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答复意见书(通用16篇)

时间:2023-10-20 作者:灵魂曲实用答复意见书(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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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答复意见书(通用16篇)篇一

案件名称(案由)。

行政管理类别。

收到申请日期

申请方式。

(口头/书面)。

申请人数。

(1个法人人数计为1)。

申请人。

(申请人姓名/组织名称)。

(公民/组织)。

身份证(护照)号。

(申请人为公民时填写)。

住所(联系地址)。

(本行内容所有申请人均填写)。

法定代表人姓名。

(其他组织填写主要负责人)。

工作单位。

(申请人为公民时填写)。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联系地址。

被申请人名称。

(乡政府等)。

申请复议事项。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其他)。

(一并/单独)。

复议前置。

(是/否)。

事实和理由。

来件处理。

(受理/不予受理/告知/)。

审理方式。

(开庭审理/书面审查/实地调查/)。

审理结果。

(驳回/维持/确认违法/撤销/变更/责令履行/调解/终止/其他)。

结案时间。

(受理的案件/其他处理的案件)。

承办人。

实用答复意见书(通用16篇)篇二

为进一步促进信访交办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立为民、务实、高效的工作机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交办的原则。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相统一的原则。

二、交办的范围。

1、领导有批示的`信访事项;

2、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可能会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3、涉及群众性利益的;

4、按现行法律政策规定应该解决的;

5、政策不明确,上访人确有困难的;

6、需要几个部门处理的;

7、有关地方或部门不作为的;

8、处理意见明显不当的;

9、反映重大违法违纪问题;

10、其它需要交办的信访事项。

三、交办的途径。

1、上级信访部门交办;

2、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交办;

3、县信访局交办。

四、交办的办法。

单个信访事项的交办;综合交办;电话交办等,但都要下达正式公函。

3、交办部门或机构要按照“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规范,手续完备”的要求,对报告办理结果的汇报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要退回重查再报。

交办部门或机构对信访事项承办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督办并提出改进意见:

1、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的办理期限办结信访事项的;

2、未按规定反馈信访事项办理结果的;

3、未按规定程序办理信访事项的;

4、办理信访事项推诿、敷衍、拖延的;

6、其它需要督办的情形。

收到改进建议的单位应当在30日内书面反馈情况,未采纳改进建议的应当说明理由。

七、交办工作的责任追究。

交办工作责任追究按《xx县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执行。

实用答复意见书(通用16篇)篇三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行政复议文书管理,提高法律文书处理效率和质量,根据《行政复议法》、《环境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办法》、《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文处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复议文书,是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使用和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

第三条在处理行政复议文书过程中,必须为申请人、第三人保守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第二章行政复议文书的种类和使用范围。

第四条行政复议文书分为决定书类、通知书类、函件类三大类。

决定书类包括行政复议决定书、不予受理决定书。

通知书类包括提出答复通知书、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行政复议告知书、责令受理通知书、责令履行通知书、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告知书、停止执行通知书、决定延期通知书、行政复议中止通知书、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

函件类包括规范性文件转送函之一(适用于申请人提出审查)、规范性文件转送函之二(适用于总局主动审查)、强制执行申请书等。

第五条决定书种类。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总局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二)不予受理决定书。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六条通知书种类。

(一)提出答复通知书。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提出书面答复。

(二)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根据《环境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不齐,难以认定该申请是否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不属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四)责令受理通知书。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的,责令其受理。

(五)责令履行通知书。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责令其限期履行。

(六)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告知书。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告知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听取其意见。

(七)停止执行通知书。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被申请人停止执行原具体行政行为。

(八)决定延期通知书。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通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延长复议期限。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行政复议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或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或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

第七条函件类种类。

(一)规范性文件转送函之一(适用于申请人提出审查)。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行政复议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无权处理的,应当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

(二)规范性文件转送函之二(适用于总局主动审查)。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而又无权处理的,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章行政复议文书的拟稿、会签、签发和用印。

第八条办公厅归口管理行政复议文书处理工作。

第九条办公厅负责接收申请人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书》等申请材料和被申请人提交的《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答复书》等答辩材料,并在1个工作日内转政策法规司办理。

