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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合同书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篇一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局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传真: 传 真:
开 户银 行: 开 户银 行:
帐 号: 帐 号:
邮 政编 码: 邮 政编 码:
工程承包合同书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篇二
甲方与乙方达成协议,因有鉴于甲方已进入与雇主签订一总包合同,其详细条款载明于附表一内,作为承担总包合同工程的一部份。本着诚实守信,本总包合同的各条规定及相关事实,甲乙双方应充分如实告知相关当事人,甲方提供之本合同之标的应合法有效。现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同意如下条款。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范围:
第四条:价款
4.1工程总价:人民币 元整,大写为 (此项为投标价,支付以实际工程量为依据,此为税后价),乙方包工包料。
4.2按20__年江苏省单位估价表方式按综合单价进行结算。材料按市场当月信息价结算,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4.3以上工程量总包以实际工程量价款中抽取 %作为总包管理费。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下浮点、税金、配合费等费用。此管理费自每次甲方付款中自动扣除。
4.4此合同开工10天内,乙方向甲方交质量保证金 万元,此保证金应在该分包工程验收完工后,15天内归还给乙方。
第五条:工程期限
5.1开工日期:
5.2竣工日期: (以竣工报告为准) 交付日
5.3合同总工期: 天
5.4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自然日以内书面通知乙方进入工地开始履行分包工作。乙方应辛勤以赴,不得耽误。
第六条:付款办法
6.1乙方进场5天内,甲方付给乙方进场施工费 元。
工程竣工后六个月内付5%。
6.2工程竣工满一年后20天内5%付清(此项为保固金)。
6.4甲方付款不以乙方向其提供发票为前提。
第七条:本工程质量标准
按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规定的标准施工且符合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第八条:代表
甲方应指定一到两名人员作为甲方的代表,有他亲笔签名的文件即认为是甲方的正式文件,此项人员的授权委托书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如发生变更,甲方应当自变更后即日书面通知乙方,因甲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工地管理
9.1乙方必须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及职业技能教育,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安全,清除隐患,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9.2严格执行工地上的各项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垃圾归堆并运送指定地点。如不及时处理,经乙方书面确认,甲方可以于该期工程款中扣除20__元以下罚款。
9.3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不得打架斗殴、酗洒闹事。情节严重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条:设备、材料、通行及配套
10.1 甲方提供乙方临时用房,以及为了履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所需的暂时或永久性质的设备。
10.2 凡本工程使用的由乙方提供的设备及材料,除甲方当即提出不合格外,均视为合格品。
10.3 乙方堆置器材设备之场所,应在甲方许可之范围内,不得妨碍工程之进行与街道之畅通。甲方为使乙方能按分包合约顺利施工,应向乙方提供使其设备足够能进入其工地的一部分或几个部分的便利措施。
10.4本工程施工期间工地及相关场所临时水电设施由甲方负责提供,甲方应随时注意保持交通、电力、通讯、给水、瓦斯或其它设施之安全正常营运。
第十一条:工程保险
11.1乙方应对其员工购买保险
11.2由甲方办理的保险单以履行总包合同通则,如果涉及乙方应当享有保险单内利益,甲方应当将乙方享有的利益注明或特别载列于保险单上和附表本部份之上。
11.3双方必须维持其有效期直至本分包工程全部完成止。
11.4除能证明因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外,工期延长,应由甲方支付续保费用。
第十二条:变更设计
12.1双方得以按照下列情况改变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12.1.1经由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减少的事项。
12.1.2为了甲方利益,由乙方可以书面提前10天通知甲方,变更或增加或减少的事项。
12.2所增加或变更之费用,乙方可以按照签订到变更期间的相对高价定价。
12.3减少之工程,甲方除承担乙方已购材料之损失外,还应支付乙方为此支付合理的费用。
第十三条:工程延期
13.1须延长完工日期时,乙方可于原因发生后3日内据实将工程延期通知单书面通知甲方,但能够证明是乙方故意造成延期的除外。
13.2本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得通知乙方将本工程全部或局部停工。
第十四条:验收
14.1工程具有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进行验收。
14.2本工程进度于符合完工或阶段性验收标准时,乙方应以书面报请完工验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由甲方验收。
14.3乙方在验收前3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须提前2日书面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延期参照本合同十三条停工损失赔偿。
14.4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3天内未进行验收、也未提出延期的,乙方提交的已验收通知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认可,通知的验收日期即视为验收合格之日,作为支付合同价款的依据。
14.5本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10天内移交予甲方。验收合格之日即视为所有权及相关权利义务发生转移。
第十五条:违约及损害赔偿责任
