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技术项目实施方案范文(19篇)

时间:2023-12-17 作者:梦幻泡

实施方案中还需要考虑各种可能的问题和变动情况,并提前做好应对措施,以降低风险。实施方案的编写过程中,我们要注重逻辑性和条理性,以便读者能够清晰地理解方案的内容和目标。

医疗技术项目实施方案范文(19篇)篇一

11月1---11月30日。

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工作,成立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月活动领导小组。

(一)继续推进“三基三严”训练。

于11月9日安排医院全体医、药、技人员进行“三基”知识考试,保基础、促质量、提水平。

(二)病历评比展评。

时间:11月5日---11月30日。

病历检查评比方法:

1、以《市第三人民医院病历检查评分表》为主,并增加单项否决项。

2、本次展评病历形式(项目)占40分(如首页、病程记录时间、阶段小结、抢救及死亡记录等),内容占60分(如现病史、诊断依据、鉴别诊断、三级查房、治疗及手术记录、各种协议书等)。

3、本次病历检查评比活动,所抽取6-10月份出院病历。每个科室提供5份出院病历,每个专业提供的病历应是该专业前五位病种,进入临床路径的病历为首选。

4、由医院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组织各委员,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卫生厅住院病历书写质量评估标准》(《卫生厅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进行评比。

(三)各级医师规范查体大比武。

时间:11月12日---11月18日。

参加人员:所有医生。

1、评委从外院聘请,采取五名评委均分制。

2、竞赛选手从体格检查中、心脏检查、胸肺检查、腹部检查、头颈部检查、背部四肢检查五项中随机抽取一项进行比赛。

3、每场次有两位选手同时比赛,比赛时间为15分钟,超时实行倒扣分。

(四)深入开展我院特色的优质护理服务工程。

1、首先安排优质护理服务专题讲座,于11月第一周请护理学老师讲课,目的是规范护理行为,深入了解现阶段护理工作的进展,更好的落实优质护理服务。

2、安排各科室护士长及护理骨干到优质护理病房观摩护理人员为患者提供的护理服务,如:入院护理、住院期间责任护士对危重病人的管理;出院护理等,时间安排在第一周。

(五)严抓护理不良事件跟踪、分析、反馈等管理,减少发生机率。

为了达到警示教育护理人员,减少不良事件发生的目的,护理部将于11月第二周组织全体护理人员召开会议,请资历高、阅历丰富的护士长轮流对科室曾经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进行案例分析、总结,查找归因,在会议上进行警示教育。

(六)根据不同科室的专科特色对全院护理人员进行理论与操作考核。

于11月第三周进行规范护理行为理论与操作考试,理论考试内容根据专科特色出题。操作定为:无菌技术操作、接待新入院患者两项内容。

(七)处方质量书写评比。从专家库抽取专家对6-10月份处方进行点评,每人抽取处方20张进行评选。

(八)抗菌药物专项整治交流座谈会,让住院患者病原学送检率较高的科室做经验交流。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模范医师评比,针对6-10月份各手术医师每人10份病历进行抽取点评。

(九)药品不良反应上报经验交流会,并对个别药品不良反应事件进行跟踪、随访。对报表质量高的个人给予奖励。

本次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月活动设一等奖奖金500元,二等奖奖金300元,三等奖奖金200元,优秀组织奖奖金300元,优秀个人奖奖金100元,各奖项名额等整个活动结束后报院长办公会决定。

医疗技术项目实施方案范文(19篇)篇二

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医疗需求,提高医院的医疗管理水平,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旧店中心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方案。

医疗文书书写规范:格式及内容严格按省《医疗文书书写规范》的要求书写,采取院科两级督导检查的方法,每周至少抽查1次。

1、门诊病历书写要求:

(1)内容包括:一般项目、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部分要有四测,各种阳性体征及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对符合住院指征,而病人或家属拒绝住院治疗者,应在门诊病历中注明拒绝住院。

(2)接诊医师应按要求及时完成,对急、危、重病人亦可先办理住院手续,后完成门诊病历,时间不超过6小时。发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扣5元/份。

2、门诊处方书写要求。

(1)字迹清楚(2)地址详细到镇(乡)、村(3)涂改要签名,涂改2处以上的处方作废(4)药名剂量及用法准确无误(5)须有sig并清楚无连笔(6)静脉滴注缩写统一为ivdrip,不含上述要求扣2元/份。

3、入院记录书写要求。

(1)内容包括:一般项目、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庭史、体格检查、专科检查、实验室及其它辅助检查、初步诊断等,修正诊断及补充诊断应在确诊之日用红笔写于病历的左下角,写明日期并签字。格式按照《医疗文书书写规范要求》。不合上述要求扣2元/份。

(2)入院记录应在病人入院24小时内由住院医师(实习医师不得书写)完成,危重病人及手术病人应即刻完成。不合上述要求扣5元/份。

(3)病人出院后应在1周内将病历完整上交科主任,逾期不交者扣2元/份,无故丢失病历,主管医师扣罚50元/份。

4、病程记录书写要求。

(1)首次病程记录应按《医疗文书书写规范》的要求及格式由住院医师(实习医师不得书写)完成,不得缺项,漏项(尤其是不要漏掉鉴别诊断)。夜班收住院病人超过3个以上者,如遇手术、抢救病人等情况,可允许推迟完成时间。否则应在病人入院6小时内完成。但危重病人不论任何情况,均应即可完成,并随时记录病情变化。对于夜班收住的未完成的病历,夜班医生应向科主任或主管医师交班,由有关医师在次日完成,缺项、漏项每份扣2元,不按时完成每份扣5元。

(2)病人入院24小时内须由主治医师查房意见,并标明xxx主治医师(或主任)查房记录,内容包括病情分析,查体阳性体征,须完善的辅助检查及鉴别诊断等,主治医师或主任应在审查后用红笔签字,不合上述要求扣5元。

(3)一般病人病程记录应1-2天记录1次,危重病人应随时记录,不合要求扣2元。

(4)病人出院时的病程记录,应以小结的形式写出,不合要求扣2元。

5、实验室及其它辅助检查,病人住院时间超过24小时者,要求三大常规及其它必要的辅助检查项目齐全,并与医嘱相符合。不合要求扣2元。

6、危重及死亡病例要有病例讨论记录,重大手术及新开展手术要有术前讨论记录,术前小结应在术前完成,术后记录、手术记录应在6小时内完成,拆线记录应在拆线后即刻完成。不合上述要求每项扣5元。

7、临床各科室间应建立会诊制度,会诊医师应具备主治以上职称或高年资住院医师,将会诊意见记于病历。

8、急危重病人抢救:

对急危重病人应签订抢救承诺书,将有可能发生的意外及并发症与病人家属讲明,取得家属的支持和理解,抢救病人时,全科医生应通力协作,边抢救边向病人家属交待病情,及时记录病情变化。病人死亡后应尽快完善各种病历文书的书写,包括抢救记录,死亡记录及死亡讨论等,缺项或记录不全者扣5元。

值班医师规范:

采取定期不定期抽查的办法实行院、科两极考核。

1、值班医师应穿工作服,衣帽整洁,不得穿拖鞋,违者扣5元。

2、值班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工作场所(包括买饭、刷牙、洗脸、回宿舍喝水等),除需在病房处理病人外,应在门诊接诊病人,中午不得到值班室睡觉,晚上睡觉时间不得早于9点,违者扣10元。

3、值班医师应严格交接班制度,接班后应巡视病房并记录,对病人的一切医疗措施要在诊察病人的前提下进行,违者罚款5元。

4、值班医师应在交班时详细交待病人的病情变化,不得找人代替交班而提前离岗,特殊情况须经科主任批准,违者罚款5元。

5、值班医师对住院病人进行的处理必须及时做好记录,说明原因及疗效,违者罚款2元。

6、值班医师对病人发生的病情变化要及时恰当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违者罚款5元。

7、收观察要有观察病历,无或内容不全者扣2元,观察病人不能超过3天,违者扣5元。

8、各科抢救病人,组织急症手术、抽调人员应无条件参加(包括休班、下夜班),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不参加,违者罚款50-100元,构成医疗事故按有关规定处理。

1、药品管理:妥善保管药品,防止药品受潮、发霉及过期、失效,如因药品管理人员失职致大批药品报废,由药品管理人员包赔损失。

2、配方发药:药剂。

人员应细心、迅速、准确,配方药物严格执行核查制度,发药与复核人员实行双签字,如检查无双签字处方,每张罚款1元;如因发错药致医疗事故及不良影响者,根据赔偿额的10%个人负担。

3、毒性药品管理:严格实施五专管理,天天做日销,保证帐物相符,如帐物不符给予20元罚款,并限期追查药品去向。

4、药房划价力求准确,误差不大于0.1元,划价不准确,每份处方罚款0.1元。

5、药库:严格药品进货渠道,层层把关,严防伪劣药品进入,如发现伪劣药品,当事人负担药品款的10%。

护理文书书写规范:格式及内容严格按省《医疗护理文书书写规范》的要求书写,采取院科两级督导检查的方法,每周至少抽查1次。

1、表格书写包括:体温单、医嘱单、特护记录、交班报告。

2、医德医风:按护士素质要求、病人的满意度检查。

3、病房管理:看是否符合达标要求,如急救物品管理、消毒隔离等。

4、基础护理:特护、一级护理、晨晚间护理及分级护理标准。

5、查治疗室工作:无菌操作、医嘱查对、三查七对及一人一针一管执行率。

以上发现不符合规定者罚款5-10元。

值班护士规范:

采取定期不定期抽查的办法实行院、科两极考核。

1、值班护士应穿工作服,衣帽整洁,不得穿拖鞋,违者扣5元。

2、值班护士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工作场所(包括买饭、刷牙、洗脸、回宿舍喝水等),中午不得到值班室睡觉,晚上睡觉时间不得早于9点,违者扣10元。

3、值班护士应严格交接班制度,危重病人应床头交接班,对分级护理病人按规定时间巡视病房,并做好记录,当班完成,违者罚款5元。

4、值班护士不得找人代替交班而提前离岗,特殊情况须经科主任批准,违者罚款5元。

5、值班护士不得带孩子,干私活,违者罚款5元。

6、各科抢救病人,组织急症手术、抽调人员应无条件参加(包括休班、下夜班),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不参加,违者罚款50-100元,构成医疗事故按有关规定处理。

1、对医疗设备专人负责,定期保养,及时维护,保证机器正常工作。对于故意损害机器或责任心不到位致机器损害的,根据损害价值赔偿。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保证检验检查结果正确。对玩忽职守致报告结果不正确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认真填写报告单及登记,对原始材料妥善保管,对出示虚假报告或遗漏原始材料所致纠纷,每份罚当事人20元。

医疗技术项目实施方案范文(19篇)篇三

20xx年至20xx年,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相关质控中心、有关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大肿瘤诊疗管理工作力度,狠抓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落实,推动肿瘤诊疗质量和诊疗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健全肿瘤诊疗管理制度,进一步形成肿瘤诊疗质量监管长效机制,推动肿瘤诊疗服务高质量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一)推进诊疗体系建设,提升肿瘤诊疗能力。

1.加强肿瘤诊疗相关专科建设。根据《关于加强肿瘤规范化诊疗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xx〕7号)要求,按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1014〕第30号)合理设置肿瘤科、内科、外科、中医科、放疗科、病理科、药剂科等相关科室。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院设置肿瘤科,开展肿瘤诊疗工作,注重突出中医药特色。到20xx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中西医结合的肿瘤诊疗专科建设。

2.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肿瘤诊疗相关卫生技术人员专业培训力度,强化专业知识,提高诊断能力,保证治疗质量。加强肿瘤患者护理人员的配备和培养,为患者提供优质护理服务。

3.完善肿瘤诊疗服务体系。将肿瘤诊疗体系纳入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医联体建设、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等加大力度着力推进。统筹辖区内肿瘤诊疗资源,明确综合医院、肿瘤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医学检验实验室、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康复医疗机构、安宁疗护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的功能定位,加强协作和对口支援帮扶,提升基层医疗机构诊疗能力,建立完善覆盖肿瘤诊疗全周期、全过程的医疗服务体系。到20xx年,基本形成技术指导、上下联通、分级诊疗、分工协作、中西医协同的服务机制。

(二)优化肿瘤诊疗模式,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1.落实指南规范和临床路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落实有关诊疗指南(规范)技术操作规范和临床路径等。要根据肿瘤病理分型、分期、分级、分子生物学特征等,综合患者一般情况、治疗经过,科学合理选择手术、化疗、放疗、生物靶向治疗、中医药等治疗方式,制订完善细化可操作的具体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实施规范化诊疗。

2.推行“单病种、多学科”诊疗模式。按照《关于加强肿瘤规范化诊疗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xx〕7号)要求,积极推行“单病种、多学科”诊疗理念,强调多学科联合、中西医并重。医疗机构要建立完善相关诊疗制度流程,组织做好疑难病例和手术、特殊检查讨论,通过多学科讨论制定综合诊疗方案、多学科联合查房共同监测评估诊疗效果和病情进展,共同实施相关检查治疗等方式提升治疗效果。中医医院要积极推广肿瘤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探索中西医结合防治肿瘤的新思路、新方式和新模式。

