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总承包合同标准版大全(17篇)

时间:2023-12-03 作者:笔舞

承包合同是双方约定某项工程或服务事项的具体内容和权责的法律文件,它的签订可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和实施,我觉得我们应该签订一个承包合同来规范我们的合作关系。要想写一份完美的承包合同,别忘了参考下面的范文和检查清单。

epc总承包合同标准版大全(17篇)篇一

建设单位: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已经就甲方的x项目签订了总承包合同。经过双方的友好协商,在此,就总承包合同内的绿化工程的具体工作内容作出以下约定,双方共同遵守之:

一.工程项目内容及范围:绿化、景观,大门前绿化。

二.工程图纸设计:由甲方提供设计和设计深化图纸以及施工图纸。

三.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四.工程开工日期:x年xx月xx日或收到甲方的正式图纸之日开始。

五.工期:总承包工程工期为xx个月。

六.工程造价和结算:

1.本工程的合同金额为可调价格,目前暂定人民币(大写)整;。

2.工程结算依据xx省最新颁布的园林预算定额上浮%公司给予乙方费率xx个点包括税金,同时按照园林工程标准取费,定额人工按照xx省xx市最新颁布的定额人工金额取费,另外人工补差120元/工日;材料价格依据xx省xx市工程造价部门公布的当月信息价;材料无参考信息价的,由双方依据市场价格自行确定。

七.工程款的支付:

1.本工程无预付款;。

3.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支付工程款至95%;。

4.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双方确定的审计价格的5%,在保修期(一年)满后的第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八.甲方负责的其他事项:

1.甲方负责办理土地征用、青苗补偿等一切外围政策性配套工作,保证乙方能够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施工。如因建设单位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的,乙方的所有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临时水、电接入点。

九.其他:

本补充协议中的内容与总承包合同内容有冲突时,以本补充协议为准,其他的参照总承包合同内容。

十.协议生效:

在总承包合同生效的情况下,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以下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盖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公司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日期:

乙方(盖公章):法人代表(签字):公司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日期:

epc总承包合同标准版大全(17篇)篇二

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_____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承包范围:

二、主要技术来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施工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其中: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

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发包人: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字)。

工商注册住所:工商注册住所:

企业代码:企业代码: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账号:授权代表: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开户银行:账号:

epc总承包合同标准版大全(17篇)篇三

甲方:

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及地点:

2、工程承包内容及范围:

(1)变电站一般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中变电站站址范围内的基础及电缆沟开挖、基础混凝土的浇筑、道路平整、站内绿化工作。

(2)变电站建筑工程:主控楼、高压配电间、办公楼等主要建筑物的土建工作及装饰工作;变电站围墙、大门的土建工作。

(3)变电站辅助设施工程:全站照明、给排水、通风、空调、消防、防雷接地等辅助设施建筑及安装工作。

(4)变电站安装工程:变电站主辅设备的安装、设备交接试验、单体调试、系统调试。

(5)线路工程:至送电线路架设;全线基杆塔组装及附件安装;全线基杆塔基础开挖及浇筑;杆塔接地;线路参数测试等工作。(线路全长公里)。

(6)通信工程至光纤通信线路架设工程。(线路全长公里)。

(7)系统试运行。

(8)用于工程实体的设备、装置性材料、消耗性材料的采购。

以上工程内容的细项最终以甲方审定的概算书或工程量清单相对应的条目为准。

3、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由乙方进行施工总承包。

4、工程合同金额:人民币整。(项目建设所需的备品备件购置、管理车辆购置、工器具办公生产生活家具购置以及甲方生产职工培训及提前进场费用等均未包含在此合同价格内。)。

5、工程质量要求:单位工程合格率100%,整体工程达到优良标准。

6、工程工期要求:开工日期为年月日,竣工日期为年月日,合同工期天。

7、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8、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9、本合同包括:(1)协议书(2)专用条款(3)通用条款。

10、本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分别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1、本合同一式捌份,其中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epc总承包合同标准版大全(17篇)篇四

工程名称:

建设规模:

工程地点:

立项批文:

资金来源:

2、工程承包范围。

本工程的设计(含勘察)、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计划开始工作时间:

工期控制:日历天,其中设计(含勘察)周期日历天,施工工期日历天。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监理人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

4、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

5、签约合同价。

设计(含勘察):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制订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xx年修订本)之规定设计收费标准下浮%计算,计费额为经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审后的预算控制价。暂定设计(含勘察)费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施工:以经评审的预算控制价下浮%作为计价基础。暂定施工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元(大写:元整),最终工程结算价款以国家审计机关审定金额为准。

6、承包人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

设计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发包人要求;

(7)图纸。

(8)经评审的预算控制价;

(9)其他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承包人的投标文件)。

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签字认可的有关工程的补充协议、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解释顺序以时间在后者具有最优先解释权。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承包人提供的图纸与发包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之间有矛盾或者不一致的,以其中要求较严格的标准为准)。

8、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9、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设计(含勘察)、施工、竣工、交付及缺陷修复。

10、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11、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份,发包人份,承包人份。

1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13、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epc总承包合同标准版大全(17篇)篇五

(1)全部合同解除的撤离。按18.1.5款第(4)项的约定,承包人有权将未被因抵偿扣留的机具、设备、设施等自行撤离现场。并承担撤离和拆除临时设施的费用。发包人为此提供必要条件。

(4)项约定被抵偿的机具等)。发包人为此提供必要条件。

18.1.7解除合同后继续实施工程的权利。发包人可继续完成工程或与其他承包人继续完成工程。发包人有权与其他承包人使用已移交的永久性工程的物资,及承包人为本工程编制的设计文件、实施文件及资料,以及使用根据18.1.5款第(4)项约定扣留抵偿的设施、机具和设备。

18.2.1由承包人解除合同。基于下列原因,承包人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解除合同,但在发出解除合同通知15天前告知发包人:

(2)发包人实质上未能根据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影响承包人实施工作停止30天以上;。

(3)发包人未能按14.2.2款的约定提交支付保函;。

(5)发包人破产、停业清理或进入清算程序、或情况表明发包人将进入破产或(和)清算程序,或发包人无力支付合同款项。发包人接到承包人根据本款第(1)项、(2)项、(3)项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发包人随后给予了付款,或同意复工、或继续履行其义务、或提供了支付保函时,承包人尽快安排并恢复正常工作。因此造成关键路线延误时,竣工日期顺延;承包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8.2.2承包人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停止和进行的工作如下:

(3)移交已经付款并已经完成和尚待完成的设计文件、图纸、资料、操作维修手册、施工组织设计、质检资料、竣工资料等。应发包人的要求,对已经完成但尚未付款的相关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等,按商定的价格付款后,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提交给发包人。

(4)向发包人提交全部分包合同及执行情况说明,由发包人承担其费用。

(5)应发包人的要求,承包人将分包合同转让至发包人或(和)发包人指。

定方的名下,包括永久性工程及其物资,以及相关工作;。

(6)在承包人自留文件资料中,销毁发包人提供的所有信息及其相关的数。

据及资料的备份。

18.2.3解除合同日期的结算资料

14.5款保修金额暂扣与支付的款项、16.2款索赔的款项、本合同补充协议的款项,及合同任何条款约定的增减款项,以及承包人拆除临时设施和机具、设备等撤离到承包人企业所在地的费用(当出现18.2.1款第(4)项不可抗力的情况,撤离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协商一致,作为解除日期的结算资料。

18.2.4解除合同后的结算。

(1)根据18.2.3款解除合同日期的结算资料,结清解除合同双方的应收应

付款项的余额。此后,承包人将发包人根据14.2.2款约定提交的支付保函返还给。

发包人,发包人将承包人根据14.2.1款约定提交的履约保函返还给承包人。

(2)合同解除时发包人仍有未被扣减完的预付款,根据14.3.3预付款抵扣。

的约定扣除,此后,发包人将预付款保函返还给承包人。

(3)承包人尚有其他未能收回的应收款余额,有权从14.2.2款约定的发包。

人提交的支付保函中扣减,此后,承包人将支付保函返还给发包人。

(4)承包人尚有其他未能收回的应收款余额,合同又未约定发包人按。

协商一致的解除合同日期结算资料后的第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

利率,支付拖欠的余额和利息。发包人在此后的60日内仍未支付,承包人有权。

根据第16.3款争议和裁决的约定解决。

(5)承包人尚有根据18.1.4款解除合同日期结算资料中未能付给发包人的

付款余额,发包人有权根据18.1.5款约定的解除合同后的结算中的第(2)项至。

第(4)项进行结算。

18.2.5承包人的撤离。承包人在合同解除后,除为安全需要以外的所有其。

他物资、机具、设备和设施,全部撤离现场。

18.3合同解除后的事项。

18.3.1合同解除后,由发包人或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结算、及结算后的付。

款约定仍然有效,直至解除合同的结算工作结清。

18.3.2解除合同的争议。合同一方对解除合同、或对解除日期的结算资料

有争议,采取友好协商解决。经友好协商仍存在争议、或有一方不接受友好协商。

时,根据16.3款争议和裁决的约定解决。

第19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9.1合同生效。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合同生效条件满足之日生效。合同。

正本、合同副本的份数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2除本合同第11.1款质量保修责任书的约定外,合同双方已履行了合同。

约定的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已结清,本合同即告终止。

19.3合同双方在合同终止后,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

等义务。

第20条补充条款。

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行业规定,结合工程实施情况,经协商一致后,

可对本通用条款的内容,在专用条款中具体约定、补充或修改。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同副本一式:份。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第1条一般规定。

1.1定义与解释。

根据本合同工程的特点,补充约定的其他定义:

1.3语言文字。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

1.4适用法律。

合同双方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1.5标准、规范。

1.5.1本合同适用的标准、规范(名称):

1.5.2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份数和时间:

1.5.3没有成文规范、标准规定的约定:

发包人的技术要求及提交时间:研发试验(或培训)协议(名称),作为合同附件。

1.7保密事项。

1.签订的商业保密协议(名称):

2.签订的技术保密协议(名称):承包人提交实施方法的时间:

第2条发包人。

2.2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的姓名:;。

发包人代表的职务:;。

发包人代表的职责:

2.3监理人。

2.3.1工程总监理姓名:

监理的范围:

监理的内容:

监理的职权:

监理的权限:

2.4安全保证。

2.4.1承包人接受发包人委托办理事项的协议(名称):

2.4.3发包人涉及建筑主体及承重结构变动、或涉及重大工艺变化的装修工。

程的委托合同(名称):,作为本合同附件。

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和权力。

3.1.3经合同双方商定,承包人应提交的报表类别、名称、要求、报告期、

提交的时间和份数:

3.2项目经理。

3.2.1项目经理姓名:

项目经理职责:

项目经理权限:

因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兼职其他项目经理的违约约定:

3.8分包。

3.3.1分包约定。

约定的分包事项和分包人长名单:

第4条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

4.1项目进度计划。

4.1.1承包人提交项目进度计划的份数和时间:

4.3采购进度计划。

4.3.2采购开始日期。工程物资采购及开始日期的约定:

4.4施工进度计划。

4.4.1施工进度计划(以表格或文字表述)。

提交关键单项工程施工计划(名称):

提交关键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计划(名称):

4.5误期赔偿。

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1天的误期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

合同价格的%、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

第5条技术与设计。

5.1生产工艺技术、建筑艺术造型。

5.1.1承包人提供的生产工艺技术或建筑艺术造型。

工程试运行考核保证值或(和)使用功能的说明如下:

(或,以下一段,替换上一段)各单项工程试运行考核保证值或(和)使用功能。

说明,分别如下:

5.1.2发包人提供生产工艺技术或建筑艺术造型。

由发包人承担的工程试运行考核保证值或(和)使用功能说明如下:

(或,以下一段,替换上一段)由承包人承担的各单项工程试运行考核保证值或。

(和)使用功能说明,分别如下:

5.2设计。

5.2.1发包人的义务。

(1)提供项目基础资料。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

和时间:

(2)提供现场障碍资料。发包人提供的现场障碍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

和时间:

5.2.2承包人的义务。

(1)经合同双方商定,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的如下。

部分,可按本款中约定的如下时间期限,提出进一步要求。

5.2.4操作维修手册。提交的份数和最终提交期限:

5.2.5设计文件的份数和提交时间。

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文件的份数和提交时间:

技术设计阶段设计文件的份数和提交时间:

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文件的份数和提交时间:

5.3设计阶段审查。

5.3.1设计审查阶段及审查会议时间。

本工程的设计阶段(名称):

设计审查阶段及其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规划设计阶段设计文件的份数和提交时间:

第6条工程物资。

6.1工程物资的提供。

6.1.1发包人提供的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和部件。

类别、估算数量或(和)规格清单:

6.1.2承包人提供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和部件。

类别、估算数量或(和)规格清单:

6.6工程物资保管与剩余。

6.6.1工程物资保管。

委托承包人保管的工程物资的类别和估算数量:

承包人提交保管、维护方案的时间:

由发包人提供的库房、堆场、设施及设备:

第7条施工。

7.1对发包人的义务。

7.1.1提供基准坐标资料。

提供的基准坐标资料的内容和时间:

7.1.3进场条件和进场日期

承包人的进场条件:

承包人的进厂日期:

7.1.4临时用水电等提供和节点铺设。

发包人提供给临时水、电等类别和取费单价:

7.1.10由发包人履行的其他义务:

7.2对承包人的义务。

7.2.2施工组织设计。

提交工程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的份数和时间:

需要提交主要单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名称、份数和时间:

7.2.3提交临时占地资料。

提交临时占地资料的时间:

7.2.4提供临时用水电等资料。

承包人需要水电等品质、正常用量、高峰量和使用时间:

发包人能够满足施工临时用水、电等类别和数量:

水电等节点位置资料的提交时间:

7.2.13由承包人履行的其他义务:

7.4人力和机具资源。

7.4.1人力资源计划一览表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

人力资源实际进场的报表格式、份数和报。

告期:

7.4.2主要机具计划一览表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

主要机具实际进场的报表格式、份数和报告期:

7.5质量与检验。

7.5.1质检部位与参检方。

三方参检的部位、标准及表格形式:

两方参检的部位、标准及表格形式:

承包人自检的部位、标准及表格形式:

第三方检查的部位、标准及表格形式:

7.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

7.5.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需要质检的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的分类、部位、质检内容、标准、表格。

和参检方的约定:

7.8健康、安全、环境。

7.8.1健康、安全、环境管理。

提交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计划的份数和时间:

第8条竣工试验。

本合同工程包含竣工试验。(或选)本合同工程不包含竣工试验。(不选择的。

用笔划掉)。

8.1竣工试验的义务。

8.1.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1)竣工试验方案。

提交竣工试验方案的份数和时间:

第9条工程接收。

9.1工程接收。

9.1.1按单项工程或(和)按工程接收。

(1)按单项工程或(和)工程接收。

按工程接收的日期:(或,以下一段,替换上一段)

按单项工程接收的顺序和日期分别为:(或,以下一段,替换上一段)

(2)本工程不存在竣工试验。

按工程的接收日期为:(或,以下一段,替换上一段)

按单项工程接收的顺序和日期分别为:

9.1.2接收工程提交的资料。

提交竣工试验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时间:

第10条竣工后试验。

10.1责任与义务。

10.1.1发包人的义务。

(6)其他义务和工作:10.1.2承包人的义务。

(2)提交给发包人的竣工后试验方案的份数和时间:

(7)其他义务和工作:10.2竣工后试验程序。

10.2.5竣工后试验日期的通知

单项工程或(和)工程竣工后试验开始日期:10.3竣工后试验及试运行考核

10.3.3试运行考核。

(3)试运行考核周期:小时(或天、周、月、年)。

10.6未能通过考核。

(1)未能通过试运行考核的赔偿。

1)承包人提供生产工艺技术或建筑设计未能通过试运行考核的赔偿。

单项工程的赔偿金额(或赔偿公式)分别为:(或,以下一段,替换上一段)。

工程的赔偿金额(或赔偿公式):

2)发包人提供生产工艺技术或建筑艺术造型未能通过试运行考核的赔偿。

承包人承担相关责任的赔偿金额(或赔偿公式)分别为:10.7考核验收证书。

10.7.1本合同按工程颁发竣工后试验及考核验收证书。

(或,以下一段替换上一段)。

本合同按单项工程和工程颁发竣工后试验及考核验收证书。

第11条质量保修责任。

11.2质量保修金额。

11.2.1质量保修金额。

质量保修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

质量保修金额的暂扣方式:

第12条工程竣工验收。

12.1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12.1.1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竣工验收报告的格式、份数和提交时间:完整竣工资料的格式、份数和提交时间:

第13条变更和合同价格调整。

13.2变更范围。

13.2.6其他变更。

根据本工程特点,商定的其他变更范围:13.5变更价款确定。

对每项变更价款的计算方法约定:

第14条合同总价和付款。

14.2担保。

14.2.1履约保函。

承包人不提交履约保函。

(或,以下一段,替换上段)。

提交履约保函的格式、金额和时间:

14.2.2支付保函。

发包人不提交支付保函。

(或,以下一段,替换上一段)。

提交支付保函的格式和提交时间:14.2.3预付款保函。

承包人不提交预付款保函。

(或,以下一段,替换上一段)。

提交预付款保函的格式、金额和时间:14.3预付款。

14.3.1预付款金额。

预付款的金额为:14.3.3预付款抵扣。

预付款的抵扣方式、抵扣比例和抵扣时间安排:14.4工程进度款。

14.4.1工程进度款。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14.4.2其他进度款。

其他进度款有:

14.5质量保修金额。

14.5.2质量保修金额的支付。

质量保修金保函的格式、金额和时间:14.6按月工程进度申请付款。

按月付款申请报告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14.7按付款计划表申请付款。

付款期数、每期付款金额、每期需达到的主要计划形象进度和主要计划工程量进度:

付款申请报告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

第15条保险。

15.1承包人的投保。

15.1.1合同双方商定,由承包人负责投保的保险种类、保险范围、投保金额、

保险期限和持续有效的时间:

15.2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

土建工程一切险的投保方及对投保的相关要求:安装工程及竣工试验一切险的投保方及对投保的相关要求:

第16条违约、索赔和裁决。

16.3争议和裁决。

16.3.1商定的仲裁机构(名称)和地点:

第17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8.1合同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同副本一式:份。

epc总承包合同标准版大全(17篇)篇六

发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我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就旱地承包经营一事,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1、地点:

2、面积:

3、用途:乙方可开发做养殖场和种植场。

承包旱地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两处旱地处的承包金每年每亩均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2、付款日期:承包金每三年结付一次,承包金在签订合同之日后15个工作日付清;第一年承包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全部付清。

3、双方同意: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纳定金人民币________元,合同最后一年充抵承包金。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按时将本合同项下的旱地及山地交给乙方自行经营。

2、承包期内,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执行本合同规定的乙方义务,但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权。

3、承包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其承包经营的农作物和山地部分或全部转包给第三者经营。

4、承包期内,本合同项下之旱地发生土地权属争议,由甲方出面负责调解处理。

5、承包期内,经营过程中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均由乙方负责。

1、合同期满,乙方承包的果园及所开发的养殖场要保持原且承包地域内的一切果树、作物、房屋及养殖场无偿归甲方所有,不得另计残值;且每亩果园的优质荔枝树或优质龙眼树不得少于10棵,每棵荔枝树和龙眼树的冠面直径要有4米以上,如每径每少1米则罚款人民币_______元,由此类推。

2、合同期满,乙方如有续约要求,届时另订新约;同等条乙方享有优先权。

1、承包期内,若乙方中途退出经营或擅自将其承包经营的旱地承包给第三者的,或乙方不经甲方同意,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缴交承包金的,除应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月息10厘的利息给甲方,如逾期三个月不交的,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所投入资金和和所缴交的定金不予退回,且承包地域内的一切财产无偿归甲方所有,并赔偿人民币______万元给甲方。

2、承包期内,若甲方违约中途收回发包的果园,赔偿因违约而造成乙方的一切实际损失,同时向乙方赔偿人民币_______万元。

1、承包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的,届时双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据实减少乙方的承包金或者延期履行,变更直至解除合同。

2、承包期内,如中途遇国家政策变动,不允许承包的,即按国家政策规定的处理;如中途因国家或集体确需征用本合同项下旱地、果园或养殖场的,双方均应服从,其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清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及养殖场的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合同期内,凡执行本合同发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

1、合同期内,如甲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和正确执行。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随时补充之,其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名、甲方单位盖章及见证机关见证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法律见证机关存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epc总承包合同标准版大全(17篇)篇七

本合同工程包含竣工后试验,遵守本条约定。

10.1权力与义务。

10.1.1发包人的义务。

(1)发包人有权对第10.1.2款第(2)项约定的由承包人提交的竣工后试验方案进行审查并批准,发包人的批准并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合同责任。

(2)发包人有义务组建竣工后试验联合协调领导机构,依据批准的竣工后试验方案进行分工、组织完成准备工作、竣工后试验和试运行考核。联合协调领导机构的设置方案及其分工职责等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发包人对承包人根据10.1.2款第(4)项提出的建议,有权向承包人发出不接受、或接受的通知。未能接受此项建议,承包人有义务按原来的组织安排、指令、通知执行。承包人因执行发包人的此项安排、或指令、或通知而发生的事故、人身伤害和工程损害,由发包人承担其责任。

