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以简爱为的读后感(模板16篇)

时间:2023-12-03 作者:薇儿

读后感是思考和感悟的产物,能够使我们获得一种心灵的满足。在以下的范文中,可以看到对经典文学作品的读后感,展现了读者对文学的热爱和思考。

初一以简爱为的读后感(模板16篇)篇一

如果不是小米妈妈的推荐,成妈很难想到去读杨绛的这本《我们仨》,甚至连杨绛是何许人也都不知道。成妈仅用了不到一周的时间读完此书,很是为他们一家三口相扶相守所感动,也为生命即将走到尽头却仍工作的态度落泪,为互爱的一家人失散而悲伤。

杨绛是钱钟书老先生的爱人,钱钟书是《围城》的作者,他们的爱女名钱瑗。此书是杨绛老先生于九十多岁后怀念已逝去的另二位家人作做。书中描述了她们颠沛流离的一生,但却患难与共,相互理解与支持,同时坚守自己的信仰,没有抱怨,积极的生活态度。虽然没有华丽的辞藻描写一家三人的品质,但字里行间及一生事迹却透露着一种“春蚕到死丝方尽“的高尚品格。

很是为文末所描写的一句话感动:人间没有单纯的快乐。快乐总夹带着烦恼和忧虑。

其实每个人的一生都如此,会历经大起大落,会历经生老病死,端看我们用何种态度生活着。用积极的一面看待人生,人生是快乐和幸福的;用消极的一面看待人生,则人生充满不幸。其实现代社会,我们人人是幸福的,没有饥饿,没有战乱,是和平发展繁荣昌盛的好时机,几百年才一遇。我们处在这样的好时代,有什么不知足的,又怎么能不用一颗感恩的心去生活。

我心亦然。回想着自己曾经许下的愿,为社会贡献一些心力,去落后地区资助些生活困难的孩子。但总是为生活中各种杂事缠绕和困扰,将那些心愿抛诸脑后了。等成成大点要去实施了,带着他去去落后地区,体验当地的生活,让他明白他是幸福快乐的。

看完了《我们仨》,我也学到了很重要的一条,不要抱怨。其实人生中总会遇到合理或者不合理的事情,会被误解,会被陷害,但没必要抱怨的。今后我也要摒弃抱怨,用平常心看待得与失。

关于初一读我们仨读书笔记作文2。

一间陋室,一堆书书籍,一份真情,一辈子,他们三个人相知相守。——题记。

一个温馨的家庭,一段绵远久长的回忆,一个寻寻觅觅的长梦,杨绛一个人思念他们仨。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杨绛的《我们仨》,如清风一样,拂面而来的是一阵阵幽香。杨绛在垂垂暮年,记下这些珍贵的回忆,幸福的点滴,怀念她一生中最爱的人。他们仨从开始的陌路人,到钱钟书和杨绛的相识相知,再到小生命钱媛的诞生与成长,一个家庭,两代学子间的依偎与温暖,苦难与别离,爱与忧,都化作他们毕生至爱的方块字,落到了纸面上。

钟书、杨绛、圆圆组成了他们家里的“吉祥三宝”,彼此尊重,彼此友善,互相支持,相知相爱相守,温馨的家庭氛围使他们仨形成了一个稳固的三脚架,创造出各自的成绩。他们仨的爱都在“石子,这是爱的表达朴实却又值得回忆。感情真挚与否,行动比语言更重要。”看着一个个小故事,读着一篇篇信件,望着一副副漫画,我看到这个其乐融融的`家里,处处有欢笑,有情调,有趣味。父女俩是“哥们”,互相打闹玩笑,一起“对付”妈妈;父母关爱女儿,不让父母操心,对爸爸和妈妈,关怀备至,体贴有加。重病期间,还不忘叮嘱妈妈要注意身体和饮食,也不忘给爸爸寄贺年卡。看着那些妙趣横生的信件,看着那些亲昵的称呼,真让人忍不住“羡慕嫉妒恨”。“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钱老生病了,圆圆生病了,杨绛每日跋涉在探视的路上,走过一个又一个驿站,走过春夏秋冬几个季节;圆圆先走了,钱老也走了,“我们仨”失散了,家,成了寻觅归途路上的驿站,杨绛,也走到了人生边缘。古道驿站上,一程一程相送,拉成一段万里长梦。家在哪里?在曾经的梦里。真是人生如梦!

亲情源于血缘,血缘凝就亲情。人世间,依赖血缘的纽带,常常演绎出一个个可歌可泣亦喜亦悲的亲情故事。生活里,亲情把我们紧紧包围,不管发生什么,都有家人在身边,我们在这在这浓浓的亲情里,融化,融化。有亲情,我们才有抗击生活风雨的勇气;有亲情,我们才有“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执着;有亲情,才有相知相守的默契,才能弹奏出那温馨的乐章。让我们学会去爱,爱身边的每一个人,给他们幸福与快乐,在其中享受自己的快乐与幸福。

人间没有永远,正如人间的爱情不会是王子和公主永远幸福的生话在一起。他们仨一生坎坷,暮年才有了一个可以安顿的居处。但老病相催,在人生的道路上已走到尽头了。往者不可留,逝者不可追;杨绛把一家一同生活的岁月,重温一遍,和他们再次相聚。岁月是无情的,割不开,断不了。它是佳酿的最好催化剂。两位携手走来的老人,无论是一个眼眸,一抹微笑,彼此都已经了然于心。

回眸处,灯火阑珊,眺望那相思的彼岸,静默……愿杨绛能在这寻寻觅觅中永远怀着他们仨这份曾经的幸福,找到他们温馨的家!

关于初一读我们仨读书笔记作文3。

这段时间断断续续地在看这本书,内心浮躁情绪不够到位的时候看不进心里。《我们仨》更多的是在描述三人的日常生活,却给人一种平静中的力量与追思,感受温情的同时又渐渐被触动。

“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挚爱相继离去,只有回忆相伴,点点滴滴,不离不弃。我敬佩杨绛先生。三言两语无法说清先作罢。

还记得出现在附录中的阿瑗的书稿,其中有一篇在小学语文教材的单元作文那儿见过,不知道为什么一向健忘的自己对这件事印象深刻,还以为阿瑗是和当时的我们一般大的孩子,字迹有些歪歪扭扭有些生涩,刚才看到才了解原来是在病床上忍痛写下那文稿,顿觉心酸。

其实,自己没有办法想象失去家人的生活,也不想去想象,但是近来越发感慨。曾经信誓旦旦说以后要留在天津,觉得天津带给我的感觉实在太好了,现在却会开始犹豫不决,开始有点想家;觉得自己太任性,都说女孩子不要出远门啦,偏偏想脱离家里的束缚出去闯一番;觉得自己脾气实在太差,对待家里人总是嘴上不服软,现在却也不敢说太柔软的话;自己真的是有很多毛病啊,很感激他们待我万般好,一定一定要好好报答。

愿身边的人都能“树欲静而风止,子欲养而亲待”,愿以对待好友的态度对待家人,愿我们仨、你们仨、他们仨不负生命的恩赐。

关于初一读我们仨读书笔记作文4。

“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人世间不会有小说或童话故事那样的结局,也没有永远,当一家三口相聚相守时,要时常想到人生道路尽头总会相散,珍惜与家人的团聚,努力让生活变得甜润快乐,就如杨绛先生一家三口伉俪情深子女孝顺,深爱“我们仨”。

杨绛先生著书《我们仨》,我再一次细细品味了一遍,而这次阅读完,我决定把内心的感受写下来,并将在未来的时光中持之以恒写读后感,以此激励自己不断读书不断进步。

杨绛先生百岁高龄提笔写书,令人敬仰,是一件了不起的事。书中讲述了杨绛先生重温与丈夫钱钟书、女儿钱瑗一家三口共同生活的岁月,那些单纯朴素又盛满温情的亲情故事。全书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作者用独特梦境的形式讲述了最后几年中一家三口相依为命的情感体验;第二部分,用平实感人的文字记录了自1935年7月伉俪二人赴英国牛津求学并在牛津喜得爱女,回国后直到女儿和丈夫相继去世,63年间这个家庭鲜为人知的坎坷历程,相守相助、相聚相失的难忘经历。

如果让我写“我们仨”,我也会像钱瑗一样,尽管到了六十岁的时候还是会细细回忆我和我的父亲母亲,我们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点滴生活。我会写父亲是多么疼爱我,从小到大对我不打不骂,以身作则,以理服人;我会写母亲是怎么教育我,做一个善良、诚实、勇敢、勤劳、平和的人。

“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人世间不会有小说或童话故事那样的结局,也没有永远,当一家三口相聚相守时,要时常想到人生道路尽头总会相散,珍惜与家人的团聚,努力让生活变得甜润快乐,就如杨绛先生一家三口伉俪情深子女孝顺,深爱“我们仨”。

关于初一读我们仨读书笔记作文5。

从哥哥离开之后,我们仨就成了相处时间最长的人。父亲和母亲年逾六十,头发花白;我奔四的年龄,老多头发也已经提前熟透。这样仨人站在一块,仿若饱经风霜,人到深秋。越往前走,越想紧紧依偎着二老回到小时候,回到疙瘩头、香油条、热蒸包的农家小院里去。

我们仨会拉起家常咯咯笑,曾经忘却的故事一经提起,你一言,我一语,偶尔还会来个情绪激昂的马后炮点评,很是过瘾。难事、烦事、伤心事,都在时间里飘远了,我们再看的时候啊,像喝一杯苦咖啡留有了香味,若没有那些不如意,这一辈子还真成了白开水。二老常讲我和哥哥小时候如何刻苦学习,如何和睦相处,邻里如何夸奖,一说这些他们眼睛就亮亮的,一脸兴奋;二老有时会讲我们小时候的趣事,哥哥嘴馋喜欢吃好东西,我不挑食啥都能对付,哥哥怕打针,我怕黑……我们坐在一起,一想到这些,时光不再斑驳,寻到了活过的'滋味儿。

还有多少路途,可以一起走?还有多少时光,可以容我陪?

唯有当下,如此享受,内心里有个强烈的概念——我们仨。

初一以简爱为的读后感(模板16篇)篇二

原本我对武侠小说一点也不感兴趣,可听很多人说金庸的武侠小说写得很好,我也让爸爸买了几本.读过之后,我觉得金庸的头脑真棒,竟可以想出那么多武侠故事,那么多武功名称,真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书中处处都是机关,等真相大白的时候,往往出乎你的意料,往往让你大吃一惊,但最后还是为圆满的结局而高兴.金庸的书中在一个故事之前,总是先作下一个铺垫,而你却注意不到,在故事快结束时,你这时才会注意到,原来前面这样写是这个意思啊!这样才会吊起读者的胃口,让他继续往下读.而这正是我写作中所欠缺的.

先来说说《射雕英雄传》这部书.它巧妙地利用了宋朝时宋、金、蒙古三国的微妙关系,为我们讲述了一代英雄-----郭靖的成长过程,以及江湖上的恩怨情仇.

郭靖的父亲是水浒英雄-----郭盛的后代,他的母亲李萍与杨康的母亲包惜弱在混乱中不幸失散,而他的父亲郭啸天也被一名投靠金国的宋官-----段天德所害.李萍逃到大漠,生下郭靖;而包惜弱却无奈嫁给了金国六王子-----完颜洪烈,杨康也改名为完颜康.

在书中,我最佩服的人就是郭靖和他的师傅-----北丐洪七公了.你也许会问:黄蓉不也很好吗?再说她那么聪明.一开始我也这么想,就连做梦中都羡慕黄蓉的聪明伶俐.当时武林中武功盖世的主要有东邪、西毒、南帝、北丐、中神通五个,而黄蓉既是东邪之女,又是北丐洪七公的得意徒弟,还是丐帮帮主,简直是于众人宠爱于一身,但我却不喜欢她.为什么呢?因为在书中,黄蓉处处都要耍小心眼儿,而郭靖却纯朴老实.郭靖十分讲信用,说一是一,说二是二,而黄蓉却老喜欢出尔反尔,这样就失去了诚信,就像“狼来了”的故事一样.

郭靖虽然笨,但他却努力用功,不也照样练就了一身盖世的武功吗?洪七公小时候曾作过奴隶,后来不也成为了盖世的大英雄吗?这就充分说明了,不管你有什么缺陷,只要刻苦用功,一定能够成功的!在这里,我同样想说一点,那也就是认真.郭靖不光努力,还具有认真这个优秀品质.光这两点,即使他再笨,也可以学会一身盖世武功了.虽然有点夸张,但认真是人必须具备的品质.你想想,如果工程师不认真,飞机少了一个零件,这可不只是写错了一个数那么简单的事情呀!郭靖也就是因为在练功时专心致志,不三心二意才有所成就的.在这点上,我和郭靖比起来,真是自行惭秽啊!虽然我聪明,但总是学习没有进步,这不就是因为我不努力认真吗?一次数学测验中,我因为不认真,竟将3看成2,才没得到满分的.在这点上,我真应该向郭靖学习.

