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粮问题专项巡视整改报告(通用21篇)

时间:2023-12-10 作者:琉璃

在工作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和不足,撰写整改报告是及时发现和纠正这些问题的有效方式。如果你正在写整改报告,可以参考下面的范文,也可以向其他同事请教和交流经验。

涉粮问题专项巡视整改报告(通用21篇)篇一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以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要求,加强国有粮库监管,严格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内控管理,10月26日至11月5日,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陈一兵、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江苏局纪检组长刘学明带领联合抽查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常州、镇江、淮安、宿迁中储粮直属企业以及地方国有粮库,对涉粮问题整改“回头看”专项行动进行省级抽查督导。

联合抽查督导组通过现场查阅工作方案、问题清单、整改档案、企业帐册等相关资料,查看粮食数量、质量、管理等相关情况,召开座谈会、走访相关人员,对企业自查工作开展、市县和有关单位复查、企业内控制度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建立等情况进行抽查督导,重点了解粮食库存大清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中央储备粮棉管理和中央事权粮食政策执行情况年度考核以及党的十九大以来涉粮案件举报投诉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并对下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陈一兵要求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国有粮库,一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专项行动;二要完善内控制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三要加强行业监督检查,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刘学明要求中储粮直属企业,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回头看”成果;二是强化规范管理,发挥央企示范作用;三是向地方政府主动汇报工作,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

抽查督导期间,联合抽查督导组还对金湖县综合执法试点情况进行了调研,要求做好工作衔接,同时对督导市县秋粮收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指导和检查。中储粮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游海洋陪同参加了部分市县的抽查督导活动。

涉粮问题专项巡视整改报告(通用21篇)篇二

会前,区委常委会和常委同志严格按照中央通知要求,深入开展理论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坦诚进行交心谈心,找准查实突出问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和发言提纲,作了充分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刚才,我们书面通报了《区委常委会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以及本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情况。会上各常委同志进行了对照检查发言,xx进行了点评讲话,下面就落实xx同志讲话精神作好民主生活会整改工作,我再强调五点: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区委常委班子自身建设,为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当好示范、做好表率。

一要筑牢政治忠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决定性作用,坚定不移把“两个确立”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蔡甸落地落实。

二要坚定历史自信。坚持唯物史观和正确党史观,带头学党史、经常学党史,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刻领悟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从党的百年奋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进一步筑牢信仰之基、坚定奋斗之志。

三要坚持人民至上。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加坚定清醒把握为谁执政、为谁用权、为谁谋利这个根本问题,始终保持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同人民群众站在一起、想在一起、干在一起。

四要扛起使命担当。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努力在新的赶考之路上交出合格答卷。

五要勇于自我革命。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守清正廉洁底线,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巩固好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推进清廉蔡甸建设。

要将党史学习教育发现的问题、征求的意见建议以及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摆出来的问题贯通起来,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实效,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涉粮问题专项巡视整改报告(通用21篇)篇三

这份报告被广泛使用。根据上级的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都要向上级报告,反映工作的基本情况、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工作思路,以获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推动县司法局全面扎实做好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责任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取得实效,先司法局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开展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县司法局整改落实工作,由县司法局党支部书记、局长余东平作为第一责任人,各股室负责人、各司法所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和自身实际情况负责本股室及司法所的整改落实的直接责任人。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大力开展廉荣贪耻的廉政文化建设,以法律七进和依法治县为载体,营造崇尚廉洁从警氛围。加强日常监督,将遵守不准收送红包礼金规定情况作为个人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二是组织干警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开展廉政宣誓结合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廉政提醒。

三是开展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专项整治,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国家工资及津贴补贴政策,严厉查处违规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

四是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全局干警都要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又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半小时内)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1小时内)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凡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

五是坚持预防为主、惩防并举、标本兼治、从严治警,继续加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狠抓查办案件工作的落实,确保办案质量,严厉惩治消极腐败现象,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开展廉政教育,强化党纪法规学习,使之知法、守纪、思廉;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纪,以案明纪,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清廉的教育效果。

六是切实提升司法行政干警综合执法办案能力,提高司法行政干警依法行政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执法办案质量和水平,夯实打造服务为民的理想和信念,组织力量进一步修订完善局机关规范执法、行政管理及业务管理等规章制度,确保干警执法和服务过程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将公证、法援、调解以及社区矫正等列为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重点单位,从规范工作流程入手,加大规范化建设的力度。建立健全了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办案考评机制,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和水平。开展对严格公正执法办案情况、廉洁建设情况、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满意等情况的定期测评,并作为执法办案考评的重要依据,以确保了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序推进。

七是大力推进服务群众“八件实事”,大开展“阳光执法”,促进司法公开。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在现有的县普法网等基础上,有序开展在手机报、广播电视、短信的执法司法公开,创新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确保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能公开的执法司法内容全部公开。通过深入开展执法司法公开活动,全面深化司法行政工作公开,让执法司法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对执法司法工作、对执法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知情权、监督权,更加有效地防止各种非法干预执法司法活动公正运行的影响,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树公信,以透明保廉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执法司法新机制,进一步提高我局执法司法工作的公信力。

(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整改清理。

一是强化政治意识严肃政治纪律。认真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章作为司法干警首要政治任务,严格遵守党规党法,切实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要求每名干警必须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并一言一行均与干警身份相符,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关键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力做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全力维护中央权威的表率。

二是深化“铸忠诚警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司法为民转变作风”主题活动,按照李仲彬厅长“信念要坚定、干警要干净、队伍要纯洁、执法要公正”的队伍建设要求,加强队伍建设,把思想政治建设工作融入到司法行政工作之中。

三是认真开展“庸懒散浮拖”集中整治。在对照全局庸懒散浮拖主要表现的基础上,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实际,要重点整治少数干部办事效率不高、便民利民措施不多、服务意识不到位等问题,努力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服务型机关。法律服务队伍重点整治行业不正之风等问题,不断提升依法诚信阳光执业水平。其中律师行业着力解决律师对当事人不尽职尽责,不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等问题;公证行业着力解决重收费、轻服务,重数量、轻质量,重利益分配、轻责任落实等倾向性问题。

四是开展警车管理集中整治。重点整顿我局在用警车车牌不全、不按规定涂装警车外观、安装警灯警报器;非法转借、赠送、转卖司法警车、牌证;警车私用,非因公务驾驶司法警车出入或停放在营业性餐饮、娱乐、休闲场所等违法违规违纪现象。

五是大力推进“集成式”、“一站式”法律服务模式,开展“法律援助便民行动”、“法律服务惠民行动”。积极组织由律师、公证员等组成的法律服务志愿队伍,走访、集中问诊、法律体检、结对服务,为群众提供“集成式”、“一站式”法律服务。开设“绿色通道”,对重点企业办理紧急公证事项简化程序,特事特办。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办理公证事项实行预约服务或者上门服务,并减免费用。开展“法制宣传利民行动”,结合正在开展的依法治县、法律七进等活动,送法上门。

六是巩固提升党的群众路线活动、“走基层”活动、“司法为民转变作风”活动、“铸忠诚警魂”活动、群众工作全覆盖等活动成效,推动全局干警服务群众常态化、制度化。

七是全局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党章》和党政规章为基本遵循,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州委从严管党治吏的新安排、新部署,按照“三严三实”要求,以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为契合点,以群众工作全覆盖、“依法治县专项整治行动”、基层党建工作年等重点工作为着力点,认真落实省委“两个意见”,深入推进服务群众“八件实事”和“法律七进”工作,全面推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着力解决了精神不振、担当不力、为官不为等突出问题,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努力营造干事创业、崇廉尚实、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八是把作风转变贯穿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结、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整改、“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依法治县集中整治行动”、落实基层党建工作年工作任务等工作的始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铸忠诚警魂”活动整改“回头看”,持续深化“走基层”活动和“转作风”活动,推动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三)选人用人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党员干部双重信仰问题专项整治,注意党员干部是否搞双重信仰、是否把严格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始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把反分裂斗争和维稳工作放在首位,务必做到政治立场考察全面、客观、准确。对现在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发现有整治立场不坚定的给予批评改正,如不改正,考虑取消其党员资格。

二是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在与县纪委签订“拒收拒送”承诺书的基础上,组织全局干警人人签订“拒收拒送”承诺书,严格执行礼品礼金登记上交制度,对顶风违纪的,从严惩处。

三是组织开展作风巡察和执法作风专项检查活动,局班子采取明察暗访、社会调查等方式,重点检查法律服务窗口,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和全局干警坚持按时上下班、上班中没有溜岗脱岗、利用电脑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的现象。12月底前,要开展一次暗访督查。

四是以依法治县为载体,充分发挥我局法制宣传的作用,在法制宣传、会前学法、法律七进等过程中广泛宣传选人用人重要精神、相关纪律禁令和法律法规。同时,向群众宣传监督方式,如“12380”举报平台。

五是以“信念坚定、干警干净、队伍纯洁、执法公正”为操守,坚定不移地把《干部任用条例》中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在运用选举制时,应给予民主权利,不能以实现组织意图为名强迫他们选谁或不选谁,坚决维护选民或代表的民主权利,不能以个人意志随意改变选举结果。在坚持德才兼备原则的前提下,把干部作风方面的表现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把“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落到实处。务必坚信,优秀的干部只能是干出来的,不是跑出来的。

六是做好干部职工竞争上岗工作。根据我局今年制定的考核文件,县司法局全面实行了竞争上岗。岗位空缺一律实行竞争上岗,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程序上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审批,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流程操作。上岗前公示、上岗前廉政谈话、对新上岗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没有破格和不够任职条件就评优评先或者推荐为后备干部的现象。

七是做好干部轮岗交流工作。为进一步优化机关各部门干部职工配置,激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按照“加强业务部门”、“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干部轮岗锻炼”、“确保业务工作连续性”的原则,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实施干部职工轮岗交流,优化部门队伍结构。在深入交心谈心,充分了解本人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工作需要,在股室与股室之间,不同业务岗位之间进行轮岗交流。

八是大力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坚持执行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实行工作谈话、廉政谈话、勤政谈话等制度;以政风行风建设为切入点促进廉政建设,制定违规行为处分规则,狠抓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队伍作风建设;切实加强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队伍管理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切实履行协管职能,加大了对县司法局领导班子配备人员的考察力度,保证进人严格按程序办,对县司法局领导干部的协管工作落实到位。

九是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完善。今年来,我局通过全省公开招录公务员考试,新进了政法专项编制司法助理员6人,招录局机关公务员1名、事业单位人员3人,每个乡配兼职司法助理员1名,县司法局机关、司法所整治逐步实现满编运行。积极向组织推荐成绩优异、德才兼备的干警,今年,通过民主推荐在县司法局机关推荐出了3名优秀后备干部。

(四)构建长效机制的情况。县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两个意见”和省委政法委“两个实施意见”,通过建立完善管理责任、制度建设、诚信服务、教育培训等机制,进一步规范司法干警队伍的管理行为、执业行为,督促公证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狠抓规范实施,结合我局司法行政具体情况,坚持高标准规范公证处和公证人员执业行为;狠抓监督检查,通过局领导班子现场办公、专题调研、跟踪督查等方法,帮助全局干警查找问题、分析原因、落实整改,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狠抓绩效考核,从强化用制度管人、管事入手,结合实际制订了《县司法局关于明确局机关人员岗位职责的通知》、《县司法局关于2015年度机关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县司法局关于印发司法所管理制度的通知》、《县司法局关于印发2015年司法所目标管理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县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并按制度组织实施考核兑现,有效地促进全局干警执行各项制度和完成岗位目标的自觉性。

2021年以来,全市国税系统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开拓创新、克难攻坚、扎实工作,克服了新世纪以来最严峻的困难和挑战,国税事业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新突破,为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具体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全市国税系统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认真落实总局、省局关于组织收入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做好组织收入工作,有效保障了税收收入平稳较快增长。2009年,全市累计入库国税收入31.61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4.97%,同比增长6.71%,增收1.99亿元。一是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全市企业申报购置固定资产抵扣税额4.31亿元,已抵扣增值税2.26亿元;个体工商户和小规模纳税人减轻增值税负担3950万元;全市共减免车辆购置税4557万元。二是认真落实出口退税政策,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下放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批权限,加快出口退税进度。2009年,全市共办理出口退(免)税5.33亿元,同比增长17.1%。三是认真落实所得税减免政策和增值税先征后返等优惠政策,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经济转型升级。全市国税系统累计办理各类税减免和先征后返退税5.62亿元。2014年上半年,我们还强化重点税源监控。扩大重点税源监控范围,全市列入总局监控的企业共73户;同时全市年入库税收30万元以上的企业全部纳入市局监控范围。实行每月对税负下降超过0.5个百分点企业的通报制度。截至6月底,全市750户30万元以上重点企业共实现销售收入458.18亿元,同比增长30.22%;入库税收收入14.73亿元,同比增长31.99%,占全市税收收入总额的83.49%(不含车购税)。

2021年上半年以来,全市国税系统严格坚持组织收入原则,积极落实各项增收措施,顺利实现了全市时间、收入任务“双过半”的目标。全面运用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了申辩调整、预警纠错、过错追究等配套制度,税收执法质量稳步提高。2009年底,全市国税系统执法正确率达到99.99%,其中:江山市局执法正确率达到100%。一是全市国税系统健全完善了管理创新工作的立项、保障、运行和奖惩机制,今年一年,全市共开发上报管理创新项目14个,涉及税收征管、纳税服务、和内部行政管理等多个方面,二是全面推行税源一体化管理机制。有效提高了税源联动管理的集约化程度和协同运作能力。三是顺利实现行业建模“双50%”目标。成立了行业建模“双覆盖”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完成各项参数值采集任务。深化审批改革,简并办税环节,规范办税程序,先后合并减少涉税事项56项,减少报送资料227种,取消行政审批事项57项,下放行政审批权限12项。全面推行纳税“零”负担措施,仅税务登记和表证单书就为纳税人节约了办税成本120多万元。积极拓展纳税咨询服务渠道,帮助纳税人及时掌握税收政策,增强企业克服金融危机、发展生产经营的能力。扎实推进农村税收征管服务网点扩面工作。

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税收秩序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上半年,全市国税系统按照“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综合治理”方针,不断健全依法治税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税收环境。各单位进一步落实清欠责任,逐步实现年初订立清欠目标。一是做好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考核工作,强化税收执法监督。截至5月,全市国税系统发生执法过错行为39户次,经申辩调整后,全市执法规范比例接近100%;二是加大稽查力度,大力加强欠税管理,营造良好的税收经济秩序。上半年,全面开展了家俱生产企业、医药销售、生产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共查补收入1422.04万元(含自查查补收入1383.39万元)。同时,提交案审办的重大案件12件。三是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上半年以来,全市国税系统进一步加强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与管理,全力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截至6月底,全市共办理退免税额5.25亿元,其中: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3.04亿元;办理减免企业所得税6843.01万元,完成各类优惠项目备案3395户;办理增值税即征即退、减免退税7643万元。

全市国税系统各地区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建模思路,建立各行业分析指标模型。截止6月30日,市本级纳入系统监控的纳税人1363户,从总体情况来看,户数比例已达到80%的任务要求,但收入比例还相差2.14%。此外,直属分局、衢江分局、龙游县局、江山市局和常山县局都已完成“双八十”目标任务。一是扎实做好个体税收管理工作。各单位严格按照总局、省局有关个体工商户管理规定,贯彻落实个体税收分类管理制度,细化分区域、分地段的个体定额参考标准,提高个体管理质量。二是加强征管“六率”指标监控工作。严格执行“六率”通报制度。截至6月底,全市申报率为99.92%、入库率为98.40%、登记率100%、滞纳金加收率100%、处罚率按户100%(按金额64.80%)、全程服务办结率99.86%。

一是全面推行财、税、库、银“四位一体”的横向联网工作,拓展网上办税功能,办税效率进一步提高。大力整合办税服务厅资源,全面实施“一窗统办”办税模式,形成了“自助服务、取号等待、一站办理、全程服务”的办税服务特色。二是简化办税流程、统一集中办理,最大程度满足纳税人需求。实现涉税审批“一站式”和“集中化、简约化、责任化、监督化”。三是认真开展了税收宣传培训工作。我局与团市委、市少工委成功联合举办了全市中小学生税收宣传漫画大赛,并取得突出成绩。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三个一百”联系制度,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切实做到为联系企业和项目排忧解难。上半年,共组织召开3次税收政策宣传会,深获纳税人的欢迎和好评。

根据专项巡视和监督检查工作安排和要求,现将**集团公司党委关于监督**集团执行国家粮食收购、销售、存储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涉*产业情况。

**集团公司是省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主要涉及粮油食品、绿色产业、人文事业、国土空间服务等四大产业。其中:

**集团是粮油食品产业板块的承载主体。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要求,**集团公司于2015年接收了原省粮食局移交的**集团,对其履行出资人职责,其粮食购销业务、仓储设备设施建设、储粮安全等政策性储备业务及政策仍接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近年来,**集团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及省国资委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已发展成为一家集粮油生产、收购、储存、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国有独资粮食流通企业,现有*个粮食收储企业、*个粮食收储库点、**座仓库、**万吨稻谷仓容、**万吨稻谷处理能力。截止2020年底,**集团资产总额**亿元,净资产**亿元。2020年营业收入**亿元,利润总额**亿元。

(二)涉*学习情况。

**集团公司党委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关于粮食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标贯彻落实,确保公司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行。2019年以来,“第一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业和粮食安全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38次,党委会前置研究听取有关粮食问题汇报5次。自接到省委专项巡视和监督检查通知以来,公司党委通过召开党委会和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等形式,及时组织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安全的重要讲话及全省*食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并下发了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巡视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视协调保障工作组和专项巡视整治工作组,做到边学习、边检视、边反思、边整改。

(三)涉*监管情况。

**集团公司围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定位,突出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建立了纪检监察、监事会、审计、财务、法务等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形成监督合力,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一是落实监事会监督。支持配合监事会对**集团开展监督检查活动,监事会对**集团监督检查中揭示的问题和关注的重大风险事项,公司党委会和总经理办公会进行认真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二是强化审计监督。2016年以来,组织对**集团开展了涉及项目建设、内控制度、财务会计、法律风险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集团下发了提示函、警示函和整改通知书。三是用好考核监督。每年组织对**集团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政治素质及经营业绩考核,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待遇紧密挂钩,充分发挥考核监督的导向和激励约束作用。

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对照新时代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任务要求,我们在监督**集团执行国家*食收购、销售、存储政策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全面系统学习粮食政策不够。*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食安全问题,对*食安全主动权、粮食储备调节、种子种业等重要问题都作过深刻阐释,为我们做好相关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集团公司党委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抓不放,但通过认真查摆、深入检视,我们在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方面缺乏深入的学习领悟,特别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集团工作、督促**集团学习粮食购销承储政策和组织学习研讨不够。如*省人民政府令第249号《*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承储企业应当根据省级储备粮收储、购销、轮换计划,具体组织实施省级储备粮的收储、购销、轮换,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2017年省审计厅对**集团2016年财务收支审计时,发现**集团**粮食储备库2016年7月轮出晚籼稻**吨,2017年1月才轮入晚籼稻**吨,轮空期超过*个月;**公司2016年底县储粮库存**吨,历年累计**吨县储粮稻谷未轮入。

