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倡议书(优质16篇)

时间:2023-12-19 作者:雨中梧

范文是作文写作的参考,通过模仿范文可以锻炼自己的写作能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精品范文范本,供大家参考学习。

未成年人保护倡议书(优质16篇)篇一

以下小编为大家提供未成年人保护法,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19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三章学校保护。

第四章社会保护。

第五章司法保护。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第三条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第四条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第五条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二)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三)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第六条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

第七条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采取组织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具体机构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八条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工会、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少年先锋队以及其他有关社会团体,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保护未成年人有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第十一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

第十二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未成年人。

有关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应当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第十三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第十四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发展状况,在作出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的决定时告知其本人,并听取他们的意见。

第十五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第十六条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第三章学校保护。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对他们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和青春期教育。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

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学校、幼儿园安排未成年人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第二十三条教育行政等部门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进行必要的演练,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第二十四条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

依法设置专门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专门学校的办学条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专门学校的管理和指导,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协助和配合。

专门学校应当对在校就读的未成年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

专门学校的教职员工应当关心、爱护、尊重学生,不得歧视、厌弃。

第二十六条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体质、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章社会保护。

第二十七条全社会应当树立尊重、保护、教育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

第二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并采取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的和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等接受义务教育。

第二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适合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并加强管理。

第三十条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校在节假日期间将文化体育设施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社区中的公益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设施,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上网服务。

第三十二条国家鼓励新闻、出版、信息产业、广播、电影、电视、文艺等单位和作家、艺术家、科学家以及其他公民,创作或者提供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品。出版、制作和传播专门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内容健康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国家给予扶持。

国家鼓励科研机构和科技团体对未成年人开展科学知识普及活动。

第三十三条国家采取措施,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推广用于阻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新技术。

第三十四条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赌博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

第三十五条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有害于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需要标明注意事项的,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

第三十六条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第三十七条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

第三十八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第三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日记。

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第四十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

第四十一条禁止拐卖、绑架、虐待未成年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

禁止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

第四十二条公安机关应当采取有力措施,依法维护校园周边的治安和交通秩序,预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场地、房屋和设施。

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救助场所,对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护送流浪乞讨或者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到救助场所,由救助场所予以救助和妥善照顾,并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领回。

对孤儿、无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以及其他生活无着的未成年人,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

未成年人救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虐待、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在办理收留抚养工作中牟取利益。

第四十四条卫生部门和学校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卫生保健和营养指导,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条件,做好疾病预防工作。

卫生部门应当做好对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积极防治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幼儿园、托儿所卫生保健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发展托幼事业,办好托儿所、幼儿园,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兴办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和训练幼儿园、托儿所的保教人员,提高其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四十六条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不受侵犯。

第四十七条未成年人已经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再升学的,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他们进行职业教育,为他们创造劳动就业条件。

第四十八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教育和挽救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预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四十九条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及其监护人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五章司法保护。

第五十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司法活动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十一条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审理,并适应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和健康成长的需要,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在司法活动中对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第五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案件,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和受遗赠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的,应当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的未成年子女的意见,根据保障子女权益的原则和双方具体情况依法处理。

第五十三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

第五十四条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五十五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应当照顾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并根据需要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

第五十六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询问未成年证人、被害人,应当通知监护人到场。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刑事案件,应当保护被害人的名誉。

第五十七条对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成年人分别关押。

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应当对其进行义务教育。

解除羁押、服刑期满的未成年人的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

第五十八条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网络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第五十九条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与犯罪行为的预防,依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责任,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对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二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三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四条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赌博等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五条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标明注意事项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六条在中小学校园周边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的,由主管部门予以关闭,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七条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八条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六十九条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十条未成年人救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职责,或者虐待、歧视未成年人,或者在办理收留抚养工作中牟取利益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一条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七十二条本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未成年人保护倡议书(优质16篇)篇二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xx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施行,为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法律依据,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家庭美满幸福提供了法治保障。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更好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值此欢庆xx年“六一”国际儿童节之际,我们倡议:

父母要注重言传身教。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是保护孩子的第一道防线。希望家长朋友们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用正确的思想、高尚的人格、良好的言行,为孩子做出表率。树立良好家风,创造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家庭环境。

学校要耐心细致教导。学校是学生成长的摇篮。学校要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认知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教师要从思想和行为上强化榜样意识,以身作则,培养未成年学生良好行为习惯。

全社会要共同参与支持。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要以各种方式、从多种渠道关心、支持未成年人事业,促使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积极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各项责任,一旦发现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没有履行照护职责,或者自身遭受伤害等情况,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未成年人要加强自我保护。青少年要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培养有益的兴趣爱好,依法规范自己的'行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辨别是非能力,自觉抵制不良诱惑,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希望大家积极行动起来,对身边的未成年人多一点关注、多一点耐心、多一点尊重、多一点关爱,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呵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共同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合力撑起一片爱的蓝天!

