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孤寂名著读后感(实用17篇)

时间:2023-11-22 作者:LZ文人百年孤寂名著读后感(实用17篇)

读后感可以表达个人对书籍的喜爱或者不喜爱,以及对其中观点、主题的认同或者质疑。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一些启发和借鉴。

百年孤寂名著读后感(实用17篇)篇一

费尔南达死后四个月,儿子何塞·阿尔卡蒂奥才从罗马赶回来,他本以为可以回来继承一大笔遗产,从而彻底摆脱在外面这些年过的穷困潦倒的生活。可是,家的破败打破了他的美梦。他只有在家里得过且过,苟且偷生。几个附近的孩子成了他孤独时可以颐指气使的对象。然后有一天他们意外地发现,已故高祖母乌尔苏拉的床底下的地面闪着金黄。于是撬开地面,发现了三大袋黄金。还没等何塞·阿尔卡蒂奥尽情挥霍,财富就被那几个孩子洗劫一空,何塞·阿尔卡蒂奥也被他们淹死在浴缸里。

阿玛兰妲·乌尔苏拉带着丈夫加斯通回到马孔多。这个日渐萧条败落的家乡却是她在外多年梦魂牵绕的所在。一回到家她就兴致勃勃地着手振兴这个人迹罕至、鬼魂出没的家。可是加斯通却不以为然。他对马孔多没有任何感情。他在等待阿玛兰妲·乌尔苏拉厌倦,那样他就可以带着她离开这里,去往繁华之地。可是阿玛兰妲乌尔苏拉似乎根本没有要走的迹象。最后加斯通只好独自离去。

奥雷里亚诺和阿玛兰妲·乌尔苏拉相爱了。他们爱得如痴如醉,无所顾忌。这个家族只剩下他俩,而他们却浑然不知彼此竟是至亲:一个是外甥,一个是姨妈。在相爱中他们忘却时空,忘却一切。一个新的生命孕育了,这个生命是布恩迪亚家族百年以来唯一爱情的结晶。初生婴儿被发现长着“猪尾巴”,这是高祖母乌尔苏拉最担心的事,因此她在世的时候是坚决反对近亲结婚的,因为家族中曾经诞生过长猪尾巴的人。阿玛兰妲·乌尔苏拉死于产后大出血。悲伤欲绝的奥雷里亚诺四处求助朋友,却发现身边没有一个人可以倾诉。回家后发觉,初生的婴儿被潮水般的蚂蚁吞噬。在那一瞬他想起了梅尔基亚德斯羊皮卷卷首的提要: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没等奥雷里亚诺完全破译羊皮卷,马孔多就被飓风所消灭。“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

看了三遍,总算把全书的脉络梳理得有点清晰了。这本书的魅力在于作者的超自然手法。一开始,读者就会被书中缤纷多彩的拉丁美洲风情所吸引。吉普赛人的有趣把戏,当地的奇异习俗,布恩迪亚家族祖先迁徙至马孔多经历的磨难,马孔多的兴旺与衰败。书中,死人会现身,人鬼可以对话,失眠症会传染以至于整个村子的人失去记忆,牲畜因为人的发情而多产,雨季可以持续4年多,活人可以生活在阴惨惨的鬼城。这些荒诞不经的故事情节增加了全书的魔魅、奇幻,让人在阅读的过程中会有不知身处何处的错觉。

布恩迪亚家族是孤独的,每个人都与生俱来打上孤独的烙印。这孤独流淌于家族百年的血脉中,而且日益严重,最后让家族归于毁灭。这或许是在揭示一个事实,世界本来就是孤独的。上帝创造了人不是为了使人类聚合——那样人类就太过强大而无法主宰。于是世界有了战争,有了灾难;家庭有了猜忌,有了离间。

如果不是看了三遍,我绝对要把书中那些重复的名字搞混。男人要不叫做阿尔卡蒂奥,要不叫做奥雷里亚诺。其实那些相同的名字一个可能是祖父,另一个可能是孙子。为了看懂,我只得罗列了一个详细的名单,从第一代的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到第六代的奥雷里亚诺。谁和谁,生了谁。发生在第一代周围的事情,又会在最后一代身上重演。兴与衰,成与败,总是在不断地轮回。原来我对拉丁美洲的历史知之甚少,《百年孤独》给我展现了一个浓缩的拉美世界——那是一个孤独的世界。在那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她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那里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在加西亚。马尔克斯用梦幻般的语言中,创业的艰难,文明的渗透,民主与共和之争,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入侵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浓缩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浓缩在一个叫做布恩迪亚的家族中。作者眼中的拉丁美洲近代历史,是一个不断重复的怪圈,看似前进了,却实际上又回到原点。这大约可以解释书中的那些人那些事总是在不断重复的原因。

这部书的独特之处还在于,无法归纳出一两个主角。自上而下100年,连同那个刚出生的长了猪尾巴的婴儿算进去整整七代人,其中六代人都是作者用心去刻画过的,尽管所占篇幅有多有少。书中的男人,每个人都很奇怪,似乎没有一个正常。不是因疯癫而被绑在树底下,就是成天制作小金鱼,或是痴迷于羊皮卷的破译。至于书中的女人,我比较喜欢的是一头一尾两个女人——乌尔苏拉和阿玛兰妲。乌尔苏拉。她们是真实的,而不是虚伪的。乌尔苏拉不懂羊皮卷,但她却有朴实的真知灼见。她的高寿让她几乎见证了家族的全部兴衰。我也喜欢几个蕾梅黛丝包括祖母蕾梅黛丝、美人儿蕾梅黛丝和梅梅。最不喜欢费尔南达,她做作、虚伪、自私;也不太喜欢老处女阿玛兰妲,她不善良,报复心理太强。丽贝卡这个吃墙壁灰的怪异女子让我一想起就毛骨悚然。桑塔索菲亚是个不幸的女子,生育了布恩迪亚家族的三个后代,一辈子孀居,为着这个家操劳。庇拉尔·特尔内拉和佩特拉·科特斯,这两个女子同样在家族中是没名没分,后者甚至没有留下一男半女,但却活得潇洒滋润得多。庇拉尔·特尔内拉的寿命竟长达150岁以上!

百年孤寂名著读后感(实用17篇)篇二

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小说作品创建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却又生动可信的现实,映_了一片大陆及其_的富足与贫困。

南美作家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中,留下了一个又一个未解的谜题。它们似乎没有_,却又可以用二字来解答:宿命。

重复的名字,相仿的_格、吻合的经历,时间推动这个家族的巨轮旋转不止。布恩迪亚家男人的心里没有看不穿的秘密,这个家族的历史不过是一系列无可改变的重复。

数字,再精确不过的数字,是整部小说的特征,精确似乎有悖于现实魔幻小说的宗旨,但确实给予了做够的震撼感。那种现实的存在与魔力的碰撞发出的阵阵清鸣,如同古寺中钟声。

这里不需要更多的人物。自始至终,百年家族有无数人出生,又有无数人死亡,可自始至终,又似乎只有两个人的存在,阿尔卡帝奥,奥雷里亚诺,两个自始至终的精神体,可以跨越时间与空间,无数次从马孔多的家门中走出,又无数次会回到那个破败而巨大的建筑,找到零星的家味道。

这里的居民不知时间的流逝,就似那场令人窒息的花雨。无论多久,奥雷里亚诺上校在他的房间里融炼小金鱼,铸好,再熔掉,再铸好。于是技艺变成了信仰。

但,他们懂得友情,一句“老兄”承载多少奔涌的力量,即便是死囚与_官。被刺死的人的鬼魂,在凶手的弥留岁月中一直陪伴。甚至在讨论“在_间办斗鸡场”的事。这也许是笑话,但那从心底流露出来的友情,令人不禁动容。超脱生死,在这个世界友情不灭。

