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的基因读后感(优秀16篇)

时间:2023-11-22 作者:温柔雨自私的基因读后感(优秀16篇)

读后感是在阅读过程中对作品内容的理解和感受的文字记录,它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消化书籍中的知识和思想。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希望能够给大家在写读后感时提供一些启发和帮助。现在就一起来看看吧。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优秀16篇)篇一

老实说,读这本书,干巴巴的,我有些看不下去,感觉作者仿佛在说废话,立足的某些基点我也并不认可,当然,这只是我个人浅见。

我想作者是洞察了些什么,明悟到深层的一些人性逻辑、动物性逻辑,将体会整理成书,本意想阐述基因的自私原理,人类要培养利他思维,只是写成了论文,有些枯燥。

“人之初,性本善。”这句话老祖宗念了几千年,近几十年来才有人提出“人性本恶”的观点。矛盾吗?我以为不矛盾。

怎么说呢?按佛学中的解释,人本是高层生命,因一步步变得不好,最后落到了底层,成了人类。

人最初的那个生命本源,既然是高层生命,必然是符合那层的法理的,是好的、善的。

在漫长的生命长河中,由于一些因素增加了私心,变得不那么好了,就一层层往下掉。

每次看到这个说法,就觉得人类像个垃圾站似的,扯远了。

既然是私心越来越大,落得越来越低,成了人,人性本恶也当属正常了吧。

我就是这样理解的,有的问题,没必要争论,说的就不是一回事儿,争什么?不是咸吃萝卜淡操心嘛!

很喜欢稻盛和夫说的:人生是一次灵魂的修炼,不论你有多么富有,多么有权势,当生命结束之时,所有的一切都只能留在世界上,唯有灵魂跟着你走下一段旅程。人生不是一场物质的盛宴,而是一次灵魂的修炼,使他在谢幕之时比开幕之初更为高尚。

人生不需要给别人交代,理由再多,是说给别人听的,你需要交代的只有你自己,过的是自己心里那道关。

当你回首一生历程,你的灵魂层次提升了,你在某方面就战胜了那个自私的基因,或者说自私的人性,你的这一番回炉再造就有所提升。

基因什么的,每个人都一样,但活成什么模样,却是各有各的不同。是基因决定的吗?是每个人自己决定的,是你对这个世界的看法,对人性的领悟,对人生的追求决定的。

基因确切的说只是趋利避害的本能,如果你没有思想,那它的逻辑就会主导你,如果你有了自己的思想,那它也只能从属于你。你可能做的比它还过分,也有可能超越于它的层次,向上提升。

就像雌螳螂交尾时,为了后代,会咬死雄螳螂,这是基因的本能,而我们人类不这样,不会为了孩子去牺牲父亲。但为了自家孩子牺牲别人家孩子,是可能的,人性的自私将自家人和外人区分得很清楚,因为人的心不大,顾好自家,才有精力顾及别人。圣人毕竟凤毛麟角。

人性的自私我以为并不是基因的自私所能涵盖完的,它更加复杂多变,基因只是其中一项。

有句话老话说,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我发现,同理,自私的基因不可怕,就怕生命有想法。

当生命有了更多自己的想法,有了思想,衍生出来的东西,复杂透顶。人性在关关隘隘处的每一个闪念,其实细思极恐。

若你私心不大、心怀坦荡还好说,生命向着大道飞驰;若你私心大、心思阴沉,难免营营苟苟,在人性的私欲中浮浮沉沉。

但是,有想法总比没想法好,自己的人生就要活个清楚明白。

别纠结,很多事情纠结出不来结果。去做事吧,在做的过程中,不管是我们的心思,还是周遭环境,都会明朗开来。这时,选择人性中的阴暗还是阳光,就看你了。

无论怎样的选择,成就的都是我们自己的人生,开心与否,后悔与否,时光的车轮都不会后退半分,一路向前。但你驶向的是光明还是黑暗,由你说了算。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优秀16篇)篇二

英国生物学家理查德道金斯在1976年出版了这本书,此后它被翻译成25种文字、全球销售超过一百万册。它讲了两个观点,一个比一个可怕。

生物学上,基因是演化的单位。生物体是受基因控制的生存机器。基因是主宰是程序员,人类本质上说都是受一堆代码控制的机器人。比如为什么雌性求偶期间通常会有很长的考察期?为什么雌性和雄性又普遍采取了完全不同的策略延续基因?为什么家族成员会照顾有亲缘关系的未成年成员?很遗憾,这些都有演化生物学上的解释。

单单这样显然还不能称作hard模式。人类同时还在文化上受模因(meme,这是道金斯在这本书里创造的一个概念,之后被广泛使用)控制。模因是文化演化的单位,大脑则是模因的生存机器。

和基因类似,模因一旦被创造出来就不再受生存机器的控制,而是依靠自己的保真度(copying-fidelity)、多产性(fecundity)和长寿性(longevity)经社会选择而演化。而不同在于,基因需要通过生殖传播,模因的传播渠道则多样的多。这代表着模因进驻脑子的过程和寄生差不多。基因抢占的是染色体上的位置,而模因,按照道金斯的说法,争夺的是人类的注意力和记忆力。作为坚定的无神论者和无神论传播者,道金斯在这里用了宗教的传播作为例子。

从初版至今将近四十年的变化,似乎人类大大地给模因疏通了传播管道,而给自己挖了个大大的坑。莫非这又是模因演化的成果么?!

