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文(14篇)

时间:2023-12-07 作者:灵魂曲

建筑师应该具备良好的空间感知能力和创造力,从而创造出具有独特魅力的建筑作品。建筑设计不仅要满足功能需求,还要考虑人们的情感体验,以下是一些注重舒适度和人性化的建筑设计作品。

建筑企业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文(14篇)篇一

1.负责新用户的带气接管以及巡视燃气管道所经之处;检查在距燃气管道安全距离以内有无违章建筑,并做及时处理;排除燃气管网中排水器中的泄水,检查阀门井是否完好,并排除集水等。

2.经常对燃气管道及附属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证燃气设施完好,迅速排除燃气管网中出现的漏气、损坏等故障,接到有漏气通知后,必须立即组织抢修。

3.带气检修燃气管道时,严禁明火,施工前必须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如熄灭各种明火,检查周围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确认施工场地是否牢固,准备好防毒面具等。

4.到天棚、地沟、地板下、地下室维修时,应用防爆灯具,严禁用明火照明;严禁用燃气和氧气清扫管道。

5.在沟槽内切管、钻孔、找漏时,严禁掏洞操作,带气操作时,沟槽上必须留一人观察情况。

燃气设备运行管理的主要工作有定期巡回检查、报修,安全用气宣传,室内管道设备维护,检查漏气,消除堵塞和处理事故等。

1.对用户巡回检查和报修:。

对厨房燃气设施的维修养护,采取用户巡回检查和报修相结合的方法,便于及时了解室内燃气系统的运行状况,发现和处理燃气设施的故障;随时了解燃具使用情况和用户意见,向用户介绍一些室内燃气设备养护的基本知识,以便用户正确使用和保护室内燃气设备,与专业管理部门配合,共同搞好室内燃气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2.用户宣传:。

发放宣传材料,开办技术咨询服务,或利用入户巡访、安全检查等时机进行燃气有关知识的宣传,使用户了解必要的燃气管理法规、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及燃气事故的危害性、违章处理情况等。

3.设备维护保养和大、中修:。

这是运行管理工作的关键,对管道设备进行及时维护,以降低机械损坏率;对管道设备进行定期保养,以减少自然损耗。这样既能提高室内燃气系统的安全可靠程度,又能延长其大、中修的.周期。此外,应依据系统的运行状况确定大、中修周期,使设备的维修养护形成一种制度,以便提高设备的使用完好率。

建筑企业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文(14篇)篇二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1、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查。

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作为员工集体活动的补充费用。

建筑企业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文(14篇)篇三

为规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行有检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等。

3.1公司总经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及重大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买卖合同的批准签订。

本条所指重大合同是指(主要是按合同标的数额来确定)。

一般合同是指。

3.2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3.2.2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示范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3.2.5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3.3合同管理部(合同管理员)负责各类合同的审查工作,具体职责是:

3.3.2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3.3.3负责公司内部承包合同的洽谈;

3.3.5负责公司各类合同备案工作;

3.3.6参与公司各类合同纠纷的调查。

3.4公司业务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洽谈工作。

3.5公司采购部负责材料设备采购、设备租赁合同的洽谈工作。

3.6项目经理部负责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工作。

3.7项目经理部经理(或分管副经理)负责建设工程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的具体履行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3.7.2履行建设工程合同中规定的职责,监督分包工程的进度及工程质量;

3.7.3监督材料、设备的验收;

3.7.5收集、整理索赔资料,提供索赔依据,书写索赔报告;

3.7.6监督所在项目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办公室报告。

4.1合同主体的审查。

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重点审查业主的项目立项文件、招标文件,以确定发包人的主体资格;审查项目资金落实程度及业主以往合同履约情况,以确定业主的履约能力。

签订分包合同要重点审查承包人的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资质等级、管理能力和实际业绩。

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同意。

4.2合同的形式。

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事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有示范文本(包括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的应当使用示范文本。

4.3合同的内容。

4.3.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各类分包合同、工程项目施工内部承包合同应当按照国家或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和公司编制的操作指导书规定的内容填写。

4.3.2其他合同(主要指买卖合同)的内容。

4.3.2.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4.3.2.2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4.3.2.3数量: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报、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4.3.2.4质量: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农副产品,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4.3.2.5价款或报酬: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汇)、托收、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的日期后多少日内。

4.3.2.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应具有确定性,难以在合同中确定具体期限的应约定确定期限的方式;

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托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4.3.2.7合同的担保。

合同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4.3.2.8合同的解释。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岐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4.3.2.9保密条款。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4.3.2.10合同联系制度。

履地期限长的重大经济合同应当约定合同双方联系制度。

4.3.2.11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作适当约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4.3.2.12解决争议的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仲裁或起诉,选择仲裁的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名称,双方对仲裁机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选择第三地仲裁机构。

4.4签订合同的工作程序。

4.4.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

4.4.1.1合同洽谈前,公司业务部必须按本制度4.1条的规定对发包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投标中标的项目,要审查业主的招标文件、我方的投标书、中标书、纪要、往来函等文书,召集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合同洽谈准备会,制定谈判的原则和方案。

4.4.1.2合同洽谈过程中,对于涉及担保、预付款、各类保证金等费用较大的项目,按重新进行评审。合同谈判人员负责向合同执行单位进行书面交底。

4.4.1.3合同主要条款商定后,由业务部负责起草文本,附合同购合同会审表交相关部门(项目部、合同管理部、财务部等)进行会审后,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济师、合同主审人员)认为已经基本没有异议的,提交审查意见,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批准签字。

工程项目经理和营销项目经理必须参与合同签订活动的全过程。

4.4.1.4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必须办理鉴证、公证手续的,由业务部负责办理。

按规定须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才能签订的合同必须经批准后才能签订。

4.4.2劳务(专业)分包合同的签订。

4.4.2.1合同洽谈前,公司业务部必须按本制度4.1条的规定对分包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要求分包方提供以下证件原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许可证、施工收费标准证书、安全资格证书、劳务队伍资格证书、关于签订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4.4.2.2项目经理部在符合分包方条件的企业中进行招(议)标工作。合同管理部对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合同条件进行审查,并对招标工作进行监督。

4.4.2.3劳务(专业)分包队伍中标后,在征得业主同意(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此约定)后,由项目经理部(重大分包合同应报公司总经理审批)与分包方签订分包施工合同。工程所在地地方主管部门有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采用该示范文本地方主管部门无示范文本的采用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

4.4.2.4项目部在签订合同后,应将合同文本报公司合同管理部备案。

4.4.3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签订。

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由采购部根据建设工程合同要求与供应方进行洽谈,拟订合同条款,交项目经理部、合同管理部会审后,由采购部签订,合同管理部加盖合同专用章,重大买卖合同会审后,由总经理批准签订。

4.4.4其他经济合同的签订。

部门(项目经理部)合同管理员加盖合同专用章;内部承包合同和其他重大经济合同由部门(项目)经理签署意见后由合同管理部进行合法性审查,报总经理批准签订。

4.4.5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文本除相关部门自行保管外,应当随合同评审表交存公司合同管理部一份备案。

5.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5.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2.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5.2.3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2.4对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2.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5.3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以公司名义变更或解除合同。若确须变更或解除时,由合同经办人查明原因,提出意见,经批准签订的部门或领导审核后,认为已出现了本制度5.2条规定的情形的,应提交公司法律顾问审查并签发解除合同的函;对方没有违约,应同对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依法签署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合同变更必须由原合同起草部门负责更改,按《合同评审程序》办理合同变更评审,并办理书面的合同变更手续。做好变更文件的整理、保存和归档工作。变更后的合同与原合同的发放的范围相同。

5.4对方提出合同变更的,变更程序也应5.3规定的程序执行。合同变更引起索赔的,合同变更必须与索赔同步进行,索赔协议是合同变更的处理结果,是变更后合同一部分。

5.5对于特殊情况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合同中止(包括停、缓建),必须及时办理中止手续,收集因中止合同给本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证据和资料,及时追究对方的责任。中止的合同又恢复继续履行时,依相同程序办理恢复手续。合同的恢复与中止都必须通知合同审批部门或领导。

5.6合同未履行完毕,但确定不再继续履行,合同履行部门应做好终止记录,收集履行过程中所有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做好经济往来和工程结算工作,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资料移交公司档案室保存。

6.1公司及所属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的情况应建立合同履行执行情况台帐。

6.2有关合同履行中的书面签证、来往信函、文书、电报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经办人员应及时整理、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本公司的履行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经对方确认。向对方当事人交付重要资料、发票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履行合同付款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公司原则上只开具限制性抬头的转账支票,不允许以现金形式支付。

6.3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情况或违反合同的干扰事件,合同履行单位、项目经理部应及时查明原因,通过取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合理、准确地向对方提出索赔(含违约)报告。

当本公司接到对方的索赔(含违约)报告后应认真研究并及时处理、解释或提出反索赔,

公司员工不得擅自在对方当事人出具的索赔报告、对帐单等确认类文书上签字盖章,确须确认的,应视具体内容经公司领导或部门(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同意。

6.4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办人员若发现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时书面上报公司办公室处理,公司办公室应立即向公司法律顾问咨询,并将基本情况和法律顾问的处理意见一同上报公司领导:

6.4.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6.4.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6.4.3丧失商业信誉;

6.4.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6.5债权债务的定期确认和发生重大变动时的确认:

6.5.2在对方当事人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本公司或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帐,确认合同效力及双方债权债务。

7.1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首先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

7.2合同双方在一定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内无法就纠纷的处理达成一致意思或对方当事人无意协商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及时书面报告部门经理及公司办公室,由部门经理和办公室负责人拟定处理意思,报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决定。

对方当事人涉嫌合同诈骗的,应立即报告公司办公室。

7.3公司决定采用诉讼或仲裁处理的合同纠纷,以及获知对方当事人准备或已经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合同的签订、履行、纠纷的产生及协商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连同有关证据报公司办公室,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员办理。

8.1本公司实行二级合同管理,合同管理部全面负责公司的合同管理;业务部、采购部、项目经理部设立的合同管理员负责所在部门的合同管理,其他部门不设合同管理员。

8.2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专人管理,合同管理部、业务部、项目经理部各保管一枚,分别编号,合同专用章印模需送登记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签订合同时,合同各方应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签字并盖章,合同各页之间应当加盖公司骑缝章。

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也由专人管理,业务人员不得随带合同专用章或已盖章的空白授权委托书、空白合同出差。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已签订的合同)遗失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登报声明。

8.3签订合同正本、副本份数按需要确定,正副本应区分清楚。合同签订后交公司办公室留存,其余各职能部门或合同履行部门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编号受控分发。除公司办公室外,其他部门复印合同必须事先征得公司办公室同意,由公司办公室统一编号受控,并加盖专用印章。所有合同发放均应做好发放记录。

8.4已签订的合同以及与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业务往来传真、信函、索赔报告、对帐单、合同台帐等资料应集中由合同管理员保管。合同管理员应对上述材料分类登记成册,业务人员与对方当事人结帐时可从合同管理员签领相关材料。

8.5对于合同履行和竣工结算均已完成的工程,合同执行部门应向合同管理部提交合同履行情况的工作报告。合同管理部审查后,连同合同、结算书以及一切往来文书、经济签证、变更记录、竣工验收证书等所有资料装订成册,送交公司档案室存档保存。

8.6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前应把有关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书。

移交完毕,经公司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确认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或因其他原因发生变更的,公司办公室应在情况发生后一周内书面告知各有关单位。

9.1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全体职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办公室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

9.2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予以奖励。

9.3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责任人员追偿损失:

9.3.1未经授权批准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

9.3.2为他人提供合同专用章或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

9.3.3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合同。

9.4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酌情向有关人员追偿损失:

9.4.1因工作过失致使公司被诈骗;

9.4.2公司履行合同未经对方当事人确认;

9.4.3遗失重要证据;

9.4.4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或私自了结或报告避重就轻,从而贻误时机的;

9.4.5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遗失未及时报案和报告;

9.4.7其他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

9.5公司职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制度由公司合同管理部和本公司法律顾问某某律师事务所共同起草,从年月日起开始执行,试用6个月。

建筑企业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文(14篇)篇四

第一条  值班室除每天清扫外,每周必须做到床下灰尘清理一次,床上用品更换清洗一次。

第二条  站长、书记、会议室及大厅一、二楼过道,一、二、三楼梯必须每天打扫干净。

第三条  一、二楼走廊玻璃每周必须定期擦洗,如遇雨后较脏时,要及时擦拭干净,保持窗面洁净,玻璃台面必须每天擦拭。

第四条  卫生间每天应保持地面、墙面、台面干净,做到卫生间不留异味。

第五条  办公楼外周边卫生每周必须清扫两次,排水沟每周应清理一次,保持清洁畅通及办公楼外的整洁卫生环境。

第六条  三楼平台卫生隔日清扫一次,洗衣机每周要用消毒液浸泡消毒一次,并保持洗衣机干净,防止生锈。

第七条  整个办公大楼扬尘、蜘蛛网,半个月打扫一次,另外各工地送回来的生活用品应及时清理干净。

第八条  餐厅、厨房卫生必须做到每天小扫、每周大扫一次。做到厨房地面清洁没有积水、油垢,墙面没有食物残渣和污迹。

第九条  厨房应严格把好食品卫生关,做到不新鲜食品不买、不用,不供应变质、过期食物。冰箱每日一清,每周一洗,生熟分开,做到先进先出,摆放合理,保证冰箱内食品新鲜、卫生。

第十条  在规定的'伙食标准基础上,努力提高饭菜质量,认真控制,防止饭菜过剩、变质等浪费现象发生,避免供应剩饭剩菜。

第十一条  厨房师傅在操作过程中不能直接用操作工具等不卫生方式品味,品味后的食品不能放入锅内。

第十二条  食堂用餐具、盛器要洗净消毒,抹布、刀、砧板、容器等,生熟必须严格分开。

第十三条  在使用火源时,工作人员不得随意离开炉灶,以防发生意外。炉灶要保持清洁,排烟罩要定期擦洗,要经常检查设备、煤气管有无漏气现象。下班前要认真清理炉灶或电源开关,保证火头全部熄灭,煤气、自来水阀门及电源全部关闭后方可离开。

第十四条  食堂周边的卫生每日要打扫干净,排水沟要隔日清理干净。

第十五条  处罚原则:办公室将督促检查清洁卫生工作,平时对没有做到位的,责令责任人立即改正,在检查中若发现不合格,将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一星期一小检查,如卫生不合格,扣卫生责任人4%的工资;一(半)个月大检查一次,如同一责任人再次不合格者,扣10%的工资。

建筑企业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文(14篇)篇五

为规范公司薪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适用公司所有员工。

:多劳多得、公平、奖罚分明。

(一)、基本薪资是综合考虑以下因素来确定的:

1、市场同行业的薪资水平;

2、职位的相对价值与工作量;

3、员工本人的能力及已获建筑业相关证书;

(二)综上因素,由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确定员工基本薪资。

全额薪资=基本薪资+补助;其中:补助=话补+车补+全勤。

1、项目部员工:基本薪资二全额薪资60%,考核薪资二全额薪资。

40%项目部人员停工期间在公司上班处理事情的发全额薪资的50%。

为全额薪资。

2、公司员工:基本薪资二全额薪资80%,考核薪资二全额薪资20%。

3、冬休放假期间发放冬休工资做为员工的全额工资。

注:在春节前进行年度绩效考核,考核薪资与个人业绩、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相关,由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不合格根据绩效情况扣发相应比例考核薪资并予以辞退,合格发放全额考核薪资,优秀发放全额考核薪资及年终奖。

年终奖根据公司当年效益,对绩效考核优秀员工发放。

员工在岗期间发放基本薪资。公司薪资计发周期自当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天止,实行次月10日发薪制。每月发放的薪资是扣除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代扣项目、公司内部契约中规定的部分、考勤扣款等费用后的金额。

公司采用保密薪资制度。员工不得将个人薪资告知公司内员工及相关人员,也不得打探其他员工薪资。凡打听他人或泄露自已薪资者,公司有权做相应处分。情节恶劣者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本管理办法从20xx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xx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0xx年11月1日。

建筑企业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文(14篇)篇六

建筑工程是一个需要很谨慎的作业,因此需要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加强安全保护。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工程建筑企业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第1条、为加强本公司经营管理,建立和完善公司管理规章制度,保护公司人员财产安全,维护公司员工合法权益和公司利益,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序高效运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筑规范》及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司管理制度。

第2条、文山海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足于技术创新,重视品牌形象,奉行安全第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顾客致上的管理经营理念,不断提高经营效益,把企业做大做强。

第3条、不断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努力培育企业文化,提高公司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改善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努力创建和谐、幸福、快乐的企业文化。公司提倡勤俭节约,乐观向上,奋发有为,合作奉献的精神。

第4条、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公司属于独立核算,自主管理,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负营的私营企业,公司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

第二章、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

第5条、公司管理架构及管理人员根据实际需要设置总经理、副总经理、项目部经理、办公室主任、会计、出纳、资料员、施工管理员等管理职位。下设水电、钢筋、模架、砖瓦、混凝土、装璜装饰等六个班组,班组设班组长。

第6条、总经理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主持公司的全面工作,负责处理公司的日常行政管理和生产经营事务,并直接负责材料采购、设备管理,保证建设项目按期完成。

2、做好财务计划管理,决定重大资金投资事项,审批各项财务开支。

3、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和文明生产观念。

4、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和各项作业流程、制定和完善公司各部门岗位职责。

5、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的发展规划,编报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指挥、督促检查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展情况。

6、负责拟定公司部门的设置、定编、定员、定岗。负责公司的人员招聘和人事安排,决定人事任免事项,并对各种违章违纪行为进行处罚。

7、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员工的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工作绩效。

8、做好对外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参与工程建设方工程项目竞标,与工程建设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9、了解和掌握国家对建筑业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动态,注重科学管理,抓好质量安全工作,控制工程成本,不断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扩大公司的知名度。

10、定期组织召开公司部门负责人工作例会,总结研究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对重大问题或重要事项作出决策。

第7条、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负责对外组织协调工作,处理对外事务。

2、总经理不在位期间代理总经理履行工作职责。

3、负责协调办理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材料、机械设备的计划采购工作。

4、负责与有关部门配合做好工程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工程质量的送检、检验、检测工作。

5、负责后勤设施,工棚、工地办公用房的搭建工作和施工用水用电保障工作。

6、负责安全文明施设施、防护网、防护栏、安全运输通道,安全宣传标志牌,安全宣标语的搭建和制作工作。

7、熟悉安监、消防、人防、质检、质监备案程序及所需资料,并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备案。

第8条、项目经理在总经理、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工作,为总经理负责,主要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工程技术监督工作和质量管理工作,做好图纸会审,向各施工班组长做好技术交底工作,监督各施工组严格按工程图纸和工程建筑规范施工,对基础工程和隐蔽工程进行单项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2. 负责组织各施工班组技术人员阅读工程图纸,熟悉工程关键部位,关键技术规范要求及说明,制定周密的施工方案和组织施工程序,确保各道施工工序质量。

3、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各施工队工人进入施工工地后,对参与施工的工人及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强调安全注意事项,明确各道施工工序操作过程中应注意的安全防范措施及安全事故责任。

4、做好施工安全监督,工人进入施工操作后,及时对每个工人及技术员执行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违章行为进行监督查,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违章操作的当场给予警告或给予经济处罚。

5、做好特种设备和重要安全部位的安全检查,每天对塔吊、起重设备、建筑材料运输通道,脚手架,安全防护网、防护隔离栏板、等重要部位检查一次,杜绝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6、做好质量、进度、安全管理控制,制定施工方案。负责脚手架模板搭设、钢筋制作安装、混凝土浇注、砖砌体、内外粉刷、水电管线预埋安装等工序的质量管理和进度控制,确保工程质量。

7、负责做好做好基础桩柱、混凝土试压样品、建筑材料的送检、检验和试压检验,对种材料的检验、检测技术资料、施工日志、防雷检测、沉降观测、消防设施、器材、空气检测、排污管网、供水管道,供电线路等技术资料的印制整理保存工作,为工程顺利通过竣工验收提供有效的技术资料。

8、按甲方要求,负责附属工程、地面地板、围墙围栏、供水供电系统、供气管道、排污管道、小区美化绿化、有线电视网络、安全监控系统的施工管理,确保附属工程质量达到甲主的质量技术要求。

9、负责做好主体工程部分增减工程量和附属工程工程量的测量测算记录。对合同条款约定外增减工程量和附属工程工程量要及时与甲方工程负责人实地测量后,填制工程量清单,办理现场签证,双方签字认可,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

10、做好进入工地现场机械设备、工具用具、建筑材料的管理工作,防止被到丢失和损坏。

第9条、办公室主任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协助总经理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监督各部门认真贯彻公司的各项工作决策和指令。

2、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员工队伍文化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

3、做好人事档案管理、负责人力资源考核评价、调配、引进、培训工作。办理员工招聘、录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和员工年度考核工作。

4、负责制定公司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不断修订和完善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做好公司各类文书、标书、工程图纸、工程承包合同、工程竣工验收等技术资料打印工作和公司印章、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

5、做好公司会议、活动的筹备和安排,做好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坚决贯彻落实公司办公会作出的有关重要决定和重要决策,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6、做好后勤管理服务工作和对外接待工作。

7、做好公司企业文化、品牌产品的对外宣传工作。

第10条、资料员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负责工程造价计价预算和工程投标标书的的制作工作。

2、负责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后工程造价总结算。

3、负责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装订制作。

4、负责工程图纸、工程技术资料、各种检验、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资料、隐蔽工程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和档案的管理工作。

5、负责公司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11条、财务管理人员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准则、财务通则和财经管理制度,参与制定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拟定资金管理与核算实施办法。

2、根据工程建设需要会同有关部门核定资金定额,按年、季、月编制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

5、做好员工工资核算和工资发放工作。

6、做好财务资料、文件、记录的整理、保管和定期归档工作,做好保密工作;办理其他与财务调度有关的事项。

第12条、水电工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 负责组织相关班组技术人员阅读工程图纸,熟悉工程水电关键部位,关键技术规范要求及说明,严格按图纸设计,做好强弱电系统和供水系统管线的预埋铺设。工程完成后,做好用水、用电线路穿线、管道架设连接,保证水、电连接符合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

2、熟练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认真学习《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熟悉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标准,规范行为,规范管理。

3、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做好现场责任区域临时用电安全监督检查和线路维护,保证责任区域电气设备正常使用。

4、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用电,随时检查、巡视现场及作业面的电气设备的完好情况。

5、配合做好施工现场用电自检自检,及时上报临时用电安全隐患,并采取措施认真纠正或整改。

第13条、施工管理员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施工管理员在项目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确保施工不出大小安全事故。

2、参与图纸会审、技术核定,认真熟悉施工图纸、编制各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安全、质量、 技术方案,编制各单项工程进度计划及人力、物力、机具、用具、设备使用计划。

3、负责组织测量定桩放线、做好技术复核,制定并调整施工进度计划、做好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作,合理调配生产资源,落实施工作业计划。

4、协同项目经理、认真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维护企业的信誉和经济利益。

5、编制文明工地实施方案,根据工程施工现场合理规划布局现场平面图,创建文明安全工地。

6、向各班组下达施工任务,督促有关人员,保证施工材料、设备按时进场,对进场的种建筑材料进行检查验收,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工地,确保工程质量。

7、参与隐蔽、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和工程竣工交验,负责工程完好保护。

8、负责编写施工日志、汇总、整理施工记录等相关施工资料,并做好施工资料的保存和移交。

第14条、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防止设备及建设材料被盗丢失,项目部根据需要配备工地看守人员,实行巡逻值守制度,保证驻地安全。

第15条、项目部巡逻值守人员要认真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 对进出施工工地陌生人员进行询问登记,随时了解掌握来往人员情况,防止不明身份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2、夜间加强值班巡逻,防止非法人员进入行窃偷盗地工财物。

3、项目部值守人员不得私自外出,擅离职守,如因值守人员擅离职守发生施工工地财物被盗丢失,造成经济损失,由值班看守人员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

4、值守人员在值班期间发生异常情况或财物被盗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及时报告,必要时及时报警拨打110。

5、做好工地机械设备、工具、用具等建材、材料的清收管理工作,防止乱丢乱放或摆放不当造成遗失和损坏。

第16条、公用物资和办公设备管理按以下规定执行:

1、公司新采购的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传真机、音响)、沙发、桌椅、档案柜等公用物品,由办公室负责登记、明确管理责任人并由管理责任人在采购单据上签字后方可报销。

2、办公用品、公用物资按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管理责任。公司公共区域内公用物资应由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

3、办公室要建立公用物资管理登记,登记表内要登记清楚公用物资的品名、价格、规格型号、存放地点、责任人等内容,属于耐用品,使用时间在五年以上的要立入固定资产管理。

4、各个办公室办公用品及物资要建立公用物资登记帐,并明确管理责任人,工作变动时要立入工作移交。

5、公用物资管理不善、管理责任不明确,或因管理者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被盗丢失和损坏的,要查明原因,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第17条、本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上班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时间为早8:00——12:00,下午14:00—18:00。工程施工期间,为保持工程建设的连续性,确保工程按期完工,对部分人员实行灵活有弹性作息制度。可根据实际需要延长上班时间,节假日照常上班,不计发加班工资。正常情况下可实行轮休或调休。

第18条、本公司职工实行考勤实登记制度,公司办公室负责员工的考勤登记管理。考勤登记内容为:迟到、早退、请事假、旷工。迟到、早退一次罚款50元,旷工一天罚款300元。有事请假经批准同意,按实际请假天数交回本人当月平均工资。

条19条、本公司员工必须保证通信畅通,手机24小时保持开机状态,遇有特殊情况,能随叫随到。因手机关机,无法接通影响工作的,每次罚款100元。

第20条、其它管理规定。

1、本公司员工应遵纪守法,不得打架斗殴,聚众赌博。不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

2、本公司员工或各班组成员不得损害公司财物,不得私藏偷盗、夹带、变卖工地建筑材料、工具、用具、管线,损害公司的利益,违反上术规定者给于从重处罚。

3、公司聘用的管理人员不得散发传播有损于公司荣誉和形象的言论和消息。

4、 公司员工应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5、 积极进取,不断学习,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精通业务。

第21条、休假规定

1、事假:公司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要请事假的',应提前2至3天提交请假申请,经监督部主任批准后向公司财务交纳请假期间的日平均工资。未经批准不到单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2、病假:公司员工因病住院不能坚持上班的,应向单位递交病假申请。回单位上班时需向公司提供相关住院证明材料,证明情况属实后,工资照发。住院时间超过30天以上,60天以下的,单位只计发住院期间的基础工资,停发职务工资和绩效工资。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工作,需要长期休病假的,应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3、婚假:公司员工结婚,本地员工可享受7天婚假(含双休日),外地员工可享受14天婚假(含双休日)。因特殊情况需要延假的,按事假处理。

4、产假:女员工生育分娩可享受产假45天(含双休日),产假休满后需要继续请假的按事假处理。男职工享受护理假3天,超过3天的按事假处理。

5、丧假:公司员工父母、岳父母、公婆去逝按所需天数确定,请丧假期间工资照发。近亲属去逝可享受丧假3天,超过3天的按事假处理。

第22条、与公司签定了劳动合同的员工,根据本人自愿的原则,可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保险金按国家规定的比例分别由单位和个人承担。

第23条、本公司员工不愿继续在本公司工作,要求辞职的,应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如本人未按规定提前1个月提出申请,临时要求辞职的,公司不计发当月工资。已签定劳动合同,要求终止劳动关系的,按合同约定条款办理。

第24条、认真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政策、法规标准及本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工程安全目标。

第25条、项目经理是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组长,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要素的指挥者,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全面责任。

第26条、项目部经理要认真履行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各施工队工人进入施工工地后,对参与施工的工人及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强调安全注意事项,明确各道施工工序操作过程中应注意的安全防范措施及安全事故责任。

第27条、项目经理在发现各班组有违反安全管理定,违规操作时,要坚决制止,对不服从管理,继续违规操作,要责令其停工,有下列行为的给予经济处罚。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的每人每次处于200元罚款。

2、高空作业不系安全保险带的每人每次处于200元罚款。

3、各班组施工人员首次进入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款组小儿科安全教育培训的,对项目经理处于500元的罚款。

4、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塔吊、施工用电、施工机具等设施经安全检查验收不合格的,每项处于500元罚款。

5、各班组安全管理监督不到位,发生轻微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轻伤的,对班组长处于500元的罚款。

6、各班组安全管理监督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的,由单项工程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7、各班组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经济损超过10万元以上的,由单项工程承包人承担80%的责任。

第28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29条、办理会计业务时,财务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30条、财务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定期进行财务审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帐帐相符。

第31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报总经理,并按有关部门要求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填制人签名或加盖财务专用章。

第32条、财务主管要对企业实行会计监督。对不真实、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主管副总经理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第33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财务审计每季进行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进行审计,并提交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34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与接管员办清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负责监交。

第35条、文书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公司发展规划、经营计划、批示性文件、法规性文件、决议、总结、工程技术资料、劳动人事资料、音像图片、证件、证书等资料。

