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总结(专业18篇)

时间:2023-12-11 作者:笔砚

月工作总结是加深对自己工作情况和成效的认识,同时也为下个月的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那么,以下是一些值得借鉴的月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在写作时提供一些思路和参考。

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总结(专业18篇)篇一

20xx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自治区卫生厅《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要求,我院依法加大了全院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为了保障传染病防治专项检查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郑志奇为组长的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召开了整治会议,明确了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

1、疫情报告:医院设置专人负责传染病报告工作,采用网络直报形式,其它非网报单位疫情报告渠道通畅。能按规定执行首诊负责制,使用门诊日志、疫情报告登记本和统一的传染病报告卡,按要求保存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信息资料归档保存完善,有疫情报告、咨询专用电话。

械和操作台面的消毒记录,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并有记录。

3、医疗废物处理:由市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中心集中处置,医院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有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建立了医疗废弃物分类收集、转运、暂存、交接登记制度,医疗废弃物登记记录相对齐全,能够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对医疗废弃物进行运输。

4、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医院实验室都设置了生物危险标识和生物安全实验室级别标志,未发生病原微生物被盗、被抢、丢失、泄露的情况。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所均下达了整改意见书,限期整改。整改期过后,我所将进行检查验收,对仍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单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医护人员在传染病防控方面的法律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做好以下工作:

1、继续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医护人员的法律意识。

2、继续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加强执法力度,特别是对存在问题进行重点监督,督导各科室及医务人员严格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和措施,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有一个安全的就医环境。

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总结(专业18篇)篇二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按照创建工作总体方案的要求,市卫生局牵头,成立了市质监局、工商局、爱卫办参与的协调领导小组,组建了卫生监督、传染病防治两个工作组和城区“除四害”监测工作队。在创建工作中,各相关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把创建工作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改善城乡面貌,推进城市化进程,营造有益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人居环境、开放环境和投资环境的大事,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和协调,加大了创建工作力度。二是制定了公共场所、食品、饮用水卫生监管、传染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部门和单位。卫生监督组负责城区的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和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预防性健康检查。传染病防治组负责建成区内的传染病防治,卫生防疫、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的督导检查,除“四害”监测工作队负责城区内灭鼠、灭蚊、灭蝇、灭蟑的监测。

(二)明确工作职能,靠实领导责任。市卫生局作为卫生组牵头单位,高度重视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把创建工作做为今年的重要工作来抓,多次召开党组会和局直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卫生系统的创建工作,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和单位职责,靠实了责任,形成了职能小组向创建领导小组负责,健全和完善了责任制。一是在创建工作中实行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市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爱卫办、健康教育所主要领导分别与卫生局签订了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目标责任书。二是实行督查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责任单位工作进度汇报,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三是创建措施具体。有关单位都加强了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市疾控中心和市卫生局监督所分别制定了《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实施意见》、《创建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和省级卫生城市卫生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了任务,划分了责任区域,明确了工作要求、标准规范和责任追究办法。四是严格奖罚措施,各责任单位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提出凡在工作任务不落实,影响达标的单位,取消一切评优评先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社会公众卫生法律和疾病防治意识不断增强。一是市人大高度重视《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xx、xx年两次对我市《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为《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的贯彻落实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二是狠抓了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把《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规的学习宣传纳入普法规划,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长抓不懈,使宣传教育做到了经常化、制度化。三是利用特定的卫生宣传日,卫生、质监、工商等部门联合行动,组织人员上街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编印《卫生法规汇编》、《卫生知识培训手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资料》、《医院感染与消毒技术培训教材》、《安全注射实施方案》、《计划免疫资料管理规范》等4万多册,印发各类宣传资料、传单20余万份,举办专题讲座100余期。通过开展群众咨询、播放录音录像、悬挂横幅标语、办黑板报、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有力地提高了人民群众对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疾病防治中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四是坚持抓好对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卫生法规、标准、卫生知识的培训,增强法治观念和卫生意识,促使其合法、守法经营。近年先后举办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班45期,8298人次,对大中型餐饮单位上门培训30余期,612人次,发放考试试卷4000余份。

(四)严格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食品卫生秩序。一是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严把准入关。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食品卫生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及《甘肃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重点把好卫生审查关,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设施、加工环境、设施布局、工艺流程、人员资质、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废弃物处理等,进行全面的预防性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取得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和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二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提高管理水平。根据食品行业的不同类型、不同环节,制定了经常性的巡回监督检查计划,指派专职卫生监督人员深入生产经营单位,对其卫生设施运行、卫生制度、“三防一消”措施的落实、从业人员健康情况、卫生知识知晓率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技术指导,帮其整改提高,寓监督检测于服务之中,年监督频次平均5次以上,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全市食品卫生状况有了明显改善,食品卫生抽查合格率从xx年的86.3%上升到xx年的91.3%。质监部门对食品生产企业加强巡查,使各企业普遍落实了6有,即有质量承诺、有巡查回访记录副本、有原材料进货使用记录、有生产过程记录、有添加剂使用记录、有检验记录或委托检验报告。工商部门积极推进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国家工商总局规定的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市场巡察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食品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把以“一照三证三票”为主要内容的食品索证索票制度落到了实处。三是开展了重大活动、重要节日食品卫生监督检查,以及针对婴幼儿奶粉、黄花菜、散装食品、食品添加剂、熟肉制品等的专项检查。出动卫生执法监督人员8280人次,监督检查集贸市场376个(次),畜禽产品饮食摊位2546户次,食品生产加工业420户次;餐饮业1245户次,食品经营6336户次,责令限期改正2142户次,现场纠正不符合要求217户次,处罚185户,对无检疫合格证的畜禽产品和伪劣变质食品进行了没收销毁。特别是在“西交会”、“五武赛”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方面,安排科学周密,工作扎实细致,确保了节会期间无一例卫生投诉,受到了市委、市政府表彰。

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总结(专业18篇)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根据晋中市卫生局《20xx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要求,我所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监督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1、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系统运转正常。我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执行了预防控制措施,建立了疫情报告管理组织,确定了专职或兼职的工作人员承担传染病报告工作;疫情报告相关制度齐全,工作流程明确;各医疗卫生机构设立了门诊日志及传染病登记本;乡级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行了疫情网络直报,疫情网络直报系统正常运转,报告人员操作熟练,疫情报告管理符合规定要求。20xx年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无疫情漏报。

2、医疗机构院感控制工作比较规范。大部分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二级医院和一级医疗卫生机构均成立了院感控制领导小组,配备了专业人员负责医院感染控制工作;建立了消毒管理相关制度,消毒剂容器能够定期清洗消毒、加盖;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能够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院感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医院医疗器械、医务人员手、物表等消毒效果进行消毒监测,对紫外线灯照射强度进行监测,并有记录;设立供应室的医疗卫生机构能够合理划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物品消毒、洗涤、灭菌、存储、发送流程符合标准,灭菌标记清楚,消毒日期明显。

3、医疗机构废物处置符合法定程序。大部分医疗卫生机构设立有医疗废物管理机构,制订有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有专门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分类、登记等工作,并及时将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医疗废物登记项目齐全,内容完整;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袋、医疗废物桶等均有警示标识。

1、个别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治意识较差,医院感染控制和消毒隔离观念相对淡薄,预防控制措施执行不够严格,特别是个别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医务人员消毒记录、医疗器械、用品消毒与灭菌执行不到位,存在造成医源性感染的隐患。

2、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和制度还不够健全,专业人员较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正常开展。

3、个别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村卫生所和个体医疗机构还存在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处理,医疗废物专用容器标示不规范,医疗废物处理相关人员无卫生安全防护设施等问题。

