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担保合同风险(优质20篇)

时间:2023-11-15 作者:雨中梧企业担保合同风险(优质20篇)

担保可以增加借款人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企业的运作效率。不同情况下适用的担保方式是不同的,以下是一些常见情况下的担保范文。

企业担保合同风险(优质20篇)篇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职工(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因生产(工作)需要,招(聘)用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为本企业职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劳务合同,确定劳务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1、无固定终止期限(即长期合同,但可按本合同第九条变更、解除和终止)。

_____________日止。

3、合同期限至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二)新招收、调入、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合同自生效之日起。

_____________个月内为试用期。

(三)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生产(管理)工种(岗位)____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每个工作日连续加点不得超过三小时。

四、休假。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有薪假期待遇。

五、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分配形式、标准:_________________。

1、工资标准、形式及调资办法按企业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3、甲方在合同期内,有权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及经营指标变化、经济效益高低,依法修改企业工资分配制度。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企业担保合同风险(优质20篇)篇二

被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计算机代码:税务登记号: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计算机代码:税务登记号:

税务机关: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纳税担保合同。

1、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的纳税担保范围是:

2、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的纳税担保金额为:元及应加收的滞纳金元。

3、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为:

4、依据本纳税担保合同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的担保。

5、本纳税担保的期限为自本纳税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6、纳税担保人是在注册的经济实体,任何改变纳税担保人本身性质、地位的事件、事项发生或有可能发生时,纳税担保人保证及时通知税务机关。

7、纳税担保人在收到税务机关出具的要求纳税担保人履行缴纳税款义务的通知书后,保证按缴纳税款通知书规定的缴纳期限及金额主动、一次性向税务机关缴清全部款项。

8、如果纳税担保人未能按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及金额缴纳,税务机关有权依照有关规定对纳税担保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9、本纳税担保是持续性的担保,只要被担保人未缴清本纳税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全部款项,纳税担保人就始终承担本纳税担保项下的所有连带责任。税务机关给予被担保人的任何延期,都不解除纳税担保人的连带责任。

10、若被担保人出现破产或合并、分立等情况,并不解除纳税担保人在本纳税担保合同中的责任。若纳税担保人出现此情况,其继承人将受本纳税担保合同的约束,并继承本纳税担保项下的责任。

11、本纳税担保非经税务机关同意,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担保。纳税担保人与其他任何方面签定的任何合同、协议均不影响本担保的有效性。

12、本纳税担保经被担保人、纳税担保人签字盖章,并经税务机关同意(确认)后生效。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税务机关:

法定代表人:

企业担保合同风险(优质20篇)篇三

被担保人:法定代表人:地址:计算机代码:

纳税担保人:法定代表人:地址:计算机代码:

税务机关:法定代表人: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纳税担保合同。

1、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的纳税担保范围是:

2、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的纳税担保金额为:元及应加收的滞纳金元。

3、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为:

4、依据本纳税担保合同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的担保。

5、本纳税担保的期限为自本纳税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6、纳税担保人是在注册的经济实体,任何改变纳税担保人本身性质、地位的事件、事项发生或有可能发生时,纳税担保人保证及时通知税务机关。

7、纳税担保人在收到税务机关出具的要求纳税担保人履行缴纳税款义务的通知书后,保证按缴纳税款通知书规定的缴纳期限及金额主动、一次性向税务机关缴清全部款项。

8、如果纳税担保人未能按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及金额缴纳,税务机关有权依照有关规定对纳税担保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9、本纳税担保是持续性的担保,只要被担保人未缴清本纳税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全部款项,纳税担保人就始终承担本纳税担保项下的所有连带责任。税务机关给予被担保人的任何延期,都不解除纳税担保人的连带责任。

10、若被担保人出现破产或合并、分立等情况,并不解除纳税担保人在本纳税担保合同中的责任。若纳税担保人出现此情况,其继承人将受本纳税担保合同的约束,并继承本纳税担保项下的责任。

11、本纳税担保非经税务机关同意,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担保。

纳税担保人与其他任何方面签定的任何合同、协议均不影响本担保的有效性。

12、本纳税担保经被担保人、纳税担保人签字盖章,并经税务机关同意(确认)后生效。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税务机关:法定代表人:

企业担保合同风险(优质20篇)篇四

保证人(甲方):

债权人(乙方):

为了确保(以下简称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编号()借字第号《》(以下称主合同)的切实履行,保证人愿意为债务人依主合同与债权人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各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本金数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为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代理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甲方确认,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乙方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乙方均有权直接要求甲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1、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乙方同意债权展期时,保证期间至约定的新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甲方确认,乙方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条款的,视为已征得甲方事先同意,甲方担保责任不因此而减免,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1、延长债务履行期限;

2、增加债权本金金额。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如主合同被确认为无效,甲方除对主合同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外,还对主合同无效后债务人的赔偿损失形成的债务也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1、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报表及其它相关资料、信息。

2、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债务的,保证人自愿履行保证责任。

3、发生以下事项时,保证人应于事项始发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

(1)保证人发生隶属关系变更、高层人事变动、公司章程修改以及组织机构调整。

(2)保证人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

(3)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或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件。

(4)保证人变更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事项。

(5)保证人发生不利于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其他事项。

4、保证人实施以下行为,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债权人并征得债权人书面同意:

(1)保证人改变资本结构和经营体制,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

(2)保证人对外重大借款、为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以其主要资产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保证责任的。

1、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6、借款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义务的,除对主合同承担连带责任外,应向债权人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借款金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债权人损失的,保证人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1、若保证人未按照约定履行担保义务,保证人构成违约,则贷款人有权上传保证人违约信息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备案。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债权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各方各持一份,效力相同。

债权人已提请保证人注意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保证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企业担保合同风险(优质20篇)篇五

一、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款小写: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

