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集中采购方案(专业12篇)

时间:2023-11-06 作者:MJ笔神物资集中采购方案(专业12篇)

采购管理的核心是平衡质量、价格和交货时间,以最大限度地满足需求。范例中突出的采购策略和成功经验,是我们可以借鉴和学习的宝贵财富。

物资集中采购方案(专业12篇)篇一

长期以来,传统的物资采购方式普遍存在着重价格而轻管理的现象,一定程序上使物资采购工作跟不上时代步伐,影响项目推进速度,这种缺乏现代管理理念的物资采购工作方式需要从根本上去进行改革与创新。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技术,已融入人们的工生活,运用先进技术手段,改进采购方式方法,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物资采购效率。

1.缺乏健全的物资采购体系。在传统的物资采购工作中,采购人因为管理制度的不完善性和不规范,给采购工作带来很大的困扰。而且因为缺乏健全的物资采购体系,使工作人员在具体的采购过程中不仅没有相应的制度和法规的约束,而且还导致了实际物资采购过程中的随意性,诸如,采购过程中的一些暗箱操作行为和不按照招标采购的程序办事的现象等等,这些都成为制约采购人健康发展的绊脚石。

2.缺乏科学的采购成本控制。物资采购工作只有在规范化的管理中才能够保证供应商的稳定性,也才能够保证货源的质量。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因为采购人与供应商之间的关系并不密切,两者都只顾眼前的小利,根本没有形成长期合作的理念。再加上部分采购人对成本的控制不到位,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而频繁的更换供应商,其结果不但不能够节约采购成本,而且还增加了采购的风险性,导致物资采购工作的不稳定性。

3.缺乏采购监督和检查。物资采购计划如果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就会造成采购人大量的资金占用和积压,成为采购人发展中的一项负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必须要对物资采购工作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检查,不仅要从采购人生产的实际出发,而且还要能够对供应商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的了解,甚至对合同的条款也要进行仔细的分析和研究,这样才能够获得有效的物资采购信息,做到物资采购工作的有条不紊,促进采购人的健康发展。

要想使采购人在“互联网+”的新形势下,取得物资采购工作的有效性,使物资采购的周期缩短,减少资金的积压,就必须要对物资采购工作的方式进行改变与创新,不仅要运用信息化的网络技术,去提高物资采购工作的效率,而且还要减少人力和财力方面的浪费,为采购人的高效发展和优质采购工作发挥巨大的作用。

1.建立健全严格的物资采购机制。无规矩不成方圆,要想使物资采购工作步入正规化、标准化的管理模式,就必须建立相应的招标采购管理体系,并进行严格的评价和考核,这样才能够确保物资采购体系运营的稳定性。首先,要建制度、立规矩。因为每个采购人的生产规模及管理方式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性,所以各采购人需要从自己生产的实际出发,从物资采购的现状进行分析,站在采购人的角度去进行规划,以节约为原则,以规范性为目的,建立健全物资采购工作体系,为采购人物资采购工作的严格管理有和强化管控奠定坚实的基础。其次,要认真检查,来抓落实。有制度就要遵守,就要有检查、有监督、有落实、有考核,这样才能够维护物资采购体系的正常发展。所以,在物资采购的过程中一定要严格落实检查和考核制度,对采购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也要进行严格的培训与提升,并融入到考核的范围内,这样才能够维护物资采购工作的正常进行。

2.加大对物资采购体系的执行力度。既然建立了严格的物资采购体系,就必须要严格的执行下去,要通过严格管理来进行强力的推行,但是在物资招标体系的具体实施过程中,会涉及到供应商、投标人等等方面的关系,这就需要采购人在推行物资采购体系的过程中加大宣传力度,并且还要加强指导,以更加优质的服务和满腔的热情来促使物资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首先,与供应商和投标人进行有效沟通和专业指导。因为在招标的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投标人,他们的水平参差不齐,这就会给物资采购体系的推广和执行带来很大的难度,所以作为采购人的管理者,需要以饱满的热情和专业的服务去与投标供应商进行专业性的业务指导,而且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加强与他们的沟通与互动,让他们对采购人的物资采购流程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和了解,还可以印制一些物资采购系统的手册,以便于他们随着的学习和掌握,对于一些重要的招标采购程序还需要进行及时的提醒,达到物资采购过程的和谐性。其次,要对招标的过程进行严格的管理,虽然需要保持与供应商及投标人的和谐关系,但对于一些投标流程及需要遵循的原则是绝对不能让步的,这就需要对供应商和潜在的投标人进行严格的管理,如果他们没有在物资采购系统上进行提前注册,那么就要坚决的取消他们的投标权,这样才能够使物资采购系统得到严格执行,达到物资采购工作的有效性。最后,还要加大宣传力度,让供应商与采购人达成一致,做到物资采购过程的保密性和安全性。在传统的采购人物资采购管理理念的束缚下,很多管理者根本不相信线上投标的可靠性,他们觉得互联网会泄露他们的商业机密,对“互联网+”物资采购工作不支持,更缺乏参与度和积极性,这就需要在宣传工作中加大力度,让人们对物资采购工作的安全性和保密性进行了解,以消除他们析戒备心和满心的疑虑,为物资采购体系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3.加强对物资采购工作的监督力度。物资采购系统是一个非常完善的采购体系,它不仅具有安全性和可靠性,而且还能够为采购人节约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且在“互联网+”形势下所建立的物资采购系统还能够充分利用网络的便利性和快捷性,实现信息的快速捕捉,达到物资采购工作的环节相扣。但加大对物资采购工作的监督工作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只有在严格的监督之下,才能够避免一些不法分子的暗箱操作和一些人为因素的干扰,才能够让物资采购工作更加的公平、公正、客观和透明,使“互联网+”物资采购工作更具有便捷性和高效性。其次,要对招标的过程进行严格的管理,虽然需要保持与供应商及投标人的和谐关系,但对于一些投标流程及需要遵循的原则是绝对不能让步的,这就需要对供应商和潜在的投标人进行严格的管理。最后,还要加大宣传力度,让供应商与采购人达成一致,做到物资采购过程的保密性和安全性。在传统的采购人物资采购管理理念的束缚下,很多管理者根本不相信线上投标的可靠性,他们觉得互联网会泄露他们的商业机密,对“互联网+”物资采购工作不支持,更缺乏参与度和积极性,这就需要在宣传工作中加大力度,让人们对物资采购工作的安全性和保密性进行了解,以消除他们析戒备心和满心的疑虑,为物资采购体系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4.充分利用网络优势,提高工作效率。当今的时代是信息化、网络化的时代,而物资采购工作方式,也需要充分利用网络优势,把整个采购的过程变得更加的简单化和规范化,不仅提高物资采购过程的安全性和高效性,而且还能够对整个采购环节做到有效管理、全程管控,在信息集中、资源共享的同时,提高工作效率,实现采购人效益的最大化。

总而言之,科学有效的物资采购管理工作,不但可以为采购人节约大量的成本,而且在互联网的优势下,促使整个物资采购的过程更加的方便和快捷,保证物资的质量,提高工作的效率,实现物资采购工作的最佳状态,杜绝一切不良现象的出现,达到采购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物资集中采购方案(专业12篇)篇二

根据居民近期旅行史或居住史、目前健康状况、病例密切接触史等判断其传播疾病风险,将居民划分为三类:

(一)高风险人员。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的人员;确诊病人;疑似病人;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正在实施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其他需要纳入高风险人员管理的.人员。

