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施方案范文(16篇)

时间:2023-11-14 作者:FS文字使者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施方案范文(16篇)

实施方案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外部环境和内部资源,以确保实施的成功性和可行性。实施方案的执行过程中,我们需要清楚地认识到其中的风险和挑战。

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施方案范文(16篇)篇一

根据《关于宝山区进一步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宝委办〔2019〕139号)要求,对照20xx年上海市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清单,为进一步加快推动20xx年度法治乡村建设,抓好工作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具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助力推进本区法治乡村建设,促进“三治融合”,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以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为基础,以实施“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为载体,以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为突破口,充分发挥法治乡村示范建设引领带动的重要作用,教育引导乡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为实施本区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建设法治宝山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组织领导。

法治乡村示范建设由区司法局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局普法宣传科、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科、区法律援助中心以及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店司法所、罗泾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负责具体落实。

三、责任分工。

(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涉农镇要将法治教育培训纳入乡镇和村委会工作人员培训内容,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日常学法普法工作。要把普法与部门工作有机结合,在执法时加强普法教育和说理执法,并有计划地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任务,广泛深入宣传土地承包、生态保护、道路交通安全、劳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与乡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相关条线专项重点执法宣传教育活动。(责任单位: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二)全面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根据镇村需求,深入开展“送法进乡村培养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工程,对全区在册的乡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发挥宝山区十大“法律明白人”和十大“法治带头人”先进模范带头作用,将其纳为宝山区八五普法志愿团成员,通过开展“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的宣讲,教育村民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保障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编印《宝山区“法律明白人”常见法律问题指导手册》,将农村群众普遍关心的基本法律常识和土地流转、村民建房、农龄统计、集体资产、撤制村队、动拆迁等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整理汇编,供“法律明白人”参考,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责任单位:局普法宣传科、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三)积极培育乡村法治文化。引导乡村将法治元素融入文化礼堂、文化广场、农家书屋、文体活动中心等场所,基本实现一村一法治文化阵地。推动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乡土文化融合发展,组织编写、创作具有乡土文化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责任单位:局普法宣传科、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四)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在涉农镇建立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以及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网络体系。探索开展远程视频法律服务,提升乡村法律服务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努力让老百姓在家门口享受到优质的无偿的公共法律服务。加强涉农法律援助工作,逐步将与农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鼓励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主动向农村延伸。

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确保签约法律顾问定期进乡村,为村民解答法律问题、开展普法讲座、开展矛盾纠纷调处,为乡村治理提供法律意见等。组织乡村法律顾问对所签约乡村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合同协议开展“法治体检”,重点对村委会作出的重大决策、开展的重要活动、签订的合同协议提出法律意见建议,确保制定过程、条文内容合法合规,推动乡村民主法治建设。(责任单位:局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科、区法律援助中心、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五)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指导完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指导村委调委会完善“110”非警务警情对接分流机制,强化警调联动处置能力、纠纷信息研判能力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力争调解成功率达到96%以上,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责任单位:局促进法治科、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继续做好月浦镇聚源桥村、杨行镇东街村、顾村镇老安村、罗店镇四方村等重点培育单位的创建工作。着眼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乡村依法治理,着力依法解决当前乡村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农业农村环境污染等重点问题的依法治理,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对辖区内已获得“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的村强化动态管理,定期进行检查抽查,督促其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做好相关工作,进一步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局普法宣传科、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各相关职能科室(部门)以及相关司法所在局工作领导小组的带领下,理顺工作机制,强化科室(部门)衔接,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局普法宣传科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具体指导和督促落实各项具体任务的推进。职能科室(部门)以及相关司法所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把握时间节点,有序推进。要严格对标《上海市宝山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按照任务分解表层层分解任务、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各阶段各环节都有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措施都能落实到位,并有专人负责。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科室(部门)、相关司法所要深入研究梳理法治乡村经验做法,利用各种媒体,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杂志、海报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推介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治理路径和模式,大力选树宣传村民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故事和乡村治理先进典型,增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实效。

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施方案范文(16篇)篇二

为认真贯彻中共xxx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xxx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方案》(平法办[20xx]1号)文件精神,参与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争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目标,加快民族宗教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争当出彩样板单位,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鹰城提供强力支持。

二、具体任务。

(详见附件:《xxx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责任分工》。)。

三、创建步骤。

(一)动员部署(20xx年4月中旬前)。通过召开局动员会议,安排布置创建工作。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细化任务分解,明确时间节点,扎实推动各项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二)全面自查(20xx年5月底前)。各责任科室要深刻认识示范市创建活动对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对照创建指标体系进行自查自评,摸排底数,深入总结成绩和亮点,查找工作短板和滞后环节。

(三)限期整改(20xx年6月底前)。结合2019年我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期间排查出的问题和全面自查梳理出的问题,建立任务台账和问题清单,制定工作推进计划和问题整改方案,有针对性地改善薄弱环节,提升整体工作质效。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开展督察,对创建工作开展状况定期通报,对因措施不力导致创建指标严重不达标的责任科室进行通报批评。

(四)迎接考评(20xx年10月底前)。根据市创建工作指挥部的安排积极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市我局的实地核查等工作。及时总结法治政府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创建促提升、以创建促发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四、工作机制。

(一)组织领导机制。坚持推进法治建设一把手负责制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把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在局创建领导小组的领导协调下,由局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责任落实机制。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是我市依法行政的重要工作抓手。各责任科室要把示范创建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承担起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应责任,对开展示范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局党组请示报告。党组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单位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政策法规科要强化督导落实责任,牵头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检查考核等工作。

(三)督导推进机制。创建工作要立足我局工作实际,要深入总结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成绩和优势。不急功近利,不拔苗助长,不增加不必要的工作负担,按照要求提供能够反映工作成效的真实材料,简明扼要、突出重点,避免突击补材料,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各责任科室要于每月20日前向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施方案范文(16篇)篇三

为充分展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成果,切实突出基层法治建设的示范带头作用,以点带面推进全县农村(社区)法治建设。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及有关法治国家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抓住《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加快建设法治的决定》的工作要求,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中的突出矛盾问题,努力探索依法治理的方法路径,为决胜脱贫攻坚,建设“五彩巴中”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目。

建设“法治示范村(社区)”是深入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有效措施。发挥“法治示范村(社区)”的示范、辐射作用,有利于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有利于增强基层群众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对促进基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协调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组织建设。

1.组织健全。村(社区)党组织和群团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等各类组织健全。

2.职责明确。村(社区)“两委”班子团结,职责明确,运行机制健全,工作协调,廉洁自律,带领村(居)民依法开展自治,发展集体经济和社会事业。

3.运转良好。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领导和支持村(居)民委员会行使职权,支持和保障村(居)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村(居)民委员会贯彻执行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决策,依法管理村(社区)公共事务,组织群众参与基层社会管理,协助乡镇(街道)做好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

(二)民主建设。

4.民主选举。按期依法选举产生村(居)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等自治组织和村(居)民代表、村文书(会计)等人员。村(社区)党组织成员实行“两推一选”,村(居)民委员会实行直接选举。无违法选举、违法任命、违法罢免等行为。

5.民主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村(居)民会议制度、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实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和“一事一议”制度,村(居)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村(居)民议事机构和议事规则健全,决定涉及村(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前广泛开展民主协商,召开论证会或听证会听取群众意见。

6.民主管理。村(社区)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村(居)民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村(居)民代表会议或议事会议。村(居)民代表定期联系推选户或村(居)民小组,收集和反映村(居)民意见。依法制定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并得到严格遵守。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印章管理使用制度、村(居)务档案管理制度,财务台账规范,印章使用严格,档案保管安全。

7.民主监督。实行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实行党务、村(居)务、财务、服务公开和村(居)务质询制度。建有固定的村(居)务公开栏,并通过会议、广播、宣传单、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保障村(居)民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一般事项每季度公布一次,涉及村(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随时公布,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每月公布一次收支情况,财务公开应逐笔逐项公布。应当公开的事项在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公布。村(居)民委员会每年至少向村(居)民会议或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村(社区)干部每半年进行一次述职述廉,村(社区)“两委”成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民主评议,群众满意率不低于80%,无村(社区)“两委”成员被评为不合格。完善质询问责和惩戒制度,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召开质询会回答群众质疑,及时纠正村(社区)干部违法违纪苗头,无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无违法违纪、无侵犯群众利益的村(社区)干部。

(三)法治建设。

8.法治宣传教育。法治理宣传教育纳入村(社区)年度工作计划,有工作总结、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有专人负责法制宣传工作,村(社区)两委干部、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3次,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群众性普法活动,并建普法教育档案及台账。建有村(社区)法制学校或开辟法制宣传教育阵地,村(社区)建有1个法制图书角(室),法制图书品类齐全,村(社区)建有规范的法制宣传栏,及时更新宣传栏内容,每村(社区)配有1名法律顾问、1名法制宣传员、每户配有1名“法律明白人”。

9.依法管理。村(居)民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依照宪法、法律和地方性法规,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村(社区)事务管理,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促进村(社区)各项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提供贴近群众实际的免费法律服务,帮助村(居)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正确处理涉法问题。人民调解组织机制健全,矛盾纠纷受理率达100%,成功率达98%以上,实现小纠纷不出村(社区),大纠纷不出乡镇(街道),重大纠纷不出县(区),及时消除基层社会不稳定因素,无群众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无因民间纠纷引起的非正常死亡和群体性事件。

10.平安建设。实行网格化管理,治安组织和治保网络健全,楼栋长负责制、巡逻联防和流动人口管理等各项制度落实。建有规范的警务室,有条件的村(社区)建成电子监控网络。配有应急器材,定期开展防灾知识宣传与演练、自救互救技能等培训,参加社区紧急救助员培训的物业管理人员不低于总数的20%。定期开展社会治安整治,辖区治安秩序良好,无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交通责任事故、重大消防责任事故、重大食品卫生事故和重大刑事犯罪。安置帮教工作到位,刑释人员安置帮教率达100%,无社区服刑人员违反监管规定被收监和再犯罪情况发生。辖区内无“黄赌毒”窝点。

(四)和谐发展。

11.经济发展。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年度工作计划按时完成。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统筹城乡和谐发展,群众收入稳定增长。发展农村专业化合作经济组织,注重科技引领,形成区域特色,提高农业效益;减轻社区负担,理清社区管理体制,优化投资环境,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投资。出台扶持政策,发挥党员、能人的示范作用,带动群众共同致富。

12.公益事业。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发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事业。公益慈善组织全覆盖,经常开展社会捐助活动,以“慈善超市”和社会捐助接收站(点)为平台的慈善服务网络体系健全。建立面向全社会的志愿者动员系统,推行志愿者注册和公民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完善志愿者绩效评估、风险保障、激励表彰等规定。有不少于五支的志愿服务队伍。社区组织每年承接一个以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配备一名以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流动人口、留守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受灾群众和精神病人、艾滋病人等特殊人群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成果显著,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良好,城乡风貌整洁优美,道路桥梁定期养护,垃圾定点投放分类处理,车辆停放有序,宠物豢养文明,无“脏、乱、差”现象。

13.文明和谐。村(居)民有学习、活动场所,经常举办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社会风气良好,村(居)民自觉遵守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举止文明、注重仪表,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和谐、互相帮助,讲究科学、反对迷信,文明婚丧、树立新风。各民族团结和睦,流动人口与村民(居民)和谐相处。遵纪守法户达95%以上,计划生育率达100%,无参与邪教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到基层法治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切实把示范点建设作为服务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有效载体,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各乡镇司法所要把示范点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职责,落实专人,配合乡镇依法治理办、民政办公室,做到有部署、有检查,确保“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活动真正落到实处。