3.强化知情同意要求。医务人员要严格落实《民法典》第七编、《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实验性临床医疗、临床试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等的,要求取得患者或家属书面同意。医疗机构要加强医务人员医患沟通能力和意识培养,提高沟通效果。要落实院务公开要求,在医疗机构官方网站、机构内显著位置公布有关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保政策等信息。

(三)提高肿瘤诊断能力,促进合理医疗检査。

1.加强相关科室建设管理。医疗机构要加强医学影像科、检验科、病理科能力建设,开展有关医疗检查项目应当按照《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卫医发〔20xx〕73号)办理登记,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加强室内质控和管理,参加室间质评,使用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的检查检验设备、诊断试剂。设置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的,要按照《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卫办医政发〔20xx〕194号)进行管理。

2.加大对医疗检查的监管力度。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相关专业质控中心要将肿瘤相关医疗检查作为重点,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xx〕29号)要求,探索建立重点监控目录和超常预警制度,及时预警并纠正不合理医疗检查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定期通报高值高频检查项目监控情况,并与绩效考核、评审评价、评优评先等挂钩。医疗机构要建立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适宜性点评制度,对检查的适应证、必要性、检查结果阳性率等进行评估并在机构内公示结果。

3.规范实施医疗检查项目。各医疗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诊疗指南(规范)临床路径等,按照诊疗必需的原则为患者实施医疗检查。风险较大、缺乏诊疗指南(规范)或临床路径支持的医疗检查项目,应当有相关循证医学证据支持,并经科室讨论后实施。科室讨论过程须有详细文字记录,相关专业质控中心可对讨论记录进行不定期抽检,组织专家进行检查评估。要求相关专业质控中心综合考虑风险、医疗费用、循证医学证据推荐级别等因素,制作检查项目分级管理目录,明确不同级别检查检验项目的具体管理要求。到20xx年底,初步形成北京市肿瘤诊疗检查项目分级管理目录。

4.建立健全医疗检查协作机制。接诊或收治患者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经治医疗机构)无法开展的医疗检查项目,可通过医联体、委托第三方等方式实施。经治医疗机构通过委托或购买服务,外送样本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医疗检查的,应当深入了解其资质能力等并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合作项目、双方权责,以及样本采集运送、费用收取和结果反馈流程等。委托第三方开展的医疗检查,经治医疗机构要将知情同意书、检查单(医嘱)检查结果等记入(存入)患者病历。公立医疗机构委托第三方的,医疗检查相关费用应当由公立医疗机构收取。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暗示、强制患者到医疗机构外指定地点接受检查、治疗并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强化肿瘤用药管理,提高用药规范化水平。

1.规范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

1.1应用原则。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按照《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卫医函〔20xxb87号)等,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合理使用抗肿瘤药物。鼓励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收录、国家医保谈判或招标采购涉及的药品。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原则上须遵循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

1.2明确用药依据。

使用抗肿瘤药物前,应当取得病理诊断支持。对于有明确作用靶点的药物,应当取得靶点检测支持。个别难以进行病理诊断的肿瘤,可以依据相关诊疗规范(指南)等进行临床诊断。

1.3超说明书使用。

医疗机构在尚无更好治疗手段等特殊情况下,医师取得患者明确知情同意后,可使用药品说明书中未明确但具有循证医学证据的药品用法。医疗机构应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对抗肿瘤药物超说明书应用进行严格管理。

特殊情况下抗肿瘤药物使用采纳的证据级别依次是,其他国家或地区药品说明书中批准的用法、国际权威学协会或组织发布的诊疗规范、临床诊疗指南,国家级学协会发布的诊疗规范、临床诊疗指南和临床路径等。

2.加强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和采购。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c201d11号)《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国卫办医发〔20xx114号)等,加强抗肿瘤药物全过程管理。要建立抗肿瘤药物遴选和评估制度,开展临床综合评价,紧密结合临床需求制定并定期调整抗肿瘤药物供应目录,制定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目录,依据医师条件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肿瘤药物处方权。各相关质控中心要科学设定监管指标,通过治疗效果评估、处方点评等方式加强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定期评估并公布应用情况。同时,各医疗机构要积极参加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的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监测。

3.严格外购药品使用管理。临床诊疗必需但未纳入医疗机构供应目录的药品,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纳入本机构目录采购使用。因特殊治疗需要,医疗机构确需使用本机构目录以外药品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由药学部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临床急需但短时间内无法采购的,临床科室应当组织讨论,报医疗机构有关部门批准后开具处方。同时要充分告知外购药品的必要性、医疗费用、医保政策、存在风险等,取得患者或家属书面同意。外购药品使用情况要记入病历。严禁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以任何形式诱导、暗示、强制患者到医疗机构外指定地点购买药品并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4.加大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力度。医疗机构要制定形成本机构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按照政务公开、院务公开等要求予以公布。对纳入目录的药品要做好处方审核和点评,加强点评结果公示、反馈,进一步规范处方行为。对用药不合理问题突出的药品品种,采取排名通报、限期整改、清除出本机构药品供应目录等措施,保证合理用药。

(五)加强医疗技术管理,规范开展临床试验和临床研究。

1.建立健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医疗机构要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1号)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目录并及时调整。开展肿瘤诊疗相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具有符合要求的诊疗科目、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设备设施和质量控制体系,并遵守相关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准予医务人员实施与其专业能力相适应的医疗技术,并纳入个人专业技术档案管理。

2.规范限制类医疗技术应用。医疗机构要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论证和评估制度。拟首次应用的医疗技术,应当通过本机构技术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论证。对限制类医疗技术要进行重点评估,对患者实施前,临床科室应当组织讨论,必要时请有关科室会诊,充分告知必要性、医疗费用、医保政策、存在风险和替代方案等,取得书面同意后进行。

3.严格临床试验、临床研究管理。医疗机构要加强临床试验、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质量保障和全流程管理,建立健全组织体系、质量体系和利益冲突防范机制等,保障其科学、规范、有序开展。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开展临床试验、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要经过科学性审查和伦理审查,坚持知情同意原则,严禁违规向受试者或研究对象收取与研究相关的费用,同时报医疗机构批准同意。经医疗机构立项的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项目,应在国家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完成登记方可开展研究。临床试验应遵照药物临床试验相关规定。禁止类医疗技术、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的医疗技术,以及未经审批注册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机构不得开展临床应用。

(六)丰富肿瘤诊疗服务内涵,加强人文关怀。

1.推进肿瘤早期筛查。市肿瘤治疗质控中心、市体检质控中心、北京妇幼保健院等应针对适宜肿瘤病种制订完善筛查指南,明确安全、有效、经济的筛查方法,要广泛开展培训和科普宣传,提高肿瘤早期识别能力和机会性筛查水平,促进早诊早治。

2.保障肿瘤患者日常诊疗需求。重视肿瘤患者日常诊疗服务需求。建立健全肿瘤患者基础疾病、并存病、并发症诊疗相关科室与肿瘤诊疗科室会诊沟通机制,加强相关科室医务人员肿瘤疾病基础知识培训,鼓励针对常见问题组建协作小组,联合提供专业、规范、有针对性的日常诊疗服务。

3.关注患者心理社会需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转变医学模式,关心患者心理变化,关注其心理社会需求,提供心理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医务社工和志愿者服务,为有需求的患者争取社会资源提供帮助。

4.加强全程管理。加强肿瘤患者的健康教育和随访,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提供肿瘤用药、并发症和注意事项等咨询指导。将姑息治疗理念融入肿瘤诊疗全过程,选择适宜的治疗方式,加强功能康复、长期护理和营养支持,提高癌痛控制意识和水平,推进安宁疗护,提高肿瘤患者生存质量。

5.做好科普宣传。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加大科普宣教力度,普及肿瘤防治知识,实事求是、客观宣传诊疗效果,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理性的健康观、生命观,促进良好医患关系的形成。要重点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管理规定要求的宣传,提高肿瘤患者及家属政策知晓率和虚假宣传、违法违规诊疗行为辨识能力。要严格落实医疗广告宣传有关规定,不得虚假宣传、夸大效果、诱导检查治疗。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肿瘤诊疗质量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以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围绕“接诉即办”群众反映的肿瘤诊疗方面的突出问题,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广泛凝聚行业力量,推进工作有序开展。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要制定印发本区工作方案并部署实施,完善本区肿瘤诊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组建相应级别的肿瘤专业质控中心开展肿瘤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各医疗机构要加强肿瘤诊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肿瘤诊疗质量安全意识,持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相关质控中心要指导医疗机构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并加强日常监管。重点针对本行动计划,制定完善会诊讨论制度、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医疗机构与第三方合作制度、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临床试验和临床研究管理制度等,进一步实化、细化相关管理要求和工作流程。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要指导有关医疗机构于20xx年的年底前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规范。

(三)开展培训指导。

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相关质控中心和医疗机构要加大肿瘤诊疗相关业务培训考核力度,定期开展相关知识技能培训。北京医师协会要将相关内容纳入肿瘤诊疗相关医师定期考核,培训考核内容包括肿瘤诊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诊疗指南(规范)临床路径、用药指导原则等。市肿瘤质控中心要组建肿瘤诊疗管理专家委员会,开展专业培训、技术指导、同行评议等,各相关质控中心要积极协同,充分发挥专业队伍力量。

(四)加大监管力度。

市、区两级卫生监督部门要将医疗卫生机构违法违规开展肿瘤诊疗、临床试验等作为卫生监督执法的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建立台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各相关质控中心要将肿瘤诊疗作为医疗管理工作的重点,组织专家加大质控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持续跟踪,督促整改到位。

(五)做好总结宣传。

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相关质控中心要建立定期总结报告制度,将辖区内有关医疗机构工作落实情况及时上报市卫生健康委。要加强行动计划和工作成效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在工作中注重发掘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组织借鉴推广,推动形成制度性安排,进一步健全肿瘤诊疗管理制度体系。

医疗技术项目实施方案范文(19篇)篇四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全面落实,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全面完成“一个目标、两个重点、八项建设”工作任务,医院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在全院开展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为契机,以巩固医院标准化建设成果为动力,以打造“三优服务”为追求目标,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优化服务流程,突出学科建设,夯实发展基础,提升医院综合服务能力,使医院在激烈的医疗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实现健康、快速发展。

各科室、各岗位及全体员工。

(一)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1、狠抓质控核心制度落实。

提高质控质量。每月两次对医疗质量督导组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突出重点质控。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抓”,督导到科、落实到人。细化质控环节。使每一个质量管理记录本、关键环节、问题都能追溯到责任人,有的放矢。

2、强化病案管理。

加强病案知识培训。组织医务人员系统学习病案管理知识。试行“跟查代训”。低年资医师和病历书写问题医师,跟随病案质量督导组参与病历检查。开展病历点评。组织病历书写大赛,定期开展病历点评,对优秀病历和问题突出病历组织全院进行现场展示。

3.加强患者入出院指导和随访。

强化患者入出院指引和相关告知。完善转科、转院交接流程,认真做好患者出院指导;加强出院患者一级随访。利用“易随诊”系统,扎实做好患者一级随访工作;拓展“院后服务”。在电话随访的基础上,对周边或适宜病人,提供上门复查、用药、康复指导等服务;积极接待和处理投诉。公开医疗纠纷解决途径和流程,及时组织讨论和评估,最大限度保障院患双方权益。

4、延伸多学科会诊。

加强会诊中心建设。依托省肿瘤医院淄博分院优势,加强由省肿瘤医院专家主持的肿瘤多学科会诊中心建设。延伸会诊范围。将多学科会诊制度延伸到内科、外科等科室,为患者提供最优化个体化诊疗方案。

(二)持续提高护理服务质量。

1、开展体验式服务。

加强护理精细化管理。全面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服务模式,在所有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积极倡导亲情化服务、无铃声服务。强化床边护理工作制,将护理工作重心前移至患者床旁;和谐护患关系。切实做好对患者的全面准确评估、病情观察、健康宣教、康复指导、心理护理等工作,提升护理工作质量。

2、提高护理质量。

开展品管圈质量改善活动。落实规范要求,完善制度标准,提高护理人员安全管理意识;加强优质护理服务长效机制建设。强化支持保障系统建设,减轻临床一线护士负担,把时间还给护士,把护士还给病人;广泛听取患者及家属意见。着重从患者体验的角度每月进行满意度调查,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达到病人满意。

3、加强培训考核力度。

加强人文知识学习。强化护理文化建设,制作护患沟通文化展板,积极打造磁性科室;加大优质护理考核力度。定期召开护士长专题会议,开展护理服务明星评选活动,在科室设立荣誉榜,营造人人争做服务明星的氛围;提升护士职业素养。规范护士仪容仪表、语言、行为管理,组织《护士礼仪规范》学习,观看护士基础服务礼仪视频资料。

