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印发制度的通知(通用16篇)

时间:2023-10-26 作者:文锋2023年印发制度的通知(通用16篇)

通知是一种用于向人们传达特定信息或公告某项事务的书面文本形式,它可以有效地组织和安排人们的活动生活。我们又有一项重要事项需要通知大家了。这是一则重要通知,希望大家能够认真阅读。根据最新的情况变化,我们需要发出一份紧急通知。根据工作要求,我们需要发布一份详细通知。根据学校安排,我们需要给大家发布一份关于假期安排的通知。根据商店需求,我们需要发布一份关于促销活动的通知。根据法律要求,我们需要发布一份关于安全规定的通知。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我们需要发布一份关于防疫措施的通知。根据学校领导安排,我们需要发出一份关于选课的通知。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撰写通知,我们搜集了一些经典的通知范文,供大家参考。

2023年印发制度的通知(通用16篇)篇一

公司各部门、项目部:

根据公司原有管理制度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运行的情况,结合公司实际管理需求,经公司各管理层、总经理办公会以及公司年度工作会广泛讨论,特对公司的项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费用报销制度及人事管理制度进行了再次修定与完善,并汇总成公司新的管理制度。现印发给各部门、各项目部,其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制度于20xx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本制度实施之前开工的项目,公司已明确的相关政策不变,但项目的运营管理、流程管理按本制度执行。

三、请各部门、各项目部负责人负责组织全体管理人员学习相关的管理制度,学习形式可视情况自行安排。同时,当事人必须将制度学习情况在《制度学习确认单》进行记录与签字,并于20xx年12月15日前由部门、项目部统一提交公司综合部存档。希望大家尽快熟悉相关管理流程及*作要求。

三、由于本次公司只对管理制度进行印刷成册,各部门、各项目部暂发放2-3本印刷版本,电子版本及制度涉及相关表单将上传至公司企业邮箱(***),可到企业邮箱下载电子版本进行学习。

特此通知。

附件:。

1、管理制度。

2、费用报销制度。

3、管理制度涉及相关表单。

4、制度学习确认单。

z路桥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二o**年十一月*九日。

2023年印发制度的通知(通用16篇)篇二

局属各科室、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机关工作制度,严明工作纪律,依据机关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全体职工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各科室单位负责人要加强对本科室单位人员的管理,严格制止无故迟到、早退、矿工以及擅自脱岗等现象的发生。

一、请假的程序

职工请假(包括公差)要提前一天填写统一印制的请假单,履行逐级审批手续,最后交办公室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请假期满后应履行销假手续)。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履行请假手续的,可以托人或打电话请假,过后补办请假手续。职工凡请假在一天以内(包括一天)的由科室单位负责人同意;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包括三天)的由所在科室单位负责人同意,报分管副局长批准;三天以上的由所在科室单位负责人和分管局长同意后报局长批准。科室单位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包括一天)由分管局长同意,局长批准。局领导班子成员请假按照、县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关事宜说明

(一)职工休探亲假、结婚假、产假、丧事假期不计入请假时间但要履行请假手续。

(二)因特殊情况口头或电话请假的,回单位后2天内要补办请假手续。需延长假期的要办理续假手续,返回单位后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销假。

(三)工作人员凡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者假满未经续假而逾期不归的,按旷工论处。

2023年印发制度的通知(通用16篇)篇三

各党支部、机关各科室:

特此通知。

2011年x月x日。

附件。

根据《xxxxx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实施意见〉的通知》、《xxx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贯彻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实施意见〉的通知》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x县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指导目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交委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除涉及党的机密不宜公开或党员有较大异议的事项暂缓公开外,其余党务一律向群众公开。

二、党的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为固定公开内容;党员缴纳党费、参与活动情况、党员民主评议结果等为定期公开内容;新党员发展公示、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党员尽义务情况等为随时公开内容。

三、党组织书记为党务公开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公开及时准确,同时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结合起来,及时解答群众的疑问和要求。

四、党务公开方式:可采取在党员大会上公布或在公示栏张贴等方式进行。

为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力度,促进党务公开工作,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好地为xxx建设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特制定本制度。

一、xxx系统党务公开监督员队伍由党总支从党组成员、总支委员和支部委员、离退休职工和群众代表中聘请产生,原则上要覆盖所有下属单位。下属各党支部要聘请本单位党务公开监督员队伍。

二、党务公开监督员主要职责:对xxx系统各党支部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建议、意见,并向党支部反馈;参与支部组织的评议考核活动;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监督各党支部党务公开情况。

三、定期与党务公开监督员联络,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及时向监督员通报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为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四、定期组织监督员对系统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员在日常工作和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组织人员进行跟踪督查;要求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向监督员反馈。

五、积极支持配合党务公开监督员的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其指出的、客观存在的问题要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和落实。

一、交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党务公开工作加强督查,督促系统各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督查落实的主要内容:

(一)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

(二)公开的形式是否注重实效;

(三)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

(四)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

(五)收集的意见、建议是否及时整改和反馈。

三、党务公开的督查工作要经常征询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重要事项及时督查,对常规性工作采取定期督查。

四、督查情况要及时向交委党组汇报,及时向责任单位反馈。必要时,要根据交委党组意见予以督办。

五、建立系统督查机制,不断总结、探索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中的好方法和经验,不断提高党务公开质量和效果,建立党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党务公开制度化。

二、各党支部要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建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年度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党务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到位;公开的形式是否便于党员群众监督。必要时可采取问卷调查和民意测验的方式进行。

三、各党支部要结合各自实际,将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考核结果要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创优、奖惩及领导干部个人提拔使用结合起来,考核结果要装入个人档案。

四、各党支部年度党务公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考核结果,由交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通报。

一、各党支部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支部党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

二、各党支部应经常收集广大党员、群众对本级党组织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须认真及时研究办理,并及时向支部负责人反馈,对重要的意见和建议,必须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三、意见和建议的办理结果,应以适当形式公开答复。对署名的意见、建议,应将办理结果当面答复本人,并进一步听取其意见。

四、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办理结果的反馈时限一般不得超过半个月。

五、意见和建议的收集整理及办理情况要详细记载,记载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之一进行考核。

一、预公开内容:凡与党员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及党员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的秘密,在研究决定前,都应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开,以广泛听取意见。

二、预公开范围:预公开分为面向社会预公开和单位内部预公开两种。公开范围可根据公开内容确定。

三、预公开形式:面向社会预公开,主要采取印发征求意见表(函)、召开会议、开通热线电话或通过服务窗口、网络、新闻媒体等形式公开。在单位内部预公开,主要采取印发征求意见表、召开会议和内部局域网等形式公开。

四、预公开期限:面向社会预公开的,公开期限一般不得低于半个月。在本单位内部预公开的,公开期限一般不得低于一周。

五、预公开受理:在公开期间,各党支部党务公开办公室应广泛听取、收集、整理各方面意见、建议,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情况,对公开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

六、预公开领导:党务预公开工作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为进一步完善党组民主集中制制度,现就党组听取党内情况反映和向党内通报有关重要事项,建立如下制度:

一、党组要经常听取支部和党员干部的意见,及时研究和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支部既要定期向党组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党组和支部之间要互通情况,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组通过支部让党员对党组决定的重大事项和党组内部事务进行了解和参与。

二、党组班子及成员的民主制度、工作作风、重大问题决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应定期或不定期地通过党支部反馈情况,了解信息,加强民主监督。

三、党组决定的重大问题,一般情况可向支部或全体党员通报结果或征求意见。党组民主生活会和党组成员个人述职征求意见、自查的问题、梳理的意见及整改的措施等,除另有规定的情况外,应向全体党员通报。

四、党组党内情况反映和通报制度,结合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开展,一般情况半年进行一次。

八、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党外监督,充分发挥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特建立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一、征求意见的事项。凡涉及“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审批的事项在研究决定之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具体征求意见的事项主要包括:

1、发展规划;

2、xxx系统各项规章制度;

3、机关党政工团工作计划;

4、xx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6、干部职工的津贴、晋级晋职、评优选先;

7、重大的经费开支、财务预决算、基建项目;

9、xx系统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10、其他需要征求意见的问题。

二、征求意见的形式。坚持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干部职工干事业的思想,让干部职工参与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的制定,参与决策,实现由被动接受管理向主动参与管理的转化。

1、沟通信息渠道,采取建立主任接待日、个别谈心、召开征求意见会、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干部职工对交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尤其是在重大决定形成之前,要几上几下,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充分采纳合理化建议,使决策更具有科学性。

2、定期召开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座谈会,走访为交通事业发展作出过重大贡献的老领导,使他们的建议和经验得到借鉴和发扬。

3、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制度,通过召开各种会议、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及时公布政务、财务活动中的重要事项。

三、对群众意见的处理。

1、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对其中合理合法的意见要积极采纳,对其中不合法、不合理或暂时不能实现的意见和建议,要落实专人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以求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2、重大问题研究决策后,要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再次征求群众意见;如果群众有不同意见,则还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如果群众没有不同意见,待公示期满后才能实施。

3、在实施过程中,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违规违纪者要及时查处。

一、党务公开责任追究的对象是违反党务公开规定的支部党组织和个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管理权限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对有关责任人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检查或给予组织处理:

(一)对上级党组织有关党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及时传达贯彻、不认真组织落实的;

(二)未按全县党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未开展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

(五)应实行公开而拒不公开的,或避重就轻,避实就虚,搞形式主义的;

(六)其他违反规定不够纪律处分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者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行政降级、撤职处分。对责任者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者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

(一)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搞假公开的;

(四)压制民主、打击报复的;

(六)其他违反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

四、因违反党务公开规定引发重大案(事)件的,对有关责任者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3年印发制度的通知(通用16篇)篇四

各党支部:

为推进我院党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进一步推进党的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院党委研究制定了《中共湖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委员会党务公开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中共湖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委员会党务公开制度》。

(此页无正文)。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抄报:省林业厅机关党委。

发送:院领导、各党支部、院属各单位。

省林规院办公室2010年12月28日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务公开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

第三条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是。

1、党组织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及工作部署情况。主要包括:党建工作有关文件;党建工作目标计划及考核考评情况、党组织对党员的考核考评情况;党组织机构变动情况;党组织及党员隶属关系变动情况等。

2、党组织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党组织民主生活会会前意见征集情况,会后整改措施及其落实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作风建设情况等。

3、干部人事制度执行情况。主要包括:干部任前公示、竞争上岗等情况。

4、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等。

5、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党支部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执行情况,党组织换届选举情况,发展党员公示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党费收缴管理情况。

