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工作总结与打算 整理票据工作总结合集(模板9篇)

时间:2023-09-20 作者:BW笔侠票据工作总结与打算 整理票据工作总结合集(模板9篇)

对某一单位、某一部门工作进行全面性总结,既反映工作的概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缺点,也要写经验教训和今后如何改进的意见等。那关于总结格式是怎样的呢?而个人总结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总结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票据工作总结与打算篇一

在x和区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所紧紧围绕区局工作要点,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落实精细化管理为重点,努力完成区局交给的各项工作。

1、完成任务,履行天职。为确保按时间进度完成收入任务。我们采取一下做法:一是坚持每月召开税收形势分析会,及时了解掌握重点税源变化情况,准确把握收入进度,及时搞好税收收入调度工作。二是抓重点税(费)源的监控力度,对重点企业搞好跟踪管理,为均衡入库,提供了保障。三是完善以票控税的管理办法,加强源泉控管。截止xx月底共组织各项收入万元。

2、精心组织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一是汇算前聘请区局骨干为全体干部进行有关知识的辅导培训,并将汇算涉及的法规和相关知识印制成册人手一本。二是全所分成x个组深入企业逐户进行咨询辅导。三是建立了三本账,即《纳税人亏损和弥补亏损台账》、《财产损失、坏账损失台账》、《减免税登记台账》。四是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收到实效。按要求建立了“十卷、六账、两会、两卡”及请示答复登记薄等,对各类资料、台账的装订、封面字体的大小都做了详细规定,并制作了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资料模板,使企业所得税在纳税管理、税源管理、税基管理、征收管理等方面做到了规范化、经常化。今年我所企业所得税共组织元入库。

3、严格有奖发票的管理,餐饮业收入稳中有升。一是加强了以票控税的工作力度,严格发票的审批、管理。二是加强了对纳税户使用发票的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三是对违规使用发票或对举报纳税户给顾客打白条、用旧票、借用发票等行为按规定查处,提高了纳税人自觉用票的积极性,促进了餐饮税收成倍增长。

4、残疾人保障金征收工作扎实有效。共完成xxxx元。一是加强了对残保金的宣传力度,印发宣传材料xxx多份,发送到户,在办税服务厅设立了咨询服务窗口,在《办税服务指南》上及时刊登有关规定,随时为纳税人提供宣传服务。

5、工商税务数据比对工作取得初步成果。根据区局要求,我们积极与工商分局进行了多次沟通联系,取得了工商分局登记数据,采取多种措施与税务登记信息进行了详实的比对,并按要求的时间完成对比,为今后抓好税收征管提供了基本依据。

8、个人所得税软件的推广工作超额完成任务。我们共组织x次培训,多次下户辅导,保证了安装申报工作德顺利开展,我所在申报期内,共有xx户申报,超区局核配xx户任务的xx%。

9、落实党风廉正建设规定,加强了行政效能建设,行风建设进一步加强,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

10、税务登记工作圆满完成。共录入登记表户xxx户在换证工作中我们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

二是广泛宣传。

三是强化培训,

四是量化考核。从而有条不紊,圆满顺利地完成了任务。

1、部分同志工作积极性不高。催一催动一动,安排一点干一点。

2、学习空气不浓、自觉学习的少,被动学习的多。

3、减收因素多,完成任务紧张。华夏地产开发八大街减收缴纳营业税税xxx万。去年交警支队车辆使用税入步行街xxx万元,造成了今年的虚收。明年如果不调减任务步行街的任务压力会很大。

(一)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是干一流工作、创一流业绩的法宝.

(二)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规章制度,是落实以人为本、制度治局的关键。

(三)培养一只朝气蓬勃的骨干队伍,是工作上台阶的坚强柱石。

1、按照局党组工作部署谋划xx年工作。

3、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全体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用思想政治工作这把金钥匙打开心灵的大门。今后我们将加大思想政治工作的力度,开展“三心”活动,体贴下属、关心下属、为下属办实事,尽力解决同志们在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使全所上下形成气顺、心齐、劲足的良好氛围。

4、打造品牌,构筑亮点,明年我们准备在行业管理上谋求经验,重点在建筑装饰装修业管理上创出个亮点来。

票据工作总结与打算篇二

目前票据业务存在的问题,以银行承兑汇票最为突出,表现在银行承兑汇票的签发、贴现业务中。这些问题包括:

(一)票据签发环节中存在的问题

1.商业银行对企业提供的商品交易合同或增值税发票未加以严格审查,就为其签发无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

2.利用银行承兑汇票置换资产、滚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问题普遍存在。部分商业银行为了掩盖不良资产,对于无力支付到期票据款项的企业,继续为其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由企业用贴现资金归还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款。

3.在实际操作中有章不循,随意放大银行信用,超规定限额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为了逃避上级行对其授权限额的规定,部分商业银行采取拆分等违规手法,将一笔银行承兑汇票拆成几笔签发。部分银行擅自放宽保证金的收取比例或放松抵押担保的条件,为一些资信度不符合规定的企业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给银行的资产带来极大的风险。

4.账外经营票据业务问题依然存在。部分商业银行账外为企业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或签发融资类票据等;有的银行将收取的保证金不入大账核算,设置账外账户用于发放贷款等等;有的银行与证券公司私下签定协议,以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的形式向证券公司融资等等。

(二)票据贴现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

5.部分银行在办理贴现业务时只注重汇票本身的真实性,放松对企业提交的增值税发票、商品交易合同的审查,导致为大量没有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办理了贴现,大量贴现资金用于非生产经营领域,有的资金甚至流入股票证券市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票据市场秩序。

6.部分银行与企业相互勾结,联手“包装”票据问题严重。一些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对一些大客户办理贴现的票据放松审查,对贴现企业由于各种原因不能提供增值税发票、商品交易合同复印件的票据,也违规授理其贴现业务。为了逃避监管和套取人民银行再贴现资金,银行与一些企业相互勾结,进行票据“包装”:即由银行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与其有信贷关系、信用度较好的企业,由这些企业提供与该汇票无关的增值税发票、商品交易合同(复印件),到银行办理贴现后,再将资金转回到真正的贴现企业账户之内。

7.违规降低贴现利率。银行在经营票据贴现业务过程中,为了争抢票源,展开恶性竞争,纷纷降低贴现利率,有的银行将贴现利率降到低于人民银行的再贴现利率,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利率市场秩序,同时少收贴现利息收入也给银行的资产带来了一定的损失。

8.违反人民银行有关结算纪律和账户管理的规定办理贴现业务。部分银行为一些没有在本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企业办理贴现;有的银行违规将贴现资金转入企业在证券公司开设的账户,有的银行将贴现资金转入融资公司、投资公司账户;有的银行则将贴现资金转入个人储蓄存款账户等等。

9.违法违规经营问题依然存在。部分商业银行与票据掮客内外勾结,在办理贴现时为其提供贴现利率、资金划转等多项优惠条件,为其不法经营提供方便,从中收取回扣、好处费;有的银行采取降低贴现利率、压低账内贴现利息收入、账外收取好处费私设“小金库”;有的银行职工则利用工作之便,以自已或其亲属名义成立“票据包装公司”,充当票据掮客,非法经营票据业务,从中牟取暴利。