申请人口头申请的,由政策法规司负责制作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并送办公厅办理收文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环境信访中提出不服具体行政行为且属于行政复议受理范围的,由信访办告知其依法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并告知其有权受理该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

第十条政策法规司负责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并在4个工作日内判定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起草《不予受理决定书》,会签有关业务司后,报局长或局长授权的副局长签发,用总局印章。

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不属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起草《行政复议告知书》,会签有关业务部门后,报办公厅主任或办公厅主任授权的办公厅副主任签发,用总局行政复议办公室印章。

对材料不齐的行政复议申请,起草《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报办公厅主任或办公厅主任授权的办公厅副主任签发,用行政复议办公室印章。

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属于行政复议受理范围且材料齐全的行政复议申请,起草《提出答复通知书》,会签有关业务部门后,报办公厅主任或办公厅主任授权的办公厅副主任签发,用总局行政复议办公室印章。

决定通知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的,起草《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告知书》,会签有关业务部门后,报局长或局长授权的副局长签发,用总局印章。

第十一条复议案件审理中涉及到有关规范性文件审查时,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有权处理的,政策法规司提出是否撤销、废止、修订的建议,征求有关业务部门意见后报总局领导决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无权处理的,政策法规司负责起草《规范性文件转送函》,报局长或局长授权的副局长签发,用总局印章。

第十二条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完毕,政策法规司负责起草《行政复议决定书》,经有关业务部门会签后,报局长或局长授权的副局长签发,用总局印章。

第十三条《责令受理通知书》、《责令履行通知书》、《停止执行通知书》、《决定延期通知书》、《行政复议中止通知书》和《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由政策法规司负责起草,经有关业务部门会签后,报局长或局长授权的副局长签发,用总局印章。

第十四条政策法规司负责行政复议文书的送达。

第十五条行政复议文书的送达,主要采用以下四种方式: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和委托送达。

第十六条送达行政复议文书必须使用送达回执。

第五章行政复议文书归档。

第十七条行政复议案件承办人员负责复议案件文书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待复议案件结案后将完整档案移交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第十八条行政复议文书材料以案件为归档形式,作为专项档案归档。

跨年度的复议案件,应在受理年度开始收集、整理,办结年度归档。

第十九条下列文书材料,不需归档:

(一)询问复议程序的信件、电话记录、谈话记录及复函;

(三)未经签发的文电草稿;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需归档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条复议案卷归档文书材料,按下列顺(程)序归档:

(一)文件目录;

(二)原具体行政行为决定书;

(三)复议申请书;

(四)复议申请人身份证明;

(五)复议申请人授权委托书;

(六)提出答复通知书;

(八)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告知书;

(十)行政复议相关材料查阅登记表;

(十一)调查询问笔录;

(十二)现场检查(勘验)笔录;

(十三)提取物证、书证记录;

(十四)有关案件审理的记录,如会议纪要、签报等;

(十五)行政复议决定书;

(十六)送达回执;

(十七)证物袋;

(十八)封底。

第二十一条文书材料经过排列后,除文件目录外,应逐页编号。页号编在右上角(用铅笔编写页号),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

文件目录应按文件材料排列顺序逐件填写,标明起止页号。

第二十二条随文件归档的录音、录像带、光盘等声像档案,应分别注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案由、案号、录制人、录制时间、录制内容等,逐盘登记造册归档。

实用答复意见书(通用16篇)篇四

第一部分是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答复人信息的书写较为简单,这里要注意的是被答复人信息:被答复人是自然人的,要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和住址;是单位的,写法与答复人基本信息的写法一致。

准确、完整的双方当事人信息能让行政机关一眼分辨出是哪个案子,也可以帮助复议机关减轻撰写复议决定书时查找信息的工作量。

【范例】。

答复人(全称):xxxxxx局。

住所地:xx区xx街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局长。

二、答复的案件和产生复议的原因。

第二段需要写明“为什么写这个答复书”,即针对哪一行政行为作出答复,针对谁的复议申请作出答复。

【范例】。

被答复人xxx因不服xxxxxx局于x年x月x日作出的xxxx(写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文号、文件全名),向复议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现答复人作出复议答复如下:

三、明确发表答复意见。

很多复议答复书将答复意见放在最后来发表,这样容易让复议机关抓不住主要观点。建议书写时采取总-分-总的方法,在开头先发表答复意见,然后进行分段论述,最后再次总结答复意见。这样观点鲜明,逻辑清晰。

发表答复观点要根据申请内容进行选择,不能一概而论。

【范例1】。

答复人作出的xxxx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请求复议机关予以维持。

【范例2】。

答复人已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了相关职责,请求驳回申请人的复议申请。

四、是否符合复议受理条件。

如果不符合以下复议案件受理条件,复议机关需要作出驳回复议申请的决定,故建议将不符合受理条件理由放在显著位置进行阐述。

阐述的时候需要列明一定的事实依据,如认为申请人的申请超过复议期限的,可以写明申请人收到或应该知道该行政行为的日期和其申请复议的日期,然后说明其申请已经超过法定期限。

《^v^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二十八条规定,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五、对合法性进行详细阐述。

(一)说明职权依据。

复议机关的审查是全面审查,如果行政机关存在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的问题,根据《复议法》的规定,是要被确认违法的。所以在作出复议答复的时候,首先要阐明自己具有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职权。说明职权的时候也需要采取三段论的方式进行。

大前提:职权的法律依据。

小前提:本机关符合该法条规定。

结论:本机关具有该项职权。

【范例1】。

根据《^v^食品安全法》第六条第二款、《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第五条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七条之规定,被申请人作为涉案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具有对申请人的投诉举报进行调查处理并告知处理结果的法定职责。

【范例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被申请人作为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上述规定对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具有行政处罚的职权。

(二)说明行政行为作出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按照时间顺序对行政行为作出的事实进行描述,涉及违法事实的,详细说明违法的事实和违反的具体法律规定;不涉及违法事实的,说明作出该行政行为的具体事实和法律依据。

【范例】。

(20xx)第x号-非本《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实用答复意见书(通用16篇)篇五

同志:

你于20**年10月反映的****内办事,经常没车位停车,办事不方便的问题。现将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接到群众的反映后,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局务会,专题研究了该信访事项,研究决定在安监局门口安装门卡,社会车辆和人员进入必须进行登记,写明来访事项,社会车辆不能长时间占用车位或停留过夜,并在办公楼栋每层安装两个摄像头。以上措施现已全部到位。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天内**县政府或**市安监局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x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年10月16日。

实用答复意见书(通用16篇)篇六

同志:

你于20xx年10月反映的xxxx内办事,经常没车位停车,办事不方便的问题。现将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接到群众的反映后,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局务会,专题研究了该信访事项,研究决定在安监局门口安装门卡,社会车辆和人员进入必须进行登记,写明来访事项,社会车辆不能长时间占用车位或停留过夜,并在办公楼栋每层安装两个摄像头。以上措施现已全部到位。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天内xx县政府或xx市安监局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xxx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xx年10月16日。

实用答复意见书(通用16篇)篇七

申请人(信访人):潘振源,男,1961年04月13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350525196104133038,电话:13799736496,15880240931,住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殿前5组5081号,邮编:361011。

原办理行政机关:福建省卫生厅。

20xx年10月16日,申请人(信访人)潘振源向贵部进行投诉,请求:一.责令福建省厦门市卫生局让潘振源察看6月海沧区cdc现场检测报告;二.责令20xx年06月01日对潘振源进行职业性中毒性肝病鉴定的5位专家在厦卫职鉴〔20xx〕1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上签字;三.责令20xx年06月15日对潘振源进行职业性噪声聋鉴定的5位专家在榕医职鉴字﹝20xx﹞6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上签字;四.责令20xx年09月04日对潘振源进行职业性噪声聋再鉴定的5位专家在闽职鉴﹝20xx﹞3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上签字;五.确认20xx年01月11日下午福建省职业病防治院对潘振源进行的纯音电测听检查结果无效。之后,贵部依法将潘振源的投诉请求即信访事项转送福建省卫生厅办理,20xx年11月29日,福建省卫生厅作出闽卫信法复函(20xx﹞3号《福建省卫生厅信访亊项处理答复意见书》(潘振源于20xx年12月01日11时45分收到该处理意见书)。潘振源对其处理意见不服,特向贵部请求复查。