(二)监督**集团执行国家粮食流通政策不够。粮食是关系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基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始终是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集团公司作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片面认为**集团执行国家粮食收储、购销、轮换政策主要是由粮食主管部门指导、督促、检查落实,对**集团的监管平时在履行出资人职责方面做的比较多,关注**集团扭亏脱困监管的多些,对**集团执行粮食政策专项监督少、常态化检查少,督促落实抓整改不够有力,导致基层粮食企业有时执行国家粮食收储政策有偏差。一是监督**集团执行粮食收购政策不够。2018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粮收购中,**购销公司*分公司2仓、8仓共xx吨稻谷,经检查发现存在先收后转违规行为。二是监督**集团执行粮食存储政策不够。如《*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承储企业应当遵守对省级储备粮实行专仓储存、专人保管、转账记载,保证省级储备粮账账相符、账实相符”。2021年国家审计署对**集团泰和购销公司检查时,发现2017年至2019年使用非省储粮承储库点——*分公司上田2号仓收储省储粮,2019年未按计划将轮出的省储粮及时轮入,没有落实将定点仓容优先用于存储省储粮的要求。三是监督**集团执行粮食销售政策不够。2016年**购销公司为完成**集团下达的营业收入任务,虚列客户虚构稻谷销售*吨,营业收入*万元。

(三)指导监督**集团发挥粮食流通“主渠道”作用不够。通过自查,公司对中央兴农、惠农、强农政策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有机结合研究不够;对接国家发展战略方面的主动性还不够,在促进**集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发挥江西粮食主产区优势,从集团层面推动**集团对接“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措施还不够;对**集团资源整合、产业并购等改革力度不够。导致**集团市场竞争力不够强,品牌影响力不够大,示范引领作用不明显,产能释放不够充分。如国务院发布修订后的《粮食流通条例》第三条规定:“国有粮食企业应当转变经营机制,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在粮食流通中发挥主渠道作用,带头执行国家粮食政策”。为落实好国家粮食流通条例,**集团公司每月调度生产经营计划完成情况,每季度召开经济运行分析会,每半年组织开展生产经营物资盘点,定期对**集团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进行分析,对调度、检查、盘点等发现的问题下发警示提示函,督促及时整改落实。但**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底对**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进行了离任审计,出具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指出:“企业运行效率效益有待提高”。2020年**集团大米产量为13.95万吨,占产能20万吨的67.95%;营销依赖传统模式,2020年大米终端渠道销量占比*%;大米毛利率与同业优秀(先进)企业销售毛利率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成本控制和产品品牌价格优势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集团资产负债率仍超过*%。虽然**年开始扭转十几年亏损的局面,基本持平,但盈利的基础很不牢固,更谈不上高质量发展,员工人均收入也较低。

(四)指导监督**集团项目投资力度不够。**集团公司每年不定期组织对系统内企业的投资项目及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督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同时,每年还组织企业投资及采购招标工作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相关业务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就投资及招标采购有关规定以及各环节业务操作等方面进行解读。但**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底对**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指出:“**项目管理不够规范。”一是项目投资金额的决策不够严谨。2018年6月,**集团**购销退城进郊**粮库新建项目推进会研究确定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模式,2018年10月,项目采用费率报价和总价下浮响应方式的工程总承包epc模式进行招标,并确定了联合体中标单位,联合体单位出具设计施工图后,**集团聘请外部中介机构对设计施工图编制了预算,预算金额**万元与投资估算金额有较大差异。二是对中标通知书审核不够严格。**购销退城进郊桐坪粮库工程项目采用费率报价和总价下浮响应方式进行招标,并未设置招标控制价,但又在中标通知书中明确了招标控制价。

(五)指导监督**集团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够。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的有机统一,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归结到一点,就是“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底对**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指出:“个别事项决策流程不够到位”。2018年**集团**公司收购**公司*%股权等决策事项,均仅通过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决策,未按规定经过董事会审议及党委会前置研讨。违反了《**集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未把党委会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研究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

(六)指导监督**集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够。**集团公司始终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情况等专项检查。每年组织召开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会,与**集团党委等出资监管企业党组织签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书》,强化责任落实,但在日常党建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集团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有差距。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制度体系还不够完善,一些二级以下子企业从严治党的意识不够强,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够明显,影响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不够严格。2021年3月21日,公司纪委对**集团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发现超标准报销工会活动费用,工会组织秋游活动列支经费达人均500元,超过了《关于印发《**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工发〔2018〕1号)文件规定的“每人每天不超过200元”标准。三是监督执纪力度和方法不够。开展谈心谈话、“蹲点式”等调研上有所欠缺,深入了解情况、着力发现问题的力度还不够;开展明察暗访不够深入,特别是到**集团*市以外企业和分公司明察暗访少,压力传导还不够直接。

(七)对**集团执行国家粮食政策考核力度不够。2014年1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一次以专门文件明确各省级人民政府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方面的事权和责任。201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明确国务院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几年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机制逐步完备、导向愈发鲜明、措施日趋精准、运转更加顺畅。**集团作为我省重要的国有粮食企业之一,我们通过考核强化导向引领,落实粮食安全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还不够,推动各级层层传导、压实粮食安全责任,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一体推动的工作格局还不够。如**集团公司对**集团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以党建、经营业绩、改革创新、安全生产、综治维稳等共性指标为主,特别是突出营业收入和利润指标的考核,未对**集团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及政策性粮食收储轮换等单列指标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发挥不足。

(八)对**集团持续跟踪问效落实整改不够。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是检验巡视整改、审计监督等成果的重要标准。除巡视和审计等之外,**集团公司先后分别组织了对**集团及下属企业开展了基础会计、风险控制、审计监督等检查,揭示了**集团及下属个别企业存在内控管理制度体系不健全、责任追究运行机制不完善、财务管理基础较薄弱等问题,下发了提示函和揭示问题整改清单。但对照整改要求,仍有问题整改不尽人意,抓整改的力度还有较大欠缺。如2018年**集团公司风控内审部就资金管理下发了风险提示函,要求**集团对所属企业进行全面清理,严禁公款私存,防范资金风险。但2021年国家审计署对**集团**购销公司检查时,仍发现公私款混存、用沉淀公款购买理财的现象。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国资委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这次专项巡视监督检查为契机,找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政治偏差”,找准执行国家粮食收购、销售、存储的“政策偏差”。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担负起党的政治建设主体责任,持续把专项巡视和监督检查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更强的定力与担当、更严的标准与作风、更实的举措与成效,推动专项巡视和监督检查整改“见底清零”“决不贰过”。

(二)进一步聚焦问题短板,巩固整改成果。坚持问题导向,按照责任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要求,坚持持续改、深入改、长期改,确保把问题改到位、改彻底。对巡视发现的薄弱环节和各类问题,深刻分析根源,能够立即整改的,第一时间整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时间表和路线图,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着力抓好成果巩固和工作深化;对尚未整改到位、需要一定时间彻底解决的,加大攻坚力度,持续跟踪督办,力争早日实现销号;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持续用力,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三)进一步全面从严治党,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把落实巡视整改作为重要契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不断构建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真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持把巡视和监督检查整改与深化**集团改革发展相结合,进一步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切实把巡视和监督检查整改成效转化为加强党的建设、落实重点任务、解决实际问题的“助推器”,推动粮食流通业务持续健康发展,为加快建设粮食产业强省做出应有的贡献。

特此报告。

储粮安全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安全工作方针,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单位负责人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把储粮安全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并提出每个干部职工都是安全工作的责任人,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各部门、各岗位,形成县局统一领导,公司员工广泛参与,促进了安全工作责任的落实。

强化安全工作管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是我局开展安全储粮工作的基础,为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局对现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制定有“安全工作制度”、“安全值班制度”、“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储粮安全制度”、“粮食安全质量追溯”、“储粮安全应急预案”、“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防汛、消防、熏蒸、出入库安全应急预案”、“奖惩制度”等,形成了完整、规范、科学、有效的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体系。

20xx年8月底,我局组织有关人员对粮油公司的安全储粮,安全生产进行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限期整改,并追踪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要求公司经常开展安全自查工作,公司领导要定期不定期对各部门进行监督、指导、检查、考核,在检查中要认真、细致、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后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

在安全生产工作的自查自纠大排查中发现以下隐患:

1、5-6号仓房房顶漏雨。

2、安全标识不全。

3、灭火器临近过期。

鉴于以上安全隐患,我局马上召开全体职工大会,给大家通报了安全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安排相关人员对安全生产排查情况和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并要求在一周内完成。

1、5-6号仓房房顶漏雨,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修复,于20xx年9月4日完成。

2、安全标识不全,请专业广告公司进行完善,于20xx年9月3日完成。

3、灭火器临近过期,及时到xxx进行更换,于20xx年8月28日完成。

根据《关于印发全市粮食管理问题排查整改“回头看”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本次自查工作情况汇告如下:

1.统一认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排除各种安全隐患,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搞好整改、迎接上级检查。

2.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我公司结合文件要求,明确任务、职责以及有关政策要求,抽骨干力量,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做好这次自查工作。为切实做好检查工作,我公司成立了自纠自查领导小组:

组长:xxx副组长:xxx。

组员:xx、xxx自查办公室,设在经理室。联络人:xxx。

各科室根据业务分工,负责后期整改的业务指导和分专业问题整改工作的落实,全面负责实施自查整改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工作。

1.按照通知内容,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及政策性粮食问题隐患、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问题隐患、国家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问题隐患5个方面内容进行全面排查。

2.我们重点检查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防火巡查制度的落实情况,消防设施、安全出口、安全疏散设施完好情况,火灾电源管理、员工消防培训情况。针对值班室、员工宿舍重点检查用火用电的安全情况。同时检查了消防器材的添置和更新,以及消防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3.按通知要求,对我公司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排查。

(一)、安全储粮方面排查出以下问题隐患;。

1、个别廒间过道板铺设不全,现已整改完毕。

2、6-5货位上层粮温偏高,要求保管员马上进行通风降温处理。

(二)、安全生产方面排查出以下问题隐患库区门口消防通道无标识,已责令安全员在指定位置划醒目黄线。

以上排查出来的问题隐患,现已全部整改完毕。其他方面未发现问题隐患。

(三)、政策性粮食委托收储问题隐患。

排查了公司近3年的委托收储库点申请资格材料、文件、申请程序等,全部合规合法。

(四)、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问题隐患。

排查了公司三年的收购文件、粮食收购票据、销售票据、款项收付票据、检质检斤单、验收报告、账册及凭证等,未发现问题隐患。

(五)、国家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问题隐患。

排查了公司近三年的国家政策性粮食轮换销售出库文件、出库通知单、销售合同、质量确认单、运输发货明细表及账册,报表等凭证,未发现问题隐患。

根据市委关于整改落实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局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梳理,采取了各种措施抓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整改工作自2021年8月全面启动以来,所确定的近期、中期整改问题目前已基本落实,长期整改任务目前也正逐步实行、循序推进。

(一)近期、中期整改任务的完成情况。

按照局党委制定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近期、中期整改任务涉及城乡建设、市场监管、民生工程和自身建设四大领域,共包括12个问题。

一是城乡建设方面,涉及两个问题。第一,关于制定城乡建设规划的落实情况:09年年底已制定出台关于2010年和未来三年全市推进新型城市化的项目计划,涉及十大类别,共计投资220亿元,县(市)、园区的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也包含在内。目前这一城乡建设三年规划即将逐步启动。第二,关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落实情况:截至09年10月底,湘潭县、湘乡、韶山、河东污水处理设施和九华管网等纳入省三年行动计划的5个项目提前竣工,通过省环保厅环评验收,共计投资5.52亿元,该项工作进度全省并且获得通报表扬。

二是市场监管方面,涉及五个问题。第一,关于联动执法工作的落实情况:局系统联动执法文件已经出台初稿,定稿后将以局党委名义下发。根据该办法,我局将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将市本级内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等有关活动全部纳入联动范围。局绩考办将对联动管理工作进行年度考核,作为对部门和负责人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第二,关于营造建筑市场健康秩序的落实情况:为建立健全集中统一交易平台,招标办拟定了《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规定》,将九华示范区建设项目全部纳入进场交易范围。开发市场方面,建立了《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管理办法》,加强了商品房销(预)售环节监管,采取了网上电子合同备案制度,新起草了《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和《开发企业黑名单制度》。规费收缴方面,各类综合规费应收尽收、按章收缴,没有发生任何乱收费、乱摊派、乱开口子现象。第三,关于乡镇建筑市场监管的落实情况:该项工作的行政执法主体是三个县(市)建设局,我局履行业务指导职责。三个县(市)建设局开展市场监管需要我局提供指导协助时,我们做到了全力而为。我局还代政府起草了《居民建房管理办法》,拟由政府讨论通过后颁布实施。第四,关于建筑节能工作的落实情况:建筑节能标准贯穿于从工程设计到竣工验收备案的整个环节。全年建筑节能施工率达到94%(不含安置房和廉租房),节能强制性标准设计率和执行率达到100%。09年度还开展了两次大规模建筑节能宣传活动,有省建设厅、市政府、建设管理部门以及设计、建设、开发、施工和节能材料生产厂家等各单位参与其中。第五,关于小区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我局代表政府起草了《湘潭市房地产开发项目住宅小区移交验收办法》,法制科已召集相关市直单位集体讨论该办法,目前已交政府常务会议讨论。

三是民生工程方面,涉及三个问题。第一,关于帮助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的落实情况:全年完成了经济适用房10.5万m2的建设任务,超过省考指标0.5万m2。11月下旬,对611户购买经济适用房人员进行公示,解决了一批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对房产局、民政局的廉租房、农村困难户住房保障等给予了密切配合,在报建手续、质量监管等方面提供了协助支持。第二,关于为改制企业困难职工提供帮助的落实情况:已将市属建安企业的20多名改制退休职工纳入医疗保险,9名军转干部按政策购买了医疗保险。投入410多万元对最后一家市属改制企业进行职工安置、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困难补助等民生开销。第三,关于加强市政设施建设和维护工作的落实情况:以创园工作为契机,两个月内共完成道路提质改造22条。全年完成背街小巷提质改造79条。城区主次干道完好率达到95%,人行道完好率达到92%。

四是自身建设方面,涉及两个问题。第一,关于局域网建设的落实情况:该项工作被列入局党委例会议定事项,并纳入局系统绩效考核指标范畴。原政务网站进行了升级,工作职责、实时动态、政策法规等重要版块得到充实。局党委还制定了信息工作责任制,局系统各部门均需在第一时间将自身工作动态、法规文件报办公室上传,且每月报送至少一条政务信息。第二,关于作风和效能建设的落实情况:局党委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共签订廉政建设责任状102份、259人,全年未发生违反廉政规定的案例。局监察机构全程参与项目建设的过程监管,包括对道路提质改造工程开展纪检监督,确保了工程建设的廉洁运作。为推进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成立了局系统作风建设领导小组,本人担任组长,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我局还制定了《关于实施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以规范性文件保障效能建设的顺利开展。

(二)长期整改任务的完成情况。

根据整改工作方案,局系统有6项工作为长期整改任务,涉及到城乡建设、行业发展和自身建设三个方面。目前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如下:。

一是城乡建设方面,涉及两个问题。第一,关于推进城乡协调与小城镇建设的落实情况:目前我局已按照中央、省、市三级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确定了统筹城乡建设的基本思路,下一步将把小城镇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分层次、有重点地扶持发展一批基础条件较好的建制镇,促进其发展成为区域内的经济强镇和特色小城市。第二,关于增强城市建设文化因素、生态意识的落实情况:我们已与规划、国土、两区等紧密合作,制定出台了未来三年推进新型城市化的项目计划。该计划坚持“生态宜居型的现代工业新城和文化旅游名城”发展方向,将文化设施、历史街区、湘江风光带建设、园林绿化建设和临街面改造纳入其中,较好体现了城市建设的文化品位、生态保护等“两型”理念。

二是行业发展方面,涉及两个问题。第一,关于提升建筑企业的规模和竞争力的落实情况:我们始终坚持“三大战略”,不断引导和推动建筑业做大、做强、做优。特别是重视扶持壮大湘乡送变电、湘潭县防腐保温等特色品牌。这一战略在今后几年将坚持实施,并将以今年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调结构”为战略重点,争取打造一批龙头企业,对有市场发展前景的企业,在资质升级、增项,技术力量的吸收引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第二,关于建筑业需要长期性规划引导的落实情况:我们已进一步明确了建筑业的发展思路,提出了以企业发展促行业发展的理念,把调整产业结构、扶优扶强、扶持有特色的三级承包企业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工作目标,把实施“三大战略”作为行业发展的工作重点。我们还将结合“十二五”规划的制定,进一步加大调研力度,在产业结构调整、劳务分包市场发展、外地入潭企业备案管理等方面争取新突破,实现湘潭建筑行业发展的新局面。

三是自身建设方面,涉及两个问题。第一,关于加强人才保障工作的落实情况:局党委对人才工作历来高度重视,将其摆在基础性工作的重要位置始终常抓不懈。09年我们推荐了干部赴外地挂职,在全市“百千工程”、科学发展观等活动中均派出了干部去参与锻炼,并选拔了基层单位一批年轻干部到局机关跟班锻炼。下一步我们还将加大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为建设局各项工作的长远发展夯实基础。第二,关于优化施工报建审批手续的落实情况:我们严格落实了市委、市政府关于项目建设的各项优惠政策,对九华等示范区的简政放权也已落实到位。以“百千工程”服务保增长活动为契机,开展了上门办公、合署办公等新尝试,对园区、企业办-理报建手续等事项提供便捷式服务。

调整充实我区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开发区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涉密重点科室分管领导和负责人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并明确各自工作范围和职责。制定完善了保密方案。严格岗位工作的程序化管理,将定密、保密、检查等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有机结合。

结合我区实际,对原有的保密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对缺项部分重新制定,以健全完善保密管理制度。制定了包括《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冀州经济开发区机关工作人员保守国家秘密规定》、《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网络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涉密文件管理制度》、《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文件资料的传阅、使用、保存、销毁工作制度》等在内的保密工作制度和规定,以及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和保密宣传、培训、教育制度,进一步严格规范日常保密工作,使保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确保保密制度落到实处。

我区综合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机关现有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办公自动化设备及其存储处理涉密电子文档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一是对机关所有的台式机、笔记本电脑的涉密情况和感染木马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检查,没有遗漏一台机器。二是对移动存储介质、办公自动化设备进行清理。对涉密、办公、信息传递等不同用途的移动存储介质进行严格区分。三是对政务公开信息进行了汇总检查,确保发布信息里不存在涉密内容。

为了切实将保密工作落在实处,我区决定逐步加大对保密工作建设的投入,计划对开发区网络进行重新构建,统筹安排,综合考虑,以适应保密工作和机关日常工作两个需要。同时进一步加大对保密工作宣传、教育、培训,逐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和能力,以提升我区保密工作整体水平。

总之,我区将以这次保密检查和整改为契机,通过进一步建立健全保密工作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工作人员保密行为,不断强化工作人员保密意识,努力提高保密工作软硬件保障水平,切实将保密工作落实到各项工作的实际中去。

涉粮问题专项巡视整改报告(通用21篇)篇四

根据专项巡视和监督检查工作安排和要求,现将**集团公司党委关于监督**集团执行国家粮食收购、销售、存储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涉*产业情况。

**集团公司是省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主要涉及粮油食品、绿色产业、人文事业、国土空间服务等四大产业。其中:

**集团是粮油食品产业板块的承载主体。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要求,**集团公司于2015年接收了原省粮食局移交的**集团,对其履行出资人职责,其粮食购销业务、仓储设备设施建设、储粮安全等政策性储备业务及政策仍接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近年来,**集团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及省国资委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已发展成为一家集粮油生产、收购、储存、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国有独资粮食流通企业,现有*个粮食收储企业、*个粮食收储库点、**座仓库、**万吨稻谷仓容、**万吨稻谷处理能力。截止2020年底,**集团资产总额**亿元,净资产**亿元。2020年营业收入**亿元,利润总额**亿元。