还有一点,在书中,桃花岛黄岛主样样精通,无所不能.而她的女儿黄蓉却对什么都一知半解,没一样做得非常好的,这也是她武功不如人的缘故.如果她好好跟她的父亲东邪学武功或者天文、数学等,这时她一定可以笑傲江湖,或当一名天文家、数学家了.但她却拖泥带水,哪个都会,但哪个都不是完全懂,所以这还不如踏踏实实专心学一样学科呢!相信很多人都有这种毛病,比如我:常常还没学会那个,就要学这个,最后弄得哪个都没学好,哪个都不会.

这就是金庸书中的好处,不仅写了精彩的故事,还写了很多人生中的道理.

关于初一读射雕英雄传心得体会2。

临近期末考试,快递员送来了一个包裹。我看了看上面的发货单,是寄给爸爸的。爸爸把包裹打开,是在当当网上购买的一本金庸写的小说《射雕英雄传》,这本书又厚又大。我对爸爸说:“我能不能看呀?”爸爸一边把书放进书柜里,一边说:“当然可以了。不过,等你考试完了暑假时再看。”

时间一眨眼就过去了。我考完最后一科回家时,高兴的问爸爸:“我现在可以看《射雕英雄传》了吧?”爸爸笑着说:“当然可以。”

我小心翼翼的从书柜里拿出了《射雕英雄传》,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这本书讲的是宋朝时的故事。当时金国要攻打大宋。郭靖的爸爸和杨康的爸爸是一对好朋友,两人都会武功。有一天,金兵来到他们村子里。郭靖的爸爸和杨康的爸爸大战金兵,结果郭靖的爸爸不幸被打死了,郭靖的妈妈当时正怀着孩子,得知丈夫死去,又气又急。后来到了蒙古。

小郭靖是一个勇敢、不肯服输的人,妈妈在他很小的时候就跟他讲宋国的事情,培养了他的爱国意识。郭靖得知爸爸因为反抗金兵而战死时,更是要报效祖国。全真道人丘处机和江南七怪订了约,丘处机教杨康,江南七怪教郭靖。郭靖天资愚笨,开始学武进步慢,但为人忠厚,后来遇到了很多大师传授武艺。杨康已改名完颜康,是大金国的王子,他天资聪明,但放荡不羁,认贼作父。

在书中,我为黄蓉的聪明而感到惊叹,为杨康的做法感到愤怒,为江南七怪中六人不同时间牺牲而悲伤,也曾误认为六怪是黄药师所杀,恨起了黄药师。

这本书虽厚,但很快就被我看完了。之后,我又看了《书剑恩仇录》、《倚天屠龙记》、《鹿鼎记》、《神雕侠侣》、《侠客行》、《碧血剑》、等各种金庸笔下长短篇武侠小说,这些精彩的内容和优美的文字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为我的暑假生活增添了不少乐趣。

关于初一读射雕英雄传心得体会3。

这是读书活动读的第二本书,就是为了用趣味将我拉近书桌,拉近书本。《射雕英雄传》我上高中时候好像只花了一个白天一个晚上就看完了。上课看,自习看,宿舍看。那时候算一个不好不坏的学生,虽然成绩一般,但一般学习还是比较自觉的,不过这小说既然传到了我手上,焉有不看之理。

武侠小说是成年人的童话,可以满足好多自己的想象。记得开始上初中时,每次要步行45分钟才能回家,匆忙吃完饭,再走45分钟到校,我就幻想我能像武侠小说里的轻功高手一样,瞬间飞起来。初中的时候为了练轻功,在家里的萝卜窖里一点一点的跳过,边跳边往深里挖,轻功没有练成,但那时候弹跳能力明显得到了加强,立定跳远在班级一般排在前几名。还在地上埋上木桩,学武林高手站桩,其实这些对身体的协调性有很大的锻炼作用,虽然最后身体一直还是很弱,也没有成为武林高手,但这种想法伴随到现在。为了成为高手,还练习过暗器,练飞刀,练铁蛋,练飞刀把家里一个大桐树扎的千疮百孔,抓住刀尖,四五米远的地方扔过去都能扎到树上,相当厉害了,可是感觉还是没有用,后来被家里人发现,收拾了一顿就不敢再练了。铁蛋练的可以同时扔三个,为了练成,不知道自己被铁蛋打了多少次,最后终于可以一次扔三个,而且不限于铁蛋,砖头瓦块不管什么东西,都可以扔着玩。没有成为武林高手,真是个遗憾啊。

射雕英雄传是金庸小说里最为经典的几部之一,结合历史,郭靖背负家恨国仇闯入江湖,通过一系列的机缘巧合,在黄蓉的助力之下,成长成一位侠之大者的武林民族英雄。小说是江湖,社会亦是。其实想象郭靖的成功,跟他沉稳认真的性格是分不开的,或许我们就是缺乏这些而已。

其实神雕英雄传的小说看了两次了,电视剧也看了好几个版本,黄日华的虽然拍的比较早,但最接近于原著,特别是对人物的塑造上。李亚鹏版的拍摄手法和故事编排比前版进步了许多,但对人物刻画上,还是有所欠缺。

成年人的童话书还会继续读的,也会继续的想象,想象怎么无所不能,在武侠小说中完成自己英雄的梦想。也会有选择务实地去实现自己的梦想,脚踏实地,逐步提高。

估计很少有人看完武侠小说写读后感,如会果没有了,就从我开始吧。

关于初一读射雕英雄传心得体会4。

人生因奋斗而精彩。

金庸的文字,经过岁月的沉淀,时光的筛选,依旧没有被淘汰,反而成为一代经典,成为一代又一代人童年的回忆,他的文字,是那么生动,那么朴实,那么不俗。初次阅读他的武侠小说《射雕英雄传》,我就被曲折的情节,鲜活的人物形象,真实的历史背景所吸引,透过它的文字,我仿佛穿越到战火纷飞的南宋,置身于刀光剑影金戈铁马之中。

文中塑造的人物形象性格鲜明,栩栩如生:行侠仗义的郭靖;古灵精怪的丐帮帮主黄蓉;痴情专一的侠女穆念慈;正直仗义的北丐洪七公;急公好义的江南七怪……还有我爱恨交加的西毒欧阳锋,风流好色的白驼山少主欧阳克,野心勃勃的赵王完颜洪烈,无赖狠毒的杨康,卖国求荣的铁掌帮帮主裘千仞……而曾是一代皇帝的一灯大师,爱子如命的贵妃瑛姑,顽皮淘气的老顽童周伯通则让人觉得可悲可叹。

在这众多的人物中,我印象最深,感触最多的还是郭靖。

郭靖的人生是跌荡起伏的。他自小不幸——父亲惨死,母亲在雪地产下他,一直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但他有许多优点,正直无邪,刻苦努力,行侠仗义……等都是他最真实的写照。

他是梁山好汉郭盛的后裔郭啸天之子,他的父亲就是一名爱国的义士,正所谓有其父必有其子,郭靖虽然没见过大世面,但始终保有一颗灼热的爱国忠心。面对成吉思汗的威逼利诱,他誓死不从,决不帮助蒙古攻打南宋,真是“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即使此时的南宋内部统治集团腐朽不堪,他还尽力维护,对南宋的忠诚之心日月可鉴,读来让我心中涌起无限豪情壮志。

郭靖让我佩服的更重要的另一点是,虽然他天资驽钝,呆头呆脑的模样,但他知晓勤能补拙的道理,意志顽强,从不放弃,最终练就了绝世武功,真是应了“莫欺负少年穷”的说法。

有一句歌词唱得好“没有随随便成功”,现实生活中像这样的人也比比皆是,童第周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他是我国著名的胚胎学家,可是他小时并不聪明,成绩在班上是倒数,但后来他不懈努力,在漫长的学习道路上从不放松,年仅28岁就完成了青蛙卵剥离手术,成为胚胎学上的一大奇迹。无数的事实证明,努力才有更多机会。因为努力,他们才从芸芸众生中脱颖而出;因为努力,我们才会由此开辟出一条新的道路。人生因奋斗而精彩,因努力而灿烂。

这本书给我以力量,给我以启迪。虽然我不可能成为像郭靖那样的一代武学宗师,但我可以学习他忠于祖国的品质,努力刻苦的精神,为人仗义的情怀。《射雕英雄传》虽说是一本武侠小说,但却有深刻的教育意义,它教导我们爱国,努力,仗义等,做一个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对国家有用的人,确实值得一读。

关于初一读射雕英雄传心得体会5。

首先开篇郭靖的父亲郭啸天被与金兵勾结的宋朝官员段天德所害死,之后段天德因受丘处机追杀,挟持郭母逃往蒙古,在蒙古和段天德被官兵冲散,郭母产下郭靖,郭靖从小在蒙古长大,受到在武林中小有名气的江南六怪细心传授武功,十八岁进入中原开始了小说的惊险历程,其中他结识桃花岛岛主女儿黄蓉,与其私定终身,又遇到天下第一大帮丐帮帮主洪七公破例将他收为徒弟,传授绝世武功降龙十八掌,后又遇到被困在桃花岛的老顽童周伯通,与其结为兄弟,之后周伯通将全真教的七十二路空明拳传授于他,并且教会他在桃花岛自创的绝招左右互搏的绝技,又口述《九阴真经》让其练会,如此一来即便是郭靖天生愚笨,武功也得到了突飞猛进,再加上他日夜苦练、心思纯净在如此年轻的年纪就练成了绝世武功,可以说郭靖的成功主要是因为他的奇遇,但绝对离不开他的后天努力,与心思纯净的特性。

在《射雕英雄传》中几乎每个人都有自己鲜明的特点,几乎所有人都有自己的故事,几乎没有谁是为了衬托谁而存在的,这也是射雕成为武侠小说历史里程碑的重要缘故。

先说东邪西毒南帝北丐这四大武学宗师。

东邪顾名思义以邪命名,他的早年是和岳飞是相同的老师,但从小以自己性子为主,他不管什么千年流传的道理,什么孔夫子,什么皇帝老儿,只要他认为是错的他就会大胆反驳,从而招到了别人的深深不解,因为他不把自己居于框架之中,长以独特的角度来思考问题,他敢于想别人所不敢想的,做别人所不敢做的,他不愿与人(至少是在他看来档次不够的人)做过多的交涉,以至于全真七子听信裘千丈的假话合力要将他杀死,他不愿意或者说根本就懒得向他们解释,以至于马钰几次询问他都不做回答,只是做出你要打就打,你要是不打我看你们不顺眼也要教训你们,只是顾着你们逝去的师傅王重阳真人的面子我留一手不杀你们就是,到后来郭靖加入,局势对黄药师不利他也没有丝毫要解释的迹象,只是看郭靖的状态不对,比较担心自己唯一的女儿,所以几次发问郭靖询问自己女儿是否被郭靖所害,当黄蓉否定父亲杀害江南五怪的时候,黄药师更是因为对郭靖的极其不爽而说出“歹徒难道还会做好事?天下所有坏事都是你爹干的。”这样的话语,可见他根本不在意别人怎样对他做出评价,他内心中有一杆自己独特的秤,凡事只按自己的道理来做事,他表面上看起来邪恶无比,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人人敬而远之,武林中人提起他的名字无不心惊胆战,但是他内心深处却是嫉恶如仇,这从他敬洪七公而厌欧阳锋中能充分体现,他因后悔将徒弟挑断脚筋而逐出桃花岛,自行研习武功希望可以将徒弟恢复原样,从而创出了与原先截然不同的“旋风扫叶腿”来补救自己的过错,他虽不理国事,但却见到金国六王爷完颜洪烈后置之不理,还有他岛上所有的哑仆都曾经是是十恶不赦的恶人,他将其抓来,割掉舌头,当做自己的仆人。他心中有自己的大义,但却对宋朝统治失望彻底。他不但在武学领域达到巅峰,还对琴棋书画奇门遁甲无所不通、无所不精,在多个领域登顶,可以说他是全书最神秘的一个人物。

