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活着读后感(优秀17篇)

时间:2023-12-03 作者:书香墨

读后感是一种思维的迁移,通过书写,我们可以将自己的思维和感受融入到对书籍的回忆和总结中。下面是一些经典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引发大家对作品的深入思考和探讨。

初三活着读后感(优秀17篇)篇一

有人爱波涛汹涌的大海,有人爱宁静的湖泊,从小就对一望无际的河流情有独钟,尤其是河里的水。

我经常站在老浮桥上,走在石栏上,俯瞰脚下的河流。每当有风,天气晴朗的时候,河水就能从一定角度反射出天空的颜色。我曾经看到一个淡蓝色的东西在那里流动,是的,流动。湖水可能会把天空中的白云反射得更清晰,更美丽,更真实,就像一面镜子,静止了。在这个世界上感觉很安全,平静的享受一切,沉迷其中,不敢再去旅行,或者说,不敢再去旅行。

但是河流里的水不一样。

前方是怎样的路?河水也不知道。但无论多么棘手,它都不会抬起来或停留在原地,更不用说后退了。即使岸上的风景很美,它也从未停止前进。

我曾经在老浮桥上看到五六岁的孩子手里拿着花往河里扔,看着河水把花带走。我曾经想过,如果把花扔到海里,它们会瞬间吞噬掉花,然后猛烈地卷起层层巨浪,把悬崖上的大块翡翠砸成尘埃和尘埃,拼命地想把整个世界都据为己有。

但是河流里的水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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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活着读后感(优秀17篇)篇二

南宋时期,由于官府欺压百姓,人人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百姓们吃不饮、穿不暖,天天咒骂该死的贪官。

有个官人叫辛弃疾。为人廉洁,可谓两袖清风,他很同情陷入困苦的百姓,时常发一些钱给别人,人们都说他是天神派来的使者,帮助众人脱离苦海。辛弃疾也常劝说皇上为百姓着想,怎奈贪官太多,贪官常常在皇上耳旁说辛弃疾妖言惑众。皇上渐渐讨厌起辛弃疾来。

后来,辛弃疾被人诬陷,皇上免去了他的官职,并将其发配到了南方。

辛弃疾十分悲痛,他恨这些贪官令自己的祖国陷入苦难,自己却无能为力。他恨国君太蠢笨,听信贪人。可自己又有何方法能拯救苍生?想罢,痛哭了三天三夜。三天后,极度虚弱的辛弃疾决定隐姓埋名,与世隔绝。他抱来些芦草,搭起了一个简陋的屋子,每天写些爱车诗,只靠野果泉水去饿解渴。

辛弃疾的邻居是一对老人,家有三个儿子。生活困苦极了,却非常乐观,每天靠老汉捕鱼、老媪做针线活挣一点儿小钱供儿子读书。每当辛弃疾悲观叹气时,老汉便会劝他走出阴霾。老汉也识几个字,辛弃疾常去他家和他一起改诗,老汉也恨贪官,所以和辛弃疾合写了许多爱车诗。

一日,辛弃疾写完诗作,到竹林中散步,只听远处笑声朗朗,便想:定是老汉又喜了,何喜呢?于是,他向老汉家走去。

只见老汉和老妻正在聊天,院里只有老汉的二儿子在编鸡笼,院外,小儿正在剥莲蓬,还呵呵大笑。大儿没见,定是下地干活了。老汉见有客人来了,停止了聊天,去招呼:“来的正好,是改诗还是有别的事?”

没等辛弃疾答,又拉他进室,辛弃疾忙拱手:“哎,小人不过是来看看,不必烦劳二位。”

老汉笑:“哎,不坐咋行?今日俺家树上结了果子,正好一尝。”说罢,让老妻去准备清酒两碗,果子一盘,又回头和辛弃疾聊天。不一会,酒果来了,二人边饮酒边吃果,老汉喝了酒脸也红了,开始和辛弃疾聊天,辛弃疾心有疑问,便道:“老汉方才为何喜?”

老汉摸摸长胡,笑答:“哦,方才我在喜俺家大儿能干,二儿手巧,三儿顽皮。”

辛弃疾想这老汉感情丰富,便说:“老汉,你有三个儿子可幸福了,可否让我一看?”

老汉道:“可以。”

辛弃疾便出了屋,只见二儿和三儿一个在院子里,一个在房子外边。二儿见客人来了,忙放下手中的活,前来打招呼,辛弃疾叫他不用这么恭敬,而后又出了院门,三儿正在剥莲蓬,辛弃疾见他长的天真可爱,又这样顽皮,不禁哈哈大笑,看了一会,又顺着小路走到小溪的东边,东边那有一块田地,大儿正在锄豆,看他才十三四岁,就么么能干,辛弃疾真为老汉高兴,看到这,他觉得应该写一诗体现清贫的人生活快乐的诗,联系刚才看到的景象,他疾步赶回了家,写了一首《清平乐村居》:

茅檐低小,

溪上青青草。

醉里吴音相媚好,

白发谁家翁媪。

大儿锄豆溪东,

中儿正强鸡笼;。

最喜小儿无赖,溪头卧剥莲蓬。

初三活着读后感(优秀17篇)篇三

大家都知道,八月十五日是一年一度的中秋节,也是月圆节。

听别人说月圆节是古人起的名字,之所以叫月圆节是因为古人们天天望着月亮看,时间长了,他们发现在每一年的八月十五日,月亮都会特别圆,于是就给这天的月亮起名月圆节。

今天晚上,我们一家人坐在窗户旁边观赏明月,吃着月饼,聊着关于月饼的传说:

牛郎和织女生下了三个孩子,织女走后,牛郎决定去找织女。可他只能带两个孩子,于是他把最小的留在家中,带着两个孩子踏上了寻找织女的路上。这个孩子逐渐的长大了,不过却成为了别人们的笑话,别人笑他是没爹没娘的孩子。男孩儿跑到小溪旁边时,天上的一个神仙看见了。因为可怜他,便下凡来安慰小男孩儿,并送给他一双登云鞋。他对小男孩儿说,在八月十五日月亮最圆的时候,穿上这双鞋,就能上天见到妈妈了!男孩儿很开心,接过鞋便跑回家了。

八月十五日的那一天晚上,孩子穿上鞋真的飞起来了,见到了妈妈。他的妈妈用面,蜂蜜油,芝麻,红枣做成了一个小月亮,孩子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可惜时间好短啊!玉皇大帝很不喜欢他的外甥,便让龙脱掉孩子的鞋,把孩子送回了人间,后孩子当了大官,把妈妈给他做的东西交给了老百姓并起名为“月饼”,每年的八月十五大家都要吃月饼。

这是我在一本书上看到的传说,趁着八月十五讲给了家人听,他们都觉得这个故事很意思。“八点了,八点了!快看八月十五的晚会!”妈妈说到。一个个精彩的节目让我目不暇接。我们吃着美味的月饼,回想着一个个传说。那是多美呀!这时,窗外响起了烟花爆竹声,我和姐姐跑到窗户旁,看着那一个个炸开的烟花:有的像一朵鲜花,有的像一个灯笼,还有的像无数颗闪烁的星星,它们点缀着深蓝色的夜空,增加了许多色彩,也给我们带来了欢乐!

不知不觉中,我进入了梦乡!这可真是一个既欢乐又丰富的中秋节!

