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前三章读后感(优秀16篇)

时间:2023-12-06 作者:翰墨

读后感是帮助读者更深入地理解作品内涵,启发思考和自我反省的一种方式。接下来是一些别人的读后感,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启发和思路。

围城前三章读后感(优秀16篇)篇一

《围城》这部小说,凝聚了钱钟书本人对社会腐败,人们思想封建,老人迂腐,学生傲气的感叹。如果让你写一篇关于《围城》的读后感,你会怎样写呢?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围城前三章读后感300字”,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围城》我是先看电视剧,后来有断断续续读丁些片段(这本书情节连续性不强,确实可以跳着读),最近才—口气从头到尾将整本书读完。读完以后,对这本书又有了些新的认识。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再翻开《围城》之前,我对这本书没有什么了解,甚至还以为这是一本讲打仗的书。我完全是经同学推荐才买下来这本书。

初中语文老师讲过,题目是一篇文章,一本书的灵魂。所以我便在阅读的过程中寻找这本书的灵魂。

和其他所有书一样,刚开始读会有一种云里雾里的感觉,而语言细腻,情节琐碎的《围城》更是将这种感觉推向了极致。我一度想扔掉这本书不看,但不知是什么促使我看完了一整本书。

我对这“围城”第一次有感觉是读到方鸿渐和赵辛楣进入三闾大学遭遇各种人情世故,各种派系纠纷,各种明争暗斗后先后离开的情节时。在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入围城里面,而在围城里面的人想要出来。这个围城,小一点说是三闾大学,大一点说是当时病态的官场,病态的社会。作者将方赵二人当初急切地想去就职与后来烦恼,失望地离开做了对比,辛辣地讽刺了当时这个社会的冷漠与无情。

这本书第二次给我围城的感觉是鸿渐与柔嘉的婚姻。鸿渐爱柔嘉,柔嘉也爱鸿渐,他们都想迈入婚姻的殿堂,谁知事与愿违,结婚后的甜蜜,两人对爱情的向往,憧憬与期待都被时间的洪流冲走,在柴米油盐与日常琐事中淹没,消失的无影无踪。最终鸿渐与柔嘉分开了,小说戛然而止。我觉得这本书中的第二个比较明显围城是婚姻,外面的人想进去,进去的人想出来。

《围城》对于一个十几岁的中学生来说,想读懂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里面有很多内容也是晦涩难懂,并且夹杂着很多时代背景。

这本书可以从很多方面去分析,语言,人物形象都可以作为切入点。在这里我只是就题目浅谈了一下自己的感受,如果过几年有幸能重读这本书,也许我会品味出更深的东西。

古人云:“取法乎上仅得其中。”所以读书就应该从名著开始。今年暑假我阅读了钱钟书先生写的长篇小说《围城》。

小说描写了三十年代一群知识分子的工作、生活。以妙趣横生的笔调记叙了留学回国后的几位知识青年的社交,生活。

读后让我感到惊异的是作者对素材有着非凡的提炼能力。

按理说,《围城》是一部小说,事件、人物、心理都是虚构的,可是小说向我们呈现的世界却逼人的真实。《围城》里的很多的事情,就像是发生在身边;我们一边阅读一边会从这些虚构人物身上看到真人的影子。小说中人物的心情,就像是从自己胸腔里掏出来,贴切的让人吃惊!仿佛一个苦闷的人一下子被人看破隐秘的一角,有几分难堪,却还有几分佩服。围城中展现的一切,都让人身临其境,历历在目。

围城读后更让人吃惊的是它对人生事理的洞察力。

“围城”取自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事业,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

书中方鸿渐陷入与多位女子的感情纠葛,常常因自己的怯懦,难以进展,想要摆脱,却又难以自拔。这座感情的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心向往之,走进之后又深感城中的寂寞。

而三闾大学又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利益纠纷,令方鸿渐无所适从。但当他离开那里,却要面对家庭、事业的社会大围城,让他更加难以忍受。他极力想主宰自己的命运,可是能力有限,意志薄弱,也只能忍辱负重。总之,每个人都深陷自己心中的一座围城。

讽刺人生的丑态,鲁迅也是高手。鲁迅的风格像一把锋利的匕首,一刺见血;钱钟书的风格像灸针,轻松行进,让你感到舒畅,不知不觉中手到病除。两者异曲同工。

《围城》的语言幽默风趣,充满智慧。例如:在讽刺社会的贫富分化,人心冷漠时是这样写的“因为穷人只在大街闹市行乞,不会到财主的幽静住宅区去,只会跟着步行的人要钱,财主坐的流线型汽车是赶不上的。贫民区逐渐蔓延,像市容上生的一块癣。政治性的恐怖事件,几乎天天发生。有志之士被压迫得慢慢像西洋大都市的交通路线,向地下发展,地底下原有的那些阴毒暧昧的人形爬虫,攀附了他们自增声价。鼓吹中日和平的报纸每天发表新参加的同志名单,而这些“和奸”往往同时在另外的报纸上声明不问政治。”

在写苏小姐的相貌时说“她长得婉约如宋词”比喻按理应该是以形象做喻体,而这里却用抽象的宋词来描摹人物的形象,展示出特有的一种魅力风韵。不得不佩服他对比喻的理解的精深,他的语言的创造力,和源自于骨髓的机智、风趣。

特别是描写鲍小姐的形象,“有人叫她‘熟食铺子’,因为只有熟食店会把那许多颜色暖热的肉公开陈列;又有人叫她‘真理’,因为据说‘真理’是赤裸裸的。鲍小姐并未一丝不挂,所以他们修正为局部的真理。”笑的背后,实际上是在讽刺鲍小姐的不学无术。

作家的创作,多少都有自己的影子。所以书就是人,从作品中我们可以探知作者的性情,思想,精神。围城中,对社会现象讽刺针砭较多。由此可以看出作者清高的境界。从另一方面看,也说明他有一颗大爱之心。恨得越深,爱得越切。对现实人生的不满,更能表现出对社会殷切的期待。

《围城》是本深入人心的好书,因为时至今天它对我们仍有借鉴意义。当代社会,竞争激烈:职场、商场、官场处处都是围城。“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是普遍的状况。有的人老是觉得别人的工作如何好,跳槽成瘾。总是在怪圈中循环,长此就会深感苦闷。而这一切,都被钱钟书收在八十年前的这部书中,他以智慧的笔触,指出人类的弱点,让我们反观自省,获得生命的超越。从这个意义上说,好书能够度人,好书的作者就是佛陀。

毫无疑问《围城》的创作是非常成功的。书评家夏玉清说“中国近代文学中最有趣、最用心经营的小说,可能是最伟大的一部”。这样的评价是当之无愧的。

值得庆幸,在可贵的暑假里能读到这样一部启迪心智的好书。

我一直都很喜欢钱老先生的作品,尤其是《围城》。闲来无事,总爱细细品味。

《围城》是一部风格独特的现实主义讽刺长篇小说,也是一幅市井百态图。作家阿诚在谈到《围城》时曾说“他笔下的世俗情态,轻轻一点,即着骨肉。”

《围城》从主人公方鸿渐的留洋归来,到一场双恋的悲剧,到主人公离开上海找工作遇到的挫折,再到返回上海,结婚,再然后就是主人公生活的无聊,婚姻的死亡。一本《围城》就这样娓娓道来。钱老先生用辛辣的笔锋,一针见血的把人物的灵魂展现在我们面前,让人读来感触良多。

在忙碌的生活,学习之余有一片闲暇时光;让我于书中读得市井百态,从而笑看世间百态;让我飞过重重高墙,不做围城里的人;更重要的是它让我懂得什么才是真正的生活!

读完《围城》,感触颇深,钱钟书十分诚实地刻画了那个年代的一些事。

这本书讲了抗战时期关于一个留学生回国后的一些事。方鸿渐真是个凄惨的人物。但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普遍现象吧。围城这个书名很妙,非常含蓄的概括了全书的主旨内容。

仔细品味会发现书中有三道围城,爱情的纠葛是一道围城,学校里的明争暗斗是围城,家庭的婆媳之争是一道围城。其实生活本身就是一道围城,夹杂着城内的喜怒哀乐,一个城围住了我们整个人。

书中的几个主要人物无不为围城所困扰,方鸿渐身处爱情的围城,事业的围城,家庭的围城,怯懦的他最终重重围城之间一事无成。赵辛楣最终也没逃脱婚姻的围城,和一个并不爱的女孩子结婚生子,苏文纨自始至终也没走出爱情的围城,最终堕落,身上原有的才气全无。看到这里,我们不禁心寒,围城这么可怕吗?几个留学生竟为此葬送一生。

其实围城并不可怕,只是如何看待这个围城,身处围城中,为何总想冲出这个围城,最终不是撞得头破血流,退回去就是冲到另一个围城之中,又饱受纠葛,其实我们的生活就是一个大围城,包含很多小围城,围城中总有不如意,我们并不是总要去逃避,而应该适应这个围城,在围城中逐渐建立自己高大房屋,不要总好高骛远,不断地换城,总以为世外桃源就在城外。其实不然。审视这个世界,围城处处存在。

眼看21世纪,围城依然存在,我们看待围城依然要有正确的眼光,除非围城中乌烟瘴气,实在无法生存,否则就不要不停的出城进城直到最后精疲力尽,而流浪街头。

这本满载盛誉的书能带给我怎样的体验呢。带着满腔的喜悦,我开始了读《围城》之旅。

整本书里,钱钟书先生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惊心动魄的故事;没有荡气回肠的爱情。那么,是什么使《围城》具有如此大的魅力,让一批又一批的学者们为之倾倒呢?我想这部小说的真正魅力似乎主要不在阅读过程,而在读完整本之后才产生。读完全书,再将主人公方鸿渐所有的经历简化一下,那就是,他不断地渴求冲出“围城”,然而冲出之后又总是落入另一座“围城”,就这样,出城,等于又行城,再出城,又再进城……永无止境。