《怎样阅读一本书》的作者曾经谈到,读书的重要步骤之一就是和作者在关键词和论述的含义上达成一致(cometotermsonkeyterms)。缺少这个前提的支持和反对都不扎实。有时候反复阅读之后理解了作者很重要的一段论述,接着想到一个问题,翻了页发现这正是作者接下去开始回答的问题,顿时感到隔着时空和作者的脑电波接上了头,也证明对前一部分的理解到位,抓到了作者的思路,好像小时候看到考题就抓住了命题人出卷的意图。

通常这是读书最美好的时刻,然而这本书里这样的瞬间让我直冒冷汗。一方面作者思路清晰、表达顺畅,哪怕很复杂的概念也解释的很清楚,可以一直跟得上他的思路;另一方面,我脑海里一个挥之不去的想法是到底平时我有多少行为是真的受自己的理性,而非被基因或者模因控制的?我一向不认为人类比其他的生物高等多少,并且对人类的设计上各种各样的不完美有所了解,然而这书把我对人类局限性的理解又推到了新的高度。仔细想想平时“自动驾驶“状态下的无意识行为,似乎太多可以印证作者的观点,只觉得寒毛直竖。好在道金斯认为人类还是有希望的!人类唯一的不同在于我们可以利用想象在脑中模拟未来(consciousforesight),因此可以做出对抗基因和模因的决定,因此他用积极的语调结束了这本略有些令人低落的书。

作为一个重要的disclaimer,推荐这本书是我本人的意愿,而非基因或者模因的行为……=)。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优秀16篇)篇三

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仅仅多了一个变数。怕是再细微的谬误,在时间长河不断积累下,都会被无限放大。也正是这些细微的谬误,成就了你我,成就了这个美丽的世界。

因此,谬误再不是贬义。错也成了无限可能的一种。我们总是做着各种各样的尝试,每种尝试在某个角度总有一种有利于某一个个体或集体,现实或虚拟的解释。便是这种解释,让我们在尝试的过程中获取着不同体验。再由自然法则大刀阔斧的挑剔着尝试的结果。

成功是一种结果,失败是一种结果,坚持是一种结果,放弃也是一种结果。每种结果都将在新的世界生根发芽,以各种形式将结果的信息传递给其他人。再由其他人根据自身生长环境对于这种信息作出相应的反映,或接受,或排斥,都成了信息的映射。

书中描述一个蛮有意思的角度,肉体是基因开的车,每个基因都希望可以稳定的长久的尽可能多的传播出去。基于这个假设,基因会根据道路的变化调整车的轨迹,改变车的外貌,甚至改变车的功能。

似乎与前些日子的一些感悟相佐——信息的表征是传播。如果把基因也看成一个个信息包,所有表现出来的,无非是如何保障让自己的信息可以完整的传播出去。

这里又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信息的传播是需要载体的,这些载体除了携带信息本身,还携带了更多东西。这些附加的东西最初可能并不重要,但是随着传播次数的增加,附属的东西可能会反向影响信息本身。

比如人们对黑暗,对高频噪声的恐惧。很可能就是直接被写在了基因里,源自百万年间人们受到的来自黑暗来自发出高频噪声的物体的侵害。在病毒中可能更容易找到这样的例子,比如对抗生素免疫的变异体。变异的病毒分类出的个体同样具有免疫的特性。

如此,会反思生不带来死不带走,归尘归土的说法。其实我们世间往来一遭是为了留下些什么的。比如后代在某种程度上是50%的我们自己,又比如著书立说,工作生活的过程中,我们也把自己对世间万物的态度与感悟辐射了出去。不管愿意不愿意,与我们接触的人与物都会因为我们而发生或多或少的改变。而这些改变有极大的可能会有部分通过遗传或者其他形式再次辐射出去。

换而言之,只要我们活着,我们就在不断的成为他人的或者他物的一部分。直到百年之后,或火葬,或土葬。不过是将一点残留重新划回万物运转。

再聊个小类比,一个朋友公司为了业务发展,将营销团队独立开来成为若干产品代理商,自负盈亏。若将企业看成一个智慧生命向外表征意识的话,在这个阶段,就相当于原来依附于智慧生命的组件突然也有了意识。而这些意识相当一部分是有原公司继承下来的。但是新的意识受限于原有的智慧生命。当业务发生重新调整的时候,独立开来的销售团队可能会重回组织,独立意识也将被收回。相当于人类个体的诞生于消失。

当然也有极个别发展的很好的可以脱离智慧生命的控制,独立开来另行开辟新的市场。换而为人怕是为圣,修仙之道了,也就是传说中的置身三界外,不在五行中。但是并不是每个智慧生命都希望以独立自由的方式生活……这个也很有意思。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优秀16篇)篇四

今晚终于有空,静下心来读这本书。读这样的书籍,远不如读上一本简·爱来的从容而轻松。仿佛又回到学生时代去再学一遍生物课。什么是基因,什么是有丝分裂,什么是基因重组?等等这些离我们的日常生活仿佛很遥远的词汇。我们已忘却了自己正是一个个基因生存机器的`存在。

我不由自主想起了我们高中的生物老师。他身材不高,很瘦,姓氏少见,我们一下就记住了他,而他的课上的也好,课堂上,他不苟言笑,虽然他的年龄并不比我们大多少。他认为很重要的章节和难懂难理解的内容,会反复的给我们讲,给同学提问若还答不上来,他手里捏着粉笔,默不作声,那个情境尽显老师的威严。而有一次在课外劳动中,不知何事竟看到这位老师露出孩子般的笑,让我一愣:哟!这老师还会笑呢!哈哈!更让我刮目相看的事情,是一个星期天学校卖桔子,那时候学校都有自己的柑橘园,有自己的经济收入。原本谈好的商贩变卦不要了。而学校已让我们留校的学生把柑桔采摘下来并用车拖来了。可能是商贩没料到桔子有这么多,一再压价,几次交涉未果,几个五大三粗的商贩看到只有这么一个身材瘦小,说话声音又不大的人和他们谈判,没放在眼里。后来根本不理老师的了。我们在一旁也干着急。老师骑上自行车扭头就走了,不一会儿,唰啦啦,学校留校的男生全来了!几十人!还来了几个老师。老师们对商贩说:今天这桔子按我们当初说好的一定得卖!同学们,把桔子称重,上筐!所有的同学齐心协力,把那几个商贩唬得站在那里,你望着我,我望着你,哎,装车吧!卖完桔子,大家有说有笑的回学校去,谈论着商贩的表情,乐不可支。这瘦小的老师真有两下子啊!那天晚自习,每个班都分到了几大筐桔子,每个同学都有份儿。教室里的空气中都弥漫着桔子的味道,以至于漂亮的女地理老师来上课,掩鼻开窗,作难过模样!被同学们笑了好长时间!