今天是一年一度的中秋佳节,一大早,我们全家就手忙脚乱的整理房间。

好不容易整理完房间后,就倒在沙发上动弹不得,想是平日少运动的关系。

下午我的姑姑和叔叔们都来了,家中变得热闹了起来。姑姑和叔叔十分的和蔼可亲也很健谈。我们全家人和亲戚和乐融融的一起饮茶谈天,不知不觉中,天色已暗,我们早已准备好了烤肉器具,也做好了万全的安全准备。记得去年和朋友一起烤过肉,经历过那次烤肉经验后,我的bbq技术突飞猛进,所以这次的主厨就非我莫属了。

但是,不幸的事发生了,因为我把香肠烤焦了,害得大家吃得很不开心。不过,妈妈的沙拉很好吃,刚好可以中和一下,所以整个烤肉活动还算圆满。之后,我们又烤了其它好吃的食物,并且配上爸爸特调的酱汁后,更让人垂涎三尺,结果,这次的烤肉成了爸妈展现厨艺的天下。烤完肉之后,我吃了一个一百元的月饼,而且还吃下了四个,一共四百元,真是昂贵的一餐。可是却,超好吃的耶!

这次的烤肉虽然没有十分顺利,不过在爸妈的协助下,总算圆满落幕。同时,我也学会了许多烧烤技术,所以,下次我还要再当主厨,也希望能再有一个和这次一样令人难忘的中秋节。

团圆喜庆的日子来了,要吃月饼的噢,你知道是什么节日吗?那就是中秋节啦!今天还是我叔叔的生日呢。

白天我玩得非常开心,在种“菜”呢。我们一群小孩子拿着锄头在菜地里种各种“菜”,我知道这些种了是不会活的,但我非常愿意和弟弟妹妹们玩着幼稚的游戏,很开心很快乐!享受着这份童真童趣。

“吃蛋糕喽!”我叫了一声,大家都来吃了。我们大家都把奶油抹到叔叔脸上,叔叔的脸像大花猫一样,大家都哈哈大笑,另一位哥哥的脸上,涂了一层厚厚的奶油,像极了小丑,可好笑了。

天渐渐黑了下来,夜空瓦蓝瓦蓝的,只有几颗小星星在调皮地眨着眼睛。黛青色的山,在辽阔夜空的映衬下,显眼的很。我知道月亮要从那儿升起来了,于是我目不转睛地望着。

过了一会儿,那里露出了月亮的小半边脸,宛如一只小船儿倒扣在山顶上。接着,月亮像负着什么重担似的,慢慢地慢慢地往上爬。她使出全身力气,终于完全跳出了高山。刹那间,这大玉盘似的月亮洒下了她那皎洁的亮光,仿佛给大地披上了一层柔和的薄纱,而瓦蓝的夜空此时也变成一片微微的蓝色。

啊!多么恬静!多么柔美!正当我赞叹不已时,月亮旁边的一片乌云却慢慢地飘到了月亮下边,遮住了她。于是,一切暗了下来。然而,在乌云背后的月亮却不甘示弱,仍然顽强地放射着亮光,给乌云镶了一道白色的边儿。

一阵晚风吹来,这朵乌云只好飘到天边去了,银光又照亮了整个小山村。

中秋将至,家家户户都忙着买月饼,清理屋子了。对于这个充满着团员气息的中秋之夜,我满心期待着夜色降临。

终于,暮色落下,月亮悄悄地莅临人间,我和爸爸妈妈搬了三张凳子,一张摆满水果和月饼的桌子到阳台上,共同迎接月亮的登场。

月,多么祥和,多么圆满。天空中有层层清云,如烟似雾,迷蒙在月光下。月晕恰恰是这圆月与清云的红娘,牵于两者之间,淡淡地点上一圈,既不喧宾,又有万般娇态。月光柔和地穿透玻璃,洒在每个角落,月光淡雅,仿佛给我们穿上一件黄色的丝绸,轻飘飘,软绵绵的,仿佛吹弹即破。

我随意地拿起桌子上的一块月饼,华丽的包装,精致的造型,轻轻地咬上“呸,真难吃。”我怒声道,爸爸妈妈也吃了一口,不禁摇了摇头,“这年代月饼咋这么难吃,精美的包装盖过了月饼的原味,还是什么虾仁馅,太难吃了。”爸爸无辜地说道。

看着眼前那五彩纷呈的月饼,我不禁想起了小时候祖母给我的那朴实无华,却让人垂涎欲滴的月饼。

在中秋节的前一个晚上,村里唯一的小卖部就把月饼买回来了,嬉戏的我们闻到了那香甜的月饼,也都停下了脚,用鼻子拼命地吸着月饼的香气,月饼是散装的,装在塑料盒里,五个一盒,十个一盒,那店长弯腰那月饼的动作在我们眼里无疑是最美的,从那天起,我们也就开始盼,我们的心都装上了翅膀,朝着中秋节时吃的月饼飞翔。

终于等到中秋这一天了,祖母起了个大早,为我还有我的伙伴买了5个月饼,那桂花或松仁馅。外面的面粉,层层起酥,带着金黄色的'油,看着就让人陶醉,那时我们,整个世界的幸福都可以被月饼塞得满满的。

傍晚,我们几个小伙伴排好队,都享受着吃月饼的时光,我们两手捧着月饼,生怕一个不小心把月饼给洒了。那样的时光,幸福地可以掉出蜜来。

中秋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这一天家家户户都会赏月。

我们每年通常去表弟家,和他们一起赏月。这一天来到表弟家,等天完全黑下来了,一个像盘子一样大、像盘子一样圆的月亮露出来了,家家户户都准备赏月的食物、椅子、桌子等东西到楼顶赏月。我们也不例外,大人们去搬东西到楼顶上面来,我和表弟两个小孩就准备一些杂物,四姨和三姨就把香和蜡烛点燃,再插到柚子皮上面,大家都准备的差不多了,表弟买了四个漂亮的纸灯笼,然后,他在一袋彩色的小蜡烛里面拿出四支来,再蜡烛的上面把火点燃,最后再分别把小蜡烛插进灯笼里面,灯笼一会儿就亮起来了。我和表弟就急忙把四个小灯笼分别挂在四个角落里。

一会儿,我和表弟听见天空响起了像打雷和雷鸣般的声音,原来每家每户都开始放烟花了,我和表弟也准备放烟花了。一炮炮的烟花顺着一声巨响已经放上天了,放出来的烟花,有的像孔雀开屏,有的像五颜六色的花朵,有的像是狮子摇头,包含着许多种颜色,有的是红、黄、绿三种颜色组成的,像流星雨,有的像是仙女座,有的像降落伞,有的像是花纹形状。人们还放上了红色的一个个孔明灯,一会儿,许多孔明等满天飞舞着,它的另明是许愿灯,人们许了愿,然后,把它放上天,也希望着祝福愿望成真,许愿灯飞上远方。

我们坐在椅子上开始赏月了,表弟一家人和我们一家人一起吃东西,这里有蛋糕、有月饼、还有水果,可爱的表弟一手先拿一把月饼刀和一支月饼叉准备吃月饼了,只见他拿刀把一个月饼切成一个八分,他先吃八分之一,我就先别吃月饼,就吃蛋糕,我拿刀把一个又大又圆的蛋糕切成许多分,我先吃一小份,我和表弟就开始大口大口的吃起食物来,大人们也和我们一样准备吃东西了,我们在这里一边吃一边聊着天。

夜静的深了,烟花的声音也渐渐小了,我们的赏月也就完了。

这就是这天中秋节的景观,那一炮炮五颜六色、多姿多彩、美丽漂亮、各式各样、姿态不一的烟花,我觉得真的很好看,我喜欢。我爱中秋节,这天大家还可以团聚在一起,我真的好高兴啊!