(4)发包人在竣工后试验阶段向承包人发出的组织安排、指令和通知,以书面形式送达承包人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收到日期、时间和签名。

(5)发包人有权在紧急情况下,以口头和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紧急指令,承包人立即执行。当承包人未能按发包人的指令执行,因此造成的事故责任、人身伤害和工程损害,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在发出口头指令后1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再发出补充指令并送交项目经理。

(6)发包人在竣工后试验阶段的其他义务和工作,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1.2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

(1)承包人在发包人组建的竣工后试验联合协调领导机构的统一安排下,派出具有相应资格和经验的人员指导竣工后试验。承包人派出的开车经理及其指导人员,在竣工后试验期间,离开现场必须得到发包人批准。

(2)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和本工程竣工后试验的特点,编制竣工后试验方案。并在竣工试验开始前向发包人提交竣工后试验方案。方案包括:工程、单项工程及其相关部位的操作试验程序、资源条件、试验条件、操作规程、安全规程、事故处理程序及进度计划等。经发包人审查并批准后实施。提交竣工后试验方案的份数和时间在在专用条款约定。

(3)承包人未能执行发包人的安排、指令和通知,而发生的事故、人身伤害和工程损害,由发包人承担其责任。

(4)承包人有义务对发包人的组织安排、指令和通知提出建议,并说明因由。

(5)在紧急情况下,发包人以口头指令承包人进行的操作、工作及作业,承包人立即执行。承包人对此项指令做好记录,并做好实施的记录。对此,发包人在12小时内,将该口头指令再以书面形式送达承包人。

发包人未能在1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发出此项口头指令的补充通知时,承包人及其项目经理有权在接到口头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该口头指令交发包人,发包人须在回执上签字确认,并签署接到的日期和时间。当发包人未能在24小时内在回执上签字确认,视为已被发包人确认。

承包人因执行此项口头指令而发生事故责任、人身伤害、工程损害和费用增加时,由发包人承担。

(6)操作维修手册的缺陷责任。承包人负责编制的操作维修手册,因手册缺陷造成的事故责任、人身伤害和工程损害,由承包人承担;因发包人(包括其专利商)提供的操作指南存在缺陷,造成承包人操作手册的缺陷,因此发生的事故责任、人身伤害、工程损害和承包人的费用增加,由发包人承担。

(7)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和)行业规定,在竣工后试验阶段的其他义务和工作,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2竣工后试验程序。

10.2.1发包人根据联合协调领导机构批准的竣工后试验方案,提供全部电力、水、燃料、动力、原材料、辅助材料、消耗材料以及其他试验条件,并组织安排其管理人员、操作维修人员和其他各项准备工作。

准备工作。

10.2.3发包人根据批准的竣工后试验方案,按照单项工程内的任何部分、单项工程、单项工程之间、或(和)工程的竣工后试验程序和试验条件,组织竣工后试验。

10.2.4联合协调领导机构组织全面检查并落实工程、单项工程及工程的任何部分竣工后试验需要的资源条件、试验条件、安全设施条件、消防设施条件、紧急事故处理设施条件或(和)相关措施,保证记录仪器、专用记录表格的齐全和数量的充分。

10.2.5竣工后试验日期的通知。发包人在接收单项工程或(和)接收工程日期后的15日内通知承包人开始竣工后试验的日期。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除外。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接收单项工程或(和)工程的20日内,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日期内进行竣工后试验,自第21日开始、或自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开始日期后的第二日开始,发包人承担承包人由此发生的相关窝工费用,包括人工费、提供的设备、设施闲置费、管理费及其合理利润。

10.3竣工后试验及试运行考核。

10.3.1按照批准的竣工后试验方案的试验程序、试验条件、操作程序进行试验,达到合同约定的工程或(和)单项工程的生产功能或(和)使用功能。

10.3.2发包人的操作人员和承包人的指导人员,在竣工后试验过程中的同一个岗位上的试验条件记录、试验记录及表格上如实填写数据、条件、情况、时间、姓名及约定的其他内容。

10.3.3试运行考核。

(1)根据5.1.1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生产工艺技术或建筑设计的,保证在试运行考核周期内,达到5.1.1款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考核保证值或使用功能。

(2)根据5.1.2款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生产工艺技术或建筑艺术造型的,承包人保证在试运行考核周期内达到5.1.2款专用条款中约定的,由承包人承担的相关部分的考核保证值或使用功能。

(3)根据相关行业对试运行考核周期的规定,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试运行考核的时间周期。

(4)试运行考核通过或使用功能通过后,双方共同整理竣工后试验及其试运行考核结果,并编写评价报告。报告一式两份,经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各持一份,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发包人并根据10.7款的约定颁发考核验收证书。

10.3.4产品或(和)服务收益的所有权。单项工程和(或)工程竣工后试验及试运行考核期间的任何产品收益或服务收益,均属发包人所有。

10.4竣工后试验的延误。

10.4.1根据10.2.5款竣工后试验日期通知的约定,非因承包人原因,发包人未能在发出竣工后试验通知后的90日内开始竣工后试验的,工程或(和)单项工程视为通过了竣工后试验和试运行考核。

10.4.2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竣工后试验延误时,采取措施,尽快组织,配合发包人开始并通过竣工后试验。当延误造成发包人的费用增加时,发包人有权根据16.2.1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10.4.3按10.3.3款试运行考核的约定,在试运行考核期间,因发包人原因导致考核中断或停止,且中断或停止的累计天数超过第10.3.3款第(3)项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试运行考核周期时,试运行考核在中断或停止后的60天内重新开始,过此期限视为单项工程或(和)工程已通过了试运行考核。

10.5重新进行竣工后试验。

10.5.1根据5.1.1款或5.1.2款及其专用条款中的约定,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单项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未能通过竣工后试验,承包人自费修补其缺陷,并依据第10.2.3款约定的试验程序、试验条件,重新进行此项试验。

10.5.2承包人根据10.5.1款重新进行试验的约定,仍未能通过该项试验时,承包人自费继续修补缺陷,并按10.2.3款约定的试验程序、试验条件再次进行此项试验。

10.5.3承包人重新进行的竣工后试验,给发包人增加了额外费用时,发包人有权根据16.2.1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10.6未能通过考核。

因承包人原因使工程或(和)单项工程未能通过考核,但尚具有生产功能、使用功能时,按以下约定处理:

(1)未能通过试运行考核的赔偿。

1)承包人提供的生产工艺技术或建筑设计未能通过试运行考核。

根据5.1.1款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或(和)单项工程试运行考核保证值或使用功能保证的说明书,并按照在本项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未能通过试运行考核的赔偿金额、或赔偿计算公式计算的金额,向发包人支付了相应赔偿金额后,视为承包人通过了试运行考核。

2)发包人提供的生产工艺技术或建筑艺术造型未能通过试运行考核。

根据5.1.2款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或(和)单项工程试运行考核中由承包人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按照在本项专用条款对相关责任约定的赔偿金额、或赔偿公式计算的金额,向发包人支付了相应赔偿金额,视为承包人通过了试运行考核。

包人为此提供方便。在通过该项考核之前,发包人可暂不按10.6款第(1)项约定提出赔偿。

(3)当发包人接受了本款第(2)项约定时,但在商定的期限内发包人未能给承包人提供方便,致使承包人无法在约定期限内进行调查、调整和修正,视为该项试运行考核已被通过。

10.7竣工后试验及考核验收证书。

10.7.1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按工程或(和)按单项工程颁发竣工后试验及考核验收证书。

10.7.2发包人根据10.3款、10.4款、10.5.1款、10.5.2款及10.6款的约定对通过或视为通过竣工后试验或(和)试运行考核的,按10.7.1款颁发竣工后试验及考核验收证书。该证书中写明的试运行考核通过的日期和时间,为实际完成考核或视为通过试运行考核的日期和时间。

10.8丧失了生产价值和使用价值。

因承包人的原因,工程或(和)单项工程未能通过竣工后试验,并使整个工程丧失了生产价值或使用价值时,发包人有权提出未能履约的索赔,并扣罚已提交的履约保函。但发包人不得将本合同以外的连带合同损失包括在未履约赔偿和索赔之中。

不包括的连带合同:投产、使用后的市场销售合同、市场预计盈利、生产流动资金贷款利息、竣工后试验及试运行考核周期以外所签订的原材料、辅助材料、电力、水、燃料等供应合同,以及运输合同等损失。除非适用法律另有规定。

第11条质量保修责任。

11.1质量保修责任书。

11.1.1质量保修责任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签订质量保修责任书是竣工验收的条件之一。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保修内容、范围、期限和责任,签订质量保修责任书,作为本合同附件。9.2.1款接收证书中写明的单项工程或(和)工程的接收日期,或单项工程或(和)工程视为被接收的日期,是承包人保修责任开始的日期。

11.1.2承包人未能提交质量保修责任书、无正当理由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责任书,发包人可不与承包人办理竣工结算,不承担尚未支付的竣工结算款项的相应利息,尽管约定了延期支付利息。

当承包人提交了质量保修责任书,提请与发包人签订该责任书并在合同中约定了延期付款利息时,但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签署质量保修责任书,发包人从接到该责任书的第11天起承担竣工结算延期支付的利息。

11.2质量保修金额。

11.2.1质量保修金额。质量保修金额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1.2.2质量保修金额的暂扣。质量保修金额的暂扣方式,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1.2.3质量保修金额的支付。发包人依据第14.5.2款质量保修金额支付的约定,支付被暂扣的质量保修金额。

第12条工程竣工验收。

12.1竣工验收报告及完整的竣工资料。

12.1.1工程符合9.1款工程接收的相关约定,和(或)已按10.8款的约定颁发了竣工后试验及考核验收证书,并完成了9.2.2款约定的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经发包人或监理人验收后,承包人依据8.1.1款(1)、(2)、(3)项、8.2款竣工试验的检验与验收、10.3.3款第(4)项竣工后试验及其试运行考核结果等资料的基础上,提交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竣工验收报告和完整的竣工资料的格式、内容和份数在专用条款约定。

12.1.2发包人在接到竣工验收报告和完整的竣工资料后的25日内提出修改意见或确认,承包人自费修改。25日内发包人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资料或(和)竣工验收报告已被确认。