(二)中风险人员。来自疫情中风险地区的人员;有发热、干咳、气促、呼吸道症状的人员;实施居家观察未满14天的治愈出院确诊病人;解除医学隔离未满14天的无症状感染者;其他需要纳入中风险人员管理的人员。

(三)低风险人员。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的人员;高风险、中风险人员以外的人员。

(一)高风险人员。来自疫情特别严重的湖北省的人员应当自到达目的地开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

来自其他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应当自到达目的地开始实行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

确诊病人、疑似病人应当在具备有效隔离条件和防护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至符合出院标准。

无症状感染者应当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原则上连续两次标本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1天)后可解除隔离。

密切接触者应当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为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末次接触后14天。

相关机构和社区负责对高风险人员进行严格管控。

(二)中风险人员。来自疫情中风险地区的人员应当自到达目的地开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

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人、解除集中隔离的无症状感染者应当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

中风险人员应当严格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要求,自觉接受社区管理。

(三)低风险人员。体温检测正常可出行和复工。

居民可通过申领个人健康码、健康通行卡等健康认证满足出行和复工需要。

(一)个人健康码申领。已建立个人健康码管理平台的地区,居民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个人健康码申领,系统自动按照健康风险高低审核生成红、黄、绿等三色“健康码”。

孤寡老人、远郊农村人员等没有条件通过网络平台申领的人员,可由社区人员负责代为申领并生成纸质“健康码”(有效期14天)。

(二)健康通行卡申领。不具备条件建立个人信息码管理平台的地区,居民自行填写个人健康申报表(各地根据实际自行设计申报表样式),符合低风险人员条件的,经社区(村)审核通过,发放加盖社区(村)公章的健康通行卡(有效期14天)。

物资集中采购方案(专业12篇)篇三

“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是传染病防控的重要手段。为有效推动“四早”落实,助力新冠肺炎疫情歼灭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预案,结合新冠肺炎疫情特点和发展趋势,在总结前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验教训基础上,制定本技术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早期发现病例的能力,各省(区、市)应当设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监测网络,该监测网络成员单位包括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一)病例监测报告。

1.监测对象:发热(体温大于37.4℃),伴上呼吸道症状,有可疑接触史或旅行史者。

2.监测时间:截至2020年12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每日开展病例监测排查工作。

3.监测地点:所有门急诊、发热门诊和住院病房等相关诊室均开展病例监测工作。

4.标本采集及实验室检测:医疗机构采集病例临床标本(详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标本采集与检测部分),送当地指定的疾控机构或医疗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实验室进行检测。承担检测工作的机构接到标本后应当立即开展检测,24小时内完成并反馈检测结果。

5.环境标本监测和血清流行病学调查: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开展。

6.流行病学调查:疾控机构接到病例报告后应当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于24小时内完成。同时,快速追踪密切接触者,防止疫情蔓延。

7.病例报告:医疗机构发现病例后立即进行网络直报,疾控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并于2小时内完成三级确认审核。无网络直报条件的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在2小时内寄送疾控机构,由疾控机构进行网络直报。医疗机构需在24小时内,根据实验室检测结果,结合病情进展及时对病例分类、临床严重程度对网络直报病例进行订正。

(二)聚集性疫情监测报告。疾控机构接到聚集性疫情报告后2小时内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同时报告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由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同时报告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

(三)社区疫情监测。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基层社区(村)、单位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辖区和单位内人员往来摸排、健康监测登记和体温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四)单位和个人监测。鼓励单位和个人发现新冠肺炎病人或疑似新冠肺炎病人时,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新冠肺炎病人或疑似新冠肺炎病人拒绝配合的,依据《传染病防治法》中乙类甲管类条款,可强制执行。

(一)隔离医学观察及密切接触者管理。各省份应当设置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发现相关病例后,立即采取隔离措施,追踪密切接触者,落实可疑病例就地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的属地化管理,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同时,做好医务人员防护措施,严防院内感染。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密切接触者追踪和管理,应当根据密切接触者管理方案(第五版)明确解除隔离标准。

(二)医疗救治。各省份指定定点收治医院,并成立医疗救治专家组,在出现病例后,指导收治医院做好医疗救治工作,推进医疗救治关口前移,提早提供医疗服务,加强对轻症患者的医疗救治,减少轻症向重症的转化,重点加强重症病例救治,降低病死率。各医疗机构根据《诊疗方案》对病人进行分类治疗,采用对症和支持治疗、抗病毒、抗炎、中西医结合等方法综合施治,对符合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的病人及时安排解除隔离或出院。

物资集中采购方案(专业12篇)篇四

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早期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及时采取积极有效控制措施,预防控制疫情传播、蔓延扩散,保护人民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紧急通知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方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等为依据,制定此方案。

文化旅游体育局成立开放景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总指挥:xxx。

副总指挥:xxx。

成员:xxx。

下设办公室,主任:任结石(文化旅游体育局综合办公室主任)。

联络人:xx。

开放景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设立协调保障组、景区秩序维护组、宣传组和日常检查组等4个工作组。

各组组成及职责为:

1、协调保障组:由于世鹏任组长,由机关办公室、文化股、文物所和乌兰牧骑班子成员组成。负责综合协调内部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和重要工作的督办;负责信息的管理工作;负责应急事务的.联系和协调。负责统筹和协调物资保障工作;协调防控应急等物资供需、运输等事宜;督促和检查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负责保障工作信息的管理。

2、景区秩序维护组。由邢云福任组长,由旅游管理股和文化市场管理股人员组成。及时处置与疫情有关的景区突发事件,维护人员稳定;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强制隔离措施。

3、宣传组。由刘丽华任组长,成员由党建办、艺术股及图书馆、文化馆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负责疫情防控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宣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知识。

4、日常检查组。由胡德峰任组长,由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人员组成。负责开放景区景点、文化市场的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应急事件发生时的协调工作;负责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1、启动疫情检查、登记工作,各旅游景区景点和文化市场人员密集场所都要第一时间做好应急方案,建立工作制度。配备发热枪,对景区的出入人员进行体温排查,并做好记录。

2、景区景点要做好外地发热客源的`检查工作。禁止接待外地游客进入景区景点。

3、景区景点和文化市场经营网点都要在醒目位置悬挂横幅,设置提示牌;在led屏上滚动播放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的相关知识,提醒游客做好预防工作。

4、景区景点要为游客准备口罩,免费为游客发放,并叮嘱一定要戴好口罩做好预防。

5、除特殊情形,严禁组织开展大型活动;

6、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从即日起,实行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7、做好文化旅游体育局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工作,配备好口罩等。

8、关闭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等窗口单位。

9、旅行社暂停组织旅游服务。

10、做好联络工作,要加强与盟文化旅游部门的联络,及时掌握最新信息。

指挥部成员和各组长接到指挥部启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方案指令后,立即启动本方案,调集本组人员按照分工和职责迅速赶赴景区景点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等应急处理。

物资集中采购方案(专业12篇)篇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常态化疫情控决策部署,保障重要医疗物资在应急状态下的有效供应保障,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持“宁可备而无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底线思维,保持疫情防控以来建立起的领导机制和指挥体系不变,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实物储备产能动员、供需监测动态管理、采储并用平战结合”的原则,在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分级保障统一调度的基础上,切实做好春季疫情防控医疗物资保障工作。

县物资保障组对全县重要物资保障工作负总责,强化医疗物资自我保障能力,以实物储备的方式,建立全县重要医疗物资储备体系,健全完善储备物资调用机制,医疗物资储备量原则上要满足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各乡镇、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强化防范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风险意识,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健全完善应急方案,储备必要的疫情防控物资。

