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热党支部工作条例学习体会(案例17篇)

时间:2023-11-01 作者:琉璃最热党支部工作条例学习体会(案例17篇)

通过写学习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消化所学知识,使其更加牢固地融入我们的大脑。在下面的总结范文中,你可以找到一些关于学习体会写作的灵感和启示。

最热党支部工作条例学习体会(案例17篇)篇一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它的正式发布无疑是一场及时雨,填补了党内法规空白,规范了党组议事程序,对党组工作作出了全面规范,也为党组决策明确了一系列“戒尺”和规矩,必将推动党组发挥更大作用。

通过原文研读学习,本人有三个触动:

一是触动思想。

让我对党组织加深了新的认识。

以前,本人对党组织只是一个概念性的思维,没有本质性的思想。

经过学有所思,我的思想已清晰地认识到:党组是我们党的组成细胞,肩负着管理党员,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的重责。

治国兴邦,离不开党组和党员的无私奉献。

截至目前,全国党组已有8.6万多个,全国党员人数已经超过8700万。

队伍庞大了,力量增强了,但在管理层面上,却面临新的挑战。

如果,管理不到位,提升不及时,使得一些党员党性意识、思想作风、先进性及纯洁性停滞不前,没有跟随新形势发展的要求,我们党组织就会受到了人民群众的质疑。

尤其是一大批党员干部倒在了反腐的利剑之下,更凸显出从严治党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如何做好党组工作,如何管理好党员,直接关系到党的形象及使命的完成。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为党组定“规矩”已迫在眉睫。

就在这么个关键时期,我们党中央作出了英明决策,制定和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让党组织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二是触动灵魂。

让我从党组工作的盲区找到了前进的航向。

过去,我认为,党组织是一种意识形态,是虚的,而不是实的。

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不说不干就了了。

通过学有所用,我骤然醒悟,原来“不说不干就了了”的这种意识,绝不能再依附于自身的灵魂深处了。

要美化自己的灵魂,要回归优秀党员的本性。

是啊,没有党就没有家,没有家就没有幸福的生活。

如何从严治党,如何抓好党组工作?说到底还是要在制度层面不断完善,用制度治党。

在第一章总则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党组管党治党责任”被列为党组工作应当遵循的四大原则之中。

其次,党组重大决策失误的,对参与决策的党组成员实行终身责任追究。

另外,对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党组成员的责任。

这系列制度的出台,就是要把党员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用终身问责制,让党员干部有所敬畏,守住制度底线。

让我们党员的灵魂永远都处在纯洁闪光的状态。

三是触动激情。

让我重新点燃了对党组工作的热情。

我是一名老党员,加入党组织的前期岁月里,对党组织的工作可以说是满腔热情,干劲十足。

后期随着岁月的流逝,对党组工作的热情不知不觉地降温。

激情不由自主地转移到其他方面上,而小视了党组工作的责任。

通过学有所获,可以看出,全面从严治党新时代已经到来,管好党组,也就管好了党的根基。

党组及其成员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只有严格按照制度、规矩办事,时刻保持一颗公心,不掺任何杂念,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才能不辜负党的期望,守住党的规矩。

我们要有一颗激情的心去面对。

“历史经验证明,什么时候重视党组建设、发挥党组作用,党的事业就顺利发展;什么时候忽视党组建设、弱化党组作用,党的事业就会遇到困难甚至挫折”,中央党校中共党史教研部主任谢春涛这样描述党组的作用。

因此,我们党员在思想根源上,要清楚明白什么行为是允许的,什么行为是禁止的,时刻以规矩作为行动的底线。

有了规矩,也便于监督,便于管理,让党组管理走上正规化、制度化道路,有利于我们党更加良好、健康地发展壮大。

总之,《条例》颁布实施是党的制度建设与时俱进的体现,是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举措。

对于维护党的章程,纯洁党的组织,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教育党员遵纪守法,保证我们党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将起到极端重要作用。

党组是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党组是我们党的组成细胞,肩负着管理党员,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的重责。

如何管理好党员、提升党员党性意识、保持党员的纯洁性和先进性是党组当前工作的第一要务,管好党员应从抓好党组工作开始。

一是要把握好党组工作原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对党组工作原则作出了相关规定,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党组管党治党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组的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坚持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本单位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民主程序转化为本单位领导班子的决定。

只有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好民主集中制,才能杜绝工作中出现一言堂、拍脑袋决策等情况,有效推进党组决策明朗化;只有不断完善党组工作制度,切实用制度治党,把党员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才能达到从严治党的目的。