惭愧!那时所学差不多已悉数奉还。而今再次看到这些词汇,也只是意会而不能详细明白的讲述。翻阅此书,仿佛把那时的时光重新拾起!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优秀16篇)篇五

最近看了《自私的基因》这本书,总的来说:五味杂陈!

道金斯在书中对人性透彻的分析,在前半段我几乎是看不下去了,因为我无法像作者一样不带任何感情的去看待里面的每一个文字,我带着世俗的眼光去看我们千百亿亿年来,祖先残忍的进化,用自利、私心去伤害其他的个体,不管是陌生人还是自己的兄弟姐妹;然后再用欺骗、蛊惑的手段去取得养育者的关注同情和爱。做这些事情的所有终极目标就是为了活下来!

不管过程都多么不堪!

作者一直在强调这些全都是基因在无意识的状态下,经过自然选择而促成的结果。但是,作为一个有意识的经过教化的人类,我真的无法做到不去评价优劣。何况书中所列出的理论与现实世界的很多事例那么吻合。将这些理论与事实相结合。我差一点点将人类的本性判了死刑。我带着悲壮的心情继续读下去,几乎绝望……然而道金斯在文章过半的时候,突然笔锋一转。谈到了另一种基因的形成与进化,作者对这种在科学界还没有定论的“基因”做了一个预言似的阐述:我们的文化正在一个“基因”形成的过程中,就像最初的“基因”在“原始汤”中漂浮的那个阶段,作为一种比最“原始”的基因生命力和传播能力更强的基因。它的发展将会比原始的基因更有穿透力,这些东西已经存在我们生活的每时每刻:语言、书籍、音乐、道德约束......

而这些东西都是与原始的“基因“不一样的性质,并且是原始基因的更高表现阶段!

我似乎看到了曙光!不管作者是不是出于对读者的安抚,才会将未来描绘额那么美好。但是,他的这样描述带来了憧憬和正能量!

我们在基因的控制下显得无情与自私,但是,我们并没有放弃努力。我们在不遗余力的去和这种天性对抗。

战争还在继续,前途充满希望!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优秀16篇)篇六

经典大作就是不一样,尽管是几十年前写的关于进化理论的书籍,新的理论和技术不会出现在里面,但《自私的基因》这本书建立的解释体系,仍然是强大的。

从我的阅读记录来看,我对关于“本原”问题的好答案有很浓的兴趣,《自私的基因》给“为什么各种生物会像现在这个样子?”的问题提供了一个逻辑自洽且证据充分的答案。

“自私”在这本书里,只是一种拟人的说法,方便说明而已,我们大可以这样理解:基因的“自私”性质,是指它有自发增加自己数量的趋势,就和物体在高处总有下落趋势、高温物体自发向低温传热的性质一样,是物理规律、化学规律等。

实际上,全书对进化的一个根本逻辑可以这样概括:为什么会这样呢——正常来说,不这样的都被淘汰了(死掉了)。

从宇宙形成之初,物质已经存在(比这一部分更深入的问题只能交给物理学家了),此书从这样的条件开始。在某个条件下,例如压力、温度等,某些粒子和另外一些粒子容易组合在一起,形成一个稳定的结构,而另外一些,因为不稳定,无法形成或者无法维持某种结构——这时,可以把稳定的结构看作进化了,它们比其他粒子更多,打比方说,假设原来的宇宙只有h原子和o原子,某种环境下形成了h20,也形成了h2o2,但h20因为性质稳定而占很大比例,h2o2很少或者彻底被分解,可以看作h2o前进了一步。

根据上面的逻辑去演绎,各种各样的分子机缘巧合之下,碰到了其他分子,形成更稳定的分子,各种分子达到了比例稳定的状态,稳定的分子不再容易碰到其他分子形成更稳定的状态了。

有些有机物,可以“复制”自己——据我的理解,应该就是碱基之间的连接与分开吧,也可以对应形成氨基酸,进而形成蛋白质。这里算是基因吧。有些基因形成的蛋白质可以包裹基因分子,因此更稳定,它的数量会逐渐增加。

不同的基因会碰到一起,有时候可以连接在一起,如果连接在一起可以稳定,或者形成了互利,形成的保护更好,他们的数量也会变多(不是它们主观想要互利,而是自然界只有稳定的东西才会随着时间推移而积累变多的)。渐渐地,基因就变成了基因集合,进而形成生命。

单个基因不一定能分好坏,在不同的集合里,同一个基因就不一定是好是坏。假定草食动物对应合适的牙齿和胃由两个基因管理,碰巧出现了肉食的牙和草食的胃,它们的搭配不好,所以就被淘汰了。作者以赛艇为例说明,划桨最好以左右平均搭配为好,在一个右手浆手多的环境,左手浆手的加入更能提高成绩。

作者极力避免提到“意识”这东西,更不用说“人”。他把各种各样的生物归类为“生存机器”,和当初保护基因分子的蛋白质一样,把“行为”都看作是基因制造的物质的外在表现,是基因这个“程序”设定好的。(当然,他也说了,对行为的控制是迟滞的、延时的)。

这种“基因控制行为”的理论基础,解释了各种各样的行为,包括、父母儿女/兄弟姐妹的爱、蚁后“奴役”工蚁、鸟一窝该生几个蛋等等。即使在个体层面上的利他行为,抛开“意识”对行为的干扰,也可以理解为基因增加自己数量的手段。这里并不是说日常生活中父母对孩子的爱是有目的性的,而是说不同的行为,包括利他行为,都符合以“每个基因在尽力使自己变多”为基础的演绎。

人是有意识的,而不是单纯受基因控制,尽管受基因控制的行为还真的不算少。也不知道从哪个阶段的动物就算是有意识。我觉得,用书中同样的逻辑去推理应该是这样的:在一群无意识的生物中,出现了几个有一定记忆力的生物,后者显然比前者有更强的生存能力,进而扩大了比例;然后,记忆和预计未来的能力在进化历程中越来越重要;慢慢地,基因的“程序”出现了“放权”,即原来惯有的代码是“无论如何你要做这事”,新的代码变成了“如果长期来说那样做更好,你可以那样做而不用这样做”——我猜想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我们可以形成文化、建立制度,使我们的长期利益可以提高。以博弈来说,作弊可以在短期获益,但合作可以使很长一段时间的总获益提高。记忆能力、推理能力弱,不懂得合作等等的,自然就不容易生存下来,被淘汰了。