4、部分小型医疗卫生机构索证意识不强,对购进的消毒剂、消毒器械等没有按要求索取“两证”,无法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

通过此次重点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了被监督单位负责人在传染病防控方面的`法律意识,为下一步扎实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打下了基础。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今后我所打算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消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教,进一步提高广大医务工作者,特别是医疗机构负责人的法律意识,使其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2、通过开展持续不断的监督指导,帮助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落实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和措施,从而有效防范传染性疾病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3、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加强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乡、村级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使其遵章守法、规范操作,保证广大群众医疗卫生安全。

二xxx年十一月七日。

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总结(专业18篇)篇四

7月14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以国卫监督发〔〕44号印发《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该《工作规范》分总则、监督职责及要求、卫生监督内容及方法、信息管理、监督情况的处理、附则6章程35条,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卫生部9月17日印发的《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卫监督发〔〕82号)同时废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众健康,规范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是指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综合监督执法机构依据传染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对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执法的活动。

本规范所指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采供血机构。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能力建设,保障人员配备,合理配置工作装备,并将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管理。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在开展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时,适用本规范。

第二章监督职责及要求。

第五条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综合监督执法机构职责:

(三)组织协调、督办、查办辖区内传染病防治重大违法案件;。

(四)承担国家卫生监督抽检任务,组织实施辖区内卫生监督抽检;。

第六条设区的市、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综合监督执法机构职责:

(七)承担上级部门指定或交办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任务。

第七条省级和设区的市级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应当明确具体科(处)室,负责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县级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应当有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的科室或指定专人从事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

第八条实施现场卫生监督前,监督人员应当明确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任务、方法、要求,检查安全防护装备,做好安全防护。

第九条实施现场卫生监督时,发现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收集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应当依法先行采取证据保全措施。

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应当建立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档案,掌握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情况及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

第三章卫生监督内容及方法。

第一节预防接种的卫生监督。

第十一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预防接种的卫生监督内容:

(一)接种单位和人员的资质情况;。

(二)接种单位疫苗公示、接种告知(询问)的情况;。

(三)疫苗的接收、购进、分发、供应、使用登记和报告情况;。

(四)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理和报告情况;。

(五)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预防接种相关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等工作情况。

第十二条监督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预防接种时,主要采取以下方法:

(四)检查接种单位在其接种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的情况;。

(六)查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疫苗购进、分发、供应记录,核查记录的保存期限;。

(七)查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预防接种相关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等工作记录和资料;。

(九)查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理和报告的记录。

第二节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卫生监督。

第十三条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卫生监督内容:

(一)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管理组织、制度情况;。

(二)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报告、日常管理和质量控制的情况;。

(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履行与相关部门传染病疫情信息通报职责的情况。

第十四条监督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时,主要采取以下方法:

(五)查阅与传染病疫情报告相关的其他记录情况。

第十五条监督检查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时,主要采取以下方法:

(一)查阅设置疫情报告管理部门或明确疫情报告管理职责分工的文件资料,核查专职疫情报告人员;查阅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内容应当包括传染病诊断、登记、报告、异常信息的快速反馈、自查等方面。

(三)查阅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内部自查的记录及有关资料;。

(四)查阅定期组织临床医生、新上岗人员开展传染病报告管理专业培训与考核的资料;。

(六)对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县级以下医疗机构,查阅传染病报告登记记录。

第十六条监督检查采供血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时,主要采取以下方法:

(一)查阅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四)对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机构,查阅传染病报告登记记录。

第三节传染病疫情控制的卫生监督。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控制的'卫生监督内容:

(二)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的设置和运行情况;。

(三)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诊疗的情况;。

(四)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的消毒处理情况。

第十八条监督检查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控制时,主要采取以下方法:

(一)查阅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和应急处理预案等管理文件;。

(二)检查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设置情况和预检、分诊落实情况;。

(三)检查医疗卫生人员、就诊病人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四)检查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诊疗服务情况;。

查阅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对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的记录。

第十九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疫情控制的卫生监督内容:

(一)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职责的情况;。

(二)发现传染病疫情时,依据属地管理原则及时采取传染病控制措施的情况。

第二十条监督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疫情控制时,主要采取以下方法:

(二)查阅传染病疫情调查处置技术方案或预案,以及传染病疫情调查处理记录、报告;。

(三)查阅传染病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记录和资料,以及疫点、疫区卫生处理记录。

第四节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的卫生监督。

第二十一条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的卫生监督内容:

(一)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度及落实情况;。

(二)医疗卫生人员接受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执行消毒隔离制度的情况;。

(三)医疗用品、器械的消毒、灭菌情况;。

(四)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的情况;。

(五)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使用和管理情况;。

(六)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

第二十二条监督检查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时,主要采取以下方法:

(一)查阅消毒管理组织设置文件、消毒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及检查记录;。

(四)查阅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记录;检查消毒产品相关证明文件、使用日期和有效期;

(六)检查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进行隔离的场所、设施和措施。

第五节医疗废物处置的卫生监督。

第二十三条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的卫生监督内容:

(一)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制度、应急方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登记的情况;。

(四)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情况;。

(五)医疗废物、污水的处置情况;。

(六)实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医疗卫生机构与具有资质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签订合同的情况;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情况。

第二十四条监督检查医疗废物处置时,主要采取以下方法:

(七)检查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的消毒、清洁地点与情况;。

(九)检查对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实施消毒的设备设施及其运转维护情况;查阅消毒处理记录和监测记录。

第六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卫生监督。

第二十五条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卫生监督内容:

(二)从事实验活动的人员培训、考核及上岗持证情况;。

(三)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四)开展实验活动情况;。

(五)实验档案建立和保存情况;。

(六)菌(毒)种和样本的采集、运输和储存情况。

第二十六条监督检查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菌(毒)种和样本采集、运输及实验活动等管理情况时,主要采取以下方法:

(二)查阅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资料和上岗证;。

(三)核查实验室将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就地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保管的记录;。

(四)检查二级及以上实验室相应设备配置情况;。

(五)查阅实验档案;核查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实验档案的保存年限;。

(十一)查阅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样本来源、采集过程和方法的记录;。

(十二)查阅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批准文件;查阅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运输过程中发生被盗、被抢、丢失、泄漏后的报告记录。

第二十七条监督检查保藏机构菌(毒)种和样本储存管理时,主要采取以下方法:

(一)查阅保藏机构的资格证书;。

(四)查阅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储存过程中发生被盗、被抢、丢失、泄漏后的报告记录。

第四章信息管理。

第二十八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组织分析辖区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信息,为制定传染病防治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第二十九条各级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应当定期汇总分析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信息,报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综合监督执法机构。

各级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应当设置专(兼)职人员负责辖区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信息采集、报告任务,及时、准确上报监督检查相关信息。

第五章监督情况的处理。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后,应当及时将检查情况反馈被检查单位,将监督检查结果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校验和等级评审等管理工作挂钩。对存在问题的,应当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当地公安机关。

第三十一条对菌(毒)种保藏机构未依照规定储存实验室送交的菌(毒)种和样本,或者未依照规定提供菌(毒)种和样本的,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逐级报告。

第三十二条对重大的传染病防治违法案件,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对涉及消毒产品、饮用水、学校和公共场所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应当适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科研机构及其他相关单位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三十四条传染病疫情暴发、流行期间,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应当重点对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等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卫生部209月17日印发的《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卫监督发〔2010〕82号)同时废止。

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总结(专业18篇)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根据旗卫生局《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要求,我所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监督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1、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系统运转正常。我旗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执行了预防控制措施,建立了疫情报告管理组织,确定了专职或兼职的工作人员承担传染病报告工作;疫情报告相关制度齐全,工作流程明确;各医疗卫生机构设立了门诊日志及传染病登记本;乡级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行了疫情网络直报,疫情网络直报系统正常运转,报告人员操作熟练,疫情报告管理符合规定要求。全旗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无疫情漏报。