12.1.3分期建设、分期投产或分期使用的工程,按12.1.1款及12.1.2款的约定办理。

12.2竣工验收。

12.2.1组织竣工验收。根据12.1.2款的约定,竣工验收报告和完整的竣工资料被确认后的30日内,组织竣工验收。

12.2.2延后组织的竣工验收。根据12.2.1款的约定,发包人在30日内未能组织竣工验收时,按照14.12.1至14.2.3款的约定,结清竣工结算的款项。

在12.2.1款约定的时间之后,发包人进行竣工验收时,承包人有义务参加。发包人在验收后的25日内,对承包人的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资料提出的进一步修改意见,承包人自费修改。

12.2.3分期建设、分期投产或分期使用的合同工程的竣工验收,按12.1.3款、12.2.1款的约定,分期组织竣工验收。

第13条变更和合同价格调整。

13.1变更权。

13.1.1变更权。发包人拥有批准变更的权限。自合同生效后至工程竣工验收前的任何时间内,发包人有权下达变更指令。变更指令以书面形式发出。

13.1.2变更。由发包人批准并发出的书面变更指令、口头变更指令,属于变更。包括:发包人直接下达的变更指令、或经发包人批准的由监理人下达的变更指令。

承包人对自身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存在的缺陷,自费修正、调整和完善,不属于变更。

13.1.3变更建议权。承包人有权随时向发包人提交书面变更建议,包括:缩短工期,降低发包人的工程、施工、维护、营运的费用,提高竣工工程的效率或价值,给发包人带来的长远利益和其他利益。发包人接到此类建议后,发出:不采纳、采纳、补充进一步资料的书面通知。

13.2变更范围。

13.2.1设计变更范围。

(3)对配套工程系统的工艺调整、使用功能调整;。

(4)对区域内基准控制点、基准标高和基准线的调整;。

(5)对设备、材料、部件的性能、规格和数量的调整;。

(6)因执行新颁布的法律、标准、规范引起的变更;。

(7)其他超出合同约定的设计事项;。

(8)上述变更所需的附加工作。

13.2.2采购变更范围。

(2)因执行新颁布的法律、标准、规范引起的变更;。

(3)发包人要求改变检查、检验、检测、试验的地点和增加的附加试验;。

(4)发包人要求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竣工后试验物资的采购数量。

13.2.3施工变更范围。

(2)发包人要求增加的附加试验、改变试验地点;。

(3)根据5.2.1款第(1)项、第(2)项之外,新增加的施工障碍;。

(4)发包人对竣工试验经验收或市委验收合格的项目,通知重新进行竣工试验;。

(5)因执行新颁布的法律、标准、规范引起的变更。

(6)上述变更所需的附加工作。

13.2.4发包人的赶工指令。承包人接受了发包人的书面指示,以发包人认为必要的方式加快设计、施工或其他任何部分的进度时,承包人为实施该赶工指令需对项目进度计划进行调整,并对所增加的措施和资源提出估算,经发包人批准后,作为一项变更。当发包人未能批准此项变更,承包人有权按合同约定的相关阶段的进度计划执行。

因承包人原因,实际进度明显落后于经上述批准的项目进度计划时,按4.1.2款的约定,承包人自费赶上;竣工日期延误时,按4.5款的约定,承担误期赔偿。

13.2.5调减部分工程。按4.6.4款承包人复工要求的约定,发包人的暂停超过45天,承包人请求复工时仍不能复工或因不可抗力持续而无法继续施工,应一方要求,以变更方式调减受暂停影响的部分工程。

13.2.6其他变更。根据工程的具体特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3.3变更程序。

13.3.1变更通知。为避免变更对工程的功能或使用功能等产生不利后果,发包人的变更事先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通知。

13.3.2变更通知的建议报告。承包人接到发包人的变更通知后,有义务在10日内向发包人提交书面建议报告,包括:

(1)接受发包人变更通知中的此项变更时,建议报告中包括:支持此项变更的理由、实施此项变更的工作内容、设备、材料、人力、机具等资源消耗的估算。此项变更引起竣工日期延长时,在报告中说明理由,并提交进度计划。

承包人未提交增加费用的估算及竣工日期延长,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格调整和竣工日期延长,发包人不再承担此项变更的任何费用及竣工日期延长的责任。

(2)不接受发包人变更通知中的此项变更时,建议报告中包括不支持此项变更的理由,理由包括:

1)此变更不符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2)或承包人难以取得变更所需的特殊设备、材料、部件;。

3)或变更将降低工程的安全性、稳定性、适用性;。

4)或对生产性能保证值、使用功能保证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等。

13.3.3发包人的审查和批准。发包人接到承包人根据13.3.2款约定提交的。

书面建议报告后,在10日内对此项建议给予审查,并发出批准、撤销、改变、提出进一步要求的书面通知。承包人在等待发包人回复的时间内,不能停止或延误任何工作。

(1)发包人接到承包人根据13.3.2款第(1)项的约定提交的建议报告后,对其理由、估算、或(和)竣工日期延长进行审查批准后,以书面形式下达变更指令。

发包人在下达的变更指令中,未能确认承包人对此项变更提出的估算或(和)竣工日期延长,自发包人接到此项书面建议报告后的第11日开始,视为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算、或(和)竣工日期延长,已被发包人批准。

(2)发包人对承包人根据13.3.2款第(2)项提交的不接受此项变更的理由经发包人审查后,发出的撤销、改变、提出进一步补充资料的书面通知,承包人予以执行。

13.3.4承包人根据13.1.3款的约定提交变更建议书的,其变更程序按照本变更程序的约定办理。

13.4紧急性变更程序。

13.4.1发包人有权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发出紧急性变更指令,责令承包人立即执行此项变更。承包人接到此类指令后,立即执行。

13.4.2承包人在紧急性变更指令执行完成后的10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实施此项变更的工作内容,以及设备、材料、人力、机具等资源实际消耗的费用及相关取费。因执行此项变更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时,提出竣工日期延长,说明理由,并提交进度计划。

承包人未能在此项变更完成后的10日内提交实际消耗的费用及相关取费、或(和)延长竣工日期的书面资料,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格调整和竣工日期延长,发包人不再承担此项变更的任何责任。

13.4.3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根据13.4.2款提交的书面资料后的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被批准的合理费用,或(和)给予竣工日期的合理延长。

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的此项书面报告后的10日内,未能批准承包人的费用或(和)竣工日期延长,自接到该报告的第11日后,视为承包人提交的费用、或(和)竣工日期延长已被发包人批准。

13.5变更价款确定。

每项变更价款的确定,按人工、机具、工程量等单价(含取费),确定变更价款;或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确定变更价款;或按协商的价格,确定变更价款;或其他方法。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3.6建议变更的利益分享。

因发包人批准采用承包人根据13.1.3款提出的变更建议,使工程的投资减少、工期缩短、获得长期运营效益或其他利益,其利益分享办法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届时另行签订利益分享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13.7合同价格调整。

在下述情况发生后30日内,承包人将调整合同价格的原因及调整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或监理人。经发包人确认的合理金额,作为合同价格的调整金额,并在支付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支付或扣减调整的金额。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5日内不予确认,也未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价格的调整。合同价格调整包括以下情况:

(2)合同执行过程中,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涉及承包人投入成本增减的;。

(4)发包人根据13.3款至13.5款变更程序中批准的变更费用的增减;。

(6)合同价格的调整不包括合同变更。

13.8合同价格调整的争议。

经协商,未能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合同价格的调整或竣工日期的延长达成一致,发生争议时,根据16.3款关于争议和裁决的约定解决。

第14条合同总价和付款。

14.1合同总价和付款。

14.1.1合同总价。本合同为总价合同,除根据第13条变更和合同价格的调整,以及合同中其它相关增减金额的约定外,合同价格不做调整。

14.1.2付款。

(1)合同价款的货币币种为人民币,在中国境内支付给承包人。

(2)发包人依据合同约定的应付款类别和付款时间安排,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14.2担保。

14.2.1履约保函。合同约定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函时,履约保函的格式、金额和提交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4.2.2支付保函。合同约定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函时,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交支付保函。支付保函的格式、内容和提交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4.2.3预付款保函。合同约定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保函时,预付款保函的格式和提交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4.3预付款。

14.3.1预付款金额。发包人同意将按合同价格的的一定比例作为预付款金额,具体金额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4.3.2预付款支付。合同约定了预付款保函时,在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预付款保函后10日内,根据14.3.1款约定的预付款金额一次支付给承包人;未约定预付款保函时,发包人在合同生效后10日内根据14.3.1款约定的预付款金额,向承包人支付。

14.3.3预付款抵扣。

(1)抵扣预付款。预付款的抵扣方式、抵扣比例和抵扣时间安排,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在发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或合同解除时,预付款尚未抵扣完时,

1)发包人有权从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或属于承包人的款项中一次或多次扣除;。

4)发包人从应付给承包人或属于承包人的款项不足以抵扣时,合同未约定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时,发包人尚未扣减完的预付款余额,由承包人支付给发包人。

14.4工程进度款。

14.4.1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包括设计进度款、采购进度款、施工进度款、竣工试验进度款,以及竣工后试验服务费和工程总承包管理费等,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等,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4.4.2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应付的其他进度款,在专用条款约定。

14.5质量保修金额的暂扣与支付。

14.5.1质量保修金额的暂时扣减。根据11.2.1款约定的质量保修金额和11.2.2款质量保修金额暂扣的约定暂时扣减。

14.5.2质量保修金额的支付。

(1)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时,将14.5.1款暂时扣减的全部质量保修金额的一半支付给承包人(专用条款另有约定时除外)。此后,承包人未能按发包人通知修复新出现的缺陷、或委托发包人修复该缺陷,发包人发生的此项费用,从余下的质量保修金额中扣除。发包人在接收证书颁发之日起一年后的15日内,将暂扣的质量保修金额的余额支付给承包人。

(2)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时,承包人请求提供余下的一半质量保修金的保函,且发包人同意接受时,在接到该保函后,向承包人支付该保修金额余下的一半款项。此后,承包人未能自费修复新出现的缺陷、或委托发包人修复该缺陷,发包人发生的此项费用,从该保函中扣除。在接收证书颁发之日起一年后的15日内,退还该保函。提交质量保修金保函的格式、金额和时间,在专用条款约定。

14.6按月工程进度申请付款。

14.6.1按月申请付款。按月申请付款,以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格为基础,按每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含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等)的合同金额,提交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付款申请报告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时间,在专用条款约定。

按月付款申请报告中的款项包括:

(1)按14.4款工程进度款约定的款项类别;。

(2)按13.7款合同价格调整约定的增减款项;。

(3)按14.3款预付款约定的支付及扣减的款项;。

(4)按14.5款质量保修金额约定的暂扣及支付的款项;。

(5)根据16.2款索赔结果所增减的款项;。

(6)根据另行签订的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增减的款项。

14.6.2约定了14.6.1款按月工程进度申请付款的方式时,不能再约定按14.7款按付款计划表申请付款的方式。

14.7按付款计划表申请付款。

象进度或(和)完成的主要计划工程量(含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等)及每期付款金额,并依据专用条款约定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由承包人提交当期付款申请报告。

每期付款申请报告中的款项包括:

(1)按在本款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当期计划申请付款的金额;。

(2)按13.7款合同价款调整约定的增减款项;。

(3)按14.3款预付款约定的,支付及扣减的款项;。

(4)按14.5款质量保修金额约定的暂扣及支付的款项;。

(5)根据16.2款索赔结果所增减的款项;。

(6)根据另行签订的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增减的款项。

14.7.2发包人按付款计划表付款时,承包人的实际工作或(和)实际进度比付款计划表约定的明显落后时,发包人有权与承包人商定减少当期付款金额,并有权与承包人共同调整付款计划表。承包人以后各期的付款申请及发包人的付款,以调整后的付款计划表为依据。

14.7.3约定了按14.7款付款计划表的方式申请付款时,不能再约定按14.6款按月工程进度付款申请的方式。

14.8付款条件与时间安排。

14.8.1付款条件。约定了由承包人提交履约保函时,履约保函的提交是发包人支付各项款项的条件;未约定履约保函时,发包人按约定支付各项款项。

14.8.2预付款的支付,依据14.3.2款预付款支付的约定执行。

14.8.3工程进度款。

(1)按月工程进度申请与付款。当约定依据14.6.1款按月工程进度申请付款和付款时,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按14.6.1款提交的每月付款申请报告之日起的25天内审查并支付。

(2)按付款计划表申请与付款。当约定依据14.7.1款按付款计划表申请付款和付款时,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按14.7.1款提交的每期付款申请报告之日起的25天内审查并支付。

14.9付款时间延误。

14.9.1因发包人的原因未能按14.8.3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从此后的第15天开始,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向承包人支付延期付款的利息,作为延期付款的违约金额。

14.9.2发包人延误付款15天天以上,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付款,承包人可暂停部分工作,视为发包人导致的暂停,并遵照4.6.1款发包人的暂停的约定执行。

当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书时,发包人按延期付款协议书中约定的期数、时间、金额和利息付款;当双方未能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时,导致工程无法实施,承包人可停止部分或全部工程,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导致工程关键路径延误时,竣工日期顺延。

14.9.3发包人的延误付款达60天以上,并影响到整个工程实施,承包人有权根据18.2款的约定向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14.10税务与关税。

14.10.1发包人与承包人按国家有关纳税规定,各自履行各自的纳税义务,含进口关税。

14.10.2一方享有本合同进口工程设备、材料、设备配件等进口增值税和关税减免时,另一方有义务就办理减免税手续给予协助和配合。

14.11索赔款项的支付。

14.11.1经协商确定的、或经仲裁裁定的、或法院判决的发包人应得的索赔款项,发包人可从支付给承包人的当月工程进度款或当期付款计划表的付款中扣减该索赔款项。当支付给承包人的各期工程进度款中不足以抵扣发包人的索赔款项时,且合同约定了承包人提交履约保函时,可从履约保函中抵扣。当履约保函不足以抵扣时,或未约定履约保函时,承包人须另行支付该索赔款项。

14.11.2经协商确定的、或经仲裁裁定的、或法院判决的承包人应得的索赔款项,承包人可在当月工程进度款或当期付款计划表的付款申请中单列该索赔款项,发包人在当期付款中支付该索赔款项。当发包人未能支付该索赔款项时,且合同约定了发包人提交支付保函时,承包人有权从发包人提交的支付保函中抵扣。当双方未能约定支付保函时,发包人须另行支付该索赔款项。

14.12竣工结算。

14.12.1提交竣工结算资料。根据12.1款的约定,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和完整的竣工资料被发包人认可后的30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

14.12.2最终竣工结算资料。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的30日内,经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协商一致后,由承包人自费修正,并提交最终的竣工结算报告和最终的结算资料。

14.12.3结清竣工结算的款项。发包人在承包人按14.12.2款的约定提交了最终竣工结算资料的30日内,结清竣工结算的款项。结清后,发包人将承包人按14.2.1款约定提交的履约保函返还给承包人;承包人将发包人按14.2.2款约定提交的支付保函返还给发包人。

14.12.4未能答复竣工结算报告。发包人接到承包人根据14.12.1款约定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的30日内,未能提出修改意见,也未予答复,视为发包人认可了该竣工结算资料作为最终竣工结算资料。发包人根据14.12.3款的约定,结清竣工结算的款项。

14.12.5发包人未能支付竣工结算的款项。

(1)发包人未能按14.12.3款的约定,结清应付给承包人的竣工结算的款项余额,承包人有权从发包人根据14.2.2款约定提交的支付保函中扣减该款项的余额。

合同未约定发包人按14.2.2款提交支付保函时,发包人从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资料后的第3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的贷款利率支付拖欠的竣工结算款项的余额及其利息。

(2)根据14.12.4款的约定,发包人未能在约定的30日内对竣工结算资料提出修改意见和答复,也未能向承包人支付竣工结算款项的余额,从承包人提交该报告后的第3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的贷款利率,支付拖欠承包人的竣工结算款项的余额及其利息。

发包人在承包人提交最终竣工结算资料的90日内,仍未支付,承包人可依据第16.3款争议和裁决的约定解决。

14.12.6未能按时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的30日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按时结清,发包人要求承包人交付工程时,承包人须交付;发包人未要求交付工程时,承包人须承担保管、维护和保养的费用和责任,不包括根据第9条工程接收的约定已被发包人使用、接收的单项工程和工程的任何部分。

14.12.7承包人未能支付竣工结算的款项。

(1)承包人未能按14.12.3款的约定,结清应付给发包人的竣工结算中的款项余额,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根据14.2.1款约定提交的履约保函中扣减该款项的余额。

履约保函的金额不足以抵偿时,从最终竣工结算资料提交之后的31日起,承包人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拖欠的竣工结算款项的余额及其利息。当承包人在最终竣工结算资料提交后的90日内仍未支付时,发包人有权根据第16.3款争议和裁决的约定解决。

(2)合同未约定履约保函时,承包人从最终竣工结算资料提交后的第3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向发包人支付拖欠的余额及其利息。当承包人在最终竣工结算资料提交后的90日内仍未支付时,发包人有权根据第16.3款争议和裁决的约定解决。

14.12.8竣工结算的争议。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的30日内,对工程竣工结算的价款发生争议时,共同委托一家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竣工结算审核,按审核结果,结清竣工结算的款项。对审核结果仍有争议时,依据第16.3款争议和裁决的约定解决。

第15条保险。

15.1承包人的投保。

15.1.1按适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专用条款约定的投保类别,由承包人投保的保险种类,其投保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格中。在专用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投保的保险种类、保险范围、投保金额、保险期限和持续有效的时间等。

(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新颁布的适用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承包人投保的强制性保险,根据13条变更和合同价格调整的约定调整合同价格。

15.1.2保险单对联合被保险人提供保险时,保险赔偿对每个联合被保险人分别施用。承包人代表自己的被保险人,保证其被保险人遵守保险单约定的条件及其赔偿金额。

15.1.3承包人从保险人收到的理赔款项,用于保单约定的损失、损害、伤害的修复、购置、重建和赔偿。

15.1.4承包人在投保项目及其投保期限内,向发包人提供保险单副本、保费支付单据复印件和保险单生效的证明。

15.2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

对于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无论应投保方是任何一方,其在投保时均将本合同另一方同时列为保险合同项下的被保险人。具体的投保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5.3保险的其他规定。

15.3.1由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的设备、材料、部件的运输险,一承包人投保。此项保险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除非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

15.3.2保险事项的意外事件发生时,在场的各方均有责任努力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损害的扩大。

15.3.3本合同约定以外的险种,根据各自的需要自行投保,保险费用由各自承担。

第16条违约、索赔和裁决。

16.1违约责任。

16.1.1发包人的违约责任。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3)发包人未能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发包人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因上述违约行为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当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时,竣工日期顺延。发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并不能减轻或免除合同中约定的由发包人继续履行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16.1.2承包人的违约责任。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4)承包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5)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或未经必要的许可、或适用法律不允许转让的,将工程转让他人。

承包人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因上述违约行为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减轻或免除合同中约定的由承包人继续履行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16.2索赔。

16.2.1发包人的索赔。发包人认为,承包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责任、义务,且根据本合同约定、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的相关情况与事项,认为有权得到由承包人承担的损失、损害和伤害的赔偿,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其赔偿责任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提出索赔。索赔依据法律及合同约定,并遵循如下程序进行:

(4)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送交的索赔资料后30日内未与发包人协商、未予答复、或未向发包人提出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被承包人认可。

(5)当发包人提出的索赔事件持续影响时,每周向承包人发出索赔事件的延续影响情况,在该索赔事件延续影响停止后的30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送交最终索赔报告和最终索赔估算。索赔程序与本款第(1)项至第(4)项的约定相同。

16.2.2承包人的索赔。承包人认为,发包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责任和义务,且根据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约定、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的相关情况和事项,认为有权得到由发包人承担的损失、损害和伤害的赔偿及竣工日期延长,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其赔偿义务时,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索赔依据法律和合同约定,并遵循如下程序进行:

(4)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按本款第(3)项提交的报告和补充资料后的30日内未与承包人协商、或未予答复、或未向承包人提出进一步补充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被发包人认可。

(5)当承包人提出的索赔事件持续影响时,承包人每周向发包人发出索赔事件的延续影响情况,在该索赔事件延续影响停止后的30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送交最终索赔报告和最终索赔估算。索赔程序与本款第(1)项至第(4)项的约定相同。

16.3争议和裁决。

16.3.1争议的解决程序。发生争议时,当事人首先采取协商方式和解;经协商无法和解或当事人表明不愿协商和解时,采取仲裁或诉讼解决索赔争议。商定的仲裁机构的名称和地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当事人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经合同双方协议停止实施;。

(2)仲裁机构或法院责令停止实施。

16.3.3停止实施的工程保护。根据16.3.2款约定,停止实施的工程或部分工程,当事人按合同约定的职责、责任和义务,保护好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各种文件、资料、图纸、已完工程,以及尚未使用的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和部件。

第17条不可抗力。

17.1不可抗力发生时的义务。

17.1.1通知义务。觉察或发现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一方,有义务立即通知另一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工程现场照管的责任方,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另一方全力协助并采取措施。需暂停实施的施工或工作,立即停止。