(二)涉*学习情况。

**集团公司党委坚持把学习贯彻************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重要讲话和关于粮食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标贯彻落实,确保公司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行。2019年以来,“第一议题”学习贯彻************关于农业和粮食安全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38次,党委会前置研究听取有关粮食问题汇报5次。自接到省委专项巡视和监督检查通知以来,公司党委通过召开党委会和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等形式,及时组织传达学习贯彻************关于*食安全的重要讲话及全省*食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并下发了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巡视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视协调保障工作组和专项巡视整治工作组,做到边学习、边检视、边反思、边整改。

(三)涉*监管情况。

**集团公司围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定位,突出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建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立了纪检监察、监事会、审计、财务、法务等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形成监督合力,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一是落实监事会监督。支持配合监事会对**集团开展监督检查活动,监事会对**集团监督检查中揭示的问题和关注的重大风险事项,公司党委会和总经理办公会进行认真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二是强化审计监督。2016年以来,组织对**集团开展了涉及项目建设、内控制度、财务会计、法律风险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集团下发了提示函、警示函和整改通知书。三是用好考核监督。每年组织对**集团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政治素质及经营业绩考核,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待遇紧密挂钩,充分发挥考核监督的导向和激励约束作用。

对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对照新时代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任务要求,我们在监督**集团执行国家*食收购、销售、存储政策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全面系统学习粮食政策不够。*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高度重视*食安全问题,对*食安全主动权、粮食储备调节、种子种业等重要问题都作过深刻阐释,为我们做好相关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集团公司党委将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抓不放,但通过认真查摆、深入检视,我们在全面系统学习************关于粮食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方面缺乏深入的学习领悟,特别是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集团工作、督促**集团学习粮食购销承储政策和组织学习研讨不够。如*省人民政府令第249号《*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承储企业应当根据省级储备粮收储、购销、轮换计划,具体组织实施省级储备粮的收储、购销、轮换,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2017年省审计厅对**集团2016年财务收支审计时,发现**集团**粮食储备库2016年7月轮出晚籼稻**吨,2017年1月才轮入晚籼稻**吨,轮空期超过*个月;**公司2016年底县储粮库存**吨,历年累计**吨县储粮稻谷未轮入。

(二)监督**集团执行国家粮食流通政策不够。粮食是关系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基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始终是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集团公司作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片面认为**集团执行国家粮食收储、购销、轮换政策主要是由粮食主管部门指导、督促、检查落实,对**集团的监管平时在履行出资人职责方面做的比较多,关注**集团扭亏脱困监管的多些,对**集团执行粮食政策专项监督少、常态化检查少,督促落实抓整改不够有力,导致基层粮食企业有时执行国家粮食收储政策有偏差。一是监督**集团执行粮食收购政策不够。2018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粮收购中,**购销公司*分公司2仓、8仓共xx吨稻谷,经检查发现存在先收后转违规行为。二是监督**集团执行粮食存储政策不够。如《*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承储企业应当遵守对省级储备粮实行专仓储存、专人保管、转账记载,保证省级储备粮账账相符、账实相符”。2021年国家审计署对**集团泰和购销公司检查时,发现2017年至2019年使用非省储粮承储库点——*分公司上田2号仓收储省储粮,2019年未按计划将轮出的省储粮及时轮入,没有落实将定点仓容优先用于存储省储粮的要求。三是监督**集团执行粮食销售政策不够。2016年**购销公司为完成**集团下达的营业收入任务,虚列客户虚构稻谷销售*吨,营业收入*万元。

(三)指导监督**集团发挥粮食流通“主渠道”作用不够。通过自查,公司对***兴农、惠农、强农政策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有机结合研究不够;对接国家发展战略方面的主动性还不够,在促进**集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发挥江西粮食主产区优势,从集团层面推动**集团对接“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措施还不够;对**集团资源整合、产业并购等改革力度不够。导致**集团市场竞争力不够强,品牌影响力不够大,示范引领作用不明显,产能释放不够充分。如国务院发布修订后的《粮食流通条例》第三条规定:“国有粮食企业应当转变经营机制,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在粮食流通中发挥主渠道作用,带头执行国家粮食政策”。为落实好国家粮食流通条例,**集团公司每月调度生产经营计划完成情况,每季度召开经济运行分析会,每半年组织开展生产经营物资盘点,定期对**集团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进行分析,对调度、检查、盘点等发现的问题下发警示提示函,督促及时整改落实。但**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底对**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进行了离任审计,出具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指出:“企业运行效率效益有待提高”。2020年**集团大米产量为13.95万吨,占产能20万吨的67.95%;营销依赖传统模式,2020年大米终端渠道销量占比*%;大米毛利率与同业优秀(先进)企业销售毛利率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成本控制和产品品牌价格优势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集团资产负债率仍超过*%。虽然**年开始扭转十几年亏损的局面,基本持平,但盈利的基础很不牢固,更谈不上高质量发展,员工人均收入也较低。

(四)指导监督**集团项目投资力度不够。**集团公司每年不定期组织对系统内企业的投资项目及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督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同时,每年还组织企业投资及采购招标工作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相关业务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就投资及招标采购有关规定以及各环节业务操作等方面进行解读。但**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底对**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指出:“**项目管理不够规范。”一是项目投资金额的决策不够严谨。2018年6月,**集团**购销退城进郊**粮库新建项目推进会研究确定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模式,2018年10月,项目采用费率报价和总价下浮响应方式的工程总承包epc模式进行招标,并确定了联合体中标单位,联合体单位出具设计施工图后,**集团聘请外部中介机构对设计施工图编制了预算,预算金额**万元与投资估算金额有较大差异。二是对中标通知书审核不够严格。**购销退城进郊桐坪粮库工程项目采用费率报价和总价下浮响应方式进行招标,并未设置招标控制价,但又在中标通知书中明确了招标控制价。

(五)指导监督**集团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够。************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的有机统一,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归结到一点,就是“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底对**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指出:“个别事项决策流程不够到位”。2018年**集团**公司收购**公司*%股权等决策事项,均仅通过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决策,未按规定经过董事会审议及党委会前置研讨。违反了《**集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未把党委会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研究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

(六)指导监督**集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够。**集团公司始终将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了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情况等专项检查。每年组织召开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会,与**集团党委等出资监管企业党组织签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书》,强化责任落实,但在日常党建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集团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有差距。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制度体系还不够完善,一些二级以下子企业从严治党的意识不够强,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够明显,影响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执行***八项规定精神还不够严格。2021年3月21日,公司纪委对**集团开展***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发现超标准报销工会活动费用,工会组织秋游活动列支经费达人均500元,超过了《关于印发《**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工发〔2018〕1号)文件规定的“每人每天不超过200元”标准。三是监督执纪力度和方法不够。开展谈心谈话、“蹲点式”等调研上有所欠缺,深入了解情况、着力发现问题的力度还不够;开展明察暗访不够深入,特别是到**集团*市以外企业和分公司明察暗访少,压力传导还不够直接。

(七)对**集团执行国家粮食政策考核力度不够。2014年1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一次以专门文件明确各省级人民政府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方面的事权和责任。201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明确国务院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几年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机制逐步完备、导向愈发鲜明、措施日趋精准、运转更加顺畅。**集团作为我省重要的国有粮食企业之一,我们通过考核强化导向引领,落实粮食安全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还不够,推动各级层层传导、压实粮食安全责任,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一体推动的工作格局还不够。如**集团公司对**集团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以党建、经营业绩、改革创新、安全生产、综治维稳等共性指标为主,特别是突出营业收入和利润指标的考核,未对**集团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及政策性粮食收储轮换等单列指标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发挥不足。

(八)对**集团持续跟踪问效落实整改不够。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是检验巡视整改、审计监督等成果的重要标准。除巡视和审计等之外,**集团公司先后分别组织了对**集团及下属企业开展了基础会计、风险控制、审计监督等检查,揭示了**集团及下属个别企业存在内控管理制度体系不健全、责任追究运行机制不完善、财务管理基础较薄弱等问题,下发了提示函和揭示问题整改清单。但对照整改要求,仍有问题整改不尽人意,抓整改的力度还有较大欠缺。如2018年**集团公司风控内审部就资金管理下发了风险提示函,要求**集团对所属企业进行全面清理,严禁公款私存,防范资金风险。但2021年国家审计署对**集团**购销公司检查时,仍发现公私款混存、用沉淀公款购买理财的现象。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国资委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这次专项巡视监督检查为契机,找准贯彻落实************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政治偏差”,找准执行国家粮食收购、销售、存储的“政策偏差”。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巡视、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担负起党的政治建设主体责任,持续把专项巡视和监督检查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更强的定力与担当、更严的标准与作风、更实的举措与成效,推动专项巡视和监督检查整改“见底清零”“决不贰过”。

(二)进一步聚焦问题短板,巩固整改成果。坚持问题导向,按照责任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要求,坚持持续改、深入改、长期改,确保把问题改到位、改彻底。对巡视发现的薄弱环节和各类问题,深刻分析根源,能够立即整改的,第一时间整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时间表和路线图,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着力抓好成果巩固和工作深化;对尚未整改到位、需要一定时间彻底解决的,加大攻坚力度,持续跟踪督办,力争早日实现销号;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持续用力,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三)进一步全面从严治党,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把落实巡视整改作为重要契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不断构建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真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持把巡视和监督检查整改与深化**集团改革发展相结合,进一步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切实把巡视和监督检查整改成效转化为加强党的建设、落实重点任务、解决实际问题的“助推器”,推动粮食流通业务持续健康发展,为加快建设粮食产业强省做出应有的贡献。

涉粮问题专项巡视整改报告(通用21篇)篇五

近日,全国巡视工作会议暨十九届中央第三轮巡视动员部署会召开。会议要求,聚焦责任加强政治监督,督促检查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党建工作责任、整改责任等情况。

集中对中管企业开展巡视,就是对这些企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党中央关于国企党的建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是纪检监察机关担负的重大政治责任。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要求,要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在实际行动上,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蓝图和党中央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变为现实。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扣当前形势任务,强化问题导向,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今年将把力量和关注点聚焦到南疆四地州贫困县市上来,围绕脱贫攻坚中的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和责任落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挖细查问题线索,严查快处违纪违法行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杨鑫介绍,自治区纪委监委研究制定了《深化专项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2条措施》《关于推进群众工作督导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制度,要求各级纪委监委把更多精力投入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

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进一步强化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推动落实党中央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上下功夫。“我们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吴海英说,将重点监督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生态保护、水气土污染防治、生态环境监测等领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情况。

驻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组长徐加爱表示,要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实施,重点加大对金融宏观调控、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金融精准扶贫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该纪检监察组今年将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选人用人、货币信贷、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大敌,必须穷追猛打,不留余地。

近日,山东省委第一巡视组进驻济南市历下区,标志着山东今年首轮巡视正式展开。各巡视组将紧紧盯住推动高质量发展、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三大攻坚战”等工作部署落实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山东贯彻落实。

北京市出台《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意见》,紧盯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加强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等问题的监督和治理,确保党中央的方针政策落地生根。

涉粮问题专项巡视整改报告(通用21篇)篇六

按照“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计划安排,12月12日上午,市淠河管理局组织全体党员及副科级以上干部,围绕“牢固树立看齐意识,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专题讨论,会议由总支副书记张树清主持。

副书记张树清在讨论会上强调: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必须坚定不移地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把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一是抓工作要有行动。二是抓落实要往下沉。三是抓自身要增强看齐意识。要扎实推进学习讨论各项任务,坚定不移地把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变为实际行动,确保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参会人员纷纷发言,积极讨论。大家表示要牢固树立看齐意识,围绕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委及城管局党组、淠河党总支决策部署,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推动两河管理促发展。

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3月25日上午,陵水质监局局长孙慧中主持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会议强调全局干部职工要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为契机和动力,将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落实到位,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

孙慧中局长强调:第一,要结合质监实际,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稽查执法人员要逐字逐句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实质精髓,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加强自律意识,以良好的党风带动行风,真正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第二,党员干部要做好表率,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作为改进工作作风的硬措施,深入基层,切实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切实改进会风文风,厉行勤俭节约,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提效、勤俭。第三,局办公室要增强督查力度,对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务实、成效不明显、或者造成其他不良影响的,严格追究责任,确保各项规定不折不扣落实。

会议还讨论通过了新修订的《车辆管理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和《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等三项制度。

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21日,发改委(物价局)召开中心组扩大会议,围绕开展“牢固树立看齐意识,坚决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进行专题讨论。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李晓宁主持会议,班子成员以及副县级领导参加了会议。大家认为,保持思想上的高度清醒和政治上的高度坚定,是“看齐”的重要前提。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讲“看齐”,最重要的是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拧紧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这个“总开关”,用坚定理想信念练就“金刚不坏之身”,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在关键时刻立得住阵脚、经得住考验、扛得起责任。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是“看齐”的坚强保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驰而不息反“四风”,真正把严和实的要求立起来、树起来。

李晓宁强调:要牢记党员身份,强化责任担当,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发改委党员干部必须“不待扬鞭自奋蹄”,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认识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

涉粮问题专项巡视整改报告(通用21篇)篇七

会前,局领导班子认真学习领会相关通知要求,按照民主生活会程序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环节内容。通过集中研讨、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省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专项巡视情况会议精神。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实化整改措施,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局党组书记主持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充分征求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班子成员认真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为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做了充分准备。

……(对照发言)。

为确保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地落细落实,我讲几点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在增强政治自觉上“再提升”。局党组将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书记专题会议部署要求,将抓好涉粮问题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当前最大政治任务,坚持把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管党治党,实打实地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以过硬成效体现“两个维护”,确保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落地见效。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再发力”。局党组将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带头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处室、单位的整改落实。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局自身整改与全行业整改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建立局领导干部挂市联县工作机制,推动重点整改任务上下联动、一体落实。建立定期调度会办机制,实行每周督查、每月通报。

三是坚持从快从严,在全面整改落实上“再攻坚”。强化交账意识,从严从实从紧推进巡视整改落实。紧扣取得明显成效时限,紧扣整改落实到位时限,对标对表组织推进,做到紧前不靠后,确保巡视整改无盲区零死角。坚决杜绝拖拉推诿扯皮,切实做到原因分析不到位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体制机制不完善不放过、干部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四是推进标本兼治,在深化改革上“再探索”。针对储备体制机制改革问题,落实“两分离、四分开”要求,制定省级储备粮管理公司组建方案,并同步督导推动市县改革。针对国有企业改革问题,推动国有企业政企分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针对粮食流通监管执法缺失缺位问题,建立健全粮食流通协同联动监管执法机制和粮食购销领域常态化联合检查工作机制。推广仪征监管执法改革模式,推动市县建强粮食流通监管执法队伍。

五是全面从严治党,在落细落实上“再加码”。局党组将坚决扛起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行业理想信念教育、纪法教育、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实思想基础。坚决支持纪检监察机构聚焦主责主业、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正风肃纪反腐力度。

涉粮问题专项巡视整改报告(通用21篇)篇八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根据专项巡视和监督检查工作安排和要求,现将**集团公司党委关于监督**集团执行国家粮食收购、销售、存储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集团公司是省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主要涉及粮油食品、绿色产业、人文事业、国土空间服务等四大产业。其中:

**集团是粮油食品产业板块的承载主体。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要求,**集团公司于2015年接收了原省粮食局移交的**集团,对其履行出资人职责,其粮食购销业务、仓储设备设施建设、储粮安全等政策性储备业务及政策仍接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近年来,**集团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及省国资委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已发展成为一家集粮油生产、收购、储存、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国有独资粮食流通企业,现有*个粮食收储企业、*个粮食收储库点、**座仓库、**万吨稻谷仓容、**万吨稻谷处理能力。截止2020年底,**集团资产总额**亿元,净资产**亿元。2020年营业收入**亿元,利润总额**亿元。

**集团公司党委坚持把学习贯彻************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重要讲话和关于粮食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标贯彻落实,确保公司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行。2019年以来,“第一议题”学习贯彻************关于农业和粮食安全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38次,党委会前置研究听取有关粮食问题汇报5次。自接到省委专项巡视和监督检查通知以来,公司党委通过召开党委会和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等形式,及时组织传达学习贯彻************关于*食安全的重要讲话及全省*食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并下发了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巡视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视协调保障工作组和专项巡视整治工作组,做到边学习、边检视、边反思、边整改。

**集团公司围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定位,突出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建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立了纪检监察、监事会、审计、财务、法务等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形成监督合力,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支持配合监事会对**集团开展监督检查活动,监事会对**集团监督检查中揭示的问题和关注的重大风险事项,公司党委会和总经理办公会进行认真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2016年以来,组织对**集团开展了涉及项目建设、内控制度、财务会计、法律风险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集团下发了提示函、警示函和整改通知书。每年组织对**集团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政治素质及经营业绩考核,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待遇紧密挂钩,充分发挥考核监督的导向和激励约束作用。

对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对照新时代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任务要求,我们在监督**集团执行国家*食收购、销售、存储政策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

*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高度重视*食安全问题,对*食安全主动权、粮食储备调节、种子种业等重要问题都作过深刻阐释,为我们做好相关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集团公司党委将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抓不放,但通过认真查摆、深入检视,我们在全面系统学习************关于粮食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方面缺乏深入的学习领悟,特别是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集团工作、督促**集团学习粮食购销承储政策和组织学习研讨不够。如*省人民政府令第249号《*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承储企业应当根据省级储备粮收储、购销、轮换计划,具体组织实施省级储备粮的收储、购销、轮换,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2017年省审计厅对**集团2016年财务收支审计时,发现**集团**粮食储备库2016年7月轮出晚籼稻**吨,2017年1月才轮入晚籼稻**吨,轮空期超过*个月;**公司2016年底县储粮库存**吨,历年累计**吨县储粮稻谷未轮入。

粮食是关系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基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始终是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集团公司作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片面认为**集团执行国家粮食收储、购销、轮换政策主要是由粮食主管部门指导、督促、检查落实,对**集团的监管平时在履行出资人职责方面做的比较多,关注**集团扭亏脱困监管的多些,对**集团执行粮食政策专项监督少、常态化检查少,督促落实抓整改不够有力,导致基层粮食企业有时执行国家粮食收储政策有偏差。2018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粮收购中,**购销公司*分公司2仓、8仓共吨稻谷,经检查发现存在先收后转违规行为。如《*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承储企业应当遵守对省级储备粮实行专仓储存、专人保管、转账记载,保证省级储备粮账账相符、账实相符”。2021年国家审计署对**集团泰和购销公司检查时,发现2017年至2019年使用非省储粮承储库点——*分公司上田2号仓收储省储粮,2019年未按计划将轮出的省储粮及时轮入,没有落实将定点仓容优先用于存储省储粮的要求。2016年**购销公司为完成**集团下达的营业收入任务,虚列客户虚构稻谷销售*吨,营业收入*万元。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进行了离任审计,出具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指出:“企业运行效率效益有待提高”。2020年**集团大米产量为13.95万吨,占产能20万吨的67.95%;营销依赖传统模式,2020年大米终端渠道销量占比*%;大米毛利率与同业优秀(先进)企业销售毛利率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成本控制和产品品牌价格优势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集团资产负债率仍超过*%。虽然**年开始扭转十几年亏损的局面,基本持平,但盈利的基础很不牢固,更谈不上高质量发展,员工人均收入也较低。