战争,灾难,魔法,纸牌,预言,轮回。

是的,这也许是一场大梦,百年沉醉不复醒,醒后,看见的仍是那个满目疮痍却充斥激荡着生命的美洲。这是一部洲际的作品,所以撕开书页,我们看那片土地上疯狂搏动的心脏。让战火烧遍所有雨林,拓出五十个不灭的城池。

百年孤寂名著读后感(实用17篇)篇三

读之前听说这是一部魔幻现实主义的作品,本来我对魔幻现实主义毫无概念,但在看完前面几段以后马上懂了。

从未想过魔幻现实主义是如此神奇,不是简单的架空和虚幻世界,而是与现实世界有那么一点联系却又更神话的表现。

老实说,这不是一本不好读的书,且不说它特殊的叙事方式,单是一代代重复交织的人名就很难让人一口气读到底,一开始我几乎每隔几段就要往回翻,看看霍·阿卡蒂奥·布恩蒂亚和霍·阿卡蒂奥究竟谁是父亲谁是儿子。可是耐着性子看下去没几章后,就会发现是否分清人名并不重要,因为决定人物的不是姓名而是性格和经历。(当然为了提高阅读效率,最好的办法还是一边看一边画一张人物关系图谱。可在公众号回复“人物”获得图谱)。

这部小说大致的故事情节是这样的——(部分摘自【百年孤独】百度百科词条整理而来)。

小镇马孔多(其实暗喻的是拉美地区)由布恩迪亚一家人带领人们建立,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是这个家族的第一个人,老布恩迪亚热衷于研究炼金术和稀奇古怪的问题,并与吉普赛人梅尔吉亚德斯建立了友谊。

小镇马孔多是宁静的,宁静小镇每年最热闹的时候是吉普赛人巡游到这里的时候,他们总能给马孔多带来新鲜的发明,带来新鲜的物品,带来魔幻而且科学的知识,得以让马孔多的人们在创世之初时,也能够对世界有所认识,不至于只能用手指指点点。

这些新奇让马孔多逐渐变得繁荣热闹,但是和繁荣一起来到的还有政府,主教和殖民者,政府带来了无尽的战争,教堂带来了思想的分裂,殖民者们则带来了充满工业化气息和种植园气息的香蕉公司。这所有到来的一切都和那初次开到马孔多的黄色火车一样,必将带来无数的变化和灾难。最终有一天,3000名马孔多人被射杀在了火车站台上,那个曾经给他们带来繁荣和先进的火车站台,终究还是带来了不幸和灾难。

也是从这一天起,马孔多开始下大雨,连绵不断的大雨,数年不停,马孔多的一切都无法正常运行,这让香蕉公司撤离,这也让马孔多从繁荣热闹变得衰败。

而布恩迪亚一家人的命运似乎和马孔多紧紧相连,阿尔卡蒂奥在朋友的鼓动下放弃和镇长女儿结婚而参加革命军,在沿海地区四处转战,死里逃生升为上校,成为革命军的领袖。

荒诞的是布恩迪亚上校在革命军最占优势的时候选择了和谈,放弃了战争不问世事,将自己关在梅尔吉亚德斯曾经住过的小屋中不分日夜的打造小金鱼,家族中的其他亲人也都沉迷于自己奇特的工作中,有的人沉迷修理门板,有的人沉迷织寿衣,有人沉迷于洗澡。

总之用老祖母乌尔苏拉的话说就是一家人中没有一个正常人。

也就是这样马孔多逐渐衰落,外来者们相继离开,马孔多只剩下布恩迪亚家族这个百年孤独的家族的最后一个孤独的后代,在无尽的孤独中读懂了梅尔吉亚德斯留下的羊皮卷,布恩迪亚家族的命运:“家族的第一个人被绑在树上死去,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啃食。”最终马孔多和布恩迪亚家族一并在蚂蚁的啃食下消逝,也被人们忘记。永远在历史中享受孤寂。

为官的,家业凋零;富贵的,金银散尽;有恩的,死里逃生;无情的,分明报应;欠命的,命已还;欠泪的,泪已尽:冤冤相报实非轻,分离聚合皆前定。

欲知命短问前生,老来富贵也真侥幸。

看破的,遁入空门;痴迷的,枉送了性命。

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看过有些书评说,涉世未深的年轻人不要读百年孤独,年轻人看了可能会绝望。因为里面描述的是一种宿命论,性格决定命运,注定孤独的性格不管重来多少次,该跌倒的还是会跌到,所有的东西最终都会消失。

仔细读一读小说的开头和结尾,更加增添了宿命的色彩。小说开头写道:“世界新生伊始,许多事物还没有名字,提到时尚需用手指指点点”,小说的最后却是“这个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在马尔克斯看来,生命注定是一场悲剧,因为在庞大的轮回面前,每个人都不过是沧海一粟。我们其实自始至终都无法和这个世界产生任何联系,我们一无所有地到来又一无所有地离开,其间制造过的所有辉煌其实都从未真正属于自己。当一切都成为泡影,竟然只有孤独是永恒的。

老祖宗早就说过,盛极必衰,没有一种繁荣是可以持久的。没有不会谢的花,没有不会淡的疤,当然也没有不会死的人。自然规律就是从无到有,然后再归于无。世间万物没有一个能逃脱出这个规律,这就是道。

《百年孤独》这部伟大的作品告诉我们,孤独是每个人生命的一部分,是身体的一部分,你要做的不是摆脱孤独,而是学会与它和平相处,只有那样,你才会明白你其实一无所有,也就不再害怕失去。

也许伟大的作品本应该如此,作者用丰富的想象力和阅历,让我们看到极致的孤独之后不再因为自己的一点无助感而顾影自怜,让我们看到生死的边界之后更加珍惜生命。

在这个喧嚣浮躁的时代,《百年孤独》其实是很有价值的一部小说,因为它有一种让人平静下来的魔力。

最后,模仿作品的开头写下这篇读后感的结尾吧——。

“多年以后,当我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泪流满面时,我将会回想起从书架的角落里取出《百年孤独》时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百年孤寂名著读后感(实用17篇)篇四

早在寒假作业被提出之前,我就已经怀着崇敬的心情期待着与《百年孤独》相遇。而且,当快递被小心翼翼地拆开,我双手捧着这本厚厚的《百年孤独》,不敢草率地翻开它的第一页。宛如我期待着与我敬佩的领导人或者一位很值得我见一面的明星相见,而他现在就在我的面前,我兴奋。当我翻开第一张书页时,我紧张,但还是按捺住了心中的狂喜。我想张开大口狠狠地咬上几口,毕竟这顿饱餐我已饿候多时,但出于由衷的尊敬,我还是不敢遗漏一个字节,也是一种不舍,不舍读得过快而错失精彩。于是,我和《百年孤独》的一场惊世骇俗的旅行便由此开始。

寒假作业出来了,我不知哪里来的勇气,竟要选择这样一本厚重的书籍作为我读书笔记的写作对象。但我没有恐惧,雏鸟要有敢于潜水的勇气,长大了才会有惊人的力气和矫健的肌肉下海捕鱼。我知道对于我,不知看几遍《百年孤独》我才会真正理解它。或许我读研了还在看,我读博了还在看,我在为病人拼尽全力时还在看,我儿孙满堂了还在看,我要与这个世界告别时还在看,每一遍都是一种答案,总能让当时的我心满意足。看完第一遍后,迷茫的我看了很多书评,但看了许多读者的书评后,我不想再从别人的笔记里找寻我的感受了,因为我永远也找不到。真正的感受还是自己在一遍遍地阅读探索里找到的。阅读的过程是伴随人成长的过程,我发现不是书籍让我们成长,而是我们在生活里成长,在波涛汹涌的人世间翻滚嬉戏悲伤愤怒从而迷失,最后在书籍里找到了我们自己。我想,这才是读书的意义吧。