二、应乙方要求,丙方自愿为以上借款合同共计小写: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同意出具反担保,特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乙方作出上述保证事项:

(2)、对甲方在借款抵押合同项上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甲方按借款抵押合同中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借款利息(按银行同期借款利率9%的四倍计算利息)以及违约滞纳金(注:未还款部分按每天千分之五计算收取违约滞纳金)丙方保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

三、如甲方未按借款抵押合同规定支付义务,乙方即有权直接向本担保人索偿,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处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乙方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十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乙方所欠款项,以借款抵押合同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乙方,其中垫付利息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作为付款凭据,对本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由此造成对乙方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经济损失概由本担保人承担;同时,乙方有权扣押保证人名下资产(包括房产、汽车、公司股份、厂内所有机械设备、货物等全部财产)作为偿还借款抵押合同甲方所欠全部款项担保,本担保人保证不提出任何异议和抗辩。

五、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担保人,本担保书规定的连带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担保书继续有效。本担保书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名称、地址、合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经验范围、企业性质,或乙方合并、分立、被撤销或破产等;本担保书自开之日起生效,直至乙方在上述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完全解除或借款抵押合同下应付款全部得到清偿之日终止。本担保书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时,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将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本担保书正本一式四份,乙方执二份,甲及本担保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担保合同风险(优质20篇)篇六

借款方: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贷款方: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_____________号文件批准的_____________项目。所需资金经甲方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发放短期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_____________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金额:外汇贷款(大写)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外汇贷款用于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本期贷款从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止。

第四条借款利率:本期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___%,乙方按季计收利息,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息。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条借款使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须向乙方提供订货卡片对外采购合同作为付款依据。甲方授权乙方凭有关进口部门的付款确认通知,主动从贷款账户中支付款项。以外币计算的保险费,国外银行手续费等,甲方委托乙方从贷款账户中扣收,并将“支款通知”联寄交甲方。

第六条借款偿还:甲方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以所借同种外币偿还借款本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偿还,按还款日的`外汇买卖牌价折算成所借外币偿还)。还款计划附后。

第七条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_____________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函。一旦甲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用款计划用款,其少用或多用部分须向乙方支付2‰的承担费。乙方因本身责任不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向甲方支付2‰的违约金。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3.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甲方不能在贷款期限终止日全部还清本息,应在到期日十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按期归还的贷款,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账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30%的利息。

第九条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保证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工贸合同(或协议)、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份,经借贷双方和法定代表或法定代表授权的签字人共同盖章后生效。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企业担保合同风险(优质20篇)篇七

出借方:________;借款方:________;担保方:________。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出借方提供借款方借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出借方应按期、按金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借款罚息同。

第三条借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贷款利率。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借款方保证按本合同所订期限归还借款本息。否则,按中国人民银行延付款计算办法计算罚息。

第五条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作担保,担保期限为_______,担保范围为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六条借款到期后,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出借方和借款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方一份。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出借方:________(章)借款方:________(章)担保方:________(章)签约日期:个人借款协议书范本甲方(出借款人):(身份证号码:)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连带责任保证人: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出借给乙方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借款期12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于订立本合同之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乙方保证不用借款从事违法活动。

二、每月利息率为20‰,乙方应每三个月付清利息一次,不得拖欠。乙方保证按期归还借款,如果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乙方承担甲方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三、本合同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转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乙方偿还借款的顺序为先利息后本金。

四、乙方应觅连带责任保证人叁名,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连带责任保证人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金、利息和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五、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即表示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甲方:乙方:连带责任保证人:签订合同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公司企业之间借款合同协议书范本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地址:________邮码:____电话:________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地址:________邮码:____电话:________保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地址:________邮码:____电话: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规定________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万元,用于____。

第二条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____‰,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率为月息____‰,逾期贷款加计利息20%,挪用贷款挪用部分加罚利息50%。

第四条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第六条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第七条担保方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责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一个月内负责归还。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借款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贷款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担保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公司内部借款协议范本协议编号:甲方:乙方:地址:地址:借款合同篇10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电话:________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电话:________甲方为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其项目已经由____批准,特向乙方申请____万美元(或其他外币)外汇贷款,外汇借款合同-范文。按照贷款办法和有关规定,业经乙方审查同意,为明确经济责任,特签订本借款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甲方确认向乙方借得现汇____万美元(或其他外币),买方信贷____万美元(或其他外币)。

第二条借款期限:现汇________年____月。(从。

第一次用汇之日起到还清本息止);买方信贷________年____月。按本合同所附的用款计划(略),乙方保证及时提供。如因甲方未按计划用款而造成乙方组织外汇资金的利息损失,甲方按乙方规定支付外汇承担费。

第三条借款利息率为年息:现汇为____%(按中国公布的浮动利率计息);按____月浮动;买方信贷为____%,按____天计算,合同范本《外汇借款合同-范文》。在借款期间,每半年计息期应计的利息,如甲方未能支付,甲乙方直接借记甲方借款帐户内,实行复息计算。由于计息增加的贷款额,不占用贷款额度。

第四条借款使用:在引进的技术设备成交后,应将合同副本送交乙方,甲方委托乙方全权办理进口开证,审单付款等事务。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外汇,不挪作他用,如果发生挪用,其挪用部分,乙方加倍收取利息。

第五条借款偿还:甲方在借款期终止日,全部清偿贷款本息。甲方因故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归还借款时,由担保单位负责按期归还借款本息的外汇额度的相应等值的人民币(包括延期偿还的罚息)。对逾期未还借的款部分,甲方同意加付____%的罚息。

第六条本合同所附的《用汇、还汇计划》和《还汇(款)保证书》及甲方担保单位出具有保函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在法律上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第七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借款使用的有关情况、报表、资料,为乙方检查信贷工作提供方便,双方应积极合作,努力促成项目的早日建成投产。