**集团公司每年不定期组织对系统内企业的投资项目及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督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同时,每年还组织企业投资及采购招标工作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相关业务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就投资及招标采购有关规定以及各环节业务操作等方面进行解读。但**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底对**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指出:“**项目管理不够规范。”一是项目投资金额的决策不够严谨。2018年6月,**集团**购销退城进郊**粮库新建项目推进会研究确定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模式,2018年10月,项目采用费率报价和总价下浮响应方式的工程总承包epc模式进行招标,并确定了联合体中标单位,联合体单位出具设计施工图后,**集团聘请外部中介机构对设计施工图编制了预算,预算金额**万元与投资估算金额有较大差异。二是对中标通知书审核不够严格。**购销退城进郊桐坪粮库工程项目采用费率报价和总价下浮响应方式进行招标,并未设置招标控制价,但又在中标通知书中明确了招标控制价。

************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的有机统一,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归结到一点,就是“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底对**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指出:“个别事项决策流程不够到位”。2018年**集团**公司收购**公司*%股权等决策事项,均仅通过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决策,未按规定经过董事会审议及党委会前置研讨。违反了《**集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未把党委会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研究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

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集团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有差距。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制度体系还不够完善,一些二级以下子企业从严治党的意识不够强,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够明显,影响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2021年3月21日,公司纪委对**集团开展***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发现超标准报销工会活动费用,工会组织秋游活动列支经费达人均500元,超过了《关于印发《**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工发〔2018〕1号)文件规定的“每人每天不超过200元”标准。开展谈心谈话、“蹲点式”等调研上有所欠缺,深入了解情况、着力发现问题的力度还不够;开展明察暗访不够深入,特别是到**集团*市以外企业和分公司明察暗访少,压力传导还不够直接。

2014年1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一次以专门文件明确各省级人民政府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方面的事权和责任。201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明确国务院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几年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机制逐步完备、导向愈发鲜明、措施日趋精准、运转更加顺畅。**集团作为我省重要的国有粮食企业之一,我们通过考核强化导向引领,落实粮食安全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还不够,推动各级层层传导、压实粮食安全责任,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一体推动的工作格局还不够。如**集团公司对**集团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以党建、经营业绩、改革创新、安全生产、综治维稳等共性指标为主,特别是突出营业收入和利润指标的考核,未对**集团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及政策性粮食收储轮换等单列指标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发挥不足。

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是检验巡视整改、审计监督等成果的重要标准。除巡视和审计等之外,**集团公司先后分别组织了对**集团及下属企业开展了基础会计、风险控制、审计监督等检查,揭示了**集团及下属个别企业存在内控管理制度体系不健全、责任追究运行机制不完善、财务管理基础较薄弱等问题,下发了提示函和揭示问题整改清单。但对照整改要求,仍有问题整改不尽人意,抓整改的力度还有较大欠缺。如2018年**集团公司风控内审部就资金管理下发了风险提示函,要求**集团对所属企业进行全面清理,严禁公款私存,防范资金风险。但2021年国家审计署对**集团**购销公司检查时,仍发现公私款混存、用沉淀公款购买理财的现象。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

学习。

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国资委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这次专项巡视监督检查为契机,找准贯彻落实************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政治偏差”,找准执行国家粮食收购、销售、存储的“政策偏差”。

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巡视、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担负起党的政治建设主体责任,持续把专项巡视和监督检查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更强的定力与担当、更严的标准与作风、更实的举措与成效,推动专项巡视和监督检查整改“见底清零”“决不贰过”。

坚持问题导向,按照责任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要求,坚持持续改、深入改、长期改,确保把问题改到位、改彻底。对巡视发现的薄弱环节和各类问题,深刻分析根源,能够立即整改的,第一时间整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时间表和路线图,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着力抓好成果巩固和工作深化;对尚未整改到位、需要一定时间彻底解决的,加大攻坚力度,持续跟踪督办,力争早日实现销号;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持续用力,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坚持把落实巡视整改作为重要契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不断构建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真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持把巡视和监督检查整改与深化**集团改革发展相结合,进一步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切实把巡视和监督检查整改成效转化为加强党的建设、落实重点任务、解决实际问题的“助推器”,推动粮食流通业务持续健康发展,为加快建设粮食产业强省做出应有的贡献。

特此。

报告。

涉粮问题专项巡视整改报告(通用21篇)篇九

根据专项巡视和监督检查工作安排和要求,现将**集团公司党委关于监督**集团执行国家粮食收购、销售、存储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涉*产业情况。

**集团公司是省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主要涉及粮油食品、绿色产业、人文事业、国土空间服务等四大产业。其中:

**集团是粮油食品产业板块的承载主体。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要求,**集团公司于2015年接收了原省粮食局移交的**集团,对其履行出资人职责,其粮食购销业务、仓储设备设施建设、储粮安全等政策性储备业务及政策仍接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近年来,**集团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及省国资委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已发展成为一家集粮油生产、收购、储存、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国有独资粮食流通企业,现有*个粮食收储企业、*个粮食收储库点、**座仓库、**万吨稻谷仓容、**万吨稻谷处理能力。截止2020年底,**集团资产总额**亿元,净资产**亿元。2020年营业收入**亿元,利润总额**亿元。

(二)涉*学习情况。

**集团公司党委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关于粮食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标贯彻落实,确保公司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行。2019年以来,“第一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业和粮食安全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38次,党委会前置研究听取有关粮食问题汇报5次。自接到省委专项巡视和监督检查通知以来,公司党委通过召开党委会和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等形式,及时组织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安全的重要讲话及全省*食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并下发了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巡视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视协调保障工作组和专项巡视整治工作组,做到边学习、边检视、边反思、边整改。

(三)涉*监管情况。

**集团公司围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定位,突出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建立了纪检监察、监事会、审计、财务、法务等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形成监督合力,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一是落实监事会监督。支持配合监事会对**集团开展监督检查活动,监事会对**集团监督检查中揭示的问题和关注的重大风险事项,公司党委会和总经理办公会进行认真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二是强化审计监督。2016年以来,组织对**集团开展了涉及项目建设、内控制度、财务会计、法律风险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集团下发了提示函、警示函和整改通知书。三是用好考核监督。每年组织对**集团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政治素质及经营业绩考核,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待遇紧密挂钩,充分发挥考核监督的导向和激励约束作用。

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对照新时代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任务要求,我们在监督**集团执行国家*食收购、销售、存储政策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全面系统学习粮食政策不够。*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食安全问题,对*食安全主动权、粮食储备调节、种子种业等重要问题都作过深刻阐释,为我们做好相关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集团公司党委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抓不放,但通过认真查摆、深入检视,我们在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方面缺乏深入的学习领悟,特别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集团工作、督促**集团学习粮食购销承储政策和组织学习研讨不够。如*省人民政府令第249号《*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承储企业应当根据省级储备粮收储、购销、轮换计划,具体组织实施省级储备粮的收储、购销、轮换,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2017年省审计厅对**集团2016年财务收支审计时,发现**集团**粮食储备库2016年7月轮出晚籼稻**吨,2017年1月才轮入晚籼稻**吨,轮空期超过*个月;**公司2016年底县储粮库存**吨,历年累计**吨县储粮稻谷未轮入。

(二)监督**集团执行国家粮食流通政策不够。粮食是关系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基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始终是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集团公司作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片面认为**集团执行国家粮食收储、购销、轮换政策主要是由粮食主管部门指导、督促、检查落实,对**集团的监管平时在履行出资人职责方面做的比较多,关注**集团扭亏脱困监管的多些,对**集团执行粮食政策专项监督少、常态化检查少,督促落实抓整改不够有力,导致基层粮食企业有时执行国家粮食收储政策有偏差。一是监督**集团执行粮食收购政策不够。2018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粮收购中,**购销公司*分公司2仓、8仓共xx吨稻谷,经检查发现存在先收后转违规行为。二是监督**集团执行粮食存储政策不够。如《*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承储企业应当遵守对省级储备粮实行专仓储存、专人保管、转账记载,保证省级储备粮账账相符、账实相符”。2021年国家审计署对**集团泰和购销公司检查时,发现2017年至2019年使用非省储粮承储库点——*分公司上田2号仓收储省储粮,2019年未按计划将轮出的省储粮及时轮入,没有落实将定点仓容优先用于存储省储粮的要求。三是监督**集团执行粮食销售政策不够。2016年**购销公司为完成**集团下达的营业收入任务,虚列客户虚构稻谷销售*吨,营业收入*万元。

(三)指导监督**集团发挥粮食流通“主渠道”作用不够。通过自查,公司对中央兴农、惠农、强农政策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有机结合研究不够;对接国家发展战略方面的主动性还不够,在促进**集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发挥江西粮食主产区优势,从集团层面推动**集团对接“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措施还不够;对**集团资源整合、产业并购等改革力度不够。导致**集团市场竞争力不够强,品牌影响力不够大,示范引领作用不明显,产能释放不够充分。如国务院发布修订后的《粮食流通条例》第三条规定:“国有粮食企业应当转变经营机制,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在粮食流通中发挥主渠道作用,带头执行国家粮食政策”。为落实好国家粮食流通条例,**集团公司每月调度生产经营计划完成情况,每季度召开经济运行分析会,每半年组织开展生产经营物资盘点,定期对**集团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进行分析,对调度、检查、盘点等发现的问题下发警示提示函,督促及时整改落实。但**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底对**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进行了离任审计,出具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指出:“企业运行效率效益有待提高”。2020年**集团大米产量为13.95万吨,占产能20万吨的67.95%;营销依赖传统模式,2020年大米终端渠道销量占比*%;大米毛利率与同业优秀(先进)企业销售毛利率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成本控制和产品品牌价格优势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集团资产负债率仍超过*%。虽然**年开始扭转十几年亏损的局面,基本持平,但盈利的基础很不牢固,更谈不上高质量发展,员工人均收入也较低。

(四)指导监督**集团项目投资力度不够。**集团公司每年不定期组织对系统内企业的投资项目及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督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同时,每年还组织企业投资及采购招标工作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相关业务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就投资及招标采购有关规定以及各环节业务操作等方面进行解读。但**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底对**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指出:“**项目管理不够规范。”一是项目投资金额的决策不够严谨。2018年6月,**集团**购销退城进郊**粮库新建项目推进会研究确定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模式,2018年10月,项目采用费率报价和总价下浮响应方式的工程总承包epc模式进行招标,并确定了联合体中标单位,联合体单位出具设计施工图后,**集团聘请外部中介机构对设计施工图编制了预算,预算金额**万元与投资估算金额有较大差异。二是对中标通知书审核不够严格。**购销退城进郊桐坪粮库工程项目采用费率报价和总价下浮响应方式进行招标,并未设置招标控制价,但又在中标通知书中明确了招标控制价。

(五)指导监督**集团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够。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的有机统一,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归结到一点,就是“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底对**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指出:“个别事项决策流程不够到位”。2018年**集团**公司收购**公司*%股权等决策事项,均仅通过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决策,未按规定经过董事会审议及党委会前置研讨。违反了《**集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未把党委会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研究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

(六)指导监督**集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够。**集团公司始终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情况等专项检查。每年组织召开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会,与**集团党委等出资监管企业党组织签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书》,强化责任落实,但在日常党建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集团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有差距。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制度体系还不够完善,一些二级以下子企业从严治党的意识不够强,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够明显,影响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不够严格。2021年3月21日,公司纪委对**集团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发现超标准报销工会活动费用,工会组织秋游活动列支经费达人均500元,超过了《关于印发《**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工发〔2018〕1号)文件规定的“每人每天不超过200元”标准。三是监督执纪力度和方法不够。开展谈心谈话、“蹲点式”等调研上有所欠缺,深入了解情况、着力发现问题的力度还不够;开展明察暗访不够深入,特别是到**集团*市以外企业和分公司明察暗访少,压力传导还不够直接。

(七)对**集团执行国家粮食政策考核力度不够。2014年1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一次以专门文件明确各省级人民政府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方面的事权和责任。201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明确国务院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几年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机制逐步完备、导向愈发鲜明、措施日趋精准、运转更加顺畅。**集团作为我省重要的国有粮食企业之一,我们通过考核强化导向引领,落实粮食安全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还不够,推动各级层层传导、压实粮食安全责任,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一体推动的工作格局还不够。如**集团公司对**集团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以党建、经营业绩、改革创新、安全生产、综治维稳等共性指标为主,特别是突出营业收入和利润指标的考核,未对**集团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及政策性粮食收储轮换等单列指标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发挥不足。

(八)对**集团持续跟踪问效落实整改不够。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是检验巡视整改、审计监督等成果的重要标准。除巡视和审计等之外,**集团公司先后分别组织了对**集团及下属企业开展了基础会计、风险控制、审计监督等检查,揭示了**集团及下属个别企业存在内控管理制度体系不健全、责任追究运行机制不完善、财务管理基础较薄弱等问题,下发了提示函和揭示问题整改清单。但对照整改要求,仍有问题整改不尽人意,抓整改的力度还有较大欠缺。如2018年**集团公司风控内审部就资金管理下发了风险提示函,要求**集团对所属企业进行全面清理,严禁公款私存,防范资金风险。但2021年国家审计署对**集团**购销公司检查时,仍发现公私款混存、用沉淀公款购买理财的现象。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国资委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这次专项巡视监督检查为契机,找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政治偏差”,找准执行国家粮食收购、销售、存储的“政策偏差”。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担负起党的政治建设主体责任,持续把专项巡视和监督检查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更强的定力与担当、更严的标准与作风、更实的举措与成效,推动专项巡视和监督检查整改“见底清零”“决不贰过”。

(二)进一步聚焦问题短板,巩固整改成果。坚持问题导向,按照责任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要求,坚持持续改、深入改、长期改,确保把问题改到位、改彻底。对巡视发现的薄弱环节和各类问题,深刻分析根源,能够立即整改的,第一时间整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时间表和路线图,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着力抓好成果巩固和工作深化;对尚未整改到位、需要一定时间彻底解决的,加大攻坚力度,持续跟踪督办,力争早日实现销号;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持续用力,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三)进一步全面从严治党,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把落实巡视整改作为重要契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不断构建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真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持把巡视和监督检查整改与深化**集团改革发展相结合,进一步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切实把巡视和监督检查整改成效转化为加强党的建设、落实重点任务、解决实际问题的“助推器”,推动粮食流通业务持续健康发展,为加快建设粮食产业强省做出应有的贡献。

特此报告。

涉粮问题专项巡视整改报告(通用21篇)篇十

县整改办:

按照中共石棉县委《关于印发〈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我县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石委发〔2016〕76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结合林业工作实际,扎实开展自查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班子成员、股站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5名工作人员,全力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做到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人抓,事事有着落。从7月21日---8月21日,历时一月,全面完成了整改各项工作。

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认真进行了分析研究和分类整理,聚焦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深入开展2个方面的专项自查整改。均已按要求完成。

1.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围绕我县涉林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等方面的问题,我局认真制定专项整改方案,采取内外同步的方法,在乡镇自查整改的基础上,从8月1日起,由局分管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班子成员秦河、黄蜂牵头,对2014年以来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和野生动物保护等三大工程建设和灾后重建工程项目等进行了全面清理,重点就工程管理是否规范、内部机制是否健全、监督机制是否落实、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工程建设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等方面开展全面检查排查。此次自查,以各级下达我局项目资金为主线,共排查涉林项目11项,其中:保护区5项、林业产业3项、造林绿化3项,共涉及项目资金2731万余元。经自查,未发现违规越级审批、未批先建、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以及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工程建设谋取非法利益等方面的问题。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项目建设档案管理不规范,建设资料不齐全;二是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未按期完成;三是项目监督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监督管理力度不够。

2.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专题进行研究,及时落实了整改:一是继续贯彻落实“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分别由班子成员分管,并建立了工作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制定《石棉县林业系统工程项目实施管理流程图》和《石棉县林业系统物资采购流程图》。三是加强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培训,制定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规范。四是完善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制度,针对各项目实施环节不同的实际情况,实行“一项一法”制度,在工程项目实施前对工程项目进行具体分析,制定专项监督管理办法,强化监督管理。

1.整改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巡视反馈问题,我局认真进行分析研究,结合林业工作实际,重点对涉林资金和林政执法进行了专项排查。一是制发《石棉县林业局关于开展林业项目资金清理工作的通知》和《石棉县林业局关于开展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涉林项目资金专项整改落实工作的函》(石林函〔2016〕35号)给本局各股站室和各乡镇,从2016年8月4日起对2014年以来各乡镇和本局承担和组织实施的林业建设项目、林业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为期一周的自查,重点排查集体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森林植被恢复项目资金和林业奖扶资金等专项资金有无截留、贪污、挪用的情况;有无利用项目和资金的管理权,涉嫌谋取私利的情况;有无虚报、冒领和私分农民补贴和补偿款的情况。在资金发放过程中,有无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侵占挪用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目前,已完成16个乡镇有关财务、档案资料的检查。检查中发现个别乡镇在林业建设资金的使用中存在缺少银行回执单、无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集体部分资金分配方案及“一事一议”会议记录等情况。二是对涉林企业进行重点走访调查,对林业行政执法、林政资源管理情况进行排查。目前,尚未收到针对林业执法人员、林政管理人员违纪违规方面的举报和线索。

2.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各乡镇自查情况和我局对16个乡镇涉林惠民资金管理使用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逐一向各乡镇反馈了情况,并要求乡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二是结合林业行政执法中已经出现并受到纪律处分的问题,切实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制定了《石棉县林业局会前学法制度》,完善了《石棉县集体经济组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落实兑现工作的通知》等。下一步,我局将结合自查整改情况,梳理完善涉林惠民资金监督管理制度,堵住漏洞,并加强对乡镇财会人员及村组干部的培训和指导,确保惠民政策资金落到实处,管理使用更加规范。

对照县委整改落实工作方案要求,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我局本着有则改之,无者加勉的原则,建立整改台帐,逐条落实整改措施,抓好整改。均已按要求完成。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针对“个别领导干部法纪观念淡薄,自我要求不严,滥用手中权力,违规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国有资产出租等领域”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一是加强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学习,认真开展自查,我局不存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国有资产出租等领域的问题。二是修订完善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自身廉政风险防控,做到言行有规范、权力有笼子,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确保党员干部以身作则,严守纪律。

2.针对“抽查部分工程项目发现,在工程招投标中,存在围标串标、借牌中标、层层转包自”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一是围绕2014年以来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和灾后重建工程项目进行了全面自查清理。通过自查,未发现有违规问题存在。二是进一步完善工程项目监管管理制度,针对各项目实施环节不同的实际,继续实行“一项一法”制度,并制定了专项监管办法,加强项目监管,组织开展“回头看”。

3.针对“一些部门的领导干部把部门权力作为非法牟利平台,有的把分管领域的工程建设交给自己的亲戚承揽,有的上下勾结,套取国家财政补贴资金,有的利用执法权索贿”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一是我局按照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监察局要求,严格履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认真填写并如实上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积极配合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监察局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没有瞒报的情况发生。二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省纪委、县纪委、县委领导的讲话精神,采取中心组学习、支部生活、职工大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把握精神实质,掌握内容要求,增强据腐防变、廉洁从政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二)执行政治纪律方面的问题。

