋斗就像希达和巴鲁一样,不向命运低头,世界就会让步。

旷野与城市的读后感(实用16篇)篇十二

(1)城市是一粒粒精致的银扣,缀在旷野的黑绿色大氅上,不分昼夜地熠熠闪光。

(2)我听说的旷野,泛指崇山峻岭,河流海洋,湖泊森林,戈壁荒漠一切人烟罕至保存原始风貌的地方。

(4)人们多以为和城市相对应的那个词,是乡村。比如常说城乡差别城里人乡下人,其实乡村不过是城市发育的低级阶段。再简陋的乡村,也是城市的一脉兄长。

(5)惟有旷野与城市永无声息地对峙着。城市侵袭了旷野昔日的领地,驱散了旷野原有的`驻民,破坏了旷野古老的风景,越来越多地以井然有序的繁华,取代我行我素的自然风光。

(7)人们为了从一个城市,越来越快地到达另一个城市,发明了各式各样的交通工具。人们用最先进的通讯手段联结一座座城市,使整个地球成为无所不包的网络。可以说,人们离开广义上的城市已无法生存。

(8)我读过一则登山报道,一位成功地攀上了珠穆朗玛峰的勇敢者,在返回营地的途中,遭遇暴风雪,被困,且无法营救。人们只能通过卫星,接通了他与家人的无线电话。冰暴中,他与遥距万里的城市内的妻子,讨论即将出生的孩子的姓名,飓风为诀别的谈话伴奏。几小时后,电话再次接通主峰,回答城市呼唤的是旷野永恒的沉默。

(9)我以为这凄壮的一暮,具有几分城市和旷野的象征,城市是人们用智慧和心血,勇气和时间,一代又一代堆积起来的庞然大物,在城市里,到处是文明的痕迹,直到于后来的人们,几乎以为自己披甲执兵,无坚不摧。但在城市以外的广袤大地,旷野无声地统治着苍穹,傲视人寰。

(10)人们把城市像巨钉一样,楔入旷野,并以此为据点,顽强地繁衍着后代,创造出溢光流彩的文明。旷野在最初,漠然置之,甚至是温文尔雅的接受着。但旷野一旦反扑,人就一筹莫展了。尼雅古城,庞贝古城一系列历史上辉煌的城郭名字,湮灭在大地的皱褶里。

(11)人们建造了越来越多越来越大的城市,以满足种种需要,旷野日益退缩着。但人们不应忽略旷野,漠视旷野,而要寻觅出与其相亲相守的垂最佳间隙。善待旷野就是善待人类自身。要知道,人类永远不可能以城市战胜旷野,旷野是大自然的肌肤。

旷野与城市的读后感(实用16篇)篇十三

马里奥。巴尔加斯。略萨,2010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奖者。他的作品保持着现实主义的风格,以抨击权力,刻画反抗形象为主。《城市与狗》是他众多作品中的其中一部,也是他的成名作。这部作品秉承着他的风格,具有浓厚的现实风,鲜明的人物个性,尖锐的话语,无不在诉说着那个时代的黑暗。其中作品中描绘着许多斗殴和交易场景,一些人类的负面,丑恶行为等,揭露了当时社会底层的窘迫的生活,以及权贵的丑恶行径。

