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自查报告(通用18篇)

时间:2023-12-08 作者:梦幻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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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自查报告(通用18篇)篇一

县考核组:

xx乡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食安委会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了全乡人民饮食安全,使全乡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现针对《xx县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自查如下: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xx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由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食品药品安全的副乡长担任副组长,进一步加强了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并且以文件的形式明确各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年内,乡领导班子共召开了四次专题会议研究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2、设立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为乡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机构、人员、经费均落到了实处。

3、乡领导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乡政府工作目标考核;乡政府分别与7个村委会和各站所、中小学、有关企业签订了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共xx份。

4、在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建立了责任追究、举报奖励办法等制度,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和机制,整合监管资源,使xx乡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形成了合力。

2、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推动行业自律、行业诚信、信息化建设。

5年初制定了xx乡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加强了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扩大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查、检查的频次和范围,督促食品经营企业建立质量管理、索证索票等制度,进一步落实了食品药品安全主题责任。

6、广泛宣传药品、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增强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及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依法经营和公民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合法维权意识。

(1)大力开展行业诚信自律宣传教育,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培训活动,积极组织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参与相关专业培训。

(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周”等宣传教育活动。

7、积极配合县食安委会加大对学校、企业等机构的食堂及街边小餐饮的监管力度,积极推进农村家宴申报备案管理制度,预防群体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8、积极督促xx卫生院、计生办按时上报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报告。

9、落实信息管库和发布程序,明确信息报送人员,及时、准确上报药品、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

10、加大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根据布置认真开展好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安全的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11、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从业人员培训工作。

12、认真督促学校食堂持证经营,加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监管,制定了年度监管计划并按计划认真做好监督检查,确保安全。

食品药品自查报告(通用18篇)篇二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各位代表:

区人大把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列为行政执法评议单位,是区人大全面、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区的重大举措,不仅充分体现了区人大对我局行政执法工作的高度重视,也预示着我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已真正纳入人大监督的轨道,必将对我局今后更好的依法履行职责,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产生积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局党组对评议十分重视,接通知后及时研究和部署,制定接受评议的实施方案,并召开全局动员会,统一思想、端正态度、明确工作要求和具体任务,同时走访部分人大代表和单位,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对分局组建二年来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认真回顾与总结,肯定成绩、寻找差距、提出整改措施。现将情况汇报如下,请予评议。

滨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于2019年10月正式挂牌成立,是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垂直领导。现有正式在编人员6名(男4名,女2名),平均年龄37.3岁,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者占100%,其中硕士研究生1名,临时聘用工作人员2名,内设综合办公室、药械监管稽查科和食品综合协调科三个科室。分局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承担对全区药品(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戒毒药品、药用辅料、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医药包装材料和容器等)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的法定职责。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9]23号)“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根据杭州市编委“三定方案”规定,分局在食品安全方面承担区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工作。

分局组建以来,在市局党委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创建“和谐滨江”工作目标,结合区实际,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充分履行药品监管和食品综合监督、组织协调职能,为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药品市场,确保全区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做出积极的努力。

(一)以规范药品市场为目标,加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行为。

开展药品执法检查,是我局中心职能,也是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的根本措施和手段。为此,我们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依法行政,采用专项检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市场稽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取得了较好的行政执法效果。

两年来,我们在经常性稽查基础上,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了10多次专项检查和重点整治活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346人次,查获违法违规涉药单位10多家,查处各类案件10起,其中当场处罚7起,立案3起,查处假劣药品货值5万余元,罚没款1.5万余元,取缔无证经营药店1家,责令停业整顿1家,处理举报投诉31起,在上述行政执法和案件处理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程序合法、手续完备、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用法律条款得当的原则,实现了行政执法零投诉、案件查处零复议、零诉讼。

在行政执法中,为积极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我们实行稽查无休日和快速反应机制。在齐二药和广州佰易事件中,分局主动、迅速出击,通过电话、传真、现场检查等方式,在第一时间对全区药品销售、使用情况进行全方位、地毯式排查,共检查120家涉药单位,由于及时查处,我区未发生一起因使用上述二厂生产的问题药品而产生药害反应的事例。

在行政执法中,我们突出重点,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检查。2019年下半年以来,针对外地药品生产企业质量事故频发的严峻形势,我们坚持从源头抓质量,以“全面整治、突出重点”的原则,对辖区9家药品生产企业开展原辅料、包装标签说明书、质量检验、gmp跟踪检查等9次专项检查,特别对生产注射剂、生物制品和特殊药品三类高风险品种的生产企业,重点对原辅料来源合法性、生产工艺与批准工艺一致性、是否按照标准检验等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企业限期整改。今年上半年以来,分局对区药品生产企业31个品种从研制、生产及临床试验等环节进行全面注册核查,通过核查,企业主动撤回注册申请3个品种。为保障群众安全、合理、有效使用药品,我们开展了药品零售企业驻店药师在岗情况和处方药凭处方销售情况专项检查,共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2份,对涉嫌违法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通过检查,目前我区药店药师在岗率有明显提高,驻店药师用药咨询指导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为形成全社会、全方位的药品监管格局,我们在全区48家零售药店公布药品质量投诉电话,并与卫生、工商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分局设立公安驻药监联络室,与公安联合开展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今年以来,针对药品、保健食品虚假广告误导、影响消费者合理安全用药的情况日趋严重,我们与工商联合开展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对超市、药店店堂及户外保健食品、药品广告进行检查,共检查药店35家,超市2家,监测到各类违法广告38个,并对其中涉嫌发布违法广告的9家单位下达《违法药品广告行政告诫书》,责令其改正。

药品的监督抽样检测是评价药品质量、发现问题药品的重要手段,在药品监管中发挥日趋重要的作用。为此,我们与市药检所加强联系,对投诉举报和急需检验的检品坚持急事急办的原则,设立绿色通道缩短检验周期,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两年来共抽检各类药品54个批次、医疗器械1个批次,其中不合格3批次,药品合格率为94.2%,居杭州各城区首位。两年来,全区无因假冒伪劣药品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以实施“药品放心工程”为抓手,依法履行监管职能,促进医药市场的规范和医药经济的发展。

1、充分发挥监管导向作用,逐步优化药品零售企业。

为更好满足群众需求,分局积极推进“宽进严管”的监管模式,鼓励知名医药企业来我区创业并取得明显成效,一是药品零售业有了快速发展,零售药店从分局组建时20家增加到48家,其中部分申请并取得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基本达到发展医药经济、方便群众购药的目的。二是药品连锁企业发展有新突破,武林、海王等10余家医药龙头企业在我区开设15家药品连锁门店,大大提高我区药品零售业的档次和规模;三是营造了有利于百姓的药品市场,由于药店数量的增加及价格、品种具较强优势的龙头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促进了我区药品零售企业优胜劣汰,有效推动市场整体药价明显下降,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四是分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和完善一批具实际效果的监管制度和措施,如对药店实行信用等级分类管理、设立投诉举报警示牌等。

2、倡导行业诚信自律,逐步构建涉药企业信用体系。

我们始终强调“企业是药品质量第一负责人”的理念,努力营造“诚信为本、守信为荣、失信为耻、无信为忧”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行业诚信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在我们的倡导下,2019年,全区40多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负责人、执业药师100多人在诚信经营横幅上郑重签名承诺;2019年初,在区药品监管工作会议上,康恩贝医药公司代表全区涉药企业提出“产品如人品”的诚信倡议,各企业负责人在倡议书上签字承诺,全区9家药品生产企业与市局签订《药品生产质量承诺书》,全区48家药品零售企业与我局签订《药品经营质量承诺书》,诚信经营的氛围基本形成。同时,我们还对企业进行积极指导帮助,根据信用情况分类管理并逐家对企业进行分类考核。目前,我区药品生产企业已全部被省局评定为a类企业。