17.1.2通报义务。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的48小时内,工程现场的照管方是承包人时,承包人须向发包人通报受害和损失情况。当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时,承包人每周向发包人和工程总监报告受害情况。对报告周期另有约定时除外。

17.2不可抗力的后果。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损失、损害、伤害所发生的费用及延误的竣工日期,依据如下约定,

(1)永久性工程及其设备、材料、部件等损失、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受雇人员的伤害,分别按照各自的雇用合同关系负责处理;。

(3)承包人的机具、设备、财产和临时工程的损失、损害,由承包人承担;。

(4)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承包人的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6)发包人通知恢复建设时,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的20日内、或双方根据具体情况约定的时间内,提交清理、修复的方案及其估算,以及进度计划安排的资料和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后,所需的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恢复建设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第18条合同解除。

18.1由发包人解除合同。

18.1.1通知改正。承包人未能按合同履行其职责、责任和义务,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在合理的时间内纠正并补救其违约行为。

18.1.2由发包人解除合同。发包人有权基于下列原因,以书面形式通知解。

除合同或解除合同的部分工作。在发出解除合同通知15天前告知承包人。发包。

人解除合同并不影响其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

(1)承包人未能遵守14.2.1款履约保函的约定;。

(2)承包人未能执行18.1.1款通知改正的约定;。

(3)承包人未能遵守3.8.1款至3.8.4款的有关分包和转包的约定;。

(4)承包人实际进度明显落后于进度计划,发包人指令其采取措施并修正。

进度计划时,承包人无作为;。

(5)工程质量有严重缺陷,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使修复开始日期拖延达30

天以上;。

(6)承包人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明显表明不履行合同;。

(7)根据8.6.2款第(4)项(或)和10.8款的约定,未能通过的竣工试验、

未能通过的竣工后试验,使整个工程的任何部分或(和)工程丧失了主要使用功。

能、使用功能、生产功能;。

(8)承包人破产、停业清理或进入清算程序,或情况表明承包人将进入破。

产或(和)清算程序。

发包人不能为另行安排其他承包人实施工程而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部分工。

作。发包人违反该约定时,承包人有权依据本项约定,提出仲裁或诉讼。

18.1.3承包人收到解除合同通知后的工作。在解除合同的30日内或双方约。

定的时间内,承包人完成以下工作:

(1)除了为保护生命、财产或工程安全、清理和必须执行的工作外,停止。

执行所有被通知解除的工作;。

(2)发包人提供的所有信息及承包人为本工程编制的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及其他文件移交给发包人。在承包人留有的资料文件中,销毁与发包人提供的所。

有信息相关的数据及资料的备份;。

(3)移交已完成的永久性工程及负责已运抵现场的永久性工程物资。在移。

交前,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运抵现场的永久性工程物资的保管、维护和保养;。

(4)移交相应实施阶段已经付款的并已完成的和尚待完成的设计文件、图。

纸、资料、操作维修手册、施工组织设计、质检资料、竣工资料等;。

(5)向发包人提交全部分包合同及执行情况说明。其中包括:承包人提供。

的永久性工程物资(含现场保管的、已经订货、正在加工的、运输途中的、运抵。

现场尚未交接的),发包人承担解除合同通知之日之前发生的、合同约定的此类。

款项。承包人有义务协助并配合处理与其有合同关系的分包人的关系;。

(6)经发包人批准,承包人将其与被解除合同或被解除部分工作相关的和。

正在执行的分包合同及相关的责任和义务转让至发包人或(和)发包人指定方的。

名下,包括永久性工程及永久性工程物资,以及相关工作;。

(7)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其未被解除的合同部分工作;。

(8)在解除合同的结算尚未结清之前,承包人不得将其机具、设备、设施、

周转材料、措施材料撤离现场或(和)拆除。除非得到发包人同意。

18.1.4解除日期的结算资料

根据18.1.2款的约定,承包人收到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部分工作的通知后,

发包人立即与承包人商定已发生的工程款项,包括:14.3款的预付款、14.4款的。

工程进度款、13.7款的合同价格调整的款项、14.5款的保修金额暂扣的款项、16.2.

款的索赔款项、本合同补充协议的款项,及合同任何条款约定的应增减的款项。

经协商一致,作为解除日期的结算资料。

18.1.5解除合同后的结算。

(1)根据18.1.4款解除合同日期的结算资料,结清双方应收应付款项的余额。此后,发包人将承包人根据14.2.1款约定提交的履约保函返还给承包人,承包人将发包人根据14.2.2款约定提交的支付保函返还给发包人。

(2)合同解除时,仍有未被扣减完的预付款,发包人根据14.3.3预付款抵扣的约定扣除,此后,将约定提交的预付款保函返还给承包人。

(3)发包人尚有其他未能扣减完的应收款余额,有权从14.2.1款约定的承包人提交的履约保函中扣减,此后,将履约保函返还给承包人。

(4)发包人按上述约定扣减后,仍有未能收回的款项时,或合同未能约定提交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时,仍有未能扣减应收款项的余额时,可扣留与应收款价值相当的承包人的机具、设备、设施、周转材料等作为抵偿。

epc总承包合同标准版大全(17篇)篇八

乙方:________________物业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学院的物业管理,物业服务工作,需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立此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负责除学生生活服务中心辖区以外区域,空间的各项物业服务,管理工作。

(一)全院的供电供水服务管理。

(二)绿化,美化,保洁服务管理。

(三)高职中心楼住宿学生的服务管理。

(四)向学院交纳管理费用。

(五)医务室,收发室,接送教工子女入托上学服务管理。

(六)水电,校产维修服务管理。

(七)文印部,储蓄所,招待所,学院快餐厅等原物业下属实体的服务管理。

(一)服务区内应经常保持卫生,清洁,院内垃圾及时清运,下水管道及时疏通,达到师生满意。此项总费用为_________万元(包括劳务费及卫生工具费_________万元,_________万元垃圾清运费,_________万元管道疏通费及化粪池窨井清污)。

甲方进行经常检查,用户经常性监督。满意率为_______%不奖不罚;_________以下,给予_________元以内罚款;_______%以上,给予_________元以内奖励。如乙方达不到要求或工作完成突出,视具体情况,每次在_________元以内予以奖惩。

(二)院内现有绿地,草坪,树木等的日常维护,花木的调整移栽,节日及要求时,院内集中摆放盆景等,现有绿化面积约_______万平方米,种植树木约_________株,管护费用_________万元(包括全部劳务费,工具费等)。院内花草树木成活率达_________%以上,及时浇水灭虫修剪、整治,因管理不善,出现死亡,按面积大小、树木棵数,除重新载植外,另给予成本费用_________倍以内罚款。满意率为_________%不奖不罚;_________%以下,给予_________元以内罚款;_________%以上,给予_________元以内奖励。

(三)收发室服务全院师生,保证发送及时无差错,假期中,每周不少于_________次发送报纸信件等,总费用_________万元。满意率为________%不奖不罚;_________%以下,给予_________元以内罚款;_________%以上,给予_________元以内奖励。

(四)医务室,保证为师生24小时值班服务,做好学生的体检工作,重病号的转送工作,办理公疗人员的有关手续,全院的卫生宣传,防疫工作等。服务费为_________万元/年,学生体检另付费用。要求医务室建立正规财务帐。

(五)宇通车接送教工子女上学,每天必须按时,不丢不掉学生。接送保证每天不少于_____次,服务费共________万元(包括司机工资,汽油费,养路费,保险费,车辆维修费等全部费用。如遇国家政策作重大调整,则其费用作相应增减。现里程为______公里)。每学期向学生家长征求一次综合意见,测评,满意率低于_____%者,给予_______元以内罚款;满意率高于_____%者,给予_______元以内奖励。其它方面按《南阳理工学院车辆管理办法》执行。

(六)学院仓库保管。应按学院关于《仓库管理办法》执行,按照学院下达购置计划,做到物美价廉。损耗乙方负担,劳务等相关费用_________万元。

(七)供电服务管理,供水服务管理,应做到供电供水及时,保证师生员工的正常学习、工作、生活用水用电。

具体要求:事先未接到通知条件下,外电停半小时后,应立即启动自备电源,院内早上_______点半至晚_______点之间,一般情况连续停电不得超过_______小时,原则上全天24小时供水。有特殊情况,需提前通知。若达不到上述要求,每次扣减费用_______元以内。满意率为_________%不奖不罚;_________%以下,给予_________元以内罚款;_________%以上,给予_________元以内奖励。学院内:电价为_________元/度,水价为_________元/吨(承包单位除外)。电费:_________万元(如遇国家政策作重大变化,由甲乙双方作相应调整;对于实验室,微机房,多媒体教室等本年度新增的用户,由乙方装表计量,由甲方核定用电计划,计划内部分由学院另行拨付,超计划部分由乙方向用电单位收取电费;对于在承担正常教学,科研任务之外,开展有偿服务的,由学院下达用电计划,超计划部分由乙方向使用单位收取)。水费:_________万元(含绿化用水)。高压修及水电运行,劳务及小件工具等费用:_________万元。

(八)做好高职中心楼住宿学生管理服务工作(住宿人数由甲乙双方共同核定),每生每年拨付_________元,实习不住校而留有床位的学生,每生每年拨付_________元。

(九)学生管理。

1.加强学生日常基本道德行为规范的教育和管理。

(1)严格按照《南阳理工学院学生操行成绩评定细则》修订稿的要求,抓好学生操行评定工作。

(2)采取有效措施,使学生不文明率年均控制在_________%以内。

2.加强学生纪律教育,严肃处理违纪学生。

(1)要采取有力措施,使违纪率年均控制在_________%以内。

(2)对违纪学生的处理,要及时准确地做好原始材料的调查取证,坚持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本人检查,证言等)的基础上,写出书面处理意见(含错误事实,性质,参加研究人员和处理结果等)。

(3)严禁对违纪事件隐瞒真情,弄虚作假,不及时处理或不上报。

(4)每幢宿舍楼每晚要有专人值班,保证新生报到,每学期开学和系一起安排学生住宿,定期检查学生晚归和外宿,将晚归和外宿学生名单一式两份报学生工作部及学生所在系,并协助查处和处理。

(5)谨防重大恶性的事件发生,若发生重大恶性事故,除承担相应的责任外,每次处以_________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通报批评。

3.狠抓学生干部队伍的教育和管理,每学期对所有学生干部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和一次考评,及时清除不合格,违法乱纪的学生干部。

4.服务热情,态度和蔼。若服务人员与学生谩骂,打架,视情节轻重一次罚款_________元。

5.保持学生公寓内务整洁,环境干净,培养学生讲卫生的良好习惯,保持学生公寓的卫生状况良好。检查不合格,每次每栋处以_________元以下罚款。学生测评满意率在_________%,不奖不罚;每低于一个百点罚款_________元,每高一个百分点奖励_________元。