县物资保障组负责本级政府重要医疗物资储备的管理和调运工作。在物资供给紧缺、通过市场机制不能有效调节的情况下,按照“保主、保重、保一线、保红线”的原则,按照应急响应级别,对储备医疗物资实施统一调度,确保抗疫医疗物资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调度有效。

县级启动应急响应时,由县物资保障组申请市物资保障组统一调度支援。

(一)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按照分级分类储备要求,各医疗机构、乡镇、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做好医疗、消杀防护物资储备工作。

(二)在启动县级应急响应时,有关乡镇、部门、单位向县物资保障组提出消杀、防护物资需求书面申请,由县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汇总并上报市物资保障组统一调度支援;各医疗机构向县卫健局报送医疗(医用)物资需求,由县卫健局汇总后上报市卫健局和市物资保障组,由市物资保障组统一调度支援。

(三)县物资保障组办公室储备的消杀、防护物资和医疗机构储备的医疗物资及申请市物资保障组支援物资,由县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提出分配意见,经县物资保障组联席会议研究审定后发放。

(一)在启动县级应急响应时,县物资保障组办公室首先将储备的消杀、防护物资第一时间调运到疫情防控第一线;县卫健局负责将医疗机构储备的医疗物资统一调运到疫情防控第一线。同时申请市物资保障组统一调度支援。

(二)县市场监管局收集全县医药商贸流通企业相关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状态下,开展医药商贸流通企业应急保障动员。

(三)重大紧急情况下,经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县物资保障组发布天祝县医疗物资征用指令,对全县医药商贸流通等企业的相关资源进行控制、征用,保障应急供应。

(四)医药商贸流通等企业有义务接受紧急征用指令,保障紧急状态下的医疗物资需求。

(五)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出现可能显著上涨等价格异常状态时,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应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及时采取限定差价率、利润率和规定限价等措施,确保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转入常态化医药储备管理机制,征用的医疗物资属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品种,按政府规定的销售价格结算,不属政府定价品种按照征用时的市场价格结算。

物资集中采购方案(专业12篇)篇六

为了有效确保医院物资的供应,预防因物资的短缺引起的意外事故,制定本预案。

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后勤物质紧急采购。

1.建立可靠的物资供给信息网络,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协议,应急物资由供货方迅速、快捷提供。并有备用供应商。

2.根据各部门提出的应急物资需求计划,采取“先支后报”的方式应对突发事件。

3.统一调拨采购应急物资,在保证物资质量和交付时间的前提下,以不高于市场平均价进行采购。

4.对采购回的应急物资,相关部门负责该物资的验收及办理验收和交接手续,确保采购物资的种类、规格、数量、质量交付时间等准确无误,符合要求。

5.紧急采购活动结束后,由上级机构监督管理机构对有关部门递交的应急采购相关凭证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入账结算手续。

物资集中采购方案(专业12篇)篇七

为加强物资采购管理,规范集中采购行为,严格采购过程控制和监管,发挥规模采购效应,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集中采购方案,以下是小编分享给大家的关于集中采购方案,欢迎参考阅。

1.行业背景。

近年来,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的全面实施,给电力企业带来新的严峻考验。伴随电力企业集团物资管控力度的逐步加大,各集团搭建自主电子商务平台对下属电力企业物资采购进行统一管控,已成为各集团物资管理信息化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

电力集团下属单位众多,且区域分散,日常物资采购通过传统的物资采购模式难以实现集团的统一管控。为了进一步发挥集团集中采购的有效作用,将各下属单位在物资采购中数量多、品种杂、跨度大的物资通过集中采购的方式,由下属单位统一报送集团进行集中采购。这种方式能够及时、准确地制定集团采购计划,实现按需采购。同时方便集团进行物资采购价格的有效分析,进一步优化集中采购物资的谈判定价工作;同时能够有效对集中采购物资供应商进行科学、及时、准备的评估,最终从而使集团集中采购的优势有效发挥,达到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作业整体效率的作用。并实现集团对下属单位物资采购的有效跟踪,建立有效的跟踪监督机制;为集团领导者进行采购决策提供及时、可靠的信息。电力企业的这种集中采购模式逐渐被各电力集团所应用,并取得了良好的应用效果。

2.方案概述。

晨砻集团级集中采购整体解决方案从帮助电力企业集团优化物资采购流程出发,将集团物资采购中数量多、品种杂、跨度大的物资通过集中采购的方式,下属单位统一报送集团进行集中采购。这种方式能够及时、准确地制定集团采购计划,实现按需采购。同时方便集团进行物资采购价格的有效分析,进一步优化集中采购物资的谈判定价工作;同时能够有效对集中采购物资供应商进行科学、及时、准备的评估,最终从而使集团集中采购的优势有效发挥,达到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作业整体效率的作用。并实现集团对下属单位物资采购的有效跟踪,建立有效的跟踪监督机制;为集团领导者进行采购决策提供及时、可靠的信息。

2.1.方案适用范围:

大中型电力企业(集团)。

2.2.方案需求对象:

晨砻集团级物资采购整体解决方案的市场需求对象主要针对向上游拓展的各类物资制造商,向下游拓展的各类大小发电厂和衔接上下游产业链的物流服务提供商。

3.方案特点。

在电力行业电子商务解决方案领域,晨砻信息是全国最佳的解决方案提供商之一,晨砻信息在20xx年便开始帮助电力企业实现物资采购管理,并取得了良好的应用效果,得到了广大电力企业用户的一致认可及高度评价。与此同时,尤其值得重点提出的是晨砻信息多年来为众多电力企业用户提供的不仅仅是一套电子采购系统,更是一套具有高附加值的电子采购咨询服务。晨砻公司多年一直坚持以满足客户精细化管理需求为己任,为客户提供高效的标准化实施服务。

3.2.集团级电子商务平台开发经营丰富,自主研发能力强:

晨砻科技依托强大的技术及电子商务服务团队,已经成功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协鑫(控股)集团、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等多家大型电力企业集团定制化开发了统一的电子商务交易系统,从技术实力、实施经验等各方面均领先于竞争对手。

晨砻公司依靠多年来从事电力行业的背景、先进的技术能力、优质的服务以及专业化的实施经验,有绝对的实力出色的完成为大型企业/集团建立电子采购平台项目。

3.3.成功客户市场占有率居同行业第一位:

晨砻科技运营的晨砻采购网以专业的采购理念吸引了大量的会员,截止到目前,晨砻科技先后为全国80余家电力企业(集团)提供了电子采购解决方案,同时依托电力企业的成熟运营经验,为汽车、化工、船泊制造、医药、机械制造等多个领域提供了电子采购平台搭建及租用服务,平台累计交易额已突破88.7亿元人民币,平台拥有行业优质供应商7000余家,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在信息时代,电子商务为传统企业提供了一个全新提升核心竞争力的机会,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竞争环境,企业只有不断的推进管理创新,才能在竞争中获得优势,在发展中求得生存。晨砻科技以满足企业用户精细化采购管理需求为目标,帮助客户实现一站式采购,成为采购管理领域的领跑者。

4.核心应用。

晨砻集中采购整体解决方案架构灵活、面向集中采购的多种典型管控模式均能提供对应的流程和策略支撑。

4.2.促进企业采购物资的标准化工作。

在集团范围内建立集中采购物资的标准目录。针对集团企业存在多erp、多编码体系的问题,可提供行之有效的标准化解决方案。

4.3.建立高效的采购需求管理流程。

针对生产采购和非生产采购各自的特点,可提供自动化或人工辅助的采购需求汇总机制,发挥采购的规模效应/杠杆作用,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作业处理效率。