初三活着读后感(优秀17篇)篇四

你们毕业了,却把我留在了这个夏天。

在没有你的日子里,一切都是那么的遥不可及。我想,这就是老天安排的么。不,是命中注定。我爱这个班级,老师,同学。

让眼泪流回去。不知道从什么时候,我开始学会伪装自己,故意避开与曾经那些和我有关的人和事。

随着年龄的慢慢的增长,我渐渐的发现,人生不过是一场旅途。想要看更多更美的风景,就必须脚踏实地的`往前走。即使那不是我想要的。

时间像流水般走过,我的心就像时间一样,渐渐的成熟了,感悟了。

我爱他。就像爱自己一样,又何曾对人说起过呢。

想留在那过去的童年里,无知的,幼稚的世界。那个曾经为我而闪耀的世界。

有人说,世界很小。我说,世界很大。大的让我没有理由去追寻我的梦。

我避开了城市的喧闹,来到了我的小小世界里。因为这里没有人世间的杂碎的事,也没有我心最深的记忆,这样的世界,我很喜欢。

青春原本就是一场玩不起又输不起的游戏,十五六岁的我,开始进入了这场游戏里,我不能让自己输得太惨,因为还有人,在等着看我的笑话。

就这样,让一切烟消云散,留下最深的记忆。

我早已褪去了那天真的微笑,无纯洁,无傲慢。

花一般的年纪,就这样的秃废么?

十年后,我还会记得曾经让我爱过的人么。那时,我们会是谁的谁呢。

初三活着读后感(优秀17篇)篇五

余华用类似新写实主义小说的叙事风格——零度介入的方式来展现《活着》的悲剧美。小编在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初三活着读后感作文800字,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活着》叙说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谊,这是最为感人的友谊,他们相互感谢,一起也相互仇视,他们谁也无法扔掉对方,一起谁也没有理由诉苦对方,《活着》叙说人怎么去承受巨大的磨难,就像危如累卵,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分量,它没有断,《活着》叙说了眼泪的丰厚和广大,叙说了失望的不存在,叙说了人是为了活着自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主人公从前嫖赌输光了家产,可是亲人并没有扔掉他,这令他悔悟。这时分他理解只需活着赤贫未必欠好,只需有爱,有关心。可是妻子抱病,儿子被害,女儿难产致死,女婿事端去世,孙子被自己的疏忽害死,全部全部的杯具连续产生,最终只留下自己活着,可是阅历了种种的他却有了超然的心境,应对自己的曩昔可以镇定的回想与论说。他在剩余的日子里与老牛为伴,寄托着自己对亲人的思念,与对日子的感谢,虽然不幸产生在自己身上,但却幸亏自己从前有那么好的妻子,明理的孩子。他的人生了无惋惜!作者没有宣泄,没有控诉或许揭穿,而是向人们展示崇高。那里的崇高不是那种单纯的完美,而是对全部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天公地道,用怜惜的目光看待国际。

主人公福贵阅历了终身的磨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失望的边际徜徉,可是他却有对磨难的承受潜质,对国际的达观情绪。当他发现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使自己旧日同甘共苦的春生是他选取了掩埋仇视,他们之间相互感谢,相互仇视,可是谁亚无法扔掉当地,一起谁也没有理由诉苦对方。即使是在绝地面前他仍旧劝慰朋友要刚强地活着,只需活着,只为可以活着。

咱们此时的日子中无疑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也波折,有的时分咱们确实很难以承受,可是每逢我想当福贵他仍旧感恩日子的时分我就会妄自菲薄,觉得自己与福贵的距离,或许我无法在阅历这些磨难之后得到心里的提高,可是我却可以透过对福贵阅历的友谊感同身受,活的相同的慨叹!

不论怎样,日子总要持续。只需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自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或许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小说开篇便写了两位老福贵——男主人公和一头老牛,由主人公的叙述来追忆往事,揭开了故事的序幕:

书看完了,可每每想到福贵所遭遇的这些事情,我都会眼泛泪光,即便过了许久,那种为之惋惜,为之怜悯,为之悲切的情感也挥之不去。

上天可真是眷顾他——打仗的时候让他从死人堆里爬了出来;土地革命的时候他已不再是地主了;一个个亲人死去唯他活着……他似乎是最幸运的人,但却是最可怜的人!

小说最后写福贵和老牛渐渐远去,那沧桑的背影,与夕阳的余晖、无垠的田野,已融为了一幅画,福贵的背驼了,他背负着一家人活着的希望。他失去了一切,唯有活着的意志无法被剥夺。

他,为了活着而活着。

这是斗争与生存的故事,作者用朴实无华的笔墨,写出了当时中国社会中农民阶级不同时期的生活经历,打造出福贵这么一个看似幸运而又可伶的人。

正如余华所说的:“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而活着”。

第一次读完《活着》这本书,我只觉得压抑充斥了自我的整个心灵。同时也觉得余华太过残忍,让故事中的人物一个又一个的死去,却惟独剩下主人公孤独地活在这个世界上在我生病的那段日子。于是那本《活着》被我一气之下压在了书堆底下,因为我厌恶于华,厌恶他的残酷。

第二次看《活着》,是在今年的四月。那是个黑色的四月,在我满怀憧憬着自我的幸福未来时,一场突如其来的噩梦彻底打碎了我所有的梦。我没有办法理解那样残酷的一个事实。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崩溃了。不清楚,自我流掉了多少泪。我开始自暴自弃,甚至有了万念惧灰的地步,我深深感受到了活着的艰辛,活着的痛苦。"我该为谁而活,我为什么要活着。"那几天我想的仅有这样的一个问题。于是我开始发泄,开始焚烧我所有以往喜欢的东西。因为我想烧掉过去,烧掉病痛。

我又看到了那本《活着》,鲜红的封面深深地刺激着我。我留下了这唯一的一本,开始重新去体味活着的含义。我总认为人生最大的悲哀的莫过于地静静地等待着死亡的那一刻,可当我再读《活着》,我才明白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你眼睁睁看着身边的一个个亲人慢慢死去,你却毫无办法,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这才是人生最大的悲哀。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我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在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艰难!

缘于朋友的推荐,我阅读了获得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的长篇小说《活着》,作者余华被誉为现代中国的巴尔扎克、查尔斯·狄更斯。我因为好奇翻开这本书,却因为它的内容而被深深吸引,我因福贵的快乐而快乐,因福贵的悲伤而悲伤,当看到“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掉了下来。

福贵的一生太苦了,尽管他年轻时享受过花天酒地的生活,但后来所经历的苦难却也是非比寻常。从他输光了所有家产并经历了一段萎靡不振的日子后,他开始学着面对生活。就在他开始习惯穿粗布衣裳、吃野菜的日子时,因母亲病倒到镇上去请医生而被抓了壮丁。幸运的是他总算没有在战争中死去,从死人堆里捡回来一条命的福贵辗转回到亲人身边,但贫穷、饥饿、疾病、死亡接踵而来,儿子、女儿、老婆、女婿、外孙一个接一个离他而去。最终,他只能与老牛相依为命,就像作者在序言中提到的老黑奴一样,同样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

福贵就像讲述别人的故事一样讲述着自己的人生,这让我想到了身边一位年长的老总。他说他认为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是儿时的米汤水,因为在那个年代没有被饿死已是一种幸运,当饥饿难耐的时候,一碗哪怕只有几颗米煮就的米汤水便是人间美味。年幼时的苦难让他一度无法释怀,他说他以前每讲述一次都会忍不住掉眼泪,但是,他说他现在可以笑着讲完这段经历了。是的,时间可以治愈一切伤痛。不仅如此,就连我们的生命也终将消逝在时间的长河中,福贵便是这历史长河中的一粒尘埃!