6、其它应公开和上级指示公开的党务工作事项。

7、党的秘密事项,或者有关事项尚处在党的秘密阶段,不列入党务公开内容。

第三章公开程序及要求。

第四条党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召开党员大会和党员代表大会期间,对有关事项进行审议讨论,广泛征求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2、公开告知形式。将应公开的党务工作内容通过一定形式,在党组织内部、单位内部予以告知,以达到党务公开的透明化。

3、通过会议传达、定期通报、文件传达以及一定范围公示公告等形式进行公示公开,做到党务公开形式多样化。

4、党内重大事项预公开制度。党组织在决定公开全院性重大事项或与党员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前,可预先公开初步方案;充分听取有关领导和部分党员代表、非党员代表的意见。需要进行调整的,按程序重新研究调整,然后正式公开。

一次;阶段性工作一般应在阶段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要随时公开。公开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应按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

第四章纪律监督。

第六条院纪检部门负责对全院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党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考核。

第五章附则。

第八条本制度由院党委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23年印发制度的通知(通用16篇)篇五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棉花质量检验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准入控制,提高棉花质量检验人员的素质和执业水平,规范棉花质量检验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42号)精神和职业资格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三条棉花质量检验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从事棉花质量检验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凡出具棉花质量检验证书的棉花质量监督单位和棉花收购、加工、经销等经营单位,在检验技术的关键岗位,必须配备棉花质量检验师,并以此作为开办棉花质量监督单位、棉花经营单位和在棉花质量检验关键岗位工作的必备条件。

在产棉、用棉单位中,从事棉花质量检验关键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应取得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

第二章考试。

第六条棉花质量检验师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第七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棉花检验及相关专业(棉花种植与加工、纺织、仪器仪表等,下同)中专学历,从事棉花质量检验工作满七年。

(二)取得棉花检验及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棉花质量检验工作满五年。

(三)取得棉花检验及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棉花质量检验工作满三年。

(四)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从事棉花质量检验工作满一年。

(五)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助理工程师后,从事棉花质量检验工作满四年。

(六)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第八条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成立全国棉花质量检验人员执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负责拟定考试大纲、考试试题及考前培训教材,提出考试合格标准意见。专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设在中国纤维检验局。

第九条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审定考试大纲、考前培训教材,与人事部共同确定考试合格标准。

第十条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中国纤维检验局组织棉花质量检验师考试等具体工作,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监督指导。

第十一条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统一规划并组织协调考前培训的有关工作。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

第十二条棉花质量检验师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与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第三章注册。

第十三条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为注册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为注册登记机构。人事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对棉花质量检验师注册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

第十五条申请注册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棉花质量检验关键岗位工作;

(四)经聘用单位审核同意。

第十六条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注册者,由各地注册登记机构在《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情况栏内加盖注册专用章,核发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印制的《棉花质量检验师注册证》,并将注册情况报同级人事(职改)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棉花质量检验师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持证者应到注册登记机构重新办理注册手续。棉花质量检验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及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再次注册除符合第十五条规定外,还须有接受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的证明。

第十八条棉花质量检验师有下理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单位向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注册手续: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三)受刑事处分的或取消执业资格以上处分的。

(四)因健康或其他原因,连续两年未从事棉花质量检验业务工作的。

凡注销注册的,由所在省的注册登记机构向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第十九条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棉花质量检验师注册证使用等有关情况,定期向人事部通报并予以公布。

第四章职责。

第二十条棉花质量检验师必须遵守棉花质量检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忠于职守。

第二十一条棉花质量检验师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及有关棉花质量检验的规章制度、检验规程。棉花质量检验师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或决定,有责任提出劝告、制止、拒绝执行并向上级报告。

第二十二条棉花质量检验师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对所出具的检验证书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二十四条一个棉花质量检验师只能在一个单位专职执业,只具有该单位质量检验报告的签字权。

第二十五条棉花质量检验师岗位设置和职责规范,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制定。

第五章继续教育。

第二十六条棉花质量检验师需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保持较高的专业水平。

第二十七条棉花质量检验师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接受继续教育。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制定棉花质量检验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组织拟定、审批继续教育内容。

第六章罚则。

第二十九条对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棉花质量检验师注册证》的人员,发证机构应收回证书,取消其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注销注册。

第三十条对棉花质量检验师在检验工作中数据失准的,由聘用单位予以批评教育;发生重大技术差错并产生严重后果的,由发证机关暂停其执业资格;两次发生重大技术差错并产生严重后果的,发证机关取消其执业资格,注销注册。聘用单位应对直接责任者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一条对棉花质量检验师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的,其所在单位须如实上报,由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情况给予处分。注册机构对棉花质量检验师所受处分,应及时记录在其《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证书》中备注(执业情况记录)栏内。

第三十二条棉花质量检验师在执业期间违反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的人员,聘用单位根据专业岗位工作需要可聘任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

第三十四条对未按规定配备棉花质量检验师的单位,需在本规定发布后三年内完成配备工作。对已在需由棉花质量检验师担任的岗位工作,但尚未取得棉花质量检验师资格的人员,要进行强化培训,限期达到要求。对经过培训仍不能通过棉花质量检验师资格考试者,必须调离岗位。

第三十五条对在关键岗位工作且业绩突出的棉花质量检验师,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六条人事部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按职责分工,对本暂行规定进行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23年印发制度的通知(通用16篇)篇六

各科室、各部门:

现将《xx-x医院控烟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濮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控烟制度

附件2:

附件3: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xx-x人民医院控烟制度

各科室:

吸烟对人体非常有害,严重影响人们的健康,同时也对医院形象、感控管理和消防安全造成不利影响,为更好地开展控烟履约工作,倡导广大员工及患者、家属摒弃不良的卫生行为,推进无烟医院创建步伐,根据邢台市卫生局转发河北省卫生卫计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卫生计生系统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医院管理实际,现就总医院加强控烟履约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完善医院控烟制度,建立科学控烟模式,为患者和员工创造健康良好的就诊和工作环境,提高医务人员戒烟意识并掌握戒烟方法和技巧,降低医务人员吸烟率,保护医务人员身体健康;加强控烟管理和吸烟有害健康宣传工作,引导广大患者、家属自觉控烟、限烟,达到卫计委《无烟卫生计生机构创建标准》的基本要求,实现医院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清洁无烟的目标,创建“无烟医院”。

二、总体要求

手术室、实验室、医护办公室、休息室、更-衣室、会议室、行政后勤办公室,以及有天花板的大厅、走廊、楼梯等公众场所全面禁烟。限烟主要在室外,指医院内的草坪等室外通风区域,室外区域实行限烟,吸烟者只能在设有吸烟标志的室外吸烟区吸烟。

三、工作措施

(一)组织管理

1、成立总医院控烟履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创建无烟医院的领导、统筹、协调及专项资金保障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控烟履约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感控办:

主 任:

副主任:

成 员:感控、保卫、宣传、院办、行政后勤及考核办人员 控烟履约办公室负责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制定并落实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开展控烟日常检查及监管工作,负责推进控烟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日常公共场所吸烟人员的劝阻制止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工作。

工作计划开展控烟管理工作,在本科室工作范围(临床科室包括电梯间和楼梯间)进行监督和劝阻吸烟者。

(二)宣传工作(控烟履约办公室负责)

1、统一在医院所有建筑主要入口处设臵明显的禁止吸烟警示牌,在等候区、会议室、厕所、走廊、电梯、楼梯等区域张贴悬挂明显的禁烟标志。

2、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进行控烟宣传。利用宣传专栏、展板、折页、电子屏等媒介进行禁烟和吸烟有害健康宣传,告知医院员工、患者、家属及来访者禁止在医院吸烟,不发烟、不敬烟。

3、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大众控烟宣传活动并做好相关活动记录。每年组织青年志愿者利用“5.31”世界无烟日集中开展一次大型宣传活动,同时在员工教育培训活动中至少安排一次吸烟危害性、戒烟方法及戒烟劝阻技巧等控烟知识讲座活动,定期对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进行相关培训,新员工上岗或进院实习人员安排一次控烟教育培训。

4、医务人员有责任在控制烟草危害工作中发挥作用,做好表率,承担控制吸烟的任务,在诊疗活动中,主动向病人及家属口头宣传吸烟的危害性,积极劝阻在禁烟区域内的吸烟行为。

5、门诊各诊室、临床护士站台面适当摆放控烟宣传资料供取阅。

6、院内禁止摆放烟具物品及张贴派发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和宣传资料,医院内部商店、超市、食堂不得出售任何烟草制品。

(三)相关要求

1、医院控烟履约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要带头不吸烟,吸烟成员要带头戒烟,为广大员工做好表率。

2、医院室内一切场所禁止吸烟,严禁工作人员穿工作服在任何场所吸烟。

3、明确医院巡逻保安、保洁员和电梯工为控烟监督员,佩戴明显袖标,发现有人吸烟及时制止,发现烟头及时处理,巡逻保安要有定期监督记录。

4、明确医院每日带班领导、总值班及二线值班人员为控烟巡查员,每日查房至同步开展控烟巡查工作,对控烟监督员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留有巡查记录。

5、行政后勤负责在室外安全区域设臵吸烟区并设臵明显的引导标识,引导吸烟者只能在吸烟区吸烟。

6、医院设臵戒烟门诊,戒烟门诊设在便民门诊,要设臵明显标志,便民门诊医生为戒烟医生,做好戒烟记录,戒烟咨询电话xx-xxx-xxx。

7、医护人员要自觉学习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了解吸烟的危害和戒烟的益处,门诊医生及专家要掌握戒烟方法和技巧,对门诊、住院病人要询问吸烟史,对其中的吸烟者要进行简短戒烟建议干预并留有记录。

8、控烟履约办公室对目前医院吸烟的工作人员进行摸底,要鼓励和帮助吸烟人员戒烟,力争每年有10%的抽烟员工成功戒烟。

(四)考评制度

1、医院全体员工(包括进修和其他临时工作人员)应带头禁烟,不得在禁烟区内吸烟,不得穿工作服在任何区域吸烟,控烟办公室每月与综合目标考核同步进行检查,每发现1次,扣当事人50元、科主任(病区含护士长)50元,从当月绩效奖中扣除;每月发现科内人员3人次以上违规吸烟,加扣科室综合目标考核分1分。