未成年人保护倡议书(优质16篇)篇三

社会各界朋友:。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到来之际,我们倡议:全社会行动起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共同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父母的引导。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希望家长朋友们,履行好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的神圣职责,注重自身修养,树立良好家风,保障未成年人生活和教育需求,给予孩子情感和精神关爱,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学校的`教导。学校是未成年人成长的摇篮。学校不仅要教书育人,还应当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建立未成年学生保护工作制度,全面促进未成年人健康、快乐、阳光成长。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文明的网络环境。未成年人面对的网络环境,关乎他们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建立。全社会应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宣传教育,增强未成年人文明、安全、合理、有度使用网络的意识和能力,积极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给未成年人一个清朗的网络空间。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社会作为未成年人成长的大背景,密切影响其健康成长和未来发展。真诚呼吁广大市民、社会各界“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用心用情争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模范,一旦发现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没有履行职责,或者自身遭受伤害等情况,主动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或者拨打12345热线反映。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让我们用坚实的臂膀筑起安全屏障,共同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合力撑起一片爱的蓝天!

未成年人保护倡议书(优质16篇)篇四

社会各界朋友: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__起正式施行,着力全面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新格局。

梁启超先生曾说“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给所有未成年人,营造更安全、更和谐、更温馨的.生长发展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安全、健康、快乐成长,需要家庭、学校、政府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参与。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同心协力,学好、用好、宣传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共同关爱、保护未成年人。

一、未成年人安全、健康、快乐成长,首要在于切实履行好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家庭是孩子成长的港湾,是保护孩子的第一道防线,希望家长朋友们,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用正确的思想、高尚的人格、良好的言行为孩子做出表率;在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应及时了解情况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情况严重的,应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门报告,为孩子创造一个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

二、未成年人安全、健康、快乐成长,同时需要学校。

正确教导。学校是学生成长的摇篮,学校不仅要坚持立德树人、教书育人,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还应建立未成年学生保护工作制度,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健全学生行为规范,培养未成年学生良好行为习惯,依法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三、未成年人安全、健康、快乐成长,还需要关注网络等线上环境。随着网络信息高速发展,各类网络信息良莠不齐,学校和家庭应当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宣传教育,提高未成年人辨别认知能力,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加强网络空间治理,自觉规范网络服务行为,杜绝色情、暴力等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如发现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对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等不利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向该用户提供相关服务,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未成年人保护倡议书(优质16篇)篇五

各未保委成员单位、社会各界: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党和国家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全社会的责任。他们正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求知欲强而辨别力弱,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这就需要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给予特别的关爱。“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广大未成年人快乐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此我们倡议:全社会动员起来,上下同心,齐抓共管,共同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父母的引导。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是保护孩子的第一道防线。希望家长朋友们,提高自身素质,用正确的思想、高尚的人格、良好的言行为孩子做出表率。树立良好家风,建立民主、平等、和睦的家庭,创造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家庭环境。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学校的教导。学校是学生成长的摇篮,学生是学校的一员。学生只有健康成长才能全面发展。学校通过利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活动形式,对学生进行道德培育,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劳动,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及法制教育,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通过努力办好家长学校,帮助学生家长提高自身素质和家教水平。教师要从思想和行为上强化自己的榜样意识,时时处处注意自己的职业形象,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对教育教学工作增一份热心,对有学习障碍的学生多一份关心,对暂时后进的学生加一份耐心;用刻苦钻研、不断探索的进取精神去感染学生;用渊博的学识和精湛的讲课艺术去吸引学生;用榜样的力量去引导、激励学生。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青少年的自我保护。青少年要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规范自己的行动,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爱好,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自觉抵制不良诱惑,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我们呼唤社会良知,不要受利益的驱使,不要让未成年人的身心在不良网吧、不良荧屏声频、不良出版物中受到毒害;我们呼唤社会爱心,以各种方式、从多种渠道关心、支持未成年人事业,促使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工作任重道远。“保护未成年人——我们在行动”,让我们用坚实的臂膀筑起安全屏障,斩断邪恶之手,守护祖国的未来,托起明天的希望!