既是尘埃,那活着的意义又在哪里?特别是像福贵这样苦难的人生,是不是倒不如死了来得快活?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几天,昨天上午在养老院做义工,看到这些老人,有的全身瘫痪、有的半身瘫痪、有的疾病缠身,当然也有八十九十岁仍健在的,对于这些老人而言,活着的意义又在哪里?有人说,没有质量的人生,毋宁死。但当真到了生死攸关的时候,又有多少人可以风清云淡?也许真的只有当面临死亡的时候,才能体会到活着也是一种幸福。这样看来,活着本身就是有意义的。至于他活着的意义是不是你认同的意义,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活着?活着为了什么?

当然,有很多人毫不犹豫的会说活着为了享受眼前美好的生活。

故事中的主人公福贵,是个典型的旧社会败家子。出生于富贵之家,从小到大不愁吃不愁穿,有个三从四德的妻子,也使他彻底成为了嗜赌成性、没有理想、没有责任、没有烦恼的败家子。这时的他活着也只是为了享受眼前美好的生活。

当福贵嗜赌成性后,慢慢的他把所有时间、所有的钱、所有的家当都输光了。一家老小从华丽的大宅搬进了茅屋里,也因此父亲去世了。母亲生病倒下,家珍拿出两块银元让福贵去城里找郎中治母亲的病,可是福贵却被国民党拉去当壮丁,每天在坑道里听着枪炮声,饿着肚子哆嗦过着日子。这时的福贵只想着家人,为了能对家人好而活着,愧疚的活着。

当福贵回到了家,母亲已经去世,凤霞因大病而变得聋哑,儿子不认得自己。但他没有再幻想荣华富贵,他只是踏实的劳作,肩负起做父亲,做丈夫的责任。他活着只为了责任。

可是上天总与福贵开着玩笑,儿子,女儿,妻子,女婿相继的离他而去。这是福贵的报应吗?这时的福贵活着又为了什么?我百思不得其解。

余华书中写道:“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只剩孤零零的一个人,但他坚持活着。我慢慢地读懂了,他在经过了人生百态后,学会了坚持,学会了忍受,为了活着而活着。

上天给予我们生命,同时给予我们苦难与幸福。但,不管怎样,生命仅仅只是存在的形式,苦难与幸福只是其中的小插曲,为了自己而活着,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

在福贵身上我们看到了旧社会农民的缩影,但将他放大,我们却是看见了许多农民的辛酸。以《活着》为书名,我想作者是想让人们记住的不是死亡,而是被它衬托后的生存,是学会了承受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的“活着”。

初三活着读后感(优秀17篇)篇六

灿烂的花季里,我们有多彩的故事;青春的原野上,我们一路放歌。

青春充满朝气,充满活力,它使人充满着渴望和并富有探索精神。奋斗的青春没有遗憾,只有辛勤、惜时、坚持、搏击,青春的朝气和热血才可以绽放绚丽的未来。

青春像天上的流星,一闪而过,短暂而美好。青春就是如此,似乎在我们抱怨学习忙碌的时候,在我们午后一边学习一边说着闲话的时候,在一次又一次雨后欣赏草长莺飞的时候,时光就悄然远逝。所以,要珍惜这美好的青春年华。当然,人生匆匆,青春也不仅仅是易逝的一段岁月,青春应是一种永恒的心态。

白日不到处,青春恰自来。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这两句话其实是一首五言小诗,就是由清代袁枚所写的《苔》。在灿如星海的`诗词中,它并不惹眼,更不为人所熟知。然而,在央视《经典咏流传》的舞台上,当乡村老师梁俊和大山里的孩子把它唱出来时,却猝不及防走进亿万中国人的心里。

对许多人来说,这首诗歌所以动人,是因为在孩子们身上看到了曾经弱小却不停奋斗的自己。

“还记得为什么要唱《苔》吗?”

“因为要让我们像牡丹一样勇敢地开放。”

这是乡村教师梁俊与孩子们的问答,同时也道出了千千万万出生于普通家庭的孩子们的心声:纵然我们如苔藓般渺小和平凡,也要有牡丹一样的姿态,绽放出自己的风采。

“千千万万普通人最伟大”,生而为苔,也会有尽情绽放的一刻。

青春恰自来!

初三活着读后感(优秀17篇)篇七

余华的这本《活着》被几个朋友推荐过了,不知道我是出于偏见还是什么,总觉得这本书大抵描写的也是五六十年代农村的故事,就像《白鹿原》,这类书大多称之为名作,但我好像就是一个单纯喜欢读故事的人,喜欢高潮迭起、迂回曲折,对这类太深刻的作品反而是不大感冒的,《活着》读后感:为活着而活着。

和朋友聊起读书,这本《活着》再次被提及,我想是应该看看了,从下载下来到读完,两天时间,像着了迷似的,越读越被深深的打动,越是停不下来。

一个人的一生装进了一本仅仅几百页的书,没有对人物心理浓墨重彩的渲染,只是简单的叙述。讲的人娓娓道来,平静的叙述,听的人心里却波澜起伏,久久不能平静,这大概就是余华的高明之处吧!

福贵,又富又贵,多好的名字啊,这也是他的父母对他的期望,光宗耀祖、又富又贵,可他的一生却是潦倒穷困、厄运相随,读后感《活着》读后感:为活着而活着》。年少轻狂,仗着家里吃喝嫖赌,等到输光家产,父母离世才幡然醒悟,但觉悟、改变并没有阻止厄运的脚步,在那个年代生活本就难以为继,儿子、妻子、女儿、女婿、外孙又相继离世,只剩下他孤零零的活着,他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与一头老牛为伴,书中有一句话说的很好,活着不是为外在的事物而活着,而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活着,对福贵而言只是一种生活状态,他的心经历太多苦难,已变得波澜不惊,看透人生的磨难,才豁然开朗,才能够平静的叙述那些常人难以承受的苦难,才能日出而作日落而归安静的度过人生的黄昏。

福贵的故事能够打动人不是因为命运给了他接二连三的打击,而是那种经历苦难、看破人生后的豁然开朗,亲人离世、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离奇,但却是异常痛苦的,当亲人相继离开后,福贵大可以一死了之结束这悲剧痛苦的人生,可他没有,他选择接受,好好的活着,种种地、唱唱歌、和老牛说说话,他困苦的一生让人感慨,但他平静的讲述才真的让人心疼,真的打动人!

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容要承受众多难以接受的痛苦,却依然要坚韧、顽强,这大概就是生命的力量,活着的意义罢!