(二)明确步骤,逐步推进。

我县村级政权分布较广,地理环境、区域差别等差异较大,经济发展不够平衡,各乡镇要立足本地实际,勇于开拓创新,选择不同类型的村(社区),开展示范创建工作。2017年内,各乡镇要在过去已命名的法治示范村(社区)基础上,新建至少一个法治示范村(社区)。4月30日前,将本辖区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上报县民政局基层政权股;5月1日至9月30日,对照创建标准要求积极推进;10月1日至15日,迎接县司法局统一验收;10月16日至10月30日,迎接依法治县办明确的重点村(社区)达标验收。

(三)强化督查,规范管理。

强化“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督查活动。建立健全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制度,坚持定期“回访”已经表彰命名的村(社区),对不符合标准的要坚决予以摘牌除名,使“法治示范村(社区)”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施方案范文(16篇)篇四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x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x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x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决定在我县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按照“树立标杆、走在前列”的目标要求,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树立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新标杆。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承担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体责任,对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本级党委(党组)请示报告。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示范创建活动中,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工作实绩,聚焦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难点痛点堵点,补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短板,把示范创建与提升政府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化水平相结合,全力推进法治x建设。

(四)坚持示范引领。鼓励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深化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打造法治政府建设的“x模式”,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和经验。

三、创建目标。

四、创建类型。

全国范围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由中央依法治国办组织开展,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开展综合示范创建或者单项示范创建活动。

(一)综合示范创建。要求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具有全面性、系统性、整体性,符合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90%以上指标。综合示范创建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二)单项示范创建。要求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某一方面工作上,例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等,具有创新性、引领性、典型性,在全国范围内居于领先地位,可复制、可推广。单项示范创建命名为“全国示范县”。各乡镇、各部门要以单项工作的示范创建为突破口,引领、带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发展。

五、创建步骤。

(一)申报阶段。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的要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由申报地区通过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系统完成申报。县政府按照指标体系进行自查自评,认为达到示范创建要求的,可以通过系统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依法治市办)进行申报。申报时应当提供充分体现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举措、成效和亮点等内容的自评报告,并根据系统设定的指标体系三级指标逐项提供可以证明工作情况的文件、图片、新闻链接、获奖材料、情况简介等主要材料。

(二)推荐阶段。市委依法治市办按照指标体系,组织对申报的市县政府进行初审,择优推荐1个综合示范创建单位(不含市本级)和1个单项示范创建单位,报省委依法治省办择优推荐至中央依法治国办。

(三)迎检阶段。利用各级各类宣传平台广泛开展宣传,扩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的群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对照创建指标进一步补齐问题和短板,全力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全力以赴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组织开展的第三方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实地核查,常态化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工作实际,选择适当的创建类别和项目,及时安排部署,制定创建方案,明确具体措施,推进工作落实。

(二)主动作为,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合力。为进一步明确责任,本方案对《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确定的县本级工作任务进行了责任分工,并形成了《x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及任务分工》。各乡镇、各部门要增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主动认领《x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确定的各项任务。对因不履职或履职不力影响创建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全面提升,以示范创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以示范创建为突破口,对照《x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及任务分工》深入开展自查评估,全力补齐各项问题和短板,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以创建带动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发展。

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施方案范文(16篇)篇五

8月15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办下发了《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xx年版)》(中法办发〔20xx〕5号),正式启动了20xx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9月6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印发了《关于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法办发〔20xx〕36号),将我县推荐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单位。为确保创建工作在规定时限内高效高质完成,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持续提升为民服务的水平和能力,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将我县建成“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二、具体任务。

创建任务依据《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xx年版)中所涉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各项指标,主要包括九个方面主要工作: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公共服务。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健全政府制度建设机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和管理工作,提高制度建设公众参与度,及时开展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全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重大行政决策要注重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环节,强化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建立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体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七)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制度,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八)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在相同条件下,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得到优先提拔使用。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查,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健全,把宪法法律列入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

(九)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

三、实施步骤。

(一)资料收集录入阶段(20xx年9月13日至9月22日)。各单位要严格对照指标,按时将相关资料报送至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汇总、整理、审核。

(二)查缺补漏阶段(20xx年9月23日至9月30日)。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反馈的意见对资料进行完善。

(三)实地核查阶段(20xx年10月至11月)。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组织的第三方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实地核查等工作。

(四)巩固提高阶段(长期坚持)。中央依法治国办根据实地核查结果予以命名后,建立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工作保障、活动开展、考核评价等方面长效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在制度化轨迹上运行,巩固提升创建成果,推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全国法治政府创建是一项综合性创建活动,体现了一个地区法治建设的整体水平。推进全国法治政府创建是落实和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不仅对查找工作差距、补齐工作短板、巩固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具有重要的促进、带动作用,而且对推进政府依法行政、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准确把握示范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创建工作上来,进一步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创建质量,以创建促发展、提质效,提升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为统筹推进我县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代县长任责任组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政法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县司法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上手、亲自安排,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统筹工作力量,层层细化夯实工作责任,确保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全面有效落实。各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络员并于9月13日18:00前将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报送至县委依法治县办。

(三)明确工作重点,确保工作质效。一是吃透指标体系。因中央依法治国办对原指标体系进行了修改、调整和优化,各相关单位要严格对照新的创建指标体系,认真研究,分类收集整理2020年1月份以来的所有印证资料(文件、图片、新闻链接等),并根据每一项三级指标撰写详实的工作落实情况说明。二是严格资料报送时限。本次资料收集和录入工作必须在9月22日前完成,时间紧、任务重且涉及范围广、专业性强,各相关单位务必在9月15日17:00前将相关资料报送至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三是加强沟通衔接。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要加强与省市的汇报衔接,及时掌握创建工作动态,搞好与各部门的沟通配合,明确专人督促各单位按要求报送资料,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四是积极营造宣传氛围。各镇、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类宣传载体和新闻媒体,多途径、多渠道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宣传活动。要扎实做好示范创建的满意度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与“三率两度”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知晓率和满意度,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严明工作纪律,严格督导考核。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要全程进行督导,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对因推诿扯皮、不按时报送资料、敷衍了事影响创建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将移交纪委监委依纪依规问责,并在年度法治建设考核中进行扣分。对工作开展认真负责、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在创建成功后将进行表彰通报。

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施方案范文(16篇)篇六

为加速推进“平安安远”、“法治安远”建设目标,结合我镇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实际,决定在我镇范围内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创建标准。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要求达到:一是村级组织健全有力;二是民主制度规范完备;三是法制教育扎实有效;四是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创建目标。

我镇要重点抓好2个示范村(社区)创建,即三排村、官溪村。

三、创建措施:

1、构建一个平台:“一公开四民主”创建平台,政务公开、民主选举、民主议事、民主管理、民主评议。

2、完善一个制度:“六个一”制度,一名法律顾问、一所法制学校、一批志愿者、一个法制宣传栏、一名法律工作者、一支调解队伍。

3、突出一个重点:提高全民法制观念为重点,抓好“六五普法”工作。

4、抓住一条主线:以社会和谐为主线,达到“四无目标”(无犯罪、无发案、无事故、无上访)。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3月)。

我镇要在认真调研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对照全县方案制定我镇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创建活动能够做到联系实际、有的放矢,切实提高操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及时召开动员大会,进行深入的思想动员,且就创建活动的开展进行详细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13年4月—2013年10月)。

我镇依据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抓好贯彻落实,全面做好创建工作,针对创建活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整创建工作方案,完善创建工作制度,全面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

第三阶段:表彰命名阶段(2013年11月—12月)。

我镇要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进行督查验收,对符合考核标准的村(社区)在11月底申报到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评选验收(申报表附后)。

五、工作要求   。

2、落实责任,表彰命名。要进一步加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力度,使此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我镇要在认真组织检查的基础上,按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标准,对开展创建重点村(社区)执行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务、财务公开等群众关心的重大事务进行量化考核,并申报县级考核验收,为全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广泛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3、强化督查,规范管理。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针对新势下开展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逐步探索创建活动的规律和特点,适时加以引导,增强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工作长效机制,经常抓、抓经常,防止形式主义。要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督促、指导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开展。

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施方案范文(16篇)篇七

各村(居)党支部、委员会:

为真正落实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村法治化管理水平,使村跨入“民主法治示范村”行列,促进依法治里街道,结合街道实际,就进一步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这一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充分认识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村为基础、以基层干部、群众为主体,继续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调动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学性,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规范村级事务管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居)民自治机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必须按照《甘肃省民主法治创建标准》中提出的要求,结合武坪乡的实际情况,认真落实工作目标,达到:

1、组织健全。村(居)民委员会及下属委员会、村民小组组织网络健全,并能有效发挥作用。

3、民主决策。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重大事项都能由村民讨论决定,无压制破坏民主、侵犯民主权利的行为发生。

4、民主管理。建立健全村(居)民自治章程等各项管理制度,村(居)干部依法实行民主管理。村(居)委会政务、财务公开。集体财产、用人制度等管理有序。

5、民主监督。村(居)干部依法接受居民监督,定期向村(居)民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群众评议,村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

6、法制教育。认真开展普法工作,村(居)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法律素质不断增强,农民能够熟悉寻求法律服务的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村(居)干部遵纪守法,依法按章办事。

7、社会稳定。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积极开展创建“平安村”活动。治保、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社会不稳定因素能够及时消除,无重大刑事案件和责任事故发生,无群体性上访,缠访、闹访和非正常上访。

8、各项事业全面进步。集体经济和社会公益事业不断发展,村(居)民安居乐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为了加强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街道工委决定成立花园民主法治示范村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动员准备阶段(3至4月)。成立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确定武坪乡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单位,召开会议部署工作,对创建工作进行整体规划和部署。

2、组织实施阶段(5至8月)。有武坪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按照《甘肃省民主法治创建标准》,围绕组织建设、“四个民主”、“两公开”、“三个文明”等工作目标,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

3、检查评比阶段(9月)。一是由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创建标准对村(居)的创建工作进行自查,写出小结;二是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检查验收。

4、申报命名阶段(10至11月)。实行村(居)申报,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初查,对达标的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核查验收。对达标准的命名为“民主法治示范村”。

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施方案范文(16篇)篇八

为深入开展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民主法治示范创建活动,提升创建水平,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建设法治中国的精神实质,紧紧围绕“完善基层民主制度,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这一主题,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村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为大力宣传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的社会和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民主法制意识,推进和完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我乡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农村基层法治建设得到加强,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各项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农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社会秩序良好,村容村貌进一步改善,农民群众安居乐业,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得到协调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认真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动员广大村民积极学法用法,提高参与法治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建立健全全村民主自治组织。建立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制度,发挥基层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组织村民制度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认真落实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各项措施,自觉接受乡人民政府的工作指导,引导村民学法律、学文化、学技术,培育推动新农村建设的新型农民。

(三)建立和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保障村民的民主自治权利。完善民主选举程序,保障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完善民主决策程序,进一步规范民主议事、民主决策的程序,对涉及公益事业和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做到依法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认真执行“一事一议”制度,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己的决策权。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依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使各项事务的管理有章可行,加大民主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进一步规范村民的民主管理行为。完善民主监督机制,认真落实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干部制度,推行村民委员会干部任期、离任审计制度和过错追究制度,充分发挥“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增强民主监督制度的实效性。

(四)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在司法所的指导下依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保证村民自治章程的合法性、民主性和可行性。相关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要积极为村民和基础组织提供法律服务,帮助解决涉法问题,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引导村民正确反映利益诉求。