之后是西毒,可以说西毒绝对是个恶人,他与黄药师性格是完全对立的,黄药师不在乎世人评价,他却把天下第一当做终身的奋斗目标。黄药师对感情极其专一,可他却与自己的嫂嫂发生了关系。黄药师有自己的大义,可他却以一切利益当先。他甚至因为怕世人知道欧阳锋败在了“老叫花”手里,居然不惜杀害刚刚救了他性命的洪七公,他的做法简直不择手段,先是偷袭洪七公,之后又暗算全真七子和黄药师,还杀死江南七怪嫁祸给黄药师,后来又违背与晚辈郭靖的诺言,一有机会就想杀掉自己的竞争对手,以求华山论剑取得天下第一的名号,种种劣行,虽然武功已达到登峰造极的成度了,可是行为却为世人所不齿,可以说他是四绝中武德最低的一个,可是不得不说他的心里承受能力却是世间少有的,他不论何时都能冷静对待事物,从不激进、感情用事,在得知自己儿子被杀死,而“凶手”就在眼前是他依然能分清敌我形式,认为现在出手对自己不利,从而快速逃跑,他一有机会就会毫不犹豫的干掉对手,但在没有把握则会对对手非常容忍,可以说欧阳锋的性格更像一个帝王,为了王位(天下第一)不择手段,没有什么比天下第一更重要了,哪怕是自己亲生儿子的性命。

接下来是南帝,可以说这个人物稍微有点虚假的成分,因为南帝出生在帝王世家,还当上了皇帝,几乎是不可能像书中描写的那样仁慈宽厚,虽然历史上的确有记载大理王国是佛教国家,并且有皇帝出家的记录,但仍然觉得段皇爷的仁慈有点过度了,说白了有点失真。可是金庸在设置这个人物时也具有相当的道理。金庸利用南帝来来像大家发出一个问题,就是到底是天下第一(也包括名利)重要还是一个人的性命更重要。欧阳锋、裘千仞等应该是毫不犹豫的选择前者,应为在他的眼里别说一个人的性命了,就是成千上万的人他们也不在乎,我相信如果让欧阳锋拿他儿子的性命来换他的天下第一,他应该会有些矛盾,但最后无疑会选择天下第一。可是南帝不同,他会选择前者,当瑛姑抱着这个与老顽童所生的婴儿求他医治时,他虽然也有过矛盾,但最后还是同意了以自己元气大伤为代价为其治疗,要知道那时他的妃子瑛姑与老顽童的孩子呀,他不但不害那个孩子还要舍下半条性命为其医治,这不但要拥有无比仁慈的心灵,更需要宽广的胸怀,无疑南帝做到了,但事与愿违,当他正要医治那个婴儿时看到了瑛姑给老顽童的手帕后,终于忍不住放弃了医治那个婴儿,也因此与瑛姑结下了仇怨,但那件事过后,南帝非常自责,曾要上吊自杀,但王重阳传给了他绝世武功,他不能就这样死,所以他想到了洪七公,可是洪七公识破了他的想法坚决不肯学习,无奈南帝只好将皇位传给了大儿子后削发为僧,从此隐居深山,不为人知,当瑛姑找到他时,他反而愿意让瑛姑杀死,来了断当年的恩怨。南帝在书中提到的不多,之后就是在华山上放弃了争夺天下第一的机会,其实当时如果南帝参加,抛去走火入魔的欧阳锋外,最有可能获得天下第一称号的就是南帝,因为在第一次华山论剑时他用他的一阳指就与东邪西毒北丐打成了平手,之后王重阳又传给了他最厉害的武功先天功,自己的一阳指又相克欧阳锋,即使真与走火入魔欧阳锋对决,也未必会败,可以说是第二次华山论剑最有希望夺得天下第一位置的人,可是他看透了争端,执意退出,可以见得南帝以经不愿再与人相争了。

最后是北丐,可以说这是全书中最让人佩服的一个武林高手了,他之所以让世人敬仰身因为他是一个十足的大侠。早年的他曾经是金人的奴隶,而且他爷爷、爹爹都是金人的奴隶,可以说出身卑微,可是他却凭借后天努力练得绝世武功,有当上了天下第一大帮派的帮主,可以说依照他的早年经历很有可能使他从此黑化,得到权利后报复社会,从他对丐帮的改良,和丐帮对他的畏惧与敬佩来看,并且丐帮世代以帮主命令为权威,况且洪七公无论武功还是能力都是世间的佼佼者,他完全可以做到独揽大权,做一个土皇帝好好报一报当年的耻辱,可是他的做法却恰恰相反,他乐于助人,慷慨豪爽,这应该从他与欧阳锋那场船上战斗说起,起初是洪七公身上有水,船上着火,烤的欧阳锋难受,所以洪七公占了上峰,可以说照这么打下去,欧阳锋不死也必败,可洪七公因为觉得比武要公平所以放了欧阳锋,可是谁知欧阳锋跳海以后又爬了上来,之前说过欧阳锋的内心是极其冷静的,别人可能一时想不到他已经跟洪七公打了很长时间了,洪七公身上的水早已干的差不多了,欧阳锋一上来浑身是水可以说是绝对占便宜的,按理说之前欧阳锋放火烧船想要烧死洪七公和郭靖,洪七公没跟他计较,还放他一马,这时怎样也不应该再有脸面占人家的便宜了,这是其他三绝都做不出来的事,黄药师即使那么想烧掉《九阴真经》给自己妻子,可是在老顽童方便和睡觉时也没动手,反观欧阳锋居然丝毫不在意,又与洪七公打在了一起,果然洪七公很快处于下风,可是洪七公却抓住了机会,以自己最近研发的克制欧阳锋的蛇拳的擒拿手打了欧阳锋一个错手不急,这使欧阳锋非常差异,以至于没注意到后面掉下来的着火的大帆,洪七公这时又激发的他救人的本能,替欧阳锋顶住了着火的大帆,只可惜欧阳锋这时想的却是自己败在了“老叫花”手里,不能让别人知道所以瞬间拿定主意,在洪七公顶帆的时候用毒蛇咬了洪七公一口,以至于洪七公中毒,然后还一不做二不休,想出掌打死洪七公,还好郭靖想助,洪七公才捡了一条命,可之后洪七公并没有表现出多恨欧阳锋,当再次遇到欧阳锋落难于海中,仍然进展侠义值风将其救起,哪怕知道欧阳锋有可能会继续害他。当然洪七公出了以德服人意外遇到了坏人也绝不手下留情,他遇到梁子翁采阴补阳,愤怒的拔掉了梁子翁的所有头发,以至于梁子翁以后一见到洪七公就发懵,更是杀了二百三十一个恶人,无一冤枉。其实洪七公也有一个机会可以稳坐天下第一的宝座,就是南帝当年想自尽时,想吧一阳指和先天功都传授给他,可是他知道自己如果学去后南帝将再无牵挂,最后不免自尽,所以他坚决不学,才有了之后的一灯大师,要知道在一个学武之人面前一个绝世武功的诱惑力是相当大的,这再次证明了他令人敬佩的武德。可以说他只有两个缺点,一个是贪吃,一个是懒惰,懒惰是他自己说的,其实一个练就绝世武功的人怎会懒惰,他又游走各方,悬壶济世,所以懒惰基本可以排除,那就只剩下一个缺点了,就是贪吃,他早年就因为贪吃而耽误救一个英雄好汉,之后他非常后悔,以至于砍掉了自己的一根食指,才有了之后的九指神丐,以下决心戒掉这个毛病,可是天性使然,最终还是未能所愿。洪七公无论是武功还是人品都没得说,我想武林中人提起他时应该更多的是敬佩吧。

四绝之后是老顽童周伯通,他早期比四绝略差,后来研究出来了左右互搏,又略强于四绝,可是真实功力究竟还是稍逊一筹,原本靠自己修炼了《九阴真经》可以登顶天下第一,可是想到师兄的遗训,决然忘记所学《九阴真经》,虽然他平时没个正形,但到关键时刻还是很守信用的,他与瑛姑那段也是阴差阳错,无可奈何的,他不想对不起段皇爷,更不想亏欠瑛姑,他与瑛姑的结局在《射雕英雄传》里也没写明,所以不做过多评价。

以上六个人为射雕武侠中的顶尖高手,在射雕中最先出场的武林中人是江南七怪,可以说他们的武功也是在武林中享有一定地位,但因为后来东邪西毒南帝北丐的出现,他们就显得武功平平了,不过人品真是没得说。

全书无论是人物刻画,还是故事情节都无可挑剔,郭靖虽然有主角光环,但最后在华山一战作者也间接表明郭靖还跟四绝有一定差距,这就大大增加了故事的真实感,而且两个主角也都是个性鲜明,人物刻画非常细致,郭靖的正直憨厚,黄蓉的俏皮刁蛮,都大大为故事情节增添了别样的色彩,在最后郭靖的深思和与成吉思汗的对话,提高了文章的层次,仿佛在询问人生的意义,告诉我们,何为“侠”。可以说这觉对是一部难得的佳作。

初一以简爱为的读后感(模板16篇)篇三

《红楼梦》里有许多鲜明的人物形象,一本书读完之后,亦好似在梦境里走了一遭,我尝试着把他们化作身边的人,去设身处地的感受她们的心灵世界。由此,我发现其实贾母也会寂寞。

在贾府的老一辈里,贾母无疑是最长寿的,身边同辈人都离开了,这确实难免也会寂寞。园子里没人能陪贾母谈谈心,陪他聊天的人虽不少,但不过,都是随着贾母的话附和罢了,又有谁能真正理解贾母,说到他心坎里去呢?知音难觅,也是一种寂寞啊。

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时候,尊贵的贾母会对一个“粗野人”刘姥姥,如此热情,不正是因为刘姥姥是她那难觅寻的知音吗?二人可以算得上是同龄人,且刘姥姥同别的府的客人不同,别人都是十分恭敬拘束的,生怕丢了颜面,可刘姥姥不是什么大家闺秀,从村子里出来,不忌惮丢了谁的颜面,便可恣意扮丑,这也给贾母,带来了“姐妹”的亲切感,亲自引着刘姥姥逛了大半个园子。

贾母的寂寞,或许还源于对过去的怀念吧。她的心头还眷恋着逝去的时光,但伴侣已过世多年,身边的亲友也早已走的走散的散,再无人陪她去追忆过往。亭台楼阁里的点滴回忆也只得她自己收在脑海里,看着园子里的丫头姑娘们追捕蝴蝶、吟诗作乐,便无奈地感慨一句:“我像他们这么大的时节……”

令人唏嘘的是,曾经那么奢靡风光的贾府,最后连一个老太太一个体面的葬礼都办不起来。看到这里,我心里就不觉地升起一阵“树倒猢狲散”的悲戚来。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红楼梦里的小社会,反映出了一个表面是如此光鲜亮丽的人,内心深处也会有寂寞。有的时候,正因为园子太大,才让空虚有了“容身之地“,繁华落尽,无处话凄凉。

《红楼梦》是我国古典文学名著。作家曹雪芹呕尽心血,用了十年时间,写成了这部长篇小说。书中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为主线,展现了封建大家族由盛而衰的历史,刻画了众多性格鲜明的人物,林黛玉就是书中的女主角。

林黛玉是金陵十二钗之首,贾母的外孙女,从小聪明清秀,与诗书为伴,父母对她爱如珍宝。

林黛玉生得倾城倾国容貌,《红楼梦》第三回中曾描述她的外貌:“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似姣花照水,行动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贾宝玉也做诗形容她“颦儿才貌世应稀”。

林黛玉饱读诗书,才华横溢。十三岁时,在大观园的海棠诗社比诗中,林黛玉的三首诗包揽前三,拔得头筹。在大观园,林黛玉的才识都是非常出名的。她以花比喻自己的《葬花词》,是《红楼梦》中最美丽的诗。

但是,林黛玉也是悲哀的。早年丧母丧父,伶仃一人,常住贾府,虽然贾母对她疼爱有加,但还是形成了林黛玉多愁善感的性格。在贾府她常常一人对天哀叹,临窗流泪。生活的小心翼翼,稍有不顺,便郁郁不乐,甚至整日以泪洗面。她写的《葬花词》最能体现她的多愁善感。也正是由于这种郁郁的性格,使得林黛玉在17岁时就病死了,叫人惋惜!

这就是《红楼梦》中的林黛玉,美丽有才,但又悲惨一生!