二、审计对策及审计方法

在全面了解银行票据业务相关操作规程和制度规定的前提下,以银行承兑汇票的签发环节、贴现环节为主线,重点审查银行在办理业务中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注重发现大案要案线索,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揭示潜在的风险和损失,提出有操作性、有建设性的审计建议,进一步规范票据市场秩序和完善我国票据法律法规体系。

(一)了解票据业务操作流程,熟悉掌握有关票据业务的法律法规和银行内部票据业务管理、授权授信的规定。可采取以下方法:调阅银行有关票据业务内部制度规定,与信贷部门、资金营运部门和财会部门、稽核部门相关人员座谈,全面了解其业务流程和有关授权授信、业务管理的规定;调阅近年来有关票据业务的外部检查和内部稽核报告,了解该行存在问题的类型及其整改情况等等。

(二)利用计算机对电子数据进行分析,确定审计的重点单位和重点企业。调阅银行近几年来财务报表、银行承兑汇票签发、贴现台账和相关电子数据,全面了解近年来银行的票据业务总体规模和发展情况。以签发、贴现业务占比较大、近几年票据业务量增长速度较快的各二级分支行、在银行办理签发、贴现业务量较大的企业、单笔金额在一定限额以上、出票日与贴现日相距较近的贴现企业为条件,利用计算机对电子数据进行分析和检索,进一步明确下一步审计的重点分支行和需延伸调查的重点企业。

(三)票据签发行的审查

1.有选择地调阅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企业的档案资料,审查签发汇票手续是否合规。给予授信的客户,是否在授信额度内办理;提供全额保证金的客户,是否在交验有关证明后办理;既无授信额度、又无全额保证金的客户,是否按照贷款业务中对借款人的调查、审查要求办理。承兑申请人是否向银行提供商品交易合同或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有无弄虚作假的现象;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后是否对企业相关业务及资金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等等。

2.调阅银行保证金存款分户账,结合银行承兑汇票签发台账,核对审查银行收取保证金是否及时、足额,有无违反规定不收、少收或收后退还企业等问题;审查保证金在存续期内有无被挪用、划转等情况,是否存在将保证金转回用于继续滚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或转入账外违规放贷等问题。

3.调阅银行新增不良贷款、新增贷款台账,重点落实因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无法支付形成的不良贷款,分析形成垫款的原因;关注银行为不良贷款企业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的情况,是否存在以银行承兑汇票置换不良资产、掩盖资产质量问题;有无为即将形成银行承兑汇票垫款的企业发放贷款问题。

4.调阅银行中间业务手续费收入明细账,审查收取的手续费收入是否与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量相匹配,对于手续费收入明显高于其签发业务量的银行,重点核对手续费收入的来源,审查是否存在账外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的问题;对于手续费收入明显低于其签发业务量的银行,应重点追查收取的手续费的下落,有无私存私入或转入“小金库”。

(四)票据贴现行的审查

1.调阅相关企业贴现档案,审查银行是否对汇票真实性和汇票内容进行认真审核,是否出现越权审批的问题;办理贴现的申请人提供的商品交易合同及增值税发票等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是否真实、有效,有无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套取银行资金等问题。

2.调阅银行贴现台账(电子数据),结合贴现利息收入明细账及相关凭证,审查台账数据与财务账表数据是否一致,有无为了逃避检查、人为修改台账数据的问题;审查是否存在贴现利率低于人民银行规定的最低贴现利率标准办理贴现业务问题。可在核对其电子数据真实性的基础上,利用计算机对全行贴现台账进行检索,对违规降低贴现利率办理贴现的部分数据进行分类汇总,在此基础上计算出由于降低贴现利率导致银行少计的贴现利息收入数额。

3.调阅相关贴现、买入票据明细账及相关凭证,重点核实贴现资金的去向。可在贴现台账数据的基础上,结合相关凭证,对部分贴现量较大的企业或单笔贴现在一定金额以上的企业办理贴现后资金划转情况根据进行统计整理,进一步审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贴现资金转回签票企业账户,用于投资房地产等非生产经营领域、作为保证金继续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归还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款项和到期贷款、流入股票证券市场等问题;二是银行与证券公司、票据掮客相互勾结,违规降低贴现利率、少计贴现收入、账外收取回扣好处费私设“小金库”问题;三是在办理贴现业务时,是否存在违反结算纪律和账户管理规定的问题,有无为没有在该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企业办理贴现,有无将贴现资金直接转入股市或个人储蓄账户的问题;四是注意发现一些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如银行与证券公司、券商相互勾结,为其非法融资问题;银行职工利用工作之便收取回扣、手续费问题等等。

(五)延伸审查的主要内容

与其他审计业务相比,票据业务审计需要进行大量的延伸审计调查工作,主要目的在于核实签发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是否有真实的贸易背景,审查贴现资金的最终用途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深刻揭示企业利用关联交易、皮包公司作掩护,采用虚拟商品交易合同、虚开、涂改或套^v^等手段骗取银行资金投入非生产经营领域问题;揭示银行与企业相互勾结、违规“包装”票据、套取银行资金的主要手法;揭示银行利用企业账户账外收取回扣、好处费等等。延伸审计调查对象主要包括签发承兑汇票企业、贴现企业、有贴现资金转入的银行和证券公司以及对上述企业有管辖权的工商、税务部门等单位。

对企业的延伸需调阅的资料主要有: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纪要、年度审计报告、验资报告、企业纳税登记及领用增值税发票登记簿、企业增值税发票存根联、企业年度销售明细账、库存产品明细账、应付票据、长短期借款、财务费用明细账及其相关凭证。对企业的注册登记、年检、法人资料、纳税登记和缴纳税款情况以及向银行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的真实性,还可根据情况延伸调查相关工商、税务部门。

票据工作总结与打算篇三

作为一名xx银行的柜台职员,在工作中,我主要负责的是为客户提供各种银行业务,以及向顾客们推荐适合的理财产品。而回顾这一年,真的可以用“白驹过隙”来形容。一年时间过去的非常之快,所以,在工作中我们更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不然就会错失良机!

在今年的工作中,我在各位领导和前辈的帮助下,共销售了理财产品xx万元,尽管这个成绩算不得特别的出色,但在今年这样的情况下,已经算是有了不少的成长。先对我这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一年来自我的提升

在这个20xx年以来,我除了在工作中的锻炼,也一直在默默的改善着自我的工作能力。除了在工作中积极地参加业务培训和工作会议以外,我还利用自己的时间,一直在钻研着销售和服务方面的书籍与教程。我了解自身的服务算不上出色,尽管在严格的工作中,我并为出现过工作方面的操作不当,但也很难得到客户的高评价。这自然也影响到了我在推荐理财产品时客户对我的回应。

但在经过了这一年来的逐步提升之后,我在工作中的服务也越发的熟练了,不仅得到了领导的好评,在销售中,也给我带来了不少的帮助,大大的提升了我的个人成绩。

二、个人的工作情况

在工作方面,我严格用心的对待每一位顾客。认真理解顾客的需求,并迅速的为顾客办理业务需求。同时,我也不忘自己的职责,对顾客积极的推荐我们银行的理财产品。尽管是重复不断的工作,但我一直保持着一颗积极热情的心态,这也让我的工作能力一直在持续不断的增长。

此外,我也在工作方面累积了一些与附近客户交流的技巧,如慢慢的学会了一些本地的方言,这在面对年龄大的客户的时候尤其有效果,不仅能更好的了解到老龄客户的想法,也能更好的提供服务。

如今,20xx年的工作转眼已经结束了,但未来还有更多的事情在等着我们。而我在工作方面也有许多的值得完善的地方,为此,我会继续努力,让工作能完成的更加顺利!