小说结束了,读者并不知道方鸿渐后来的情形,但依其生活的逻辑可以推见,他又进入另一座“围城”,而且他可能永远也摆脱不了“城”之困。

这是为什么?为什么一个留学生归国带来的不是满腹的知识;不是新思想;不是能报效祖国的本领?而是使自己陷入一个又一个围城,不能自拔。显而易见是因为他软弱无能,因为他处处为他人左右。回国后工作是三闾大学施舍的;自己的爱情是在孙小姐千方百计的设计下,方鸿渐下圈套的;自己的婚姻是所谓好友赵辛楣一句话促成的。在每一个人生重要选择里方鸿渐都没有找到自己。所以他注定会不幸福、会被视为可有可无。

钱钟书先生笔下的方鸿渐是悲哀的。我们应该从中吸取教训。每个人的命运都应该由自己主宰;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想要的生活去拼一把。在面临选择时我们应该保持一个清醒的头脑,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然后去努力,遇到挫折,想办法解决,再努力,就这样!不要像方鸿渐一样在选择的漩涡中迷失了自己,成为社会的附庸。

围城前三章读后感(优秀16篇)篇二

读完《围城》,感触颇深,钱钟书十分诚实地刻画了那个年代的一些事。

这本书讲了抗战时期关于一个留学生回国后的一些事。方鸿渐真是个凄惨的人物。但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普遍现象吧。围城这个书名很妙,非常含蓄的概括了全书的主旨内容。

仔细品味会发现书中有三道围城,爱情的纠葛是一道围城,学校里的明争暗斗是围城,家庭的婆媳之争是一道围城。其实生活本身就是一道围城,夹杂着城内的喜怒哀乐,一个城围住了我们整个人。

书中的几个主要人物无不为围城所困扰,方鸿渐身处爱情的围城,事业的围城,家庭的围城,怯懦的他终重重围城之间一事无成。赵辛楣终也没逃脱婚姻的围城,和一个并不爱的女孩子结婚生子,苏文纨自始至终也没走出爱情的围城,终堕落,身上原有的才气全无。看到这里,我们不禁心寒,围城这么可怕吗?几个留学生竟为此葬送一生。

其实围城并不可怕,只是如何看待这个围城,身处围城中,为何总想冲出这个围城,终不是撞得头破血流,退回去就是冲到另一个围城之中,又饱受纠葛,其实我们的生活就是一个大围城,包含很多小围城,围城中总有不如意,我们并不是总要去逃避,而应该适应这个围城,在围城中逐渐建立自己高大房屋,不要总好高骛远,不断地换城,总以为世外桃源就在城外。其实不然。审视这个世界,围城处处存在。

眼看21世纪,围城依然存在,我们看待围城依然要有正确的眼光,除非围城中乌烟瘴气,实在无法生存,否则就不要不停的出城进城直到后精疲力尽,而流浪街头。

围城前三章读后感(优秀16篇)篇三

《围城》这部作品是钱钟书的一部长篇小说,我高中的时候将这本小说看完了,只是当时对那种感情没有办法深刻理解。“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贯穿着《围城》这部小说。围城也是钱先生的代表作。

主人公方鸿渐海外留学回到家乡,受到很多人的恭维,但他在留学期间游手好闲,无心学习,并未学到真本事,只混到一个假的文凭,所以回乡后并未得到高就,只在一个规模较小的银行工作。

在工作期间与苏文纨、唐晓芙发生爱情纠葛,无果。后跟着赵辛楣同孙柔嘉等人来到内地的三闾大学任教。后因种种原因回到上海,在途中与孙柔嘉订婚。本以为结婚后生活会很幸福美满,但终究因双方家庭的关系与压力和两人性格的差异太多经常吵架,最后不欢而散。方鸿渐神经麻木,在睡梦中感到人生的讽刺与伤感......

同时方家的一些封建礼节折射出当时社会还存在很多封建落后的现象。当方鸿渐回到家中不久,方父母便提出反对结婚自由,要早早的为儿子找一个媳妇。可见那种包办婚姻的思想依然存在,真是令人恐惧,而且方鸿渐的两兄弟的两个儿子,一个叫阿丑,一个叫阿凶,说是为了避邪而取这种难听的名字,真是笑死人!

方鸿渐命运里的几个女人。首先要提的是苏文纨,一个出洋留过学,可谓是才貌双全的人,可是她只是一厢情愿而已,鸿渐没有为了一个上流人者而失去理智。其次是苏文纨表妹唐晓芙,或许方与唐结合后方的命运结局不会那样惨,但因种种原因两人各奔东西了。最后是他的妻子孙柔嘉。她是一个很平凡的女人,但两人情投意合,相处得很好。只是双方家庭的流言蜚语太多,两人终被这种精神压力搅得不得安宁。

《围城》创作背景是民国时期,也是中国人抗战时期,当时很多人在战场上抛头颅,洒热血。而有一群人,他们没有上战场,而是跟着部队一起去西南联大,钱钟书的作品非常让人感到一种紧张。我们今天没有经过战争,但是我们依然要时刻保持警惕,做正确的事情,走出围城。

围城前三章读后感(优秀16篇)篇四

1.深夜读完《围城》不是我刻意为之,赶巧而已!或许就理解为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吧,正如这夜色里突然而来的雨。你看,我们总是会为自己当下的情绪状态找到合适的注解,正如我们总是善于为自己找到各种理由一样。

2.听说钱、杨二位先生的爱情很美好。我没有详细地去了解他们的故事,但读完《我们仨》后能够明显地感觉到他们的幸福。感觉幸福,就是美好爱情和美满婚姻以及家庭和美的代名词吧。此刻听着雨,我暂且忘却了诸多烦恼,感觉幸福。也许,夜深人静时刻的雨天然是幸福的,它那么从容里行走在夜色深处,不像我们总想匆匆赶路。

3.这是我第二次读《围城》,大部分篇章是听完的。起初这本书并不在我重读的书单里,却唯独单列出来重读。因为她要结婚了,希望她在城里能听到夜深人静时刻的雨......

5.是的,一人一部剧,一人一段传奇。读《围城》,我们共同读了诸位先生、小姐的`故事。读完《围城》,我想再读诸位读《围城》的先生、小姐的故事。我想不断地读你们的故事,好让城外徘徊的我不孤独,并且能重拾从容不迫的灯火。

6.希望有一天诸位先生、小姐也能读我的故事,希望你们从不悲切从不孤独。

围城前三章读后感(优秀16篇)篇五

很多读者都会认为《围城》是作者钱钟书的自传,他们都试图从《围城》中探寻钱老的人生之路。

杨绛先生对此作出了回应。

虽然《围城》刻画的并非完全真人真事,但在读者心《围城》早已经成为钱老所生活时代的缩影。

《围城》到底是何深意,不同的人对此有不同的见解,而我也有些浅薄的理解,我片面的认为,钱老的一部《围城》就是他所熟悉的时代,熟悉的地方,熟悉的社会阶级的风土人情,这份意境钱老只愿将其围于自己的内心,对于这份感情,他又是看得异常珍贵,所以钱老将这份感情围于“城市”在这座城市中,钱老并不希望只有美存在,或许他所希望的是能真正的保留这份“美”。

这样的理解,我本来是根据钱老写《围城》时的北京和几首叫《古意》的诗体会出来的,所以我谓之片面见解。

《围城》中的人物颇多,虽然大都都是作者捏造出来的,但那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仍另我们折服。

方鸿渐是小说的核心人物,他志大才疏,总是吹牛不打草稿,钱老总是从他的心中看事品人,让读者在正确认识方鸿渐的同时,也能看到那个社会的龌龊,当我们对方鸿渐产生怜悯之心时,也为那样的社会找出了一点善意。

方鸿渐的父亲或许是作者最难描绘的一个人物吧,据杨绛先生说,此人与钱老父亲确实有几分相象,更有几分象钱老的叔父。

对于这样一个封建家长形象,钱老淋漓尽致的表现出他的严厉,又从侧面刻画了一个慈父的形象。

而方鸿渐却也真的糟蹋了父亲这份真切的爱。

孙柔嘉是个在性格上与方鸿渐极其对立的人,她虽不是美女,也毫无兴趣爱好,但她受过高等教育,民主心理很是严重,她与方鸿渐的喜结良缘成了她最大的成功,也成了她最大的失败。

就是这样一个无所事事的女子便成了《围城》中最为失败的女子。

而她恰好嫁予方鸿渐,俗话说的好:“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定有一个伟大的女性”,所以说方鸿渐的失败好象是命中注定的,方鸿渐对她的忌惮,即使我们产生怜悯之心,又更加的瞧不起方鸿渐。

在方鸿渐心里,除了妻子孙柔嘉,鲍小姐与苏小姐也占了一席之地,据杨绛先生说,方鸿渐受了鲍小姐的引诱,而鲍鱼之肆是臭的,所以那位小姐姓鲍,正因为这样,鲍小姐在读者心理并非是个完美的女子,苏小姐的才华横溢更是为自己的不完美压了轴。

我以为《围城》真的不是个完美“伊甸园”。

《围城》中的人物很多,从他(她)们的人生历程和结局来看,没有一个人能称得上是成功人士。

我在品读《围城》的同时,也“看”到了现实生活,寻找着理想未来。

我猛地屏住呼吸,因为我感到周围的空气中弥漫着缕缕惆怅。

“心如红杏专春闹,眼似黄梅诈雨晴”明知钱老只是为了寄托当时羁居沦陷区的怅惘情绪,而偏偏想到的是十多年的学习生活,这十多年的学习生活不正符合这句诗的意境吗?忐忑不安十几年,即将迎来的就是美好的明天。

钱老与十七岁的我比起来有着更丰富的人生阅历,而我,只能把钱老的话引入我的生活,去诠释那只属于我自己的见解,不符之处,当然多如繁星了。

钱老所描绘的社会是不能让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的。

毕竟世道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如今的中国社会已是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

20xx年的中国迎来了世界瞩目的奥林匹克运动会,这场国际盛会正预示着我们伟大的祖国繁荣富强。

当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奏响时,当那首《我和你》在我们耳边响起时,当那20xx张笑脸伴着动人的音乐呈现在我们眼前时,当李宁点燃主火炬时,我真想唱起那句“我和你,心连心,相聚在北京”。

是的,当今世界从来没有象今天这样需要理解,包容和合作,让我们一同宏扬奥林匹克精神,共创世界美好未来。

围城前三章读后感(优秀16篇)篇六

第一部分的感情纠葛很吸引我,最后一部分的婚后生活也很有趣。中间工作的部分我不喜欢。

方鸿渐和苏小姐之间,写得太精辟了!夫妻俩吵架也好玩。原来男人吵起架来和女人一样小心眼。

苏小姐后面的形象很可怜,她的优美气质哪里去了?!孙小姐千方百计和方结婚了,可结果呢;这个女人订婚前后判若两人,悲哀!