企业担保合同风险(优质20篇)篇八

担保人:(以下简称“甲方”)。

反担保人:(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债务人与债权人将在一定期间内达成一系列贷款合同法律关系,甲方将为这期间的债务人借款行为提供一系列保证担保。甲方为了有效避免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而引发的甲方向债权人的保证责证,债务人特委托乙方向甲方提供最高额保证的反担保。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

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其后的含义:

债务人:专指因支付农资及机耕费需要而向克山润生村镇银行申请贷款隶属于的克山县域的大豆专业合作社。

债权人:指克山润生村镇银行。

《借款合同》:指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贷款合同。《委托担保合同》:指债务人为向债权人申请贷款而与甲方签订的委托其提供担保的合同。《保证合同》:指甲方与债权人签订的为债务人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证的合同。

第二条反担保债权的种类、范围、方式。

2.1乙方为甲方向债权人提供的一系列保证担保,提供最高额反担保措施。

2.2最高额反担保方式为:乙方以保证担保方式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1乙方自愿为债务人从甲方为其提供保证担保开始,所形成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内的保证担保金额提供反担保措施。以甲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保证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主合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甲方向主合同债权人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

3.3本最高额反担保措施,乙方可申请循环使用上述反担保措施,而无须逐笔办理每笔最高额反担保手续。

3.4最高额反担保债权确定日(即决算期),从甲方为债务人提供第一笔保证担保业务开始计算,在此期间内甲方为债务人提供的连续保证担保乙方均提供反担保措施,以担保甲方追偿权的实现。甲方实现追偿权时决算期到期。

4.4甲方向乙方主张反担保责任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审计费、评估费等。

第五条乙方反担保保证方式与期限。

5.1乙方的反担保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5.2乙方反担保的每笔主合同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自每笔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5.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提前收回主债权的,反担保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向债务人或保证人发出通知确定的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

第六条反担保保证的有效性。

6.2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义务具有连续性,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改制、并购、隶属关系变更等事件而受影响。

6.3本反担保保证合同不因保证合同及借款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到影响或失效。甲方为债务人提供的保证担保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解除,均不影响本最高额反担保合同的效力。乙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最高额反担保责任。

6.4本最高额反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追偿权债权转让的,最高额反担保权利不得转让。

第七条乙方声明与承诺。

7.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乙方具有保证人主体资格,可以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责任,不因任何指令、财力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所承担的保证责任。

7.3为签署并履行本合同,乙方已履行完一切乙方所必须的授权、同意、批准程序;。

7.4乙方在反担保责任解除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7.6乙方承诺:甲方在其认为必要的时候,有权代位追偿乙方的到期债权,由此得到的款项优先清偿乙方的反担保债务。

7.7乙方签署本合同已经过乙方公司之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并签署了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若乙方违反企业章程和企业内部的其他规定而签署本合同,责任概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以此为由对抗本合同项下责任的承担。

第八条乙方义务。

8.2债务人发生清算、破产及其他足以表明债务人丧失付款能力的事件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提前向甲方履行相等于债务人所欠《借款合同》及《委托担保合同》项下债务金额的反担保债务,乙方应自甲方通知后15日内清偿全部债务。

8.3乙方接受甲方对其有关经营和财务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8.4出现下列事件之日起3日内,乙方须通知甲方:

8.4.1乙方对任何第三方的违约事件;。

8.4.2乙方的重大违纪、违法、侵权及因此而遭至的索赔、处罚、处分事件;。

8.4.3乙方出现严重经营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8.4.4乙方重大债权债务及其变化;。

8.4.5乙方出现或即将出现诉讼或仲裁事件及其他法律纠纷;。

8.4.6乙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

8.4.7其他可能影响乙方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8.5对甲方发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乙方保证签收并在签收后3日内寄出回执,若乙方不回复,则视为已签收该等文件。

8.6在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有效期内债权人或甲方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8.7在甲方与乙方签定本反担保保证合同之后发生主债权人变更之情况(即贷款人发生变更),只要不增加主债权金额,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本合同生效后,反担保人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

9.2非因担保人过错而导致本合同无效的,反担保人应当在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范围内赔偿担保人全部损失。

第十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0.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0.2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解除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其他。

11.1乙方同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各类业务的主合同、借款凭证或相关债权凭证不再送达乙方。

11.3如乙方名称、法定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如电话、传真号码、电邮地址等)发生变更,而乙方未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按其变更前名称、法定住所、法定代表人和联系方式对其发出通知,即视为甲方已履行通知义务。

11.4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作出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5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特别提示。

甲方已提请乙方注意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含义及其法律后果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乙方的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企业担保合同风险(优质20篇)篇九

保证人(甲方):

债权人(乙方):

为了确保(以下简称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编号()借字第号《 》(以下称主合同)的切实履行,保证人愿意为债务人依主合同与债权人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各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本金数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为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代理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甲方确认,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乙方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乙方均有权直接要求甲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1、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乙方同意债权展期时,保证期间至约定的新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甲方确认,乙方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条款的,视为已征得甲方事先同意,甲方担保责任不因此而减免,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1、延长债务履行期限;

2、增加债权本金金额。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如主合同被确认为无效,甲方除对主合同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外,还对主合同无效后债务人的赔偿损失形成的债务也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1、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报表及其它相关资料、信息。

2、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债务的,保证人自愿履行保证责任。

3、发生以下事项时,保证人应于事项始发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

(1)保证人发生隶属关系变更、高层人事变动、公司章程修改以及组织机构调整。

(2)保证人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

(3)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或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件。

(4)保证人变更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事项。

(5)保证人发生不利于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其他事项。

4、保证人实施以下行为,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债权人并征得债权人书面同意:

(1)保证人改变资本结构和经营体制,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

(2)保证人对外重大借款、为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以其主要资产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保证责任的。