2、各办公室及病区范围内严禁一切人员抽烟,控烟办公室成员及控烟监督员、巡查员负责检查考核,经检查发现烟蒂等抽烟现象,每发现一次扣当班值班人员、科主任(病区含护士长)各50元,从当月绩效奖中扣除;发现3人以上抽烟或5个以上烟蒂,加扣科室综合目标考核1分。

3、加强对各病区楼梯间、电梯间控烟管理,控烟办公室每月负责将各病区楼梯间、电梯间控烟情况进行统计并将结果在新大楼一层电子大屏公示一周。

4、实施控烟目标责任制,若科室当年管辖范围内发生3次以上违反控烟规定的现象,则该科室不得参加本年度科室评优工作,个人比照执行。

5、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积极戒烟,对主动戒烟并成功戒烟的人员给予表扬并利用展板或电子屏予以通报;医院控烟工作获得上级主管部门检查认可或取得明显实效的,对相关人员给予表扬或奖励。

(五)实施时间

本实施方案自下文之日起至10月31日为宣传发动和完善宣传内容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为督导劝阻阶段;2017年1月1日起全院实行控烟工作监管督查,全面创建无烟医院。

本文件内容由院控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医院原有规定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2023年印发制度的通知(通用16篇)篇七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福州一中、福建师大附中: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部和省政府有关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部署,我厅制定了《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并经教育部备案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教育厅。

2018年8月29日。

(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闽政〔2016〕2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立德树人,以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促进公平公正为基本价值取向,深化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建立完善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促进各地和学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加快内涵建设,提高质量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育人为本。突出素质教育核心理念,重视课程、实践、文化育人,做好体育美育工作,建立面向全体学校、全体学生的多元多维评价体系,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坚持普职并重。按照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突出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统筹制定招生政策,合理调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积极拓宽中职学校生源渠道,引导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巩固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

3.坚持公平公正。突出招生行为规范,健全管理监督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切实保障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增强公信力。探索建立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

4.坚持统筹推进。突出改革的导向作用,正确处理教学与考试、考试与招生、初中与高中的关系,统筹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改革,推进教学、考试、招生有机衔接,增强改革的系统性和有效性。

(三)改革目标。

——继续实施语文、数学、英语等9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省级统一组织考试制度。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实行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继续推行由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计划编制、考试报名、招生录取,招生管理更加规范有序、监督有力。

——2021年的全省初中毕业生全面实施新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案,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1.考试性质与功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初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组织实施,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保障义务教育基本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考试制度。福建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初中毕业、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2.考试科目与内容。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下同)、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的信息技术(以下简称信息技术)等13门科目,均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过早过度偏科,确保达到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要求。物理、化学、生物另设实验操作考试。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英语口语考试探索。综合实践活动纳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国家和我省有关要求实施测试。

考试命题要坚持立德树人,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统筹“两考合一”考试定位,突出学科思想方法和学科核心素养培养,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的联系,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做到题量适度、难易适当。

3.考试方式与组织。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门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行书面闭卷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领导、统筹管理,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考试工作的实施和管理。体育与健康考试由各设区市教育局(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下同)组织实施。

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实验操作实行现场操作考试,考试的形式、方法、时长,由设区市教育局根据不同科目的性质特点确定,县(市、区)教育局制订测试方案并报设区市教育局核准后组织实施。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

音乐、美术、信息技术3门科目由设区市教育局提出要求,并指导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学校具体实施;学校结合学生平时学习表现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成绩。学校考试评价方案须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设区市教育局备案后实施。考试实行校际交叉监考,由市、县(区)教育局组织过程巡视和成绩评定结果审核。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区)统一组织实施。

4.考试分值。省级统考科目卷面满分分值,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各100分。体育与健康40分,其他非省统考科目分值由设区市根据不同学科的性质特点具体确定。

5.考试时间安排。初中学生在校期间,各科学业水平考试只报考1次。各科目考试均安排在相应课程结束后进行,不得提前组织学生参加考试。省级统考科目安排在每年6月中下旬,具体考试时间、时长和科目顺序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地方或学校组织的测试科目,安排在4~5月份进行,由设区市教育局统筹确定考试时间和科目顺序。

各科目分年级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1.评卷工作。省级统考科目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制定学业水平考试试卷参考答案、评分标准以及网上评卷有关工作要求,具体评卷工作由设区市组织实施。条件成熟时省级统一组织实施评卷。各地要制定评卷工作实施细则,省教育考试院加强评卷工作过程指导和质量监控,确保评卷工作客观公正。非省级统考科目,参照教育考试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成绩评定工作。

2.成绩呈现方式与毕业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和升学录取的基本依据。各科根据原始成绩,划定五个等级,由高到低位次分别为a、b、c、d、e。原则上每个学科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5%,d、e等级共20%;a、b、c、d等级为合格,e等级为不合格且比例不超过5%。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学生初中毕业资格认定的基本依据,考试科目均达到d及以上等级是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学生毕业当年未能达到要求的,可在离校2年内申请补考相应科目,补考通过的认定为d等级,且仅用于毕业资格认定。补考方案由各设区市按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及初中毕业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综合素质评价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细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充分反映学生的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客观记录学生的成长过程,克服唯分数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毕业依据之一,是学生升学的重要参考或依据之一。具体指导意见见附件。

(三)改进招生录取办法。

1.科学使用学业水平考试结果。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以下简称中招录取)的基本依据,原则上采取考试分数与相应等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分数计入中招录取总分;体育与健康满分4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科满分310分,各科均以卷面分数科学合理折算后计入中招录取总分,具体由各设区市按照初中课时总量、立德树人目标要求、教学容量、初高中学科课程关联度、文理相对均衡等因素,利用往年考试数据进行招生录取模拟后确定折算方案。

考试等级使用:中招录取计分科目及未计入中招录取总分的市级统考科目,要设定等级底线要求;对未计入中招录取总分的市级统考科目,探索实行等级奖励分政策,防止群体性偏科,确保国家课程实施质量。各设区市要根据文理兼顾、全面发展原则,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各科等级在中招录取中的使用方案。

2.合理使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设区市教育局要明确综合素质评价使用的基本要求,普通高中学校要结合办学特色创建,制订具体的使用办法。学校使用方案报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应至少提前一个学期公布,使用情况必须规范、公开。2019年起,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须全面使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到2021年毕业升学开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中招录取的重要参考;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中招录取的依据之一,探索基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和内容,以量化积分或等级奖励分数方式计入中招录取总分。

3.完善优质高中定向生和完成义务教育后的特殊群体升学。

政策。继续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按不低于50%的比例定向分配至各初中学校的做法,定向招生名额向农村初中和无选择生源的城区初中倾斜,促进初中学校均衡提升。完善优质普通高中定向生录取办法,合理控制定向生降分幅度并动态调整。

落实好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地参加中招录取政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享受与当地户籍学生同等的报名、考试、录取待遇。支持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通过随班就读、举办特教班等扩大招收残疾学生规模,招生考试机构应为残疾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提供便利。

4.完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政策。实行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政。

左右。经设区市教育局批准的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该校总招生计划的10%以内;经设区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示范性高中建设学校、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高中多样化发展改革实验校,可适当放宽至15%左右(但不超过100人)。自主招生一般安排在中考后进行。各地实施自主招生过程中,要重视招收农村学校学生和贫困家庭子女。要切实加强对学校自主招生各环节的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开各校的自主招生方案和录取结果。

(四)加强考试招生管理。

分县(市、区)、分学校一次性编制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自主招生数须纳入学校总招生计划数管理。已连续三年无实际招生或连续三年每年实际招生不足100人的高中学校,要适时停止安排招生计划,具体政策由各设区市根据实际确定。普通高中同一校区高中部招生计划均不得超过1000人、班生额不超过50人。内地民族班招生计划单列。

民办高中(含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下同)与公办高中享有同等的招生权利,各地应支持民办教育的发展,将民办高中统一列入招生计划。设区市教育局应认真审核民办学校招生方案,按照学校实际办学能力逐校下达招生计划。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含筹设期间)的民办高中不得参与招生。

设区市教育局每年须适时向社会公布具备招生资质的高中阶段学校名单,并发布各县(市、区)、各校招生计划。所有高中阶段学校须严格按照设区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不得擅自超计划招生,更不得无计划招生;确需追加招生计划的,须经设区市教育局批准,且增加幅度不得超过5%。

下达招生计划。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在本地范围内招生。设区市要严格控制市域内跨县(市)招生的公办高中校数和招生规模并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对教育教学改革无实质促进作用的,不得批准跨县(市)招生。经设区市教育局批准跨县(市)招生的学校,其招生计划不得超过学校当年高中总招生计划数的5%。经设区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示范高中建设学校、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高中多样化发展改革实验校,其跨县(市)招生比例可放宽至10%;学校因所在服务区初中生源暂时不足的,由设区市商其他县(市、区)教育局同意后再行调剂。

民办普通高中跨设区市招生,要符合学校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和生源地设区市教育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申请跨设区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确认后统一发函征求生源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意见(内容包括招生人数、招生对象、招生办法、收费标准等),经生源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同意,学校向生源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提交具体的招生简章,完成衔接后方可向社会公布。未经学校所在地和生源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对接确认的民办高中,不得擅自组织跨设区市招生。民办普通高中跨县招生政策,由各设区市根据招生规模比例、学校条件等进行核定。

正常标准收取,招收计划纳入生源地管理。

3.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大幅减少、严格控制中招录取加分项目,逐步将加分的激励导向功能转移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2020年起,中招录取全面取消体育、艺术、科技创新等特长生加分项目,目前已取消的不得恢复,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省教育厅统一清理规范加分项目、分值,取消不合理加分项目,具体另文通知。

4.改进招生录取管理。2019年起,统一由设区市中招管理部门组织管理本地区所有普通高中及在本地区招生的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要建立全市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信息化管理平台,凡升入普通高中学习的学生,均须经过学校所在设区市的招生管理平台统一录取。尚未统筹本地区报名、录取管理的设区市,须加快系统建设,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普通高中招收的新生须经设区市中招管理部门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跨设区市招生的在生源地设区市中招管理部门办理录取手续。所有普通高中均不得招收各设区市划定的普高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并应确保农村初中和无选择生源的城区初中至少有一定比例学生被优质普通高中录取。跨设区市招收或经自主招生予以降分录取的,不得低于生源地设区市普高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设区市核定的中招录取名单是普通高中学生学籍接续的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加强高中招生和学籍接续管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设区市中招管理部门确认的普通高中录取名单,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全国学籍系统为正式招收的学生接续电子学籍档案,对未经设区市中招管理部门确定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审核通过。涉及跨设区市招生的,生源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本设区市中招管理部门的录取花名册,及时在学籍管理系统上办理外地就读学生审核手续。设区市教育局要根据本设区市招收录取结果,适时抽查所辖县(市、区)教育局办理的升学学籍接续情况。

