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游记读后感主要情节(实用19篇)

时间:2024-03-27 作者:飞雪西游记读后感主要情节(实用19篇)

读后感是对作品内容、作者思想和艺术表达等方面的思考和理解的呈现。通过阅读下面的范文,我们可以对写读后感有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为自己的读后感写作提供一些参考。

西游记读后感主要情节(实用19篇)篇一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写西游记读后感800字,欢迎阅读与收藏。

《西游记》是我国文学史上的一颗璀璨明珠。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位来自东土的僧人去往西天取经,后收了三个徒弟,一路斩妖除魔,终拿佛经的故事。

由于书中讲述的是一个神话故事,所以也具有很强烈的神话色彩和宿命论。故事中的许多人都能力非凡,打斗的场面十分精彩。书中有我们都很熟悉的人物:有神通广大、嫉恶如仇的孙悟空;好吃懒做、贪财好色的猪八戒;本领高超、任劳任怨、勤勤恳恳的沙僧等。这些人物,都有独特的个性,比如说孙悟空,他的性格特点十分突出:本领高超、勇敢机智,同时,因本身是一只石猴的缘故,所以顽劣、胆大妄为,大闹天宫,性格叛逆,好在后来皈依佛门,修成正果。

其实,《西游记》这本书带有批判性。就拿书中的猪八戒来说吧,他虽好吃懒做,但他心宽,尊师,善于处理人际关系。取经途中,无论孙悟空怎么拿捏他,他从来就不计较。有好几回孙悟空掂着他的`耳朵骂他是呆子是蠢货,老猪一次也没有生气过,依然是一口一个猴哥地叫。每次孙悟空和唐僧闹翻,都是八戒从中调解。菩萨给他取名悟能,就是希望他有本事,唐僧给他取名八戒,就是指一心向佛没有其它的小心思。而悟空叫他呆子,的确,猪八戒有时确实十分呆,悟空在斩妖除魔的同时,也经常捉弄他,所以猪八戒扮演的是一个戏剧性的角色。再比如唐僧,他一心向佛,不伤害生灵,但直接、固执,有时甚至因为听信谗言而不分青红皂白。在三打白骨精这一章,曾多次要赶走悟空,就是因为听信谗言,不能明辨是非,不相信事实。他的善良,伤害了自己,也伤害了身边人;他的善良,使他不辨是非,轻下定论,令人哭笑不得!这本书旨在批判现实社会中封建统治阶级统治秩序的混乱。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就是说道是独一无二的,道本身包含阴阳二气,阴阳二气相交而形成一种适匀的状态,万物在这种状态中产生,没有什么长生不老。妖怪们争抢唐僧肉吃而引发的故事,也让我们感受到了神魔皆有人情,精魅亦通世故。书中蕴含着很多知识值得我们阅读、琢磨。

看完此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你本事多强,只要你兴风作浪,绝不会有好下场!所以,我们不要做亏心事,要像孙悟空一样正直,勇敢、不畏困难,才能乘风破浪,抵达成功的彼岸。

西游记读后感主要情节(实用19篇)篇二

在这几个星期下,我完成了《昆虫记》的阅读。法布尔的笔下,那些昆虫栩栩如生,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书页间跳动。

昆虫,从书生不练劳作,直到衰老死去都一记录,昆虫的一生都在这本书中呈现。这虽然都是平凡的'文字,但是这无不体现出昆虫生活的乐趣,幽默的语言将昆虫的生活习性展现的淋漓尽致。

法布尔的文字让我仿佛置身于一个放大镜的昆虫世界。与他们嬉戏,看他们为了求生做出各种举动,突然如梦初醒,眼前的昆虫世界不见了,只留下了一本写满文字的书。

可能本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但是在他刚刚出生时,一只蚂蚁都可以置它于死地;蜘蛛为什么会有如此高超的结网技术,殊不知这是它生来就有的一种技能。如此丰富的故事情节,如此高潮的写作手法,正是这种《昆虫记》,为我打开了昆虫世界的大门,让我去了解它们。

法布尔写这本《昆虫记》一定花了不少心血吧。当然,那些昆虫绝对不会自愿的让法布尔去观察与记录的,他们渴望自由,所以法布尔不得不去捉捕他们。他曾经为了自己的观察杀死了两只无辜的小鸟儿,又因此遭到了家人的谴责。对此法国人感到深深的自责,他表示他对不起这两只小鸟。随后他便有一段文字中写道,你们是将昆虫开膛破肚,而我却是活着研究它们。

寄生虫在人们看来绝对是深恶痛绝的,但是发布而却依然的去研究它。人们认为他们非常懒惰,靠别人而不劳而获,但是法布尔却认为这不是一种享受,而是一种捕猎的本能。所以不管它们做了什么,他依然乐意去研究。

读完这本《昆虫记》,我心中真的感慨万千。

西游记读后感主要情节(实用19篇)篇三

行至车迟国。国王兴道灭佛,宠信三位道士——虎力大仙、鹿力大仙和羊力大仙,封他们为国师。僧人都被罚做苦工。悟空放走诸僧,打死道士、冒充三清(元始天尊灵宝道君太上老君)。悟空先后与三妖道斗法,比赛坐禅,隔板猜物,赌砍头,剖腹,下油锅,由于悟空使计,三大仙皆被诛灭,现出原形,国王才知道上当。

20通天河受阻。

唐僧师徒行至通天河,老鼋驮他们渡河,但因唐僧忘记向如来问他所托之事而将师徒四人和马匹抛在水中。诸阴魔兴风作雨欲夺经而未成功。此为第八十一难。

内容概括:《西游记》是我国文学史上成就最高的一部浪漫主义神魔古典章回体小说,共一百回,分为两大部分:第一至第十二回是全书的印子。其中前七回讲孙悟空的出身和大闹天宫等故事,为他的神通广大和后来随唐僧去西天取经提供背景材料;第八回至第十二回则介绍小说的另一个主人公唐僧,交代取经的缘由。第十三回至第一百回是故事的主体,写孙悟空皈依佛门,与猪八戒、沙和尚一起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一路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战胜了各路妖魔鬼怪,终于取得了真经。他们自己也修成了“正果”。

写作特色:《西游记》无疑是中国最伟大的一部神话小说,充满了浓郁、奇丽的浪漫主义色彩。它创造了一个光怪陆离、神奇瑰丽的魔幻世界。整部书无论是生动有趣的故事架构、曲折离奇的情节设计、丰富诡异的人物性格刻画,还是诙谐讽刺的艺术风格,以及明快、流畅、极富个性化的语言的运用,都体现出了作者吴承恩具有像他笔下的石猴一样“横空出世”的艺术想象力,显示出前所未有的艺术功力。

人物形象:

【孙悟空】他乐观,聪明,勇敢,顽皮,机灵,热爱自由,除恶务尽,充满了斗争精神。与如来打赌也反映了他自高自大和心高气傲的缺点。后来他参加了取经队伍,尽管头上戴着金箍,不能完全自由行动,但他的火眼金睛能够看透一切;手上的金箍棒威力无穷。他始终是战胜妖魔鬼怪的战斗动力,最后得到一个“斗战胜佛”的光荣称号。孙悟空的种种“神通”,正包含了古人对自身增长的幻想和对征服自然的自信。孙悟空是中国人心目中充满积极浪漫主义精神的英雄。

【猪八戒】猪八戒是小说主要人物之一,唐僧在高老庄所收的二徒弟。猪八戒是与孙悟空相映成趣的人物形象。他身上有许多优秀的品质,同时也有很多引人发笑的东西。取经路上的脏活、累活如挑行李、背死尸、埋人头、扫垃圾等等,都是他来干。不过只要有机会他就偷懒睡大觉,与妖精们斗起来猪八戒也是十分勇敢的,但也有时会借口出恭(上厕所)逃避战斗。好吃贪睡,爱占便宜,嫉妒心理,喜欢拨弄是非,一遇困难就打退堂鼓。猪八戒还是一个好人,他憨厚淳朴,没有害人之心,并且坚持到最后的胜利,被封为净坛使者。、【沙僧】唐僧的三徒弟。他十分勤劳,总是挑担,识水性,在流沙河被收服。武艺并不算高强,但也勇敢的打头阵。忠厚诚恳,任劳任怨,正直无私,一心一意保唐僧西行,谨守佛门戒律。

【唐僧】唐省市西天取经的主使者和领头人,是如来佛祖的第二个徒弟金蝉子投胎转世,作了状元陈光蕊之子,因父母遇难,自幼出家,法名玄奘。取经初始时由唐太宗赐号三藏法师,故亦称“唐三藏”,俗称唐僧。西天取经途中,历经种种磨难。终于修成正果,被封为旃檀功德佛。一方面,他心地善良,信仰坚定,明知到西天去必然会碰到许多艰难险阻,“吉凶难定”,但仍然勇往直前,义无反顾。无论遇到多少困难,也不管外界有多少诱惑,他从来没有动摇过。但另一方面,唐僧又是个相当窝囊的人物。一碰到妖魔鬼怪,他总是一筹莫展,滚下马鞍,涕泪交流。一旦离开了徒弟,他连饭也吃不上。最糟糕的是他太糊涂太慈悲了。孙悟空主动除妖时,唐僧总是斥之为“无心向善”“有意作恶”“不知好歹”,甚至闭眼大念紧箍咒,是使孙悟空无法去战斗除妖,结果自己往往遭灾受罪。唐僧本来是西天取经的领导人,但小说中对他批评得很厉害。这就表明《西游记》并不是宣扬宗教,只不过是利用取经一事作为叙述故事的框架而已。

【神佛和魔怪】妖魔都是些凶狠狡猾的坏家伙,但各有特色。其中有些很容易让人联想起人间的恶霸、强盗、军阀、土匪。天上的神和西天的佛当然也是幻想的产物。按作品的逻辑来说,应是正面形象,作家也曾一再渲染他们如何功德无量,法力无边;但对于这些神佛作者也往往有微妙的讽刺,写他们也有人间常见的弱点。如昏庸糊涂,外强中干、不负责任等,甚至还有腐败的倾向。

西游记读后感主要情节(实用19篇)篇四

唐僧师徒四人为取真经,行至白骨岭前。在白骨岭白骨洞内,住着一个凶残、狡猾,善于伪装的尸魔白骨精。为了吃唐僧肉,先后变幻为上山送斋的村姑、朝山进香的老妪和老翁,全被孙悟空识破。唐僧却不辨人妖,反而责怪孙悟空恣意行凶,连伤母女两命,违反戒律。白骨精心有不甘,又第三次变成老丈又被孙悟空识破。唐僧盛怒之下写下贬书,将孙悟空赶回了花果山。

2、车迟国斗法。

唐僧在车迟国要趋朝换文西行,国师不许。国王命唐僧和国师赌祈雨。唐僧祈雨即来。羊力又要与唐僧赌赛隔板猜物,仍然失败。又和唐僧比高台坐禅,被悟空捉弄而失败。最后,虎力大仙与悟空赌利刀砍头,羊力大仙赌剖腹剜心,鹿力大仙赤身下油锅,但都被悟空所破,三国师都死于非命,现出原形。

3、女儿国遇难。

唐僧师徒来到西梁女国,八戒误食子母河的水而怀孕,为救师弟,悟空与掌握去胎井水的.鞋子精展开斗争。而西梁女王又看中了唐僧,要以身相许,让出王位,唐僧师徒无可奈何。

悟空设计逃出西梁女国,琵琶洞的蝎子女妖,又乘机抢去唐僧,女王为救唐僧被蝎子精毁容。悟空、八戒、沙僧与蝎子精展开殊死搏斗,沙僧以水克火击败蝎子精,救出唐僧,悟空用法使女王恢复青春的容貌。

4、真假美猴王。

唐僧因悟空又打死拦路强盗,再次把他撵走。悟空恐小猴们嘲笑,便去观音那了。六耳猕猴精趁机变作悟空模样,打伤唐僧,抢走行李关文,又把小妖变作唐僧、八戒、沙僧模样,欲上西天骗取真经。沙僧去求观音菩萨,于是悟空跟沙僧回去验真。谁知真假悟空实在难辨:同到观音处,无果;到玉帝那,照妖镜也不起作用;返回地面,师父难见分晓;到森罗殿,地藏怕惹是非;直到雷音寺如来佛处,佛祖才使假悟空现出原形。悟空气愤不过,将其打死。悟空也回到唐僧身边。

5、智取红孩儿。

师徒四人取经过上进过一座山时,唐僧听到有小孩在喊救命。派大徒弟孙悟空去前面看看。悟空到哪里一看就知道小孩是妖怪变的,回来后骗师傅声音是从反方向的,不过走了一会还是碰上了,唐僧不听悟空劝收留了红孩儿,所以才被红孩儿使技抓去,悟空马上从当地打听到红孩儿原来是牛魔王的儿子。最后还要观音帮忙救出。

6、三调芭蕉扇。

7、平顶山斗金银角大王。

来到平顶山,山神向悟空报信:莲花洞内有两个魔头想吃唐僧肉。悟空派八戒打。

探。八戒碰上银角大王被擒。银角大王变为受伤老道让悟空背,将悟空压在山下,将唐僧、沙僧及白龙马抓回洞府,又派手下小妖取出紫金葫芦、羊脂玉净瓶去捉拿孙悟空。悟空被山神救出后变成道士模样,骗小妖的紫金葫芦和羊脂玉净瓶。小妖拿回假葫芦,金银角大王知上当,差小妖请老母吃唐僧肉,顺便拿回老母的幌金绳。悟空得知截杀老妖婆,夺幌金绳,变成老妖婆来到莲花洞,被两魔头识破。恶战后,悟空用紫金葫芦装了银角大王,又用羊脂玉净瓶装进了金角大王,将他们送还给了太上老君,救出唐僧等,继续西行。

8、乌鸡国降狮子精。

唐僧师徒投宿禅寺,夜半时分,唐僧恍惚入梦:只见芭蕉树下一口古井,青烟中一位已故的国王时隐时现,向唐僧诉说了被妖道推落井中的往事,恳请为他复仇。孙悟空半夜还叫上猪八戒一起到唐僧入梦时梦到的古井吧真的乌鸡国救出来,救出来后孙悟空又上天从太上老君拿了一颗仙丹把国王救活。最后孙悟空把妖道降服。

9、敌毒山降蝎子精。

当年在灵山听如来佛祖讲经,如来见她不合掌就推了一把,她就转过钩子把如来佛祖的左手中拇指扎了一下,如来疼痛难忍,即令金刚擒拿。蝎子精却在距西梁国不远的琵琶洞。当唐僧师徒路经西梁国时,趁西游记主要情节1机用法术卷走唐僧,百般诱惑,欲成夫妻美事。使用一柄三股钢叉,武艺高强。战斗时多手多脚,鼻中喷火,口中吐烟,十分厉害。又用倒马毒桩打败孙悟空、不知是甚兵器伤猪八戒。最后,孙悟空上天从光明宫搬来昴日星官,星官等孙悟空诱出妖精,变成六七尺高的双冠子大公鸡,两声啼鸣使妖怪现出原形,死于山前。

10、盘丝洞消灭蜘蛛精。

唐僧独自化斋,错入七个蜘蛛精洞中,被蛛丝缠住。悟空去救援,见蛛女们去濯垢泉洗澡,不便下手打斗,作法取走蛛女纱衣。八戒闻讯,赶至泉中,与蛛女们水中战斗,不料也被蛛女用丝缠住。蛛女们明小妖抗抬唐僧,到黄花观师兄家去蒸食。悟空等打死小妖,救下师父。师徒们前行,来到黄花观。观主正是蛛女们的道兄多目怪。他用毒茶加害唐僧师徒,被悟空识破。打斗中,多目怪施放金光,罩住悟空。悟空变作穿山甲,才得遁去。后受观音指点,悟空去紫云山千花洞,请来黎山老母,才收伏多目怪――蜈蚣精及众蛛女。