第36条、文书档案资料涉及公司商业机密,档案管理人员要对公司内部文件资料和对外往来文件资料进行认真登记,办理借阅、送审、签阅交接登记,防止文件交接过程中因登记不及时或交接手续不清,造成文件遗失或泄密,导致本公司商业机密外泄。

第37条、文书档案资料应分类整理,按保存期限、年度和时间顺序及档案管理部门对档案管理的规范和要求,制作档案卷宗目录,编制卷综号和页码,有序排列,立卷归档,专人专柜,妥善保管,确保无遗失损毁,保证安全。

第38条、建筑材料采购是公司工程承包建设的重要工作,对所采购的材料数量、质量、单价、供货时间,均直接影响工程进度及工程质量,原材料采购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要求。

1、自洁自律,严守工作纪律。不接受供货商礼金、礼品和宴请。

2、严格遵守材料采购规范流程,按流程办事。

3、按质按量按计划及时采购所需要建筑材料并按国家相应的检验标准检验合格方可进入工地使用。

4、认真做好采购前的准备工作,了解和掌握有关建筑材料价格信息,尽量控制和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并保证各种材料质量。

5、大批量采购建筑材料,必须签订《材料采购合同》,并向对方索取 “产品检验合格证”、“ 生产经营许可”、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检验证明、产地证明、有关产品质量认证证书、产品质量标准等文本资料。

6、科学、客观、认真地进行材料质量验收检查。

第39条、所有原材料采购,必须事前获得批准,未经列入采购计划报公司审查批准的,除急需和特购外不得擅自采购,如有违反处2000元罚款并记过处分一次。

第40条、采供部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订货、采购工作中坚持“货比三家”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将了解掌握的价格信息报公司领导审查,不得私自订购和盲目进货,在重质量、守合同、讲信用的前提下,选购质优价廉的材料。如出现因采购原材料过程中,把关不严出现质量问题的,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由采购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第41条、建筑料采购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责任意识,确保建筑材料质量安全。如在商务活动中,发现有不廉洁行为和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导致未达到质量技术要求的材料投入使用后,出现质量问题,给公司造成难于挽回的重大损失的,采购人员除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外,还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42条、采购人员在与供贷方签订采购合同时,要认真细致地审核合同条款。签订订购合同,不得自作主张,必须先上报总经理审定后方可签字。采购计划要按实际需要采购,防止盲目进货,造成原料积压。

第43条、采购人员在对外业务交往中,要注意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严格遵守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购进物资要尽量做到单据(发票)随货同行,交项目经理核实查验签字后,及时报账,不得随意拖账或挂账。

第44条、建筑材料验收时,要对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数量等认真验收核对,做到准确无误。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做好记录,并及时反映,及时解决。

第45条、材料验收时,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材料验收人员应立即通知采购人员,公证人员等前来公证并通知代理商前来处理,并尽可能维持原状以利公证作业。如确定材料确实存在质量有问题,验收人员应开具“索赔处理单"办理索赔或办理退货。对于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办理退货时,应开具“材料交运单”并附“材料检验报告表”报总经理签认。

第46章、进入工地现场的建筑材料应加强管理,分类整齐堆放,并明确管理责任人。易受潮的水泥、涂料要加垫枕木离地存放并加盖棚布防止雨淋受潮。易破损的材料要妥善保管,防止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坏。易受泥土污染的砂石料应堆放在平整干净的地方,使用后剩余的砂石料要及时收拢,尽量避免抛撒浪费。各种建筑材料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失的由管理责任人承担经济损失或处于管理责任人500元的罚款。

建筑企业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文(14篇)篇七

建筑工程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二)

1 总经理负责公司项目经理、总工、技术负责人及各假期的审批。

2 项目经理及部长负责本部下属员工假期的审批。

3 考勤记录、上报与考核。

4 本公司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班时间签到:

总经理和财务经理以及经总经理核准免予签到者。

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核准者。

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临时事故,事后说明事由,经主管领导核准者。

5 员工请假应及时将审批过的有关凭证交人力资源部。

6 公司按月进行考勤,人力资源部月底将考勤资料及请假凭证进行核实、汇总,以此作为工资及考核的依据。

7 考勤内容。

7.1作息时间以公司实际情况按不同时段来规定。

7.2各项目部人员上班时间由各项目部另行规定。

7.3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早上有事不能到公司签到者应提前向主管领导请示,得到主管领导的批准后方可不到公司签到,待返回公司后补签,并注明原由。

7.4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有事外出不能及时返回公司签到者必须与主管领导说明,于次日补上,并注明原由。

7.5员工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一个月内累计达3次者,罚款100元,并扣除满勤奖。

7.6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亲自签到,委托他人代签者,本人与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有涂改情况者,均以旷工一天论,并按其情节轻重,酌情惩处。

7.7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请假证明者重罚。

7.8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者重罚。

7.9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者重罚。

7.10打架斗殴,违纪致伤无法上岗者者重罚。

7.11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日工资,并罚款50元;旷工一天罚款100元。无故旷工超过5天者,视为自动离职。

7.12如因事必须亲自处理,应在前一日下午5:00时前申请,经主管领导认可。四天以上事假须报总经理审批。并将请假凭证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7.13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偶然事故,应及时请示主管领导,取得主管领导同意。事后将请假凭证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7.14因病请假需经主管领导审批,六天以上需经总经理审批。并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8 值班内容

8.1办公楼员工值班,其时间规定如下:

节假日:白班8:00~17:00 (可随办公时间的变更而变更)。

8.2值班人员由各部门统一安排上报,值班表由办公室编排,于上月底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员按时值班。并应设置值日牌,写明值班员工的姓名悬挂于明显的地方。

8.3临时发生事件及各项必要措施。

8.4预防火灾、盗窃及其他危机事项。

8.5随时注意清洁卫生、安全措施与公务保密。

8.6公司交办的各项事宜。

9 项目部管理人员值班内容。

9.1参加值班人员:项目经理、工长、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

9.2工地值班时间规定,根据项目部需要制定时间。

9.3各项目部值班人员由项目经理合理安排,并于每月l日将当月值班人员表报公司经理审核。节假日必须由项目经理值班。

9.4负责值班期间的施工全过程控制,、重点部位必须亲自检查。

9.5根据材料计划,督促夜间材料进场。如有未进场材料及时通知项目经理。

9.6处理临时发生事件及采取各项必要措施,做好预防火灾、盗窃及其他危机事项。

9.7随时注意清洁卫生、安全措施与公务保密及公司交办事项。

10 值班要求

10.1值班员工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详细填写值班日记。包括值班期间接收到的信息、掌握的.动态、处理的问题及未办理完的事项和备忘的工作等,违者罚款50元。

10.2值班员工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罚款l00元,连续三次扣发当月工资,因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从重论处。

10.3值班人员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或请其他员工代理,填写串班值班申请表,并呈报项目经理批准,同时备案,出差时亦同。代理者必须负一切责任。

10.4公司办公楼内的值班人员需在一楼办公室内值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准在本科室内工作。

10.5公司办公楼内的夜间值班人员,为公司聘用的固定值班人员,需在公司指定地点食宿。

10.6项目部值班人员需按项目部的规定执行。

11 值班事务处理

11.1值班人员遇有事情发生可先行处理,事后向主管领导报告。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的,应立即通报并请示主管领导办理。

11.2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可及时处理。非职权所及,视其性质应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负责人处理。

11.3密件或特快专递应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时呈送有关领导。

11.4值班人员如遇紧急事件处理得当,使公司减少损失,公司视其情节给予嘉奖。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建筑企业考勤管理制度。

建筑企业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文(14篇)篇八

从现行的劳动法律体系来看,围绕探亲假的有关规定一般适用于国有企业,这与国家20多年来的体制改革有重大关系,计划经济时代的许多职工福利(如探亲假)在劳动合同制度逐步建立的过程中并没有完全被纳入法定标准,使得许多私营企业认为,非国有企业职工不应享受探亲假,探亲假仅适用国有企业。如今,非国有企业也应当给职工探亲假,但由于这些法规政策缺乏足够的清晰度,特别是地方的一些规定效力等级较低、而且没有强制效力,使得私营企业员工的探亲休假权利至今未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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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亲假工资怎么计算,私营企业员工可否享受探亲假?

从现行的劳动法律体系来看,围绕探亲假的有关规定一般适用于国有企业,这与国家20多年来的体制改革有重大关系,计划经济时代的许多职工福利(如探亲假)在劳动合同制度逐步建立的过程中并没有完全被纳入法定标准,使得许多私营企业认为,非国有企业职工不应享受探亲假,探亲假仅适用国有企业。

探亲假最基本的法律依据为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该法规定,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各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抄送国家劳动总局备案。根据国务院的上述规定,上海市政府转批的《上海市职工探亲待遇规定的实施细则》明确:本市各区、县、局集体企事业和街道集体企事业单位的职工的探亲待遇,可参照《探亲规定》和本实施细则执行。劳动部在《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职工在职期间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打鬼顶执行”;第二十四条规定:“企业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公休假日、探亲假、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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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检查的范围有哪些,私营企业如何办理开业税务登记

1、检查纳税人的账薄、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税务机关行使此项职权时,可以在纳税扣缴义务人的业务场所进行;必要时,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也可以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前会计年度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调回税务机关检查,但是税务机关必须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开付清单,并在二个月内完整退还。

2、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

3、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

4、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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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失劳动能力领取养老金条件,私营企业养老保险缴纳

因病、非因工负伤,经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领取养老金的条件为,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且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含缴费年限)满10年,1993年以后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满15年。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城镇私营企业和在职人员每月按规定期限缴纳,不得逾期缴纳或者漏缴、少缴。

城镇私营企业和在职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简称缴费基数),由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参照税务部门上一年度规定的私营企业计税工资标准和上一年度全市在职人员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并在每年四月一日予以公布。

城镇私营企业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按本企业在职人员缴费基数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点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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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企业养老保险如何缴,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如何缴?

1、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业主和雇工;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业主以不低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的19%缴纳养老保险费;雇工以月实际工资收入为基数,按其基数的19%缴纳,其中由用人单位负担11%,雇工本人负责8%。最低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缴费基数超过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作为缴费基数。

3、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业主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按其缴费的8%划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基金,11%记入其个人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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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企业员工有探亲假吗,哪些职工可享探亲假

从现行的劳动法律体系来看,围绕探亲假的有关规定一般适用于国有企业,这与国家20多年来的体制改革有重大关系,计划经济时代的许多职工福利(如探亲假)在劳动合同制度逐步建立的过程中并没有完全被纳入法定标准,使得许多私营企业认为,非国有企业职工不应享受探亲假,探亲假仅适用国有企业。

探亲假最基本的法律依据为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该法规定,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 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各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抄送国家劳动总局备案。

根据国务院的上述规定,上海市政府转批的《上海市职工探亲待遇规定的实施细则》明确:本市各区、县、局集体企事业和街道集体企事业单位的职工的探亲待遇,可参照《探亲规定》和本实施细则执行。劳动部在《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职工在职期间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打鬼顶执行”;第二十四条规定:“企业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公休假日、探亲假、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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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文(14篇)篇九

近年在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因施工人员复杂,工程工期紧,作业环境差,施工过程危险源多,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偏底。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如高空坠落、坠物伤人、触电、土方坍塌、机械倾覆等,酿成人员伤亡,造成了经济和财产等较大的损失。纵观其原因,一方面是安全责任不明确,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不健全,另一方面是施工企业内部管理弱化,尤其是施工现场管理存在漏洞,缺乏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责任不落实,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未进行必要的教育培训,缺乏应有的安全技术常识,违章指挥,违规操作等。

事故一旦发生,其后果就无法挽回,防患于未然,把预防措施落到实处,从思想上给予重视,从物质上给予有力保障,在组织机构、安全责任、安全教育、提高防范、监督管理以及劳动保护、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各方面都对事故预防措施予以充分重视,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的重要内容,各级管理人员应充分认识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建设企业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的重要步骤,也是企业素质和形象的外在体现,与企业的命运息息相关,是企业能够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1、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落实。

所谓“安全生产”,字面理解就是在满足安全的条件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也就意味着安全是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前提,可以理解为“先安全、再生产”。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责任不明、奖罚不严、制度不健全,即使有制度,也是流于形式,不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落实不力;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不能有机结合;工地的安全保障体系薄弱。而且有些企业的领导人只知忙自己的事务,对施工安全生产的规定标准安全生产文件没有及时的传达并让施工人员明确,只是一味的在口头上讲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应付走过场,应付向建设公司交差,忽视安全红线。

2、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被精简、合并,专职安全员远远不能满足工程的实际需要,并且很多安全员技术素质差,对安全管理略知皮毛,既无监督管理职能,又不能履行职责。

3、安全教育不能够落实到人。

在安全教育上落实不及时、施工人员的素质有的较低并不能够满足安全施工的需要。他们大部分没有进行过安全教育培训,技能差,自我保护意识差,应付情况严重,没有意识到其危害性。即使是接受过安全教育培训的,也只是停留在形式上,并未真正意义上意识到安全生产责任。

4、信贷调控效果显现,资金来源进一步呈现多元化。

建筑施工要求每个项目都由经过培训,具备相应资格的的项目经理主持,然而实际上有不少工程是挂靠的,工程项目部为了减少开支,降低成本,管理人员并不齐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施工用电、封闭作业、临边防护大都不符合规范没有形成制度,随意性很大,管理水平很低下。

5、安全经费问题导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完善,安全设施用品配备不到位。

由于建设资金不足或不能够到位出现垫资,不正当分包或转包等因素,以及为了减少开支,降低成本所导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体系应付,有名无实;在安全设施用品上也出现了没有任何脚手架或者是安全网等设施,安全管理混乱,大多不符合规范随意性很大,管理水平很低。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1、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安全生产观念。

安全工作贯穿于项目施工的始末,贯穿于工期、质量和技术的任一要素之中,在任何一项要素的组成过程中,若忽视了安全,将极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使得经济上受损,严重者将可能影响企业的形象。因此,建设主管机构和建筑单位应统一思想:施工安全无小事,应始终将安全生产放在最重要的位置来对待,且将安全生产作为工程施工最主要的工作来抓,树立起“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观念。

2、提高企业领导对建筑安全生产的认识。

企业领导对安全工作有高度的认识,对搞好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a、强化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管安全生产领导的安全培训,使之深人了解和认识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树立起只有做到真正的安全生产,才能为企业带来长久的经济效益的思想,从而更加深刻理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使之落实到行动中。

b、切实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严格责任制”,安全生产与企业资质、项目经理资质、工程招投标及企业业绩和领导者的政绩挂钩。

c、加大对安全事故有关责任者的处罚力度,迫使企业领导者把安全工作真正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树立起“安全第一”的.观念,做到行动上时时处处重视安全生产。