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认真做好中职学校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工作,鼓励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有就读意愿的学生初中毕业后接受职业教育。要继续把往届初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等城乡劳动者纳入中职学校招生范围,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引导他们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支持中职学校根据自身办学能力,规范有序地开展非全日制学历教育。

严禁违规跨区域和擅自提前招生,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严禁在中职学校招生中搞区域间、学校间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中职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中职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异地分校、教学点。

要加强高中招生工作的监管,严肃招生工作纪律,通过专项督查、暗访抽查、来函来电随查等形式,及时发现、制止、严查各种违规招生行为。落实群众信访举报查办和督办责任,实行重点信访举报直查直办和通报制度。对屡禁不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乱招生行为,不仅要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还要严肃追究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并进行点名公开通报;对招生中出现的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权利寻租、利益输送和失职渎职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组织保障。

计划编制、考务管理、评卷分析、招生录取等各项具体任务,确定专业考试机构负责考务工作,确保中考中招改革顺利实施。要从维护教育公平、社会稳定大局出发,有机衔接原有做法,科学确定考生志愿填报时段,科学制定招生录取条件和程序,科学划定普高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稳妥推进中招录取改革。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设区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实施细则,并于2018年11月底前报省教育厅备案后向社会发布。省属中学的考试、招生、录取等各项工作纳入福州市统筹管理。

(二)强化教学管理。各地和学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严禁压缩综合实践活动、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课程课时,让青少年拥有光明的未来。要加强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学校管理方式和教学方法,加快发展素质教育。要切实加强师资配备、设施设备等方面资源保障,满足正常教学需要。各市、县(区)要定期开展初中学校课程实施情况评估,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数据的分析应用,指导教育教学改革。

息管理系统。各市、县(区)要确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需经费,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和要求,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试程序,并按要求加强考试、评卷及招生管理,确保中考工作有序进行。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地要认真做好改革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要加大综合宣传力度,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纸媒和新媒体等,广泛宣传国家关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有关要求,重点解读和宣传国家助学、教育扶贫、就业和升学等相关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指导高中阶段学校组织好校园开放日、政策咨询会、宣讲会等活动,加大改革工作政策宣传。

其他事项。

1.因休学原因转入2018级、2019级的初中学生实行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除已获得的初中学业考试成绩的科目,须通过其他科目学业水平考试。

2.从外省(区、市)转入我省的学生,须补充参加我省各科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可认定成绩,用于学生毕业升学;其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由转入学校审核认定后,存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袋。从我省转出外省的考生,按外省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福建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

附件。

福建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

20号)等文件精神,在总结2006年以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经验基础上,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素质教育理念,把握学生成长规律,转变育人模式,创建学生发展平台,客观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发展状况,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综合素质,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提供重要参考。

二、基本原则。

1.导向性原则。发挥综合素质评价对教育观念、质量观念、教育教学行为的引领作用,引导学校关注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各方面发展,促进人才培养模式转变,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

2.客观性原则。以事实为依据,客观记录和写实性描述学生成长过程中的主要经历和典型事例,客观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发展状况,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发展性原则。关注学生成长过程,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创设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的条件,充分发挥评价的诊断与激励作用,激发学生的特长和潜能,鼓励学生不断进步。

4.操作性原则。评价内容与学校日常教育教学活动相结合,评价过程应简便、直观、易操作,实现评价操作与管理的信息化,体现可操作性和可接受性。

5.公正性原则。严格规范评价程序,建立健全公示举报制度、申诉复议制度、诚信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评价结果真实可信。

三、评价维度。

1.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学生道德认知行为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包括理想信念、行为习惯、遵纪守法、勇于担当等方面的表现,重点记录学生参与团队活动、社团活动、志愿服务或公益劳动等德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的次数和持续时间。

2.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等,重点记录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校本课程学习情况,同时兼顾具有优势的学科学习情况。

3.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重点记录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主要结果,体育运动特长项目,参加体育运动的效果,坚持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情况等。

4.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记录学生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成果等。

5.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科技创新活动的情况,包括生产劳动、勤工俭学、军事训练、研学旅行、参观体验与社会调查、科学探究、创造发明等,重点记录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成果、调查报告等。

各地各校要基于学生发展的年龄,结合当地教育教学实际,科学确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四、评价程序。

各地要指导学校根据义务教育性质、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细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维度的评价内容和要求,征求学生、家长、教师等人员意见,制定实施细则及评价标准,经校内公示无异议,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评价记录要遵循如下基本程序:

1.写实记录。各校要建立学生成长记录制度,研制符合本校教育教学实际的学生成长记录袋。每学期末,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写实记录,做好自我描述报告,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和典型案例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存入学生成长记录袋。重要的活动记录、事实材料要真实可信、有据可查。材料收集可以灵活采取文字、照片、录像等形式。班主任要撰写综合性评语,客观、准确揭示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

2.民主评定。学校要采取过程记录、测评结合、民主评议等方式,每学期对学生的思想品德等五个发展维度,以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和教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定。要引导学生在互评的过程中学会评价和分析,学会交流、合作与分享,清晰了解自身发展的状况,明确努力方向,促进其在原有的基础上的发展。

3.公示审核。除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外,每学期末或次学期初,学校必须在校园公示栏或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将每位学生拟填入《福建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呈现表》(表一)的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及其佐证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确保材料真实客观。

4.存入档案。学生的等级评定和综合性评语确定后,由班主任组织填写在《福建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呈现表》中,同时将学生提交的原始资料,选择其中重要的部分(如综合实践活动报告、特长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自我描述性报告等)整理装订成册,一并归入学生评价档案(《学生成长记录袋》)。

学生毕业前,要指导学生在整理遴选材料的基础上撰写自我陈述报告和典型案例材料,并由教师撰写评语;学校根据学生每学期记录的评价内容,汇总生成《福建省初中毕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表二),经学生及其监护人确认后在本校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经学生及其监护人、班主任签字以及学校盖章后存入学生档案,并提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使用。档案材料要突出重点、简洁明了,便于在招生中使用。

五、评价结果呈现方式。

日常评价结果的呈现方式由各学校结合实际自行确定,对可以量化的评价内容可采用定量评价的方法,对较难实行定量评价的可采用写实性描述、定性评价。要处理好定性与定量的关系,确保评价结果的等级要与定量评价、写实性评价的结果一致。

六、结果应用。

1.引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综合素质评价材料详实、过程完整,是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引导学生开展自我评价并进行自我调整和自我管理,促进教师开展学生成长过程指导和生涯辅导,帮助学生确定个人发展目标,实现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2.促进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综合素质评价的导向,引导初中学校把握学生成长规律,模范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省颁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开好规定课程,深入开展各种素质教育活动,促进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快内涵发展、质量提升。

3.服务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或依据之一。实行提前自主招生的,须全面使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具体由各设区市根据《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做出具体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采取学生综合素质积分评价方式或将评价结果按等级折算,适当计入中考招生录取总分。

七、制度保障。

1.建立公示与举报制度。凡不涉及个人隐私的一切信息,都必须在适当的范围、以适当的方式公示,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设立投诉和举报电话、信箱等,畅通举报渠道,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所在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高中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发现不实信息可向设区市教育局举报。

2.建立申诉与复核制度。学生对每学期生成的《福建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呈现表》和毕业前生成的《福建省初中毕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进行确认,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复核申请。学校接到申请后,要限时进行调查、复核,并及时告知复核结果。学生对学校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教育主管行政部门书面提出复核申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重新进行调查、审核并作出最终复核结论。

3.建立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各校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检查,对档案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抽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学生个人违纪舞弊行为多发的学校,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整改并通报批评。对发生集体性违纪舞弊行为的学校,通报并追究校长责任,对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予以问责,情节严重的,三年内学校和相关责任人不得评优评先和晋级晋职。

八、组织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成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综合素质评价操作方案;根据初中办学水平和校风学风等情况,提出并调控各校总评结果的四个等级比例;指导学校开展评定工作,监控评价过程;接受咨询、投诉和举报,纠正实施过程存在的问题,查处违规行为。学校负责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实施,成立领导小组,指定牵头部门,明确校内分工,合理分配任务;负责记录、汇总、公示等具体流程的组织实施,加强对教师、学生的诚信教育,建立健全复核制度,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2.建立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可研制、开发评价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评价工作的信息化和网络化,提高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时性、规范性和科学性,提高评价工作效率,减轻评价主体的负担。有条件的初中学校可自主研发使用电子管理平台,统筹教育教学、学生评价等各项校内管理。要加强数据的管理与使用,做好相关统计分析,不断改进学校日常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省级将适时建设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对接我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

任免班级评价小组成员;组织、指导和监督各班级的评价工作;审查认定班级评价结果;受理咨询、投诉和复议申请;及时解决评价中的问题,查处评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其组成人员应具有较广泛的代表性,人数以7~11人为宜。要坚持常态化实施,指导学生加强自我管理与自我教育能力,及时收集整理材料、开展自我评价,避免集中突击。要充分发挥学校党团、学生组织的作用。规模较大的学校还应成立监察小组,履行有关监督职责。

4.加强培训宣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培训,提升校长和教师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能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学习与研究,正确把握评价的内容、方法和标准等。各初中学校要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和配套制度纳入学生入校课程和家长教育课程,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向学生、家长广泛宣传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意义、内容标准和操作规程等,让学生、家长和社会了解评价的内容和政策,为教育综合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023年印发制度的通知(通用16篇)篇八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规范公司人事、行政、财务、生产、销售及后勤各环节的管理,提高运营效益,保障公司运营的有序推进,健全完善企业管理综合体系,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企业执行力和企业管理水平,对公司近年来下发的.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进行了梳理、修改、补充、完善,汇编为《海之源洗煤有限责任公司岗位责任制汇编》,经总经理办公会报董事长审核通过,现予发布,自20xx年10月1日起执行。

以上制度及相关要求请公司全体员工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董事长:

二〇一五年十月一日

2023年印发制度的通知(通用16篇)篇九

各位职员:

最近一段时间,有些职员有迟到现象,此现象既违反了考勤管理制度,也影响了工作纪律,现将《员工手册》有关考勤管理制度重申如下,要求各位职员严格遵守,凡有违反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一、作息时间