2、医疗机构院感控制工作比较规范。大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均成立了院感控制领导小组,配备了专业人员负责医院感染控制工作;建立了消毒管理相关制度,消毒剂容器能够定期清洗消毒、加盖;全旗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能够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院感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医院医疗器械、医务人员手、物表等消毒效果进行消毒监测,对紫外线灯照射强度进行监测。

3、医疗机构废物处置符合法定程序。大部分医疗卫生机构设立有医疗废物管理机构,制订有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有专门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分类、登记等工作,并及时将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医疗废物登记项目齐全,内容完整;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袋、医疗废物桶等均有警示标识。

1、个别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治意识较差,医院感染控制和消毒隔离观念相对淡薄,预防控制措施执行不够严格,特别是个别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医务人员消毒记录、医疗器械、用品消毒与灭菌执行不到位,存在造成医源性感染的隐患。

2、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和制度还不够健全,专业人员较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正常开展。

3、个别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村卫生所和个体医疗机构还存在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处理,医疗废物专用容器标示不规范,医疗废物处理相关人员无卫生安全防护设施等问题。

4、部分小型医疗卫生机构索证意识不强,对购进的消毒剂、消毒器械等没有按要求索取“两证”,无法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

通过此次重点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了被监督单位负责人在传染病防控方面的法律意识,为下一步扎实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打下了基础。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今后我所打算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消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教,进一步提高广大医务工作者,特别是医疗机构负责人的法律意识,使其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2、通过开展持续不断的监督指导,帮助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落实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和措施,从而有效防范传染性疾病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3、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加强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乡、村级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使其遵章守法、规范操作,保证广大群众医疗卫生安全。

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总结(专业18篇)篇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根据邹卫字【20xx】28号文件精神,我镇对辖区23家村卫生室和我院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监督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1、我院传染病疫情报告系统运转正常。我镇严格执行了预防控制措施,建立了疫情报告管理组织,确定了专职或兼职的工作人员承担传染病报告工作;疫情报告相关制度齐全,工作流程明确;医院各科室和所有卫生室均门诊日志及传染病登记本;报告人员操作熟练,疫情报告管理符合规定要求。

2、医疗机构院感控制工作比较规范。我院成立了院感控制领导小组,配备了专业人员负责医院感染控制工作;建立了消毒管理相关制度,消毒剂容器能够定期清洗消毒、加盖;卫生室能够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院感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医院医疗器械、医务人员手、物表等消毒效果进行消毒监测,对紫外线灯照射强度进行监测,并有记录;设立供应室的医疗卫生机构能够合理划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物品消毒、洗涤、灭菌、存储、发送流程符合标准,灭菌标记清楚,消毒日期明显。

3、医疗机构废物处置符合法定程序。我院设立有医疗废物管理机构,制订了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有专门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分类、登记等工作,并及时将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医疗废物登记项目齐全,内容完整。

1、个别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治意识较差,医院感染控制和消毒隔离观念相对淡薄,预防控制措施执行不够严格,特别是个别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医务人员消毒记录、医疗器械、用品消毒与灭菌执行不到位,存在造成医源性感染的隐患。

2、个别村卫生所和个体医疗机构还存在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处理,医疗废物专用容器标示不规范,医疗废物处理相关人员无卫生安全防护设施等问题。

3、部分小型医疗卫生机构索证意识不强,对购进的消毒剂、消毒器械等没有按要求索取“两证”,无法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

通过此次重点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了被监督单位负责人在传染病防控方面的法律意识,为下一步扎实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打下了基础。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今后我院打算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消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教,进一步提高广大医务工作者,特别是医疗机构负责人的法律意识,使其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2、通过开展持续不断的监督指导,帮助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落实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和措施,从而有效防范传染性疾病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3、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加强对村级卫生室的监督管理,使其遵章守法、规范操作,保证广大群众医疗卫生安全。

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总结(专业18篇)篇七

为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根据《20xx年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检查计划》文件要求,对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此次检查工作主要对象为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一级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重点,检查内容主要针对传染病疫情控制、传染病疫情报告、预防接种工作、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等。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疫苗流通和疫苗接种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五师双河市埃博拉出血热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及文件的规定,结合《五师20xx年度卫生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工作计划》,认真有序的开展了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根据工作计划,我所对辖区内的3家团级cdc、1家一级医院开展的预防接种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100%。

检查结果:各预防接种单位均依法持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合法的预防接种诊疗科目。接种人员在2013年接受五师卫生局的集中培训,并取得考核合格证书。一二类疫苗统一由第五师cdc统一购进并分发到各团cdc。各团cdc应向师cdc索要各类疫苗的相关证明文件及资质等。各接种单位在预防接种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主动进行接种前家长的告知和询问工作;各接种单位有疫苗的接收、购进、分发、供应、使用登记;辖区内共上报一般不良反应4例,无异常反应及疑似异常反应发生;团场医院不在进行疫苗接种工作。

5月、10月对辖区内4家一级医院、 48家其他医疗机构、3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医疗卫生机构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有比较健全的管理制度,有专兼职人员进行传染病的上报与自查工作,网络直报运行正常,都设有疫情登记本。医疗机构都能按规定执行首诊负责制,使用门诊日志、疫情报告登记本和统一的传染病报告卡,按要求保存传染病报告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疫情管理制度,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有疫情报告、咨询电话。

主要存在问题如下:

(1)部分医疗机构门诊日志项目登记不全或登记空白传染病登记本登记不完整,存在传染病迟报的隐患。

(2)未切实开展医院感染监测工作。

(3)针对埃博拉出血热疫情,防范和应对不足。

(4)依法开展传染病自查与奖惩制度未切实执行等。

对辖区内4家医院,3家其他医疗机构的消毒产品进行了监督检查。大部分医疗机构设置负责消毒管理工作部门及专兼职人员,应制定并落实有关消毒和院感的规章制度。一级医院基本上有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大部分一级医院设置了消毒产品的进货验收制度,明确责任验收科室,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许可证。主要抽查的消毒产品有康健戊二醛消毒剂、艾邸逊皮肤消毒液、艾邸逊75%酒精消毒液、丹尼尔外科手消毒液、1%活力碘消毒液、3%过氧化氢消毒液、艾邸逊碘伏消毒液、龙河牌消毒片等。

存在的主要问题:

(1)供应室存在消毒项目登记不全的现象,一些消毒物品名称、消毒方法、消毒时间没

有明确登记。医疗机构的治疗室、换药室、手术室存在物体表面消毒登记项目不全的问题,如缺少消毒液名称、浓度及消毒方法、时间等项目。

(2)个别医疗机构对医护人员的消毒隔离培训不到位。

(3)索证意识不强,不知道消毒产品应索哪些证件,导致索证不全。

(4)供货机构不主动提供相关产品合法合格证明文件。(4)无相关检测经费,辖区未开展消毒产品检测。

5月、10月对辖区内4家一级医院、48家其他医疗机构、3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级医院设置医疗废物处置管理组织。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确定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责任部门和管理人员的组成。

存在主要问题:

(1)部分医疗单位对医疗废弃物管理不到位,医疗废物未进行分类存放,注射室医疗废物收集桶(袋)没有或未设立警示标识,运送医疗废物的工具未进行消毒与登记工作。

(2)医院检验科高危的.医疗废物未经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直接焚烧。

(3)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医疗机构未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实施。