1、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6、借款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义务的,除对主合同承担连带责任外,应向债权人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借款金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债权人损失的,保证人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1、若保证人未按照约定履行担保义务,保证人构成违约,则贷款人有权上传保证人违约信息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备案。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债权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

保证人已收到并阅知所担保的主合同。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各方各持一份,效力相同。

债权人已提请保证人注意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保证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企业担保合同风险(优质20篇)篇十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现甲乙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

二、借款利率: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及还款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借款的偿还:

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规定____%计算加收逾期利息。否则愿意承担一切法律经济责任。

六、担保条款

1、本协议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人自愿为本借款提供担保,自愿以现在和将来的私人财产及所有收益(收益主要指工资折、工资卡)为此笔借款提供连带借款偿还责任保证。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双方以及担保人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_日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_日

企业担保合同风险(优质20篇)篇十一

【案例一】某乡镇企业为购置设备,向银行贷款30万元,企业以自有工具车一辆作抵押(评估价10万元),另由乡财政所作保证。贷款到期后,企业仅归还15万元,其余贷款及利息无法偿付,为此,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乡财政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问:

1.乡财政所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为什么?

2.法院对此案应作如何处理?

3.如果保证人不是乡财政所,而是b公司,但保证方式没有约定,该案应当如何处理?答:

1、乡财政所不应承担连带责任;因为按《担保法》第八至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提供担保。

2、法院先对企业抵押的工具车拍卖或变卖,以偿付银行贷款;不足清偿的部分,企业应通过其他方式继续清偿。

3、若保证人是b公司,b公司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案例二】。

攀宏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宏公司)拟向飞达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达公司”)购买一套计算机系统,双方于1996年3月1日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该合同约定:全套计算机系统价格为人民币240万元;飞达公司须于1996年9月1日前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之后的30日内一次向其支付全部货款;任何一方违约即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违约金。为了保证攀宏公司按时付款,飞达公司与攀宏公司于1996年3月3日签订了一份抵押合同,即由攀宏公司将其拥有的一幢价值为人民币500万元的写字楼作抵押,以担保履行付款义务。该抵押合同于1996年3月15日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了抵押登记。在飞达公司正式交货之前,攀宏公司认为该计算机系统价格过高,即电传要求飞达公司减少部分价款。飞达公司考虑到与攀宏公司的长期合作关系,即同意按原定价格的10%减价,即总价款减为人民币216万元,并正式回电做了答复,攀宏公司对此予以确认。飞达公司按期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在其安装调试期间,计算机的市场价格大跌,攀宏公司在付款期届满前再次要求飞达公司降低价格,飞达公司拒不同意。为此,攀宏公司在付款期届满之后拒不付款,双方发生争议。飞达公司多次与攀宏公司协商无效,遂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事项:(1)判令攀宏公司立即偿还欠款人民币240万元及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5万元;(2)如果攀宏公司不能满足前项请求,即拍卖攀宏公司用于抵押的写字楼,以抵偿欠款及违约金。人民法院在查证上述事实的基础上,还查明:攀宏公司为向银行贷款人民币250万元而将同一幢写字楼用于抵押以作为偿还贷款及利息的担保,并于1996年3月8日办理了有关抵押登记手续;该幢写字楼经评估实现变现价值为人民币360万元。

根据本例提供的事实,请回答以下三个问题:

1.飞达公司请求攀宏公司偿还欠款人民币240万元是否有合法依据?请说明理由。

为什么?

3.如果攀宏公司和飞达公司不能通过调解方式解决本案,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答:1.飞达公司请求攀宏公司偿还人民币240万元没有合法的依据,只能按确认的216万元和违约金。

2、应按抵押顺序先清偿银行的贷款及利息;然后再清偿飞达公司的债权;因为银行是在1996年3月8日办理了有关的抵押登记手续,而飞达公司是在1996年3月15日才按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某市邮电局在其营业大厅内张贴一则通告。通告规定:凡在市邮电局安装电话的用户,一律到省邮电器材集团恒达公司(系市邮电局下属企业)购买电话机;用户在办理装机手续时须先交电话机款,否则不予办理。此规定从1995年5月16日起执行。问:

1.该市邮电局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2.若违法,该如何处理?

答:

1、不合法,属于不正当竞争搭售行为。

2、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第23条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案例二】。

某快餐店为促销,在大众媒介上宣传称:凡在1996年3月1日~3月15日期间来本店就餐的顾客,都能获得惊喜——精美礼品一份;若想知道是什么惊喜,请在上述期限来本店就餐。3月12日,顾客王某一家来该店就餐,询问可获得什么礼品,被告知必须先消费满50元,然后在吃完离店时凭收银条领取奖品一份。于是王某一家购买了价值55元的食品。等他们吃完去领礼品时,又被告知最后一份礼品刚刚发完,没有了。双方遂发生争执,王某一家认为快餐店欺诈消费者,实际做法与广告不符;而快餐店店员认为是王某运气不好,吃得太慢了,广告只是为了招揽顾客,本身就不全是真的。问:

1.该快餐店的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的哪些规定?