二是要履行好党组书记职责:作为单位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好单位党建第一责任人,推进单位党组工作,抓好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宣传及贯彻执行。

党组在工作中要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实好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到党管干部,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及人才队伍建设,力争将单位职工培养成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践行“三严三实”,严格落实中央区、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三是党组在议事决策时必须要做到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坚持充分协商,实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执行党组会议相关规定,推进党组议事制度建设,确保党组决策落到实处。

四是终身责任追究能有效推进党组决策:终身问责制,能让党员领导干部有所敬畏,守住制度底线,有了制度的边界,才能让党员清楚明白什么行为是允许的,什么行为是禁止的,时刻以制度作为行动的底线,便于监督,便于管理,让党组管理走上正规化、制度化。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第一章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当准确掌握《条例》主要内容,以《条例》为准则,进一步推进党组工作,增强做好党组工作的能力,坚持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加强督促落实,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16日晚,《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正式对外公布。

这则8章39条的条例,对党组设立、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等作出全面规范,对监督检查、责任追究提出明确要求。

此次发布条例,是70年来中共首度为党组“定规立矩”,看点颇多。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党组是我们党的组成细胞,肩负着管理党员,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的重责。

截至目前,全国共有党组8.6万多个,如何管理好这些“细胞”,直接关系到党的形象及使命的完成。

70年来,我们党首度为党组“定规立矩”,不仅看点颇多,其意义也非同寻常。

目前,全国党员人数已经超过8000万。

队伍庞大了,在一定程度上管理不到位,提升不及时,使得一些党员党性意识、思想作风、先进性及纯洁性受到了人民群众的质疑。

尤其是一大批党员干部倒在了反腐的利剑之下,凸显出从严治党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加强对党组的管理,为党组定“规矩”已迫在眉睫。

从严治党,说到底还是要在制度层面不断完善,用制度治党。

在第一章总则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党组管党治党责任”被列为党组工作应当遵循的四大原则之中。

另外,对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党组成员的责任。

这系列制度的出台,就是要把党员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用终身问责制,让党员干部有所敬畏,守住制度底线。

可以看出,全面从严治党新时代已经到来,管好党组,也就管好了党的根基。

党组及其成员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只有严格按照制度、规矩办事,时刻保持一颗公心,不掺任何杂念,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才能不辜负党的期望,守住党的规矩。

党中央为党组“立规矩”,这是一件好事,有了制度的边界,才能让党员清楚明白什么行为是允许的,什么行为是禁止的,时刻以规矩作为行动的底线。

有了规矩,也便于监督,便于管理,让党组管理走上正规化、制度化道路,有利于我们党更加良好、健康的发展壮大。

最热党支部工作条例学习体会(案例17篇)篇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条例》涵盖了总则、组织设置、基本任务、工作机制、组织生活、党支部委员会建设、领导和保障、附则等,共*章**条。制定和实施《条例》,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通过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学习,我有以下几点的认识。

一、明确重点任务,创新工作方式。

《条例》提出了党支部的*项基本任务,并从着眼各领域党支部的具体实际,对各领域党支部分别提出不同重点任务。其中,高校党支部的重点任务是,保证监督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证教学科研管理各项任务完成。

高校是人才培养、人才聚集之地,是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武装青年的重要思想阵地。高校教师干部党支部是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教师党员的基本单位,是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高校基层的战斗堡垒,是党团结和联系广大教师的桥梁纽带,是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重要支撑。要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把党支部建设作为学校党建工作最重要的基本建设,着力发挥党支部在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和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

抓好高校教师干部思想政治工作这个中心任务,切实把优化党支部设置作为基础工程,严格规范各项党的组织生活制度,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制度和“示范党支部”建设,及时总结凝练党支部建设的实践经验和规律性认识,将可复制、可推广经验上升为制度成果,使党支部成为教育党员的学校、团结群众的核心、攻坚克难的堡垒。

二、锤炼党性,落实组织生活制度。

党支部是党员锤炼党性的熔炉。《条例》对党支部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体现了从严从实的要求。规定了“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并对其频次、内容、程序等作出具体规范,确保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能够经常开展、取得实效,用高质量的组织生活打造一支高效廉洁勇于担当的党员队伍,不断增强党的领导力和战斗力,确保我们伟大的中国共产党永葆旺盛生命力!

