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罗门王的魔戒读后感(专业21篇)

时间:2023-12-06 作者:琉璃

读后感是对书中内容进行提炼和归纳的过程,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记忆书中的思想。阅读下面几篇读后感,或许能够给你带来全新的思考和感受。

所罗门王的魔戒读后感(专业21篇)篇一

《魔戒》是英国牛津大学教授兼语言学家托尔金的史诗奇幻小说,《魔戒》被誉为西方世界的《西游记》。小说中的魔戒,是魔王索隆造出来的戒指,索隆可以通过它以邪恶统治世界。而这枚能使人隐形、长寿,获得超自然能力的戒指,仿佛也有某种自我意见,他会伺机而动,被邪恶召唤,也召唤邪恶。因此,当魔王在战争中遗失了戒指之后,每一个无意间拥有它的人,都会遭受心灵的试探。他们知道它的危险,却无法割舍这个危险,戒指成为一种诱惑。最后,不能战胜这诱惑的人,会被索隆彻底控制。当魔戒落入善良的矮人族,哈比特的族人手中时,就成立了销毁魔戒的魔戒使命团。九位成员在赴使命过程中,一方面的坚毅不拔地完成任务,一方面的抵挡魔戒诱发的来自自己心灵深处的邪恶诱惑。

书中主要讲述了魔戒与哈比族之间发生的故事。早被遗忘的魔戒之王重现人间,黑暗魔君索隆——魔戒之王的锻造者,想方设法寻找魔戒,用来恢复自己的力量;于是在林谷组建了一支魔戒远征队,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最终魔戒拥有者哈比族人弗罗多,将魔戒扔进了厄运山口的烈焰中。魔戒被这样被毁灭,索隆完全失败,黑塔楼也倒塌,中土世界重又恢复和平。

一本上世纪的经典,到了本世纪仍然能发出属于它的光芒,原因在于书中的虚拟世界并非现实世界的影子,而是人们心灵的镜子,书中处处都有人性的体现。《魔戒》中也有不起眼的小人物的壮举,他们象征着现实世界千千万万的普通人的英雄主义。

这本书还教会我,有时候对于坏人,我们需要宽容,宽容那些曾经给我们带来巨大伤害的人,也许将来某一天,他们会带来巨大的帮助。

所罗门王的魔戒读后感(专业21篇)篇二

《魔戒》是我目前最喜爱的一部小说,作者是托尔金。据说作者很小的时候就已在构思着魔戒中的世界,如果用一句话概括一下,可以说托尔金创造的不仅是一部小说,而是一个世界。小说中的语言、诗歌、种族、地图、传说、甚至历史,从创世之初至魔戒覆灭期间发生的所有历史事件及每一个家族的来龙去脉,全为作者的想象力创作出来,不得不令我佩服之至。

这部小说主要讲述的是原本该被遗忘的魔戒之王重现人间,黑暗魔君索隆魔戒之王的锻造者,想方设法寻找魔戒,以恢复自己的力量;于是在林谷组建了一支魔戒远征队,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最终魔戒携带者弗拉多将魔戒扔进了厄运山口的烈焰中。魔戒被毁灭,索隆完全失败,黑塔楼也倒塌,中土世界重又恢复和平。

即使你是一个渺小的人,你也可以改变世界的`命运。文中的主角弗拉多,属于霍比特民族,这是一个近乎被是人遗忘的种族,在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过自己的平安日子。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渺小的种族,却经历了各种艰苦的考验,摧毁了魔戒,挽救了世界。看了《魔戒》,我明白了应该对自己充满信心,也许我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人,即使消失了地球也不会倒着转,但是我应对自己的理想充满信心,像弗拉多那样,解决所有困难,最终获得成功。每当我沮丧哭泣时,《魔戒》是我最大的慰藉,他教我学会坚强,勇敢向前。

所罗门王的魔戒读后感(专业21篇)篇三

《魔戒》我目前最喜爱的一部小说,作者是托尔金。据说作者很小的时候就已在构思着魔戒的世界,如果用一句话概括一下,可以说托尔金创造的不仅是一部小说,而是一个世界。小说中的语言、诗歌、种族、地图、传说、甚至历史(从创世之初至魔戒覆灭期间发生的所有历史事件及每一个家族的来龙去脉),全为作者的想象力创作出来,不得不令我佩服之至。

这部小说主要讲述的是原本该被遗忘的魔戒之王重现人间,黑暗魔君索隆——魔戒之王的锻造者,想方设法寻找魔戒,以恢复自己的力量;于是在林谷组建了一支魔戒远征队,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最终魔戒携带者弗拉多将魔戒扔进了厄运山口的烈焰中。魔戒被毁灭,索隆完全失败,黑塔楼也倒塌,中土世界重又恢复和平。

即使你是一个渺小的人,你也可以改变世界的命运。文中的主角弗拉多,属于霍比特民族,这是一个近乎被是人遗忘的种族,在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过自己的平安日子。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渺小的种族,却经历了各种艰苦的考验,摧毁了魔戒,挽救了世界。看了《魔戒》,我明白了应该对自己充满信心,也许我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人,即使消失了地球也不会倒着转,但是我应对自己的理想充满信心,像弗拉多那样,解决所有困难,最终获得成功。每当我沮丧哭泣时,《魔戒》是我最大的慰藉,他教我学会坚强,勇敢向前。

远征队成员之间的感情也深深打动了我。每当你遇到困难的时候,朋友总是会鼓励你、支持你,帮助你度过难关。“弗拉多没有山姆就走不远,”是的,若是我们没有朋友,也走不远。

所罗门王的魔戒读后感(专业21篇)篇四

天空上,风云动摇,光影迷离,太阳光已无力再割开斑驳的屋影。在一个星期六的傍晚,我读完了《所罗门的指环》。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以为这是一本小说,写所罗门王的指环的离奇故事。刚读几页,都是在写景,写阿尔腾贝格是动物乐园,我还以为是借此引出故事。然而,事实与此大相径庭。除了前言开头提到了所罗门王,其他地方就没出现这位智慧之王的影子(也许我读得不太认真)。在我看来,本书的作者,同时也是文中的主角康拉德﹒洛伦茨,就是那位所罗门王。从来没有哪位科学家,能像他一样。他可以和动物说话,就像两人闲聊家常。

全书约10万字,介绍的小动物数目非常大。这众多的小动物中,绝大部分都是洛伦茨在不同时段亲手养的。在全书中,作者表达出的都是自己的欢悦之情。他因养动物而开开心心地度过80多个春秋,这一生是真正的享受。虽然,养动物时常遇到麻烦,但他所忍受的麻烦,换来的补偿,不仅仅是科学成果,还有许多许多。洛伦茨一直遵守着人与动物平等”的原则,热情地呵护着它们。他总是尽力模拟出与现实一样的环境供他们生存。在他看来,人就是动物,动物就是人,二者全无区别。

现代生活熙熙攘攘,忙忙碌碌,一个人需要时常提醒自己不要迷失自我。可是,如果我们养几只寒鸦,看着他们如何玩弄暴风雨,发现他们与人一样的感情,欣赏他们的甜蜜爱情,区分他们的等级划分;如果我们养几只金丝雀,看着这些憨厚可掬的胖家伙进行最搞笑的摔跤比赛,看着他们滚来滚去,一会儿作撕咬状,一会儿大声尖叫,在笼子里你追我赶。那么,即使我们无法像洛伦茨一样快乐一生,至少在孤独时有了喜悦的来源。有知心动物相随,任何一个时刻,任何一个地方,都是安身立命的好时刻,好地方。

所罗门王的魔戒读后感(专业21篇)篇五

现在我要向大家介绍“魔戒”。

这部电影的内容是在描述男主角佛罗多和一群正义之士要将一只象征权力与腐化的“魔戒”送到末日火山去销燬,以免它落入邪恶势力者手中的惊险历程。说是“一部”电影,其实它一共分成“首部曲”、“二部曲”。

除了与邪恶势力的战斗之外,这些正义之士还得克服人性上的贪婪欲望,否则自己也可能禁不住权力的诱惑,走上腐化之路!所以我觉得这部电影除了很棒的声光效果和电脑动画之外,它还有很深的涵义,值得我们细心的去思考。

看完这部电影后,我很佩服佛罗多的勇气,他虽然手无寸铁,却凭着一股正气和面目狰狞的“半兽人”对抗;而他的好朋友山姆以坚定的一路护卫他、陪伴他,无怨无悔,更是令人感动!我觉得“魔戒”是一部非常值得一看的电影,推荐给大家,希望您也会喜欢!