靠在床边,扬起圆圆的脸蛋,让明媚的阳光照射在脸上,我眯着眼,享受着春日带给我的惬意。刚刚读过的《红楼梦》中,那一个个情节像放电影般一个接着一个闪现在我眼前。

晨光落在院内,一位多愁善感的女子一边葬花,一边暗自忧伤。她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如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大观园中的姐妹众多,好不热闹。而她无依无靠,只能独自叹息。

午后的暖阳洒在怡红院中,一位怜香惜玉的公子一边抽泣,一边吟诵着赐给晴雯的葬诗。他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脖子上系着一块美玉。

大观园中的姐妹众多,他便整天混在女生堆里,人们说他是“混世魔王”,而我却有自己的想法:认为宝玉只是遵从内心的情感,自由自在地生活,这有什么错?他时而任性:不爱坐下来静静地读书,不顾奶妈的劝阻执意喝酒;时而又显得规矩:父亲在家时,为了不挨打只得读书、背书。

可关于成家的事,可由不得他任性,由于家族势力的反对和压制,他最终没能和心爱的林妹妹在一起,使得黛玉含泪而逝,宝玉弃家出走。读到这里,我不禁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为什么封建社会不能自由恋爱呢?如果贾母可以成全宝黛的婚事,就可以两全其美了。为什么曹先生不能给我们一个完美的结局呀?”

要说《红楼梦》,还有一个重要人物就是薛宝钗了。众所周知,她是王夫人姐妹——薛姨妈的女儿,肌肤莹润,脸若银盘,眼如水杏,唇不点而红,眉不点而翠,说的就是她。宝钗品格端庄,接受过正统的淑女式教育。

记得小时候,我听过红楼梦的故事后,总觉得宝钗是个夺走了宝玉、黛玉二人幸福的“坏人”,不那么喜欢她;看了《红楼梦》后我才抵制了这个想法,觉得她像大姐姐一样,处处照顾着大观园中的姐妹。宝钗的结局也不是很美满,虽与宝玉结成了金玉良缘,但最后她独守空房,寂寞终生。

《红楼梦》在曹雪芹先生的笔下情真意切,书中人物特点鲜明。其中的元春、迎春、探春、惜春四姐妹,正取“原因叹息”之妙,可能这就全书内容的概括吧!

荣国府,我见证了你的兴衰,里面的人物让我久久无法忘怀……。

在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中,《红楼梦》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讲,都应该是最绝妙的。众所周知,《红楼梦》内容浩繁,书中既有儿女情长,风花雪月,也有盛衰兴亡,人情冷暖。而我,最喜欢《红楼梦》里个性鲜明的女子们;众多的女子中,我又最喜欢黛玉。

而黛玉不同,她聪颖,谨慎,任性,又大胆追求爱情。她虽然说话尖酸刻薄,但这背后是她强烈的自尊心。她永远也学不会薛宝钗的处事圆滑,也学不会讨好封建统治大家长。她眼里揉不得沙子,心里装不下尘埃。

常听人评价黛玉小性子、心胸狭窄,但我不这么认为。她是太在意宝玉了。因为她爱得深,爱得切,所以不能不介意。但她和宝玉互相太关心了,以致连说话都小心翼翼,不能以坦诚之心相待对方。如果她能以坦诚之心相待对方,这样说不定还能避免后面的爱情悲剧。

当黛玉悲伤的时候,诗词,是她唯一的寄托;读到她的诗,总是感人肺腑。她哭泣,因为她太委屈。她的身世是悲惨的,是值得人们怜悯的。

“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黛玉是变幻莫测的,是纯洁晶莹的……直到生命的尽头,她也要化作一朵云,一缕香魂,和着仙乐飘向远方。好一种云的做派,好一个云一般的女子!

《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是一位清代小说家,他的前三代都是江宁织造,跟皇上关系很好,他祖父还是康熙玩伴,皇上来他们那就直接住他们家。可惜他父亲的死面临了厄运,晚年只能卖字画为生,十分贫困。

《红楼梦》又名《石头记》、《金陵十二钗》,是贾、史、王、薛四大贵族家庭的兴衰为背景,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为主线。这本书是“四大名著”之一,又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这本书主要以曹雪芹的真实经历来写的。

其中黛玉葬花这个故事十分重要,写的是林黛玉葬花和她的《葬花词》,其中有一句让我感到难过,就是“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主要想说等我死后谁会在我身边,谁会来安葬我。可惜最后也正如林黛玉自己所说的一样,当时宝玉被人骗婚,不在她身边,丫鬟也要被拉走,她最后也十分悲剧。

林黛玉她是绛株仙草转世,她十分多愁善感,也是因为她当时寄人篱下,她已无他家依栖,就连她去看贾宝玉也被丫鬟给拦在了门外,无法进去。她那时再怎样调皮都没用了,已经不会有人来管。

《红楼梦》中也说明了在封建社会中贵族和平民的差距,根本不可能做到人人平等。这让我想到现在美国的种族歧视,我觉得同为地球上的人类,就因为肤色不同而被歧视,弄得不得安宁,这是很无耻的做法。

书中也写了很多整天贪图享受游手好闲,现在社会不正有这样的出现吗?这样的人越来越多,社会迟早都会崩塌,作为新时代的我们都应该积极起来,吸取历史的教训,不像旧社会一样。

书中探春说过“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现在疫情中的每个国家不都是一个大家庭吗?像我们伟大祖国,在习总书记的领导下,大家齐心协力一起抗战病毒,才使武汉在短短的几个月时间内取得胜利。而对于只会甩锅的美国,不紧没有采取更好的防御措施,还退出世界卫生组织,使得疫情越来越严重。

《红楼梦》揭露了封建社会后期的种种黑暗和罪恶,预示了当时社会必然要走向颠覆的命运。

初一以简爱为的读后感(模板16篇)篇四

上次妈妈在整理书柜时,送给了我一本书,书名是《简爱》。书很旧很旧,纸已经泛黄了,还有一股霉味,在粘满透明胶带的书脊上,还有编号和日期。妈妈说这是她上初中时自己攒钱买的一本书,那个编号就是第几本的意思,日期就是当时的购书日期,一直保留到现在。

一开始,我不喜欢看,因为里面的字很小,又没有图片,觉得很没意思。但是在妈妈的监督下,我只好当做是完成任务,硬着关皮看下去,但越往后看觉得越有意思,我渐渐的对这本书爱不释手了。

《简爱》是十九世纪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它主要讲述了小说的主人公简爱从小父母双亡,变成了孤儿,寄住在舅妈里德太太家里。可是里德太太的儿约翰经常无缘无故的打她、欺侮她,里德太太发现后不但不制止,把而支持约翰,把简爱关进了红屋子。里德太太让简爱干各种各样的活,像个灰姑娘一样,但简爱还是在磨难中反抗、回击,不断追求自由与尊严,坚持自我,最终获得了幸福。

我很喜欢《简爱》中的“我们是平等的,至少我们通过坟墓,平等地站到上帝面前。”这句话,可见简爱崇高的精神和人格魅力。

我也很喜欢简爱这个人物,她不向困难低头,敢于和命运作抗争。当受到别人的欺负时能勇敢的回击。简爱视金钱如粪土,宽容大度,原谅里德太太。我也希望能成为像简爱那样的人,宽容大度、勇敢顽强、坚持自我。

初一以简爱为的读后感(模板16篇)篇五

《童年》是高尔基以自我生活为原型的自传体小说,由于是亲身经历,所以读来便觉得感情分外真挚。它讲述了阿廖沙三岁到十岁的生活,从“我”跟随母亲去投奔外祖父、寄人篱下写起,再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生动地再现了那些年里阿廖沙曲折起伏的童年生活。

正是阿廖沙本身“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的精神,他才能够在黑暗中觉醒,不断地向身边的光明学习、靠近,进而成为一个善良、正直、勇敢、充满光明的人。

阿廖沙的这种精神不正是我们需要去学习的吗?生活中,总是有很多人在做了某些错事、染上某些恶习时,理直气壮地说“谁谁谁不也一样么”,或者是“某某某带坏了我”,却从来就不追究自己的原因。假如自己不愿向那些人学习,谁又能能强迫你呢?之所以说别人如何如何,只不过是为了掩盖内心的一丝心虚而已。如果能坚守自己向往光明的本心,再多的黑暗又岂能阻挡你对真和善的向往!

初一以简爱为的读后感(模板16篇)篇六

自尊,是多么的关键啊!一个人假如连自尊都没了那还比不上持着自身的自尊去会使你伤心难过,可是拥有自尊的地区,即便并并不是那麼精彩纷呈。还记得,一位知名人士曾说过那样一句话:虽然不成功和挫败等候着大家,一次次地抢走青春年少的容貌,但却给人生的市场前景增加一份自尊,它是一切顺利的取得成功都不可以保证的。简爱为了更好地自身的自尊不肯做一个姘头离去后,在她法师堂哥的协助下找到又一份工作中。之后,法师明确提出要和简爱完婚时,她好像听到罗彻斯特老先生的召唤!她再一次扑进了罗彻斯特老先生的怀里。可伶,那早已眼睛失明的罗彻斯特老先生啊!

自尊是价格昂贵的,爱也是杰出。人的价值假如仅有自尊没爱,那也是很枯燥乏味,很简单的。由于人生拥有重才会更为精彩纷呈迷人,倘若没爱,那不是就相当于沒有“真情”、“友谊”了没有?。《简·爱》这部小说集所诠释的“人的价值=自尊爱”这一主题风格正表明了“自尊”和“爱”这两种物品是一样都不能缺乏的。尽管每一个人在人生之中所历经的全是迥然不同的,但每一个人都一样有着自尊和爱。因而,一开始每个人都是公平的,不区分高低贵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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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以简爱为的读后感(模板16篇)篇七

我和谁都不争,和谁争我都不屑,我热爱大自然,其次就是艺术。我双手捧着生命之火取暖,火萎了,我也准备走了。

——杨绛译兰德诗。

这些日子,我在读杨绛的《我们仨》一口气读完,我就想写点什么,却迟迟没有动笔。因为自己有好几天都陷入了杨绛的情感里,在她编织的梦里穿行,心情总会随着故事的发展起起伏伏。

“早春,阿瑗去世,岁末,锺书去世。我们三就再次失散,就这么失散了……现在就只剩下了我一个人。”于是就有了这本书,书名叫做《我们仨》,这本书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我们俩老了,我们仨失散了,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三,这本书里的每一个文字都是饱含了心血,都是剜人心的情感在心里来回流动而结成的。整本书没有华丽的词藻,但是它有朴素的心疼和淡淡的感动,它有对丈夫对女儿和三人生活点点滴滴的怀念,它有一个坚强的说故事的人。

在书中,杨绛用细腻的思考把看似微不足道的事情进行放大,用自己的心把它们串成一串闪耀夺目的项链。在她的故事里我看到了无奈、坚强、释怀,杨绛先生在面对“_”的惨不人道,在那段扭曲心灵的历史中,她并没有对命运抱怨,她忍受着世道无常的变化,任凭命运的各种不会,她就是笑,把它们当作历练,磨练自己的性格。毕竟她无法像贝多芬那样扼住命运,也不像海伦有一个好老师,她在命运中只能靠自己,只能无条件承受,所以她的内心是强大的,她沉浸在我们仨的回忆之中来缓冲自己受到的伤害。

在《我们仨》中不仅让我看到了杨绛先生强大的内心,还让我走进了我想要的家,一家三口无分长幼,互尊互爱,互为师长,互为兄弟姐妹。正如作者在书中云:“我们仨,却不止三人。每个人摇生一变,可变成几个人。阿瑗长大了会照顾我,像姐姐;会陪我,像妹妹;会管我,像妈妈。锺书是我们的老师,我和阿姨都是好学生……他可高大了。但是他穿衣吃饭,都需要我们母女把她当成孩子般照顾,他又很弱小……”这种美好的家庭怎叫人不羡慕呢?我想,杨绛先生一定无比眷恋这样自由自在的生活。

在《我们仨》中没有让人悲痛欲绝的词句,没有撕心裂肺的呼喊,没有无助的彷徨,只有一位母亲对女儿的思念,一位妻子对丈夫的思念以及对往事的叙述,但是,不知怎的,读完《我们仨》会有一种悲伤和哀叹萦绕在心头,久久不能散去。

道,世界是自己的,与他人毫无关系。杨绛先生见的太多太多,钱锺书先生和女儿钱瑗相继离她而去,所有的悲欢离合,所有的潮起潮落,她早已释怀,也正因为如此,她才会有这样一番感言。