小时候我就想过,身体的构造真好,一些东西不用脑子控制就自然做了,脑子只需要思考,现在想来,这完全是反过来了,应该是无意识的基础还在,意识能力的发展对基因有了更好的保护——看看人类在地球上的统治力就知道了,同时也可以观察到有些人类不想发生的身体变化,还是会发生,“放权”的程度不足以让意识完全控制“自己”——这个“生存机器”)。

目前来说,人的意识的自主度还是相当高的,很多情况下人不必像一个机器,可以更像一个“人”。

文档为doc格式。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优秀16篇)篇七

《自私的基因》是个很有趣的书名,它激起了我揭开探索生命之旅的好奇心。在没有遇到这本书之前,我觉得“基因”只是静静地呆在人类体内,并为人的一生而勤勤恳恳工作的小粒子。我也从来没有想过,基因的性质竟然可以用“自私”这样富有强烈的人类感情色彩的词语来修饰。

读罢本书,心中还在深深地惊叹造物的伟大。在“不朽的螺线圈”这一章里,作者出人意料地提到——我们,不仅仅是人类,包括地球上的千姿百态的物种都是生存机器。这样大胆的论点就进一步证明了,基因是自私的这一论点。从人类到大象再到细菌,体内的分子基本上都同属一种类型。我们都是同一种复制基因,即dna分子的生存机器。而在我个人的主观理解上,道金斯的理论可以把我们人类的躯体解释为用于保护基因,为基因的正常运作提供稳定环境的“臭皮囊”。而我们人类在地球的活动绝大多数都受到基因行为的控制。我的惊叹在于,原来事实往往比想象更离奇。我们眼中形形色色的生命形式都是dna所创造,并用来延续自己的生存和繁衍的机器。我们人类一直都自认为自己是地球上的万物之灵,但往往没有想到,从自然的客观规律上,我们和大多数物种一样,都是自私的dna的掌控之物。这样说来,自私应该就是生命体的客观性质,并非含有贬义的感情色彩。当我们人类自私地想操控整个世界的时候,却未曾想过,生命的幕后还有更加自私而难以干涉的dna分子在操控着所有物种的进化和发展。道金斯在内容的开始就毫不犹豫地抛出了这个有趣的观点,赋予了读者一种新的生物思维,并为后面的生物行为的解释做下了极其重要的铺垫。

道金斯认为,基因是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因而也是自我利益的基本单位。既然自然选择的最普通的形式是指实体的差别性生存,那么,在我看来,基因之所以是自私的就合乎常理了。一个物种要在地球上繁衍和壮大,就不能用我们人类道德上所遵循的“共产主义”来决定事情。只有那些生存能力强,优越的个体才值得种群付出更大的代价将它们保留下来;也只有它们才经得起自然选择的残酷考验;也只有它们才有足够的生命力来为物种繁衍做出贡献。就拿猫头鹰的习性来说,很多小型的猫头鹰都会生4到6只蛋,而且是先后孵化的,并不像大多数鸟类那样同时孵化。因为猫头鹰的食物比较难捕捉,在哺育期很容易遇到食物不够的情况。所以为了保持种群的繁衍,猫头鹰妈妈必须保留其中生命力旺盛的幼儿。也就是说,在不能保全的情况下,宁愿舍弃一些。这样,后孵化的弟弟妹妹们,就可以被已经长成的哥哥姐姐们吃掉。这样的做法虽然是自私而残忍的,但是从物种发展的整体来观察,却又是合理的。这就是自然选择的结果,也就是基因自私的理由。

无论是我所提及的猫头鹰的行为习性,还有作者在文章中提到的各种大大小小的生物行为,都可以说明一点:生存机器的行为有一个突出的特征,那就是具有明显的目的性。事实上,生存机器都能够深思熟虑去帮助动物的基因生存下去。在我看来,现在地球上能够保留而且存活的基因,都是经过漫长的自然选择而形成的。它们都有着适应自然的精密编码程序,甚至还有可能存在超越自然的潜在序列。用一点带有主观色彩的形容来说,基因比生物实体更早存活在地球上,它们才是真正的“江湖老手”。各种生存机器从没有任何思考能力,只是一层保护壁,到人类这种有思维能思考的极其精密的生存机器,都是在dna分子的操作经营下渐渐完成的。基因行为的目的性因而是极其明确的,可以说为了生存下去,它们是不择手段的。

在看完整本书,心里多多少少会对人性有点恐惧,原来自私就像是动物的本能一样潜在在人类的体内,甚至在很多情况下,自私的行为却又是合理的。但是我们还是不能忘记一点,在很多时候,人类之所以可以在世界上脱颖而出,人类之所以可以与大部分动物区别开来,是因为我们有属于自己的璀璨的文明。我们有道德的约束。所以,在我们了解的生命的本质后,还是要保持意识上的清醒,保持对未来的美好憧憬和人类的传统美德。基因在客观上是自私的,但我们可以在主观意识上改变我们的生活价值观。和谐发展始终是这个社会必不可少的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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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的基因读后感(优秀16篇)篇八

如果说我们不在相信人性本善,那么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无疑是最有力的说教武器。道金斯说人具有与生俱来的自私基因,最简单的例子就是,人与黑猩猩的进化史有99。5%的共同之处,但古往今来人类都习惯性把自己看做是万物之主。古时候“人定胜天”的征服万物的思想是最好的体现;现代社会,虽然人们已渐渐学会与万物和谐共处,但我们仍然认为人是最高级的动物。然而,对于一个进化论者来说,这样的认识却是错误的。认为某一物种比另一物种高尚都毫无根据,因为任何物种都经过十几亿年的自然选择而来,在这个纵向的发展过程中,横向优劣比较显得没有意义。