倡议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未成年人保护倡议书(优质16篇)篇六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党和国家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全社会的责任。他们正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求知欲强而辨别力弱,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这就需要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给予特别的关爱。“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广大未成年人快乐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此我们倡议:全社会动员起来,上下同心,齐抓共管,共同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父母的引导。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是保护孩子的第一道防线。希望家长朋友们,提高自身素质,用正确的思想、高尚的人格、良好的言行为孩子做出表率。树立良好家风,建立民主、平等、和睦的家庭,创造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家庭环境。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学校的教导。学校是学生成长的摇篮,学生是学校的一员。学生只有健康成长才能全面发展。学校通过利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活动形式,对学生进行道德培育,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劳动,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及法制教育,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通过努力办好家长学校,帮助学生家长提高自身素质和家教水平。教师要从思想和行为上强化自己的榜样意识,时时处处注意自己的职业形象,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对教育教学工作增一份热心,对有学习障碍的学生多一份关心,对暂时后进的学生加一份耐心;用刻苦钻研、不断探索的进取精神去感染学生;用渊博的学识和精湛的讲课艺术去吸引学生;用榜样的力量去引导、激励学生。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青少年的自我保护。青少年要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规范自己的行动,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爱好,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自觉抵制不良诱惑,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我们呼唤社会良知,不要受利益的驱使,不要让未成年人的身心在不良网吧、不良荧屏声频、不良出版物中受到毒害;我们呼唤社会爱心,以各种方式、从多种渠道关心、支持未成年人事业,促使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工作任重道远。“保护未成年人——我们在行动”,让我们用坚实的臂膀筑起安全屏障,斩断邪恶之手,守护祖国的未来,托起明天的希望!

未成年人保护倡议书(优质16篇)篇七

公司各部门: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2004年中央印发了8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对全旗各级、各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2004)8号文件精神,提升我旗关心下一代工作水平,我们倡议:全公司动员起来,上下同心,齐抓共管,共同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广大干部职工,要走出家门,融入社会,积极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根据自己的能力和特长,分别担任理想道德宣传员、校外活动辅导员、文化市场监督员、失足青年帮教员、脱贫致富帮扶员、捐资助学协调员等,开展“老少共建,老少共进”活动,为培养一代又一代“四有”新人奉献自己的爱心。

教育部门、各中小学校要利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活动形式,对学生进行道德培育,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劳动,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及法制教育,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努力办好家长学校,帮助中小学生家长提高自身素质和家教水平。广大教师要从思想和行为上强化自己的榜样意识,时时处处注意自己的职业形象,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对教育教学工作增一份热心,对有学习障碍的学生多一份关心,对暂时后进的学生加一份耐心;用刻苦钻研、不断探索的进取精神去感染学生;用渊博的学识和精湛的讲课艺术去吸引学生;用榜样的力量去引导、激励学生。

青少年家长最关心自己子女的健康发展,因此希望广大家长,提高自身素质,用正确的思想、高尚的人格、良好的言行为孩子做出表率。树立良好家风,建立民主、平等、和睦的家庭,创造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家庭环境。

宣传媒体、广告娱乐、网络游戏等行业要自觉遵守行业道德,为建立健康向上的青少年成长环境尽一份责任。政法、工商、文化市场管理等部门要加大整治和监管力度,经常对校园周边环境和网络等文化场所进行整治,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社会各界都应高度关注青少年健康成长,爱心企业和人士要伸出友爱之手,献上一份爱心。文明办、关工委、民政、团委、妇联、工会、红十字会等单位要努力为青少年做实事,办好事,通过各种渠道募集资金,帮助困难青少年。要鼓励更多的人加入到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行动中来,让青少年在健康、温馨的环境中快乐的成长。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工作任重道远。每个家庭,每个公民,全旗所有干部群众,都要讲关爱、尽责任,携起手来,共同关心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为把我们的下一代培养成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而努力奋斗!

未成年人保护倡议书(优质16篇)篇八

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网络已成为现代人学习、生活、工作的重要工具,同时也为青少年学习、交流及娱乐提供了更广阔的天地。但是,互联网在给社会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部分未成年人因自控能力较弱,沉溺于网络游戏、网上聊天、荒废了学业,侵浊了思想,严重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网吧的负面影响已经成为了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教育未成年人自觉远离网吧,构建学校、家庭、社会齐抓共管的教育网络,特发出如下倡议:

1、未成年人要拒绝诱惑、远离网吧。营业性网吧是面向成年人开设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因此,未成年人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坚决不进入营业性网吧,做到自我约束,互相监督。

2、文化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管理,强化监督,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依法办案。逐步建立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机制,把网吧管理纳入文明城市、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价体系。

3、网吧要加强行业自律。各网吧应积极构建内部管理机制。通过平安绿色网吧、文明星级网吧等评比活动。形成互相学习、互相监督的经营氛围。

4、家庭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家长是孩子的启蒙老师,应率先垂范,致力于建立和谐、文明、平等和睦的家庭关系。积极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学习和娱乐观念,通过“家长监护工程“从预防入手控制未成年人不当使用网络,帮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5、学校要积极参与,要利用各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远离网吧”系列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通过正反两方面的教育、引导学生文明上网、健康上网。