3、坚持标准,加强指导,积极抓好药品企业的gsp、gmp认证工作。

实施gmp、gsp认证是规范药品生产、流通领域两个源头,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促进医药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到4月底止,我区除新开办的药店在法定期限内尚未认证外,其余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均已通过gsp认证;目前已经生产销售的药品生产企业均取得了gmp认证证书。分局组建以来,在积极开展药品分类管理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企业认证后的跟踪检查工作,巩固认证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4、牢牢抓住监管重心,全面推进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工作。

医疗机构是提供人民群众用药的主要渠道。分局抓住这个监管重心,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全面推进我区乡镇卫生院“规范药房”、村卫生室“合格药房”建设。在组建第一年,我们就提出用三年时间对辖区医疗机构、药房进行全面规范化建设整改。到4月底,全区三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通过“规范药房”的验收,90.2%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药房已通过“合格药房”的验收,较好地实现了药品管理硬件设施标准化、软件管理制度化、药品陈列分类化、处方调配规范化。

(三)以“为民办实事工程”为契机,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能,切实提高我区食品安全水平。

食品安全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大事。2019年,区政府把“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共管机制”列入为民办实事工程,作为食品安全的组织协调部门,虽然没有具体的执法资格和职能,但我们紧紧围绕区政府工作中心,根据“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牵头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三个职能,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强化部门协调,狠抓落实,不断地推进全区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明显的成效,连续两年我区被市政府评为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区(县)。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2019年底,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主任,药监、卫生、质监、工商、农业等职能部门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我局内,具体负责食品安全。

工作计划。

的制定、协调、考核等。为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我们认真履行职能,在组织机构、工作制度、措施落实方面作了一系列的工作。在组织机构方面,督促各街道成立领导小组,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在社区、村聘请食品药品监督员、消费维权监督员、食品安全协管员等,形成由上至下的食品安全动态监管系统。在工作制度、措施落实方面,我们起草制定了《食品安全委员会会议制度》、《食品安全工作专项督查制度》、《区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2019-2019)》等相关文件,规范工作程序,为食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打好基础;牵头制定了《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

》、《区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暂行规定》,规范食品投诉举报工作,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增强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

2、明确各部门责任,加强考核与督查。

食品安全工作涉及面广,环节多,法律法规不完善,监管职能存在交叉重复现象,要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必须要以政府为依托,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切实履行职责。为保障区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序开展,我们起草制定了《区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规定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及目标任务,并在每年年初由区政府与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道签订责任书,年底组织对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平时还不定期的对各环节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重点难点工作进行督查督办,两年来累计开展暗访及督查19次,发出督查抄告单共23份。这一系列举措有效保障了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工作的落实,大大促进了全区食品安全共管机制的完善。

3、以联合执法为载体,开展各类专项整治。

为整合监管资源,集中力量解决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我们组织各部门联合开展农贸市场、餐饮企业、校园食品等专项整治。逢重大节假日,我们统一组织由区领导带队、各部门和街道对全区食品生产企业、农贸市场、餐饮企业等进行抽查。两年来,累计开展联合执法11次,检查涉及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及粮、肉、蔬菜、水果、豆制品等重点品种。“国卫”复评迎检是2019年一项重点工作,而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整治又是其中重点、难点工程。2019年3月至11月,为做好该项整治工作,作为牵头单位,我们克服了人少事多的矛盾,先后召开现场协调会、专题工作会等各类会议7次,研究布置整治工作,制定了《关于查处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整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落实“三小”行业专项整治责任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各街道、各部门职责分工。在整治中我们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向全区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户发出告知书600余份,并多次组织区工商、卫生、环保部门联合到街道集中办证;另一方面牵头组织各部门联合执法6次,对多次教育、处罚仍不整改的经营户依法取缔,共取缔176家。有效地净化了我区食品安全市场,为我区顺利通过国卫复评创造了有利条件。在总结会上,我局被区政府评为国卫迎评工作先进单位。

4、加强信息工作,探索信用体系建设。

信息工作是食品安全工作一项重要内容,我们注重与各部门的信息沟通,收集各环节监管信息,编印《区食品安全信息》共14期。2019年,区食品安全信息网正式开通,在食品各监管部门之间建立了全新的信息沟通渠道,也为广大人民群众获取食品相关信息提供平台。

2019年,在前期调研基础上,我们根据市食安委相关文件制定出台《区食品信用体系建设试点。

工作方案。

》,对食品信用体系建设作出总体部署。在我们指导帮助下,我区唯新食品有限公司顺利通过市信用体系评价,成为市第一批食品信用a级企业。华源、姚生记、联合西兴等6家企业被列为第二批试点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既是政府重视食品安全的抓手,又是企业自律源动力。在试点企业带动下,我区不少企业主动要求被列为试点企业,以促进企业质量、管理的提升。

(四)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主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1、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为推进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提高办案质量,真正做到执法公正、公平、高效,我们制定《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并把“行政处罚案件质量标准”分为:管辖无异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处罚恰当、手续齐备共7项,在年底据此对案件进行质量评比。同时我们依托短信互动平台进行执法回访,及时、动态地了解执法情况。两年来,分局保持了无行政复议、无行政诉讼败诉的“双无”状况。

另外,在保持12345和96666作风建设零投诉的基础上,我们通过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向涉药单位通报执法情况、与企业签订廉洁执法承诺书等方式,推进机关作风和廉政建设。

(五)以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法规和安全常识为内容,不断拓宽宣传途径,增强群众安全饮食用药意识。

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需全社会的支持和各部门齐抓共管,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宣教先行,充分利用有线广播、互联网、《天堂硅谷》报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还人民群众知情权,调动群众的参与权,营造良好的氛围。

1、认真开展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活动。2019年,我们联合各部门和浙江中医药大学志愿者在三个街道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主要内容为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知识咨询、现场举报投诉处理等,共悬挂横幅23条,展出宣传画板30份,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受理各类投诉咨询150多人次。同时在35个社区(村)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活动,通过展览打假成果、开设社区课堂、张贴宣传画、播放宣传短片等形式,不断增强了人民群众自我保健、自我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也使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有更多理解,使我们的行政执法工作具有更广泛的群众基础。

从今年开始,我们与区团委联合成立区食品药品安全志愿者服务队,将走进社区、走进家庭、走进学校,开展帮助“清理家庭药箱”活动、宣传真假食品药品鉴别知识等活动,扎扎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

2、大力开展对行政相对人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行政相对人也是药事法律法规的执行者,加强这一层面教育培训尤为重要。分局组建以来分别就《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举办培训班8期。通过教育培训,较好地实现三个目的:一是涉药单位负责人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提高;二是促进涉药人员在法律、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上更好地适应岗位需要;三是增强涉药单位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3、注重加强与社会各层面的沟通和交流。为争取社会各方对我局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着力化解执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阻力和障碍,我们始终坚持强化与社会各层面的沟通交流。2019年,我们在2019年聘请的15名食品药品督察员(监督员)基础上增聘28名监督员,这些监督员来自街道、社区(行政村)、医疗机构等不同层面、不同行业,这使我们更能接受社会各方的评判,广泛听取和征求有利于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两年来,分局在探索中寻找规律,在实践中完善方法,在创新中提高水平,各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及群众的期望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1、药品监管形势依然严峻,药品市场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一是因市场开放和受非法利益驱动,外地制售的假冒伪劣药品随时有可能流入我区,而有些货源正、质量合格的药品由于运输、储存亦会变质失效为假、劣药;二是部分涉药单位技术人员比较缺乏,特别在社区(村)卫生站中,非药学人员从事药剂岗位的现象还有所存在,不少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和岗位技能还不能够很好地适应药品管理需要;三是法律法规滞后,标准体系不统一,协调机制不健全,特别是对医疗器械的监管,目前来看法律规定不明确,监管难以到位;四是群众科学、安全用药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还不够强,分局作为监管部门,服务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监管职能有待进一步发挥,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2、食品安全任务与机制不协调。我区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基础薄弱,高教园区及建筑工地食品安全隐患依然存在,自然村与村之间集散市场、小型食品店假冒伪劣食品屡打不止、初级农产品存在农药残留超标等问题,目前,食品安全工作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监管模式,带来弊端十分明显:一是涉及我区十多个部门,易造成监管工作缺位、错位、越位;二是多个部门监管,易使问题久拖不决,效率低下,而同级部门之间协商性协调效果肯定不如政府层面的指挥性协调;三是区食安办在机构性质上是非常设议事机构,无固定经费、人员,与任务、责任不符;四是各部门之间的监管信息未能做到有效共享,联合执法成本较高,效率不高。而以上这些问题的解决,在提高自身综合协调能力同时,必须依靠区委、区政府大力支持、区财政经费投入和各部门共同配合,形成合力。