辖区团场医院检验科应属于一级实验室,目前未见相关资质的证明文件;各实验室明显位置标示符合规定的生物危险标识;各级医院有生物安全制度。

我所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传染病防治工作要求。

(一)强化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医疗废物处置、消毒隔离制度和传染病疫情控制等工作的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职责,明确具体责任人。

(二)做好人员培训工作。特别是要求医院加强连队卫生人员及个体诊所人员的培训,定期组织学习传染病防治有关工作规范,提高医护人员素质。

(三)提高对各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管力度,加大对违反传染病防治工作要求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将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医疗机校验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提高医疗机构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完善我辖区各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

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总结(专业18篇)篇八

7月14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以国卫监督发〔2014〕44号印发《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该《工作规范》分总则、监督职责及要求、卫生监督内容及方法、信息管理、监督情况的处理、附则6章程35条,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卫生部9月17日印发的《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卫监督发〔2010〕82号)同时废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众健康,规范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是指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综合监督执法机构依据传染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对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执法的活动。

本规范所指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采供血机构。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能力建设,保障人员配备,合理配置工作装备,并将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管理。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在开展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时,适用本规范。

第二章监督职责及要求。

第五条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综合监督执法机构职责:

(三)组织协调、督办、查办辖区内传染病防治重大违法案件;。

(四)承担国家卫生监督抽检任务,组织实施辖区内卫生监督抽检;。

第六条设区的市、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综合监督执法机构职责:

(七)承担上级部门指定或交办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任务。

第七条省级和设区的市级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应当明确具体科(处)室,负责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县级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应当有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的科室或指定专人从事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

第八条实施现场卫生监督前,监督人员应当明确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任务、方法、要求,检查安全防护装备,做好安全防护。

第九条实施现场卫生监督时,发现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收集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应当依法先行采取证据保全措施。

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应当建立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档案,掌握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情况及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

第三章卫生监督内容及方法。

第一节预防接种的卫生监督。

第十一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预防接种的卫生监督内容:

(一)接种单位和人员的资质情况;。

(二)接种单位疫苗公示、接种告知(询问)的情况;。

(三)疫苗的接收、购进、分发、供应、使用登记和报告情况;。

(四)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理和报告情况;。

(五)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预防接种相关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等工作情况。

第十二条监督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预防接种时,主要采取以下方法:

(四)检查接种单位在其接种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的情况;。

(六)查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疫苗购进、分发、供应记录,核查记录的保存期限;。

(七)查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预防接种相关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等工作记录和资料;。

(九)查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理和报告的记录。

第二节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卫生监督。

第十三条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卫生监督内容:

(一)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管理组织、制度情况;。

(二)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报告、日常管理和质量控制的情况;。

(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履行与相关部门传染病疫情信息通报职责的情况。

第十四条监督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时,主要采取以下方法:

(五)查阅与传染病疫情报告相关的其他记录情况。

第十五条监督检查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时,主要采取以下方法:

(一)查阅设置疫情报告管理部门或明确疫情报告管理职责分工的文件资料,核查专职疫情报告人员;查阅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内容应当包括传染病诊断、登记、报告、异常信息的快速反馈、自查等方面。

(三)查阅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内部自查的记录及有关资料;。

(四)查阅定期组织临床医生、新上岗人员开展传染病报告管理专业培训与考核的资料;。

(六)对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县级以下医疗机构,查阅传染病报告登记记录。

第十六条监督检查采供血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时,主要采取以下方法:

(一)查阅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四)对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机构,查阅传染病报告登记记录。

第三节传染病疫情控制的卫生监督。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控制的'卫生监督内容:

(二)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的设置和运行情况;。

(三)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诊疗的情况;。

(四)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的消毒处理情况。

第十八条监督检查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控制时,主要采取以下方法:

(一)查阅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和应急处理预案等管理文件;。

(二)检查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设置情况和预检、分诊落实情况;。

(三)检查医疗卫生人员、就诊病人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四)检查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诊疗服务情况;。

查阅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对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的记录。

第十九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疫情控制的卫生监督内容:

(一)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职责的情况;。

(二)发现传染病疫情时,依据属地管理原则及时采取传染病控制措施的情况。

第二十条监督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疫情控制时,主要采取以下方法:

(二)查阅传染病疫情调查处置技术方案或预案,以及传染病疫情调查处理记录、报告;。

(三)查阅传染病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记录和资料,以及疫点、疫区卫生处理记录。

第四节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的卫生监督。

第二十一条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的卫生监督内容:

(一)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度及落实情况;。

(二)医疗卫生人员接受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执行消毒隔离制度的情况;。

(三)医疗用品、器械的消毒、灭菌情况;。

(四)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的情况;。

(五)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使用和管理情况;。

(六)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

第二十二条监督检查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时,主要采取以下方法:

(一)查阅消毒管理组织设置文件、消毒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及检查记录;。

(四)查阅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记录;检查消毒产品相关证明文件、使用日期和有效期;

(六)检查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进行隔离的场所、设施和措施。

第五节医疗废物处置的卫生监督。

第二十三条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的卫生监督内容:

(一)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制度、应急方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登记的情况;。

(四)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情况;。

(五)医疗废物、污水的处置情况;。

(六)实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医疗卫生机构与具有资质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签订合同的情况;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情况。

第二十四条监督检查医疗废物处置时,主要采取以下方法:

(七)检查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的消毒、清洁地点与情况;。

(九)检查对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实施消毒的设备设施及其运转维护情况;查阅消毒处理记录和监测记录。

第六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卫生监督。

第二十五条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卫生监督内容:

(二)从事实验活动的人员培训、考核及上岗持证情况;。

(三)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四)开展实验活动情况;。

(五)实验档案建立和保存情况;。

(六)菌(毒)种和样本的采集、运输和储存情况。

第二十六条监督检查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菌(毒)种和样本采集、运输及实验活动等管理情况时,主要采取以下方法:

(二)查阅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资料和上岗证;。

(三)核查实验室将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就地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保管的记录;。

(四)检查二级及以上实验室相应设备配置情况;。

(五)查阅实验档案;核查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实验档案的保存年限;。

(十一)查阅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样本来源、采集过程和方法的记录;。

(十二)查阅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批准文件;查阅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运输过程中发生被盗、被抢、丢失、泄漏后的报告记录。

第二十七条监督检查保藏机构菌(毒)种和样本储存管理时,主要采取以下方法:

(一)查阅保藏机构的资格证书;。

(四)查阅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储存过程中发生被盗、被抢、丢失、泄漏后的报告记录。

第四章信息管理。

第二十八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组织分析辖区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信息,为制定传染病防治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第二十九条各级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应当定期汇总分析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信息,报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综合监督执法机构。

各级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应当设置专(兼)职人员负责辖区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信息采集、报告任务,及时、准确上报监督检查相关信息。

第五章监督情况的处理。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后,应当及时将检查情况反馈被检查单位,将监督检查结果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校验和等级评审等管理工作挂钩。对存在问题的,应当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当地公安机关。

第三十一条对菌(毒)种保藏机构未依照规定储存实验室送交的菌(毒)种和样本,或者未依照规定提供菌(毒)种和样本的,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逐级报告。

第三十二条对重大的传染病防治违法案件,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对涉及消毒产品、饮用水、学校和公共场所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应当适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科研机构及其他相关单位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三十四条传染病疫情暴发、流行期间,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应当重点对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等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卫生部209月17日印发的《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卫监督发〔2010〕82号)同时废止。

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总结(专业18篇)篇九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卫生监督所关于加强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手足口病防控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湘卫监所发[2017]8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食品、饮水卫生安全,确保我县广大学生及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所组织卫生监督员于3月16日开始对全县学校及托幼机构进行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饮用水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管理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学校(托幼机构)153个,其中学校66所,托幼机构87所,取得卫生许可证124个,全县设立了卫生室的学校有5所,有专职卫生保健人员8 名。