6、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活动上来,形成社会监督、社会管理的良好氛围。

让未成年人远离网吧是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民心工程,让孩子远离网吧,拒绝沉迷,文明上网,健康成长,需要政府职能部门、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参与。让全县每一个人都献出一份爱心,付出一份努力,共创一片明净蓝天。

倡议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未成年人保护倡议书(优质16篇)篇九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党和国家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全社会的责任。他们正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求知欲强而辨别力弱,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这就需要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给予特别的关爱。“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广大未成年人快乐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此我们倡议:全社会动员起来,上下同心,齐抓共管,共同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父母的引导。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是保护孩子的第一道防线。希望家长朋友们,提高自身素质,用正确的思想、高尚的人格、良好的言行为孩子做出表率。树立良好家风,建立民主、平等、和睦的家庭,创造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家庭环境。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学校的教导。学校是学生成长的摇篮,学生是学校的一员。学生只有健康成长才能全面发展。学校通过利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活动形式,对学生进行道德培育,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劳动,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及法制教育,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通过努力办好家长学校,帮助学生家长提高自身素质和家教水平。教师要从思想和行为上强化自己的榜样意识,时时处处注意自己的`职业形象,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对教育教学工作增一份热心,对有学习障碍的学生多一份关心,对暂时后进的学生加一份耐心;用刻苦钻研、不断探索的进取精神去感染学生;用渊博的学识和精湛的讲课艺术去吸引学生;用榜样的力量去引导、激励学生。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青少年的自我保护。青少年要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规范自己的行动,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爱好,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自觉抵制不良诱惑,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我们呼唤社会良知,不要受利益的驱使,不要让未成年人的身心在不良网吧、不良荧屏声频、不良出版物中受到毒害;我们呼唤社会爱心,以各种方式、从多种渠道关心、支持未成年人事业,促使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工作任重道远。“保护未成年人——我们在行动”,让我们用坚实的臂膀筑起安全屏障,斩断邪恶之手,守护祖国的未来,托起明天的希望!

文档为doc格式。

未成年人保护倡议书(优质16篇)篇十

五年来,省关工委积极落实《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发动各级关工委组织和广大“五老”,配合团委、教育、法院、检察院等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全省关工委系统,认真调查未成年人保护状况,有针对性地加强对这一特殊群体的关爱工作。xx市关工委对未成年人的状况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xx市人口440多万人,未成年人61万多人,占人口总数的13%左右。近几年,未成年人犯罪率呈上升趋势。其原因:

1、家庭环境影响。在犯罪的未成年人中,90%以上家庭残缺不全,父母离异、父亲或母亲亡故、父母长期不在孩子身边等,致使孩子缺少直接的管教和正确引导。

2、农民进城务工,出现了大量留守儿童。

3、普法教育弱化。

4、缺少管教的孩子容易受网络里各种暴力游戏及影片中反面人物的影响。

5、未成年人心理发育不健康,逆反心理强又缺少疏导。

犯罪主体呈六种态势:

1、文化水平低的多,初中生和技校学生占很大比例。

2、低龄犯罪比例增加。

4、独生子女犯罪率高。

5、在校生和辍学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

6、女性犯罪率上升。

针对这种情况,xx市关工委主动配合检察机关,积极推动对符合条件的犯罪未成年人依法启动特别程序,在惩戒的同时加以保护。桦甸市关工委率先携手桦甸市检察院开展“附条件不起诉”工作,基于其犯罪事实、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及犯罪后的表现等因素考虑,实行附条件不起诉,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一定的义务,并视其履行义务的情况最终决定是否对其提起公诉。基于上述考虑,桦甸市检察院制定了《附条件不起诉操作规程》,规定了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条件和范围,适应程序,监督机制及考察帮教机制。桦甸市关工委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对犯罪嫌疑人在考察期间的行为进行监督,犯罪嫌疑人按规定时间和方式向相关部门报告,相关部门将考察情况及时向关工委汇报,关工委拿出考察建议并及时转送给检察院。由关工委牵头,建立帮教机制。协调指定专门帮教人员,帮教主体由基层关工委、家庭、学校及社区机构等组成。将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纳入社区矫正适用范围,进行法制教育,品德教育。建立检察机关定期考察回访制度。教育部门做好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的留校、复课、就业、升学有关工作。五年来,桦甸市关工委、检察院关爱团先后参与检察院办理附条件案件8件29人;同时对犯罪轻微、认罪态度良好、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初、偶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采取相对不起诉11件34人。至目前,涉案未成年人63人,无一人发生违法犯罪现象,大多数已升入大学、中专就读,开始了新的人生旅程。