2.快餐店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答:

1、快餐店违反了广告应当真实的原则;

2快餐店对消费者应承担民事责任。

企业担保合同风险(优质20篇)篇十二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担保人:(以下简称乙方)反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甲方因融资需要,申请乙方为其向银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元,期限为____月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元,为了确保安全,丙方应甲方要求担任甲方的反担保人,向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反担保,现丙方自愿以自有的财产向乙方提供反担保。为明确相互的权利、义务,甲、乙、丙三方经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一、丙方提供反担保的形式丙方以自身全部资产作为乙方为甲方担保的反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乙方代甲方向银行归还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息、罚息、违约金、赔偿款及实现债权的全部相关费用。

2、甲方应支付给乙方代偿资金利息及违约金(月利息按代偿金额的2%计算,违约金每天按担保总额的1‰计算,计算期间:乙方代偿之日至甲方履行清偿义务之日)。

3、乙方为实现对甲方的追偿权和抵押物优先受偿权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反担保合同范本反担保合同范本。

三、本合同设定的保证权利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保证责任也消灭。如甲方未按时履行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应费用的义务,乙方可直接向丙方追索。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后另立补充条款。若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同中发生争议、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五、乙方已提示甲、丙双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丙双方要求对条款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认识一致。

企业担保合同风险(优质20篇)篇十三

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房屋购买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联系电话: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座落于_小区独院,建筑面积280平方米;。

(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乙方在前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小写)人民币______元。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甲方收到定金后,中途不得借故中止售房,否则加倍赔偿定金,乙方未能如期签订购房合同、付清房款,则支付给甲方的.定金不予退还。

第三条该房屋房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小写)人民币______元。

房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为:

第四条本契约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五条本契约一式两份。其中甲方留执一份,乙方留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企业担保合同风险(优质20篇)篇十四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拟向___________(债权人)借款___________万元,同时按照《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担保业务暂行办法》向___________(受托银行)申请出具不可撤销的保函,为此,委托人与受托银行双方达成本协议。

一、委托人向___________(债权人)借款___________万元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受托银行出具以___________(债权人)为受益人,担保金额为___________万元的有(无)条件不可撤销保函。

二、保函自受益人接受之日起生效,截止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委托人按以下要求在受托银行存入保证金,作为保函项下的专项支付资金: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存入______元,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存入____________元,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存入____________元。

四、

a.受托银行出具保函之前,委托人由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____________提供第三方反担保,受益人为__________________(受托银行),担保金额为____________万元。委托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由受托银行代替偿还本息后,____________(反担保人)代委托人归还受托银行所垫付资金。

b.受托银行出具保函之前,委托人以可转让的自有资产____________万元(其中企业债券______万元,金融债券______万元,国库券______万元)作为抵押,当委托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由受托银行代替偿还本息后,受托银行有权将抵押资产折价或变卖,并从变卖抵押财产的价款中优先受偿。

第三方反担保金额、抵押资产现值合计不低于受托银行出具的保函额度。

五、保函有效期内,受益人凭保函和证明其与委托人借款关系的文件,有权要求受托银行划付偿还贷款本息的资金。受托银行审查无误后,通知委托人并主动从其结算保证金存款帐户中办理划付手续;保证金存款帐户不足以支付的,可从委托人其他存款帐户中支付。

六、受托银行代付贷款本息后,享有此债务追偿权,委托人予以承认,并承担垫付款项的利息。委托人在接到受托银行通知的30日内,归还受托银行垫付款项的本息。

七、受托银行代垫资金按建设银行其它贷款计收利息,超过30日不还,按逾期贷款加收20%利息。

八、委托人与受益人的借款合同发生变更,委托人应事先通知受托银行。在得到受托银行书面认可后方可变更。

九、委托人按保函额度____________‰的费率按年支付担保费,共计______元。担保费于每年______月______日交纳。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委托人、受托银行各执一份。协议中任何条款的修改、增加须经双方同意。

十一、本协议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担保业务暂行办法》办理。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荐】借款担保合同】。

企业担保合同风险(优质20篇)篇十五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_________愿意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债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_________作为保证人,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1.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债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_________。

2.合同双方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3.合同双方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责任范围超过法定的保证责任范围的,对保证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但超过法定保证责任范围的部分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保证人自愿履行的,法律不禁止;保证人在自愿履行后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1.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

(1)一般保证;。

(2)连带责任保证。

2.本合同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人对主合同中的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债务人没有按主合同约定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

5.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6.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第三条保证责任。

1.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主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主合同除_________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6.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7.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8.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9.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

10.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

11.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1.保证期间,保证人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其保证能力的变故,保证人应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债权人,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保证人在日之内落实为债权人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2.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3.本合同的主合同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5.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6.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7.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并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

第五条债权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债权人有权对保证人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保证人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保证人应如实提供。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主合同履行期间,债务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债权人债权落空,或者债务人有违约情形等。

3.在订立保证合同之前,债权人有权以债务人提供的保证人不具备清偿能力为由拒绝与其签订保证合同;但保证合同一经订立,保证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并不影响保证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条保证人违约责任。

1.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债权人支付被保证的主合同项下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债权人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应赔偿债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保证人未承担保证责任的金额、利息和其他费用,债权人有权直接用保证人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2.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保证人在此向债权人作出以下声明和保证:

2.保证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权利、权力和权限签订本担保书和履行本保证书下的责任;。

4.保证人在签署及/或履行本保证书都不会。

(1)违反或触犯任何法律或条例、或保证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

(4)导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

(5)保证人在本保证书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无任何税项引致的扣减或预扣。

第八条保证人免责范围。

1.保证合同约定,债权人转让其债权,保证责任免除的;。

2.保证期间,债务人虽然得到债权人许可,将其债务移转第三人,但未经保证人同意;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但未经保证人同意(除非当事人有相反的约定外);4.在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5.在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情况下,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责。

第九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二条合同变更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内,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四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主合同,主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2.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保证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本保证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保证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

3.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人(盖章):_________债权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0合同范本/contract/。

企业担保合同风险(优质20篇)篇十六

担保是指在经济和金融活动中,债权人为了防范债务人违约而产生的风险,降低资金损失,由债务人或第三人以财产或信用提供履约保证或承担相应担保责任,保障债权实现的一种经济行为。根据《担保法》第一条的规定,为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的实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定本法,这是关于《担保法》立法宗旨的规定。根据该规定,担保是一种保障债权实现的制度,担保最核心的功能就是保障债权的实现,正是因为担保有保障债权实现的作用,其才能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按照担保法的规定,法定的担保方式有五种,保证、抵押、质押、定金、留置,在信贷业务中,主要涉及到三类担保方式:保证、抵押、质押。(关于定金和留置的具体定义作为基础知识读者自行查阅担保法相关规定)。