(十)及时足额向学院交纳管理费_________万元(酒楼以后的改造,装修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十一)关于校产,水电等维修工作:全年水电及校产维修费_________万元按月拨付(含液化气站维护,运行费,________元以下现有设施的维修,单项_________元以下的新建和改造)。若不能及时维修或维修质量较差,视检查情况,每次给予_________元以内处罚。(维修范围另行界定)满意率为_________%不奖不罚,否则给予_________元以内奖罚。

(十二)乙方有权对辖区内学生损坏公物等行为进行处罚,有责任阻止学生践踏草坪,损坏公物等不文明行为,若甲方发现上述不文明行为发生而乙方无人制止,一次扣罚乙方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十三)若乙方出现重大责任,安全事故,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还要追究相应责任。

上述第九项由学生工作部监控,其余项目由计划财务部监控。

(一)为乙方开展服务管理提供必要的设施,条件。

(二)固定性的劳务费,每月按时拨付。

(三)对于大宗购置,甲方应监督乙方的招标工作。

(四)对于物资采购等事宜,甲方应及时督查。

(五)甲方有权从拨付的劳务费中扣缴应缴的费用。

(一)对于双方认定的目标要求,乙方应全力组织实施。

(二)乙方有责任更新学生食堂的餐厨具,以改善卫生状况。

(三)经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利用学院的名义,在院内外依法进行经营活动,但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自筹资金所建房屋,自购设备,乙方具有其所有权和处置权。

(四)乙方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参加院内维修等项目的竞标。

(五)上级有关部门到乙方检查工作等事宜,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除人力不可抗拒外,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视为违约,则应追究违约责任。

(一)甲方对乙方各项管理服务工作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并严格兑现奖惩。年终综合考评,结果优秀者,再给予_________元以内的奖励。

(二)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标准版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epc总承包合同标准版大全(17篇)篇九

乙方:湘振股份制林场

为发展林业生产,开发荒山荒地,甲方全体农户一致同意将本组无权属争议公山的林地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用于造林开发。为明确权责、便于管理,经双方协议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承包范围

甲方将山承包给乙方用于林业开发的林地四至范围如下:东起,西至,南上至,北下至,面积约亩,造林范围详见《造林规划设计地形图》。

二、承包期限

乙方对上述范围内林地使用权的承包年限为30年。即(20__年—20__年12月30日止)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保证承包给乙方林地的所有权依法属本组所有,承包期内不会发生任何山林权属争议,并按要求协助乙方办好有关林权流转手续。

2、承包期内,乙方对所承包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有充分处臵权,可以拍卖、出租、转让、继承、抵押,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预。

3、承包期满后,乙方归还甲方的.林地,甲方应在林地归还后的当年或次年,及时组织人工更新造林,所需费甲方自理。

4、甲方及其农户协助乙方处理好当地关系、做好林木管护及护林防火工作,不得在乙方的新造幼林内放养牲畜,不得毁坏乙方林木,不得水、电、路、办厂用工等事由蓄意向乙方提出不正当要求,索取不合理的费用。

5、甲方及其农户如需在乙方承包林地内修筑公路、开采矿藏、挖石取土、建房造坟的,应事先征得本组同意,自觉按有关规定办好手续,并做到严防山火、不损坏乙方林木,否则造成任何损失,概由当事事主负责全额赔偿。

四、乙方责任

1、乙方不得改变林地用途,三年内必须全部完成承包林地的造林开发,且所需的造林及管护投入全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新造幼林,前三年必须每年组织专业班子进行一次抚育,并安排专人长期进行管护。

3、乙方新造林应以用材林为主,坚持适地适树、合理密植,新造松树应分两次进行合理抚育间伐,间伐后定株的松树每亩应保留50株,14cm松树,用于采脂。现有回蔸杉树树种按间伐原则留足基数。

4、除间伐材外,进入采伐期后,乙方必须分年集中连片采伐利用林木,公开招标拍卖,所得利润应及时与甲方按比例分成。

5、30年后,乙方应如期无偿归还承包甲方的林地(不含林地上的林木)。

五、受益原则

1、承包范围内,造林前现存回蔸树杂木,由乙方负责办理手续无偿采伐利用。乙方需要保留回蔸杉树成林皆伐时,按甲方三、乙方七比例分成。

2、采脂收入全由乙方用于以间养间、以间养林,甲方不得要求乙方三、七分成采脂款。

3、乙方在成熟林需要皆伐时的销售收入,扣除应交税费和每亩1000元的造林管护成本,所得利润均按“甲方三、乙方七”的“三、七”比例双方分成受益。

六、违约责任

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甲方或乙方违约,除赔偿对方直接经济损失外,另处违约金10万元。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年内有效。(20__年——20__年12月30日)

2、本合同一式六份,每份四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县林业局、__镇人民政府、__村委会、__县司法局公证处各送一份存档备查。

八、双方签字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组长(签字):

签证单位:

签证人(签字):

老虎岩村委会(签章):

签证人(签字):

合同签订时间:

epc总承包合同标准版大全(17篇)篇十

乙方:____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合同。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甲方认质认价)。

第二条:工程期限、合同金额、付款方式。

1.本合同工期为______天。

2.工程总造价: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整。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制作安装完工后,待甲方验收合格,无扣减事项后,______天内甲方以支票方式付全款,乙方需出具由税务局监制的有效发票。

第三条: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及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的进行施工,如工程质量不符合相关规定,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否则将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2.乙方必须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完工,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否则,视为违约,并赔偿甲方工程总造价______%的违约金。

3.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后应及时负责维修。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保证质量,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否则,应及时、按照甲方要求更换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乙方: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pc总承包合同标准版大全(17篇)篇十一

甲方:

乙方:

质量是生命,安全出效益。为确保该工程按时按质竣工验收,现将该工程所有水电安装作业承包给乙方,特定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法:

1承包形式:双包,即包工包料。

2工作量:工程上的水电安装;临时设施上包括:办公室、门卫、仓库、等的照明、插座等用电的接线、敷设。文明设施配套上:材料归堆、材料进退场装卸、现场文明清理等都属乙方工程承包范围。

3承包价格,按国家招标建筑平方每平方米元。按图纸设计和甲方要求。

二、工程进度:按甲方及业主要求,总工期天,基础、主体阶段跟着土建进度走,敷线盒、灯座、穿线、安装开关等必须按甲方制定的生产小段进度计划如数完成,乙方如完不成生产任务,甲方有权采取小段罚款进行制约。

三、质量上:项目部对该工程质量管理目标一次性验收合格,争创优质主体。乙方必须熟悉图纸、按图纸施工精选技术力量过硬、素质高的施工队伍,保证正常的使用功能,使业主、甲方满意,确保竣工验收顺利圆满。

四、安全上:必须保证施工安全,杜绝任何大小事故。乙方必须配备安全员,安全帽由各工种自备,但乙方需购置符合国家安监合格产品,对职工要签定好安全合同,分项工程要有安全技术交底,服从现场安全管理,发现隐患及时汇报,所有施工中的安全由乙方(承包人)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甲方负责一定的照明用电费用,其他超出的用电费用由乙方自理。

六、文明卫生。

现场每天保持整洁,讲文明、讲卫生,工种间互相协调、配合、不争不吵,给业主和监理留下好印象。材料进场堆放整齐、垃圾归堆,材料每天做到工完场清、不浪费,发现浪费加倍罚款。

七、罚款制度。

施工不带安全帽罚款50元/人次;帽带不扣罚款20元/人次;赤膊穿拖鞋施工罚款50元/人次;悬空抛物罚款100元/人次;井字架吊篮乘人罚款100元/人次;烧电热水器、电炒锅、电炉罚款50元,并没收;点白日灯罚款20元,酗酒闹事、打架斗殴出现一次处以200-500元的罚款,除追究其责任外,情节严重的交当地执法部门处理;乱倒剩余饭菜罚款20元;在新建楼内大便罚款100元;不服从现场管理、指出问题而不及时整改者罚款100元。

八、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信守合同。如乙方在施工中质量和进度等达不到业主和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中途更换承包人和采取其他制约措施;如乙方无理终止合同、合同期内自己退场或未解除合同前退场,承包金额将永久拒绝支付。

九、由甲方负责一定的用电费用(度/月),超过规定用电量,由乙方自己负责。

十、乙方向甲方交纳万元作为的安全及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施工过程中未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全额退还万保证金给乙方,不计利息。甲方不再收取乙方其他管理费。

十一、付款方式。

十二、此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各执一份为凭,存档一份,并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法律依据。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epc总承包合同标准版大全(17篇)篇十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1项目名称:

1.2项目地点:

1.3项目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承包方式;脚手架,钢管架材料及人工费由乙方承担。

1.4主要施工项目。

1.5施工项目单价。

1.6项目结算方式。

1.6施工日期年月日到年月日

施工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3.1负责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2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场所,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3.3参与项目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4.2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项目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4.3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5.1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双方签名确认,同时调整相关项目费用及工期。

第七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附则:本项目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自双方签字日起两年,附: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不保修,由甲方负责。

8.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双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字日期:

epc总承包合同标准版大全(17篇)篇十三

发包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就业主的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工期: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工期:_______天

第五条、合同价款:本工程采用方式计价。室外工程另外计算。

合同总价款为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技术交底工作,对施工现场进行质量检查。

(2)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图一式_____份。

(3)及时供应合同规定的材料(包工不包材料时)。

(4)提供临时宿舍给乙方,水,电及一切费用。

(5)及时办理工程结算。

2、乙方责任:

(1)严格按施工规范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施工。

(2)必须按图纸施工。

(3)应保证工期要求,确保工程如期完成。

第七条、材料供应:

1、主材:由甲方负责提供。

2、辅材:由甲方负责提供。

第八条、材料消耗:

工程消耗材料按实际发生为准,损耗量按百分之计算,废料归方。

第九条、施工与验收:

1、乙方按图纸及施工规范严格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有关部门检查、检验。

2、工程完工时组织相关部门验收。

第十条、结算方式:

工程款支付,每月按进度实际工程量支付百分之八十五,工程完工自检能达到验收要求支付百分之十,余款待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天内支付总工程款,(含已付工程款在内),甲方以现金方式支付乙方,不包含任何发票及一切费用。

第十一条、其它:

1、本协议一式份,正本份,副本份。

2、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待工程款付清以后自行终止。

第十二条、补充条款:

1、图纸变更应该在乙方施工前,提供正式变更通知单,如果乙方按原图纸施工后,甲方要求更改,一切费用应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没有达到技术要求,要无偿反工,如因材料质量问题,乙方不负责。

