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基层干部自查报告 乡镇干部自查报告(精选5篇)

时间:2023-09-25 作者:雅蕊乡镇基层干部自查报告 乡镇干部自查报告(精选5篇)

报告是指向上级机关汇报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工作情况、做法、经验以及问题的报告,报告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报告。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乡镇基层干部自查报告篇一

一、发展经济意识不强。

思想不够解放,做工作瞻前顾后,缺乏闯劲,片面认为自己分工分线工作主要抓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方面,不直接抓某一方面经济工作,导致了对一些经济工作缺乏了解,主动参与经济建设的意识不强,忽视了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工作之间的联系,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与抓经济建设并不矛盾,党建、经监、稳定工作是经济工作的基础,关系到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责任重大。

二、本职工作业务知识学习不够深入。

新形势下对自己分管的工作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原先一些知识和工作方法远不适应时代的要求,对一些理论学习只局限于就文章学习文章,缺乏深刻的理解,理论学习与具体工作实际结合得少,对一些问题缺乏理性思考,由于缺乏深度学习、思考,导致看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不高。

三、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平时工作缺乏主动性,有些工作有拖拉现象,找客观理由多,工作节奏不快,平时忙于开会、迎来送往多,到基层调查研究少,坐办公室。交待工作先满足于会议,布置工作多,检查落实少,对一些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

四、精神状态疲软,锐意进取心有所减弱。

本人自认为在副镇职岗位也有十个年头了,横向比、纵向比认为组织不关心,出现了精神状态疲软,锐意进取心有所减弱,只要尽最大努力做好自己本职工作就行,工作缺乏创造性和冲劲,但实际上自己的工作按上级组织的要求存在差距。

五、廉洁自律方面。

总体来说,本人能按照党纪条规来规范自己的言行,按制定的制度执行,从不越权,尽最大努力做好自己本职工作,不利于西郊经济建设的话不说,不利于西郊经济建设的事不做,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保持一颗平常心,但在现实生活中,也有一些细节不注意,例如有时接受一些单位的宴请等等。

今后努力的方向针对自己存在不足,今后工作中一是更加注重学习,不断改造自己有世界观,进一步解放思想;二是注重调查研究,对任何事件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三是勤于思考,对待工作要深层次思考;四是注重督促落实;五是严于律已,勤政廉政。

乡镇基层干部自查报告篇二

在80年代中期,中国律师制度恢复之初,在人们对律师职业的陌生和神秘中中国律师从无到有,队伍日益壮大。敢为天下先的律师界前辈大多是服从组织调动来自公、检、法的干警。随后一批批政法院校毕业的中专生、大专生、本科生加入了律师的行列,而今律师队伍中法学硕士、博士大有人在。律师在中国已不再是一个神秘的职业。

修正后的《法官法》、《检察官法》对离任法官、离任检察官作出了任职回避规定。《法官法》规定:“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检察官法》规定:“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这一任职回避规定使早期从法院、检察院调入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及部分近年来现已从事律师职业的原法官、检察官在原任职地继续执业发生了现实和法律的冲突而遇到法律障碍。而修正后的《律师法》只规定了曾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离任后二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并没有对已担任律师的离任法官、离任检察官的任职回避作出进一步的限制。

《法官法》、《检察官法》及《律师法》对法官、检察官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规定是一致的,但法官、检察官离任后二年内如果不以律师身份可否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官法》及《检察官法》对此却无明确规定。如果可以,这一任职回避规定形同虚设。《法官法》、《检察官法》对法官、检察官在离任二年后不得在原任职地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进一步执业限制又没有“以律师身份”的外延设定。法官、检察官离任二年后如果以律师身份可否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如果不可以,《法官法》、《检察官法》与《律师法》显然存在着部门法之间法律与法律的冲突。从法不禁止即为合法的逻辑来推论,法官、检察官离任后二年内只要不以律师身份可以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官、检察官离任二年后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应当可以。如能这样理解,法官、检察官只要离任二年内不担任律师,离任二年后担任律师,则可彻底规避任职回避规定。由此,《法官法》、《检察官法》的任职回避制度在在逻辑上使人不可理解。如何解决《法官法》、《检察官法》对离任法官、离任检察官所作出的任职回避规定存在的诸多立法缺陷,如何正确理解和规范离任法官、离任检察官的任职回避规定,还急待于立法的修改或立法解释、司法解释的出台。