二、贷款担保的作用和局限。

(一)贷款担保的作用。

信贷机构面临的最大风险就是借款人的违约风险,担保措施作为分散风险的重要手段被广泛采用,担保制度作为保障债权能够实现的一项重要制度,如果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则可以通过贷款担保使得债务顺利清偿。通过设定担保措施,可有效保障贷款的安全,担保措施作为第二还款来源,是第一还款来源的补充,当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出现问题的时候,信贷机构可以通过主张担保权利实现债权。贷款担保通过担保借贷关系的安全从而极大地推动了资金借贷和资金融通的发展。没有担保,那么市场和信用的发展都将成为空话。

另外,如果设置了担保措施,一旦借款人违约,债权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行使抵押权、质权或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一直会有履行合同的压力,因此,担保措施可以有效提高借款人的违约成本,借款人违约成本越高,还款的意愿会越强。

(二)贷款担保的局限性。

担保措施除具备上述作用外,还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第一,担保措施不能取代对借款人信用状况的评估。

很多信贷机构和客户经理有一种错误的认识和想法,认为有重足的抵质押物或有实力的保证人做担保借款就是安全的,这种想法是非常错误的。优秀客户经理一定要摒弃这种想法,相对于担保方式,客户经理应将关注重心放在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以及持续发展能力上,重点关注借款人的第一还款来源和现金流,尤其是小微企业贷款。

第二,有贷款担保也不能确保贷款一定收回,即便能收回,也会耗费大量人力物力。

在实践中,一旦涉及到实现担保权利,无论是处置抵质押物还是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往往都不会太顺利,抵质押物被查封导致抵押物迟迟无法变现、保证人不配合等情况非常常见,尤其是通过司法程序,往往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耗费很长的时间。作为信贷机构的从业人员要清醒的认识到,有了贷款担保业不一定就一定能保障贷款安全。

三、保证担保评估要点。

(一)保证担保概述。

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做的一种担保。是典型的人保、典型的约定担保。保证的优势在于:第一,设立简单,签订合同即可;第二,保证责任及于保证人的全部财产;第三,行使方便,可要求保证人直接承担保证责任。保证的不足之处在于:第一,债权人对保证人的财产不享优先受偿权利;第二,保证人可能同时为多个债权人提供保证担保,而各个债权人之间地位平等;第三,保证人的财产可随时变化,并可能丧失代偿能力。一般来说,贷款业务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连带责任保证是必不可少的,但很少作为唯一安全保障措施。

(二)保证担保的评估要点。

在分析保证担保时要注意以下风险点:

1、保证人的主体资格需合格。

关于保证人的主体资格,《担保法》并未作特别的限制,根据《担保法》第七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为保证人。”我们需要重点关注一些不能做保证人或做保证人受限的主体,根据《担保法》及《适用担保法解释》的规定,不能作为保证人实施保证行为的主体包括以下几种:

(1)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机关;

(2)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幼儿园。包括学校、幼儿园、医院、广播电台、电视台等;(3)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4)未经书面授权的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对外提供担保必须有总公司的授权,且在授权范围内提供担保。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能否作保证人要区分两种不同的情况:(1)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比如学校、幼儿园、医院等都不得充当保证人。这些机构的设立是以公益服务为目的,具有公益性和非盈利性,所以,这些机构不宜违背其设立的目的,参与到经济活动中为他人的债务作保证那些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或国家政策允许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这类组织不是以公益为目的设立的,许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也进行一些经营活动,也有自己的经济收入。还有一些事业单位实现企业化管理,实行自负盈亏。它们具有从事保证活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可以充当保证人。因此,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订的保证合同应当认为有效。

2、分析保证人的代偿能力。

保证人作为第二还款来源,具有代偿能力是最基本的要求,信贷机构要调查和了解保证人的资产状况、负债情况、收入和开支情况等,要分析保证人的资产是否容易变现。对保证人的评估方法和对借款人的评估方法相同。保证人的财务状况,如现金流量、或有负债、信用评级等情况的变化直接影响其担保能力。

3、了解保证人的信誉。

保证担保也被称作信用担保,保证人以自己的信誉及名下的财产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保证人到期代偿主要取决于其有代偿的意愿和代偿的能力两个要素。信贷机构除审查保证人的代偿能力外,还要对保证人的信誉进行调查和了解。信贷机构可通过交流和外部走访等方式调查了解保证人的信誉状况。

4、综合分析保证人对借款人的“制约”能力。

设置保证人可提高借款人的违约成本,当借款人无法按时偿还借款时,保证人作为第二还款来源需代为偿还借款本息,保证人之所以愿意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其往往与借款人之间存在“关系”,除商业性的担保公司外,借款人的保证人主要是其亲友、上下游客户、其他社会关系等利益相关者。通过这些“关系”可以对借款人形成制约,有效提高借款人的还款意愿。

信贷机构在对保证担保进行评估时,要注意了解保证人与借款人的关系,要弄清楚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担保的个中原因,从实践中来看,保证人的与借款人之间的关系大体分为以下几种:纯商业(担保公司与借款人)、关联企业、企业互保、上下游客户、亲友等。

5、要注意保证担保的方式。

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方式。担保法第十七条对一般保证做出了明确约定,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所谓先诉抗辩权,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对于信贷机构而言,选择连带保证担保对信贷机构较为有利。

四、抵押担保评估要点。

(一)如何理解抵押?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抵押财产的占有而将该财产做为担保的一种法律形式。其中提供财产担保的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抵押人,抵押权人即债权人所享有的权利就是抵押权。抵押权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由此可以看出抵押权是一种优先受偿权,是抵押权人直接对物享有的权利,可以对抗物的所有人或第三人。