这本书的作者是加西亚•马尔克斯,他是哥伦比亚作家、记者和社会活动家,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人物,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的得主。而这部巨著《百年孤独》正是魔幻魅力的代表作之一。

让我来举几个例子。(一)吉卜赛人总是带来一些新鲜的玩意儿,有磁铁、望远镜、假牙、一间炼金实验室……里面不乏马尔克斯天马行空的想象。比如说魔法。母鸡伴着手鼓的节奏下出一百个金蛋,训练有素的猴子能猜出人的所思所想,多功能机器既能缝扣子又能退烧,用来忘却不快回忆的仪器、用来浪费时间的药膏、用来隐形的糖浆。(二)在这群吉卜赛人中,有一位名叫梅尔基亚德斯的人,与这个家族相交甚好,他曾送给这个家族一本羊皮卷,一本待破译的羊皮卷,梅尔基亚德斯在上面记载着布恩迪亚家族的命运,小到生活细节,大到每人的死亡,这是精准的预言。这本羊皮卷将在几代人的共同努力下,最终在第六代人的手里被破译,而当第六代奥雷里亚诺•巴比伦全部译出羊皮卷之时,马孔多这座城将会被飓风抹去,这个家族将从世人记忆中根除,羊皮卷上所记载的一切自永远至永远不会再重复,因为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三)布恩迪亚家的房子里总是有鬼魂出没,起初是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戳穿喉咙而死的普鲁邓希奥,后来是家里死亡人的鬼魂。在书的末端,第六代奥雷里亚诺和阿玛兰妲乌尔苏拉被鬼魂的忙碌声吵醒。有乌尔苏拉、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费尔南达、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奥雷里亚诺第二。这样的群魂集首,似乎预示着这个家族走到了尽头。就像一切事物即将魂灭殆尽之前都要有一阵混乱一样。

这本书中的语言瑰丽得让我惊叹,总体色彩带有浓烈的鬼魅气味,有时像大笔泼洒的油彩,有时又像蜡笔就着粗糙的线条勾画,给人一种就算出现黄色的小花也是毒蛇在试图吞噬一座城时吐出的红信子的诡异感觉,同时又像是一座驻扎在鬼蜮的小城在兀自繁荣。“他们的靴子陷进雾气腾腾的油窟,砍刀斩碎猩红的百合与金黄的蝾螈。像梦游人一般穿过阴惨的世界,肺叶间满溢令人窒息的鲜血味道。他们无法返回,因为辟出的道路转瞬就被新生的植物再次封闭,其生长速度几乎肉眼可见。”“箱中只有一块巨大的透明物体,里面含有无数针芒,薄暮的光线在其间破碎,化作彩色的星辰。”“环境如此湿润,仿佛鱼儿可以从门窗游进游出,在各个房间都空气中畅游。”

重复的诡谲。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打仗回来做小金鱼,每天做两条,达到二十五条是,他又拿它们在干锅里熔化,重新开始。阿玛兰妲做寿衣,总是在快做完时拆掉,第二天重新做,(后来才知道这是阿玛兰妲在逃避死亡)乌尔苏拉在失明的时候发现,家里的人每天走的都是同样的路线,重复同样的动作,同样的时刻说着同样的话。乌尔苏拉从家族漫长历史上重复命名的传统中得出了在她看来无可争辩的结论:所有叫奥雷里亚诺的都性格孤僻,但头脑敏锐,富于洞察力;所有叫何塞阿尔卡蒂奥的都性格冲动,富于事业心,但命中注定带有悲剧色彩。“人的本质是孤独,名字的反复也是命运的轮回。”重复的一切似乎都注定着孤独的蔓延和家族的衰败。这让我想起了西西弗斯推巨石的无休无止。

爱情。布恩迪亚家族第一代突破禁忌结合,最后一代也是禁忌结合的成果。正如羊皮卷所预言的那样: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乱伦和不忠是这个家族的特点。他们仿佛置身于伟大爱情的伊甸园,不管是由于冲动还是爱情,总而言之荒唐地结合了。他们不惧造化法则,不惧癫狂私情,不惧蚂蚁蠹虫杂草的野蛮生长(好像这些令人厌烦遭人唾弃,自私肮脏的小生物才是他们的映照)。他们自以为爱情的伟大,坚贞,可以什么都不惧,什么都不管,可以忘记彼此的身份,忘记自己的妻子而胡乱找情人,甚至靠和情人的恩爱另牲畜疯狂繁殖……他们将自己的无理行为推上圣坛,欺骗自己。他们不知这样的爱情毫不伟大,而是多么的自私和愚蠢。

我惊讶地发现,如果《百年孤独》以电影艺术的形式存在,那么lanadelrey的歌曲将非常符合这本书的气质,仿佛可以与书中人物悲壮或荒唐的一生,庄严的哀伤,疯狂的激情,兴衰的转变,奇异诡谲的画风不谋而合。

另外,我还要称赞一下我所读这本书的译者,范晔。他是西班牙语文学博士,任教于北京大学西葡语系。多年的英语学习让我明白,单纯地将英文译成中文的难度,更不必说逻辑的梳理,语言的灵动。他的翻译既没有影响原作者的写作风格和语言的丰富使用,又能在译成中文后丝毫不给人不舒适感,和用中文写成没什么两样,很符合中国人阅读和说话的习惯,让我敬佩。

百年孤寂名著读后感(实用17篇)篇五

在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过许多不同的流派:智利诗人聂鲁达对人性的思考,委内瑞拉文学家卡斯帕斯对自然和谐美德赞叹,都曾深深地感染过人们。而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则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而作者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在刚刚开始阅读《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

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老布恩迪亚,即家族的创始人,和他的妻子乌苏拉,带领他们的亲眷和朋友历尽艰辛来到了一片广阔的新天地,那个时候这片未开垦的处女地尚未命名,而这片新天地的主人,也从未想过要确立统治者来管理这里,他们过的是一种类似于自给自足的生活。他们经历了创业的艰辛也体验到了收获的欢乐,他们为这片土地带来了文明并为他取了名字:马贡多。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老布恩迪亚渐渐的丧失了对未知的好奇和探索的勇气。不只是由于自己预感到了什么还是只是单纯的无意义行为,老布恩迪亚开始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做起了金属金鱼,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他们重做。这象征着他所开创的马贡多,乃至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

阿卡迪奥和奥雷良诺是家族的第二代,可是这两个人却走上了截然相反的道路。阿卡迪奥幼年时即与马戏团出海,十余年不归;而奥雷良诺则走上了军人的道路,并掀起了几乎影响全国的内战。而内战的起因则是由于f将强行管理马贡多这个“世外桃源”。这象征着在文明的初创后,即开始了对压迫的反抗。奥雷良诺,即书中的布恩迪亚上校,是一位有着传奇经历的人,他带领部下经过无数次战斗,终于使f坐在了谈判桌的对面。可是他所争取的和平很快即葬送在下一代手中。当他发现这一切时已经垂垂老矣。他打算再次战斗来捍卫人们的自由却发现自己已经力不从心。终于他也陷入了循环烧制金鱼的怪圈中。

家族一代代的承传着。每一代的成员都经历了历史长河中波涛汹涌的时刻,又渐渐的老去,第三代的阿卡迪奥曾见证了垄断资本的兴起和剥削的凶残。而之后的奥雷良诺则见证了自给自足的农业在这片处女地上最后而短暂的繁荣。原始的繁荣很快就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垄断资本主义的侵入和自给自足的消亡。当家族的男子死去时,这个百年世家很快陷入了衰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在羊皮书卷中发现这一切只不过是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才恍然大悟。而这个百年世家也终于在这个世界中完全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