3、对工作及施工人员实施安全教育培训,严格安排施工体制。

安全管理首先是人的管理,要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安全业务素质,增强人的安全防范意识,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规范人的行为,实行规范化作业,杜绝工作凭感觉、靠经验,使施工人员形成一种程序化、标准化的工作习惯。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为契机,充分利用现代媒体、标语、安全讲座、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并在报纸、电视开辟安全生产专栏,宣传安全生产法法律法规。通过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在全面培训的基础上,我们重点抓建筑业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素质。按照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教育培训的规定要求,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时传输新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增强职工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

a、要重视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培训教育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防止搞形式走过场,不断提高全员安全素质。为此要做到:抓好骨干的安全培训工作,重点对班组长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工程项目负责人进行培训。强化生产运行岗位安全工作的技术培训。真正做到管生产管安全。

b、抓好特殊工种和临时工的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严格培训考核,持证上岗。临时工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用人单位和安检部门必须重视临时工的安全教育,提高临时工的安全素质。

c、要采取各种方式和途径不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术素质,保证施工生产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工序管理,推行超前防范,杜绝施工中的盲目性。

d、努力营造丰富多彩的安全文化。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采取正面教育和寓教于乐相结合的方式,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

4、通过深入理论研究使建筑安全管理科学化。

目前,发达国家的安全管理的理论研究已经进行的相当深入,并且在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中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而我国的建筑安全理论研究仍比较薄弱,以至于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未能科学化,随意性大,成效低。因此,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必须重视理论研究,使理论结合实践,指导时间,从而使安全管理走上科学化的道路。加强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制度。根据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特点,确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以及专项治理目标,制定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措施,把施工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进行层层分解到基层,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与此同时,建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监督反馈制度,施工图审查制度、建筑安全隐患、险情及事故社会举报制度,通过一系列有效的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落到实处,确保全市建设工程质量保持“稳中有升”的发展态势。

责任到位,狠抓落实。在日常安全监督管理中,一方面根据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规定,把安全监督申报与建筑施工许可证的颁发紧密地联系起来,对未建立各项规章制度、未建立现场安全保证体系、未根据现场特点制定有效安全防护措施、未对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承诺的施工企业,不予办理安全监督。对已办理安全监督的建设项目,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采取定期(每季度、半年检、年检)以及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检查,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职责,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使企业做到领导到位、意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努力降低工伤事故率。

建筑企业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文(14篇)篇十

三条公司法务部是公司合同管理机构,在公司法定代表人领导下,负有以下职能:

1、负责修订和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指导各部门制订合同管理实施办法;。

2、负责制订公司自用合同的格式文本;。

3、负责组织有关合同管理的法律知识讲座和培训;。

4、负责解答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法律问题;。

5、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合同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

6、监督、检查各部门合同签订、履行、管理情况;。

7、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

8、负责公司合同文本的归档工作。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该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有条件的,应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四条签订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经办人、审查人、批准人各司其职,分工负责。任何合同均需经过评审程序评审后,方可批准签订。

五条公司实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制度,签订合同应先取得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

六条经办人于合同签订前,应验证对方当事人有效证件,验明主体资格,了解其资信状况,审查对方经办人代理权限,审查对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七条属投标中标的项目,经办人要召集有关部门共同审查业主招标文件,确定我方投标书主要条款。

八条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有格式文本的,应使用格式文本签约;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则上采用gf-999-00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也必须采用合同书形式,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规书面形式。

所有合同均应约定以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为合同成立要件。

九条经办人应将准备签约的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送交公司法务部。公司法务部应在时限内会同有关部门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并书面提出审查意见。

对审查人有疑义的部分,经办人应予全面解释。对审查人提出的修改意见,经办人应予重视,并协商完善。应审查人的要求,经办人有责任补充相关材料。

十条批准人应当根据审查人的审查意见,决定合同的批准。

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批准人的批准意见,在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

十一条合同依法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履行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合同,确保信誉。

十二条对履行过程中对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履行部门应当立即查明情况,认真、稳妥地收集证据,及时、合理、准确地向对方提出索赔报告。

当我方接到对方当事人的索赔报告后,履行部门应当立即通知公司法务部,共同商定应对措施。

履行过程中一旦发生不可抗力和三人干扰及意外事件,履行部门应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查明原因,及时化解。并收集好相关证据。

十三条履行部门应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情况,建立台账,由专人负责书面签证、来往信函等资料的保管。

十四条合同履行过程中,确需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变更、解除合同的,履行部门应当按照本管理制度二章关于合同签订的程序办理。

十五条合同履行完毕后,对所遗留的问题,履行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解决,并规定解决期限。在期限内确定无法解决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指定有关部门配合解决,并提出具体方案。

十六条合同签订后,经办人应将合同文本和相关资料报公司法务部备案。

十七条合同履行完毕后,履行部门应将与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传真、电话记录、签证、索赔报告、合同台账等全部资料及时移交公司法务部。

十八条公司法务部应当做好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的归档工作,并定期将合同管理情况报告公司管理层。

十九条对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下列行为,公司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要求其承担全部损失:

1、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收受贿赂,与他人恶意串通,出卖公司利益;。

2、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严重玩忽职守,导致公司遭受巨大经济损失;。

3、其他故意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

二十条对严重违反本管理制度行为,公司除给予有关人员纪律处分外,还可视情况要求其承担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二十一条公司职工均有权检举、揭发违反本管理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对于检举、揭发属实的,公司除给予该职工一定物质奖励外还负责保密。

二十二条对于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并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公司将公开表彰并给予物质奖励。

二十三条本管理制度由公司法务部负责解释。

二十四条本管理制度自年月日起开始执行。

建筑企业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文(14篇)篇十一

第一条、为适应建筑业发展的要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令、法规,保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加强公司对施工质量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贯彻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工程施工切实把工程质量摆在经济工作的首位,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

第三条、贯彻建筑企业质量责任制,坚持“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原则,落实质量终身制。

第四条、工程质量检查监督及管理部门应独立履行质量检查、监督、控制、职责。各级人员必须支持质检部门和质检人员依章行使职权。

(二)质量管理。

第一条、公司对所属施工项目每月进行一次质量检查、评比。并建立质量责任制考核奖罚制度,对照质量奖罚制度严格奖惩。

第二条、施工项目部必须配齐检测工具,并建立台帐,项目施工班组应做到对施工的内容全部进行实测实量,严格按内控指标检查验收。

第三条、做好图纸会审和设计技术变更联系工作,做好地基验槽、隐蔽工程验收及其它检查、验收,做好工程中间验收及单位工程综合质量验收。其中,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和竣工工程质量验收必须报公司核定。

第四条、公司要严格项目开工审批制度。工程合同签订后,项目部必须按公司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填写开工报告和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一式四份,送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再送相关部门审批,符合要求后方可正式开工。未经审批或审批不合格私自开工的,以违章施工论处。单位工程开工前项目部要进行技术交底,做好图纸会审工作,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明确施工顺序、质量要求及相应的技术措施。

第五条、坚持“三级质量检测制度”,对检测结果及时作出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质量统计分析,持续改进工程质量。

第六条、单位工程应挂牌施工,接受社会监督,施工现场应设置计量器具,并做好砼、砌筑砂浆的原材料过磅工作。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建筑材料应经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检验验收合格报监理认可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对技术素质差、工程(产品)低劣的班组和有关人员,质量员有权采取必要处罚措施,对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采取制止、纠正、停工整改、罚款直至辞退。

第九条、建立质量例会制度,把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交流,群策群力,搞好工程施工质量。

第十条、施工现场试块、试件、材料的取样、制作、养护、送检必须按规定执行由专人负责,送检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遵守真实、有效的原则,不弄虚作假,试验结果要及时报告项目技术负责人。

第十一条、做好细部处理工作及成品保护工作。单位工程进入装饰阶段后,施工技术部门应采取相应措施,制订有关细部处理和成品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有利于提高观感质量和整个单位工程质量的综合评定。

第十二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前15天上报公司质量部门,进行质量内部预检,对预检中发现的质量弊病,项目部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并进行复验。

第十三条,抓好全员质量意识教育,严格执行公司质量奖罚制度和质量内控指标,做好质量预控。

(三)技术交底。

第一条、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后,项目经理在开工前召集项目全体施工管理人员召开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会议,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介绍工程特点、难点、主要施工方法、施工进度、施工平面布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其它项目管理措施以及现场规章制度等。

第二条、技术交底应结合具体操作部位细致、全面地进行,同时以书面形式交底,要求字迹清楚、内容完整,并具有针对性。不同部位、不同工艺、不同工种、季节性施工均要分别予以交底,并要有交底人、被交底人,项目工程负责人签字。

第三条、针对特殊工序要编制有针对性的作业指导书,每个工种,每道工序应进行各级技术交底。各工种班组长接受交底后,应组织工人进行认真讨论,保证施工意图正确无误地得到贯彻。

(四)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

第一条、隐蔽工程应在施工班组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项目部人员组织检查验收。检查内容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和设计文件要求;原材料规格、型号、数量、部位及实测合格率。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由施工班组限期整改,并通过复检。

第二条、在项目部质量管理人员检查合格的基础上,通知业主和监理公司组织检查,对不合格项由施工班组限期整改,并通过复检。

第三条、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由施工员(技术员)填写,参加验收的责任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存入工程技术档案。

(五)技术资料。

第二条、单位工程技术资料应做到及时、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项目材料员应及时提供完整、有效的材料质保单。项目资料员应及时收集、整理、汇总有关资料。

第三条、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竣工后30日内交公司质量审查存档,项目部做好技术资料检查归档,合格后上交公司质量处。

(六)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一条、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必须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并报公司有关部门及时处理解决。

第二条、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公司组织人员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填写《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一式二份,公司、项目部各留存一份。

第三条、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项目部要极及配合公司人员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建筑企业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文(14篇)篇十二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

本规定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城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国家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第五条建筑垃圾消纳、综合利用等设施的设置,应当纳入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

第六条城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内的工程施工情况,制定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合理安排各类建设工程需要回填的建筑垃圾。

第七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

城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的20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颁发核准文件;不予核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具体条件按照《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禁止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

第十条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不得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

第十一条居民应当将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并堆放到指定地点。建筑垃圾中转站的设置应当方便居民。

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城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置建筑垃圾。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并按照城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

第十四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按照城市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运输路线、时间运行,不得丢弃、遗撒建筑垃圾,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第十六条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因建设等特殊需要,确需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的,应当征得城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八条城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核发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纠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不予核发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核发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

第十九条城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狗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以罚款:

(一)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二)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

(三)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

单位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300o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20o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由城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由城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由城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由城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由城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

(二)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

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建筑企业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文(14篇)篇十三

用科技来武装企业;用管理来塑造企业;用制度来规范企业;用纪律来统一企业;用创新来发展企业。

2.2、工作思路

2.2.1、八字方针——————————制度、指标、考核、监督

2.2.2、管理体制——————————外园内方

2.2.3、发展模式——————————集团化

经营机制——————————市场化

企业管理——————————集约化

2.2.4、企业不谋发展就意味着倒闭。

2.2.5、抓了市场,不抓现场,就会失去市场;

抓了现场,不抓市场,就会没有市场。

2.2.6、没有规模就没有竞争的实力。

2.2.7、企业追求的不仅是效益,更重要的是质量和信誉。

2.2.8、效益的来源——————————科学管理;

效益的基础——————————优秀人才。

2.2.9、做人要诚实,办事讲原则,方法要灵活。

2.2.10、用力去做不能达到合格;用心去做只能达到合格;

用智谋去做才能算称职。

2.2.11、工作要求:求新、求实、求快、求变。

2.2.12、工作不求质量等于没有工作。

2.2.13、今天的管理,明天的效益,后天的市场;

今天的成本控制,明天的经济效益,后天的企业发展;

今天的各自为政,明天的不正之风,后天的企业倒闭

2.2.14、企业没有危机感,就会被市场淘汰;

干部没有危机感,就会被企业淘汰。

2.2.15、凡事要有计划;凡是要有时间界限;凡事要有人去做;凡事要有标准和要求;凡事要有检查和督促。

2.2.16、有利于加快企业发展,就要去闯;有利于增加员工收入,就得去做;有利于提高企业信誉,就得去办。

3、管理人员岗位制度

管理人员分工,是任职和工作范围的分工。公司根据每个人的特长、道德品质、工作经验和实际需要而确定各自的职务和权限。任何人都要忠于职守、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明确各自的责任范围,不要该干的干不好,不该干的瞎参与,即影响工作又妨碍团结,更不允许违背分工原则去搞个人特色。

3.1、总经理职责

3.2、总部办公室职责

严格执行公司核心层的决议决策,向总经理负责;协助总经理监督下属人员的不正之风,为总经理任免干部提供所有人员的优劣情况;负责公司文件、信函的撰写、搜集整理企业档案、印刷资料等文秘工作;负责人员培训取证和职称审报工作;检查督促各项目部对公司会议精神的宣传贯彻工作;做好公司宣传以及各种会议筹备工作。

3.3、政治指导员职责

负责公司廉政工作,做好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抓好公司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好公司所在地的协调工作和各级部门下达的中心任务;具体负责各项目部食堂、保卫、卫生工作,协调现场搞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带动公司全体党员职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4、总工程师职责

在公司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质量体系的建立和运转等工作;负责各工程项目施工技术和施工组织设计工作,组织项目技术人员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检查各项目工程的图纸更改记录以及工程签证手续;督促各项目部指定保证质量、安全的技术措施;组织培训工程项目的技术员、质量员、安全员等,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责任心;负责实施新规范、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工作。

3.5、财务科长职责

负责财务、材料、成本核算工作。宏观控制资金适用,及时向领导提供经济信息,安排要款计划;掌握每个工程项目的材料使用情况,保证材料有计划供应,确保工程施工;严格把好材料价格和质量关,健全各种报批手续,合理支付材料款,算好经济帐;负责把好成本核算关。

3.6、预算科长职责

精通所在地的取费标准、各种材料费用;监督预算员、定额员的平时工作,防止漏项错算,随时注意图纸变更,提供经济信息;督促各项目做好预决算工作;组织做好招投标报价和预决算的审核工作,以台帐形式妥善保管好合同书。

3.7、施工质量科长职责

全面掌握各项目的施工质量动态,指导与督促各项目部按公司的要求做好每一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质量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评分并组织好每月的评比工作;及时处理各项目施工技术和质量问题,对各项目上出现的各种违章操作有权处置。

3.8、安全科长职责

负责公司的全面安全工作,经常性的指导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安全设施等进行检查、评分,组织好对各项目部每月的安全生产评比工作;负责公司所有特殊、少数工种的培训、取证、换证工作。

3.9、项目经理职责

执行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负责项目工程全面工作,召开每周生产会议及每月职工大会;参与签订各类合同,并且确保合同的兑现;监督制订好工程的年计划、月计划,抓好工程要款工作。