15.1一方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另一方可终止或解除本合约,一方应给付另一方按工程总价10%计算之违约金。
15.1.1一方要求减少工程金额达原合约金额之百分之二十。
15.1.2一方要求停工达15日,除能证明是不可抗力或另一方之故意或重大过失除外 。
15.1.3一方有停业、倒闭、破产或财务发生困难情事之虞,或一方显无能力支付工程款。
15.2本合约依上述原因而终止或解除时,或因其它原因致使合同但发生其它赔偿事件,一方仍得依法向另一方求偿。
15.3除能够证明是乙方故意不按时进场施工的,甲方应赔偿乙方违约金15万元。
15.4除能证明是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造成的停工或延期,甲方应按每人100元/天对乙方承担赔偿金,并支付乙方因停工或延期而发生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机具折旧费、工地费用及管理费用等。甲方应于通知停工之十日内主动赔偿乙方。
15.5甲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准时支付工程款、违约金、赔偿金等,每迟延一天按照工程总价的百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纠纷处理
甲乙双方如对本合约条款发生争议,双方应平等协商,协商不成,由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其它
17.1合约时效: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自付清尾款后终止。
17.2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17.3本合约正本之印花由双方各自贴销。
17.4一方提供之地址为可送达之地址,如果变更应及时通知,否则按照合同约定地址投递即视为送达。
附件
1、甲方与其业主签订的总包合同内容(价格条款可不提供)
2、甲方提供图纸一览表,双方认可的施工图
3、甲方提供的设施 、材料清单
4、甲方指定之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以下无正文)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甲 方:
甲方担保人:
乙 方:
工程承包合同书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篇三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总天数:_________天。
四、工程质量与验收
1、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竣工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验收,验收通过的,发包人应在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签署工程验收合格有关证明,并确定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为实际竣工日期。
验收不通过,应由承包人进行整改并在整改后提交整改报告;验收通过,竣工日期以最后一次整改后提交整改报告的时间为准。
3、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竣工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的,从第16个工作日可以认为验收已经通过。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贰拾陆万贰仟陆佰伍拾玖元陆角贰分元(¥:__________________元)。
2、付款时间:按月进度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后七天内,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90%,余款10%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结清。
3、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方式确定,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1)、因工程量清单有错、漏,导致工程预算控制价不准确;
(2)、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人工、机械和材料价格变化;
(3)、因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的变化,采取的临时措施;
4、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
(1)、增加工程量的,在增加之前,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审定。
(2)、投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项目实际上没有发生的,在工程决算时应当取消。
5、材料变更时价格确定
(1)、承包人材料价格明细表已有的材料,根据承包人材料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单价计算。
(2)、承包人材料价格明细表没有的材料,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价格,经发包人审定。
六、发包人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指派作为的工程负责人,是发包单位的全权负责人,行使本工程施工合同所赋予的职权和工作。
2、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
3、主要材料的确定,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
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
4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工程款支付: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权与否决权,未经工程负责人签字确认,发包人不支付工程款。
5、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七、承包人权利和义务
1、承包人指派作为项目负责人,是承包单位的全权负责人,行使本工程施工合同所赋予的职权和工作。
2、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对的所有施工过程的稳定性和安全负全部责任,并且应对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和充分重视。
应保持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井然有序,避免发生人身事故。