这部作品,刻画了许多鲜明的形象,作者以这些形象,映衬着这个社会,以这些角色的经历和话语,诉说着这个社会。其中作者刻画了几个鲜明的人物让我印象深刻。

在第一章便有出现的羊驼,这一形象的刻画是通过周围人的动作完成的,或许我们会感觉羊驼在文章中完全没有存在的必要,但是,我觉得这一形象,羊驼的遭遇,正是这个社会底层的缩影。当时,卡瓦是在偷化学试卷时,遇到了羊驼,在卡瓦的口述中,我们得知了羊驼的境况。是谁把这只小羊驼带到学校里来的?是从安第斯山哪个地方来的?是的,没人知道羊驼从哪里来,即使它呆在这里已经很久了,在人们眼中,羊驼只是一个渺小的存在,只是一个欺凌发泄的玩偶。士官生们常常拿它当做投掷石块的靶子来打赌。它被石头打中时,毫不惊慌,而是露出一副无可奈何的表情,慢吞吞地躲开扔石块的人们。羊驼还会在士官生们吃餐时,穿行在三三两两靠在一起的一堆堆枪支中,无言地嗅着。()羊驼默默地忍受着人们的欺凌,没有怨言,也不反抗,但也没因此丢失生活。羊驼正是那个时代,社会底层的映照,无法反抗,只有默默忍受,但绝不放弃生活。

其次便是阿尔贝托,这一人物个性最为鲜明,不卑不亢,尊重弱者,不与其他士兵官同流合污,也不容许他人的侮辱。可以说,这一角色是作者略萨所向往的自己,略萨希望自己成为这样的'人,在这个吃人的社会,他想以一个超脱的形象立足,但却不被社会所允许。看到阿尔贝托为“奴隶”偷军装的那幕,我感到有一丝感动。在所有人都欺侮“奴隶”的时候,阿尔贝托能够像兄弟般地冒着风险帮助他。阿尔贝托,作为一个上层社会的人,又在底层社会生活着,以一种超脱世俗的方式生活于黑暗的军官学校。辗转于两个社会间,见证着,连接着两个社会。

最后便是“奴隶”这个角色,可以说,“奴隶”是另一个“羊驼”,虽然作为人活着,但是却被欺侮得失去了做人的尊严。说实在,对于“奴隶”这一形象,我是比较欣赏的,只是因为社会因素,不被当时所认可罢了。在故事中,“奴隶”有自己的坚持,就是不和其他军官同流合污,即使受到他们的欺凌,也不改变自己的初衷。在这个吃人的军官学校里,不变成魔鬼,便得被魔鬼所吃,即便这样,“奴隶”还是选择了心灵的那片净土。可是社会的邪恶,不容许这片净土的存在,“奴隶”最后也是悲剧收场。这是那个社会的错,作者以这个形象很好地抨击了那个社会。

总观全文,可以说,军官学校是整个秘鲁社会的缩影,里面充斥着金钱,权势,腐朽,黑暗。几乎所有人都被这种风气所同化,比如“美洲豹”。即使有不想被污染而极力反抗的净土,也是不得而终,比如“奴隶”。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构成了这个社会的缩影,诉说着这个社会的黑暗。充斥着现实的这部小说,无不在抨击这个社会,而作者所做的便是寄托于“阿尔贝托”这一形象,希望自己能够成为这样的人,来唤醒这个社会。

旷野与城市的读后感(实用16篇)篇十四

城市是一粒粒精致的银扣,缀在旷野的黑绿色大氅上,不分昼夜地熠熠闪光。

我听说的旷野,泛指崇山峻岭,河流海洋,湖泊森林,戈壁荒漠……一切人烟罕至保存原始风貌的地方。

人们多以为和城市相对应的那个词,是乡村。比如常说“城乡差别”“城里人乡下人”,其实乡村不过是城市发育的低级阶段。再简陋的乡村,也是城市的一脉兄长。

惟有旷野与城市永无声息地对峙着。城市侵袭了旷野昔日的领地,驱散了旷野原有的驻民,破坏了旷野古老的风景,越来越多地以井然有序的繁华,取代我行我素的自然风光。

人们为了从一个城市,越来越快地到达另一个城市,发明了各工各样的交通工具。人们用最先进的通讯手段联结一座座城市,使整个地球成为无所不包的网络。可以说,人们离开广义上的城市已无法生存。

我读过一则登山报道,一位成功地攀上了珠穆朗玛峰的勇敢者,在返回营地的途中,遭遇暴风雪,被困,且无法营救。人们只能通过卫星,接通了他与家人的无线电话。冰暴中,他与遥距万里的城市内的妻子,讨论即将出生的孩子的姓名,飓风为诀别的谈话伴奏。几小时后,电话再次接通主峰,回答城市呼唤的是旷野永恒的沉默。