二、工作开展情况

整改意见100余份。

1、督促学校、托幼机构食品从业人员78人进行健康体检。

2、督促落实了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各学校按要求落实晨检制度,完善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饮水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传染病管理及上报制度。对制度不完善的学校均提出整改意见。

3、督促并指导各学校、托幼机构对餐饮、供水的设施设备进行了一次彻底清洗消毒。

三、存在问题

(2)生熟食品盛放容器无明显区分标志;(3)部分配餐间功能混用或弃用,消毒灯安装不合适,没有专用餐具保洁柜,食品传递窗不符合要求,配餐间内随意摆放杂物;(4)采购食品、食品原料索证及台帐登记仍不规范。(5)全县学校严重缺乏专业校医或保健教师。学校对传染病、常见病的防治知识缺乏,学生因病缺课登记,传染病登记、报告以及病假、销假登记制度不完善。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和传染病防控等工作,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保护青少年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围绕学校卫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全县学校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采取集中监督检查的行式开展了今年的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确保学校师生的饮食安全,饮用水安全,预防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及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我市卫生监督所在市教体局的'配合下,对中小学的食品卫生安全、生活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等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同时对学校周边餐饮卫生环境进行监督治理。现将学校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现状及主要存在问题

(一)、学校卫生工作基本情况

烟火中学能重视学校卫生工作,按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有关法律法规,为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做了大量的工作。其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领导重视,管理组织机构健全。能够按照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有效开展了学校食品、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等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管理体系,落实责任制,强化学校卫生管理。学校与食堂签订了“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合同”,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并要求学校食堂经营者要坚持“服务至上,保本微利”的原则,实行食品卫生安全目标责任管理,保障了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加大投入,不断改善学校卫生设施和条件。各校能够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改善学校食堂、宿舍、厕所等卫生设施条件。加大对薄弱环节的投入力度,配备基础卫生设施,将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学校总体建设和改造规划,使学校基本卫生设施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为了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工作,学校采取了一些因地制宜的措施,不断完善食品卫生规章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工作,规范操作加工程序、食品原料的采购索证及登记台帐。对学生食堂实行学校检查与学生综合打分评比相结合的措施,奖优罚劣,对饭菜质量和饮食安全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

(二)、主要存在问题

烟火中学食堂食堂食品加工流程不够合理,不能进行区域划分,硬件设施不足,不符合学校食堂卫生要求。本次检查中监督员对食堂布局不合理,硬件设施不足,对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学校均下达了限期整改卫生监督意见书,经1个月整改后全部达标。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及措施

证制度及台账登记,杜绝过期食品及不合格食品进入校园,防止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2、组织开展卫生知识宣传,让学生懂得基本的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从而减少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3、每学年开展一次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及预防食源性疾病的相关知识培训,从根本上改变由于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缺乏基本的食品卫生知识而导致的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4、提高认识,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和规章制度,责任到人,制度上墙,配备专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落实、执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与教体局密切配合,加强学校食堂的监管力度,有效防止食品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5、加大对学校食品卫生检查力度,要校内校外一齐抓,要把整治校园周边的食品卫生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落实,对无证经营者要坚决予以取缔。

6、加大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开展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总结(专业18篇)篇十

一年来,晓关乡卫生院在县疾控中心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宣恩县20xx年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广泛深入开展防治传染病知识宣传,加强特殊人群传染病预防管理,重点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工作,传染病防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现将20xx年以来的传染病防治工作总结如下:

1、传染病发病与疫情报告情况:1-12月份,全乡无甲类传染病发生,共报告传染病108例。报告乙类传染病6种,计35例,丙类传染病4种,计49例,其它类传染病3种,计24例,无死亡,报告发病率分别为5.83%;12.25%;8%。在疾控小组的领导下乡、村级工作人员能很好的执行传染病报告和登记制度,其报告及时率为100%,完整率为100%,报告准确率为100%,无滥通滥报现象,保证了大、小疫情报告精确、完整。

2、按县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了疫情网络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完善了工作制度,疫情网络直报率达到100%,做到专室专人专机专用,为及时上传疫情信息发挥了积极作用。

1、加强了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管理,今年根据上级有关精神,我乡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落实工作措施或方案;组建防治技术小组和疫情控制机动队,配备消毒药品和消毒、防护设备。同时,按照《恩施市公共卫生建设三年规划》要求,我院组建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对可能发生的公共突发卫生事件或重大传染病疫情实行了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2、认真做好传染病疫情和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今年共对三所村卫生室报告的3起因丙类传染病、其它传染病和内科疾病在学校等集中人群中的发病情况,及时进行了疫点处理,疫情处理率达100%,控制了疫情蔓延和二代病例的发生。

4例、死亡5例,全程管理病人44人。

2、加强了对呼吸道、消化道传染病的防治,主要以各乡镇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为重点开展麻疹、腮腺炎、流感、脊髓灰质炎的预防接种工作,同时注意加强对散在发生的相关病例进行有效的个案调查与处理,从而有效地控制了重点传染病在集中人群中的传播。

3、开展了对“非典”和“人间禽流感”疫情的监控,我院加强了对发热门诊的管理,并充分发挥发热门诊的'肖哨作用,对就诊的发热病人及时进行登记和分诊,发现可疑病人及时进行医学观察和报告。由于监控措施比较落实,对控制“非典”和“人间禽流感”起到积极作用。

根据全省地方病防治工作安排和全球疟疾项目的通知,我乡继续坚持政府组织、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结合实际,采取措施,突破重点,主要作了以下工作:

1、召开全乡地方病及疟疾病防治工作会议,对全乡地方病及疟疾病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2、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全国第十四届防治碘缺乏病及4.26疟疾防治日宣传活动。

3、开展了重点地区碘缺乏病调查工作。

4、开展了发热病人疟疾血检工作,我乡全年血检疟疾人数共310人。其中发现阳性者2例,并进行了督导及规范化治疗。

5、组织开展了对全乡各村卫生室的传染病管理及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督导,对全乡28个村卫生室的居民中传染病报告情况进行了漏报调查,经调查,村卫生室中传染病无漏报。调查中对发现的其它问题及时提出了有关改进的指导意见。

1、尽管在今年的防治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也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但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自查中仍发现有一些簿弱环节如传染病防治工作措施在少数卫生室仍不够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

2、全球基金疟疾项目刚启动,部分临床科室对“三热”病人未开具镜检单,个别镜检人员采制滤血纸不规范,有待进一步加强。

3、加强结核病人管理力度,结合村卫生室医务人员随访,以提高结核病治愈率。

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总结(专业18篇)篇十一

一年来,在卫生局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卫生院公卫科、医护人员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预防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工作重点,加强传染病报告与管理,切实做好手足口病、细菌性痢疾、麻疹、其他感染性腹泻、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通过全院各科室传染病防治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指标,有效的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2014年传染病工作总结如下:

1.我院继续完善和健全传染病防治相关制度,使传染病防治工作正规化、制度化。.传染病防治工作人员通过培训不断提高传染病工作的报告、报表及自查工作的能力。

2、严格进行预检分诊制度,设立预检、分诊台,对就诊病人实行预检分诊制度。发现呼吸道发热病人或腹泻病人安排到发热呼吸道门诊或肠道门诊就诊。加大发热预检工作力度,加强门诊呼吸道传染病监测工作,重点监测疾病为脊灰、霍乱、伤寒、甲肝等肠道病,狂犬病,乙肝,流感、人禽流感、非典、肺结核等呼吸道病,严把门诊第一关,掌握疫情动态。