道金斯试图用很多自然界的实例来向我们说明人的自私与生俱来,即人性本恶。他的思想足以颠覆我们所信仰的一切伟大之事,其论据的完美性和逻辑性也让你无从反驳。阅读《自私的基因》你只能被作者的思想牢牢锁住,找不到反驳的机会,只能够理解他、认同他。我们说“母爱”是世间最伟大的情感,但道金斯的思想却让你看到,母爱只不过是自私地维护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后代得以延续并得以优化的体现。不错,这是道金斯想要告诉我们的,但这样冷血的世界也不是道金斯最终想要。单单沉于本性乃恶的哀悼,未免有失道金斯思想的深度。

有很多人曾对道金斯的自私基因论提出质疑,他们认为人是有意识的动物,不可能轻易沦为基因的奴隶。其实,这恰恰是道金斯基因自私的真正意义所在。论道金斯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时说道:“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抗拒那些与生俱来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时,我们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输到我们脑子里的自私母体。”我们作为基因的载体而被创造,但我们有足够强大的力量去反对我们的缔造者,反对自私的基因复制暴政。

道金斯也曾说过,他打算在《自私的基因》一书之后补写第二卷,对人类作一些论述,然而他发现《美德的起源》正合最初的构想。这也说明作者并没有因为人永恒的自私基因而否认了人性的美。

可以说,人生来自私或者人性本恶,但却并不丑恶,在自私的基因之下,不论我做事是利己还是顺便利他,很多事情其最终的结局还是有益的。所以我们不用纠结于人最原始的善恶,他们并不能代表什么,我们真正该去做去发掘的人性善良之面的巨大能量。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优秀16篇)篇九

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向我们阐述了这样的观点,自私是生命的最基本特征,生物的大部分行为和性状,都是为了提高自己的适合度,或者说是提高某个控制这种性状基因的适合度。连生物的利他行为,其出发点也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即:帮助别人是为了别人能帮助我。

整本书所阐述的观点很有说服力,语言也比较通俗易懂,其理论亦是“达尔文”的理论,只是以一种达尔文并未选择的方式来表达,文中将“基因”拟人化,亦表达出一种冷酷无情的信息,有点过于纯粹,但我们也许可以用新的视角去窥探很多不曾被注意的东西。

阅读《自私的基因》,大多只能被作者的思想牢牢锁住,找不到反驳的机会,只能够理解他、认同他。我们说“母爱”是世间最伟大的情感,但道金斯的思想却让你看到,母爱只不过是自私地维护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后代得以延续并得以优化的体现。

很多人曾对道金斯的自私基因论提出质疑,他们认为人是有意识的动物,不可能轻易沦为基因的奴隶。其实,这恰恰是道金斯基因自私的真正意义所在。

论道金斯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时说道:“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抗拒那些与生俱来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时,我们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输到我们脑子里的自私母体。”我们作为基因的载体而被创造,但我们有足够强大的力量去反对我们的缔造者。

可以说,人生来自私或者人性本恶,但却并不丑恶,在自私的基因之下,不论我做事是利己还是顺便利他,很多事情其最终的结局还是有益的。所以我们不用纠结于人最原始的善恶,他们并不能代表什么,我们真正该去做去发掘的是人性善良之面的巨大能量。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优秀16篇)篇十

如果认真读完这本书,并且理解一些概率和统计基础的人,是不会过分地批评它的。我读的是三十周年珍藏版,有一些增补的内容,作者一再强调,“自私”、“目的”、“竞争”这些拟人化的描述,并不是说基因真的像人一样拥有这些信念,而是从结果和单纯的行为上看,对于不存在人类社会这般复杂文化的生物而言,两者似乎是等效的。即便是人类,很多天性也可以追溯到进化史上的前人类时期。尽管我认为这样过于科普的写作方式有其弊端,但是这不妨碍作者的“洞见”。

自达尔文以后,关于自然选择作用的对象有很多竞争的观点,而基因的维度之所以如此关键,因为它几乎是唯一代代相传的相对稳定的结构,不同基因之间通过其宿主或者说“表现型”进行相互作用(我不想用“竞争”这个词)。也就是说,在特定的背景条件下,哪个基因可以使得其主人有更高的几率产生更多适应性强的后代,那么通过一代代统计学效应的累加,它就会繁荣。这就好像传销的'扩散一样。限制它的则是与它起不同效果的等位基因,通常情况下它们会形成平衡。这个过程如果拟人化地表述就是:这些基因为了自身更多的存续,而影响甚至操纵着宿主的行为。(是不是听起来有些惊悚?)。

《自私的基因》所说的这种观点,必须放在由代际遗传而产生的统计上的累计效应来理解,如果要用来解释人类的行为,还要加上所谓“文化基因”(meme)的维度,但即使这样,生物性基因在人类行为中依然效果显著。而这一切,在将来很可能会改变。crisper这种高效的基因剪辑技术的出现,预示着未来,人类将全面进入基因编辑的时代——一方面是修复成年人的生理损伤,另一方面是编辑婴儿的基因以实现“超人类”。有人会说,现在这个技术只是婴儿期,有一大堆技术瓶颈,还有繁杂的伦理问题,今天不是连转基因作物都有数不清的人在批判吗?但是要知道,它带来的好处是巨大的,从根治各种绝症、遗传病到改善基因,中间只需要跨过一小步。而且人类从很久以前就开始进行动植物育种,这就是不自觉地在改变基因了,而现在盛行的产前预检,其实就是筛查并提前清除遗传病。

表面上看,人类如果不意外灭亡(诸种存在性灾难果只是导演的臆想,在今后的几百年中出现的概率不见得很高),那么人类终将赢来一个“基因”时代,而我认为这似乎恰恰是基因时代的终结。借助道金斯的工具来分析,首先,在一个“超人类”已经很普及的社会,生殖遗传对于基因的延续来说已经不再必须了,基因有了新的“出口”。子代的基因不是从父母处各取1/2了,如果改造得很多的话,那父母和子女间的天然联系,就比今天淡了很多,父母自身可能非常长寿,自己的生命有了更多自由和价值;其次,很可能一个精子加一个卵子的组合模式也不是必须的了,可以从几个人身上各取一部分基因,或者干脆从基因库里抽调大量基因加入进去。这就导致,我是否把自己的基因遗传给我的后代,对于这些基因本身的繁荣来说已经不重要了,一个次大规模的编辑,完全可以瞬间扭转基因库中的排行榜;最后,甚至那种原始的遗传冲动也可能从基因库中被抹除。