更坚定了我的信念,爱情里面不要耍手段,要真实坦诚。嗯,说不定最后嫁不出去的就是我,呵呵。

文中所谓的精彩讽刺,不好意思,我看不懂,也体会不到它的精彩。悲哀!我是一个文学素养极低的人。

围城前三章读后感(优秀16篇)篇七

读完《围城》,感触颇深。钱钟书十分诚实地刻画了那个年代的一些事。

这本书讲了抗战时期关于一个留学生回国后的一些事。方鸿渐真是个凄惨的人物,但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普遍现象吧。围城这个书名很妙,非常含蓄的概括了全书的主旨内容。

仔细品味会发现书中有三道围城,爱情的纠葛是一道围城,学校里的明争暗斗是一道围城,家庭的婆媳之争是一道围城。其实生活本身就是一道围城,夹杂着城内的喜怒哀乐,一个城围住了我们整个人。

书中的几个主要人物无不为围城所困扰,方鸿渐身处爱情的围城,事业的围城,家庭的围城,怯懦的他最终重重围城之间一事无成。赵辛楣最终也没逃脱婚姻的围城,和一个并不爱的女孩子结婚生子,苏文纨自始至终也没走出爱情的围城,最终堕落,身上原有的才气全无。看到这里,我们不禁心寒,围城这么可怕吗?几个留学生竟为此葬送一生。

其实围城并不可怕,只是如何看待这个围城,身处围城中,为何总想冲出这个围城,最终不是撞得头破血流,退回去就是冲到另一个围城之中,又饱受纠葛,其实我们的生活就是一个大围城,包含很多小围城,围城中总有不如意,我们并不是总要去逃避,而应该适应这个围城,在围城中逐渐建立自己高大房屋,不要总好高骛远,不断地换城,总以为世外桃源就在城外。其实不然。审视这个世界,围城处处存在。

现实社会中,围城依然存在,我们看待围城依然要有正确的眼光,除非围城中乌烟瘴气,实在无法生存,否则就不要不停的出城进城直到最后精疲力尽,而流浪街头。

围城前三章读后感(优秀16篇)篇八

“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是围城中很有名的一句话。《围城》不是一座紧闭的城池,他为我们开了一扇窗,一扇可以让我们窥见城里人生活一角的窗。

《围城》文字的经典是向来被人们传诵的,那些有趣的,拥有讽刺意义的话语使《围城》更添了一种沧桑与无奈,而那些惹人深思的经典语句,有时人有再读一遍的兴趣。所以就其文字而言,钱钟书先生无疑是一个巨匠,当然,他本身就是一个绝代才子。而在《围城》中我们读出了他的无奈,他的无所适从,他的茫然。

在方鸿渐的生活中出现过许多有代表意义的人物,不能不说的一个便是苏文纨,这个在别人眼中能干、温柔的博士生。她的精明能干是不可否认的,但是她的才智是以其自身利益为前提的。人性本自私,她要自私本来也无可厚非。但是,当我们面对的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并且是在祖国急需人才的情况下,这种过分追求自身利益的做法无疑会让我们觉得很失望。还有她对于爱情的功利性的理解也似乎让我们汗颜。

李梅亭理所当然地成为了第二个,“伪君子”这个称号放在他身上再合适不过了。他的自私是小说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看点,他优秀的经济头脑恐怕和美国的某位领导有的一拼,这样的一个人却成为了一个优秀的教授无疑是教育界的悲哀。

小说中能让我们稍稍感到欣慰的恐怕就只有赵辛楣了。他是一个很会交际的少爷,走到哪里都能吃得开,并且对于时局的预测有其自己的高见,而且往往能为自己找到一条最合适的道路。相对于李梅亭、高松年的虚伪,陆子潇的故作深沉,韩学愈的“用心良苦”,苏文纨的极富城府,赵辛楣可以算的上是个正义之士,一个热血青年了。他不像方鸿渐,只是一个刚回国的新手,他在国内泡了好几年,也磨了好几年,对于国内各界的内幕已经有了一定的认识,也摸透了那些人的脾气,知道怎样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实现自己。从他自愿去当一个偏远地区的老师这一行为,我们便可以感受到他身上的正气,至于说他是由于爱情失利,一时冲动,我想在一定程度上是有的,但是他选择去任教,而不是一些更轻松的、更体面的事情来看他仍是一个有良好品格的人。他对方鸿渐的义气深重是显而易见的,虽然柔嘉对他的评价似乎也有道理,但在我看来他对方鸿渐的情谊是真的。否则也无需对方鸿渐这样一个没有靠山,没有实力,不懂在上流社会奔走的人多次帮助。如果仅仅是为了看鸿渐的笑话,早该看够了;如果是为了多条后路,那鸿渐没权没势更没财,根本没什么好依靠的。

《围城》里钩心斗角,我们城外的看客倒是看的清清楚楚,给那些滑稽可笑的情节弄得很不是滋味。但谁又能说我们不在一座城内呢?方鸿渐用他的眼光看走过他生命中的每一个人,而我们则借方鸿渐的眼睛去瞧那百味人生,去审视那人生大戏中每一个人的是非得失,而这些角色包括方鸿渐在内。而当我们在解读这部作品时,我们又在揣测钱钟书先生的心理种种,这很像卞之琳《断章》中写的: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

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钱钟书先生的这部作品中也有类似的.一句话:“拍马屁跟谈恋爱一样,不容许有第三者冷眼旁观。”

围城前三章读后感(优秀16篇)篇九

我曾梦想过: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牵着最爱的人,在亲友的祝福的目光中,一步步走进婚姻的殿堂,我望着心爱的人,他也望着我,眉眼间充满着无限的柔情和幸福,一句“我愿意”,从此走上了幸福的生活。可梦终究是梦,有人计算过,我们这一生中遇到真爱的概率大概是四万分之一,和相爱的人执手到老的现实比率太小。在青春年少时曾和自己学生时代的恋人不知许下多少诺言,从高中到大学甚至到职场,整个漫长的青春都和他牵扯不断,以至于都成为了自己身体里不可或缺的部分,最后终抵不过一句好聚好散。《致青春》里阮莞和赵世永便是典型的例子,最后阮莞却嫁给了一个刚认识不久的男人。不经意间诺言全变成了谎言。为什么我们生活在一个连交朋友都需要看兴趣爱好、性格三观的时代,对婚姻的态度却是随意的惊人?我们在爱情里随意挥霍,却在婚姻上偷工减料,实属可悲可叹。

终其原因,不外是两大原因。一是:大多数时候,我们结婚的目的不是因为爱情走到这步,而是我们需要一个人,需要一个人帮我们完成人生清单,需要一个人在我们老的时候陪伴在病房,不至于奋斗终生到头却是一堆白骨无人知。二是:我们无法像张曼玉、李冰冰那样单身,因为我们没有她们那样傲人的事业,没有足够的钱,无法为老去的身体买单。没有资本去抵抗那些外在逼婚的压力,即使有人反抗了,依旧逃脱不出结婚的命运。

正值考试季,我有一个小比喻,说:婚姻像一场我们必须参加的考试,而且是一道连线题,能够选择的就那么几个,它不像爱情是个简答题,任我们自由发挥。于是啊,有人早交了答案。有人却在拖拖拉拉临到交卷时间快到了,看到周围的人越来越少,场外交卷的人在不断的催促。于是赶紧连蒙带猜,乱画几笔,慌张交卷。走出考场后,还不忘唏嘘:总算写完了。至于结果如何只把它交给命运。当然,也有极个别压根就没来考试的异己。没参加考试的人,终究还是逃脱不了再补考的命运。

我们都是普罗大众,所以必须选择普通人的生活,和一个人捆绑在一起,签订婚姻这个协议,互相喂养,生儿育女,为了那么几十年的老有所依,为了那十几年的风烛残年,我们付出我们人生中一大半的时光,这样的代价未免也太过沉重了。《围城》文中说:“婚姻是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出去,城里的人想逃出去”。我并没有想冲进去的冲动,因为我深知婚姻是承诺,是恩情,进入了婚姻爱情便不复存在,它需要两个人的坚持,更需要懂得爱是什么!爱情的爱应该是名词,是大爱,是想对方过得好,尊重对方的选择,而不是动词之爱,动词之爱只是想占有,暂时的需要,一但不再需要,爱会立即消失,这种爱是自私的,是利己的,在爱而不得的时候会转化为怨甚至是恨。在还不懂爱的年纪,我又如何给爱人婚姻的生生承诺!只有懂了名词之爱,才会实现儒家所说的齐家,家是基础。

因此,无论对待爱情或是婚姻,应保持一种理性的态度,对于爱情无需寻找,要等。沈从文说过“我知道你会来,所以我等”。我认为棋逢对手,势均力敌的爱情才会长久稳固,不主动也不被动,既不受伤害也不伤害人,并且你想要的是一个苹果,而他也恰巧能给你一个苹果,而不是给你一车香蕉。你是什么人便会遇到什么人,你若是厉害的棋手,懂得明哲保身,便也能遇到一个势均力敌的人,这完全取决于你在未来的日子里怎么去做。记住:一个人的日子能活色生香,两个人的世界才能相得益彰。