5.针对“少数领导干部对理论学习重视不够、理解不透,工作想当然、凭经验”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林业工作实际,一是制定林业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林业总支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等,加快林业知识更新,不断提高林业系统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努力成为做好林业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在林业总支各支部中广泛开展“理论重点学,业务精深学,实践一线学”活动,丰富大家的学习内容,提升学习实效,推进林业工作。

6.针对“个别干部政治敏锐性不强,对灰色段子、政治笑话、负面言论不抵制、不反驳,甚至津津乐道,在朋友圈中随意转发”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通过支部会议、职工大会、股站室旬会等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舆情监控力度,扩大监督覆盖面,加强对林业系统党员干部谈话,全体党员干部基本形成了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习惯。着力创造干净清爽的网络舆论环境。

7.针对“有的领导干部进取心不强,缺乏责任担当,遇事推诿扯皮,上交矛盾”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严格贯彻落实《石棉县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试行)》和《进一步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先后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中层干部会多次,让全体干部职工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敢于担当的昂扬锐气,在难题面前敢抓,在矛盾面前敢管,在风险面前敢闯,在真抓实干上下功夫。

8.针对“个别班子成员违反组织纪律,在党委研究重大敏感问题时,存在跑风漏气现象”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一是切实抓好省委《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十项规定》贯彻落实,按照市委、县委关于《全面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深入推进思想政治建设,着重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解决班子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增强政治敏锐性。二是召开专题教育活动2次,加强对《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诫勉的实施细则》学习,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9.针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向下传导压力不够,责任追究不到位。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主动性不够,对党风廉政建设仅停留在开会强调、传达文件等层面”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一是压实“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密切注意“四风”的改头换面和新动向,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反腐倡廉“第一责任人”政治责任,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全局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全面安排部署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同时,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工作发挥监督执纪问责作用。二是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林业项目建设和林业资金使用,扩大群众监督渠道,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挤占、截留、浪费资金的行为,发挥从严治党利器作用,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突出惩治重点,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加强自身监督,做到建章立制和执行落实有机统一,狠抓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加强对分管区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5次,开展党员谈心谈话活动3次,警示教育1次。三是修订、制发我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表》,层层签订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160余份。

10.针对“纪委抓党风廉政建设主动性不强,对一些违纪违法问题查处不力,预防腐败工作相对滞后,特别是在查处一些贪腐案件时,没有深入剖析、举一反三、汲取教训,没有起到处理一个、警醒一片的作用。在一些案件的查处上存在偏轻偏软”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一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今年发生的违纪案件进行了深入剖析,对案件在系统内进行了通报,扎实开展警示教育。二是研究制定了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案。三是与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党组、纪检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等职责进行了明确。

11.针对“党的建设呈横向参差不齐、纵向层层递减趋势。一些单位党组织书记没有及时配备,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从党建基础工作着手,认真进行整改:一是严格落实《石棉县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对局党组工作规则和各项制度再次进行了修改完善。二是严格执行《中共石棉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和《贯彻落实县委从严治党实施意见责任分工方案》,严格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党委管党建、书记抓党建责任落实。三是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调整充实各党支部班子,该换届的按程序进行了换届,该调整、补充委员的按程序进行了调整补充。认真落实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系列文件要求,林业总支党组织设置、议事程序、阵地建设、档案资料管理等工作管理规范。

12.针对“党的领导行政化现象突出,个别部门将党组会和办公会混为一谈,主要领导在党组会上以行政身份出现,存在个人说了算的现象。部分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一把手’上党课、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坚持不够好;有的机关党组织一年只开2次会,有的半年甚至一年集中交一次党费”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一是开展民主生活会1次,局党组成员、班子成员对照要求,针对问题认真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做到有则改之,无者加勉。二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三会一课”制度、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以及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进行了完善和安排。三是落实专人,对林业系统全体党员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排查,全面摸清了党员数量、结构、去向和现状。四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对党组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对下一阶段党组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进行了安排。五是对林业总支各支部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六是向上级党委递交了建立退休党支部的申请,下一步将建立林业局退休党支部,规范退休党员管理,发挥退休党员的作用。

(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问题。

13.针对“文山会海现象依然突出,有时同一工作内容的会议层层召开,严重影响了各级抓落实的时间和精力。各种‘创建’活动较多,内容繁琐,只注重形式、不注重内容”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我局制定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文简会的工作意见》,精简文会,增强实效性。深入整治文山会海,严格文件审批,控制会议、文件总量;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程序,严格节俭办公,提高文字质量。二是严控评比达标表彰和各类“创建”活动,解决疲于应付各类检查评比的问题。建立审批备案制度,未经县委、县政府批准,不组织全县性林业工作检查、评比、考核、验收活动。

14.针对“个别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不够,对基层情况若明若暗,指导不力。有的领导干部与分管部门沟通较少,管理不严,分管领域问题较多”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一是结合“包联帮”工作的开展和单位人员的变动,修改完善了林业系统“联乡包村”、“结对认亲”、“驻村帮扶”、“股站室联乡包站”等党员干部和职工直接联系群众制度。二是进一步转变和改进领导作风,要求局班子成员围绕绿化全川行动、生态扶贫、核桃产业发展,大熊猫保护、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等,积极开展林业工作调研,完成调研报告,强化领导责任意识。三是继续实行“股站室联乡包站”工作制度,结合脱贫攻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每年下基层时间不少于150天,鼓励职工深入田间地头指导林业生产,确保制度的贯彻落实。

15.针对“个别乡(镇)、村(组)干部和个别下派干部‘走读’现象较为普遍,心思和精力没有用在基层”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继续执行每季度召开一次林业系统职工例会的制度,传达学习有关文件、会议重要精神,切实加强乡镇林业站、驻乡森林管护站职工的教育管理,鼓励大家扎根基层干好林业工作,在石棉县生态文明建设中干事创业,维护林业系统干部职工良好的社会形象。

16.针对“个别领导干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不坚决,还存在利用婚丧嫁娶敛财、打牌赌博、公车私用等违纪现象”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对2014年以来公务接待费等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自查清理,我局认真落实了各项规定,公务接待比较规范,落实了“三单”制度和公务卡结算制度,“三公”经费未超预算。二是严格执行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近年来,我局干部职工操办的婚丧喜庆事宜均按要求和干部管理权限向县纪委或局党组和纪检组报告备案。三是与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了“石棉县巡视整改拒绝打牌赌博承诺书”、“石棉县巡视整改杜绝公车私用承诺书”、“党员、干部不违规收送礼金承诺书”等三项承诺书。四是严格落实公车改革有关规定,修订完成了我局公车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公务用车审批。

17.针对“开展乱发补贴补助”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开展自查,对2014年以来的财会档案进行了全面检查,未发现有乱发补贴、补助的问题。同时,市级有关部门、县财政也多次对我局财务进行检查。2014年10月重复报销50元交通费的问题,我局责令报销人员及时退返重复报销费用50元缴回县财政国库。2014年11月发放的八县联防会和三县联防会考核表彰奖励资金4500元,我局已于2015年11月收回奖励资金4500元并缴入县监察局廉政账号。二是修订制发了《石棉县林业局财务管理制度》。三是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及时将省、市、县关于滥发津补贴、奖金或以各种名义发钱物的相关文件要求以及纪委监察部门查处通报的违规违纪案件,在局党组会、中层干部例会和全局职工大会上进行传达学习,有力杜绝了乱发钱物、补助问题。

(四)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

18.针对“选人用人论资排辈、搞平衡照顾等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干部‘能上能下’机制还不完善,优秀年轻干部递进培养和使用机制尚未建立”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一是抓好程度把关,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年度计划制度、预审制度、公示制度、票决制度,确保发展党员质量。二是认真执行和落实《石棉县林业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意见》,加强中层干部管理并积极发挥他们的作用。目前,我局有中层干部12人,40岁以下的有4人。

(五)问题线索方面的问题。

19.针对“省委第七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方面”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一是分类进行了梳理,对涉及涉及林权纠纷工作方面的问题由副局长秦河牵头,组织资源股、林改办相关人员逐一进行了调解处理。二是对涉嫌违纪问题线索,由局纪检组牵头,组织森林公安、林改办工作人员进行了核实调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目前,已信访了结。

四、巩固成果,常抓不懈,以整治工作的成效推动林业事业健康发展。

目前,我局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将继续严格对照巡视整改意见,抓好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以整改成果推动林业各项工作健康发展,坚持教育与惩戒并重,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一)适时开展“回头看”,继续严格落实责任制,巩固整改成果。

(二)防止问题反弹,推进整改深入。我局将继续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压实“两个责任”,举一反三,坚守职责担当,加强自身建设,特别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督促其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和群众有反映的问题,要主动约谈打招呼,严肃批评教育,及时予以纠正,使各岗位层级做到责任明、职责清,减少推诿扯皮,提高工作效率。。

(三)加大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我局干部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等,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真正发挥作用。

(四)敢于担当真抓实干,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涉林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经验,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全县林业各项工作,为生态石棉建设提供支持。

涉粮问题专项巡视整改报告(通用21篇)篇十一

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一级巡视员,省粮食和储备局党组书记、局长万士其率队赴六安市督导涉粮问题整改“回头看”专项行动。

督导组一行听取了六安市、区粮食和储备局涉粮问题整改“回头看”专项行动、秋粮收购等情况汇报,现场检查了六安市先锋米业有限公司、六安天业集团木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木厂粮站、中储粮六安直属库等企业涉粮问题摸排和整改工作,对六安市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相关企业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涉粮问题整改“回头看”专项行动,扎实抓好问题整改给予肯定。

万士其指出,开展涉粮问题整改“回头看”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要求的实际行动,各地各相关企业要按照省局《实施方案》的要求,紧盯目标任务,紧扣时间节点,高标准谋划、高质量推进,以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的态度和决心,推进各阶段任务落实。

万士其强调,要加强问题摸排,重点排查粮食数量、质量、储存安全、库存管理、销售出库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找准粮食安全短板弱项。要聚力问题整改,切实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放过、预防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岗位责任不落实不放过。要强化工作督导,对整改落实不力,问题未有效解决的,按照规定约谈、问责,确保摸排整改取得实效。同时,要顺应粮食收购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监管重心,依法依规加大监督检查,着力维护好粮食收购秩序。

涉粮问题专项巡视整改报告(通用21篇)篇十二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粮食安全相关文件精神。集中开展专题学习活动,通过集体学习、交流研讨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粮食安全相关文件精神,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和统计法律法规,不断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二是持续推动统计管理体制改革落实落地。加大对粮食统计工作支持力度,强化粮食统计违法案件查处监督指导,为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推动粮食统计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夯实统计工作根基。

一是切实保障基层统计工作条件。做好基层统计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保障,提升基层统计调查能力和统计服务水平,不断筑牢统计数据质量根基。二是着力提升基层统计调查能力。持续加强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统计业务建设工作制度;针对统计法律法规、粮食统计业务知识、粮食安全文件精神等,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面向基层统计人员和统计对象的业务培训,分阶段、分层次推进基层统计人员培训教育全覆盖。

(三)强化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加大粮食统计执法检查力度。

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及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也是防范和惩治粮食流通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基本要求。除集中学习粮食安全等相关统计业务知识、开展业务培训外积极探索开展区域内执法人员学习交流模式,促进统计执法人员提高思想水平、增强工作能力、完善知识结构。严格执行《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加大统计执法力度,配合粮食部门加大对粮食数据的执法检查力度,以防范和惩治粮食流通统计造假作假、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为根本着力点,保障统计数据质量。

涉粮问题专项巡视整改报告(通用21篇)篇十三

一是有关粮食安全相关文件精神学习还不够深入。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粮食安全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传达学习还不够及时,以有关文件精神传达学习和法律法规法条的学习为主,学习停留在面上。二是理解不够深刻全面。虽然有关粮食安全文件精神都有组织学习,但对文件精神理解的不深不透,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危害性的认识不足,依法统计贯彻实施力度还不够,没有真正把学习效果转化为针对粮食安全相关数据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坚定决心和实际行动。

(二)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薄弱。

粮食统计数据的来源于基层统计工作人员,基层统计力量薄弱会影响粮食统计相关工作的开展。由于乡镇街道没有设置统计员编制,统计人员大部分是兼职,往往是由新入职的人员担任统计员,统计人员变动较频繁,影响统计数据质量,至今共调整统计员x人,占农业统计员总数的xx%。

(三)粮食统计检查的力度有待加强。

粮食统计执法检查依托于统计执法队伍的建设,局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同时还要兼顾xx个专业的工作。统计执法力量有待加强,平常的粮食执法检查依托五年一轮的双随机的检查。

涉粮问题专项巡视整改报告(通用21篇)篇十四

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1、关于“三会一课”、党委会议记录本只有一人签字问题整改情况。

定期组织召开“三会一课’,即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按时上好党课。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等,所有参会人员签字。认真做好党委会议记录,要求参会人员要本着对组织,对自己负责的态度签字认可。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2、关于中心组学习记录只有6次,记录简单,有补记嫌疑问题整改情况。

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分别制定了**县交通运输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年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将按照要求扎实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要求与会人员要做好学习笔记,记录人员要认真做好学习记录,不走形式、不走过场。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3、关于机关支部、运管所支部未成立党小组问题整改情况。

运管所党支部于5月7日支部委员会,成立了第一党小组、第二党小组、第三党小组三个党小组,并报局党委同意。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涉粮问题专项巡视整改报告(通用21篇)篇十五

这份报告被广泛使用。根据上级的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一份报告,反映工作的基本情况、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工作思路,以获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各农林场及驻灵区属各有关单位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各级党员干部、社会各界群众: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安排,2019年7月15日-9月15日,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对灵武市委进行了集中巡视,并于10月14日通报了巡视情况反馈意见,全面客观、严肃认真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巡视整改工提出了具体要求。灵武市委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各责任单位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整改落实,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截至目前,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巡视灵武市反馈的2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4个,正在推进整改4个,整改率85.7%,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和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22个问题均已全部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针对在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市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宁夏的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党的思想建设的重要任务,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向各级党组织送学上门500余次,开展“四项教育”1800余次。二是紧扣“保产业、防风险、保稳定”的总体要求,在对园区羊绒企业生产规模、运营情况、负债情况进行摸底调研基础上,依法依规,分类进行处置。三是严格大型宗教活动的申报审批程序,2019年审核朝觐网上报名人员414人,审核不符合规定的91人。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宣讲30余场次,受众1500余人。

二、针对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4次,签批问题线索163人次,实行“一案双查”,共追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142人次。二是深化涉农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给予党纪处分1人,问责5人次。三是举办以创建文明城市、扶贫领域作风整治等专项整治为主题电视问政4期,积极向社会公开两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成果,严厉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18个,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四是上下联动开展银川市委“市县一体化”政治巡察,完成对我市36个党组织巡察及创城专项巡察,年度巡察覆盖率54.5%,向我市被巡察党组织共反馈问题219个,已完成整改211个,正在推进整改8个,整改率96.3%。五是坚决落实“基层减负”年目标任务,全市会议数量同比下降40.4%,普发性文件数量同比下降39.5%,督查检查考核数量同比下降59.3%,让基层干部轻装上阵。

三、针对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抓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落实,重新确定农村软弱涣散党组织6个,市级领导深入各村调研指导227次,指导弱涣散村党组织解决问题18个。二是扎实推进“三大三强”行动和“两个带头人”工程,形成“五站一室”标准化阵地84个,特色党建服务品牌91个,培育发展“两个带头人”1260名,村级后备力量184名,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98名。三是建立《灵武市优秀年轻干部人才信息库》,储备入库优秀年轻干部241名。四是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对待处分影响期满的干部17名干部在处分影响期满后重新任职,为1名干部予以容错免责并在全市通报,对2起受诬告陷害的被举报人予以澄清正名。

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指出的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存在“假整改、真销号”问题,对照自治区、银川市及灵武市印发《整改方案》中明确的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再次进行梳理排查,2019年9月6日完成项目整体验收,9月10日通过灵武市级销号验收,12月18日通过银川市级销号验收,现已提交自治区领导小组报备正在销号。黄河书院遗留问题,按既定路线加速化解,两批诉讼案件已基本结案,其中:第一批案件74件,已结案74件,结案率100%。第二批案件立案20件,已判决3件,等待判决16件,撤诉1件,黄河书院项目诉讼案件已基本判定,债权债务关系基本确立,目前已研究制定黄河书院项目遗留问题处置化解方案,正在积极稳步推进遗留问题处置化解。

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巡察办分别针对反馈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成立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组织部针对选人用人工作中存在的4个问题,坚持“凡提四必”要求,严格落实干部任前档案审核、任前公示、试用期、征求意见等制度,严把人选资格条件,2019年10月以来,共征求纪委监委、政法、卫健等部门意见54人,及时将140余份审计结果报告、受党纪政务处分决定书等计入个人档案,对54名拟提拔或进一步任用干部在灵武电视台、灵武党建网、灵武微党建、美丽灵武微信平台进行任前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市委宣传部针对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9个问题,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实效,加强集中学习交流研讨,先后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6次,其中专题研讨4次。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专题开展基层宣讲60余场次,受众3400余人。市委巡察办针对巡察中存在的9个问题,健全完善《灵武市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等7项制度,2次提请市委常委会、2次提请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巡视巡察整改情况汇报,成立督查组对自治区党委巡视整改情况实地督查2次,对银川市委第七、第八、第九轮巡察整改情况进行实地督查3次,积极推动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下一步,市委将坚持不懈抓好整改工作,把落实巡视反馈意见要求与推动全市各项重点工作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以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作风,确保巡视整改任务全部落实到位,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工作成果。

省委第三巡视组对建始县进行了巡视,并于7月15日向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建始县委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立行立改,迅速动员部署,狠抓整改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1。关于“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上存在严重问题”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恩施州纪委《关于严禁党员干部收受_、礼品礼金的通知》,出台了《关于严禁党员收送礼金礼品》的规定,对全县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乡镇、县直单位党政“一把手”20_年以来收受_礼金行为进行了全面清查。二是规范国有资产处置,将国有资产处置工作移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纳入全县统一交易平台,规范了国有资产处置流程;同时,出台了县属国有企业管理办法及县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办法和薪酬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党员干部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三是出台《关于严禁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等制度,建立了科级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申请报备制度。

  2。关于“重点领域和部门_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

  一是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组织19个涉农资金项目管理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所涉乡镇和县直部门实行分类整改和清单式整改。二是强化国土、林业、水利、交通、规划等部门的监管职责,对监管缺失的严肃追责问责。

  3。关于“招投标和工程项目建设中存在违纪”的问题。

  一是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出台《20_年建始县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建始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实施细则》等,对必须纳入交易平台的招投标项目、土地使用权交易等作出了详细规定。二是严格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单设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形成了公共资源交易和监管分离的运行体制,全面落实招投标和工程建设项目公开。三是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出台了《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的规定》。

  4。关于“财政资金监管存在欠收、欠缴、挪用”的问题。

  一是强化业务培训。分期分批对乡镇党政负责人、县直单位“一把手”、分管财务领导、乡镇财政所长及各财会人员进行了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培训。二是加强预算管理,落实预算公开。重新修订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程序和各项目资金管理、使用部门的责任,建立了财政资金使用管理长效机制。三是加大税收征收管理力度。按照“有税尽收、无税禁收”的原则,建立税源信息共享平台,健全完善综合治税体系,加大对欠收、欠缴资金的追缴力度。