(五)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使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充分发挥网格员的作用,实现网格化管理,加大治安管理和治安问题的整治力度,为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安置帮教工作到位,刑释人员安置帮教率达100%,无社区服刑人员违反监管规定被收监和再犯罪情况发生,辖区内无“黄赌毒”窝点。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立健全村民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完善村委会自治章程或村民公约,财务定期定点公开,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党组织领导下的各类组织的协调运作,支持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广泛开展“法律进农村”和法治宣传促和谐活动,着力提高农村成员法律素质,落实基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措施,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促进流动人口同当地村民和睦相处;依照国家法律和政策,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开展群众性自助、互助服务,加强和改进农村服务工作。

四、组织领导。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是建设法治示范乡,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的展开。具体工作由乡依法治乡领导小组办公室、民政办、司法所负责。各村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创建活动的实施工作,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再创新水平。

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施方案范文(16篇)篇九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决策部署以及中央《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全县法治乡村建设,打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法治基础,根据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在全市乡村建设示范行动中同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创建工作的通知》(金司发〔20xx〕]13号)和《永昌县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永依法治县委〔20xx〕3号)要求,现就在全县乡村建设示范行动中同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坚持党对法治乡村建设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积极探索开辟法治护农、法治强农、法治兴农的法治乡村建设之路,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带动全县法治乡村建设整体水平显著提升,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夯实坚实的法治基础。

二、目标任务。

我县乡村建设示范行动省级示范村有15个,已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未参与民主法治创建的村目前仍有8个。力争到20xx年底,这些乡村建设示范行动省级示范村中未命名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行政村,全部创建成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已命名为县级、市级、省级的民主法治示范村,进一步补齐民主法治建设短板弱项,提升运行质量,争取创建成更高一级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已建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强化动态管理,做好复查复核,确保充分发挥示范作用。

三、创建内容。

按照《“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和《“永昌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在实现有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一套完善的村规民约,有一个规模适当的法治文化广场或阵地,有一个藏书适量的法律图书室或法治活动室,有一个定期开展普法活动的法治学校或夜校,有一个职责明确的法律顾问,有一支发挥作用的法治宣传队伍和人民调解员队伍,有一批经过培训的“法律明白人”等“八有”基础上,健全完善基层组织,进一步规范基层民主,大力推进法治建设,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

(一)健全完善基层组织。健全完善村组织工作制度,规范村组织工作程序,村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明显,全面领导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保证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机构等工作制度健全、运行规范、履职尽责。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村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有效。村级组织成员模范守法,没有受过刑事处罚,不存在“村霸”或涉恶等问题,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推进基层民主管理。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机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基层组织运行规范。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及时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且入户率实现全覆盖。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充分发挥。严格落实村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设有“三务”公开栏,按期公开相关事项。对村重大事项和与村民利益普遍相关事项广泛开展民主协商。权力清单、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全程公开。

(三)扎实推进法治建设。经常性组织开展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村级组织成员、党员、村民代表带头学法守法。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文明家庭、学法用法示范户等选树创建活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扎实深入。加强法治广场、法治长廊、法治宣传栏、法治书屋等阵地建设,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每村至少配有一名村法律顾问、一名专职调解员,主动服务群众,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积极培育“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引导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社会治安良好。

(四)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严格落实国家各项惠农利民政策,持续增加村民收入,无贫困人口。强化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综合服务体系健全,公共卫生、合作医疗制度完善,群众安居乐业。坚持美化环境,村庄环境整洁优美,无污染事故发生。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开展公共卫生和健康知识普及,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效提升,满意度不断提高。

四、申报命名。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与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同步进行,融合出进,20xx年下半年进行检查验收,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积极组织申报。创建村按照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指导标准进行自查自评,达到创建要求的,报请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审核,乡镇要严格按照标准审核汇总后向县司法局和县民政局进行申报。申报时应当提供充分体现申报村民主法治建设工作举措、成效和亮点等内容的情况报告和报表。

(二)逐级审核推荐。县司法局和县民政局对申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行政村进行审查审核,审查审核要充分听取纪委监委、组织、政法、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并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符合条件的行政村择优逐级推荐申报“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三)严格批准命名。县司法局和民政局综合各方面情况,按权限对符合条件的民主法治示范村予以命名,颁发牌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县司法局和县民政局要主动牵头抓总,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把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统筹谋划本级乡村建设示范行动省级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扎实开展创建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二)统筹协调推进,提高创建质量,县司法局和县民政局要严格标准要求,对创建的每项任务、每项要求严格督促、精心指导,主动衔接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将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融合推进,严防消极对待、敷衍应付、走形变样等问题出现,确保创建工作不空、不虚、不偏。县农业农村局和县乡村振兴局要配合做好创建工作,强化沟通协调,坚持把民主法治建设与美丽乡村示范点建设、平安乡村建设、文明建设、乡村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增强工作合力,提高创建实效。

(三)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县司法局和县民政局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的工作动态、成效和经验,深入报道示范创建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县农业农村局和县乡村振兴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结合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合力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共同创建的浓厚氛围,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施方案范文(16篇)篇十

为了贯彻落实《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法宣办关于开展遵义市第七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遵法宣办通〔2021〕4号),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是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有效载体,是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有力抓手。通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的开展,推动村(社区)完善“五民主三公开”体制机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治理体系、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发展高质高效的乡村产业,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村(居)民自治组织机构健全。村(居)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村(居)民小组能有效发挥作用,村(居)委会有固定办公场所。村(社区)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有效,村(社区)党组织成员近一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无“村霸”或涉黑涉恶等问题,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都能依法选举或推选产生,选举程序规范,选举秩序良好,选举结果群众满意。

(三)民主协商丰富有效。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有效地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

(四)民主决策切实落实。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重大事项都能由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每年至少召开4次以上村(居)民代表会议。

(五)民主管理扎实细致。村(居)干部依法实行民主管理,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健全,村(居)委会公章、财务账目、集体财产等管理有序。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修改及时完善,程序内容合法,经司法所合法性审查,及时向民政办备案,没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不含有侵犯村(居)民合法权利的内容,具备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制定村(社区)小微权力事项清单,建立事项流程图,权力清单、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全程公开。

(六)民主监督推进有力。村(居)干部依法接受村(居)民监督,每年至少向村(居)民或群众代表报告一次工作,接受群众评议。扎实推进村(居)务公开“五规范一满意”工作,建设永久性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栏,实现公开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群众满意率达到80%以上,没有发生因村(居)账目不清、村(居)务不公开而引发的群众上访案件。

(七)公法体系逐步完善。村(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完善办公场地和人员配备。村(社区)聘有法律顾问并建有微信群,设有法律援助联络站(点),村(居)民能够熟悉寻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的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治保、人民调解组织健全,城乡不稳定因素能够及时消除,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90%以上,连续三年无重大刑事案件,无社会影响较大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无群体性上访事件,无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八)村(社区)办小学设立法治教育课程。配备法治副校长,在校学生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

(九)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至少打造一个以上免费开放的法治文化阵地(法治广场、法治一面墙、法治一条街)。至少建设一块永久性法治宣传栏,定期更新内容。有一支法治文艺宣传演出队伍。有一个法治文化广播站。有一所法治培训学校。通过法宣在线及线下面授等方式培育一批村(社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村(社区)每个小组至少培育一户学法用法示范户。村(社区)针对群众需求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相关政策、宪法、民法典、禁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讲,每季度至少一次。

(十)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普法宣传成果显著。结合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坚持法德并举,深入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乡村”活动,形成长效化常态化的普法宣传机制,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加强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传承良好家风家训,培育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乡贤文化。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工作,遏制信仰迷失、滥办酒席、厚养薄葬、高额彩礼、低俗婚闹、早婚早育等陈规陋习,树立新风正气。全面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的普及率和知晓率达到80%以上。

(十一)城乡经济建设和法治创建协调发展。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因地制宜地发展产业,实现以产业为支撑,以法治为保障,推动村(居)民人均收入逐年增加,村(居)民安居乐业,促进村(社区)和谐稳定。

第一阶段(2021年5月6日—5月29日):申报推荐。

各村根据《“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初次申报,再由镇里筛选长期坚持民主法治创建、基础较好的村(社区)进行重点推荐。按照市委对平安遵义建设的部署安排,2021年全镇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比例达到70%以上。

第二阶段(2021年6月1日-7月15日)。

第三阶段(2021年7月下旬):迎接验收。

各村按照创建活动标准进行自评,作好验收准备,市法宣办将到我镇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对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命名。

充分认识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思路。各村(社)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组织地进行创建活动,各部门积极配合,要把创建活动作为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注重依靠群众、组织群众、发动群众,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创建的整体合力,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施方案范文(16篇)篇十一

9月1日下午,市政府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市长张孝成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淮南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副市长陆晞主持会议,市政府秘书长夏智明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十一个坚持”和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动员部署会精神,宣读了《关于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解读了《全市法治建设近期重点工作指引清单》。

张孝成指出,要坚定法治信仰,切实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要学而思,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推动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要思而行,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推动依法行政见行见效。要行有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张孝成强调,要落实法治任务,以“创则必胜、创则必成”的信心决心推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要坚持目标导向抓推进,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坚持结果导向强履职,加快补齐短板,以法治优化营商环境、破解改革发展难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张孝成强调,要强化法治责任,坚决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一把手”亲自抓、条块结合共同抓、严格督查强力抓,真正把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落实、责任压实、效果抓实。

会议还对三季度经济运行、国务院大督查实地督查配合保障、疫苗接种、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推进会,对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安排、再部署。这是继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顺利开启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以来,我市作出的又一项重要决定。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不仅是我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实践,也是适应新阶段新要求、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现实需要。为整体推进创建工作开展,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市县两级要并行推进、共同创建。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制定方案、建立组织、积极行动,推动创建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刚才,建仓同志介绍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及学习借鉴外地经验情况,并结合我市实际,对创建指标体系进行了解读,安排部署了下一步10个方面的重点工作,讲得很具体、很到位,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睢县、睢阳区、市发展改革委分别就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发言,从发言中可以感觉到,大家都充分认识到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下面,就做好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要深刻认识到,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以法治政府建设为先导。同时,要适应现代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就必须率先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突破。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为抓手,不断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是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的内在要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制定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一系列促进依法行政的法律法规。但由于大多是行业部门的法律规定和行为规范,还不能做到政府行政行为的全覆盖。要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就要对照创建指标体系,落实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各项要求。当前,我们的依法行政行为还有不规范之处,还不能适应现代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刚才,建仓同志在创建指标体系解读中提出的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放管服”改革、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等一系列现代化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新规定、新要求,都要通过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强化和落实,依法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充分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以刀刃向内的勇气,亲自推动创建工作落到实处。要切实通过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落实依法行政各项要求,健全创建制度机制,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提高行政人员能力和素质,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本领,助力我市走好高质量发展之路。

(三)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当前,我市正处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如何乘势而上,发挥好市场优势、区位优势、人力资源优势,使我市发展不充分的问题在“十四五”期间得到更好地解决,营商环境至关重要。未来的发展竞争,关键在营商环境。谁的营商环境好,谁就能抓住机遇、吸引项目落地、增加人民群众收入,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营商环境首先是法治环境,能不能在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抢占先机,就在于能不能通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进一步做优发展的法治环境,以法治环境优化营商环境。从近期市人大对民营企业和经济社会发展调研情况看,我市在营商环境建设方面还存在法定职责不作为的问题。比如,行政审批行为不规范,行政执法推诿扯皮、“一刀切”的问题仍然存在。针对以上问题,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真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下一步,要通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容缺办理制、告知承诺制,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权力下放,全面实行个体工商户开办“申请零材料、办理零接触、存档零纸质”,为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为持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坚实保障。