家族中的另一个贯穿始终的人即是乌苏拉,她从未看过羊皮书卷,却远比所有人都先知先觉。早在羊皮书破译之前,她就曾经在内心中对自己说“这些事情在他们发生之前我就曾经见过,也早就知道”。这个智慧的人象征了什么?是普通的人有着永恒的智慧,抑或是历史循环的真谛?只有作者知道。

《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担当你读完他,掩卷长思,你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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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寂名著读后感(实用17篇)篇六

加西亚·马尔克斯的这本《百年孤独》中描述了一个家族、一个村落的百年历程。百年的时间是漫长的,几代人的更迭,每个人都在这百年的生活中描绘着自己的色彩,从浅到浓,继而陈旧褪色,直至被人遗忘。同样,这个名叫马孔多的村落的命运也如同百年舞台上人们一样,从孤寂到喧嚣繁华,继而被人遗弃,直至在狂风中化为乌有。百年的兴衰,百年的存亡,相对而言,这本书并不算很厚,充实且精炼,无累言赘语,且时间的跳转不会令人显得过于突兀。而作者在字里行间展示了非凡的想象力,打破了固有思想的轨迹,跳跃在沉重的现实中,增添了魔幻色彩,令人赞叹。

长达一个世纪的故事发生在马孔多,这个由第一代开拓者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创建的村落,弥漫着约定成俗的自由风气,它无需外界政治的帮助、参与,以其公众认可的独特方式良好的运行,如一个未加玷污的世外桃源般,简单淳朴。而在现实中,这个闭塞的村落,却在两种期望中改变了原有的步伐。一方面源自村内人对外界文明的探索,他们充满了开拓精神,努力与外界钩织联系,他们通过河道引入一批异貌女人,他们兴奋的迎接火车运输道的触角伸入,他们欢天喜地的接纳香蕉公司的进驻。另一方面,则是异乡他人对这片土地的觊觎,村落舒适的生存环境,惬意的生活氛围,以及得天独厚的资源吸引着外界的人们,有些人为生活,有些人为政治,而有些人则是为了可怕的利益。最终这个历经繁华的村落满目疮痍,即便有人想要恢复曾经的美好,在兴衰的进程中也已无力回天。故事中的人物都有其独特的风采,每个人都是不可复制、不可替代的。布恩迪亚家族中的众人,既紧密相连,却又是遥遥相望隔阂着,彼此的生活虽然相交,但感受与生命轨迹并不交融。他们身上流淌着相似的血脉,深沉的孤独感却充盈在一代又一代交织的生活中。

开拓者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虽然能力超群,智慧超然,但与世界的相隔,与科学的远离,让他对吉普赛人的偶尔到来是那么的痴迷。新鲜的事物,新奇的发明,以及不可思议的科学信息,是不变的他们认识变化的世界的一种渠道,也是他与外界唯一的联系。闭塞是集体的病症,正因如此,他想要改变,想让自己天马行空的想象成为现实,想要利用外界新事物来改变一成不变的生活,试图穿越森林去探索文明的触角,他沉迷于试验、研究、计算、书籍,期望与科学接轨,去认识他们一直存在的奇妙的未知世界。他那不受现实束缚的想象力、超前的思想、怪异的行为,注定在人群中只能孤芳自赏,无人了解,最终被视为一个疯子,而这并不是因为他真的疯了,而是因为他的大智慧将他孤立于众。他絮絮叨叨的语言,只因众人听不懂而被视为疯言。同时孤独的并不只是这个家族的人,而是闭塞的整个村落,但舍弃孤独的代价却是沉重的,人为追寻科学发明而痴迷疯癫,最终落得绑缚树下了却一生,而村落也在铁路香蕉公司的短暂侵袭中面目全非。逃离了孤独,迎来了毁灭,人、情、事都不可避免。

乌尔苏拉,这个布恩迪亚家族的女主人,也是整个家族的精神支柱,贯穿了家族兴衰的始末。她朴实、正直、坚韧,面对一代又一代相似却又不同的布恩迪亚子孙,奉献着自己。在丈夫布恩迪亚沉迷在虚幻世界的时候,她用劳动养育着后代,在子孙在基准道路偏移的时候,及时将他们引入正途,在儿女长大时扩建家园、兴旺家族,她用柔情温暖着一个个孤独的灵魂,她尽到了一个妻子,一个母亲应尽的义务。她与邻友好,热情好客,让家园一度成为村里最耀眼的所在,一切按照她规划的明天进行,直至变化来临,一步步走来的繁荣昌盛还是衰败。变化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家族内部成员的外流,何塞·阿尔卡迪奥与丽贝卡的背叛外迁,奥雷里亚诺上校为战争流亡在外,阿尔卡迪奥纵权后的处决,以及奥雷里亚诺们一夕间命丧政治。另一方面,当乌尔苏拉的女主影响力逐渐被费尔南达替代,敞开的大门开始常年紧闭,民主自由的家庭氛围变得越来越教条,就像自由派上校的一句戏言一样,打倒了保守派,却回到了贵族的生活,这让为数不多的后代纷纷逃离了这个家。费尔南达这个没落贵族之女,从小被当做公主养大的女人,成为了继乌尔苏拉之后的第二个女主人,用自己的生活习惯强制影响着其他家庭成员,她对这个家族的影响和乌尔苏拉同样重要,但影响却是完全相反的,乌尔苏拉用淳朴的热情招揽着人气,而费尔南达的一扇门,空留一幢冷冷清清的大房舍,没了人气的滋养,杂草的蔓延,蚂蚁的侵袭,无力阻挡。

百年孤寂名著读后感(实用17篇)篇七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马尔克斯的代表作,它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宏图景的鸿篇巨著”,第一次阅读这本作品是在我上高中的时候,一来是被这个孤独的名字所吸引,二来是因为我的朋友曾告诉我这本书很难读下去,我便想试一试。

刚读的时候就叹服于拉美人名字的长度和复杂度,这本书描写了七代人,每一代人子孙的名字又承袭于上一代长辈们的名字,总的来说,男性不是叫做何塞阿尔迪奥,就是叫奥雷里亚诺,女性不是叫做蕾梅塞丝,就是叫做阿玛兰旦,有时候看几页就要翻回去回想一下这个人物是谁,且作者运用倒叙,插叙的多种手法,更让我读起来艰涩难懂,思绪混乱。

《百年孤独》这本小说主要讲的是在一个叫马孔多的小镇上布恩迪亚家族又衰转盛历经一百年轮回又由盛转衰又回到原点的故事。小说通篇采用魔幻主义色彩,人物怪诞,情节荒唐。

这个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叫做何塞·阿尔卡迪欧·布恩迪亚,因家族命运的诅咒,产下一名长着猪尾巴的“畸形儿”,受族人耻笑,之后又在一次斗鸡比赛中失手杀了他的邻居,后来他便携他的亲友搬迁到了一片荒地,开垦后并给这里取名叫“马孔多”,被外界称为世外桃源的马孔多由于吉普赛人的到访,给这里带来了许多文明、知识和宗教。

第一代的后人,霍·阿·布恩迪亚是一个很有科学头脑的人,他一直想走出马孔多,想将外界的科技和文明引入马孔多,却始终不被族人理解,最终被众人绑在一棵榕树上直到老死。第二代的奥雷利亚诺·布恩迪亚,他最终走出了马孔多,一生发动了32场战役,却没有一次成功,在这之后,他放弃了战争,也厌倦了世界,回到了原点,最终在原来绑着他父亲的那颗榕树下死去。而后的第三代、第四代、带五代一代不如一代,各种荒唐的怪事也在这个家族中反复循环的发生,直到第七代被蚂蚁啃噬掉,仿佛为这个诅咒画上了句号。