4.4.强化物资采购的集中管理控制。

支持企业定价权、采购权做必要的分离以及设专门部门负责采购。

合同。

授权管理、供应商选择、价格确定等。

除集中招标外,还提供多种竞争性谈判流程,并且能够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灵活配置适于企业的各种不同业务类型的采购业务流程和审批工作流,支持企业采购业务流程的变化。

4.6.建立全集团的价格监控体系。

对价格的变动采取事前审批、事后监管的方法,建立实时、动态地监管采购价格执行情况,帮您有效地控制集中采购。

4.7.采购执行跟踪及监控。

面对集团下属的众多成员单位,建立执行跟踪方法,监控分子单位采购执行的实际数据,确保集团采购结果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

4.8.加强供应商管理。

可以针对全集团供应商采集历史交易记录,建立实用、先进的模型,对供应商从质量、价格、交期、服务、可持续的改进等多个方面进行科学的评估。轻松、科学、实时、准确地进行供应商评估,为您选择更好的供应商合作伙伴提供可信的决策信息。

4.9.优化业务流程。

规范、协同、优化企业集中采购业务处理流程,提高采购工作效率。

5.典型客户。

华能国际电子商务平台案例介绍。

(一)平台搭建的管理思路。

作为大型的发电集团的华能,包括数十家电厂,每年的物资采购规模巨大,但是,作为集团企业却很难将整个集团的规模优势充分发挥出来,集团内各电厂间也很难进行有效的物资调剂和协同储备。华能通过在整个集团范围内建设的电子商务平台,一方面,各电厂利用平台可以通过电子商务的方式(电子招标、电子询价)以更开放的方式进行物资采购以降低采购成本,并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电厂间的有关库存积压、备件储备等信息的协作;而集团总部,作为平台的最高管理者,则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对整个集团的采购资源进行统一监控和管理。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依托晨砻科技强大的技术支持团队,搭建居于国际一流技术的电子商务平台。该平台建设的指导思想本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提升信息化水平,在华能国际企业文化的统领下积极开展电子商务应用,推进物资采购工作的管理创新,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应用,优化供应链管理,提高企业市场反应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业务应用及相应的平台功能。

晨砻科技采取被多家世界500强企业成功应用的先进技术,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自主开发了华能国际电子商务平台系统,该系统基于oracle-exchange系统进行建设,在实施中结合华能国际商务采购特点进行全面客户化,融入大量创新因素。平台建设具有全面商务管理功能的公司级动态信息交互平台,实现招评标、各类采购、物资管理、合同管理、资产管理、供应商管理等多项功能,完善电子商务管理制度,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打造具有华能特色的供应链管理体系,建设华能商务工作统一对外的专业电子门户。

针对华能国际物资管理的总体规划,从集团管理层面看,平台建设分两个平台,内部的集中管控型平台和外部的分散监控型平台,同时两个平台完全集成、业务互动:

1、内部的集中管控型平台(核心采购系统):

针对与集团日常管理关系紧密的电厂,集中部署物资管理系统,进而实现集团内物资的物流(库存、仓库出入库)、信息流(合同、计划和单据)和资金流(付款)的分层次的集中管理、分散执行的模式,提高整个集团物流资源的有效管理。

2、外部的分散监控型平台(电子商务平台):

针对与集团管理关系松散的电厂,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构建集团统一面对供应商的门户,整合集团招投标采购业务,提高集团整体采购议价能力,降低集团整体采购成本;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集团可以监控各个电厂的招投标业务,实现招投标业务透明化,规范采购业务流程;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可以在集团内实现设备类、备品备件类物资的库存共享,进而在集团内实施电厂间物资调拨和利库管理,从而有效降低集团的库存储备和资金占用。

(三)电子商务平台应用效果。

1、获科技管理创新成果一等奖:

华能国际电子商务平台于20xx年通过正式验收;20xx年3月顺利通过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信息安全研究所组织的安全测评,符合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标准;20xx年7月在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织的全国电力行业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评审中获得一等奖。

2、集团应用效果。

截止到20xx年12月,华能国际下属44家电厂以及8家分公司依托该平台进行网上采购,集团20xx年全年共实现网上招投标169笔,其中基建类101个,生产类68个。招标金额达1.67亿元(理论上平台采购物资实际决标值比选择最高价中标,可节约成本58%以上)平台已完成注册供应商5000余家,系统20xx年度登陆总量突破30万人次,日访问量近800用户。

3、下属电厂应用效果。

截止到20xx年12月,华能国际下属44家电厂以及8家分公司依托该平台进行网上采购,仅20xx年一年,下属各电厂通过平台完成采购总额达8.8亿元,平台共采购物资9803项,采购金额普遍低于概预算或计划估价。

4、供应商资源通过平台得到有效整合:

一方面在平台科学管理下,供应商动态维护注册信息,积极参加平台业务;另一方面采购方通过平台可随时了解到公司范围内的供应商资源,查询该供应商所有业务和评价情况,根据需要择优选择供应商开展业务。借助平台强大的供应商服务功能,实现资源优化整合。

现代企业之间的竞争已经转化为供应链之间的竞争。利用电子商务技术实施供应链管理,有效推动合作企业间业务流程融合和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提高双方的市场反应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最终打造一条具有华能特色的供应链体系最终实现与合作供应商的合作共赢、共同发展。

5.1.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案例介绍。

(一)平台搭建的管理思路。

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是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物资管理系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基于互联网与公司物资管控平台进行数据同步,实现整个供应链中的采购交易的信息化、规范化,公司及下属电厂所有采购交易订单通过统一电子商务平台和供应商进行交易互动,实现国网能源采购交易业务流程集中管控。

加强物资集约化管理,按照国网能源公司统一部署,优化电厂组织体系和机构,推行物资统一管理;加强物资管理基础建设,推进物资标准化工作,深化招标采购管理,强化物资应急体系建设。

(一)业务应用及相应的平台功能。

构建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所属电厂的物资、招投标管理平台,建立电厂评标专家库及供应商信息库。实施大物资战略,在统一规范的前提下,建立信息采集、统计、分析、查询和监督的应用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电力物资招标的公开、公平、公正,力求物资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整合现有资源,实现大宗电力物资的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结算,逐步实现资金结算的电子商务化,建成物资采购的动态管理与监测分析系统,以便有效控制和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企业效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学校物资设备采购工作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运行规程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教育部政府采购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列入本办法采购范围的物资设备的采购活动,均适用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注重效益及维护学校利益的原则。

第二章采购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集中采购工作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成立物资设备采购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长、纪委、监察审计处、财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小组的职责是:

(一)审定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的政策、法规及。

规章制度。

(二)审定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计划和年度总结;。

(三)审定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的采购方式;。

(四)审定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的合同;。

(五)负责重大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的招标工作;。

(六)对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对纠纷进行调处。

第五条设立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技术专家库,由校内外有关方面专家组成。根据采购项目的需要,随机从专家库中抽取部分专家,参与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计划、项目的论证,参加采购项目的评标和表决。

第六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作为学校物资设备采购的职能部门对全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进行组织和日常管理,其中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学校物资设备采购的政策、法规和各项制度;。

(二)会同财务、科技、教务等部门制订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计划,并负责组织和实施;。