3、监管力量不足,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分局目前只有6名在编人员(其中1名到市重点工程下派一年),但群众和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药品监管工作任务繁重,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千头万绪,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中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精力和财力。食品药品监管起步晚,涉及面广,专业要求高,而我们的监管队伍知识结构不适应,管理水平不够高,队伍素质亟待提高。

4、宣传不够深入和及时。部分行政相对人由于对药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不了解,导致分局在具体执法过程中面临一定的阻力;人民群众对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责不熟悉,特别是对食品安全各环节的政府监管职责缺乏了解;人民群众科学饮食用药知识比较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有待提高,这些需要我们做大量的宣传工作。在监管中广泛宣传,在服务中深入宣传。

根据区委、区政府年初。

工作报告。

精神和市局对分局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分局今后工作的基本构想是“围绕一个中心,发挥两大职能,夯实三块基石,落实四项工作”。

1、围绕一个中心。区委、区政府提出“构建天堂硅谷、建设科技新城”这一宏伟目标,我们将以此为工作目标和重心,深刻学习,认真领会,加倍工作,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壮大我区医药产业经济,维护我区市场经济秩序发挥积极作用。

2、发挥两大职能。两大职能是指药品行政执法和食品组织协调职能,我们要借人大执法评议的东风,深入推进分局各项工作,有效保障人民饮食用药安全。在药品监管方面,以打假治劣、源头监管为重心,继续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强化行政执法,强化区域监管。在食品安全方面,重点突出综合协调职能,充分发挥区政府食品安全“抓手”作用,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共同开展食品安全工作。

3、夯实三块基石。第一、切实转变观念。树立起“企业是药品质量第一负责人”的质量观,积极探索倡导企业牢固树立“重质量、讲信誉”观念,探索药品监管质量监督的方式和方法。第二、创新工作机制,实现监管三个转变。一是从具体把关监管,转变到宏观引导,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双管齐下,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二是从产品事后监管、查处,转变到狠抓源头,保证过程,在源头执法上下功夫;三是从被动应付、突击检查,转变到应急处理与长效管理结合,标本兼治。第三、继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全面推进网上服务,建立和完善药品、食品企业数据库和业务系统;建立科室责任制,实施统一管理,不断提高办事效率,争取信息化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4、落实四项工作。第一、打假治劣,不断净化我区药品市场环境。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强化市场稽查,在动态分析,寻找源头基础上,开展打击制售、寄递、储运假劣药品等专项整治活动,继续巩固与公安部门的联合打假协作机制,完善与工商、卫生等部门的联合行动机制,使各类涉药违法违规分子在我区无藏身立足之地。第二、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一要加快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定期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二要重点监控生产注射剂、生物制品和特殊药品三类高风险品种的药品生产企业和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隐患,做到制度上抓巩固、监管上抓力度、网络上抓健全;三要以“两房”建设为切入点,强化农村药品的源头质量监管,全面完成社区卫生服务站药房的规范化整改,并将工作逐步向门诊部、个体诊疗机构、药房扩展,向厂矿、学校医务室延伸,探索对医疗机构用药的监管方式,全面提升我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药品管理水平。第三、坚持把食品安全作为解决民生问题的重点,深入推进“食品放心工程”。突出综合协调职能,整合监管资源,强化各监管部门职责和各环节监管力度,实行责任追究制,做到守土有责,确保群众饮食安全。第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优化队伍综合素质。从教育、制度、监督三个环节强化党风廉政和机关作风建设。以开展“机关作风年建设”为载体,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强化公仆意识;以创建科学监管为形式,提高全局干部学习自觉性,积极探索研究科学、创新、合理的监管模式;以健全考核制度为抓手,提高工作效率,提升队伍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凝聚全局人心,增强队伍整体战斗力。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各位代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是个新建的部门,建局近两年来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是离不开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各部门的理解、支持和帮助,更离不开区人大的关心、帮助、支持与监督,我们将以这次人大评议为契机,虚心接受评议监督,认真整改,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求真务实,扎实工作,确保全区人民群众用药饮食安全放心!

食品药品自查报告(通用18篇)篇三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接受人民监督,认真履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政府赋予的综合监督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和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的职责,建设依法监督、科学公正、廉洁高效、行为规范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和队伍。

第三条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切实贯彻省委省政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各项工作部署。

第四条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忠于职守,服从命令,顾全大局,密切协调;保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二章干部和内设机构职责。

第六条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

第七条局长外出期间,委托一位副局长代行局长职责。副局长外出期间,其分管工作由局长指定其他副局长代管。

第八条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在局长、副局长领导下,各司其职,做好本处室和本单位的工作。

第九条局领导、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各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不得同时离开驻地。

第十条干部基本职责:

(一)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决服从、服务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大局,为发展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和振兴山东经济做贡献。

(二)遵纪守法,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做到令行禁止。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熟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熟练业务技能,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积极主动地做好本职工作。

(四)正确贯彻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政策,依法行政,文明服务,坚决同违法行为作斗争。

(五)严于律己,为政清廉,公正办事,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作风。

(六)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爱岗敬业,求实创新,团结协作,艰苦奋斗,顽强拼搏,争创一流,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领导干部基本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三)组织全体人员努力学习政治、业务及相关知识,强化政治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四)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带领干部依法行政,树立良好的队伍形象。

(五)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加强调查研究,理论联系实际,积极探索监管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大胆改革,锐意进取,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六)加强机关和基层建设,关心群众生活,积极为干部职工排忧解难,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第三章依法行政要求。

第十二条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授权的权限、程序行使监督管理权,强化行政责任,规范行政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第十三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立法工作,由政策法规部门归口管理,在年末制定下一年度的立法工作计划,负责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工作。

第十四条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

第十五条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授权进行行政审批,并制定相关规定落实各项责任制。

第十六条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按照批准的行政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收。

第四章会议制度。

第十八条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及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一般每二周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落实党委政府的重要会议、文件及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

(三)审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法事项和重要的规范性文件;

(四)讨论决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五)讨论全局年度预算,审核年度决算;

(七)研究会议召集人确定的其他议题。

第十九条局务会议由局长、副局长组成,办公室和有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列席。局长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主要任务是:

(三)研究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和各市局上报的重大的请示事项;

(五)讨论重要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应诉意见;

(六)审议决定重大药品、医疗器械、食品安全案件的处理意见;

(七)研究会议召集人确定的其他议题。

第二十条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议题,由办公室负责收集,并报告召集会议的局长或副局长确定。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向办公室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和会议议题。

会议组织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起草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会议决定事项由办公室负责督办。

第二十一条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省局局长、副局长,各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省局各处室、机关党委、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分析形势、总结经验、部署任务。

根据工作需要,由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可召开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

第二十二条按照纪检监察工作有关规定,驻局纪检组负责人参加局行政领导会议;驻局监察室负责人参加局有关行政会议。

第二十三条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实行行政工作例会制度。各部门、各单位行政例会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协调和处理本部门、本单位重要工作。