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每个人都有自己想做的事情,但他们从不沟通,不理解也不接纳别人,他们孤独且倔强,有些人的孤独是从出生就失去一切,有些人是在对抗孤独中变得癫狂,失去自我,有些人孤独一生,却不自知,比如乌尔苏拉,她一生热情积极、正直坚强,她也是我最喜欢的人物之一,在她发现自己的儿子成为军阀以后,丢失了人性,屠杀无辜,甚至至亲,对一切求情置若罔闻,在她儿子屠害至亲行刑的前一夜,她不顾军令去找她儿子,一身黑衣,严肃不容侵犯的神情,保持挺立的站姿,庄重的向她儿子宣告:“我怎么做也拦不住你,但我告诉你,我以我父亲和我母亲的骨头发誓,以何塞·阿尔卡迪奥·布恩迪亚的名义在上帝面前发誓,我只要一看见他们的尸体,不管你在哪儿都会立刻把你揪出来,亲手杀死你。”没等他儿子回答,转头就走,最后又丢下一句话:“就跟你出生时,如果长着猪尾巴一样处理。”这一段把我看的热血沸腾,也正是这位母亲的这一番话,把几乎丧心病狂的军阀儿子从良心的悬崖上拉了回来。

整个故事围绕着马孔多开始,也最终围绕着马孔多结束。梅尔基亚维斯老头是最初同第一代人一起来到马孔多的,他死后留下了几卷羊皮卷,每一代布恩迪亚家族的人都回来破译这个羊皮卷,直到第六代人来破译时,羊皮卷上记载:“家族的第一个人将被膀子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吃掉。”随后一场突如其来的飓风,马孔多不复存在,一场家族的百年历史就此终结,消失于世上。读到这里,合上书,仿佛做了一场历经马孔多百年历史的梦,一瞬间恍然大悟却又云里雾里满怀心事。

百年孤寂名著读后感(实用17篇)篇八

百年孤独这本书现在比较少人看了吧。这本书融入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宗教典故等神秘因素,巧妙地糅合了现实与虚幻,展现出一个瑰丽的想象世界。今年的暑假,我带着一本《百年孤独》从上海返回中原老家。它奇异的叙述方式一方面引起我强烈的兴趣,另一方面又使我昏昏欲睡。在返乡的硬座车厢里,我再一次将它打开,再一次从开头读起。马贡多村边的那条清澈的河流,河心的那些有如史前留下的巨蛋似的卵石,给人一种天地初开的清新之感。用埃利蒂斯的话来说,仿佛有一只鸟,站在时间的开端,用它的红喙散发着它的香甜。

但马尔克斯的叙述的速度是如此之快,有如飓风将尘土吹成天上的云团:他很快就把吉卜赛人带进了村子,各种现代化设施迅疾布满了大街小巷,民族国家的神话与后殖民理论转眼间就展开了一场拉锯战。《裸者与死者》的作者梅勒曾经感叹,他费了几十页的笔墨才让尼罗河拐了一个弯,而马尔克斯只用一段文字就可以写出一个家族的兴衰,并且让它的子嗣长上尾巴。这样一种写法,与《金瓶梅》、《红楼梦》所构筑的中国式的家族小说显然迥然不同。在中国小说中,我们要经过多少回廊才能抵达潘金莲的卧室,要有多少儿女情长的铺垫我们才能看见林黛玉葬花的一幕。当时我并不知道,一场文学上的“寻根革命”因为这本书的启发正在酝酿,并在当年稍晚一些时候蔚成大观。

我捧读着《百年孤独》,窗外是细雨霏霏的南方水乡。我再次感到了昏昏欲睡,我被马尔克斯的速度拖垮了,被那些需要换上第二口气才能读完的长句子累倒了。多天以后,当我读到韩少功的《爸爸爸》的时候,我甚至觉得它比《百年孤独》还要好看,那是因为韩少功的句子很短,速度很慢,搀杂了东方的智慧。可能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当时有些最激进的批评家甚至认为,《爸爸爸》可以与《百年孤独》比肩,如果稍矮了一头,那也只是因为《爸爸爸》是个中篇小说。我还记得,芝加哥大学的李欧梵先生来华东师大演讲的时候,有些批评家就是这么提问的。李欧梵先生的回答非常干脆,他说,不,它们还不能相提并论。如果《百年孤独》是受《爸爸爸》的影响写出来的,那就可以说《爸爸爸》足以和《百年孤独》比肩。这个回答非常吊诡,我记得台下一片叹息。

我的老家济源,常使我想起《百年孤独》开头时提到的场景。济水,曾经是与黄河、长江、淮河并列的四条大河之一,史称“四渎”,即从发源到入海潋滟万里,自成一体。济源就是济水的发源地,但它现在已经干枯,在它的源头只剩下一条窄窄的臭水沟,一丛蒲公英就可以从河的这一岸蔓延到它的另一岸。站在一条已经消失了的河流的源头,当年百舸争流、渔歌唱晚的景象真是比梦幻还要虚幻,一个初学写作者紧蹙的眉头仿佛在表示他有话要说。事实上,在漫长的假期里,我真的雄心勃勃地以《百年孤独》为摹本,写下了几万字的小说。我虚构了一支船队顺河漂流,它穿越时空,从宋朝一直来到20世纪80年代,有如我后来在卡尔维诺的一篇小说《恐龙》中看到的,一只恐龙穿越时空,穿越那么多的平原和山谷,径直来到20世纪的一个小火车站。但这样一篇小说,却因为我祖父的原因有始无终了。

假期的一个午后,我的祖父来找我谈心,他手中拿着一本书,那就是《百年孤独》。他把那本书轻轻地放到床头,然后问我这本书是从哪里搞到的。我说是从图书馆借来的。我还告诉他,我正要模仿它写一部小说。我的祖父立即大惊失色。这位延安时期的马列教员,到了老年仍然记得很多英文和俄文单词的老人,此刻脸涨得通红,在房间里不停地踱着步子。他告诉我,他已经看完了这本书,而且看了两遍。我问他写得好不好,他说,写得太好了,这个人好像来过中国,这本书简直就是为中国人写的。但是随后他又告诉我,这个作家幸好是个外国人,他若是生在中国,肯定是个大右派,因为他天生长有反骨,站在组织的对立面;如果他生活在延安,他就要比托派还要托派。“延安”、“托派”、“马尔克斯”、“诺贝尔文学奖”,“反骨”,“组织”,当你把这些词串到一起的时候,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味道就像芥末一样直呛鼻子了。“把你爸爸叫来。”他对我说。我的父亲来到的时候,我的祖父把他刚才说过的话重新讲了一遍。我父亲将信将疑地拿起那本书翻了起来,但他拿起来就没有放下,很快就津津有味地看了进去。我父亲与知青作家同龄,早年也写过几篇小说,丰富的生活一定使他从中看到了更多的经验,也就是说,在他读那本书的时候,他是身心俱往的,并且像祖父一样目夺神移。而不像我,因为经验的欠缺,注意的只是文学技巧和叙述方式。我的祖父对我父亲的不置一词显然非常恼火。

百年孤寂名著读后感(实用17篇)篇九

《百年孤独》,真是一本好书,当我决心要写这本书时,我竟不知道我的文字够不够分量去评价它。自己不是一名专业的文学评论者,不过作为一名学生,一位读者,我觉得,这本书写的真不错。借鉴一位网友的话,读外国名著,翻译者很关键,而我好像是恰恰读了一本不错的译版,整本书从头至尾,就像是作者的经历过的生活,虽然是第三人称写的,但还是有一种真实而奇特的感觉。