文档为doc格式。

初三活着读后感(优秀17篇)篇八

这本书中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优美的文字让我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其中我最喜欢《皇帝造车》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讲述一个叫公孙轩辕的人,一生下来便于众不同,目光如电,闪烁着神灵之气。三个月后就能呀呀学语,三岁时已能言善辨。那时没有车子运东西,要步行。他就发明了带轱辘的车子,还发明了指南车。炎帝族和黄帝族世代通婚,不久便融成为华夏族,我们常把自己称为炎黄子孙。

从这篇文章,我明白了,作为一个中国人,要像黄帝那样为自己的国家做出贡献。所以我要好好学习科学知识,为祖国的建设作出贡献。

对于《史记》,鲁迅曾赞誉“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作为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的《史记》为何能得到如此高的评价?在暑期读完“史记二十篇”后,我找到了答案。

首先看这二十篇文章的题目,很容易就发现题目是由人名与“本纪”或“世家”或“列传”组成。其实上述的“本纪”“世家”“列传”,还有“表”“书”都是体例,表示不同类型的文章。如此一来,通过题目,我们就能大概了解文章的内容。例如:《商君列传》,“列传”是记述帝王诸侯以外的人的生平事迹,所以这篇文章是关于商鞅的生平的。能在阅读文章前把握文章的大方向,对我们阅读《史记》犹有意义,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从历史人物、历史事件中悟出道理。

阅读《史记》,就仿佛进行一次时空的穿梭,回到几千年前体验一趟历史之旅。司马迁用丰富多样的语言,塑造了一个又一个形象鲜明的历史人物。同时,司马迁也是不偏不倚的。正所谓“人无完人”,司马迁笔下的人物,帝皇将相也好、千古英雄也罢,都有其独特的优点和不可避免的缺点。例如,西楚霸王项羽,虽然他目光短浅、心胸狭窄,最后落得“四面楚歌”的下场,但司马迁也注意到他所拥有的不可多得的军事才能。作者的笔墨恰到好处,在叙述历史事件时也保持着一份难能可贵的理智,没有因融入个人情感而添油加醋。很多着名的历史事件于我的眼前再现,牵动着我的思绪与情感,或因一丝失误而唏嘘感叹,又或因取得成功而兴奋不已。正是司马迁在《史记》中对每一位人物客观的描述,对每一件历史事件详尽的记载,使得包括我在内的广大读者在阅读《史记》时,能得到更加深刻的感受:学习人物的优点,领略成功的秘诀;也要以过去的失败为鉴,吸取前人的经验教训,避免重蹈覆辙。正所谓“读史使人明智”,阅读完这《史记》二十篇后,我仿佛与古人进行了一次深刻的思想交流,确实是受益匪浅啊。

为了能向世人呈现《史记》这部千古名作,作者司马迁付出的心血,除了他自己,我们都不得而知。据说《史记》的内容有一半是司马迁在狱中编写完成的。我能想象监狱中的环境十分艰辛,而他所受的刑罚也肯定不轻,但回头看看纸上的文字,条理清晰、详略得当,还有许多名句、四字词今人仍在沿用。若不是事先知道,谁又能想到这如此大的反差是真实存在的呢?顿时,我对司马迁肃然起敬,对他的心血结晶――《史记》用了另一番感受:不仅是一部历史巨作,也是一部不知融聚多少血汗的典籍。

《史记》的语言、内容、立意都是其成就所在。但我相信,其成就绝不仅限于此,也许我们每读一次,又会发现《史记》的另一过人之处,抑或是得到另一感悟。

《史记》是我国西汉伟大的史学家司马迁倾其一生心血创作的我国古代第一部通史。书中记述了黄帝以来的传说,商周的史迹,春秋战国时期的动荡。时间跨越三千多年,比较详细地记述了我国这一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史,是一部伟大的史学巨著,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的珍宝。

《史记》既是一部史学著作,又是一部伟大的文学著作,开创了我国传记,文学的先河。《史记》中对古代优秀任务的颂扬,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高尚情操,对丑恶现象的揭露,显示了中华民族嫉恶如仇的精神品质,如其中的大禹治水,表现了一个为民造福的大英雄,他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塑造中,可以看出他的心非常善良,肯为别人付出。他治理了九条河流,为人民立下了丰功伟绩,也体现了劳动人民改变大自然的雄心壮志。

我还从赵氏孤儿,塑造了忠臣程婴和公孙杵同奸臣屠岸贾斗志斗勇的故事。让我们感动于忠诚、善良、正义;鄙视邪恶,痛恨不忠不义。其中的《武王灭纣》通过文王和武王用他们的仁义、善良为民造福,让百姓安居乐业,和纣王的残暴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让子孙后代永远记住他们。《陈胜吴广》的故事讴歌了我国古代历史上一次伟大的农民起义,陈胜吴广带领奴隶推翻秦朝的暴政。陈胜从起义到牺牲只有6个月,然而他点燃的反秦之火越烧越旺。《飞将军李广》写的是飞将军李广爱兵如子抵抗匈奴进犯,保卫国土,立下了赫赫战功,受到人民的爱戴。

司马迁为了完成《史记》,忍受了别人无法忍受的奇耻大辱,受到了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打击,但他还是完成了《史记》,实现了自我生命的最高价值,启发和滋养了一代又一代的文学大师,被鲁迅评价是“无韵之离骚,史家之绝唱”。

我想每一个同学都应该读读这本书,一定受益匪浅。

在中国这个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的泱泱文明古国里,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先贤们留给我们浩如烟海的精神财富——古文典籍。其中,满天星辰中,《史记》是最为璀璨,最熠熠生辉的一颗。细细品读完《史记》,可以是人感到30前,群雄蜂起,英雄拼搏,帝王称霸的峥嵘岁月。

《史记》为西汉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所著。记载了上自中国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共3000多年的历史,全书包括十二本纪、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十表、八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余字,司马迁以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完成了中国第一部,也是最为的纪传体通史。

《史记》思想深邃、气势开阔、笔力雄放,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通史方法为历代”正史“开创先河。其丰富的艺术价值被古代的小说、戏剧、传记、文学、散文所传承并不断发展。从鲁迅”史学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高度评价中就可看出它对后世的影响。

读《史记》,使我认识了四面楚歌中,乌江自刎的项羽;生灵涂炭中,起兵反秦的陈胜吴广;紧急危难中,智勇双全的蔺相如;流亡在外,却终登皇位的重耳……历史风云,世间百态,一次次震撼着我的心灵,其中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最为引人深思。

勾践卧薪尝胆,雪耻灭吴的佳话至今为人们代代相传,它也为我们这些”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后人多了许思考:生活在当今的竞争大潮中,应居安思危,励精图治,居存思亡,艰苦奋斗;如果不具有忧患意识,不把目光放长远,畏惧困难而贪图安逸,得过且过,那么,他就会被这个社会淘汰,结果只会像吴王一样死路一条!

困难与挑战虽往往给人以挫折,却能催人奋进,给人以力量,而安逸与保守虽可以暂时保身,但却可以使人堕落而遭淘汰,所以,遇到挫折,就做一只同暴风雨抗击的海燕吧!只有这样,才能见到雨后的晴天!

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史记》,但由于篇幅太长,我先读了汉武帝篇,读完之后,我有一些感想:我先说说汉武帝生命里发生的一些事吧.

在武帝继位前,他排行第九,是不可能当上皇帝的,但是汉景帝却偏偏看上了他,就为他扫清障碍,帮助他成为了一个平安太子,武帝就这样才登上皇帝的宝座.

武帝期间,有一个叫江充的小人得到了武帝的宠爱,而丞相却三翻两次上奏章,让武帝杀掉江充,结果把武帝惹怒了,把丞相杀了.还发现了巫蛊,这就为后来的巫蛊事件埋下了伏笔.武帝是一个迷信的人,发现了巫蛊,武帝就认为有人诅咒他死,于是大发雷霆,灭了丞相九族才停止.但那个小人江充,想尽可能除掉一切与他为敌的人.就对武帝说:“宫里宫外可能也有巫蛊,扩大搜索比较好.”武帝觉得有理,就扩大范围,结果查得连皇后和太子的床都没法放了.