3、已完工程成品,工程竣工验收未交给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保护,承包人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出资修复;发包人提前使用后发生的损坏,由承包人负责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并应将任何承包人的设备和多余材料储存并做妥善安排,从现场清理并运走任何废料、垃圾及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因承包人违反厦门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城市管理的规定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天内,承包人需将自身的人员及材料设备清退出场并打扫干净,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一年。
承包人必须做好本工程的保修工作,若承包人不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履行保修义务或拖延保修时间,发包人可扣除部分或全部保修金,另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施工队进行维修,但质量由承包人全部负责,保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当保修金不足以支付保修费用时,承包人仍应承担超出部分的费用。
7、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8、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八、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负责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不可抗力;
(5)、约定或工程负责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负责人提出报告。
工程负责人在收到报告后3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未签证的,在工程结算时,不给予工期顺延。
九、工程量确认
承包人应在每月25日前,向发包方工程负责人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报表壹式贰份。
工程负责人收到报表后3天内审核确认。
若工程负责人对承包人所报工程量有异议,承包人应配合工程负责人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并重新报送。
若承包人拒绝配合工程负责人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或不重新报送,则以工程负责人核实的工程量为依据。
十、材料设备供应
4、因承包人资源投入不足,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且无视承包人的警告而不做改进,从而引起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材料设备准备严重滞后时,发包人有权采取相关措施进行补救,相关措施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十一、违约责任
1、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月结算资料后14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15天起按应付款项日万分之三向承包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未付款项日万分之三向承包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达不到合格质量标准,承包人应负责返工,直至重新通过验收,承包人应负责返工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所延误的工期不得顺延。
如经两次返修仍不能通过验收的,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且发包人有权请第三方进行维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十二、其他
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定义:
2、风力9级(含9级)以上台风持续24小时(以气象台发布的公告为准)。
3、24小时连续雨量达100以上的暴雨(以气象台发布的公告为准)。
4、洪水、空中飞行物坠落、7级以上(含7级)地震。
5、遇由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报对方,并应在7日内提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
6、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或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工程量,发包人将不予计量。
7、合同变更和解除
(1)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擅自停工、窝工或因其他承包人之原因致使合同约定的工期根本无法达到的。
(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的主要分部施工质量明显无法达到合格要求,经发包人要求整改却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的。
(3)承包人因其他法律纠纷或行政违法被查封或有关司法部门要求发包人停止向其支付工程款或协助执行工程款的,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4)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否则,发包人除了有权解除合同外,还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其违法转包部分的工程款的10%的违约金。
12、有关违约金的支付并不能免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项下的其他任何责任,除了根据上述支付的违约金外,承包人未能根据合同协议的工程进度表及编制的其他工作计划所规定的日期之前,完成其他工作事项,承包人应对给发包人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
十三、合同生效
3、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工程承包合同书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篇四
乙方:
一、工作内容
1、屋面女儿墙抹灰;屋面珍珠岩找坡。
2、无机发泡保温板铺贴。
3、屋面钢筋细石砼浇筑、压光;嵌缝条、淋油膏。
4、屋面找平层压光。
5、一切运输工具、拌和机械及各种辅助工具、辅材;
6、乙方工作人员所需的一切劳保用品的购置、使用。