说实话,第一次读这本书时,翻开第一页,看到第一段文字,脑子里顿时一片发麻,虽然开始是一段优美的环境描写,但看着密密麻麻的文字,还有绕来绕去的语言,感觉这本书一定很难读。后来我发现,书真的不好读,可是我居然停不下来,一口气读完了全书。读完全本,合上书,再看看书的封页,“百年孤独”四个大字,顿时有一种难以表达的惆怅与失落感涌遍全身,这可能就是整本书的伟大之处吧,让人从书中感受到现实。

偶尔在另一本书中看到了作者的简介,我感到大为震惊,原来作者和中国还有一段崎岖历史。在1990年,作者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曾到访过中国,然而看到了当时中国随处可见的盗版作品,愤怒至极,并表示他死后150年内不授权中国出版他的作品。20xx年,马尔克斯再次到访中国进行两个月的考察,并在20xx,中国才终于获得《百年孤独》的出版授权。看来《百年孤独》在中国并不是一帆风顺,不过这些丝毫不能影响一本著作的质量,相反,这段崎岖的历史更给了《百年孤独》这本神秘著作,更加丰富的神秘色彩。

《百年孤独》,全书讲述了布恩迪亚家族的兴衰历史,从定居马孔多,到全镇消失在大风中;从第一代人的探索与衰败,到后来六代人的奋进与颓废;从一个与世隔绝的小村落,到后来变成一个复杂奇特的“人群聚集地”,整个家族与村落的发展,细腻的与整个世界的变化结合到一起,既是对孤独的诠释与理解,又是对当时世界的映照与感触。全书充分发挥了魔幻现实主义的独特魅力,既像是对一个家族的真实描写,又如同一个神话故事,书中语言巧妙,神奇而不可思议的故事几乎每一章节都有,但在传奇中不失真实感,细腻的人物刻画和环境描写,让情节有条不紊的发展下去,在看似普通的家族发展过程中,让读者感受到一点点侵来的孤独之感。直到读完全书的最后一刻,一种强大而又莫名的感觉出现,于是自己终于明白了,这就是孤独,这就是百年孤独的灵魂所在。

不过说实在的,读这本书真的需要强大的想象力和耐心,因为作为一本大书,语言说不上优美,结构说不上巧妙,而却又最能吸引人的,就是故事看似平常却有极大吸引力的情节,一个家族的一个个小故事,一章一章,好像平平淡淡,但就是这种平淡让读者能真正进入到书中,直到读完,才发现原来家族变化了这么多啊。可又是这种看似平淡的描写,要求读者有足够的耐心,又因为这是一本外国名著,对于中国读者来说,最头疼的就是相似甚至重复的人名了,再加上复杂的人物关系,没有强大的想象力与耐心,真的很难把全书读完。可这又正是一本著作的伟大之处,只有读完了全书,书中的灵魂才会一下子贯穿读者全身,让读者感受到书中浓烈的精神。

值得庆幸的是,我确实把书读完了,我确实没有半途而废,所以我能看到了如此震撼的故事,如此伟大的著作。今天我又再一次拿起这本书,又再次认真的看了看极富震撼力的文字――《百年孤独》!

文档为doc格式。

百年孤寂名著读后感(实用17篇)篇十

高中时看《百年孤独》看得我很凌乱,只记得人能诡异地长出猪尾巴来。最近这本书又掀起了一股热潮,看看马尔克斯的传记有助于加深对这部伟大作品的理解。

加西亚马尔克斯总把它和外公外婆以及儿时的记忆联系在一起。

据加西亚马尔克斯回忆,大屋的很多房间是空着的,其所以空着的'原因是它们的居住者死了可能是哪个亲戚,比如他的舅老爷拉萨罗科特斯、姨奶奶佩特拉科特斯或者姨妈玛尔加丽塔。为了纪念他们,房间一直空着。后来孩子们长大了,房子不够住了,外婆就请人加建几间。因此,实际上,房子由四部分组成,建成于不同时期。

住在那么一座大屋里,加西亚马尔克斯难免感到既渺小又胆怯,尤其是在黑夜来临的时候,房子变得静悄悄的!

多年以后,当加西亚马尔克斯不得不离开阿拉卡塔卡时,大屋就成了他最大的精神负担,因为他想用文学成就它,一半为了忘却,一半为了纪念。他后来多次提到的那部萌生于青少年时期的长篇小说,指的就是《大屋》《百年孤独》的雏形。

百年孤寂名著读后感(实用17篇)篇十一

古语云:“自古红颜多薄命”,君不见西施、玉环都在风华正茂之年零落于尘,空留下一段传闻,几声慨叹。可居里夫人的美丽换来了科学革命的新,青春托出的一条条科学定律映照在她白皙的脸庞上。“长恨春归无觉出,不知转入此中来”,她跨越百年的美丽催生出了科学革命的长卷,字里行间闪耀着放射物质镭的光辉。

居里夫人有着引人注目的红颜美貌,以至她的闺中密友需要用伞柄赶走那些追慕她的人,可她靠的不是这个,而是对理想的追求,所以,她的美是历久弥新的;居里夫人也赢得了无数的崇拜和敬意,人们用诗歌赞美她,媒体大篇幅报道她,可她不为所乱。爱因斯坦说:“在所有世界著名人物中,她是唯一没有被盛名冲宠坏的。”不求名利,不为赞扬,不怕挫折,自由轻松地驾驭着自己的生命之舟,一如既往地驶向科学的彼岸,“不为物喜,不以己悲”,这是何等坦荡的胸怀。

本来,她完全可以享用镭带来的丰润财富,腰缠万贯。可她偏偏独上高楼,丝毫不为财富所动心,毅然决然地放弃了专利权。她的放弃,使得百年后的今天,人们还在传颂着关于三克镭的感人故事。“科学是全人类的”,这是她对人们的回答,穷困使她的生活窘迫,可她的内心世界是充实丰裕的。孔子说过:“居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面对着跨越百年的美丽,我由衷地体会到什么是“贤”的内涵,不得不由衷的感慨:“贤哉,居里夫人!”

跨越百年的居里夫人,你跨越那悠悠的岁月长河里,把你的青春、智慧和人性的光辉洒在百年后的今天。

百年孤寂名著读后感(实用17篇)篇十二

读《百年孤独》纯属是一个偶然,经同事推荐就借回家看看,看了一遍,我被完全雷同的姓名,无数的倒叙、插叙给弄晕了,读完后也不能完全了解其义。今天,在朋友圈里看到一篇关于《百年孤独》的读后感文章,忽然想解我一直以来的疑问,便细细的阅读起来。

文章的作者读了三遍《百年孤独》,并对作者的身世及所处的时代背景进行了深入的了解,这种执着探索的精神着实让我敬佩,不由得让我想起无论是在工作上还是生活上亦是如此,只要你有诚心,也够努力,总会有一定的收获。

《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其实写的就是拉丁美洲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的兴衰。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

“不团结”在我的印象里有很多解释,从片面的角度说,它是自闭的、可怕的、是要反省的、是要摒弃的。其实在职场上也不乏这样的案例,团结协作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而实际上我们往往是在本职工作上倾尽了全力,而忽略了其实一个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的重要性,这也说明越是浅显的道理,越是难以企及。

偶然吸引到我的文字引导我的这次阅读,也让我感觉到自己思维的局限性。阅读,到底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呢?可能有时,读着读着,我们会发现它是在写自己的故事,里面的主人公就是正在阅读的自己,这种感觉会拉着我们继续阅读;有时,当发现自己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出现在眼前时,那种兴奋之情无以言表。

百年孤寂名著读后感(实用17篇)篇十三

马尔克斯在谈及作品中人物孤独性时,他说过:“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这是以这个家族的命运,来反映整个拉丁美洲的命运,他希望整个民族能够团结在一起。布恩地亚家族都不懂爱情,不通人道,这就是他们孤独和受挫的原因。他们的孤独并不是因为不能与人分享快乐,而是由于感情的匮乏所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心与心的离异与隔膜,这样的孤独可以使一个昔日曾经繁华的小镇最终消失。