西游记读后感主要情节(实用19篇)篇五

石猴拜师:石猴为寻找长生不老的仙方,根据一老猴指点独自驾筏出门求学,师承菩提祖师,得名孙悟空。悟空从祖师学得长生之道、七十二般变化及“筋斗云”。一日,悟空受众人挑唆,变为松树,引起祖师不快,被逐出洞。回到花果山,与占山妖魔厮斗取胜,带回被掳的众猴与物品,自称美猴王。

官封弼马温:悟空向东海龙王讨得(定海神针)如意金箍棒。在幽冥界勾掉猴属在生死簿上的姓名。龙王和阎王表奏玉帝,请伏妖猴。玉帝知其厉害,便假意招安,派太白金星赴花果山招安悟空。将其封为弼马温。

大闹天宫:孙悟空因向东海龙宫借得“如意金箍棒”,又去阴曹地府,从生死簿上勾销自己名字而被告上天庭,玉帝招他上界做弼马温。悟空嫌官小,打回花果山,树起“齐天大圣”旗号。玉帝派十万天兵天将捉拿孙悟空,没有成功,便请孙悟空管理蟠桃园。孙悟空偷吃蟠桃,搅了王母娘娘的蟠桃宴,又盗食太上老君的金丹后逃离天宫。玉帝令托塔天王率十万天兵捉拿悟空。悟空打退了众天神。观音菩萨举荐二郎真君助战;太上老君在旁使暗器帮助,最后悟空被擒。悟空被刀砍斧剁、火烧雷击,甚至置太上老君八卦炉锻炼四十九日,依然毫发无损,还炼成火眼金睛。玉帝请来佛祖如来,才把孙悟空压在五行山下。祸起观音院(大闹黑风山):唐僧悟空行到观音院,老住持为谋占唐僧袈裟欲纵火烧死唐僧师徒,悟空从天界借得避火罩罩住唐僧,火烧禅院。黑风山黑熊怪趁乱偷走了袈裟,想开“佛衣会”炫耀宝物。孙悟空追寻袈裟,大闹黑风山,不能取胜后去请观音菩萨帮忙,观音变作白衣秀士,劝熊怪服下悟空变的仙丹;最终观音收服了黑熊怪,悟空夺回了袈裟。

计收猪八戒:高老庄高太公家高小姐被官府抢走,妖怪猪悟能救出高小姐后被高老汉招赘为女婿。酒宴上,妖怪酒醉现出真面,将高小姐锁在后花园。悟空与师父来庄投宿。悟空变为太公之女。迷惑妖怪,弄清了妖怪的来历。原是天蓬元帅,因调戏嫦娥被发下界错投了猪胎,经观音点化,等候取经人。唐僧收他为徒,给他取名猪八戒。

大战流沙河:师徒三人来到流沙河畔,流沙河中妖怪径抢唐僧,八戒悟空去战,妖怪钻入水中,不肯上岸。悟空去见观音,观音让木叉与悟空同去。木叉叫出妖怪悟净。唐僧收悟净为徒,悟净以颈下骷髅结成法船,渡唐僧过河。

四圣试禅心:骊山老母与观音、普贤,文殊菩萨变成母女四人,欲招唐僧为夫,并要将三个女儿嫁给悟空、八戒和沙僧,意在试探师徒四人禅心是否坚固,唯八戒意动神摇,溜进后堂去撞天婚,被捉弄捆于树上,八戒十分羞愧。

偷吃人参果:唐僧师徒到五庄观投宿清风、明月两位道童奉师父镇元大仙之命,以人参果款待唐僧,唐僧误认人参果为婴儿而未敢食。八戒怂恿悟空偷果三个师兄弟一起分享,遭到二道童怒骂。悟空一怒推倒了人参果树逃离,却被镇元大仙捉回去。悟空求得观音医活果树,二人结为兄弟。三打白骨精:唐僧遣悟空去化斋饭。山中白骨精想吃唐僧肉以长生不老,一变美女,二变老妇,三变老翁,迷惑唐僧,均被孙悟空识破,打死妖怪,唐僧以为滥杀无辜大怒,逐走悟空。(悟空与八戒)双战黄袍怪:唐僧误闯黄袍怪的波月洞。黄袍怪的夫人原是十三年前被掳的宝象国公主,她放走唐僧给父王送信。国王恳请八戒、沙僧降妖。沙僧被擒,八戒逃回馆驿。黄袍怪变做俊俏郎君拜见国王,将唐僧变做老虎囚禁笼中。白龙马变作宫女刺杀黄袍怪受伤。八戒来到花果山,用激将法请回孙悟空。悟空请来星神收回,救出公主,恢复唐僧原身,师徒重归于好。夺宝莲花洞:行至平顶山,悟空让八戒巡山。八戒要躲懒睡觉,编谎骗人,但被变成啄木鸟的悟空一一听知,戳穿其谎言。八戒只得再去探路。被莲花洞银角大王捉去。银角大王又使用移山法,一面压住悟空,一面将唐僧、沙僧和白马掠回洞府。悟空挣扎脱险后,经过几番周折,终于将银角大王装进葫芦内,这时,太上老君赶来,收走了由炼丹的金、银二道童变幻的金角、银角大王。

大战红孩儿:火云洞红孩儿是牛魔王与铁扇公主的儿子,用苦肉计骗取了唐僧的信任,纵风将唐僧慑走,并口喷三昧真火烧得悟空、八戒落荒而逃。悟空请来龙王洒下雨水,反被烧伤。八戒去请观音,被红孩儿假扮观音捉去,最终悟空真观音用莲花宝座,降伏红孩儿,收他做了善财童子。车迟国斗法(降三怪):车迟国国王兴道灭佛,宠信三位道士——虎力大仙、鹿力大仙和羊力大仙,封他们为国师。他们作威作福,欺压僧人,悟空大为不平,设计戏耍国师,在三清殿,以尿水作圣水赏赐给三大仙。三大仙欲报受辱之仇,与唐僧斗法。先斗祈雨,再斗坐禅,三斗隔板猜物。悟空使计,三大仙皆输。最后赌砍头剖心下油锅,悟空使出降妖手段,三大仙现出原形死于非命。趣经女儿国:师徒途径女儿国,唐僧、八戒误饮子母河水怀胎。悟空取来落胎泉水,如意真仙因其侄红孩儿被悟空而降生恨。悟空教沙僧趁自己诱开真仙之机,取走泉水。唐僧八戒饮水解胎。医好了师父、师弟的奇恙。西梁女儿国王倾慕唐僧,欲招唐僧为夫。唐僧割断情丝,谢绝了女儿国王的一片好意。隐藏宫中的琵琶妖女,乘机把他摄入琵琶洞,悟空与八戒与妖女酣斗,却被她暗施毒针刺伤。后经昴日星君相助,才收伏了蝎子精。

真假美猴王:悟空因打死强盗被唐僧赶走,去见观音被留。六耳猕猴乘机假冒悟空打倒唐僧,抢去文牒,去西天取经,沙僧求助观音。观音与悟空沙僧同去花果山,真假悟空恶战,真假难辩。如来使他现了原身,被悟空一棒打死,观音送悟空回唐僧处。

三调芭蕉扇:前方火焰山挡路,悟空向牛魔王妻铁扇公主罗刹女借芭蕉扇,罗刹女因其子红孩儿被悟空降伏,一扇将他扇到九万里外的小须弥山灵吉菩萨处。悟空得到定风丹二借宝扇,被扇不动,变成虫子随茶水进入公主肚中,公主疼痛难忍,只得答应借扇。不料却是假扇,愈扇火愈大。悟空变做牛魔王形状,三借得宝扇,不料真牛魔王得知被骗,变成八戒模样,又拿走了扇子。悟空与天将恶战牛魔王,收服牛魔王,铁扇公主终于答应借扇。悟空扇息山火,师徒翻越火焰山。盘丝洞斗妖:盘丝洞蜘蛛精七女妖把进来化斋的唐僧被蛛丝缠住。悟空见蛛女们去濯垢泉洗澡,变饿鹰,叼走其衣。八戒下水变成鲇鱼乱钻,然后现出本相,与蛛女们战斗,被蛛女用丝缠住。悟空打死小妖,救下师父,七女走脱。师徒们前行,来到黄花观。观主正是蛛女们的道兄多目怪。他用毒茶加害唐僧师徒,被悟空识破。打斗中,多目怪胁下千眼齐放金光,罩住悟空。悟空请来毗蓝婆菩萨,用金针破金光,才收伏多目怪——蜈蚣精及众蛛女。

西游记读后感主要情节(实用19篇)篇六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千万吊儿郎当地应付,下面是小编为你们精心整理好的西游记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能给你们带来实质性的帮助。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一本好书如茫茫大海中的一只小船,一本好书如同黑暗夜夜晚的一缕光,一好书如同炎热沙漠中的一碗水,在我的眼中《西游记》就是这样一好书,我在这本书中认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我读到了各种生动有趣的故事。我还认识了一个神通广大的“泼猴”——孙悟空。

在《西游记》中,孙悟空是一个懂得感恩,知恩图报的人,只因唐僧把他从五指山里救出来,他便一路上为唐僧保驾护航,遇到困难一马当先,他还一个机智勇敢,忠心耿耿的人,在三打白骨精中,虽然师父多次赶他走,但听到师父有危险,立刻路回来保护师父。

《西游记》中,原本遥不可及的西天取经,在师陡四人的相互扶持之下,由不可能变成了可能,一路的困难也被他们用坚定的信心踏了去。

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像师徒四人那样用勇于攀登的精神将重重困难踏过去。

这篇故事里,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孙悟空善于勇赶一路上是他帮助了师父,斩妖除魔才能让师傅取经在这本故事中,我最不喜欢的便是猪八戒,他好吃懒做,只是扛着一个耙子,还天天嚷着说我是天蓬元帅所以我最讨厌的就是她了但是他没有害过任何一个人。

如果大家都讲唐三藏沙和尚和孙悟空一样,对学习有坚定的心,就会像他们一样取得真经,而唐僧四人也不是完美无缺的,他们都有缺点,孙悟空毛躁猪悟能的懒惰,沙悟净的沉默唐三藏的懦弱,可他们却带着各自的缺点取得真经,并修成了正果,这一点说明任何事都不是完美的,取长补短,团结他人就能学习上在生活上取经修成正果。

我相信大家都读过西游记这本书吧,它是四大名著之一,其余的四大名著分别是《红楼梦》,《三国演义》《水浒传》。

西游记这本书里主要人物有五个人,他们分别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白龙马,唐僧。这五个人中,武力最高强的就是孙悟空了,他神通广大,除妖降魔,但是他有时也会打伤好人,有时也会被唐僧冤枉。第二个任务就是猪八戒了,他好吃懒做,平时就知道偷懒,可是他也牵着白龙马走。第三个人就是沙和尚了,他每次最吃苦的就是他,他每次都是挑着单子在后面走,如果猪八戒牵不动白龙马了,那就是他去牵。第四个人就是唐僧了,他虽然打不过妖精,能力单薄,可是他也是善解人意,怀着一颗善良的心。

最近,我对读四大名著感了兴趣。其中,最让我流连忘返的是人人熟知的《西游记》。

《西游记》里讲的是孙悟空一行人去西天取经的故事。故事里主要人物有: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僧。他们一路上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每一难都写得非常精彩。

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那最为精彩的“孙悟空三打白骨精”。只见孙悟空用火眼金睛一看,就知道了妖怪的计谋,一棍打跑了妖怪。唐僧以为孙悟空在伤害生命,所以把他赶回花果山。但是等孙悟空走后,妖怪又乘机将唐僧抓走了,猪八戒想去就唐僧但又无能为力,只好去花果山向孙悟空求救。当跟孙悟空讲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悟空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最后唐僧被救出了。我们的生活中,我们应该学习孙悟空不斤斤计较、知恩图报的品德。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悟是:无论在学习还是生活中,要像他们师徒四人那样,齐心协力、团结一致的将事情做好。一个团队要互相取长补短、扬长避短才会走向成功!

你知道吗,一只石猴竟能上天入地,一只猪竟会三十六变。如果你想知道这是为什么,那一定要来《西游记》中寻找答案!

《西游记》讲述了唐玄奘受唐朝皇帝的委托,带着三个徒弟从东土大唐出发,一路降妖除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的故事。

本书人物性格特点鲜明,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孙悟空。孙悟空是唐僧的大徒弟,机智勇敢,神通广大,能腾云驾雾,会七十二变,一路对师傅忠心耿耿。记得在“三打白骨精”中,肉眼凡胎的唐僧认为孙悟空滥杀无辜,可是,孙悟空在紧箍咒的疼痛下依然要保护唐僧。或许,有一种保护,是任劳任怨。

除了孙悟空,还有心地善良的猪八戒,默默无闻的沙和尚……。

虽然四人的性格特点不同,但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执着。

如果你还想知道发生了哪些精彩的故事,那么,一定要来吴承恩的《西游记》中寻找答案。

西游记你一定读过,里面有很多经典桥段。如三打白骨精、猴王出世、三借芭蕉扇……。

今天绘本里读的是猪八戒吃西瓜,里面的猪八戒非常的贪吃,孙悟空则是非常的机灵。孙悟空用巧妙的方法让猪八戒承认自己偷吃了西瓜。唐僧一直都是很有君子之风,但不知危机和风险意识的。沙和尚忠厚老实,不像猪八戒那样调皮捣蛋,却也不像悟空那样聪明伶俐,就是鉴于他们俩之间的。虽然她在遇到危险时,不能像孙悟空和猪八戒那样冲上前去,打倒很多妖精,但是有时他会保护到师傅的安全。

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他最厉害的就是七十二变和筋斗云。用七十二变时他随便想变成什么就变成什么。而且他一个筋斗就是一万八千里。他最大的几个成就就是:带群猴们进入水帘洞、被称为美猴王、被玉帝封为齐天大圣、取得真经。

如今西游记早已列入四大名著,颇有成就。明代的吴承恩那时能写出这么好的故事,真是厉害。

我九岁生日那天,我爸爸送给我的是一支钢笔,我妈妈送给我的是一本《西游记》的书,我接过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西游记》里面,有一个师傅和他四个徒弟,分别是唐僧,猪八戒,沙和尚,孙悟空和白龙马。

猪八戒不仅非常懒,他还耍小聪明,而且很自私。

沙和尚最老实,非常忠诚唐僧。

唐僧非常爱说话,可是他心地善善良,特点是喜欢助人为乐,可是有时候有点笨,妖怪变成人喊救命,唐僧救了他,最后就被妖怪抓了。

还有一个孙悟空,不怕困难打跑了很多妖怪,如果师傅被抓,孙悟空想尽办法,也要把师傅救回来。

《西游记》这本书,告诉我们一个很大的启示,做什么事都不要怕困难。就像我们上学一样,也会遇到困难,结果难题也解开了,就像《西游记》里的孙悟空一样,不要怕困难。

读一本好书,就像一个高尚的人说话。我完全相信理解这句话,我应该用全部精力努力学习,多读书。

做人要诚信敦厚忠心耿耿。

一放暑假,我就嚷嚷着让我妈带我去新华书城买几本书。回到家,我迫不及待地拿起一本著名的古籍《西游记》抬头。

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很久很久以前,一只石猴从石头里跳了出来。它来到郭华山水帘洞,在猴子面前展示它高超的技艺,成为一群猴子的国王。然后来到山上,跟一个法术进阶的师傅学了很多法术,去东海龙王那里拿了个金箍棒,一路回来杀了妖怪,取名孙悟空。后来他以毕的身份来到天宫,激怒了玉帝,把它放在炉子里成为批判的目光。如来大师把它压下山。唐僧救了它,收它为徒。他认出了高老庄和流沙河的两个弟弟,猪八戒和沙僧。就这样,四位师徒在八十一难中历尽艰辛险阻,却没有退缩,终于得到了真经。