3.传染病报告卡审核工作,我生院公共卫生科有传染病管理专科,有专人负责传染病的浏览、确认、上报工作。每日自查门诊日志及住院登记本,发现传染病病例严格审核并及时上报,没有发现迟报、漏报、瞒报现象,报告率达100﹪。

4.2014年全年,共计网络报告传染病0例。其中甲类0例,乙类0例,丙类0例。网络报告及时率100﹪,无漏报、瞒报、迟报。

1、开展免费咨询检测工作,免费提供艾滋病相关知识信息、发放相关宣传资料,让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自身防病能力,对发现的患者及时治疗。全面落实高危行为干预措施。利用每年的12月1日世界艾滋病宣传日在街道或学校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2、做好结核病病人的服药督导和访视工作,给他们送去政府及医疗机构的关怀和关爱,让他们不要恐惧、正确认识结核病,积极治疗、按时服药,早日康复。利用每年的3月24日,组织开展“你我共同参与,消除结核病危害”宣传活动。

3.全年进行手足口病监测、个案调查。利用宣传栏、宣传小册子开展对手足口病的知识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4、针对h7n9禽流感进行宣传教育。利用宣传栏和发放宣传手册让村民了解禽流感的预防知识,对村医进行防治知识培训,监测和筛查疑似病人。

5.对乡村医务工作者进行流行性出血热的培训,宣传防鼠、灭鼠是防治出血热的关键。

2014年我乡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我院严格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条例》文件精神执行,做好日常宣传和咨询活动,警钟长鸣,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和宣传力度,把传染病疫情的发生消灭在萌芽状态。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健康的生活、良好的就医环境。

为做好各项传染病检查与报告工作,我院举办培训共6次。传染病防治相关知识、h7n9禽流感、春节常见传染病、艾滋病相关知识、结核病相关知识、手足口病、人畜共患传染病相关知识,累计人次数110人。通过培训使医务人员及村医更好的掌握传染病防治和预防控制等相关知识,每年针对村卫生室督导4次,指导对传染病的`防控措施。

今后要做的工作还有:

1、进一步加强基础医务人员及村医的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

2、加强村医和个体医生的管理,提高传染病报告责任心和意识。

4、规范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为新的一年传染病防治工作能有效和预防控制,不断强化和建立健全法律法规等各项制度,强化医疗卫生人员法制意识和业务水平,重点做好结核病、艾滋病、手足口病、季节性的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把我院传染病管理工作做的更好。

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总结(专业18篇)篇十二

根据县双创指挥部办公室、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大力开展夏季以灭坟蝇和传染病防治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双创办[20xx]6号)文件,现将我局开展夏季灭蚊蝇和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我局利用板报、宣传栏大力开展灭蚊蝇、传染病防治和除“四害”的宣传、发动工作,周一例会学习《市民教育读本》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使干职工自觉参与。

我局成立了除“四害”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1、每月投入资金300至500元购买杀蚊蝇的农药在局院内、垃圾集装箱及垃圾场进行喷洒,定期进行检查。

2、每周打扫除一次,局院内和清洁区死角处从源头堵绝“四害”的孳生和传染病的防治。

3、加强垃圾清运管理,垃圾及时清运、日产日清。

4、保持厕所清洁卫生,无异味,无污垢。

以上是我局开展夏季灭蚊蝇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出的具体措施,后期我们将继续按创卫工作要求,为我县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努力。

二oxx年七月二十日

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总结(专业18篇)篇十三

20xx年以来,我院始终秉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靠科学、依靠群众”的工作方针,高度重视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工作,致力于预防、控制和消除重大传染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将我镇20xx重大传染病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为切实抓好我镇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及时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办所单位负责人及卫生院院长为成员的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综治办站,由综治办负责人及石塘卫生院院长负责日常工作。同时,与各村(社区)、乡属各单位(学校及卫生院)签订了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并将其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乡政府把重传防治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安排、检查,及时解决重传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困难,确保了重传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

为切实抓好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乡卫生院设立了专门的防重传办公室,抽调了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医生为工作人员,石塘学校派挂职医务人员负责传染病防治,各村(社区)均落实了专兼职人员,确保我乡重传防治工作层层有人抓。与此同时,为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乡政府制定和印发了《石塘乡重大传染病应急预案》,明确了乡卫生院、村(社区)卫生站、学校等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确保工作有效开展。

为切实增强群众对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认识,采取将防治工作与机关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结合起来,下村开会向群众大力宣传,并通过信息公开栏、led显示屏等形式大力宣传传染病的预防控制知识。乡卫生院设立了专门的防治宣传专栏,定期更换宣传防治知识,同时定期不定期的组织人员到村、社区、学校举办预防传染病的知识讲座和发放宣传资料。据不完全统计,截止今年7月底,全乡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开展专题会议2次,举办宣传专栏5期,led屏宣传标语20条,提高了群众的认识,增强了群众参与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1、各村(社区)切实加强农村自办宴席管理,实行自办宴席的申报制度,落实专门的管理人员,做到了事前申报、事中监管,确保了广大群众的饮食安全。

行全面清查,并不定时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做到了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3、石塘卫生院牵头负责做好艾滋病防治宣传工作,向群众讲解知识、宣传防治小常识,并加强监控监测,有效预防艾滋病传播。

4、对学生进行疫苗接种防御,提高学生身体防疫能力,预防传染病在校园传播。

5、石塘卫生院牵头负责,对于肺结核患者采取早发现、早治疗,切实加强结核病治愈和防治工作。

总之,我乡目前未发生一起重大传染疫病,有效的防治了重大传染病传播,确保了群众的生命健康。

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总结(专业18篇)篇十四

为有效预防与控制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和蔓延,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开展,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的要求和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做好传染病、食品卫生安全防控方面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管理,提高认识,责任到人。

我校成立了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了安全责任制和监测机制,加强预防控制监督检查工作。

二、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

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和食物中毒的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我校十分重视传染病的督查工作,经常督查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及时了解师生的出勤、健康情况,确保学校在第一时间掌握师生的患病、诊断、治疗等相关情况,并及时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由学校主管领导向当地卫生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三、加强业务学习。

坚持业务学习制度,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人员、提高其卫生法律意识、卫生防控知识和卫生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四、加强对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督查。

五、积极开展健康教育,保护易感人群。

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上好健康教育课。同时,充分。

利用班会、闭路电视、广播、板报等形式,开展卫生防疫、防中毒宣传教育,加强对常见传染病知识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生“流感”、“流脑”、“甲肝”疫苗的接种工作,手足口、腮腺炎等的预防,使广大师生掌握卫生和防中毒的基本知识,提高师生防病和防中毒的意识和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六、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认真清扫和清理各类教学场所和生活场所,确保学生学习和生活场所的通风和清洁。

2011年1月。

月牙桥中心校。

2011年1月。

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总结(专业18篇)篇十五

县卫生局:

我县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县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完善公共卫生体系为工作重心,以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出发点,真抓实干,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法规,加强传染病报告与管理,在全县传染病防控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2010年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防治法的学习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增强各级防疫医生的法制观念,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增强报病意识,提高我县传染病管理工作质量。在各级医疗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年无传染病疫情爆发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二、加强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

根据上级疫情预报,结合我县传染病预防控制实际,继续加强传染病监测报告,强化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传染病监测和网络直报系统作用,提高监测工作的准确性、敏感性、及时性。传染病报告率达95%以上,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180/10万以内。为了防止非典、人间禽流感和霍乱等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针对性地抓好疫情监测报告,我们加强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发热门诊和腹泻门诊的检查、指导。全县医疗卫生单位都坚持24小时疫情值班制,强化疫情报告的时效性,随时掌握疫情动态,一旦发生疫情迅速扑灭,防止蔓延。