在这种时候,基因库、遗传这样的概念已经过时,那基因的时代也就结束了,那时如果还存在“竞争”,必然是在一些更高层级、更抽象的层面上了,其可能性甚至超出今日想象的边界。我不愿意简单地用今天的思维和道德去判断那样一个社会,因为这些东西本身就是不断迭代的。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优秀16篇)篇十一

我们的基因从何而来?不朽的双螺旋——这只是《自私的基因》第三章的小标题,却是道出了基因的最基本特点,从远古而来。

我们人类是复杂而高级的物种,有思想、有技术,能控制地球上的资源、对其他物种有生杀予夺的权力,是地球的主宰。而作者理查德·道金斯却认为基因控制了人类以及其他一切物种:地球上千姿百态的物种都只是生存机器。是谁的生存机器?是基因的!我们都是同一种复制基因,即双螺旋dna分子的生存机器,根据道金斯的理论,在我身上存在的双螺旋,一个来自父亲、一个来自母亲,这二条dna的基因组上溯至唐宋元明清三国秦汉春秋战国到三皇五帝,基因组一脉相传,我相信在近3000年的时间里,我的dna没有大的突变,我和我的祖先在作为人类这个物种上也没有多大的改变,一代又一代的祖先同时也包括我,我们的躯体作为保护基因的载体,为基因的正常运作提供了稳定环境的“皮囊”。而基因所做的只是复制、遗传。

几乎要把自己作为宇宙中心的人类来说,作者的这个观点有点让人难以接受,我们作为基因的载体,也只承担了一个短暂的瞬间而已,我们所作的一切努力,都是为了我们的基因能在更长时间、更多空间里长久的遗传下去。我们以及其他一切动物都是各自的基因所创造的机器,以供基因源源不断的复制生存下去——这就是本书的论点。

道金斯在本书中向我们阐述了这样的观点,自私是生命的最基本特征。成功的基因一个突出特性就是其无情的自私性,这种基因的自私性通常会导致个性行为的自私性;同时基因为了达到其自私的目的,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会滋长一种有限的利他主义。但这种利他主义的出发点也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我们所认同的无私的母爱,作者的观点确是:母爱不过是自私的维护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后代得以延续并优化的体现。虽然这个观点太过无情,却也让人无法辩驳。

刚才说过我们的基因和几千年前祖先传给我们的那条dna没啥大的差别,但大不同的是我们所处的环境、几千年文化科技知识的积累,社会总体氛围等等,这一切的发展可以说更有利于生存机器的'生存。作者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时说道:“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抗拒那些与生俱来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时,我们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输到我们脑子里的自私母体。”我们作为基因的载体而被创造,但我们有足够强大的力量去反对我们的缔造者。

人类社会发展至今,基因也以另一种温和的方式来体现自私的一面,比如这几千年间形成的社会道德体系、法律法规等,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基因的个体自私行为要适应群体发展的需要,就如上面提到的有限的利他主义。基因想要绵绵不绝的延续,他的载体就需要一个稳定的生存环境、很好的社会氛围,于是人类这个物种基因,为了更好的繁衍生息,保护着其他低等物种,保护着地球这个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盘。

基因在客观上是自私的,和谐发展始终是这个社会必不可少的元素。比如目前肆虐全球的新冠病毒基因,一上来就想灭杀宿主人类,终将会被人类灭杀,如果其基因变异到能和人类共存,那将是长久的胜利。独乐乐,体现的是基因个体的自私,众乐乐,体现了基因既利他更利己的自私,说明基因已经开启了更高级的自私行为。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优秀16篇)篇十二

《自私的基因》也是一本拖了很久才看完的书,在最开始看的时候,更多的关注的是自私,其次就是基因。同时对于比较感兴趣的原因就是是达尔文进化论的支持者,且反对上帝。因此想要看看是如何论述的。

“那么,自然选择是否像我在这里强调的那样,在基因间进行选择呢?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便不会惊讶于个体生物“为了基因的利益”,表现出诸如喂养与保护亲属等利他行为,因为亲属更有可能与其共享相同的基因。这种亲属利他行为只是基因自私性在个体利他主义上的一种表现形式。

怎么说呢?的世界观还是蛮宏大的,从动物世界到人类世界都有所涉及,但是作为一个行为生态学家,更多的还是把重心放在动物行为的论述上,同时大多采用比喻的手法来对一些深奥的内容来进行论述。

在引言中说,本文的自私用的并不是很好,不应该用自私,但是又找不到特别好的替代词汇,因此还是选用了自私。

在书的前一段,还是能看到自私的一点影子的,比方说基因的存在更多的是为了他的更多的遗传,而人类或者动物其实都是一种生存机器,最终死亡的都是基因本身。

的dna因子如羚羊般灵活,他们奔放的随世代相传,在一次性的生物容器中临时组合,而不朽的双螺旋那么不停改组演替,在形成终将腐朽的肉体时磨炼,最终走向各自的永恒。

如果用科幻电影来进行比喻基因的作用的话,更多的是像电影情节中那些通过远程在地球建立基站的外星人,但是他们无法直接去占领或者控制地球,而是通过预先在电脑中的指令来控制,更类似于一种根植于深处的控制指令,乍一看好似对我们的生活并没有直接,但是实际上却是在最深处控制着我们的选择与生活。

但是对于基因而言,一个个体其实并不能指望通过生育将自己的基因永久的流传下去,所以从这个角度来人的传宗接代其实是蛮可笑的,因为你所希望遗传下去的基因组合其实是仅仅存在于你一个人身上而已,下一代已经是不同的基因组合,基因是永存的,基因组合却只是短暂而临时的。

任何一个个体基因组合(bination)的生存时间可能是短暂的,但基因本身却能够生存很久。它们的道路相互交叉再交叉,在延续不断的世代中一个基因可以被视为一个单位,它通过一系列个体的`延续生存下去。