7、施工现场和职工宿舍做到文明标准,随时保证清洁卫生,若达不到标准,甲方可组织人员清理,清扫,乙方负责其人工费用,该款在工程中扣除。
8、每天所有的工作面应做到落手清,否则甲方有权处罚。(按砼5元//kg计算)
9、服从甲方所有管理人员的安排对乙方工作的监督。甲方对乙方的各项违章、违规现象有权作出处罚并通告全工地所有人员。
二、承包单价
1、本工程屋面按实际面积 元/㎡包干(女儿墙体不计算面积),如果该班组其中未达到相关要求标准,将最终支付工程款时扣除相应内容的费用。
2、本工程上人屋面花架按实际面积 元/㎡包干(女儿墙体不计算面积),其中 元/㎡作为“作业工人的劳务费”;其中 元/㎡作为现场安全文明配合费;其中 元/㎡作为班组长管理费;其中 元/㎡作为民工工资利息(为却保按时发放民工工资)。如果该班组其中未达到相关要求标准,将最终支付工程款时扣除相应内容的费用。
4、以上单价为以上工作内容的包干价,已包括所有辅料以及管理费、人工费、税金、暂住证费,民工综合社保费、现场文明等其它一切费用。
6、本工程单次变更或增加费用在500元以下的均不进入工程决算。
三、付款方式
所有屋面完工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检验合格后十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已完成工程量总额“作业工人的劳务费”的 % ;竣工验收后30日内付至工程量总额的 。
四、双方责任
1、甲方在现场配置技术、管理人员,解答乙方在施工中遇到的技术疑点,指导乙方施工管理。
2、施工期间甲方给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职工住宿等方便。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技术人员的书面《施工工艺要求》、《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交底》施工,乙方若有不同看法,必须经甲方现场施工员同意,书面签字确认,并附新的工艺要求、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交底。
4、乙方所聘请的工人,必须具备合法的身份证件,不得录用身份证人员及童工。
5、乙方必须加强工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遵纪守法教育,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若在施工中与甲方管理人员有不同看法,应与甲方管理人员探讨、沟通,无法达成共识的,应向上一级领导部门汇报解决,若既不汇报又不执行甲方管理人员指挥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7、 乙方必须加强工人的遵纪守法教育,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教育每个工人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不服从甲方管理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若乙方不执行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中途退场处理。
8、乙方若因工期及工程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增加人员,若乙方仍未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另派其它班组对乙方所做的部分或全部工程进行施工,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增加费用(含另请班组价格高出乙方承包价格的部分)及工期损失由乙方承担。
9、乙方负责人原则应亲自督驻本工地并在生活区常住,若因其它原因不能亲驻的,乙方应委派代理人(中途尽量避免更换代理人),乙方(或其代理人)在有乙方人员作业时,不得随意外出、离开现场,若有特殊原因需要外出,应征得甲方施工员同意,代理人承担乙方所有义务及责任。
11、 乙方有责任派人协助甲方施工员对本分项的工程质量进行的检查。
12、乙方作业人员若发生安全事故(无论何种原因),除甲方购买保险以内保险公司赔付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以外所有费用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13、施工现场不准生火做饭,用电必须按项目部相关要求使用,如发生类似情况,将按情节轻重给予100元至1000元处罚。
14、乙方作业人员的私人物品自行保管,若遗失概与公司无关。
五、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负责进场班组人员每周一次的安全、文明、质量教育,作出书面记录,所有参加人员必须签字向甲方报送。
2、强化安全质量、文明意识,设质量检查员、安全文明宿舍,文明现场检查,并报甲方备案。乙方参与施工人员应身体健康、无疾病或遗传病,否则由乙方负一切责任。
3、负责施工生产中落手清,保证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每一层楼完工后做到材料收拾干净,否则由甲方派人清扫,但造成的用工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确保承包范围内的作业面达到文明施工标准。
4、现场不准生火做饭,用电必须按项目部相关要求使用。
六、其它
1、本工程乙方进场人员应具有一定的专业能力,至少应具备“三懂四会”和施工时的安全知识和防护力。
4、严禁盗窃,若有违反者除罚款所在班组人员20xx元外,并将其逐出工地,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严禁各种赌博和不文明现象,保持宿舍内整齐和个人卫生。
5、根据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工地原则上不使用女工,严禁男女混宿,,对于有夫妻的作业人员,食宿乙方自行解决。
6、根据工程具体情况,乙方进场人员年龄须在18-55周岁之间,并应带有效身份证、暂住证,无证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进行作业。者原则上不使用。本工地禁止招用少数民族作业人员和童工。如有类似现象发生,将给予3000.0元/人次的处罚。
7、乙方离场人员的行李、包箱应主动交门卫检查。
8、乙方进场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劳动安全法法规及有关规定,不按规定作业,一切后果乙方全部负责。
9、本合同未尽事宜,若在施工中发生,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10、乙方合同责任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席、迟到甲方每周的例会,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召开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会议。如缺席一次,甲方将按200.0元/次进行处罚,迟到按每5分钟50.0元进行处罚。且在3日内以现金方式将罚金上交项目部。超过时间,将在支付工程款时,以双倍扣除。