围城前三章读后感(优秀16篇)篇十

读前半段,折服于语言的艺术和对生活的洞察,沉浸在欢快啼笑之中,到后面展现婚姻的现实,压抑、感伤,像冷气涌进没盖好的被子(大冬天睡觉有点冷),透过语言与啼笑,直到小说结束仍久久不散。

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相恋、相爱的两个人结了婚,然后困在婚姻的城堡。方鸿渐与孙小姐如此,可能有人说方爱的是唐小姐,不是孙,曹元朗与苏小姐如此,可能有人说苏爱的是方,不是曹,赵辛楣爱的是苏小姐,也娶了别人。那如果是真心相爱的两个人呢,可能也没什么不同,结婚之后依然是各种围困。作者没有让方与唐小姐成为眷属,或许也是想留下一些美好的想象吧。

看完书末杨绛先生附文,又觉得围城没那么可怕,钱老先生本身就超脱围城之外,就像没有围困的城堡,无所谓想进去想出来。

杨先生读这部小说的时候是大笑,“我大笑,是惊喜之余,不自禁地表示‘我能拆穿你的西洋镜’。钟书陪我大笑,是了解我的笑,承认我笑得不错,也带着几分得意”,这恩爱秀的,围城在哪儿呢。

当然杨老和钱老都是智者,“现在吾两人快乐无用,须两家父亲兄弟皆大欢喜,吾两人之快乐乃彻始终不受障碍”,围城大概就是这样变爱巢的吧,方与孙若能看这么透彻,或许结局也会不一样吧。

第一本读完有冲动写书评的书,愿合适的书在合适的时间遇到合适的人。

围城前三章读后感(优秀16篇)篇十一

一部好作品,至少应该在某方面具有鲜明的特色,才能显示出作者的独特个性和品质。比如契柯夫的作品辛辣幽默,带着“含泪的微笑”;欧.亨利追求精巧的构思;茨威格擅长描写女性……《围城》所表现出来的是钱钟书的学者式的幽默讽刺。钱钟书的笔调和鲁迅的截然不同。鲁迅用的是锋利无比的匕首,一触见血,给人一种鲜血淋漓的感觉;钱钟书用的是尖锐的长针,乍看之下,对患部没什么用,但像针炙似地对准医疗部位刺下,刺得深,刺得透,一疼之后便觉舒畅无比,让人被刺得心服口服。鲁迅严肃地对待问题,钱钟书漫不经心地提出问题,但抨击人生病态,笑骂人性弱点的用心都是一样的。钱钟书的“愤世嫉俗”不是把不合适宜的老祖宗的话东引西摘地说教;而是通过诙谐,轻描淡写的笔调,把个个读过几本书所谓的知识分于的龌龊灵魂一一勾画出来并以机智的幽默、渊博的学识、辛辣的嘲讽,对当时社会种种丑恶的事进行了揭露和批判,同时也道出了许多人生哲理。钱钟书融道德、风俗、人情的批判于一炉,具有机智的风格,妙语连珠,新意迭出,善用比喻和典故。使一种睿智的幽默得以成立,成为独具一格的讽刺作家。

凡是读过《围城》的人,无不被它那妙趣横生的语言逗得忍俊不禁。用两个字说,就是“幽默”。钱钟书犹如一位冷静超远的旁观者,运用各种机智的反语、双关、谐音、对仗、警句格言,以及中外古今的典故、逸闻,纷至沓来,琳琅满目。常使人笑中带泪,泪中带笑,风趣幽默。尤其是那精辟的比喻和蕴含深意的象征暗示。

钱钟书常用漫画式的笔法勾勒“众生”,他以锋刃的笔法高超地概括出一幅幅神情毕肖的漫画形象,使人未见行藏,便已看出人物的性格及作者的情感态度,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如第七章开头对汪处厚的肖像描写:

“胡子常是两撇,汪处厚的胡子只是一画……他只想有规模较小的红夌尖角胡子,不料没有枪杆的人,胡子都生不像样,又稀又软,挂在口角两旁。既不能翘然而起,也不够飘然而袅。他两道浓黑的眉毛,偏偏根根可以跟寿星的眉毛竞赛,仿佛他最初刮脸时不小心,把眉毛和胡子一股脑儿全剃下来了,慌忙按上去,胡子跟眉毛换了位置,唇上的是眉毛,根本不会长,额上的是胡子,所以欣欣向荣。……为了二十五岁的新夫人,也不能一毛不拔,于是剃去两缕,剩中间一撮,……这也许还是那一缕胡子的功效,运气没坏到底。”

看到这段惟妙惟肖的肖像刻画,一幅活灵活现的漫画就形象地浮现在读者脑中了。作者在描绘这位汪大人可笑的容貌时,对他的历史、思想、心理也一并作了讽刺,使他一亮相,就给人滑稽、迂腐的印象。

又如对沈太太的描写:“她眼睛下两个黑袋,像圆壳行军热水瓶,想是储蓄着多情的热泪,嘴唇涂的浓胭脂给唾沫带进了嘴,把黯黄崎岖的牙齿染道红痕,血淋淋的像侦探小说里谋杀案的线索。”--连用几个想象奇特的比喻来铺陈渲染,读之令人忍俊不禁而又厌恶至极。作者常用半是讽刺半是悲怜的口吻调侃“芸芸众生”,他是绕舌的、俏皮的、促狭的,联想特别活泼、思维敏捷,下笔不能自休。他总是尽情地挥洒着那种博引经传,融贯中西,联类无穷的超越具体描写对象驰向更广阔思维空间的讽刺幽默笔墨,能造出一种由博识、睿智、谐趣构成的有智性之类的审美世界和巧喻迭出、纵横恣意的独特文体。在调侃方鸿渐购买时,作者引用《圣经》里的故事作比:“这一张文凭,仿佛有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的功用,可以遮羞包丑。”在嘲讽他的自我解嘲时,又拉来了中西古代哲人柏拉图和孔子作陪衬:

“撒谎欺骗有时并非不道德,柏拉图《理想国》里就说士兵对敌人,医生对病人,官吏对民众都应该哄骗。圣如孔子,还假装生病,哄走了儒悲。孟子甚至对齐宣王也撒谎装病。父亲和丈人望自己是个博士,做儿子女婿的好意思教他们失望么?买张文凭去哄他们,好比前清时代花钱捐个官或英国殖民地商人向帝国府库报效几万镑换个爵士头衔,光耀门楣,也是孝子贤婿应有的承欢养志,钱钟书一生学贯中西,融会古今,在创作上匠心独运,自成一家。讽刺性长篇小说《围城》是其一生的代表作,最能体现他机智隽永,才情横溢的艺术风格。它是一部以旧中国中上层知识分子病态畸形生活为描写对象的幽默而辛辣的讽刺小说。作者以幽默的笔法讽刺时弊,描摹人物世态,调侃“芸芸众生”。常以平易的笔触,在貌似嬉笔中予以淋漓尽致的嘲讽和描写。下面就《围城》的讽刺幽默艺术试作分析。

一部好作品,至少应该在某方面具有鲜明的特色,才能显示出作者的独特个性和品质。比如契柯夫的作品辛辣幽默,带着“含泪的微笑”;欧.亨利追求精巧的构思;茨威格擅长描写女性……《围城》所表现出来的是钱钟书的学者式的幽默讽刺。钱钟书的笔调和鲁迅的截然不同。鲁迅用的是锋利无比的匕首,一触见血,给人一种鲜血淋漓的感觉;钱钟书用的是尖锐的长针,乍看之下,对患部没什么用,但像针炙似地对准医疗部位刺下,刺得深,刺得透,一疼之后便觉舒畅无比,让人被刺得心服口服。鲁迅严肃地对待问题,钱钟书漫不经心地提出问题,但抨击人生病态,笑骂人性弱点的用心都是一样的。钱钟书的“愤世嫉俗”不是把不合适宜的老祖宗的话东引西摘地说教;而是通过诙谐,轻描淡写的笔调,把个个读过几本书所谓的知识分于的龌龊灵魂一一勾画出来并以机智的幽默、渊博的学识、辛辣的嘲讽,对当时社会种种丑恶的事进行了揭露和批判,同时也道出了许多人生哲理。钱钟书融道德、风俗、人情的批判于一炉,具有机智的风格,妙语连珠,新意迭出,善用比喻和典故。使一种睿智的幽默得以成立,成为独具一格的讽刺作家。

凡是读过《围城》的人,无不被它那妙趣横生的语言逗得忍俊不禁。用两个字说,就是“幽默”。钱钟书犹如一位冷静超远的旁观者,运用各种机智的反语、双关、谐音、对仗、警句格言,以及中外古今的典故、逸闻,纷至沓来,琳琅满目。常使人笑中带泪,泪中带笑,风趣幽默。尤其是那精辟的比喻和蕴含深意的象征暗示。

钱钟书常用漫画式的笔法勾勒“众生”,他以锋刃的笔法高超地概括出一幅幅神情毕肖的漫画形象,使人未见行藏,便已看出人物的性格及作者的情感态度,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如第七章开头对汪处厚的肖像描写:

“胡子常是两撇,汪处厚的胡子只是一画……他只想有规模较小的红夌尖角胡子,不料没有枪杆的人,胡子都生不像样,又稀又软,挂在口角两旁。既不能翘然而起,也不够飘然而袅。他两道浓黑的眉毛,偏偏根根可以跟寿星的眉毛竞赛,仿佛他最初刮脸时不小心,把眉毛和胡子一股脑儿全剃下来了,慌忙按上去,胡子跟眉毛换了位置,唇上的是眉毛,根本不会长,额上的是胡子,所以欣欣向荣。……为了二十五岁的新夫人,也不能一毛不拔,于是剃去两缕,剩中间一撮,……这也许还是那一缕胡子的功效,运气没坏到底。”

看到这段惟妙惟肖的肖像刻画,一幅活灵活现的漫画就形象地浮现在读者脑中了。作者在描绘这位汪大人可笑的容貌时,对他的历史、思想、心理也一并作了讽刺,使他一亮相,就给人滑稽、迂腐的印象。