(二)常见的抵押物有哪些?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可以抵押的财产包括: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对下列财产进行抵押的,可以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三)海域使用权;

(四)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六)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不动产。

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海域上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并抵押;以建筑物、构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一并抵押。

《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1、抵押物必须是依照法律法规允许买卖、抵押的。即抵押物必须属于《担保法》及相关法律中明确规定可以抵押的财产。抵押权实现方式有三种,折价、拍卖和变卖,无论哪一种方式,抵押物的权属都会发生变更,抵押权要想实现,必须把抵押物交换出去,因此,抵押物必须是依照法律法规允许买卖和抵押的。

2、抵押物必须是特定的财产,在设定抵押时,要检查抵押财产的登记证书,要关注抵押物的性质、位置、取得是否合法、产权是否清晰、是否存在纠纷等事项。

3、分析抵押物的估值是否合适,抵押率设置是否合理。抵押物的评估价值是一个非常核心的问题,信贷机构应当采取适当的方式对抵押物估值,以及设置合适的抵押率。

4、要分析抵押财产价格是否稳定。好的抵押物的市场价值相对稳定,不易发生贬值。

5、要分析抵押财产是否易于拍卖、变现。由于抵押物是对第一还款来源的补充,因此当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不足,无法偿还贷款本息时,最终只能通过处置抵押物来偿还贷款本息。是否容易变现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

6、是否办理抵押登记。

对抵押权之登记效力的主张,有登记要件主义和登记对抗主义两种。登记要件主义是指抵押权的成立除当事人之间存在抵押合同外,还必须进行登记,否则不产生抵押权成立之效力;登记对抗主义是指抵押权的成立只须在当事人间达成抵押合意即可。但对第三人不产生公信力,若要对抗善意第三人,可以进行抵押权登记。我国采取了以登记要件主义为主,以登记对抗主义为辅的原则。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以及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不登记的,抵押权不生效。

依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和《担保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以法律规定强制登记之外的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办理抵押物登记,也可以不办理抵押物登记,是否办理抵押登记,由当事人自愿决定,抵押物登记与否并不影响抵押权的成立,抵押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是,未经抵押登记的这种抵押权的效力,仅存在于抵押合同当事人相互之间,不产生公信力,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无论什么抵押物,建议都要去办理抵押登记,取得抵押权并取得对抗第三人的效果。

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其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因动产质押法律关系所生的权利为质权。权利质押是以所有权以外的可让与的财产权作为质权的标的,以担保债权实现的一种担保方式。质押可以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类:

(一)动产质押。

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其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因动产质押法律关系所生的权利为质权。

(二)权利质押。

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6.应收账款;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企业担保合同风险(优质20篇)篇十七

服务单位:

法定代表人:职务。

地址:

电话:传真:

客户:

身份证号码:住址:

电话:

鉴于乙方与甲方合作中国大陆、股股票投资的服务,且甲方已向乙方表明其拥有提供该项服务所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资源,并同意提供服务,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提供中国大陆股股票投资合作服务所涉事宜,签订本协议。

1.定义。

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3)“服务”指甲方根据本协议条款为完成协议所涉之项目而进行的工作;。

4)“、股股票”指在中国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两地挂牌交易的中国上市企业的流通股票。

2.服务种类:甲方独立操做。

2.2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向乙方提供中国大陆股股票投资价值分析及操作。

3.利润分配、交付时间及方式。

就本协议约定的服务,甲方确保乙方的年收益30%。期满后十日内以银行转帐形式向乙方退还本金加30%的收益,其余的收益全部属于甲方所有。

4.责任及义务。

4.1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尽一切努力,高效和经济地按专业机构公认的标准和惯例履行服务和义务。

2)甲方服务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3)甲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不应为私利而挪用资金。

4)甲方应对服务工作量、完整性负责。

)没有乙方的授权,甲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转移基于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

4.2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依据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按量向甲方支付利润。

2)对于甲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所履行的服务,提供必要的协助。

3)乙方保证甲方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期满后,均不承担乙方或代理人因错误行为、过失或违约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责任。

5.保密约定。

5.1甲方保证并承诺,对于在本协议签订过程中及执行中,向乙方提供本协议所及之服务的过程中知悉的乙方财务状况、商业秘密及其它情况,负有严格保密的义务。

5.2乙方保证并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甲方依据本协议所提供的中国大陆、股股票投资研究分析或操作之内容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或者透露。

6.特别约定。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甲方仅依据本协议约定的服务种类向乙方提供投资研究分析和操作。

7.协议的变更、终止及解除。

7.1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本协议自动终止:

1)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

2)本协议期限届满。

7.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两个交易日内,将资金足额打入甲方指定的操作帐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解除本协议及退还相关资金。

7.3甲方若发现乙方私自将甲方所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意见和操作之内容,向其它人泄漏或透露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由乙方承担因此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8、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8.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拾贰个月至____止。

8.2本协议一式叁份,公证方,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署:签署:

日期:日期:

企业担保合同风险(优质20篇)篇十八

甲方:__________(简称甲方)。

学校名称: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__________。

一、甲方责任:__________。

1、甲方同意乙方通过向学生收取饮水费用的方式回收投资成本和获取投资回报,收费期限为_______年。

2、甲方对乙方安装在学校内的纯净水、直饮水系统设备及其相关配套设施(详见工程预算表),有责任给予管理和防护,对于人为破坏有关设备,其修理及更换零部件的费用,由甲方负责追讨破坏者,赔偿给乙方。

3、在投资期内,甲方不得因各种原因与其他投资方或本校自行安装供热水设备参与供开水、或其他直饮水设备(除乙方设备维修期间),否则,作甲方违反合约处理,由甲方赔偿乙方的一切投资损失。