我以为这凄壮的一幕,具有几分城市和旷野的象征,城市是人们用智慧和心血,勇气和时间,一代又一代堆积起来的庞然大物,在城市里,到处文明的痕迹,迟到于后来的人们,几乎以为自己被甲执兵,无坚不摧。但在城市以外的广袤大地,旷野无声地统治着苍穹,傲视人寰。

人们把城市像巨钉一样,楔入旷野,并以此为据点,顽强地繁衍着后代,创造出溢光流彩的文明。旷野在最初,漠然置之,甚至是温文尔雅的接受着。但旷野一旦反扑,人就一筹莫展了。尼雅古城,庞贝古城……一系列历史上辉煌的城郭名字,湮灭在大地的皱褶里。

人们建造了越来越多越来越大的城市,以满足种种需要,旷野日益退缩着。但人们不应忽略旷野,漠视旷野,而要寻觅出与其相亲相守的最佳间隙。善待旷野就是善待人类自身。要知道,人类永远不可能以城市战胜旷野,旷野是大自然的肌肤。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旷野与城市的读后感(实用16篇)篇十五

城市中,有不少名人和英雄、值得我们尊敬的人们!他(她)们都为我们的祖国、城市奉献了不少。

英雄就是帮助别人大忙的人,城市英雄,就是帮助城市大忙的人,但是我们身边有一些城市英雄,他们、她们都为我们的城市奉献了不少,可是,她们、他们却不被人们尊重,不被我们看好,但是他们、她们却不因为人们不尊重她们、他们看好她们、他们而生气,仍然默默无闻的工作着!

我认为,不需要做多么大的事情,只要为城市作出贡献的人都应该受到大家的尊重!

在过年过节的时候,在别人放假是,他在、她在默默无闻的工作;在寒冷的冬天,我们在家里开暖气的时候,他们、她们也在工作;在炎热的夏天,她们、他们仍然日夜不停的工作!

其实他们并不是多大名誉的人物,更不是大家羡慕的角色,但是她们做的都是保护城市的事情!

其实她们只是清洁工人,而且,没有人瞧得起他们,可是,她们有着坚定不放弃的精神!虽然清洁工人大家的瞧不起但是这些被人瞧不起的人们又不可缺少。所以我认为清洁工人可以当城市英雄,因为她们让我们的城市更加干净,如果没有他们,我们的城市将会成为一个垃圾堆!

我认为,清洁工人不该是人们瞧不起的人们!

旷野与城市的读后感(实用16篇)篇十六

读了《沉香救母》这个故事,让我很感动。沉香小的时候没有妈妈,一向跟着爸爸过日子。沉香日思夜想,我怎样没有妈妈呢有一天,忍不住问爸爸:“妈妈到底在哪里呢”一开始爸爸并没有告诉沉香。因为他想沉香还是个孩子,告诉他怕他悲哀,难过,所以才没有告诉沉香。经沉香再三恳求,爸爸才说出了真情。不久,沉香为了救出压在华山下的妈妈,就上山拜师学艺去了。不管是寒冬腊月,还是盛夏酷暑,他都起早贪黑地跟着师傅习武练功。为了见到妈妈,沉香再苦再累都愿意。读到那里,我的眼睛湿润了。

沉香为了救妈妈,吃了这多苦。由此,我想到我此刻,我是一个生活在单亲家庭中的孩子,由于,父亲母亲离异,我跟着妈妈生活,母亲一个人拖着我们兄弟姐妹,白天工作到很晚回来还要给我们烧菜做饭。家里一切负担全都落在妈妈一个人肩上。我有时真的不太懂事,看着别的孩子有新衣服穿我就跟妈妈要,如果不给我就大哭大叫直到妈妈同意为止,根本不理解妈妈当时的感受。透过学习这篇课文,说真的,在我幼小的心灵深处,我要感恩的.不只是我的母亲,还就应用感恩的心去应对这个完美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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