促进党支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条列》落地生根。抓牢抓实“支部”这个关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领会好《条列》明确的基本原则和基本任务,以推动党支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为目标,用好用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这一有效载体,提升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让每一个支部都强起来,每一名党员都不掉队,实现党支部建设的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三、坚定理想信念,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坚定理想信念,精神上才不会缺“钙”。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理想信念,或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就可能导致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作为一名党支部书记,要自觉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理论武装的重中之重,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学而思、学而信、学而行。坚定信念,坚守信仰,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保证教学科研管理各项任务完成。

最热党支部工作条例学习体会(案例17篇)篇三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条例》的制定和实施,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新时代需要新担当,新担当要有新作为。新时代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首要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毫不放松加强党性教育。《条例》是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既发扬我们党长期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传统,又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规定明确、符合实际。因此,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新时代新变革凝魂聚力。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这说明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新时代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途径和必然选择。

要弘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夯实基层党支部建设根基。“支部建在连上”是党对人民军队实行绝对领导的根本制度之一,是党在缔造和领导人民军队的斗争实践中逐步建立起来的,是人民解放军加强基层建设的历史经验和优良传统。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基层党支部自身建设的好坏直接决定着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同时对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的基层工作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因此,必须弘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坚持“核心领导地位”的原则,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夯实根基。

要发挥基层党支部职责作用,当好党员、群众的“主心骨”。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任何单位或者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等都是用来规范人的行为的。同样,党中央制定的《条例》也是用来规范管理基层党支部工作的。《条例》明确规定了党支部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同时,也明确了八项基本任务,针对不同领域的党支部结合实际分别承担各自不同的重点任务,一一作了明确规定。党支部要结合职责和任务,坚持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积极履职,发挥好带动和引领作用,组织引领党员、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真正成为党员、群众的主心骨。

要发挥党支部书记示范引领作用,切实将党支部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这个车头就是基层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书记是抓党支部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自觉增强党性意识、宗旨意识、使命意识、责任意识,严以律己,清正廉洁,敢于担当,积极作为;要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章守纪、带头弘扬正气;要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突出党性锻炼,抓好“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组织开展好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

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党员干部必须消除只抓党建不抓业务工作的思想,又要消除只抓业务不抓党建工作的思想,必须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既抓党建又抓业务,让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辅相成、相互融合、相互依托、相互促进。通过抓党建工作促进业务工作的开展,通过抓业务工作促进党建工作的提升,形成“两手抓”“两促进”深度融合发展。

 

最热党支部工作条例学习体会(案例17篇)篇四

突出党支部的主阵地作用,坚持以“全覆盖”、“常态化”、“三会一课”等制度相依托,组织党员们积极参加支部学习会议,过好组织生活,切实打牢思想根基。各支部要结合支部内党员的实际情况,开展专题研讨,开展具体的细化学习,切实增强学习针对性和实效性,发挥好党支部的带头作用,聚焦党组织存在的问题,党员自身的问题以及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边学边查,以解决问题的成效推动和检验学习教育成果。

二、坚持贯彻党支部的严厉标准。

党组织要把力量都沉淀到基层党支部当中去,精准指导,从严推进,以“严”的标准贯彻始终。结合机关单位、社区、两新组织等不同群体党员队伍实际,制定分类指导方案,推动基层党组织的具体化、精准化和差异化学习进程,对照基层党建要求和重点任务一项项落实和严查,确保整改到位,使每一名党员都能在党支部的有效严格管理下迅速成长起来,发挥出应有的基层堡垒作用。

三、坚持提升党支部的战斗能力。

制定和实施《条例》,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依据。这不论是对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党支部的组织能力,还是强化党支部的各项政治功能,巩固党的长期执政组织基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只有加强全面治党,强化党员队伍的能力,才能在新时代召唤的今天发挥出队伍新的战斗力。

作为一名基层党务工作者,我将切实履行好抓好《条例》的宣传解读和学习培训职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既发扬我们党长期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传统,又体现党的十九大以来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

最热党支部工作条例学习体会(案例17篇)篇五

党支部工作条例是对党建支部工作的进一步优化和提升干部队伍办事职能的重要规定和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下面是本站小编精心整理的党支部工作条例。

范文,供大家学习和参阅。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对基层党支部建设、运行管理进行了细致安排,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标准,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既发扬我们党长期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传统,又体现党的xx大以来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规定明确、符合实际。制定和实施《条例》,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对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一名年轻党员,对理论知识的加强时刻不敢松懈。学习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不能单纯以学习《条例》为目的盲目学习,应当理论结合实际,把《条例》的学习党的章程,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提升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提升党支部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将所学所得运用到日常工作和学习中,做到融汇贯通。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通过学习条例,我们可以感受到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支部建设要紧抓狠抓。党支部工作条例的是基层党支部的定向规定,是第一个指导支部管理的党内文件,对于数百万基层党支部具有重要实践意义,必将使我党支部建设和党组织体系更加完善更加先进纯洁。