(四)负责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标书、合同及相关文件的制作;。

(五)代表学校与供货方签订物资设备采购合同;。

(七)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采购物资设备进行验收,督促供货方按合同提供售后服务;。

(八)完成学校及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根据不同的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学校组成7-9人的临时采购工作组,人员由用户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有关方面的技术专家(从专家库随机抽取)及监察审计处、财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提出采购的建议方案;。

(二)对拟确定的供货商进行资信、技术和产品等方面的调查;。

(三)审定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的标书及相关文件;。

(四)对采购项目进行评标和表决,确定一般项目的中标单位或个人,提出重大采购项目的中标建议。

第八条凡单价10万元(含10万元)或一次批量购买价值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物资设备,采取集中采购形式。对于国家强制实行国际招标的机电产品,依照国家有关招标法规及程序执行。

第九条单价在10万元--20万元(或批量10万元--20万元)的物资设备,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集中采购。采购小组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及物资设备购置单位有关人员,校内其他单位物资设备专家组成;单价在20--40万元(含批量20万元--40万元)的物资设备,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集中采购。采购小组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监察审计处、财务处等单位负责人,物资设备购置单位有关人员,校内其他单位物资设备专家组成;单价在40万元(含批量40万元)以上的物资设备,由主管校长组织集中采购,采购小组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监察审计处、财务处等单位负责人,物资设备购置单位有关人员,校内其他单位物资设备专家组成。

第十条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

(一)公开招标采购,是指招标单位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采购方式。

(二)邀请招标采购,是指招标单位以投标。

邀请书。

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采购方式。对于某些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供应商采购的物资设备,可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采购。

(三)竞争性谈判采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物资设备,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供应商投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询价采购,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可采用询价采购。

(五)单一来源采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货物或服务,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配套项目或设备的。

第十一条已经列入学校集中采购范围的物资设备,原则上应采用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单个项目的采购方式由物资设备采购部门提出建议,并报学校采购领导小组确定。

第十二条付款方式。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合同必须明确付款方式,以切实维护学校的利益。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的付款方式由学校财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未经学校财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集中采购合同中擅自采取其他付款方式。

第十三条公开招标的程序。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中,属于应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参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的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邀请招标的程序。

(一)编制招标文件:1.招标项目清单的填报;2.招标工作的准备;3.招标文件的起草;4.市场调研和标底的确定。

(二)制定招标文件的内容:

1、仪器设备名称、数量、技术规范、服务条款等;。

2、招标邀请,既向能够提供招标产品的生产或经销单位(下称投标人)发出邀请;。

4、投标书的书写规范,包括投标人的投标方案备选方案、价格、降价声明、价格折扣等;。

5、违约处罚条款。

(三)发标。

标书制作完成后,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向邀请投标人寄发。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书,密封并在封口加盖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印鉴,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日期之前将投标书送达指定地点。

(四)开标。

开标时,应召集采购工作小组全体成员及投标人代表举行开标会议,公布评标、定标原则和办法,当场开标,公开唱标,并作好记录。

(五)评标。

采购工作小组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内容,按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书进行评审;评审分商务(投标人资质、信誉、服务条款)、技术、价格等三大部分;商务、技术均满足标书要求时,投标价格最低者中标;如投标人较多,可采取先初评,确定3个投标人,再进行复评的方式,依据价格、品牌、服务等因素综合评价,最终确定中标人;投标书中有不符合招标文件条款的为废标。

评标以评分、无记名投票等方式择优确定中标单位。开标、评标、定标的过程应作好记录,形成纪要,由评标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后存档备查。同时向监察审计处和财务处等有关单位送交纪要复印件。

(六)签订中标及采购合同:评标结果产生后,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

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要求与中标人订立书面采购合同。

第十五条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程序。

(三)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在采购工作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代表学校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第十六条询价采购方式的程序。

(三)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在工作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代表学校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第十七条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他采购方式的程序。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拟订采购项目的有关采购事宜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具体承办。

第六章监督与管理。

第十八条监察审计处、财务处等部门对招标工作全程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有关政府招标的法规及学校招标规定执行的情况;招标方式、标准和招标程序执行情况;招标合同的履行情况。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得到落实。

第十九条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或者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投标的,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

第二十条与招标工作有关的人员接受投标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不回避的、干涉招标工作的、暗示中标人的、泄露招标工作有关情况和资料的、与投标人串通的,应及时制止,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工作人员串通投标的、投标人向招标工作人员或者评委会成员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

第二十二条中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一经发现,应责令立即纠正,并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二十三条签订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力及承担的责任,签订合同的项目单位应派人负责经常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对不认真履约的应依法按政府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本管理办法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资产采购行为,加强资产管理和成本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公司有序经营和持续发展,根据财政部(财金〔20xx〕209号)《关于加强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的若干规定》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集中采购,是指公司的采购实施单位,以合同方式或以确定的程序有偿获得,根据公司经营需求指定的集中采购范围以内的或者规定限额以上的货物、工程及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佣等)。

第四条公司设立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公司主要领导、计划财务、稽核法律、运营、承保、理赔、人事、行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公司集中采购政策和具体规定的制定。

(二)确定公司集中采购项目范围、方式和程序。

(三)审定公司集中采购项目预算和执行情况。

(四)负责公司集中采购重大项目的审批和实施。

(五)负责公司集中采购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公司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作为公司集中采购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集中采购工作的具体管理和采购项目的审核及重大项目的组织实施。日常工作职能由公司办公室代行,其主要职责包括:

(二)会同公司财务、运行和相关部门制定公司集中采购项目范围、计划和预算,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三)负责公司集中采购项目申请的审核和重大采购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负责组织对集中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督促供应商按合同供给及提供售后服务。

(五)负责协议和定点供应商的审核确定及信息的补充和更新。

(六)完成公司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设立公司集中采购评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各部门推荐的专业管理人员(每部门至少二人)或外聘专家担任。实行评审委员成员库制,规定采购项目每次按采购项目要求和结构比例从成员库中随机选定人员为不少于三人以上的奇数,参与采购评审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二)参与集中采购项目供应商的评审和选定工作;。

(四)参与研究和处理集中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其他相关事宜。

第七条较大金额(40万元以上)或特殊的集中采购项目,由公司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项目工作小组负责项目的审核和实施。小组成员包括使用单位项目负责人员、公司相关部门管理和技术人员、公司集中采购评审委员及公司主管领导。

第八条公司集中采购项目的范围确定:

(一)货物类:办公营业用房、办公家具、电气设备、办公设备和交通运输设备、电子及网络设备、通讯设备、安防设备、大宗的印刷品、办公用品和消耗材料、广告和宣传用品等。

(二)工程类:办公营业用房的装修工程,计算机网络系统、应用软件开发等项目。

(三)服务类:专业咨询、工程设计、设备维修、应刷制作、财产和人身保险、系统培训和会议及有关社会服务等项目。

(四)公司集中采购领导小组认定需集中采购的其他项目。

第九条公司集中采购方式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或集中采购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一)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是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采购方式。

(二)邀请招标采购方式:是指以招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采购方式。对于某些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供应商处采购的资产,可采用邀请招标的采购方式。

(三)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符合下列条件的资产采购,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

1、经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供应商投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询价采购方式: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可采用询价的采购方式。

(五)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货物或服务,可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