(三)切实改善门诊医技服务质量。

1、优化就医流程。

简化就医环节。明确各诊室、各岗位职责(或兼责),实现门诊服务无缝隙全覆盖。对行动不便患者到一楼为病人抽血;完善就诊流程。科学规划门诊布局;减少患者等候时间。实行错时服务、互补服务,缩短患者等候检查、出报告时间。

2、提升服务质量。

选派高年资医师坐诊。保证门诊患者疾病诊断率;提高业务水平。加强外出学习及科内培训质量;保证报告准确。坚持双人签字,保证各项报告单正确率。开展微笑服务。所有窗口科室对患者实行文明用语、微笑服务。加强用药指导。使患者能够明白如何用药。

3、强化导医服务。

提升服务层次。对导医沟通技巧、业务知识、慢性病签约、专家出诊等情况培训;改善服务措施。实行站立式、走动式服务,变被动回答为主动介绍、引导,分诊到位;改进服务态度。通过调查问卷、专题会,定期征求临床科室、病人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四)理顺拓宽行政职能科室服务渠道。

1、提高工作效率。

增强工作时效性。对医院安排工作限时办,对一线需要工作及时办;加强工作主动性。变临床、医技科室往上走为职能科室往下跑,下送、下收、下传、下联,为一线提供优质、高效和快捷的服务。

2、加强沟通交流。

畅通临床医技科室与职能科室的沟通渠道。实行职能科室挂包制,每周至少1次深入挂包科室调查了解工作落实、需求情况,帮助解决问题;促进职能科室之间的沟通。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分工不分家,共同完成好工作。

3、提升管理水平。

提高人员素质。强化管理知识、专业知识、医德医风、传统文化等相关知识培训,增强服务能力;强化服务管理。落实岗位职责,将管理寓于服务之中,改进管理措施,注重服务质量。开展互评互促活动。每月组织临床医技科室对职能科室进行评价,结果与绩效挂钩。

4、创造便捷就医环境。

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就医环境。加快门诊病房综合楼建设步伐,为患者提供清洁、温馨、舒适、私密性良好的诊疗环境。开展惠民服务。健全便民设施,严控患者费用不合理增长;完善各类标示。使患者按照标示就能找到目的地,顺利、安全就医。

5、提升后勤保障服务质量。

建立综合调度保障体系。通过网络、电话、人员衔接,确保24小时应急服务。强化外包单位的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保洁、膳食等工作进行检查,提高饭菜、保洁质量,提升服务品质。加强巡检。主动服务,做到叫修与预防维修相结合。探索后勤信息化管理。畅通信息沟通渠道,使数据收集更快捷,提升后勤管理运行保障能力,提高服务质量与工作效率。确保设备安全正常运行。做好设备验收、维护及保养,加强操作人员培训,定期巡检,建立安全运行档案。

每个阶段不分时间,各项工作穿插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3月17日至4月1日)。

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各科室对活动方案进行传达学习,积极营造活动氛围。各相关科室制定相应详细工作计划、工作措施。

(二)自查提高阶段。(20xx年4月1日至12月31日)。

各科室找出服务的不足,制定服务标准和流程,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自身确实存在的问题。各科室要克服“差不多”、“说得过去”等平庸思想,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思维,高点定位,围绕服务、技术、便民、效能等方面作文章,形成百花齐放、竞相提升的工作氛围。

(三)考核督导阶段。(20xx年6月1日至12月31日)。

由各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由社会服务部进行征求意见,并将分数与每月绩效相结合。

(四)总结表彰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科室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在此基础上,医院将对整个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价,总结经验,建立服务提升的长效机制。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科室(岗位)、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保证活动顺利开展,成立医疗质量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活动指导、协调工作,各组成员要认真履行责任,推进各项工作的完成与落实。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体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开展服务提升年活动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以积极的态度投入到活动之中。通过开展活动,形成人人讲优质服务、处处抓优质服务、事事出优质服务的良好氛围,使服务速度更快、服务水平更高、服务质量更优。

(三)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科室负责人作为开展活动的主要责任人,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服务提升年活动与日常工作及医院标准化建设相结合,根据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创新工作思路,充分挖掘潜力,研究制定本科室的具体实施方案。及时向宣传组汇报工作亮点。

(四)及时总结,不断完善。在开展活动中,各科室要认真总结各自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提出完善科室工作的方案和措施。将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树立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激励作用,改进不足之处,推进各项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确保服务提升年活动取得实效。

医疗技术项目实施方案范文(19篇)篇五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的通知》精神,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活动以“规范管理、提质增效、强化监管"为主题,紧紧围绕我市2020年度卫生健康重点工作任务,加快补齐公立医疗机构内部管理短板和弱项,有序推动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促进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发展模式由规模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管理模式由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努力建成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二)指导原则。坚持主管责任与属地责任相结合、问题导向与结果导向相结合、业务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规范管理与提质增效相结合、改革创新与长效机制相结合。

(三)活动时间。活动时间为期1年。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

(一)活动主体。

区级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

(二)职责任务。

1.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制订本区活动实施方案,丰富细化内容要求并组织实施,遵循分级指导、逐级检查的工作方式,组织开展指导检查评价,落实主管责任。

2.区级公立医疗机构要落实活动主体责任,建立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牵头负责的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确保取得实效。

3.活动中要聚焦当前经济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长远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抓好问题整改,健全管理制度,重点强化各类业务活动内涵经济行为的内部控制和监管措施,努力提升运营效益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梳理分析问题,及时整改堵塞漏洞。

1.认真梳理此前各类审计、督察、检查等外部监管工作发现的经济管理、经济行为等突出问题,以及内部运营管理过程中发现的经济管理短板弱项,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2.科学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建章立制,防患未然。重点关注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活动内涵经济行为(即该项活动可以获取收入或耗费人财物等资源)的事项,聚焦关键环节和流程管控,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和风险监控的制度措施,使之既符合业务管理规范化要求,又满足风险防控精准化需要。

(二)强化价格管理,规范业务和价格行为。

3.二级以上医院成立价格管理委员会,发挥委员会职能,加强内部价格管理部门建设,配齐专、兼职医疗服务价格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医疗服务项目规范、价格行为管理等规章制度要求,建立健全自查自纠与内部监督机制。

4.规范收费管理,严禁重复收费、串换项目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自定项目收费等问题。落实医疗服务价格自查制度,医院价格管理部门每月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取费用清单,与门诊和在院、出院病历,药品、耗材出入库,检验、检查报告单,手术记录单等数据进行横向比对,及时纠正不规范收费行为。

5.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严禁超范围使用药品和耗材、无指征入院或过度诊疗等问题。向患者推送费用清单(含电子清单),费用清单要包括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医用耗材的名称和编码、单价、计价单位、使用日期、数量、金额等,全方位接受群众监督。医院公布价格咨询、投诉电话,接待投诉人员要全面、准确记录投诉内容、办理结果、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等。对于上级部门转办的有效投诉件,要有办结报告。

6.规范药械管理,严格药品耗材进銷存管理,严禁设备使用不规范、医疗记录不规范、为患者提供医疗以外的强制性服务等问题。

7.依据政府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变动,及时调整医院价格管理系统的价格(含公示价格)标准,切实提高价格透明度,规范医院价格行为。落实价格公示制度,医疗机构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常用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医用材料和医疗服务价格信息,保障患者的查询权和知情杈,价格发生变动时,要及时调整公示内容。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以技术准入(许可)为先的原则,每半年开展一次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论证和价格申报。

8.建立医疗服务成本测算和成本控制管理制度,在不断完善医疗机构和科室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医疗服务项目的成本测算制度。

9.落实价格管理奖惩政策,将医院价格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作为下达财政床位补贴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财务管理,保障高效合理运行。

10.建立健全单位内部预算、成本、采购、资产、内控、运营、绩效等制度体系,依法依规规范经济活动,提高经济管理水平,发挥经济管理工作的服务、保障和管控作用。

11.制定出台《区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制度(试行)》。加强医院全成本核算与管理,将成本意识贯穿到医院管理的方方面面、落实到一个岗位,切实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和资源使用效益,促进医院合理控制运行成本。严格控制消耗性资源和后勤支出,医院管理费用占总支出的比例逐步降低至10%以内,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重逐步达到40%以上。提高绩效工资在个人收入中的比重,绩效工资用于激励的比例不低于绩效工资总量的60%。

12.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理念,将日常业务管理与严控一般性支出、节约资源成本同部署、同落实、同监管、同评价,确保全员参与、全流程管控。

13.加强采购管理。健全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规范采购流程,逐步形成依法合规、运转高效、权责统一的管理制度,实现对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确保政府采购工作依法依规规范运行。

14.加强捐赠管理。按照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计生单位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国卫财务发〔2015〕77号),完善捐赠管理制度,明确工作程序,确保捐赠款物接收手续完备,登记造册,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账款相符、账目清楚;确保捐赠款物合规使用,专款专用,并接受捐赠人和社会的监督。

15.重点围绕成本管理、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绩效管理等薄弱环节,坚持补短板强弱项,健全全成本核算体系、运营管理制度措施、内部控制全流程体系、预算绩效管理目标指标导向等,推进形成经济管理价值创造,提高业务活动和经济活动的质量效益。

16.加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财务管理和预算绩效管理(该项仅适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四)加大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好总会计师制度。

17.加强组织管理建设,三级医院及有条件的二级医院要配置总会计师,协助院长负责医院经济管理和运营管理相关工作;加强经济管理一体化建设,完善内设机构职能,形成经济管理工作合力;加强经济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培养使用专业化、复合型管理人才。

18.加强高层级经济管理团队建设和经济管理人材培养。推荐优秀会计人员参加财政部会计领军人才遴选,培养全能型经济管理团队。

19.切实发挥总会计师在医院成本管理、医院经济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落实总会计师在医院“三重一大"经济事项决策中的专业作用。按照《省总会计师管理办法》,对派驻总会计师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市属医院总会计师每年向市卫生健康委汇报年度履职情况。

20.将总会计师制度落实情况考核结果作为公立医院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医院财政补助资金挂钩,与总会计师绩效薪酬挂钩,并作为总会计师留任或解聘的依据。

21.加大总会计师和会计专业团队培训,提高总会计师制度下的财务团队业务能力。督促市、县三级公立医院设置总会计师岗位,统筹管理医院经济工作。

(五)推进业务财务融合,促进经济管理提质增效。

22.把经济管理各项要求融入医教研防产等业务流程控制和质量控制各环节,促进业务管理与经济管理深度融合。

23.以提升质量、提高效益为主线,转变重业务轻管理的现状,提高全员执行制度和重视内控的意识,不断提高单位经济管理工作整体水平。

24.医院可以单独设置运营管理部门,或者确定具有牵头负责运营管理职能的内设机构,积极推行运营助理员、价格协管员制度等,辅助协同临床业务科室加强科室内部运营和价格管理工作。

25.推进信息化建设,推进实现单位内部运营管理平台系统与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共用。

26.加强数据管理和分析应用,强化数据资源整合,定期开展数据综合分析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参考和建议。

(六)加快债务化解,减少增量、消化存量。

27.按照锁定存量、严控增量、依法依规、分级分类、综合施策、逐年化解的原则,逐步消化公立医院债务。

28.争取将各级医疗机构债务纳入同级政府性债务统一管理,争取年度财政补助或政府专项债券,争取对在建基础设施和年度设备配置项目加大投入,减轻自筹资金负担。

29.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和标准,加强重大项目可行性论证和筹资规划,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严禁公立医院未经批准举债建设,从制度上规范、从源头上控制公立医院的借贷行为,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减少债务增量。

30.加强医院药房、材料库存管理,缩短库存周期,增加带量采购份额,缩短应付款周期,将付款账期缩短至3个月以内。

31.厉行节约,控制成本,优化支出结果,用年度结余资金逐步化解债务。

(七)医疗服务抓细节,竭力做好患者服务。

32.2020年实现部分检验检查结果省内互认。检查检验结果质量过关的前提下,上级医院不认可检查检验结果,人为原因造成重复检查的,按照重复计费处理,由相关医院和责任医师负责,并对医院进行经济处罚。检查检验结果质量不过关,由首诊医院、诊断医师和相关专业质控中心、首诊医院的帮扶医院负责。推动全市所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每年参加临床检验、放射、影像室(科)间质评工作,各学科质控中心负责制定质评办法,组织开展质评工作。力争2020年全市80%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参加临床检验、放射、影像室(超声科)间质评,质评合格单位纳入互认名单,互认名单根据年度质评结果进行动态调整。

依托省级各检查、检验质控中心,每年对全省三级医院检查检验结果开展室间质评,并对室间质评合格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项目全省各级医疗机构认可。