票据工作总结与打算篇四

第一部分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xxx银行(以下简称“我行”)商业汇票业务管理,规范业务操作,有效防范风险,依据《^v^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我行相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票据业务,是指纸质商业汇票的承兑、贴现、转贴现、再贴现和代理贴现业务。

第三条 商业汇票的承兑业务,根据承兑人不同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一)银行承兑汇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由银行承兑并承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二)商业承兑汇票是指由付款人或收款人签发,付款人作为承兑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对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

金的一种方式。商业汇票的贴现分为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第五条 转贴现是指商业银行在出现资金需求时,将已经贴现但仍未到期的票据,转让给其他商业银行或贴现机构以取得融通资金的票据行为。

第六条 再贴现是指商业银行在出现资金需求时,通过向中国人民银行转让已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取得融通资金的票据行为。

第七条 票据代理贴现是指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委托其代理人在银行代为办理票据贴现手续,银行审核无误办理贴现后,直接将贴现款项支付给持票人的业务。

第八条 本办法适用于xxx银行营业部、各分(支)行,营销一部、营销二部、营销三部及总行各相关部室,以下统称“经办机构”。

第九条 各经办机构开办本办法所述业务时,除总行相关部室外,须经总行公司银行部核准后,报风险管理部统一授权,未经核准和授权,任何经办机构均不得开办本办法所述的票据业务;同时,对于经核准和授权开办本办法所述票据业务的经办机构须指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负责此项业务,并报总行公司银行部备案。

第二部分 组织与职责

第十条 总行公司银行部职责:

(一)负责全行票据业务的规划管理、制度建设和票据业务产品的研发推广与培训;

(二)负责票据业务的统计和检查,督导各经办机构开展全行不良票据的管理和清收工作;

(三)根据本行营运目标,制定票据业务发展计划,并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四)负责各经办机构开办票据业务资格的审核,并报风险管理部审批授权。

第十一条 总行风险管理部职责:

(一)负责审核票据业务的合同范文,提出审查意见规避法律风险,并统一印制合同文本;

(二)负责对各经办机构票据业务授权管理;

(三)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全行票据业务的风险管理工作,及牵头全行票据业务的风险处置工作。

第十二条 总行同业金融部负责职责:

(一)参与对各经办机构票据贴现、转贴现、再贴现业务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三)根据票据市场总体情况,结合我行流动性管理要求,定期发布贴现、系统内转贴现指导利率。

第十三条 总行授信评审部职责:

(一)负责我行商业汇票授信业务的审查、审批;

(二)负责我行商业汇票授信限额及额度管理。

第十四条 总行审计部负责对票据业务全过程进行独立的内部审查和评价。

第十五条 总行运营管理部负责制定票据业务的会计核算制度及相关操作规程,并监督会计核算流程。

第十六条 总行科技信息部负责票据业务操作系统的研发、维护,保障业务的发展和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 各经办机构主要职责:

(一)负责票据业务的营销、客户关系的维护及日常客户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贴现票据的相关会计处理工作,包括承兑、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的记账、以及票据的保管、托收、对账工作等。

(六)负责本机构不良票据业务的管理和清收工作。

第三部分 商业汇票的承兑

第一章 概述

第十八条 本部分商业汇票的承兑仅指银行承兑汇票。第十九条 银行承兑汇票的期限:

银行承兑汇票期限从出票日至到期日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二十条 金额与费用

(一)每张承兑汇票票面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二)费用

1、手续费:按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一次性收取承兑手续费。

2、逾期利息:出票人如到期未能兑付汇票款项,致使我行垫款的,自垫付之日起转成出票人的逾期贷款,并按照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逾期利息。

3、风险敞口承诺费(风险负担费),各经办机构可视客户的风险情况、担保情况及偿还能力等情况,按银行承兑汇票敞口金额的0—2‰一次性收取,并计入承诺手续费(5111000010)科目。(在相关合同或协议中,风险敞口承诺费亦称为风险负担费)

第二章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一条 出票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我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三)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背景;

(四)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二条 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票人严禁办理承兑业务:

(一)逃避银行债务的;

(二)有承兑垫款余额的;

(三)曾以非法手段骗取金融机构承兑的;

(四)法律法规及我行规定的其他严禁办理承兑业务的情形。

第二十三条 客户向我行提出承兑业务申请,须提交的材料:

(一)基础资料

1、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3、有权部门批准的公司章程、验资证明;

4、人民银行颁发的经年检的有效贷款卡,开户许可证;

5、提供董事会(股东会)同意办理该业务的决议;

7、特殊行业或按规定应取得环保许可的,还应持有有权部门的相应批准文件;

8、有行业资质分类的企业需提供资质等级证书;

10、尚未在我行办理过任何业务的新客户还需提供已加盖预留印鉴的印鉴卡、法定代表人签字样本(留存复印件)。

(二)客户除了提供上述基础资料之外,还须提交以下资料:

1.《xxx银行业务申请书》(留存原件);

2.交易双方签订的合法、有效的交易合同(留存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应与原件核对);

3.经办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对不以信用方式办理的承兑业务,应与客户签订担保合同并完善担保手续。对于提供担保的,需提交与担保相关的资料,具体资料需依照我行信贷业务担保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提交资料包括:

1、保证担保:保证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提供以下资料:

(6)或有负债清单及情况说明;

(7)经办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2、抵押担保:抵押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除比照上款第(1)至(2)项规定提交材料外,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抵押物的权属证明;

(3)经办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3、质押担保:比照抵押担保所需提供的资料。

(四)上述客户资料如已具备并仍然有效的,可不要求客户重复提供,但应由经办机构对已具备并仍有效的资料复印存档。

第二十四条 经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业务,客户经理对业务进行调查,并出具详实的调查报告;对不符合我行要求的,及时告知客户,将材料及时返还客户,并做好解释沟通工作。

第三章 业务初审

第二十五条 客户经理对符合条件的业务进行材料初审,初审完成后提交授信评审部门审批。

第二十六条 基本情况调查

对出票人提供的主体资格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调查核实:

(二)税务登记证应由税务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五)客户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的签章、签字应真实、有效;

(七)贷款卡:调查贷款卡应在有效期内并经年审合格;

(八)账户开立:出票人应在我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第二十七条 信用状况调查

(三)调查出票人的商业信用状况。

2、调查出票人税务登记证及年审记录,确认其是否按章纳税,及有无偷漏税记录。

第二十八条 经营和财务状况调查

(一)生产经营状况分析:

2、出票人与交易对象之间交易的商品应适销对路;

3、出票人的货款回笼周期与银行承兑汇票期限应匹配;

4、出票人生产经营应当正常,销售货款回笼应顺畅;

5、出票人为物资贸易或批发企业的,其所购货物应已落实销售对象或客户群体,先货后款方式清算的货物在运输中未出现毁损。

(二)财务状况分析

2、通过趋势分析、横向分析、总量分析和比率分析等方法认真分析出票人的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和盈利能力状况。重点分析出票人的短期偿债能力,特别是出票人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利息保障倍数等主要流动性指标的变化及原因;分析出票人现金流量及其主要变化原因,预测全年度现金流趋势,分析客户按期兑付汇票的合理性、可行性。