《法官法》、《检察官法》对离任法官、离任检察官的任职回避规定的立法本意一、是保障司法公正,防止离任法官、离任检察官因其原任职务而影响法院、检察院依法履行职责,彻底杜绝人情案、关系案;二、是确保法官队伍和检察官队伍的稳定。其立法本意无可厚非。然而,中国律师制度的`历史遗留了中国特色的历史问题,片面地以现实需要解决现实问题背离了历史唯物主义。50年代及80年代一大批服从组织需要离开公、检、法转而从事律师职业的老律师们开创和恢复了中国律师制度的新时代,他们离任至今已有十几年、几十年,其原任职务对原任法院、原任检察院依法履行职责的影响已随岁月而流逝。因为十几年前、甚至几十年前担任过法官、担任过检察官而推断他们可能影响司法公正在事实上也是没有充分理由的。不分情形地对他们作出永久性的任职回避规定违背了当代中国律师的发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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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基层干部自查报告篇三

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会议召开后,全乡党员领导干部以中心组学习会、组织生活会、党员干部大会和专家报告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传达,迅速掀起了一个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高潮。旨在全面把握《廉政准则》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以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为契机,切实促进和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学习活动开展以来,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以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廉政准则》,以廉洁从政为重点,认真搞好自身廉政建设。通过学习,我深深地认识到,《廉政准则》就是党员干部行为规范的一场及时雨,是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从政指南。党员干部在学习的过程中一定要进行对照检查,加强自律自警意识;同时对照《廉政准则》做好他律,监督管理好我们身边的党员领导干部。现就本人廉洁从政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对廉洁从政反腐倡廉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降低了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动性。

二是在工作中自己也参与了一些宴请陪客活动。

三是存在老好人现象,不愿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个人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上述在思想、工作、作风上暴露的一些问题,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因素,根本上有自身的主观世界改造不够,认识不深,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

1.重事务,轻学习。认为自己身处基层主要是抓好工作落实,不要求有多高的理论水平,缺乏学习的压力感和紧迫感。从客观上总是强调工作忙、任务重,没有处理好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

2.重指导,轻实践。自身存在的作风不够扎实、工作不够深入等问题,认为每一项工作都有专门的同志去做,不必每项工作都亲历亲为,缺乏深入实践考察研究。

3.重安排,轻要求。在工作安排上,强调每项工作都要有新的提高、新的发展。但在具体落实上,没有用一流的标准去要求、去衡量自己的工作。

三、整改措施及努力方向

一、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了进一步提高政治敏锐力、政治鉴别力和政策水平,增强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夯实自身的思想政治基础,筑牢反腐拒变防线,增强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的免疫力。二是牢记“两个务必”。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正确对待地位、名利、权力,在思想上筑起反腐廉政的长城,自觉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少琢磨组织上给了我什么,时刻想着我为党和人民做了什么,真正做到清清白白做官,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二、坚持廉洁从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作为乡党政班子成员,我认真遵守乡机关管理制度的8章44条,注意从思想源头上下功夫,按照“《廉政准则》中52条不准的要求,做到头脑清醒,政治坚定,做到清正廉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身作则,严格按照规定和制度办事。一是在实际工作中,我始终按照工作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不讲无原则的话,不办无原则的事,坚持公平正直,不徇私情,珍视和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勤勤恳恳地做好各项工作,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公平办事,公正做人。二是坚持严以律己,不搞以权谋私。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在招待来客等方面,不搞大吃大喝和相互请吃,不搞铺张浪费。三是在各项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事。

三、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要求,扎实搞好党风廉政建设

“公生明,廉生威”,一年来,本人在以身作则执行廉洁从政规定的基础上,还始终把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放到突出的位置上。对分管的口线加强管理和监督,努力使全体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真正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对工作中出现的廉政方面的新问题、新情况,积极制订新对策,有效防止了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在勤政廉政方面,本人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强化廉政自律工作,努力克服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廉政准则》要求为准绳,更加廉洁从政、克己奉公,勤政为民,更加坚定地与各种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虚心听取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自觉接受全乡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为全乡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乡镇基层干部自查报告篇四