第二十四条局机关各处室召开面向全系统的各类会议,实行计划管理,严格控制会议和参会人员数量。

第五章公文处理。

第二十五条依据《山东省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细则》(鲁政发[]99号)规定,制定公文处理办法,规范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凡主送或者抄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公文,统一由局办公室负责提出拟办意见;涉及重大问题的来文,应及时报局领导阅批。

各处室应认真负责地按照局领导批示及办公室拟办意见及时办理公文。办公室负责督查、督办及反馈。

第二十七条公文运转应高效、规范。除局领导交办事项外,一般不得直接向局领导个人报送公文。除涉及人事等机密事项外,机关各处室报送局领导的内部批阅件,须经办公室按公文运转程序呈批阅。

第二十八条制发公文必须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主办处室应主动与有关处室协商一致并会签;如分歧较大未能协商一致的,应列出各方理由和意见,提出办理建议,按照公文审批程序,报局领导审核或者签发。

第二十九条制发公文必须按照公文处理有关规定进行审核、会签和签发。报送上级的请示报告,以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重大事项,由局长签发或局长授权有关局领导签发;以局名义制发的其他公文,按照局领导的分工,由局长或副局长签发;以局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签发。局机关内设机构除办公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可以以函的形式商洽或者答复业务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不得审批下达应当由局审批下达的事项。各处室的发函,由各处室负责人签发。

第三十条大力精简公文,推行电子政务,提高公文办理质量和效率。

第六章公务活动。

第三十一条局领导的内事活动(包括接待来访、出席重要会议和活动、出差等)及外事活动(包括出访、接待外宾等)由办公室负责安排。

局机关各处室工作人员的公务活动,由各处室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

第三十二条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党委、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举办的重要活动,须经局长同意。处室负责人参加有关部门召开的重要会议、举办的重要活动,须报分管副局长或局长审批。

第三十三条除组织安排的公务活动外,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参加行政相对人或下级机关组织的颁奖、剪彩、奠基、开业、竣工、庆典等事务性活动。

第三十四条有关单位或部门以及其他兄弟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来访或商洽工作等,需局领导接待的,由办公室请示局领导后安排。

第三十五条局领导出国访问和局机关处长、副处长以及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国均须按程序报批。

副局长离开驻地外出应事先向局长报告;局领导离开驻地外出,应事先向办公室通报。局机关处长、副处长以及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离开驻地外出,须报分管局长批准,并在局办公室备案。

第三十六条局机关各处室及其工作人员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约稿,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必要时由办公室报分管副局长或局长批准。建立健全新闻宣传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对外发布信息、接受采访约稿等要保证内容准确、口径统一。

第三十七条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在新闻媒体上公开发表与现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政策或法规相悖,或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公务人员身份不符的文章和言论。

第七章行政监督。

第三十八条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和质询,报告工作,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做好“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局办公室负责建议和提案办理的综合协调工作,各有关处室负责对建议或提案的具体办理。

接受司法监督、监察和审计部门的专项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处理和整改。

第三十九条加强行政机关内部监督,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及时纠正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或者其他不当的行政行为。认真听取地方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条认真办理和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实行局长接待日制度,由局长、副局长及各处室负责人定期接待群众来访;重要的群众来信,由局领导本人阅批。

第四十一条实行政务公开,通过政府网站等多种形式,及时准确地发布政务信息,便于行政相对人和人民群众的知情、参与和监督。自觉接受舆论和群众监督,重视新闻媒体报道和反映的问题。对重大问题,要积极主动地处理。

第八章请示报告。

第四十二条请示。

请示应当一事一报,条理清楚,表述准确。一般问题的请示,采用书面或口头形式逐级进行;重要问题的请示,必须行文。对下级的请示,上级应当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一般的要在十日内给予答复。下级要严格按照上级的批复或答复执行,并抓好落实。

第四十三条报告。

下级应当主动向上级报告工作情况。一般性的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报告;执行重要任务时,要及时报告任务的进展和完成情况;发生重大事故、案件和特殊情况,必须随时报告。

第九章值班制度。

第四十四条建立健全局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值班制度,保证上传下达联络畅通。

第四十五条领导实行轮流值班。其一般职责是:

(一)及时妥善处置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种情况。

(二)检查本级和下级值班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第四十六条值班员职责。

(一)坚守岗位,随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二)做好值班记录,遇重大、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三)做好值班期间的文电收发、保管。

(四)协助值班领导处理值班期间的各项工作。

(五)夜间值班人员除遵守值班员一般职责外,应协助门卫共同负责办公区域的安全工作。

第十章作风纪律。

第四十七条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要坚持学习制度。各级干部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法律政策水平,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第四十八条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各级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第四十九条坚持廉洁从政。各级干部要严格遵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得利用职权拉关系、谋私利。领导干部还要严格要求并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第五十条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办事程序,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服务观念,强化责任意识。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程序和时限积极主动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要坚持原则不予办理。

第五十一条局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不在社会团体中兼职。确需兼职的,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报批。

第五十二条对于违反本规则规定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严肃批评,并限期改正;对扰乱机关工作秩序,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依照党的`纪律和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对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的,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第十一章后勤保障。

第五十三条要经常教育干部职工爱护公物,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切实加强资产、装备管理,做到账实相符。

第五十四条各级要按照规定正确使用房产、设施和装备。未经批准,不得任意拆毁、改建;不得擅自变卖、出租和转让。

第五十五条房产、设施和装备必须加强维护保养,实行责任管理,防止损坏、丢失,确保使用安全。

第五十六条加强水、电、暖管理,保障单位正常用电、用水和取暖,注意节约水、电和燃料。

第五十七条加强计算机局域、广域网络的建设和维护。办公自动化网络系统、计算机硬件设备、软件资料、病毒防治以及机房维护等要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山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八条资产装备的新建、购置、报废必须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办理。

第五十九条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六十条财务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

第六十一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

(一)积极筹措资金,切实保障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需要,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科学编制预算,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合理使用资金,降低监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如实反映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财务活动分析。

(四)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制度,对单位财务活动实施监督、控制、检查。

(五)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家资产流失。

(六)加强对所属单位财务活动的审计监督和管理。

第六十二条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交通、通讯工具,改善办公条件和监管手段。

第六十三条接待工作要坚持统一管理、对口接待、各负其责的原则。

第六十四条接待工作要严格执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严格接待范围和标准,做到从简从便,朴实节俭,热情服务,周密细致。

第六十五条各级要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一)录入人员必须进行体格检查和病史登记。

(二)引导、教育全体干部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个人卫生。

(三)开展经常性的群众体育活动,强身健体。

(四)按照规定对干部职工进行身体检查,通常每年一次,并记入健康档案。

第六十六条搞好办公和生活区域室内外卫生。

第十二章督查、考核。

第六十七条会议、公文督查:

上级机关下发的重要文件,公布的重要监管业务政策,会议形成的决议、决定等,必须迅速组织传达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并及时反馈实施意见;有限办时间的必须在限办时间内办结;无限办时间的主动反馈贯彻落实情况。

第六十八条日常工作督查:

各单位(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经常进行日常工作督促检查,及时做好工作指导。

第六十九条日常督查的内容主要有:

(一)重要工作进展和工作完成情况。

(二)办公秩序的保持以及规范统一情况。

(三)人员出勤和在位情况。

(四)值班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五)安全保密工作情况。

(六)本单位(部门)的其它工作情况。

第七十条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要依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每年对公务员进行“德、能、勤、绩”考核。

第七十一条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效和贡献的机关公务员,分别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及权限给予表彰、奖励。对受奖人员,可按照规定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七十二条机关公务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对违反纪律的,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对尚不构成行政处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告诫规定。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七十四条本规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食品药品自查报告(通用18篇)篇四

(一)组织及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直各部门、各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领导小组。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由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另设专职人员2名,负责食安办的具体工作。落实了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政府目标管理,与各村、社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聘请了19名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做到了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场所落实。

二是制定制度,按章办事。根据市、区文件要求,制定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各项管理制度,包括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管理制度、农村家宴申报制度、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举报投诉受理制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制度、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等制度。