不过从基因遗传的角度来看,中国古代的一夫多妻与偏好儿子还是很有道理的。首先,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条件下,男子娶很多的妻子,将自己的50%的基因通过传给自己的后代,如果孩子越多,那么有越多的人拥有他的基因。虽然男孩与女孩其实继承了一样多的父母的各50%的基因,但是在一夫多妻制的存在,使得男孩可以比女孩可以有更多的后代,从而可以将自己的基因更多更久的一代代传下去。但是也仅仅是基因而已,就个人的基因组合是无法遗传下去的。因此,期望通过生孩子、生男孩可以将自己的生命或者家族一直延续下去,本就是无稽之谈。但是,虽然基因组合是临时的,但是人类社会的基因—文化却是不朽的,因此作为基因生存机器的人类确实无法通过基因获得不朽的,但是确实可以通过人类自己建造的“基因库”——文化,获得永垂不朽的,正所谓人或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不过对于大局部人而言,最终其实都是归于无而已。

那么进一步联想到现在的社交媒体,所谓自媒体其实就是为我们留下我们来过的印记提供了便利,比方说之前听过的一个段子,如果我死了,请不要关闭我的facebook,麻烦继续帮我推送。社交媒体的开展某种意义上,也是为了人类传播文化在起作用,每个人都有可能通过这种sns建立起自己的社交王国,成为主宰,被记住,从而不朽。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优秀16篇)篇十三

《自私的基因》也是一本拖了很久才看完的书,在最开始看的时候,更多的关注的是自私,其次就是基因。同时对于作者比较感兴趣的原因就是作者是达尔文进化论的支持者,且反对上帝。因此想要看看是如何论述的。

“那么,自然选择是否像我在这里强调的那样,在基因间进行选择呢?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便不会惊讶于个体生物“为了基因的利益”,表现出诸如喂养与保护亲属等利他行为,因为亲属更有可能与其共享相同的基因。这种亲属利他行为只是基因自私性在个体利他主义上的一种表现形式。

怎么说呢?作者的世界观还是蛮宏大的,从动物世界到人类世界都有所涉及,但是作为一个行为生态学家,作者更多的还是把重心放在动物行为的论述上,同时大多采用比喻的手法来对一些深奥的内容来进行论述。

作者在引言中说,本文的自私用的并不是很好,不应该用自私,但是又找不到特别好的替代词汇,因此还是选用了自私。

在书的前一段,还是能看到自私的一点影子的,比如说基因的存在更多的是为了他的更多的遗传,而人类或者动物其实都是一种生存机器,最终死亡的都是基因本身。

独立的dna复制因子如羚羊般灵活,他们自由奔放的随世代相传,在一次性的生物容器中临时组合,而不朽的双螺旋则不停改组演替,在形成终将腐朽的肉体时磨炼,最终走向各自的永恒。

如果用科幻电影来进行比喻基因的作用的话,更多的是像电影情节中那些通过远程在地球建立基站的外星人,但是他们无法直接去占领或者控制地球,而是通过预先在电脑中的指令来控制,更类似于一种根植于深处的控制指令,乍一看好像对我们的生活并没有直接的影响,但是实际上却是在最深处控制着我们的选择与生活。

但是对于基因而言,一个个体其实并不能指望通过生育将自己的基因永久的流传下去,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国人的传宗接代其实是蛮可笑的,因为你所希望遗传下去的基因组合其实是仅仅存在于你一个人身上而已,下一代已经是不同的基因组合,基因是永存的,基因组合却只是短暂而临时的。

任何一个个体基因组合(combination)的生存时间可能是短暂的,但基因本身却能够生存很久。它们的道路相互交叉再交叉,在延续不断的世代中一个基因可以被视为一个单位,它通过一系列个体的延续生存下去。

不过从基因遗传的角度来看,中国古代的一夫多妻与偏好儿子还是很有道理的。首先,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条件下,男子娶很多的妻子,将自己的50%的基因通过精子传给自己的后代,如果孩子越多,那么有越多的人拥有他的基因。虽然男孩与女孩其实继承了一样多的来自父母的各50%的基因,但是在一夫多妻制的存在,使得男孩可以比女孩可以有更多的后代,从而可以将自己的基因更多更久的一代代传下去。但是也仅仅是基因而已,就像之前所说的那样,每个人的基因组合是无法遗传下去的。因此,期望通过生孩子、生男孩可以将自己的生命或者家族一直延续下去,本就是无稽之谈。

但是,虽然基因组合是临时的,但是人类社会的基因—文化却是不朽的,因此作为基因生存机器的人类确实无法通过基因获得不朽的,但是确实可以通过人类自己建造的“基因库”——文化,获得永垂不朽的,正所谓人或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不过对于大部分人而言,最终其实都是归于无而已。

那么进一步联想到现在的社交媒体,所谓自媒体其实就是为我们留下我们来过的印记提供了便利,比如说之前听过的一个段子,如果我死了,请不要关闭我的facebook,麻烦继续帮我推送。社交媒体的发展某种意义上,也是为了人类传播文化在起作用,每个人都有可能通过这种sns建立起自己的社交王国,成为主宰,被记住,从而不朽。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优秀16篇)篇十四

老实说,读《自私的基因》,干巴巴的,我有些看不下去,感觉作者仿佛在说废话,立足的某些基点我也并不认可,当然,这只是我个人浅见。

我想作者是洞察了些什么,明悟到深层的一些人性逻辑、动物性逻辑,将体会整理成书,本意想阐述基因的自私原理,人类要培养利他思维,只是写成了论文,有些枯燥。

“人之初,性本善。”这句话老祖宗念了几千年,近几十年来才有人提出“人性本恶”的观点。矛盾吗?我以为不矛盾。

怎么说呢?按佛学中的解释,人本是高层生命,因一步步变得不好,最后落到了底层,成了人类。

人最初的那个生命本源,既然是高层生命,必然是符合那层的法理的,是好的、善的。

在漫长的生命长河中,由于一些因素增加了私心,变得不那么好了,就一层层往下掉。

每次看到这个说法,就觉得人类像个垃圾站似的,扯远了。

既然是私心越来越大,落得越来越低,成了人,人性本恶也当属正常了吧。

我就是这样理解的,有的问题,没必要争论,说的就不是一回事儿,争什么?不是咸吃萝卜淡操心嘛!