2、附加工程(临时工程)甲方应以每工日__元工资即时支付给乙方,不能与承包工程款项一起支付。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法人委托:________法定代表或法人委托:________。

epc总承包合同标准版大全(17篇)篇十四

合同协议条款将由招标单位(甲方)与中标单位(乙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招标单位提出涉及投标单位的主要条款,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一、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一)进度计划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甲方对进度计划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七天内提供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甲方代表将在三天内批复。

(二)工程开工和工期

1.乙方中标后三天内准备进场。

2.乙方与甲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生效后,须在七天内开工。

3.合同工期以乙方的中标工期为准。

(三)工期延误

1.对下述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经监理方和甲方代表确认签证后,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1)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

(2)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

(3)重大的设计变更。

2.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应承担违约责任,除罚没工期履约保证金外,每延迟一天再罚20元。

二、工程质量与验收

(一)工程质量标准

1.乙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强制性条例、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施工,如有违反施工规范规程,甲方有权暂停其施工,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2.甲方提交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的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进行施工图技术会审,会议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

3.如发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因施工原因需要修改设计时,必须事先由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并交甲方及设计单位办理认可手续后方可实施。

4.甲方或设计单位提出合理修改设计时(联系单),乙方不得借故拒绝。

(二)工程质量等级

1.乙方中标所承诺的质量等级标准为本工程的合同约定条件,中标方如未达到质量保证的除限期整改外,罚没质量履约金。

2.本工程质量等级:一次性验收合格以具备竣工验收备案条件为准,创杯以获奖正式证书为准。

3.本工程甲方委托_________监理公司监理。

4.隐蔽工程验收,乙方必须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经甲方和监理方等有关单位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三、合同价款与支付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价格可以调整:

(1)暂定材料价确定(需经甲主及监理公司签证);

(2)设计变更:需经设计院甲方及监理公司签证;

(3)中标单位在本工程的管理人员的劳保统筹交纳有效证件。

四、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限,执行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土建________年,防水落石出________年,安装________年。

2.保修期从甲方批准的竣工之日算起。工程的保修押金为工程总造价的3%(其中15%为屋面工程保修押金),在保修期满28天后,退还保修金(不计息)。

3.保修期间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日起三天内前来负责做无偿修理。如逾期,甲方有权请第三方进行修理,其修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4.竣工后,乙方应按规范进行沉降测量,并将资料提供给甲方。

五、其他

1.本工程的中标单位为承包单位,严禁转包,特殊分项工程确需分包部分,应经甲方许可。项目经理在工地现场时间到位率如少于90%,且中途无故更换项目经理,甲方有权按工程总造价的1%~5%扣取罚金,直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2.乙方在施工中应按照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和规程进行施工,施工中发生的材料、设备、操作等施工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3.乙主必须切实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遵守社会治安等有关规定,搞好环境卫生,搞好计划生育工作,因违章而导致罚款和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工程竣工后中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全套符合建筑工程档案要求的资料三套,其中二套为原件。

5.本招标文件作为施工合同附件之一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投标书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

1.根据已收到的《一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一市重点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我方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的招标文件后,我方愿以招标方预算造价下浮_____%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2.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质量、工期履约金各______元。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即_______天(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若违约,除罚没全额的工期履约保证金外,每延迟一天再罚_______元。:

4.如我方中标,我方保证使施工的工程质量达到市优。若违约,除罚没全额的工期履约的保证金,再按结算总价的_________%人作为违约处罚金。

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本招标文件、我方的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文件。

7.根据惯例,我方将承担所有的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从(签字并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pc总承包合同标准版大全(17篇)篇十五

承包人:_________。

为了使小区物业规范化、使小区居民享受完善的物业服务,改善小区人居环境。经发包人小区业主共同商定且与承包人反复协商,本着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承包协议内容,共双方遵照执行:

一、第一条小区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物业类型:_________(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承包管理事项。

1、公共环境(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的清洁卫生。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配电系统、供水系统、供暖系统等)的维修与管理。

3、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4、对进、出小区的人员安全盘问(包括夜间),发现非小区人员应做好登记,并对有可能造成小区损失的非小区人员谢绝入内。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承包费用及支付时间。

本合同期间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承包费用/月元;支付时间及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按时获得承包费用,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支付,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并有权终止合同。

第六条其他约定。

1、乙方在承包期间除向甲方支付约定的承包费外,乙方不得向甲方依据本合同事实向甲方主张任何费用。

2、因乙方的承包内容包括24小时管理小区,故乙方可以委托其信赖的第三人实施必要的承包事务,但委托第三人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3、承包人委托第三人不与发包人建立任何关系,第三人也不得依据其工作内容向发包人主张任何权利。

第七条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方代表及乙方签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pc总承包合同标准版大全(17篇)篇十六

联系方式: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为了加强职工食堂管理,提高服务质量,降低运营成本,甲方将职工食堂承包给乙方经营,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甲方同意由乙方承包职工食堂,无偿使用甲方食堂现有家具的房屋、炊事器械等设施设备,乙方向甲方交纳3万元设备保证金。合同期满,如续约,合同不变,如解约,在乙方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和固定资产完好,甲方如数退还乙方保证金。

二、伙食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乙方根据实有就餐人数月底向乙方结算,结算标准为午餐10元/人。早餐乙方自主确定收费方式,但不得允许院外单位人员就餐。

三、经营模式。

食堂在甲方监督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要在保证职工就餐前题下,通过努力增加花色品种,提高饭菜质量,改善服务态度,吸引职工就餐等优质服务来增加营业额,达到提高收入的目的。乙方获得职工用餐的利润不准超过20%。

四、其他费用。

甲方承担乙方正常经营所需水电费,根据原有食堂使用水电底数给乙方使用,乙方每月用水量不超过50立方米。电量不超过20__度,超额部分由乙方承担,甲方从每月的承包费中扣除。燃油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饭菜要求。

为保证饭菜质量达到职工满意,依据季节时令菜菜价,甲方每周制定菜谱,由乙方落实。保证花色品种满足职工的生活需求,饭菜价格合理,保证四菜两汤,一荤三素,主食不低于三种。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提供食堂现有的房屋、设备设施、炊事工具等交乙方使用,交接时登记造册(清单附后)并履行有关手续。

(二)原料采购由乙方自主决定,但米、面、油、肉、蛋等主要原料的供应商由甲、乙方每月共同考察确定。乙方严格执行,甲方不定期进行抽查,如有违约甲方将扣除保证金500—1000元,以确保从源头上保证食物安全。

(三)食堂在规定的开饭时间内,要有足量饭菜供应。如有工作需要,部分人员需延时或提前用餐时,甲方需提前告知乙方。如果在规定供应时间内有饭菜不足的情况,每月不能超过2次,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内扣除1000元。

(四)协助乙方制定食堂的制度建设,使之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保证食堂卫生安全可靠。

(五)甲方遇有临时重大活动由办公室与乙方协商解决。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行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食堂有关岗位责任制及各项管理制度,按时上报有关进货检疫票据。

(二)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服从管理。树立为职工服务的思想,做到服务热情,态度和蔼,礼貌待人,认真负责。

(三)努力增加花色品种,提高饭菜质量,做到价格合理,让职工有满意感。

(四)认真执行食品卫生管理规定,搞好饮食卫生及环境卫生,就餐大厅要始终保持良好状态,操作间当日垃圾、泔水当日清,不得发生食物中毒现象。在有蚊虫的季节必须做好灭蚊的工作,减少蚊蝇给人带来危害。

(五)乙方雇佣的工作人员,要有市级以上防疫部门体检健康证,不得雇佣无《健康合格证》者在食堂工作,每年到防疫部门体检一次,交办公室备案。用工工资待遇自行解决;炊事员上岗必须规范操作,一律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操作间内严禁吸烟,出售食品一律用馒头夹和公用勺具,分餐时炊事人员必须戴口罩。

(六)保管和使用好交给的房屋、设备设施、炊事工具等,日常维修、燃气费用自行解决,合同结束如数交回,若损坏或者丢失按价赔偿。

(七)搞好节约用水、用电工作。

(八)乙方要搞好食物安全工作,确保职工就餐和自身安全,做好餐具清洗、消毒环节工作,合同期间若出现食物中毒和各种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

(九)乙方承包后,原食堂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承包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将食堂转租给第三方经营。

八、违约责任。

(一)如遇政策变化,食堂需要解除合同的,甲方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即自行终止合同。若未提前告知导致乙方经济损失的,经双方协商,甲方可予以适当经济补偿。

(二)如果乙方经营不善,造成饭菜质量降低、服务质量差等因素引起职工不满的,经甲方劝说不改的,甲方单方有权终止合同,如因乙方单方原因造成不能继续经营的,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

(三)乙方在承包期内,要切实保护甲方所移交食堂固定资产等,在工作和饮食安全上提高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双方合同约定内容,杜绝一切事故,确保人员财产不受损失,一旦发生事故或造成额外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扣除损失,根据乙方赔偿后续落实情况,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合同。

九、承包期。

一年,20__年10月15日至20__年10月15日止,合同期满前一个月视乙方服务质量决定是否续签。

十、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方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执行。

3、本合同一式两份(附带职工食堂固定资产表壹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pc总承包合同标准版大全(17篇)篇十七

发包方:_________,男(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男(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兴建有金帝商务宾馆,餐饮、娱乐、住宿为一体,餐饮系列乙方承包经营,为互利共赢,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权利义务关系,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所有的金帝宾馆一楼餐厅6间,厨房1间(面积约180平方米),附属设施及装饰齐全一并交与乙方经营使用,餐具、餐桌、餐椅、空调等相关用具设备由乙方自己筹备(详见乙方自筹财产清单)。

二、乙方承包经营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3年,承包期外本合同自行终止。

三、乙方承包经营期内,每年向甲方交承包费人民币叁万元整。

四、乙方承包费交付与甲方时间为每年10月1日一次性付清。(以收据为准)。

五、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工商、税务、卫生等相关部门应办的各种执照证件及应缴的税、费由乙方自办自缴与甲方无关。

六、水、电甲、乙双方共同用一总表,乙方按月分别承担三分之一的水、电费。

七、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包或转让他人经营,同时对甲方交付与乙方的各种设施和财产进行保养与维修。

八、乙方承包期满后,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可另续签合同,若甲方不再发包或乙方不再承包,单方必须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告知对方。

九、甲、乙双方终止合同后,乙方自筹备的餐具等相关设备(见财产清单)可自行处理,也可与甲方协商作价一致后转与甲方。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补充条款,补充后的条款与本合同生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条款若单方违约付对方违约金5000元。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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