第二十九条 真实交易关系调查

汇票是否建立在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上,是否给付对价,交易是否真实存在,杜绝只重形式审查,无视其实质贸易背景的现象。主要调查要点包括:

(一)从客户生产经营情况分析

1、交易内容应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3、对出票人多次申请办理承兑的,应调查出票人以往办理承兑业务所对应交易合同的履行情况。

(二)从交易合同分析

1、交易合同的签订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符合合同法的规定,符合经济运行规律;

2、交易合同的供需双方的名称应与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人、收款人的名称一致;

3、交易合同必须具备合同标的;

4、交易合同供需双方签章、签字应清晰;

5.如交易合同已记载履约的有效期限,则应在其有效期内办理承兑业务;

9、交易合同若为分期执行(付款)合同,本次承兑业务应在合同规定的分期执行阶段。

对于确无交易合同的客户,以下能证明交易背景真实性的材料可视为交易合同:

3、对于水、电、煤、油、燃气等公用企事业单位作为收款人,如出票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与其相关的商业交易合同,上述公用企事业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能证明真实贸易背景的材料,可视为交易合同。

第三十条 保证金的调查

(一)办理承兑业务应按规定比例收取保证金。办理承兑业务原则上应当收取不低于承兑金额30%的保证金。如有特殊情况,须报总行授信评审部审批。

(二)保证金来源调查

1、保证金来源必须合规合法,对保证金来源不合法的,一律不得办理承兑;

2、向出票人发放的贷款不能作为承兑保证金。 第三十一条 担保情况调查

对经总行批准可以发放信用贷款的客户,经授信评审部门批准,可视情况以信用方式办理承兑。否则,应对保证金与承兑金额的差额部分,提供足额有效的担保。

抵(质)押物应属可抵(质)押财产,权属应当清晰,权属证明材料应当齐全、有效。

(二)担保可靠性调查:

2、担保方式为抵(质)押的:应根据评估情况客观判断抵(质)押物价值,确定抵(质)押率,在确定时应当综合考虑客户的资信状况、偿债能力,信贷业务的期限、风险度,抵押物所处位置、使用年限、新旧程度、功能状况、经济效益、估价可信度、抵(质)押期长短、变现难易程度、变现贬值可能、变现费税等因素,在我行授信业务相关规定的抵(质)押率范围内合理确定实际抵(质)押率,同时结合我行授信业务相关规定的抵(质)押率,确定抵(质)押物最大担保能力,抵(质)押物担保数额应不超过其最大担保能力。

(三)确定担保最佳方案:客户经理在客户能够且愿意提供的多种担保中,应当争取代偿能力最充足、最易实现的担保方式,形成最佳担保方案。同时,单个(种)担保不具备足够代偿能力的,可以同时采用符合我行信贷业务担保管理办法规定的多个(种)担保方式的组合担保。

第四章 审查和审批

第三十二条 授信评审部门负责对上报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按照我行授信业务审批流程进行逐级审查审批。

第三十三条 审查内容

(一)信贷资料完整性审查。审查人员应对客户经理移交的承兑资料与交接清单逐一核对,对承兑资料的完整性进行认定。主要包括:

2、担保资料。主要包括有关担保人主体资格证明、担保物权属证明等是否齐全;

3、银行内部审批资料。主要包括《xxx银行业务申请书》、《xxx银行业务审批书》和调查报告等。

(二)出票人基本情况审查。主要包括:

1、主体资格的合法性审查;

3、信用状况审查。包括对出票人的法人代表人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和信用记录情况,出票人银行信用状况和商业信用状况等的审查。

(三)信贷政策和制度审查。主要包括:

1、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

2、承兑业务是否符合我行授权管理的要求,承兑人是否符合我行基本条件;

3、企业是否已进行统一授信并在授信额度内,企业信用等级是否符合制度要求。

(四)企业财务状况审查。主要包括:

1、出票人财务报表完整性和合理性;

2、财务规范性审查;

3、出票人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是否良好,重点审查出票人的短期偿债能力和现金流量情况,判断出票人按期偿付汇票的能力。

(五)真实交易关系审查。主要审查:

1、交易内容是否在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2、客户银行承兑汇票签发量是否与其实际经营状况和业务规模相匹配;

4、商业交易是否符合经济运行规律。

(六)担保情况审查。

1、保证金来源是否合法;

2、保证人是否具备保证资格和能力;

3、抵(质)押物是否权属清晰、抵(质)押物是否有效、抵(质)押物是否足值等。

第三十四条 审批

授信评审部门按规定对承兑业务的合法、合规性、承兑主体资格、市场和财务状况、贸易背景、担保情况、风险状况等进行审议,尤其是对调查、审查环节提示的风险事项及审查意见进行审议审批,并填制《xxx银行业务审批书》。超过审批权限的,按信贷业务流程逐级报批。

第五章 票据承兑

第三十五条 审批同意后,经办机构根据审批意见落实限制性意见、与出票人签订合同、办理担保手续、缴存保证金,并进行放款前审核。经办机构柜面人员(柜台)接到本机构客户经理送交的放款通知书等承兑资料,认真审核无误,办理出票手续。

第三十六条 签订合同

(一)经办机构承兑业务经有权审批人审批同意,客户经理按有权审批人审批同意的金额、期限、保证金比例以及有关条件等,与出票人签订《xxx银行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xxx银行银行承兑汇票授信合同》或《银行承兑汇票协议》。

押须登记的,需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经办客户经理应与客户一同到相关有权行政管理机关进行登记;需要办理保险和公证等手续的,及时办理。抵押他项权证及质押权利凭证应交经办机构相关部门保管。以汇票、支票、本票、公司债券出质的,应要求出质人在质押权利凭证上背书记载“质押”字样并签章。

对申请综合授信及银行承兑汇票授信业务的客户,可根据需要核定其在一定期限内的最高承兑限额,并办理最高额担保的,在限额内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可不再逐笔办理担保;对在最高承兑限额未办理最高担保的,应在办理单笔承兑业务时,签订相应的单笔业务担保合同。

第三十七条 一份银行承兑协议项下,新票出票日期应为同一日,新票出票日期不同的,不得在同一份承兑协议项下办理。

第三十八条 保证金交存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应专户管理。在保证金科目下按客户设立承兑汇票保证金户,在该专户下按每个承兑合同(或每笔银行承兑汇票)逐笔设立序号,建立一一对应关系。

保证金专户用于支付对应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客户应及时补足敞口保证金。严禁发生保证金专户与客户结算户串用等行为。该保证金不得提前支取。

第三十九条 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指我行经办机构对出票人签发的汇票承诺见票付款并将其交付给出票人的票据行为。

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领用和记载

(一)汇票出票:客户经理向会计人员送交出票通知书,审核无误后,办理出票;

(三)汇票领用:出票人领用银行承兑汇票须与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第六章 质押

第四十条 银行承兑汇票质押业务,是指根据客户申请,以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作为质押,我行按照质押票面金额的一定比例,为承兑申请人另行开具一张或多张银行承兑汇票(或发放贷款)的融资业务。