三是加强培训,提高素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在监管、首在宣传。为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提高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认识,我镇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宣传实施方案。利用广播、标语、宣传栏、宣传单等载体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管理举报办法等,使食品药品安全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截止今年7月,我镇已制作宣传标语20幅、宣传栏24个,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广播宣传15次;加大对协管员和从业人员的专题培训,以会代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先后召开了全镇卫生室医生业务培训会、全镇农村家宴厨师法规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会、全镇餐饮单位负责人等专题会议。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开展调查摸底,建立监管档案。

截止7月20日,食安办工作人员,村(社区)协管员对辖区内的餐饮服务、药械经营使用、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单位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建立了登记台账,开展日常巡查、做好巡查登记,全镇食品、餐饮、药品器械、地址、生产许可证号、许可期限、经营范围、负责人、化妆品等90家单位全部登记在册。台帐细化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从业人数等具体项目,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

2、突出重点,开展好专项整治活动。一是加强节假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检查。以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节假日为重点时段,加强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村家宴、农贸市场、小餐馆等重点巡查对象,协同食品药监、卫生、农业等部门,认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联合执法大检查。真正做到及时处理、排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二是在重点领域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

第一,镇食安办和永兴食品药品监管所、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人员进行大排查。第二,加强对校园食品药品安全进行专项整治。第三,对农村家宴进行专项整治。截止目前,我镇食安办接到农村家宴申报20余次,无一例农村家宴事故发生。

二、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虽然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一是各村辖区内经营店普遍没有经营许可证,协管员对于日常巡查记录不明细。二是部分协管员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积累不多,培训没有完全跟上。三是专项资金不足,对于有些整治活动不能很好的开展。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加强协管员日常巡查管理机制,做好每月两次巡查并要求巡查记录详实,让各经营场所正规有序的经营各种产品。

(二)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加强协管员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全镇人员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认知水平和责任意识。

xx市xx区xxx镇人民政府。

xx年7月20日。

食品药品自查报告(通用18篇)篇五

随着人们自身素质提升,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其在写作上具有一定的窍门。我们应当如何写报告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为加强《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处罚性文件备案办法》、《江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实施,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树立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良好形象,我局及时组织了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自查工作。

在接到市局下发的《xxx年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后,我局立即召开了局务会,部署执法工作自查,由xxx局长负责,xxx副局长负责组织开展具体工作,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参与完成。

(一)自查阶段

自查人员认真学习和对照实施方案、检查评分表,对成立以来的.行政执法工作和所有执法案卷进行了全面、认真、彻底的自查。对行政处罚案件的实施处罚主体资格、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是否亮证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行政处罚案件事实和证据认定是否合法、是否已经建立了行政执法台帐,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等进行了检查,对已结案的案卷进行了整理归档。

(二)总结阶段

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能改正的及时进行了改正,对不能更改的提出了整改的意见,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及时改进,不能犯同样的错误。经自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因县局行政许可事项不多故未对《行政许可法》实施工作进行部署和落实。

2、有的案件无充分的理由减轻了处罚。

3、有一个案件涉及到没收物品不应当适用简易程序而适用简易程序。

4、有2个案件没有完全执行而没有办理延缓、免交手续。

5、有的行政处罚案件文书记录字迹潦草、不易辨认、语句不通、词不达意、处罚决定书有错字。

6、由于县局编制不足故未设立专职的法制人员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核。

在以后的行政执法工作中要落实《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文书书写,部署实施《行政许可法》,设立专职的法制人员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核,将执法工作细化、量化,将责任落实到人。

食品药品自查报告(通用18篇)篇六

为了加快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以下简称“两法”衔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及时总结、查找不足,现将我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两法”衔接自查工作情况如下:

按照州局统一安排部署,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认真传达贯彻落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两法”衔接自查工作精神,明确开展此次自查的重大意义,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从各个方面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干部职工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切实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奠定了扎实基础。

(一)扎实开展大案要案的梳理工作。为了确保执法的公正性,根据州局安排,我局认真梳理20xx年以来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的查处。经过我局的仔细复查从20xx年以来,未有大案要案的发生。

(二)切实确保“两法”衔接顺畅。为了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确保广大农牧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必须加强各部门联动,强化信息共享,特别是“两法”衔接工作,齐抓共管,发挥整体优势,不断增强监管执法的整体合力。一是复查20xx年以来是否存在没按规定及时移交案件,或“以罚代刑”的情况,经核查我局的案件都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切实做到执法的公正、公平、公开,为树立药监卫士奠定了基础。二是复查20xx年以来是否存在当事人未主动履行的案件,经核查我局案件都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当事人都是主动履行,未有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况。三是复查近20xx年以来未向公安机关移送时不及时向检察机关备案的情况,经核查我局未发生此类案件。四是复查20xx年以来的案件是否存在职务犯罪,经核查我局案件都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做到了执法的公正、公平、公开,所以不存在职务犯罪情况。

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是存在一定差距。一是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还不够,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单位人员少,食品药品监管战线长,工作量大。三是新的职能增加,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还不够完善。

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引导和带动干部职工积极、自觉地投入到学习中。二是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增强办事执法透明度,确保行政处罚合理、严格规范,不断提高全局的依法行政水平。三是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衔接工作,做到信息共享,出现违法案件,有案必移,移案及时,确保衔接工作顺畅,实现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促进执法办案资源的合理使用,增强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针对性及有效性,营造公正执法的良好环境。四是加大新职能的业务知识培训,确保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实现“舌尖上的安全”而不懈努力。

食品药品自查报告(通用18篇)篇七

县纪委:

为认真贯彻州纪委《关于开展全州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迪纪通〔〕27号)文件精神,我局深入开展了本单位公务用车自查自纠工作,并对全体干部职工严明纪律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行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施。

食品药品自查报告(通用18篇)篇八

按照纠风办和市药监局关于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有关要求,执法支队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有力促进了我局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支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为了巩固过去政风行风工作成果,使今年政风行风工作有个好的开头,我们一开始就抓思想认识的提高,进行思想动员。首先是组织执法支队的全体成员,认真学习市纠风办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一系列文件、讲话等,充分认识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其次是结合每个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作风等实际情况,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作对比,深刻反思,寻找差距,充分认识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重要性。通过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增强了我们的事业心、责任心,增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中,我们始终站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以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行业新风的具体实践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加强领导,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按照市纠风办和我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文件要求,迅速组织学习传达了政风行风评议文件精神,制定了支队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实施方案,全面安排部署了政风行风工作,将目标、任务和要求做了明确和细化,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层层落实,及时组织开展了政风行风评议各项工作。

1、制定方案、措施,保证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顺利开展。为保证整个支队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的顺利开展,及时制定了《孝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支队关于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的实施方案》,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签定执法责任状、承诺书等,将主要职责、办事程序、服务承诺等上墙公示,将群众反映强烈的收受红包、乱收费、乱罚款、执法程序不到位等作为今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重点。

2、自查自评,征求。

意见。

寻找差距民主评议。一是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自查自评揭摆问题;二是广泛征求意见向有关部门、服务对象等各方面发放调查问卷征求意见表等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寻找差距;三是深入医疗卫生、食品经营、公共场所、学校食堂等基层单位充分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四是设立监督台、举报箱、意见薄、公开举报电话收集意见建议;五是及时听取人大、政协、服务对象等行风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六是召开民主生活会和不同类型座谈会查找问题听取意见。