所罗门王的魔戒读后感(专业21篇)篇六

相比《查理九世》大家都熟知。但是《所罗门王的魔戒》很少有人知道。下面就由我来为大家讲述吧!

据传,所罗门王曾经将七十二大恶魔封印在瓶中,谁能召唤七十二恶魔,水就能统治世界。大名鼎鼎的冒险家古兰奇博士在留给墨多多爷爷的信中写到--我犯下了一个不可饶恕的罪行,唤醒了沉睡的恶魔。为此,小伙伴们深入原始草原,进入恐怖腊头部落的领地调查真相。这里曾经吞噬过无数的冒险家的`坟墓!黑漆漆的天空中,一直浑身上下覆盖着杂乱黑羽毛的人性恶魔怪从天而降!一个苍老的女人从满是苍白骨的壁画中走了出来读《查理九世》所罗门王的魔戒有感。

孙嘉仪,她竟称查理为神,瞬息万变的草原禁地之内究竟埋藏着什么样的秘密?诡异的巨石林中,半人半兽的恶魔军团重见天日,dodo大冒险队大难临头!是谁打开了所罗门王的封印?谜团迭起故事层层映出了真相。

听了是不是还害怕很好奇很想看?那就去买一本书吧!拿到了这本书,读一读就能感觉到它丰富的趣味,看几页就停不下来,越来越有趣。

所罗门王的魔戒读后感(专业21篇)篇七

小说中的魔戒,是魔王索隆造出来的戒指,索隆可以通过它以邪恶统治世界。而这枚能使人隐形、长寿,获得超自然能力的戒指,仿佛也有某种自我意见,他会伺机而动,被邪恶召唤,也找换邪恶。

因此,当魔王在战争中遗失了戒指之后,每一个无意间拥有它的人,都会遭受心灵的试探。他们知道它的危险,却无法割舍这个危险,戒指成为一种诱惑。最后,不能战胜这诱惑的人,会被索隆彻底控制。

当魔戒落入善良的矮人族,哈比特的族人手中时,就成立了销毁魔戒的魔戒使命团。九位成员在赴使命过程中,一方面的坚毅不拔地完成任务,一方面的抵挡魔戒诱发的、来自自己心灵深处的邪恶诱惑。

本书主要讲述的是小人物改变历史,是历史的推动者。当然,本书中的确讲述了很多有名的大英雄,他们或是拥有超强法力的法师,或是心灵纯净的精灵女王,或是人类世界的英雄王者,但是当他们遇到魔戒的诱惑时依然会,一样会受到诱惑。他们并非无所不能,他们一样有可能败在诱惑之下。他们是跟小人物一样,要奋力挣扎,他们唯一与小人物不同之处就是他们有比小人物更多的冠冕堂皇的理由,来得到魔戒。

书中的哈比族人很平凡,身材矮小、好吃好玩、喜欢饮食作曲,最好天天宴乐,一天吃六顿。魔戒却恰恰落入哈比族人毕尔波手里,毕尔波又将魔戒传给弗罗多。唯一陪伴弗罗多的人,是另一个微不足道的哈比特人山姆。山姆一直陪在弗罗多身边,在弗罗多几乎受不了魔戒诱惑时,一次次地把他从危难中解救出来,在弗罗多撑不下去的火山口路途中,山姆背起了他,靠着这份真挚的友情,两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完成了销毁魔戒的重大使命。

所罗门王的魔戒读后感(专业21篇)篇八

魔戒。

读后感。

《魔戒》我目前最喜爱的一部小说,作者是托尔金。据说作者很小的时候就已在构思着魔戒的世界,如果用一句话概括一下,可以说托尔金创造的不仅是一部小说,而是一个世界。小说中的语言、诗歌、种族、地图、传说、甚至历史(从创世之初至魔戒覆灭期间发生的所有历史事件及每一个家族的来龙去脉),全为作者的想象力创作出来,不得不令我佩服之至。

这部小说主要讲述的是原本该被遗忘的魔戒之王重现人间,黑暗魔君索隆——魔戒之王的锻造者,想方设法寻找魔戒,以恢复自己的力量;于是在林谷组建了一支魔戒远征队,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最终魔戒携带者弗拉多将魔戒扔进了厄运山口的烈焰中。魔戒被毁灭,索隆完全失败,黑塔楼也倒塌,中土世界重又恢复和平。

即使你是一个渺小的人,你也可以改变世界的命运。文中的主角弗拉多,属于霍比特民族,这是一个近乎被是人遗忘的种族,在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过自己的平安日子。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渺小的种族,却经历了各种艰苦的考验,摧毁了魔戒,挽救了世界。看了《魔戒》,我明白了应该对自己充满信心,也许我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人,即使消失了地球也不会倒着转,但是我应对自己的理想充满信心,像弗拉多那样,解决所有困难,最终获得成功。每当我沮丧哭泣时,《魔戒》是我最大的慰藉,他教我学会坚强,勇敢向前。

远征队成员之间的感情也深深打动了我。每当你遇到困难的时候,朋友总是会鼓励你、支持你,帮助你度过难关。“弗拉多没有山姆就走不远,”是的,若是我们没有朋友,也走不远。

书中有一位关键人物——咕噜姆。它曾经拥有过魔戒,深受魔戒邪恶力量的侵蚀,被折磨得不成人形,还有双重人格,一个是曾经的他仍有些良知;另一个则已被魔戒扭曲了心灵。但他总的来说是一个可怜的坏蛋,伤害了许多人,对远征队也产生了一定威胁,后来还背叛了弗拉多。我对他实在是恨之又恨,不明白为何弗拉多当初没有杀死他,而给了他一个机会。不过后来我又想到,若是咕噜姆没有为弗拉多带路,他也许无法到达目的地;并且在最后,弗拉多也受了魔戒的诱惑之时,是咕噜姆抢走了魔戒,却不小心连人一起跌进山口(尽管并不出于善意,但的确有很大的帮助)。所以,有时候对待坏人,我们也应采取宽容的态度。宽容那些曾经伤害过我们的人,也许将来有一天,他会给我们带来巨大的帮助。

所罗门王的魔戒读后感(专业21篇)篇九

今天下午终于战完了魔戒的原著,看过了电影再来看书的感觉还是有所不同,同样一个故事,两次体验,这里也来谈谈我的感受吧。

其实说起来整个寒假都是活在魔戒情怀里的,对魔戒的喜爱埋藏了一年多,在霍3上映的时候被引爆,然后就疯了一样的刷了三次货币,两次魔戒(想想也是蛮有勇气的)。之后几乎是手抖着下了魔戒的书单,拿到了书之后也是激动又高兴,不知道绚丽的影像变成了平实的文字之后是怎样的一种感受呢?买的是一套平装版的书,封面我很喜欢,第一本是莫瑞亚矿坑,第二本是欧散克塔,第三本是米纳斯提力斯,都是充满了记忆的地方。