巫蛊是查不清的,只要看见就是杀无赦.所以杀了几万人,后来,居然太子也有巫蛊,太子当然不想被杀,就准备出走.恰好武帝生病了,命江充找太子来,但江充想杀太子,就说太子谋反,结果太子真得被逼反了,最后太子被杀了,但临死前他用兵把江充杀了.

太子死后,有一个叫田千秋的小官,他的任务是看管高祖刘邦陵园,他给武帝上了一道奏章,写道:“儿子玩了一下父亲的兵,打一顿屁股就算了.儿子杀错了一个人,这也不算什么大罪(本文是针对太子).这句话不是我说的,是一个白胡子老头托梦讲给我的.”这句话说得十分巧妙,田千秋是一个看管刘邦陵园的官,白胡子老头自然是指高祖刘邦了,刘邦的话,武帝能不听吗武帝果然封田千秋为丞相,并十分感激田千秋,后来,武帝来到轮台,写下了罪己诏,这就是有名的“轮台罪己诏”.回来的时候,武帝又得了一个儿子,就是钩弋夫人生了一个男孩儿,取名刘弗陵.当时离武帝之死只剩八年了,武帝开始考虑立谁为太子了,所有人选,接连淘汰,只有刘弗陵,当时立了8岁的刘费陵为太子,但太后仅26岁,就有可能出现女人参政,发生内乱.于是武帝临死前杀了刘弗陵的母亲钩弋夫人.

从这可以看出汉武帝是一个冷酷而又长谋略的人.我们既要学汉武帝的优点,又要避免汉武帝的缺点,为了我们的下一代,我们既要做一个情感丰富,长谋远略,也要在适当的时候做一个冷酷无情的人.不给坏人留一点情面,不让好人受一点委屈,做到公正无私,让坏人闻风丧胆,让好人拍掌称赞.

想要这样,我们就要从小开始,从一点一滴做起,不能让黑暗的种子发芽,要让光明的小苗茁壮成长!

初三活着读后感(优秀17篇)篇九

《清平乐村居》为我们讲述了一对刚喝完酒、正谈论他们三个儿女的老夫妇。这种温暖、和睦的农村生活,不禁让诗人辛弃疾无比向往和喜爱。我觉得,这时诗人辛弃疾会想:如果朝廷也想这家人一样和睦,就不会有战争啦。

是啊!读了这首词,我感受到:世界是大家的,只有大家和睦相处,才不会有可怕的战争。因为,和谐的生活是大家一同创建的。

初三活着读后感(优秀17篇)篇十

当邻居来敲门,请不要将他拒之门外,因为,他可能就是当班的天使。

“哎……”我苦闷地坐在沙发上,不住的叹息。我无法接受自己遭受的打击,那太突然,我措不及防,只觉得心里像被玻璃碎片扎了一样,满目疮痍。心底涌出的无尽的失望和痛苦,一次又一次地冲击自己的心灵,一个人趴在沙发上静静的哭着,一切都那么的不顺眼,我的心里只有悲伤,容不下别的什么,手中的枕头已经被我捏得皱痕无比清晰,心底在抱怨着,上帝啊,你就不能可怜可怜我么,我就这样抱怨着,一个劲的哭着。

“叮咚、叮咚……”刺耳的门铃声将我从痛苦的回忆中唤醒,我匆匆拭去眼角的泪水,从猫眼中望去,敲门的人是邻居家的孩子,才上幼儿园,拥有着一双纯净的双眸。我无心理会,可他却不愿放弃的样子,用那肥小的拳头砸着我的家门。我没有办法,打开家门,他却什么都没有说,扑在我的身上,用他那圆润润的脸看着我。我不知如何是好,早知他的调皮,但现在我一点陪他玩的心思都没有,只想着自己的伤心事。他摇晃着我的腿,我只好弯下腰来,不料他的小手掌直向我扇过来,给我了狠狠的一巴掌,他笑着跑远,我却愣在了原地,不知所措。

为什么我要为那些事执着那么久,我已经蠢到分不清想法与现实了么?难道我要为那些心里的伤痛浪费这活脱脱的现实么?这强烈的痛感,不才是我真正要面对的现实生活么?脚步悄悄跟去,走出家门,我呼吸着这新鲜的空气,感受我都快抛弃的生活。

他调皮地穿上溜冰鞋与附近的小孩子去玩耍了,我远远的看着,他不经意的滑倒,还拉了旁边的一位一同倒地。那个小孩子一倒地便哇哇的叫上了,哭声震耳,家长慌忙的跑去,他去赖在地上不起,只是一个劲的哭。而他,三步两步地爬起来,一副以此为乐的样子,而且还装出一副小大人的样子,指责着旁边的那个孩子,后欢笑着跟上了溜冰的队伍。

难道爬起来那么困难么?不,很简单,我觉得我就像那个赖在地上的孩子,哭着闹着,却不愿爬起,可是哭与恼又有什么用呢?而且落在了队伍后,跟不上前人前进的脚步。我笑了,我已不愿再在地上消耗这宝贵的人生,那些玻璃片扎出的伤口终将愈合,何必对着伤疤说痛呢?他溜着冰,扑进我的怀里,我蹲下来,笑着看着他,恍惚间觉得他似乎就是上帝派来的天使,那纯净的双眸多么可爱迷人,“啪!”又是一个耳光,匆匆跑开的他笑的那么清脆。

“给我回来,你太过分了!”我笑着追了上去。

当邻居来敲门,打开门迎接他吧,他是今天当班的天使。

初三活着读后感(优秀17篇)篇十一

真希望自己好像从未活过,最好像流星,划过即逝。也可以像夏天的蝉,知知的叫个几天几个星期。

你存在着即是一件苦差事。你得经历许多难以想象的事情,许多意想不到的事情。你无法预知明天的太阳到来之时,他会带着怎样的光色。也许在明天,下一轮太阳升起之时,有些人有些事,就从此与你擦肩而过。

你渴望有个人知道你,了解你,就像月亮了解太阳落下她就要升起一样。

你渴望被照顾,渴望被理解,渴望被安慰。可是很多事情都好像差一点点一样。

很多事你只能暗暗埋在自己的心里,因为新的记忆会随着岁月的增长慢慢吞噬旧的记忆。活着即一种修行,一种历练。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难处,你无法选择自己的身世。不过既然出生,你就得竭力得好好活着,为了自己,为了自己,为了自己。

初三活着读后感(优秀17篇)篇十二

这首《清平乐·村居》描写了词人对美好的乡村生活热爱之情,反映了朴素、温暖而有风趣的农村生活的一个侧面。全词只有短短几句,却把一家农户的环境气氛和全家老少勤俭淳朴的劳动生活面貌都鲜明地勾勒出来,给读者展示出一幅生动的农家生活画面。

作者把握了现实生活,抓住事物的最典型的特征,只用了六句话就写了五个人物,而翁媪和小儿却又写得相当传神,栩栩如生。抓住“醉里”“相媚好”来写“翁媪”;抓住了在溪头“卧剥莲蓬”写“小儿子”,这些都是有典型意义的举动,又通过概括性强而色泽鲜明的语言来表现,给读者以深刻的印象。