看了《西游记》这个故事,受益匪浅,明白了以后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持之以恒,努力克服,尤其是在学习上,争取最后的胜利。

西游记读后感主要情节(实用19篇)篇七

1、大闹天宫:孙悟空偷吃了蟠桃,搅了蟠桃宴,盗食金丹逃离天宫。玉帝派兵将捉拿猴王,不得。孙悟空与二郎神赌法斗战,不分胜负。被太上老君暗算收进炼丹炉里,反而炼成了火眼金睛,更加神力无比,把天宫打得稀里糊涂,吓得玉帝狼狈逃跑。终被如来擒拿压在五行山下。

2、大闹黑风山:唐僧袈裟为熊妖黑风偷走,悟空前往黑风山索回,打死黑风朋友白衣秀士蛇怪,并与黑风相斗,黑风逃回洞内。第二天,悟空变为老住持前往黑风山,被黑风识破,只好请来观音,设计让黑风服下悟空变的仙丹,使熊怪痛不可忍,悟空取回袈裟。

3、大战流沙河:流沙河中妖怪径抢唐僧,八戒悟空去战,妖怪钻入水中,不肯上岸。悟空去见观音,观音让木叉与悟空同去。木叉叫出妖怪悟净。悟净以颈下骷髅结成法船,渡唐僧过河。

4、智取红孩儿:红孩儿为了吃唐僧肉,变成七岁顽童并施计抓走了唐僧。为了救师父孙悟空设谋“认亲”、向四海龙王借水、叫八戒请菩萨、变成红孩儿父亲牛魔王等均未如愿,最后借助观音菩萨的帮助才制服了红孩儿,救出唐僧。

5、女儿国遇难:在西梁女儿国,女王欲逼唐僧为夫。唐僧被蝎子精捉走,悟空三兄弟大战妖精,败下阵来。只好求助观音,请来星官。悟空、八戒再次引出蝎子精,星官现公鸡原形啼叫,妖精露出原形,蝎子精死,救出了师父。

6、三打白骨精:唐僧师徒途经白虎岭,白骨精想吃唐僧肉以长生不老,又惧怕孙悟空。于是变成送斋饭的村姑,被孙悟空识破并打倒。然后变成寻找女儿的老妇,又被孙悟空识破并打倒。最后变成寻找女儿和妻子的老头,再次被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识破并打死。白骨精现出原形。

7、真假美猴王:路过西梁国,悟空因打死盗贼,被师父赶走,上观音处告状。六耳猕猴精趁机变作悟空模样,打伤了唐僧,抢走行李关文,欲上西天骗取真经。真假悟空大战,惊动观音,观音念咒分不清,玉帝用照妖镜不能辨,唐僧念咒不能分,地藏王身边兽能辨不愿说。直到雷音寺,佛祖才使假悟空现出原形。

8、三借芭蕉扇:唐僧师徒途经火焰山,被大火阻住,孙悟空向铁扇公主借芭蕉扇,公主因红孩儿被孙悟空降伏,将孙悟空扇出五万里之外,孙悟空变成虫子进入她的腹内借到假扇;孙悟空又变成牛魔王借得真扇,却别牛魔王变成猪八戒骗回;最后在众神的帮助下,孙悟空得到了芭蕉扇,师徒四人顺利通过火焰山。

9、车迟国斗法:妖怪虎、鹿、羊变的国师让车迟国王独尊道教,把众教徒驱服道家苦役。唐僧师徒西行到达车迟国,见五百佛教徒被道众暴力驱使,行者化为道徒,救众僧出苦难。并与国师比求雨,比坐禅,比隔板猜物,比赛砍头、剖腹剜心,比试下油锅,悟空破其计,三妖都死。、大闹五庄观:唐僧师徒五人来到五庄观,悟空在八戒怂恿下去偷人参果,与八戒、沙僧分食。被清风、明月二童子发现辱骂,悟空一怒下推了人参果树,观主将师徒众人囚禁。悟空只得四处寻访医树之方,最后观音菩萨的玉净瓶水救活果树,众人得以继续上路取经。

建议。石猴紧闭双眼,纵身跳进瀑布,他发现里面有石锅、石灶、石碗、石床、石凳等,是一个极佳的安身之地,众猴伏地拜石猴为王号称美猴王。

12、灵台山遇仙:猴王为求长生不老,在樵夫的指点下,到灵台方寸山斜月三星洞找。

须菩提祖师学艺。祖师给他取名,姓孙,名悟空,把七十二变的口诀和。

筋斗云的口诀传授给了悟空。一日,悟空受众人挑挑唆,引起祖师不快,被逐出洞。花果山水帘洞已被以混世魔王为首的妖魔霸占了。

悟空只几拳就把混世魔王打得动弹不得了,众猴们又重新回到了水帘洞。、收服猪八戒:唐僧、悟空离开观音寺,来到高老庄。高老太公的三女儿翠兰被妖精霸占。妖精姓猪,上无父母,下无兄弟,黑脸短毛,长嘴大耳,长得很丑,又特别贪吃。他本是天上的天篷元帅,因蟠桃会上调戏了嫦娥仙子而被贬到了人间。高老太公一心想赶走妖精,解救女儿。妖怪有九齿钉耙,还会三十六变,但他不是悟空的对手,终于被悟空带去在唐僧面前磕头喊师父,取法名悟能。唐僧又给他取了别名叫“八戒”。、偷吃人参果:唐僧师徒来到万寿山,山上有座五庄观,观里住着镇元大仙。镇元大仙带着几个徒弟到元始天尊处赴会,交代清风、明月两个徒弟用人参果招待唐僧。夜里,悟空和八戒偷了金击子,来到人参园内,偷摘了人参果。事情败露后,悟空又把人参果树连根拔起。镇元大仙不放过他们,两次把他们师徒抓回万寿山。最后是悟空请来观音菩萨把净瓶里的甘露水洒在人参果树上,让树恢复了原来的模样。镇元大仙与他们师徒和好如初。、拜师取经:五百年后,唐太宗李世民派唐僧玄奘前往西天取经。唐僧在猎人伯钦的保护来到五行山,救出了孙悟空,收为徒弟,又绐他起了名字叫行者,孙悟空又称孙行者。悟空请唐僧上马,自己挑着行李在前面开路。观音菩萨变为老婆婆送唐僧锦衣、花帽,教唐僧念“紧箍咒”用来制服孙悟空。、大战二郎神:悟空因大闹蟠桃胜会和偷吃金丹,四大天王奉命围困花果山。观音菩萨保举玉皇大帝外甥——二郎神参与捉拿。二郎神本领高强,与悟空大战三百回合未分胜负。于是二人开始比试变化的本领,悟空多次变化都被二郎神识破。太上老君趁悟空不备,用金刚琢将悟空打晕,梅山六兄弟一拥而上,这才将悟空擒获。、八卦炉中逃大圣,五行山下定心猿:斩妖台上,玉帝要将悟空斩首,怎奈悟空吃了太上老君的金丹,变得刀枪不入,天王下令用火烧雷劈,却还是无济于事。太上老君将悟空押至八卦炉中,想用三昧真火将悟空烧死,谁知,经过七七四十九天,悟空非但没有被烧死,反而炼成了火眼金睛!他冲出八卦炉,再次把整个天庭打搅得一塌糊涂。玉帝只好向如来佛祖求救。悟空向如来夸耀自己的筋斗云功夫。如来提出,只要悟空能翻出自己的手掌心,就叫玉帝将天宫让给悟空。孙悟空大喜过望,使出十万八千里的筋斗云,却只跳到如来佛祖的手指处。悟空汗颜欲逃之夭夭,如来翻下手掌,施展法术,佛祖手掌变成五行山,悟空被压在山下500年。)。

西游记读后感主要情节(实用19篇)篇八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昆虫记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多数人对蜘蛛没有什么好印象,当见到蜘蛛时恨不得冲上去踩死,可能是因为它丑陋凶恶的外表。

蜘蛛有两个毒牙,一个啤酒肚,还有八条毛茸茸的腿。蜘蛛是一种非常谨慎的动物,当你在它洞穴面前放食物时,它并不会马上冲出来吃,它会过一会才小心翼翼的爬出地穴,当它发现危险的时候它会迅速冲回自己的地穴。在蜘蛛的世界里弱肉强食的规则并不罕见,假如两只公的蜘蛛在争斗,胜利的一方会把输掉的一方的脑袋刨开,变成它口中的美食。有些蜘蛛的毒非常厉害,比如塔兰图拉毒蛛,人送外号“麻醉师”,假如一只鸟被这种蜘蛛咬伤了腿,一开始它受伤的腿就无法移动,十二个小时后鸟就会死亡看到这你也许会认为蜘蛛丝冷血可怕的动物,不过你错了,狼蛛就是一个宁愿牺牲自己保护卵囊的伟大母亲。

还有一种我们常见的蜘蛛,园蛛。园蛛织的网,是最漂亮的,同时也是它获取食物的途径。园蛛属于节肢动物,园蛛它的吐丝器在它的后退之间,所以它的后腿比其他腿都要长,呈圆弧形分开。就这点来说园蛛应该感谢上帝给了它这么完美的身体结构。假如今天你看到园蛛的网断了,第二天你就会发现新的网,由此得知,它是一种很坚持的动物。

今天,我怀着无比喜悦的心情读法布尔所写的一部着作——《昆虫记》。

法布尔是一位法国著名的科学家,科普作家。法布尔能在困苦的环境下研究昆虫,平时我连做数学题都不认真,不刻苦,一遍做不出来,就不想动脑筋,有时还乱发脾气。

读了《昆虫记》我仿佛看到了法布尔在认真的观察昆虫,编写《昆虫记》。我感受很深,《昆虫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含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启发: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坚持“准确记述观察得到的事实,既不添加什么,也不忽略什么。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灯下。

一个人耗尽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昆虫,已经算是奇迹了;一个人一生专为昆虫写出十卷大部头的书,更不能不说是奇迹。而这些奇迹的创造者就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他的《昆虫记》使我辗转反侧,难以成眠。这本书详细介绍了昆虫的行踪、特点,是一本非常好的书。喜爱昆虫的同学们,还等什么呢?快阅读它,走进昆虫的世界!

当我一看到这本书时,页面那里写着那句,“影响孩子一生的经典丛书陪伴孩子成长的朋友”我这就把这位知心的“朋友”介绍给你们吧。

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的法布尔,这本书是说昆虫的,整本书介绍了不同昆虫的不同习性和各自捕捉猎物的方法,勤劳的蜜蜂,愚笨的毛虫,漂亮的蛾,可怕的蜘蛛,它们可称得上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其中,我对《螳螂》这篇感到害怕,你们别看螳螂那貌似真诚的样子其实都是骗人的,它有一个称号叫“丛林杀手”,昆虫中谁要是没反应过来就成了螳螂的食物了,无论是什么虫都无法逃脱螳螂的“火眼金睛”,最是可怕的是,它还会吃了同伴,连兄弟姐妹也不放过,听说雌螳螂还会吃自己的丈夫呢。

最后,我想说法布尔的坚持不懈使我很敬佩他,

因为他不怕困难,不论是炎炎夏日,还是寒冷的冬天,他都要捉到活着的昆虫来观察,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我一定要向法布尔那样,努力、坚持不懈,我们的成绩一定会更好的!

集昆虫学和文学禀赋于一身,熔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昆虫学家法布尔以人性关照虫性,千辛万苦写出传世巨著《昆虫记》,为人间留下一座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散文宝藏。

它行文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盎然的情趣。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是法布尔,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昆虫记》不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世界,它不同于小说,它们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是独自的,安静的,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与艰辛。我仰起了头,这一刻,我非常想仰起我的头,像仰望星空一样,来对待昆虫们存在的奥秘。

我叹服那神秘的大自然,更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

在暑假里,我读了法国著名作家法布尔的《昆虫记》。我深深地被书吸引住了。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屎壳郎如何滚屎球,了解了蝉的习性,蟋蟀是如何捕食的,松毛虫的“家”在哪儿,蜘蛛常见的种类还有勤劳的蜜蜂,愚笨的毛虫,漂亮的孔雀蛾这里介绍了几十种昆虫,每一篇都是那么精彩。

这个暑假我把《昆虫记》这一本书看完了,里面讲的是昆虫王国的各个种类、趣事。法布尔用生动有趣的语言描述了数百种昆虫的生活习性,让我细致的了解昆虫。法布尔为我开启了昆虫世界的大门。记得一个可怕的故事,里面一个个对人类好和不好的小昆虫,只要有人伤害小昆虫,小昆虫就和人类大战一场。不要瞧不起昆虫弱小,其中条纹蜘蛛能把一个成年人弄死。昆虫是强大的,力量是无比的,每只昆虫有自己的长处和自己的短处要要取长补短,才会让自己更强大。

真想不到,昆虫的世界是如此丰富。昆虫,如此微小的生命也能这样精彩。我们应该保护昆虫,爱护大自然,多读名著,收获意想不到的惊喜。

名著看的是一种内在的精华,如果你深入了这本书里面,其实会发觉很多想不到的东西在里面。阅读是种精神的享受,是灵魂的升华。对于名著尤其如此,希望大家多学习,多多阅读名著。

我喜欢昆虫,也曾饲养过昆虫,在草丛中寻觅,在谷物中翻找那些蹦跳的、蠕动的小家伙是我的一大乐趣。起初只是出于好玩,为了满足好奇心,而把虫子作为自己的宠物。自从看了法布尔的.《昆虫记》以后,我对昆虫有了许多新的认识,再也无法把这些小生灵纯粹当做小宠物来看待了。

曾在草丛深处捕获了绿蚱蜢,关在玻璃瓶中,放入几根草饲养着,但没过多久它就绝食自尽了。对此我纳闷了好久,实在想不出这是为什么。看过《昆虫记》后,我知道了原因,法布尔写道:“一个休息日,我正在门外散步,突然有什么东西从树上落下,还不停地叫着。我跑过去一看。原来一只蚱蜢正在贪婪地撕咬一只蝉得腹部。蝉徒劳地叫着,不断挣扎,蚱蜢则死咬住不放,把头深深扎在它的内脏中,一小口一小口地拽下来。”原来,蚱蜢是食肉昆虫呀!

有了养蚱蜢的经验,我对于饲养昆虫更加谨慎了。在了解到蝉吃树叶的汁后,我事先放入了几片树叶,再把“囚犯”关入牢房,满心欢喜地等待着它的变化。大约过了20个小时,当我再去观察它时,却发现这可伶的小蝉“六脚朝天”地躺着。我拉开纱窗,想借光细看它时,这小囚犯竟然“死而复生”,飞走了。看来这小昆虫也会骗人啊!

在《昆虫记》中,作者法布尔告诉我们许多昆虫不为人知的另一面:从圆网蛛到圣甲虫,这两位看似冷酷的妈妈实则是不惜用尽自己最后的精力为儿女毫无保留地献出所有的丝,所有精致的食物;总被人认为温柔可爱的萤火虫竟会以闪电的速度猎食蜗牛;看着笨拙的“大孔雀”蛾幼虫会织出构造巧妙的茧……这些事例都表明了昆虫拥有人类难以想象的智慧。

记住虫子并不渺小,虫子也有值得我们人类尊重的大智慧。

西游记读后感主要情节(实用19篇)篇九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我们就是要写下来我的感谢感悟和答复。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活着主要情节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活着》是我边哭边读完的,书中主人公凄苦的命运触动我那脆弱的神经,加之当时自身的心情非常低落,整个人泣不成声,这可能就是读者和作者产生的共鸣。我不知道现实生活中有没有这种悲惨的故事,但总觉得所有的故事在现实中都有原形可寻,只是作品经过了人为的加工而已。应该有好多人都曾问过自己:“活着究竟为了什么?”包括我自己!当然,不同心境下的答案是不同的,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

人生在世,漫长而短暂的几十年,活着的方式却不尽相同,形形色色的人选择林林种种的生存方式,也就产生迥然不同的人生结局。有的人碌碌无为,甘愿平庸;有的人不懈奋斗,终获辉煌;有的人贪图享受,家道败落。记得有人对我说过:“要是能快乐的死去该多好!”说实话我也想,面且会有很多人这么想过。可是冷静下来,这又是多么不负责任的想法,生命不是我们自己给予的,我们又有什么理由自己擅自决定生命的去留呢!看看《活着》吧,再重新审视一下生命的意义,也再重新认识一下自己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必须为活着而活着!