第四十一条 银行承兑汇票在质押时应将我行作为被背书人,在背书栏记载“质押”字样,并加盖客户印鉴章。在质押的银行承兑汇票上不得有“不得转让” 字样。

申请人保证金专户,作为新票的保证金(或用于偿还贷款),剩余款项划入申请人结算账户。

对于原票晚于新票(或贷款)到期的,新票(或贷款)到期前,承兑申请人须将应付票款足额存入保证金专户(或足额偿还贷款),才能办理原票的质押解除手续;如发生垫款(或贷款逾期),应从原票托收款项中扣收垫款及罚息(或逾期贷款及罚息), 剩余款项划入申请人结算账户。

第四十三条 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率原则上最高为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的80%,如需放宽质押率标准,须报总行授信评审部审批。

第七章 授信后管理

第四十四条 经办机构负责承兑后的跟踪检查和管理,贷后检查的方式和频率按照我行授信后管理规定执行。

(一)检查时间:经办机构要定期和不定期对授信使用人和担保人(包括抵质押物)进行现场检查,自授信使用之日起30日内进行一次授信后检查,以后每三个月内进行一次授信后检查。每次检查要有被检查单位(含担保人)在《贷后检查表》上签字盖章确认。

(二)检查内容要求

2、授信使用人的目前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或项目进展情况、财务状况分析、授信资金使用监管情况、授信使用人目前融资和或有债务情况、保证人或抵质押物的当前情况等。授信后检查中发现授信使用人、保证人生产经营情况等发生重大变化或抵质押物存在安全隐患,可能会影响授信业务的安全运行,应及时向总行相关条线业务管理部门和风险管理部报告。

(三)总行相关条线业务管理部门对经办机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授信后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指导。检查每年不低于两次,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业务单位是否按上述要求做了授信后检查,通过审查业务单位的检查报告,从而判断授信业务是否存在风险或有潜在风险。

(四)总行风险管理部定期和不定期对银行承兑汇票授信业务的授信后检查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评价、考核。

第八章 汇票解付及垫款

第四十五条 汇票解付

(一)票款备付

客户经理应及时查看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间,并于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前10天检查出票人在我行的全部存款情况。

若账户存款不足以支付票款的,客户经理应及时通知出票人按票面金额将资金存入经办机构客户存款账户。

(二)汇票审查

经办机构接到收款人(或持票人)开户银行委托收款凭证及汇票后,会计人员对汇票进行认真审查。

1、审查要点:

(1)汇票的真实性及记载事项、基本信息无更改;(2)背书应连续,签章符合规定;

(3)委托收款凭证记载事项与汇票记载事项相符;(4)汇票未超过10天的提示付款期。

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提示付款,但在票据权利的期间内(银行承兑汇票的票据权利期间为票据到期日起2年),持票人在作出书面说明(说明需加盖持票人公章)后,仍可以向承兑人请求付款,在这种情况下,经办机构仍应当继续对收款人(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超过银行承兑汇票的票据权利期间提示付款的,持票人丧失付款请求权,经办机构可以拒绝付款。

2、审查后的处理

(1)经办机构经审查无误,应在汇票到期日或到期日后的见票当日支付票款;

(2)经办机构经审查确认汇票存在法律、法规或合同中约定的拒绝付款的情况,经办机构应自接到汇票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退票理由书,连同银行承兑汇票送还持票人开户银行转交持票人。退票理由书应当包括下列事项:所退汇票的主要内容、退票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退票时间和退票人签章。

(三)兑付票款

2、垫款的处理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出票人未在经办机构账户(存款账户及该笔承兑对应的保证金账户)内存放足以支付票款金额的,经办机构可先从出票人在我行开立的保证金账户及存款账户扣划票款,若仍不能足额支付票款的,还应继续向持票人(收款人)付款,付款后经办机构柜面人员应将垫款情况通知客户经理,并由经办机构追索垫款。

定处置抵(质)押物,向保证人追索,并将所得款项优先偿付所垫资金的利息后归还垫款。

发生银行承兑汇票垫款后,各经办机构应将其纳入不良贷款管理,制定清收计划,落实清收责任,积极开展清收工作。银行承兑汇票项下垫款未清偿之前,不得为该客户提供新的信用。

第四部分

商业汇票的贴现、转贴现、再贴现

第一章 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

第一节 概述 第四十六条 贴现申请人及经办机构条件

(一)贴现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我行开立基本账户、一般账户或临时账户;

2、与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关系;

3、经有权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持有尚未到期且要式完整的银行承兑汇票。

(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的经办机构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经上级行授权或转授权;

2、内部管理完善,制度健全;

3、贴现总量控制在上级行规定的经营计划之内。 第四十七条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期限自贴现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止,最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

第四十八条 银行办理贴现业务应按规定收取贴现利息。贴现利率可与客户协商,按人民银行的规定,在公布的再贴现利率基础上浮动。

第四十九条 票据贴现业务计息期限的确定。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的期限从其贴现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止,实付贴现金额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汇票到期前1日的利息计息。期限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最后一日。承兑人在异地的,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的期限以及利息的计算应另加3天的划款日期。

第五十条 商业汇票贴现付息方式主要有贴现申请人(卖方)付息和商品交易买方付息两种方式。

(二)买方付息的商业汇票贴现业务,由买方支付贴现利息后,银行按贴现汇票票面金额实付贴现申请人。

实付贴现(转贴现、再贴现)金额=票面金额-贴现(转贴现、再贴现)利息。

第五十二条 贴现业务必须按照“统一授信、审贷分离、分级审批、责权分明”的原则办理。

第二节 业务申请及受理

第五十三条 经办机构客户经理负责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的拓展与营销,及时掌握客户需求并负责受理客户提出的贴现申请。收到客户贴现业务申请时,客户经理应对银行承兑汇票及客户资信进行初审,确定是否受理该笔业务。

第五十四条 申请人应提供的资料:

(三)尚未到期且要式完整的银行承兑汇票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税专用发票的交易,申请人应提交其他能够证实汇票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书面证明;

(六)近期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七)首次办理贴现业务的客户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八)经办机构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经办机构已有客户第(二)项资料的,办理贴现业务时可不再要求贴现申请人重复提供,但在建立新档案时应留有有效期内的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客户提供的第(二)、(四)、(五)项资料原件,经客户签字并经银行审查无误后可留存复印件。对于第(四)、(五)项资料,贴现行在办理贴现手续时原则上应在发票原件上注明“已办理贴现”字样。申请人提供的复印件,经审查后需加盖“与原件核对相符”章。

第五十五条 资料初审

(一)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应完整、齐全;

1、贴现申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应与营业执照记载一致;

2、贴现申请人名称应与银行承兑汇票上收款人或最终被背书人名称一致;

4、贴现清单中内容应与申请书及票据上相关记载内容一致。

(四)提供的财务报表应加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五)首次办理贴现业务的客户是否在本行开立结算账户,对未在本行开户的客户,应要求并协助其在本行开立结算账户。

第五十六条 票据初审

(一)汇票是否为按照统一规定印制的凭证,提示付款期限是否超过;

(二)出票人、承兑人的签章是否符合规定;

(四)背书转让的商业汇票其背书是否连续,签章是否符合规定,背书使用粘单的是否符合规定。

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票据,不得办理贴现业务:

(一)法定要素不全;

(二)背书不连续;

(三)内容有涂改,有关签章不符合要求;

(四)注有“不得转让”、“质押”字样;

(五)汇票金额、期限等不符合规定;

(六)处于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期内的汇票;

(七)承兑附有条件的;

(八)经办机构承兑的未经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

(九)粘单不符合标准;

