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与合同制的区别(精选6篇)

时间:2023-09-21 作者:灵魂曲合同与合同制的区别(精选6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合同与合同制的区别篇一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项目(以下称本项目)招标,为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各自优势,提高市场竞争力,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以甲方名义参加该项目的竞标。

2.1合作范围:项目。

本项目中标后:

(1)以甲方名义负责该项目公司(spv)成立、公司章程制定、投融资管理、运营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部工作,中标后以双方签定的《代持股协议》约定为准。

(2)以甲方名义负责工程施工,甲方同意将中标后本项目施工工程合同金额的以内的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及材料供货等事宜交由乙方负责。

具体事宜,工程中标后依据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总包合同)约定的原则,另行签订施工管理协议。

甲方应提供一份总包合同原件给乙方,甲乙双方签订的中标后的施工协议所涉的主要条款(包括但不限于:预付款及履约保函的相关约定、合同单价及其相关的调整方式、施工工期及其相关的处罚条款等)均参照总包合同的相关条款。

2.2项目工程中标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组建项目经理部,由乙方负责的分包项目按竣工结算总价的向甲方上缴管理费,与本项目有关的应缴纳的税、费由乙方缴纳,或由甲方以甲方的名义代扣代缴,其它财务、质量、劳务管理等按照甲方制度执行。

2.3乙方向甲方缴纳的管理费,在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按比例扣留。

2.4由甲乙双方共同组建的项目经理部中,甲方派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质安工程师人,以控制合同的实施,月工资发放标准按项目经理每月元/月、项目总工元/月、质安工程师元/月发放,乙方承担以上人员%的工资费用。

2.5甲方承诺,本项目工程中标后,甲方按业主要求开设账户,甲方在收到业主支付的工程款项后按照甲方财务管理制度及资金使用计划,扣除相关税费及管理费后的全部余款汇入乙方指定合法账户。

2.6甲方对本项目工程的财务有监管的义务,乙方承诺,乙方收到的工程款专款专用,首先保证生产、生活需要,必须保证民工工资支付。

3.1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项目前期联系、竞标期间和签约前的全部公关工作,力争本项目中标,并承担相关费用;有关的投标保证金由乙方负责,乙方需在投标截止日前前7日转入甲方指定账户,由甲方统一办理。

3.2甲方负责编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投标文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照,乙方负责经济、技术部份编制工作,开标前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投标报价及投标文件的定稿,招标文件的购买及投标文件的制作费用各自承担。

3.3投标定价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

3.4如本项目中标,项目履约保证金(保函)由乙方按承接工程项目比例交与甲方后,由甲方统一办理。

4.1合作双方都要对本协议范围内商议的内容或执行过程中的有关文件和资料,特别是编制标及执行合同有关文件资料及商务活动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外泄。

5.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开始生效,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告终止

a、未能中标

b、业主取消项目招标或本项目一年内未能招标

c、有关本项目的施工协议书签订之日起

d、其它双方一致同意的原因

6.3若本项目在合作过程中,双方协商一致中断或终止本项目进一步合作,以双方另行签定的合作协议为准。

7.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详尽事宜,双方在项目中标后,依据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作协议及合同约定原则及条款,再另行签订的协议书中加以明确。

7.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与合同制的区别篇二

本协议由下列当事人约定在 (甲方住所地或办公地) 订立。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鉴于__________拟对________项目(下称本项目)进行招标(发包),甲方将参与本项目投标(承包),乙方了解本项目相关情况,为发挥各自优势,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1.1本协议招标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工程项目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2本协议非招标发包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无需经过招标即可将工程项目直接发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3甲方与招标人(非招标发包人)签订的合同(下称主合同)包括工程承包合同、工程分包合同、bt 项目合同等。

2.1乙方全力配合甲方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承包),积极收集并向甲方提供本项目行政审批及招标(发包)工作进展等情况,招标人(非招标发包人)资信情况,项目所在地水文、地质条件及材料、设备、人工市场行情情况等;协助甲方编制标书;配合甲方参加投标及商务谈判等活动。

2.2如确因乙方原因促成甲方与招标人(非招标发包人)签订主合同,甲方将根据本协议约定,以同意乙方自行承担劳务分包任务(限于乙方有相应资质)或推荐合格劳务分包人承担劳务分包任务等形式开展合作,并按本协议附件所载明的条件签订具体的劳务分包合同。除此之外,乙方不再向甲方主张任何报酬或提出请求。