很喜欢稻盛和夫说的:人生是一次灵魂的修炼,不论你有多么富有,多么有权势,当生命结束之时,所有的一切都只能留在世界上,唯有灵魂跟着你走下一段旅程。人生不是一场物质的盛宴,而是一次灵魂的修炼,使他在谢幕之时比开幕之初更为高尚。

人生不需要给别人交代,理由再多,是说给别人听的,你需要交代的只有你自己,过的是自己心里那道关。

当你回首一生历程,你的灵魂层次提升了,你在某方面就战胜了那个自私的基因,或者说自私的人性,你的这一番回炉再造就有所提升。

基因什么的,每个人都一样,但活成什么模样,却是各有各的不同。是基因决定的吗?是每个人自己决定的,是你对这个世界的看法,对人性的领悟,对人生的追求决定的。

基因确切的说只是趋利避害的本能,如果你没有思想,那它的逻辑就会主导你,如果你有了自己的思想,那它也只能从属于你。你可能做的比它还过分,也有可能超越于它的层次,向上提升。

就像雌螳螂交尾时,为了后代,会咬死雄螳螂,这是基因的本能,而我们人类不这样,不会为了孩子去牺牲父亲。但为了自家孩子牺牲别人家孩子,是可能的,人性的自私将自家人和外人区分得很清楚,因为人的心不大,顾好自家,才有精力顾及别人。圣人毕竟凤毛麟角。

人性的自私我以为并不是基因的自私所能涵盖完的,它更加复杂多变,基因只是其中一项。

有句话老话说,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我发现,同理,自私的基因不可怕,就怕生命有想法。

当生命有了更多自己的想法,有了思想,衍生出来的东西,复杂透顶。人性在关关隘隘处的'每一个闪念,其实细思极恐。

若你私心不大、心怀坦荡还好说,生命向着大道飞驰;若你私心大、心思阴沉,难免营营苟苟,在人性的私欲中浮浮沉沉。

但是,有想法总比没想法好,自己的人生就要活个清楚明白。

别纠结,很多事情纠结出不来结果。去做事吧,在做的过程中,不管是我们的心思,还是周遭环境,都会明朗开来。这时,选择人性中的阴暗还是阳光,就看你了。

无论怎样的选择,成就的都是我们自己的人生,开心与否,后悔与否,时光的车轮都不会后退半分,一路向前。但你驶向的是光明还是黑暗,由你说了算。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优秀16篇)篇十五

今晚终于有空,静下心来读《自私的基因》这本书。读这样的书籍,远不如读上一本简·爱来的从容而轻松。仿佛又回到学生时代去再学一遍生物课。什么是基因,什么是有丝分裂,什么是基因重组?等等这些离我们的日常生活仿佛很遥远的词汇。我们已忘却了自己正是一个个基因生存机器的存在。

我不由自主想起了我们高中的生物老师。他身材不高,很瘦,姓氏少见,我们一下就记住了他,而他的课上的也好,课堂上,他不苟言笑,虽然他的年龄并不比我们大多少。他认为很重要的章节和难懂难理解的内容,会反复的给我们讲,给同学提问若还答不上来,他手里捏着粉笔,默不作声,那个情境尽显老师的威严。而有一次在课外劳动中,不知何事竟看到这位老师露出孩子般的笑,让我一愣:哟!这老师还会笑呢!哈哈!更让我刮目相看的事情,是一个星期天学校卖桔子,那时候学校都有自己的柑橘园,有自己的经济收入。原本谈好的商贩变卦不要了。而学校已让我们留校的学生把柑桔采摘下来并用车拖来了。可能是商贩没料到桔子有这么多,一再压价,几次交涉未果,几个五大三粗的商贩看到只有这么一个身材瘦小,说话声音又不大的人和他们谈判,没放在眼里。后来根本不理老师的了。我们在一旁也干着急。老师骑上自行车扭头就走了,不一会儿,唰啦啦,学校留校的男生全来了!几十人!还来了几个老师。老师们对商贩说:今天这桔子按我们当初说好的一定得卖!同学们,把桔子称重,上筐!所有的同学齐心协力,把那几个商贩唬得站在那里,你望着我,我望着你,哎,装车吧!卖完桔子,大家有说有笑的回学校去,谈论着商贩的表情,乐不可支。这瘦小的老师真有两下子啊!那天晚自习,每个班都分到了几大筐桔子,每个同学都有份儿。教室里的空气中都弥漫着桔子的味道,以至于漂亮的女地理老师来上课,掩鼻开窗,作难过模样!被同学们笑了好长时间!

惭愧!那时所学差不多已悉数奉还。而今再次看到这些词汇,也只是意会而不能详细明白的讲述。翻阅此书,仿佛把那时的时光重新拾起!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优秀16篇)篇十六

这是严琦推荐的一本书,生物学方面的书,据说是进化论方面的经典著作。不过全文通俗易懂,中间稍微摆弄了一点浅显的博弈论知识,完全不妨碍外行人如我来阅读。

针对动物进化问题,作者道金斯认为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不是个体或种群,而是基因,自私的基因。并把我们人类及其他所有动物都描述成是我们的基因创造的机器。所有的行为都可以归结为基因的自私行为,即为了更好的复制,传播。所有的利他行为,也仅仅是自私目的下的有限利他行为。

还好作者强调了,“不涉及到意识的动机”,要不然真的有点像严琦说的那样有点“反人类了”。正因为这样,在看书的时候,我时刻提醒自己,这是在讲没有意识的动物,这是在讲没有意识的动物。作为一个人类,我还是希望世界能美好一点的,虽然,基因可以这样的自私。庆幸的是,作者提到了意识的非一般的作用。特别是在讲到意识的产生的时候,“把意识视为一个进化趋向的终点”,生存机器最终从主宰它们的基因手中解放出来,变成有能力,甚至是有拒不服从能力的决策者,比如说拒绝生育。

虽然要知道这本书写的不是基于人类的行为,但作为一个外行人的收获,也许更多的是将人类纳入这些“准则”中去思考,反思发生在自己身边的自私行为和利他行为。当然,最好是同时怀着一颗积极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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