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市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区域中心城市,就必须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在营商环境等方面走在全省前列。

(一)正视短板弱项。一是思想认识和观念提升方面。当前,个别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法治理念树得不牢,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还不够,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意义认识不到位,对服务实体经济就是服务发展、优化发展环境就是履职尽责的认识不到位。二是制度机制方面。对照创建指标体系,我们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性文件合规性审查制度等方面,还有比较大的差距和欠缺。要坚持靠制度管人管事,通过制度建设规避和化解矛盾问题。三是工作流程的重塑再造依然存在短板。四是对创建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各县(市、区)要正视短板弱项,专题听取存在问题汇报,并对照创建指标体系,拉出问题清单,在认真研究谋划的基础上召开工作推进会,有针对性做好工作动员和部署,以先进的工作方式、工作理念抓好工作落实,及时弥补差距短板,确保高质量发展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二)健全制度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的“一把手”负责制。无论是工作流程的重塑再造,还是制度的建立、机制的完善等,都离不开主要领导的亲自推动。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建立月推进、周例会工作机制。从刚才汇报情况看,几家单位分别建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月推进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周例会制度,值得大家学习借鉴。三是建立督导考核机制。要将示范创建工作与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和政府目标综合考评指标体系挂钩,依法行政考核结果与政府年度目标考评挂钩。各级单位在文明单位创建、平安建设考核中,凡依法行政考核达不到优秀等次的,均不得评为文明单位和平安建设先进单位;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要纳入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对年度内行政诉讼败诉一件及以上的,要扣减该单位财力;凡年度法律知识测试考试不及格者,行政执法人员要收回行政执法证,并扣除一季度平时考核奖;其他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人员扣除一季度平时考核奖。对于创建工作完成较好的,要进行表彰奖励。要通过严格奖惩兑现,倒逼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依法规范行政行为,严格对照目标要求推动工作落实。

(三)细化创建举措。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创建目标,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方案,细化创新创建举措。要围绕党史学习教育“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总体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强化培训教育,积极为广大干部职工创造学习培训机会,着力提高干部素质,创新性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涵盖面广、任务量大、工作要求高,是衡量一个地区发展水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程度以及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因此,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创建工作扎实开展。

(一)要强化主要领导责任。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要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市里已经成立了由我任组长,市政府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市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要参照市里做法,成立由县(市、区)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县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率先垂范,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堵点、难点,推动创建过程中的系统性、复杂性、跨行业部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要强化责任担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对于新时代走好高质量发展之路和建设现代化商丘的重大意义,积极行动、主动作为,通过工作周报、月报等形式,对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予以宣传推广,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举措,持续提升行政效能,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听取创建工作汇报,结合工作实际,亲自做好安排部署,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在10月底前完成全面自查、限期整改、完善提升等工作,确保年底前创成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通过今天的会议,希望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创建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成效顺利实现创建目标,为我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奠定坚实基础。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县政府法制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奋力担当作为,推动政府法制工作实现新发展。

(一)依法治县基础进一步巩固。加快行政许可“最多跑一次”改革,从制度层面构建起行政便民的长效机制。优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出台《永嘉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进一步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的参与度,促进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快推进楠溪江保护立法工作。《温州市楠溪江保护管理条例》先后被列入2017年市人大立法调研项目库、2018年市人大和市政府立法预备项目库、2019年立法计划。经过反复论证、调研、座谈后,今年3月17日正式报送市司法局审核。本月初市政府常务会议已讨论通过《条例》,下一步将提请市人大审议。未来,该条例将为楠溪江保护提供正式遵循指导,我县的母亲河保护将正式迈入法制化阶段。

(二)服务中心大局的作用比较突出。助手作用充分彰显。主动为旧城改造、“三改一拆”、招商引资、经济建设等重点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保障重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大力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府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共审查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等议题126件,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10件。尤其是我们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并且顺利完成了《永嘉县泵阀智造联盟合作协议书》《温州北站高铁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的合资合同》等县政府交办的合同草案34件,提出修改意见200余条,涉及金额100多亿元。

(三)行政争议处置成效明显。继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切实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水平,努力构建多元行政争议化解体系。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1件,审结49件,维持23件,撤销7件,行政复议案件纠错率为14.29%。行政应诉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年行政应诉案件184件,败诉率10.87%。全县行政诉讼一审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累计行政调解案件5839件,成功调解4601件,调解成功率为78.80%,调解履行4479件,履行率97.35%。

(四)政府法治能力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持续提升,在全市万人评议案卷评查中,我县参评的农业、林业、水利、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等五个领域的执法质量居全市前列。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主体确认及浙江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工作,新确定执法主体84家。深入实施公务员“学法用法轮训三年轮训计划”行动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去年,全县共有1170名同志参加学法用法轮训、有3466人参加专业法律知识考试、有100名新任领导干部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全县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实现全覆盖,使公职人员的法治素养培育稳步推进。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也是各地、各部门单位共同努力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县司法局,向各位领导和各兄弟单位给予的支持、帮助表示衷心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一是各镇街、部门单位之间工作推进力度不均衡,差距较大;二是公众参与重大决策范围较小,参与形式单一,意见反馈机制不健全;三是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所以,行政争议还处于高发、多发的阶段,尤其是行政诉讼败诉率、行政复议被纠错率还是居高不下。

从总体数据来看,去年全县行政诉讼案件共发生184件,其中败诉20件,一审败诉率10.87%,低于13.9%的全市平均水平,在全市11个县市区里排名第5,而且这个数据我们是做了技术处理的,我们内部讲讲:是原法制办这班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分子变小、分母扩大,甚至把可能败诉的案件拖到2019年才达到这样的成绩。另外,2018年复议被纠错率14.29%,高于全省平均复议纠错率13.1%。从具体案件来看,土地、规划、城乡建设领域是败诉案件的高发区。2018年,国土部门败诉8件,住建规划部门败诉3件,乡镇街道败诉2件,合计13件,占去年全县败诉案件的65%以上。这其中的败诉案件,有很大一部分是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拆违行政行为等引起的。由于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征收问题涉及的征收主体、法律依据、征收程序各不相同,案件时间跨度长,涉及流程繁杂,涉及多个行政部门,程序问题成为了该类案件败诉的重要原因,这也是今天会议部署土地征收类专项治理工作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今年我县败诉率整改形势较去年更加严峻,败诉整改仍是政府法治工作的重点。今年1-5月份我县行政机关行政诉讼结案数78件,败诉案件16件,败诉率20.51%,目前的败诉率是去年的两倍。而且市里今年对败诉率的考核办法也变了,在4月2日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上姚市长明确表示:他说去年各地都在搞技术处理,今年不行啦,不能再搞什么技术处理,各县(市区)败诉案件的总数不能超过去年,超过的也要扣分,这对我们永嘉来说更加不利了,因为去年我们败诉案件只有20件,1-5月份已败诉16件,是去年同期的2.6倍,剩余的半年时间,控制败诉案件数4个之内刻是不容缓的问题。特别是针对市对县行政案件败诉率低于12%这个考核指标要求,我们的距离还比较远,形势非常严峻,任务相当艰巨。

最近,王书记、林县长十分重视这项工作,并相继分别作出了重要批示。要求县司法局、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一定紧盯不放、落实措施,切实扭转败诉率居高不下的状况。所以,上半年即将过去,下半年责任重大,希望各地、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败诉率整改,积极主动与法院做好对接工作,千方百计搞好调解化解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实好王书记、林县长的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好今天的会议精神,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实现全年考核工作目标,为法治政府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谢谢大家!

同志们:。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形势下,今天我们召开会议,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主要有两点考虑,一是时间紧迫,任务艰巨。今年是全国文明城市复查的大考之年,确保成功蝉联全国文明城市关系到xx的发展大局,关系xx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全市人民的共同心愿。二是时局特殊,形势严峻。今年的大事多、难事多,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和全力稳定经济运行的双重压力下,如何唱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重头戏”,需要全市各级各部门以造福xx人民的初心、统筹兼顾的方法、敢打必胜的斗志,万众一心、背水一战,全力以赴打赢全国文明城市荣誉保卫战。刚才,x同志对今年的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讲的很具体、很到位,我完全同意,大家要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文明是一个城市的灵魂,全国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最靓丽的名片,是城市综合实力的标志和无形资产,是一座城市最具竞争力的“金字招牌”。为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市人民付出了x年的艰辛努力,广大党员干部倾注了大量心血汗水。自201x年获批全国文明城市以来,我市持续开展文明城市常态化创建活动,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向“建设城市文明”整体提升,并在201x年、201x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中,分别取得全省第x名和第x名的较好成绩,为我市成功蝉联全国文明城市打下了坚实基础。特别是,今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率先垂范、积极行动,充分发挥精神文明建设群众性优势、文明创建体制机制优势,依法、科学、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做出了积极贡献。x名援鄂医护队员迅速集结,千里驰援抗疫前线;x万余名机关干部下沉居民楼院、卡口要道等防控一线,涌现出一批抗击疫情的先进典型;一大批企业慷慨解囊,为全市抗疫斗争贡献力量。全市x万人民守望相助、同舟共济、共渡难关,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场上形成的抗疫精神,不断丰富我市文明城市创建的新内涵,为今年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注入了强大正能量。

创建不易,巩固提升更难。在坚定信心、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挑战。从测评权重看,今年是全国文明城市届内三年测评周期的最后一年,按照国家文明委测评体系规定,前年、去年和今年的测评结果分别按x%、x%、x%比例计入评选总分。今年的测评结果至关重要,直接决定复查的成败。从竞争态势看,今年全省x个在届全国文明城市和x个申报城市一起进行总体测评,我们既要与在届文明城市竞争,又要与新申报城市较量,其中郑州是省会城市,各方面资源和条件处于优势地位;x均是老牌文明城市,创建基础扎实,迎接复查经验丰富;x市与我市同为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力度不断加大,创建成果不断巩固,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和市民文明素质明显提升;x等新创建城市也全力以赴、奇招迭出、志在必得。从我市现状看,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依然突出,如我市城市管理体制机制仍未完全理顺,市容环境秩序、城市精细化管理时紧时松、效果时好时坏;社区阵地、农贸市场、老旧小区、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创建部位的管理水平仍有很大提升空间。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清形势、周密安排、迅速行动,大力弘扬斗争精神、抗疫精神,用抗疫成果推动文明创建,以坚定的信心、坚强的决心,凝神聚力,确保决战决胜。

文明城市创建是有道可遵、有章可循的,只要我们找准发力点、补上薄弱点、消除空白点,创建工作就会事半功倍。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其一是要将达不到测评体系标准的作为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其二是要在提高标准上精益求精,少失分,争取得满分,确保得高分;其三是要打造亮点,营造特色,争取加分。

(一)打造精品点位。测评点位是文明城市复查测评的重中之重,直接关系测评工作的成败。由于今年新的标准还未下发,各级各部门要参照去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的具体要求,并结合今天会上下发的工作安排,提前着手、逐一摸排,做好今年拟上报点位的筛选、贯标、对标、达标、验标工作,于x月底前做好点位收集上报工作。同时,要在拟上报点位自身达标的基础上,按照“点线面一体化、上中下一眼净”“外优形象、内增涵养、内外兼修、形神俱佳”的要求,加强点位周边综合环境的整治提升,力争打造成为在全省、全国有比较优势的精品点位。