我很喜欢把书和电影拿来作比较,《魔戒》系列可以说做到了相得益彰。书中有很多可爱而有趣的细节,也出现了电影中没有提及的人物,电影由于艺术上的要求,删去了一些支线,但是却提供了无比绚丽的影像记忆,书中所描写的宏伟战争以及美丽的景色,如果没有电影这一载体,我都不知道该从何想象。

这里不得不再次膜拜pj,他真的拍出了所有我想要看到的,希望看到的,而那些字里行间里的人物,也全部幻化成熟悉的、亲切的面容,真是一次十分宝贵的体验。伊利亚伍德就是弗罗多,v叔就是人皇,开花就是精灵,伊恩麦克莱恩就是甘道夫,他们似乎就是为魔戒而生,也在魔戒剧组度过了他们最美丽的年华。同样的,魔戒只会是我生命之书中的几页,但无疑会是最美的华章。

我以两种不同的方式体验着同一个故事,我愿意再走一次他们的.旅程。想想看,我真的很喜欢这种格局宏大,热血的,纯粹关乎勇气与梦想的故事。弗罗多与比尔博,两代魔戒持有者,一个带回了它,一个毁灭了它,两段旅程都历尽艰辛,却又无比巧合的因果照应,就连咕噜,一个让人咬牙切齿的小生物最后也以邪恶的方式成就了一段善果。

电影中最催人泪下的是众人的告别,书中同样也如此。梅里说了一段话,“好啦,我们就像是一开始一样,又只剩四个人了,我们把大家一个一个都留在身后,看起来就像一场逐渐缓慢淡出的梦境啊!”

确实如同一场梦,从在跃马旅店第一次遇见神行客,到伊力萨王加冕;莱格拉斯从第一次参加林谷会议,到率领密林精灵搬迁伊西力安,再到扬帆远航;还有那四个小哈比人的人生传奇,他们的护戒之旅终于也被变成歌谣,永世流传。

当他们回到跃马旅店,奶油伯出来迎接他们,又想起当年神行客带着四个人奔跑,身后跟着一群暗影。我总算可以说,故事终于结束了。

尽管后面有些小插曲让我留恋,我还是不得不向这些可爱的人告别了。

人皇去世之后,梅里和皮聘的遗体就放在他的旁边,莱格拉斯和金雳扬帆自大河安都因而下,灰船离开之后,魔戒远征队的所有成员自此全部离开了中土。

谢谢托尔金和pj,这是一个很美的梦,我希望它能够一直流传下去。

所罗门王的魔戒读后感(专业21篇)篇十

在《所罗门之歌》一开始,就设置了一个看似奇怪的引子:在主人公出生的一天,一个按部就班的老实人,宣布自己将从某一个地方利用自己制造的翅膀飞向一个遥远的地方。他按照通告时间表演了自己的飞行,然后干脆利落地摔死在了医院的门口。而与此同时,一个名叫“奶娃”的孩子在这场闹剧发生的地点降生了。——这再一次展现了托妮·莫里森的高超叙述技巧,以及对于结构掌控的游刃有余。因为直到很久之后,我们才会发现,这个看似毫无意义的荒诞的行为的实际意义。

不同于其它托妮·莫里森其它作品的紧凑和强力,《所罗门之歌》的结构虽然紧密,但是节奏却也更加多变。一如既往,她的作品展开于地狱般生活场景之中,但所不同的是,在《所罗门之歌》里,地狱般的现实正被缓慢地拖离出暗黑的世界,重新进入光明之中。或者说不同于以往,托妮·莫里森寻找到了一种重新寻回天堂的可能——一种从文化的重新确认中获得自尊和自信的可能。这当然是显而易见的,但是我总觉得在某种层面上,这种显而易见将托妮·莫里森的世界变得狭小了。

托妮·莫里森高超的叙述技巧和语言天赋,以及显而易见的主题,很容易被纳入到一个关于身份、种族和解放的主题之中,而消减了其普遍性的内涵。毫无疑问,她很容易被纳入到萨萨特的文学主张之下——文学本身就是一种介入。它必定是介入而且应该是介入的。写作本身就是对于主题的介入行为——在这个意义上,托妮·莫里森的努力当然是值得尊敬的,可是假如我们将福克纳和托尼·莫里森放在一起比较时,我们又会看出两者多少的实质性差距呢?也许文学本身就是一种介入,但是它绝不因为写作者自身的问题而因此被限定在一个狭窄的范畴之中,实际上尽管存在着一些差异,但是在人性的层面上,福克纳笔下的白人地狱和托妮·莫里森的黑人地狱,又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呢?同处在一个灾难性的历史阶段,所有的人都挣扎在恐怖的地狱之中,不同的是,托妮·莫里森笔下的黑人不仅仅要对抗上帝的困难,还要承担人自身的罪孽。因此,在这种双重压迫之下,他们显得更加的沉重。——但因此,就能将其孤立化,成为一个特殊的群体而特别对待吗?当然,在具体的问题上,这是显然的,可毫无疑问,这样的区别对待本身就是一种可怕和可悲的。

托妮·莫里森对于苦难的极具煽动力的写作,加深了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将其作品的主题限定在了一个具体的狭窄的空间之中——这当然不是她的本意,可是它却是发生了。我强烈反对很多评论家将其简单地限定在黑人种族解放的狭隘主题之中——实际上不仅仅因为作为一种文化自身的特质需要被重视,同时从文化多元性和互补性角度来说,托妮·莫里森同时还在说一个我们文化缺失或者正在被无情地肢解的过程—-而这几乎是我们所有人和所有文化的主题。每一个时代,我们都在对抗文化的野蛮和野蛮的文化,这是人永恒的主题,即使生在这个被认为普遍丰裕的时代,难道我们的文化不同时在遭受着前所未有的紧张和压力么?因此,《所罗门之歌》也许唤醒的不仅仅是“奶娃”的飞跃,还有我们所有的人的关于文化的乡愁。托妮·莫里森坚持追寻消逝的乡愁,不仅仅是为了寻根,而是为了找回属于自己的存在—-属于自己的历史,文化,以及自由和自尊。文中的人渴望会飞,就是渴望逃脱禁锢,重新找回失去的荣光和自由。那是一种自杀式的飞跃,也是一种决绝的努力。这就是托妮·莫里森的写作态度,也是她的写作动机。

《所罗门之歌》在某些时刻让我想到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对于自身的迷失,包括对于自己的文化的整体的缺失,在马尔克斯那里表现为对于遗忘的恐惧,对于久远的文化的失去的怀念。当老何塞死在黄色花雨的那天,过去被终结了。一个新的时代来了。但是有一些残存的人,比如那个活了很多年的具有疯狂生育能力的老女人,在《所罗门之歌》里就是那可怜的派拉特一家三代。她们如异类一般生活在一个新的时代,用一种天性般的纯真顽强展示了自身文化存在的证明。她们向往自由,充满了艺术的热情和天赋,她们对待生活以一种完全陌生的方式——但是她们真诚,她们充满了人性的光辉和纯洁的快乐。在那个月夜,冷酷的麦肯穿过贫民窟,被她们一家三口在低矮的小屋里,昏黄的煤油灯下的歌声感动了—-在那一刻,他感到了一种回归和温暖的感受—-那歌声正是一种文化的乡愁的展示。“当麦肯在记忆和音乐的重压下觉得自己软化下去的时候,歌声消逝了。气氛是宁静的,但麦肯却无法离开了。”正是在这一段歌声里,冷酷的麦肯展示了他温情的一面。他是如何在父亲被无辜残杀之后,母亲在分娩死亡之后,将可怜的派拉特努力养活——他不是生来就如此冷酷的—-冷酷到即使他的房客要自杀,也要坚持将他的房租收齐—-他是一步步被现实逼向冷酷境地的——仿佛那个社会只留给了他一个唯一的可能,只有沿着冷酷的这条道路一路走到底,他才能和那些居于另一个世界的人享受到同样的幸福。