2、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增购配套项目或设备的,且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第十一条已购置资产总价在**万元以下的(含单件资产和批量购置或一个项目整体购置需求的),公司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经使用单位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由本单位采购职能部门负责实施(已纳入公司协议采购或定点采购方式的集中采购项目除外)。使用单位不得将批量购置或一个项目整体购置的资产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集中采购。

第十二条拟购置资产总价在**万元以上的(含单件资产和批量购置或一个项目整体购置需求),均应采取集中采购形式。由项目使用或实施单位填写《公司集中采购项目申请表》(见附表),报公司集中采购办公室审批后实施。

(一)总价在10万元—20万元的采购项目,经公司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审核,报公司集中采购工作办公室和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由项目使用或实施单位的采购职能部门实施。

(二)总价在20万元—4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公司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及集中采购评审委员进行审核,报公司集中采购工作办公室和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责成项目使用或实施单位的采购职能部门实施。

(三)总价在4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由公司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及公司集中采购领导小组设立的项目工作小组进行审批,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责成项目使用或实施单位的采购职能部门实施,或由项目工作小组直接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公司稽核法律部门和各级财务部门对公司集中采购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有关集中采购工作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

(三)集中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五)其他应当监督检查的内容。

第十四条公司集中采购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十五条在公司集中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第十六条集中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采购项目实施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就确定的采购事项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第十七条集中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签订合同的部门应负责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对不认真履约的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集中采购合同必须明确付款方式,具体方式由公司财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确定,集中采购合同不得采用未经公司财务部门批准的付款方式。集中采购资金由公司财务部门或授权的分支机构财务部门统一结算和支付。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管理办法由公司集中采购办公室解释和修订。第二十条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人民银行系统的集中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财政部《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人民银行各级机构、国家外汇管理局及总行所属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实施集中采购适用本办法。

总行其他直属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预算资金实施的集中采购应执行本办法。(本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集中采购是指采购单位使用预算资金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集中采购范围由总行根据国务院定期发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确定。

集中采购范围以外的采购项目,可实行分散采购。

第四条集中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效益的原则。

第五条集中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六条集中采购实行统一管理,分级授权的管理体制;建立管理与操作职能相分离的内部控制机制。

第七条集中采购应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经财政部批准的特殊项目除外。

第八条集中采购应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九条采购单位成立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管委会是集中采购的决策者,研究审定对业务活动和发展需要有较大影响的采购事项,审查采购计划的执行情况,对集中采购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管委会由主管会计财务的行长(主任等)负责,成员由办公、会计财务、法律事务、集中采购中心、科技、后勤、内审、纪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管委会办公室设在会计财务部门。

第十条总行会计财务司是人民银行集中采购的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人民银行集中采购制度、办法;。

(二)拟订人民银行集中采购项目及限额标准;。

(三)汇总编制人民银行年度集中采购计划和集中采购信息统计报表;。

(四)审核总行采购项目、确定采购方式、下达采购任务;。

(五)组织协调总行各部门集中采购事项;。

(六)管理总行评审人员库;。

(九)受理采购投诉;。

(十)监督、管理、检查集中采购工作。

第十一条总行集中采购中心是集中采购的实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总行管委会办公室下达的采购任务,组织实施总行集中采购项目;。

(二)实施人民银行系统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工作;。

(三)组织实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总行直属事业单位委托的集中采购项目;。

(四)建立总行评审人员库和供应商信息库;。

(五)签订采购合同,协助需求部门验收采购项目,整理、归集采购项目档案;。

(六)向总行管委会办公室定期报送集中采购的有关报表和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会计财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集中采购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拟订本辖区集中采购实施细则;编制、上报集中采购计划和统计报表;处理报备、审批事项;建立和管理评审人员库;根据本单位管委会授权,审核集中采购项目、确定采购方式、落实采购任务;监督、管理、检查本辖区集中采购工作。

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应配备专人组织集中采购的实施工作。集中采购事务由会计财务部门具体承担的,要建立岗位分离、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机制。

地市中心支行、县(市)支行根据上级行的授权实施采购。

第十三条总行实行预算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组织编制本单位的采购计划和采购业务需求,实施集中采购,整理归集采购档案,统计采购信息。

第三章采购项目管理。

第十四条集中采购项目按照总行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确定。

集中采购项目包括总行集中采购项目,分支机构集中采购项目,总行机关、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集中采购项目。

第十五条总行集中采购项目由总行集中采购中心实施采购。

第十六条分支机构集中采购项目由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或授权下级行实施采购,也可委托总行集中采购中心、地方政府采购中心实施采购。

第十七条总行机关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采购项目委托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组织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采购项目由本单位组织采购,也可委托总行集中采购中心实施采购。

第十八条在京实行预算管理的总行直属事业单位集中采购项目,经总行管委会办公室审核后,由总行集中采购中心组织采购。特殊情况,经总行管委会办公室批准,可由本单位组织采购。

京外实行预算管理的总行直属事业单位集中采购项目由本单位按照集中采购程序组织采购。

第十九条总行和地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应建立集中采购项目评审人员库。评审人员可适当吸收当地院校、金融机构、科研机构等部门技术专家、单位内部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

不具备中级技术职称但具有同等业务水平的,经本单位管委会同意,可纳入评审人员库。

第二十条分支机构和总行直属事业单位自行购置公务用轿车的,应将采购情况报总行备案。

第二十一条分支机构和总行直属事业单位因特殊情况,确需采购进口货物的,应在采购前报总行审批。

第二十二条基建工程项目采购执行《关于加强中国人民银行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采购管理的若干规定》(银发[20xx]325号文印发)。

第二十三条集中采购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方式。

公开招标,是指由采购单位组织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

邀请招标,是指采购单位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家(含)以上特定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单位直接邀请三家(含)以上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采购方式。

询价,是指对三家(含)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单位向供应商直接购买的采购方式。

第二十四条达到国家规定的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第二十五条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的供应商处采购的或者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采购项目总价值比例过大的采购项目,实行邀请招标。

第二十六条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紧急需要的;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采购项目,实行竞争性谈判。

第二十七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为保障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采购项目,实行单一来源采购。

第二十八条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实行询价采购。

第二十九条规格及标准相对统一,采购具有连续性并且较为频繁的通用类产品,可采用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方式实施采购。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供应商,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采购单位在协议有效期内,可自主选择协议范围内的产品或服务以及供货商,签订供货协议。供货商名单由管委会办公室发布。

总行管委会根据各分支机构上报的年度采购计划,可将通用类产品的采购项目归集后交由总行集中采购中心统一批量采购。

第五章采购程序管理。

第三十条集中采购程序包括编制计划、组织实施、档案归集、信息统计。

第三十一条编制计划。

采购单位在编制预算时,应提出下一年度采购需求,报本级管委会办公室。财务预算下达后,管委会办公室编制本年度采购计划,报本级管委会审核。采购计划逐级汇总、上报总行管委会办公室。

计划外的采购事项或采购计划的调整,须及时报本级管委会审批。

第三十二条组织实施。

(一)采购项目立项。

采购单位的需求部门应履行采购项目立项程序,项目立项包括项目背景、采购对象、资金预算等内容。

需求部门是指有集中采购需求的采购单位内部职能部门。

(二)编制采购需求。

采购单位的需求部门根据采购项目立项审批意见编制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主要包括采购标的数量、规格、技术以及商务需求等。

(三)实施采购。

采购需求经采购单位管委会办公室审核后,由集中采购中心、集中采购专人所在的部门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确定的采购方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程序,编制采购文件,组织采购活动。

(四)签订合同。

采购单位根据中标(成交)结果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须经本单位法律部门(人员)或本单位指定的法律中介机构审核。