三、多措并举,提高传染病疫情的应急处理能力。

结合“非典”、人间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等防治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了传染病的预警和应急处理工作。一是制定并完善了相应预案,如:《佛坪县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预案》、《佛坪县甲型h1n1流感防控预案》和《佛坪县手足口病预防控制工作预案》等。为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理等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指导依据。二是建立了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救治队伍,为传染病疫情的应急处理提供了组织保证。组建了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消毒隔离、后勤保障等分队,作好了消毒药械及防护用品的物质储备,确保疫情处理工作顺利进行。

四、加强人员培训。

150多人次,使他们进一步掌握了传染病的诊疗技术,提高了疫情报告及疫情处置技能,增强了个人防护意识,为防治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传染病发病与疫情报告情况。

1.2010年,全县无甲类传染病发生,共报告乙类传染病6种共计60例,分别为病毒性肝炎43例、肺结核10例、梅毒4例、麻疹、乙脑、细菌性痢疾各1例,报告发病率为180.10/10万。丙类5种共计64例,分别为:流行性腮腺炎39例、其它感染性腹泻14例、急性出血性结膜炎6例、手足口病3例、风疹2例。发病率为:192.11/10万,县、乡绝大部分医疗保健单位能较好的执行传染病报告和登记制度,其报告率、准确完整率达均95%以上,无滥通滥报现象,保证了大、小疫情报告基本一致。

2.开展以霍乱防治为主的肠道病管理和监测工作,5—6月份全县县乡医疗单位肠道门诊共登记报告腹泻病人3例,开展了一粪一检3例,同时对县医院肠道门诊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

3.加强了对呼吸道、虫媒传染病、手足口病的防治,主要以各乡镇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为重点开展麻疹、流脑、乙脑的预防接种工作,同时注意加强对散在发生的相关病例进行有效的个案调查与处理,从而有效的控制了重点传染病在集中人群中的传播。

4.加强了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管理,建立了以县疾控中心为龙头,县乡医疗卫生单位为枢纽,各村卫生所为依托的传染病监测报告网络,实行了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重大传染病疫情实行了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5.组织开展了对全县县、乡医疗单位的传染病管理及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督导,对全县县医院和九个乡镇卫生院的传染病报告情况进行了漏报调查,经调查,县医院传染病平均漏报率低于1%,乡镇传染病漏报率为1.5%,并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指导意见。

五、存在问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应当看到我县传染病防治任务仍。

十分艰巨,有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解决。一是目前病毒性肝炎、结核病、性病等发病率还较高,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是由于长期投入不足和技术力量整体水平不高,应对突发性传染病和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传染病防治执法力量相对薄弱,执法手段较为落后,执法力度仍须进一步加大。

六、对今后工作的几点建议。

1.进一步加大对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公共卫生环境。要不断加大对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民的防治意识,努力做到学法、知法、守法。要组织形式多样的防治传染病及相关知识的健康教育活动,引导和帮助人民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要以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为动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做好城乡除“四害”工作和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力求从源头上减少各类媒介传染病的发生,进一步改善我县公共卫生环境。

2.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做好对病毒性。

传染病的管理,努力实现“无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工作目标,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传染病防治能力。

(三)加强技术培训,大力提高医护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要围绕传染病防治工作和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要求,切实解决好传染病防治工作中遇到的关键和疑难问题。对现有医护人员进行有计划、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系统培训和业务指导,不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和救治水平,以推动防治传染病工作扎实有效的顺利开展,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总结(专业18篇)篇十六

为有效预防与控制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和蔓延,确保师生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开展,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的要求和我镇的实际情况,现将本学年有关传染病防控工作总结如下:

1、中心校要求各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班班主任组成确保组织落实。

2. 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食品卫生法》,充分认识搞好学校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学校是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搞好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

3、加强卫生工作的组织管理,形成了全体教师齐抓共管的格局。实行环境卫生、健康教育、食品卫生工作的分块负责制度,中心校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确保学校卫生工作顺利开展。

4、加强教室的开窗通风,要求只要天气条件允许,教室的窗户要求一律打开,不管天气如何,下课时都要求打开所有的门窗通风换气。

5、加强传染病的预防宣教。学校经常利用广播、以及书面告家长书等形式向师生、家长结合季节流行和学校实际情况进行相关传染病的预防宣传,增强师生、家长的防范意识。

6、认真做好一年级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工作,发现未按国家规定的免疫程序全程接种的学生一一发了告家长书,督促家长及时带孩子到指定的医院免费补种。认真做好常规的一年级新生白破二连苗的预防接种宣传动员工作。确保接种率达到要求。

7、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坚持晨检制度,发现学生身体不适,注意观察或及时送医院检查就医,同时通知家长。如若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可能的,立即进行隔离,同时教室采取相应的消毒措施,避免疾病的蔓延。待病愈并凭指定医院证明经卫生室检查同意后方可回校上课。 本学期学校基本无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8、积极搞好学校的绿化、净化、美化工作,努力创设整洁、文明、优美的学习环境,陶冶师生情操。

9. 学校的环境卫生实行划区分班包干,明确职责,坚持每天打扫地面清洁,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确保校园各清洁责任区内清洁、无杂草、无卫生死角。

10 .教育学生爱清洁、讲卫生,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争做文明学生。做到便后洗手、饭(吃东西)前先洗手,不吃不洁食品 、不在校外地摊上买食品、不乱扔果皮纸屑 、不随地吐痰 。

11. 保持校内环境卫生,做到地面无纸屑、无痰迹、无污水,墙壁无污物刻画。

12. 教师要注意指导学生用眼卫生,认真坚持做好“两操”,增强学生体质,提高身体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3. 定期出好宣传栏,宣传卫生保健知识,营造人人学卫生知识,人人讲卫生的良好分围,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14. 认真做好学生健康教育知识的讲座、复习、测试工作,确保学生健康知识及格率100%,知晓率90%以上。并认真填写保存健康教育工作档案。

15. 认真学习贯彻《传染病防治法》,进一步做好传染病的防治工作,认真落实防治措施。

16. 继续做好常见病的防治工作,控制近视率、龋齿患病率、营养不良率、贫血患病率、沙眼患病率的上升。

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总结(专业18篇)篇十七

县卫生局:

20xx年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在中心领导的正确领导下,以完善公共卫生体系为工作重心,以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出发点,真抓实干,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传染病报告与管理,在全体工作人员发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20xx年传染病防治工作总结如下:

我们首先制定了公共卫生传染病项目实施方案和检查督导细则,重点加强了传染病管理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防保人员认真学习了《传染病防治法》,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业务素质,提高了我县传染病管理工作质量;3月份开展了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演练,提高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传染病报告网络。在各级医疗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年无传染病疫情爆发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根据上年度疫情预报,结合我县传染病发病实际情况,继续加强传染病监测报告,充分发挥传染病监测和网络直报系统作用,提高监测工作的准确性、敏感性、及时性。

1、按照传染病网络报病要求,坚持每天对各医疗卫生单位上报的传染病和死亡病例进行审核,确保报病质量,审核及时率100%,报告及时率100%。全年全县医疗单位无传染病“0”报病情况。全年共报告传染病例,及时审核例。无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种例、发病前三位依次为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细菌性痢疾,占乙类传染病发病丙类传染病类例,发病前三位为手足口病、感染性腹泻、流行性腮腺炎,占丙类传染病发病的。