托妮·莫里森必须让那个在奇怪的一天出生的“奶娃”脱离老麦肯的成长路线。因此,她让“奶娃”遇到了派拉特。这个女人象征着某一种神秘的力量—-她是自己从一动不动、一声不响、毫无作为的母亲的血肉之体中自己爬出来的—-因为那个时候她的母亲已经死了,而她也被认为将死在母亲的腹中,但是她自己爬了出来,身后拖着脐带和胞衣,头前脚后一点点地爬出来了。这个充满了魔力的女人,就像马尔克斯笔下那个一直守护着家族的母亲。正是因为她们,祖先留下来的那些看似愚昧,但却充满了智慧的生活才得以延续下去。因此,在这个层面上,詹姆斯·伍德敏锐地捕捉到了托妮·莫里森和马尔克斯的相似之处——反对魔幻现实主义,就是反对托妮·莫里森的小说。

但是毫无疑问,托妮·莫里森太爱她的人物了。用詹姆斯·伍德的话说,她用自己的热情闷死了他们。这样的指责当然是过于严肃和认真了。但却也并非空穴来风。尽管在风格上相似,但如果我们将福克纳和托妮·莫里森的人物相比较,我们会很容易发现托妮·莫里森的人物就像是作者的宠儿,而福克纳的人们则自由自在,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完全不受控于作者的力量—-这看似不可能,但实际上他们确实做到了—-也就是说那个人物在一种模糊和暧昧之中,存在着一种超越的潜力。而这种潜力在《所罗门之歌》里—-尽管托妮·莫里森给予了足够的耐心和努力,使“奶娃”可以纵身一跃——但是她母性的光辉早就将这种飞跃性的力量上升到了一个神秘性之中—-如果不借助于这种神秘性,托妮·莫里森的人物就真的被闷死在了她的怀抱中。无独有偶,在《所罗门之歌》里,那个战战兢兢生活的妈妈,除了享受丈夫的刺激之外,只有一种感到兴奋和快乐的方式——-那就是让早就该断奶的“奶娃”每天偷偷地在黑暗的书房里喝着她的奶。仿佛他从自己的身上吮吸的是光芒。——这用来形容托妮·莫里森与他作品人物的关系,其实挺合适的。

除此之外,当詹姆斯·伍德说托妮·莫里森也许应该记住奥登关于诗人应该像轻骑兵一样突进,而小说家应该尽量显得笨拙和朴素时,她反对的是托妮·莫里森那种随时可能因为不可遏制的乡愁而溢出小说边界的行为。这当然是对的。因为这好像一个谜语,早早就被发现了谜底。不过托妮·莫里森的语言和想象,正因为这种溢出,成为一种风格,这种风格尽管有时候显得过剩,不过确实也绚烂夺目。(乔沅)。

所罗门王的魔戒读后感(专业21篇)篇十一

《魔戒再现》是《魔戒》套书中的第一本。这套书可以说已经经过了一个世纪的时间,是它开创了魔幻故事这个巨大的书种,它是所有魔幻故事书的太爷爷。

本书情节复杂,故事曲折,但也不失浓浓的文学性。它从一个大故事中再引出许多的小故事。我们必须要用点脑子才能明了这个庞大的故事中人与人的关系。这个故事里人物众多,光人名就足够你记半天的了。

本书的语言很有文学感,一句话读了一遍后会觉得少了些什么东西,要再读一遍后才能读懂,要不然是无法理解的。

作者托尔金这个人也特别有趣。他自己造了小精灵语,他用这种语言写书,在书中常有这样的语言,让别人看了就昏了头,所以《魔戒》这套书迟迟没有出版。托尔金是个生活在两个世界里的人。

《魔戒》是套好书,如果你想看魔幻作品的话,就先看它吧。

所罗门王的魔戒读后感(专业21篇)篇十二

《神奇的魔戒》这本书是由25个魔法的组成的。里面有《太阳妹妹》,它告诉我们要做一个年轻人,就要有智慧,有勇气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魔镜》,它告诉我们做人不能太贪婪,只想着好的一面,却没有看到自己坏的'一面,为了一些好处,都投向坏人,以后总会有恶报,《石船里的女巫》,它告诉我们人算不如天算,地底下暗算别人,只是成功一时,不会成功一世,总会被人解开,而自己却会受到报应……但在《神奇的魔戒》这本书里,最令我受益匪浅的是《神奇的魔戒》这个小。

《神奇的魔戒》这个主要写了一位仙女给罗蒙一个魔戒,令他变成了一位王子,但在国王面却说出了真相,并去解救了真正的王子,最后又将魔戒还给了仙女。

罗蒙在里把魔戒还给了仙女,而在现实生活中这种精神是实践道德。说到实践道德,我不禁为我自己以及一些人感到羞愧。

为一些人感到羞愧是因为我曾亲眼看到一个人捡到一个手机,自己放进了衣兜里,却没有录找失主,把手机还给失主。

为我自己感到羞愧是因为有一次老师把我分数多改了1分,而我却不愿意,没有勇气让老师改回来。之所以没有改回来,是因为如果我改回来,就没有100分了,只有99分。

自从读了《神奇的魔戒》这个之后,我决定一定要给自己勇气,去实践道德。

所罗门王的魔戒读后感(专业21篇)篇十三

三月,我通读了几本长篇小说,从莫言的《红高梁家族》到凡尔纳的《八十天环游地球》,从老舍的《骆驼祥子》到海明威的《老人与海》再到托尔金的《魔戒三部曲》。一本本小说的主人公带我走进了一个个精彩纷呈的世界,并有一个个深刻且不同的感受。其中精读了《红高梁家族》、《魔戒三部曲》。

我从余占鳌身上体会出他的正义,在福格先生身上体会了他的严谨,从祥子身上体会出他的吃苦肯干,在桑提亚哥身上体会出他的坚强。但使我印象最深的是托尔金的《魔戒三部曲》,在这本书里我认识了两种人,他们可以称作甘道夫和咕噜。

甘道夫是一个术士,极富正义感,只要他认为对,他就坚定的去做。在与佛罗多一同消灭魔戒的路上,历经了千难万险,却总是化险为夷。虽然他总是做出一些我们无法理解的事,甚至还掉下深渊,但却总是在关键时刻出现,令人长吁了一口气。

而咕噜是一个受魔戒蛊惑的哈夫林,自从魔戒被毕。巴偷走之后,一直寻找着,一心要找回自己的“宝贝”。最后在末日火山,还奋不顾身的抢夺他的“宝贝”。最后,和魔戒永远的消失在了末日火山的熔岩中,这不就是对现实社会的贪婪小人的真实写照吗?一心要取得生活中的“魔戒”,使得自己失去了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

《魔戒三部曲》使我悟懂了“世界上没有不可能办成的事,主要在于你做与不做。”的真理,令我充满信心,一路勇往直前!也让我看到了贪婪的后果。

所罗门王的魔戒读后感(专业21篇)篇十四

托尔金的著名小说《魔戒》讲述的是一个霍比特人和他的同伴们精力旅途去摧毁大敌的一枚魔戒的故事。那么,什么是霍比特人呢?他们只是小说里中土世界的一支普通的种族,身材矮小,热爱和平。他们没有精灵的智慧,也没有矮人的工艺。当东方陷入战乱,一波一波的魔兵来了又去,一代一代的君王换了又换,他们仍居住在自己的安乐窝——一个名叫夏尔的地方,与战争远远相隔。