活着的路上充满挑战,不可能一帆风顺,有些痛苦、挫折很容易把弱者打败,丧失活着的勇气,所以会有一部分人选择过早地离开这个世界。每个选择都有存在的道理,但我要说的是这些人太自私,他们心里只有自己,没有其他任何人,把痛苦与悲伤留给了亲人和朋友!除了自身的原因,社会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现在假的东西太多,真的东西太少,人心里没有安全感,人与人之间缺乏信任,更多的是猜疑,惶惶恐恐中越来越怀疑活着的意义。

活着还是要真实的好,最起码自己心里踏踏实实。对人待事得容人处且容人该是活着的一个境界,可能会被某些人认为很傻,换个角度,傻又何尝不是一种福呢。只有经历了才会知道真实的感受,即使被欺骗,痛彻心扉后才会更懂得珍惜。若没有了悲欢离合、苦痛挣杂,人生会少了些许色彩,有句歌词唱的好“风雨过后总会见彩虹!”活着应该就是哭着、笑着吧,有泪水也有笑容!

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齐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然而我认为上述观点并不完全准确,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向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所以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

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职责。”职责,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可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所以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职责。

小说中主人公福贵的父母,儿子有庆,妻子家珍,女儿凤霞,女婿二喜,孙子苦根相继离开人世。最后福贵只剩下一头老牛与他共度余生,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你眼睁睁地看着身边的亲人一个个地死去,你却毫无办法,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这才是人生中最大的悲哀。但小说中的主人公福贵并没有因为这些不幸而放弃自己的生命,这是令我最钦佩的,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令人心痛的是这已经是当代人们生活中很真实的写照了,比如高考生高考完后因为考试失败跳楼自杀,有的人为爱寻死……如果他们能像福贵这样的坚强,也许就不会酿成这么多的悲剧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金钱,地位,权利,甚至不是为爱情,亲情而活,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活着才是生命的本质。

活着就应该去忍受生活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活着也是一门艺术。

希望我能以我微薄的力量,朴实无华的文字去赞美这样一个倔强而坚强的灵魂。

他叫福贵,出生在地主家庭,年少时也曾享受过一段骄奢淫逸的生活,实在是个逍遥自在的阔少爷,有父母健在,妻子和未出生的孩子陪伴,算是家庭美满,但他在他仅有的可以挥霍的年纪却从未珍惜过自己的家庭。终于好景不长,他花光了家里最后一笔钱财,从家财万贯的少爷变成了生活拮据的佃农。家庭破产之后,巨大的生活落差和心理落差刺破了他麻木冰冷的心,他懂得了生活的不易,开始孝敬父母陪伴妻子孩子……但老天爷似乎宁要他为他年轻时所做的一切付出代价一样,家人陆续死亡之后,四代人竟最后只剩下了自己一个……遭受巨大打击之后的福贵买了一头老牛,继续生活着或者说与生活的苦对扛着。

罗曼·罗兰曾说,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在认清生活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诚哉斯言,福贵他也是如此,在经历父母离去、妻子儿女离去的双重打击之下仍然不放弃接下来的生活。揆诸现实,可能有人会说,小说终究只是小说,当下哪有这么多苦难需要一个人去承受?但小说是讲逻辑的,而现实从来不讲求逻辑,甚至现实生活带给一些人的苦难远远大于我们的想象。我曾在网络上看到现实版《活着》的主人公“福贵”,他的一生便是如此,老伴子女离去,兄弟大哥离去,只剩一个不太聪明的弟弟和一条老狗。

但老天似乎也不是丝毫不近人情,有人在遇见他的十年后再次看望了他,本想着这位“福贵”该是位步履蹒跚的老人了,但当真正见到他时才发现原来生活终究还是会柳暗花明,他再次娶妻并拥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在捡废品的日子里他依然坚强地生活,照顾着自己的弟弟……当有人好奇问起他这么乐观的原因时,这位老人回答:“向前看!”。看似简短的三个字却紧紧围绕了他的大半生,在经历悲喜交加之后仍然不卑不亢,生活依旧有人间烟火气。其实,往事迢递,我们本就不应该踟蹰不前,我们也应该拥有这样充满希望的意志,只有这样才能够支撑自己走过一个又一个漫无边际的夜晚,走到柳暗花明的那一刻。

正所谓,欢乐是人生的驿站,痛苦是生命的航程。世间之事总难一帆风顺,因此学会怎样“苦中作乐”便成为一门学问,而《活着》的主人公福贵也生动诠释了怎样用自己瘦小的身躯去支撑一个强大的灵魂,去生活带给他的种种难题。上天总爱捉弄世人,因此困苦是生命的本色,但世人也要勇于反抗上天,因此不论生存与生活,都要在凡尘中挣扎,即使筋疲力竭,倒下也要再坚强地站起来,继而走完自己的生命旅途。正因如此,人只在自己站起来之后,这个世界才能属于他。

山高水长,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都有自己的使命,有自己的人生节奏,我们不用和别人比,不需要在乎别人怎么看,真正重要的是自己是否认真过好这一生。王小波曾说:“我来这个世界,不是为了繁衍后代。而是来看花怎么开,水怎么流。太阳怎么升起,夕阳何时落下。我活在世上,无非想要明白些道理,遇见些有趣的事。生命是一场偶然,我在其中寻找因果。”我想不管是小说的主人公福贵还是现实生活中的“福贵”都已经找到了自己想要的生活,明白了活着带给他们的礼物。他们为了活着而活着,因为只有活着才能创造一切可能。只有活着并且不放弃活着,只有不放弃活着并且笑对生活,才能够真正的活着。这可能就是“世界以痛吻我,我却报之以歌”的最好诠释了吧。毕竟,满怀希望才会乘风破浪所向披靡。

掩卷深思,与其庆幸自己没有出生在那个水深火热的年代,我更愿意将目光放在今天,继而展望未来,从自己的生活中寻找活着的意义,探索自己对社会对国家的价值。浮生若梦,为欢几何?却也是对自己一生的一个交代,它可能开始于理想,但绝对不结束于理想。

最后的最后,愿我们都能清醒地活着,明白活着的意义,拥有一个似锦的前程和一个要追的梦!

《活着》是作家余华的代表作,讲述了一个人在漫长的时光中,如何挣扎地、拼尽全力地活着。

故事以大时代为背景,主人公福贵出生地主家庭,年少时嗜赌成性,输光了家中所有的产业。

此后,随着内战、三反五反、等陆续爆发,福贵和妻子家珍就这样在时代的裹挟下,身不由己地活着。苦难、鲜血、死亡,仿佛无穷无尽,悲剧一桩桩一件件上演。生命的黄昏,一切过往的人都已不在了,只剩下老了的福贵伴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着往昔。

作家余华用他平实而浑厚的笔调,以一个人浓缩整个时代,带着我们洞穿时间、活着、死亡与生命的意义。没有什么比时间更具有说服力了,因为时间无需通知我们就可以改变一切。在这个世界上,再没有比时间更残酷的了,它公正,公正到冷血。它从不为任何人停留,它总是在你猝不及防间拿走你生命中的许多东西。同千万年如斯不变却冲刷毁灭埋藏一切的时间相比,人真的很渺小。最初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来;最终我们离开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走。其实无论是出生,还是死去,我们都是同样地毫无还手之力。

也许我们都曾有意无意地思索过这样一个问题。为了不辜负父母,为了不辜负爱人,为了不被人瞧不起,为了被社会承认……我们可以有千百种答案,但最终极的答案只有一种:为了不辜负自己,为了不辜负这仅有一次的生命。

你千万别糊涂,死人都还想活过来,你一个大活人可不能去死。同死去相比,活着是更不容易的一件事。一个人在某一个特殊的时刻,也许应当怀有死去的勇气,比如为着心里某些更可贵的东西。可这并不代表生命不珍贵,比起死,我们更该有活着的勇气。

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在我生命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很在意别人的感受。因为内心莫名而来的自卑,因为迫切的对安全感的渴求,因为害怕被孤立,我总是习惯了妥协,习惯了讨好别人,习惯了委屈自己。后来我渐渐懂得,每个生命其实都是一个独立的星球,哪怕彼此挨得再近,也依然是两个个体。你的悲伤也好,快乐也好,能真正体味到的只有自己。也许成长的意义,就是一个渐渐走向孤独的过程,你会慢慢了解到,每天发生在我们身上99%的事情,对别人来说毫无意义。

生命就是那样一辆呼啸而过的列车,而你是唯一掌舵的人,别的人偶尔搭乘上这列车,却终会在某一站离开,都是过客。

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不懂为什么书名会叫做《活着》,慢慢的深入看下去才知道,因为福贵的一家老小,随着时间随着各种原因相继的离开了人世,到最后只剩下福贵和一只被他命名为福贵的老牛,他俩也相伴走完剩下的路。

福贵他做过地主,打过仗,逛过戏院,赌过博,经历着家人们一个又一个的离去。从富贵一时到落魄无比,从放荡的青年直至寂寞的晚年,或许平常人看来是悲惨的,但作者偏偏采用第一人称,这样或许旁观者的伤感大概是不必要的,人生的喜怒哀乐大概只有福贵自己知道吧!

读这本书的时候,心里是忐忑的,更是觉得很苍凉。忐忑,是因为看着福贵一家人的离世,一个接着一个,永远都不知道你看到哪里,他的家人又会离开;苍凉是因为,看着在这世界就只剩下福贵一人,年迈的他尽显孤独。

这大概也是最能打动我的地方,是啊,有时候阅读别人的作品时,是会改变我们的人生态度的。而活着中的福贵,更让我们看到活的人的感受,而不是别人的看法。

或许有的人会像福贵一样小心翼翼的活着,小心翼翼的待人待事,又或许我也是这样的,小心翼翼,可是尽管有再多的小心翼翼,也藏不住内心冲劲儿,面对自己害怕的事情,没做过的事情,告诉自己,别怕,试试看,大不了重新来过,没什么的。

却不曾想到,若真有一天,你活在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中,过着看人脸色,甚至随时可能遭人毒打,随时可能朝不保夕的日子,你还会感到生活不易甚至徒生感叹吗?那曾经的不如意,恐怕就变成了一个个的美好回忆了。

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就应该选择努力,没有一个人的一生是一帆风顺的,只要坚信,活着才有一切,才有希望。

西游记读后感主要情节(实用19篇)篇十

品味名著后,书中那些紧张曲折而又富有生活气息的故事;那些带有传奇色彩而又栩栩如生的人物,永远都活在我们的心中,永不磨灭!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羊皮卷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很多人抱怨自己的生命,对生活感到厌烦,觉得万事都不如意,殊不知他们本身都赋有一种能力,这种力量是生命再现新机。一旦你正视到这个力量的存在,并且开始加以运用,就能使生活完全改观,是生活完全合乎我们自己的理想,烦恼不堪的生命会变的美满快乐,失败可以化为成功,一度为潦倒贫乏所困的生活。将可再现生机,怯懦可化为自信,挫败的生活可再度充满多姿多彩的体验及美好的人际交往,退缩恐惧都将化为从容自在。

人生最美的不是努力,也不是奋斗,而是选择;无数的人在乞求财富,他们既希望能对自己说:“从现在起,我再也不必担心钱的事了!”他们极力摆脱金钱的烦恼,所以他们想尽各种致富的办法,但始终一事无成;为什么呢?原因很简单:他们向外索取的同时,未成想要改变自己的想法;所以先改变自己的内在思维,让自己真正地爱上钱,和金钱合二为一;钱就会追着我们跑,其实这样的感觉也挺好!环境可以改变性格vs性格可以改变环境,常常是我们内心的对话;然而幸福往往使我们很多人一直在追求的事情,假如当一个人决心要获得幸福时,他就能得到这种幸福;所以我们要学会用心的选择,把我们应该做的事变成我们喜欢做的事。这样的人生会更加精彩!

“羊皮卷犹如一炷明烛,照亮你的人生之路。”此书的封面上是这样写的。翻开目录,从目录的章节可以看出一个人想要成功必须要经历的每个阶段。

首先,要学会投资自己,那么从哪些方面来丰富自己呢?书中分别从语言、良好的性格、交际技巧、朋友以及阅读来进行自我完善,这好比金字塔的基石一样,基石越牢固,金字塔才能屹立长久。人也是一样,没有夯实的基础,想要一步登天,那是不可能的事情。遇事懂得变通这是交际技巧;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十个帮,这是良师益友带来的好处;不断地积累知识,才能在遇到难题时迎刃而解,这是阅读带来的收获。所以想要成功必须要好好把基础打好,这样才能在人群中脱颖而出,机遇才会更加倾向于你。

其次,还要有积极的心态和持之以恒的毅力。阿里巴巴总裁马云曾说过“许多人倒在了成功的前一天晚上”。是的,坚定心态很重要,没有坚定的心态,遇到困难总是逃避,虽然暂时道路平坦了,但是困难他还会在下一个路口等你。逃避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要敢于面对,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解决困难,这样一步一个脚印走出来的路才是真正“平坦的”。在我的周围有好多人信誓旦旦的要做某件事,结果在面对诱惑时,寻找各种理由借口说服自己向诱惑妥协,最终这件事情被搁浅,慢慢淡出脑海。所以说毅力同样很重要,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仅仅拥有以上两点是不够的,成功的人还要善于思考。遇事多思考,失败时多思考,从失败中总结经验;遇到挫折时多思考,寻求更好的解决方案;迷茫时多思考,走回正确的人生轨道;小有成就时也要多思考,总结经验从而获得更大的成功。学会思考是人生中必不可少的课程,勤于并善于思考,在遇到困难时才会有意外的收获。

最后,还要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因为它是人生的方向盘,想向什么方向发展取决于自己对人生观和价值观的理解。每个人的见解不同,才会有不同的人生,这才是人生最有魅力的所在,也是人生的神奇之处。

在沮丧悲伤之时,有一本书领引我爬出充满失败创伤的茧壳;在得意自喜之时,有一本书教导我尊重别人,心怀感恩;在得失间徘徊挣扎之时,有一本书让我懂得控制情绪;在遇事止步不前之时,有一本书告诉我坚持就是一切。

这就是我一向爱不释手的《羊皮卷》。它犹如一炷明烛,照亮我的人生之路,领引我正确看待人生路上的挫折和失败,告诉我怎样的去利用自我的智慧去认知自我。

生活中总有不少人活在过去,为过去发生的事忧虑、追悔,却不想办法弥补已造成的不良影响。但发生的事情我们已不可能改变,要想使失败具有真正用心的好处,唯一的方法就是勇敢应对、承受一切、忘掉过去,集中精力为自我勾划未来。在卷三中有这样一句话:?过去的是非成败,我全不计较,只抱定信念。明天会更好。?的确,过去并不等于未来,过去的成功已成昨日的辉煌,过去的失败也早已化为泡影。对于这天来讲,所有过去的一切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抓住这天的每一分、每一秒!