3.10、项目副经理职责

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协助项目经理工作,经理不在时负责全面工作。每天必须召开干部碰头会,解决实际生产问题,认真落实监督月计划的工作,做好各个工种劳力、材料调配工作,对机械、料具的使用及执行定额用工情况。做好考勤审批工作。

3.11、技术负责人职责

负责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编制分部分项施工方案。参加图纸会审,提出整改措施;组织学习新技术、新规范等;在施工前及时做好各道工序的技术交底工作;办理好图纸更改记录和签证手续;对项目上出现的各种违章操作有权处置,对已造成问题的有权提出整改和返工指令。

3.12、施工员职责

具体安排项目工程的现场施工;严格实行各工种各班组大样图施工,做好书面技术交底;编制并下达施工作业计划任务书,督促作业组长的各项工作;组织制订好各项生产计划并切实实施;详细记录施工实施情况,保证图纸与现场施工一致。

3.13、质量员职责 

严格按国家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去检验质量;随时办理职工的施工质量签字手续,组织学习新规范、新标准,组织好工程质量的验收和评比工作,作为每月评分考核依据;深入现场抓好质量通病的防止工作;对项目上出现的各种违章操作有权处置,对已造成问题的有权提出整改和返工指令,并有权对不服从的工长进行罚款。

3.14、安全员职责

必须经常有计划地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时作出所有员工和班组的安全奖罚,随时查找安全隐患,制止一切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在各项施工工作前做好安全技术书面交底工作,记录好安全资料,参与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整改措施工作。

3.15、工长职责

配合项目领导制订好生产计划,坚决实施月计划、周计划;无条件接受技术、质量、安全等人员对施工过程交底及管理,并迅速组织落实到各班组;对本工种的产品质量负有直接责任,严格做好自检、交接检工作,认真履行工序交接检查手续;抓好本工种的施工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各个班组的劳力、技术、定额任务;对职工的出勤工时、评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合理;协调配合好其它工种,顾全大局不搞本位主义。

3.16、预算员职责

熟悉掌握当地的各种取费标准,参与项目的合同制订,协助项目经理搞清楚各项合同条款,随时了解图纸变更情况,提供每月的材料计划包括材料分析,分毫不漏地做好预决算,如果有疑问之处宁多勿少。

3.17、定额员职责

按公司制订的用工管理制度,及时准确编制工程定额用工预算,编制月用工计划,每日下达和结算人工工时定额,每月底汇总职工考勤和工时定额并上报公司总部。

3.18、资料员职责

严格按照国家各种验收规范和资料要求做好技术资料,进行收集、分类、编目、归档和转发工作,并对检验和试验状态作好标识工作。整理好竣工资料,竣工时必须完整地交一份总部存档。

3.19、试验员职责

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做好进场的各种复试材料的取样送检和施工中各种过程试验工作。对工程施工中试块制作必须同浇筑标号一致,不得弄虚作假,并且跟班做好试块和监督各种配合比的计量,与试验单位保持密切联系。

3.20、放线员职责

认真按照国家规定的验收规范去施工放线,要根据项目施工计划的时间去穿插放线,不影响正常施工,不拖半点工程后腿。一丝不苟地控制轴线移位、标高位置,做到跟班监督好班组工人的施工作业。

3.21、采购员职责

严格按照领导批示的购货计划单和财务管理制度去采购材料,必须重视商品质量,不买伪劣质次及“三无”产品,及时提供材料产品质量证明。随时掌握市场行情,力求市场最优产品和最低价格。遵守材料采购的报支手续。

3.22、材料会计职责

严格按照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去做好本职工作。把好材料价格、数量、质量关;负责对甲供、地材、料具、采购、仓库保管员的调查、辅导、考核、监督工作;每月及时负责对清甲方和内部的材料帐;不挪用公-款;控制高额借款;合理支付材料款;加强成本核算,积极主动要款。平时确保工程项目的资金使用,并及时为成本考核提供精确的材料数据。

3.23、收料、监料员职责

严格执行材料制度,保证材料质量,善于处理好紧缺材料储备使用以及节约材料的调运。甲供材料领取必须有计划单和工厂解货单、材料说明书和合格证。地材要根据工地实际需要收料,坚持车车丈量,不搞目测,三大料具进出手续完备,数量要准确,报表要及时。

3.24、仓库保管员职责

严格做好进场/库物资的验收、保管、发放工作,完备进出手续,做好进场/库物资的正确标识和记录工作,严格执行限额领料制度,做到进料有凭证,发料有计划,样样以旧换新,帐物相符。

3.25、钢筋翻样职责

严格按照图纸和国家的规范要求以及工程实际需要进行翻样,不得浪费,随时收集新规定、新规范,如有变更或疑难之处必须在办回签证手续或在技术与有关部门书面联系好后,方可进行翻样,严禁私自调节钢筋型号,单位工程翻样完后,必须完整地交一份给预算。

3.26、机具负责人职责

熟悉公司内所有机械设备的性能情况并进行编号,根据各个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合理安排调度使用,制订保养维修计划以及机操工制度,进行规范管理。组织机操工的培训学习和取证换证工作。

4、管理处罚制度

管理人员不论职务高低、权力大小,都是职工的公仆,是公司制度的模范执行者,应该清正廉洁、办事公正、顾全大局、全心全意为企业着想。不允许抵制规章制度各行其是,更不允许分-裂、削弱公司利益。为此,对于妨碍公司利益的管理人员采取如下措施:

4.1、华鼎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企业,与镇政府是被领导和领导的行政关系,但在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上是具有一切自主权利的。不管是谁离开了公司,已和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关系。所以本公司人员,利用集体给他的方便,以集体的名义,花集体的资金帮助别人承揽工程项目后,都必须承担任职期间集体花费的所有业务费用和其他支出(包括工资)。

4.2、以集体名誉、以集体汽车、花集体资金去办个人私事的,经举报查实后其全部费用皆由个人承担,并每次给予罚款200元。

4.3、在公司内拉帮结派,推荐一些腐-败堕落分子、社会地痞流氓分子进入工地的,一律劝其回去,并且对介绍人至少罚款200元。

4.4、利用职权,安插亲戚朋友中那些年老体弱、患有慢性病的人进入公司当非生产人员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劝其离开工地,待遇按6分工处理,介绍人还要承担200元路费。

4.5、在工作范围内,个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都要赔偿。属于客观原因造成的,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5%。属于主观原因造成的,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10~25%。属于严重渎职原因造成的,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30~50%。

4.6、在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和他人合伙做生意,或者由其家属出面做生意的,公司坚决予以阻止。要和公司业务往来,必须由总经理同意。

4.7、利用职权和业务关系,把公司的大型设备三大料具借给他人,并假托关系户不收租金,损害公司利益中饱私囊,一经查出,一律加倍处罚。

4.8、对于宗派思想严重,不以大局为重,随意拉人推人的,处予100元以上的罚款。如果是私自提拔干部,罚款500元,提一名保卫、炊事、电工等少数工种罚款300元,并且被提人员一律辞退。长期隐瞒不报,日工资按15-30元。

4.9、把工地材料送给有关单位和个人,事先要征得领导同意。1000元以内项目经理作主,1000元以上必须有总经理同意。如果擅自送给他人,则按价赔偿。如果以送人名义偷运回去,则按双倍罚款。还有一些人,骗得领导同意后,用工地材料调换货物,再偷运回去,给予双倍罚款。

4.10、利益自己职务之便,购买关系户廉价物资,必须支付运输费、交纳市场差价。

4.11、严格遵守上下班、开会制度。上班和开会迟到早退5分钟,给予罚款20元;迟到早退30分钟扣除半天出勤;不上班又不参加会议,扣除全天出勤。特殊情况事先请假。

4.12、值班人员不允许坐办公室、宿舍里聊天,必须认真负责的在现场检查指导解决问题,发现不在工作岗位去睡觉玩耍的,取消当日出勤,严重失职的按损失费30%赔偿。

4.13、管理人员的出勤,一律由总部指定人员负责记载,必须实事求是,出勤表公开,项目经理签字。发现多记、误记、漏记,每次给予记载人300元罚款。

4.14、班组长负责记录本小组所属职工当天的出勤情况,在晚饭前报至工长处。记录必须详细具体,弄虚作假者,取消当日奖分,并罚款100元。

4.15、工长负责考核各个小组和职工,并将每天发生的质量问题和施工进度情况作详细记录,并将奖罚及时公布于众。每周末上报本周考勤情况至项目部,弄虚作假、执行不彻底者,责任人罚款100元。

4.16、班组评分要一视同仁,实事求是,如发现弄虚作假者扣责任人100元并降级使用。

4.17、严禁打击报复,败坏干部队伍作风,造成严重影响的,坚决给予降级或罚款300元以上处分。

4.18、为人处事必须公正,待人实事求是,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发现随意奖罚职工,大大超出规定部分或者罚5元、10元来应付,处罚人也要罚款100元。

4.19、管理人员或家属来工地另开伙食的,必须全部去市场购买,不准在食堂里回生菜、食油,发现一次罚100元。

4.20、管理人员受贿索贿,全部没收归公司,并罚款3倍。2000元以上的,降级处理;数额较大的一律开除出工地。情节严重的报上级检察机关处理。

4.21、管理人员要立场坚定,敢作敢为,遇到破坏捣乱、造谣惑众、贪污盗窃,都要挺身而出、检举揭发。不应该畏缩不前、听之任之,特别是那些不明是非,包庇袒护坏人坏事的,坚决给予处罚。

4.22、项目经理,必须服从总部的人事、设备、材料、车辆、料具的调动。不服从一次,给予500元的处罚;第二次给予1000元的处罚;三次以上给予降级处分,严重者开除。

5、费用报销制度

5.1、每次业务招待费:总经理不限,副总经理1500元以内,项目经理1000元以内,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500元以内,特殊情况请示总经理同意。

5.2、在食堂招待客人,有关领导控制在200元以内,招待一般人员控制在100元以内。

5.3、各项目部工程交际用烟,每月按所在工地职工每人2元计算。

5.5、各项目部正副项目经理、各科室科长、采购员,从2002年元月起开始每月报销市内电话费,长途费及ip电话费不报。市内电话费按报销金额暂记个人帐户,次年1月份汇总后根据各项目的工程量、业务量把超支部份由财务转个人借款。

5.6、五大员以上管理人员报销bp机服务费,凡报销电话费者不再报销bp机服务费。

5.7、干部职工年内总出勤180天以上者,进京及年终回家差旅费按包干使用发放;三个月以上者不满180天者发放单趟路费;中途招收职工离返京,差旅费另行处理。

5.8、一般管理人员出差差旅费,火车报硬座,飞机票不报,住宿费每夜100元以内;项目经理、科长以上人员报支火车硬席,乘飞机与小车须征得总经理同意,住宿费200元以内。

5.9、管理人员经领导同意中途探亲差旅费每年12月份报支。项目经理1500元/年;其他管理人员出勤180天以上者允许报支,报销额度不超过400元。丧事差旅费报支对象:指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岳父母、祖父母,其余一律不报。

5.10、干部职工市内出差一律乘坐公交车,办证、外出开会、去医院照顾病人等,无特殊情况出租车一律不报。

5.11、采购人员每年车贴300元,差旅费每月按100元包干使用。材料会计外出一律乘坐市内公交车,予以按实报支;去甲方领用支票或来总部领取支票、生活费所乘坐的出租车车费按单趟计算,每月月末报销。

5.12、项目经理、科长以上管理人员报支差旅费,暂记个人帐户,年终根据需要而定,不符合报支部分转个人借款。预算员等招投标乘出租车由科长严格把关按招投标项目及时报支,其它业务活动,一律报公交车票。

5.13、新项目的临设,一般按原来的常规搭设。办公室、接待室装饰及高档办公桌椅的购置,必须征得总经理同意,否则不予报支;项目正副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预算负责人、材料会计为单人宿舍,其他人员一律集体宿舍。

5.14、各项目部因材料搬运、职工调动工地使用台班,应由项目经理、施工员签字,任何管理人员凡利用职务之便去办私事的,举报查实后将全部费用记入个从帐户,并给予每次罚款200元。

6、施工技术制度

6.1、开工前,技术负责人必须按照国家规范要求、特殊施工条件、新工艺等,组织做施工组织设计以及施工方案,保证达到规定要求,让建设方、总包方满意。如果施工组织设计达不到要求而影响工程的,给予责任人罚款200元。

6.2、每项工程开工施工员都要组织编制符合合同要求的施工形象进度总计划、月计划、周计划,并在计划中详细标明部位、工作内容、工程量、完成时间,劳动力曲线表,编制人、审批人,缺一项处罚责任人100元。

6.3、施工技术员(指各类技术员)要领会图纸的设计意图,明确技术要求,发现设计中存在的差错,要迅速提出意见,避免质量事故发生,如果由此引起经济损失和质量事故,罚责任人不低于200元。

6.4、施工单位无权修改施工图,如有大的疑难之处,只有通过建设(监理)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进行修改后根据设计单位的洽商委托书和相关签证进行施工,如擅自修改,由责任人负全部责任,并罚款200元。

6.5、严密的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制定项目施工方案,着重于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部分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与实施。技术负责人必须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把这项工作干在施工前头,如拖延时间按长短予以处罚。

6.6、施工技术员要进行层层交底,保证技术措施的落实,保证技术工作按标准和要求进行交底缺少一次技术交底罚责任人100元。

损失部分的30%。

6.8、施工技术员、质量员要制定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加强施工质量的控制,避免质量差错,为工程积累技术资料和档案和为质量等级评定提供数据情况。

6.9、工程项目放线中出现了严重的轴线移位、水平标高不正确,给予放线员每次每点罚款100元。

6.10、技术负责人负责工程资料及竣工资料的检查和督促,有关人员调换工地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直到工程竣工时完整的交给总部,如有遗失,罚责任人500元。

6.11、凡是各工种报验、试块试验、工程验收,所有责任人员一定要在各自的范围内做好对外交涉工作,验收不了而影响工程的,拖半天罚责任人200元,拖一天罚500元。试验、化验不合格,罚责任人200元、500元或1000元不等,重大损失给予开除并追究责任。

6.12、试验员应认真做好砼试块、砂浆试块、钢筋焊接试验,原材料复试等技术资料,资料员负责收集好各种工程技术资料,如有遗失罚责任人500元。

6.13、技术负责人要认真复核工程结算,将漏算、错算的工程量提供给预算员。

6.14、技术负责人要及时进行工程变更签证。如果甲方拖着不办,要理直气壮直到努力签到为止,如放弃不签或隔年不签,每次按200元处罚。

6.15、施工过程中,对于甲乙双方所有来往函件都要有双方签收单,并要编号登记,建好台帐,该回复的要及时回复,没有回复的一次罚责任人100元。重要的要有项目经理、公司经理把关签字。