可以看出,其实霍比特人就是我们生活中的普通人,都是住在普通的地方,过着自己的生活。但总有人会胸怀大志,创造新的生活,就如同书中的主人公弗罗多一样,他早就想过离开夏尔去冒险——而魔戒的出现从某些方面为他提供了方向。

因此可以看出,机会总是有的。只要发现并抓住它。至尊魔戒虽危险,但若没有巫师甘道夫的讲解,弗罗多可能永远不清楚那个小小的金色戒指的力量。

当然,成功的路上困难重重。虽然在摧毁魔戒的路上,精灵、巫师、还有人类相继伸出援手,但狼和魔兵也是三番五次的阻挠。一路上,有伤痛,又死亡,有悲伤,有绝望,但绝对没有放弃——一旦松手,魔戒落入敌手,就满盘皆输;咬牙坚持,还有一线希望。

故事的结尾,魔戒摧毁,中土世界重新获得和平,生活的重归平静,恐怖的魔影已经消失,光明重新到了。只要努力,不放弃,总会有成功的一天。

《魔戒》的故事曲折动人,引人入胜,同时也告诉我们,普通人,也可以创造自己的奇迹。

如果机会来临,也许你会觉得困难重重,但就如书中所说:“一旦命运降临到你的头上,就没有退缩的机会了,只能去接受它,并尽力做到最好。”人一旦选择了自己的道路,就要不断向前,克服荆棘和坎坷,从平凡走向成功。

所罗门王的魔戒读后感(专业21篇)篇十五

在《魔戒》中,有这样一颗星,它平凡而不起眼,但在黑暗中,却燃成了一团银色的光焰,伴随着弗罗多的希望冉冉升起。人们说,那是加拉德瑞尔的水晶瓶,是众光熄灭时的星光;我说,那是我们每一个人心中的希望,一颗掉落凡间的星。

很久很久以前,似乎在潘多拉魔盒打开时,所有的疾病、痛苦都降落到了人间,但是人们并没有灭亡,因为与此同时,潘多拉魔盒里也放出了希望。

希望,多么平凡而又灿烂的一个字眼!丹柯燃烧的心里燃烧的是希望;《肖申克的救赎》中安迪救赎的是希望;而刚刚破土而出的嫩芽也是希望。

小时候,每当晚上自己一个人回家时,看见黑夜中的路灯,会感到一种力量可以战胜恐惧。那是一种希望吧,想一颗掉落凡间的星,可以照亮尘世间的黑夜。

后来,每当我难过的时候,我总是会蹲下来抱抱自己,会感觉自己的前方还是有光明的。我想,那种希望,可以照亮远方的迷途。

现在,不论何时,我总是告诉自己:我能行;在我走过的路上,我为身后的人留一盏希望的灯。因为我想让希望——这颗掉落凡间的星的光芒照亮每一个灵魂。

那就是加拉德瑞尔的水晶瓶,那就是希望。它不是高高在上遥不可及,它就在我们每个人的心里,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水晶瓶,那是上帝总给我们每一个人的礼物。它平凡,他不起眼,但它存在,尽管它曾被我们忽视。总有那些时候,我们失落,我们沮丧,我们难过,我们以为我们在最黑暗的大地上,看不见日月星辰的光芒。但往往这时,就会有一束光,希望之光,把我们照亮。就宛如一颗掉落凡间的星——那就是希望本身的力量,是我们每个人心中的加拉德瑞尔的水晶瓶,一颗掉落凡间的星。

所罗门王的魔戒读后感(专业21篇)篇十六

美国电影“魔戒”(the lord of the rings),是今年奥斯卡奖项提名最多的电影。该电影改编自英国牛津大学的教授托尔金(n,的好友)之同名小说。

小说中的魔戒,是魔王索隆(sauron)倾全力造出来的戒指。索隆可以通过它以邪-恶统治世界。而这枚能使人隐形、长寿,获得超然能力的戒指,彷佛也有某种自我意见,它会伺机而动,被邪-恶召唤,也召唤邪-恶。

因此,当魔王在战争中遗失了戒指之後,每一个无意间拥有它的人,都会遭逢心灵的强烈试探。他们知道它的危险,却无法割舍这个危险,戒指成为一种诱-惑,并因为每个人有不同的软弱之处,呈现著不同的诱-惑。最後,不能战胜这诱-惑的人,会被索隆彻底控制。

因此,当魔戒落入善良的矮人族,即哈比族(hobbit)的族人手中时,就成立了销毁魔戒的魔戒使命团。九位成员在赴使命的过程中,一方面得坚毅不拔地完成任务,一方面得面对魔戒诱发的、来自自己心灵深处的邪-恶诱-惑。

《魔戒》中有这样一句话:“掌管历史的兴衰,是我们不可能承负起来的任务,我们只要救自己生活的时代,让我们这时代的人有净土。”

这样的宗旨下,才出现了魔戒使命团,千里迢迢、充满危险的,要把魔戒丢回戒指原生处——火焰山火山口。

尽管是个拯救时代的故事,《魔戒》中,却并没有刻意凸显“英雄主义”。

首先,大人物跟小人物一样,都受到试探。

但魔戒时代中的大人物——不管是跟邪-恶誓不两立的法师,或仅剩的净土乌托邦的精灵国女王,或人类世界的英雄王者,一样会受到诱-惑。他们并非无所不能,他们一样大有可能败在诱-惑之下。他们是跟小人物一样,要奋力挣扎的。

大人物和小人物唯一的差别,是大人物碰到诱-惑时,会比小人物有更崇高的理由——让我们用魔戒的能力行使正义、抵抗索拢这理由是何等堂皇、难以抗拒。

基-督教讲道

就这样,作者托尔金把大人物和小人物、聪明有能者和平凡平庸者,一概圈进邪-恶之律中。他们拯救时代的同时,也是自我亟需被拯救之时。面对试探,再伟大的大人物,都变得微不足道,必须跟贪婪的欲求搏斗。

不仅如此,《魔戒》更刻意描绘出时代中的小人物一样可以成就大事。

书中的哈比族人很平凡,身材矮孝好吃好玩、喜欢吟诗作曲,最好天天宴乐,一天吃六顿。魔戒却恰恰落入哈比族人毕尔波手里,毕尔波又将魔戒传给弗罗多。因为毕尔波的任务结束了:“任何一个英雄在伟大的行动中,都只起一丁点而属於他自己的作用。”

弗罗多何德何能,何以有资格成为魔戒持有者?“不是因为你能耐出众、智力超群,只是因为戒指在你这里,戒指选上你了。”唯一陪伴弗罗多的人,是另一个微不足道的哈比人山姆(sam)。在弗罗多撑不下去的火山口路途中,山姆背起他来,实践了“他是我的弟兄,他不重”之爱。两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完成了销毁魔戒的使命。

弱小的人和强大的人,都可以抱有同样的自我期许。这种自我期许推动了世界往前行进。弱小的手一样做成大事,不是因其能力德性,而是因为他们非这样做不可。

本文来自基-督网

《魔戒》中有一个像西方乌托邦、也像中国桃花源的地方,恰像任何世界文明中都渴望的净土,就是“精灵国”。

《魔戒》中如此描述精灵的住所:

不管是劳斯罗潋或者裂谷,他们自成一个世界。世界中充满林地、溪水,一踏进他们的国土,就会产生一种奇怪的感觉,彷佛越过一座时间之桥,进入古老时代的一个角落,有著对古老时代的记忆。

尽管精灵世界中,每一个自然景物产生的颜色,都是大家早已看过早已知道的,但在精灵世界中观看,却是如此的全新,可以为每一种颜色取上全新的名字。在精灵世界,冬天没有人会为逝去的春天和夏天而悲伤,任何东西都完美无缺,没有病态或畸形。在精灵的土地上,没有缺陷。大家彷佛置身於一首歌中。