复查请求。

请求贵部撤销福建省卫生厅20xx年11月29日作出的闽卫信法复函(20xx﹞3号信访亊项处理意见,对潘振源20xx年10月16日的投诉请求即信访事项进行复查。

事实与理由。

潘振源原在厦门唐荣游艇工业有限公司(下称唐荣公司)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月30日,唐荣公司未安排潘振源做离岗职业健康检查以劳动合同期满为由终止劳动合同【详见附4.《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强迫潘振源离开公司。之后,潘振源多次向厦门市卫生监督所进行投诉,请求责令唐荣公司安排潘振源补做离岗职业健康检查。01月20日,唐荣公司承诺在22个工作日內安排潘振源补做离岗职业健康检查【详见附5.《共识》】。

潘振源认为,福建省卫生厅强词夺理,信口开河;捏造事实,捕风捉影。闽卫信法复函(20xx﹞3号信访亊项处理意见于法无据,且与事实不符,具体理由如下:

一.关于潘振源请求察看年6月厦门市海沧区cdc现场检测报告问题。

20xx年09月12日上午,潘振源向企业即唐荣公司要求察看并索取2009年6月海沧区cdc现场检测报告,但唐荣公司吴智雄科长称:“没有2009年6月海沧区cdc现场检测报告”,当时厦门市卫生监督所的两个执法人员也在场。20xx年09月17日10时40分许,厦门市海沧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称海沧疾控)质量管理科黄科长称:“海沧疾控没有资质检测乙醇,无2009年6月海沧区cdc现场检测报告”【详见附2.海沧卫生局20xx年11月28日作出的《关于信访人潘振源的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可见,“2009年6月海沧区cdc现场检测报告”企业和海沧疾控都没有,仅仅厦门市卫生局有,福建省卫生厅主张向企业索取2009年6月海沧区cdc现场检测报告,这说明福建省卫生厅根本没有查明事实真相。

二.关于潘振源请求参加职业病鉴定的专家在其鉴定书上签字问题。

潘振源虽然有参与鉴定专家人员的抽取并参加鉴定会,但是参加鉴定的专家姓甚名谁、是。

否当时抽取的潘振源根本不知道,因为在开鉴定会时主持人压根就不让潘振源核对,有抽没抽一个样。福建省卫生厅主张专家有在鉴定书原件上签字,送达潘振源的鉴定书结论与原件相同,但未提供证据证明,空口无凭,鉴定委员会办事机构又不让潘振源察看核对,潘振源凭什么相信专家有在鉴定书原件上签字,凭什么相信送达潘振源的鉴定书结论与原件相同!如果专家有在鉴定书原件上签字,送达潘振源的鉴定书结论与原件相同,那么鉴定委员会办事机构为何不让潘振源察看核对?再说,法律法规没有规定专家不用在送达潘振源的鉴定书上签字。参加鉴定的专家未在鉴定书上签字,实际上就是剥夺潘振源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利。

福建省卫生厅认为,若专家在鉴定书上签名,鉴定工作就不公正,专家就不安全。按照该说法,法官岂不是不能在判决书上签名。敢问福建省卫生厅,现专家没有在鉴定书上签名,鉴定工作公正了吗?鉴定书上虽盖有鉴定委员会公章,但其公章并非专家所盖,因为专家手中没有鉴定委员会公章。所以,送达潘振源的鉴定书上没有专家签名,鉴定结论不一定是专家的真实意思。换句话说,送达潘振源的鉴定书有可能是假的'。事实证明,福建省卫生厅无视贵部第24号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29条(参加鉴定的专家应当在鉴定书上签字)规定,纵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办事机构违法行为。

众所周知,纯音电测听检查时间不能超过20分钟。想要测出一个比较准确的听力结果,除了要有一套较好的检查仪器设备外,还要有一个专业的检查人员,缺一不可。对一个检查员而言,如果经培训后上岗,就能熟练操作使用电测听检查仪器。可是,20xx年01月11日为潘振源做电测听检查的检查员在使用检查仪器时还要看“说明”。她一边看“说明”,一边操作仪器,第一次操作失败就进行第二次、第三次……让潘振源在隔声室里呆了足足45分钟,后来连听力图也打印不出来,只好请别人来帮忙。由此可见,该检查员以前绝对没有做过纯音电测听检查这项工作,是在超范围执业,她自己也承认了这一事实,所谓的“经培训后上岗”纯属子虚乌有。福州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以其检查结果作为鉴定依据,进而作出“不符合诊断职业性噪声聋”鉴定结论。