33.预约挂号率达85%以上,预约时段缩短到15分钟。通过“健康"app、各医院微信公众号及服务号、微信小程序、预约挂号网、12320卫生热线等途径,进一步提升预约挂号率,预约挂号比例达到总号源的85%以上。推动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全部接入预约挂号平台,三级医院进一步扩大专家号源放号量。逐步实现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全部号源纳入预约挂号平台。大力推行分时段精准预约和集中预约检查检验,预约时段精确到15分钟以内,门诊患者检查检验项目尽可能在半天内完成。

34.重视就诊解读,减少开药和检查。门诊医师在接诊患者时,应根据患者的既往病史、现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对疾病作出初步诊断,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检查检验。(分专业、分科室制定门诊次均费用红线,提高基本药物和集中采购药品使用占比。依托信息化手段,建立完善临床用药、检查检验超常预警监控制度,对不合理问题突出的个人,及时进行预警和干预,监测评价结果与其绩效考核挂钩。

35.试点推行床旁结算。鼓励三级医院引进集结算电脑、医保读卡器、移动pos机、发票清单打印机等功能于一体的移动结算车,试点推进床旁结算工作,实现数据多跑路,患者少跑腿,优化结算流程,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八)改革创新强化监管,健全长效机制。

36.认真落实深化医改任务要求,采取务实有效管用的措施,切实维护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公益属性。

37.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内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及时申报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并严格执行;认真落实支付方式改革任务要求,推进医疗服务保质量、降成本、增效益。

38.细化落实各类业务活动中内涵经济行为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监管措施,建立医疗、价格、财务等管理部门联检联查日常监督机制,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医疗服务规范化管理检查。

39.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发挥内部审计作用,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40.强化监管手段。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探索开展智能监管,规范诊疗和收费等行为,保障单位经济安全。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8月)。完成本辖区活动实施方案的研究制订、组织动员和人员配备等各项准备工作。各医疗机构于8月30日将本单位经济管理年活动实施办法报送区卫生健康局财务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9月一2021年7月).完成问题整改,规范经济管理,健全制度机制,夯实管理基础,推进提质增效。各医疗机构按照职能指导督促、检查推进活动开展,并总结报送有关情况。各医疗机构应于2020年12月、2021年6月,我局分别组织开展本区的督导检查。市卫生健康委将适时组织督查。

(三)总结交流阶段(2021年7月一9月)。全面梳理总结活动特点、亮点和经验,宣传推广典型案例。各医疗机构分别于2020年12月1日前、2021年6月20日前,将本本单位活动总结材料报送区卫生健康局财务室。区卫生健康局将在相关会议上通报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宣传推广典型案例。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制订实施方案,管理部门要与业务部门共同推进,将各项要求贯穿到管理工作和业务工作的每一个关键点,严禁走过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综合监管意识。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改进各项工作流程,建立经济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经济运行安全。进一步靠实监管责任、强化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手段,对发现问题整改后,在纪检、审计、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检查中再次出现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的单位,进行责任追究。

(三)加强经验总结,推进活动全面深入。区卫生健康局在组织开展活动的同时,要及时总结活动经验,并积极鼓励创造性地开展活动,举一反三,持续推进活动全面深入开展。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医疗机构,将推荐至省、市国家卫生健康委以适当方式予以表扬和激励。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安排,积极推进全市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顺利开展,8月7日市卫生健康委召开全市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启动视频会议,设市级主会场和各县(市)分会场。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冯景英同志和财务科科长邱宏刚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就全市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区卫生健康委和市直8家公立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财务、价格和运营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委财务科、医政医管科、行风办、中医科、药政科、基层卫生科、妇幼健康科、人事科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冯景英同志就如何开展好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强调三点意见:。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的重要性。这次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主要是针对公立医疗机构在深化医改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暴露出的问题,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及时整改,同时深化改革、加强内控,建立有效的长期运营管理机制,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二要明确任务,细化措施,确保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取得实效。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市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印发,经济管理年活动将从“规范管理、深化改革、强化监管”3个方面,着力推进6个方面27项重点活动,持续推进公立医院经济运行的管理和内涵建设,保障医疗服务供给平稳有序,维护人民群众健康。

三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提高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水平。各县(市、区)、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充分认识开展这次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履职,主动担当,稳妥推进,务求实效,高质量完成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各阶段任务,全力开展好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推动我市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

医疗技术项目实施方案范文(19篇)篇六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工作质量,保证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工作依法、科学、高效、公正,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参照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一般原则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应按照本规范要求,结合审评工作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建立健全与审评工作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证其有效运行。

第三条中心应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不断对内部体制机制进行评价,逐步创新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模式,调整优化审评流程,提升审评队伍能力,合理配置审评资源,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审评工作质量。

第四条将风险管理贯穿于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工作的全过程,对工作过程中的风险点进行分析识别和评价,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控制措施。

第五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应当增强质量管理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确保医疗器械技术审评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第六条建立与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工作相适应的管理部门,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责权清晰。

第七条中心主要负责人是医疗器械技术审评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制定中心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

(二)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所需的经费、人力资源、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等;

(四)在对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工作的质量管理中强调过程方法和风险意识。

(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组织实施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工作,确保质量管理体系与业务工作的有效融合,并实现预期结果。

(六)确保医疗器械技术审评相关的程序和技术要求明确且具有一致性,审评信息公开透明。

(七)支持、促进中心内部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发挥领导作用;注重对技术审评人员的能力培训以提高技术审评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八条中心主要负责人应当任命质量管理负责人,负责建立、实施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负责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和改进需求,提高工作人员技术审评质量管理要求的意识。

第九条建立符合要求的医疗器械技术审评质量管理部门,组织制订质量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制度的执行,负责审评工作质量和效率的监督管理,并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纠正和持续改进。

第十条建立符合要求的医疗器械技术审评部门和工作岗位,负责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指导原则制修订、对外咨询及审评员教育培训等工作。技术审评岗位应至少包括审评、复核、签发岗位。确定各级岗位的职责权限,责权清晰。

第十一条建立符合要求的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支持部门和岗位,负责中心各类会议组织、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注册申报资料的受理、运转及保管,组织开展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优先审批申请的审查工作、审评专家咨询的日常管理及会议筹备工作。为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工作有序开展提供必要保障。

第十二条制定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工作的质量方针,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方针得到有效贯彻执行。质量方针应符合以下原则:

(一)保障公众用械安全、有效。

(二)符合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四)为注册申请人提供良好服务。

第十三条根据部门或岗位职能、针对技术审评相关过程制定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工作质量目标,充分体现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工作的职能要求。质量目标应:

(一)与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工作部署相一致。

(二)与质量方针保持一致。

(三)可考核、评价并适时更新。

(四)对技术审评工作的质量、效率提出要求。

第十四条中心各部门应根据中心质量目标并结合具体职能制定质量管理分目标,以确保中心质量目标的实现。

第十五条中心及各部门应制定年度目标任务,对年度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并按要求在时限内完成。

第十六条根据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工作具体情况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根据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本规范的要求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整体策划。中心应不断总结、完善质量管理经验,适应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工作的需要,促进质量管理体系的不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应能够对中心医疗器械技术审评相关的各项工作实施连续有效控制。

第十七条医疗器械技术审评质量管理体系应包含以下要求:

(一)建立科学的技术审评工作机制。

(二)建立高效的审评工作流程。

(三)为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工作提供完善的工作制度或规范。

(四)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职责、权限。

(五)确定不符合规定情形的监测、上报和处理程序。

(六)明确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工作评估和改进程序。

(七)确定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程序。

第十八条医疗器械技术审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质量手册、管理程序以及为确保各有关过程有效运行所需的各项管理办法、规定、操作规范、实施细则以及记录。

质量手册应至少包括:

(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二)质量管理体系的适用范围。

(三)为质量管理体系编制文件的程序、规范或对其引用。

(四)对质量管理体系过程之间相互关系的表述。

第十九条根据审评工作需要配备与之相适应的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人员。建立审评人员任职条件、培训、考核、资质认定、岗位聘用及调整等管理制度,以满足岗位要求。

第二十条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人员应遵守以下基本要求:

(一)恪守职业道德、公平公正、诚实守信,清正廉洁。

(二)具有责任意识,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对医疗器械注册申报项目做出客观评估,不受任何非法利益的影响。

(四)具备良好的团队精神、沟通交流能力,能够准确、清晰阐述个人观点。

(五)严守技术和商业秘密。

第二十一条审评人员应具备与工作岗位相适宜的教育或工作背景、独立完成审评工作的能力。

(一)教育或工作背景。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人员应具备临床医学、生物医学工程、生物材料学、毒理学等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教育背景,或者具备医疗器械研发、生产、检测等相关工作经验。

(二)工作能力要求。

1.熟练掌握医疗器械技术审评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并能够将其应用于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工作。

2.熟练掌握职责相关的医疗器械专业基础知识,包括:医疗器械使用相关的医学知识、生产工艺及技术要点、质量控制、非临床评价、临床研究、风险评估等相关知识。

3.运用医疗器械注册相关法律法规、科学技术、医学(临床)知识及审评工作经验对注册申报资料的科学性、完整性进行综合评价。

4.对注册申报项目的预期用途、性能、患者受益及潜在风险作出正确判断,确保剩余风险可接受,保证上市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患者受益大于风险。

5.综合团队、外部专家、生产企业及其他医疗器械监管机构等多方意见,做出审评结论。

6.具有信息化办公的基本能力,熟练掌握网络、基本办公软件及审评系统的操作。

第二十二条对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人员进行分级管理,明确分级要求、分级标准及各级别审评人员的岗位职责。

第二十三条建立审评人员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围绕医疗器械技术审评职责和任务,建立培训讲师队伍,编制不同层次课程教材,建立完善的考核评估办法,建立医疗器械实训基地,开展系统化、专业化、多层次的培训。新入职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参与或独立审评。

第二十四条建立并妥善保存在职审评人员培训个人档案,记录个人培训的学时、考核成绩等情况,作为岗位聘用、任职晋升、绩效薪酬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五条根据转入技术审评环节时间及时限要求分类别、按先后顺序对相应的注册申报项目开展技术审评。如需对注册申报项目的审评顺序进行调整,应对发起条件、所需流程予以明确。

第二十六条制定统一的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报告格式,审评报告所列项目应符合现行法规要求,审评人员应在审评报告中对涉及申报产品安全性、有效性评价的内容予以明确表述。

第二十七条对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报告做出质量要求,对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报告涉及的各级岗位提出责任要求,提高审评报告质量。

第二十八条对注册申报项目按照复杂程度进行分级管理,根据注册形式、管理类别、产品风险、审评依据的充分性等因素制定复杂程度的分级标准。

第二十九条根据注册申请项目的分级情况确定审评资源的分配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审评资源分配机制,确定多种审评路径,明确各审评路径中审评人员的职责。

第三十条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工作应考虑集体决策机制,对于新型、高风险、多种技术复合型等重点产品,应按专业学科设立项目审评小组,充分体现集体负责制,不断规范和优化审评过程,以科学的审评模式开展技术审评工作。

第三十一条对医疗器械技术审评相关的各类注册申报事项制定操作规范,包括注册、延续注册、注册变更、临床试验审批、说明书更改告知及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纠错等。各操作规范应对适用范围、工作流程、岗位职责及时限等予以明确。

第三十二条对医疗器械技术审评过程中的关键程序制定操作规范,包括注册申请项目质量体系核查启动、联合审评、补正资料、中止审查、不予注册及自行撤回等各项工作的操作规范。

第三十三条设立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专家咨询委员会(复审专家委员会),制定医疗器械专家管理办法及专家咨询会、公开论证会有关的操作规范,对专家咨询会、公开论证会的发起条件、相关审查人员的岗位职责及权限、时限要求、专家咨询会、公开论证会程序管理等要求予以明确。

第三十四条建立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技术委员会制度,对技术委员会组成及职能、议题范围、会议程序及会议要求等内容进行规范,对医疗器械技术审评过程中遇到的共性疑难问题集体研究解决。

第三十五条制定创新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操作规范,对进入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的产品在审评人员确定、前期介入、与申请人或注册人的沟通交流、技术审评过程中的操作及审评时限要求等内容进行规范。

第三十六条制定应急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操作规范,对进入应急审批程序的注册申请项目在审评人员确定、前期介入、与申请人或注册人的沟通交流、技术审评过程中的操作及审评时限要求等内容进行规范。

第三十七条制定医疗器械优先审批技术审评操作规范,对进入优先审批程序的注册申请项目技术审评过程中的操作及审评时限要求等内容进行规范。

第三十八条制定注册申报资料受理要求,明确受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受理程序、工作时限、工作纪律及注册申报资料的接收标准。

第三十九条明确对注册申报资料的管理要求,包括资料接收、登记、保存、移送、统计、借阅、标识等。明确注册申报资料流转各环节的岗位职责、时限要求,并在申报资料流转各环节形成记录。

第四十条有针对性地建立规范、通畅的咨询渠道,保证注册申请人或注册人与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人员的有效沟通。

第四十一条建立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保证中心内部部门之间、中心与外部相关单位间沟通交流的高效、通畅。