今天重读了杨绛的《我们仨》,感觉和第一次读的时候感觉相似又有些地方不太一样,第一次读更加感动,现在读反而太过理性,怎么都读不出那种动容的感觉,第一次读更加倾向于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和膜拜的心理,第二次看更加倾向于捕捉一些第一次看的时候忽略的细节,也要把忘掉的情节找回,我发现其实这次的感觉和第一次读其实保持了一致,但是又有些新的见解。今天记录一下重读的感受。第一次读的是电子版本,字一个个从眼前溜走,只留下感觉,那种复杂的`感觉并不是阅历多了一些就能有更加敏锐的感悟力,我现在反而觉得单纯的时候感悟力更强。这次读的是纸质书,字还是那些字,可能让我觉得精彩的地方还是那些地方,但我再也找不回当初读的那种动容的感觉了,可能后半部分还没有读完吧,有一句我记得很清楚:此生我们只有死别,没有生离。

钱钟书和杨绛还有女儿在这个世界上形成了一个温暖的家庭,他们之间的关系很好很好,钱钟书希望有一个女儿,像杨绛那样,这是他的原话,书里是这样写的钟书谆谆嘱咐我:我不要儿子,我要女儿——只要一个,像你的。我对于“像我”并不满意。我要一个像钟书的女儿。

今天看的是第一部、第二部和第三部,第二部读起很心酸也很凄凉、压抑,更有一种虚实之间的痛苦,为钱钟书后遭受的打击心酸,还有钱媛的去世,第一次读的时候很恍惚,并不太明白其实这是作者运用的一种写作手法:以虚写实,她一直说自己在做梦,其实是实情,她受不了失去女儿的打击和痛苦。

第三部写的是她和钱钟书一起去英国读书,后去巴黎大学读书,并且生下女儿圆圆的经历,这的节奏明快,读起很幸福,他们在英国和法国过的比较自由快乐,钱钟书对妻子很好,每天早晨都会给她做早餐,杨绛也给他做饭,在国外做饭填饱肚子也是很有乐趣的一事。

第三部写了他们回国后,钱钟书一直在到处谋事,回国后就显得比较压抑和不顺利,一方面受战争的影响,一方面受钟书父亲的影响,他的工作一直不顺利,钟书太听父亲的话,在西南联大还没做够一年就去蓝田谋职了,杨绛劝他别去蓝田,应该等着回清华,但是受不住父亲给的压力,他还是去了蓝田。

杨绛和钱钟书一直是很多人心中完美的伴侣,其实他们之间更多的相互尊重和相互扶持,过的生活也是柴米油盐酱醋茶,他们年轻的时候也不会做饭,不会用炉子,在生活的磨砺中学会了做饭,而且做饭成了他们的一种乐趣,所以我想神仙眷侣的生活只是一种美好的想象,我更加喜欢杨绛对钱钟书的照顾和在乎,他们之间更像是朋友,他们在牛津时,杨绛一直照顾丈夫的饮食起居,做到这点很不容易,因为只有特别关心一个人才愿意为对方做饭(讲真写到这里我都觉得写不下去了)。

但是杨绛的角色又不是简单的做饭,她在关键时候还能帮钱钟书规划自己的道路,她不愿意让他离开清华的教职,但是钟书愿意去,她就不吭声了,因为他们约定尊重对方的决定,而不是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对方,做到这点更难。

我觉得那些羡慕他们两人生活的人可以读一下《我们仨》你会发现,生活在平凡处才动人,两个人相互尊重,相互体谅,能够容忍对方的笨拙更难。

知道杨绛,是因为钱钟书,熟悉钱钟书,是因为《围城》,有人说钱钟书是因为《围城》“一定江山”,我想若没有杨绛,钱钟书即是有了这“江山”,也无味了。

《我们仨》是杨绛的回忆录之一,记录的是她与丈夫钱钟书及女儿钱瑗的生活琐事。很细微的生活,很琐碎的小事,却很动人。这位百岁老人用她平实细腻的文字,浅浅淡淡地写着。她的女儿与丈夫分别于19、19相继去世,留她独自一人在这时间,她说,如今她曾经当做家的寓所,现在于他而言,只是旅途上的客栈。是啊,没了至亲的人,家与客栈何异。

本书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我们俩老了》、《我们仨失散了》、《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其中第二个部分开始读的时候,会有些“意识流”的感觉,不知所云,但往后,一个孤独的老人,相继失去至亲的酸楚与无奈便跃然纸上,是那种令人忍不住大哭却又只能无声哭泣的感觉。但她写回忆的时候,格调还是很轻松的',甚至写“___”,写“__”,写被批斗被冤枉,都是在轻描淡写,似乎磨难在她心里并没留下什么太深的印记,大概因为至少那时,身边还有钟书,还有圆圆。再苦也不算什么的。

我不知道杨绛先生那深沉苦痛是如何在孤独与思念中排解的。在那之后,她继续她的文学之路,继续为后人翻译着优秀的外国文学经典。如今,她作为一个百岁老人,在她平静如水的面庞下,我清楚地看到了力量和希望,如此令我动容。

她说:我们一生坎坷,暮年才有了一个可以安顿的居处,但老病相催,我们在人生的道路上已走到尽头了。但我想,在她的万里长梦里,路,是没有尽头的。

妞妞,距离你要到这个世界上只有3个月了,我想不光我和_妈,还有很多人都在为你的到来忙碌着,特别是你的妈妈,所以首先,感谢_妈,正因为有_妈怀胎十月的辛苦,才会有我们普通的平凡的《我们仨》!

妞妞,爸爸之所以就着看了杨绛的《我们仨》后写这个话题,思考的核心还是怎么实现人生的价值,其实这个问题我和_妈也说不清楚,但是马上就为人父母了,不能也教育不清楚你吧,你看这就是一个悖论了,自己弄不明白还得要教清楚孩子,所以爸爸决定告诉一个正确的路子,至于你在这个路子上走发现什么风景,那就看自悟了吧...

第四,学会反思,所有的人——特别是你的父母——是深深爱着你的,这种爱是无私的,是垂直向下的!但是,爸爸希望你能融会贯通理论后在实践中相辅相成,这就是反思和计划的作用了!我们不希望你留名青史,但求物质精神双小康吧!

妞妞,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烙印,爸爸的认识不知道会不会局限在,但是我想至少大的条框是没有出格的,这都是在善良和平和的心态上完成的,当然我和_妈会做好榜样!

还是要嘱咐一句,从我和_妈的经历来看,人怕没自己的目标以及知道了没有毅力去克服碰到的困难,人最后还是要超过自己!

愿_妈和你安康,我们也会是不平凡的《我们仨》!

天空象个大穹庐,笼盖着四野,深蓝色的天幕上,一丝云彩也没有,黑夜和人们一样,刚从睡梦中醒来,一切都那么朦朦胧胧,大街上行人稀少,车辆寥寥,想起白日车水马龙的喧闹,清静真好。心也顿时感觉是那么清爽,舒畅。

大地这么宁静,人也这么稀少,只有月亮高高在挂在苍穹,象个淑女,那么闲雅,那么安静,“江天一色无纤尘,皎皎空中孤月轮”,望着明月,苏东坡发出了这样的疑问:“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是啊,生命有限,自然永恒,此情此景,怎能不让人感叹人生。

月亮,月亮是温柔的,月亮是多情的,古往今来的人们,只要看到它,就会想家,就会想他/她。“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面对明月,唐朝诗人李白的思乡之情,时隔千年,仍然与现代的人相通,“海上升明月,天涯共此时,情人怨遥夜,竞相起相思”,明月夜,更多的是情人之间的思念,因此,苏东坡酒醉吐真情:“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月亮,是传情的青鸟,没有她,人们的相思之情真不知要寄往何处了。

今天的月亮,并不那么圆,月亮的边缘象被什么刮蹭了一点点。但这并不影响它的皎洁,它的明亮,月亮的北面,不远处,肉眼看也不过几步的距离,有一棵小星,只一棵小星,也闪亮闪亮的。与月亮遥遥相对,老天许是怕月亮孤单,才故意这么安排吧,看到这,我笑了,内心忽然生出一种温暖的情怀,替月亮。人说天若有情天亦老,看来,天真的会老了,不然它怎么会这么人性,这么通情。

今天,我没有只看月亮,虽然它可大可亮,我更欣赏的,是月与星的琴瑟和鸣。你看,那棵小星,应该是启明星吧。听说也叫金星,它象个精灵,那么小巧玲珑,不管月亮走到哪里,它总是绕着它转动,如影随形。它不在众星捧月时给月亮锦上添花,而是在众星隐没时,一往情深,不离不弃地陪伴它,星星与月亮,遥遥相对,脉脉相望,它们是不是在说着情话?月亮,你对星星说了什么,是不是在海誓山盟,你们离得那么近,应该能听到吧,看那小星,眼睛一眨一眨,似乎在微笑,它心里一定很甜蜜吧。想到了可怜的牛郎织女,他们虽然相爱,可他们之间却隔着一条银河,两人即使再想念对方,也只能隔河相望,而你们,每到黎明的时候,整个天空,就是你们的伊甸园了,想想他们,你们真幸福!

初一以简爱为的读后感(模板16篇)篇八

这是一个古老而简单的爱情故事:一对青年男女相爱了,柔情蜜意,山盟海誓,可惜命中注定,一个是镜中花,一个是水中月,疾风暴雨般的爱情并没感动宿怨已久的双方家庭,反而导致他们双双殉情,谱写了一曲忠贞和爱的挽歌。然而,这又是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自发表之日起,历经400多年的岁月洗礼,它仍如钻石般独自发着璀璨而耀眼的光芒;无数人把它搬上舞台,无数人为它痴狂,为它流下滚烫的热泪;它影响着一代又一代人,为一代又一代人所传颂。

为什么如此简单的故事会让人如此震撼,又会有如此深远的影响力?再读莎翁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感触颇深,好的故事如上等香茗,需要慢慢品味,慢慢琢磨,读得久了,你便会发现它远非一般意义上的爱情故事,它一点也不简单!

爱需要勇气。

爱真的需要勇气,这是谁都懂的。然而,爱需要的勇气也有大小之分,有人只要跨越年龄的界限就行,有人却要冲破时代和家庭的束缚,为爱奉上祭奠。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就属于后者。他们不幸生于16世纪末17世纪初,毁灭人性的黑暗的中世纪刚过,人文主义美丽的曙光还未彻底照耀大地,他们便相恋了。自由,爱情,多么美好而诱人的字眼,它们在罗密欧与朱丽叶面前闪闪发光,可惜这不属于他们,在封建社会,没有人可以自由呼吸新鲜空气,自己的婚姻大事,是父母做主的,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天经地义。更不幸的是,罗密欧与朱丽叶生活在两家古老的世仇家庭,仇恨的心已蒙住人们明亮的双眼,打架斗殴已成为两家见面打招呼独有的方式。他们的儿女是万万不能相爱的,爱了则是背叛,则是罪人。尤其是朱丽叶的父亲,蛮横、专制、自私,他对朱丽叶说:“你倘然是我的女儿,就得听我的话嫁给我的朋友;你倘然不是我的女儿,那么你去上吊也好,做叫花子也好,挨饿也好,死在街道上也好,我都不管。”天底下竟有如此冷酷绝情的父亲!

罗密欧与朱丽叶面对的是两堵无法逾越的墙。一般人会知难而退,委曲求全。可他们偏偏不顾一切地相爱了,不仅如此,他们还偷偷地结婚了,这需要何等的勇气和魄力!不是爱到极致,爱到骨髓,绝不可能拿出如此大的勇气!作为现代人,我们感到汗颜,因为我们已经不需要为自由而奋斗,可我们中有多少人为了金钱而放弃了美好的爱情?放弃也罢,还要美其名曰:“贫贱夫妻百事哀!”所以,我们赞美罗密欧与朱丽叶,单单是勇气,便是别人无法比拟和企及的。

关于初一读罗密欧与朱丽叶读书笔记2。

在初读莎士比亚中《罗密欧与茱丽叶》这部作品时、我的心有些许的颤抖、更多的是一种激动。

在离别这世界时、罗密欧还在与他那可人而互诉情愫、仿佛有说不完的情话、

这一份份的浓情、这一份份的爱意、也随着罗密欧的倒地的刹那而停止。

我想问,这份真爱。就真的到此停止了吗、就真的到此不复存在了吗、

不。答案是否定的。这份爱永远也不会随着两个相爱的人的死去而画上终点的句号、这份爱情、它也是有感情的、它会随着我们读者、永远在心中那静谧的心海处永开不败!