但是,精灵国是不是《魔戒》故事中的拯救者呢?作者托尔金在另一段如此描述精灵国:

精灵世界不信任外界,也不跟外界来往。在精灵的土地上,没有危险。但是,他们可以感受到外边世界的危险。从精灵世界高处向外望,还可以看见邪-恶势力索隆的隐蔽住处,感受到一股对立的力量。

精灵国尽管充满逍遥的美感,却不是拯救之路。恰好相反,它需要非精灵国、非净土的世界拯救,才能继续拥有逍遥的美感。

另一处地方谈到逍遥之美无法施拯救之处,就是有关“汤姆”的段落。

汤姆(tom)出现时,正是弗罗多与友人被柳树困住之时。汤姆一出场,就是彻底与大自然界融合、充满童稚之心的形象。

他唱的歌是:“快活的`汤姆呦!”他冲过草丛的那股劲,就像头牛冲到河边饮水一样,蹬蹬的脚步声和稀哩哗啦的草叶声合成一气。红红的面孔像一只熟了的苹果,但满脸笑容又使他皱纹满面。他双手托著一大张树叶,叶子上是一小堆雪白的睡莲。

柳树与哈比人为敌时,老汤姆拯救的方法,是把嘴凑到树缝边,轻声细语地唱歌,然後折下柳枝抽打柳树:“放他出来,柳老汉,真不该让你醒著。吃你的泥土、喝你的水去!把根札得深些,吃喝完了就睡觉!”

老汤姆是山水草木之王,而他的妻子金莓,是河仙的女儿。她跟汤姆一样,是人未出现歌先登常哈比人见到了金莓,内心感受到从未感受过的欢愉幸福,美妙无比,亲切异常。她的脚步声就像是一道下坡的清泉,在凉凉的石块上轻轻流向远方。

哈比人问:“如果汤姆是山水草木之王,这一大-片怪地方就都是他的罗?”

基-督教讲道

金莓却回答:“如果是,那可就是累赘了。这一带的花草树木没有隶属于谁。他是王,只是因为他不管在林中在河中,不管白天黑夜,都是蹦蹦跳跳的,没有任何东西敢侵犯他一下,他无所畏惧。”

这与大自然融合、充满童稚之心的汤姆,之能成为山水草木之王,凭藉的不是征服与权力,而是顺其自然的、完全不存在隶属的关系。他无惧自然,自然也不招惹他。

他很像金庸武侠小说《神雕侠侣》中的周伯通,融於自然充满童稚,无欲无求。每天都在快乐的歌声中度日。

对华人文化而言,汤姆的童稚与逍遥,是当受到非常大的礼敬的,甚至可说是生命之最崇高的意境。

但是对魔戒使命团而言,汤姆有其软弱之处。这点对比,可以看出,西方至高无上的拯救文化,与华人至高无上的逍遥文化之间的对比。

汤姆跟其他人一样遇到魔戒。他遇到魔戒时,彷佛是遇到另一个好玩的游戏。“把那枚魔戒给我瞧瞧!”他拿到戒指後,把戒指往小指尖上一套,瞬间,汤姆消失了。弗罗多立刻从椅子上跳起来,冲过去。但还没跨出两步,汤姆又出现了,哈哈一笑,两只手指把戒指一捻让它旋转飞起,变个把戏让戒指不见了。等弗罗多尖叫,汤姆又微笑著把戒指交还给他。

基-督网

这童稚人生的汤姆,就连对待性命攸关的魔戒,都如此不当一回事。

在华人文化中,一定视汤姆比主角弗罗多更伟大。汤姆童稚忘我,而弗罗多肩负使命的同时,一再暴露自己贪欲与罪性;汤姆与大自然浑然同一,充满艺术逍遥之美,弗罗多过於执著;汤姆完全无视魔戒,弗罗多心中充满魔戒……浸濡老庄境界之後,不可能羡慕弗罗多。

但以基-督教文化为底蕴的西方文化却不是这样。《魔戒》是如此写的:

汤姆竟然可以对魔戒毫不在乎,无视於魔戒的试探,使很多人以为汤姆有比魔戒更强大的力量,最能胜任魔戒使命团的责任。但甘道夫(gandalf)知道不是这样的。他知道汤姆对魔戒蛮不在乎的真正原因,仅只是因为汤姆是他自己的主人。但是汤姆改变不了魔戒本身,也不能用他的力量征服别的力量。他只能退缩到一个小地方,待在自己划定的界限内,等候时代改变。因此甘道夫知道,魔戒团的会议、使命,汤姆是不会参加的。

汤姆缺乏抵抗邪-恶势力的力量,他融於自然童稚逍遥。但邪-恶却会摧毁折磨自然,他只能期待有拯救使命的人。万一魔戒团的使命失败,黑暗来临,汤姆的世界也就垮掉了。

逍遥世界永不可能独立存在,唯有苦难世界危机解除,才能让逍遥的人继续逍遥。《魔戒》并没有顺遂一般好莱坞英雄片之逻辑。

大出读者意外的,严格来说,弗罗多并没有完成使命。

就在火山口边缘,弗罗多在红色火光映衬下,身影变得非常庞大、身姿变得非常挺直。他用好久未曾出现的清晰有力的声音说:“我不愿意完成此行的任务,我真的不愿意,我要魔戒。”说完,他戴上戒指让自己隐形了。

弗罗多没有胜过试探。

但是咕噜(gollum)出现了,他要抢夺魔戒。

咕噜在故事中,是典型的被魔戒彻底征服的丑角。曾拥有魔戒太久的咕噜,已经毁了、彻底垮了。他肉体与内心都已无力,他成为了魔戒的奴隶,虽然比别人都长寿,却永远住在黑暗中,再也无法找到平静和解脱。

但是毕尔波、弗罗多都怜惜过他——或者正是基於他们自己也被魔戒吸引过,知道要克服很不容易。所以,几度在可以杀死咕噜时,都放他一马。

活在黑暗中的咕噜,甚至在关键时刻背叛弗罗多,让他吃尽苦头。

当弗罗多戴上魔戒隐形起来的危急关头,咕噜扑过来,跟隐形人扭打。他咬断弗罗多的手指,抢到魔戒,高兴得像疯子般手舞足蹈:“宝贝,宝贝,我的宝贝!”然後站立不稳,跌进了火山口。他跟魔戒一齐毁掉了。

弗罗多虽然失去手指,却终於得到平静:“山姆!这就是结局!我卸掉重担了!”

那失去的手指成为永远的印记,证明拯救的来临,不是出自个人的力量。就像索隆身後有无法了解的邪-恶本质,拯救的背後,也有一无法让人了解的掌权者。是他让不可能的拯救变成可能,使那因遭受怜惜之情而能继续生存下来的咕噜,变成反败为胜的关键。

这正是“不可思议的大功告成。不可思议得像十架救世之工。救世之工,成全于下流残酷之手。十字架集合了犹大之贪、彼拉多和彼得之懦、大祭司之奸、众百姓之蠢、罗马人之暴、耶稣跟随者之无能,却成就了上帝的意旨所预定必有的事。”(引自《校园》杂志1999年4月号康来昌的〈游仙窟〉一文)

书中对此也有探讨。 基-督教讲道

弗罗多和山姆在路上历经艰苦,一再问自己为使命受苦的意义。弗罗多说:“我想到古老的传说和歌谣中的英雄事蹟……其实他们可以选择不冒险,但他们选择了冒险,於是有了故事,正像我们可以选择立刻掉头回去,但我们继续前进,我们也在继续故事……”

故事可以有很多种。

毕尔波放弃魔戒後,跟甘道夫说:

“也许我能找到一个地方,让我把我的书写完,结尾是:‘从此,他幸福地生活下去,直到他生命的结束之日。’”

他也跟弗罗多说:

“书应该有好个结尾。这个怎麽样:他们全都安置下来,从此以後在一起过著幸福的生活。”

但是弗罗多问:“那他们该住哪里呢?”