20xx年以来,在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乡纪委一班人,按照上级的安排,结合本乡实际,坚持与时俱进,突出重点,强化教育,立足防范,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全乡工作大局,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了上级纪委和乡党委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严格执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三书一单”制度落到了实处,每年年初都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范围覆盖了乡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所有村常设干部,今年来我们共发出《党风廉政建设建议书》12份,《廉洁自律通知书》12份。

(二)加强廉政公开承诺制度和述职述廉制度

(三)拓展了廉政宣传教育

始终坚持把反腐倡廉政教育纳入乡党委以及全乡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学习培训内容,积极开展警示教育,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观看了《廉政警示》等宣传片,学习了《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四)推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1、切实抓好了党务、政务公开工作

按照上级要求强化推进了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在党务方面,建立了干部阳光台,出台了服务承诺,公布了办事指南和班子成员的分工,及时公布公示了干部的人事调整;在政务方面重点对民政、国土、财政、水利、计生、卫生、农技中心、中学、小学、电力等十个部门单位进行了政务公开,及时抓好了专项资金的管理,促使各部门严格按照标准收费。同时根据各个时期的不同情况,认真及时公开群众关心的热点信息,使党委政府的工作更加及时、透明。

2、加强了村级财务管理和村务公开工作

我乡10个村实行一个季度一次村级财务报账制度,全乡没有一个“空白村”和“返回村”。我们相继组织启动了村级财务的“村账乡代管”和“钱账双代管”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对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的“三资”监管工作。同时每年都组织全乡1个村开展了财务清理公开工作,并在各村人口中心地段进行了公示,做到了给群众一个明白,给干部一个清白。

3、涉农惠农政策全部落实到位

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强农惠农资金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对20xx年以来的全乡涉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全乡不存在虚报冒领、套取、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现象,对奖励、补贴、补助及各项涉农惠农资金全部按照要求及时发放到了农户手中或用于各个项目建设。

4、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员的作用

在全乡每个村聘请了一名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热心反腐倡廉工作的党员作为纪检员,明确了他们的工作职责,村级纪检员在充分发挥自身作用,依法对各村的财务收支,村干部履职尽责和廉洁自律情况等进行了监督。

(五)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

1、认真制订了《机关干部职工管理制度》

进一步完善了开会学习、签到考勤、财务管理、值日值周等各项机关管理制度,在各站办所中推行了《峰山乡站、办、所负责人管理考核办法》,围绕站、办、所长的职责要求,考核原则,考核程序和计分标准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2、相继开展了多样的主题活动

一是20xx年认真组织开展了“围绕三最搞调研,排忧解难促发展”暨市纪委开展的“下访”活动的主题活动,对摸底排查的9个重点问题实行班子成员包干处理到位,全乡调解矛盾纠纷278件。

二是结合“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服务两型社会”主题活动,在20xx年8月中旬组织机关干部开展了一次深入解放思想的大讨论活动,讨论活动中乡村干部紧紧围绕“我为金薮发展献计献策”为主题来开展。

三是20xx年在乡村干部中开展了“我为党旗添光彩,我为金薮作贡献”的主题活动,其中重点在乡机关开展了“创五型机关,当五好干部”的活动(五型: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诚信型、廉洁型;五好:思想好、学习好、工作好、作风好、服务好)。

四是20xx年为了进一步推动“转变职能抓服务、转变作风抓落实、增强执行力”活动的纵深开展。我们在乡村干部中开展了“访民情、听民意、解民难”大走访活动,全体机关干部在下村走访群众中,逐户发放了干部便民联系卡,了解了群众所思所想,积极宣传了党的政策,认真排查化解了村组的矛盾纠纷,征求收集了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帮助群众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进一步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

(六)加强效能监察,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为保证我乡经济发展,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积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为企业和工程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确保我乡变电站、灰虞干线公路、长娄高速公路及普石大桥改造等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七)加强了查办案件的力度