在此,马尔克斯告诉人们,孤独的实质是一种毫无意义的生存哲学,它意味着以冷漠、消极的态度去对待生活。而实际上,你以怎样的态度去对待生活,生活同样会以怎样的态度来对待你。一个陷入孤独的民族是没有前途的,只能与贫穷、落后和愚昧为伍。如今的我们生活在一个快节奏的社会,每个人都固守着自己的一份孤独,而这样的孤独会使人走向冷漠,这便出现当下小月月、小伙与七旬老伯争抢地铁座位的现象。社会是群体的,需要大家共同建设社会才会和谐。

《百年孤独》里给人印象最深的是布恩蒂亚家族的孤独者们。孤独成了这个家族的徽记,如同他们血液中固有的冒险、冲动、勇敢和不屈,还有遗传的高高的颧骨,以及骨子里隐藏至深的渴望。

这种孤独不同于中世纪贵族的那种“高贵的忧郁”,象莎士比亚笔下的威尼斯商人安东尼奥,它不是在华丽的客厅里,踱着方步慨叹生命之短暂、蔷薇之枯萎;也不是用天使的丽目俯察人世的风云无常、世态炎凉。它是对世界本体的一种凄凉的绝望,是低贱的、卑微的,有一种浓灰色的压抑感,有是一种惨淡的幽默。这是一种绝顶的忧郁,无可逃遁甚至无法减轻。

百年孤寂名著读后感(实用17篇)篇十四

“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这句话造就了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大诗人李白,而居里夫人的辉煌一生,也源于她的不屈信念与高远追求。

《跨越百年的美丽》是中国近代著名作家梁衡对居里夫人一生挫折与困难的写照,它讲述了居里夫人为了提炼纯净的镭,经过三年又九个月的艰苦卓绝,最后以成功告终的故事。她从一个漂亮的小姑娘,一个端庄坚毅的女学者,变成科学教科书里的新名词“放射线”,变成物理学的一个新的计量单位“居里”,变成一条条科学定律,她变成科学史上一块永远的里程碑。她的坚持不懈与永不言败的精神,告诉我们只要勤奋刻苦,认真对待,把功夫下足,再大的艰难困苦都能迎刃而解。

六年级刚开学,数学书第一单元就学习有关“圆”的知识,这让我对数学失去了大半信心。在往年的几何比赛中,那些数学略差的同学都能拿到一张令人羡慕不已的奖状,而自己却被挤到千里之外,与第一名无缘。这就成了我这个“常胜将军”的短板。果然不出所料,第一单元的考试我又再次跌倒在那个地方,那些讨厌的几何,我对几何的希望彻底抹灭了。老师知道后,把我叫到办公室对我说:“一切的艰难困苦都会有解决的办法,只是我们往往在关键时刻止住了脚步,我们或许是缺少了再走下去的坚持和毅力,使自己与心中的那份初心渐行渐远。因此,我们做事不要轻言放弃,也不要急于求成,在人生道路上,要一步一步脚踏实地地走下去。”

听了老师的教诲,我似乎明白了什么,哦,那就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啊。我开始制定自己的学习计划,克服自己对几何的恐惧,最终,我成功了,我夺得了几何竞赛的桂冠,我战胜了自己的心魔,成功地超越了自我。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金星曾说过这么一句:“你能承受多少磨难,就可以问老天要多少人生。”

这应该是对居里夫人最好的诠释吧,我也以此勉励自己,做一个坚定、刚毅、顽强,有着远大、执着追求的人。

百年孤寂名著读后感(实用17篇)篇十五

今天,老师讲了一篇梁衡写的文章《跨越百年的美丽》,读后,我深有感触。我被居里夫人的那种对事业执着追求和淡泊名利的精神所感动。同时也让我懂得了:人美不在外在,而在内心。

文中讲了她是一位端正贤淑的漂亮小姑娘,但她从不在乎这些,不是整天梳妆打扮,而是整天在一个破棚子里面对着一口大锅的烟熏火燎进行冶炼,她的脸和手都被化学药品腐蚀了,但她还是坚持冶炼下去,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三年零九个月的时间,她终于发现了带有美丽蓝色的荧光的镭。

要知道,她从几顿的废渣中提取镭要熬多少锅才提炼出0.1克的镭,耗费了她多少宝贵时间,也牺牲了自己的青春年华,她却不顾这些。

镭的发现当时轰动全世界,可她并没有躺在名誉里睡大觉。她还在不停地进行研究,镭射线无声的侵蚀着她的肌肤,使她眼花耳聋,浑身乏力,但她什么也不管,只是默默地工作。她从一个漂亮,端庄贤淑的小姑娘,变成物理学里的一个名词。他一生获得很多奖项,她却把获得的奖金捐赠给其他需要钱的人,把奖杯给她的女儿当玩具。她是那么淡泊名利,一般人都很难做到。

由此我想到了社会上有的人有了一点成绩,就骄傲自满,目空一切。我就是这样的人,有一次,我语文考了九十多分,老师在班里表扬了我,我心里美滋滋的,从此也不好好学习,感觉自己什么都会了,不用学了,结果一考试,成绩一落千丈。这时我才知道:无论成绩好坏,都要好好学习,名誉只能代表过去,不能代表将来。

以后我也要想居里夫人一样,淡泊名利,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精神。

百年孤寂名著读后感(实用17篇)篇十六

1998年是居里夫人发现放射性元素镭一百周年。

一百年前的1898年12月26日,法国科学院人声鼎沸,一位年轻漂亮、神色庄重又略显疲倦的妇人走上讲台,全场立即肃然无声。她叫玛丽·居里,她今天要和她的丈夫比埃尔·居里一起在这里宣布一项惊人发现,他们发现了天然放射性元素镭。本来这场报告,她想让丈夫来作,但比埃尔·居里坚持让她来讲,因为在此之前还没有一个女子登上过法国科学院的讲台。玛丽·居里穿着一袭黑色长裙,白净端庄的脸庞显出坚定又略带淡泊的神情,而那双微微内陷的大眼睛,则让你觉得能看透一切,看透未来。她的报告使全场震惊,物理学进入了一个新时代,而她那美丽庄重的形象也就从此定格在历史上,定格在每个人的心里。

关于放射性的发现,居里夫人并不是第一人,但她是关键的一人。在她之前,1896年1月,德国科学家伦琴发现了x光,这是人工放射性;1896年5月,法国科学家贝克勒尔发现铀盐可以使胶片感光,这是天然放射性。这都还是偶然的发现,居里夫人却立即提出了一个新问题,其他物质有没有放射性?物质世界里是不是还有另一块全新的领域?别人在海滩上捡到一块贝壳,她却要研究一下这贝壳是怎样生、怎样长、怎样冲到海滩上来的,别人摸瓜她寻藤,别人摘叶她问根。是她提出了放射性这个词。两年后,她发现了钋,接着发现了镭,冰山露出了一角。为了提炼纯净的镭,居里夫妇搞到一吨可能含镭的工业废渣。他们在院子里支起了一口锅,一锅一锅地进行冶炼,然后再送到化验室溶解、沉淀、分析。而所谓的化验室是一个废弃的、曾停放解剖用尸体的破棚子。玛丽终日在烟熏火燎中搅拌着锅里的矿渣,她衣裙上、双手上,留下了酸碱的点点烧痕。一天,疲劳至极,玛丽揉着酸痛的后腰,隔着满桌的试管、量杯问比埃尔:“你说这镭会是什么样子?”比埃尔说:“我只是希望它有美丽的颜色。”经过3年又9个月,他们终于从成吨的矿渣中提炼出了0?1克镭。它真的有极美丽的颜色,在幽暗的破木棚里发出略带蓝色的荧光。它还会自动放热,一小时放出的热能溶化等重的冰决。