3.1如确因乙方原因促成甲方与招标人(非招标发包人)签订主合同,合作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该项目完工并移交招标人(非招标发包人)之日止。

3.2如甲方未能与招标人(非招标发包人)签订主合同,或者乙方对甲方与招标人(非招标发包人)签订主合同未发挥其应当发挥的作用,则合作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招标人(非招标发包人)确定招标(发包)结果时止。

4.1如招标人(非招标发包人)要求甲方提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乙方应在甲方提供担保前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担保。招标人(非招标发包人)释放甲方投标担保后,甲方应在__日内释放乙方担保。

4.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撤回投标文件或甲方投标保证金或保函被招标人(非招标发包人)没收的,甲方有权通过没收乙方保证金、保函等形式行使担保权。

4.3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

6.2甲方负责办理项目投标担保和资格审查等手续,提供投标所需的各种资料。

6.3项目中标(承包)后,甲方负责办理履约担保、组织商务谈判和合同签订、组建项目部,全面负责工程施工期间的各项管理工作等。

6.4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

7.1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约定参与或推荐合格劳务分包人参与本项目劳务分包。如因乙方或乙方推荐的劳务分包人原因导致甲方不能与其签订具体的劳务分包合同的,视为乙方自愿放弃该权利。

(或者7.1乙方有权利也有义务根据本协议约定参与或推荐合格劳务分包人参与本项目劳务分包)。

7.2乙方应及时、真实、准确地向甲方报告与本项目投标(发包)相关的信息,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应尽到谨慎审查义务。乙方不得隐瞒与本项目相关的重要事实,不得向甲方提供虚假信息,不得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受其他单位、个人的委托参与本项目的竞争。乙方若发现不能达到促成甲方签约的目的,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7.3乙方应派遣有相应工作经验和业务能力的人员,配合甲方编制标书,为甲方投标报价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

7.4乙方应积极向招标人(非招标发包人)和有关单位宣传甲方的实力和业绩,为甲方踏勘项目现场、参加商务谈判和签订主合同等进行联络,提供交通和食宿便利。

7.5 在本项目主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等履行阶段,如甲方与招标人(非招标发包人)、乙方推荐的劳务分包人发生争议或纠纷,乙方应积极协调各方的关系。

7.6 乙方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地方及招标人(非招标发包人)有关规定,不得以本协议的名义从事违法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甲方利益和声誉。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__日内将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退还甲方。

7.7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

8.1甲方未与招标人(非招标发包人)签订主合同,或者乙方对甲方签订主合同未发挥其应当发挥的作用,本协议自动终止。

8.2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前,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协议。

8.3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主要义务,甲乙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协议。

8.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8.4.1甲方根据战略需要或者认为招标人(非招标发包人)资金、信用或本项目的行政审批手续等存在严重问题,签订主合同将使甲方承受重大风险而主动放弃竞标此项目。

8.4.2乙方违反本协议第7.6款约定的义务,或者因其它行为给甲方造成较大损失的。

8.4.3乙方或乙方推荐的劳务分包人不能满足附件所列条件。

8.5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

9.1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及相关文件具有保密义务,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透露。

10.1乙方因怠于履行本协议义务,致使甲方错失中标或签约机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10.3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7.6款约定的义务,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4如发生本协议第8.1款约定的情形,乙方无权要求参与劳务合作,且无权要求补偿或提出请求。

10.5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

11.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11.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本协议约定的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3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11.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签订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签订日期:

合 作 条 件

一、乙方推荐的合格劳务分包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从事本项目劳务分包所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2、资信良好,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未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或造成集体性事件等。

3、具有__以上类似项目的业绩。

4、具有相应工程施工设备及人员。

5、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项目劳务分包的主要原则

1、项目承包后,甲方组建项目部对项目进行全面管理。劳务分包人在甲方管理下负责承担______的劳务作业任务。

2、分包单价的计算原则:

3、甲方对劳务分包人按___(月或其他时间单位、里程碑事件,或主合同中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结算支付时,按照“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分包单价-应扣保证金+应返还保证金-其它相关费用”的方式确定当期应付款。应扣保证金包括两部分:

b 、每次结算时暂扣、下次结算时经考核后返还的质量、安全、进度、环保、文明等综合保证金__%。

4、本项目所需的辅助材料由劳务分包人负责采购并承担费用。所需的主要材料,如主合同约定由招标人(非招标发包人)供应的,则由招标人(非招标发包人)供应;如主合同约定由甲方供应的,则由甲方供应或委托劳务分包人以固定价格负责采购。委托采购的,劳务分包人应向甲方提供购买单位为甲方的合格发票。图纸用量加合理损耗范围内的主要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不进入劳务分包人的劳务分包单价,超出部分视为劳务分包人的浪费,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5、本项目施工所需的主要大型设备,由甲方与劳务分包人或乙方推荐的设备出租方签订设备租赁合同,设备出租方应向甲方提供承租单位为甲方的合格发票。租赁费用在投标单价分析表中预测范围以内的,由甲方承担;超出该预测范围的,视为劳务分包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6、除劳务分包人能提供足够担保外,甲方不向劳务分包人支付预付款,仅按工程施工进度及业主结算支付情况向劳务分包人结算支付相应的工程进度款。

三、乙方推荐的劳务分包人在施工阶段应满足的要求及乙方的保证责任

1、劳务分包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照及相关资料。

2、劳务分包人应按甲方与招标人(非招标发包人)签订合同的总金额的 %向甲方提供履约保函或保证金。

3、劳务分包人在施工中应严格执行劳务分包合同,确保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环保、文明施工等满足业主、监理及劳务分包合同的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视劳务分包人的施工能力和整改情况,采取增加人员设备、缩减劳务分包人任务量以及更换劳务分包人等措施以满足施工要求,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4、劳务分包人在施工中没有非法转包或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

5、劳务分包人在施工中应为施工人员(含农民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雇主责任险;应及时、足额发放施工人员(含农民工)工资,支付材料款及设备款,每月将工资发放表(有领取人签名)报甲方备案,按要求向甲方提供材料及设备款支付明细、发票和材料核销凭证,必要时甲方有权代付代支材料及设备款;未经授权不得代表甲方或甲方项目部对外签订合同或进行民事活动。

6、在劳务分包合同履行中,如甲方人员积极主动为劳务分包人提供管理服务,提出优化方案和索赔建议等,为劳务分包人节约成本和取得效益发挥了较大作用的,甲方有权另按一定比例提取费用。

7、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劳务分包合同中如与甲方发生争议,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禁止出现聚众上访以及围堵、抢占施工部位等行为。

8、乙方对劳务分包人前述行为负有保证义务,如因劳务分包人的前述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合同与合同制的区别篇三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

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_________愿意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债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_________作为保证人,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1.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债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_________。

2.合同双方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3.合同双方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责任范围超过法定的保证责任范围的,对保证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但超过法定保证责任范围的部分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保证人自愿履行的,法律不禁止;保证人在自愿履行后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1.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

(1) 一般保证;

(2)连带责任保证。

2.本合同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人对主合同中的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债务人没有按主合同约定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

5.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6.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1.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_______年止。

2.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主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主合同除_________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6.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7.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8.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9.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

10.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

11.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1.保证期间,保证人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其保证能力的变故,保证人应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债权人,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保证人在_______日之内落实为债权人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2.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3.本合同的主合同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5.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6.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7.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并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

1.保证期间,债权人有权对保证人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保证人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保证人应如实提供。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主合同履行期间,债务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债权人债权落空,或者债务人有违约情形等。

3.在订立保证合同之前,债权人有权以债务人提供的保证人不具备清偿能力为由拒绝与其签订保证合同;但保证合同一经订立,保证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并不影响保证合同的有效性。

1.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债权人支付被保证的主合同项下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债权人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应赔偿债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保证人未承担保证责任的金额、利息和其他费用,债权人有权直接用保证人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2.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保证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权利、权力和权限签订本担保书和履行本保证书下的责任;

4.保证人在签署及/或履行本保证书都不会:

(1)违反或触犯任何法律或条例、或保证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

(4)导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

(5)保证人在本保证书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无任何税项引致的扣减或预扣。

1.保证合同约定,债权人转让其债权,保证责任免除的;

4.在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5.在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情况下,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责。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本合同有效期内,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主合同,主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2.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保证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本保证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保证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

3.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与合同制的区别篇四

项目合作经营协议由: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和丙方)

甲: _______,身份证号:

乙: _______,身份证号:

丙: _______,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为了规范合伙项目的行为,保护合伙项目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商超巴瑶香猪项目。