福建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在对潘振源进行职业性噪声聋鉴定时,只采信唐荣公司提供的资料,不采信潘振源提供的资料,进而认定“小声刺激时比‘较好耳’听力差,大声刺激时比‘较好耳’敏感”属于感觉神经性聋。20xx年02月07日潘振源压根就没有做纯音电测听检查,福建省卫生厅竟然在处理意见书中称:“你于20xx年01月11日和02月07日做的两次电测听检查结果不一致属于正常的客观现象”【详见附1.《福建省卫生厅信访亊项处理答复意见书》】。由此可见,福建省卫生厅无中生有,弄虚作假,这样的处理意见,怎能显示公正!如何让人信服!

潘振源对20xx年01月11日电测听检查有异议,且对其检查者的执业范围产生质疑,为此,于20xx年01月15日用书面向福建省职业病防治院医务科反映实情并提出意见与健议【详见附3.《省内特快专递邮件详情单》和《意见与健议》】。之后,医务科通知潘振源再做纯音电测听检查。20xx年03月12日,潘振源再次到福建省职业病防治院做纯音电测听检查,让潘振源万万没有想到,检查员不变,还是她。一个连纯音电测听检查仪器都不会使用的检查员对潘振源进行纯音电测听检查属于超范围执业,检查出来的结果绝对不准确而且无效。

以上一切的一切足以说明,福建省卫生厅欺上瞒下,一手遮天。与其说是调查核实,不如说是隐瞒事实,捏造事实。闽卫信法复函(20xx﹞3号信访亊项处理意见于法无据,且与事实不符,不足采信。恳请贵部查明事实真相,支持潘振源的信访事项即投诉请求。

此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申请人(信访人):潘振源。

20xx年12月09日。

实用答复意见书(通用16篇)篇八

 ×××(信访人名称):

 ××××年×月×日,本机关(或单位)依法受理了你(或你们)提出的   ××××信访事项,经调查核实,现作出处理意见如下:

 一、信访人主要诉求。

 二、调查核实的情况。

 如对本机关(或单位)作出的处理意见不服,可以自收到本答复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本机关(或单位)的上一级机关请求复查,逾期不申请复查,本处理意见书即为该信访事项的终结性意见。

 特此告知。

(盖×××机关或单位信访专用章或公章)。

实用答复意见书(通用16篇)篇九

**先生:

您7月8日所反映的问题,我局于7月8日已受理,并向您发出了《信访事项实体性受理告知书》,现答复如下:

一、信访人基本情况及诉求。

(一)信访人基本情况:**x:男,汉族,身份证号********,电话********,居住地址:新疆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左岸明珠小区x号楼****室。

(二)诉求:变更林权证中林地使用权权利人、树种、林种内容的事宜。

三、调查情况。

经了解,您于2003年买断红旗坡农场荒地(有买断合同书),2006年4月办理了编号为a650*****7679的林权证。2020年您用该林权证办理贷款时,发现其所办的林权证中“林地使用权权利人”为“红旗坡农场”;“主要树种”一栏,林权证为“红枣”,实际为“苹果”;“林种”一栏,林权证为“生态林”,实际为“经济林”,导致其无法办理贷款,随后您到原办证机关温宿县林草局办理变更手续,由于此地块现属于阿克苏市管辖,温宿县林草局要求您到阿克苏市林草局办理变更,而阿克苏市林草局以“谁办证、谁纠错”为由,要求其到原办证机关办理变更,由此导致您上访。

四、办理情况。

接到此信访案件后,我局立即责成森林资源管理和法规科第一时间了解上访问题情况并迅速办理,同时对您进行了安抚。根据您所提供的材料和调查情况,经审核,森林资源管理和法规科认为您提出的林权证变更申请合理,并按照“谁办证、谁纠错”原则,向温宿县林草局发函,同时督促协调温宿县林草局给予您办理林权证变更手续。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或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局。