11、施工过程中,所有来自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处罚,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交项目部,否则将在结算工程款时,以双倍扣除。
12、本合同乙方不得转包、分包他人,否则本合同自动失效,且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保证金。
七、关于违约与退场
1、如果是由于乙方自身原因,不能满足、达到相关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或资金不足、不服从管理等而退场,则甲方只支付乙方完成工程量中的的50℅,不再另行支付任何窝工、误工、退场费等其他费用,且不退还乙方保证金。
2、如乙方中途单方面不履行合同约定工作内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只按完成工程量的50℅给以结算工程款支付给乙方,且有权另行分包他人。且不退还保证金。
3、如果是由于建设单位、上级相关行政部门或中途遇不可抗拒因素而被迫停工,致使甲、乙双方不能履行合同,乙方有义务、责任将工作内容全部按合同约定完成,则甲方按本合同价款同步支付乙方工程款,同时无息退还保证金,不再另行支付任何窝工、误工、退场费等其他费用。
八、保证金的交纳及退还
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3日内,向甲方交纳现金人民币元,大写 , 本合同方才正式生效,该款作为乙方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度等保证金。(如果乙方是已进场作业班组,则在乙方已作业内容的工程款中扣出相应工程款作为保证金)
2、保证金的退还:所有屋面工作内容完成并验收合格后30日内退还至70%,在支付工程款时,一并支付。竣工验收完成30日内退还至100%,在支付工程款时,一并支付。
3、该分项工程总工程款的5℅作为该分项的质保金的,在建设单位支付甲方的质保金时,甲方同时支付乙方的质保金。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友好协商。合同最终解释权规属甲方。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开始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两份存相关部门。
付件:1、《安全生产责任书》;2《治安消防管理条例》;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承包合同书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篇五
甲方:____市东四环南xx项目经理部乙方:为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质量,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前提下,签订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市东四环南
二、工作范围:
二、工作内容施工前的各项工作准备(施工人员及施工各项小型机械设备的进场);桥台承台、桥墩承台、桥台肋板及台身、桥墩墩身、临时支承柱,支座安装、防震设施、预埋件、现浇连续箱梁、桥面铺装,防撞护栏、桥面排水设施等桥梁施工内容。
第二条 承包方式
一、本工程实行单价承包,为单包工形式,各工程承包价包括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施工所需的人工费、小型耗材费、小型机械费等。
二、承包价明细详见附件1《桥梁工程量清单》。
三、工程数量:以甲方、监理、设计及业主共同确认的.有效计量支付数量为准。
第三条:工程质保金及履约保证金乙方进场后需向甲方现金或转帐形式交付15万工程质保金及履约保证金。待工程完工后返还给乙方。
第四条:工程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
第五条:工程期限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最终结算办理完成止。合同工期:自甲方通知开工起12个月内,且必须满足业主和甲方规定的节点工期目标要求。
第六条;工程进度
一、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积极组织本工程的施工,并保证在合同期内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甲方或业主、监理工程师提出的计划安排,服从统一调度。
二、乙方在没有受到外界因素干扰的情况下必须按照甲方及监理、业主下达的月进度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当月施工任务,若乙方未能按照甲方及监理、业主下达的月进度计划完成当月施工任务,甲方有权按工程滞后程度扣除乙方费用外,还应承担由此原因造成的监理、业主对甲方进行的罚(扣)款。
三、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乙方在限期内无力完成任务或达不到月均衡生产能力,或存在质量问题及内部管理问题,如是乙方责任,甲方有权分割合同工程量或终止合同,若终止合同,则勒令限期退场,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四、因设计变更、征地拆迁、管线迁移、地方百姓阻工、无可抗拒的天气等原因导致的停工,工期可适当顺延。停工期间乙方机械设备、人员误工等损失费用经双方协商给乙方适当补偿。
五、如乙方中途退场或严重违约中止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对已完未结算工程或已结算未支付的任何工程项目及款项不再进行结算或支付。对于乙方遗留工程,甲方另行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第七条 工程质量
一、满足总承包合同要求。
二、乙方必须对本工程和甲方负责,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以及设计图纸,精心组织,科学施工,达到业主要求的质量等级标准。
三、由业主、甲方、监理工程师对该工程下发的指令、命令、通知等均对乙方有效。乙方应服从甲方委派的现场工程师及驻地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做好现场施工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初验资料,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工程返工、停工,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对甲方(公司)造成不良的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每次处以-5000万元罚款,直至解除本合同。
四、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f801-)及公路工程《技术规范》及业主、监理、设计、甲方规定的技术条款为依据。分项工程合格率为95%;单位工程交、竣工验收优良品率90%以上;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案次)0次。