上午:上班时间8:30,下班时间:12:30

下午:上班时间13:30,下班时间:17:30

职员应当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二、职员上下班应当打卡。

职员上下班未打卡的(如:忘记打卡或因客观情况未能打卡等),应当在前台说明未打卡情况,无证明者按旷工处理。

三、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迟到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经常迟到者每月按迟到时间累加按旷工处理。因特殊原因迟到者,需在上班前向主管请假,事后补请假条。职工每月累计迟到超过十五分钟的一分钟罚款一元﹝主管及以上级别双倍罚款﹞,职员提前打上班卡,但擅自未按时到达工作现场的,按迟到处理。

四、职员每早退一分钟罚款一元﹝主管及以上级别双倍罚款﹞。

职员擅自提前离开工作现场,却于下班时间后返回打下班卡的,按早退处理。

五、职员在一个自然月内迟到的次数和早退的次数累计达到十次的,等于记书面警告一次。

六、职员上班时间因公外出的,应当事先申请获得主管批准后,方可外出并在白板上写明外出时间和地点;私自外出的,按旷工处理。

制定人 :________________

总经理审批: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2023年印发制度的通知(通用16篇)篇十

一、按时上班,上班后立即进入自己的工作岗位,不得离岗、串岗。上班时间不得嘻戏、聊天,大声喧哗,需要讨论工作问题时,应到会议室进行。

二、上班时间不得利用网络私人聊天、看电影、玩游戏。

三、拨打或接听电话时应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拨打长途电话要长话短说,自觉节约话费。

四、工作时间不得在办公室吃零食、做私活。

五、遇有客人来访进入办公室,在接待人不在场的情况下,所在部门负责人应主动热情接待,陪同到会议室进行洽谈。并及时与接待人取得联系。

六、保持办公场所的整洁,所有办公垃圾随手扔进垃圾筐;走道保持畅通无阻,物品堆放要整齐隐蔽;下班前要自觉整理自己办公桌面物品,所有纸类文件资料必须码放整齐,或放进办公桌抽屉,做到该有的东西一定要有,不该有的东西坚决没有。

七、员工在上班时间因工作需要离开办公室时,应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并随手在留言板上留言,注明姓名、外出地点、所办何事。

八、下班离开办公桌前,必须关闭电脑,然后将自己的座椅后背端正的靠在办公桌的桌沿,

九、员工离开办公室要有专门人员负责锁门,并检查电脑、空调的关闭情况。非领导安排加班人员,下班后不得滞留办公室。

十、以上各条规定,由行政部门监督执行,违反其中一条一次,口头提醒,违反两次,例会通报批评,违反三次,罚款50元。

2023年印发制度的通知(通用16篇)篇十一

(一)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制度与上级领导的指示。

(二)忠于职守,努力工作,不得泄露业务机密。

(三)对未经明确的事项处理,应请示上级,遵照指示办理。

(四)珍惜公司信誉,自觉维护公司利益,未经授权,个人无权代表公司发表任何言论。

(五)不得兼任本公司以外的职务,但机构投资企业经董事长特准者不在此限。

(六)对一切公物应爱惜使用,不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

(七)遵从上级指挥,不得违抗上级命令,如有正当意见,应在事前陈述。

(八)公司实行每周工作6天,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八小时。

(九)上班时间为上午8时30分,下班时间为下午5时30分,下午上班时间1时30分,下班时间为5时30分。夏季作息时间另行调整。

(十)员工应按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打卡或签到,任何人不得代人打卡或签到,违者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十一)上班必须先到公司打卡或签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不能到班打卡者,须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十二)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并在留言板上留言,否则按事假处理。

(十三)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按旷工处理。

(十六)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通知单;部门副经理副总经理、大项目经理)以上人员出差须报经总经理批准,工作紧急无法请假时,到达出差地后应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总部一级部门负责人(含片区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没有出差通知单或未经领导批准的出差不予报销出差费用。

(十七)员工请假须按规定履行请假审批程序,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岗位。请病假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后15分钟内,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及分管行政负责人,并且应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内,向单位提供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或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如无医院证明,按照事假处理。

(十八)为了保证员工休息,应严格控制员工加班。确因工作紧急,需要员工加班的,必须填写加班申请单,由其直接上级签字批准。办公室有打卡设备的,必须在加班前和加班结束后打卡,并于加班的次日将加班通知单交给行政考勤人员备案,以此并对照打卡记录作为调休、补休的依据。

(十九)因公参加社会活动、赴外地出差,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报考勤人员备案,视为正常出勤。

(二十)处罚规定:

1、代他人打卡或签到的,每次扣除双方薪金各50元,三次以上除作上述处罚外,给予记过一次。

2、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钟以上,两小时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

3、以下情况,一律视为旷工:

(1)迟到两小时以上,事前未办请假手续的;。

(2)请假未获批准即擅自不上班的(包括续假未获批准);。

(3)以虚假理由请假而被发现的。

(4)旷工时间的最小计算单位为0.5个工作日,不足0.5个工作日以0.5个工作日计算。

4、对旷工的处理:

(1)旷工有一天扣发两天工资(包括岗位职务工资和各种补助津贴)。

(2)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作严重违纪处理,公司将与之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5、受到通报批评、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者,除档案记载外,还要受到相应的经济处罚,具体处罚标准见《员工手册》中“奖励和处分”相关条款。

2023年印发制度的通知(通用16篇)篇十二

凡公司正式员工,男女双方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凭结婚证书享受带薪婚假7天,符合晚婚条件的,增加到12天。不报销往返路费。

(二)、产假。

1、公司正式员工(女性)生产时,享受带薪假期90天。

2、遇难产或双胎,增加10天。(发基本工资)。

3、公司正式员工的妻子生产时,其员工本人享受带薪护理假7天。

4、符合晚育规定(女方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增加10天。(发基本工资)。

5、女性员工流产享受带薪假期14天。

6、以上五种情形,必须提交结婚证、户籍管辖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准生证、正规医院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方可享受带薪假,路费均不报销。

(三)、病假。

1、员工因病不能工作,可以请病假。

2、病假须履行请假手续,本人不能到班请假的,可以用电话请假,也可由同事代请假。

3、请病假半天以上5天以内,凭医院证明,按基本工资标准全额发给其病假工资。

4、员工因病请假在下列规定的范围、期限内,凭住院医院的证明,可以享受相应的病假工资。

(1)、为公司服务满1年以上3年以下的员工,连续请病假不得超过30天;。

(2)、为公司服务满3年以上5年以下的员工,连续请病假不得超过60天;。

(3)为公司服务满5年以上的员工,连续请病假不得超过120天;。

(4)、上述员工病假工资的具体发放办法按本手册第五章“薪酬福利篇”第五条“特殊期间的薪金给付”中的规定执行。

5、因病请假超过上述规定天数,一律停发所有工资;超过上述规定的双倍天数后,均作为自动离职处理。特殊情况需要经过总经理批准。

6、因病不能上班而未请假的,按旷工处理;无住院医院证明的,按事假处理。

(四)、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含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去世,享受5天带薪丧假。并发给500元慰唁金,不报销由此发生的路费。

(五)、事假。

1、员工因事不能上班,须事前请假。事假期间,不发工资。如此前30天内有加班,可以用加班时间充抵为调休。调休期间,工资照发。

2、请假超假而又不续假的,按旷工处理,有一天扣发两天工资。

(六)、带薪探亲假。

1、一般员工(指总部二级部门副经理以下级别;分公司、片区部门经理以下级别),转正后一年以上,已婚(凭结婚证)且夫妻分居两地的;每年享受一次带薪探亲假,假期7天并报销往返路费。未婚员工或夫妻长期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员工,每四年享受一次带薪探望父母以及子女假,假期7天并报销往返路费。

2、担任总部部门副经理(含副经理)、分公司、片区部门经理(含部门经理)以上、总部一级部门副总监(含副总监)、分公司、片区副总经理(含片区副总经理)、大项目总经理(含大项目总经理)以下职务或享受此级别待遇的员工,已婚且夫妻分居两地的,每年享受两次带薪探亲假,每次假期7天,报销往返路费;未婚的本级别员工每年享受一次带薪探亲假并报销往返路费。

3、机构总经理、副总经理、分公司(办事处、片区)总经理、总部一级部门总监或享受此级别待遇的员工,已婚且夫妻分居两地的,每年享受3次带薪探亲假,假期7天,报销往返路费。

4、因工作需要到时不能探亲的,鼓励员工的爱人来公司探亲,报销往返路费。到时未探亲,爱人也未来公司探亲的,一次性发给误假补助500元。

5、享受带薪探亲假的员工自愿在法定节假日(包括春节)期间探亲且没有超过年内规定的探亲次数的,可以在规定假期的基础上加上法定节假日的时间,报销往返路费。年内已休完带薪假次并逐次报销往返路费的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不包括春节)期间回家探亲的,只发放法定节假日的工资,超出的假期天数,按事假处理,不报销往返路费。

6、员工探亲乘坐的交通工具,按员工出差规定办理。不享受途中伙食补助和驻地伙食补助。

(七)、春节年假。

员工每年享受一次春节年假,假期按公司规定的放假天数执行,假期工资照常发放,不报销往返路费。

(八)、法定节假日:

元旦1天;。

春节3天;。

劳动节3天;。

国庆节3天;。

妇女节0.5天(女性员工享受)。

员工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值班或者加班,可以按排补休或调休,一律不发加班费。

(九)、几点说明。

1、请假程序。员工请假应填写《员工请假审批单》,3天以内请假由部门(单位)负责人和分管行政负责人批准,请假超过3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

2、带薪假指休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停发午餐补贴)。

3、加班充抵休假的标准为:加班按小时为计算单位,加班时间可以累积计算,30天内有效;加班满7.5小时可折算为1个工作日调休,具体以加班通知单和打卡纪录为准。

4、员工探亲休假,加班可以搭车调休,但最多不能超过3天。

6、探亲假只在当年有效,不累积到下一年;。

7、各分公司、(办事处、片区)副总经理、总部大部门副总监以上人员的请假需报机构总经理批准并报总经理办公室备案,批准休假前要向总部、自己所在单位和服务单位通报。

2023年印发制度的通知(通用16篇)篇十三

(一)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制度与上级领导的.指示。

(二)忠于职守,努力工作,不得泄露业务机密。

(三)对未经明确的事项处理,应请示上级,遵照指示办理。

(四)珍惜公司信誉,自觉维护公司利益,未经授权,个人无权代表公司发表任何言论。

(五)不得兼任本公司以外的职务,但机构投资企业经董事长特准者不在此限。

(六)对一切公物应爱惜使用,不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

(七)遵从上级指挥,不得违抗上级命令,如有正当意见,应在事前陈述。

(八)公司实行每周工作6天,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八小时。

(九)上班时间为上午8时30分,下班时间为下午5时30分,下午上班时间1时30分,下班时间为5时30分。夏季作息时间另行调整。

(十)员工应按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打卡或签到,任何人不得代人打卡或签到,违者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十一)上班必须先到公司打卡或签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不能到班打卡者,须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十二)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并在留言板上留言,否则按事假处理。