  5。关于“基层‘苍蝇式’_现象突出”的问题。

  一是开展“小五长”集中整治。以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财经纪律、干部作风建设、信访突出问题等四大项17类问题为重点,集中开展基层“小五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分类建立问题整治台帐,对发现的群众身边的作风问题和_案件严肃查处,截至目前,共立案6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6人,问责处理124人。二是完善监督体系。构建了纪检监察县、乡、村三级信访举报网络,成立了10个乡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接待中心。

  6。关于“顶风违纪建设办公楼和集资建房”的问题。

  一是对20_年7月以后的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无审批党政机关办公楼项目的情况。二是抓好“整改回头看”。对20_年全县已清理整改的业务用房、办公用房等进行了再次全面清理,目前均已整改到位。针对20_年7月14日之后建成或在建的10个项目,严格按照标准制定了调整使用方案,目前所涉21个单位正按照调整方案有序进驻。针对县地税局借批复业务大楼之机,擅自变更部分土地性质用于职工集资建房的问题,已责令县地税局组织干部职工与开发商终止履行《商品房团购协议书》,县政府将收回该宗土地,重新调整规划用途。

  7。关于“部分干部作风庸懒散软,缺乏精气神,为官不为”的问题。

  一是集中开展政务服务“四风”问题专项治理,按照“应进必进、应优必优”的原则,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办结制等效能制度,全力推进所有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服务中心办理,33个部门的236项行政审批事项实现了网上办理。二是推行领导干部去向公示制度。目前绝大多数单位建立了去向公示制度,少数落实不到位的正在整改完善。三是开展干部工作纪律和组织纪律专项整治。组织5个暗访组,对全县作风建设状况进行了暗访,暗访中没有发现明显的违纪行为。

  8。关于“‘四风’顽疾未全面清除,甚至死灰复燃”的问题。

  一是规范财务管理。修订完善了建始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和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管理办法,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奖励性补贴发放进行了清理规范,将“三公”经费、会议费、津补贴的发放情况纳入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进一步健全了财务规范管理制度体系。二是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治理。组织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启动“四项专项整治”(机关内部食堂违规公款消费问题、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财务票据突出问题、党员干部带彩娱乐问题)、“三项专项治理”(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县乡政务服务方面四风问题、农村基层小官巨腐问题),查处了县发改局、县住建局以棚户区改造项目名义违规向企业借款并帐外管理和使用的问题。三是开展“吃空饷”专项整治。对全县230个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出“吃空饷”29人,追缴资金38。1万元,辞职、自动离职8人。同时,建立月报制,从源头上根治“吃空饷”问题。四是严格公务车辆管理。出台《建始县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驾驶车辆违反交通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规定问责办法》,对全县公务车辆进行了全面清理,发现、处置违规车辆21台,其中封存15辆、置换6辆。对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建立了公车使用登记公示制度。五是建立健全明察暗访常态化机制。重点围绕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等违纪违规问题,开展“四风”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做到专项检查、集中普查、明察暗访“三个全覆盖”。全年开展集中普查5次。六是加大惩处力度。目前共查处“四风”问题17件,查处4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1人。

  一是主动担当主体责任。出台了《中共建始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工作方案》、《建始县委常委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方案》。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带队集中检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4次;由县领导带队,分层开展廉政谈话,实现谈话范围全覆盖,其中县委主要领导先后与县“四大家”领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各乡镇党委书记、中央省州驻建始垂管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二是全力支持纪委履职。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工作暂行办法》,努力推进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巩固纪委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清理成果。三是强化责任追究。修订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实施办法》,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对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了党纪处分、组织处理,涉嫌的其他问题已分别立案调查。

  10。关于“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力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健全案件查办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对县委反_协调小组进行了调整,并修订了工作规则。建立了纪委与组织、公安、检察、法院、审计、财政等部门信息共享、办案协作、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努力形成强大反腐合力,目前,通过工作协调会相互移送案件线索75件,协调办案3件。深入推进乡镇纪委办案协作区制度,成立了3个乡镇协作办案区,由县纪委每个纪检监察室联系一个协作区,二是加强案件线索管理。出台了信访举报奖励办法,搭建了案件线索收集平台,建立了案件线索数据台账,拓宽了案件线索渠道;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以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和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对象为审查重点,延伸办案触角,加大办案力度,切实解决_存量和增量的问题,有效遏制了_蔓延势头。截至目前,共立案149件,结案91件,其中,大案要案3件;查处89人,其中科级以上干部38人,采取“两规”措施2人。

  11。关于“个别党员干部视纪律和规矩为‘纸老虎’、‘稻草人’”的问题。

  一是加强纪律建设。出台了《中共建始县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关于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实施意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贯穿于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中。二是整治“不信马列信鬼神”的问题。严格党内生活,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制度,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

  12。关于“对社会舆情的复杂性、严重性缺乏警觉”的问题。

  一是提升政治鉴别能力。以中心组学习为平台,以“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三严三实”等专题教育为重点,创新方式,找准载体,切实加强理论武装,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坚定政治信仰,站稳政治立场,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二是强化政治责任意识。在宣传、政法、信访、综治等关键部门组织开展了“践行三严三实、推进履职尽责”的主题教育活动,着力增强各级各部门和干部队伍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三是增强政治处置能力。突出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成立了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县新闻宣传和网络舆情管理领导小组,出台了做好媒体时评和新闻阅评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了重大信息报送、媒体记者来境报告、接受采访报备等制度,健全了网络舆情收集、研判、预警、应对处置机制。

  13。关于“领导班子建设薄弱”的问题。

  一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出台了《建始县县管干部任免工作流程》、《建始县县管干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从源头上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二是定期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研判。派出6个考察组对正科级领导班子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中考察,全年调整干部19批次、涉及405人次。更新完善了领导干部基础信息档案和后备干部、党外干部信息库。

  14。关于“对受党纪政纪处分的领导干部职务调整不及时”的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了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专项检查,及时按规定对受党纪政纪处分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职务调整,所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应该调整职务的,均已调整到位。二是建立了由纪检、组织、政法部门参加的季度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及时掌握违纪违法干部情况,建立了违纪违法干部档案。

  15。关于“违规提_部职级待遇”的问题。

  一是终止了城镇主要社区党委书记享受乡镇副职待遇的文件。二是按照省州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从源头上杜绝违规、超职数提拔干部提高待遇现象。三是对相关领导干部及人事政工干部进行了《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集中学习培训。

  16。关于“干部交流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对在同一职位任职满10年的、部分任同一职务时间较长的、其他符合规定条件的及乡镇之间、县乡之间的干部进行了交流,除少数专业技术干部外,应交流的已全部交流到位。二是按照优势互补、梯次年龄和连续稳定的原则,对乡镇、县直单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适当调整。

  17。关于“部分县直部门严重违反人事工作纪律”的问题。

  一是全面清理整改违规借用人员的问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相关纪律及规范临时工作人员管理等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的通知》,组织各单位开展了自查自纠,并组建专班进行核查,目前正在督办整改。二是健全人事管理制度。切实规范健全人事管理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对借用条件、借用对象、借用事由、借用期限、借用管理及报批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借用人员的使用和管理。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确需借用人员的,必须按规定拟定借用人员请示方案,借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经县委主要领导批准后报备至县委组织部,借用其他干部和工作人员的经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报备至县人社局。三是进一步完善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遴选制度。

  18。关于“殡葬管理”的问题。

  积极稳妥推进殡葬管理工作,县委、县政府分别召开了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及县“四大家”联席会议,对推进殡葬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研究制定了《推进殡葬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全县党员干部带头推进殡葬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惠民殡葬减免基本服务费用的通知》、《规范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殡仪服务的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由县民政局牵头,县政府法制办、物价局等部门参与,组建工作专班,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化经营、惠民利民”的原则,同时,结合正在开展的“六城同创”,在县城9个社区同步进行广泛宣传,已于12月下旬全面启动。

  19。关于“现代农业发展滞后”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实行县委农办与县农业局合署办公,整合、充实了农业农村工作队伍。猕猴桃、魔芋、景阳鸡、乌龙茶、核桃等五个重点优势特色产业均明确了牵头县领导、主管部门、工作专班、专家队伍,每个产业10万元工作经费已全部拨付到位。二是规范发展农业基地。出台《推进硒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完成了全县农业产业基地建设总体规划,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安排调度资金、整合财政资金、创新金融扶贫等方式,全力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着力培育种养大户、家庭农庄等新型经营主体。突破性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依托重点农业加工型企业建立了12个科技创新平台,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

  20。关于“城市管理水平较低”的问题。

  一是加大城乡规划修编力度。二是狠抓城镇管理。高位推动“六城”同创,着力实施空气净化、河道美化、城区宁静、环境洁净、绿化亮化、交通畅通、旅游提档、功能完善、素质提升等九大行动。三是完善城市功能。围绕城镇道路交通、广场和绿地公园、停车场、公厕、绿化、配套设施、旅游、环保、专业市场等九个方面,确定了91个建设项目,其中实施类61个、推进类25个、策划类5个。

  21。关于“部分乡镇农村上学难、就医难等问题没有得到较好解决”的问题。

  一是着力解决“上学难”问题。着力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推进城区学校建设项目,着力化解城区“超级大班”问题,全面实施义务教育薄改项目、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目前,20_年批复校舍建设类项目43个已全部开工建设,20_年批复校舍建设类项目28个已开工建设18个。二是着力解决“就医难”问题。加快村级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目前已新建或改造289个村级卫生室。通过“三支一扶”及事业单位招考,招录29人补充到各乡镇卫生院;与恩施州卫校达成了乡村医生定向培养协议。建立健全了大病救助体系,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惠民政策,正在推进基本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乡镇卫生院托管制度,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分级诊疗、逐级转诊”的医疗服务体系。

  22。关于“森林乱砍滥伐严重”的问题。

  一是严格规范森林资源采伐、木材加工运输、森林资源流转等秩序。将全县采伐计划调减至3。9万平方米,占州下达计划的76%。建立采伐公示制度,并全程监督商品林采伐及林木流向,对批少砍多和向非法经营加工户提供木材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处理,同时停止下年度采伐许可。二是开展打击乱砍滥伐和非法收购、加工、运输、经营木材、征占用林地等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办理林业行政案件66起,办理刑事案件11起(其中移送检察机关9起),取缔有收购滥伐林木行为的便民来料加工厂18家、无证加工窝点25家,处罚涉案人员80人次,上缴罚没款70万元。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整合森林公安、林业站、林政稽查队、木材综合检查站等执法力量,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建立了群众有奖举报制度。

  1。违纪违法类办理情况。巡视组交办县纪委问题线索12件、信访举报件173件。目前,已办结问题线索11件,追责问责17人;信访举报件中,无可查性留存19件;非受理范围留存27件;非受理范围转有关部门和乡镇22件;安排调查核实105件,已办结98件,办结率93。3%。其中,立案12件21人,部分查实2件,查否84件,7件正在办理之中。

  2。涉法涉诉类办理情况。巡视组交办县委政法委涉法涉诉类信访问题54件,属非涉法涉诉的27件(信访三级终结9件、已办结信访事项18件),已按属地管理原则转交各责任单位办理。属涉法涉诉的27件,公安机关14件,其中信访三级终结的1件、不予受理的3件、已受理办结的3件,6件已导入法律程序,1件省公安厅正在复查;县法院12件,其中省、州、县三级法院已审查驳回的9件,2件州中院正在复查,1件已办结息访;县检察院1件,属已办结信访事项。

  3。个人诉求类办理情况。巡视组交办县信访局个人信访事项162件,信访人主动撤回1件。经审查整理,属信访三级终结不再受理的22件,已由责任部门作出过处理意见未按期进入复查复核程序不予受理的35件,应通过诉访分离渠道按法定途径解决的14件。对不再受理、不予受理和引导进入法定途径的,已按要求全部回复解释到位,并落实了包案稳控措施。需办理的88件信访事项,目前已办结86件,2件正在办理。

县整改办:

按照中共石棉县委《关于印发〈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我县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石委发〔2016〕76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结合林业工作实际,扎实开展自查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班子成员、股站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5名工作人员,全力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做到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人抓,事事有着落。从7月21日---8月21日,历时一月,全面完成了整改各项工作。

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认真进行了分析研究和分类整理,聚焦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深入开展2个方面的专项自查整改。均已按要求完成。

1.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围绕我县涉林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等方面的问题,我局认真制定专项整改方案,采取内外同步的方法,在乡镇自查整改的基础上,从8月1日起,由局分管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班子成员秦河、黄蜂牵头,对2014年以来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和野生动物保护等三大工程建设和灾后重建工程项目等进行了全面清理,重点就工程管理是否规范、内部机制是否健全、监督机制是否落实、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工程建设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等方面开展全面检查排查。此次自查,以各级下达我局项目资金为主线,共排查涉林项目11项,其中:保护区5项、林业产业3项、造林绿化3项,共涉及项目资金2731万余元。经自查,未发现违规越级审批、未批先建、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以及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工程建设谋取非法利益等方面的问题。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项目建设档案管理不规范,建设资料不齐全;二是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未按期完成;三是项目监督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监督管理力度不够。

2.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专题进行研究,及时落实了整改:一是继续贯彻落实“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分别由班子成员分管,并建立了工作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制定《石棉县林业系统工程项目实施管理流程图》和《石棉县林业系统物资采购流程图》。三是加强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培训,制定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规范。四是完善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制度,针对各项目实施环节不同的实际情况,实行“一项一法”制度,在工程项目实施前对工程项目进行具体分析,制定专项监督管理办法,强化监督管理。

1.整改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巡视反馈问题,我局认真进行分析研究,结合林业工作实际,重点对涉林资金和林政执法进行了专项排查。一是制发《石棉县林业局关于开展林业项目资金清理工作的通知》和《石棉县林业局关于开展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涉林项目资金专项整改落实工作的函》(石林函〔2016〕35号)给本局各股站室和各乡镇,从2016年8月4日起对2014年以来各乡镇和本局承担和组织实施的林业建设项目、林业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为期一周的自查,重点排查集体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森林植被恢复项目资金和林业奖扶资金等专项资金有无截留、贪污、挪用的情况;有无利用项目和资金的管理权,涉嫌谋取私利的情况;有无虚报、冒领和私分农民补贴和补偿款的情况。在资金发放过程中,有无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侵占挪用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目前,已完成16个乡镇有关财务、档案资料的检查。检查中发现个别乡镇在林业建设资金的使用中存在缺少银行回执单、无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集体部分资金分配方案及“一事一议”会议记录等情况。二是对涉林企业进行重点走访调查,对林业行政执法、林政资源管理情况进行排查。目前,尚未收到针对林业执法人员、林政管理人员违纪违规方面的举报和线索。

2.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各乡镇自查情况和我局对16个乡镇涉林惠民资金管理使用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逐一向各乡镇反馈了情况,并要求乡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二是结合林业行政执法中已经出现并受到纪律处分的问题,切实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制定了《石棉县林业局会前学法制度》,完善了《石棉县集体经济组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落实兑现工作的通知》等。下一步,我局将结合自查整改情况,梳理完善涉林惠民资金监督管理制度,堵住漏洞,并加强对乡镇财会人员及村组干部的培训和指导,确保惠民政策资金落到实处,管理使用更加规范。

对照县委整改落实工作方案要求,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我局本着有则改之,无者加勉的原则,建立整改台帐,逐条落实整改措施,抓好整改。均已按要求完成。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针对“个别领导干部法纪观念淡薄,自我要求不严,滥用手中权力,违规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国有资产出租等领域”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一是加强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学习,认真开展自查,我局不存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国有资产出租等领域的问题。二是修订完善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自身廉政风险防控,做到言行有规范、权力有笼子,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确保党员干部以身作则,严守纪律。

2.针对“抽查部分工程项目发现,在工程招投标中,存在围标串标、借牌中标、层层转包自”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一是围绕2014年以来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和灾后重建工程项目进行了全面自查清理。通过自查,未发现有违规问题存在。二是进一步完善工程项目监管管理制度,针对各项目实施环节不同的实际,继续实行“一项一法”制度,并制定了专项监管办法,加强项目监管,组织开展“回头看”。

3.针对“一些部门的领导干部把部门权力作为非法牟利平台,有的把分管领域的工程建设交给自己的亲戚承揽,有的上下勾结,套取国家财政补贴资金,有的利用执法权索贿”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一是我局按照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监察局要求,严格履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认真填写并如实上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积极配合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监察局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没有瞒报的情况发生。二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省纪委、县纪委、县委领导的讲话精神,采取中心组学习、支部生活、职工大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把握精神实质,掌握内容要求,增强据腐防变、廉洁从政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二)执行政治纪律方面的问题。

5.针对“少数领导干部对理论学习重视不够、理解不透,工作想当然、凭经验”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林业工作实际,一是制定林业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林业总支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等,加快林业知识更新,不断提高林业系统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努力成为做好林业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在林业总支各支部中广泛开展“理论重点学,业务精深学,实践一线学”活动,丰富大家的学习内容,提升学习实效,推进林业工作。

6.针对“个别干部政治敏锐性不强,对灰色段子、政治笑话、负面言论不抵制、不反驳,甚至津津乐道,在朋友圈中随意转发”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通过支部会议、职工大会、股站室旬会等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舆情监控力度,扩大监督覆盖面,加强对林业系统党员干部谈话,全体党员干部基本形成了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习惯。着力创造干净清爽的网络舆论环境。

7.针对“有的领导干部进取心不强,缺乏责任担当,遇事推诿扯皮,上交矛盾”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严格贯彻落实《石棉县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试行)》和《进一步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先后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中层干部会多次,让全体干部职工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敢于担当的昂扬锐气,在难题面前敢抓,在矛盾面前敢管,在风险面前敢闯,在真抓实干上下功夫。

8.针对“个别班子成员违反组织纪律,在党委研究重大敏感问题时,存在跑风漏气现象”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一是切实抓好省委《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十项规定》贯彻落实,按照市委、县委关于《全面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深入推进思想政治建设,着重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解决班子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增强政治敏锐性。二是召开专题教育活动2次,加强对《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诫勉的实施细则》学习,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9.针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向下传导压力不够,责任追究不到位。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主动性不够,对党风廉政建设仅停留在开会强调、传达文件等层面”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一是压实“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密切注意“四风”的改头换面和新动向,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反腐倡廉“第一责任人”政治责任,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全局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全面安排部署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同时,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工作发挥监督执纪问责作用。二是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林业项目建设和林业资金使用,扩大群众监督渠道,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挤占、截留、浪费资金的行为,发挥从严治党利器作用,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突出惩治重点,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加强自身监督,做到建章立制和执行落实有机统一,狠抓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加强对分管区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5次,开展党员谈心谈话活动3次,警示教育1次。三是修订、制发我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表》,层层签订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160余份。

10.针对“纪委抓党风廉政建设主动性不强,对一些违纪违法问题查处不力,预防腐败工作相对滞后,特别是在查处一些贪腐案件时,没有深入剖析、举一反三、汲取教训,没有起到处理一个、警醒一片的作用。在一些案件的查处上存在偏轻偏软”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一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今年发生的违纪案件进行了深入剖析,对案件在系统内进行了通报,扎实开展警示教育。二是研究制定了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案。三是与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党组、纪检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等职责进行了明确。

11.针对“党的建设呈横向参差不齐、纵向层层递减趋势。一些单位党组织书记没有及时配备,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从党建基础工作着手,认真进行整改:一是严格落实《石棉县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对局党组工作规则和各项制度再次进行了修改完善。二是严格执行《中共石棉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和《贯彻落实县委从严治党实施意见责任分工方案》,严格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党委管党建、书记抓党建责任落实。三是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调整充实各党支部班子,该换届的按程序进行了换届,该调整、补充委员的按程序进行了调整补充。认真落实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系列文件要求,林业总支党组织设置、议事程序、阵地建设、档案资料管理等工作管理规范。