在描写手法、结构和构思的三个方面都很严禁。

在描写手法上,没有一句用浓笔艳墨,只是用白描的手法,描绘了农村一个五口之家具有浓厚生活气息的生活真实画面。

一、二句,写这个五口之家,有一所矮小的茅草屋,紧靠着房屋有一条清澈照人的小溪。溪边长满了茵茵的青草。勾画出一个清新秀丽、使人沉醉的环境。

四两句,描写了一对满头白发的翁媪,亲热地坐在一起,亲密无间,彼此“媚好”,优闲自得的聊天画面;形象地再现了一对和协、温暖、惬意的白发老年夫妻的幸福生活。

下阕四句,采用白描手法,直书其事,和盘托出三个儿子的不同形象。大儿子是家中的主要劳力,担负着溪水东边豆地里耕作锄草的重担。二儿子在干家庭副业在房前院里编织鸡笼。三儿子最讨人欢喜,但是还小,只知道调皮,他经常躺卧在溪边偷着剥莲蓬子吃。虽然这几句话简单易懂,但却鲜明的刻画出人物形象。尤其是对小儿子无拘无束地偷吃莲蓬子的那种天真活泼的神态,顽皮的劲儿,写的栩栩如生,恰到好处。

这首小令却在艺术结构上,写景方面,写人方面,进行了简单而严密、形象而逼真的安排,把一个生机勃勃、朴素安适、诗情画意的农村生活画面,真实地再现出来了。表现出词人深入农村、喜爱农村、认真观察农村、歌颂农村和平宁静、朴素安适的生活的心理。更加激起他抗击金兵、收复中原、统一祖国的爱国热忱。

初三活着读后感(优秀17篇)篇十三

人为什么而活着?人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这是余华在书中的自序。

《活着》这本书太过于沉重,它超出了我的承受底线,那些鲜活,最终变得死寂的生命,深深地映在我的心上。作者用平静的近乎残酷的笔触诠释了主人公富贵的一生,书中没有让人眼前一亮的惊艳的语言和词汇,也没有刻意的煽情,但全书令人感到深沉,令人对生命产生深深的感悟。从初始的淡然到后面的凝重,翻动书籍的手指越发迟疑,期待着一个转折,让主人公富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样的残酷和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走到最后。

富贵,又富有贵,多好的名字啊。是他父母对他的期望,但他穷困潦倒,厄运相随。他赌博成瘾,地和房契都抵给了龙二,一无所有,但是富贵的妻子却不计前嫌,他们有两个子女,一个叫凤霞,一个叫有庆,凤霞只做了4年的小姐,因为发烧,成了聋哑人,因为想让有庆上学,她被送走,却没有一句怨言。欢喜的是,她嫁人生育了一个儿子,名叫苦根。不幸的是,她突然大出血死在了医院……苦根的爸爸活活被钢筋板夹得血肉模糊,苦根也因为一次发烧吃多了包子,撑死了。

全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有庆死的那一章。有庆天真可爱,从小就懂得干农活,帮父母分忧。也就是有庆的善良,他抢着要给市长夫人献血,但护士的漠然态度,为了讨好高层,几乎抽干了有庆所有的血。看到这一段,我的眼泪不禁掉了下来,是对有庆的心疼,也是对护士的行为感到愤怒。就是护士的漠然,八九岁的有庆就这么离开了这个世界。富贵为了不让家珍伤心,偷偷地将有庆埋了。但家珍终究还是知道了,但她却没有拆穿富贵。终于有一天,太想念孩子了,便对富贵说:“带我去埋他的地方看看吧。”这几件事无疑是给了他巨大的打击,但他并没有因此而放弃,而是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残忍世界。他亲手埋葬了六位至亲的家人,我不能想象富贵的承受能力有多么了不起。

在我看来,余华是冷漠无情的,他何以让那么善良的妻子,那么聪明伶俐的儿子女儿乃至更多的人相继离富贵远去。余华用他的笔杆直戳人性的弱点。富贵为什么不去自杀?我们有时候会想,在经历了一次次的悲剧,看着自己身边的人相继地离自己而去。他不应该绝望吗?他不应该对生活失去自信了吗?他不应该很孤独吗?我想,富贵是绝望、孤独和寂寞的,但是,余华偏偏让富贵活着,这活着就是一种折磨。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执着地活着。已成为唯一能描述富贵的形容。

读了《活着》这本书,让我认识了什么叫做苦难、坚强,什么叫做平凡而不平凡。有一句话说:我连活着都不怕,我还怕死吗?活着才是最美好的希望。

初三活着读后感(优秀17篇)篇十四

我曾经见过一只蝉,身上是深绿色的,背上有一道裂口。蝉正在努力抽出身体露出了透明的翅膀,过了一会再去看它,蝉正在抽出它的尾巴,很痛苦的样子,完成了脱壳的最后一步。蝉的生命很短暂,但是它们知道要活的更好,就必须改变自己,完全脱离自己的外壳,长出自己新的翅膀。它的一举一动使我想到了一句歌词: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

蝉是一种非常奇特的昆虫,我们都应该向它学习这种精神。

初三活着读后感(优秀17篇)篇十五

我得为余华的《活着》写一篇读后感。有哪本书比《活着》更有意义,能更好地有感而发呢?是《青春之》,是《兄弟》还是《冷山》?《活着》,一个悲惨的故事。虽然不会像看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时哭得稀里哗啦的,但看《活着》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种不肤浅的感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凄惨的感觉。这书看过很久了,但余华那淡淡的文字,平凡的故事,还是令我难忘: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上被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择了后退,后来他们觉得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小时候,我曾想过。,现在一想,咳!一个惊心动魄的词语!

那是小学时,我的数学糟透了,每天都要被数学老师罚留堂。我写的作文在语文老师的眼里永远都是次等货。那段日子真令我活得心惊胆战的,每天都期待着可爱的老师们不要当着全班五十多位同学的面对我一个人实行鞭策,但老师们还是这样做了。我没了面子,没了自信心,没了立足之地,没了表现自己的机会,没了一切。世界没有了任何色彩。但我还有一条生命,活生生的。我想结束她,结束了她我就可以逃开一切。但当我站在家里阳台向下望时,当我一步一步爬上长城时,我突然发觉,我并不想死。若我想死,我早就可以跨出阳台上的栏杆一跃而下,在长城上可以将扶紧栏杆的两手松开,往后一躺……那是多么触目惊心哪!我不想死了。

后来我找回了自信心,找回了面子,有了立足之地,大家对我有了几分羡慕,自然有了表现的机会。我的心情如同拥有了一切一样兴奋。庆幸当初我没有做愚蠢事儿啊!

是啊,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初三活着读后感(优秀17篇)篇十六

导语《活着》是作家余华的代表作之一,讲诉了在大时代背景下,随着内战、三反五反,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等社会变革,徐福贵的人生和家庭不断经受着苦难,到了最后所有亲人都先后离他而去,仅剩下年老的他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下面小编为您推《活着》读后感范文,欢迎阅读!

“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出自余华的短篇小说《活着》的自序。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每当读这本书时,我就会觉得自己所面临的一切困难其实都不算什么,人总是这样,如果他没有体会到真正的痛苦,他会天真的以为他所面临的是天大的困难,所以便忧郁困惑,一筹莫展。读了这本书便给了我莫大的勇气去追求我想要的幸福。

“幸福是什么?”这是一个人从生到死都在追求的东西,也是一个人人生价值的所在,但往往还是有很多人找不到他们想要的幸福。而我就以读了《活着》这本书后的感悟来浅谈我对“幸福”的一些看法吧!