书中很中肯地提醒我们,?弱者任思绪控制行为,强者让行为控制自我的思绪。?因此,要学会让自我持续良好的心境,学会用心灵弥补环境的不足。不错,能驾驭自我的情绪,才能真正驾驭自我。在我们不能控制自我的遭遇时,我们能够控制自我的心态;在我们改变不了别人时,我们却能够改变自我;在我们改变不了已经发生的事情时,我们能够调节自我的情绪。有时候,应对得失我们应学会放下,学会割舍。人只要换个视角看问题,或者调整一下态度,就能让自我有新的心境。要明白,人在顺境时最易忘乎所以,沾沾自喜,失去警惕。人在逆境时则容易意志消沉,自暴自弃,失去前进的动力。所以,做人贵在以超然之心看待自我的得与失,在顺境中感恩,在逆境中依然心存喜乐。?笑着应对生活,不管一切如何,不要使冰霜结在你的脸上。?这句话,将陪我渡过难关,使我生活持续平衡,这也是人人就应有的正确生活态度。豁达一点、超然一点,平静喜悦的走过每一个日子,只有在笑声和快乐中,我们才能真正体会成功的滋味;只有在笑声和欢乐中,我们才能获得劳动的果实。

人活在世上,都需要尝试不断超越自我。但无论做什么,都务必有一个信念,这就是。?坚持不懈,直到成功?,这也是书中要我们牢记的平衡法则。鼓励自我坚持下去,因为每一次的失败都会增加下一次成功的机会;每一次的拒绝就是接近下一次的接纳;每一次皱起的眉头就是下一次舒展的笑容。我们要为自我的一生,甚至每一年、每一个月、每一个星期、每一天确立目标。有了奋斗的目标,不论在任何时候我们都是成功的追随者;有了对人生目标的渴望,我们才能够用用心的心态去对付每一个困难,即使是一件很小的事也会永不疏忽,努力地做到最好。世上也有妙手偶得的成功,也有终无所获的执着,也有些人因为心理上默认了一个?不可跨越?的高度极限,而甘愿忍受失败者的生活。要明白,超越自我,相信自我,才能跃出人生的泥潭。

一滴水蕴藏着浩瀚的大海,一本书孕育着博大的智慧。从书中我寻找到生活的航向,从书中我寻找回迷失的自我。

最近读了奥格.曼狄诺所著的《羊皮卷》,它讲述了一个励志的故事,两千年前,在今天阿拉伯地区的沙漠地带,有一个赶骆驼的男孩,名叫海菲,他恳求老板改变他地位低下的生活,因为他爱上了一位美丽的姑娘,而姑娘的父亲却是一位富有而势力的商人,海菲苦苦恳求他的老板---大名鼎鼎的皮货商人柏萨罗的恩准。为了验证他的潜力,柏萨罗派他去一个叫伯利恒的小镇去卖一件袍子,然而,他失败了。因为出于一时的怜悯,他把袍子送给了客栈附近山洞里一个需要取暖的新出生的婴儿。海菲满是羞愧的回到了皮货商那里,但是有一颗明星却一直在他的头顶上方闪烁,柏萨罗将这种现象解释为上帝的启示,于是,他给了男孩十道羊皮卷,那里面记载着震撼古今的商业秘密,有实现男孩所有报复所必须的智慧,海菲怀揣着这十道羊皮卷,带着老板给他的一笔本金,离开了驼群,走向远方,正式开始了他的推销生涯。若干年后,这个男孩成为了一名有名的富商,并娶回了自己心爱的姑娘。他的成就继续扩大,不久,一座浩大的商业王国在古阿拉国半岛崛起。起初我总认为这是本写给职场中人们的书,然而读完后我便觉得它不仅仅是一本商业圣经,更是一本人生圣经。

世界每天都在发生着变化,但是,做人处事的原则是亘古不变的。心灵的纯净会带来纯净的生活,同样,肮脏的心灵会使人的生活变得腐朽,太多的人都在忙着改善自己在物质生活中的地位,拼命的占有一切,却不知生命是有规律的,只有遵循了一定的原则去生活才能获得成功,才能实现目标去改变自己的一生。

而羊皮卷就是这样一本讲诉人生规则的励志经典,用感恩的心去面对生活,坚持不懈,肯定自我,珍惜生命,控制情绪,保持良好的心态,重视自身的价值,这几大主题构成了羊皮卷的精华所在,我们每天的生活都发生变化,日新月异,忘掉昨天,忘掉去年,忘掉那些愁云惨淡的日子,忘掉每日的失望和失败,所有的一切都会成为过去,新的一天即将来临,而且会有意想不到的美好。

书中让我感触很深的而且生活中大多数人都明白却也很难做到的点很多,其中印象深刻的一点就是热爱生活,爱拥有无与伦比的力量,能够让任何人敞开心扉,书中写到:我要用全身心的爱来迎接今天,我该怎么做呢?从今往后我对一切都要满怀爱心,这样我才能获得新生,我爱太阳,它温暖我的身体,我爱雨水,它洗净我的灵魂,我爱光明,他为我指引道路,我也爱黑夜,它让我看到星辰,我迎接快乐,他使我心胸开阔,我忍受悲伤,它升华我的灵魂,我接受报酬,因为我为此付出汗水,我不怕困难,因为他们给我挑战。如果每个人都可以热爱生活,内心充满爱的去迎接每一天,那就不会有那么多失败、痛苦、烦恼和不堪。

书中很中肯的提醒我们,弱者用思绪控制行为,强者用行为控制思绪,我们要学会保持良好的心境,学会良好的驾驭自己的情绪,才能真正的驾驭自我。要明白,人在顺境中最容易忘乎所以,沾沾自喜,失去警惕,人在逆境时则容易意志消沉,自暴自弃,失去前进的动力。所以,人贵在以超然之心去看待自我的得与失,在顺境中感恩,在逆境中依然心存喜乐,豁达一点,超然一点,微笑的去对待每一天。

一滴水蕴含着浩瀚的大海,一本书孕育着博大的智慧。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养成良好的习惯,如果此时的你气馁了,悲伤了,意志消沉了,可以用心读一下这本书,从书中找到属于你的颜如玉、你的黄金屋。

近期读了奥格·曼狄诺所写的《羊皮卷》。刚开始看名字的时候,我以为这是一本偏文艺类的书,后来我认为它是一本写给已在职场中人们的书,然而当我看完,才深刻体会到它不仅是一本“商业圣经”更是一本“人生圣经”。

《羊皮卷》是一本讲述人生规则的励志经典。用感恩的心面对生活、坚持不懈、自我肯定、珍惜生命、控制情绪、保持良好的心态、重视自身价值,这几大主题便构成了《羊皮卷》的精华所在。

其中书里的一段话令我印象深刻:“我承认每天的奋斗就像对参天大树的一次砍击,头几刀可能了无痕迹,每一击看似微不足道,然而,累积起来,巨树终会倒下。这恰如我今天的努力。就像冲洗高山的雨滴,吞噬猛虎的蚂蚁,照亮大地的星辰,建起金字塔的奴隶,我也要一砖一瓦的建造起自己的城堡,因为我深知水滴石穿的道理,只要持之以恒,什么都可以做到。”

对于即将毕业的我来说,它就像是一根带有魔力的“银针”,指引着我绣出独属于我的作品。初入职场,我没有什么工作经验,头脑也不聪明,在工作方面的我更是宛若一张白纸,但我不会因此怯懦,因为我深知“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我更加明白白纸若不上笔,它永远也只能是一张白纸,仅仅是从崭新变得陈旧。

而“积”字,则不光光是积累,更是坚持,只有坚持下去才会积少成多,积水成渊。积累经验,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它就像是一场马拉松,坚持地越久,跑的路程也就越多。当然我们在坚持的路途中会发生各种各样的事,有慢慢累积的经验,也有无数的教训,但无论什么,它都是为了让我们变得更加优秀。而我会努力走在坚持的路上,在我的白纸上画出一笔又一笔。

《羊皮卷》一书被称为西方的圣经,它通过一个个栩栩如生的故事告诉给我们一些深刻的人生道理,让我们尽量减少和避免误区,快速、直接的实现人生的目标,让人生在这短暂的、有限的时间里过得更加有意义、更加有价值;它是一本调节情绪的书,书里面大量篇幅介绍了如何战胜消极情绪,如何提高自尊发展自信,如何进行自我激励等。

读完这十篇《羊皮卷》,给我触动最大的是以下两点。一、“目标需要靠行动去实现”,有了明确的目标,你不用求助于他人去帮助你实现。因此,你自己喝的水一定要自己来挑,同样,你自己确定的目标也必须由你自己来付诸行动才行。行动是成功最基本的条件。行动前的思考同样是成功的一个重要条件,当然我们不能总是思考而不去行动,不应该浪费我们自己宝贵的时间,未必非要等到,万事都具备了才可以开始行动。在某种程度上,我们需要有,或者说我们应该有预见性。我认为决策也许是行动的一部分,但我们不可以一味的停留在想,要动起来才能有可能获得成功;二、“坚定转为必胜的信念”无论做什么,都必须有一个信念。事情要靠自己,靠别人是靠不住的。信念也是能够成功完成一件事情的重要的条件之一,只有选定信念,做起事情的时候,才可以在遇到挫折的时候,不断激励自己前行;才可以在遇到困难的时候,不断鼓舞自己以动力;才可以在遇到失意的时候,不断安慰自己以振作。

积极心态的力量,你的心态是你命运的控制塔。消极心态是失败、痛苦的源流,而积极心态是成功、健康与快乐的保证!千万要记住,你的心态决定了你是否能够成功,无论情况怎么样,都要抱着积极地心态,莫让你的沮丧取代了你的热情。一个人的心态,是完全可以听任自己的,可以完全由我们自己来掌控。但是很多人,却不知道妥善应用,让外界的事物去影响我们,影响自己的心态。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也许他们活得很快乐,但不一定是适合自己的;也许在某些人眼里我们的生活方式,是一种痛苦,是一种不幸,而我们自己却持相反的态度,甚至于乐此不疲,那么我们不是一样快乐么?你觉得自己快乐了,才是真的快乐,如果你觉得自己不快乐,即便再有财富、有地位,你也仍旧不快乐。如果自己认为是快乐的,那么就是快乐的。

在这本书中,作者所展示的成功哲学是如此地慎密实用而又充满激情,它鼓舞了千千万万的成功人再攀高峰,更激励了千千万万尚在困境中的勇敢者重新获得信心与勇气,让读过此书的人都能得到重大的收获。摆正心态,积极勇敢;顽强跨越逆境,坚定信念,一往无前地为理想的实现而不懈努力。

人生的价值、人生的意义,很多人都在寻找,愿我们从这本书中汲取营养,成就自我。

西游记读后感主要情节(实用19篇)篇十一

周末,我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这本书,它讲的是高尔基怎么在苦难的生活中坚强长大的故事。

高尔基不像我现在的生活那么幸福,他的童年苦难远比欢笑多。他三岁时,父亲死于霍乱,母亲带着他到外公家生活。在这个家庭里,吵架斗殴是家常便饭,父子、兄弟之间为了争夺财产而勾心斗角。外公喜怒无常,脾气暴躁,好几次把小高尔基打得昏死过去。

再想想我的生活,是多么幸福,每当我生病时,父母都会无微不至的照顾我;每当我难过时,父母都会想办法哄我开心;每当我需要什么东西时,父母会尽量满足我……而我有时却不会替父母着想,让他们时刻为我操心。

记得有一天早上,我上学起床晚了,却埋怨妈妈没有及时叫醒我,向妈妈发了好一通脾气,现在想想真是后悔。而高尔基在那个阴暗的家庭里,只有慈祥的外婆是小高尔基唯一的温暖,使他最终能够成为一个坚强善良的人。所以,我要下定决心向高尔基学习,改掉娇气、任性的毛病,让自己成为一个孝敬父母、为他人着想、对社会有用的人!

文档为doc格式。

西游记读后感主要情节(实用19篇)篇十二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所以要去想想原因是什么。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小王子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叫《小王子》的书。刚开始读的时候,我似乎觉得这本书和别的童话差不多,只是很有趣。但是,读着读着,我就渐渐的被这本书所吸引了。不仅喜欢上了这本书中带着淡淡忧伤的文笔,还开始思考起这本书里面那些看似是童话,但却蕴含着深刻哲理。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小男孩,作者称他为小王子。他生活在一个比房子稍大一点的星球上,这个星球只有他一个人,和一朵玫瑰花,还有几座火山。小王子每天早上都要很仔细地清理这个星球,并且陪玫瑰花聊天,小心翼翼地照顾她。终于有一天,他想离开这个星球,去别的星球看看。

小王子一共去了6个星球,当小王子一一拜访这些星球后,他照着那个地理学家的建议,来到了地球。他在地球上遇到了许多事情,他驯养了一只狐狸,那只狐狸教了小王子许多道理。最后,他遇见了书中的另一个主人公——一个在撒哈拉大沙漠里面修飞机的飞行员。小王子也带给了那个飞行员许多关于生活的思考。最终,他们分开了,因为小王子开始想念起了他拥有的那朵玫瑰花,和他的星球。当看到小王子和飞行员分离的那一篇文章时,我也同样依依不舍,不舍得这个明白世间真理的小王子。

读完这本书,让我认识了一个心地善良的小王子。

一颗小小的星球,一株红红的玫瑰,一个孤独的背影。

《小王子》是安东尼先生的著作。全文以孩子的视角讲述了生命、生活、友情、爱情、死亡等方面,不仅有趣,还向我们展示了成年人的世界。一个个情节代表着一个个成年人,他们自私、虚荣、为自己的错误寻找借口,让我们在读书的同时懂得做人的道理。

当中我最喜欢的是小王子和国王在一起的片段:小王子来到了325号星球,在这里他遇见了一位国王,他穿着长袍,坐在宝座上,看起来非常威严。可小王子不知道的是,在这个国王的眼里,世界很简单,所有人都是他的臣民,实际上却只有小王子和一只老耗子。

小王子从头到尾都是天真可爱的,我最喜欢里面的一段话是:假如你对大人们说“我看见一幢美丽的房子,是用玫瑰色的砖块砌成的,窗口盛开着天葵,屋顶上还有鸽子在垒窝呢!”他们怎么也想象不出这种房子有多好。你只能这样对他们说:“我看见了一幢价值十万法郎的房子!”那么,他们就会惊声尖叫起来:“噢,是真的吗!那会是多么漂亮的房子呀!”大人们似乎总是觉得利益最重要。

我的感悟是:不要因为外在的因素,而把自己真正喜爱的、想要去做的给抛开了,那样不仅会一事无成,还会让生活变得没有意义。

前几个月妈妈帮我买了一本名著,是法国的著名小说家————安托万。德。圣埃克苏佩里写怕《小王子》。

在这本书里可以让我们体会到什么是真情!真情可以表达自己的内心和你的心灵语言。在小王子的星球上有着一朵娇气的花儿,时时刻刻都要呵护它它却还要跟小王子发脾气,因为小王子当时不知道真情是什么意思而赌气离开。在旅游各国时他见到了一只小狐狸,小狐狸让小王子明白了这朵花虽然娇气,但是对他自己是独一无二的,需要去爱它去关心它呵护它!在别的星球上,哪怕再有钱再有权也是孤独的。

这说明了:为别人做事快乐的,你在付出的同时你也在得到,有朋友的人就不会孤独无趣了。

总会有那么几本书,与人的心境或经历相契合,让人记起一些往事并产生共鸣,或潸然落泪,或扬起嘴角。记忆中,也曾有那么一本书,让我有相同的感受,似心跳伴随着脉搏,频率一致的节奏。虽然它没有多余的文字,也没有用上缤纷、浓烈的色彩,只是黑白;虽然它并不算最精彩,甚至其中的一切内容都淡淡的,却安静、可爱,仿佛儿时午睡中做过的一个柔光依稀的梦,它真的好像一种梦境,零碎的画面、声的场景,但令人怀念,深深着迷。那就是我喜欢的,几米的绘本——《森林里的秘密》。