(二)加快补齐短板。根据近两年测评结果,我市在市容市貌、公共秩序、无主庭院等方面均存在失分项,已成为我市创建工作的突出短板,我们要坚持把“城市四治”作为文明城市建设的基础工作,着力破解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一是加强市容市貌整治。要着力完善长效管理体制,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从源头上推动市容市貌持续改善。要结合此次疫情防控暴露出的社区管理问题,按照“社区建设集约化、物业服务市场化、居民管理组织化”的原则,加强对全市老旧小区、无主庭院的管理,同时继续开展以全域净化、廊道绿化、街区美化、道路硬化、夜间亮化等五大行动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环境整治攻坚,综合采用督查、考评、奖惩等方式,确保城市环境问题动态处置、环境管理动态达标。二是优化提升交通秩序。集中治理人机混行、车辆逆行、随意调头、占压盲道、闯红灯、跨越栏杆、乱停乱放等交通乱象;狠抓公交车、出租车、共享单车等行业管理,抓好汽车站、火车站、高铁东站等区域整治,依法查处非法营运现象;同时深化志愿服务,积极倡导市民文明出行。三是强化公共秩序整治。要严格落实“街长制”“路长制”“河长制”“湖长制”“网格制”要求,加强对主次干道、城乡接合部、交通沿线的保洁力度,加大对占道经营、乱设摊点、露天烧烤的治理力度,其中对于审批设立的便民摊点,要限定经营范围、经营区域和经营时间,做到摊撤地净。要坚决拆除测评点位周边的违法建筑。同时要充分借助华为鲲鹏生态链、中电科22所等先进技术,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四要持续改善窗口服务。要深入贯彻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注重“保姆式”服务,清理“老爷式”审批,加快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全程监控、红灯报警、密切协同、明责问责,努力实现我市在全省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时间最短、审批服务最优;要加强车站、医院、金融、水务、供热等“窗口”单位规范化管理,对照测评体系,迅速查漏补缺,提升服务质量,展示良好形象。

(三)深化创建活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主体是人,核心在人,创建活动的本质是提升市民的文明素养。要坚持以市民为主体,充分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真正让群众在文明城市创建中当主人、唱“主角”。要加强市民教育,引导广大市民文明出行、文明排队、文明购物、文明工作、文明生活、邻里守望、友爱互助,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要闪耀着真善美的荣光,充分展现xx市民文明优雅的良好素养。要厚植群众基础,提高市民素质,大力开展争当文明市民活动,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真正让文明成为大多数人的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

(四)规范资料报送。文明城市测评资料报送分值占测评总分值的x%,是测评的重要内容。各责任单位要迅速开展行动,下足绣花功夫,按照“全、信、达、美、特”的要求,做好测评资料的收集、整理、提升、报送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报,坚决杜绝临时造假、编造抄袭,力求资料提交不失分,得高分。市创文指挥部要全面梳理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对于未及时开展相关活动的单位要加强督促指导,同时做好资料的搜集、整理和留存工作;要加大对各单位资料报送工作的指导力度,特别是要对直接参与资料整理的具体人员开展专题培训,确保理解精神、掌握标准、达到要求、精准无误。

(五)营造浓厚氛围。各责任单位要全面排查职责范围内公益广告设置情况,及时更换已经陈旧破损的公益广告,坚决杜绝条幅等临时性软体广告,在重要测评点位周边高标准增设公益广告,确保达到“驻足可观、抬眼可见”的测评要求。要大力宣传文明城市创建应知应会知识、文明礼仪知识、行业规范、市民公约等,推动创建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新闻媒体要全面了解和关注创建动态,挖掘创建工作中的典型素材,加强正面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六)推进高质量创建。文明城市创建是集经济发展、城市管理、环境建设、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市民素质于一体的基础性、综合性工作,做好文明城市创建是我们统筹发展全局、实现“一举应多变、一招求多效”的有效手段。我们要把文明城市创建与百城建设提质、城乡环境整治、生态环境保护、营商环境优化等工作结合起来,系统集成创建标准、整治效果和成果巩固,努力实现文明创建工作由集中式创建为主向常态化创建为主转变,由环境治理为主向精神价值提升为主转变,由行为约束为主向道德自觉为主转变,由单项突破为主向系统集成为主转变,由市区创建为主向全域创建为主转变。

(一)加强领导。市创文指挥部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对整体创建工作的谋划、协调、组织和调度,建立健全日检查、周通报、月总结和定期例会制度,完善问题及时发现机制、问题动态解决机制、环境动态达标机制和适时奖惩激励机制;要做好与中央、省文明办的对接沟通工作,争取更多支持。各市辖区要参照市指挥部的规格和内部架构,建立健全区创文指挥部;市直各部门也要成立创文工作专班,加强对全行业、全系统创建工作的统筹指导,为迎接国家复查做好准备。

(二)压实责任。市级领导要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带队督导,深入现场,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各区要将文明城市复查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自觉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做到挂帅出征、挂牌督办、挂图作战。市直各有关部门要主动配合,不间断开展行业创建指导活动,全面落实各项要求。

(三)强化督导。市创文指挥部要分区域、分行业、分类别开展督导检查,实施流动黄旗警告制度,每周至少组织一次由市级领导参加的暗访督导活动,真奔问题点位,现场解决问题。各行业牵头部门要加强行业检查,及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问题,提升标准,全面提高创建水平。对督导问题整改不到位,或者在测评中丢分失分、影响大局的,要坚决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在文明单位申报和考核中实施一票否决。

同志们,复查工作已经到了决战决胜的关键时刻。各级各部门要迅速进入实战状态,全力做好各项工作,以成功蝉联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全面提升各项工作水平,为我市整体工作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省质监局:

近年来,在省局的正确领导和法规处的精心指导下,宿州市局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紧密围绕中心工作,注重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创新,强化制度建设、能力建设和法商培养,着力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有效提升了全市质监系统的法治化水平,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提升。理清了法治质监建设目标思路,建立完善了依法行政配套制度,推进了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了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制度、领导干部任前考察和法律知识考核制度、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双随机制度,落实了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顾问制度。市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二)行政决策法制化初步形成。建立完善了《宿州市质监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了先审查后提交会议决定制度;坚持多年聘用法律顾问并参与决策和案审,发挥其监督把关作用;参与政府立法,复议审查和法制监督等工作,得到省局法规处和市政府法制办的认可。

(三)执法监督工作扎实有效。加强法制管理,注重接受上级法制机构的指导、监督,完善执法委托程序文件,理顺执法管理关系,组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定和人员执法资格审查,保障了执法主体合法;实行“阳光执法开门审案”、运用“说理式执法”,丰富了执法办案和监督举措;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严格执行“两法衔接”工作制度,相关信息录入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

(四)法制宣传教育稳步推进。落实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机关学法培训制度,制定实施了年度法律学习培训计划,积极组织参加省局和市政府举办的各类法治培训,组织参加全市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举办宿州市6s管理和卓越绩效管理培训班,组织宿州市首届质量知识大奖赛,开展业务科长会前讲法活动等。在市局网站开辟法治建设专栏,利用“世界计量日”、“安全生产月”、“质量月”、“12·4”国家宪法日等节日,宣传质监法律法规和质量提升工作。法规科长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市法制工作先进个人”。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基础工作。

1、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质监建设的实施意见》,从法治质监建设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到制度建设、考量指标等各个方面进行了总体部署,力争到2019年底,把宿州市质监局建设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行政管理和执法部门,实现质监工作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在原有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了一把手局长任组长,局属各科室、各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质监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抽调1名法律骨干负责日常工作。

3、坚持周五学习日制度,保障了每月至少1次集中学习培训。把宪法等法律列入领导班子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年至少开展2次集体学法。除年初全员集中学法活动外,专业法律普法由专业科(室)牵头组织、法制机构协调配合,其他公共法律邀请专家授课。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权力制约。

1、完善科学行政决策机制。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决策行为规范,重大决定、重要事项上会前必须经法制部门审核,并严格实行事前听证、专家论证、公开公示、审核报备的决策程序,做到了科学决策、依法决策、集体决策。《关于市县(区)质量技术监督事权划分的意见》起草期间,多次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各类质监事权,一把手亲自带队赴四县一区市场监管系统调研,凡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量大面广、由县区市场监管局管理更方便有效的质监事权,一律下放县级局管理。

2、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出台了《宿州市质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明确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流程。对保留的行政处罚权力,编制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下一步将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规定,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行整合,逐步将各类重大行政权力的行使,都纳入法治审核的范围。

3、完善各类监督制约机制。积极推进质监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官方网站、政务微博以及公示栏主动公开各类工作动态、重大事项、处罚信息、审批结果等,在双打信息平台及时推送相关执法检查信息,在企业公共信用平台更新监管企业被抽查情况等。设立投诉举报办公室,开通12365投诉举报热线,实行24小时受理,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微信公众号注重舆论监督。加强信访和调解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基本素质,推行文明执法、阳光执法、和谐执法。配合市法制办组织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市局8名新调入执法人员通过了资格考试。目前全局共有持证执法人员37名。

(三)加强法治管理,改进执法监督。

1、坚持“阳光执法,开门审案”。我局连续多年推行“阳光执法、开门审案”活动。选取有较大影响的行政处罚案件,邀请纪检监察、政府法制、司法和新闻媒体等单位的法律专家,参与到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中,由专家对个案进行点评,发表自己的观点和对质监工作的意见或建议,与会专家充分交流后,再对案件作出审理决定。“开门审案”是体现了行政处罚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了行政执法工作的科学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2、坚持“说理式执法”。行政执法人员在进入执法现场前,先将法律赋予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当事人,并向当事人介绍相关的政策法规和检查依据,再进入执法现场进行检查,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面实行“说理式”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在文书中讲清事实、列举证据、阐明道理,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2016年以来,我局推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和执法重点下移,主要负责对县区市场监管局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的进行监督指导。2016年共办理一般行政处罚案件12起,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起,;2017年共办理一般行政处罚案件12起,行政复议案件1起。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具有的5项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到县区市场监管局行使,市本级仅保留1项(气瓶充装许可);为加强放权后监管效能,编制行政权力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共分三大类78小项;梳理宿州市质监局公共服务事项14项和中介事项6项,分别编制清单和服务指南;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制度,编制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8项,检查对象名录库共93家,执法人员名录库共30人,编制宿州市质监局随机抽查工作细则。上述工作均按照省市有关要求,按时完成,上网公布。

4、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化解争议。一是积极推进信访制度改革,编制了《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共4大类9项群众信访诉求类型,积极引导信访人员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经解决问题。二是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选聘市三联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实行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和法律监督制度。三是实行执行和解、案件回访等措施,积极化解争议,促进执法和谐。2016年以来,我局共办理1起行政复议案件,无诉讼案件,群众举报投诉处理率达到100%。

随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入,对质监系统法治化的水平、法治工作人员的能力都提出了新的挑战,目前的机构设置和保障还不能完全满足工作需要。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推进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进一步营造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的工作氛围,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有效化解争议,强化监督制约,全面依法行政,为五大发展美好宿州和全省质量水平提升作出新贡献。

(一)城市品质显著提升。我们坚持五城同创,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等,通过以上城市创建活动,极大提升了鄂州城市品质。

(二)市民获得感显著增强。

(三)市民素质显著提高。

(四)干群拼搏精神充分展示。

:一是城市基本功能和基础设施存在短板。

二是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有待改进。

三是市民文明素质和道德水准尚需提升。

二、锲而不舍,攻坚克难,一以贯之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xx省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在20xx年工作安排中多次提及鄂州:。