6.16、安装队的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在接到施工图纸后,必须提供一份施工翻样,一个月内拿不出的罚款500元。

7、安全管理制度

7.1、安全员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三级教育和安全宣传工作,并在每项新工作前,做好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书面交底,缺少一次罚100元。弄虚作假、代签字罚200元。

7.2、及时记录安全资料,做好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和整改工作。无安全事故抽查报告和整改措施的,对安全员给予每次罚款100元。发生1000元以上的安全事故都要用书面形式报总部办公室,隐瞒不报的每次罚项目经理、安全员各200元。对安全事故的处理必须采取“三不放过”的原则。

7.3、对于体检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痢病及传染病的职工,必须劝其回家,如继续留用,由项目经理、安全员承担一切责任。

7.4、施工过程中凡上下交叉作业,中间必须设有安全隔离措施,并做好书面安全交底工作。如果没有安全隔离措施,安全员有权禁止下方人员施工,不听劝阻者给予100元罚款。没有书面安全交底的,给予安全员200元罚款。

7.5、遇到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大雪、沙尘、沙暴等恶劣天气,安全员要迅速通知,禁止塔吊起重作业和高空作业。如因安全员失职酿成安全事故,将给予安全员1000员以上的罚款。

7.6、夜间施工和暗室施工,应该设置照明设备,密封或有毒场所须设置通风设备,地下室及楼梯口必须是低压电,楼梯口、坑井洞口没有照明和防护的,每次罚安全员100元。

7.7、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电梯井内、预留洞口、管道井内、通道口内、井架口内必须用围栏、盖板防护或用二层优质安全网防护,缺少一处罚安全员100元。

7.8、施工现场危险区必须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的标志,夜间要悬挂警示灯,非正常使用的楼梯口必须封行,缺少一处罚安全员100元。

7.9、工地上架设电线电路,安装机械设备、存放易燃易爆品,要完全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安全员必须到现场亲自把关,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罚安全员100元。

7.10、安全员要对塔吊、起重设备的保险装置、超重限位装置作定期检查。严禁带病运转、维修中运转及超负荷作业。安全员对违规操作不加制止的,给予200元罚款。

7.11、信号工必须在物料起吊时进行现场指挥。如人不在现场遥控指挥,给予200元罚款。信号工指挥失误损坏物品由信号工全额赔偿,由他人替代指挥或超重吊装的立即开除。所吊物品必须放置整齐。

7.12、工地上装拆大型机械,必须由持证专业人员装拆,如果违章作业,每次罚机具负责人和安全员各500元。

7.13、施工机械应定期保养上油,防护装置齐全且运转正常,操作规程悬挂醒目,缺少一项罚安全员和机具负责人100元。

7.14、各项目部要建立内部每周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对各工种安全工作进行奖罚,及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和整改落实监督工作。安全员负责办理少数工种上岗证,如经上级部门检查出缺一个上岗证罚责任人100元。

7.15、工程项目出现安全死亡事故,项目经理罚款1000元,安全员与直接责任者2000元罚款,所在工种工长1000元。

7.16、项目部要加强安全辅导、培训教育和检查的力度,每半个月用半天、一周用1小时为安全活动时间。同时,公司要进一步加大安全检查力度,要成立安检组对项目上的机械设备、防护设施、安全技术方案和交底进行定期检查,力争消除事故隐患。

8、质量管理制度

8.1、在项目部各个班组中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工长、组长都是兼职质量员,分项分部进行质量跟踪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目标。

8.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验收标准、合同规定、内部品牌工程验收标准去验收,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全面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造成返工的由质量员承担责任。

8.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材料供货合同要求,对项目进场材料按样品严格把关,确保工程所用材料的质量。如果由于材料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质量员要与材料部门人员同样处罚。

8.4、质量员负责落实品牌工程的实施工作。要对项目职工每月进行系统的质量意识教育、质量技术交底,抓好质量通病的防治工作,加强施工质量的预控,开展技术训练和岗位培训工作。不去实施的每次罚100元。

8.5、质量员要做好工程验收、报验工作。在工序施工交接时,质量员要组织交接双方认真进行交接检查,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8.6、质量员对没有自检、交接检记录或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分项工程,可拒绝进行检验,并有权给予责任人50—200元的罚款。

8.7、质量员具有质量否决权,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班组或工种,质量员有权责令其整改、返工乃至停工,出现质量事故及时向总部通报,对隐瞒质量事故不及时上报的',对质量员给予200元以上的罚款。

8.8、工长在施工过程中,应对自己施工的部位按设计要求、施工规范、技术交底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进行自检,符合要求后,填写自检记录。搞形式主义或弄虚作假的,给予工长每次100元的罚款。

8.9、质量员要和技术员一起做好各工种之间的协调工作及新工艺、新技术的推广工作。

8.10、工程项目发生返工、跑模、砼塌方、轴线位移、标高误差、大面积空鼓等,视责任大小,给予责任人100元以上的罚款。

8.11、质量员要系统积累质量方面的各项原始资料。职能部门对各项目的质量检查到各工种为止,所以项目对各工种、班组都要有质量评定考核,月底将质量报表送总部质量科。

8.12、实行“三检”和施工任务单制度是提高施工质量和生产率的重要环节,各项目部要严格控制,对执行不力或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的,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8.13、项目经理、施工员必须支持质量员的全面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质量员在过程控制中对质量高标准的实施。

9、预算管理制度

9.1、预算员原则上根据各个项目的计算规则、取费标准和合同要求去编制预决算,既要符合建设方、总包方的要求,又要按公司的规定执行。

9.2、预算员要对有关数据严格保密。

9.3、每个预算员离开公司或项目前,必须把所在项目的施工图预算、工程量和计算式完整无缺的交一份总部,交不出罚款1000元。

9.4、对于漏算、错算的,按其经济额度的5%赔偿。

9.5、预算员为项目计算工作量要精确,分项工程的成本制造数要精确;提交下月的材料使用计划单如不精确的、拿不出的每次罚款100元。

9.6、定额员每月做好定额用工分析、材料使用分析,做不到的每次罚款100元。

9.7、项目预算员必须建立本项目的台帐档案。如签证变更、合同协议、各类报表、成本考核,分层分项工程量计算书、预决算书等,做不到的每项罚款100元。

9.8、预算员、定额员一接手自己负责的项目后,应在一个月内编制一份完整的概算书、施工预算(除大型工程外),交预算科审核、存档。

9.9、预算员积极配合钢筋工长做好钢筋翻样工作,在主体工程结束时,进行预算量、钢筋翻样量以及实际使用量的对比工作,由预算员交一份总部,交不出罚款200元。

9.10、预算员、定额员要掌握当地的定额及取费标准,认真熟悉合同条款,积极与施工技术配合,及时地办理签证变更手续。

9.11、上报甲方的形象进度报表,要在甲方规定时间提前2~3天上报,并及时和甲方核对好形象进度支付款,确保工程款的回收,做不到每次罚款200元。

9.12、新开工的项目预算员要编制好一份完整的临时设施结算书,指令材料部门将临设材料与工程材料分开计帐,便于工程成本考核。

9.13、在投标报价过程中不得借口其他原因不参加投标,或者提前回工地,参与投标者必须自始自终,按时完成报价任务,不得漏算,如果影响工程中标的罚款责任人1000元。

9.14、对于竣工项目,竣工后必须及时办理完结算,不得有任何借口拖延结算,一旦发现将给予处罚200~1000元。

9.16、定额员及时为所在项目做一份施工总定额预算,让施工人员提前知道定额工时,一般情况规定在开工后第一个月内拿出来,拖延10天罚200元,拖延20天罚500元。

9.17、超出预算指导价的材料,要向甲方办理签证手续,不去办理者,每次每项材料罚款200元。

9.18、预算员要审核所在项目分包预结算书,并报总部预算科复核。严禁预算员为分包方编制结算书,一旦发现给予处罚2000~5000元,并追究责任。

9.19、分包项目根据合同要求,凡是与本公司发生水电、机械运输、临设、周转材料和修补等费用的必须详细制订好配合服务协议书。发现不制订合同手续的,预算员罚1000元。

9.20、所有甲方转来的甲供材料和万元以上的自购材料,以及认价材料,由预算员严格把关签字。预防超出预算价、合同价,预防弄虚作假,做不到的每张料表罚100元。

9.21、预算员对内外提供材料数量、规格、型号计划的同时,必须提供预算价。

9.22、预算员在编制工程预算、工程量等报表中,如发现在数量上弄虚作假者罚责任人200元。

9.23、公司经营科必须负责招投标和核算。一是审核各项目的定额用工;二是做好新项目工程招投标工作;三是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各项目预算员、定额员进行检查、考核工作。

9.24、项目预算员必须每月25日报公司预算科月完成工作量报表,公司预算科审核汇总后30日以前报公司总经理、财务科,如迟报或计算不精确每次罚200元。

9.25、预算员必须持证上岗,每年进行二次预算员知识考试,一次考试不及格进行补考,补考不及格自动下岗。考核成绩将作为年终评分依据。

10、财务管理制度

10.1、严格遵守国家的财务法规,财政纪律,方针政策和企业管理制度。

10.2、遵守公司财务制度,严守财务机密,不得随意泄密,泄密者给予1000元罚款,严重者开除。

10.3、对每月发生的经济业务要及时结帐、记帐,做到帐证、帐表、账物、帐款相符。

10.4、总帐会计必须每月一次同建设方、总包方和协作单位结清所有材料、资金往来帐,防止串户,不要影响要款,如耽误要款,每次罚300元。注意保管好原始帐本。

10.5、辅助会计要月月对清职工往来帐,防止串户,如出现漏帐,其全数金额由辅助会计自己赔偿。

10.6、公司只设一本总帐,项目部不再设立分帐,所有票据均有总经理一支笔审批报支,其余任何人签字仅作证明,证明人不能在审批栏签字。职工借款由各项目部经理审批签字,500元以上借款征得总经理同意。

10.7、财务会计要重点抓好要款,随时掌握正确的经济收入情况,材料费支出、应收工程款数据,及时的按合同规定回收工程款,确保公司正常运转。

10.8、财务人员要记好帐、管好钱、用好钱,资金金额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不允许长期巨款宕帐。职工借款控制在200元内,管理人员控制在500元内,一年中不得超过三次,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如借款超支造成集体损失,由审批人赔偿。

10.9、对于所有分包工程款只能先付70%,其余部分要由总经理同意后才能付款。如果未按规定擅自付出分包工程款,造成损失由付款人和准付人赔偿20%。

10.10、材料会计要认真严格把好材料进出、材料积存和材料消耗关。因资金紧缺,对材料已验收入库但货款未付的,应根据收料单、合同或协议,分单位、分类别每月30日报财务科。如果材料进出帐不符,每次罚款200元;材料积存不报而继续采购的,发现一次罚200元,并追究责任。

10.11、材料会计每月汇总干部职工出勤、奖分,包括职工工伤出勤并张榜公布。

10.12、财务上对于交来的各种内部罚款,有关分摊费、担保金、赔偿费和其它应扣款,都得一笔不漏地扣除归户,如发现遗漏由记帐人赔偿。

10.13、成本考核会计,每月必须及时做好低成本考核,数据要正确,数据不正确罚100元,不按要求弄虚作假者罚款200元。

10.14、工地废钢筋收入及其他收入,一律交公司财务入帐。各项目部不准以任何借口用转帐支票套取现金,一经发现罚责任人1000元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10.15、财务上要对有关人员的备用金及时提供,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但是领用者应该及时结帐,如果发现三个月不结帐,罚领款数额的10%。

10.16、从2002年元月以后各项目部必须把电缆、电线和固定资产一样编号列入台帐。还有临设用材中,50元至200元的低值易耗品也要列入名细并加强管理。

10.17、干部职工领药品,一律记帐到户,医药费包使用,每天按0.5元计算。工伤人员去医院治疗,除住院外,医院配药的处方一律带回工地并由公司医生给予配药。

10.18、材料付款由项目经理、技术、质量、材料、预算、仓库分别签字。分包工程付款由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安全、预算、公司经理签字,违反制度未签字付款的,罚责任人1000元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11、材料管理制度

11.1、工程材料的采购品种应以施工的实际需要为依据,数量以工程预算为依据。质量以设计要求为依据,材料员根据定额员编制、项目经理和施工员审核的材料计划负责采购。材料采购实行材料员专人负责制,项目上的其他负责人有建议权,不得直接插手材料采购。材料部门实行采购、验货、收料、审批、付款分权制,不允许减少环节,缺少手续一律处予罚款200元。

11.2、材料员调动,全部办好交接手续,由材料会计在场签字。交接时的遗漏问题,由原经办人处理,费用损失由个人承担,不办好交接手续而离开的罚500元并追究相应责任。

11.3、材料原则上分项目部采购,材料员采购材料要认真做好价格信息的调查、交流、咨询工作及信息论证工作,随时掌握商品价格的变化情况。大众材料价格不得超过总部调查价格的3%,大型材料不得超过1.5%。材料以质优需用为主,不允许以借口不能报批而采购价低质劣的材料。对买回的不合格的材料,坚决给予退货,不能退掉的部分,由采购员赔偿50%。

11.4、购置固定资产必须经总经理同意,其他任何人不允许擅自作主,采购员更不能随意购买,违反者罚款500元并追究相应责任。

11.5、采购万元以上的材料,一律采取招投标,投标厂家要在5家以上。签订合同应由项目经理、材料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会同供应商洽商,签订合同时除考虑价格合理外,还应考虑本公司的资金周转情况。在保证合同要求质量的前提下,确定最低价,10万元以上要经过总经理同意,50万元以上要由总经理参加,违者罚责任人1000元,特殊情况除外。

11.6、采购员原则上亲自送货到现场,把好质量、数量、规格、用途、价格关,与收料、仓库保管员当场验货手续,不到现场办理的每次罚100元。所购材料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应及时向资料提供,凡未及时提供或手续不全的每次罚采购员100元。

11.7、凡是两个工地之间的调拨材料,必须由仓库保管员开具调拨单验收入库,材料当场点清,发现差错经手人罚200元。

11.8、甲供材料包括安装主材料要根据预算员提供的计划单,经项目经理、施工员签字手续齐全后,方能去甲方提货。验货入库时要有对口工种代表、材料员、门卫三人以上签字,当日验收,不得过夜,发现代签每人每次罚200元。

11.9、三大材料和安装主材要凭送货单位的解货单,对于规格、数量、质量不合格的材料要全部清退,如果收了不合格的材料,每车给予责任人500元以上的罚款。

11.10、材料入库必须统一计量标准,重量以千克、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地材料收料实事求是地进行丈量,目测估计的发现一次罚200元,二次开除。收料员要根据现场的需要,不得滥收,浪费资金和材料。

