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笙箫默读后感1000精选(3篇)

时间:2023-04-04 作者:储xy

“读后感”的“感”是因“读”而引起的。“读”是“感”的基础。走马观花地读,可能连原作讲的什么都没有掌握,哪能有“感”?读得肤浅,当然也感得不深。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如何才能写出一篇让人动容的读后感文章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读后感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1000篇一

年少的恋人,在历经七年的误解、分离和等待后,等来了执手偕老,相守一生的结局。童话般的美好,令人忍不住洋溢出笑意。

现实中,所有的感情都逃不过红酒纸巾定律。将红酒倒在一叠厚厚的纸巾上,经过层层吸纳后,能抵达最后一张纸巾的红酒一定所剩无几。感情犹如红酒,时间犹如纸巾,任你当时如何浓情蜜意,到最后总能让时间消蚀得平淡无奇。我们每个人都被圈在里面,挣扎过怨恨过妥协过无奈过,但怎样与时间距离抗争似乎都于事无补。可赵默笙和何以琛不一样,他们打败了这该死的定律,让作恶多端的它屈膝下跪,他们以幸福相拥的姿态骄傲地宣布着坚持的胜利。

合上书,让我想到一句话:“如果我们之间有1000步的距离,你只要跨出第1步,我就会朝你的方向走其余的999步!”大学时,以琛只给了默笙一个缠他的机会,默笙就奋不顾身的朝着以琛的方向走完了剩下的路。时隔七年,同样的剧情再次上演,只是这次角色对调,轮到以琛来走完其余的999步。难怪古人称情人为冤家,这真是道理中的真理。冤家路窄,狭路相逢,你进我闪,你退我攻,躲躲闪闪,虚虚实实,迂回曲折得跟太极原理一样一脉相承。幸好曲折到最后,冤家终于琴瑟合鸣,修成正果,成了一对羡煞旁人的神仙眷侣。

我喜欢这样的结局,温暖而又温馨。不过,换做我的话,不会这样执著地等待一份虚无飘渺的感情,因为我不确定,在等待的尽头也有一个何以琛在怀着同样的`心情向我张望。

人们总是为恋恋不忘一个旧人的痴心而感动,可现实中,放下远比沉缅更需要决心和勇气。相爱时,爱得彻彻底底;缘分尽了,坦然地转身。拿得起放得下,这才是真正的豁达与大气。

其实,生命中有很多种缘分,迎面而来的人也许注定要成为今后回忆中模糊的倒影。不是你爱得不够认真,而是月老打盹的间歇让眼shi迷糊了双眼。所以才有人说,我不是不相信爱情,而是不相信自己的运气。

感情,真的需要那么一点点运气。所以,如果你不确定自己可以像默笙和以琛那样抓到万分之一的幸运,那就聪明的选择另一种可行之道,去成全属于自己的幸福与永久。毕竟,生命只有一次,只有精彩而又智慧地生活,才无愧于我们无以复制的飞扬青春。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1000篇二

淡雅清新、温暖明亮的文字,犹如一杯午后的红茶。让人在袅袅茶香中,听一段娓娓道来的故事。

年少的恋人,在历经七年的误解、分离和等待后,等来了执手偕老,相守一生的结局。童话般的美好,令人忍不住洋溢出笑意。

现实中,所有的感情都逃不过红酒纸巾定律。将红酒倒在一叠厚厚的纸巾上,经过层层吸纳后,能抵达最后一张纸巾的红酒一定所剩无几。感情犹如红酒,时间犹如纸巾,任你当时如何浓情蜜意,到最后总能让时间消蚀得平淡无奇。我们每个人都被圈在里面,挣扎过怨恨过妥协过无奈过,但怎样与时间距离抗争似乎都于事无补。可赵默笙和何以琛不一样,他们打败了这该死的定律,让作恶多端的它屈膝下跪,他们以幸福相拥的姿态骄傲地宣布着坚持的胜利。