一是加快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建设。

;二是支持鄂州建设中部电商基地。

;三是推动武鄂黄黄等相邻城市联动发展;四是统筹重大基础设施与生产力布局,加快建设重点临空临港经济区,推动产城融合;五是支持环梁子湖区域建设湖泊治理国家示范区。

(一)在对标精准创建上下功夫。

一要对标建设标准,配套完善城市功能设施。

二要对标环境标准,建设宜居美丽城市。

三要对标管理标准,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四要对标民生需求,加快推进社区改革。

(二)在提升文明素质上下功夫。

一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根本任务。

二要大力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

三要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四要推进志愿服务和诚信建设制度化。

五要提升文化软实力。

(三)在夯实基层基础上下功夫。

一要推动行业窗口展示城市文明。

二要推动城乡一体共建城市文明。

三要推动优良家风支撑城市文明。

(四)在发挥群众主体作用上下功夫。

一要抓机关带干部促社会。

二要抓窗口带职工促行业。

三要抓学校带学生促家庭。

三、强化责任,完善机制,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长效化。

(一)压实责任,以更大的力度推进创建。

(二)强化合力,以更优的制度支撑创建。

(三)广泛宣传,以更浓的氛围推动创建。

(四)加强督办,以更实的作风狠抓创建。

同志们,伟大时代呼唤崇高精神,伟大事业需要文明滋养。让我们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倍加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创建成果和群众信任,紧紧依靠全市人民,不迟疑,不懈怠,再鼓劲,再出发,不断开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新局面,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赋予鄂州的历史使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航空大都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同志们:。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形势下,今天我们召开会议,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主要有两点考虑,一是时间紧迫,任务艰巨。今年是全国文明城市复查的大考之年,确保成功蝉联全国文明城市关系到xx的发展大局,关系xx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全市人民的共同心愿。二是时局特殊,形势严峻。今年的大事多、难事多,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和全力稳定经济运行的双重压力下,如何唱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重头戏”,需要全市各级各部门以造福xx人民的初心、统筹兼顾的方法、敢打必胜的斗志,万众一心、背水一战,全力以赴打赢全国文明城市荣誉保卫战。刚才,x同志对今年的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讲的很具体、很到位,我完全同意,大家要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文明是一个城市的灵魂,全国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最靓丽的名片,是城市综合实力的标志和无形资产,是一座城市最具竞争力的“金字招牌”。为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市人民付出了x年的艰辛努力,广大党员干部倾注了大量心血汗水。自201x年获批全国文明城市以来,我市持续开展文明城市常态化创建活动,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向“建设城市文明”整体提升,并在201x年、201x年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中,分别取得全省第x名和第x名的较好成绩,为我市成功蝉联全国文明城市打下了坚实基础。特别是,今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率先垂范、积极行动,充分发挥精神文明建设群众性优势、文明创建体制机制优势,依法、科学、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做出了积极贡献。x名援鄂医护队员迅速集结,千里驰援抗疫前线;x万余名机关干部下沉居民楼院、卡口要道等防控一线,涌现出一批抗击疫情的先进典型;一大批企业慷慨解囊,为全市抗疫斗争贡献力量。全市x万人民守望相助、同舟共济、共渡难关,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场上形成的抗疫精神,不断丰富我市文明城市创建的新内涵,为今年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注入了强大正能量。

创建不易,巩固提升更难。在坚定信心、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挑战。从测评权重看,今年是全国文明城市届内三年测评周期的最后一年,按照国家文明委测评体系规定,前年、去年和今年的测评结果分别按x%、x%、x%比例计入评选总分。今年的测评结果至关重要,直接决定复查的成败。从竞争态势看,今年全省x个在届全国文明城市和x个申报城市一起进行总体测评,我们既要与在届文明城市竞争,又要与新申报城市较量,其中郑州是省会城市,各方面资源和条件处于优势地位;x均是老牌文明城市,创建基础扎实,迎接复查经验丰富;x市与我市同为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力度不断加大,创建成果不断巩固,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和市民文明素质明显提升;x等新创建城市也全力以赴、奇招迭出、志在必得。从我市现状看,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依然突出,如我市城市管理体制机制仍未完全理顺,市容环境秩序、城市精细化管理时紧时松、效果时好时坏;社区阵地、农贸市场、老旧小区、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创建部位的管理水平仍有很大提升空间。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清形势、周密安排、迅速行动,大力弘扬斗争精神、抗疫精神,用抗疫成果推动文明创建,以坚定的信心、坚强的决心,凝神聚力,确保决战决胜。

文明城市创建是有道可遵、有章可循的,只要我们找准发力点、补上薄弱点、消除空白点,创建工作就会事半功倍。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其一是要将达不到测评体系标准的作为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其二是要在提高标准上精益求精,少失分,争取得满分,确保得高分;其三是要打造亮点,营造特色,争取加分。

(一)打造精品点位。测评点位是文明城市复查测评的重中之重,直接关系测评工作的成败。由于今年新的标准还未下发,各级各部门要参照去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的具体要求,并结合今天会上下发的工作安排,提前着手、逐一摸排,做好今年拟上报点位的筛选、贯标、对标、达标、验标工作,于x月底前做好点位收集上报工作。同时,要在拟上报点位自身达标的基础上,按照“点线面一体化、上中下一眼净”“外优形象、内增涵养、内外兼修、形神俱佳”的要求,加强点位周边综合环境的整治提升,力争打造成为在全省、全国有比较优势的精品点位。

(二)加快补齐短板。根据近两年测评结果,我市在市容市貌、公共秩序、无主庭院等方面均存在失分项,已成为我市创建工作的突出短板,我们要坚持把“城市四治”作为文明城市建设的基础工作,着力破解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一是加强市容市貌整治。要着力完善长效管理体制,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从源头上推动市容市貌持续改善。要结合此次疫情防控暴露出的社区管理问题,按照“社区建设集约化、物业服务市场化、居民管理组织化”的原则,加强对全市老旧小区、无主庭院的管理,同时继续开展以全域净化、廊道绿化、街区美化、道路硬化、夜间亮化等五大行动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环境整治攻坚,综合采用督查、考评、奖惩等方式,确保城市环境问题动态处置、环境管理动态达标。二是优化提升交通秩序。集中治理人机混行、车辆逆行、随意调头、占压盲道、闯红灯、跨越栏杆、乱停乱放等交通乱象;狠抓公交车、出租车、共享单车等行业管理,抓好汽车站、火车站、高铁东站等区域整治,依法查处非法营运现象;同时深化志愿服务,积极倡导市民文明出行。三是强化公共秩序整治。要严格落实“街长制”“路长制”“河长制”“湖长制”“网格制”要求,加强对主次干道、城乡接合部、交通沿线的保洁力度,加大对占道经营、乱设摊点、露天烧烤的治理力度,其中对于审批设立的便民摊点,要限定经营范围、经营区域和经营时间,做到摊撤地净。要坚决拆除测评点位周边的违法建筑。同时要充分借助华为鲲鹏生态链、中电科22所等先进技术,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四要持续改善窗口服务。要深入贯彻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注重“保姆式”服务,清理“老爷式”审批,加快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全程监控、红灯报警、密切协同、明责问责,努力实现我市在全省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时间最短、审批服务最优;要加强车站、医院、金融、水务、供热等“窗口”单位规范化管理,对照测评体系,迅速查漏补缺,提升服务质量,展示良好形象。

(三)深化创建活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主体是人,核心在人,创建活动的本质是提升市民的文明素养。要坚持以市民为主体,充分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真正让群众在文明城市创建中当主人、唱“主角”。要加强市民教育,引导广大市民文明出行、文明排队、文明购物、文明工作、文明生活、邻里守望、友爱互助,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要闪耀着真善美的荣光,充分展现xx市民文明优雅的良好素养。要厚植群众基础,提高市民素质,大力开展争当文明市民活动,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真正让文明成为大多数人的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

(四)规范资料报送。文明城市测评资料报送分值占年度测评总分值的x%,是年度测评的重要内容。各责任单位要迅速开展行动,下足绣花功夫,按照“全、信、达、美、特”的要求,做好测评资料的收集、整理、提升、报送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报,坚决杜绝临时造假、编造抄袭,力求资料提交不失分,得高分。市创文指挥部要全面梳理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对于未及时开展相关活动的单位要加强督促指导,同时做好资料的搜集、整理和留存工作;要加大对各单位资料报送工作的指导力度,特别是要对直接参与资料整理的具体人员开展专题培训,确保理解精神、掌握标准、达到要求、精准无误。

(五)营造浓厚氛围。各责任单位要全面排查职责范围内公益广告设置情况,及时更换已经陈旧破损的公益广告,坚决杜绝条幅等临时性软体广告,在重要测评点位周边高标准增设公益广告,确保达到“驻足可观、抬眼可见”的测评要求。要大力宣传文明城市创建应知应会知识、文明礼仪知识、行业规范、市民公约等,推动创建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新闻媒体要全面了解和关注创建动态,挖掘创建工作中的典型素材,加强正面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六)推进高质量创建。文明城市创建是集经济发展、城市管理、环境建设、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市民素质于一体的基础性、综合性工作,做好文明城市创建是我们统筹发展全局、实现“一举应多变、一招求多效”的有效手段。我们要把文明城市创建与百城建设提质、城乡环境整治、生态环境保护、营商环境优化等工作结合起来,系统集成创建标准、整治效果和成果巩固,努力实现文明创建工作由集中式创建为主向常态化创建为主转变,由环境治理为主向精神价值提升为主转变,由行为约束为主向道德自觉为主转变,由单项突破为主向系统集成为主转变,由市区创建为主向全域创建为主转变。

(一)加强领导。市创文指挥部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对整体创建工作的谋划、协调、组织和调度,建立健全日检查、周通报、月总结和定期例会制度,完善问题及时发现机制、问题动态解决机制、环境动态达标机制和适时奖惩激励机制;要做好与中央、省文明办的对接沟通工作,争取更多支持。各市辖区要参照市指挥部的规格和内部架构,建立健全区创文指挥部;市直各部门也要成立创文工作专班,加强对全行业、全系统创建工作的统筹指导,为迎接国家复查做好准备。

(二)压实责任。市级领导要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带队督导,深入现场,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各区要将文明城市复查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自觉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做到挂帅出征、挂牌督办、挂图作战。市直各有关部门要主动配合,不间断开展行业创建指导活动,全面落实各项要求。

(三)强化督导。市创文指挥部要分区域、分行业、分类别开展督导检查,实施流动黄旗警告制度,每周至少组织一次由市级领导参加的暗访督导活动,真奔问题点位,现场解决问题。各行业牵头部门要加强行业检查,及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问题,提升标准,全面提高创建水平。对督导问题整改不到位,或者在测评中丢分失分、影响大局的,要坚决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在文明单位申报和年度考核中实施一票否决。

同志们,复查工作已经到了决战决胜的关键时刻。各级各部门要迅速进入实战状态,全力做好各项工作,以成功蝉联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全面提升各项工作水平,为我市整体工作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大会,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暨文明创建推进会议精神,总结2017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动员全市在新的起点,进一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力争经过三年实干苦干,誓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

刚才,新功同志解读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这个计划是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制定的,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四个重点涉创单位作了表态发言,思路很清晰,措施很具体,讲得都很好。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近年来,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创建为民、创建靠民、创建惠民”,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融入鄂州各项事业当中,以创建促发展、增活力、强管理、提形象、惠民生,使城市变得“净起来、亮起来、绿起来、美起来、文明起来”,促进了文明创建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迈出了历史性步伐。在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我市有3个单位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东沟镇茅圻村被评为全国文明村,市实验小学被评为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在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暨文明创建推进会上,我市第七次蝉联湖北省文明城市,3个乡镇、12个村(社区)、75个单位、8所学校、2个家庭分获省级文明乡镇、文明村(社区)、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荣誉称号。特别是2017年我们开展了全国文明城市冲刺,文明城市创建迈上了新的台阶。总结2017年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突出的成效主要体现在:

(一)城市品质显著提升。我们坚持“五城”同创,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等,通过以上城市创建活动,极大提升了鄂州城市品质。投资437亿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建成了凤凰大桥等一批重大交通工程,完成了桔园、滨江公园、吴都中央生态廊道一期、小鹰山游园、西山公园等重大园林绿化项目建设。这些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极大提升了鄂州城市品位,完善了城市功能,提升了城市形象。

(二)市民获得感显著增强。将文明城市创建与改善民生结合起来,集中整治553个老旧小区,拆除违建亭棚722个,新装社区路灯1100盏,清除卫生死角,去除“牛皮癣”,疏通下水道,市民人居环境极大改善。在交通主干道实施护栏工程,实行斑马线车让人,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农村垃圾综合治理成效显著,改造旱厕3752所,推进21个“美丽乡村”试点建设。大力开展“霹雳行动”,创新和加强社会综合治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在去年第三方测评问卷调查中,市民对创建文明城市的支持率达到97.07%。

(三)市民素质显著提高。从基本素养、基本行为、基本规范抓起,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四德”建设,制定《鄂州市民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编印《鄂州市民文明手册》,推出“鄂州文明20条”,建设道德讲堂、市民学校和志愿服务站点,一方面通过加强教育引导,另一方面通过发动市民广泛参与,市民文明素质得到显著提高。去年中央文明办测评组问卷调查期间,广大群众积极配合,热情接待,体现出市民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城市荣誉感、良好的文明素养和精神风貌。可以说,创建让广大市民对城市的归属感越加强烈,对这座城市更加热爱,市民的文明素质得到充分展示。

(四)干群拼搏精神充分展示。在去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冲刺期间,机关干部深入社区,走村入户搞宣传,撸起袖子大扫除,广大市民主动请缨、争做志愿者,冒酷暑、做劝导,无私奉献、热情参与。全市上下干群同心,通力协作,迎难而上,奏响了一曲气势恢宏的创建大合唱。充分展示了鄂州干部群众同心同德、同行同向的团结精神,奋发图强、奋勇争先的进取精神,敢于担当、敢于创新的拼搏精神。

我们既要看到鄂州文明城市创建所取得的成绩,但更要看到我们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并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明确下一步创新工作重点。总结前期创建工作,主要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城市基本功能和基础设施存在短板。专业性的文化设施建设滞后,美术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场馆还不达标。农贸市场、公共停车场、商业街等生活配套设施建设滞后,还需加紧建设或提档升级。二是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有待改进。常态管理不精细。体制机制不顺畅,部门职能权限交叉,管辖界限不清晰。与城市建设发展和文明建设相配套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不健全,现有的规章不能严格执行。三是市民文明素质和道德水准尚需提升。一方面,部分市民生活习惯和文明意识亟待培养,教育引导群众的办法不多、能力不强,志愿服务、市民学校、道德讲堂等活动缺少支持和保障。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居住创业,引导他们树立全新的文明生活理念还需一个过程。四是常态长效的创建机制尚未形成。年度创建工作用力不均,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存在着验收年抓得紧,前两年抓得松的现象。加分指标不多,一些国家级荣誉称号的争创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施方案范文(16篇)篇十二

同志们:

刚才,xx局长解读了《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也提出了非常具体的要求,大家一定要研究透、弄明白,确保顺利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下面,就做好创建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是珍贵的品牌和荣誉,是一个地方核心竞争力的直接反映。自20xx年起,中央依法治国办公室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青州、诸城、昌乐3个市县获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市司法局构建“1234”工作体系推动法治镇街建设、坊子区深化政务公开打造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高密市以法治文化助推法治政府建设3个项目,分别获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前期,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召开会议,对第二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市切实提高站位,压实责任,精心准备,积极组织开展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

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将其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这次我县申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标准高、要求严,只有达到省里的验收要求,才能获得推荐资格。总体来看,任务很重、压力很大。各部门单位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准确把握示范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该项工作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积极深入推进活动开展。

对这项工作,各部门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按照责任分工,压实责任,通力协作、全力攻关,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一要明确创建目标。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要求,示范创建活动分为“国家级综合示范创建和单项示范创建”及“省级综合示范创建和单项示范创建”,这次我县申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该项工作必须符合指标体系中85%以上指标要求,才能达到省委依法治省办的推荐标准。可以说,工作任务重,竞争激烈,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主动认领任务,对照“十有”标准和指标要求,认真学习诸城、昌乐、青州成功创建的先进经验,以争第一为标准,拿出100%的努力做好创建工作。

二要找出差距不足。前期,县司法局对《潍坊市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指标任务分解表》中100项指标进行了逐项分析研究,形成了我县的任务分解表,对其中的94项三级指标任务作了进一步细化,并将每项指标任务落实到了具体的单位。从当前掌握的情况来看,部分单位承担的指标还没有达到要求。会后,各部门单位要对照《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指导标准》,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同志,认真研究,吃透精神,明确各自任务分工要求,准确把握示范创建工作的方法步骤,对标对表具体任务和分级指标,确保各项工作材料全、不漏项、全覆盖。同时,要以示范创建活动为契机,摸清制约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的“难点”“痛点”和“堵点”,借势借力推动工作新提升,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健康发展。

三要把握重要节点。根据创建工作要求,自5月份开始,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将委托第三方或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地区进行评估并提出意见。同时,采取网络检索、随机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对申报地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人民满意度测评。凡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通过其他手段干扰正常工作的,不光取消资格,还将予以通报;8月份需完成申报材料的上传工作。现在已经是2月下旬,可以说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单位要对照《实施方案》中明确的时间节点,迅速行动,倒排时间,挂图作战,拿实招、出硬招、见实绩、出成效,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

各部门单位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强化保障,狠抓落实,按要求积极主动、高质高效提报有关材料和数据,共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将法治政府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任务来抓。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挥好“关键少数”作用,担负起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各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起各自领域创建职责,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直接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的工作格局,确保创建工作的每个文件、每条指标、每项任务有人盯、有人管。会后,各位分管负责同志要及时向主要负责同志传达好本次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二要强化协作配合。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围绕把事办成,立足自身职责,协同配合联动,少说不能办、多想怎么办,勤沟通、多联系,用心用力用情扎实做好示范创建工作。县里也将成立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示范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标分解、督导考核等工作,专班要履行好各项职责,强化调度分析,对发现的突出问题紧抓不放、分类处置、跟踪督办。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要发挥好牵头沟通作用,加大对上衔接力度,确保创建准备工作到位到底。

三要加大宣传力度。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站、报刊、微信等新闻媒体,将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新思路、新成果、新经验及时宣传推广,特别是要注意发现工作典型,注重创新经验的总结。县委宣传部等单位,要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宣传和报道,在全县上下营造浓厚氛围,确保第三方评估、群众满意度测评、实地核查结果达到预期目标。

同志们,在全面依法治国新形势下,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各部门单位要以示范创建活动为契机,凝心聚力,从严从实,砥砺奋进,把这项惠及全县人民的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为法治政府建设积极贡献力量。

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施方案范文(16篇)篇十三

县委依法治县办:

我镇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创建法治政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目标,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宣传培训、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不断强化措施,健全制度,狠抓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迈出新步伐。现将我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重视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的关键,镇党委政府领导历来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专门成立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针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重点,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二是认真实施普法规划。认真制定“七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建立完善各种普法工作规章制度,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不同层面广泛宣传,不定期深入开展法律宣讲,推进普法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宣传《宪法》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形成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和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三是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培训制度。健全完善了政府班子成员会议学法制度。每年年初,都制定镇政府领导学法讲法计划表,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组织学习。切实做好领导干部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工作,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一是健全完善政府法治机构。我镇高度重视政府法治工作,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持续增强政府法治工作力量。目前,我镇配备专(兼)职法治工作人员2人,具体从事相关依法行政工作。

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坚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公开听证和向社会征集意见、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后评估和跟踪反馈等机制。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今年,永丰滩镇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按照相关要求,依托政府信息公开栏等宣传阵地,全面公开政务信息,公布内容涉及全镇低保户政策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危房改造和大型项目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接受社会监督。

一是重视支持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为强化源头风险防范,我镇狠抓规范性文件质量,确保政府抽象行政行为合法有效。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立项制度,制定出台《永丰滩镇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对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起草、审查、备案、决定等作了明确规定。

二是认真研究落实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项目。我镇在收到上级部门下发的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项目后,由镇政府法治工作人员牵头,组织相关法律顾问,认真研究讨论,提出有借鉴意义的意见建议,并按要求及时进行反馈。

三是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我镇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向社会公开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按照《永丰滩镇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要求,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起草、审查、备案、决定等。

四是严格规范审查程序和备案工作。明确法治工作人员前置审查、镇政府班子成员会议审议、文件签发前法治工作人员再行审核签字,经镇政府领导签发后执行制度,凡未经政府法治工作人员审查的,一律不得提交镇政府班子成员会议研究,不得印发,切实保证了我镇规范性文件质量。

截至目前,我镇未出现因程序不当、内容违法等被撤销的规范性文件。

一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镇进一步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范围、程序、方式和时限。

二是建立并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真正做好公平、公正、公开执法,通过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过程进行跟踪记录、实时留痕。实施全过程可视化记录,提高行政执法的公开性、透明性。

三是建立并落实学法制度。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意识,我镇全年有计划地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国家和省、市、县举办的法律培训班,并聘请法律方面的专家、教授来我镇讲学。

截至目前,我镇年度内未发生因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导致相对人、当事人权益受到损害的重大案件。

一是七个行政村均配备了村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永丰滩镇共有人民调解员52名,20xx年以来成功调处矛盾纠纷32件,把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化解于基层。

二是严格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范围。截至目前,我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坚持与法院联席会议制度,对行政执法和行政应诉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交流,提出针对性强的对策建议。

三是支持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对行政应诉案件“三告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典型案件庭审观摩和案例分析研判等制度进行规范,不断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认真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行政裁判。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依法行政认识,进一步推进科学决策,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和监督制度。继续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契机,继续按照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这个工作重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努力建设法治型政府。

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施方案范文(16篇)篇十四

省质监局:

近年来,在省局的正确领导和法规处的精心指导下,宿州市局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紧密围绕中心工作,注重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创新,强化制度建设、能力建设和法商培养,着力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有效提升了全市质监系统的法治化水平,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提升。理清了法治质监建设目标思路,建立完善了依法行政配套制度,推进了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了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制度、领导干部任前考察和法律知识考核制度、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双随机制度,落实了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顾问制度。市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二)行政决策法制化初步形成。建立完善了《宿州市质监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了先审查后提交会议决定制度;坚持多年聘用法律顾问并参与决策和案审,发挥其监督把关作用;参与政府立法,复议审查和法制监督等工作,得到省局法规处和市政府法制办的认可。

(三)执法监督工作扎实有效。加强法制管理,注重接受上级法制机构的指导、监督,完善执法委托程序文件,理顺执法管理关系,组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定和人员执法资格审查,保障了执法主体合法;实行“阳光执法开门审案”、运用“说理式执法”,丰富了执法办案和监督举措;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严格执行“两法衔接”工作制度,相关信息录入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

(四)法制宣传教育稳步推进。落实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机关学法培训制度,制定实施了年度法律学习培训计划,积极组织参加省局和市政府举办的各类法治培训,组织参加全市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举办宿州市6s管理和卓越绩效管理培训班,组织宿州市首届质量知识大奖赛,开展业务科长会前讲法活动等。在市局网站开辟法治建设专栏,利用“世界计量日”、“安全生产月”、“质量月”、“12·4”国家宪法日等节日,宣传质监法律法规和质量提升工作。法规科长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市法制工作先进个人”。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基础工作。