xx市船营区检察院未检科,受委托管辖全市未成年人犯罪的审查起诉工作。xx市关工委及船营区关工委主动跟踪“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成立了法治关爱团,开展了“护航青春”志愿服务工作。法治宣讲团聘请退休的高级法官为成员,深入到中小学和职业学校,联系学校发生的案件,给学生讲法治课,还通过主题班会、队会,举办模拟法庭、建立关爱书屋等形式强化法治教育。“护航青春”的志愿者们对涉罪不诉未成年人以各种方式进行教育、感化和挽救,使他们走上正轨。10年来,船营区办理不批捕案件93件276人,通过帮教,不捕不诉案件无一人重新犯罪。2020年,xx市关工委“五老”志愿者对涉罪不诉未成年人进行帮教,3人已顺利升入大学,3人进入中专学校就读。

省关工委通过调研,总结了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工委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普法教育的经验,并在全省关工委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进行推广。通化市关工委从2020年开始,在市靖宇中学等16所学校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教育活动。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把支持院关工委办好“青少年模拟法庭”,作为在青少年中开展法治教育和法律普及的重要载体,与通化市关工委、市教育局、团市委、通化师院、靖宇中学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制订方案,保证“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既有针对性,又有操作性。市法院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孔繁明亲自动笔撰写“脚本”,认真进行“庭审”准备,逼真地演绎法庭的神圣、法律的尊严。使台下的学生在“庭审”震撼中,感受到法律的后果,守法的必要。通化市法院关工委在每次模拟法庭结束后,都把庭审全过程录制光碟,组织学生收看。

8年来,市靖宇中学等16所学校先后有100多名学生在“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中扮演各种角色,有2000多名学生现场观摩,全市的学生观看了录制光碟。通化市16所中学实现了连续8年零犯罪。通化市法院关工委还积极与教育部门联系,选派法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名誉副校长。到现在,全市共选派法治名誉副校长127人,进入119所中小学对接,还有80名在职法官和退休法官经常参加法治教育活动。全省不少地方运用“模拟法庭”的形式教育未成年人。不久前,靖宇县政法系统关工委与靖宇县人民法院在“绿色家园”中,开展模拟法庭教育活动。靖宇县职业高中80多名学生参加本次活动。这次“绿色家园”青少年模拟法庭庭审展演的是县法院提供的真实青少年犯罪典型案例,活动由县政法系统关工委主任孙晓红主持,形象逼真,针对性强,活动结束后,县政法委书记作工作部署。靖宇县政法委已连续8年送法进校园,效果很好。2020年以来,靖宇县连续5年实现了未成年人零犯罪的'工作目标。集安市运用“模拟法庭”开展教育,95%以上的乡镇、村、社区、学校已经实现多年无犯罪记录。

全省关工委系统在法治宣传教育中,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简称“两法”)作为重点。长春市关工委和市司法局从今年开始联合组织“五老”,参与社区服刑、戒毒(康复)青少年矫正矫治工作。目前,正在进行培训,让“五老”志愿者知道“干什么,怎么干”。目前各项工作均已到位。延边州关工委与州司法局成立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开展“十百千万”法治教育活动,即全州组建10个宣讲团,聘请199名法治宣讲员、每年进行1000场次报告、受教育者10万人次。他们深入到中小学、社区、村屯宣讲“两法”,效果很好。伊通县关工委和县政法委、教育局关工委贯彻实施“两法”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2020年以来,全县51所学校、9个社区、187个行政村,实现了未成年人零犯罪。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1、组织宣讲。县政法委关工委联系实际编写“两法”宣讲提纲。县关工委组织有宣讲能力的老法律工作者、老教师和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法律顾问成立宣讲团,深入到学校、社区、村屯宣讲“两法”。全县共有法治教育宣讲团成员77名。

2、固化教师学法用法制度。县教育关工委起草了《教育系统保护未成年人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意见》,以县教育局名义下发,在德育教育和相关学科中突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

3、落实部门责任。县关工委与有关部门协调把贯彻落实“两法”作为常态化的重点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形成规范,形成制度,强力推进“两法”实施。

4、形成帮教体系。县关工委与县政法委、教育局关工委,广泛发动“五老”,采取“大手拉小手”“一帮一”“多帮一”的形式,为特殊关爱对象排忧解难。他们采取以案释法和现身说法等方法对帮教对象进行法治教育。

5、运用“两法”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实行“三个坚持”,即坚持教育与保护相结合,坚持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坚持对未成年人严重的不良行为进行矫治。

未成年人保护倡议书(优质16篇)篇十一

亲爱的同学们:

随着我们科技一步步的发达,网络似乎成了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不仅电脑可以上网,手机可以上网,就连我的儿童电话手表也能上网了。可渐渐地,我发现了网络这东西也有利有害。

我们可以通过网络学习书本以外的知识,开阔我们的视野;可以接受远程教学,我在家里的电脑前就能听远在北京的学而思老师讲课;电话手表能联网,我可以通过网络用我的支付宝钱包买东西,父母还可以通过网络连接获取我的位置,万一有什么事情也可以及时沟通联系。

不过凡事有利必有弊,虽然网络能够提供给我们学习和生活的便利,但如果我们沉迷于网络游戏,就会在电脑和手机前长久的盯着屏幕,就会造成眼睛近视、脖子和背部会酸痛,小小少年得“老年病”。我曾经做过这样一个调查:在我们班有多少人近视。结果是近视的人远远高出不近视的人。另外,有些网络页面会有一些不好的内容跳出来,这些内容对我们的心理会造成不好的影响。

现今的生活,不能没有网络,但我们又不能沉迷于网络,青少年要有控制、有节制的合理利用网络。

因此,我提出以下倡议:

1、建议少先队组织针对少年儿童利用网络的需求和特点,开发适用于少年儿童的电脑操作系统,在手机电脑上安装一个“学生模式”,对上网内容进行“安全扫描”,弹出来的广告也只与学生有关,给我们创造一个良好的网络学习环境。另外,系统可以设置强制休息模式,让眼睛不会过度疲劳。或者也可以插入一个“眼保健操”来跟着做。

2、组织相关的网络学习课程,引导我们了解网络和善于利用网络。

同学们,网络虽好但也不是无害,可以适当的使用但不要过度!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合理使用网络吧!

xxx

20xx年xx月xx日

未成年人保护倡议书(优质16篇)篇十二

社会各界朋友: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已正式施行,着力全面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新格局。

梁启超先生曾说“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给所有未成年人,营造更安全、更和谐、更温馨的生长发展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安全、健康、快乐成长,需要家庭、学校、政府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参与。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同心协力,学好、用好、宣传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共同关爱、保护未成年人。

一、未成年人安全、健康、快乐成长,首要在于切实履行好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家庭是孩子成长的港湾,是保护孩子的第一道防线,希望家长朋友们,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用正确的、高尚的人格、良好的言行为孩子做出表率;在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应及时了解情况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情况严重的,应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门报告,为孩子创造一个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

二、未成年人安全、健康、快乐成长,同时需要学校正确教导。学校是学生成长的摇篮,学校不仅要坚持立德树人、教书育人,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还应建立未成年学生保护工作制度,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健全学生行为规范,培养未成年学生良好行为习惯,依法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三、未成年人安全、健康、快乐成长,还需要关注网络等线上环境。随着网络信息高速发展,各类网络信息良莠不齐,学校和家庭应当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宣传教育,提高未成年人辨别认知能力,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加强网络空间治理,自觉规范网络服务行为,杜绝色情、暴力等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如发现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对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等不利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向该用户提供相关服务,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倡议人:

日期:

未成年人保护倡议书(优质16篇)篇十三

未成年人模仿性强,广播电视节目的潜移默化作用不可小看。广播电视台高度重视文化艺术产品的播出,做好面向未成年人的优秀影片、电视剧、广播剧的展播,让健康的文化成为广播电视的主旋律。

1、多渠道组织片源,在广播剧、影视剧的采购、调剂中优先考虑青少年,注重采购知识性、趣味性强的童话类、益智类节目并合理安排播出时段,让优秀的影视节目成为未成年人陶冶情操、愉悦身心的有效载体。

2、加强影视剧审查。组织专人对广播电视播出的影视节目进行审查,对涉及凶杀、暴力、色情等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节目严格把关,杜绝封建迷信和伪科学内容,坚持守土有责,自觉抵制低俗之风和影视剧中的不健康内容。

3、在自办的新闻和专题节目中尊重未成年人人格,保障未成人合法权益,不披露未成年人个人隐私,不公开报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

作为公众媒体,广播电视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作用在当今社会显得更加重要,我们把向未成年人提供更好的精神食粮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办精、办活、办好青少年节目,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媒体对未成年人特殊的教育作用。

1、努力克服资金、技术等困难,上半年投资10万元做好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的落地、覆盖工作,为全区青少年收看优秀电视节目提供了方便。

2、加强优秀影视、广播剧的.创作生产。在前年儿童短剧《哎哟,乖乖》获第20届中国电视金鹰奖最佳短篇奖和去年获第22届全国电视剧“飞天奖”三等奖的基础上,继续创作少儿题材的广播剧《抱抱我,妈妈!》。该广播剧从少儿角度反映##区“代理妈妈”的事迹,目前,已完成剧本初稿并请有关专家进行了第一次审稿。作品努力争取获省、市“五个一”工程奖。