11.11、除钢筋、砂石、红砖、铸铁管等庞大的材料外,所有材料要进入仓库,尤其是安装、装潢材料。材料进入时须由仓库保管员及相关人员进行验收,材料堆放在外面每次罚款责任人200元。

11.12、进仓库领料,必须依据耗用材料总计划单凭项目经理或定额员签字后的领料单领取材料,低值易耗品原则上以旧换新,否则,仓库保管员可以拒绝发料,报废材料每月要由财会材料人员在场清点,以旧换新率达到100%,达不到每次罚款100元。

11.13、所有进入仓库的材料一律有计划限额发料,不按限额领料单每次罚款保管员200元。

11.14、收料员都要设立一本台帐,对各种材料按顺序先后详细登记。保卫人员也要设立一份台帐,但只登记钢材、木材、水泥、砂石、砖。由材料会计每月把两份台帐进行对照,发现问题及时调查汇报,作出相应措施,违反者罚200元。

11.15、甲供材料在进场前,必须由甲方对价格、质量进行认可,免得事后扯皮,在工程结束时,将剩余甲供材料及时退还。

11.16、由材料会计负责材料分类,让所有土建、安装、装潢仓库的帐本、报表规范化、统一化,便于管理和检查。材料会计负责清理积压材料,随时与采购部门和其他项目互通信息,便于调用。

11.17、用车台班规定:

计时台班车:130不得超过30元/小时,5吨东风、解放不得超过40元/小时,按实际用车时间计算。

租赁材料装卸运费每吨不得超过30元。

外运渣土:130三环每车不得超过70元,三环内每车不超过80元,二环内不超过90元,特殊情况另行考虑。

11.18、租赁材料进场要有对口工种代表、门卫人员、保管员严格验收,材料员对租凭材料要建立台帐,并督促施工部妥善保管使用,不要任意切割、焊接,造成损失追查施工员责任。

12、机械管理制度

机械料具使用,全部执行公司内部调拨制度,凡是工程项目需要机械料具时,一律由公司机具负责人统一调配。

12.1、在公司没有货源的情况下,如果项目部急需机料具,要征得负责人同意后才能去社会上租赁,如果擅自去社会上租赁机械料具,按租赁费的10%罚责任人。

12.2、项目上需要大中型设备,必须提前一星期通知机具负责人。如设备闲置在工地上或无计划要设备,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12.3、设备调出时,项目部必须清理干净维修好,保证调进项目部及时正常的使用,如果设备不能正常运转,对调出项目部的使用工长罚款200元。

12.4、凡是调出设备,一律办理调拨单,重要设备由调出单位派专人押车,损失的由调出单位按原价赔偿。汽车到达调出或调进项目后不及时卸车,每小时罚项目负责人50元。

12.5、因生产需要总部要求项目调出设备时,项目部必须无条件服从,如影响生产,大中型设备每拖延一天罚项目负责人500元。

12.6、凡是在使用中发生故障的设备,原则上都由各项目部机修工自行修理,不能修理的需要外协单位修理的机修工应向施工员交代原因,并由工地材料员,施工员,机修工,协助单位的修理人员谈好价格,明确修理后的保证使用期。

12.7、使用塔吊等大型机械,必须严格按机械操作规范,严禁违章操作,如果项目部不按要求超负荷吊装,每次罚责任人500元。

12.8、三大料具调拨要求项目部提前十天报送机具负责人,调拨时由需方项目派人到调出项目验收,并在调拨单上签字,手续完备后双方不得扯皮。

12.9、所有货物调出项目必须配合装车,如汽车到工地后,迟迟不能安排人员,每推迟一小时,项目负责人罚50元。

12.10、钢管调出时必须清理调直,弯曲钢管每根扣5元,钢管上带有扣件的不记帐,乱割钢管的每根扣10元。

12.11、钢模调出时必须调直修理上油,未整理的钢模按每平方米扣10元;发现小钢模上打洞扣10元;在大钢模上打洞的,每个洞扣30元;大模变形每平方米罚100元。罚款由项目分摊,其中木工工长与组长承担70%,30%由其他管理人员承担。

12.12、快拆顶托调出必须清理调直,配件齐全。未清理的,每根按2元扣除;情节严重的罚调出负责人200元。

12.13、扣件调出必须灵活,螺丝齐全上油。调出后发现如需修理的坏扣件每只扣2元;不灵活的扣件,每只扣0.5元。情节严重的罚调出负责人200元。

12.14、工地上遗失料具的,按总额30%赔偿。根据全体管理人员的折率、时间,由项目经理负责分摊。

12.15、凡是新开工的项目,需要机械料具的,一律由机具负责人报总经理批准,擅自购买的,不予报支发票,由项目管理人员分摊。

13、后勤管理制度

13.1、食堂管理要坚持公正合理、实事求是、不赚不赔、略有节余的原则。每月克扣伙食节余500元以上的,食堂负责人罚款200元,炊事员罚50元,透支部分由食堂负责人员全赔。

13.2、食堂人员不允许把生菜回给干部职工,回一次罚100元;食堂人员如利用食堂帮助他人煮饭菜的罚当事人100元;非食堂人员与食堂人员一起在食堂吃饭或看到熟人打菜少收菜票,发现一次罚责任人200元,情节严重的开除。

13.3、食堂一律采取管帐不管钱,购菜每月轮换制,发现连续两个月买菜者罚200元;购菜至少2人同往,粮油菜全部过磅,虚报贪污双倍处罚,情节严重者开除出工地。

13.4、把好食堂卫生关,炊事员必须每年体检一次,操作时穿好工作服、戴好工作帽、口罩;发现随地吐痰,切菜卖菜时抽烟等其他不符合卫生制度的行为,发现一次即给以30元罚款 。

13.5、强调每日每人食油一两,蛋、鸡腿等按原价出售,纯蔬菜类每客控制1.5元内,荤菜每客控制在4元内,这几点作硬性规定,违反一次罚组长100元,炊事员50元。

13.6、食堂人员服务态度端正,待人礼貌、说话和气,尽量做到饭菜可口有味,保证天天热水、开水供应,没有开水、热水,当天责任人罚款50元。

13.7、为方便职工,以食堂为单位,设置便民服务部经营烟酒日用品等,原则上不赚不赔;负责小卖部人员,报酬为同等级工种的90%,小卖部所经营的品种一律不赊帐;造成损失责任人负责。

13.8、职工进食堂勒索炊事员不收菜票,事后不汇报,第一次罚该炊事员200元,第二次罚500元,继续下去者开除;对该职工的应付菜票以3倍票价追回,二次重犯者开除。

13.9、各项目部食堂凡添置一切炊具不得擅自购买,一律由总部后勤负责统一调配。

14、定额用工制度

14.1、用工量与工时记载,一律根据公司内部的劳动定额规定,这样可以杜绝虚报、假报、多记、出工不出力的不合理现象,激发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生产率。对项目定额制度具体作如下规定:

14.1、定额用工是实行班组或个人分项分部的包干制度,其中包括工程量、施工时间、质量、安全、材料、文明施工全部在内,所以一般情况下不存在点工,如有特殊情况的点工由项目经理签字。

14.2、各项目部的预算要把工程主体和装修工作量,分部分项计算出来上报总部,由总部结合内部的劳动定额标准折合成工时,然后再下拨项目,各项目经理和施工员按规定分给各个工种。

14.3、各项目部必须自开工第一天起到竣工收尾严格执行总部土定额用工量,不得随意篡改。

14.4、某项工作发生的工程量、职工用工都得由预算员、项目定额员按图纸或其他实物量计算定额发生数,在施工前由工长向职工交底,交底后方可施工。

14.5、各项目预算员必须提前一个月分工将月定额用工量下达给定额员,项目定额员每天一次下达给工长,工长必须按定额限量安排班组施工人员操作,不得超支。

14.6、定额用工决算首先必须由项目经理、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在定额计划单上签字,由定额员审核后,工长负责组织施工并按施工实际记载各施工人员应得工时。

14.7、定额员收到工长签字、职工签字认可的定额用工单时,必须认真审核:检查用工单上有关负责人是否全部签字;审核预算定额数与职工工时实际发生数是否相符;职工有否签字。

15、计划管理制度

15.1、每个工程项目开工,不但要详细精确制订年度施工形象计划,还要制订月计划和周计划。统一用曲线图标明工程人员配备、工种分析、用工量情况。

15.2、绘制好施工现场机械装置、料具、材料堆放的详细合理的平面图。

15.3、计算出料具使用、材料使用计划,并报送总部。

15.4、年度施工计划要由月计划去保证实现,月计划必须详细定额量、用工量。

15.5、月计划的实现要有周计划去保证,所以周计划更要详细标明定额量、用工量。在施工日记中要明确记载每天的上班时间、完成的工作量、是否符合计划等。

15.6、计划完不成是客观上的延误可以顺延,这是指停电、停水、建设单位缺少资金、工程图纸拖延以及机械、材料、料具跟不上等客观原因,以签字为准。

15.7、月计划受到影响属于主观原因造成的,必须于周计划中抓紧,加班加点挣时间,不允许延误。

15.8、经检查,第一次不及时下达计划任务书,给予工长罚100元,项目经理与施工员罚200元。

15.9、经检查,第一次完不成计划,给予工长罚100元,项目经理与施工员罚200元。

15.10、如果第二次检查到未下达计划任务书或者完不成计划,说明施工员已毫无计划概念且管理能力跟不上,已不适应继续留在所在职位上,一律降职处理。

15.11、凡是紧急需要的材料、料具,必须于24小时前通知,一般的物资,必须在三天前通知,其他计划物资应在半月前通知。

15.12、班组以上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计划生产意识,确立按计划生产的原则。公司总部由施工科长负责成立一个计划小组专门领导生产计划工作,各项目部也要指定专人负责,并作为重点工作去抓。

15.13、制作三块牌子,挂在办公室最醒目的位置。一是工程施工月计划和分项工程计划表;二是年度计划表;三是机械、料具、材料进出场时间表。

16、工资分配制度 

建筑企业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文(14篇)篇十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施工特点,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施工消防承包责任书

工程项目在开工前应与公司签订施工现场消防承包责任书,对施工现场的消防承担安全责任,责任书样式如下:

消防承包责任书

建筑施工过程除了人身伤害以外,另一大害就是火灾。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现场易燃物很多,明火作业也很多,如管理不严,容易发生事故。针对这些情况,为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及本工程的防火安全,特制定消防承包责任书。

一、经济承包责任人即为消防承包责任人。

二、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公安部关于建筑工地防火的基本措施。按规定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建立健全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用电安全、动火审批、巡逻值班、安全检查等各项管理制度。

三、项目部必须全面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要求对施工幢号、各班组、各级管理人员层层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和完善以第一责任人为核心,分级负责、层层把关的安全防火责任制。成立义务消-防-队(消-防-队员按施工人数的10%配备),现场设消防值班人员,对进场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四、项目部在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区、生活区,按规定保持防火间距。在防火间距内严禁搭建其他建筑或堆放可燃材料。如果条件所限,防火间距达不到标准时,应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适当减小防火距离。

五、项目部在施工现场应设有车辆环形消防通道,通道宽度不小于3.5米。如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的,应设置回车道。严禁占用场内通道。

六、项目部在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专用消防用管网,并配置消防泵,其电线应专线敷设,配备消防栓,较大工程要分区设消防栓,24m以上的高层建筑要设置消防竖管,竖管每层应设置消防框口,并配置水带和水枪。

七、项目部在临建设施、仓库、易燃料场和用火处必须设有足够的灭火工具和设备,对消防器材要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

八、项目部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和使用明火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部在施工现场出现火险或火灾时,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当即不能

救的要及时报警,请消防部门协助灭火。灭火以后要保护现场,并设专人巡视,以防死灰复燃。

十、项目部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公司将按照制度予以处罚。

十一、对建筑工地消防管理不善而引起重大事故的,视情节严重给予经济处罚外,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十二、本责任书未涉及之处请参照公司《消防管理细则》执行。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公司:项目部:

代表:代表:

签订时间:年月日

(二)施工现场消防管理细则:

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放、仓库、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域。

2、厨房、变配电间与临时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15米。

3、存放汽油等易燃物品的库房,应单独建筑,并与建筑工程用火作业区、易燃材料堆放保持不小于30米的距离。

4、临时设施和施工区域内,应按规定设有消防通道,宽度不得小于3.5米,并保持通畅。夜间应设照明,并加强值班巡逻。

5、高低压架空电线下,禁止搭建临时设施或堆放易燃、易爆材料。

6、厨房、柴油灶以及经常明火作业的建筑,必须单独设置在临时设施区域的长年下风向,并保持15米的间距。

7、变配电间、氧气、乙炔库以及存放易燃物品的房屋,应单独设置在地势较高,不易积水的地带,并使用非燃材料建设,有良好的通风。

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平方米时,应备有专供消防用太平桶,积水池、黄砂池等,这些部位四周不得堆放物件阻塞通道。

3)临时木工间(棚)、油漆间、木材库一股为每25平方米放置一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油库、危险品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相关种类的灭火机。

4)建筑物楼层通道处应挂防火宣传标志,设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5)消防器材应有专人负责维修保养,并挂有换药充气时间牌子。

6)木工间(棚)、油漆间、木构库(木制品库)、食堂、油库、危险品库应明确防火责任人,设置防火制度和防火标志,挂在明显适当位置。

10、施工现场实行动火审批制。焊、割作业等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1、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高处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投影水平距离),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米。

12、氧气瓶和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严禁在烈日下曝晒。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

13、氧气瓶、乙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14、工地组建义务消-防-队,每季活动一次,夜间应组织值班巡逻检查。

15、项目部经理是工地的防火责任人,应全面负责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集体宿舍:

1、集体宿舍周围和各楼层,必须设置消防器材和工具,消防器材和工具不得随便挪作他用。

2、灭火机等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保证完好使用,药剂(气体)应及时调换(充装)。

3、消防器材设置处不得堆放其它物资,以保证畅通易取。

4、集体宿舍内,不得自行乱拉电灯和各种电器用具,严禁使用灯泡、小太阳和明火取暖。

5、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火油炉、煤炉自行烧煮各种食物。

6、睡在床上严禁吸烟。火柴梗、烟蒂不得乱丢,打火机等烟具应放在不易燃烧的位置。

7、集体宿舍内,不得贮放汽油、香蕉水等,也不得存放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

8、不得在集体宿舍内,焚烧废纸、杂物等,也不得存放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

9、油漆工、柏油工的工具和工作服,经汽油等可燃液体清洗后不得存放室内和在室内凉干,应放在室外。严禁在未干燥的情况下,穿衣上岗接触火源。

10、集体宿舍的修缮,应由领导安排,在制定修复计划的同时,应制定防火措施。

11、不得在宿舍内加工各种木器和油漆个人用具。

12、每周一次的卫生大扫除,应和防火安全结合起来,在打扫卫生的同时,应制定防火措施。

13、宿舍的室长和轮流值日人员,应在熄灯睡觉前、上班离开宿舍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最后一个离开宿舍的人员,也做好防火检查工作。