4、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方不得提前中止乙方10年的投资收费期,如发生甲方中途终止合同等原因导致该供水系统无法被学生正常使用,则甲方需按投资折旧费一次性补偿给乙方。

投资折旧费=投资总额/10×(10年减去已收费年数)。

5、甲方协助配合乙方进行"直饮水"的收费活动,对学生采用先收费后使用的方式进行管理。

6、由于电是甲方管理的,甲方负责提供直饮水设备所需电源和水源到取水点。在主电源上安装一个电源总开关(380v/50hz)和符合要求的漏电保护开关(具体规格视设备功率而定)。

7、甲方应确保自来水供应正常,保持足够的自来水供应压力。自来水输送到每个宿舍、或各个需要使用冷水的场所。

8、甲方负责将提供各宿舍楼的主管路、主电源等基础设施供乙方使用。

9、如因供水供电出现问题导致无法供应直饮水,甲方需及时解决正常的供水供电(除供水供电部门造成影响外)。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甲方所有学生宿舍楼、教学楼、教职工办公室进行纯净水、直饮水工程投资,投资金额是________万元(含ro直饮水设备、工作台、不锈钢保温水箱、控制箱、直饮水设备和水箱之间连接的管路、水泵及其附件等等),具体详见附件二《学校直饮水工程参数设计表》。

2、随着甲方学生人数的增多,乙方将逐步加大对甲方学生宿舍的直饮水工程的投资。

3、乙方需全年四季保证学生有足够的直饮水使用,开水水温保持在90-100℃。如果学校用水量增加,乙方可以增加设备;如果学生用不了那么多的水,乙方可以减少设备投入,根据学生的实际使用需求进行设计。

4、直饮水设备投入使用后,由乙方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进行维护保养(维护保养费由乙方负责)。一旦出现故障,乙方需及时进行抢修,小故障24小时内,重大故障48小时完成,保证机组的正常运作。

5、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地点安装直饮水设备系统,直饮水设备安装在甲方现有的自来水接口旁边,乙方负责连接水管到纯净水供应到每层楼指定点。

三、纯净直饮水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

乙方所生产的直饮水设备,采用目前国际上最先进的ro逆渗透技术、和中空超滤膜技术,可以生产出符合人体所需的、健康的优质纯净水、和矿物质水,完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这种饮用水质量,远非一般的桶装水可以比拟的。

1、乙方投资直饮水设备后,具有如下优点:

1)、确保水的质量优于传统的桶装水质量,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

3)、确保学校管理更加方便,不增加学校的负担。

2、直饮水收费标准:每个学生每学期收费_______元,教职工,随意饮用,不限制。

3、收费方式:每个学期开学初,由甲方统一收费,交给乙方。

四、其他约定事项:

1、该直饮水系统工程,是乙方为了支持学校校园建设投资的直饮水工程,旨在为学生提供生活便利,甲方应全力支持与配合。

2、乙方投资收热水费和直饮水费用的期限由_______年至_______年,共计_______年(具体以实际交付使用的日期进行计算)。

3、乙方投资的全套直饮水系统设备及相关设施,在投资收费期未满时,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宿舍如发生搬迁或产生法律纠纷等,该设备主权属乙方所有,乙方有权自行处理并追讨相关损失。

4、在投资收费期内,直饮水、纯净水设备运行用的水费、电费均由甲方负担。

5、如直饮水、纯净水设备维护费用上涨或下调不超过______%,乙仍然按以上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费用。如直饮水、纯净水设备维护费用上涨或下调超过______%,则同样乙方也适当调整收费标准,具体价格另议。

6、乙方在______年投资收费期满后,所有供水系统设备、直饮水设备及相关设施赠送给甲方。但______年后的售后服务、经营管理仍然归乙方,所得收益扣除各种实际发生的成本后,甲、乙双方各占______%。

7、在投资期内,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照上述收费标准收费的,则会影响乙方的投资回收期,甲方应在收费期限加长等方面予以适当补贴。否则,收费期限结束后,乙方投资的所有设施仍然归乙方所有。

8、工程安装完毕,乙方进行第一次收费后,交给甲方学生使用。

五、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协议书有效期内,如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通过双方所在地的法律机构解决。

六、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份,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__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企业担保合同风险(优质20篇)篇十九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鉴于:

第一条担保债权。

第二条担保形式。

乙方根据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担保。

第三条债务履行期限。

第四条抵押财产。

乙方以下述财产向甲方提供抵押:

第五条保证。

乙方就下述事项向甲方作出保证:________。

第六条担保范围。

第七条抵押登记。

乙方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登记;若本合同由于乙方未即时、有效办理抵押登记而无法生效,则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甲方权利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债权人及抵押权人,享有如下权利:

(9)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项下债权,无须取得乙方的同意,但应依法通知乙方。

2.甲方作为债权人及抵押权人,应履行下列义务:

(2)甲方在乙方履行还款义务后,不得再向乙方行使抵押权;。

(4)甲方应严格保守在依本合同约定对乙方进行调查时所了解到的乙方的商业秘密;。

(5)甲方不得与本合同项下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抵押权或以其为其他债权担保。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作为债务人和抵押人,享有如下权利:

(2)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并告知受让人后,可以转让抵押物。

2.乙方作为债务人和抵押人,应承担如下义务:

(3)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或未告知受让人的情况下,转让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

(6)乙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十条违约责任。

乙方在发生下列事件之一时即构成违约:

1.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时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2.乙方没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项义务或规定;。

4.乙方终止偿还其到期债务、不能或表示不能偿还其到期债务;。

5.由于乙方的过失使本抵押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取消、终止执行或无法予以强制执行。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除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该项义务外,还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项下债务标的金额________%的违约金;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效力。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企业担保合同风险(优质20篇)篇二十

抵押权人:

为确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区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层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m2,占地面积_______m2。

第二条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条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抵押房地产现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第八条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要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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