3、办好广播电视中所有青少年节目。广播节目中,我们与团区委合作,开办了《维权在行动》广播专题节目。通过身边的事例、儿童的视角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们还开办了《小鬼当家》,每晚5:30-6:00播出半小时,节目以热线方式吸引少年儿童参加,通过生动活泼的故事、形式多样的游戏,寓教于乐。在电视节目中,我们与妇联、教委合作,每半月联办一期电视专题节目《阳光节拍》。我们将进一步提高青少年节目的质量,精心策划选题,认真组织采访,努力提高收听收看率。

4、利用电台覆盖面广、传输快的特点,在暑期举办《欢乐家庭大奖赛》。通过节目,面向社会广泛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推广家庭教育成功经验。

5、充分发挥本单位优势,做好青少年教育引导工作。利用主持人资源优势,积极配合各学校举办少儿主持人培训班,对中小学生的主持艺术和普通话进行义务辅导。

未成年人保护倡议书(优质16篇)篇十四

尊敬的各位家长:

随着科技的创新与发展,网络技术日益发达,电子产品日益丰富,电脑、智能手机等产品已进入千家万户。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和移动终端的广泛应用,使人们越来越离不开对智能电子产品的依赖。更多的孩子沉迷于网络游戏。有调查显示70%以上的孩子喜欢玩网络游戏,每天玩游戏的时间超过2小时,甚至有部分孩子沉迷网络游戏,连续上网12小时以上,这对自己身心的健康成长造成极大影响。为有效预防学生沉迷网络,大通五中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特向全体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一、要正确引导,注重监督。家长朋友须强化监护意识,既要让孩子接触网路,又不能让孩子沉迷于网络。随时时关注孩子的网络行为,一旦发现学生过度上网,应及时制止并进行教育。

二、要做好表率,树立榜样。家长朋友须重视网瘾危害,引导孩正确对待网络,自觉抵制不良网站。家长首先为孩子树立榜样,才能防止孩子沉迷网络游戏。

三、要陪伴孩子,增进亲情。家长朋友首先要放下手机,关掉“快手”、“抖音”等网络直播。常陪伴孩子,与孩子进行有益的户外运动,营造和美家庭氛围培养孩子健康的爱好,增进亲子之间的感情。

四、要疏导心理,关注健康。家长朋友须关注孩子情绪,结合孩子年龄特点,一旦发现孩子有情绪波动,及时进行疏导,调其心理,坚其意志,引导孩子正确利用网络,勇于面对挫折。

五、要家校配合,加强沟通。家长朋友须主动配合学校,及时向学校老师反馈孩子在家表现情况,也主动了解孩子在校的表现情况,从源头抓起,防范于未然,预防孩子沉迷网络游戏。

预防孩子沉迷网络,必须家校互助,加强沟通交流。为方便记忆、广泛传播,特附“预防沉迷网络”三字文:

互联网,信息广,助学习,促成长。迷网络,害健康,五个要,记心上。

要指引,履职责,教有方,辨不良。要身教,行文明,做表率,涵素养。

要陪伴,融亲情,广爱好,重日常。要疏导,察心理,舒情绪,育心康。

要协同,联家校,勤沟通,强预防。

倡议人:

日期:

未成年人保护倡议书(优质16篇)篇十五

青少年朋友们:

网络,在21世纪是个众人熟知的词语,乃家喻户晓,走入人类的生活。随着科技发展: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在家家户户之中都可以看见,已不再是一种遥不可及的奢望。

网络的出现给21世纪的人们带来了其他的方便――现在的妇女不一定是上街购买生活所需物品,只需坐于家中登录淘宝天猫,阿里巴巴等购物app通过网络支付。

网络的出现造成网络游戏的诞生。游戏这个鲜明的词语闯入了青少年的生活之中。自然,不可以否认的是游戏有时可以提高人们的智商指数、灵活思维。但是,青少年们由于过于沉迷于网络游戏,网络的弊尤为明显――大多数游戏经营开发商阴险狡炸、诡计多端。为了使游戏火热,得到更多利润不屑在游戏中受了许多诱惑系统,如:让你升级或是分发类似于游戏中,可以使用的金钱,给操纵者在短暂的荣耀感,还有许多不良网站,使许多处于花样年华的,青少年误入歧途。天天沉迷于网络无法自拔。少年们多数出现各种不良状况如:精神的状态处于萎靡不振,导致听课内容的质量大打折扣。成绩流水线下滑,甚至从此一蹶不振,自暴自弃。还有些学生才入网络游戏这个无底之洞,整天呆网吧之中,滴水不沾、废寝忘食过于兴奋身体承受不了导致猝死。

网络在我们良好的使用下能为我们带来利,但若我们并不良好的使用它,而是登陆不良网站,沉迷网络游戏,那么网络的弊也会随之降临!