第四十二条制定医疗器械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制修订规范,对医疗器械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制修订过程中的岗位职责、制定程序、意见征集及公布发布等工作进行规范。

第四十三条对注册申报人员进行培训,提升注册申报资料质量,规范中心对外培训工作,明确对培训计划、部门职责、讲授答疑及师资选择等要求。

第四十四条对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工作中的委托工作进行明确,并对委托工作流程做出规定。明确被委托方的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准则,并对上述过程和结果保持记录。与被委托方签订相关的委托协议或明确其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要求。

第四十五条具备与审评工作任务和人员数量相适应的办公条件。审评人员应有相对独立的办公区域,注册申请人或注册人咨询接待区域应与审评人员办公区分离。

第四十六条配备与审评工作任务和人员数量相适应的基本办公设施、设备。配备相应的会议室、注册申报资料保存库房以及相对独立的咨询接待专用场所,各区域的面积、设备设施等条件应能满足使用需求。

第四十七条建立适应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工作的审评信息管理系统,受理、审评及审批各信息系统之间可以实现有效对接,配备专业的信息化管理人员定期进行维护。

第四十八条建立利于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工作开展的信息数据库,包括:法律规章、标准、文献、指导原则等数据库。为技术审评提供医疗器械相关信息的查询途径及获取方式。

第四十九条建立文件管理程序,规定以下要求:

(一)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核、批准、复制、保管、销毁等要求。

(二)文件更新或者修订时,应当按规定评审和批准,能够识别文件的更改和修订状态。

(三)分发和使用的文件应当为适宜的文本,已撤销或者作废的文件应当进行标识,防止误用。

第五十条明确对外来文件管理要求,包括文件的识别、签转、控制、分发、保管及销毁等要求。

第五十一条建立记录管理程序,包括记录的标识、保管、检索、保存期限和处置等要求,包括:

(一)记录应当保证医疗器械技术审评、质量控制等活动的可追溯性。

(二)记录应当清晰、完整,易于识别和检索,防止破损和丢失。

第五十二条针对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工作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过程和结果的相关数据进行收集和分析,以利于持续改进,提高审评工作质量。

第五十三条应对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工作进行考评、核查,制定考评、核查标准并规定具体方式、内容、频次及相应岗位职责。

第五十四条建立处理不符合工作要求情形的相关管理程序,对不符合工作要求的程序及结果进行管理,明确对不符合工作要求情形的分类、处理方式(包括责任追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记录、相关部门或人员的职责权限等要求。

第五十五条制定督查管理办法,明确督查工作中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工作范围、工作程序、办理时限及相关的记录要求等。

第五十六条建立内部审核程序,规定审核的准则、范围、频次、参加人员、方法、记录、纠正预防措施要求等内容,以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第五十七条定期开展管理评审,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以确保其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第五十八条建立纠正措施管理程序,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造成不符合工作要求的原因,防止类似现象再次发生,以实现对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第五十九条制定信息反馈管理程序,明确反馈信息的来源、收集方式、汇总、统计、分析及处理方式等要求,对相关的岗位及人员职能进行界定。

反馈信息包括上级单位对中心工作的指导意见,申请人或注册人对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技术审评工作质量是否满足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法律法规及廉政工作要求等信息。

第六十条公开申请人或注册人的反馈、投诉和举报渠道,当接到医疗器械技术审评相关的信息反馈、投诉或举报时,应对相关事项进行记录、分析并及时处理。

第六十一条根据中央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相关政策制定中心廉政管理规定,识别、评价中心能够控制以及可以对其施加影响的廉政风险因素。配备廉政管理相关的组织,明确廉政管理相关人员的职责。

第六十二条定期举办廉政教育有关的培训活动,提高技术审评工作人员的廉洁从政及风险防控意识。建立廉政责任书制度,提高廉政风险防范能力,廉政责任书应包括对中心领导、部门负责人及普通技术审评人员的要求。

第六十三条制定廉政责任追究办法,对技术审评相关人员出现廉政问题时,中心各级领导所负责任、文件要求、处置程序等内容进行规范。

第六十四条本规范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是指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或注册人提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其拟上市的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研究及其结果进行系统评价的过程,提出结论性意见,并出具相应的技术审评报告。

审评人员:是指对申请注册的医疗器械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进行技术审评的人员。

文件: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工作中形成的、用于规范或指导技术审评工作的制度、信息、数据及其承载媒介,包括管理程序、行政规章、技术文件、报告、图表、记录等。

第六十五条本规范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负责解释。

第六十六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疗技术项目实施方案范文(19篇)篇七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强化依法执业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行业监管,防范医疗安全风险,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按照北京市统一部署,开展朝阳区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顿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整顿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成立朝阳区“专项整顿活动”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医政医管科。

(二)职责分工。

1、医政医管科、医管中心负责制定“专项整顿活动”方案,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整体推进“专项整顿活动”进程。负责督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整顿活动”,重点加强对血液透析室、院感、药事管理、手术室、消毒供应室、重症监护病房、急诊科、内镜室、实验室、口腔科等部门专业的医疗质量安全排查。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督促医疗机构,梳理本机构内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行业内通报;负责指导区属各医疗质量控制与改进中心开展相关专业的专项检查等相关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医疗机构质量监管的.长效机制。

2、中医科负责督导辖区中医类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整顿活动”。检查并梳理中医类医疗机构存在问题,按要求完成中医类医疗机构“专项整顿活动”信息汇总及工作报告。

3、基层卫生科、社管中心负责督导辖区社区类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整顿活动”。检查并梳理社区类医疗机构存在问题,按要求完成社区类医疗机构“专项整顿活动”信息汇总及工作报告。

4、老年妇幼康复科、妇幼保健中心负责督导辖区内妇产类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整顿活动”。检查并梳理妇产类医疗机构存在问题,重点对新生儿科、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产科(含产房)等部门的医疗质量安全排查。按要求完成妇产类医疗机构“专项整顿活动”信息汇总及工作报告。

5、法监科、卫生监督所负责对辖区医疗机构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加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检查,对“专项整顿活动”中发现的重点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整顿活动的范围:除部队医院以外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是二、三级医院和开展血液透析等项目的医疗机构。

(一)部署动员阶段(20xx年2月20日至2月28日)。

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辖区医疗机构动员会,各医疗机构对活动方案进行传达学习,积极营造活动氛围。各相关部门制定相应详细工作计划、工作措施。

(二)自查提高阶段(20xx年3月1日至3月10日)。

各医疗机构要开展院科两级自查工作,于20xx年3月5日前完成机构医疗质量安全自查工作,于3月10日前向区卫生计生委上报自查总结报告,明确自查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同时要强化对艾滋病、乙肝、丙肝、梅毒等重点感染性疾病的识别、监测与管控,尤其对涉及操作范围大、过程较复杂的有创操作患者,以及不同个体之间涉及体液接触的相关临床诊疗操作的患者,要加大对相关感染性病例的识别和管理力度,对发现的感染性疾病病例要及时采取相应消毒隔离措施,坚决杜绝医源性因素导致的疾病传播。

(三)督导检查阶段(20xx年3月6日至3月15日)。

各相关部门按责任分工,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对医疗安全风险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对于医疗机构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和重点操作的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加大对产房、新生儿室、手术室、门急诊、重症医学科、血液透析室、内镜诊疗室、高压氧治疗室、消毒供应室、药事管理等医疗风险较高的科室和部门的规范管理与风险防范专项督查力度。

(四)总结上报阶段(20xx年3月16日至3月20日)。

各相关部门于20xx年3月16日前完成责任范围内区域专项整顿活动,结合医疗机构自查整改落实情况,汇总分析存在问题及处理措施,形成活动总结。于3月xx日前报“专项整顿活动”工作小组办公室。对医疗机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统一报备,销号管理”。

(一)充分提高认识,落实主体责任。

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和紧迫感。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实行院、科两级责任制。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作为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本机构医疗安全管理相关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并严格落实各级人员岗位职责,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消除侥幸心理、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理顺工作机制,周密安排、精心部署,认真做好医疗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二)加强教育培训,营造安全文化。

医疗机构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着力增强所有职工的医疗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重点关注新入职、实习、进修、返聘、规范化培训等人员的岗前培训、岗间监管、岗后考核,抓好薄弱环节、重点环节管理;强化全员“三基”、“三严”训练教育,落实考核机制,不断提高医务人员临床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形成医疗不良事件定期分析和通报机制,开展典型案例分析,营造人人重视医疗安全、人人落实医疗安全的良好安全文化氛围。

(三)完善制度建设,加强风险管理。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本机构医疗质量安全与风险管理体系,完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防范相关工作制度、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细化并严格遵守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建立本机构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采集、记录和报告相关制度,建立医院感染管理相关制度和规范,建立对医院感染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安全风险监控和管理机制。在活动期间,认真梳理各项制度的可行性、实时性和合规性,要突出围产期安全、围手术期安全、有创操作、危急值报告、实验室安全风险管理,针对发现的问题要采取积极有效的干预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加强对药品和医疗器械临床应用的监管,加强对不良事件等安全信息的监测,做好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报告及处置工作。

(四)强抓制度落实,严格责任追究。

医疗机构要认真执行各种规范、指南、操作规程、制度等,规范临床服务行为,坚决杜绝违反医疗操作常规行为的发生。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医疗安全评价和监管体系,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要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法违规、违反制度规范等造成质量安全事件的,要坚决追究相关岗位人的责任。对工作中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工作疏漏、职责懈怠、违反操作规程等造成的各类医疗差错和事故的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予以追究。

(一)辖区内各二、三级医院将自查报告文字版和附件1、附件2(设置血液透析中心(室)的)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红章后,于20xx年3月10日前送至朝阳区卫生计生委行政服务大厅3号窗口(朝阳区甜水园东里甲1号),注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各相关部门于20xx年3月16日前将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检查情况总结报至委医政医管科108室。

医疗技术项目实施方案范文(19篇)篇八

我门诊部本年度参加医疗服务“三进”活动的人员为余北门诊部即余北红十字志愿服务队骨干成员。

队长:

副队长:

队员:

我门诊部红十字志愿服务队的服务对象为余北门诊部辖区的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病人以及5户低保户、五保户困难家庭(5户固定服务对象名单见后表)并为他们提供上门医疗服务和康复服务,并针对其需要送医、送药、送健康知识。并且联合本部健康管理团队对村居医疗机构进行技术指导。

我门诊部医疗服务“三进”活动的团队活动时间确定为每月中旬组织一次活动,并且针对帮扶对象的个户因素,进行有针对性的平时上门健康咨询和送医药服务。

在每月活动开展中,都以志愿服务队的骨干成员为主,活动中以讲座的形式来普及常见的卫生保健知识;以咨询方式来解答百姓在生活中遇到的医疗卫生方面的疑虑;并且在活动开展中为老人们进行常规身体检查。针对病情,免费赠送治疗药物,对需要的辅助检查也相应减免部分或全部费用。在村居卫生室开展工作的同时对卫生室提供医疗技术指导。

此为20xx年余北门诊部红十字志愿服务的总体规划,在活动中我们力求完美地把卫生知识普及到每一个辖区人民的心里,让他们的卫生保健意识逐渐加强并在生活中起到预防作用。让低保户、五保户及特困家庭在疾病中解脱出来,享受来自政府的关怀!