3、落实措施,认真整改。对通过不同途径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我们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地从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对照检查,分析原因,查找根源,针对性地落实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培训。举办不同类型的知识培训班,提高人员素质,增强遵章守法,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二是充分利用3.15宣传日、安全生产月、食品卫生法宣传周等进行法规宣传活动;三是举办了医疗器械稽查人员培训和《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四是严格执法,集中开展了医疗市场整顿、学校、集体食堂卫生安全检查等;六是实行首问负责制,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职责,杜绝了谋私,执法不公,不作为、乱作为和"乱收费、乱罚款"现象的发生;七是支队负责人与全体执法人员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朽目标任务书,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朽工作各项规定,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通过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深入开展,从思想认识到各项工作都有了新的提高。但对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纠风办的要求及广大群众的期望还有不少差距和不足。一是对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认识还不够高,距离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还有差距。二是有些方面还停留在面上,工作不够深入,忽多忽少影响了政风行风的效果。三是对存在的问题整改力度还不大,整改还不够迅速,特别是一些受客观因素制约的问题,有些一时还难以解决。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增强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树立行业新风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把政风行风评议、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落实工作人员"十不准"和承诺,开展自查自评、征求意见、座谈等工作,进一步落实整改、促进工作。坚持经常,持之以恒,高标准、严要求,以促进队伍素质的提高依法行政的推进和行业新风的树立,有力地推进整体工作,为孝感的药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食品药品自查报告(通用18篇)篇九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德阳市、什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防范意识,构建小康和谐湔氐,镇人民政府与各村(居)民委员会签定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总目标任务。

按照“食品药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各村(居)民委员会要认真贯彻《湔氐镇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要求,协助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保证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畅通,维护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促进本地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本年度目标任务。

2、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制度,结合实际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管方案。

3、结合实际,开展有特色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4、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领导机构,适时组织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认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和供应网络建设,5桌以上群体性聚餐必须向镇报备(蔡安华:电话8xxxxxxx),监管指导率达100%。

三、考核。

结合总目标任务和本年度考核目标任务的分值占比,镇政府将考核纳入各村(居)民委员会年终目标考核。

目标考核单位:湔氐镇人民政府责任人(签字):

目标责任单位:责任人(签字):

文档为doc格式。

食品药品自查报告(通用18篇)篇十

xx年度药品质量管理自查报告根据药监局领导下发的xx年医疗机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我院按照药监局培训的各项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总如下:

一、领导重视,管理组织健全。

我院成立了医院药事管理小组,负责监督、指导本院规范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设立了药品质量管理员具体负责药品质量管理的管理工作,确定各岗位职能,并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各环节制度。

二、药品的管理。

1、建立供货单位档案,严格审核供货单位及销售人员的资质。确保从有合法资格的企业采购合格药品。

2、根据《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药品法律法规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相关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药品的购进、验收、养护制度、处方的调配及处方管理制度、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等。

3、购进的麻醉及药品按规定管理,专柜存放,设有防盗设施,实行双人双锁管理。专账记录,账物相符。

4、实行药品效期储存管理,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挂牌警示。报各使用科室进行促用。

5、药房、药库每日上午、下午定时对药品进行巡查与养护,进行温湿度检测并做好记录,如超出规定范围,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三:药房的管理。

1、按照药房规范化建设要求摆放药品,区域定位标志明显、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存放、易串味单独存放、危险品专柜存放。

2、按照要求药房每月对陈列的药品进行养护,做好养护记录台账,每日上、下午定时监测温湿度,并做好记录,如超出规定范围,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3、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对处方进行审核、调配、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

4、调配处方时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制度,确保发出药品的准确无误。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对有疑问、配伍禁忌、超剂量处方应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审核与调配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

5、严格执行处方管理的相关规定,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需处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不得超过3天,处方药品剂量一般不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超过3日用量;特殊药品应严格使用专用处方。

6、严格按照规定保存处方: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1年;药品处方保存2年;麻醉处方保留3年。

7、每年对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了健康检查。

8、认真执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有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工作。

四、药品质量和管理责任重大,在下一步的管理工作中,我们将以自检自查为新起点,扎实有效地开展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院与科室两级管理,提高药品质量管理,确保用药安全,确保医疗安全。

2、建立医院药品质量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严格贯彻执行药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

3、加强高危药品和抗菌药品的管理和使用。

4、加强对新员工的上岗培训,及老员工的继续教育培训。

5、加强对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及评审。

6、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认真负责,严密监测,及时报告。

食品药品自查报告(通用18篇)篇十一

根据保定市高新区社区公益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州亚运会期间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管理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严防事故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其他工作秩序,确保在广州亚运会期间我校实验室安全。我校成立了由校长亲自挂帅的实验教学检查领导小组,对危险药品的存储环境、管理使用以及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报告详列如下: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这次自查自纠活动,及时组织落实实验室、药品室危险化学品的保管和使用。实验教学检查领导小组在10月13日下午对实验室、药品室危险化学品进行清点整理,并做好危险化学品一览表的统计,做到危险化学品库存数量心中有数。

学校制定《危险物品管理使用制度》,做到制度有保障,做事有章可循,杜绝事故发生,保证师生的健康安全,确保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规范领取危险化学品的程序,实验室领取危险物品指定专人负责,化学实验室管理员根据实验的需要,对所需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提出申请,做到领取人当面点清品种数量,并在领取凭证签收,做到登记及时。

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药品和试剂要做到统一登记,标签明晰,分类存放,定期清理。设危品柜1个,柜门牢固、安全,实行“双人双锁”管理,按危险特性分类存放,危毒药品室有通风设施。

2.学校实验室的易燃、易爆、或遇潮易燃物品,腐蚀物品,自然物品均分门别类存放于合适的柜子中,做到: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点禁止烟火,杜绝可能产生火花的一切不安全因素。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存放,防止变质、分解,有的存放在阴凉地方,预防造成自燃或爆炸等事故。

3.学校实验室管理员在配发和使用危险药品时有按不同化学性质进行防护。操作完毕用过的空容器、器皿、废溶液等妥善处理,注意清洗、收齐。

4.学校实验室管理员、实验老师开展针对实验教学中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在实验前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的教育,增强学生安全观念,提高学生自防自救能力,并适时记录于平时的教案中。

食品药品自查报告(通用18篇)篇十二

我院自今年以来,药品采购在严格执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按医院要求进行合理采购使用,根据《2017年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我院立即组织相关科室对药品采购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对查找出的问题,做到了即知即改,为做好今后的工作奠定了基础,现将工作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严格执行药品“阳光采购”制度,我院除麻醉和中药饮片外所有药品都经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绝不私下采购。在分管领导和药事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下合理制定采购计划,由专人负责网上采购。

1.网上采购情况。严格按规定执行基本药物网上采购,无不执行网上采购的现象;绝对不存在弄虚作假、擅自用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药品的现象。

2.配备使用情况。按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积极开展《基本药物临床使用指南》学习培训工作,切实做到安全合理的使用基本药物。

3.供应配送情况。药品配送及时迅速,有部分药品存在断货缺货现象。

4.价格执行情况。严格按照规定价格采购药品;坚决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无加价销售现象。

5.验收入库及货款结算情况。药品采购工作人员在接收到配送企业配送的药品后,能做到及时验收并在平台上签收。在完成基本药物采购交易后,我院积极配合财务部门,认真核算基本药物采购数额并及时上缴货款。上缴货款后,网上手续做到及时完备。

1、配送药品不全,需要的少部分药品不能及时配送。

2、网上采购点击药品时供货公司不能及时确认,及时配送,导致缺药的情况出现。

加强与药品供应商的沟通,督促其及时确认,及时配送,有部分药品缺货不能及时配送的,另选择药品齐全的供应商进行配送。

在此次自查行动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我院将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积极进行业务学习及自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网上采购工作的各项细则,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方便的服务,保障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

食品药品自查报告(通用18篇)篇十三

一、药品购进:

1、先制定药品购进计划,并做好记录。

2、购进药品全部检验,自药品购进之日起,真实完整记录购进约品,填写药品进货验收。

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

1、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品,分类摆放,不混淆。非处方药品红色标志与绿色标志分组摆放。

2、处方药凭处方销售,并填写处方药品销售登记本保存备查。

3、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售出全部开具小票。

三、药品管理:

检查有无损坏药品,近效期药品,过期药品,近效期药品按照规定逐项填写近效期药品登记本,单柜组摆放,以便促销。

建立药品养护档案,每月按时抽验首营品种,并登记养护记录本。

五、人员与培训:

1、按时上班,穿戴工作服,佩带上岗证。

2、每年按季度制定自学计划,每月自觉学习,并写好学习笔记,提高自己业务水平。

六、设施方面:

1、冷藏柜、空调运行正常,投入使用。

2、灭火器、老鼠夹经常检查,摆放好位置。

以上是我店自查详细报告,还有很多不足和不完善地方,敬请领导指出,以便及时改正。

食品药品自查报告(通用18篇)篇十四

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店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本店对药品购进制定了“药品购进管理制度”、“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程序”等确保购进药品符合质量要求。本店购进药品均有合法票据,并按规定建立购进验收记录,做到票、帐、货款相符。经查所有药品的购进票据、门店销售、库存实物记录真实,与原始票据、药品流向相符。

本店在销售药品时,均开具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等内容的销售凭证交给顾客。经查经营所有药品的销售票据与实物相符。

经查本店所有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陈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又按口服药与外用药分开,注射剂类单独存放,并按剂型或用途分柜或分层存放。各区域或柜台采用色标管理,用绿色贴标示分为:抗菌消炎药、消化系统药、妇科用药、儿科用药等。拆零药品集中放于拆零专区,用绿色及时贴标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一次性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并要求凭有效证件购买且做好登记。无陈列危险品。中药饮片要求装斗前应做质量复核,不得错斗、串斗、防止混药、饮片斗前应写正名正字并挂绿色牌:中药饮片区。需要冷藏或阴凉处储存的药品陈放在2—10度的冰柜里。

经查本店柜台均无出租或外借情况。

以上即为我店此次的自查基本情况,我们将继续对照药品管理法规规范企业经营活动,努力使我们企业在管理水平、制度建设、人员素质、设施设备等方面不断改进、发展和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贯彻实施gsp标准要求,同时,也不断提升公司的质量信誉,最大限度地满足顾客的需求,为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和有效提供更好的服务!

食品药品自查报告(通用18篇)篇十五

本企业成立于20xx年3月,是一家个体药品零售企业。本企业以gsp为准则,编制并完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

目前本企业员工4人,其中药师2人、药士1人,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100%。药学技术人员配置能适应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要求。

二、gsp组织人员机构。

企业设置企业负责人、采购、养护员、仓管员为xx;质量负责人为xxx;质理管理员、验收员为xxx;审方员为xxxx、xxx;营业员为xxx、xxx明确专职质量人员的质量责任。

三、人员与培训。

为了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专业技术素质,制定了学习培训计划,定期的组织全体员工学习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知识,每六个月进行一次考核,并建立培训档案。

四、设施与设备。

本企业根据新版gsp要求配备了电脑及符合相关管理要求的药品进销存管理软件,在营业场所配置了检测温湿度的设备,现备有温湿度计、空调。并配置了防鼠、防虫、防火设备等。营业场所清洁、明亮,营业货架、柜台齐备。

五、药品进货、验收管理。

根据《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购进药品进行质量与合法资格的审核,并索取加盖企业公章的药品gsp认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书应明确规定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药品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购进进口药品,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的原印章;进口药品应有中文标识的说明书。对首营企业和首营药品实行审核制度。企业建立了药品购进台帐,台帐真实、完整地记录药品购进情况,做到票、帐、物相符,再根据相关程序录入电脑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验收管理:验收人员对购进的药品,根据原始凭证及税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逐批检查验收并记录。主要检查验收的药品是否符合相应的外观质量标准规定。(1)外包装是否牢固、干燥;封签、封条有无破损;外包装是否注明通用名称、规格、生产厂商、批准文号、注册商标、批号、有效期。对于特定储运标志是否符合药品包装要求。(2)内包装每件中是否有产品合格证,容器是否合理,有无破损,封口严密是否合格,包装字迹应清晰,品名、规格、批号等不得缺项;瓶签要粘贴牢固。(3)药品标签说明书上明确印有药品的通用名称、成份、规格、生产企业名称、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存条件等。(4)验收进口药品其包装的标签以中文注明名称、主要成份以及注册号,有中文说明书,并附有《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材批件》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红印章的复印件。及时收集药品不良反应情况,出现不良反应马上上报药监部门。

食品药品自查报告(通用18篇)篇十六

依据凉食药监办[20xx]xx3号《关于转发省局关于加强20xx年全省食品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xx县食品安全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认真履行xx省食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1、拟订了“20xx年《xx省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学习计划”,组织学习《xx省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2、开展大桶水专项整治,组织稽查大队、食品生产流通股执法人员在全县范围内对大桶水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监督检查。经查,其主要产品为“奇奇”牌大桶水,其主要销售地为我县及西昌周边地区;除此“奇奇”牌大桶水外,越西县观音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玉观音”牌大桶水在我县境内也有一定数量销售。经查实,此上述两种品牌的大桶水均未被列入二季度不合格大桶水名单。在前期的大桶水专项整中,按照规范要求,在平时的食品生产专项检查中,重点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要责任,建立和完善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不合格产品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等制度。检查落实食品及相关原料溯源、问题食品召回下架退市。

(二)认真履行xx省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法。

1、组织学习《xx省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督促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推进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和追溯监管工作。

2、在开展农产品经营市场专项整治中,重点检查食用农产品经营者是否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是否保留进货票据和相关证明文件。4月29日,我局积极配合州药检所对不能出具检验等质量安全合格证明的食用农产品开展抽查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同时设置信息宣传公示栏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三)认真履行xx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1、按照管理办法,县、乡镇食安办成立相应的专项工作机构,加强管理和指导,制定工作实施细则和防范措施。

2、截止目前,我局组织执法人员21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车次开展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加工现场食品安全现场技术指导,并要求自办方签署《重大活动餐饮环节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坚决实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规范》。

3、对从事农村宴席操办的主业加工服务者要求在其所服务乡镇进行备案,并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备案及备案率情况。

(四)认真履行《xx省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办法》。

1、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xx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做到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在学校食堂全面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分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2、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从3月1日到3月20日历时20天,共出动执法人员173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9辆次,检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学校周边餐饮单位等共268个。其中,学校食堂58个、托幼食堂7个、学校周边餐饮单位203个。执法人员按要求重点检查了学校食堂的持证情况;学校食堂食品原辅材料进货记录和索证管理情况;学校食堂加工场所流程布局及卫生状况;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持有情况;每日晨检制度和留样制度;应急措施、预案准备情况等。通过检查,我县绝大部分学校对食品安全工作都较为重视,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方面都以校长为法定代表人申办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并配备学校首席食品安全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建立了食品原辅材料进货记录和索证管理制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设施、环境有了很大改观。本次检查发出责令整改意见书46份,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65份。

(五)认真履行《xx省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1、组织学习《xx省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制定下发相关贯彻文件或实施细则,推进旅游景区餐饮接待单位量化分级管理。

2、4月6日至7日,我局组织执法人员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车次,对我局辖区内竹核片区的5家温泉休闲庄进行专项检查。经检查核实,5家温泉休闲庄都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并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一)白酒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1、根据省、州局有关加强对白酒加工生产场所的检验检查的文件精神,我局对散装白酒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排查,认真做到对散装白酒进行监督抽检及对抽检不合格企业进行及时处理。

2、结合我县实际,我局于20xx年4月13日至4月17日,在辖区内开展了对白酒安全生产的专项检查。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5车次,执法人员20人次,共检查白酒生产企业4家、小作坊14家。其中,已办理生产许可证有3家,从业人员60人,持有效健康体检合格证有42人,未办理有效健康体检合格证18人。此次专项检查重点对白酒加工从业人员的持证情况、生产场所、设备和设施及自产食用酒精塑化剂指标控制、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固液法白酒食品添加剂使用、产品标签及出厂检验等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活动采取查看记录和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执法人员针对企业存在的记录不健全、卫生条件差的情况下达了监督意见书18份,同时督促企业改善生产工艺和设备,提高产品质量,确保全县白酒质量安全。