森林里藏着什么?心底那些轻而又轻的快乐和忧伤?我在森林里,藏了许多许多秘密。有些秘密,我也记不得了?当我再次翻开绘本,我又好似回到了从前,第一次打开它时的情形,我看到我迷失的梦,在那小小森林,在那黑暗中微微闪着光。

还记得其中描绘的画面,细笔勾勒的图画,像是出于纯真孩子的笔体:森林里,有毛毛兔,有树木,有浮动在背景的洁白纱帘,有月光散发的微白色亮光,有闪烁着光芒的、曾经的秘密。

很喜欢这样简单的画风,喜欢里面美丽的森林。那样的风景只存在于我的脑海,我的梦中,而正因为如此,它又显得愈加美丽。在那里,有着小矮人的红色小屋,有着迷路的公主,有着五色的彩蝶,有着通往幽深古堡的羊肠小道,还有在森林里上演的那一幕幕快乐的故事。我总想着有这样一个森林,想着这个世界里从未存在的另一处世界。在那里,没有人与人之间的隔阂,也没有人与大自然不和谐的相处。可以在清晨微笑面对每个人,然后采一把无名的沾着晨露的小花,插在木窗上的玻璃杯中。可以与伙伴无忧无虑地奔跑,爬上树梢,搭建小巢,与鸟儿作伴,歌声清脆。可以在暖洋洋的午后,穿过溪水的“欢歌”,到兔子先生的家,喝一杯下午茶。让万物回归最原始的模样,让阳光覆盖这一刻宁静的我,这样,就已足够幸福。

突然,我想开始另一个梦,我喜欢,是迷失在森林的孩子,飞行在柔光依稀的梦里。

仿佛,世界都飘了起来。

夜深了。当我合上《小王子》时,也合上了眼睛,回忆着这本书。

正如书中所说,水对心是有益处的。而《小王子》这本书就像水一样纯洁,清澈着我们的心灵,使人安宁并心生暖意。但是,这本书的真谛到底是什么呢?我思索着。

狐狸说得没错,只有用心才能看清。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只有人与人心灵之间建立起来的情谊,才是最最真实,不可磨灭的。

用心灵洞察一切,就能发现事情的本质。在生活中,当我们用心灵去感受,就会发现,处处都有感人的故事。

从前,我以为妈妈对我的爱是微不足道、理所当然的。但是,读了《小王子》以后,我才明白,母亲根本没有必要这么做,她完全可以自己打着伞来找我。正是因为母亲爱我,她为她的爱负责,所以,她才会不顾一切地为我送去一股暖流,心甘情愿自己淋雨。而爸爸,也是因为他认为我违反了“孝”这个字,恨铁不成钢,才下狠心打我的。许多孩子也和我一样,认为父母娇惯着自己便是爱,打骂自己便是恨,其实则不然。无论是惯是打都是父母对你的爱,只是形式不同罢了。当我们用心灵去体会爸爸妈妈对我们的爱的时候,你还会对他们为你付出的一切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吗?毋庸置疑,这样,结果就截然不同了。

水对心是有益处的,书对人也是有益处的,就好比《小王子》这本书对人心是有益处的一样。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爱负责任。

朋友,学会用心灵洞察事物的本质吧,这是狐狸留给我们的启示,也是《小王子》这本书留给我们的启示。

很久之前就知道有《小王子》一书,本以为只是一本很时髦的畅销书,文化快餐一类的读物,不曾想一读之后,竟使人感觉心旷神怡,仿佛洞悉了世间万物一般。

作者是一位法国飞行员战士,从他短暂的生命历程里可以看出,他是一位热爱生活、热爱祖国、热爱和平的人儿。故事的开篇叙说作者幼时是一个爱幻想、爱自然、爱画画的顽童,本来是有着极好绘画天赋的,但因为大人们的轻视而被迫放弃了自己的爱好,转而去学习“大人们”所重视的东西。后来作者成为了一名飞行员,驾驶飞机遇到故障迫降在沙漠中,偶遇到“小王子”——一个略带忧郁、伤感而又敏感的,来自外太空的“小王子”,听他讲述着“小王子”的欢乐与忧伤。

小王子独自生活在一个星球上,每天最大的乐趣就是看日出日落。他清理小星球上的青苔,疏理小星球上的火山,并与一朵花儿成为最好的朋友。后来小王子去拜访和他一样——独自一个人生活在另一座星球上的“孤独”人儿:一个人的国王,一个人的商人,一个人的地理学家,一个人的点灯人。一个人的生活总是单调的,而这些“大人们”都热衷于自己的追求,尽管无人喝彩,尽管无人瞩目。

最后,小王子来到了地球——这个宇宙中最复杂的星球上。他轻信了毒蛇的谎言,他和狐狸成为了朋友。当他看到了有五千株玫瑰花的花园时,他想念他的花儿朋友,于是他想回去。他轻信毒蛇的话,被它咬伤一口倒下了。也许,小王子真的'回到了自己最喜爱的星球去了。

读完《小王子》,让我想起《天空之城》,一部很好的动画片。比人类科技文明不知高出多少的天空之城,最终也丢掉了包袱,只携带草木虫鱼飘然而去。

我想,我们是时候要反省自身了!

西游记读后感主要情节(实用19篇)篇十三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受戒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7岁,一个多么完美的年龄,也正是一个对于人生、感情有了慒懂的认识和向往的年龄,难怪,只在看到一个小女孩的小脚印后,便会心乱了。但他的天生的羞涩却使他不敢表白,这份朦胧的爱只好在他的心里孕育、成熟,他的心还是纯真和完美的。他虽始终只是在被动地等待和理解初恋的到来,但他坚定地相信自我对小英子的爱的小英子对自我的爱。于是,在他等到了爱狂风暴雨般来袭时,他大声说出了心里话,虽然,这还是小英子的鼓动下,而这一次,他的勇敢已战胜了怯懦。复苏的人性让他把幸福紧紧攥在了自我手中。

相比之下,小英子更直白,更大胆。她毫无顾忌地坦露心迹,但她并不鲁莽。她是在确定了明海的心后才以身相许的。她很直白,但很真诚;她很大胆,但很谨慎。她深信自我的可爱灵巧必须能够打动明海,她也清楚自我早已对那个漂亮温顺的少年暗暗倾心,于是她把这种爱表达出来,释放出来。正是这种主动的交流和呼唤,才让她和明海走到了一齐。有时候,人与人心灵的交汇就在那么一刹那,错过了那一刹那,恐怕两个人的手永远也不会牵在一齐。聪明的小英子用她的果敢赢得了属于自我的那份真爱,她身上蕴含着的那份至真至纯的人性之善让她获得了生命中最珍贵、最完美的幸福。

小说虽是描述一派纯美宁静和谐舒淡的乡野风情,但其中也隐藏着淡淡的忧伤,如明海为什么出家,明海与小英子之间似爱非爱的纯美情感能持续多久。这些都隐含一丝不易察觉的苦涩。汪曾祺的作品恬淡闲适,自由灵畅,可见作者自然通脱的生活追求,平淡的结尾往往蕴含着令人深思的人生哲理。让人有一种隐隐的悸动。

初闻汪曾祺,是在郭沫若的《白鹭》中,有这么个评价:恬谈纯净。再识汪曾祺,便是读了《受戒》。

《受戒》就像是蒙蒙的薄雾,给人以不可触及的朦胧之感。但它却又显得那么真实,芦苇荡漾着的清香,两个少年青涩却又温馨的情感,使人变得纯粹起来。

有句话说,艺术是最大限度地接近生活,而《受戒》却似乎把一切都推翻了。

寺庙是清规重地,但和尚们的生活是充满着人间的世俗气。荸荠庵里的和尚不用做早课、晚课,吃喝玩乐一样不耽误,甚至连二师父仁海都有一个老婆。如此看来,这些和尚是与常人无异了。更有甚的是善因寺的方丈绣花功夫讲究,还有个19岁的小老婆。作者用一种不以为然的笔调叙述了这些有悖常理的事,给人的心理创造了不大不小的冲击,在潜移默化中让人融入这个背景中去,随后便是男女主人公的故事了。小明子天生的羞涩,如同一杯淡雅的清茶,氤氲下咽,口留余香;小英子则像是一撙香醇的米酒,直入心脾,畅快不已。他们一同玩耍,一同作画,一同划过芦苇荡,在17岁这个懵懂的年龄,对一切都有着美好的向往。春去秋来,他们的爱情日铸走向成熟。这本是世间一对普通少年的情愫,却被作者描述得异常纯朴,本是有悖常理、该被世俗摒弃的事,读来却让人想要祝福它。

也许是因为汪曾祺把它描绘得太美好了吧。在那种和谐温婉的环境中,小明子和小英子身上那份至真至纯的人性之善显得太美好、太过真实。

汪曾祺的妙笔不仅表现在他对故事情节的结构上,更表现在他在描写上的鬼斧神工。当小明子最终敞开心扉,大声喊出“要”时,作者便把情景设置在了芦花荡中:“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蜘蛛。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这样的结尾洋溢着自然、纯朴的民俗气息。这种地域风情能够让人释放压抑的人性,放松紧绷已久的神经。不仅如此,作者用他清丽的笔触塑造了鲜活生动的人物形象。比如作者介绍小英子姐妹的外貌:“两个女儿,长得跟她娘像一个模子里托出来的。眼睛长得尤其像,白眼珠鸭蛋青,黑眼珠棋子黑,定神时如清水,闪动时像星星。浑身上下,头是头,脚是脚。头发滑溜溜的,衣服格挣挣的。——这里的风俗,十五六岁的姑娘就都梳上头了。这两上丫头,这一头的好头发!通红的发根,雪白的簪子!娘女三个去赶集,一集的人都朝她们望。”只是几个简洁的短句,使热情活泼、纯真质朴的农家女跃然纸上,疏朗清淡,耐人回味。

就是在这种平淡和谐的氛围中,纯朴善良的人们构成了一幅脱离物质和伦理道德束缚的净化画面。对于那些习惯了城市灯红酒绿的人们来说,每天拖着疲惫的身躯,带着不同的面具,厌倦了糜烂空虚的生活,被琐碎围绕着,就像是被罩在笼子里的金丝雀,不停做着困兽之斗,只有面对澄澈的天空时,才会唱出最动听的自由之歌。人也是一样,只有置身于最淳朴的乡野,摆脱一切物质的层次,才能激发出最原始的人性,重新拥有追求幸福的勇气。这就是对人性的净化。读汪曾祺的《受戒》就是如此,他的文字似乎就有这种魔力,让人在不觉中得到沐浴。

正如作者所说的:“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美、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是的,我们所呼唤的就是健康的、美丽的、诗意的人性。

我们读书也是一样,汲取健康的性灵才是最真的。

书,就是一把钥匙,让我们打开文学之门;书,就是一叶小舟,载着我在知识海洋里遨游;书,就是一位慈祥的老人,告诉我做人的道理。

最近,我读了《叶森格伦受戒》一文。课文主要讲了:雄狼叶森格伦(朋友都叫它老狼)到了列那狐家门口,闻见鱼肉味、喝奶酪的味道。老狼很想走到列那狐家里去,这样就可以直接偷鱼肉和奶酪了。老狼把鼻子贴在门上,那鱼味和奶酪味使它如痴如醉。狡猾的列那狐识破了老狼的计划。见老狼可怜巴巴,就给了它一块最小的。可老狼吃得太快连鱼腥味都没尝出来。

老狼不甘心,想在列那家要点奶酪。饿得饥肠辘辘的老狼,被列那家的奶酪香围得团团转。老狼把头伸进门窗,列那拿了一盆热气腾腾的开水泼到了老狼头上。列那一边笑一边鼓励老狼修成道士。可怜的老狼到了这般地步还没有识破列那的鬼把戏。

读了这篇课文后使我深深地懂得:做人不能太愚蠢,知道人家聪明,千万不要任意让别人摆布。这个故事与《安拿生和傻子的故事》差不多。安拿生本来很聪明,傻子也不傻。只是安拿生的贪心,让自己无家可归。所以大家一定要记住:人要做有用的人,善于识别真假,不断提高自己。

读完汪曾祺的《受戒》,我的心竟有一丝颤抖,一些形象化的激动凸起在我的皮肤上,虽然我知道天气并不冷——那是内心的震动造成的。

“是有路的地方,我都要走遍。”初见这样的豪言,我感动了,想到自己仅为刚刚迈出的一小步而沾沾自喜,却空抱着一腔愿望,便在心里暗暗责备自己的浅薄。我不想将自己封在一个小小的空间里,我知道自己的天地应该很大,也一定会很大,但立足于此,我却发现自己的双腿并不强壮,就算是心,也没有伟岸到可以俯视天下的地步。那么,我的路在哪里呢?我的方向呢?我不知道,我没有明确的目标,虽然我渴望流浪的洒脱,但我也明白,自己并不会洒脱地自我放逐。但是此时,我确是失去方向了。

故事临近结束,我又看到了“走遍没有路的地方”的言语,我在觉得自己悟性太低的同时,也体味到一丝禅机。走遍有路的地方固然了不起,但那毕竟是是沿袭别人的老路,并不是在创造自己,而走没有路的地方,则完全是在走自己的路,并且用自己的手去打拼、去开创。如果说,走别人的路是在图纸上加深一道划痕的话,那么,走自己的路便是增加一道划痕了,勿用赘言,后者才称得上是真正伟大的选择。

鲁迅曾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我一直引以为箴言。然而,一直以来,我想到的却只有别人是怎样开路的,而自己,只是在做一个置身事外的旁观者。此时,我终于感觉到了自己的存在,然而我惶惑了,一直以来只会纵向切苹果的我,面对横向放置的苹果束手无策,即使我知道那里面一定有另一方天地。

《受戒》的故事中,本是仇敌的青年人和头陀共同开辟了“没有路的路”,即使青年人“很快似乎忘记身边有个头陀”,“正如头陀忘记身边有一个带剑的年轻人”,但是起码“丁丁的声音有了和应”。而我,注定只能一个人走,走自己的路,即使唱歌,也只能听到自己的回音。

但是,谁又不是如此呢?