医疗技术项目实施方案范文(19篇)篇九

为全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按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要求,针对我院医疗服务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制订我院“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内容如下:

通过开展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加强医院行风和队伍建设,规范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优化服务流程,转变服务态度,改善就医感受。同时建立规范有效的医疗服务质量监管考核体系,形成安全温馨的就医格局,不断提升县域群众的就医满意度。

(一)开展“转变服务作风、提升服务质量”为主题。

的“窗口单位热心服务年”活动。

1.牵头部门:院办;参与部门:医务科、护理部。

2.活动时间:20xx年(6-12月)。

3.活动方案:

(1)专人定期检查考核,每月通报;

(2)被考核部门:导诊、挂号收费、住院及出院结算、药房、门诊、急诊、放射、检验、超声等科室。

(3)重点考核内容:主动服务、热心服务、周到服务,普通话服务、零争吵及零投诉。

(4)结果处置:结果纳入绩效考核,有奖又罚,年终评选“优秀服务质量窗口单位”,予以奖励。

(二)医务科负责重点开展“规范诊疗行为,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活动。

1.活动内容:“慢病”门诊诊疗规范;“危急值”处置规范;新技术新业务沙龙;应急处置规范等。

2.活动方案及时间:“慢病”门诊诊疗规范和“危急值”处置规范列为全年重点考核;新技术新业务沙龙每月组织一次;应急处置规范列为全年岗位练兵及技术比武活动(另行通知)。

(三)质控科负责重点开展“提高就医患者满意度”活动。

1.活动内容:就医群众满意度调查活动;优秀病历评比。

2.活动方案及时间:就医群众满意调查全年开展,每月通报,年终对满意度高的科室予以表彰奖励;优秀病历评比时间拟定于20xx年10月(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四)护理部负责重点开展“提高护理综合服务质量”活动(方案另行通知)。

(五)医院感染管理科、药房联合开展“临床合理用药,提升服务质量”活动(方案另行通知,举办抗菌药物及院感知识竞赛,时间拟定20xx年9月)。

(六)中医管理科重点开展“进一步加强中医药工作,提升服务质量”活动(方案另行通知)。

(七)信息宣教科重点开展“加强医院宣传,树立医院形象”活动(方案另行通知,20xx年6月开展主题征文及朗诵活动)。

(八)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者”活动。

由护理部、医务科牵头,团支部协作,进一步拓展志愿者活动:

1.每月第四周星期六上午设立志愿者活动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

2.开展志愿者进病房活动,重点对孤寡老人给予生活方面的照顾和帮助。

3.开展医务人员进社区进家庭活动等。

成立“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由xx院长担任,副组长为xx、xx和xx副院长,成员包括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各科室主任及护士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副院长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安排和管理各项具体工作。

第一阶段准备部署:20xx年2-3月份。制定《“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全体职工大会。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xx年3-12月份。按照《“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由牵头职能科室进一步制定完善具体活动方案或细则,动员和组织全院职工参与到本次活动中。

第三阶段总结交流:20xx年1月。

对全年“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进行总结,建立科学规范的'长效运行机制,并表彰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科室和个人。

1、加强领导,注重实效。各科室要提高对开展“医疗服务提升年”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根据实际、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对积极的科室予表扬奖励,对消极不动的科室要批评处罚。

2、积极参与,加强宣传。各科室要让每一位职工主动参与到“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中来。宣传医院在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优化医疗服务的好措施、好做法。宣传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3、强化监督,落实检查。要重视群众的投诉,接受各级人员督导的作用。领导小组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并将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作为绩效发放和评先评优依据。

医疗技术项目实施方案范文(19篇)篇十

e、合作医疗知识培训(一、二)。

(2)定点医疗机构(幻灯)。

a、定点医疗机构的确定与监管。

b、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

d、合作医疗培训内容(一、二、三)。

e、信息管理(一、二)。

(3)计算机知识培训。

a、计算机基础知识的培训。

b、关于计算机病毒知识的培训。

4、宣传发动。

a、动员大会请示文件。

医疗技术项目实施方案范文(19篇)篇十一

(一)指导思想

着力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体系,强化宣传教育,提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全覆盖,为建设美丽xx打下坚实基础,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作出表率,谱写美丽中国篇章。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

落实政府主体责任,构建生活垃圾分类组织体系,组织居民和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活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综合考虑xx市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实施计划,合理确定实施路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三)实施范围

20xx年10月1日起,在全市全域范围内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主要目标

20xx年10月1日起,全市全域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xx年8月1日前,各区至少完成不少于1个社区居委会生活垃圾分类试点。20xx年年底前,重点完成30个美丽乡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含继续推进20xx年任务中的17个);完善全市智慧垃圾分类系统并投入运营。20xx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的全程分类体系,并明确分工及责任主体,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一)推行分类投放

各生活垃圾分类开展点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数量适宜的生活垃圾收集点,在收集点上建设适量的生活垃圾分类屋或配置智能生活垃圾分类柜,原则上取消所有沿街摆放,暴露在外的垃圾桶,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有偿回收或奖励机制,积极引导居民分类投放,解决生活垃圾暴露及垃圾混投问题。

1.垃圾分类类别

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种分类。

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

国家生活垃圾的分类标准调整的,从其规定。

公共机构和场所有集中供餐的可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可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部队,企业单位可参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根据垃圾产生源实际情况确定分类模式,含餐饮的宾馆酒店、旅游景区,餐饮业等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城市居住区域、农村区域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2.投放设施配置

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各生活垃圾分类开展点可根据人口数量、垃圾分类种类、垃圾产生比例,合理建设若干个生活垃圾分类屋或配置若干组智能生活垃圾分类柜,并设置比例适合的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投递口。

3.分类投放要求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行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其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党政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办公和生产场所,本单位为责任人。

(2)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体育场馆、演出场馆、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3)机场、车站、码头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为责任人。

(4)城市居住区域中住宅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无物业管理的,社区居委会为责任人;社区公共区域,社区居委会为责任人;农村区域所在地,村委会为责任人。

(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为责任人。

(6)举行大型户外活动的,组织单位为责任人。

不能确定责任人的,由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也可以由其另行确定并向责任区域公示。

各责任人应承担下列责任:须按要求配置相应数量的投放端设备设施并负责维护,对现有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端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改造;通过宣传栏、宣传手册、宣传横幅、电子屏幕等形式,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安排适量督导员,引导市民准确分类投放,纠正不准确的投放行为,提升分类投放的准确率,确保需要转运的垃圾无缝对接进入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网络。其中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为责任人的区域及不能确定责任人的区域,投放端设施设备配置、改造、维护及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由属地政府负责。

(二)实施分类收运

1.收运设备配置

各区政府(管委会)在现有收运设备的基础上,根据农村和城市的实际情况,增配数量适宜的收集车辆及人员,并按照要求统一各类车辆标志、颜色,确保整个生活垃圾分类体系的衔接。

2.分类收运要求

以“分类处理”引导“分类收运”,构建分类直运体系,采用密闭、环保、高效、智能的专用车辆,杜绝垃圾落地,严禁混收混运,鼓励有资质企业积极参与分类收运工作。

有害垃圾定期转运至具备资质的存储中心或有害垃圾处理厂;可回收物直接运输至具备资质的垃圾回收处理企业;厨余垃圾必须每天定时进行收集,直接运输至我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其他垃圾必须每天进行收集,按现行模式统一运输至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各区政府(管委会)可根据垃圾生产量合理安排收运频次。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实现每日分类收运;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根据产生量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企业预约收运或者定期分类收运。

(三)实施分类处理

有害垃圾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企业收运,并运输至有害垃圾处理厂处理,可回收物由具备资质的.垃圾回收处理企业处理,厨余垃圾由餐厨垃圾处理厂处理,其他垃圾由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实现各类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加快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置规划布局,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餐厨废弃物处理厂扩建项目及废旧塑料、电池、电子垃圾、灯管等回收利用中心建设,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

(四)搭建分类管理系统

建成市区两级,口径统一、资源整合、数据共享的全市智慧垃圾分类系统,主要包括业务监管中心、大数据分析中心、考核系统和宣传平台。

各区政府(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承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具体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并做好宣传发动、人员培训工作;负责督查、指导、考核辖区内所有责任人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并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责任人进行通报,督促其按期完成;负责配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完善智慧垃圾分类系统相关管理数据;负责安排落实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经费;积极研究探索通过引进社会资本参与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正面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市民广泛参与、积极支持。

共青团xx市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各级团组织及联系大学生队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市精神文明和爱国卫生办公室:负责统筹全市志愿者服务活动,协助提供志愿者名单,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将倡导生活垃圾分类、绿色生活的理念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爱国卫生检查考核范围。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统筹、指导、考核、推广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全市性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处置项目规划建设并组织实施;负责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和培训,制定生活垃圾分类中的名词术语、图形颜色标志;负责全市智慧垃圾分类系统以及公众账号的建设、运营、维护;负责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建设和推广工作;负责督促全市物业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完善全市智慧垃圾分类系统,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有偿回收和激励机制。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提供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企业、场所名录;负责指导建设危险废物收运处理体系,做好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储存、处置等过程中的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对垃圾集中转运设施、终端处理处理设施等场所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规划布局废物暂存、转运场所,依法审批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在新建、改建或者扩建等建设工程方案审查时,要求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落实市直部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经费,指导各区财政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经费。

市商务局:负责督促农贸市场及大型(3000平米以上)购物中心、商城、超市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负责规划布局全市可回收物回收网点,负责提供可回收处置企业、场所名录。

市教育局:负责督促直管学校(含幼儿园)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负责对全市中小学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督促直管医疗机构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

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负责督促直管宾馆、酒店、旅游景区,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全市机场、汽车站、营运码头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督促全市餐饮服务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全市不按规定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投放管理责任人、不按规定分类运输的垃圾车辆查处及其他执法事项,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市水务局:负责协调解决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设施设备用水需求,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督促渔港码头、活禽宰杀市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

市妇联:负责对全市妇女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妇女参加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的志愿服务、宣传教育和体验活动,带头做好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

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按照垃圾分类相关要求与xxx衔接,做好部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xx供电局:负责协调解决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设施设备用电需求,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其他相关政府部门、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负责本单位生活垃圾工作并按时完成,同时按职责配合属地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构。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秘书长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各区政府(管委会)及市直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垃圾分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兼任,成员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明确专人1名参与该工作,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协调及督查工作,可聘用临时雇员参与垃圾分类办公室工作。各区政府(管委会)成立辖区垃圾分类办公室,负责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全面工作并于市垃圾分类办公室对接,可聘用临时雇员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区政府(管委会)应当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因地制宜,结合现有体系,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深入发动,广泛宣传,加大资金保障,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市区相关部门作用,因地制宜,积极探索与本辖区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和工作模式,按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其他责任人按要求认真制定计划,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相关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促,确保按时限完成。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区政府(管委会)、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通过电视、电台、平面媒体、网络等多种方式,分区域、分行业、分层级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垃圾分类知识。积极探索“社区(农村)+志愿者”等模式,发动环保志愿者与社会各阶层进入社区、进入家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

(四)落实资金保障。市、区两级财政每年应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直部门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经费。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安排落实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经费。

(五)强化监督考核。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促,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大督查、指导、考核力度,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实施。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级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六)强化监管执法。强化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置的全过程监管。加强对违规投放、收运、处置生活垃圾的整治力度,对随意倾倒、处置生活垃圾的行为以及未按照时限或拒不配合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xx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相关法律责任条款进行处置。

医疗技术项目实施方案范文(19篇)篇十二

医疗质量是医院发展之本,优质的医疗质量必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保证我院在医疗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不断发展,特此制定全程医疗质量控制方案,以求正确有效地实施标准化医疗质量管理。

一、指导思想。

(一)、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和全程质量控制。建立从患者就医到离院,包括门诊医疗、病房医疗和部分院外医疗活动的全程质量控制流程和全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管控内容并将其纳入医疗管理部门的日常工作,实施动态监控并与科室目标责任制结合,保证质控措施的落实。

(二)、以规章制度和医疗常规为依据,并不断修订完善。

(三)、强化各种医疗技术把关制度,如三级医师负责制度、会诊制度和病例讨论制度等,将医务人员个人医疗行为最大限地引导到正确的诊疗方案中。

(四)、质量控制部门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干预,对多因素影响或多项诊疗活动协同作用的质量问题,进行专门调研,并制定全面的干预措施。

二、管理体系。

全程医疗质量控制系统的人员组成可分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和各级医务人员自我管理三级管理体系。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由院领导和专家教授组成,院长任主任,院长是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作为常设的办事机构。其职责分述如下:

1、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

(1)、教育各级医务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增强质量意识。保证医疗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2)审校医院内医疗、护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制定各项质量评审要求和奖惩制度。(3)、掌握各科室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质量情况.及时制定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对重大医疗、护理质量问题进行鉴定,对医疗护理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5)、定期向全院通报重大医疗、护理质量情况和处理决定。

(6)、对院内有关医疗管理的体制变动,质量标准的修定进行讨论,提出建议,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

(1)、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接受主管院长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对医院全程医疗质量进行监控。

(2)、定期组织会议收集科室主任和质控小组反映的医疗质量问题,协调各科室质量控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3)、抽查各科室住院环节质量,提出干预措施并向主管院长或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汇报。

(4)收集门诊和病案质控组反馈的各科室终未医疗质量统计结果,分析、确认后,通报相应科室人员并提出整改意见。

(5)、每季度向医院提出全程医疗质量量化考核结果,以便与绩效工资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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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定期编辑医疗质量简报和不良医疗文件公示栏。

科室是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主任是科室医疗质量的第一责任者。科室质控小组职责如下:

(1)、各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由科主任或副主任、护士长和其他相关人员3-5人组成。(2)、结合本专业特点及发展趋势,制定及修订本科室疾病诊疗常规、药物使用规范并组织实施,责任落实到个人,与绩效工资挂钩。

(3)、定期组织各级人员学习医疗、护理常规,强化质量意识。

(4)参加医疗质控办公室的会议,反映问题。收集与本科室有关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三)、医务人员自我管理。

(1)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

(2)询问病史详细、物理检查认真,要有初步诊断。(3)门诊病历书写完整、规范、准确。(4)合理检查,申请单书写规范。(5)具体用药在病历中记载。

(6)药物用法、用量、疗程和配伍合理。(7)处方书写合格。

(8)第二次就诊诊断未明确者,接诊医师应:a.建议专科就诊;b.请上级医师诊视;c.收住院。

(9)第三次就诊诊断仍未明确者,接诊医师应:a.收住院;b.患者拒绝住院需履行签字手续。(10)按专科收治病人。

(11)按病情需要,注明特殊入院方式:车送或陪护。

医疗技术项目实施方案范文(19篇)篇十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大余县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赣州市卫生计生扶贫专项方案》精神,加强全县卫生计生精准扶贫工作,切实落实贫困对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保障措施,卫生局“五个一”精心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精准扶贫。