合上书,让我想到一句话:“如果我们之间有1000步的距离,你只要跨出第1步,我就会朝你的方向走其余的999步!”大学时,以琛只给了默笙一个缠他的机会,默笙就奋不顾身的朝着以琛的方向走完了剩下的路。时隔七年,同样的剧情再次上演,只是这次角色对调,轮到以琛来走完其余的999步。难怪古人称情人为冤家,这真是道理中的真理。冤家路窄,狭路相逢,你进我闪,你退我攻,躲躲闪闪,虚虚实实,迂回曲折得跟太极原理一样一脉相承。幸好曲折到最后,冤家终于琴瑟合鸣,修成正果,成了一对羡煞旁人的神仙眷侣。

我喜欢这样的结局,温暖而又温馨。不过,换做我的话,不会这样执著地等待一份虚无飘渺的感情,因为我不确定,在等待的尽头也有一个何以琛在怀着同样的`心情向我张望。

人们总是为恋恋不忘一个旧人的痴心而感动,可现实中,放下远比沉缅更需要决心和勇气。相爱时,爱得彻彻底底;缘分尽了,坦然地转身。拿得起放得下,这才是真正的豁达与大气。

其实,生命中有很多种缘分,迎面而来的人也许注定要成为今后回忆中模糊的倒影。不是你爱得不够认真,而是月老打盹的间歇让眼shi迷糊了双眼。所以才有人说,我不是不相信爱情,而是不相信自己的运气。

感情,真的需要那么一点点运气。所以,如果你不确定自己可以像默笙和以琛那样抓到万分之一的幸运,那就聪明的选择另一种可行之道,去成全属于自己的幸福与永久。毕竟,生命只有一次,只有精彩而又智慧地生活,才无愧于我们无以复制的飞扬青春。

何以笙箫默读后感1000篇三

我初三时便接触了这本书,之后也有过回看,到如今怕是有四五次了吧。

我当然不记得第一次时我是随意翻看到了哪一页,只知我当时被那文字吸引得无法自拔,一夜便将之看完。

讲的并不是多么波澜壮阔如史诗般的故事,也并非有多么深刻的道理蕴含其中,甚至没有多么让人惊艳的句子。但是读它的时候心中总有种胀痛,却非难受,反而是甘之如饴。

要说书中流传最广的句子必定是何以琛那句“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而我,不愿意将就”。书中一直秉持着这样纯粹的味道,“不是这个人就不行,不是这个人就不要”,纯粹到让人心痛、羡慕。

因为现实中寻觅不到。

小时候总以为有个人在以后的以后等着自己。他定当温柔,笑起来如同整个世界的阳光都照耀身上,适合白衬衫和棉织物,会弹吉他或吹萨克斯,不但做得一手好菜还会擒拿手,有上进心会修电脑换灯泡,喜欢动物会照顾人,发质柔软清爽无屑,手掌要大和细长以及等等。让我写肯定能写它个三天三夜,再在最后加一句“还得深深爱着我。”

而当我揣着份“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的感情人海寻人的时候,我发现现实生活中实在让人失望,这世间多的是连节操都没有的人。

所以要当真出现过那么一个人,那个人,不是要他倾国倾城,也不是富可敌国,而是当两个人在一起时,入目眼中的风景都那么青翠欲滴,小夜曲落到耳中犹如天上仙乐,一切都无比美好,每天笑着迎接清晨。

如果当真出现过这么一个人,又谁能忍受将就。所谓曾经沧海难为水啊。

而文中最让我喜爱的必是这样一段对话:

“你觉得以琛是个什么样的人?”向恒不答反问。

“冷静、理智、客观。”老袁中肯的评价。

“那么这个人就是他的不冷静、不理智、不客观。”

从此之后我便觉得这就是爱的形式。那个人是特别的,是最能拨动自己神经的,是能把自己的原则搞到一团糟的,但自己又会无限宠爱他的,是无人能替代的。这样一种美好的让人落泪的感情。

我想这就是这本书要表达的,作者用11万字给我们了一个故事,一个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故事。它那么近那么远,像是无法存在于现实生活中,又好像地球总有个地方有它的存在。

我又一次想起初中那个胖胖的音乐老师眯起眼睛问我们:

“你们知道俄罗斯歌剧永恒的主题是什么吗?”

“是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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