加强了查办案件的力度,5年来共对10名违纪党员予以了立案调查并结案,乡党委对他们作出了相应的`处分,对广大党员干部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八)完成了其他各项工作

一是认真处理好党风廉政建设业务范围内的信访问题。在及时认真做好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件的落实基础上,全年共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件60余起,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

二是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监督春秋两季教育收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偿情况以及两补资金的落实情况,深入开展治理医药 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和公路“三乱”,减轻农民负担,全乡没有因上述问题引发的事件发生。

三是积极开展了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不良贷款的清收工作。

四是配合乡财县管工作,组织财政所、经管站对各站办所的所有财务进行了审计,进一步加强了站办所财务的监管工作,并按市纪委要求开展了小金库的清理工作,全乡各站办所不存在小金库现象。

五是主动履行工作职责,对107户水库移民予以了公开审核,对2个不符合政策规定的移民取消了补助资格。

六是认真组织班子成员和机关党员开展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知识答题活动试题,加强了机关党员反腐倡廉和相关知识教育。

我乡纪委在乡党委的关怀和市纪委的指导下,在乡纪委一班人的共同努力下,做了一些有益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回顾起来,还存在很多不足,例如理论学习上还不够深入,工作中采取的方法和路子还不够完善,离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这些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弥补不足,扎实工作,积极进取,努力取得令群众和组织满意的工作成绩。

乡镇基层干部自查报告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主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根据桓办发【20xx】28号通知精神,以及桓台县委办公室《关于落实县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督查通知》要求,我局深入开展了自查自改,现将自查自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自查自改活动的主要做法。

1、深化思想,提高认识。一是把干部作风建设督查工作的开展摆到工作的突出位置,纳入到现阶段我局总体工作思路当中,把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督查作为改进各科室工作人员工作作风和提高部门工作效率的头等大事狠抓落实。要求每位干部每个岗位都要按照王书记批示精神,并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与9月1日前重新梳理自己的岗位职责。二是建立了工作机制,明确了责任分工。于8月29日上午召开了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动员会,深入学习王可杰书记对《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须担责》文章的批示精神,制订了详尽的督查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开展活动的责任分工、目标要求。形成了党组负责人直接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干部全面参与的工作局面。

2、立足实际,注重实效。一是结合部门现阶段工作,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工作目标,遵循“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改进作风、提高能力”的工作思路,扎实开展“干部作风建设自查自纠”活动,牢固树立“作风就是形象,作风就是力量,作风决定成败”的观念,力求通过作风建设活动促进部门工作开展。

3、多种形式,力求深刻。 通过与相关业务部门座谈、向社会发放征求意见函、设立征求意见箱等形式,收集改进和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方面的意见与建议,以便了解、掌握我局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并深刻剖析问题的根源,制定可行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

二、通过查找发现的问题

1、在精神状态方面,思想需要进一步解放。能够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按照规定和程序办事。但是,从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上看,部分工作人员还存在思想不够解放、得过且过、纪律松弛,没有用高标准要求自己、满足于不落后就行等问题。习惯用老办法、老经验思考解决问题。

2、在履行职能方面,工作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增强。能够按时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虽不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但存在慢作为现象,即主动研究工作的积极性不够,需要进一步增强。

3、在抓工作落实方面,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能积极落实各项国家政策,及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但存在着办事效率不高,工作不深入、不扎实,精力不集中的现象。

三、整改的初步意见

1、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增强工作主动性。通过干部作风建设各项活动的开展、通过部门内部制度建设和各种形式的有效的监督、通过针对性的学习,提高工作的前瞻性、科学性和主动性。

2、坚持边查边改,认真搞好整改。对梳理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坚持边查边改的原则,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当前能解决的问题要迅速解决;对近期不能不具备条件解决的问题,积极谋划,寻求机遇解决。

3、抓班子。深化领导班子的“堡垒”作用,进一步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始终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的指导思想,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切实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领导水平。

4、抓教育。扎实开展“树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等系列学习教育活动,不断打牢队伍的思想政治基础。

5、抓制度。继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内部管理,把制度建设贯穿于队伍建设的始终,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局面,实现班子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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