一是开辟一条绿色通道。将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池江、新城卫生院等五家医院率先为精准扶贫对象开辟就医绿色通道和就医标识流程,成立办公室并制作卫生计生扶贫宣传栏,同时定期组织巡回医疗组到贫困村开展送医送药义诊活动。

二是发放一张扶贫信息卡。会同县精准扶贫办为精准扶贫户发放卫生计生精准扶贫绿色通道卡,精准扶贫户凭此卡到各医院精准扶贫绿色通道可看病,并享受精准扶贫户看病的相关优惠政策,确保紧急情况下精准扶贫对象优先就诊。目前绿色通道卡已制作好样本,8月份将全部发放到全县精准对象手中医疗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精选医疗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精选。

三是为全县每个贫困村规范化建设一所村卫生室。推进贫困村卫生所规范化建设,规范化建设好19个贫困村卫生所,规范化建设19个,规范化建设20个,三年共建好58个村卫生室。通过建好村卫生所,重点解决“小病不出村”看病就医问题。

四是精心打造一个示范点。为做好卫生计生精准扶贫示范点工作,先在池江镇同心村、新城镇周屋村、浮江乡双田村各建设一个高标准的卫生计生精准扶贫示范点,建好的村卫生所达到五室分离,即诊疗室、观察室、注射室、药房、(营销方案策划书)值班室分离。积极会同县精准办、当地镇村、县发改等部门在人力、物力、项目等给予适当倾斜,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扎实推动全县卫生计生精准扶贫工作。

医疗技术项目实施方案范文(19篇)篇十四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及州委、州政府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精神,积极探索整合相关资源,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我州特制定《意见》,着力解决农村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意见》将农村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对象分为3类:一类救助对象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农村孤儿;二类救助对象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三类救助对象为州扶贫办认定管理的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对象中除第一、二类以外人员。将惠及全州92万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对象(含民政救助农村低保、五保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优抚对象)。

医疗保障资金筹集分3种渠道:新农合与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按照现行办法筹集;民政医疗救助所需资金由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支付;疾病应急救助所需资金由州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

据琚兆清介绍,全州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达324.6万人,其中一类参合人群1.7万人,二类参合人群27.7万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农村孤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享受待遇的优抚对象参加新农合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予以全额资助。

提高重大疾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据琚兆清介绍,《意见》最大的亮点在于分层次、分类别提高了参合医疗保障扶贫对象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和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同时还降低了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重大疾病的救助水平。到,全州农村贫困人口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9%以上,参合医疗保障扶贫对象新农合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较20提高20%。

医疗技术项目实施方案范文(19篇)篇十五

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监管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平安并轨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较为繁重,县卫生、劳动保证以及县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要积极配合,认真组织好两项医疗平安合并后的财务账目、档案资料等的移交,确保顺利交接,不出问题。县卫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卫生医疗机构以及乡镇、开发园区合作医疗的监督与管理,使统筹并轨后的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17号)和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关于全市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筹并轨的实施意见》合人社秘〔〕3号)精神,为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平安统筹并轨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平安统筹层次,建立城乡统筹的医疗保证体制。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建立工作职责明确、基金运行规范的监管体制,促进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稳健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统一机构名称。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平安整体并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乡镇经办机构也相应更名为“乡(镇)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今后开展的大学生医疗平安项目一并纳入。

(二)统一组织实施。合并后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

(三)统一缴费规范。城镇一般居民和农民、中小学生及18岁以下非从业居民参与合作医疗个人缴费规范统一。

(五)统一弥补待遇。合并后的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弥补种类、弥补规范。随着筹资规范的提高而调整。

(六)统一料理合作医疗证。根据要求。进行身份识别以及使用管理。

(七)统一料理资金弥补“一卡通”统一为城乡参保居民料理资金弥补“一卡通”方便医疗费用支付补偿。

三、保证措施。

(一)组织保证。县政府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平安统筹并轨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办公室、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证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并轨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县卫生局,承担具体协调服务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也要确定专人负责两项医疗保险的合并工作。

(二)编制和人员保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平安划归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工作任务加重。县编委会增加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编制6人,缺编人员逐步到位。

(三)经费保证。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年追加人员工资、工作经费及ic卡等费用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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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技术项目实施方案范文(19篇)篇十六

为保障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和《河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总体规划》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

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企业、职工个人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中、省(市)直驻霸单位实行属地管理纳入本市统筹;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

第三条。

本方案适用于全市境内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这些单位的在职职工及其退休人员。

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乡镇企业及其职工,暂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待条件成熟时,分期分批逐步纳入。

第四条。

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地级统筹。但按照《廊坊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规定,在目前起步阶段,基本医疗保险暂由我市独立运作,自求平衡。待条件成熟后,适时过渡到廊坊市统一管理。

第五条。

在起步阶段,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本着积极稳妥、分步实施、先易后难、逐步推开的工作思路,第一步从20xx年5月1日启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驻霸中省直单位;第二步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市企业改制情况,适时启动企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

第六条。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统筹地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组织实施工作,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基本医疗保险业务,负责基本医疗保险金的征缴、管理和支付。市卫生、财政、物价、工商、药品监督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搞好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第七条。

在职职工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作为基数,按2%的比例缴纳,由用人单位或代发工资银行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的规定计算。

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率可作相应调整。

第八条。

职工个人年工资总额超过上年度全市社会平均工资300%以上的,以300%作为缴费基数;低于60%的,以60%作为缴费基数。

新建单位、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全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规定比例缴纳。

第九条。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在领取基本生活保障费期间,由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以全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60%作为基数,按用人单位与职工个人的缴费比例之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国有、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到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和城镇乡镇企业再就业的,可以继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全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作为基数,按用人单位与职工个人的缴费比例之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十条。

从国有、集体企业中脱离出来的流动人员可继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政府行政部门所属的劳动力(人才)交流机构统一组织办理。缴费由本人以上年度全市社会平均工资作为基数,按用人单位与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之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的医疗待遇按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办理。

第十一条。

企事业单位因破产、撤销、解散或者其它原因终止的,须为其终止时在册的在职职工缴足一年和退休人员缴足以后所需(计算至70周岁)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在职职工以上年度全市社会平均工资作为基数,按用人单位与职工个人的缴费比例之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以我市上年度同类人员平均医疗费为标准计缴。

依照上款规定缴清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其退休人员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在职职工享受一年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兼并、联营、分立、转让、租赁、承包时,承担其债权债务的用人单位必须承担原单位及其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责任,及时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用人单位名称、住所、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开户银行帐户等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手续。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本方案实施后30日内,或者取得营业执照及获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必须向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录用人员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必须为其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用人单位发生人员辞退、退休、死亡等变动的,应自变动之日起30日内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并重新核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应缴数额。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统一安排于每年元月10日前申报上年度缴费工资、养老金或退休金总额,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于每年元月起执行。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和在职职工个人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得拒付和拖欠。首次缴费时需一次缴清3个月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按月、按季或每半年以及全年一次性缴纳的办法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但须于每月或期初首月10日前缴齐。

第十六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得减免。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医疗保险费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滞纳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用人单位逾期拒不缴纳医疗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征缴。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从次月起暂停该单位参保人员(包括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下同)享受社会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的待遇。暂停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和职工按规定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后,统筹基金可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但在一个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计算年度内,再发生的一次性医疗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部分不予支付。

第十八条。

党政机关和财政供给的事业单位在预算内资金中列支;差额、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企业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福利费中列支,福利费不足部分,可从公益金中列支,也可经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后列入成本。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构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划分为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

第二十条。

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要分别核算,分别管理,不能互相挤占。个人帐户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和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统筹基金用于支付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住院费用和需长期门诊治疗的一些特殊疾病所发生的费用。

第二十一条。

个人帐户由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中的一部分构成。

(二)用人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中,一部分按年龄段划入职工个人帐户。具体办法是,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

30周岁(含30周岁)以下的划入0.8%(加上个人缴费的2%共为2.8%);

31─45周岁(含45周岁)的划入1%(加上个人缴费的2%共为3%);

46周岁以上的划入1.2%(加上个人缴费的2%共为3.2%)。

退休人员以本人上年度退休费用为计算基数,按3.4%的比例划入个人帐户。本人退休费低于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以职工年平均工资为计算基数。

在职职工年龄的`确定以上年度12月31日的年龄计算值为准,年初一次性核定,当年内其个人帐户记入比例不作变动,在下年度核定时统一调整。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比例划入个人帐户后,其余部分进入社会统筹基金。

按本方案收取的滞纳金以及社会统筹基金利息纳入社会统筹基金。

第二十三条。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个人帐户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一参保人员建立个人帐户及设立医疗保险号码。个人帐户使用医疗保险ic卡,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管理,是参保人员就医购药和结算医疗费用的凭证之一。

第二十四条。

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归参保人员所有,专用于本人的医疗支出,可以结转下年度使用、跨统筹地区转移和继承,但不得提取现金或挪作他用。

第二十五条。

参保人员调离本统筹地区或异地安置的,应按规定办理个人帐户转移和医疗保险ic卡注销手续,在职职工个人帐户结余资金随同转移;异地安置人员或在职职工个人帐户结余资金无法转移的,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从外地调入本统筹地区的人员,应办理医疗保险手续并转入其个人帐户资金。

第二十六条。

参保人员死亡时,其个人帐户和医疗保险ic卡注销,个人帐户结余资金划入合法继承人的个人帐户。继承人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帐户结余资金可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没有合法继承人的,个人帐户结余资金划入统筹基金。

第二十七条。

当年筹集的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基金本息,按3个月期整存整取银行存款利率计息;存入社会保障财政专户的沉淀资金,比照3年期零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并不低于该档次利率水平,利息并入医疗保险基金。

第二十八条。

城镇职工依法享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依据本方案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享受本方案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发生的门诊医疗费和药费,从个人帐户中支付,不足支付的由个人负担。少数需长期门诊治疗的特殊疾病,个人帐户不足支付的部分,可由统筹基金支付,具体病种和支付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条。

统筹基金支付住院医疗费用,并设置起付标准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为上年度全市社会平均工资的10%。

最高支付限额为上年度全市社会平均工资的4倍。

参保人员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员按规定的比例支付。

(一)参保人员每次住院医疗费的起付标准按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分别确定。

在职职工三级医疗机构700元、二级医疗机构600元、一级医疗机构和未定级医疗机构500元;退休人员分别降低100元。参保人员一年内二次以上(含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在上述规定基础上依次降低100元。

(二)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当日至次年该月的前一日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计算年度。在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5000元。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金不予支付。

(三)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员要按“分段计算、累加支付”办法支付。

医疗技术项目实施方案范文(19篇)篇十七

新学期又开学了,为了更好的进行本期个人工作,特制定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纲要》和《规程》为指导,自觉遵守园的规章制度,服从上级领导安排,做好本职工作,加强政治学习,提高自我思想政治素质,树立良好的形象和科学的儿童观、教育观,使幼儿的身心健康发展。

二、教育教学方面:。

1、继续深入学习《纲要》,并根据〈纲要〉中精神,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对幼儿进行全面培养。

2、在教学中为幼儿创设简便、愉快的学习环境,结合主题加强环境与教育的互动与结合。

3、创设良好的语言氛围,鼓励幼儿大胆发表自我的见解,使幼儿想说、敢说,发展幼儿的发展幼儿的交往本事和语言表达本事。

4、按时完成本园的教学任务,及其他工作安排,努力尝试英语教学,让幼儿在愉快游戏中学习,培养幼儿学习兴趣。

5、抓好幼儿日常生活常规工作,在各项环节中,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及自立本事,让幼儿身心得到健康发展。

三、保教方面:。

1、充分利用自然因素,开展体育游戏、户外体能活动,锻炼幼儿身体,增强幼儿体质。

2、合理安排幼儿在园生活,培养幼儿良好生活卫生时惯。

3、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幼儿自我保护意识。

四、家园共育方面:。

1、充分利用早接和放学的短暂时间,进取主动地与家长沟通,使家长了解自我孩子在园的情景,在家长的配合下实现家园共育,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2、利用宣传栏、家园联系手册、电话以及家庭信息箱等途径,与家长沟通联系,及时向家长反馈幼儿在园的学习、生活情景。

3、家访了解幼儿的家庭教育环境,耐心听取家长合理正确的意见和提议,互相配合共同教育幼儿,使幼儿的健康成长!