**x年x月**日。

实用答复意见书(通用16篇)篇十

这个问题一直贯穿于整个案件的办理过程。其实有的行政复议机关,一直坚持走维持路线,也不管他该不该受理,不管什么案件,受理下来直接维持,可是很多案件,在源头上就是不对的,在受理后应该以不符合受理条件驳回行政复议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当然有的复议机关担心单独被告,自己的风险会增多,所以也是复议机关不愿以不符合受理条件驳回的重要原因)一旦法院深究起来,就是复议机关败诉。

法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受理条件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对象须属于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判断被复议的行政行为是否属于《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的范围,可以借鉴一下《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有关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行政复议的对象应该是能够产生行政法上权利义务的行为,而该行为能够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影响。常见的程序性、过程性行为,如政府信息公开中的补正、不对外发生作用的会议纪要、确认拆除房屋属于拆迁范围内、行政复议决定、行政行为作成后的“告知送达”、内部批转行为、建设用地预审行为等等,都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2.申请人是否具有复议主体资格。根据《^v^行政复议法》第二条和第九条的规定,行政复议的申请人是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上述规定可为打算利用这一制度寻求救济的申请人提供指引,但直接作为复议机关审查申请资格的标准失之过宽。因为按其字面意思,任何人只要声称其受到了具体行政行为的侵害(无论实际情况如何),就可以获得挑战的权利。如此,则意味着复议申请资格之有无,完全取决于申请人的主观判断。这固然有助于人们寻求行政救济,但也为干扰行政执法、滥用行政资源打开了一道方便之门,显然不符合立法本意。因此,上述规定只有对其文义合理限缩之后,才宜于作为复议机关审查申请资格的标准。根据《^v^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申请人应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该条规定为复议机关提供了审查申请资格的权威标准。通常来讲,利害关系具备与否,不仅要看当事人所主张的合法权益是否可能受到行政行为的不利影响,还要看此种合法权益是否受特定行政领域的法律规则所保护。当然,一般来讲,出于立法技术上的考虑,法律规则往往不会直白地写出哪些利益应受保护,但是借助合理的解释方法,还是可以探寻其是否具有保护的意图。只有在找到这样的法律规则,即其要求行政机关采取某种措施或者不得采取干预措施,且结果是某种特定利益免遭损害或者得到促进、维护时,主张该种利益的主体才有可能获得申请复议的资格。

3.行政复议针对的行政行为是否存在。申请人具有初步的证据证明被复议行政行为的存在。有的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片面地认为举证责任是被申请人承担。其实,申请人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应当举证证明其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易言之,应当提供证据初步证明其存在一项合法权益、该项合法权益已经或者可能受到行政行为侵犯。但此种举证应当是初步的、表面成立的,而不能要求在申请阶段就必须证明其权利确实已经受到侵犯;在相邻权案件中尤其如此。是否具备申请人资格与其请求能否在行政复议中得到支持,是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正如承认起诉人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并不意味着必然会判决支持其实体诉讼请求;起诉权与胜诉权虽然有关联,但两者有着明显的区别。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和行政诉讼的起诉人,只要能提供初步的证据证明其存在合法权益被侵犯的可能性,则应当认可其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的资格;不能以事后查明的不具备合法权益或者其合法权益未被侵犯事实,来否认其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的资格。在行政复议申请人是否具备合法权益,是否存在合法权益被侵犯的可能性,与原行政行为是否存在利害关系方面,应当按照有利于人民群众通过行政救济或者司法救济渠道维护权益的角度来理解和把握。

4.行政复议申请的被申请人是否适格。即判断被复议行政行为是否为被申请人作出。一般情况下,是以对外盖章的行政主体为被申请人。复杂的问题是多阶段行为中适格被告的确定,也应当以直接对外发生法律效果、直接对相对人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的行政行为为起诉对象。