(十)已收到承兑人发出停止办理贴现的通知;

(十一)其他不得办理贴现业务的情形。

第三节 查询、审验、审查

第五十七条 经办机构负责向承兑银行进行查询,核实汇票的真实性,并取得承兑行的书面(电子)回复,并按规定收取查询费用。未经查询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律不得办理贴现。查询人员在《查询查复书》盖名章,及结算专用章。

第五十八条 基本要求

(一)发出查询或查复时须经会计主管审批;

(三)发出查询的第三个工作日仍未见查复的,应再次发出查询;

(四)发出查询书与收到查复书、收到查询书与发出查复书应一一配对保管。

第五十九条 查询方式

各经办机构负责对申请贴现的商业汇票查询,经办人员对汇票的查询结果负责。查询方式可采用以大额支付系统查询为主,其他查询方式为辅;或多种查询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查询。

查询查复: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可采用的查询方法如下:

(四)实地查询:如果对票据辨别结果仍有异议,经办

机构应选派至少二名客户经理持票到承兑银行进行实地查询。在进行实地查询过程中必须做到多角度、多环节查询取证,严防查询过程出现漏洞。

第六十条 票据票面审验

经办机构在收到贴现申请人的承兑汇票及有关材料后,须指定专门票据审验人员对申请贴现的汇票票面进行审验。

(一)纸票审验

1、票面要素审查,包括但不限于:

(7)票据正面记载“不得转让”,背书人栏记载“质押”或“委托收款”字样的汇票不得办理贴现。

2、审验汇票背书,包括但不限于:

(1)背书必须连续;

(2)背书签章和名称必须一致,不得简化,不得涂改,清晰可辩;

(3)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必须在汇票和粘单的粘贴骑缝处签章(与背书印鉴一致);

(6)单张汇票金额不能部分转让;

(7)背书的其他事项更改必须有原记载人的签章证明;(8)背书不得附有条件,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

第六十一条 真伪审验

为了杜绝受理伪造、变造、克隆的票据,防范商业汇票业务操作风险的发生,验票人员应借助验票仪等机具,对贴现票据凭证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商业汇票的主要防伪点如下:

4、缩微文字线由汉语拼音字母“huipiao”组成;

5、票据规格为175*100mm,为3联次。

(一)审验纸张

即审核汇票纸张的专用性。审验人员可直接用手去摸、搓、弹被检票据。汇票纸张应有明显的骨质感,汇票号码区域有明显的凹凸感(视具体情况有所差异)。同时,应注意查看票据记载内容有无被涂改,制作纸张有无异样,是否为变造票据。

初审防伪特征识别要点:

2、新型水印透视观察,目视可见新型满版无缝连接水印,由梅花图案(白包黑水印)和“pj”组成的方孔钱图案(黑包白水印)构成。

由于纸张纤维密度不同形成黑包白和白包黑水印图案。在侧光下观察,可见水印图纹的立体影像特征。

复审防伪特征识别要点:

2、全埋安全线:采用全埋式安全线设计。透光下观察,安全线是一条带有“pj”缩微文字的黑色实线。

(二)审验油墨

初审防伪特征识别要点:

2、棕黑色渗透性油墨:棕色票号第二排数字采用渗透性油墨,背面有红色渗透性效果,且正背同步。字体为棕黑色,字迹清晰、端正,号码间隙相等。

复审防伪特征识别要点:

2、红外吸收油墨:在红外光下仅有部分图案可见。正面票号第二排可见,左右两侧的双色底纹可见单线图案。

(三)审验设计印刷

商业汇票印制由人民银行总行统一格式、联次、颜色、规格,并且在指定的印刷厂印刷。各指定印刷厂在纸张质量与套色工艺上存在细微的差别。

初审防伪特征识别要点:

1、底纹设计:蓝绿双色底纹,与“兰花”主题图案有机结合。具有防复印、防复制功能;

3、票据的号码调整为16位,分上下两排。上排8位数字所赋信息相对固定,其中前3位为银行机构代码,第4位为预留号(暂定为0),第5、6位为省别地区代码(采用全国行政区划代码前两位),第7位为票据种类(1为现金支票,2为转账支票,3为清分机支票,4为银行汇票,5为银行承兑汇票,6为商业承兑汇票,7为非清分机本票,8为清分机本票),第8位为印制识别码;第二排8位数字为流水号,仍采用现有的渗透性油墨印刷。

复审防伪特征识别要点:

2、凸印:票号第二排数字采用了凸印,在侧光下观察有很强的立体感。图纹与纸张相比,正面凹陷,背面凸起。

第六十二条 真实贸易背景材料审核

(一)贸易合同当事人是否与商业汇票当事人相对应;

(二)增值税发票或普通发票日期、交易品种、交易金额应与合同相关内容匹配;除一张发票对应多张商业汇票,发票号码不得重复;印章应为供货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发票金额不得少于汇票金额。

第四节 贴现审批和发放

第六十三条 经办机构客户经理负责对贴现业务进行初审并在《商业汇票贴现申请审批书》中签署意见。经办机构票据业务管理部门收到客户经理递交的《商业汇票贴现申请审批书》及相关贴现资料后,负责对客户经理提交资料的合规、合法性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在《商业汇票贴现申请审批书》中签署意见,报有权审批人审批。

第六十四条 审查内容

经办机构票据业务管理部门对贴现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贴现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及真实性:

审查贴现资料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商业汇票贴现申请审批书》;

(三)尚未到期且要式完整的银行承兑汇票原件(或复印件);

(五)商业汇票《查询查复书》;

(六)企业近期财务报表;

(七)经办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六十五条 贴现审批

审查通过后,有权审批人按照审批权限逐级进行审批。第六十六条 签订合同

经有权审批人审批同意后,经办机构客户经理通知贴现申请人按规定格式签订贴现合同,内容填写完整,并由贴现申请人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第五节 账务处理

第六十七条 经办机构柜面人员负责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的账务处理。

审批人签批),将贴现凭证、贴现业务清单复印件移交经办机构柜面人员。

第六十九条 经办机构柜面人员接到贴现凭证等相关资料应审查手续是否齐全、签章是否合规、基本要素是否完整等,及审核贴现率及贴现利息计算是否正确。

第七十条 柜面人员接到贴现凭证及相关信贷审批资料后,将贴现凭证、银行承兑汇票相互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划付。

第七十一条 客户经理应及时将交易数据录入票据业务电子化综合处理平台等。

第七十二条 贴现票据作为有价单证要贯彻“证账分管”原则,由柜面人员管账,票据业务营销部门管证,相互制约、相互核对。

经办机构柜面人员、票据业务营销部门及票据业务管理部门定期对贴现票据库存数量、金额进行检查。

第六节 票据的保管与托收

第七十三条 各经办机构票据业务营销部门负责票据的保管工作。并应指定专人负责已贴现票据的登记、保管工作,及时入库保管,并定期查库,到期托收工作。

第七十四条 各经办机构客户经理及柜面人员负责到期汇票的收款工作。

(一)客户经理或柜面人员应按商业汇票到期日排列贴现凭证卡片帐,于汇票到期日前匡算邮程,提前寄出委托收款凭证及托收汇票(以工作日计,一般同城提前3天,异地提前7天发出)。寄出后要落实专人电话跟踪,特别是在票据到期前一天,提示承兑人按时付款,同时做好跟踪记录,减少资金在途时间。承兑人在同城的,汇票可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并留存邮寄单据。及时向邮政部门查询、索要签收ems的回执复印件。