(十三)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按旷工处理。

(十六)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通知单;部门副经理副总经理、大项目经理)以上人员出差须报经总经理批准,工作紧急无法请假时,到达出差地后应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总部一级部门负责人(含片区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没有出差通知单或未经领导批准的出差不予报销出差费用。

(十七)员工请假须按规定履行请假审批程序,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岗位。请病假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后15分钟内,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及分管行政负责人,并且应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内,向单位提供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或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如无医院证明,按照事假处理。

(十八)为了保证员工休息,应严格控制员工加班。确因工作紧急,需要员工加班的,必须填写加班申请单,由其直接上级签字批准。办公室有打卡设备的,必须在加班前和加班结束后打卡,并于加班的次日将加班通知单交给行政考勤人员备案,以此并对照打卡记录作为调休、补休的依据。

(十九)因公参加社会活动、赴外地出差,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报考勤人员备案,视为正常出勤。

(二十)处罚规定:

1、代他人打卡或签到的,每次扣除双方薪金各50元,三次以上除作上述处罚外,给予记过一次。

2、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钟以上,两小时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

3、以下情况,一律视为旷工:

(1)迟到两小时以上,事前未办请假手续的;。

(2)请假未获批准即擅自不上班的(包括续假未获批准);。

(3)以虚假理由请假而被发现的。

(4)旷工时间的最小计算单位为0.5个工作日,不足0.5个工作日以0.5个工作日计算。

4、对旷工的处理:

(1)旷工有一天扣发两天工资(包括岗位职务工资和各种补助津贴)。

(2)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作严重违纪处理,公司将与之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5、受到通报批评、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者,除档案记载外,还要受到相应的经济处罚,具体处罚标准见《员工手册》中“奖励和处分”相关条款。

2023年印发制度的通知(通用16篇)篇十四

各处室、各办公室: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考勤制度,理顺教职工请假、消假程序,保证课时计划的有效落实,进一步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经学校校委会研究,特制定《高密市崇实小学关于教职工考勤制度》请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

1、全校教职工要自觉遵守《高密市崇实小学教师工作一日常规》,做到按时到校,不无故早退,工作时间内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落实工作日签到制度,每周抽查一次下班登记制度,值勤领导负责当天的教职工考勤,靠班领导每周协调落实一次下班抽查制度,每月20号由分管校长协同课程部进行一次教职工出勤汇总,并将结果纳入当月绩效工资评估,考勤分数累计纳入学期末教师工作评估。末按时签到者视为迟到,末签到而又没有及时补签者,视为旷工。

3、教职工请假两节课以内由处室主任、各办公室主任批假,须开具出门证明,并注明外出原因,对于末注明原因的一律视为私假;如有课,原则上一律不准假,特殊情况的外出教师的任课须由各处室、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安排好;如果没有调好课而外出的,一律视为旷课。请假半天以内(含半天)由课程部主任进行批假,艺校教师请到艺校办公室请假(课程部副主任),请假半天以上1天以内(含1天)由副校长批假,请假1天以上由校长批假。要填写请假审批单。请假累计满6节视为1天,考核依据处室开具的出门证明。

4、请假批准后,无论由谁负责审批,必须由请假人到课程部进行代课或调课安排,持课程部签发的调课单或工作交接单到各办公室或处室主任处进行登记,所有工作全部落实好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对于无调课安排、工作未交接的请假教职工,导致出现空堂、分配工作无人管时,经查属实,一律视为旷工、旷课处理,严格执行处罚制度。班主任老师须准确把握本班课时计划落实情况,如出现空堂、空岗现象,班主任老师应及时向课程部汇报,并协助做好代课安排。

5、原则上学校领导及办公室主任一律不接受电话请假。对于极特殊情况,需进行电话请假时,须先向处室主任或办公室主任请示自己的调课安排,并由处室主任、办公室主任在第一时间向课程部主任进行调课说明,对于没有进行课时安排而末到校的电话请假教职工,学校领导一律不准进行批假。

6、教职工外出学习、开会或参加上级业务部门举行的活动时,需持有关文件、通知到校长室进行审批,持批假条到课程部填写调课单,直至自己的课时调整完毕后方可离校。对于上级业务部门的电话通知,原则上由上级业务部门活动召集人向学校办公室请假,由学校办公室做好电话登记,报校长批准并办理请假手续,然后再到课程部办理调课手续,一切完毕后方可离校。对于上级业务部门活动召集人给于教师个人的电话通知,学校一般不予批假,同时,请我校教职工向其说明学校考勤制度。

7、教职工因病请假时,需持医院或诊所诊治证明,对于实在不能到校履行请假手续的教职工,要电话向处室主任、办公室主任说明自己的课时安排,并负责本部门教职工的'调课安排,由课程部登记好教职工请假时间。同时,要按照请假审批权限向分管领导请假。对于无故不到、病后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病愈而没有及时到课程部消假者,视为旷工处理。

8、学校在休息日统一安排的学习培训、学科研讨等活动,教师集会、集体升旗、大学科组教研活动(含班主任会议、培训等)等活动,一律作为工作时间进行考勤。

9、教职工请假一天,扣结构工资20元,旷课1节扣结构工资10元,旷工为迟到,一天扣结构工资40元,迟到1次或早退一次扣结构工资2元,迟课3分钟以内视为迟到,迟课3分钟以上视为旷课一节。对于教职工旷工、请假期间的课时代课、工作安排等,由课程部负责协调并进行详细登记,并在月底进行公示,以代课每节补贴2元,代办全天工作每天补贴10元记入教师当月工资。对于确实因公外出而需安排代课的,由课程部协调外出教师返校后与代课教师进行课时调换,原则上不要出现失课现象。对于学校值勤领导抽查到的迟课、上课期间离开课堂等现象作为迟到处理。

近期天气变冷,部分员工迟到早退现象比较明显,而且代打卡现象也时有发生,针对这一现象,武汉市华天电力自动化有限责任公司特将打卡机换成指纹打卡机,并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一、惩罚

1、每天累计迟到15分钟者,罚款5元;

2、每天累计迟到半小时者,罚款10元;

3、每天累计迟到1小时者,罚款20元;

4、每天累计迟到1小时以上者,按旷工计算。

(如有事假或病假3天以下者,需提前一天请主管批示;如有事假或病假3天以上者,需提前3天请经理批示。)

二、奖励

除了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其它正常工作时间全勤者,每月奖励50元。

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以上制度,如有迟到早退者,一律严格按照以上制度执行,员工迟到的罚款作为员工平时活动经费,并计入年终考评。

2023年印发制度的通知(通用16篇)篇十五

各部门、各片区、项目组:

为了进一步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加强企业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决定:《职场纪律》、《办公场所管理规定》、《员工假期规定》、《差旅费报销规定》、《图书资料管理规定》、《员工宿舍管理规定》、《关于统一宣传文字口径及审稿的规定》、《驾驶员工作规范百分考核内容分解》等规章制度从即日起下发执行。

特此通知。

(一)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制度与上级领导的指示。

(二)忠于职守,努力工作,不得泄露业务机密。

(三)对未经明确的事项处理,应请示上级,遵照指示办理。

(四)珍惜公司信誉,自觉维护公司利益,未经授权,个人无权代表公司发表任何言论。

(五)不得兼任本公司以外的职务,但机构投资企业经董事长特准者不在此限。

(六)对一切公物应爱惜使用,不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

(七)遵从上级指挥,不得违抗上级命令,如有正当意见,应在事前陈述。

(八)公司实行每周工作6天,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八小时。

(九)上班时间为上午8时30分,下班时间为下午5时30分,下午上班时间1时30分,下班时间为5时30分。夏季作息时间另行调整。

(十)员工应按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打卡或签到,任何人不得代人打卡或签到,违者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十一)上班必须先到公司打卡或签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不能到班打卡者,须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十二)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并在留言板上留言,否则按事假处理。

(十三)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按旷工处理。

(十六)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通知单;部门副经理副总经理、大项目经理)以上人员出差须报经总经理批准,工作紧急无法请假时,到达出差地后应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总部一级部门负责人(含片区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没有出差通知单或未经领导批准的出差不予报销出差费用。

(十七)员工请假须按规定履行请假审批程序,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岗位。请病假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后15分钟内,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及分管行政负责人,并且应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内,向单位提供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或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如无医院证明,按照事假处理。

(十八)为了保证员工休息,应严格控制员工加班。确因工作紧急,需要员工加班的,必须填写加班申请单,由其直接上级签字批准。办公室有打卡设备的,必须在加班前和加班结束后打卡,并于加班的次日将加班通知单交给行政考勤人员备案,以此并对照打卡记录作为调休、补休的依据。

(十九)因公参加社会活动、赴外地出差,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报考勤人员备案,视为正常出勤。

(二十)处罚规定:

1、代他人打卡或签到的,每次扣除双方薪金各50元,三次以上除作上述处罚外,给予记过一次。

2、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钟以上,两小时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

3、以下情况,一律视为旷工:

(1)迟到两小时以上,事前未办请假手续的;。

(2)请假未获批准即擅自不上班的(包括续假未获批准);。

(3)以虚假理由请假而被发现的。

(4)旷工时间的最小计算单位为0.5个工作日,不足0.5个工作日以0.5个工作日计算。

4、对旷工的处理:

(1)旷工有一天扣发两天工资(包括岗位职务工资和各种补助津贴)。

(2)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作严重违纪处理,公司将与之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5、受到通报批评、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者,除档案记载外,还要受到相应的经济处罚,具体处罚标准见《员工手册》中“奖励和处分”相关条款。

一、按时上班,上班后立即进入自己的工作岗位,不得离岗、串岗。上班时间不得嘻戏、聊天,大声喧哗,需要讨论工作问题时,应到会议室进行。

二、上班时间不得利用网络私人聊天、看电影、玩游戏。

三、拨打或接听电话时应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拨打长途电话要长话短说,自觉节约话费。