在看莎士比亚的天份、那真是的想像力、也不会随着罗密欧也朱丽叶的死而停止。我承认,我是一个没有莎士比亚天份的人、也写不出我们的喜怒哀乐、但在这一刻、我如果是罗密欧的转世、我想、我会想象着回到过去、试着抱着你在怀里、羞怯的脸捎带一点稚气、想着你看的世界。想在你梦的画面。

关于初一读罗密欧与朱丽叶读书笔记3。

一个凄婉的爱情剧中,两位恋人都以死表明自己的心迹。在两人的爱情中,欢乐是那么的少,刻苦铭心的痛却贯穿了始终。痛,成了他们爱的标志。

他们从未想到过要同他们所面对的现实周旋或妥协,对他们而言,现实是一道死亡之墙,他们在热恋中根本就对它视而不见,但在深深的心底,他们都明白那是一道越不过的墙。然而他们却没有因此退缩,也许是年轻的心的那份热情,让他们对这份爱守侯到最后,即使面对的是死亡。爱,是他的是死亡。爱,是他们生存的动力;而死,是他们爱的归宿。

他们都知道因为这份爱,自己很可能死,却还要惊天动地,轰轰烈烈地爱一回,在这一片青春爆发所散发出的炫目的风景前,死亡退隐了。谁不想享受幸福?谁不想享受爱的甜蜜?而他们却以死结束了这份爱,是什么原因呢?也许正是因为他们所处的生存环境,才会产生如此凄美纯洁的爱情,如果他们处在我们所在的社会里,也许我们就无法找到这般美的一段爱情故事了,也不会明白爱情是怎么一回事。

曾经,我笑他们傻,以死亡结束这份爱,因为我以为只有人在,爱才会存在,人死了,那份爱就散了,淡了,没了;而如今,我不再这么认为,如果当初他们选择的不是死亡,也许再深的情,再浓的爱,到最后还是会化作一阵烟,散了!而死亡,却将这份爱完整地保留了下来。

我不再认为死亡对他们而言是一种错误的选择,也许在某些情况下,死亡会是更好的选择!我才知道,原来爱情真的可以超越一切,包括越不过去的死亡的鸿沟,原来人真的可以与死亡为伴,活在最最纯净的世界里。

流星划过天际的那一刹那,那短暂而耀眼的光辉照亮了他们的爱。

关于初一读罗密欧与朱丽叶读书笔记4。

这本书是描述了罗密欧对初恋情人罗瑟琳的一片痴情。文章对罗瑟琳的着墨并不多,而且罗瑟琳始终并没有出场,但从罗密欧对她的描述中,我们不难看出罗瑟琳的美貌绝伦,还可看到罗密欧的一片痴心。此时在罗密欧的心目中,罗瑟琳就是他生命里的唯一。

但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罗密欧参加了一次盛大华丽的凯普莱特家族宴会。在宴会上,凯普莱特美丽多情的女儿朱丽叶与蒙太古英俊潇洒的儿子罗密欧一见钟情。此时的罗密欧忘记了失恋的痛楚,不动自主地投入到热恋中,用热恋来忘却失恋。罗密欧无法抑制自己对朱丽叶的爱,向朱丽叶求爱,于是一见钟情的朱丽叶幸福地投入了他的怀抱。虽然两个家族有深仇大恨,但也阻挡不了爱情的力量,在幽会的地方,他们互诉衷肠。最终爱情越来越浓,他们私下定下婚约,并在善良的神父劳伦斯的主持下举行了婚礼。他们都对未来充满了憧憬,可是谁也不会想到,事情陡然有了瞬息变化。在大街上罗密欧与凯普莱特的侄子提伯尔特相遇,提伯尔特故意挑衅并杀死了罗密欧的一位好朋友。

听说这种不幸后,朱丽叶悲痛交加,在她心中痛的最深还是她的丈夫罗密欧被放逐的事。最终她含泪送别了罗密欧,她的灵魂也随着罗密欧去了。她丧魂失魄地日夜思念着罗密欧。然而,更大的不幸又悄悄降临,朱丽叶的父亲逼她嫁给帕里斯伯爵。面对父亲,面对家族,朱丽叶不敢背叛家庭,可又不愿意背叛自己的爱情。她的心被痛苦和矛盾缠绕着,左右为难,可以说是走投无路了。朱丽叶很无奈,只好去求助好心的劳伦斯神父。劳伦斯神父让她吞下了一种特殊的安眠药,用假死来搪塞帕里斯伯爵的求婚,进而拖延时间。不明真相的凯普莱特一家人全都信以为真,悲痛欲绝地为朱丽叶送葬。也许是上天在捉弄这一对恋人,劳伦斯派去送给罗密欧信件的人遇到了麻烦,并没有把信送到罗密欧手中。

这时,罗密欧阴错阳差地悄悄潜回了维洛那城,他也以为朱丽叶真的死了,并在掘墓时与拜墓的帕里斯伯爵发生冲突。最终,英勇无比的罗密欧杀死了帕里斯伯爵。然后罗密欧进入墓里,望着脸色苍白、停止呼吸的朱丽叶,他悲痛欲绝,痛哭流涕,他早已无法离开他心爱的朱丽叶,他不想苟活在人世,想随她而去,于是他喝下毒药并倒在朱丽叶的身边。可,不一会儿,朱丽叶的药性消失,她醒过来了,惊喜地发现心上人就在身旁,但发现她的心爱的人却离她而去。朱丽叶紧紧地抱着他,简直不相信眼前的这一切,她也早已不能离开罗密欧,哪怕是赴黄泉,他们也不会再分离,朱丽叶毅然用短剑结束自己年轻生命,她那美丽的容颜也随之而逝。

读了这本书后,我的感悟很深。我是一个简单的女孩,我希望我的生活能够简简单单。我是一个爱做梦的女,我希望的爱情能够像我的梦一样梦好。在一生当中,我希望能有一个人能够永远的爱我,呵护我,理解我。就如罗密欧与朱丽叶一样,那就更好了;人们长说:爱情是毒药,也可以是蜜饯,没有人能摸得透它。一旦我们跳进爱情的陷阱,可以说就是“覆水难收”,就如同嫁出去的女儿,只能固执地朝着自己的目标飞去,不去理会距离,笔直地穿过空气,最后落地;再说了,不管结果是怎样的。自己已经拥有真挚的爱,这样自己就觉得很满足了。在说了,人生在世,遇到一点挫折是常有的,事情过后,才会珍惜自己的生活。

这部书给人刻骨铭心的感悟。感情的事,有喜有愁,在生活里把握住自己,有了尺寸,才能有更大的幸福。

关于初一读罗密欧与朱丽叶读书笔记5。

罗密欧与朱丽叶可以说是千古佳话,他们本是应该享受爱情和纯洁快乐天真生活的年龄,可是因为家族的仇恨而牺牲了各自年轻的生命。小说中的语句是那么的动人与甜美,特别是他们之间爱情表白的方式是那么地直接,在众多人听来是那么的肉麻与让人心动,没错他们的表白虽是肉麻但每个人都希望听到爱人对自己说一些甜言蜜语,可是我们并不能真正地听到这些经典的对白呀!更何况这只是书本上的对白罢了。

故事中的罗密欧对朱丽叶是忠贞的,为了自己的爱人、为了自己的誓言本想放下自己内心的仇恨,用爱、用心去面对自己的仇人,可是老天爷并不让他拥有美好甜蜜的未来,不想让他享受爱情的滋味。爱人的表兄杀害了自己的亲密好友,他因好友的死而愤怒,自己被怒气冲昏了头杀害了自己爱人的表兄,因为自己的一时之怒气而为自己的爱情、生命和爱人生命的铺上了一条通向死亡的大道。爱本身是纯洁美丽的,可是当它遇到怒与恨的时候往往只会让爱消失,让爱成为它们的阶下囚。

从罗密欧、朱丽叶和父母间的关系可以看出子女与父母之间的沟通是那么的淡薄与欠缺,父母为了仇恨,为了自己的利益欲望而随意、主张地安排着子女的生活,说是为了女子的将来幸福着想,可是他们有没有真正地替自己的女子想过。子女也是同样,自己遇到事情总是先斩后奏,只知道平时父母严厉无理的一面,却不曾想过父母也有更多温存的一面,如果他们能够用心去和父母沟通,用自己的真心来打动父母的话也就不至于到如此地步。

他们两家是世仇,可是这个仇是如何结下的呢,没有人知道,他们两家的恩怨不知牺牲了多少无辜的人,更是伤了自己的心毁了自己的家,让自己家破人亡,为何上辈的恩怨要延续到下一代来伤害这些无辜的后代孩子们呢?人们经常说“孩子是无辜的”,可是又有多少孩子能够逃脱得掉仇恨的魔爪呢?我们的观念中延续香火是根深蒂固的。

人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现在的大不孝都可以改变,却为何这仇恨改变不了观念呢?爱可以让人失去理智,恨也同样可以让人失去理智,爱让人失去理智有时也会让人因爱而悔恨终生,但它终终究会让人感受到爱情的甜美,会感到拥有它的那瞬间的美妙,而恨呢?,恨之会让恨上加恨,恨的最高境界是用恨来激励自己前进的脚步,用爱去宽恕感化自己的仇人,让他从心底上去接受你忘却仇恨,对你付出更多的爱。可是这种恨的最高境界又有几个人能够达到呢?他们只会一直生存在魔掌之中,让自己恨上加恨成为恨的奴隶。

我们不论是为朋友或是去好心地帮助那些无助的人,都不能凭自己的一时之气去助人,这种帮助往往只会带来相反的后果,而我们交朋友也不应该结交这样的朋友,朋友就是为了让自己获益的,可是这种朋友只会让自己蒙羞,让自己不能活的自由和安乐,如果你有足够的抑制和控制能力的话也不妨去接触一下这样的朋友或人,这样你也就不至于消失了那种英勇、公正的英雄主义。

从这个故事也同样看出法律的不健全,那个时代所推崇的文化,但也看出了文明法律的苗头,子女成婚的年龄是那么地小,在本该是最快乐的年龄就要承担生活的负担,更看出人心的丑陋,他们在街道上打架,而那些旁观者只会在那里煸风点火助威,不曾考虑过别人的痛苦与死活,只要事不关己又能够给自己的生活中增加一些乐趣不是很好,让自己能够从那种沉闷的生活中解脱一下又有何言呢!那位亲王也算是一位仁君,能够对罗密欧重新发落,但他也是无辜的,因为蒙太古与凯普莱特两家的仇恨而失去了自己两位无辜的亲戚。

或许他们的死很可悲,可正因为他们的死而成为了千古佳话,成全了作者的笔峰,作者是狠心的可也是多情的,他知道只有生死离别才能让世人们永远记住他们的故事,事实也确实是如此,活着的人和故事又有多少人可以记住呢?中国也有诸多的故事和感人的言语,正如白雪所唱的那首《千古绝唱》一样:

人生自古谁无情/情到深处天地动/人间多少绝唱千古颂/莺莺张生红娘子/十娘怒沉百宝箱/若无真情无绝唱/情海无惊波涛凶/风流淹没红尘中/大浪淘尽多少痴情种/雷峰塔呀白娘子/红楼梦中梦难醒/千古绝唱千古情/自古红颜多薄命/有情总被无情伤/孟姜女哭长城/千古绝唱谁人听/梁山伯祝英台/千古绝唱唱到今。

虽然他们死了,但是他们的故事活了,成为人们心中的最感天动地的故事,成了千古佳话。

初一以简爱为的读后感(模板16篇)篇九

看过三国的人都知道书中有一个人叫刘备,他是蜀国的君主,与张飞关羽为结义兄弟,也是皇室后裔。人们对刘备的大多数评价是仁义,礼贤下士,虚心,等等好的评价,他似乎成了谦虚和仁义的代表。但是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认为,刘备他是一个不关爱家庭,懦弱,虚伪的人的人。

刘备,将复兴汉室看的太重,家庭看的太轻。有句话说的好,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在刘备眼中,女人不算什么,就像看衣服一样,破了,就再换一件。

有的人是说刘备的江山是哭出来的,当鲁肃第二次来要荆州的时候,刘备就那里哭抱怨自己有多么多么的苦,只为了保住荆州,但是他这样的做法实在有失帝王风范,身为蜀国的头领,当代天子皇叔,却哭的和个小孩一样,有其父必有其子,刘禅变成如此也不奇怪。

还有他们荆州被曹操收走,刘备他们要撤走时,而百姓想要追随刘备,这是他为了保持自己爱百姓的名誉,就带上百姓一起走,但是如果曹操来追他的话,他不仅跑不掉,还会连累百姓。只为了那个名誉,却没有思考这会带来的后果。

但刘备还是会有些优点的,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复兴汉室,他对汉室的忠诚不可否认。他对属下也是关怀的,像对诸葛亮的三顾茅庐,他都是为了复兴汉室。