2、为了防止人间禽流感、甲流和霍乱等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针对性地抓好疫情监测报告,我们开展了流感样病例和肠道传染病的监测工作。肠道病监测工作:全年共监测人,采集肠道病患者的粪便样品共份,进行了腹泻致病菌的检测,其中阳性份,阴性份。按照要求从5月份起开始实行霍乱疑似病例周报告制度。同时对县医院肠道门诊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流感样病例监测工作:我们继续督导县人民医院做好流感样病例监测工作,每周收集分析的监测数据,密切关注流感样病例发病趋势,提高流感疫情的预警能力。并加强对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发热门诊和腹泻门诊的检查、指导。全县医疗卫生单位都坚持24小时疫情值班制,强化疫情报告的`时效性,随时掌握疫情动态,一旦发生疫情迅速扑灭,防止蔓延。

3、加强了出血热、乙脑等虫媒及自然疫源性疾病的控制。全年共发现例出血热病人,并进行了流行病学调查和采样,每份样品都送市中心进行检测,为病人的确诊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4、按照省市安排,开展了布病高危人群调查人,完成了例布病高危人群的标本采集工作,调查相关资料以上报。

5、“死因监测信息报告系统”运转正常。共审核订正死亡病例报告卡例,报告死亡率为/10万,死亡病例中男女比例为。死因前三位为事故(意外伤害)、心脏病、脑血管疾病,占死因的。

首先,制定并完善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为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指导依据。二是建立了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救治队伍,为传染病疫情的应急处置提供了组织保证,组建了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消毒隔离、后勤保障等分队,做好了消毒药械及防护用品的物质储备,确保疫情处理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技术规范,对发现的艾滋病、手足口病、出血热、布病等开展了流行病学调查。及时采取了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杜绝了传染病的蔓延和扩散。全年共实施传染病预警起,进行现场传染病处置次,全县全年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全年共开展传染病季度漏报调查4次,进行传染病防治督导检查8次。通过调查我县各级医疗卫生单位重视传染病防治工作,报病及时,质量高,传染病报告及时率%,无漏报、迟报现象。

在县城、水沟、草碧、寇家河开展了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次。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调查问卷人次,实施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人,均为阴性,为每个咨询人员提供宣传资料,并及时通过《艾滋病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了网上直报。对高危人群进行干预次,累计干预人,发放宣传资料份。对监管场所羁押犯人hiv检测人份,未发现艾滋病可疑患者。另外我们加强了艾滋病病人的治疗。对维持治疗的一例艾滋病人全年共随访次,治疗随访次,给病人发放抗病毒治疗药物次,现病人病情稳定。对月新发新发现的一例阳性病人及时进行了流行病学调查,按照要求开展了随访工作,并对患者的妻子和子女开展了hiv抗体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并在网上添加了随访。

为了提高我县传染病防治工作水平,进一步督促乡医和专干做好本职工作。对全县各医疗单位的防疫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及高暴露人群等进行传染病防治、疫情报告及个人防护等知识的培训,并实行了医院院长和防保专干月例会制度。全年共召开例会次,专项会议次;培训各类人员人次,使他们进一步提升了业务执行力度,掌握了传染病的诊疗技术,提高了疫情报告及疫情处置技能,增强了个人防护意识,为防治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应当看到为县传染病防治任务任然十分艰巨,有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解决。一是目前等发病率还较高,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是由于长期投入不足和技术力量整体水平不高,应对突发传染病和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传染病防治奖惩机制执行相对薄弱,执行力度仍须进一步加大。

1、进一步加大对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公共卫生环境。要不断加大对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面的防治意识,努力做到学法、知法、守法。要组织形式多样的防治传染病及相关知识的健康教育活动,引导和帮助人民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加强协调配合,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重点做好对等传染病的防治工作。面对当前此类传染病发病率较高的现实,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加强对等重点传染病的管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传染病防治能力。

3、加强技术培训,大力提高医护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要围绕传染病防治工作和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要求,切实解决好传染病防治工作中遇到的关键和疑难问题。对现有医护人员进行有计划、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系统培训和业务知道,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救治水平,以推动防治传染病工作扎实有效的顺利开展,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总结(专业18篇)篇十八

学校卫生工作是学校教育的不可缺少的环节,也是改善学校教学环境、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部分。所以我校为了牢固确立“健康第一”的思想与观念,积极做好预防传染病公共卫生标准的建设,加强学校公共卫生教育,不断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始终有一支卫生防病健康安全领导小组队伍。

一、晨检制度的落实。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与上级有关传染病防治要求,我校实行以预防为主,完善传染病防治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学生健康晨检制度,对在校学生实施晨检。我校从“非典”传染病开始到现在一直坚持着晨检制度,如有班级发现感冒人数略有增加时,或出现水痘等传染病及时报告并对该班级进行消毒。各班级老师根据不同季节、气候,经常开窗通风、换气。

二、健康教育常规化。

学校组建了健康教育管理网络。每年根据不同季节开展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为主的宣传工作,学校设有健康教育宣传窗,并定期更换内容。健康教育形式多样化。平时利用校广播、学校黑板报、各班级黑板报、小报、班级主题会等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如爱眼日、无烟日、爱牙日、学生营养卫生、传染病的预防等等,教育学生勤洗手、勤讲个人卫生,多吃一些预防感冒的食物,多参加体育锻炼。

(一)增强传染病防病意识与观念。

学校利用校广播、宣传画廊等宣传阵地,多方面、多角度地向教师、学生进行《传染病防治法》以及怎样预防传染病的宣传。

1、每班在健康教育课上宣传有关传染病的预防及传染病的相关知识。

2、利用宣传画廊向学生宣传传染病的有关知识。

4、每班利用健康教育课时间上一堂传染病的预防知识课,秋冬季疾病、手足口病。

(二)积极开展活动,提高健康意识。

学校结合自身的实际,切实开展了一系列的健康教育活动。

1、积极、主动地预防感冒。在大范围宣传教育的基础上,首先在学校范围内开展预防活动,在教室里熏醋杀菌,开窗通风。

3、开展家长学校的活动,向学生家长宣传常见传染病的知识、及季节性的传染病,并发告家长书,通过告家长书让家长对孩子做好防病、治病的工作。

(三)免疫接种。

免疫接种能使人体获得对疾病的特异性抵抗力,达到预防疾病的目的。学校继续推行常规计划免疫接种人人过关、计划免疫一律凭证入学的政策,使我校学生常规计划免疫接种率、计划免疫凭证入学率均达100%。对于外来借读生,做好计划内疫苗补接种工作。

疫情的处理是:

1、发现有患者立刻通知家长,让家长带孩子去医院就诊。

2、患者回家隔离至少2周。

3、对有患者的班级加强消毒,其他班级一般消毒。

4、及时报告区卫生防疫中心。

5、对有患者班级每天早晨加强疫检,疫检为期21天。

6、复学时一定要经卫生老师查诊,确已康复,方可进教室上课。

本学年有散发的水痘,紧抓不松,一方面及时切断传播途径,对相关教室进行消毒,另一方面做好家长的宣传输导、解释工作,有效地得到家长的支持与配合,使学生安心在家休息、隔离,待全康复后复学。学生康复来校后的第一天,为了以防万一,继续对相关的班级进行了消毒。

四、认真做好本年度学生体检分析。

今年有1612人参加体检:其视力良好率89.3%,心肺正常100%;肝功能阴性1571人占97.46%,阳性41人占2.54%;蛔虫正常1604人占99.50%,患病数8人占0.50%;通过对比分析,我们还要加强卫生宣传的力度,使学生保持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和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增强学生身体素质,鼓励学生坚持户外运动,适度进行长跑训练,增强心肺功能。

五、今后措施确。

我校将进一步全面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精神,把预防传染病的各项工作做得更好,确保全体师生平安健康,营造一个低碳,卫生,环境更优美的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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