(二)各经办机构应及时对票款收回情况进行监控,及时了解掌握资金托收情况。

1、如果在规定时间内(到期日加异地3个工作日、同城1个工作日)没有收到款项,经办机构客户经理应立即进行查询,并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共同催收票款。

2、如果承兑人拖延支付,我行可依据《票据法》第105条;《支付结算办法》第241条、第242条,依法要求承兑行支付赔偿金。

3、如果经多次催收,承兑人在无正当理由情况下拒付或者票据承兑出现问题,应立即报告主管行长及上级风险管理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依法维护我行的正当权益。

第七十五条 票据追索

尚未收回部分,按逾期贷款和资产质量五级分类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同时对尚未收回的部分行使追索权。

(一)追索权行使的对象

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可以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全体行使追索权。追索金额为票据的本金和票据从到期日至实际付款日止期间的延付利息加上相关的催收费用。

(二)追索权行使的期限

追索权必须在法定期限内行使,否则票据权利因不行使而消灭;

1、对出票人和承兑人的票据权利期限为票据到期日起2年;

2、对贴现申请人的追索权,自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

(三)追索权行使的注意事项。

票人、背书人等追偿。

第二章 商业承兑汇票的贴现

第一节 概述

第七十六条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期限从贴现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止,最长不超过6个月。

第七十七条 银行办理贴现业务应按规定收取贴现利息。贴现利率可与客户协商,按人民银行规定,在公布的再贴现利率基础上加百分点。

第七十八条 授信管理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纳入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并落实有效担保措施。

第七十九条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必须按照“统一授信、审贷分离、分级审批、责权分明”的原则办理。

第八十条 承兑人及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申请人条件

(一)承兑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经有权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在我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3、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上年度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大于零、具有兑付票款能力;

4、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5、我行要求的其他的条件。

(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经有权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体工商户;

2、在我行开立基本账户、一般账户或临时账户;

3、与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关系;

4、持有未到期且要式完整的商业承兑汇票;

5、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八十一条 经办机构条件

办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的经办机构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上级行授权或转授权;

(二)内部管理制度完善,人员配备齐全;

(三)贴现总量控制在上级行规定的经营计划之内。 第八十二条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包括业务受理、票据审验、授信审批、贴现办理、到期收回等环节。票据审验、贴现办理及到期收回等环节可参照本办法第四部分第一章相关内容办理。

第二节 业务申请及受理

第八十三条 经办机构客户经理负责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业务的拓展与营销,及时掌握客户需求并负责对客户提出的贴现申请进行受理。收到客户贴现业务申请时,客户经理应对客户资信及商业承兑汇票进行初审。

第八十四条 票据初审

(一)汇票是否是统一规定印制的凭证,提示付款期限是否超过;

(二)出票人、承兑人的签章是否符合规定;

(四)经背书转让的商业承兑汇票其背书是否连续,签章是否符合规定,粘单是否符合规定。

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商业承兑汇票,不得办理贴现业务:

(一)法定要素不全;

(二)背书不连续;

(三)内容有涂改,有关签章不符合要求;

(四)注有“不得转让”、“质押”字样的汇票;

(五)汇票金额、期限等不符合规定;

(六)已收到承兑人发出停止办理贴现的通知;

(七)处于公示催告期间的汇票;

(八)承兑附有条件的汇票;

(九)粘单不符合标准;

(十)承兑人、贴现申请人均未在我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十一)其他不得办理贴现业务的情形。 第八十五条 业务受理

客户经理对新客户,应首先要求其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确定其是否属于贴现对象范围,并根据承兑人在我行开户情况确定贴现业务类型。贴现申请人为本行新客户的,要按照信贷业务基本规程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及客户分类,核定授信额度后办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也可按流程一并报批。

贴现申请人与出票人为同一人时,为防止客户套取银行信用,该商业承兑汇票不得办理贴现。业务部门在确定受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应将票据正反面进行复印,派双人对票据进行实地查询。

第三节 查询、审查

票据工作总结与打算篇五

矿产品税费统征票据由总票管员向xxx区非税收入管理办公室申请领用。

领用票据时,总票管员应提供上次票据发放、使用和库存情况,xxx区非税收入管理办公室在审核无误的情况下给予重新领用。

xx年票据工本费收入万元,全部上缴到区级国库。对于一些临时用票的单位,我们按临时用票规定程序进行了审批,如xx年举办的跳水锦标赛用票、区委党校中青班、科干班用票等。

执收单位已领用的空白旧版票据,我办在对用票单位进行年检年查时,剪掉了票据号码,以废票的形式予以了缴销。

三是严格把好票据核销环节。

票据核销是整个票据管理的关键环节。

我们在实际操作中主要把握好了三个方面:

再次,对执收单位长、短票据,我们要求财政票据管理员及时查明原因,划分责任,分别处理:属操作技术上的差错,与执收单位核对后及时予以纠正,属执收单位票管员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的短票情况,则要求执收单位责任人写出书面材料,详细说明情况,经执收单位签署意见,并登报申明作废,登报资料和情况说明一并报我办存档,按程序给予核销。

四是妥善进行了票据销毁,做到了有档可查。

已废止的旧票,我们的做法是:对尚未出库的空白废止票据,我办票管员造具了清册,经过监销员一一核对后,进行了销毁处理;对于用票单位购领后未使用的废止票据,在日常的的票据核销和年检年审时核销了单位购领数,并剪掉票据号后退执收单位保存;对于超过五年的票据存根,由执收单位提出销毁申请,造具销毁票据清册,我办派人监销,如今年区交通局销毁已废止的规费票据就是按上述要求进行操作的。

票据工作总结与打算篇六

票据贴现

(一)业务介绍

票据贴现业务是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之前,为取得资金贴付一定的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银行的票据行为。

(二)产品特色

1.手续简便、高效快捷。

2.价格灵活、融资低成本。

3.机构遍及全国各地,拥有业务精湛,热忱专业的票据业务团队。

(三)业务办理流程

1.客户提出业务申请,提交申请资料。

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进行审查审批。

3.双方签订贴现协议。

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客户放款。

票据承兑

(一)产品介绍

票据承兑是指本行作为付款人,根据承兑申请人(出票人)的申请,承诺对有效商业汇票按约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无条件支付汇票款的行为。

(二)产品特色

1.可靠的银行信用保证,流通范围广。

2.既减少了企业的资金占用,又节省了资金使用成本。

3.相对于贷款而言,融资成本低,符合企业利益取向。

4.机构遍及全国各地,拥有业务精湛,热忱专业的票据业务团队。

(三)业务办理流程

1.客户提出业务申请,提交申请资料。

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进行审查审批。

3.办理承兑手续后汇票交付使用。

票据工作总结与打算篇七

场日益繁荣。同时票据市场作为衔接中央银行和企业的短期资金融通场所,也在一国货币市场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随着票据市场的繁荣,央行对票据市场也投入了较强的关注和支持。建立全国统一的票据市尝扩大市场参与主体、建立票据交易中介机构等设想和构思不断在业内研讨和发布,表明了央行对促进和规范票据市场的发展的决心。有了繁荣的市场和政策的支持,票据业务也就成了各家金融机构争夺的对象。目前在各大商业银行中只有工商银行率先成立了票据中心,在全国范围内我行较多的分支行开办了票据业务为我票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也指明了方向。票据营业部作为全系统票据业务的经营管理机构,既承担了票据业务的经营职能,也要做好系统票据业务的管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发挥票营的优势和作用,成为票据市场的迎领者。