12.针对“党的领导行政化现象突出,个别部门将党组会和办公会混为一谈,主要领导在党组会上以行政身份出现,存在个人说了算的现象。部分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一把手’上党课、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坚持不够好;有的机关党组织一年只开2次会,有的半年甚至一年集中交一次党费”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一是开展民主生活会1次,局党组成员、班子成员对照要求,针对问题认真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做到有则改之,无者加勉。二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三会一课”制度、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以及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进行了完善和安排。三是落实专人,对林业系统全体党员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排查,全面摸清了党员数量、结构、去向和现状。四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对党组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对下一阶段党组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进行了安排。五是对林业总支各支部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六是向上级党委递交了建立退休党支部的申请,下一步将建立林业局退休党支部,规范退休党员管理,发挥退休党员的作用。

(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问题。

13.针对“文山会海现象依然突出,有时同一工作内容的会议层层召开,严重影响了各级抓落实的时间和精力。各种‘创建’活动较多,内容繁琐,只注重形式、不注重内容”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我局制定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文简会的工作意见》,精简文会,增强实效性。深入整治文山会海,严格文件审批,控制会议、文件总量;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程序,严格节俭办公,提高文字质量。二是严控评比达标表彰和各类“创建”活动,解决疲于应付各类检查评比的问题。建立审批备案制度,未经县委、县政府批准,不组织全县性林业工作检查、评比、考核、验收活动。

14.针对“个别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不够,对基层情况若明若暗,指导不力。有的领导干部与分管部门沟通较少,管理不严,分管领域问题较多”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一是结合“包联帮”工作的开展和单位人员的变动,修改完善了林业系统“联乡包村”、“结对认亲”、“驻村帮扶”、“股站室联乡包站”等党员干部和职工直接联系群众制度。二是进一步转变和改进领导作风,要求局班子成员围绕绿化全川行动、生态扶贫、核桃产业发展,大熊猫保护、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等,积极开展林业工作调研,完成调研报告,强化领导责任意识。三是继续实行“股站室联乡包站”工作制度,结合脱贫攻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每年下基层时间不少于150天,鼓励职工深入田间地头指导林业生产,确保制度的贯彻落实。

15.针对“个别乡(镇)、村(组)干部和个别下派干部‘走读’现象较为普遍,心思和精力没有用在基层”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继续执行每季度召开一次林业系统职工例会的制度,传达学习有关文件、会议重要精神,切实加强乡镇林业站、驻乡森林管护站职工的教育管理,鼓励大家扎根基层干好林业工作,在石棉县生态文明建设中干事创业,维护林业系统干部职工良好的社会形象。

16.针对“个别领导干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不坚决,还存在利用婚丧嫁娶敛财、打牌赌博、公车私用等违纪现象”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对2014年以来公务接待费等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自查清理,我局认真落实了各项规定,公务接待比较规范,落实了“三单”制度和公务卡结算制度,“三公”经费未超预算。二是严格执行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近年来,我局干部职工操办的婚丧喜庆事宜均按要求和干部管理权限向县纪委或局党组和纪检组报告备案。三是与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了“石棉县巡视整改拒绝打牌赌博承诺书”、“石棉县巡视整改杜绝公车私用承诺书”、“党员、干部不违规收送礼金承诺书”等三项承诺书。四是严格落实公车改革有关规定,修订完成了我局公车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公务用车审批。

17.针对“开展乱发补贴补助”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开展自查,对2014年以来的财会档案进行了全面检查,未发现有乱发补贴、补助的问题。同时,市级有关部门、县财政也多次对我局财务进行检查。2014年10月重复报销50元交通费的问题,我局责令报销人员及时退返重复报销费用50元缴回县财政国库。2014年11月发放的八县联防会和三县联防会考核表彰奖励资金4500元,我局已于2015年11月收回奖励资金4500元并缴入县监察局廉政账号。二是修订制发了《石棉县林业局财务管理制度》。三是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及时将省、市、县关于滥发津补贴、奖金或以各种名义发钱物的相关文件要求以及纪委监察部门查处通报的违规违纪案件,在局党组会、中层干部例会和全局职工大会上进行传达学习,有力杜绝了乱发钱物、补助问题。

(四)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

18.针对“选人用人论资排辈、搞平衡照顾等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干部‘能上能下’机制还不完善,优秀年轻干部递进培养和使用机制尚未建立”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一是抓好程度把关,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年度计划制度、预审制度、公示制度、票决制度,确保发展党员质量。二是认真执行和落实《石棉县林业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意见》,加强中层干部管理并积极发挥他们的作用。目前,我局有中层干部12人,40岁以下的有4人。

(五)问题线索方面的问题。

19.针对“省委第七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方面”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一是分类进行了梳理,对涉及涉及林权纠纷工作方面的问题由副局长秦河牵头,组织资源股、林改办相关人员逐一进行了调解处理。二是对涉嫌违纪问题线索,由局纪检组牵头,组织森林公安、林改办工作人员进行了核实调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目前,已信访了结。

四、巩固成果,常抓不懈,以整治工作的成效推动林业事业健康发展。

目前,我局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将继续严格对照巡视整改意见,抓好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以整改成果推动林业各项工作健康发展,坚持教育与惩戒并重,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一)适时开展“回头看”,继续严格落实责任制,巩固整改成果。

(二)防止问题反弹,推进整改深入。我局将继续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压实“两个责任”,举一反三,坚守职责担当,加强自身建设,特别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督促其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和群众有反映的问题,要主动约谈打招呼,严肃批评教育,及时予以纠正,使各岗位层级做到责任明、职责清,减少推诿扯皮,提高工作效率。。

(三)加大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我局干部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等,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真正发挥作用。

(四)敢于担当真抓实干,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涉林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经验,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全县林业各项工作,为生态石棉建设提供支持。

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反映园区化工企业偷排废水情况,园区结合2016年7月中央环保督查问题整改意见如下:

一、采取提升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手段杜绝园区企业废水偷排行为。

1.改造雨水管网。乐平市政府投入3000余万元对园区以前深埋式雨水管网进行全面地表化改造。该整改项目于2017年3月动工,2017年6月改造好的地表化雨水沟已经投入使用,同时对以前深埋式园区管网进行了全面封堵,杜绝园区企业从园区雨水管网偷排废水的情况。

2.提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园区凯发新泉(乐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2016年7月16日正式动工,2017年12月底项目主体竣工并已通水试运行。经过一段时间调试,到2018年9月,园区凯发新泉(乐平)污水处理厂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稳定运行,排放的尾水全面达到了一级b排放标准。

3.规范企业雨水排放。为了规范园区企业排放雨水行为,园区每家企业原则只设立一个雨水排放口,2017年8月31日前开工生产企业全部安装好雨水在线监测系统,并与废气监测、废水监测一起全部联网到乐平市环保局智能化在线监控平台。

4.实施企业“一企一管”工程建设。为杜绝企业可能存在的偷排行为,乐平市政府准备投入6500万元进行“一企一管”改造,该项目主要对园区以前的污水管网进行全线改造,改造总长度10千米。改造后园区所有涉废水企业全部采用架空管道把处理达到排放指标的废水输送到园区凯发新泉(乐平)污水处理厂进行二次处理,中间加装监测。该工程正在进行施工,预计2019年6月底完成。

二、严厉打击企业偷排行为,提升废水处置能力。

1.严格执法。2017年立案32起,同比增长68.42%;行政处罚234.8万元,同比增长266.88%;移送公安机关查处7起,行政拘留11人、刑事拘留9人,关闭企业9家,兼并重组3家。园区化工企业从原来的38家减少到现在的33家。2018年立案15起,行政处罚138万元。

2.提升废水处置能力。一是园区企业都已经建设符合需要的车间外地面冲洗和初期雨水收集池,严格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要求,通过管道排入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二是在每个企业雨水排口配建了雨水出口检测池,并安装了雨水在线监测设施,全天候监测企业雨水排放行为。三是进一步强化园区企业雨水排口监测频次,环保部门定期对金龙-玛德、赛复乐医药对面雨水沟等8个雨水管网监测点和园区3个总排口不定时检测,及时通报监测结果。四是加强了企业用水进出总量监管,企业定期向乐平工业园区管委会上报进水量和出水量,环保部门不定期对企业用水进行检查,企业水量一旦误差较大,立即进行查处。

三、引进第三方服务,全方位监管。

园区引进浙江衢化集团、北京雪迪龙、怡杉环保三家第三方服务公司对企业全方位监管,运用先进的技术和专业技术人才对企业“三废”情况全面排查,建立档案,以便长效管理。

经过近几年的整治,园区污水处理厂基本能够稳定运行,企业雨水、废气、废水全部达到网络化实时监管。乐安河水质变好了,野鸡山断面的国标检测点水质长期保持在二类或三类以上。现在企业废气进城情况明显下降,市民普遍反映良好,都说乐平现在天蓝了、水清了、秩序好了。

接到市委整改落实工作领导下组《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通知》后,我们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对照省市督查反馈问题清单逐条逐项进行分析研究,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完善提高,确保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和省市督查反馈问题全部落实到位。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提高站位,进一步增强整改落实的紧迫感。接到市委领导小组通知后,我们立即召开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碰头会,对做好省市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委书记、县委副书记、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对照省市督查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查漏补缺,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县委整改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对照省市反馈问题清单,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逐一对照检查,进一步完善提高,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4个专项小组和10个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认真对照牵头工作,逐条逐项进行自查,进一步严明责任,强化措施,切实把问题找出来,把工作做到位,确保如期完成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任务。

二、坚持举一反三,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省市督查反馈问题清单中共涉及到我县两个方面问题,我们在认真做好两个方面问题整改的同时,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针对其他县市区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全面提升整改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1、针对省市反馈的“在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中,一定程度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的问题。一是提高认识。引导全县各级充分认识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整治政治生态、改进工作作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做到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坚决落实。二是夯实责任。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承担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的重大问题和关键环节坚持做到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调度,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三是严格督导。切实加大对巡视整改工作督导的频次和力度,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巡视整改工作不断向基层延伸。9月12日,县委整改工作督查组就全面从严治党和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到有关乡镇和部门进行了实地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不断提升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

2、针对省市反馈的“结合巡视整改,解决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不够”的问题。一是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坚持脱贫攻坚双组长制,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脱贫攻坚工作亲自抓、负总责。8月份以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领导小组会先后5次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工作组织领导的意见》,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要求和省级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认真扎实推进基层基础提升、产业就业扶贫、扶贫政策落实、驻村精准帮扶、资金规范使用等项工作,不断提升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今年以来,全县新发展高粱6万亩、大豆8万亩、花生2万亩,覆盖农户2.6万户,受益贫困户3800户,贫困群众增收的基础更加坚实。二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县委带头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督促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署和县《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措施,严明责任,加强涉黑涉恶线索起底专项整治,广泛发动群众,加大线索摸排工作力度,对相关案件进行倒查,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截止目前,全县共打掉恶势力团伙3个,抓获涉恶类违法犯罪人员75名。三是持续推进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以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老大难问题为目标,深入开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大起底活动”,认真查找和整改各级各部门在“四风”和作风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中央巡视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县纠风办对村务公开、乡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站运行情况、窗口单位便民服务情况等进行了明查暗访活动3次,查处问题7件,涉及9人,其中通报批评7人,批评教育2人。

3、针对其他县市区存在的问题。对照省委第九督查组和市委整改办反馈的其他县市区存在的问题,我们逐条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发现台账建立不够规范、问题梳理不够全面、有些问题没有见人见事等问题在我县均不同程度存在。对此,我们深刻自省,举一反三,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通知》,全县各级各部门对照省市问题清单,一项项核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进一步提升整改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持续深入推进,不断巩固提升整改成效。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工作督导,着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不断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效。

一是进一步强化整改。围绕各项整改任务,不断加强推进力度,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取得实效。

二是进一步严格督导。充分发挥督导作用,对各乡镇、各部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不间断、高频次的督导,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巡视整改不断向基层延伸。三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及时总结整改工作实践,按照“成熟一个、出台一个”的原则,组织修改和研究制定一批规章制度,进一步堵塞源头漏洞。

涉粮问题专项巡视整改报告(通用21篇)篇十六

为认真落实***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以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要求,加强国有粮库监管,严格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内控管理,10月26日至11月5日,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陈一兵、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江苏局纪检组长刘学明带领联合抽查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常州、镇江、淮安、宿迁中储粮直属企业以及地方国有粮库,对涉粮问题整改“回头看”专项行动进行省级抽查督导。

联合抽查督导组通过现场查阅工作方案、问题清单、整改档案、企业帐册等相关资料,查看粮食数量、质量、管理等相关情况,召开座谈会、走访相关人员,对企业自查工作开展、市县和有关单位复查、企业内控制度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建立等情况进行抽查督导,重点了解粮食库存大清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中央储备粮棉管理和中央事权粮食政策执行情况年度考核以及党的十九大以来涉粮案件举报投诉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并对下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陈一兵要求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国有粮库,一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专项行动;二要完善内控制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三要加强行业监督检查,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刘学明要求中储粮直属企业,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回头看”成果;二是强化规范管理,发挥央企示范作用;三是向地方政府主动汇报工作,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

抽查督导期间,联合抽查督导组还对金湖县综合执法试点情况进行了调研,要求做好工作衔接,同时对督导市县秋粮收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指导和检查。中储粮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游海洋陪同参加了部分市县的抽查督导活动。

涉粮问题专项巡视整改报告(通用21篇)篇十七

根据专项巡视和监督检查工作安排和要求,现将**集团公司党委关于监督**集团执行国家粮食收购、销售、存储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涉*产业情况。

**集团公司是省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主要涉及粮油食品、绿色产业、人文事业、国土空间服务等四大产业。其中:

**集团是粮油食品产业板块的承载主体。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要求,**集团公司于2015年接收了原省粮食局移交的**集团,对其履行出资人职责,其粮食购销业务、仓储设备设施建设、储粮安全等政策性储备业务及政策仍接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近年来,**集团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及省国资委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已发展成为一家集粮油生产、收购、储存、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国有独资粮食流通企业,现有*个粮食收储企业、*个粮食收储库点、**座仓库、**万吨稻谷仓容、**万吨稻谷处理能力。截止2020年底,**集团资产总额**亿元,净资产**亿元。2020年营业收入**亿元,利润总额**亿元。

(二)涉*学习情况。

**集团公司党委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关于粮食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标贯彻落实,确保公司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行。2019年以来,“第一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业和粮食安全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38次,党委会前置研究听取有关粮食问题汇报5次。自接到省委专项巡视和监督检查通知以来,公司党委通过召开党委会和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等形式,及时组织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安全的重要讲话及全省*食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并下发了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巡视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视协调保障工作组和专项巡视整治工作组,做到边学习、边检视、边反思、边整改。

(三)涉*监管情况。

**集团公司围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定位,突出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建立了纪检监察、监事会、审计、财务、法务等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形成监督合力,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一是落实监事会监督。支持配合监事会对**集团开展监督检查活动,监事会对**集团监督检查中揭示的问题和关注的重大风险事项,公司党委会和总经理办公会进行认真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二是强化审计监督。2016年以来,组织对**集团开展了涉及项目建设、内控制度、财务会计、法律风险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集团下发了提示函、警示函和整改通知书。三是用好考核监督。每年组织对**集团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政治素质及经营业绩考核,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待遇紧密挂钩,充分发挥考核监督的导向和激励约束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对照新时代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任务要求,我们在监督**集团执行国家*食收购、销售、存储政策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

**公司2016年底县储粮库存**吨,历年累计**吨县储粮稻谷未轮入。

(二)监督**集团执行国家粮食流通政策不够。粮食是关系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基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始终是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集团公司作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片面认为**集团执行国家粮食收储、购销、轮换政策主要是由粮食主管部门指导、督促、检查落实,对**集团的监管平时在履行出资人职责方面做的比较多,关注**集团扭亏脱困监管的多些,对**集团执行粮食政策专项监督少、常态化检查少,督促落实抓整改不够有力,导致基层粮食企业有时执行国家粮食收储政策有偏差。一是监督**集团执行粮食收购政策不够。2018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粮收购中,**购销公司*分公司2仓、8仓共xx吨稻谷,经检查发现存在先收后转违规行为。二是监督**集团执行粮食存储政策不够。如《*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承储企业应当遵守对省级储备粮实行专仓储存、专人保管、转账记载,保证省级储备粮账账相符、账实相符”。2021年国家审计署对**集团泰和购销公司检查时,发现2017年至2019年使用非省储粮承储库点——*分公司上田2号仓收储省储粮,2019年未按计划将轮出的省储粮及时轮入,没有落实将定点仓容优先用于存储省储粮的要求。三是监督**集团执行粮食销售政策不够。2016年**购销公司为完成**集团下达的营业收入任务,虚列客户虚构稻谷销售*吨,营业收入*万元。

营销依赖传统模式,2020年大米终端渠道销量占比*%;

大米毛利率与同业优秀(先进)企业销售毛利率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成本控制和产品品牌价格优势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集团资产负债率仍超过*%。虽然**年开始扭转十几年亏损的局面,基本持平,但盈利的基础很不牢固,更谈不上高质量发展,员工人均收入也较低。

(四)指导监督**集团项目投资力度不够。**集团公司每年不定期组织对系统内企业的投资项目及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督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同时,每年还组织企业投资及采购招标工作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相关业务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就投资及招标采购有关规定以及各环节业务操作等方面进行解读。但**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底对**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指出:“**项目管理不够规范。”一是项目投资金额的决策不够严谨。2018年6月,**集团**购销退城进郊**粮库新建项目推进会研究确定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模式,2018年10月,项目采用费率报价和总价下浮响应方式的工程总承包epc模式进行招标,并确定了联合体中标单位,联合体单位出具设计施工图后,**集团聘请外部中介机构对设计施工图编制了预算,预算金额**万元与投资估算金额有较大差异。二是对中标通知书审核不够严格。**购销退城进郊桐坪粮库工程项目采用费率报价和总价下浮响应方式进行招标,并未设置招标控制价,但又在中标通知书中明确了招标控制价。

(五)指导监督**集团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够。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的有机统一,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归结到一点,就是“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底对**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指出:“个别事项决策流程不够到位”。2018年**集团**公司收购**公司*%股权等决策事项,均仅通过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决策,未按规定经过董事会审议及党委会前置研讨。违反了《**集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未把党委会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研究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

开展明察暗访不够深入,特别是到**集团*市以外企业和分公司明察暗访少,压力传导还不够直接。

(七)对**集团执行国家粮食政策考核力度不够。2014年1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一次以专门文件明确各省级人民政府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方面的事权和责任。201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明确国务院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几年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机制逐步完备、导向愈发鲜明、措施日趋精准、运转更加顺畅。**集团作为我省重要的国有粮食企业之一,我们通过考核强化导向引领,落实粮食安全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还不够,推动各级层层传导、压实粮食安全责任,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一体推动的工作格局还不够。如**集团公司对**集团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以党建、经营业绩、改革创新、安全生产、综治维稳等共性指标为主,特别是突出营业收入和利润指标的考核,未对**集团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及政策性粮食收储轮换等单列指标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发挥不足。