(二)火锅底料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5月18日至20日,开展火锅底料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此次专项检查主要针对食品经营户销售预包装火锅底料(调味品等)和火锅类餐饮服务单位(火锅店、麻辣烫店、麻辣香锅店、冒菜店等),按照《火锅底料专项监督抽检工作方案》的规定,配合州药检所共抽检火锅底料2家。此次火锅底料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6车次,执法人员24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销售预包装火锅底料(调味品等)18家、火锅类餐饮服务单位(火锅店、麻辣烫店、麻辣香锅店、冒菜店等)14家。

一是监督覆盖面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xx县食品生产流通单位800余家,分散在全县47个乡镇,监管面广、任务重与执法人员少、经费不足及执法装备薄弱的矛盾日益突出。

二是食品生产流通及餐饮服务单位设施设备投入不足。我县食品企业存在小、散、乱差等问题,基础设施较差,部分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基础设施不足,经营条件差,小餐饮店面积狭小,不能分间、分区操作,缺少粗加工间、固定的洗肉池、洗菜池和餐具洗涤消毒“三连”专用池。餐饮用具用后不消毒,缺乏保洁、纱门纱窗等“三防”设施。自产或散装裸露食品的卫生条件不达标问题。在农村的各村口、镇驻地的交通要道及农村的集贸市场中,有一部分经营自制食品的经营户,还有一些食品经营户不具备经营散装食品的条件而经营散装和裸装食品,存在着生产条件和储存条件不达标的食品安全隐患。下一步按照省、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与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抓好食品安全工作,重点要抓好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密切相关食品的专项整治,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效的方法,切实把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做得更好。

食品药品自查报告(通用18篇)篇十七

xx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食品药品监督安全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镇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根据县里统一部署下,我们努力解决我镇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保障了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使我镇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落实责任。

1、加强领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镇领导班子专门召开党政联席及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镇级考核内容,建立了由镇长同志担任主任,副镇长担任副主任,安全办、经贸办、卫生院、工商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立了由三人组成的安全办公室,配备了专门的车辆和办公室,从组织上保证了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有效有序开展。

2、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签订监管责任书。为了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镇政府与各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餐饮服务单位签订了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落实食品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3、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为了更好的完善理顺食品药品监管机制,镇里明确我们三人负责日常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配备了专门的办公室,在各村选择具有一定基本素质、消息灵通、积极性高的人员担任食品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具体管理本村的食品安全和食品消费维权,镇村两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得到完善。

4、制订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为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镇政府制定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镇关于确保重大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以及《镇关于节假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应急预案》,指导和规范全镇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明确目标,落实任务,扎实工作。

近年来,围绕县里下达的目标任务,认真执行目标要求,从本镇实际出发,有计划、分阶段认真组织实施,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

1、开展专项整治,改善食品药品各个环节的安全状况。根据县药监局统一要求,我镇安全办每年组织餐饮服务行业及食品从业人员进行查体。在县局统一安排后,我们对全镇药品经营业户、餐饮服务单位定期进行检查,对违规现象进行查处并限期整改,有效保证了我镇人民的用餐用药安全。

2、加强日常监管,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由于食品生产涉及多个环节,相应的涉及多个管理职能部门,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切实加强各环节的日常管理。特别做好元旦、春节、五一等重大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重点抓好节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尤其是圣母月期间,我们专门成立圣母月期间食品安全安全领导小组,加强了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指派专人盯靠在重点岗位,确保来朝拜人员的用餐安全。

今年以来,我镇的食品安全管理始终坚持做好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食品消费环节等的齐抓共管。通过宣传教育,深入现场检查,食品消费维权监督等多种渠道做好管理。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每逢节日期间组织各相关部门、集中人力、时间开展全面检查。三年来来累计食品专项检查100余次,出动检查人员400多人次,责令整改伪劣变质食品经营单位47家。有效维护食品市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3、加强监管学校、企业食堂食品安全。近几年来,我镇多次联合文教、工商、卫生、供销社等部门组成食品安全执法队伍,重点整治全镇餐饮店、学校食堂以及学校周边的食品店、流动摊档,着重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布局及环境卫生、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索证和入库登记、餐饮用具的清洗消毒、落实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等情况。近期我们对学校食堂进行了检查,并对其下达了整改通知。有效保证了我镇企业职工及学生的用餐安全;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岗位培训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监管能力明显增强。

三、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社会维护食品安全的意识和能力。

宣传教育培训也是一种监管,通过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权、知情权,增强维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镇里制订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方案,采用上街咨询,分发宣传单,制订宣传展板,悬挂横幅等形式开展广泛宣传。通过挂标语、宣传车、分发传单资料等手段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提高生产者、经营者对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重要性的认识,科学引导正确的消费观,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共出动宣传车14次、张贴标语900多张,分发宣传资料8000多份,举办培训班4期形成了全社会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通过近几年的工作发现当前食品安全存在几方面问题:

1、人员严重不足,食品安全工作涉及面广点多,执法检查压力大,人员多是兼职,无法保证精力。

2、缺乏执法力度,当前人员无法办理执法证件,虽已有执法装备却无执法资格,在执法中力不从心。

3、群众维权意识淡薄,明知被侵权却无法保存证据,给黑心商贩可乘之机。

以上是我单位工作,几年来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和兄弟单位还有一些差距,我们将努力学习,加强我镇执法人员素质,强化执法,力争为我镇人民提供更好的食品药品环境。

食品药品自查报告(通用18篇)篇十八

我店成立于200**年**月,位于,营业面积**平方米。药店现有职工**人,其中药师人,药士**人,药学学历**人。经营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等共**个品种,年销售总额**万元,拥有固定资产**万元。药店制定了较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良好,从无经营假劣药品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一)管理职责:

在一年的经营工作中,我店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按照药事法规规范经营,做到了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从事药品经营活动,从根本上杜绝了各种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目前,本店质量岗位健全,职责明确,职能发挥良好。gsp质量管理制度是药店药品经营的行为准则,因此我店按照gsp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制定了质量方针目标、药品购进管理、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管理、药品养护管理、药品验收管理、药品陈列管理、药品销售管理、处方调配管理、不合格药品管理及人员培训、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等**项管理制度,并把学习和制度执行情况纳入综合考核,每季度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记录,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改进措施,并责令相关岗位限期整改,保证了制度的贯彻实施。

(二)人员与培训。

质量负责人为职称,处方审核员为职称,符合gsp规定,企业负责人为文凭,曾参加市**次培训,对直接接触药品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建立了健康档案,未发现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患者。

为提高职工对实施gsp的认识、提高全员素质,我们开展了职业道德、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等多内容、多形式的学习培训,并建立了员工培新档案,对新上岗的的员工进行了岗前专业技能和法规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上岗。通过一系列的教育培训,员工的质量意识、业务素质、法制、法律观念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和提高,为我店实施gsp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设施与设备。

经过改造建设,目前我店办公营业场所及辅助设施达到了与gsp相适应的要求,做到了宽敞、明亮、整洁,配备了符合规定的消防、防盗设备并建立了定期检查、保养、使用档案。确保了药品经营过程中的质量,达到了gsp的要求。

(四)进货与验收。

为防止假劣药品进入我店,购进中我店重点加强了对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资格审查、购入药品合法性审核和合同管理。首先是选择和审查供货单位,明确规定必须从具有合法资格、“证照”齐全的正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进货,其次是认真审核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的可靠性,对购进的药品及进口药品,均严格按照gsp要求和规定的内容进行审核。对首营品种重点审核。按照要求严格签订进货合同,合同质量条款明确,药品附产品合格证;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购进的药品均具有合法票据,按照规定建立了药品购进记录,做到了票、帐、货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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