(三)防火安全制度

1)木工棚(间)防火安全制度

1、木工棚(间)严禁吸烟,严禁动用明火。

2、照明灯具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不准乱拉乱接电线。

3、操作人员停止作业离开前必须将木屑、刨花清理干净,并切断电源。

4.按规定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挂放在醒目的地方,并定期检查保养,保持完好有效。

2)氧气、乙炔仓库防火安全制度

1、仓库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其它危险物品和杂物。

2、仓库周围严禁动用明火。禁止堆放阻碍物,保持道路畅通。

3、不准戴有油污的手套动用氧气、乙炔瓶,搬运时不得混放、敲击、碰撞、抛卸、滚滑。

4、氧气、乙炔瓶必须分开存放,气瓶必须挂有明显的“空”、“满”标志。氧气

5、仓库必须落实有效的通风、隔热措施,门锁必须使用三保险锁。

6、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挂放在醒目的地方,定期检查保养,保持完好有效。

3)材料仓库防火安全制度

1、仓库周围未经许可,严禁动用明火。严禁堆放物品。

2、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电加热器具。

3、仓库内照明灯具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4、互相作用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资不得混放。

5、仓库工作人员下班时应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窗锁门,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开。

6、按规定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灭火器材,挂放在醒目地方,定期检查保养,保持完好有效。

4)油漆仓库防火安全制度

1、仓库内严禁吸烟,挂有醒目的禁烟标志。

2、仓库周围未经许可,严禁动用明火,严禁堆物,保持道理畅通。

3、不同性质的油漆应分类堆放,不得混放。严禁储存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4、仓库内照明灯具必须符合防爆、防火安全要求,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5、仓库工作人员离开时应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窗锁门,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开。

6、按规定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灭火器材,挂放在醒目地方,定期检查保养,

保持完好有效。

5)配(变)电间防火安全规定

1、配(变)电间周围严禁堆物,保持道路畅通。

2、严禁吸烟,挂有醒目的禁烟标志。

3、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4、按规定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灭火器材,挂放在醒目地方,定期检查保养,保持完好有效。

6)消防水泵管理规定

l、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维修、保养工作。

2、每周进行一次检查、试机、定期维修保养,确保运转正常。

3、消防水泵电源与施工用电分开,单独架设专用线路和配电箱,并标明消防专用。

4、冬季应有防冻保暖措施。

5、严禁玩弄和损坏消防水泵。

7)消防蓄水池管理规定

1、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做好记录,确保蓄水池有足够的水量。

2、水池必须有牢固的盖板等封闭隔离设施,并设置醒目的标志。

3、严禁擅自拆除封闭隔离设施,严禁向蓄水池抛扔杂物、垃圾。

8)碰焊机防火安全制度

1、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正确穿戴劳防用品,戴好防护眼镜。

2、碰焊机必须搭棚,保持周围道路畅通,搭棚材料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3、碰焊机电缆线必须穿管埋设。

4、张挂防火挡板,阻止火星四溅,并设置灭火器材。

5、作业完毕离开时必须检查并清理现场,熄灭残余火种,切断电源。

9)木工园锯防火安全制度

1、木工园锯使用时必须搭棚或进木工棚,不得露天使用。

2、严禁吸烟,挂有醒目的禁烟标志。

3、严禁在竹笆等易燃、松散,不易清理木屑的材料或地方上使用。

4、停止作业离开时必须将木屑清理干净,并切断电源。

5、严禁使用无安全隔离措施的大功率灯泡照明。

6、按规定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灭火器材。

10)集体宿舍治安、防火安全制度

1、住宿人员必须自觉遵守集体宿舍治安,防火安全制度。

2、亲友探访需住宿,须凭有效证件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办理住宿手续后,方可住宿。严禁男女混居一室。

3、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吵闹,影响他人休息。

4、住宿人员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财和贵重物品,人离宿舍时必须关闭电源,关窗锁门。

5、严禁偷盗、打架、酗酒闹-事和以任何形式进行输赢的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6、宿舍使用低压电照明,严禁乱拉乱接电源、插座,严禁使用大功率灯泡照明、取暖、烘烤衣物。

7、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电加热器具和液化煤气。

8、严禁躺卧在床上吸烟,不准乱扔烟蒂。

9、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

10、严禁损坏门窗、门锁等公用物品,严禁玩弄、损坏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11)厨房防火安全制度

1、使用油炉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做到人离关机。

2、油炉运行过程中严禁加油和调换油管。

3、必须经常检查油炉及辅助设备的运行情况,严禁带病运行。

4、油炉用油必须单独存放,并落实防火安全措施。

5、起油锅炸食品时,人不能离开,以防油温过高起火。

6、电源闸刀严禁安装在锅灶上方,以防水汽造成短路发生火灾。

7、定期检查电气线路安全情况,防止用电量超载引起火灾。

8、下班离开前必须关闭油路开关,切断电源。

9、按规定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灭火器材,挂放在醒目地方,定期检查保养,保持完好有效。

12)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为加强对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的管理,特制订如下作业审批制度:

一、一级动火

1.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严密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动火作业均属一级动火。

2.一级动火申请应在一周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一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无证动火。

3.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主管防火工作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动火证),并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二、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动火作业均属二级动火。

2.二级动火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三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无证动火。

3.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负责人填写动火证,并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安全监督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三、三级动火

1.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

2.三级动火申请人应在二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无证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证,经主管施工员审核批准,签发动火证后方可动火。

四、动火升级制度

1.元旦、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等节假日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动火作业,确因施工需要而必须动火的,应事先申请,在原动火级别的基础上提高一个等级办理审批手续,并报公司安全监督部备案。

2.在重大社会活动、事件期间动火作业,按上级规定时间实施动火升级,审批手续参照节日审批制度。

13)防火检查制度

为了健全本工地的安全防火工作,保护好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保证工程的正常施工进度,特制定以下制度:

1、防火领导小组成员,除每日做防火检查外,在每周项目部组织的大检查中,及时发现隐患,要及时消除,将火苗消灭于萌芽状态。

2、防火检查内容,除公司制定的防火检查外,结合本工地的实际情况,应对木模堆放点、厨房间、木工间等地及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做好整改复查。

3、决不放过一点一星火种,对造成火灾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处理,还给一定的经济处罚。

4、检查人员除教育外,必要时要加以严肃的处理。

编制单位:苏州建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二零一叁年十月

苏州建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

大同路酒店施工总承包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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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路酒店施工总承包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大同路酒店施工总承包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苏州建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

大同路酒店施工总承包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条例和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安全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做好防范工作,杜绝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2、建立健全消防领导组织,成立义务消防小组,按现场实际情况划分区域,配备足够消防器材,指定负责人,实行挂牌负责制。

3、加强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发动和依靠群众自觉遵守防火制度,落实消防措施,把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4、按照项目法施工规定,实行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要做好一个施工现场多家队伍施工的协调工作。对土建、安装、装饰三方的交叉作业事先要对各方负责人进行防火交底坚决做到没有安全防护措施,不得动用易燃、易爆物品及有关器具。安装和高级装饰人员进行工作必须携带小型灭火器。

5、施工现场制定消防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做得好的单位,对单位负责人给予一定的表彰及物质奖励,不重视的单位,对单位负责人给予经济处罚。并且与经济利益、评职称、升职挂钩。

6、为实行规范化要求,各防火部位要明确消防责任人,全面实行挂牌负责制,各防火区域要悬挂醒目的禁火标志,提示大家自觉防火。

7、义务消防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培训,掌握消防技能,熟悉灭火器性能,经常对消防器材进行检修,保证性能良好。

8、高层建筑必须有充足的消防水源,应有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措施。

9、对于违犯消防安全管理标准行为的,依据消防法规及有关处罚规定查处。

山东天齐置业集团济南分公司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日常消防检查可结合安全生产检查进行。

2、项目部防火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由项目部防火责任人组织执行。

3、岗位防火检查由操作工结合清洁卫生、文明生产对本岗位的防火安全随时进行检查。

4、对查出的火险隐患要定时整改,本部门难以解决的要及时按级上报。

5、安全部门要把每次安全检查的情况进行记录,把火险隐患的整改措施备案并存于防火档案。

二、项目部防火责任人职责

1、负责对本项目部的防火安全教育工作,普及消防知识,保证各项防火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

2、每月组织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督促整改。

3、配制本项目部的消防器材,保证器材完整好用,不得随便挪用。

4、本项目部内发生火灾事故,必须负责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上报公司。

5、每季度召开各班组防火责任人会议,分析防火安全工作情况,布置下季的防火安全工作。

三、班组级防火责任人职责

1、落实项目部所布置的防火工作,检查和监督本班组人员执行防火安全制度情况。

2、负责检查本班组成员所操作电气机械设备的防火安全装置,运转和安全使用,并监督和检查易爆物品的使用管理工作。

3、督促做好本班组日常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发生事故立即补救,并及时向项目部防火责任人汇报。

四、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管理制度

1、漆类、油类、香蕉水类等到各种易燃品进工地后必须立即进专用仓库,并按指定位置存放,各领用部门严格控制限额领料,施工现场内易燃品不宜存放过量,不用物品应退回仓库,不准到处乱放。

2、氧气要注意安全运输,进工地后由电焊部门负责保管,氧气瓶使用后应做好标记,不准乱放。

3、如有违者或不负责任而造成损失,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五、焊工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焊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焊工在工地现场操作时,必须按有关规定要求执行,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3、对存有危险性物资的场所,焊工应采取相应的防爆电气设备,掌握防爆电气设备的原理。

六、仓库保管员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仓库内物资储存要分类、分堆、分垛,各类物资需标有标识,

主通道不小于1.5m,次通道不小于0.5m,严禁超储。

2、仓库要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充足的消防水源,在消防设施的.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仓库职工会使用各类消防器材。

3、仓库内要保持清洁,可燃废物要及时清除。

七、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位置,不准随意移动和挪作他用。

2、要加强检查和保养,每月检查一次,每半年保养一次,发现消防器材损坏,缺少应及时上报,并及时恢复良好。

河北海滨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日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应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84号《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规章规定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二、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应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并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同时应承担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责任和义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监理。

三、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规模、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义务消防组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统一管理分片包干和个人岗位责任制。并应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同时应落实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四、施工单位应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导致火灾的施工作业及其他活动,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2、可燃及易燃危险品管理制度;3、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制度;4、消防安全检查制度;5、应急预案演练制度。

五、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并应根据现场情况变化及时对其修改、完善。防火技术方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施工现场重大火灾危险源辨识;2、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措施;3、临时消防设施、临时疏散设施配备;4、临时消防设施和消防警示标识布置图。

六、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现场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应急灭火处置机构及各级人员应急处置职责;2、报警、接警处置的程序和通讯联络的方式;3、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4、应急疏散及救援的程序和措施。

七、施工人员进场前,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向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防火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1、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技术方案、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的主要内容;2、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的性能及使用、维护方法;3、扑灭初起火灾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4、报火警、接警的程序和方法。

八、施工作业前,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人员应向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交底。消防安全技术交底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火灾的部位或环节;2、施工过程应采取的防火措施及应配备的临时消防设施;3、初起火灾的补救方法及注意事项;4、逃生方法及路线。

九、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应定期组

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消防安全检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可燃物及易燃危险品的管理是否落实;2、动火作业的防火措施是否落实;3、用火、用电、用气是否存在违章操作,电、气焊及保温防水施工是否执行操作规程;4、临时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5、临时消防车道及临时疏散设施是否畅通。

十、施工单位应依据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灭火及应急疏散的演练。施工单位应做好并保存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文件和记录,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和资料:包括消防设施平面图;消防制度、方案、预案;消防组织机构、负责人、义务消-防-队;消防设施、器材等维修验收记录;电气焊人员持证上岗记录及复印件;施工现场消防检查记录。

十一、施工人员要正确使用消防设施器材,熟练掌握灭火器的操作。遇到火情,不要慌张,立刻拨打大厦消防中心电话(83913323),报告着火地点、火势大小;就近使用消火栓箱内灭火器实施扑救。发生火灾时,严禁乘坐电梯,有就近的消防通道迅速撤离大厦。

十二、施工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施工现场的义务消-防-队员,要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并将培训资料存入内业档案中。

十三、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车道。保证临时消防

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区与非施工区应设置围档隔开,不得遗撒、阻塞、占用公区走道及消防通道入口,保持施工现场道路平整、畅通。

十四、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要害部位应配备不少于4具的灭火器,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灭火器材灵敏有效。

十五、施工现场消火栓应布局合理。消防干管直径不小于100毫米。消火栓处昼夜要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米内不准存放物品。地下消火栓必须符合防火规范。

十六、高度超过24米的建筑工程,应安装临时消防竖管。数量不少于2根,管径不得小于100毫米,每层设消火栓口,配备足够的水龙带。消防供水要保证足够的水源和水压,严禁消防竖管做为施工用水管线。消防泵房应使用非燃材料建造,位置设置合理,便于操作,并设专人管理,保证消防供水。消防泵的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要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

后方可离去。用火证当日有效。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十八、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建筑工程内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十九、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施工期间如使用临时电源,必须凭相关许可手续,办理临时用电申请单。配备合格的临时用电设施,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闸箱内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施工现场严禁私搭、乱接电线,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施工现场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库房、木工加工场所、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业场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热强光灯具。

二十、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二十一、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应符合防火要求。库房应采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烯料。

二十二、施工现场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废弃材料应及时清除。

二十三、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密目式防尘网、保温材料,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使用时施工单位保卫部门必须严格审核,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施工现场搭建的办公、宿舍等房屋应当使用不燃材料做填充的彩钢板。

二十四、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消[2011]65号),使用符合要求的外保温材料,在外保温施工前将材料送有关部门进行检测,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二十五、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禁止在大厦外围及大厦内部任何位置吸烟。不得在施工现场设置宿舍。施工现场和生活区,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严禁工程中明火保温施工及宿舍内明火取暖。从事油漆粉刷或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的防火要求,必要时派专人看护。

二十六、生活区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管理规定。严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设,宿舍内不得卧床吸烟,房间内住20人以上必须设置不少于2处的安全门;居住100人以上,要有消防安全通道及人员疏散预案。

二十七、生活区的用电要符合防火规定。用火要经保卫部门审批,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使用规定,用火点和燃料不能在同一房间内,使用时要有专人管理,停火时要将总开关关闭,经常检查有无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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