(八)对**集团持续跟踪问效落实整改不够。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是检验巡视整改、审计监督等成果的重要标准。除巡视和审计等之外,**集团公司先后分别组织了对**集团及下属企业开展了基础会计、风险控制、审计监督等检查,揭示了**集团及下属个别企业存在内控管理制度体系不健全、责任追究运行机制不完善、财务管理基础较薄弱等问题,下发了提示函和揭示问题整改清单。但对照整改要求,仍有问题整改不尽人意,抓整改的力度还有较大欠缺。如2018年**集团公司风控内审部就资金管理下发了风险提示函,要求**集团对所属企业进行全面清理,严禁公款私存,防范资金风险。但2021年国家审计署对**集团**购销公司检查时,仍发现公私款混存、用沉淀公款购买理财的现象。

三、改进的思路和举措。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国资委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这次专项巡视监督检查为契机,找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政治偏差”,找准执行国家粮食收购、销售、存储的“政策偏差”。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担负起党的政治建设主体责任,持续把专项巡视和监督检查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更强的定力与担当、更严的标准与作风、更实的举措与成效,推动专项巡视和监督检查整改“见底清零”“决不贰过”。

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着力抓好成果巩固和工作深化;

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持续用力,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坚持把巡视和监督检查整改与深化**集团改革发展相结合,进一步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切实把巡视和监督检查整改成效转化为加强党的建设、落实重点任务、解决实际问题的“助推器”,推动粮食流通业务持续健康发展,为加快建设粮食产业强省做出应有的贡献。

涉粮问题专项巡视整改报告(通用21篇)篇十八

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反映园区化工企业偷排废水情况,园区结合2016年7月中央环保督查问题整改意见如下:

    一、采取提升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手段杜绝园区企业废水偷排行为。

1.改造雨水管网。乐平市政府投入3000余万元对园区以前深埋式雨水管网进行全面地表化改造。该整改项目于2017年3月动工,2017年6月改造好的地表化雨水沟已经投入使用,同时对以前深埋式园区管网进行了全面封堵,杜绝园区企业从园区雨水管网偷排废水的情况。

2.提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园区凯发新泉(乐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2016年7月16日正式动工,2017年12月底项目主体竣工并已通水试运行。经过一段时间调试,到2018年9月,园区凯发新泉(乐平)污水处理厂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 b 标准稳定运行,排放的尾水全面达到了一级b排放标准。

3.规范企业雨水排放。为了规范园区企业排放雨水行为,园区每家企业原则只设立一个雨水排放口,2017年8月31日前开工生产企业全部安装好雨水在线监测系统,并与废气监测、废水监测一起全部联网到乐平市环保局智能化在线监控平台。

4.实施企业“一企一管”工程建设。为杜绝企业可能存在的偷排行为,乐平市政府准备投入6500万元进行“一企一管”改造,该项目主要对园区以前的污水管网进行全线改造,改造总长度10千米。改造后园区所有涉废水企业全部采用架空管道把处理达到排放指标的废水输送到园区凯发新泉(乐平)污水处理厂进行二次处理,中间加装监测。该工程正在进行施工,预计2019年6月底完成。

二、严厉打击企业偷排行为,提升废水处置能力。

1.严格执法。2017年立案32起,同比增长68.42%;行政处罚234.8万元,同比增长266.88%;移送公安机关查处7起,行政拘留11人、刑事拘留9人,关闭企业9家,兼并重组3家。园区化工企业从原来的38家减少到现在的33家。2018年立案15起,行政处罚138万元。

2.提升废水处置能力。一是园区企业都已经建设符合需要的车间外地面冲洗和初期雨水收集池,严格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要求,通过管道排入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二是在每个企业雨水排口配建了雨水出口检测池,并安装了雨水在线监测设施,全天候监测企业雨水排放行为。三是进一步强化园区企业雨水排口监测频次,环保部门定期对金龙-玛德、赛复乐医药对面雨水沟等8个雨水管网监测点和园区3个总排口不定时检测,及时通报监测结果。四是加强了企业用水进出总量监管,企业定期向乐平工业园区管委会上报进水量和出水量,环保部门不定期对企业用水进行检查,企业水量一旦误差较大,立即进行查处。

三、引进第三方服务,全方位监管。

园区引进浙江衢化集团、北京雪迪龙、怡杉环保三家第三方服务公司对企业全方位监管,运用先进的技术和专业技术人才对企业“三废”情况全面排查,建立档案,以便长效管理。

经过近几年的整治,园区污水处理厂基本能够稳定运行,企业雨水、废气、废水全部达到网络化实时监管。乐安河水质变好了,野鸡山断面的国标检测点水质长期保持在二类或三类以上。现在企业废气进城情况明显下降,市民普遍反映良好,都说乐平现在天蓝了、水清了、秩序好了。

涉粮问题专项巡视整改报告(通用21篇)篇十九

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反映园区化工企业偷排废水情况,园区结合2016年7月中央环保督查问题整改意见如下:

一、采取提升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手段杜绝园区企业废水偷排行为。

1.改造雨水管网。乐平市政府投入3000余万元对园区以前深埋式雨水管网进行全面地表化改造。该整改项目于2017年3月动工,2017年6月改造好的地表化雨水沟已经投入使用,同时对以前深埋式园区管网进行了全面封堵,杜绝园区企业从园区雨水管网偷排废水的情况。

2.提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园区凯发新泉(乐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2016年7月16日正式动工,2017年12月底项目主体竣工并已通水试运行。经过一段时间调试,到2018年9月,园区凯发新泉(乐平)污水处理厂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稳定运行,排放的尾水全面达到了一级b排放标准。

3.规范企业雨水排放。为了规范园区企业排放雨水行为,园区每家企业原则只设立一个雨水排放口,2017年8月31日前开工生产企业全部安装好雨水在线监测系统,并与废气监测、废水监测一起全部联网到乐平市环保局智能化在线监控平台。

4.实施企业“一企一管”工程建设。为杜绝企业可能存在的偷排行为,乐平市政府准备投入6500万元进行“一企一管”改造,该项目主要对园区以前的污水管网进行全线改造,改造总长度10千米。改造后园区所有涉废水企业全部采用架空管道把处理达到排放指标的废水输送到园区凯发新泉(乐平)污水处理厂进行二次处理,中间加装监测。该工程正在进行施工,预计2019年6月底完成。

二、严厉打击企业偷排行为,提升废水处置能力。

1.严格执法。2017年立案32起,同比增长68.42%;行政处罚234.8万元,同比增长266.88%;移送公安机关查处7起,行政拘留11人、刑事拘留9人,关闭企业9家,兼并重组3家。园区化工企业从原来的38家减少到现在的33家。2018年立案15起,行政处罚138万元。

2.提升废水处置能力。一是园区企业都已经建设符合需要的车间外地面冲洗和初期雨水收集池,严格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要求,通过管道排入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二是在每个企业雨水排口配建了雨水出口检测池,并安装了雨水在线监测设施,全天候监测企业雨水排放行为。三是进一步强化园区企业雨水排口监测频次,环保部门定期对金龙-玛德、赛复乐医药对面雨水沟等8个雨水管网监测点和园区3个总排口不定时检测,及时通报监测结果。四是加强了企业用水进出总量监管,企业定期向乐平工业园区管委会上报进水量和出水量,环保部门不定期对企业用水进行检查,企业水量一旦误差较大,立即进行查处。

三、引进第三方服务,全方位监管。

园区引进浙江衢化集团、北京雪迪龙、怡杉环保三家第三方服务公司对企业全方位监管,运用先进的技术和专业技术人才对企业“三废”情况全面排查,建立档案,以便长效管理。

经过近几年的整治,园区污水处理厂基本能够稳定运行,企业雨水、废气、废水全部达到网络化实时监管。乐安河水质变好了,野鸡山断面的国标检测点水质长期保持在二类或三类以上。现在企业废气进城情况明显下降,市民普遍反映良好,都说乐平现在天蓝了、水清了、秩序好了。

涉粮问题专项巡视整改报告(通用21篇)篇二十

 3月至5月,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互助县,4月初,省委巡视办负责同志对我县巡察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就我县现阶段巡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式的指导意见,并下发《关于对互助县委巡察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意见》进行了反馈,为今后的整改工作提出了意见和方向。根据县委《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互助县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和县纪委《关于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互助县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分工方案》要求,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审阅。

    (一)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县委、县纪委高度重视,要求巡察办要严格按照省委巡视办要求,抓住问题重点,突出问题导向,细化工作措施,准确理解和把握新时代巡察工作职责,进一步推动改革、完善制度,扎实推进我县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县委巡察办认真对照省委巡视办专项检查反馈的问题,主动认领,对号入座,全面梳理归类,列出问题清单,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认真研究细化整改措施,分解靠实整改任务,明确整改时限,确定责任人,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工作。

    (二)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深刻认识现阶段我县巡察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项短板,在不断深入学习巡视巡察相关文件及规定的基础上,做到学用结合,在巡察工作中着力对照现行标准及规定要求,进一步弥补工作短板,加强薄弱环节,坚决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综合施策、多措并举,既着力解决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又用改革创新的办法探索着力解决思想根源、体制机制层面的问题,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固化整改成果,推动我县巡察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做到强标固本。

    (三)加强监督检查,全程跟进督导。针对省委巡视办领导同志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整改,确保整改实效。县委巡察办主任牵头抓总,亲自部署并推动落实,对整改措施进行细化分工,强化即知即改,布置每周的工作时,都是将整改工作放在第一条来布置,提要求、作部署,层层传导压力,督促整改进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截至目前,省委巡视办反馈的5个问题中,2个问题已立行立改,2个问题已制度整改,1个问题已对照上级要求落实到位并长期坚持整改,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制度规范做好长效管理。

    根据制定的《整改方案》,针对整改落实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整改落实措施,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着力强化工作责任,按照逐一整改、对账销号的要求,确保整改措施件件有结果、条条有落实。

    (一)存在问题:相关巡察制度不健全,执行制度方向不准确、不到位。

    整改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办及时组织人员赴省委巡视办和海东巡察办学习了最新巡视巡察制度文件,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中共互助县委关于巡察工作人员选配管理考核暂行办法(试行)》《中共互助县委巡察工作绩效评估暂行办法》《中共互助县委巡察组工作规则》以上三个办法和规则已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019年8月19日)讨论通过,即将印发实施。同时,对之前的相关制度和规定等文件进行了修订完善,使今后我县巡察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二)存在问题:巡察领导小组成员未调整。

    整改情况: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参照海东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情况,结合我县工作实际,调整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成员单位为: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取消了原有成员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使成员单位更精简,更合理,更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三)存在问题:巡察报告简单,未突出问题,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针对前四轮巡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办及时向省委巡视办、市委巡察办学习先进的巡察办法,目前,正在进行的第五轮巡察工作已日趋规范,并在此轮巡察中加入了对第三轮巡察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在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同时,也对第三轮巡察工作进行进一步的总结,梳理经验、查找不足。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纪检监察干部和巡察干部的巡察工作理论和实践水平,扎实做好第五轮巡察工作,6月25日,我办邀请了实践经验丰富、理论功底深厚的海东市委巡察办公室副主任程世秀同志在县政府五楼会议室开展巡察业务培训工作,会上,程主任就正确认识深入推进新时期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当前巡察工作面临的形势、市县巡察工作流程和需要把握的重点、巡察报告的撰写等方面开展了巡察业务培训。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全体成员,县委巡察办全体人员,第五轮巡察组全体成员,各乡镇纪委书记、组织委员近60余人参加了专题培训。另外,我办也与海东市委巡察办进行了提前沟通,在我县第五轮常规巡察进入撰写巡察报告阶段时,再次邀请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同志就巡察报告的撰写、问题线索的分类与处置等方面对县委第五轮常规巡察各巡察组进行强化培训,力求扎扎实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我县巡察工作不流于形式。

    同时,根据《中共互助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绩效评估暂行办法》,在今后的巡察工作中对于巡察报告将进行质量评估、问题线索的数量和质量评估、推动整改落实情况评估,对巡察组进行量化考核评估,从而充分调动巡察干部工作积极性,推动我县巡察工作向规范化发展。

    整改情况:县委已将巡察工作列入了县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年初即听取年度巡察工作计划,进行审议研究,每轮巡察后听取巡察工作总体报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巡察组巡察工作情况报告;书记专题会议上专门听取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报告,并作出明确处置意见。在4月11日召开的十五届县委第62次常委会和6月19日召开的十五届县委第67次常委会上安排了巡察工作相关议题进行研究部署;在8月19日召开的县委巡察回头看工作汇报会上,也已按照程序规定,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书记专题会分别听取了巡察回头看工作情况汇报和问题线索报告。该问题已得到有效整改,并形成长效机制。

    (五)存在问题:巡察机构人员缺少,工作力量薄弱。

    整改情况:2017年我县巡察办成立后,巡察机构挂靠在县纪委,巡察办主任由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兼任,仅有一名副主任作为固定巡察人员且经常兼职纪委工作,各项工作开展过程中常常依靠纪委工作人员进行,我县巡察工作在一定程度上确实是捉襟见肘。

    结合今年3月份行政机关机构改革,核定县委巡察办行政编制3名,主任、副主任及工作人员1名,人员已全部配备到位。为确保我县巡察工作有序高效运转,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后,县委巡察办于4月11日起草《关于解决互助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编制的报告》分别递交县委与县编办,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已明确表态,将在后续的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中充实我县巡察队伍力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工作执行力,县编办已起草相关文件上报至市编办,报告中已明确将为我办解决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正等待市编办批复。

    另外,为进一步做好今后的巡察工作,在6月份开展的县委第五轮巡察工作中,每个巡察组都抽调了一名参加过前几轮巡察、有一定巡察经验的同志担任组长、副组长,且巡察组所有抽调人员都为在职干部,确保了巡察干部稳得住、能干事。同时,为保证巡察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提高巡察效果,将抽调时间从原来的1轮次2个月调整为现在的2轮次4个月,参加第五轮巡察的人员届时继续参加第六轮巡察。

    (一)持续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好县委主体责任。一要加强谋划部署。对标党中央和省市委要求,把巡察工作列入县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摆上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工作,科学谋划全覆盖任务。制定工作规划,提出年度计划和阶段性任务,按照“4+1+x”(4个常规巡察组+1个巡察回头看工作组+x个专项巡察组)巡察模式,全力推进巡察工作。二要抓好组织协调。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统筹协调纪委监委和组织、审计、信访等有关职能部门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健全制度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切实在情况通报、人员调配、巡察了解等方面通力协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不断健全和完善制度机制,努力形成巡察监督合力。参照中央和省市委做法,结合我县实际,修订现有巡察工作制度、规则,明确巡察职责,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财政、审计、政法等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分管领导、派驻纪检监察组协调配合的制度机制,牢固树立“一盘棋”观念,加强约谈询问、信息查询、建议初查、商请督办、纪法咨询等方面的联系配合,做到巡察前相关部门能够全面提供被巡察单位的相关信息和情况,使巡察组吃透下情、有的放矢,为我县巡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制度保障,确保我县巡察工作严肃严格、依纪依规推进。

    (三)着力抓好机构和队伍建设,提升巡察工作能力水平。一要完善巡察机构。根据省委巡视办负责同志调研指示精神和省市县委巡视巡察工作需要,从县乡纪检监察机关中以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为标准,进一步选优配强巡察队伍,逐步实现巡察副组长和工作人员专职化,使巡察组成为常设机构,使巡察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督导指导、服务保障”中坚作用,从根本上解决巡察工作人员经验不足、培训跟不上、队伍不稳定、管理难度大等问题。二要打造过硬队伍。按照部门单位推荐,组织审核把关,巡察办动态管理的原则,发现和培养一批精通法律、金融、财务、审计、工程建设、生态环保方面的专业人才,根据巡察工作需要临时抽调参与机动式巡察,解决巡察组内部专业人才不足的问题,提升巡察工作实效。

    (四)深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做实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一要落实整改责任。建立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移交反馈签字背书制度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级分管领导、派驻纪检监察组长或巡察办负责人参加反馈会议制度,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认领问题、抓好整改提出明确要求。二要强化跟踪督办。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委巡察办要认真履行督查职责,根据建立的问题台账,定期“对账查账”,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定期“报账”,办结完毕后及时“销账”。三要充分发挥巡察组的监督主导作用。在人员固定、队伍稳定的基础上,各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从巡察准备直至巡察整改进行全程负责,并指导和帮助被巡察党组织深入查找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纠正突出问题。

涉粮问题专项巡视整改报告(通用21篇)篇二十一

接到市委整改落实工作领导下组《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通知》后,我们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对照省市督查反馈问题清单逐条逐项进行分析研究,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完善提高,确保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和省市督查反馈问题全部落实到位。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提高站位,进一步增强整改落实的紧迫感。接到市委领导小组通知后,我们立即召开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碰头会,对做好省市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委书记、县委副书记、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对照省市督查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查漏补缺,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县委整改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对照省市反馈问题清单,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逐一对照检查,进一步完善提高,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4个专项小组和10个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认真对照牵头工作,逐条逐项进行自查,进一步严明责任,强化措施,切实把问题找出来,把工作做到位,确保如期完成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任务。

二、坚持举一反三,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省市督查反馈问题清单中共涉及到我县两个方面问题,我们在认真做好两个方面问题整改的同时,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针对其他县市区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全面提升整改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1、针对省市反馈的“在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中,一定程度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的问题。一是提高认识。引导全县各级充分认识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整治政治生态、改进工作作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做到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坚决落实。二是夯实责任。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承担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的重大问题和关键环节坚持做到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调度,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三是严格督导。切实加大对巡视整改工作督导的频次和力度,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巡视整改工作不断向基层延伸。9月12日,县委整改工作督查组就全面从严治党和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到有关乡镇和部门进行了实地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不断提升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

2、针对省市反馈的“结合巡视整改,解决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不够”的问题。一是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坚持脱贫攻坚双组长制,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脱贫攻坚工作亲自抓、负总责。8月份以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领导小组会先后5次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工作组织领导的意见》,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要求和省级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认真扎实推进基层基础提升、产业就业扶贫、扶贫政策落实、驻村精准帮扶、资金规范使用等项工作,不断提升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今年以来,全县新发展高粱6万亩、大豆8万亩、花生2万亩,覆盖农户2.6万户,受益贫困户3800户,贫困群众增收的基础更加坚实。二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县委带头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督促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署和县《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措施,严明责任,加强涉黑涉恶线索起底专项整治,广泛发动群众,加大线索摸排工作力度,对相关案件进行倒查,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截止目前,全县共打掉恶势力团伙3个,抓获涉恶类违法犯罪人员75名。三是持续推进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以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老大难问题为目标,深入开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大起底活动”,认真查找和整改各级各部门在“四风”和作风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中央巡视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县纠风办对村务公开、乡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站运行情况、窗口单位便民服务情况等进行了明查暗访活动3次,查处问题7件,涉及9人,其中通报批评7人,批评教育2人。

3、针对其他县市区存在的问题。对照省委第九督查组和市委整改办反馈的其他县市区存在的问题,我们逐条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发现台账建立不够规范、问题梳理不够全面、有些问题没有见人见事等问题在我县均不同程度存在。对此,我们深刻自省,举一反三,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通知》,全县各级各部门对照省市问题清单,一项项核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进一步提升整改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持续深入推进,不断巩固提升整改成效。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工作督导,着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不断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效。

一是进一步强化整改。围绕各项整改任务,不断加强推进力度,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取得实效。

二是进一步严格督导。充分发挥督导作用,对各乡镇、各部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不间断、高频次的督导,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巡视整改不断向基层延伸。三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及时总结整改工作实践,按照“成熟一个、出台一个”的原则,组织修改和研究制定一批规章制度,进一步堵塞源头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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