5.被复议的行政行为是否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的规定,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可以参照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这可以参照(2016)最高法行申281号、(2020)最高法行申1192号案件处理。需要注意的,当事人因正在进行民事诉讼而未及时提出相应行政复议申请的,复议机关不宜径行作出不予受理决定,而宜结合具体情形作出相应处理。另外当事人根据行政机关所作答复的错误指引而耽误的期间应予扣除,但是当事人在法定扣除期限事由终止后,自我放弃行政复议救济权利,单方向有关部门申诉信访,因申诉信访耽误的期间,没有可保护的信赖利益,不属于应予扣除的期限。履职申请的行政复议法定期限需要注意,该部分在下面审查履职案件时会有分析,此处不作详解。

6.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是否属于重复申请。以前受理过该同一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已被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提起过行政复议申请的,他们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不能再针对同一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还有申请人提起过撤销行政行为后又提起确认行政行为违法的,也属于重复申请。

实用答复意见书(通用16篇)篇十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_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当前,我国国内消费持续稳定增长,为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发挥了基础性作用。顺应群众期盼,以改革创新增加消费领域特别是服务消费领域有效供给、补上短板,有利于改善民生、促进服务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经_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速升级旅游消费。

年底前再新增100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实施乡村旅游后备箱行动。研究出台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支持政策。(国家旅游局、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指导各地依法办理旅居挂车登记,允许具备牵引功能并安装有符合国家标准牵引装置的小型客车按规定拖挂旅居车上路行驶,研究改进旅居车准驾管理制度。加快研究出台旅居车营地用地政策。(_、交通运输部、_、国家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制定出台邮轮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规范并简化邮轮通关手续,鼓励企业开拓国内和国际邮轮航线,进一步促进国内邮轮旅游发展。将已在上海启动实施的国际邮轮入境外国旅游团15天免签政策,逐步扩大至其他邮轮口岸。(国家旅游局、交通运输部、_、_、质检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制定出台游艇旅游发展指导意见。有序推动开展粤港澳游艇自由行,规划建设50—80个公共游艇码头或水上运动中心,探索试点游艇租赁业务。(国家旅游局、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_、_、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出台促进体育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旅游局、体育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创新发展文化消费。

6.支持实体书店融入文化旅游、创意设计、商贸物流等相关行业发展,建设成为集阅读学习、展示交流、聚会休闲、创意生活等功能于一体、布局合理的复合式文化场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牵头负责)。

7.稳步推进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尽快总结形成一批可供借鉴的有中国特色的文化消费模式。(文化部、财政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8.适时将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地市级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部牵头负责)。

9.出台推动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提升文化娱乐行业经营管理水平。出台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丰富数字文化内容和形式,创新数字文化技术和装备。(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用答复意见书(通用16篇)篇十二

县人民医院于**年*月经领导班子会议商定,我院职工子女在安排就业方面,有以下规定:在学历、专业、年龄等方面符合院方录用职工要求的情况下,至多可安排职工的一名子女在我院工作,并以正式职工身份招收。

××为我院原职工**之女,其胞弟于**年在院方的安排下已入我院工作。1989年,××入我院制剂室工作,而2000年××所在科室撤消后,院方安排其至乡镇医疗点任管理职务,但李并未履职下乡工作。

二、信访人的申诉要求。

信访人××,现前来我院要求院方安置其以正式工身份入院工作,上报县卫生局为其意见作出处理。

我院认为,在本院人事管理制度中,已明确职工子女在安排就业方面有人数上的限制。而院方也为困难职工家庭提供了劳动保障,但信访人××同志并未按照院方当初所安排的工作履职,现更捏造事实要求院方安置其工作岗位,不符合我院人事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无法满足信访人要求。

实用答复意见书(通用16篇)篇十三

盐边县工业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依法受理了你于20xx年1月11日反映xxxxx道路扬尘严重的投诉,经调查核实,现做出处理意见如下:

xxxxxx道路扬尘严重。

您反映的xxxxx道路扬尘严重问题基本属实。20xx年1月19日,管委会副主任xxx带领环保股工作人员深入xx园区仔细排查,根据现场调查,导致xxxx园区扬尘严重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输过程中存在抛洒现象和园区道路日常保洁工作未跟进。