附送:

票证员竞聘上岗演讲稿

票证员竞聘上岗演讲稿

大家好!今天,能走上这方竞选演讲台,衷心感谢市局党组搭建的选拔“舞台”,也衷心感谢组织和同志们的信任和支持,让我有展现自己的机会,谢谢!我叫***,现任*****,今年36岁,参加地税工作已有16个春秋。回首当时,那是95年夏天,地税系统刚刚组建成立的 当”。我从07年底任**分局长至今,在上级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分局名同志的团结协作下,争创了一个又一个的辉煌:

每年组织全县地税任务的90%以上,201x年分局更是首破亿元大关,组织收入亿元;创先争优也是硕果累累,在全市地税系统星级办税服务厅评比活动中,累计评为星级办税服务厅,有次被人次被评为办税服务之星,连续4年被评为**市、**县政务服务先进集体,201x年被评为自治区巾帼文明号、“五一标兵示范岗”,等等。据统计,近三年来,分局荣获省级荣誉项、地市级荣誉项、县级荣誉项。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经过专管员、票证管-理-员、大厅开票员、计财股股长和分局长等多个岗位的丰富历练,我已经有足够的竞选底气。正可谓:

没有金刚钻,不敢揽瓷器活。在回答竞选的优势和理由之前,请大家先想一想这个问题:

票据工作总结与打算篇八

2017年,在人民银行xx市中心支行和xx县人民政府的正确指导下,我县支行紧紧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十三五”规划和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工作目标,结合县支行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持续提升金融管理工作水平、优化金融服务方式,切实维护辖区金融稳定,助推县域经济健康发展。截至2017年9月底,全县贷款余额亿元,较年初增加亿元,增长;各项存款余额亿元,较年初增加亿元,增长。现将全年工作报告如下:

一、突出履职创新,金融支持经济发展作用进一步增强

(一)货币政策执行有效落实。准确把握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积极向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宣传经济、金融政策,推动货币政策有效落实。精准运用再贴现、再贷款和差别准备金率等政策工具,强化法人金融机构信贷投放规模和总量的控制;加大对银行业新增存款用于当地考核力度,加强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流动性监测和评估。运用财政资金存放及奖补政策,有效引导信贷资金流向县域经济、三农等薄弱环节。

(二)金融精准扶贫工程有力推进。一是围绕“精准”大力推进金融扶贫工作,牵头制定了《xx县金融精准扶贫实施方案》、《xx县扶贫再贷款管理办法》。积极指导涉农商业银行采取“信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贫困户”、贷资入企、产业带动等精准扶贫模式,支持三农企业,带动贫困户脱贫,积极引导金融机构落实《xx市金融机构金融精准扶贫内部激励约束考核机制指导意见》要求,推动扶贫贷款投放及时、规范。

(三)认真开展定点帮扶工作。坚持开发式扶贫工作方针,注重扶贫与扶志结合,立足当地资源开发利用,推动金融机构履职尽责,引导贫困群众紧贴国家帮扶政策,尽早脱贫。选派一名政治作风硬、工作能力强的干部挂职第一书记,深入对口帮扶贫困村合淝村开展驻村帮扶工作,支行党组集中组织全行职工深入帮扶村走访5次,开展金融知识集中宣传3次,组织召开了“金融扶贫进村入户”会议,贫困户进行了扶贫贷款现场签约,上报信息5篇。

(四)两权抵押贷款创新开展。继续推进农地和农户抵押贷款业务,截止9月末,全县共办理农房抵押贷款59笔,余额1477万元;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抵押贷款4笔,余额1200万元。为配合xx县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点乡镇徐圩乡“一户一块田”改革,我县支行及时跟进,创新“一户一授信”信用体系新模式。依托改革基础资料,设计了具有xx特色的农户信用信息档案表,共三大类八小项三十四个指标,并将8356户信息档案分配给4家商业银行负责收集、上报。该创新工作得到了县政府和人民银行xx市中心支行的高度认可,撰写的《xx县创新“一户一块田、一户一授信”信用体系新模式》,被xx县县长批示。

二、强化金融管理,辖区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

(一)突出加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与提示。扎实做好2家法人机构保费核算、征收工作,按时开展保费评级和现场核查。推动事前监测、差别费率等后续措施的实施。开展投保机构信息收集、现场核查、风险警示、早期纠正等工作。加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流动性风险关注。持续关注在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下,小微企业融资情况;对金融机构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进行监测分析工作;配合政府金融办做好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

(二)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在提量扩面上下功夫,扩大系统农户信用信息覆盖面。通过与县金融办及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完成全辖农户信息批量导入xx县农村信用信息管理平台。

三、优化金融服务,金融惠民利民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支付惠民工作提质增效。2017年,我县支行提出了以“银商”为主,“银政”为辅的标准化惠农金融服务室建设新思路,并在结构调整上做实做细。截至9月末,已建成标准化惠农金融服务室58个,超额完成县政府下达任务的16%。建成惠农金融服务室精品示范点15个、惠农金融服务室与电商融合点64个。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加大硬件投入力度。为528家惠农金融服务室统一制作了牌匾、保险柜、室内公示牌、宣传牌、点钞机,并完善了各种登记台账。同时为50家标准化惠农服务室配备了农民金融自助终端。二是积极拓展惠农金融服务室功能。新增了代收养老保险、医保等业务;加载了人民银行金融知识宣传、征信、人民币反假及残损币兑换、国债宣传与购买预约、金融消保等功能。

(二)经理国库职能不断拓展。一是继续发挥“一级多库”优势。进一步规范预算收支业务流程,加大对业务“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的审核监督力度,针对拨款、退库存在的风险隐患,采取业务辅导、风险提示、约谈等措施,严把资金“出口”关。二是进一步畅通财政资金发放渠道。继续发挥小额定贷业务优势,实现了财政供给人员工资及农村60岁以上养老金两个项目的全覆盖。同时加大国库直拨工具的推广运用,发放“三支一扶”人员补助和“社区干部秸秆禁烧”奖金,实现补贴直达个人账户,较传统拨款方式提前了2-3天。三是加快国库电子化进程。2017年3月,积极探索非税收入电子化入库,创新信誉良好出口企业出口退税电子化。

票据工作总结与打算篇九

1、省区的备用金严格执行公司的资金管理制度。

增加备用金和隔月借款按照公司oa流程申请,月内预拨款做到月初qq群内预拨,月底扣款下账。

对于省区的资金做到大致预测,合理利用。当出现备用金冗余时及时催促公司减少备用金,为公司减少资金的利用浪费。当出现需使用大额资金时,能根据具体的时点,权衡是应该预拨还是借款,不使资金出现缺口或者断结。

2、费用的收付。

代表借支费用必须有手写借据并有省总签字,在打款前一定与省总电话确认,争取减少风险。

每月省区的费用支付明细,发送省总签字确认后支付。如有省区罚款(如会议迟到罚款、未报表罚款等),费用支付明细表必须让省总签字确认后支付,并告知代表扣款用途。

3、资金的安全。

坚决使自己的资金与公司的备用金分开,坚决不挪用公司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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