旧木棚里这点美丽的淡蓝色荧光,是用一个美丽女子的生命和信念换来的。这项开辟科学新纪元的伟大发现好像不该落在一个女子头上。千百年来,漂亮就是一个女人的最高荣誉,最大资本,只要有幸得到这一点,其余便不必再求了。莫泊桑在他的名著《项链》中说:“女人并无社会等级,也无种族差异;她们的姿色、风度和妩媚就是她们身世和门庭的标志。”居里夫人是属于那一类很漂亮的女子,她的肖像如今挂遍世界各国的科研教学机构,我们仍可看到她昔日的风采。但是她偏偏没有利用这一点资本,她的战胜自我也恰恰就是从这一点开始的。当她还是个小学生时就显示出上帝给她的优宠,漂亮的外貌已足以使她讨得周围所有人的喜欢。但她的性格里天生还有一种更可贵的东西,这就是人们经常加于男子汉身上的骨气。她坚定、刚毅,有远大、执著的追求。为了不受漂亮的干扰,她故意把一头金发剪得很短,她对哥哥说:“毫无疑问,我们家里的人有天赋,必须使这种天赋由我们中的一个表现出来!”她中学毕业后在城里和乡下当了七年家庭教师,积攒了一点学费便到巴黎来读书。当时大学里女学生很少,这个高额头、蓝眼睛、身材修长的漂亮的异国女子,很快成了人们议论的中心。男学生们为了能更多地看她一眼,或有幸凑上去说几句话,常常挤在教室外的走廊里,她的女友甚至不得不用伞柄赶走这些追慕者。但她对这种热闹不屑一顾,她每天到得最早,坐在前排,给那些追寻的目光一个无情的后脑勺。她身上永远裹着一层冰霜的盔甲,凛然使那些“追星族”不敢靠近。她本来住在姐姐家中,为了求得安静,便一人租了间小阁楼,一天只吃一顿饭,日夜苦读。晚上冷得睡不着,就拉把椅子压在身上,以取得一点感觉上的温暖。这种心无旁骛、悬梁刺股、卧薪尝胆的进取精神,就是一般男子也是很难做到的啊。宋玉说有美女在墙头看他三年而不动心;范仲淹考进士前在一间破庙里读书,晨起煮粥一碗,冷后划作四块,是为一天的口粮。而在地球那一边的法国,一个波兰女子也这样心静,这样执著,这样地耐得苦寒。她以25岁的妙龄,面对追者如潮而不心动。她只要稍微松一下手,回一下头,就会跌回温软的怀抱和赞美的泡沫中,但是她有大志,有大求,她知道只有发现、创造之花才有永开不败的美丽。所以她甘愿让酸碱啃蚀她柔美的双手,让呛人的烟气吹皱她秀美的额头。

本来玛丽·居里完全可以换另外一种活法。她可以趁着年轻貌美如现代女孩吃青春饭那样,在钦羡和礼赞中活个轻松,活个痛快。但是她没有,她知道自己更深一层的价值和更远一些的目标。成语“浅尝辄止”是指人对外部世界的认识,殊不知有多少人对自己也常是浅尝辄止,见宠即喜。数年前一位母亲对我说她刚上初中的女儿成绩下降,为什么?答曰:“知道爱美了,上课总用铅笔杆做她的卷卷头。”美对人来说是一种附加,就像格律对诗词也是一种附加。律诗难作,美人难为,做得好惊天动地,做不好就黄花萎地。玛丽·居里让全世界的女子都知道,她们除了“身世”和“门庭”之外,还有更重要的东西。

1852年斯托夫人写了一本《汤姆叔叔的小屋》,导致了美国南北战争的爆发,林肯说是一个小妇人引发了一场解放黑奴的大革命。比斯托夫人约晚50年,居里夫人发现了镭,也是一个小妇人引发了一场革命,科学革命。它直接导致了后来卢瑟夫对原子结构的探秘,导致了原子弹的爆炸,导致了原子时代的到来。更重要的是这项发现的哲学意义。哲学家说事物无时无刻不在变;西方哲人说,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公元1082年东方哲人苏东坡赤壁望月长叹道:“盖将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也。”现在,居里夫人证明镭便是这样“不能以一瞬”而存在的物质,它会自己不停地发光、放热、放出射线,能灼伤人的皮肤,能穿透黑纸使胶片感光,能使空气导电,它刹那间是自己又不是自己。哲理就渗透在每个原子的毛孔里。玛丽·居里几乎在完成这项伟大自然发现的同时也完成了对人生意义的发现。她也在不停地变化着,当工作卓有成效的同时,镭射线也在无声地侵蚀着她的肌体。她美丽健康的容貌在悄悄地隐退,她逐渐变得眼花耳鸣,苍白乏力。而比埃尔不幸早逝,社会对女性的歧视更加重了她生活和思想上的沉重负担。但她什么也不管,只是默默地工作。她从一个漂亮的小姑娘,一个端庄坚毅的女学者,变成科学教科书里的新名词“放射线”,变成物理学的一个新计量单位“居里”,变成一条条科学定理,她变成了科学史上一块永远的里程碑。“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她得到了永恒。“长恨春归无觅处,不知转入此中来”,就像化学的置换反应一样,她的青春美丽换位到了科学教科书里,换位到了人类文化的史册里。

百年孤寂名著读后感(实用17篇)篇十七

买了这本书差不多有一个多月了,一直放在书架上,没开封。一直没时间看,后来听一个微博上的朋友说,这本书很震撼,所以借春节假期之际,开了封。果然很震撼。对南美不了解的我,通过这本书可以知道个所以然。作者马尔克斯通过对小说情节的肆意构造又让其沉浸于现实之中,将拉丁美洲人的生活方式和细节与天马行空的故事进程交融在一起,通过描写一个小镇(马孔多)的兴衰和盛败过程彰显出整个拉丁美洲的历史进程,通过描写一个家族的新生、鼎盛到没落和消亡过程来展示整个南美人的风土人情和生活面貌。情节之离奇、过程之曲折,色彩之浓烈,结局之意外,让人不得不佩服作者对全篇小说的孕育能力和掌控能力。整篇文章都被一种异样的孤独所笼罩,让人窒息。很奇特,我对作者写这篇小说的动机很感兴趣,有机会,一定要查查资料,看看作者出于何种目的写这篇小说。

当我看完这部小说的时候,我竟然惊奇的发现这部小说与我国的古典文学名著《红楼梦》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首先都是描写一个家族,而且极力将其所处的历史背景淡化模糊,重点叙述故事内容和勾勒人物个性。其次,巧妙的将虚幻和写真的写作手法融合在一起,使整个故事情节无限伸展,无边无际,使小说中的人物无限穿越,鲜活如生。最后相似的地方,就是人物众多。每个人物都有着自己独特的个性,都能在现实中找到影子。再一次佩服加西亚.马尔克斯,但对人物个性描写还是及不上曹雪芹,不同的是马尔克斯写完了,曹雪芹却没写完,留下一个巨大的遗憾。

印象中的南美是一个很独特的地方,有神秘的玛雅文化和原始部落,也有现代文明和工业革命。美丽而又富饶的地域和勇敢勤劳的南美人却过着贫苦的生活。他们与其他地方不同的是,没有经历过一二次世界大战,但是发展却远不及欧洲和北美。从哥伦布发现他们之后,就变成了西班牙人的殖民地,后来又成了葡萄牙人的殖民地,成了冒险者的天堂,同时把战乱也带进了这个地方。就如作者的故乡一样,到如今,也还在战争不断。真是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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