在此我提倡:

1、要良好利用网络这个资源,不要成沉迷于网络游戏,莫负花样年华!

2、每天可以上网的时间不超过一小时,违规采取适当处罚措施。

3、在陋室一律不玩网络游戏,发现一次警告;第二次发布在班级群里,并且扣分;第三次没收,待家长来取。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x月xx日。

未成年人保护倡议书(优质16篇)篇十六

全县广大青少年及家长朋友们:

溺水是造成青少年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夏季多是青少年溺水事故高发期,以往各地溺水事故的发生,其主要成因系在同伴不慎落水后,青少年盲目伸手施救而被拖入水中,导致溺亡。溺水事故的发生,给受害家庭带来巨大的精神伤害和无法弥补的损失。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防溺水工作,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县教体局特向全县广大青少年及家长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充分认识溺水危害性。溺水事故给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精神伤害和无法弥补的损失。家长朋友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家长朋友们的些许疏忽,都有可能给家庭带来沉重的伤害。因此,请家长朋友们根据自己孩子的身心特点。选择正确的教育方式,使孩子也能深刻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从源头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做好防溺水安全教育。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关键。防溺水安全教育则关乎孩子的生命安全,请家长朋友们加强对孩子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使孩子严格遵守教育部防溺水“六不一会”纪律要求:即“不准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边玩耍嬉戏;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

三、提高青少年自救能力。家长可教会孩子掌握游泳本领和溺水自救的能力,让孩子知道在发现同伴溺水时不能盲目伸手救助,应立即大声呼救和科学施救。不提倡未成年人下水营救溺水者,未成年人发现有人溺水时,要学会报警或向附近大人求救。从岸上或船上施救时,应先确保自身安全,防止被拖带入水。如发现有未成年人在水边玩耍或游泳,不管是不是您的孩子,请及时劝阻,以减少溺水事故的发生。

家长朋友们,孩子的人身安全无小事,希望您教育孩子提高防溺水安全意识,切实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工作。广大青少年要珍惜时光,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安全快乐的度过暑期。

祝愿每个家庭吉祥快乐!

倡议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相关范文推荐

    王安忆长恨歌读后感(精选19篇)

    读后感是读者通过阅读书籍或文章之后,对其中内容、结构、思想等方面所做的个人感悟和分析。以下是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分享,他们通过写读后感来记录和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感受。

    绿色低碳节能倡议书范文(14篇)

    在写作过程中,参考范文范本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所需表达的内容和结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范文范本,供大家参考和学习。各站所、各镇直部门:20xx年

    介绍景点的导游词大全(21篇)

    导游词可以为游客提供丰富的知识和有趣的故事,使他们对旅游目的地产生更深的印象。欢迎大家阅读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导游词范文,让我们一同领略这座城市的魅力。

    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承诺书(专业18篇)

    通过阅读和分析范文范本,我们可以发现其中的写作技巧和方法,从而应用到自己的写作实践中。接下来,我们将为大家介绍一些优秀的范文范本,它们涵盖了不同题材和领域,相信

    游黄山的心得感悟(模板15篇)

    写心得体会是一种对所学知识进行沉淀和应用的方式,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知识。阅读这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或许会给我们带来一些新的思路和见解,值得一看。

    学校田径运动会的加油稿(模板19篇)

    运动会是一种展现学生身体素质和运动技能的盛会,也是增进学生情感交流的重要机会。以下是一些同学在运动会后写的总结,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启示和思考。世界上总有一缕阳光拨

    震撼我心的母爱范文(14篇)

    作文是一种思维的输出和创作的过程,它能够让我们更好地理解自己以及周围的世界。通过阅读这些优秀的作文范文,我们可以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和审美素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妈

    教师节致辞学生家长致辞(优质14篇)

    致辞是表达者对听众的尊重和谢意的一种方式,它能够增加氛围的温度,拉近听众的心理距离。通过阅读这些范文,可以拓宽我们的写作思路,提高我们的表达能力。尊敬的老师,亲

    新幼师的演讲稿(专业23篇)

    在写演讲稿范文时,我们要注意结构合理、内容丰富、语言精炼,以便更好地传达我们的思想和观点。小编整理了一些具有感染力和启发性的演讲稿,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参考和借鉴

    森林防火安全教育教学教案(优质18篇)

    安全教案应该具备循序渐进、实用性强、针对性强等特点。在这里,我们为大家推荐了一些实用的安全教案,希望大家能够从中受益,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1、认识森林在经济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