又如对沈太太的描写:“她眼睛下两个黑袋,像圆壳行军热水瓶,想是储蓄着多情的热泪,嘴唇涂的浓胭脂给唾沫带进了嘴,把黯黄崎岖的牙齿染道红痕,血淋淋的像侦探小说里谋杀案的线索。”--连用几个想象奇特的比喻来铺陈渲染,读之令人忍俊不禁而又厌恶至极。作者常用半是讽刺半是悲怜的口吻调侃“芸芸众生”,他是绕舌的、俏皮的、促狭的,联想特别活泼、思维敏捷,下笔不能自休。他总是尽情地挥洒着那种博引经传,融贯中西,联类无穷的超越具体描写对象驰向更广阔思维空间的讽刺幽默笔墨,能造出一种由博识、睿智、谐趣构成的有智性之类的审美世界和巧喻迭出、纵横恣意的独特文体。在调侃方鸿渐购买时,作者引用《圣经》里的故事作比:“这一张文凭,仿佛有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的功用,可以遮羞包丑。”在嘲讽他的自我解嘲时,又拉来了中西古代哲人柏拉图和孔子作陪衬:

“撒谎欺骗有时并非不道德,柏拉图《理想国》里就说士兵对敌人,医生对病人,官吏对民众都应该哄骗。圣如孔子,还假装生病,哄走了儒悲。孟子甚至对齐宣王也撒谎装病。父亲和丈人望自己是个博士,做儿子女婿的好意思教他们失望么?买张文凭去哄他们,好比前清时代花钱捐个官或英国殖民地商人向帝国府库报效几万镑换个爵士头衔,光耀门楣,也是孝子贤婿应有的承欢养志,钱钟书一生学贯中西,融会古今,在创作上匠心独运,自成一家。讽刺性长篇小说《围城》是其一生的代表作,最能体现他机智隽永,才情横溢的艺术风格。它是一部以旧中国中上层知识分子病态畸形生活为描写对象的幽默而辛辣的讽刺小说。作者以幽默的笔法讽刺时弊,描摹人物世态,调侃“芸芸众生”。常以平易的笔触,在貌似嬉笔中予以淋漓尽致的嘲讽和描写。下面就《围城》的讽刺幽默艺术试作分析。

一部好作品,至少应该在某方面具有鲜明的特色,才能显示出作者的独特个性和品质。比如契柯夫的作品辛辣幽默,带着“含泪的微笑”;欧.亨利追求精巧的构思;茨威格擅长描写女性……《围城》所表现出来的是钱钟书的学者式的幽默讽刺。钱钟书的笔调和鲁迅的截然不同。鲁迅用的是锋利无比的匕首,一触见血,给人一种鲜血淋漓的感觉;钱钟书用的是尖锐的长针,乍看之下,对患部没什么用,但像针炙似地对准医疗部位刺下,刺得深,刺得透,一疼之后便觉舒畅无比,让人被刺得心服口服。鲁迅严肃地对待问题,钱钟书漫不经心地提出问题,但抨击人生病态,笑骂人性弱点的用心都是一样的。钱钟书的“愤世嫉俗”不是把不合适宜的老祖宗的话东引西摘地说教;而是通过诙谐,轻描淡写的笔调,把个个读过几本书所谓的知识分于的龌龊灵魂一一勾画出来并以机智的幽默、渊博的学识、辛辣的嘲讽,对当时社会种种丑恶的事进行了揭露和批判,同时也道出了许多人生哲理。钱钟书融道德、风俗、人情的批判于一炉,具有机智的风格,妙语连珠,新意迭出,善用比喻和典故。使一种睿智的幽默得以成立,成为独具一格的讽刺作家。

凡是读过《围城》的人,无不被它那妙趣横生的语言逗得忍俊不禁。用两个字说,就是“幽默”。钱钟书犹如一位冷静超远的旁观者,运用各种机智的反语、双关、谐音、对仗、警句格言,以及中外古今的典故、逸闻,纷至沓来,琳琅满目。常使人笑中带泪,泪中带笑,风趣幽默。尤其是那精辟的比喻和蕴含深意的象征暗示。

钱钟书常用漫画式的笔法勾勒“众生”,他以锋刃的笔法高超地概括出一幅幅神情毕肖的漫画形象,使人未见行藏,便已看出人物的性格及作者的情感态度,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如第七章开头对汪处厚的肖像描写:

“胡子常是两撇,汪处厚的胡子只是一画……他只想有规模较小的红夌尖角胡子,不料没有枪杆的人,胡子都生不像样,又稀又软,挂在口角两旁。既不能翘然而起,也不够飘然而袅。他两道浓黑的眉毛,偏偏根根可以跟寿星的眉毛竞赛,仿佛他最初刮脸时不小心,把眉毛和胡子一股脑儿全剃下来了,慌忙按上去,胡子跟眉毛换了位置,唇上的是眉毛,根本不会长,额上的是胡子,所以欣欣向荣。……为了二十五岁的新夫人,也不能一毛不拔,于是剃去两缕,剩中间一撮,……这也许还是那一缕胡子的功效,运气没坏到底。”

看到这段惟妙惟肖的肖像刻画,一幅活灵活现的漫画就形象地浮现在读者脑中了。作者在描绘这位汪大人可笑的容貌时,对他的历史、思想、心理也一并作了讽刺,使他一亮相,就给人滑稽、迂腐的印象。

又如对沈太太的描写:“她眼睛下两个黑袋,像圆壳行军热水瓶,想是储蓄着多情的热泪,嘴唇涂的浓胭脂给唾沫带进了嘴,把黯黄崎岖的牙齿染道红痕,血淋淋的像侦探小说里谋杀案的线索。”--连用几个想象奇特的比喻来铺陈渲染,读之令人忍俊不禁而又厌恶至极。作者常用半是讽刺半是悲怜的口吻调侃“芸芸众生”,他是绕舌的、俏皮的、促狭的,联想特别活泼、思维敏捷,下笔不能自休。他总是尽情地挥洒着那种博引经传,融贯中西,联类无穷的超越具体描写对象驰向更广阔思维空间的讽刺幽默笔墨,能造出一种由博识、睿智、谐趣构成的有智性之类的审美世界和巧喻迭出、纵横恣意的独特文体。在调侃方鸿渐购买时,作者引用《圣经》里的故事作比:“这一张文凭,仿佛有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的`功用,可以遮羞包丑。”在嘲讽他的自我解嘲时,又拉来了中西古代哲人柏拉图和孔子作陪衬:

“撒谎欺骗有时并非不道德,柏拉图《理想国》里就说士兵对敌人,医生对病人,官吏对民众都应该哄骗。圣如孔子,还假装生病,哄走了儒悲。孟子甚至对齐宣王也撒谎装病。父亲和丈人望自己是个博士,做儿子女婿的好意思教他们失望么?买张文凭去哄他们,好比前清时代花钱捐个官或英国殖民地商人向帝国府库报效几万镑换个爵士头衔,光耀门楣,也是孝子贤婿应有的承欢养志,钱钟书一生学贯中西,融会古今,在创作上匠心独运,自成一家。讽刺性长篇小说《围城》是其一生的代表作,最能体现他机智隽永,才情横溢的艺术风格。它是一部以旧中国中上层知识分子病态畸形生活为描写对象的幽默而辛辣的讽刺小说。作者以幽默的笔法讽刺时弊,描摹人物世态,调侃“芸芸众生”。常以平易的笔触,在貌似嬉笔中予以淋漓尽致的嘲讽和描写。下面就《围城》的讽刺幽默艺术试作分析。

一部好作品,至少应该在某方面具有鲜明的特色,才能显示出作者的独特个性和品质。比如契柯夫的作品辛辣幽默,带着“含泪的微笑”;欧.亨利追求精巧的构思;茨威格擅长描写女性……《围城》所表现出来的是钱钟书的学者式的幽默讽刺。钱钟书的笔调和鲁迅的截然不同。鲁迅用的是锋利无比的匕首,一触见血,给人一种鲜血淋漓的感觉;钱钟书用的是尖锐的长针,乍看之下,对患部没什么用,但像针炙似地对准医疗部位刺下,刺得深,刺得透,一疼之后便觉舒畅无比,让人被刺得心服口服。鲁迅严肃地对待问题,钱钟书漫不经心地提出问题,但抨击人生病态,笑骂人性弱点的用心都是一样的。钱钟书的“愤世嫉俗”不是把不合适宜的老祖宗的话东引西摘地说教;而是通过诙谐,轻描淡写的笔调,把个个读过几本书所谓的知识分于的龌龊灵魂一一勾画出来并以机智的幽默、渊博的学识、辛辣的嘲讽,对当时社会种种丑恶的事进行了揭露和批判,同时也道出了许多人生哲理。钱钟书融道德、风俗、人情的批判于一炉,具有机智的风格,妙语连珠,新意迭出,善用比喻和典故。使一种睿智的幽默得以成立,成为独具一格的讽刺作家。

凡是读过《围城》的人,无不被它那妙趣横生的语言逗得忍俊不禁。用两个字说,就是“幽默”。钱钟书犹如一位冷静超远的旁观者,运用各种机智的反语、双关、谐音、对仗、警句格言,以及中外古今的典故、逸闻,纷至沓来,琳琅满目。常使人笑中带泪,泪中带笑,风趣幽默。尤其是那精辟的比喻和蕴含深意的象征暗示。

钱钟书常用漫画式的笔法勾勒“众生”,他以锋刃的笔法高超地概括出一幅幅神情毕肖的漫画形象,使人未见行藏,便已看出人物的性格及作者的情感态度,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如第七章开头对汪处厚的肖像描写:

“胡子常是两撇,汪处厚的胡子只是一画……他只想有规模较小的红夌尖角胡子,不料没有枪杆的人,胡子都生不像样,又稀又软,挂在口角两旁。既不能翘然而起,也不够飘然而袅。他两道浓黑的眉毛,偏偏根根可以跟寿星的眉毛竞赛,仿佛他最初刮脸时不小心,把眉毛和胡子一股脑儿全剃下来了,慌忙按上去,胡子跟眉毛换了位置,唇上的是眉毛,根本不会长,额上的是胡子,所以欣欣向荣。……为了二十五岁的新夫人,也不能一毛不拔,于是剃去两缕,剩中间一撮,……这也许还是那一缕胡子的功效,运气没坏到底。”