四、工作时间不得在办公室吃零食、做私活。

五、遇有客人来访进入办公室,在接待人不在场的情况下,所在部门负责人应主动热情接待,陪同到会议室进行洽谈。并及时与接待人取得联系。

六、保持办公场所的整洁,所有办公垃圾随手扔进垃圾筐;走道保持畅通无阻,物品堆放要整齐隐蔽;下班前要自觉整理自己办公桌面物品,所有纸类文件资料必须码放整齐,或放进办公桌抽屉,做到该有的东西一定要有,不该有的东西坚决没有。

七、员工在上班时间因工作需要离开办公室时,应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并随手在留言板上留言,注明姓名、外出地点、所办何事。

九、员工离开办公室要有专门人员负责锁门,并检查电脑、空调的关闭情况。非领导安排加班人员,下班后不得滞留办公室。

十、以上各条规定,由行政部门监督执行,违反其中一条一次,口头提醒,违反两次,例会通报批评,违反三次,罚款50元。

(一)、婚假。

凡公司正式员工,男女双方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凭结婚证书享受带薪婚假7天,符合晚婚条件的,增加到12天。不报销往返路费。

(二)、产假。

1、公司正式员工(女性)生产时,享受带薪假期90天。

2、遇难产或双胎,增加10天。(发基本工资)。

3、公司正式员工的妻子生产时,其员工本人享受带薪护理假7天。

4、符合晚育规定(女方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增加10天。(发基本工资)。

5、女性员工流产享受带薪假期14天。

6、以上五种情形,必须提交结婚证、户籍管辖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准生证、正规医院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方可享受带薪假,路费均不报销。

(三)、病假。

1、员工因病不能工作,可以请病假。

2、病假须履行请假手续,本人不能到班请假的,可以用电话请假,也可由同事代请假。

3、请病假半天以上5天以内,凭医院证明,按基本工资标准全额发给其病假工资。

4、员工因病请假在下列规定的范围、期限内,凭住院医院的.证明,可以享受相应的病假工资。

(1)、为公司服务满1年以上3年以下的员工,连续请病假不得超过30天;。

(2)、为公司服务满3年以上5年以下的员工,连续请病假不得超过60天;。

(3)为公司服务满5年以上的员工,连续请病假不得超过120天;。

(4)、上述员工病假工资的具体发放办法按本手册第五章“薪酬福利篇”第五条“特殊期间的薪金给付”中的规定执行。

5、因病请假超过上述规定天数,一律停发所有工资;超过上述规定的双倍天数后,均作为自动离职处理。特殊情况需要经过总经理批准。

6、因病不能上班而未请假的,按旷工处理;无住院医院证明的,按事假处理。

(四)、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含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去世,享受5天带薪丧假。并发给500元慰唁金,不报销由此发生的路费。

(五)、事假。

1、员工因事不能上班,须事前请假。事假期间,不发工资。如此前30天内有加班,可以用加班时间充抵为调休。调休期间,工资照发。

2、请假超假而又不续假的,按旷工处理,有一天扣发两天工资。

(六)、带薪探亲假。

1、一般员工(指总部二级部门副经理以下级别;分公司、片区部门经理以下级别),转正后一年以上,已婚(凭结婚证)且夫妻分居两地的;每年享受一次带薪探亲假,假期7天并报销往返路费。未婚员工或夫妻长期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员工,每四年享受一次带薪探望父母以及子女假,假期7天并报销往返路费。

2、担任总部部门副经理(含副经理)、分公司、片区部门经理(含部门经理)以上、总部一级部门副总监(含副总监)、分公司、片区副总经理(含片区副总经理)、大项目总经理(含大项目总经理)以下职务或享受此级别待遇的员工,已婚且夫妻分居两地的,每年享受两次带薪探亲假,每次假期7天,报销往返路费;未婚的本级别员工每年享受一次带薪探亲假并报销往返路费。

3、机构总经理、副总经理、分公司(办事处、片区)总经理、总部一级部门总监或享受此级别待遇的员工,已婚且夫妻分居两地的,每年享受3次带薪探亲假,假期7天,报销往返路费。

4、因工作需要到时不能探亲的,鼓励员工的爱人来公司探亲,报销往返路费。到时未探亲,爱人也未来公司探亲的,一次性发给误假补助500元。

5、享受带薪探亲假的员工自愿在法定节假日(包括春节)期间探亲且没有超过年内规定的探亲次数的,可以在规定假期的基础上加上法定节假日的时间,报销往返路费。年内已休完带薪假次并逐次报销往返路费的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不包括春节)期间回家探亲的,只发放法定节假日的工资,超出的假期天数,按事假处理,不报销往返路费。

6、员工探亲乘坐的交通工具,按员工出差规定办理。不享受途中伙食补助和驻地伙食补助。

(七)、春节年假。

员工每年享受一次春节年假,假期按公司规定的放假天数执行,假期工资照常发放,不报销往返路费。

(八)、法定节假日:

元旦1天;。

春节3天;。

劳动节3天;。

国庆节3天;。

妇女节0.5天(女性员工享受)。

员工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值班或者加班,可以按排补休或调休,一律不发加班费。

(九)、几点说明。

1、请假程序。员工请假应填写《员工请假审批单》,3天以内请假由部门(单位)负责人和分管行政负责人批准,请假超过3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

2、带薪假指休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停发午餐补贴)。

3、加班充抵休假的标准为:加班按小时为计算单位,加班时间可以累积计算,30天内有效;加班满7.5小时可折算为1个工作日调休,具体以加班通知单和打卡纪录为准。

4、员工探亲休假,加班可以搭车调休,但最多不能超过3天。

6、探亲假只在当年有效,不累积到下一年;。

7、各分公司、(办事处、片区)副总经理、总部大部门副总监以上人员的请假需报机构总经理批准并报总经理办公室备案,批准休假前要向总部、自己所在单位和服务单位通报。

员工出差凭部门领导签发的出差通知单,报销差旅费时,无出差通知单,财务有权拒报。

(二)交通工具:

1、员工短途出差乘火车硬座或公共汽车。

2、连续乘车超过8小时,可乘火车硬卧。

3、事情特别紧急,需要乘坐飞机的,必须事先征得机构总经理批准。

4、未经批准乘坐飞机的,报销同等路程的火车硬卧票费。超额的费用自理。

(三)乘坐出租车规定:

1、员工在所在城市内开展业务活动,一律乘坐公交车或由公司配备自行车,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特殊情况须经部门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批准,无领导签批的出租车票,财务有权拒报。

2、员工跨城市出差在市区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应以乘坐公交车为主,事情特别紧急,经所在项目负责人批准,可以乘坐出租车,但报销时,必须书面说明事由、起止地点并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可报销。

(四)食宿费用报销规定:

1、员工跨城市出差到机构设有分公司,办事处,项目组的城市,原则上由分公司、办事处、项目组安排食宿。

2、确因条件不具备,不能安排食宿或未设分公司、办事处、项目组的,食宿费用一律实行包干制,超支自理,节约归己。

3、享受途中补助必须符合乘车过夜6小时以上,连续乘车8小时以上为起始条件。

4、出差期间,伙食不是自己自理的(如会议提供,分公司、项目组提供),只享受途中伙食补助,不享受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但日常不享受集体伙食的员工餐补照发。

5、经公司安排,员工赴自己的家庭所在城市出差,在自己家中住宿的,住宿费按50%发给。

(五)差旅费报销程序:

出差回公司后,应在3天内用财务规定的报销凭证粘贴好相关票据,经负责人和相关领导签字后,到财务报销。如有飞机票、出租车票,需经所在地最高领导签字批准,并说明理由。

一、宿舍管理由行政部门负责。

二、宿舍实行兼职舍长负责制,每套单元宿舍选举一位舍长负责宿舍的管理工作,负责宿舍纪律、卫生、安全等工作,并自然成为公司宿舍管理小组成员,舍长有权对本宿舍违纪违规员工给予口头批评,直至处以罚款。

三、员工必须服从住宿安排。不得在他人宿舍住宿,也不得留他人在本宿舍或自己房间住宿,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办公室批准。违者除立即改正外,并处以50元罚款。

四、节约水电,人离水关灯灭,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使用电炉、超负荷电器。违者除没收电器外,并处以100元罚款。

五、使用热水器洗澡时,既要注意节约用电用水,更要注意安全,水烧热后,开始洗浴前,必须拔下热水器插头,以防触电。

六、宿舍卫生要轮流值班,地面要经常拖扫,桌椅用具要经常擦拭,生活垃圾要及时处理,在指定地点丢弃。

七、被子要折叠整齐,床单要牵拉平整,衣服要叠好或挂好,物品要摆放有序,严禁乱扔乱丢。违者第一次限期改正,第二次处以罚款50元,第三次处以罚款100元。

八、在厨房用火,必须有人监守,由此造成事故,当事人除承担一切后果外,还要根据情节处以罚款,并逐级追求领导责任。

九、宿舍严禁赌博。发现一次除没收赌资外,对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同事之间的娱乐活动不得超过规定的熄灯时间。

十、宿舍员工晚上外出,在23时以前未返回或需在外过夜,必须提前通知舍长,违者罚款50元。

十一、员工在宿舍不得大声喧哗,影响别人休息,夜晚除因工作加班外,最迟必须在23时熄灯就寝,以保证充足睡眠,迎接第二天工作。

十二、宿舍员工要团结友爱、互相关心、互相帮助。有人生病,同室员工要及时报告舍长,并给予精神和生活上的照顾。病情严重的,要及时向总经理办公室报告。

十三、每月不定期由行政部门牵头,各舍长参加,对宿舍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评比。检查评比内容:宿舍纪律执行情况;节约用水用电情况;卫生情况;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安全防患情况。检查评比结果按优秀、良好、差(限期整改)进行现场公示并例会通报。

一、图书的购买和报刊订阅。

1、各部门、各片区、项目组,因业务、工作需要购买相关专业图书,应首先向所在单位图书管理员和总部图书管理人员查询图书目录,确无所需图书,由部门向所在单位领导书面提出购买申请,经签字批准后购买。同时向总部总经理办公室提交购买申请和图书目录备案。购买单价在300元以上或总价在20xx元以上的图书,须向总部总经理办公室提交申请转机构总经理批准。