1、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质监建设的实施意见》,从法治质监建设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到制度建设、考量指标等各个方面进行了总体部署,力争到20xx年底,把宿州市质监局建设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行政管理和执法部门,实现质监工作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在原有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了一把手局长任组长,局属各科室、各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质监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抽调1名法律骨干负责日常工作。

3、坚持周五学习日制度,保障了每月至少1次集中学习培训。把宪法等法律列入领导班子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年至少开展2次集体学法。除年初全员集中学法活动外,专业法律普法由专业科(室)牵头组织、法制机构协调配合,其他公共法律邀请专家授课。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权力制约。

1、完善科学行政决策机制。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决策行为规范,重大决定、重要事项上会前必须经法制部门审核,并严格实行事前听证、专家论证、公开公示、审核报备的决策程序,做到了科学决策、依法决策、集体决策。《关于市县(区)质量技术监督事权划分的意见》起草期间,多次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各类质监事权,一把手亲自带队赴四县一区市场监管系统调研,凡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量大面广、由县区市场监管局管理更方便有效的质监事权,一律下放县级局管理。

2、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出台了《宿州市质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明确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流程。对保留的行政处罚权力,编制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下一步将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规定,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行整合,逐步将各类重大行政权力的行使,都纳入法治审核的范围。

3、完善各类监督制约机制。积极推进质监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官方网站、政务微博以及公示栏主动公开各类工作动态、重大事项、处罚信息、审批结果等,在双打信息平台及时推送相关执法检查信息,在企业公共信用平台更新监管企业被抽查情况等。设立投诉举报办公室,开通12365投诉举报热线,实行24小时受理,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微信公众号注重舆论监督。加强信访和调解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基本素质,推行文明执法、阳光执法、和谐执法。配合市法制办组织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市局8名新调入执法人员通过了资格考试。目前全局共有持证执法人员37名。

(三)加强法治管理,改进执法监督。

1、坚持“阳光执法,开门审案”。我局连续多年推行“阳光执法、开门审案”活动。选取有较大影响的行政处罚案件,邀请纪检监察、政府法制、司法和新闻媒体等单位的法律专家,参与到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中,由专家对个案进行点评,发表自己的观点和对质监工作的意见或建议,与会专家充分交流后,再对案件作出审理决定。“开门审案”是体现了行政处罚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了行政执法工作的科学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2、坚持“说理式执法”。行政执法人员在进入执法现场前,先将法律赋予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当事人,并向当事人介绍相关的政策法规和检查依据,再进入执法现场进行检查,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面实行“说理式”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在文书中讲清事实、列举证据、阐明道理,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2016年以来,我局推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和执法重点下移,主要负责对县区市场监管局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的进行监督指导。2016年共办理一般行政处罚案件12起,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起,;20xx年共办理一般行政处罚案件12起,行政复议案件1起。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具有的5项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到县区市场监管局行使,市本级仅保留1项(气瓶充装许可);为加强放权后监管效能,编制行政权力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共分三大类78小项;梳理宿州市质监局公共服务事项14项和中介事项6项,分别编制清单和服务指南;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制度,编制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8项,检查对象名录库共93家,执法人员名录库共30人,编制宿州市质监局随机抽查工作细则。上述工作均按照省市有关要求,按时完成,上网公布。

4、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化解争议。一是积极推进信访制度改革,编制了《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共4大类9项群众信访诉求类型,积极引导信访人员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经解决问题。二是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选聘市三联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实行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和法律监督制度。三是实行执行和解、案件回访等措施,积极化解争议,促进执法和谐。2016年以来,我局共办理1起行政复议案件,无诉讼案件,群众举报投诉处理率达到100%。

随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入,对质监系统法治化的水平、法治工作人员的能力都提出了新的挑战,目前的机构设置和保障还不能完全满足工作需要。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以推进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进一步营造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的工作氛围,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有效化解争议,强化监督制约,全面依法行政,为五大发展美好宿州和全省质量水平提升作出新贡献。

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施方案范文(16篇)篇十五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推进会,对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安排、再部署。这是继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顺利开启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以来,我市作出的又一项重要决定。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不仅是我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实践,也是适应新阶段新要求、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现实需要。为整体推进创建工作开展,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市县两级要并行推进、共同创建。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制定方案、建立组织、积极行动,推动创建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刚才,建仓同志介绍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及学习借鉴外地经验情况,并结合我市实际,对创建指标体系进行了解读,安排部署了下一步10个方面的重点工作,讲得很具体、很到位,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睢县、睢阳区、市发展改革委分别就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发言,从发言中可以感觉到,大家都充分认识到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下面,就做好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要深刻认识到,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以法治政府建设为先导。同时,要适应现代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就必须率先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突破。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为抓手,不断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是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的内在要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制定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一系列促进依法行政的法律法规。但由于大多是行业部门的法律规定和行为规范,还不能做到政府行政行为的全覆盖。要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就要对照创建指标体系,落实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各项要求。当前,我们的依法行政行为还有不规范之处,还不能适应现代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刚才,建仓同志在创建指标体系解读中提出的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放管服”改革、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等一系列现代化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新规定、新要求,都要通过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强化和落实,依法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充分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以刀刃向内的勇气,亲自推动创建工作落到实处。要切实通过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落实依法行政各项要求,健全创建制度机制,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提高行政人员能力和素质,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本领,助力我市走好高质量发展之路。

(三)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当前,我市正处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如何乘势而上,发挥好市场优势、区位优势、人力资源优势,使我市发展不充分的问题在“十四五”期间得到更好地解决,营商环境至关重要。未来的发展竞争,关键在营商环境。谁的营商环境好,谁就能抓住机遇、吸引项目落地、增加人民群众收入,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营商环境首先是法治环境,能不能在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抢占先机,就在于能不能通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进一步做优发展的法治环境,以法治环境优化营商环境。从近期市人大对民营企业和经济社会发展调研情况看,我市在营商环境建设方面还存在法定职责不作为的问题。比如,行政审批行为不规范,行政执法推诿扯皮、“一刀切”的问题仍然存在。针对以上问题,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真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下一步,要通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容缺办理制、告知承诺制,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权力下放,全面实行个体工商户开办“申请零材料、办理零接触、存档零纸质”,为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为持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坚实保障。

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市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区域中心城市,就必须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在营商环境等方面走在全省前列。

(一)正视短板弱项。一是思想认识和观念提升方面。当前,个别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法治理念树得不牢,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还不够,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意义认识不到位,对服务实体经济就是服务发展、优化发展环境就是履职尽责的认识不到位。二是制度机制方面。对照创建指标体系,我们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性文件合规性审查制度等方面,还有比较大的差距和欠缺。要坚持靠制度管人管事,通过制度建设规避和化解矛盾问题。三是工作流程的重塑再造依然存在短板。四是对创建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各县(市、区)要正视短板弱项,专题听取存在问题汇报,并对照创建指标体系,拉出问题清单,在认真研究谋划的基础上召开工作推进会,有针对性做好工作动员和部署,以先进的工作方式、工作理念抓好工作落实,及时弥补差距短板,确保高质量发展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二)健全制度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的“一把手”负责制。无论是工作流程的重塑再造,还是制度的建立、机制的完善等,都离不开主要领导的亲自推动。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建立月推进、周例会工作机制。从刚才汇报情况看,几家单位分别建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月推进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周例会制度,值得大家学习借鉴。三是建立督导考核机制。要将示范创建工作与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和政府目标综合考评指标体系挂钩,依法行政考核结果与政府年度目标考评挂钩。各级单位在文明单位创建、平安建设考核中,凡依法行政考核达不到优秀等次的,均不得评为文明单位和平安建设先进单位;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要纳入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对年度内行政诉讼败诉一件及以上的,要扣减该单位财力;凡年度法律知识测试考试不及格者,行政执法人员要收回行政执法证,并扣除一季度平时考核奖;其他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人员扣除一季度平时考核奖。对于创建工作完成较好的,要进行表彰奖励。要通过严格奖惩兑现,倒逼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依法规范行政行为,严格对照目标要求推动工作落实。

(三)细化创建举措。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创建目标,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方案,细化创新创建举措。要围绕党史学习教育“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总体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强化培训教育,积极为广大干部职工创造学习培训机会,着力提高干部素质,创新性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涵盖面广、任务量大、工作要求高,是衡量一个地区发展水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程度以及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因此,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创建工作扎实开展。

(一)要强化主要领导责任。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要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市里已经成立了由我任组长,市政府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市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要参照市里做法,成立由县(市、区)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县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率先垂范,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堵点、难点,推动创建过程中的系统性、复杂性、跨行业部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要强化责任担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对于新时代走好高质量发展之路和建设现代化商丘的重大意义,积极行动、主动作为,通过工作周报、月报等形式,对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予以宣传推广,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举措,持续提升行政效能,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听取创建工作汇报,结合工作实际,亲自做好安排部署,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在10月底前完成全面自查、限期整改、完善提升等工作,确保年底前创成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通过今天的会议,希望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创建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成效顺利实现创建目标,为我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奠定坚实基础。

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施方案范文(16篇)篇十六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我街道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25年)》等国家、省、市工作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纵深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党工委(扩大)会议、党政联席会工作会议上,街道干部职工多次专题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部署我街道贯彻落实工作;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工委专门听取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报告,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年度重点工作专题部署会,统筹部署全面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二是加强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述法”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法治建设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市委依法治市办进行报告,推动述法工作常态化。三是着力提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以干部职工大会、专题会等形式传达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25年)》等文件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执行《行政处罚法》等新施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摆在突出位置;组织干部旁听案件庭审,强化依法行政思维。

(二)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一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充分利用综治中心平台,全面推广“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二是健全权责清单管理机制。对各职能部门政务服务事项规范管理,推进审批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确保清单之外无审批。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完善,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加强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分步骤做好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

(四)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一是全面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全面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程序。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不定期邀请法律顾问参加政府工作会议,审查重要合同和重要文件,为重大项目建设、重大决策、历史遗留问题和突发事件应对提供法律支持,全面防控政府法律风险。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执法信息公示情况、行政执法案件办案质量时时监督。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执法部门全覆盖。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完善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20xx年初信初访8件,已办结7件,化解6件。二是推进社会治理智能化、法治化。利用黔西市110社会联动中心平台、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机制,初步形成社会治理现代化“智治”框架,深化情感家事纠纷智慧联调体系,打造以家庭和睦促社会和谐新模式。

(七)开展普法宣传,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安监、公安等部门不定期开展联合安全检查、教育宣传活动,通过法治讲座、法律咨询、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内容涉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节点深入开展普法活动,形成了深厚的学法用法氛围,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存在问题。

我街道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创建示范法治政府的目标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执法人员偏少,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待提高,法律专业知识欠缺,观念有待加强,法治宣传工作不够深入。

二是由于农村社区外出人口较多,对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宣传工作主要面向老人及青少年,涉及面不够广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完善机制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创新民主决策形式,扩大群众的参与度;完善重要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二)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组织街道干部职工参加各类法治政府和依法行政培训,强化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抓好新知识、新法规、新方法的学习。通过集中学习、网络学习、开展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强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方面的学习,提高用法意识。学习内容与工作实际相结合,达到学以致用的效果。严格要求,加强管理。加强执法的业务交流,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多渠道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在传统的挂横幅、派传单、宣传活动、法治讲座等方式基础上,多举办新媒体、寓法于乐、以案说法等新形式法治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参与度,提高群众对法律的信任度,着力构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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