(一)按照园区管委会《关于认真做好工业园区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盐边工管委【20xx】40号),要求园区各企业必须进一步加强厂区内外环境卫生保洁工作,企业车辆进出厂区对轮胎和车身进行冲洗,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加盖篷布等措施,防止道路沿途抛洒现象发生。

(二)加大园区道路保洁力度。针对运输较多的园区企业如xxxxx公司,要求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道路抛洒现象发生,每天对道路进行洒水冲洗。成立园区道路清扫保洁队伍,加大对园区主干道道路卫生保洁工作,安排三人每天对道路进行清扫,每周洒水两次以上,确保园区道路整洁,有效遏制扬尘污染。

(三)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园区管委会将协同县环保局等相关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园区扬尘污染企业的检查力度,一经发现违法情况将严查严处,确保园区环境整治取得明显效果。

xxx,因给您打电话一直无人接听,短信也一直没有回复,我们将在盐边县公众信息网中将处理情况进行公示。特告知您: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在本处理意见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复查,如逾期不提出复查,即为该信访事项的终结性意见。

特此告知。

实用答复意见书(通用16篇)篇十四

委托人姓名:

所在单位(所处地址):

联系电话:

代理员姓名:

(所处地址):联系电话:

现委托同志作为我(们)的信访事项代理人,代为我(们)向有关部门提出信访请求,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信访事项的办理工作。在委托代理期间,我(们)承诺不再上访。

委托人:

信访代理员: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实用答复意见书(通用16篇)篇十五

张xx:

你好,你于20xx年6月8日向国家投诉中心反映的信访件已收悉,经xx市教育局调处,现回复如下:

20xx年8月26日,由xx市信访局牵头召开了有关你的信访问题联席会议,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励健主持,市人事局、市劳动局、市教育局、低塘街道办事处、低塘街道教辅室及学校均派专人参加会议,在你本人要求认定工伤但目前不具备条件的情况下,考虑到你家庭困难,本着和谐稳定和人道主义的精神,对你既不上班也不请假的'情况下,作出了发放病假工资的决定(有会议纪要)。协调会后,你当年度9月份的工资4212.5元已于9月3日发放给你;自20xx年11月至20xx年8月期间停发的工资也于20xx年9月8日进行了补发,扣除19000元借款后,发放给他本人的金额是64611元。与此同时,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励健和市信访局局长、市人事局局长分别对你进行约谈和必要的疏导教育,并将调处的发放病假工资方案告知于你。此后,你仍频繁信访,要求落实相关的工资、福利待遇等。

你提到的工伤认定和赔偿、工资福利待遇、办理退职手续等事宜或已由法院依法作出了相应的判决,或由相关部门已多次办理答复,为重复访。

特此回复。

xx市信访局。

20xx年7月1日。

实用答复意见书(通用16篇)篇十六

**x:

盐边县工业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依法受理了你于20**年1月11日反映****x道路扬尘严重的投诉,经调查核实,现做出处理意见如下:

******道路扬尘严重。

您反映的****x道路扬尘严重问题基本属实。20**年1月19日,管委会副主任**x带领环保股工作人员深入**园区仔细排查,根据现场调查,导致****园区扬尘严重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输过程中存在抛洒现象和园区道路日常保洁工作未跟进。

(一)按照园区管委会《关于认真做好工业园区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盐边工管委【20**】40号),要求园区各企业必须进一步加强厂区内外环境卫生保洁工作,企业车辆进出厂区对轮胎和车身进行冲洗,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加盖篷布等措施,防止道路沿途抛洒现象发生。

(二)加大园区道路保洁力度。针对运输较多的园区企业如****x公司,要求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道路抛洒现象发生,每天对道路进行洒水冲洗。成立园区道路清扫保洁队伍,加大对园区主干道道路卫生保洁工作,安排三人每天对道路进行清扫,每周洒水两次以上,确保园区道路整洁,有效遏制扬尘污染。

(三)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园区管委会将协同县环保局等相关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园区扬尘污染企业的检查力度,一经发现违法情况将严查严处,确保园区环境整治取得明显效果。

**x,因给您打电话一直无人接听,短信也一直没有回复,我们将在盐边县公众信息网中将处理情况进行公示。特告知您: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在本处理意见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复查,如逾期不提出复查,即为该信访事项的终结性意见。

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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