五、达不到设计及规范要求标准的工程部分,甲方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返工,直到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的标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具备隐蔽条件的隐蔽工程,乙方应进行自检,在隐蔽前通知甲方和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成后重新验收。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通知甲方进行现场工程数量确认,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结算该部分工程款。
第八条:工程结算程序和方式
1、本工程结算办法按本项目按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的工程计量执行。
2、每月____日之前乙方应及时将本月实际完成的符合本合同约定和计规范要求的工程量以及当月的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汇总表一并上报甲方合约部。乙方上报的工程量必须为经监理工程师和甲方质检工程师验收合格并签认的工程量。
3、甲方财务部根据签认完整的结算单,在业主支付甲方当期工程款后____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4、甲方合约部每月对乙方上报的结算数量进行审核,存在问题由甲方负责调查解决,若发现乙方存在漏报、超报、重报现象,甲方除口头警告外另处以300-500元次罚款。
(1)该工程经甲方及业主验收达到质量要求;
(2)办理退场手续。甲方给予办理完工结算并报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支付剩余工程款、履约保证金。
7、最终结算: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满,若无工程质量问题,退还乙方工程质保金。完成后________年内付清全部款项。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相关的施工图纸一套,技术部门关于本项目的技术规范供乙方查阅。及时组织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安全、环保交底。
2、甲方委派现场工程师,根据项目技术规范的标准要求,对乙方的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进行督查,并负责与监理工程师、业主联系,进行工程中间验收,负责有关签证工作。
3、在施工过程中若乙方不能根据甲方的总体工期要求按期完成生产任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增加实际施工人员及机械设备,要求增加的人员及设备应于甲方通知后____日内进场,如乙方不能按要求及时进场,甲方则按100元人天、100元台天进行处罚;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合同工程量进行调整,乙方不得拒绝。
4、甲方有权对乙方发放的工资情况进行核查,乙方拒绝。若发现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人工资,甲方有权动用乙方履约保证金代为支付。
5、根据合同规定,在郑州路桥给甲方计价的情况下甲方按一定比例给乙方计价并拨付工程款。在资金不到位时应相互理解和支持,乙方更不得随意罢工或闹-事,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有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方有权按照
第十一条的约定对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管理。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除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外,还应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责任和义务。(附表)
2、本合同签订后,即视为乙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已对现场和其周围环境以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详细、认真的察看和核查,并对以下几点内容已经查明:a现场的地形地貌和特征;b水文和气象条件;c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工艺流程、技术要求及监理程序;d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所需做的工作范围、性质;e安全和环境不利因素(包含施工区域内油、气、电、管线以及居民对本工程的影响);还应认为,乙方已将上述因素对工程的影响已在单价中予以考虑。
4、乙方必须依法用工,并与其聘用的人员签订用工合同报甲方备案,如乙方人员调整必须及时报甲方备案。同时乙方必须每月上报全体人员考勤表、工资表复印件,至甲方财务部备案。上报日期不得超出次月____日。
5、乙方在签订合同时要填写进场设备和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并确保按名单上的人员和设备进场,直到本合同工程完工,甲方将不定期检查。乙方承诺的施工负责人 必须自始至终坚守工地,亲自指挥生产施工,离开工地时应向甲方请假,未经同意离开工地,罚款元天人。乙方进场设备不得中途擅自撤走,否则罚款100元台天。乙方提供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上岗操作证书并报甲方备案。乙方应对其施工人员进行上岗前的业务培训和安全环保教育,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分包,如发现此类情况,一经核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勒令其退场,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并丧失再度合作的机会。
7、乙方必须严格对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并严格按照技术规范以及设计图纸要求,精心组织,科学施工,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等级标准。
8、乙方在施工中要严格执行业主规定的工序报验制,每道工序完工后在取得现场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的签认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施工;必须服从驻地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委派的现场工程师的监督,否则甲方有权拒绝验收,由此造成的停工等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9、若发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图纸与实际不符时,乙方应立即报告甲方现场工程师,待征得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按批复的变更设计图纸(或指令)施工;施工中若发生质量问题时,乙方必须立即报告现场工程师,及时提出措施,在取得监理工程师同意后,组织人员进行返工处理,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工程完工后,乙方负责清理施工场地,包括拆除临时驻地设施等工作,乙方人员工资由甲方按100元日支付。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