刘备他一心想复兴汉室,但是却干了一些不妥当的事,而我们在追随自己的梦想时,也要守自己的原则,三思而后行,不虚伪,对待他人要好。

新官上任三把火。诸葛亮一出山,就连续制造类“博望坡纵火案”、“新野纵火案”及闻名于天下的“赤壁大战纵火案”。千里之中,狼烟滚滚,横尸遍野,血流成河。儒以仁治天下,诸葛亮一介儒士,却为了军事利益对士兵和百姓下此毒手,令人发指。更令百姓所苦的是,赤壁大战奠定了三国鼎立的形成,此后战火绵延,乱世因为赤壁大战一直延长了六十余年。诸葛亮首次提出“天下三分”时,尚在隆中与刘备饮酒作对,他早知这一点,却没有阻止分裂,加速统一,反而助刘备夺荆州,篡西蜀,把他的自家兄弟们赶下台,让百姓们苦不堪言,这难道是“仁义”之人的所作所为吗?(刘备先背叛袁绍,再背叛曹操,他也是个反复之人。)。

进入蜀中安身立命的诸葛丞相并没有就此收手,七擒孟获六出祁山都是他犯罪的证据。让我们看一看丞相是怎样治国的:蜀国总人口96万,带甲士兵10万,官4万。官兵:百姓=1:6,也就是六名百姓(包括老弱妇孺)供养一名官兵,如此暴举,连灭绝人性的希特勒和东条英机也甘拜下风。可就在此种情况下,诸葛亮还要命令夹带着老弱病残的军队挥师南下,六举北出。据统计,东汉末年全国人口5648万,而到了公元263年魏灭蜀时,全国人口仅存767万。这是中华历史上最为惨痛的人口丧失。曹操诗中“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正是对当时百姓遭战火荼毒惨状的生动描绘。就连一向贬曹尊刘的罗贯中也在《三国演义》七擒孟获后写道:“瘴烟之内,阴鬼无数”,反观诸葛丞相,他有过悔改之心吗?没有,他为了一纸《出师表》的千古流芳,不惜牺牲百姓,为自己铺上了流血的仕途。

公元234年,诸葛亮走完了他的戎马一生,而作为后人的我们,却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他是怎样复杂而深不可测的人。他并不只有忠义儒雅,机智过人的光辉一面。史学家、小说家笔下的历史,不是毋庸置疑的历史。昨夜历史,都已随风散去,而我们所拥有的,是我们看待历史的态度。

这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在烽火连天的世界里,却引发一个又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

那正是在罗贯中笔下的着作——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内容丰富,成语众多,虽然看起来比较麻烦,但是能让我们真正领会作者的艺术才华。这本书的主要内容讲张角,张梁,张宝黄巾起义,刘备,关羽,张飞桃园三结义之后,三兄弟开始打天下,以及当中发生的事。我读了这本书真是受益非浅,看,诸葛亮的出现使三国变得更有意义,真是进入白热化阶段。火烧新野,草船借箭,智取汉中,七擒孟获,智取三城等都是诸葛亮的“杰作”,就连他死了的时候也机关算尽。

我总想着,若无诸葛亮,刘备根本就不可能建立起蜀国,诸葛亮的才华可谓是深不可测。他考虑周到,而且不讲私情。他最喜欢用火攻。想当初,诸葛亮的隆中对,巧借东风,写出师表,六出祁山,七擒孟获,智退司马懿无不体现了诸葛亮的机智才华。正是因为如此,我深深的敬佩这一位先生。

在三国演义里还可以看到,各政治集团为了自己的切身利益,今天势不两立,明天却又杯酒言欢。而且这种斗争渗透到生活的许多方面,连家庭,朋友等,都毫无例外地被卷入了斗争的漩涡,甚至成为斗争的工具。他们为了满足自己权利,财产的欲望,为了使自己在激烈的争夺战中不被消灭,总是玩弄各种手段,演出了一幕幕勾心斗角。

总之,三国演义除了给人以阅读的愉悦与历史的启迪以外,它更是给有志王天下者听的英雄史诗。正因为如此,三国演义在雄浑悲壮的格调中弥漫与渗透着的是一种深沉的历史感悟和富有力度的反思。

阅读如同饮食,在这些“食物”中,有着如甜点一样的娱乐书籍,也有回味无穷的古典名著,但这些名著中,对我来说最耐人寻味的就要属《三国演义》了。因为它让我感受到“读书之乐”

初次“食”这本《三国演义》时,看到刘关张结为异姓兄弟,并且讨伐黄巾军时,那场面,仿佛身临其境,浴血奋杀的情境让我义愤填膺,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这种“读书之乐”这种诱惑让我不得不往下看,看得让我被这些英雄豪气深深渲染,看到赵云救阿斗的时候,那威武雄壮的身姿无可匹敌,一人抵挡千军万马,那舞着枪,挥着剑的形象,深深刻在我的脑海里,直至做梦也能梦见他。

英雄当然也不只他一个,还有众人皆知的传奇人物——关羽。

水淹七军,刮骨疗伤等等事迹,都能体现了他的勇猛,斩杀华雄时,曹操本来想给关羽一杯壮胆酒,但关羽说等他回来时再喝,他打开城门,挥舞着青龙偃月刀,不几回合,就将华雄斩杀,等到拿酒时,酒竟然还是温的!看的我又惊讶佩服,又高兴地手舞足蹈,每当别人说起这故事是,我总是自豪的抢着说,好像是自己亲身经历一样。

说关羽是是说不完的,所以只好放下,说起另一位智者——诸葛亮。

诸葛亮七擒孟获,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他的故事,七擒,当我看到了才知道,原来是其次抓住了蛮王孟获,每次看到孟获被捕,我就乐的前仰后合,上气不接下气,这也上我感受到了诸葛亮的聪明才智和宽厚大度,使我更加佩服他。

至于“奸雄”曹操吗,我并不怎么喜欢他,但他的一件事却让我记得很清楚,就是——割须弃袍。平时高傲的不可一世的曹操,今天怎么割须弃袍了?原来他是为了保命而割须弃袍的。当时曹操自己单枪匹马被马超追杀,马超对士兵们喊:“前面有胡须的是曹操,杀了他,赏金万两!”话音未落,曹操便割了自己心爱的胡须。马超见了,又大喊到:“前面穿黄袍的是曹操,杀了他,赏金万两!”曹操接着又弃了自己心爱的袍子。看这段是看的我“咯咯”直笑。

读书给了我很多快乐,也增长了我不少知识,我相信,我时刻都会记着,“食”书的感觉是多么美妙!

欢迎来到我思想中的三国世界。《三国演义》这本名书不用我说,想必大家都很熟悉了吧!这本书中的人物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如:张飞,他虽然武艺高强,但是有勇无谋。但能让许多能人贤士辅佐的人却只有他们:曹操、刘备、孙权。

他们三人有一个相同的特点:看重人才。

关羽为保护刘备的夫人而假装向曹操投降,曹操为留关羽为己所用而用金钱美女诱惑他。曹操知道关羽这人有情有义、这对他没有用,但他也要试一试。在关羽离开曹操而要返回刘备身边时,曹操并没有下令让人追杀关羽。曹操知道即使留不下他,也不能去杀他。其一,关羽是人才,曹操很欣赏他,也希望有像关羽这样的人为自己办事;其二,曹操想借“留关羽”这事来告诉能人之士“他的求贤若渴,和他怎样对待能人之士。

刘备的求贤之事,最着名的就是我们常听到的“三顾茅庐”。诸葛亮为看看刘备是否诚心请他出山才多次为难刘备,刘备下定决心要请诸葛亮出山,诸葛亮出山不仅是因为刘备的诚心,而且是因为刘备仁德、礼贤下士、为人谦和。

孙权善于任用贤人,如:吕蒙,孙权知道吕蒙在沙场上屡建奇功、有用武之地,孙权知道吕蒙的才能不仅如此,倘若让他读书,他一定能充分发挥他的才能。吕蒙听了孙权的话“好好读书”,果然,吕蒙的知识、见解有所提升,在沙场上善于用兵。

曹操、刘备、孙权他们三人都意识到“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难”。但他们的后代子孙没有意识到这一点。魏国的最后一代君主魏元帝曹奂手中无实权,由司马炎控制;蜀国的最后一代君主孝怀皇帝后主刘禅,刘备死后,刘禅依靠诸葛亮帮他处理朝政,诸葛亮等贤臣死后,他昏庸无道、贪图享乐、不理朝政,宦官黄皓乘机取宠弄权、结党营私、朝政日非,魏国分三路进攻,最终蜀国灭亡;吴国的最后一代君主吴末帝孙皓,孙皓初立时,下令抚恤人民、开仓振贫、一时被誉为令主,但是,孙皓很快变得粗暴骄盈、暴虐治国、又好酒色,从而导致民心丧尽,西晋伐吴,吴国无力抵挡、最终吴国灭亡。

正所谓:一步走错,满盘皆输。

初一以简爱为的读后感(模板16篇)篇十

简爱有一个没有爱的童年,父母双亡后简爱饱受歧视和虐待,辱骂和殴打,里德舅母就是地狱就是火坑,生活总是比小说更加残酷。生活的折磨使这个十岁的女孩日渐抑郁和自卑。在自卑的同时简爱灵魂深处的自尊觉醒了。八年的孤儿院生涯使她早早地成熟了。诺沃德学校就是一座监狱,院长古怪病态,他叫所有的女孩别跟简爱作伴,别跟她说话,说只有惩罚她的肉体才能拯救她的灵魂。高唱我们的学校不是养生而是拯救灵魂的。苦难中只有海伦和简爱亲如姐妹,于是海伦的卷发被剪掉了,因为反抗必须被铲除。女孩被罚在雨中转着圈“祈祷”。简爱质问:是主让那个可怜的女孩在雨中淋,是主让她去死吗?海伦告诉简爱“我不坏,但我恨院长。其实只要人们肯爱我,我只需要爱。”海伦和简爱站在大路边,这条路向往通往马德里,通往佛罗伦萨,简爱向往着将来自己会弹钢琴会读诗会说法语。但是:首先她明白她没有钱,不漂亮。然后她明白,许多许多人都没有钱也不漂亮,受欺侮的是大多数。要想走出地狱,只有靠美德和知识。美德就是人格的魅力,知识就是卓越的才能。简爱做到了,多年以后院长居然通知“相貌令人厌恶,品德差”的简爱留校当老师,20基尼年薪充作饭费洗衣费。“我不愿意。”简爱平静地拒绝了,她瘦弱的躯体里跳动着一颗坚强的心。她平凡的外表下孕育着沉稳的精神力量。她的心告诉自己,按主的旨意行事,你越刻苦去做主越会帮你。责任就是你越不能去做越是要去做。她离开孤儿院去当了家庭教师。

不可思议的是阴沉倔强,怪癖的罗彻斯特先生爱上了她。在山崖上简爱冲撞了罗彻斯特骑的马。两个陌生人在惊恐中的第一眼对视便感到了来自对方的心灵的呼应。这种呼应是跨越高贵和卑微的一种探索。跟安娜•卡列尼娜在车站与渥伦斯基擦肩而过时的回眸一瞥是有根本区别的。之所以说仅仅是一种探索,是因为横亘在他们之间的鸿沟不止一道。首先,经济地位的差异是再现实不过的事实,主人与家庭教师的地位原不在一个阶级层面上。其次,贵族小姐英格拉姆的美艳深深地刺伤了简爱。她把自己的肖像画下来,每天与英格拉姆的画像对照比较,强迫自己正视相貌平平的现实。最严重的是桑菲尔德庄园楼顶上关着的那个疯女人是罗彻斯特的合法妻子,于是简爱被推到了绝境,残酷地宣判了他们俩爱情的死刑。