合同签署由采购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采购项目完成后,采购单位的需求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及专业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根据合同的约定,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意见。

验收过程中若与供应商不能就验收合格与否达成一致的,验收小组应邀请国家法定质量检测机构重新组织验收,出具验收意见。

基本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的验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资金结算。

财务部门支付采购资金时,对采购合同、采购发票等相关凭证进行审查后,根据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履约付款。

第三十三条档案管理。采购单位有关部门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项目档案管理办法》(银办发[20xx]296号文印发)规定妥善保管采购档案,并经整理、归集后,向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第三十四条信息统计。会计财务部门应做好集中采购信息的记录和整理工作,编制年度集中采购信息统计报表,逐级汇总、上报总行会计财务司。

第六章内部控制与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采购单位应加强对集中采购的内部控制和监督检查,防范采购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行为。

第三十六条采购单位应建立集中采购工作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分工、职责权限;建立申请立项、审批、采购、验收和付款等环节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机制。

第三十七条采购单位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采购业务的全过程。组织采购的部门或个人不得参加评审工作。

第三十八条采购单位应将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时间、采购内容、采购方式以及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价格等信息(涉密信息除外)通过本单位网站或公开张贴等方式公示,接受监督。

第三十九条采购单位应加强对采购人员职业道德、专业技能和廉洁自律的教育,提高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

第四十条采购单位应加强对集中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

会计财务部门对集中采购的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等方面进行日常检查。负责处理供应商的投诉,处理意见应当以书面形式反馈投诉人以及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

内审部门对集中采购过程、制度执行情况、采购效率及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对参与集中采购的相关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及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发现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一条采购单位应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四十二条监督检查中发现采购活动严重违反规定,可能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害或导致采购无效的,监督检查部门应提请管委会责令停止采购,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三条监督检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督检查单位责令改正,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应采用招标采购方式而未采用造成损失的;。

(二)将应集中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采取其他手段规避集中采购的;。

(三)与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串通的;。

(四)委托不具备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承办采购事务的;。

(五)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或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六)采购过程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及泄密行为的;。

(七)其他违反采购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由总行负责解释。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报总行备案。

第四十五条因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所实施的紧急采购、枪支弹药和防弹衣等国家有特殊管理要求的用具(品)的采购、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的采购等,另有规定的,不执行本办法。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办法施行后,《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管理试行办法》(银发[20xx]210号文印发)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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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集中采购方案(专业12篇)篇八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发布了固定资产和大宗物品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农业发展银行采购行为,加强采购支出与管理,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级机构为履行管理职能或开展业务需要,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式获取商品或者接受劳务的行为。

第三条农业发展银行集中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和省级分行分别设立采购委员会和采购办公室。

采购委员会由行长、财会、监察、稽核和物品管理使用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是采购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审查批准辖内采购管理办法、审定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计划,并对集中采购工作进行管理、监督与指导。

采购办公室设在财会部门,采购办公室由采购委员会组成部门的人员组成,是采购委员会的执行机构,主要负责日常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采购计划,收集、统计、发布采购信息,对集中采购进行发标、评标、定标、组织履约验收和货款的结算等工作。

第五条农业发展银行采购采取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两种形式。由总行或省级分行采购办公室统一组织采购并与供应商直接结算的为集中采购;由采购办公室委托使用单位采购并由使用单位与供应商直接结算的为分散采购。

第六条纳入农业发展银行集中采购范围的项目包括:

(一)汽车、锅炉、电梯、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复印机、传真机、空调、办公家具等物品。

(二)重要的安全防卫设施和安全监控系统。

(三)总行采购办公室认为其他需要纳入集中采购的项目。

第七条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项目,涉及全系统或部分省统一购置的项目,由总行采购办公室组织采购。

除总行采购办公室组织采购的项目外,其他项目由省级分行采购办公室组织采购。

第八条基本建设项目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纳入集中采购范围。

第九条农业发展银行集中采购方式以招标采购为主,邀请采购、谈判采购、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等其他方式为辅。

第十条农业发展银行集中采购除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外,应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集中采购项目属于高新技术并且复杂、无法提出详细规格的,可以采用技术标和价格标分离的两阶段招标方式采购。

第十一条达到限额标准以上的单项或批量采购项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总行采购委员会批准,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一)通过公开招标而无合格标的;。

(二)需要专门技术制造的;。

(三)采用招投标程序的费用与采购价值不成比例的。

第十二条达到限额标准以上的单项或批量采购项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总行采购委员会批准,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一)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或供应商拥有专有权,且无其他合适替代标的;。

(二)原采购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或扩充,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的;。

(四)预先申明需对原有采购进行后续扩充的;。

(五)总行采购委员会认定的其他特殊情形的。

第十三条达到限额标准以上的单项或批量采购项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总行采购委员会批准,可以采用竞争谈判采购方式: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

(二)出现了不可预见的急需采购,而无法按招标方式得到的;。

(三)投标文件的准备需较长时间才能完成的;。

(四)供应商准备文件需要高额费用的;。

(五)对高新技术含量有特别要求的;。

(六)总行采购委员会认定的其他特殊情形的。

第十四条达到限额标准以上的单项或批量采购的现货,属于标准规格且价格弹性不大的,经采购委员会批准可采用询价采购方式。询价采购必须对比3家以上供应商的价格择优选定。

第十五条农业发展银行省级分行除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外,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的,必须经总行采购委员会审批。

第十六条集中采购项目要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拟定集中采购项目及项目预算。

(三)签定和履行采购合同。

(四)项目验收和价款结算。

第十七条农业发展银行各级行在编制年度财务计划时逐级申报集中采购项目,采购办公室根据下级行上报计划拟定集中采购项目及预算。

第十八条农业发展银行总行或省级分行采购办公室统一组织采购的,采购办公室为招标单位;由采购办公室委托其他单位组织采购的,受托单位为招标单位。

第十九条实行招标采购方式的项目,招标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规定,参照《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编制标书,刊登公告,接收投标,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与中标单位签定采购合同。

第二十条实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集中采购项目,应遵循下列程序:

(一)确定采购谈判小组成员(以下称谈判人),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定标标准等事项。

(二)谈判人拟定合同条款,提出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三)在谈判活动中,谈判人应当分别与单一供应商进行谈判,谈判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一切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四)谈判结束后,谈判人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谈判人据此确定中标人并报采购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实行询价采购方式的采购项目,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一)确定询价小组成员(以下称询价人)、价格构成(是否包括运费、保险费等)、定标标准等事项。

(二)询价人提出报价供应商名单,并附选择理由报采购委员会决定。

(三)询价活动必须公平进行,询价人应当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询价人确定的中标人应是既符合采购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四)询价人应将确定的中标人及理由报采购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集中采购项目在确定中标人后均应签定采购合同。

第二十三条集中采购的项目,由总行或省级分行采购办公室与供应商直接结算,并将采购的实物及时提供给使用单位,使用单位收到实物后凭采购办公室出具调拨单进行账务处理。

第二十四条分散采购的项目,由采购单位与供应商直接结算。

第二十五条采购办公室应当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根据合同履行情况结算货款。未经采购办公室批准,单位自行采购的,一经发现,视违反财经纪律论处。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六条对投标单位不如实填写投标书,或者有隐瞒企业资格情况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招标单位应责令其退出投标,并且在一年内不得在本行系统参加投标。