《受戒》篇幅不长,却写得十分有画面感。我读着似乎都能想象到文中所描绘的场景,故事性很强。虽然没有什么惊人的场面描写,没有华丽的辞藻,仅是白描的笔触却也写得生动。

故事中的人物都很饱满,是完整的人。比如写明子受戒时,有一个山东和尚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简直就是村野俗夫!这和尚的反应让人觉得非常的真实,直爽的山东汉子的形象跃然纸上。虽写的是和尚,却不是超脱世俗的和尚,境界很高,只知吃斋念佛,不食人间烟火。和尚也在那个世外桃源过得潇洒,可以自给自足,靠着自己的本事获得吃穿,那里的和尚可以偶尔吃肉,甚至可以娶妻。还有小英子家房子独村独落,有田没有全拿来种粮食,而是有半亩种了小英子喜欢的荸荠。这种有些理想化的社会生活,在当时应该是有些超凡的。

故事中明子和小英子之间的爱情纯纯的。从开始到结尾,两人之间的关系总有些微妙。开头埋了伏笔,将两人从空间上拉近,到后来两人之间不断的交集。似乎只是孩子间,玩伴间的情谊,没有明确的错综复杂的感情,一直简简单单,似水长流,一点一点渗透到故事中,一种朦胧的感情,直到最后的真情流露才把故事推到高潮。最后,文章用一个省略号结尾,留下空白,给人留下无限想象空间,却也让故事更加精彩。

西游记读后感主要情节(实用19篇)篇十四

我读高中的时候有个同学说,生活就是生下来活下去。当时就觉得这个说法虽然听起来很颓废,缺乏理想,但是却也很有道理。在经历过一些事之后,又回想起了余华所写的那一部著名的长篇小说《活着》,就更加觉得这话说的十分有道理,而且与生活很相符。

《活着》描写了一个在乡下采集民歌的编辑偶遇一个老人,听他讲述了自己那悲剧的一生,以及他在经历了痛苦一生之后,在年老时面对生活时的那种从容,平淡的态度。表达了生的艰难和生命的坚韧,通过一次次的死亡经历所带来的痛苦,而体现出了生的价值和意义。

文中的主人公徐富贵,绝对算不上是一个伟人,也不是一个有所作为的人,甚至都不算是一个好人。他在年轻时是地主家的少爷,行为放浪,最后还败光了自己的家产,才在生活的压力下被迫亲自劳动,但是他却是个连种田也不会的人。然后就这样开始了他人生中的种种不幸与痛苦。但是我们可以说,他是一个普通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所以他是你是我是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因为他的身上有我们这些普通人的影子。总是在生活顺畅的时候及时地享受,不想过去也不想将来。但是这样总会导致未来的悲剧,当悲剧来临,我们总是感到无可奈何,只能被动地接受这突如其来的不幸。这也许就决定了徐富贵在艺术上是一个不朽的人。

在生活中很多人都热衷于探讨生命的意义或者生活的意义。说什么为人类解放,为民族国家的富强,或者小一点的是为了自己的理想,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让自己得到社会的认可。我不敢说这有什么不对,更不能否认这一种价值观,相反,也许我自己就有这样的价值观,也正在追求着这样的价值观。但是就如罗马哲学家所说的“人只是一堆原子的聚合,死亡则是原子的解散。”人不过是大自然在无意识中因为偶然的因素才进化产生的一种对大自然来说是可有可无的生物而已。对大多数普通人来说,我们对于整个人类社会也正与人类对于整个大自然。我们所能做的仅仅是做好自己,管理好自己的生活,很可能在生活的不确定性面前,我们连自己的生活都无法控制。死亡也许是对抗苦难的没有希望没有意义的生活的好方法。但是死亡却也是比没有希望的生活更加地没有意义,而仅仅会加重生者的苦难。所以在生活的苦难面前,我们被苦难所劫持,除了忍受生活所加在我们身上的苦难,我们别无选择。我们所能选择的是如何对待苦难。落花生在《空山灵雨》中有一句话很有道理:“河蚌何曾想要创造珍珠,只不过是因为沙子无意间进入了身体,为了保护自己,就不得不花费些力气分泌些液体来将它包裹。”我想,人生中的各种苦难也算是无意间掉进我们的身体的沙子吧!

在徐富贵的身上,我们似乎看到人所能承受的苦难是没有极限的。先是被人设下赌局骗光了家产,然后被抓之后亲人又一个一个地先后失去,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剧。这在我们看来是无法承受的痛苦,但是徐富贵却一一承受了下来,而且还在这一次次的悲剧、苦难中变得平淡,坦然地面对生活了。所谓的无法承受的生活的痛苦,也许仅仅是因为那种痛苦没有降临在我们身上而已。

西游记读后感主要情节(实用19篇)篇十五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背影主要情节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这篇文章我读了之后,非常感动。

主要讲了就是:那年,祖母去世了,父亲的差使也交卸了,正是祸不单行的日子,父亲说,“事已如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回家变卖典质,父亲还了亏空;又借钱办了丧事。这些日子,家中光景很是惨淡,一半为了丧事,一半为了父亲赋闲。丧事完毕,父亲要到南京谋事,我也要回北京念书,我们便同行。我们过了江,进了车站。我买票,他忙着照看行李。行李太多了,得向脚夫行些小费,才可过去。他便又忙着和他们讲价钱。我那时真是聪明过分,总觉他说话不大漂亮,非自己插嘴不可。但他终于讲定了价钱;就送我上车。他给我拣定了靠车门的一张椅子;我将他给我做的紫毛大衣铺好坐位。他嘱我路上小心,夜里警醒些,不要受凉。又嘱托茶房好好照应我。我心里暗笑他的迂;他们只认得钱,托他们直是白托!而且我这样大年纪的人,难道还不能料理自己么?唉,我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太聪明了!爸爸,你走吧。”他望车外看了看,说,“我买几个橘子去。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我看那边月台的栅栏外有几个卖东西的等着顾客。走到那边月台,须穿过铁道,须跳下去又爬上去。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地流下来了。我赶紧拭干了泪,怕他看见,也怕别人看见。我再向外看时,他已抱了朱红的橘子望回走了。过铁道时,他先将橘子散放在地上,自己慢慢爬下,再抱起橘子走。到这边时,我赶紧去搀他。他和我走到车上,将橘子一股脑儿放在我的皮大衣上。于是扑扑衣上的泥土,心里很轻松似的,过一会说,“我走了;到那边来信!”我望着他走出去。他走了几步,回过头看见我,说,“进去吧,里边没人。”等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我便进来坐下,我的眼泪又流了下来。近几年来,父亲和我都是东奔西走,家中光景是一日不如一日。他少年出外谋生,独力支持,做了许多大事。那知老境却如此颓唐!他触目伤怀,自然情不能自已。情郁于中,自然要发之于外;家庭琐屑便往往触他之怒。他待我渐渐不同往日。但最近两年的不见,他终于忘却我的不好,只是惦记着我,惦记着我的儿子。我北来后,他写了一信给我,信中说道,“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利害,举箸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

读到此时,我的眼泪也在眼眶里不停的转动。在晶莹的泪光中,我感受到——爱。

清朝,一个逝去的年代。在这个没落朝代的背后,有多少人赞扬它,有多少人唾弃它。想起它。我会倾刻泪流满面,也许是欣喜,亦或是忧伤。

初中上历史课,老师每每讲到清朝中期都是神采飞扬,激扬澎湃。时间往后退,尽是血泪。老师哭,学生也跟着哭。在单纯的孩子眼里,不仅有悲哀,还有怜悯。而老师,或许还隐藏了丝丝痛恨吧!

清朝,是个功过无数的朝代。后来的人定位为:一个让所以中国人为之骄傲的朝代,亦是一个让所有中国人视为耻辱的朝代。

文章的作者是余秋雨,选自《山居笔记》。大约有30来页的字,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但就是这不长不短的文章让我对清朝又爱又恨。首先作者的知识底蕴让我这骨灰级的清史迷十分佩服,其次他的文章笔墨更让我为之震撼。仅仅只是一座很凄凉的皇家园林,四面叠嶂,雾云笼罩的承德避暑山庄在余秋雨眼里竟会变成一个端坐在眼前受万人睹目的九龙榻。这九龙榻既是九五之尊的象征,也是让皇帝在孤独脆弱的时候可以休息的.靠背椅。

看到这里也会想象皇帝累了、倦了,想念着承德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仿佛可以化作灵魂的寄托。虽然没能有缘迈进承德避暑山庄的大门,但踏上紫禁城的第一块青砖起就能感受到庄严肃穆的皇宫的压抑感。皇帝久居深宫,难怪想抽身逃离那些惹人头痛的烦琐事物,携来百侣,泛舟于庄内碧湖之上,微风拂面,煮酒论天下,引吭高歌,好不惬意!

清末,是在旧社会时期生活过的人们都不愿回顾的历史,一条条像生死契约一般的卖国协议,巨额赔款让百姓叫苦连天,政府不想自己掏腰包,想尽一切招数剥削榨尽老百姓,哪怕是一枚铜钱。

清朝的存在,或许在汉人心中是一个根本不允许存在的东西。中华民族要汉人统治才算天经地义,即使是篡谋夺位。满人,汉人眼中的蛮夷,这外来异族人统治的国家很是让人反感。特别是在清末,汉人们更是觉得满人天生卑奴血统,不懂得抵抗,不知道拼搏,只一枪一炮就能让他们跪地求饶,舍去自己比生命还重要的东西——尊严,不只是个人的,还是国家的、民族的。偌大的中国转眼之间在风雨中飘摇,破落不堪,如何让人甘心。尽管康乾盛世让大清在世界上辉煌了那么一瞬间,而人们更愿意把那段苦不堪言的历史铭记在心间,片面的全盘否定这个让人琢磨不定的朝代以及把掌它的每个孤家寡人。

末了,想大声读出文章的最后一句经典语句——一个风云数百年的朝代,总是以一群强者英武的雄姿开头,而打下最后一个句点的,却常常是一些文质彬彬的凄怨灵魂。

读罢荡气回肠!

29岁再读朱自清的《背影》,我的眼角湿润了,再听筷子兄弟的《父亲》,悲伤的情绪难以自拔,对父亲这个名词我仿佛多了一层理解。父亲寥寥数语,却牵动了我心中那根弦。尤其是那三个感叹号,就像是一根锋利的钉子一样钉入了我的心头。

“事已至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这是父亲第一次出现的话,面对丧母之痛、事业之痛,父亲简短的话掩盖了自己内心的悲伤,尤其最后那个感叹号,更是让我感受到了作为一个父亲的力量,作为家里顶梁柱的责任担当。

当时朱自清的父亲时任徐州榷运局长,因为纳了几房小妾,被徐州的姨太太知道了,来大闹一场,导致父亲丢失了官职,祖母也不堪承受如此变故而逝世。此时的父亲早已悲痛难以自已,但是面对“我”,他依然轻描淡写地说:“好在天无绝人之路!”这句话是对朱自清说的,仿佛也是对他自己说的。一个感叹号,四两拨千斤,痛不欲生却还要宽慰儿子,这是一个多么坚强的男人!这是一个如山一般的父亲,男儿有泪不轻弹,纵使再多的苦难,也要为孩子们撑起一片天。这是一个充满责任感的感叹号,萦绕在我心头,久久难以散去。

“不要紧,他们去不好!”这是父亲对“我”说的第二句话,依然以感叹号收尾。当时的朱自清已经是二十岁的青年了,但是在父亲的眼中,他依然是个需要人照顾得小孩子。我们经常说:“在父母眼中,我们可以是永远长不大的孩子”,的确如此。父亲嘱咐茶房送“我”,但是依然不放心,非要亲自去送,而年轻的“我”总觉得父亲的“迂”,“我”觉得父亲唠叨,殊不知那是父亲对儿子一生的牵挂。这是一个充满父爱的感叹号,仿佛是命令式的语气,却又有一份温情在里面。

在《背影》中最令人感动的莫过于“望父买橘”的画面了,面对高1.8米的月台,只有1.6米高的父亲,拖着他肥胖的身体爬过月台为“我”买橘子,除了父爱,我想没有什么能解释的。在父子惜别时,父亲说:“我走了,到那边来信!”又一次出现了感叹号,我感受到了父亲内心的不舍。但是父亲不像母亲那样的絮絮叨叨,男人的爱大多是婉约而深沉的,这个感叹号是沉甸甸的,它仿佛在说:你到了北京后赶紧告诉我平安的消息;你到了北京后我们要常联系;你到了北京后要照顾好自己……万千的关怀,都蕴含在这个感叹号里。一句嘱托,一个感叹号,父子情深跃然纸上。

叶圣陶曾将《背影》选入教科书,并说道:“篇中的人物语言,看来很平常,可是都带着感情。”确实如此,哪怕是一个简简单单的感叹号,都值得我细细品味,语言的力量是可以穿越时空的。父亲何尝不像这个感叹号一样,笔直地挺立在大地之上,荫庇着家人的幸福。父爱无言,一字一句沉甸甸。

初次读到朱自清先生的《背影》是在初中的课本中,那时老师说这是一篇脍炙人口的文章,我当然也深信不疑,不过并未有老师说的父子情深到海枯石烂的感觉,记得当时还曾怀疑过自己是否是“冷血动物”。

再次读到《背影》是六年后的今天,大概真的是离家在外求学的缘故,此次的拜读不再是“冷血动物”而是“泪花闪闪”了。也许那时小小的我并不是第一次经历了。于是,我不由的产生遗憾,为什么,这样的绝唱不是出自我的灵感。

纵观全文,文章写得非常朴实,但字里行间流露出一种动人的情感。人都说,千古情最深是母爱。我要讲,父爱更深沉。本文以情动人,父子深厚感情洋溢于纸上,然而像“关心”,“爱护”,“感激”这一类抽象现成的字眼,文章中却一个也没有用,更没有什么华丽的辞藻,文章只是用不加粉饰装点的平常话语,用平铺直率来打动读者!

文章多用白描的手法,如中间写父亲的背影时: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顷。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眼泪很快的流下来了。我赶紧拭干了泪。怕他看见,也怕别人看见。我再向外看时,他已抱了朱红的橘子往回走了,过铁道时,他先将橘子散放在地上,自己慢慢爬下,再抱起橘子走。到这边时,我赶紧去搀他。作者写父亲为‘我’买橘子是的情景,写了父亲怎样写出去,怎样探下身去,怎样爬上月台,攀上爬下,这些都是真实的写照,不带任何修饰不加任何雕琢,至真至朴,将人,将事,原生态地呈现在了我们的面前,给我们身临其境的感觉,这种白描的手法,达到了再现实景的艺术效果,同使读者感情上达到共鸣。

文章的另一个特色就是文白夹杂,就朱自清本人来讲有很深的文学功底,就他所出的时代来讲,当时文章也大多文白夹杂,再者,就是时代赋予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以一种特殊的自尊。例如,不说失业或丢了差事。而说赋闲在家。而最后引用父亲的书信全是文言文,除了真实之外,更能表达家庭的困境和苍凉之感。

用朴实的语言去描写,纯朴之中见真情,这正《是背影》成功之处。因此好的文章并不一定要华丽的辞藻,而是要善于观察,善于体会,用真心写真情。就一定会写出好的文章来。现在的我正处于令人羡慕的灿烂年华,于是,更不敢懈怠,要用我至真至纯的心来留心生活,观察生活,用我至诚至朴的情感来谱写生活!

生活中的我们常常这样或那样的背影,但我们却常常忽略它,背影究竟包含着些什么呢,我们或许也不曾想过。但我们的心必定曾为某些熟悉的背影泛起过涟漪,波澜不惊的,却又是难以忘怀的。

慈母严父似乎是一个经年不变的定理模式:更多的时候我们是活在母亲的呵护下的,对于父亲的爱却没有多少印象。但朱自清先生笔下的平凡父亲的背影,却给我们带来了太多太多的思考……朱自清先生以敏感的心灵捕捉到了让人心酸的父亲的背影,从小的出口喷发出来的情感往往让人心神激荡。内心深处的情感往往是由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虚假不了也掩饰不住。这篇散文读下来就给人一种自然而然的感觉,发生的一切都是那么理所应当。生活的小片段背后总是有深沉的情谊。就像文中的父亲,对儿子满腔的爱却不知如何表达,只是执意要为儿子买些橘子。父亲想买的并不是橘子,而是儿子的健康舒适,是为自己的满满的爱找到一个出口,却又不想让儿子看穿。这样深沉的爱又有多少人能懂呢!只有懂得爱人的人才能感觉到爱。

从“黑色小帽”到“蹒跚地走到铁道旁边买橘子”整个过程中没有一点华丽的辞藻,也没有任何的矫情,有的只是深深的父爱,浓浓的情意。不需要过多的言语,不需要过多的表达,只是一句“但他最后不放心”便将这份最深沉的爱熔铸在两人的心中。作者在文章中并没有直接说明父亲有多关心自己或者自己有多疼惜父亲,只是将这些难以用语言表达的情感浸透在朴素的文字中。作者选取了静态的背影,却表达了复杂波动的感情。这种感觉还真应了那句话“情到深处总无言”。人不必须要经过多大的情感波折才会得到历练,只要能用心感受,平凡生活中也有大爱。这或许就是普通人的幸福吧!

父爱是伟大的,但它又是深沉的,用心感受才是最真的!