优选幼儿园工作筹划模板二。

加强3-4岁幼儿保教工作的研究,初步形成学前教育整体、系统、科学管理幼儿一体化的格局,已成为当前学前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根据幼儿园工作计划,结合新《纲要》的要求,根据本班幼儿的年龄特点及实际情况,我们确立了新的发展目标。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重点要做好我班幼儿的行为习惯的培养,我班的幼儿都是新入园的孩子,作为老师我们应充分利用这段时间,为幼儿提供多元的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注重多元智能的开发教育。因此,我班将制定教学计划如下:

一、本班情况分析:

(一)幼儿情况:这学期小班的幼儿都是新入园的幼儿并且年龄都在四岁以下。新入园的孩子情绪不稳定,他们对新环境不熟悉,有的幼儿哭闹现象严重。这个年龄段的幼儿与亲人的情感依恋是很正常的,又是很重要的。因此,老师就要象妈妈一样去抱抱他、逗逗她、和他说话、与他玩耍,在浓浓的亲情中让幼儿健康成长。

(二)幼儿人数:全班人数28人,平均年龄在三岁至四岁之间。

(三)教师情况分析及分工合作:

教师情况:由于本园教师少,班级多,在教学中基本上都是包班,在创班级特色的同时注重家园联系,并利用家长委员会资源来协助园里及班级的工作。教师要关注班级幼儿的语言发展、认知方面的开发,负责开展教学内容有:小班五大领域的教学。能主动参与思考研究教学活动,注重幼儿的个别差异,鼓励幼儿参与体育活动,协助幼儿发展大脑功能,注重身体、运动智能的开发。

二、教育教学方面。

3-4岁幼儿发展特点是生长发育快,但动作协调性差;处在口语发展的关键期,自我意识开始萌芽;直觉行动思维,情绪不稳定。根据孩子的年龄特点,区域活动应体现分散、自由、自主、宽松等特点,根据幼儿的年龄特征,我们将幼儿的区域活动和常规教育渗透到教育教学的五大领域中,将教学划分为:健康、语言、数学、科学、艺术。

(一)健康:

1、激发幼儿上幼儿园的积极情感,适应幼儿园有规律的生活,学习秩序,体验集体生活的快乐。

2、初步认识日常用品,养成良好的进餐、饮食、睡眠、盥洗、游戏、排便等习惯,具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

3、让幼儿了解必要的安全保健常识,认识身体的主要器官名称,了解其主要功能及最基本的保护方法。乐于接受预防接种及疾病治疗,并学会保护自己。

4、培养幼儿对体育活动的兴趣,愿意并能愉快地参加体育活动,发展幼儿基本的活动技能和身体素质,动作协调,灵活。

(二)语言:

1、能学习说普通话,逐渐发准易错音。

2、注意安静地听别人讲话,能用简短完整的语句表达自己的愿望。学会使用礼貌用语。

3、愿意和别人交谈,能用简短完整语句表达自己的愿望。学会使用礼貌用语。

4、乐意听老师讲述故事和朗诵儿歌,能初步理解作品的主要内容。能独立地朗诵儿歌。

(三)数学:

(1)培养幼儿学习数学的兴趣,体验数学活动的兴趣。

(2)通过多种感官感知的方法,引导幼儿观察周围事物,学习按物体的名称或某种特征(颜色,大小等)进行分类。

(3)学习用简单的数学方法,解决生活和游戏中简单的问题。

(4)喜欢摆弄操作材料,能在老师的帮助下,按要求拿取,摆放操作材料。

(5)学习按物体的量的差异进行4以内物体的排序。

(6)认识最基本的数量关系,对物体进行初步的比较。

(四)科学。

1、爱护动植物,关心周围环境,愿意接触大自然。

2、学习感受大自然的美,有初步的环保意识。

3、能对自己周围的事物、现象感兴趣,有好奇心和求知欲。

4、培养幼儿初步动手动脑,探索问题。

5、学习感受与周围环境接触的愉快情感,愿意与成人,同伴分享和交流。

6、对感知活动有兴趣,初步学习运用感官认识事物。

(五)艺术:艺术领域包括美术教育和音乐教育两部分内容。

美工:

1、关注周围美好事物,愿意欣赏作品。

2、喜欢美工活动,并在美工活动中有愉快的体验。

3、初步学会正确的握笔方法和作画姿势。

4、在活动后,培养幼儿整理自己的绘画用具,养成良好的绘画常规,逐渐到愿意主动地整理。

5、认识纸、笔、剪刀等多种绘画,手工工具和材料,初步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6、初步学会撕纸盒粘贴的方法,学会用胶棒粘贴一些简单的物体形象。

7、能用简单的线条,色彩表现自己熟悉的事物。

8、能分辨几种不同的颜色,愿意用自己喜欢的颜色作画。

音乐:

1、能初步按音乐的节拍,喜欢用肢体作简单的律动。

2、培养对音准与节奏的初步认识,体验音乐活动的兴趣。

3、学会用正确的姿势,自然的声音歌唱。

4、学会欣赏音乐,舞蹈的兴趣安静专心地听音乐。

(六)社会。

1、新生入园稳定其情绪,帮助熟悉幼儿园的环境,能适应幼儿园集体生活。

2、乐意与人交往,保持愉快的情绪,与同伴一起参加集体活动和游戏。

3、愿意学做力所能及的事,不怕困难。

4、养成基本的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习惯。

5、具有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和品德。

6、懂得爱父母长辈,老师和同伴,爱集体,爱家乡,爱祖国的情感。

7、培养幼儿在参与各项活动中能有自信心。

三、教学课题:

1、为幼儿提供一个安全丰富有序探索的环境,让幼儿喜欢幼儿园。

2、能够安静进餐、午休,养成饭前便后洗手的良好习惯。

3、乐意尝试运用多种技能和多种材料创造性地表现美的事物,并积极参与。

4、能和小伙伴友好的相处,不打架、不骂人。养成良好的盥洗习惯。能对社区及周围环境进行观察并能够操作。

5、集体活动时,幼儿能够较安静的听讲,不随便下位置,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6、初步了解一些自然现象及它们之间的关系,渴望去探究。

7、能关心爱护周围环境,有初步的环保意识。

8、建立适宜区域活动的常规,适时、适度、适量地投放不同层次的活动。

四、安全工作:

1、教师应认真做好晨检工作,认真做到一摸,二看,三问、四查。

2、教育幼儿友好相处,不打人、不骂人、不抓人、不咬人、玩玩具时不争抢,互相谦让。

3、加强安全教育,避免触电,摔伤,烫伤、吃错药、走失等事故的发生。

4、定期或不定期每月对外大型玩具进行检查,及时维修,养护。

5、教育幼儿不带危险品进幼儿园。增强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

五、卫生保健工作。

1、培养幼儿饭前便后洗手的好习惯。

2、培养幼儿良好的饮食习惯和生活卫生习惯。

3、教育幼儿自己吃饭,能够安静的进餐,并保持桌面、地面卫生,不掉饭粒。

4、培养幼儿良好的午休习惯,有正确的睡眠姿势。

5、培养幼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能主动入厕。

6、通过参与多种多样的体育活动,培养幼儿对体育活动的兴趣,养成积极参加体育活动的情感。

7、提醒幼儿多喝水,并养成主动喝水的习惯。

六、日常生活:

抓住每日生活中的点滴,将安全教育、德育、教学、生活自理能力的培养渗透在日常生活中。

优选幼儿园工作筹划模板三。

在教育理论改革的大潮下,在新纲要精神的指导下,在园领导精心的培养下,为了自我更好的工作,并在学习工作中得到成长。特制定教师自我成长计划,并在计划实施中不断修正自我、完善自我,不断提高作为一名教师应具有的素质。

医疗技术项目实施方案范文(19篇)篇十八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医疗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救助原则。

(一)救助水平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

(二)属地管理、动态操作、规范程序、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

二、救助对象。

具有本县户口,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城乡居民,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

(一)农牧区五保对象;

(二)城乡低保户;

(五)未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但因患重大疾病影响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群众;

(六)其他特殊困难群众。

三、救助方式。

(一)农牧区新型合作医疗自筹部分;

(二)大病医疗救助。

四、救助标准。

(一)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城市低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困难优抚对象参加农牧区新型合作医疗个人承担部分由民政局全额救助。

(二)救助对象因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的,其当(公历1月1日-12月31日)住院医疗费用(参加新型合作医疗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经合管办或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过高且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给予适当救助,救助标准按住院医疗费用发票10%的比例给予救助,但救助金额每人每年累计不超过3000元。

(三)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实行基本门诊就医补助,基本门诊就医每人每年补助金额不超过600元。

五、救助程序。

(一)参加农牧区新型合作医疗救助程序。

根据《xx县农牧区新型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各村委会、社区在每年第四季度对本村组(社区)需民政资助参加合作医疗对象进行详细入户调查摸底、登记造册,经村(居)民代表会议评议同意,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并在当年11月20日前将需民政资助参加合作医疗对象花名册报民政局,经民政局审查、县农牧区医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各乡镇分类办理救助对象参加合作医疗的相关手续。

(二)大病医疗救助相关材料和程序。

1.申请大病医疗救助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书面申请(加盖村委会或社区公章);

(2)被救助人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1份;

(4)享受门诊就医补助的人员需持门诊就医发票原件和申请救助书面报告;

(5)村委会或社区调查填写的《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申请调查审批表》1份。

2.救助程序。

城乡大病医疗救助按照个人申请、村(社区居)委会调查评议、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并实行层层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收到村(社区居)委会上报的申请审批材料后,须进行审核,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意见及相关材料报县民政局审批。

(3)公示。经批准的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对象,乡镇人民政府和村(社区居)委会要分别在政务公开栏张榜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5天。群众有异议的,由县民政局调查核实,确实不符合条件的,要取消其救助资格。

(4)审批。县民政局接到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申请、审批材料后,需进行复审,并在5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批意见。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家庭(对象)核准其享受大病医疗救助的金额,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并退回相关材料。

(5)建立档案。城市医疗救助工作档案实行三级管理,村(社区)、乡镇、县民政局建立档案,并按装订归档。

六、不属于医疗救助的范围。

(一)因自杀、自残、打架斗殴、酗酒、吸毒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因交通、医疗事故以及其它赔付人应支付的费用;

(三)因器官移植、镶牙、整容、矫形、配镜以及保健、康复等发生的费用;

(四)不如实提供各项申请手续、弄虚作假者;

(五)跨累计的费用。

七、救助资金来源和管理。

(一)资金来源。

1.上级财政拨付的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2.县财政预算配套资金;

3.按规定可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其它资金。

(二)资金管理。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局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基金”财政专户,县财政局、民政局对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实行专帐管理,用于办理资金的缴存、拨付业务;民政局开设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基金银行专户,用于核算资金的缴存、支付(发放)业务。

八、管理监督。

(一)民政局是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管理和救助资金的发放、使用等工作。

要认真履行职责,掌握情况,建章立制,完善程序,实行医疗救助公示制度,严格执行政策,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合理使用,杜绝挤占、挪用等现象发生。

(三)卫生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提供医疗救助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督促县合管办与民政局做好相关工作的衔接。

九、组织机构。

成立xx县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领导机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县长。

副组长:县委常委。

副县。

医疗技术项目实施方案范文(19篇)篇十九

一、计划:

1、每年进行2次全院全面医疗质量检查,由分管院长负责,检查成员包括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及医院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成员。

2、每月进行医疗质量检查,由医务科科长全面负责,医院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参加。

3、每周记性医疗质量检查,由医务科副科长负责,科室质量小组成员参加。

4、因特殊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检查者,选择适当时间提前或推后补查。

5、每次检查有计划、有内容、有分析、有总结、有整改,务使我院医疗质量稳步提升。

6、平时每周检查可采用单项检查、多项抽查、突击检查,或根据工作中出现问题随时检查等多种方式,重点在于督促工作。

7、每月检查质量分数将作为各科发放奖金之影响系数。

8、每半年医疗质量检查分数将作为科室主任年终管理奖发放影响系数。

9、每月、每半年医疗质量检查结果将于滨医附院网予以公布。

10、每次检查重点在于发现问题、找出问题、分析问题、整改提高。

11、要求每次检查前由组织检查者制定出检查方案、要求、步骤、内容和检查表格等。

12、能量化的尽量量化,不能量化的要写出书面说明。

13、检查内容、标准、方法随工作开展可以适当充实完善。

二、检查内容:

(一)、病历质量。

2、三级医师查房及三级医师负责制。

3、五讨论制度落实。

4、医患沟通制度执行情况。

5、抗生素的合理应用。

6、病程记录。

7、手术前等待日。

8、完善检查、注重复查。

(二)质量控制组织及其活动情况。

1、质量小组是否健全。

2、活动计划及落实情况。

3、整改方案及措施。

(三)无节假日医院、无节假日手术落实情况检查。

(四)正点手术检查(每日常规早8点半手术制度落实情况)。

(五)会诊检查(常规会诊及急会诊检查)。

(六)各种专项记录本检查。

(七)患者满意度调查。

(八)值班情况检查及依法执业情况。

(九)三级三严检查。

三、终末质量控制。

1、医疗纠纷及投诉情况。

2、出院病历检查。

四、要求。

1、各种检查计划必须严格执行,责任到人。

2、检查组织者负责制定检查内容及标准,组织检查人员,严格执行标准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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