第二十七条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相互勾结,排挤竞争对手公平竞争的,其中标无效,由采购委员会对招标单位进行处理,并向国家有关部门举报投标单位,建议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第二十八条有关人员向投标单位泄露标底的,招标无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九条对规定应当采取集中采购而不执行本办法或通过化整为零自行采购的,要按照违反财务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农业发展银行总行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物资集中采购方案(专业12篇)篇九

xxx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xx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的委托,对食堂对外经营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xx。

食堂对外经营承包项目。

承包单位投入。

每个校区食堂分为基本大众保障性伙食、风味经营性餐厅两大部分分开选择承包单位进行经营,具体划分如下:

包组。

食堂名称。

经营楼层。

经营范围。

承包单位数量。

备注:

1.投标人可对个别包或全部包进行投标,但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投标人参与投标包号数量不受限制,但最多只允许中1个包组。若投标人同时为2个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将被推荐为包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包二则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本项目的评审流程按包组一、包组二的先后顺序进行。

根据《xx省高校食堂对外承包经营资格准入试行办法》(粤教后勤〔20xx〕15号)的通知精神和招标采购有关规定,参加投标的单位应符合或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单位须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国家规定从事餐饮企业的.各种证照,能提供经营饮食行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等。且企业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

2.投标单位应具备从事3年(含3年)以上的餐饮经营资质及具有承包企事业单位3000人以上规模的经验。(以营业执照为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应当在20xx年7月16日8时30分起至20xx年7月22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有关证件到xx招标采购有限公司xx市xx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2)、《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备注:

1)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投标人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投标人的报名。

2)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20xx年7月24日10时00分(注:9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xx市xx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xx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xx年7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xx市xx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物资集中采购方案(专业12篇)篇十

根据财发14号文《关于开展全县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县粮局召开政府采购兼职人员会议,安排部署单位内部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工作专班。

成立了以副局长为组长、总会计师、纪委书记为副组长,抽调办公室、财务审计股人员为县粮局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小组。

二、模清采购情况。

根据县政府采购目录对县局和办公用具、车辆等资产采购情况进行了清查核实。3月购置小车一辆186000元、9月购置办公用具107820元。5月经同业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同年12月县国资局已核实批复增加县粮局固定资产。

三、资产采购数据。

(1)部门财政预决算情况:财政编制部门预算支出总额1048千元,其中政府采购预算支出330千元。部门决算支出总额1346千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535千元;财政编制部门预算支出总额1102千元,部门决算支出总额1425千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624千元。

(2)自查采购情况数据:一是3月报告县政府经副县长批准购置蒙迪殴小车一辆186千元,由县粮食储备库出资、其帐目在该单位反映;二是9月报告县政府有关领导同意单位集中购置办公用具108千元,由收储企业筹资、其支出在收储企业入帐。

四、整改自纠问题。

(1)资产采购有预算、有批文,但未通过政府采购专门机构采购;

(2)没有公开招投标、而是自行组织部门集中采购;

(3)未制定内部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通过这次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自查自纠,县粮局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在日后资产购置方面坚决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根据政府采购目录、年初报预算、经批准、由政府采购办或公开招投标采购。

物资集中采购方案(专业12篇)篇十一

今年天气呈多发势态,汛期局地出现暴雨、冰雹、洪水的可能性较大。我局对全县的防汛抗旱抢险应急物资逐一进行了检查和清点,经查防汛抗旱抢险应急物资数量存在一定短缺,需要及时补充。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险情,根本无法满足防汛抗旱抢险的需要。根据《省财政厅省应急厅关于下达20xx年第一批省级防汛抗旱专项资金的通知》(黔财资环〔20xx〕38号)文件要求,我局研究下达15万元资金用于采购防汛抗旱抢险应急物资进行补充储备,保证随用随调,确保20xx年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的需要。

本项目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理由为: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20xx年版)的通知》(黔府办发〔20xx〕35号)文件要求。

(一)货物和服务类。

分散采购限额标准50万元。

各单位采购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自行采购,本项目由采购方大方县应急管理局在大方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示并发送询价采购邀请函。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上级专项资金,文件名称为《省财政厅省应急厅关于下达20xx年第一批省级防汛抗旱专项资金的通知》(黔财资环〔20xx〕38号)。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须提供身份证明;。

(7)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未联合体投标的承诺函)。

【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扫描上传或复印件扫描上传均可】。

(一)采购项目质量标准:严格按照附件采购物资明细表内物资装备名称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进行采购。

(二)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完成采购、配送、安装及验收。

(一)信息发布:招标公告由招标组织机构在大方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大方县应急管理局采购领导小组负责报名及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报名企业为3家(含3家)以上。投标企业将相关资料及采购物资报价表打包密封报送大方县应急管理局救灾减灾物资保障股。

(三)投标方式:邮寄或送达。

(四)投标地点:大方县应急管理局,大方县奢香大道南段。

(五)投标截止时间:20xx年10月29日。

(六)开标时间:20xx年10月29日。

(七)开标地点:大方县应急管理局,大方县奢香大道南段。

(一)开标时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同时要做好法人资格审核。

(二)资格审核合格的供应商由大方县应急管理局采购领导小组进行符合性鉴定,通过符合性鉴定的供应商,进入商务评标阶段。

(三)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大方县应急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询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

(四)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

(五)询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根据参与竞标单位提供的报价、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开标结束后,县应急管理局在大方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若无异议,项目单位根据招标项目要求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项目供货结束,经验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后,付合同总价的95%,余款5%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一)发布政府采购公告时间:20xx年10月22日至20xx年10月28日在大方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验证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和资格审查。

(三)询价文件澄清修改及答疑时间:询价时间15日前。

(四)询价时间:自询价邀请函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20日。

(六)签订供货合同时间:询价结束公布后,在大方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采购方将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中标价即为合同价。

(七)供货时间:按合同约定。

(一)采购人:大方县应急管理局。

(二)联系人:沈成雄电话:

物资集中采购方案(专业12篇)篇十二

为了彻底规范、清点成都**教学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固定资产、库存材料、入库商品、在制品,以减少公司资金积压,杜绝浪费,现对物资盘点方案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为规范物资的保管,凡经财务部制定的,经公司认可的制度必须坚决持行。财务部制定制度时,先找生产副总韩吉甫确认,若生产副总确认的,公司亦必须认可。若生产副总不认可,经公司认可的,生产部亦必须照制度执行。

3、为做到盘点有效,必须按以下流程执行。详见附表。

4、凡非库房管理人员应搬移或隔离(综合部),非相关人员或经库房人员同不得进入库房。

5、若库房人员能力不能满足岗位需要,公司应该足。

6、库房人员薪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不能低于同行业工资的80%。

7、若以上6点公司不能执行,请公司把库房移交至其他部门管理。

8、此次盘库只能完成封闭管理的物资或机器设备、开放式存放的物资不能完成。

说明一:连续3次盘,并不是工折腾各位高管和管理人员,更不是要折腾**和**。之所以这样我认为原因有三:1、**公司高管和管理人员长期养成了不对企业库存物资和固定资定的管理;2、**公司高管和管理人员不清楚他们手中所掌握并使用的企业资产有多少,他们就就知他们的.责任应有多大;3、让**的高管和管理人员知道管理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盘存更是一件辛苦的事,让他们珍惜自己的劳动成果,并遵守日常的规章制度。

说明二:要求**和**参加,二位股东在公共场所主持盘点事宜,是要告诉全部管理人员和工人,公司对此事的重视。

说明三:连续3次盘点,一方面养成公司的习惯,另一方面数据才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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