西游记读后感主要情节(实用19篇)篇十六

《草房子》是一本很值得回味的书籍,以往看似很厚的,无谓诅嚼的书,今日我却爱不释手,更期望有续集的出版,因为我想看到更多精彩的故事,看似很不起眼的小故事,经作者的串联,却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思绪。

想书籍中桑桑是一个小男孩,她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

如果说是经历过才让他埋下了“爱”的种子。

我最喜欢看的书,就是《草房子》。

这本书刚买来的时候,我翻开一看,就觉得很好看,渐渐地,渐渐地就看得入迷了。我觉得秃鹤能够不用把自已的头看得那么重要,桑桑也太调皮了,如果他不拿蚊帐做渔网,他也不会被叮得满是蚊子包,我们应当向纸月学习,学习她的谦虚,因为她学习十分好,但她从来不和别人比,而是觉得大家都一样,学生的学习好,本来就是应当的。我觉得我学习有点不好,也有一点调皮和粗心,还有一点骄傲,我必须要向纸月学习,改正这些缺点。

这本书我还没看完第二遍,等我做完作业再继续看这本我没看完的《草房子》。

《草房子》是一部富有品位,格调高雅的儿童长篇小说,叙述风格浅易而又深刻之皆趣而难重,自始至终洋溢着一种淳朴人的美感,荡漾着一种悲悯的情怀。这种情怀在人与人的关系日趋疏远了,情感白迫淡漠的当今丗界中显得弥足珍贵格外感人。

《草房子》是一个美好的.所在,她让我们想起浪漫、温馨、遥远,想起浪漫的童话。当我们走近曹文轩为我们搭的《草房子》时,我们确实被这样一种气息所弥漫。作者以优美的文笔,写了离我们已远去的小学生活,这种看似平常实则并不简单的生活,我们的时代未必经历过,但无疑我们都能体悟得到,那种发生在还未长大却向往长大的少男少女之间的纯真故事,有许多茫动,但也是必然。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经历,不幸少年与厄运抗争的悲怆,残疾少年对尊严的坚守,等等,在这所其实并不大的草房子里扑朔迷离地上演,给人撼人心魄之感,有时甚至催人泪下。

带着感动我再次进入那间草房子……桑桑的同学纸月,一个即可爱又可怜的女孩子,她从小失去双亲,由外婆照顾,经常受人欺负。可能是因为失去双亲而让她失去了保护自己的能力,她的胆子极小,小得让人怜爱,让人感叹,让人不禁为她流泪。镇上的漂亮姑娘白雀,一个又漂亮又让人觉得很无奈的姑娘,她的美丽是来自一张干净的脸与一颗圣洁的心,纯纯的感觉。

但她又无法去面对生活,面对现实,面对她所能面对的。两个姑娘儿,让我流泪了。同样是姑娘儿,虽然弱小,但需要很大的勇气去展望自己的人生,而我也需面对,面对学习的压力,面对生理的发育,面对心灵的成长,面对眼前的一切。

西游记读后感主要情节(实用19篇)篇十七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牛虻》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你还能指望有什么别的说法呢,夫人?‘心脏动脉瘤突然破裂’,这样的措辞是再恰当也没有的了”,用西萨尔的一句话,作者伏尼契结束了《牛虻》,可这戛然而止却令我沉思良久,感触颇深。这部传世百年的革命经典自始至终都透出革命者的英勇斗争和不畏牺牲的精神,主人公牛虻在因被骗而受到同党人的冤枉、知晓自己是善良的蒙泰尼里主教的私生子后,一气之下从意大利远走南美洲,过上了生不如死的生活。辗转回国后,他带头反对神学,在一次执行青年党任务时被捕,在教主蒙泰尼里的同意之下被枪毙,英勇牺牲。处于和平年代重读这本浸透着革命英雄主义的作品,我仍禁不住热血沸腾。养尊处优的牛虻逃到南美后,落入了真正的地狱,而且一陷就是五年:他给甘蔗种植园里的黑奴搬过东西,他在采银矿当过工,他给人补过锅、打扫过猪圈,他在粗俗杂耍班子中受人折磨……从一个养尊处优的富家少爷,堕落为腿瘸手残的流浪者,牛虻受尽了非人的折磨。可他没有放弃过,没有屈服过。正如他所说的:“我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

疾病发作时,任凭疼痛践踏他的身体;直面欺骗自己的父亲,硬是抑制住自己的感情;明知执行任务的最终结果是死亡,却勇往直前;在监狱中疼痛发作,还撑着用锉刀磨断四根结实的铁栏杆,为求生努力着……牛虻是一个真正的英雄,被意大利宗教势力和神权至上的社会压迫而奋起反抗的不折不扣的英雄。在奥地利的摧残下,意大利忍受着屈辱和践踏,有进步意识的青年成立了意大利青年党,开始反抗这个黑暗腐朽的社会。牛虻身为党内的一员,展现出了革命者应有的坚强意志和不屈不挠的精神。他带领党内同志秘密运输物资;公开写文章批判教会,毫不留情;生死攸关他掩护同志,却置自己于危险之中……海明威说,一个人可以被摧毁,但是他不能被打败。牛虻死了,他的肉体陨灭了,但那个躯壳曾经承载过的灵魂却永垂不朽,它的光芒照耀世世代代革命者,使其能够谨记他的使命。

还记得牛虻死前给幼时挚友琼玛的最后一封信中的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就是牛虻,直面死亡毫不畏惧的牛虻;他是英雄,光芒永垂不朽!

说起读后感,让我记忆犹新的还有《牛虻》这本书。它是我在初二上学期读到的。

主人公亚瑟甚是让我钦佩。十八岁的亚瑟自小缺乏父母的关爱,与哥哥生活在一起。但是一次事件彻底颠覆了他平凡的生活,他被一个伪君子——共产党人的一个败类,所诬蔑,又因神父的调职而痛苦地偷渡到南美洲,在外地到处游荡,磨炼自己顽强不屈的意志,满身的伤疾成为了他经历的见证,唯独他那双眼睛所绽放出的光芒,在他陨落时都不曾暗淡!

亚瑟,他身上顽强不屈的精神;遇事沉着冷静的态度;无私奉献的英雄气概深深的吸引了我!十八岁的他,一个阳光,开朗的少年,经历了非人般的困难,但他都一个一个克服了,他改名为“里瓦雷士”成为了一名讽刺现实的小说家——牛虻。左臂扭曲,伤痛都没使他放弃倒下,反而愈战愈勇。

看看他,又想了想现在的我,我红了脸,自愧不如。主人公亚瑟经历那些挫折,都没使他放弃。而我,一个小小的挫折——一次小月考。都把自己弄得萎靡不振,甚至有想要放弃的想法,我为何不学学他那遇事沉着冷静的态度呢?为何不学学他那顽强不屈的精神呢?自己为何会考试失利,那还不是和自己上课不认真听讲,回家不认真学习有直接关系吗?一定奥改掉这臭毛病!

这又让我想起那句“无论我活着,还是死了,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

初识这本书名,是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看到的。那是保尔念给别人听的,由此,我对这本书有着不同寻常的好奇,也希望在哪里看到这本书。但渐渐淡忘了,这个暑假,我不经意之间,看到了这本书。

我怀着好奇的心理翻开了这本书,一打开,就有一股清人心脾的书香扑面而来。它打动着我,感染着我。文中景色描写极为优美,对人物神态掌握恰当,使人物栩栩如生的展现在我们面前。这些并非是这本书最打动我之处,然而这本书最打动我的地方是故事情节。主人公的悲惨命运和经历,惊胆战,一次又一次的为他流下泪。

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泰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

他的爱是至死不渝的,他终生只爱一人。

琼玛——牛虻在亚瑟时代就对她心生爱慕,只可惜由于无意中泄露了组织秘密,被视为叛徒。琼玛的一记耳光打碎了亚瑟的心,他的爱情也从此暗淡下来。

书的结尾是这样写道“明天日出的时候,我就要被枪毙了。我答应过要把这一切都告诉你,所以如果我履行我的诺言,就必须现在动手。但是,话又说回来,你我之间没有必要做过多的解释。我们小时候就不用太多的话语,就总是能互相理解对方的,不是吗?所以,你瞧,我亲爱的,你完全不必为了一记耳光这样的旧事而伤心欲绝。当然,那一次真的打的很重,我知道就因为那一记耳光,你的心也随之碎了。

直到死前,他才给琼玛留下一封告别信,承认了自己的身份,那种撕心裂肺的爱情让琼玛悲痛欲绝。“在你还是一个难看的小姑娘时,琼玛,我就爱你。那时你穿着方格花布连衣裙,系着一块皱巴巴的围脖,扎着一根辫子拖在身后。我仍旧爱你”。多么感人的爱情,多么悲苦的故事,多么伟大的人物!我们应该去歌颂他,这个坚强而勇敢;睿智而幽默;伟大而无私的英雄!

信的末尾没有署名,只有一首短暂的小诗。

无论我活着,

还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

快活的牛虻。

就这样的一封信,把牛虻的内心淋漓尽致的表达出来了。他伟大,把自己的青春和生命全部献给了国家。他乐观,笑着看着自己悲惨的人生。他睿智,成为了文学界的一代伟人。就这样,只要是内心燃烧着正义的火花的人都崇拜他,尊敬他。他慢慢的渗入了我的内心,侵入了我的血液,成为了我的榜样。他让我懂得了如何勇敢、如何忍受、如何坚强、如何付出、如何无私……他!犹如一颗行星,闪烁着那样亮的正义光芒!

这本书的最后堪称精彩!蒙泰尼里因为具有莫名其妙的良好品质,使他成为了红衣主教,受万人爱戴,也因为蒙泰尼里,牛虻在一次袭击中被捕,看样子亚瑟还是下不了手!他是他的父亲,他最爱的人啊!

接着,蒙泰尼里赶来了,亚瑟却说:“padre——您的——上帝——满意了?”我真是被他的性格所吓坏了。

————牛虻!!

在给琼玛的遗书中,他开头便写道:

亲爱的吉姆(琼玛的昵称):

这时,我是真正的流了眼泪,我是为琼玛惋惜啊!她,再一次失去了亚瑟!接着就是我最为熟悉的一段话:“我就知道如果你们这些留下的人团结起来,给他们予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见到宏业之实现。至于我嘛,我将走进院子,怀着轻松的心情,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学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已经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看着已经死去的亚瑟写的信,让人觉得真的非常难受!

她也流下了久违的眼泪。“是的,水很深,很冷”刚摆脱阴影的她,再一次陷了进去!

这段话引自《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人来说只有一次,因此,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一个人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他临死的时候,能够说,我把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人生最宝贵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奋斗。

亚瑟做到了!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首小诗,是牛虻最后的字迹,写完它,他就上了行刑场,然后他死了。

他死得很艰难,因为给他行刑的士兵,都是那么爱戴他,他们拿枪的手在颤抖,他们的泪在脸上淌,可他们还是必须杀死他,那是工作。在无数发子弹声后,牛虻还是死了,全身都中了弹,可是死得那么坚强,那么灿烂。蒙泰尼里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他注定为自己的选择而后悔,他注定被自己逼疯,最后,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

亚瑟是可怜的,琼玛的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终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知道他还活着,她可以释然,她可以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

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不过是一尊用榔头就可以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得到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哭了,哭得很伤心,可是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只有上帝……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不能,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

西游记读后感主要情节(实用19篇)篇十八

最近,我看了一本名叫《童年》的书,当时我看到这本书的题目时便被吸引了,让我想起童年的时光。

而当我再深入地看时,我才知道这本书并不是讲述童年的快乐时光,而是陈述了一个悲惨的小孩在童年时过着那种惨无人道的生活。

本书的主人公名叫阿廖沙,很小的时候便失去了父亲,于是便跟随母亲来到了外祖父的家里生活。可是他们却没想到这里就像地狱一样,舅舅们总因为家产而互相争吵甚至殴打对方吗,家中的大人总是殴打女人和小孩。在阿廖沙的眼里,成人的世界是多么地丑陋。幸亏家里还有一个真正爱他的人,那就是他的外祖母,他的外祖母总是很慈祥地给他讲故事,给了他生存下去的希望,外祖母的形象在阿廖沙的悲惨童年中散发着耀眼的光辉,笼罩着阿廖沙。

这本书中的故事,其实也是作者高尔基小时候的真实遭遇,他也同样是在那种惨无人道的环境下慢慢成长。作者写本文正是为了反映出当时那种社会的黑暗与对妇女及儿童的歧视,揭露了各种庸俗的行为。而正是因为当时社会中还是有向外祖母一样的人影响着阿廖沙,使他不陷入这种庸俗的情趣生活中!

老师,之前电脑中病毒了,用不了,所以迟了几天才交……。

西游记读后感主要情节(实用19篇)篇十九

在我的心目中,亲情是最纯洁的,最值得信赖的感情:悲时,它给你抚慰;恐惧时,它给你力量;失望时,它给你鼓励;危险时,它给你保护```````所以,亲情是圣洁的。可是,我读完爱尔兰女作家艾捷尔丽莲伏尼契所著的《牛虻》,蒙泰尼里把亲生儿子送上断头台的事实,重重地打击了我的信念和感情。

《牛虻》叙述的是一意大利斗争中的一个故事。笃信上帝的贵族子弟亚瑟经过了一次次现实生活的挫折,改变了自己对上帝的信仰,投入了一意大利的火热生活,从而引起了一系列亲情与信仰的矛盾和斗争。

平时,孤独寂寞的亚瑟最信赖自己的教父猛太尼里。’‘父子’‘俩的感情是真诚的。当亚瑟因母亲早逝而悲伤时,教父给他安慰;当亚瑟犹豫彷徨时,教父又催他奋进。但是有一回亚瑟把自己参加革命的志愿告诉蒙泰尼里,希望得到他的帮助,而教父一反往日慈祥的神态,不容反驳他要打这个念头。这是第一次使年轻的亚瑟十分失望。一次偶然的机会,亚瑟得知蒙太尼里就是自己生身父亲,他迷惑,悲伤,愤恨,因为他心目中圣洁的神父竟然一直在欺骗他!但是他还是深深地爱着神父,因为他是教父,是父亲。

十三年后,亚瑟带这满是伤疤和残缺的身体由南美洲回到了生他的土地上又投入了火热的战斗。他用’‘牛虻’‘作笔名,一次次用锐利的笔锋抨击当时黑暗的社会。从此,牛虻的名字便震动了意大利。这时的蒙泰尼里已经是一个深受人们尊敬的红衣大主教了。牛虻以自己的爱父之心,常常用各种方式和他接触亲近。当牛虻发现蒙泰尼里在十三年中无时不忍受这痛失爱子的煎熬时,心中的爱和恨交织着,更加矛盾。

一次牛虻和他的同志遭到骑兵的袭击,他勇感地接受了掩护任务。当他拿起枪,准备突围时,忽然听见蒙泰尼里的声音,拿着枪的手无力地垂了下来。就在那一刹那间,骑兵包围了他。

看到这里我被书中字里行间流露出的亲情深深地感动了。我既为牛虻的被捕感到惋惜,又以为蒙泰尼里会设法就出他惟一的儿子,使得父子团圆。不料,这个上帝的卫道士并没有手下留情:是他’‘让’’牛虻再度入狱。在监牢中,一心只想保住自己所谓的‘’清白‘’,‘地位‘’,在牛虻的死亡书上签上了名字,把自己心爱的儿子送上刑场……蒙泰尼里很爱孩子,可是,作为一个反动主教,在关键时刻他所信奉的上帝的利益和孩上的利益发生冲突的时侯,他选择了上帝,保住了自己。直到这时,人们才看清他的真实面目。他是上帝忠实的信徒,他所代表的是宗教统治阶级,他之所以献出儿子是为了保住这个反动阶级的利益。

牛虻是一个英雄,可他不懂得人世间的父子亲情,是可以由信仰决定取舍的,所以他会被自己反动的父亲送上刑场。

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位爱尔兰女作家写下的《牛虻》,的确是留给人们的一笔可观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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