看到这段惟妙惟肖的肖像刻画,一幅活灵活现的漫画就形象地浮现在读者脑中了。作者在描绘这位汪大人可笑的容貌时,对他的历史、思想、心理也一并作了讽刺,使他一亮相,就给人滑稽、迂腐的印象。

又如对沈太太的描写:“她眼睛下两个黑袋,像圆壳行军热水瓶,想是储蓄着多情的热泪,嘴唇涂的浓胭脂给唾沫带进了嘴,把黯黄崎岖的牙齿染道红痕,血淋淋的像侦探小说里谋杀案的线索。”--连用几个想象奇特的比喻来铺陈渲染,读之令人忍俊不禁而又厌恶至极。作者常用半是讽刺半是悲怜的口吻调侃“芸芸众生”,他是绕舌的、俏皮的、促狭的,联想特别活泼、思维敏捷,下笔不能自休。他总是尽情地挥洒着那种博引经传,融贯中西,联类无穷的超越具体描写对象驰向更广阔思维空间的讽刺幽默笔墨,能造出一种由博识、睿智、谐趣构成的有智性之类的审美世界和巧喻迭出、纵横恣意的独特文体。在调侃方鸿渐购买时,作者引用《圣经》里的故事作比:“这一张文凭,仿佛有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的功用,可以遮羞包丑。”在嘲讽他的自我解嘲时,又拉来了中西古代哲人柏拉图和孔子作陪衬:

“撒谎欺骗有时并非不道德,柏拉图《理想国》里就说士兵对敌人,医生对病人,官吏对民众都应该哄骗。圣如孔子,还假装生病,哄走了儒悲。孟子甚至对齐宣王也撒谎装病。父亲和丈人望自己是个博士,做儿子女婿的好意思教他们失望么?买张文凭去哄他们,好比前清时代花钱捐个官或英国殖民地商人向帝国府库报效几万镑换个爵士头衔,光耀门楣,也是孝子贤婿应有的承欢养志,钱钟书一生学贯中西,融会古今,在创作上匠心独运,自成一家。讽刺性长篇小说《围城》是其一生的代表作,最能体现他机智隽永,才情横溢的艺术风格。它是一部以旧中国中上层知识分子病态畸形生活为描写对象的幽默而辛辣的讽刺小说。作者以幽默的笔法讽刺时弊,描摹人物世态,调侃“芸芸众生”。常以平易的笔触,在貌似嬉笔中予以淋漓尽致的嘲讽和描写。下面就《围城》的讽刺幽默艺术试作分析。

一部好作品,至少应该在某方面具有鲜明的特色,才能显示出作者的独特个性和品质。比如契柯夫的作品辛辣幽默,带着“含泪的微笑”;欧.亨利追求精巧的构思;茨威格擅长描写女性……《围城》所表现出来的是钱钟书的学者式的幽默讽刺。钱钟书的笔调和鲁迅的截然不同。鲁迅用的是锋利无比的匕首,一触见血,给人一种鲜血淋漓的感觉;钱钟书用的是尖锐的长针,乍看之下,对患部没什么用,但像针炙似地对准医疗部位刺下,刺得深,刺得透,一疼之后便觉舒畅无比,让人被刺得心服口服。鲁迅严肃地对待问题,钱钟书漫不经心地提出问题,但抨击人生病态,笑骂人性弱点的用心都是一样的。钱钟书的“愤世嫉俗”不是把不合适宜的老祖宗的话东引西摘地说教;而是通过诙谐,轻描淡写的笔调,把个个读过几本书所谓的知识分于的龌龊灵魂一一勾画出来并以机智的幽默、渊博的学识、辛辣的嘲讽,对当时社会种种丑恶的事进行了揭露和批判,同时也道出了许多人生哲理。钱钟书融道德、风俗、人情的批判于一炉,具有机智的风格,妙语连珠,新意迭出,善用比喻和典故。使一种睿智的幽默得以成立,成为独具一格的讽刺作家。

凡是读过《围城》的人,无不被它那妙趣横生的语言逗得忍俊不禁。用两个字说,就是“幽默”。钱钟书犹如一位冷静超远的旁观者,运用各种机智的反语、双关、谐音、对仗、警句格言,以及中外古今的典故、逸闻,纷至沓来,琳琅满目。常使人笑中带泪,泪中带笑,风趣幽默。尤其是那精辟的比喻和蕴含深意的象征暗示。

钱钟书常用漫画式的笔法勾勒“众生”,他以锋刃的笔法高超地概括出一幅幅神情毕肖的漫画形象,使人未见行藏,便已看出人物的性格及作者的情感态度,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如第七章开头对汪处厚的肖像描写:

“胡子常是两撇,汪处厚的胡子只是一画……他只想有规模较小的红夌尖角胡子,不料没有枪杆的人,胡子都生不像样,又稀又软,挂在口角两旁。既不能翘然而起,也不够飘然而袅。他两道浓黑的眉毛,偏偏根根可以跟寿星的眉毛竞赛,仿佛他最初刮脸时不小心,把眉毛和胡子一股脑儿全剃下来了,慌忙按上去,胡子跟眉毛换了位置,唇上的是眉毛,根本不会长,额上的是胡子,所以欣欣向荣。……为了二十五岁的新夫人,也不能一毛不拔,于是剃去两缕,剩中间一撮,……这也许还是那一缕胡子的功效,运气没坏到底。”

看到这段惟妙惟肖的肖像刻画,一幅活灵活现的漫画就形象地浮现在读者脑中了。作者在描绘这位汪大人可笑的容貌时,对他的历史、思想、心理也一并作了讽刺,使他一亮相,就给人滑稽、迂腐的印象。

又如对沈太太的描写:“她眼睛下两个黑袋,像圆壳行军热水瓶,想是储蓄着多情的热泪,嘴唇涂的浓胭脂给唾沫带进了嘴,把黯黄崎岖的牙齿染道红痕,血淋淋的像侦探小说里谋杀案的线索。”--连用几个想象奇特的比喻来铺陈渲染,读之令人忍俊不禁而又厌恶至极。作者常用半是讽刺半是悲怜的口吻调侃“芸芸众生”,他是绕舌的、俏皮的、促狭的,联想特别活泼、思维敏捷,下笔不能自休。他总是尽情地挥洒着那种博引经传,融贯中西,联类无穷的超越具体描写对象驰向更广阔思维空间的讽刺幽默笔墨,能造出一种由博识、睿智、谐趣构成的有智性之类的审美世界和巧喻迭出、纵横恣意的独特文体。在调侃方鸿渐购买时,作者引用《圣经》里的故事作比:“这一张文凭,仿佛有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的功用,可以遮羞包丑。”在嘲讽他的自我解嘲时,又拉来了中西古代哲人柏拉图和孔子作陪衬:

凡是读过《围城》的人,无不被它那妙趣横生的语言逗得忍俊不禁。用两个字说,就是“幽默”。钱钟书犹如一位冷静超远的旁观者,运用各种机智的反语、双关、谐音、对仗、警句格言,以及中外古今的典故、逸闻,纷至沓来,琳琅满目。常使人笑中带泪,泪中带笑,风趣幽默。尤其是那精辟的比喻和蕴含深意的象征暗示。

钱钟书常用漫画式的笔法勾勒“众生”,他以锋刃的笔法高超地概括出一幅幅神情毕肖的漫画形象,使人未见行藏,便已看出人物的性格及作者的情感态度,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如第七章开头对汪处厚的肖像描写:

“胡子常是两撇,汪处厚的胡子只是一画……他只想有规模较小的红夌尖角胡子,不料没有枪杆的人,胡子都生不像样,又稀又软,挂在口角两旁。既不能翘然而起,也不够飘然而袅。他两道浓黑的眉毛,偏偏根根可以跟寿星的眉毛竞赛,仿佛他最初刮脸时不小心,把眉毛和胡子一股脑儿全剃下来了,慌忙按上去,胡子跟眉毛换了位置,唇上的是眉毛,根本不会长,额上的是胡子,所以欣欣向荣。……为了二十五岁的新夫人,也不能一毛不拔,于是剃去两缕,剩中间一撮,……这也许还是那一缕胡子的功效,运气没坏到底。”

看到这段惟妙惟肖的肖像刻画,一幅活灵活现的漫画就形象地浮现在读者脑中了。作者在描绘这位汪大人可笑的容貌时,对他的历史、思想、心理也一并作了讽刺,使他一亮相,就给人滑稽、迂腐的印象。

又如对沈太太的描写:“她眼睛下两个黑袋,像圆壳行军热水瓶,想是储蓄着多情的热泪,嘴唇涂的浓胭脂给唾沫带进了嘴,把黯黄崎岖的牙齿染道红痕,血淋淋的像侦探小说里谋杀案的线索。”--连用几个想象奇特的比喻来铺陈渲染,读之令人忍俊不禁而又厌恶至极。作者常用半是讽刺半是悲怜的口吻调侃“芸芸众生”,他是绕舌的、俏皮的、促狭的,联想特别活泼、思维敏捷,下笔不能自休。他总是尽情地挥洒着那种博引经传,融贯中西,联类无穷的超越具体描写对象驰向更广阔思维空间的讽刺幽默笔墨,能造出一种由博识、睿智、谐趣构成的有智性之类的审美世界和巧喻迭出、纵横恣意的独特文体。在调侃方鸿渐购买时,作者引用《圣经》里的故事作比:“这一张文凭,仿佛有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的功用,可以遮羞包丑。”在嘲讽他的自我解嘲时,又拉来了中西古代哲人柏拉图和孔子作陪衬:

围城前三章读后感(优秀16篇)篇十二

这周又重读了一遍《围城》。大学看第一遍的时候喜欢钱锺书的文字,很多话写得俏皮,比喻得形象,读起来诙谐;这次再看,开始体会人物:方鸿渐、孙柔嘉和赵辛楣,以及这些小资产阶级的故事。读到了好多黑色幽默,也看到了不少自己的影子。

方鸿渐,注定的围城囚犯。

和刘博士交流《围城》,他十分看不起方鸿渐,一个在欧洲真享乐,假游学的造假“留美博士”。

是,这个凭好运靠着岳父资助的假博士,真是只有小聪明、没有大智慧的代表了。周旋在女人之间,被一点点的小心思就能绕的五迷三道;在银行、学校、报社的事业,没有一项成功,都是混头土脸、扫地出门;人际关系更是处的一塌糊涂,混是个老好人却也多嘴多舌、毫无分寸。用赵辛楣的话来说:方鸿渐就是个不讨厌,但也全无用处的人。

因此,这样的一个人,注定进进出出生活的围城中,仓皇狼狈,百无一用。

事业、爱情、家庭,完完全全被动地走进了围城,又被莫名其妙的请出围城,还最终感叹:是时间,这个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着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围城的始作俑者真的是时间么?是人生的讽刺和感伤么?我还真不这么觉得。围城,说到底是思维的枷锁,并不是那真实存在的,如那能隔开两个独立国家一般的边界线。

更何况方鸿渐本是有选择的。他可以留学奋进,获得真知识、真学位;经历过苏文纨的爱情陷阱,唐晓芙的遗憾,他也本可以再留心些,不至于糊糊涂涂地就和孙小姐就结了婚;从上海到三闾大学的旅途中,明明看到了李梅亭的道貌岸然,却也毫无防备,以至于狼狈出逃。这样的方博士,真是令人有种,哎,怒其不争,哀其不幸的感觉。

当然,动乱混沌的时局、令人啼笑皆非的父亲大人方遯翁,周围尽是假洋派,真无能的这些同僚,也让这围城越砌越高,越堆越厚。但我始终是认为,这座墙它不是密不通风的,几次三番,鸿渐是最有机会控制它,起码是看透它的人。

如今生活中的围城,也是这样。它始终会存在,会矗立在那里,不论时代如何改变,因为人性就是如此,知足很难,还得现实的活着,超脱不了。

但如方鸿渐这样随波逐流,连认清都不肯,一错再错,可真是更加悲哀的事情吧。一路走下来,到底还是不知,生活有着说不尽的围城,最终糊糊涂涂的成了囚犯。

中西不通的歪脖树。

重读《围城》的第二感,在于自我反省。

钱钟书在序中写到《围城》的创作目的:想写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

这本小说,作者真是达到目的了,以方鸿渐为代表的小资产阶级、留洋派的特性写得真是跃然纸上。说话爱夹带着英文单词;对于祖国的文化了解浅薄、倒是抨击不少;向往外国的生活方式,但也是中西合璧的不伦不类。一针见血,活灵活现,甚至很多人说小说中的人物全部有考据癖,以致后来杨绛先生还特地撰文解释:故事中的角色当然是虚构的。

虽然这本书创作在40年代,但不得不说,即使如今,这些留洋派的特点还是会出现在我们的身上。

社会文化上也是这样,例如小说中金华的中国式平屋盖的“欧亚大旅店”,还是有类似的现象。哈哈,前不久北京还不整治了一众“罗马花园”,“东方普罗旺斯”这类洋名,真是令人哭笑不得。

文化的交流是好事,但除了拓展海外的视野外,我们更要了解我们自己的民族文化。愧疚的说,我始终觉得自己就多多少少也是“方鸿渐”,是踏在两种文化之间,根基都不扎实的歪脖树。

书中有一段最黑色幽默的情节,最具这“歪脖树”的讽刺意味。苏文纨的朋友曹元朗做了一首美其名曰“新古典主义”的诗歌《拼盘姘伴》:

昨夜星辰今夜摇漾于飘至明夜之风中。

圆圆肥白的孕妇肚子颤巍巍贴在天上。

这守活寡的逃妇几时有了个新老公。

jug!jug!污泥里——efangoeilmondo!

——夜莺歌唱。

雨后的夏夜,灌饱洗净,大地肥而新的,

最小的一棵草参加无声的呐喊:“wirsind!”

混杂着德语,英文,中文,东拼西凑、乱七八糟,还自诩自成一派,学贯中西,实在是令人啼笑皆非。读罢,也默默反省,可别做了这“滑稽诗人”。

经典就是经典,百读不厌。钱锺书的《围城》,可挖掘的亮点真是太多。除了深刻的人生哲学、社会现象,作者的语言也是十分十分生动有趣,颇有顽童的感觉,尤其各类的比喻,一针见血,幽默机智。摘抄几句我喜欢的作为结尾:

他话里嵌的英文字,还比不得嘴里嵌的金牙,因为金牙不仅妆点,尚可使用,只好比牙缝里嵌的肉屑,表示饭菜吃得好,此外全无用处。

现代人有两个流行的信仰。第一:女子无貌便是德,所以漂亮女人准比不上丑女人那样有思想,有品节;第二:男子无口才,就表示有道德,所以哑巴是天下最诚朴的人。

为什么心里容不下的情感,要找同伴来分摊?聚在一起,动不动自己冒犯人,或者人开罪自己,好像一只只刺猬,只好保持着彼此间的距离,要亲密团结,不是你刺痛我的肉,就是我擦破你的皮。

西洋赶驴子的人,每逢驴子不肯走,鞭子没有用,就把一串胡萝卜挂在驴子的眼睛之前、唇吻之上。这笨驴子以为走前一步,萝卜就能到嘴,于是一步再一步继续向前,嘴愈要咬,脚愈要赶,不知不觉中又走了一站。那时候它是否吃得这萝卜,得看驴夫的高兴。一切机关里,上司驾驭下属,全用这种技巧。

围城前三章读后感(优秀16篇)篇十三

头一回读《围城》是初二,看了一半就看不下去了——那时候我喜欢的是金庸。

第二回读《围城》是高一,看着看着睡着了,因为觉得节奏太慢,不过就这么迷迷糊糊的还倒也读下来了。

这是第三回读。好像还真发现他的高处了:恕我直言,自《围城》以后的中国大陆的小说没有能超过他的。

先讲一个故事:说柏拉图问老师苏格拉底什么是爱情?老师就让他先到到麦田里去,摘一棵全麦田里最大最金黄的麦穗来,期间只能摘一次,并且只可向前走,不能回头。柏拉图于是按照老师说的去做了。结果他两手空空的走出了田地。老师问他为什么摘不到?他说:因为只能摘一次,又不能走回头路,期间即使见到最大最金黄的,因为不知前面是否有更好的,所以没有摘;走到前面时,又发决总不及之前见到的好,原来最大最金黄的麦穗早已错过了;于是我什么也没摘。老师说:这就是“爱情”。之后又有一天,柏拉图问他的老师什么是婚姻,他的老师就叫他先到树林里,砍下一棵全树林最大最茂盛的树。其间同样只能砍一次,以及同样只可以向前走,不能回头。柏拉图于是照着老师的说话做。这次,他带了一棵普普通通,不是很茂盛,亦不算太差的树回来。老师问他,怎么带这棵普普通通的树回来,他说:“有了上一次经验,当我走到大半路程还两手空空时,看到这棵树也不太差,便砍下来,免得错过了后,最后又什么也带不出来。”老师说:“这就是婚姻!”

这是一个公式、定律,《围城》里的方鸿渐自然也可由此观之。

方鸿渐就是唐晓芙那棵最大最金黄的麦穗,就是孙柔嘉那棵普普通通的树。不过其实在方鸿渐眼中孙柔嘉也是那棵树,但唐晓芙绝对是大麦穗。当然,也许唐晓芙并没有觉得前面有棵好的麦穗,但总之是没有摘成。最荒缪的是苏文纨,她并不是真的爱方鸿渐,方鸿渐本也不爱她。可方鸿渐因为她而失去了唐晓芙,因为他认识了赵辛楣,因为赵而去的三闾大学,因为去三闾大学认识的孙柔嘉,——方鸿渐的婚姻还是拜她所赐呢。

在方鸿渐身边的女人中,苏文纨代表了女性的虚荣——她的所有活动都为了这两个字。苏文纨是因为虚荣所以亲近、引逗、诋毁、嘲笑方鸿渐。她所作的一切都是基于“在人群中我理所当然是焦点”这种大小姐思想。她之所以选择方鸿渐也是认为他软弱,自己能控制住他。所以方鸿渐说“苏小姐是理想的女朋友”——一个官府大小姐做自己的女朋友当然有面子,可也没有谁会心甘情愿接受这个大小姐脾气的。

唐晓芙正是方鸿渐的心上人,方鸿渐对她的感情最纯洁,两个人本来是最理想的爱侣。可是,方鸿渐不幸被她表姐选中了——“我得不到别人也别想得到”。于是这一对就这么不明不白地完了。

孙柔嘉在方鸿渐心目中只不过是“不讨厌”。若依赵辛楣那句“经过长期苦旅行而彼此不讨厌的人,才可结交做朋友”来看倒是不错,两人充其量只是朋友。可没想到这胖子接着发的那番先旅行后结婚的“高论”竟成了谶语,这对先经过旅行的男女果然结婚了(虽然感情不是很好)。方鸿渐结婚的决定在我们看来好像没必要,可是设身处地想:其实方鸿渐走的每一步都是当时唯一的途径,等于是生活的必然造成方鸿渐荒谬的结果,这就是钱钟书的手段高明之处了。

我以为小说有四等境界:最下等曰“歌颂”(如《抉择》),第二等曰“批判”(如《伤痕》),更高曰“幽默”(如《钟摆》),而独以“荒谬”为最高——《围城》正是这种“荒谬”作品。

为何?因为生活本身就是荒谬的,万万不能较真,能看出这一层不易,化入小说中更难。因为不仅要你看出生活的荒谬,还要熟知这荒谬的生活是怎么样运作的,方能在虚构的生活中表现出荒谬来,且荒谬而不做作,虚构却显真实。一个在平淡中娓娓道来的故事,圆滑自然的进行,最终化作无奈——“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含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甚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围城前三章读后感(优秀16篇)篇十四

围城是一本经典的名著,它描述了一种特别的小事,这种小事给人又有不同的感觉,让人感慨,下面请看关于围城的读后感吧!