合伙期限为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1、甲方:出资额为24万元,以技术股方式出资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2、乙方:出资额为 18万元,以人民币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30%;

3、丙方:出资额为18万元,以人民币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30%。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60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合伙项目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项目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项目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1、 公司出资巴瑶香猪品牌,为商超巴瑶香猪项目组提供优质服务,公司费用包括办公费用、人员工资、及办公室费用开销,从商超巴瑶香猪项目实报实销。

2、 商超巴瑶香猪项目组品牌使用费用为3500元/月,当商超巴瑶香猪项目年营业额达到3600万时,公司在年底一次性反还项目组品牌使用费用。

3、 项目组有独立运营巴瑶香猪品牌权,公司在合同期内不能给第三方运营。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伙项目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1、合伙项目债务由合伙财产偿还。

2、合伙项目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项目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项目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项目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项目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项目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项目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项目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项目出资的方案;

8、每月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项目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对合伙项目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项目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项目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项目不动产;

2、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3、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4、合伙人与本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5、合伙人增加对合伙项目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6、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项目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项目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项目,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项目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项目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项目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项目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项目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项目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项目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而导致合伙项目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乙方、丙方各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地址:

乙方:(签章)地址:

丙方:(签章)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合同与合同制的区别篇五

甲方:(各级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

乙方:上海埂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为了有效地推动(政府开发区)的招商引资工作,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项目招商合作事宜,达成本协议:

一、合作内容:

1.甲方聘请乙方为其招商顾问,委托乙方从事项目招商的联络、考察、谈判等服务;

2.乙方在招商频道开辟甲方的专栏,宣传甲方的招商动态,

所需资料素材由甲方及时提供;

4.乙方提供投资商资料供甲方选择,甲方有意引进该项目的,

须及时出具招商意见,发出考察邀请函;

5.在邀请项目方来甲方考察、洽谈前,甲乙双方商量好对接待办法;

6.建立合作关系后,乙方及时根据甲方情况完成招商合作建议书,供甲方招商决策;

二、代理费用:

领取批准证书三日内支付50%,领取营业执照三日内支付50%;

2.以落户项目的实际利用外资为依据,

甲方给予乙方按实际到账资金的0.5-1%结算代理费用;

三、其它事项:

2.无论是否适合引进的项目,甲方均应严格保守秘密,

不得将项目方资料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合同与合同制的区别篇六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根据合同条例422条和426条之规定,经公司研究决定,我方同意乙方提供的中慧普光化工有限公司18.6万吨氟化生产线工程项目的承接,就具体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合同协议如下:

一、工程内容:

二、工程地址:

三、工程量:总造价亿

四、工程款:到业主方看相关资料后,签订总承包合同,以最终签订合同价款为准。(最新定额:一级一类取费标准)

甲乙双方义务:

1.乙方负责该项目前期所有的联系、洽谈、协调等工作并承担前期所有业务费用,确保甲方与工程发包方签订工程承包正式《施工合同》甲方同意按所签定的工程量总额的%付给乙方等人,作为乙方等人的固定包干股份收入,并于甲方每期收到款项的第二天下午四点之前转账至乙方指定账户上。

2.该收入为乙方合法股份收入,我们将按乙方指定所有中介费账户及卡号汇入相应款项,甲方承诺乙方各种税费代交代扣缴纳个人股份的20%,如发生漏税与乙方无关,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甲方同意按发包方付款至总工程款%时向乙方支付清。第一次付款时支付乙方,甲方金额总额的%支付乙方万,甲方收到预付款总额的%支付乙方万,其余按工程进度款支付。余下部分分三次收到进度款后支付(即每次%),帐外资金合计金额。

3.甲方对工程项目具体施工、机械调配、人员安全、生活保证、财务支出、利润盈亏等负责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连带责任。

4.此协议与大合同同步生效,甲方代表签字日起生效,是不可变更、不可撤销永远有效的法律文书。此协议属于甲方所签订的工程合作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在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企业改制、法人变更、单位名称变更、现场项目经理调离或合同转让,都不影响本协议继续有效执行,只要甲方与发包方施工合同成立,合同生效履约后,甲方就无条件支付乙方的利润所得。

6.工程竣工后,如发包方给甲方增加工程量而继续施工,其工程增加部分甲方仍需按此协议要求支付乙方应得的利润部分。

7.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从甲方与发包方签订正式书面合同之日起生效。网签具备同等法律效益。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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