走还是留这是一个严峻的问题。走呢,她将要离开自己生死相依的爱人;留呢,便要屈辱地充当一个卑贱的情妇。尊严和爱情,简爱选择了尊严。可是放弃爱情无异于放弃生命。简爱走上了风雨肆虐的茫茫原野。她回忆起第一个夜晚,她为罗切斯特先生洗脚,罗切斯特粗暴地连珠炮似的责备她,简爱沉默着,罗切斯特先生发火了:“你哑巴了?”“我在等你问话。”罗切斯特楞了一下:“你看我漂亮吗?”“不。”“和蔼可亲吗?”“不。”罗切斯特又楞了一下:“我请你来是做家庭教师的,家庭教师聪敏的令人讨厌,不聪明的很古怪,我不能因为你来而改变我命令人的习惯。阿,够了。”简爱看到的是傲慢粗暴的外表下埋着一个痛苦而仁慈的灵魂。面前这个有血肉的人,困惑的神志很美。简爱爱上他了。“尽管命运不平等地对待我们。不管有多么不幸,也不该向生活泄愤。”那些日子简爱觉得一生从来没有这么清醒这么快活过。罗切斯特孩子般的情话至今记忆犹新:“你生命力很强,你不是这个世界上的人。”“我总以为我的春天过了。你带来了我的春天。”“你看我的生命值得拯救吗?”他还会非常伤感地问简爱“你愿跟我生活在孤岛上吗,如果那屋子里的人都抛弃我,你会怎么样?”“我会陪你,安慰你,尽我所能。”分别的时候罗切斯特梦魇般的自言自语:“简爱,简爱,我对你有种奇怪的感觉。”“我看到我喜欢的姑娘,安详地站在地狱门口。上帝和人类要我做的我都做了。我该怎么办?”......回忆像暴风雨一样抽打着她,撕碎了她,简爱倒在荒野里。

谈到《简爱》,文学评论家必然要分析的是那段经典对白:我的灵魂跟你一样,心也跟你一样健全...假如上帝给我一点美貌和大量财富,我也会让你感到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感到难以离开你一样...我的心灵在向你的心灵谈话就好像我们已不在人世,我们正平等地站在上帝脚下...因为我们生来就是平等的。可是,可是我更喜欢另一段,当简爱的救命恩人圣.约翰牧师向她求爱的时候,简爱忽然在冥冥中听到了双目失明的罗切斯特的呼唤:“你在哪儿?”简爱喊道:我来了,等我一下,啊,我会来的。沼泽谷另一边的山峦隐隐约约地把回答传了过来“你在哪儿?”“你在哪儿?”简爱倾听着。风在冷杉中低吟着,一切只有荒原的孤独和午夜的孤寂。前一段理智而且哲学,后一段真诚而且细腻,像闺中密友在倾诉她的心事,我认为正是这种真诚构成简爱永久的魅力,丰富了我们对人类内心世界的敬畏。正是,由如此可爱的心灵铸就了简爱不同凡响的美丽。

初一以简爱为的读后感(模板16篇)篇十一

我以为她会被打垮,会在如此不平的环境中如同尚未绽开便被折下的花蕊般默默地凋零,但是,感谢上苍,即使她一无所有,她仍有她的自尊倔强保护武装着她,当她的表兄殴打她时,她勇于回击;当舅母嚷着叫自己的孩子远离她时,她高喊“他们不配和我在一齐”;当她被囚禁在空房中时,想到自己所受到的折磨,从内心发出了“不公正”的呐喊。

之后被送到孤儿院了,在阴暗恶劣的孤儿院环境里,她仍就不甘屈辱和不向命运妥协……应对冷酷的校长和摧残她们的教师深恶痛绝。她对好友海伦说:“假如她用那根条子打我,我要从她手里把它夺过来,并且当面折断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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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以简爱为的读后感(模板16篇)篇十二

翻阅《简爱》,感触颇深,钦佩简爱的同时,也不住地为她的恩师谭波儿赞叹。

正如简爱自己所说,她的生命宛如风雪中的一茎弱草,任人欺凌,却不曾折断,即使受着树的覆压,一见到空气它也可以在阳光下欠伸。自幼父母双亡的简爱终日寄人篱下,又小又丑的她饱受世人欺凌,如果说她没有碰见玛丽亚谭波儿,她绝对不会坚持下来,绝对不会成长成一个阳光的自尊自爱的女性。这里面有一个故事:简爱所在的学校,校长曾听信他人对简爱的抵毁,在全校师生之前侮辱她为“可怕的说谎者”,在她觉得一切都完了的时候,谭波儿老师相信她,想办法为她在众人面前澄清,让她的人生豁然开朗,立志成为像谭波儿那样的人。可以说简爱以后成为老师,是受了谭波儿的影响,那种高尚的师德是自幼种在她心里的。

从简爱的成长历程来看,好的老师,能改变人的一生。这让我想起了梁晓声写的《我和橘皮往事》。

梁晓声曾因母亲的哮喘病而偷拿学校的橘皮,被当着全校几千余师生的面冠上“小偷”的帽子。绝望无助的他一度想要去死,因为他实在受不了众人密不透风的目光。是他的一个老师救了他,为他编出善意的谎言,让他的生命里重新有了本该属于他那个年纪的快乐,而不是憎恨和冷漠。若干年后长大了的他,成了一名作家,为这个影响了他一生,改变他的命运的老师写下《我和橘皮往事》。

三尺讲台上四季晴雨,一只粉笔书写的不只是十卷诗赋,还有学生们的一生。

读《简爱》,看一株小草怎样穿过丛莽的严遮,开得繁花满树;读《简爱》,敬佩玛丽亚谭波儿为师的尽职尽责;读《简爱》,向桃李满天下的老师们致敬。

捧读《简。爱》之后,书中的女主人公简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简爱自幼失去双亲,生活在一个寄人篱下的环境中。从小便要独自一人承受着与同龄人迥异的待遇:姨妈的责备,表姐的嫌弃,表哥的毒打……而正是这一切,使她练就了坚强不屈的性格,对自由、平等的追求与渴望。

她虽然家境贫寒,但在罗切斯特面前,却从未因自己是一位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因为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所以她勇敢而坚定的说:“你以为,因为我穷、低微、不美、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你想错了!我的灵魂跟你一样,我的心也同你的完全一样!如果上帝赐予我财富和美貌,我会使你难于离开我,就像现在我难于离开你。上帝没有这么做而我们的灵魂是平等的,就仿佛我们两人穿过坟墓,站在上帝脚下,彼此平等,本来就如此。”她生活在一个昏暗的环境里,但她却永保正直与高尚,她那纯洁的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她以精神上的平等与人交流。经历了自尊心被无数次戏弄后,在爱情力量的围绕下,在富裕生活的诱惑中,她依然追求着自己最初的向往,全新的平等而有尊严的生活。这正是她吸引我的地方所在。

而在如今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中,人们都在不停的忙碌中去追求更高的职位,更多的财富。因此夜赴酒局,邀约麻将。为了金钱和利益,各种手段都用上,也不顾失去了爱情和尊严,失去了最本质的初衷。很少有人像简爱这样,为自由为尊严为自己的追求倾尽所有。

《简。爱》所展现给我的是一种对自由的渴望核对平等的追求。它犹如一杯净水,净化了我的心灵;又犹如一句忠言,让我懂得:勇敢追求,终会成功。

初一以简爱为的读后感(模板16篇)篇十三

面对表姐的蔑视,表哥的毒打,舅妈的谩骂,简·爱,一名悲惨的孤儿,一个生活的强者,一个勇敢的斗士。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写下的这部《简·爱》,一直让全世界读者为之倾倒。

简·爱从上寄宿学校开始就颇受挫折,好不容易交上的朋友也因肺病而死。她从小失去母亲,在舅妈家生活,长大后成为一名教师和罗切斯特结了婚,却在一年后去世。

这时,我才真正了解到盖茨黑德府中的简的悲惨身世,了解了她的“与众不同”。飘渺间,我似乎看到了林黛玉和贾宝玉的悲惨婚姻,看到了王熙凤的心狠手辣。

我同时还了解到她的甜蜜婚姻,了解到她的苦中之甜。顷刻间,我似乎看到了大卫·科波菲尔的美好婚姻,看到了大卫·科波菲尔的甜蜜人生。正如歌曲《甜蜜蜜》中所唱的一样,甜甜蜜蜜。

让我深刻的,还有简·爱在寄宿学校的故事。海伦,做为简的最好的朋友,时时对简提供帮助,却因一次校园病的流行,生肺病而死。我又似乎觉得简·爱的一生都生活在低谷。但是我错了。简·爱早已从海伦那里学会了很多本领,包括要有信心。也正是如此,简·爱才在那艰苦岁月里活力下来。

时间如流水,一去不回头。如今已是美好的21世纪了,可简·爱的故事却深深的刻在了历史上,永不消失!

世界名著《简·爱》是一部具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的现实主义小说,书中所描述的,是一个不安于现状、不甘受辱、敢于抗争的女性--简·爱。它是一个心灵坦诚倾诉的呼号和责难,反映了一个“小写”的人成为一个“大写”的人的渴望。

简·爱从小父母双亡,被送到舅妈里德太太的家中过着被轻视,受虐待的生活。后来,她又在孤儿院中度过了漫长的八年。随后,就当起了贵族孩子的家庭教师。

简·爱成人后,与神秘的庄园主罗切斯特订了婚,可在婚礼中却遭到了沉痛的打击:罗切斯特的另一个妻子还活着!简·爱听到这个消息后,心中十分悲伤,决定离“家”出走。一位牧师收留了她,并向她求婚,却被她拒绝了。最后,简·爱因为太思念罗切斯特,便回到了早已残废并失去前妻的他身边,重新办了婚礼,成了幸福的一对夫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能对命运屈服,要用努力来改变命运!虽然过程漫长而又艰苦,但是到以后你就会明白:这一切都是值得的!就算命运之神偏心于他人,但是,你也同样幸运,因为,你经历了一次其他人都经历不到的磨练。相信黑暗中的自己,明天,你就可以重见光明。

初一以简爱为的读后感(模板16篇)篇十四

故事的主人公简·爱从小失去了父母,寄养在舅舅家,舅舅死后,舅舅妈总是虐待他,她的兄弟姐妹也对他很不好,经常打骂她,简·爱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塑造了这种不屈的精神。

她她后来被送进劳渥德学校,一直生活到她十八岁去桑菲尔德庄园当家庭教师为止。在桑菲尔德,她用自己的不屈性格打动了很多人。

简的长相很平常,个子矮矮的,一无所有,很平凡,她能引起很多人的注意是因为她有一颗炽热的心,她努力维护自己的尊严,她认为每个人都是平等的,简曾经说过一句话:“我们是平等的,我们至少通过坟墓,平等的站在上帝面前!”她这种不畏艰难向恶俗挑战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们,正如他所说的:“当我们平白无故挨打时,我应该狠狠的回击······”

简·爱这种努力追求平等的精神,正是我们应该学习的,也是我们值得敬仰的。

初一以简爱为的读后感(模板16篇)篇十五

我为简·爱在舅妈家被欺负而流泪;为简·爱初到孤儿院糟受人格的屈辱而流泪;为简·爱的生活境遇而流泪;但这些大多是对简·爱的同情。真正让我感动的是为罗彻斯特最终选择了没有社会地位、长相的简·爱。我欣赏罗彻斯特,以他的绅士身份、他的贵族地位、他的渊博知识、他的财富,在当时与从孤儿院出来做家庭教师的简·爱的结合,在很多人看来,那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但为什么这样一个的事实会成为现实呢?他看中的是简·爱的人品与气质,而我自己认为那是简·爱的内在美。这种内在美或许不如外在美那么绚丽,那么迷人,但她值得让人细细品位,并且随着时间的流逝,越发吸引人,越发有魅力。

当桑菲尔德庄园被疯女人烧成了废墟,更糟糕的是罗彻斯特被烧成了残废。他孤身一人,眼睛再也看不见一任何一切事物。远在它乡的简·爱毅然放弃了表哥的爱情,回到他的身边,去追求心灵中的真爱。

或许有人觉得简爱傻,但真是这种单纯的想法与质朴的感情才会赢得真正而美好爱情。他们共同演绎了人世间最美的感情,更获得了人们的祝福与尊敬。

初一以简爱为的读后感(模板16篇)篇十六

“你以为,就因为我穷,低微,不美,我就没有心,没有灵魂吗?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完全一样有一颗心。要是上帝也赐予我美貌和财富的话,我也会让你难以离开我,就像我此刻难以离开你一样!”每次读《简·爱》的时候,都会被这段话所震撼。

一个孤女带着对平等的渴望和对社会的满腔热血,得到的又是什么呢?在学校交了一位朋友,却因妇女学校不受重视而得瘟疫死亡,想得到幸福生活却遭人百般阻挠……一个社会得不到平等,是得不到和谐的!“至少我们经过坟墓平等的站在上帝面前!”我为简·爱而倾倒。喜欢她在地位比她高的所谓上流社会人士面前表现出的那种不卑不亢的态度,喜欢她在应对爱时表现出的的那种自尊自强的精神,心中不禁感叹在距离她所处的年代提高了二百年的现代,又有几个女子有勇气为了自己的尊严而对一个心爱又富有的男子说不呢?简·爱就能够!在她的身上时刻闪现着一种独立人格的壮美与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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