不正像毕尔波的诗:“我坐在炉火边细细思量,世界将变成什麽样?如果我常见的春天不来,冬天却来到了世上……”

这不表示只有弗罗多有使命有责任。他可爱的哈比族朋友山姆、佩平、梅里尽管在魔戒使命团中不像弗罗多责任重大,但在夏尔地区,却负有铲除邪-恶势力残余的使命。

于是,在夏尔,每个人都知道山姆、佩平、梅里的侠义,但是没有多少人知道弗罗多与魔戒的故事。因为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邪-恶,一如每个地区有每个地区的邪-恶,最後,每个人都得做出承负使命的决断,故事便如此地继续下去。

有一段对话是人类族领袖的讨论:

“这世界变得真离奇,小矮人和小精灵竟会结伴行走在我们的土地上。和森林女神说过话的人竟然还活著。在我父辈的父辈进入罗汗国的那个年代,就已经折断的宝剑,居然重返战场!”

“梦幻和传奇忽然从草地上冒出来,变成了现实。”

“但是善和恶的争战仍然没有变,这个是不会变的。我们的职责就是去辨别。”

辨别,并做出承担使命的决断,为之痛为之伤,最终获致奥秘的拯救。

那经历过魔戒的智者毕尔波在诗中说:“我坐在炉火边想著久远以前的人,以及那些将会看到我看不到的世界的人。”

就让我们认真活在自己的时代,让後世撰写我们这个时代的故事。

所罗门王的魔戒读后感(专业21篇)篇十七

先说语言这一块,有许多值得学习和借鉴的地方。无论是描绘美丽的自然风光,还是神奇动物们各不相同的姿态,例如调皮的鹦鹉科卡,在老太太们喝茶时像直升机般的把糖粉卷到她们的脸上;例如水鼩在探索路线时聪明地用胡须试探,然后猛冲一段距离;例如寒鸦在空中如石块般坠落,飞时又像飞絮般轻盈……正是有了这些多姿多彩的描写,才让我们更加清晰地了解到大自然生物的多样性。

我印象最深的是《契约》这章,写狗与人类之间一种神秘奇妙的联系,就好似签订了契约般。狗对主人是忠贞不渝的,书中讲到两种原因:他们对首领狗的忠诚转移到了人身上,对母亲的依赖之情会得以永久保留。狗又分为狼性犬和豺性犬。豺性犬是容易被诱拐的,“只要谁手里有杆枪,猎犬都会跟着他走”,显然,养一只豺性犬要做好随时丢失的心理准备。它们也容易被驯服,但狼性犬就完全不一样了,如果它已经是你的狗,那么就再也不会对别人有感情。虽然它们不一定会听主人的话,但会为主人赴死。豺性犬也是好的,他们会讨人的欢心,也是有情感的。有一只狗能像朋友一样陪伴着你,这是很让人羡慕的。

我最喜欢的一部以狗为主角的影视剧,是《忠犬八公的故事》。讲的是小狗八公,在一次主人外出时极力挽留,却失败了。主人站在演讲台上,突然倒了下来,谁也没有预料到,唯独八公。之后它天天到火车站旁的花坛上等,等待他的主人会有那么一天,微笑着走向他。

我不禁想起了我曾经的两只小狗,虽然没有什么值得赞颂的壮举,但在我的心中却是很重要的伙伴。有它们的陪伴,不会觉得孤单。

读完了这本书,使我有了想让自己的家变成动物园的冲动,或许我该好好养一只动物了。

所罗门王的魔戒读后感(专业21篇)篇十八

自打九月份以来,就一直开始下乡督导,阅读计划的书到现在还没有读完,漂流书籍一本接着一本的到来,目前手中还有5本书未读呢,究其原因不是工作,是自己的惰性问题。本周一下乡督导终于告一段落了,趁着这段时间好好的读书,运动,好好的充实一下自己。先表表决心,开始主题吧。

托妮.莫里森的《所罗门之歌》主要这本书讲的是黑人的故事,主人公偏多,但是文中始终由奶娃与父母与朋友与亲人之间的冲突贯穿于整篇文章,奶娃从一个任性叛逆的孩子到一个成熟稳重有思想的青年,这应该也属于逆袭成长的典型吧。

文中从奶娃离家出走开始找寻“金子”之后的章节,达到了本书的巅峰。通过追寻,没有找到传说中流失金子却有了其它意外发现,解开了家族的谜团,完成了自己的蜕变和救赎。作者没有华丽词语的描述,却给我们展示了一个奇妙的世界,一个在远离自然的大城市里想像不出来的世界,人人神往。

所罗门王的魔戒读后感(专业21篇)篇十九

在双休日里,我怀着高兴的心情阅读了一本科幻丛书:《魔戒》,从中学到了书中的几个主人公不畏艰难险阻、勇于冒险的精神。

火焰山的厄运山口,要摧毁魔戒的魔力,使人类免受黑势力的奴役,最后成为了索伦的阶下囚,山姆也在监牢里不省人事。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为书中的主人公们那种锲而不舍的精神所感动。他们为了寻找失散的伙伴,面对层出不穷的困难毫不畏惧,知难而进。看了他们面对困难的态度,我不禁想到我自己。

书虽然看完了,然而,书上的一件件、一幕幕使人感叹、催人奋进的情景时时出现在我眼前。想到自己怕苦怕累,不能持之以恒的行为,嗨,真是太不应该了!我要感谢你,托尔金,是你的书使我懂得了坚持到底的真正意义,激励我奋发向上。并不断地攀登学习的高峰。

所罗门王的魔戒读后感(专业21篇)篇二十

在《所罗门之歌》一开始,就设置了一个看似奇怪的引子:在主人公出生的一天,一个按部就班的老实人,宣布自己将从某一个地方利用自己制造的翅膀飞向一个遥远的地方。他按照通告时间表演了自己的飞行,然后干脆利落地摔死在了医院的门口。而与此同时,一个名叫“奶娃”的孩子在这场闹剧发生的地点降生了。——这再一次展现了托妮·莫里森的高超叙述技巧,以及对于结构掌控的游刃有余。因为直到很久之后,我们才会发现,这个看似毫无意义的荒诞的行为的实际意义。

不同于其它托妮·莫里森其它作品的紧凑和强力,《所罗门之歌》的结构虽然紧密,但是节奏却也更加多变。一如既往,她的作品展开于地狱般生活场景之中,但所不同的是,在《所罗门之歌》里,地狱般的现实正被缓慢地拖离出暗黑的世界,重新进入光明之中。或者说不同于以往,托妮·莫里森寻找到了一种重新寻回天堂的可能——一种从文化的重新确认中获得自尊和自信的可能。这当然是显而易见的,但是我总觉得在某种层面上,这种显而易见将托妮·莫里森的世界变得狭小了。

托妮·莫里森高超的叙述技巧和语言天赋,以及显而易见的主题,很容易被纳入到一个关于身份、种族和解放的主题之中,而消减了其普遍性的内涵。毫无疑问,她很容易被纳入到萨萨特的文学主张之下——文学本身就是一种介入。它必定是介入而且应该是介入的。写作本身就是对于主题的介入行为——在这个意义上,托妮·莫里森的努力当然是值得尊敬的,可是假如我们将福克纳和托尼·莫里森放在一起比较时,我们又会看出两者多少的实质性差距呢?也许文学本身就是一种介入,但是它绝不因为写作者自身的问题而因此被限定在一个狭窄的范畴之中,实际上尽管存在着一些差异,但是在人性的层面上,福克纳笔下的白人地狱和托妮·莫里森的黑人地狱,又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呢?同处在一个灾难性的历史阶段,所有的人都挣扎在恐怖的地狱之中,不同的是,托妮·莫里森笔下的黑人不仅仅要对抗上帝的困难,还要承担人自身的罪孽。因此,在这种双重压迫之下,他们显得更加的沉重。——但因此,就能将其孤立化,成为一个特殊的群体而特别对待吗?当然,在具体的问题上,这是显然的,可毫无疑问,这样的区别对待本身就是一种可怕和可悲的。