1、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关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乙方必须履行。
2、乙方应遵守国家、地方的一切法律、法规及甲方相关的规章制度。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当地政府及其他执法部门关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规。
3、乙方应建立内部安全管理机构,设立专职安全员、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操作规程,购置安全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保证施工需求。
4、乙方必须保证工程完工后物清料净,施工期间施工场地内材料、机械设备摆设整齐。
5、乙方必须对其现场施工人员、设备财产的安全负责。在施工及材料的采购、运输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身伤残、死亡、财产损失、 损害及意外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费用和责任。并购买本工程的人身意外伤害险。
6、乙方的主要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要按甲方规定佩带统一标志,没有甲方的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并自始至终以甲方的名义组织施工。乙方进场的所有机械设备均按甲方要求统一标识。
7、凡因乙方管理不善而给项目部造成行政干扰的(如雇工到项目部闹-事等)则每次罚款1万元,若对甲方管理人员造成人身和精神伤害,按国家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材料、水电供应及管理
1、甲方提供下列材料工程结构材料皆有甲方提供。
2、乙方负责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进行保管、使用、装卸及场内转运。
3、除甲方提供材料外的所有施工材料、机械设备、施工用水电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甲方负责提供电力主线的接口至本桥二十米内,其余线路及电力设施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甲方按 元度收取电费,实际用电量为电表读数与电损合计。
4、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机械设备除挖机外均有乙方租赁并承担费用。
5、乙方自行采购材料的小型材料,质量必须满足相关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必要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应按要求进行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十三条 费用变更
1、本工程单价在施工期间不予调整。
a、纯属工程量的增减,执行原单价,调整总价;
b、新增项目,若原清单中有相同或相类似的项目,可套用或参照该单价确定新单价;原清单中没有相同或相类似的项目,由甲乙双方协商初步确定,但最终必须经甲方上级公司审核确定后才可作为结算依据,与乙方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c、任何变更均属于本合同工程范围内,乙方不得拒绝施工。
第十四条 争议履行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地方法院判决。
第十八条 其它事宜
1、乙方在本合同外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乙方与任何
第三方签订的经济及其它合同协议等,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迎接有关部门和领导的检查工作。
3、双方签订的《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责任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它未尽事宜,针对具体情况协商解决,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在乙方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最终结算完毕后自动失效。
工程承包合同书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篇六
由于工程施工需要,甲方把以下工程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法》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建筑施工管理条例、施工规范,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一、工程地点及名称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内容价款以及工期
2、工程造价一次性包死。
三、付款及质量
1、污水地底板验收合格后付30%,主体验收合格后付至70%,发包方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95%,其余工程款待工程保修期满一次性付清。
2、工程质量:合格
四、甲方责任:帮助乙方解决水源电源,协助乙方解决施工现场出现的问题,给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并交底。
五、乙方责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相关规范进行施工,必须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定,承担因为安全和质量造成的责任和费用。
六、保修期及质保金。
1、保修期:发包方竣工验收后日历天共计__________个月。
2、质保金:承包总价的10%为保修金,保修期满后付清全部承包价款。
3、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日期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保修期满质保金付清自行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