活着,是为了什么而活?还是单纯的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是大自然赋予我们最基本的能力,简单的两个字却充满了对生命的渴望和对幸福的追求,但往往现实却给了我们太多的苦难、无聊和平庸。而我们只能一点一点的去忍受,去担负起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在经过一次又一次地披荆斩棘后才寻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那朵幸福之花。正因为得来不易,所以才更加渴望和珍惜。

主人公叫“福贵”,一个在现代人看来略显俗气的名字,可是却代表了那个年代天下父母亲对子女的殷切期望。但什么是福?什么是贵?也许他们并不知晓,他们既单纯得可爱,也愚昧到可悲。于是一个个悲剧就此诞生,出生在富贵家庭的福贵并没有那么像父母所希望的那样富贵,他的人生还是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到最后才知道好好地活着才是老百姓真正的福贵。想来也是警醒我们每个人:今天你所拥有的如果不努力抓紧,明天也许就不是你的了。要珍惜眼前,活在当下。

福贵的一生可谓当时底层社会的一个缩影,劳苦大众对于生活的磨难只有坚忍,而没有力量去改变他。赌光家财,气死老父,他的人生从平坦大道走向了死胡同,但最可贵的是他乘着自己年轻气盛,以狂妄不羁的性格得到了他这一生中最爱的女人—家珍。他的幸福大门为家珍而开,也从未关过。

福贵的一生是那么的漫长也是那么的短暂,让我强忍悲痛来复述他的一生吧!成亲不久,赌光家财,气死老父,同时失去了最有力的精神之柱和物质之柱;家道中落,岳父强行带走怀孕的媳妇,好在家珍最后回来了;外出买药,不幸被国民党抓壮丁,战场上捡了一命,但也许是他的母亲一命换一命的吧;回到家以为全家四口人可以安心过上好日子了,不料儿子有庆十三岁时却因为救人献血过多而死,生活再次陷入悲痛;女儿凤霞人机灵漂亮,但因为小时候的一场高烧变成了聋哑人,本来就不舒心的日子更加难过,还好找到了一个能当半个儿子的女婿—二喜;在以后的这段时间里恐怕是福贵一辈子中最快乐的时候了,女婿对他们很好,全家其乐融融,但可怕的事又发生了,女儿凤霞在医院生孩子的时候死去了;不久之后他生命中最珍爱的人,终于承受不了打击离他而去;但好歹他还有爷孙三人相依为命,没过几年二喜因为一次建筑事故被水泥板砸死了;原本一个六口之家,还剩两个人,但命运觉得给他的痛苦还不够多,再一次夺走了他只有六岁大的外孙的生命。一个迟暮之年的老人,经历了如此多的'生死离别,却依然坚强得活着。因为他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人需要他,被人需要也是一种很大的幸福;因为他知道,上天让他活着是去努力追求幸福的,尽管幸福离他很远,尽管只剩他一个人,但只要他自己不放弃,明天也许幸福就来到他身边了。有人说过幸福就像一只翩翩蝴蝶,你永远也追不上它,但它却在不经意间落在你的肩上。

宽容、善良是开启幸福之门的钥匙。福贵的儿子有庆是为了救他战友春生的老婆才不幸死去的,一开始家珍不肯原谅春生,但大家经历了提心吊胆的文革后,命运悲苦的他们还是重归于好,所以遭遇不幸却依然懂得宽容的福贵仍然是幸福的,他用宽容和忘却来清除痛苦,让内心有更多的空间来容纳幸福。

也许我们所看到的,福贵的一生除了苦难还是苦难,但我相信任何人都会被他这种坚强所打动,从而来坚强地面对自己的人生。也许福贵的一生窄如手掌,但也许能宽若天地。

幸福只是内心对生命流转的一种感受和领悟,而这种感觉不在于它的长短,但只要我们感受到了它的存在,珍惜它的存在就已经获得了幸福。

在贫苦的边缘,幸福仍然可以光顾,在光鲜的背后,幸福也许仍然味同嚼蜡。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所处的环境,而在于你所营造的心境,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拥有了什么,而是在于你内心感觉到了什么。做事遵循于本心,幸福就可以很简单,幸福的内心才是成就我们幸福人生的主体。

积极追求幸福是没有错的,但我们在匆忙赶路的时候,却忘记了祝福。现在的我们似乎都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一直在忙,一直在往前赶,以为拼命赶路的我们会在某个终点获得幸福。于是在这种不能停止的追求当中,我们深感疲惫,却一直不曾追到我们希冀中的幸福。生命本就是一个过程,如果我们只是匆匆忙忙、平平庸庸的追求幸福,然而却忘却了生命中的点点滴滴,那么我们是否幸福,都早已没有了感觉。所以当你不停向前奔跑的时候,适当慢下来,欣赏沿途的景和人,也许你会收获不一样的东西。

生活中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同样生活中也不缺少幸福,只是缺少感知幸福的心灵。就让我们放飞心灵,感悟幸福吧!

初三活着读后感(优秀17篇)篇十七

至于有庆,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他乖巧懂事得让人心疼,为了不磨坏鞋子,大冬天的光着脚跑去学校,每天来回几趟割草喂羊。凤霞也是,父母为了弟弟上学把自己送人,她除了不舍之外,没有一点怨念,反而一直惦记着回家……所幸,最后福贵还是把凤霞留了下来。这一家人艰苦却又宝贵的相处时光,真的太少太少了。尽管生活充满了艰辛,严厉地对待有庆也不是福贵本愿,但一家人是没有隔夜仇的。而若是福贵的父亲还在,大概会训斥他:自己都不成器,是个败家子,有庆比你小时候懂事多了。——总之,一定会护着有庆。

接着,又是人民公社、吃食堂、炼钢……时代裹挟下的福贵一家人,在我们这些局外人看来辛苦吗?辛苦的。他们自己心里觉得幸福吗?幸福的。这就是余华在自序中所说的,“活着”的力量吧。

灾年之下,原本朴实本分的人为了活命,也会做出缺德的事。“仓禀实而知礼节”,我们不能要求所有的人都不为五斗米折腰——正是因为圣人的数量如此之稀少,而其品格又如此之高洁,所以才显得尤为珍贵,也才值得大家敬佩和学习。

时光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福贵和家珍,也都垂垂老矣——“我不想死,我想每天都能看到你们。”因为对家人的眷恋和不舍,家珍挺过来了,真好。就像电影《流浪地球》里说的那样,希望是比钻石还珍贵的东西。——哪怕是在那样艰难困苦的生活中的希望。

可谁知,意外来得那么的快——有庆死了。从愤怒,到痛恨,再到无力,最后,只剩心疼。心疼一个勤劳能干而又善良懂事的孩子,还没有来得及长大,就离开了人世;心疼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家珍和福贵,生活已经够苦的了,却还要承受那样的打击。余华没有特意煽情,可读来心情依旧沉重。

纵观全书,凤霞出嫁是福贵一家为数不多的幸福时光,所有人都流下了喜悦的泪水。家珍对福贵说,自从他回家以后,这个家就“什么都好了”,但其实,生活还是那么的苦,只是,一家人在一起。就什么都不怕了。

然而,幸福的时光总是短暂的——“要是按年头算,苦根今年该有十七岁了。”凤霞死后,家珍也很快便去了。福贵亲手埋葬了自己的一双儿女,又送走了家珍。现在,只有他自己、二喜、苦根这三代在人世间“受活”。爱无生离,只有死别。

最后的最后,家人全部离去,就连苦根也死了,只剩下福贵,还在人世间“受活”。我们也就突然明白了,在故事的开头,福贵为什么要骗老牛还有其他的牛在干活——或许,他也是这样安慰自己的;或许,在他心里,那些人儿从来就没有离开过。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老人唱着歌,和老牛一起,渐行渐远,消失在了茫茫岁月之中。人这一辈子啊——黄昏转瞬即逝,人生白驹过隙,黑夜从天而降,死亡终会来临。“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铭于斯,其魂气无不之也,其死而有不澌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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