2、图书购买后,经办人应及时到所在单位图书管理人员处办理登记并记入台帐。然后由图书管理人员在购书发票上签署“已登记入帐”字样并签名,购书发票才能按正常审批程序到财务报销。

3、报刊订阅由行政部门在每年年底列出次年订阅计划(原则上订阅当地主流媒体和与公司专业相关的报刊),报所在单位最高领导签字批准后办理订阅手续,再报总部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二、图书、报刊及资料的管理。

1、图书由行政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和管理。新购图书验收登记入台帐后须在屝页适当位置加盖公司藏书专用章。并贴上有编号的书目标签。

2、员工借阅图书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填写图书借阅申请单,经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后到图书管理人员处借阅。原则上一次借阅最多不得超过3册,并注明归还日期。图书管理人员应做好登记,到时应跟踪追还。归还时所借图书因借书人责任造成书籍破损、缺页、赃污,由借书人按书籍定价的1.5倍赔偿。到期不还,必须办理续借手续。经图书管理人员催还而仍未归还,又不办理续借手续的,按贪污公物论处,以图书定价的双倍罚款。由于图书管理人员失职,造成图书流失的,同样以图书定价的双倍罚款。

3、机构总部、各分公司、办事处、项目组,凡有书单位,分管行政的负责人,每半年都要组织一次图书盘点,对借阅未还的图书进行集中追还。对由于人为原因造成图书流失而不能追还的,按本条第二款追究相关人赔偿责任。

4、资料主要分以下几钟:

1)公司员工采集的楼盘资料;2)外来信函传真资料;3)竞争对手资料;4)客户资料;5)项目资料(含项目操作过程中产生的专业性、技术性资料);6)公司对外宣传资料;7)行政文件资料;8)人事资料;9)音像资料;10)报纸杂志类资料。

6、所有资料都必须按不同内容进行分类,登记(电脑录入)、建档,并便于检索。

7、所有存入电脑的资料,都必须要备份,每半年进行一次集中拷盘保存,以防丢失。各分公司、办事处要定期将相关资料拷盘寄回总部或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回总部电子邮箱。所有印刷品类资料要分类登记编号,码放整齐。

8、报纸要及时上夹上架,有关房地产有价值的内容要及时剪下,夹入专夹,随时供员工传阅。对每期版面较多的报纸,要在固定位置分类摆放,阅后放回原处。每天下午下班前,报刊管理人员要将报纸分类放进库存。码放整齐。

9、报纸的保管期最少半年,剪报最少1年。

10、杂志分订阅杂志和交流赠送杂志,收到杂志后,首先登记入库。然后按图书管理办法办理借阅手续。

11、瑞尔特内部主办出版的报纸、内刊,每期必须保留20份入库长期保管。各类绝版(只有一份)资料,要视为珍品收藏。

12、图书管理人员每半年要向总部、各分公司、办事处、项目组的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提供一份最新图书目录和其所在员工借书未还清单,以便相关领导了解现有图书资源情况并协助追还到期未还图书。

一、机构总部各部门、各片区、项目组凡是以文字表达的方式通过内部和外部的刊物、报纸、网站、电视广播、会议等媒体对外进行的传播的,都必须统一口径,并履行文字审稿制度。

二、宣传口径指企业在运营过程中不断积淀形成的企业精神、宗旨、战略、口号、理论成果的定性表述、专业新名词、新提法以及各种可以公开的数据,必须坚持一种版本,统一口径,不得随意发挥,前后不一,相互矛盾。

三、文字审稿的扎口管理归总经理办公室。其程序为:各单位撰写的对外宣传文字,必须经过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交机构品牌推广部编辑修改后,送总经理办公室审核签字,方可对外发布。(《文稿审改批办单》样式附后)。

四、机构杂志、报纸以及需要在国内重要媒体上发布的文字材料,除上述程序外,必须报总经理阅审、签字,方可对外发布。

五、经审改后的文稿,必须重新打印,认真校对。确保无错别字,无多字、漏字、无错误标点符号,如有疑问,须立即和审稿人沟通,把文字错误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工作规范(20分)。

1、上班提前十五分钟做好出车准备工作,在指定地点等候公司领导和同事乘车上班。(10分)。

扣分原则:迟到一次(未能按时间发车)扣5分。

2、上班后,或出车返回后应先向行政部门负责人报到,然后在指定场所等候用车派遣,凭派车单出车。如因夜晚加班感到困倦时,必须离开办公室到会议室休息并向车辆管理人员告知。(5分)。

扣分原则:用车找不到人有一次扣5分,在办公室打磕睡有一次扣1分。

3、下班时间以后的特殊用车(如公司主要领导用车,去车站、机场接送人员),要提前到达指定地点服务。并主动与用车人联络。(5分)。

扣分原则:按规定到达时间迟到,有一次扣2分,忘班、或造成误事、误班、误点的有一次扣5分。

二、服务规范(20分)。

1、要树立“为领导服务、为员工服务、为客户服务”的观念,时时处处体现出积极向上、主动热情、衣冠整洁、语言文明的服务形象。(5分)。

扣分原则:服务态度不好,有乘客投诉的有一次扣5分。

2、去车站、机场接送人员时,客人(包括公司领导和同事)携有重物或多件行李时,要主动、热情地帮助提拿;与公司同事外出采购大件物品或去货运公司提取货物时,返回公司后应主动帮助卸货。(5分)。

扣分原则:有一次未做扣2—5分。

3、没有出车任务时,要服从行政部门安排,协助做好其它力所能及的工作。(5分)。

扣分原则:不服从安排,有一次扣5分。

4、每次出车,特别是长途出车,要经常用电话或手机短信的方式向行政部门的领导汇报自己的任务完成情况以及自己的行踪位置,并全天候开通自己的手机,以保证联络畅通。(5分)。

扣分原则:无电话或短信汇报有一次扣2—5分,出车期间电话关机有一次扣2—5分。

5、操作行驶要保持平稳,遇有凹凸不平路面或遭遇突发情况要提前减速,不到万不得已,不得使用紧急制动,以保证乘座人员的舒适和安全。(5分)。

扣分原则:由此造成轻微以上人身伤害,除扣5分外,并按事故处理。

三、车辆维护保养规范(20分)。

1、保持车身内外清洁卫生。晴好天气,每周冲洗车辆不少于一至两次。雨雪天气不少于每两天冲洗一次。平时在出车前、停车中、回场后要经常擦拭车身和玻璃,清理车厢内垃圾杂物。定期喷洒消毒剂或空气清洁剂。(10分)。

扣分原则:用车时车厢内外不清洁(雨雪天气例外),发现一次扣2—5分,车厢内有垃圾、杂物,发现一次扣2—5分。

2、按车辆保养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按规定行驶里程,定期添加或更换机油、齿轮油、更换空气滤芯,在润滑部位加注润滑黄油。确保不出现人为机械事故。(5分)。

扣分原则:由于人为因素造成机械故障或机械事故有一次扣5分。

3、按时参加车辆年审年检,提前做好应检应审的准备工作。(5分)。

扣分原则:因准备工作不充分而造成年检通不过,扣5分。

四、安全行车规范(40分)。

1、做好出车前、行驶中和回场后的例行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方向机、横直拉杆、传动轴、轮胎等部位是否安全可靠,锣丝是否紧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5分)。

扣分原则:很少检查或不检查扣2—5分。

2、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停车,不违章行驶,不带故障上路。(10分)。

扣分原则:执行任务途中发生油电路故障或驾驶员自身可以预见的故障,有一次扣5分,因违反交通规则除自己负担罚款外,有一次扣10分。

3、不开赌气车、“英雄车”;宁停三分、不抢一秒。(5分)。

扣分原则:有乘客为此投诉一次,扣2—5分。

4、集中精力、谨慎驾驶,不主动与乘车的领导和客人搭话。确保安全行车无事故(20分)。

扣分原则:发生事故,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有一次扣10—40分。

xxx机构。

二oxx年xx月xx日。

2023年印发制度的通知(通用16篇)篇十六

1、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7小时为标准。

2、工作时间: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二、考勤办法

1、每日上班时,在公司考勤打卡机上进行打卡,因故未能打卡者须向主管请示并在考勤登记本上写明原因,行政部严格按打卡记录统计每月考勤,做为当月工资发放的依据。

2、迟到:上班时间10分钟后为迟到。天气恶劣情况可放宽。

3、早退:下班时间10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为早退。

4、旷工:

(1)上班时间30分钟后签到以旷工半日论处,上班时间1个小时后签到以旷工一天论处。下班时间30分钟前下班者以旷工半日论处,下班时间1个小时前下班者以旷工一天论处。家有特殊情况者经经理办公会讨论,本人提出申请后,每天可适当推迟或提前1小时。

(2)未请假或假满未续假不到工者,以旷工论处。

5、员工外出办事,由主管领导批准后,在外出登记簿上登记外出地点和离开公司时间。不打卡也不登记者依据请假处理。

6、出差:

总部人员出差前后各一天,可在家适当安排休息,不计考勤,如果正常上班,可做加班予以换休。出差遇节假日计加班可以换休,其余时间必须在公司打卡,严格按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三、请假管理办法

1、手头有重要和紧急工作事物者,原则上不予准假或换休。

2、请假或换休一天者由部门批准;两天者,由公司常务副总批准;三天以上者,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3、请假或换休不能影响本人工作或与其他人的工作协作衔接,必须在休假前有安排交代。

4、请假或换休必须到行政部上交请假单、换休单,否则按旷工处理。中层领导以上(包括中层领导)请假一天者,必须经常务副总批准。

四、加班的管理办法

1、公司着重考评员工在有效工作时间内的工作效率,一般情况不安排普通员工加班基础,但结合公司总部的工作特点,为处理好当日各项业务工作,下午17:00—19:30的时间不计入加班时间,零星延长工作时间不累计计算加班时间。

2、因工作需要晚上加班或节假日加班者,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工作至晚上11:30之后计一个加班日,节假日工作六小时以上者计一个加班日。加班换休尽可能安排在当月换休完。当月换休有困难者,可以顺延类推。因工作岗位特殊,同时加班时间又较多,年度未休完者,可以给一定的加班补偿费,清偿年内剩余的全部加班换休假,但需常务副总批准。

五、对xx现象的处理办法

1、迟到、早退4次以上(含4次)处以10元/次的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3、对旷工者按日扣发工资,并予以50元/次的罚款,连续旷工五天以上者予以除名。

六、本规定适用于总部除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外的所有员工。

七、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执行,望各部门、各位员工自觉遵守、严格执行。

科技有限公司

20xx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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