刚开始决定读《围城》只是为了多读一本书,至于自己能否将它认真读完那是后话。

而当我翻开书的第一章的第一段,就被这精妙的比喻深深吸引了。

开头是这样的:“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阳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

”这一句既应用了比喻又应用了拟人,这种修辞手法不动声色地将海洋上空的夜描绘得形象,生动,淋漓尽致,使人一读便可有身临其境的感觉。

钱钟书在《围城》中善用比喻等修辞手法,例如:“他靠纱窗望出去。

漫天的星又密又忙它们声息全无,而看来只觉得天上热闹。

一梳月亮像形容未长成的女孩子,但见人已不害羞,光明和轮廓都清新刻露,渐渐可烘托夜景。

小园草地里的小虫琐琐屑屑地在夜谈。

不知哪里的蛙群齐心协力地干号,像声浪给火煮得发沸。

几星萤火虫优游来去,不像飞行,像在厚密的空气里漂浮,月亮不到的阴黑里,一点萤火忽明,像夏夜的一只微绿的大眼睛。

这虽然是很平常的夏夜景色,但在钱钟书的笔下却如此生动。

“不知哪里的蛙群齐心协力地干号,像声浪给火煮得发沸。”这里把声浪比作水,声音的变化就像水被煮沸了。

如此绝妙的比喻也只有钱钟书能想到了,忽然记起要是我们来描绘这夏夜,定是把蛙声用拟声词给代替了。

原本以为《围城》这本书不过就讲那些琐碎的小事,不值深读。

可当我慢慢读下去时,发现故事中并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件发生,也没有曲折离奇的故事情节。

但我们这是阅读,不是听故事。

所以这里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有它存在的意义。

他善于应用精言妙语,来使文章更有看头,当然在他的刻画下,故事中的人物性格也是如此鲜明。

例如一号人物方鸿渐,他是一个不学无数的人,他好的不纯然,坏的不彻底,不想像狗一样媚悦于人,又不甘低人一等,所以他只能像皮球一样被人一脚踢开。

而苏文纨则是“底子”最厚的一位女生,她有着美丽的容貌,丰裕的家境,良好的教育,但却虚伪,傲视群芳,最后只得孤芳自赏。

唐晓芙是苏文纨的表妹,她是一个集智慧,妩媚,青春于一身的小家碧玉的女孩子,她是我在《围城》中最喜欢的人物,因为她端庄大方,不做作不矫情近乎完美。

孙柔嘉是后来方鸿渐的太太。

她自然有柔弱的一面——被学生欺辱时,哭得像个孩子。

但是她也是一个有心计的人,为了追求自己的爱情常常玩弄心机。

至于赵辛楣,他是一个装腔作势,附庸风雅的人。

不过他虽然不喜欢方鸿渐,但也会给方鸿渐提供真心的帮助。

听杨绛先生说,这些故事里也有钱钟书的留学经历,不过也是虚构的。

我想如果不是博览群书,对社会有敏锐的观察,对人生有独到的见解。

钱钟书有怎么会有这样一本《围城》。

《围城》是钱钟书唯一的一部长篇作品,该作品凝聚了他对社会腐朽、学术堕落的感叹,堪称一部现代版的《儒林外史》。

钱钟书在文中塑造了方鸿渐、赵辛楣、苏文纨、孙柔嘉、李梅亭等鲜活的人物形象。

我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故事的主人公――方鸿渐,对于他,我更深的感触应该说是同情。

钱钟书对方鸿渐的描写可谓是出神入化,但最终却为他选择了一个悲惨的命运。

方鸿渐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强烈的好奇心促使他走入了围城般的社会。

在城中,他感受到了社会的不如意,但想要出去时,却发现城门已经关闭了。

抱着无奈的心情,他一头钻进了婚姻、事业和家庭的圈子里。

在婚姻的围城里,他爱上了博学多才的苏文纨,但对方的漠然却注定这是一场失败的的单恋。

颇有心计的孙柔嘉利用他的同情心,成就了他那并不美满的婚姻。

在事业的围城里,方鸿渐同样也不如意,他经历两次转系后大学勉强毕业。

在岳父的资助下,他踏上留学之路,却因无心学业而与一纸博士文凭失之交臂。

为了搪塞岳父及家人,只好买了一张交差。

生活所迫,回国后的方鸿渐和赵辛楣等人一同踏上了前往三闾大学的求职之路,学校虽地处偏远,但绝非一方净土。

清高孤傲、无所作为的方鸿渐终于在十几个知识分子间的勾心斗角中败下阵来。

方鸿渐的性格特点决定了他在围城中的格格不入。

方鸿渐自视清高,手持的却是一张。

自我感觉颇好的他,课堂效果却死气沉沉。

正是他对自己过高的估计,使他越来越不如意,也使他在围城里陷得越来越深。

他渐渐感受到了自己的无知,以及和别人的差距,转而在心中筑起了一座新的围城,一座自卑的围城。

其实,这大可不必,只要能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虚心求教,并对生活的不如意微笑面对,那座虚幻的围城也就自然消失了。

生活中,也有人时常抱怨社会的不公,对生活比自己好的人十分的羡慕,万分的'嫉妒。

与其嫉妒他人,不如踏踏实实做好份内之事,要相信,机会总是垂青于有准备的人。

自视清高或一蹶不振,都不免使人走上方鸿渐的老路,抱憾终生。

还是那句老话,社会是围城,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

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我们又何必让自己的心态处于围城中呢

“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这就是《围城》。

《围城》并不仅仅是一部爱情小说。

它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它的主题和象征是多层次的。

《围城》的象征源自书中人物对话中引用的外国成语,“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

小说里说方鸿渐的婚姻就像围城,他迈进了就想出来,没进去前却有拼命的想进去,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围城》从“围城”这个比喻开始,淋漓尽致地表现了人类的“围城”困境:不断的追求和对所追求到的成功的随之而来的不满足和厌烦,两者之间的矛盾和转换,其间交织着的希望与失望,欢乐与痛苦,执著与动摇——这一切构成的人生万事。

“围城”困境告诉我们人生追求的结果很可能是虚妄的,这看起来好像很有点悲观,但骨子里却是个严肃的追求,热忱深埋在冷静之下,一如钱钟书本人的一生。

他揭穿了追求终极理想、终极目的的虚妄,这就有可能使追求的过程不再仅仅成为一种手段,而使它本身的重要意义得以被认识和承认,使我们明白追求与希望的无止境而义无反顾,不再堕入虚无。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

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

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

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围城前三章读后感(优秀16篇)篇十五

从《围城》发表以来,就有好多人对方鸿渐提出不同的看法。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学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方鸿渐是有点虚荣的,有点玩世不恭的,但是,他又并不像辛楣一样有真才实学,也不像韩学愈等人一样完全昧着良心。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城”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假如方鸿渐玩世能够彻底点那也好,可是他没有像韩学愈一样将他的发扬光大。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苏文纨在归国的轮船上就表现出对方的爱慕了。可是方并没有表达什么。到后来鸿渐的博士学位闹笑话之时,本来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的。苏文纨一点就会破。苏博士不点破,这摆明白了,是因为爱。可是方鸿渐还一头栽下去,当起了一个爱慕苏小姐的角色,与赵辛楣争风吃醋,甚至在月亮底下“一吻定江山”,这都不无是他自己的错误。他以为玩世无所谓,但却不知道是他自己破坏了自己与唐小姐本应美好的感情,流落到三闾大学里去。与孙小姐完婚一起到上海打工后,他是被生活所迫,才抛弃了玩世的态度,如他自己所说:

撒谎往往是兴奋快乐的流露,也算得一种创造,好比小孩子游戏里的自骗自。一个人身心愉快,精力充溢,会不把顽强的事实放在眼里,觉得有本领跟现状开玩笑。真到忧患穷困的时候,人穷智短,谎话都讲不好的。

这岂不悲哉?

围城前三章读后感(优秀16篇)篇十六

读小学的时候,就受当时思潮的影响,不太乐意课本中印象式的文章批评,以为空洞无根。如果说这种批评是旨于免于施莱尔马赫所言的“误解”,那么这倒是地地道道的“赫尔默斯之学”。至今我也是这样看的。

但问题是,十年之后我也未能免于作一个普普通通的读者,没有能力超脱出这种批评。而且,对一篇小说作叙事学分析或原型分析或诸如此类的分析,于我又有多大意义呢?恐怕很少有普通读者愿意在小说这种消遣上花几年精力,更难接受已经“作为创作”的文学批评。那么印象式的东西也就有它的长处,有它的需求基础。毕竟,小说的目的和价值不在,首先不在理论的探求者那里,而在人们下班后没有麻将和ok厅的晚上。

这就很使我困惑。在当代,写作完全可以视作作者纯个人的事——把文学视为历史资料的时代已经逝去得太久了。但作者的个人经验与读者的个人经验未必是直接相通的,这种沟通需要对作者进行了解甚至专业一些的分析,所以,如果读者对作品仅作印象式的,也就是纯个人经验的理解则被认为是不够的。但如果读者被迫花些精力去学习现代的专业分析,以与作家拥有共同的“话语”,那么读者对作品的解读不仅成为一种负担,也是一种以他人观人的诠释——因为我们的所能获得的作者资料必是第二手的——所以对作者和作品的体认也并无多大进展。如果世上的人分为作者、批评家和读者,我们倒还没有一个原则,一种共同的信心来面对此情此境。

是不是我们只能呆在自己所据有的这一小块碎片上?在这上面,分析、论证都有些象水中萍、风中絮。于小说是这样,人生也大至如此——其实一部《围城》,最深的感触也就是这个意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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