托妮·莫里森对于苦难的极具煽动力的写作,加深了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将其作品的主题限定在了一个具体的狭窄的空间之中——这当然不是她的本意,可是它却是发生了。我强烈反对很多评论家将其简单地限定在黑人种族解放的狭隘主题之中——实际上不仅仅因为作为一种文化自身的特质需要被重视,同时从文化多元性和互补性角度来说,托妮·莫里森同时还在说一个我们文化缺失或者正在被无情地肢解的过程—-而这几乎是我们所有人和所有文化的主题。每一个时代,我们都在对抗文化的野蛮和野蛮的文化,这是人永恒的主题,即使生在这个被认为普遍丰裕的时代,难道我们的文化不同时在遭受着前所未有的紧张和压力么?因此,《所罗门之歌》也许唤醒的不仅仅是“奶娃”的飞跃,还有我们所有的人的关于文化的乡愁。托妮·莫里森坚持追寻消逝的乡愁,不仅仅是为了寻根,而是为了找回属于自己的存在—-属于自己的历史,文化,以及自由和自尊。文中的人渴望会飞,就是渴望逃脱禁锢,重新找回失去的荣光和自由。那是一种自杀式的飞跃,也是一种决绝的努力。这就是托妮·莫里森的写作态度,也是她的写作动机。

《所罗门之歌》在某些时刻让我想到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对于自身的迷失,包括对于自己的文化的整体的缺失,在马尔克斯那里表现为对于遗忘的恐惧,对于久远的文化的失去的怀念。当老何塞死在黄色花雨的那天,过去被终结了。一个新的时代来了。但是有一些残存的人,比如那个活了很多年的具有疯狂生育能力的老女人,在《所罗门之歌》里就是那可怜的派拉特一家三代。她们如异类一般生活在一个新的时代,用一种天性般的纯真顽强展示了自身文化存在的证明。她们向往自由,充满了艺术的热情和天赋,她们对待生活以一种完全陌生的方式——但是她们真诚,她们充满了人性的光辉和纯洁的快乐。在那个月夜,冷酷的麦肯穿过贫民窟,被她们一家三口在低矮的小屋里,昏黄的煤油灯下的歌声感动了—-在那一刻,他感到了一种回归和温暖的感受—-那歌声正是一种文化的乡愁的展示。“当麦肯在记忆和音乐的重压下觉得自己软化下去的时候,歌声消逝了。气氛是宁静的,但麦肯却无法离开了。”正是在这一段歌声里,冷酷的麦肯展示了他温情的一面。他是如何在父亲被无辜残杀之后,母亲在分娩死亡之后,将可怜的派拉特努力养活——他不是生来就如此冷酷的—-冷酷到即使他的房客要自杀,也要坚持将他的房租收齐—-他是一步步被现实逼向冷酷境地的——仿佛那个社会只留给了他一个唯一的可能,只有沿着冷酷的这条道路一路走到底,他才能和那些居于另一个世界的人享受到同样的幸福。

托妮·莫里森必须让那个在奇怪的一天出生的“奶娃”脱离老麦肯的成长路线。因此,她让“奶娃”遇到了派拉特。这个女人象征着某一种神秘的力量—-她是自己从一动不动、一声不响、毫无作为的母亲的血肉之体中自己爬出来的—-因为那个时候她的母亲已经死了,而她也被认为将死在母亲的腹中,但是她自己爬了出来,身后拖着脐带和胞衣,头前脚后一点点地爬出来了。这个充满了魔力的女人,就像马尔克斯笔下那个一直守护着家族的母亲。正是因为她们,祖先留下来的那些看似愚昧,但却充满了智慧的生活才得以延续下去。因此,在这个层面上,詹姆斯·伍德敏锐地捕捉到了托妮·莫里森和马尔克斯的相似之处——反对魔幻现实主义,就是反对托妮·莫里森的小说。

但是毫无疑问,托妮·莫里森太爱她的人物了。用詹姆斯·伍德的话说,她用自己的热情闷死了他们。这样的指责当然是过于严肃和认真了。但却也并非空穴来风。尽管在风格上相似,但如果我们将福克纳和托妮·莫里森的人物相比较,我们会很容易发现托妮·莫里森的人物就像是作者的宠儿,而福克纳的人们则自由自在,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完全不受控于作者的力量—-这看似不可能,但实际上他们确实做到了—-也就是说那个人物在一种模糊和暧昧之中,存在着一种超越的潜力。而这种潜力在《所罗门之歌》里—-尽管托妮·莫里森给予了足够的耐心和努力,使“奶娃”可以纵身一跃——但是她母性的光辉早就将这种飞跃性的力量上升到了一个神秘性之中—-如果不借助于这种神秘性,托妮·莫里森的人物就真的被闷死在了她的怀抱中。无独有偶,在《所罗门之歌》里,那个战战兢兢生活的妈妈,除了享受丈夫的刺激之外,只有一种感到兴奋和快乐的方式——-那就是让早就该断奶的“奶娃”每天偷偷地在黑暗的书房里喝着她的奶。仿佛他从自己的身上吮吸的是光芒。——这用来形容托妮·莫里森与他作品人物的关系,其实挺合适的。

除此之外,当詹姆斯·伍德说托妮·莫里森也许应该记住奥登关于诗人应该像轻骑兵一样突进,而小说家应该尽量显得笨拙和朴素时,她反对的是托妮·莫里森那种随时可能因为不可遏制的乡愁而溢出小说边界的行为。这当然是对的。因为这好像一个谜语,早早就被发现了谜底。不过托妮·莫里森的语言和想象,正因为这种溢出,成为一种风格,这种风格尽管有时候显得过剩,不过确实也绚烂夺目。(乔沅)。

所罗门王的魔戒读后感(专业21篇)篇二十一

在书中,全程最令我感动的是远征队人们的精神。像护戒人,每天都要咬牙坚守不被戒指迷惑,即使精神疲倦,却默默坚持着,在四面包围的情况下,仍心怀勇敢,毫不退缩;像保护护戒人的配角,他们曾经挡住护戒人,与敌人厮杀,曾经偷偷流过不为人知的血与泪,但心中仍有火光,温暖着内心,燃烧着希望。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巫师在地心喝退炎魔的一节。他催促着队友逃离,自己只身把守住出口的桥。他独自站立桥中,对炎魔大喝:“你不能过来!”他使出魔力才能击败敌人,却因精疲力尽而与敌人一起掉落深渊,临死前还不忘对同伴大吼:“快跑啊,你们这些傻瓜!”在胜利的背后每个人只是一滴水,那些甘愿牺牲的人,最终积成了一片海洋来润泽大地;而那些苟目偷生的人,最后只会在阳光下枯干,毫无价值。每次战斗中挥出的宝刀,其实背后都有好几个人,无形地握住了刀柄!在武士的心中,是帮他一起拼杀!

看到这些场景,我总是心中沉甸甸的,感到自己的心,与另外几个勇敢的牺牲者一起跳动。

魔戒之行,是一次爱与希望之行。其实那些在路上失去生命的人们,也永远在人生中很多重要的时刻出现,他们其实永远没有消散,他们都活在我们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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