年轻党员更应该发挥自己在组织建设中的作用,要发挥模范先锋的作用,要牢记不忘初心的使命,要敢担当顾大局,以党支部为依托,实现自己的价值。更应该响应我党号召,努力为基层党支部建设的完善不遗余力的贡献自己的青春,为把我国建设成为更强大更具有影响的国家而奋斗终身。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对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而言,要切实把抓好党支部作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必须采取创新方式、有效手段、有力措施加强党支部建设,督促广大党组织特别是党支部书记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开展党支部工作,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抓认识、强督查,破解导向难题。目前,部分基层党员干部特别是一些乡、村及机关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对党支部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足,存在着“重经济发展轻党的建设”、“重项目管理轻学习教育”和“重开会讲轻抓落实”等不良现象。因此,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强化思想认识。通过组织学习《条例》,使基层党员干部特别是党支部书记真正认识到加强党支部工作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长期执政的重要意义,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的重要作用,使其真正认识到“磨刀不误砍柴工”的深刻道理,认识到经济发展搞不好会出大问题,党支部建设抓不好也会出大问题。同时,也要以力促《条例》落实为目标,强化督促检查。充分发挥督查这个“指挥棒”的导向作用,把抓党支部建设列为考核新时代改革发展水平的一项首要指标,全面突出抓好党支部建设的极端重要性。

抓培养、强待遇,破解人才难题。做好党支部工作,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是根本。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条例》的高标准严要求,施之以“选、育、提”等办法提升党支部书记队伍能力素质。一是“选”。就是根据《条例》所规定的,上级党组织应当结合不同领域实际,突出政治标准,按照组织程序,采取多种方式,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二是“育”。就是注重内部培养,选拔一批素质较高、业务较强的村党支部书记、成员及党员外出培训学习,提高现有人才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确保实现《条例》规定的“加强党支部书记后备队伍建设,注意发现优秀党员作为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培养,建立村、社区等领域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库”等职责。三是“提”。就是不断提高党支部书记的政治待遇、经济待遇、工作待遇等,特别是要严格落实《条例》中“注重从优秀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中选拔乡镇和街道领导干部,考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之规定,使党支部书记有盼头、有奔头、有甜头,营造人尽其才、奋发有为、人才辈出的良好氛围,确保党支部工作有人干、愿意干、干得好。

抓联动、强协作,破解工作难题。党支部工作政治性强、领域宽、任务重,必须加强协调、多方配合、借势借力,不断提高党支部工作活力和影响力。一要加强宏观指导。要积极构建党委(党组)统一领导、组织人事部门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协助、广大党员干群共同参与的党支部工作新格局,充分发挥整体效应,着力解决党支部工作面临的困难与挑战,切实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二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主力军作用。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根据《条例》新要求,努力为广大党支部书记及成员营造宽松的工作环境,使其能尽职尽责完成好党支部各项工作职责。三要积极发挥党员示范引领作用。党支部和广大党员要充分发挥好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抵制各种不良思潮,努力做践行党章党规党纪的先行者和引领者。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和管理干部,全面、从严、系统地规范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各级各类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提供基本遵循。

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条例》指出,干部人事档案是教育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干部和评鉴人才的重要基础,是党的重要执政资源,属于党和国家所有。作为一名从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基层组工干部,在学习了《条例》后我深刻的感受到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不断在政治上提高站位,在思想上时时警醒,筑牢精神之坝,严格按程序办事,按规定管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立足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岗位,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

二是严格工作标准。《条例》规定了干部人事档案的主要内容和分类,并就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提出了要求。在我们日常管理和工作中,我们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对档案内容进行分类,在档案数字化的过程中,我们要始终坚持强化标准理念、把控环节流程、执行技术规范、保证工作质量,确保人员基本信息准确,目录录入规范、原始图像与纸质档案一致。

三是发挥服务作用。《条例》指出:干部人事档案利用工作应当强化服务理念,严格利用程序,创新利用方式,提高利用效能,充分发挥档案资政作用、体现凭证价值。我们在档案管理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档案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作用,做到凡提必审、凡转必审、凡进必审,严格执行干部任前审核制度,在换届中做到凡考察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必审,凡干部公示信息必核,凡发现档案造假的必查,有效保证干部工作的准确性、公平性和严肃性。

最热党支部工作条例学习体会(案例17篇)篇六

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执行临时任务时间较短或因某种原因暂时不能成立正式党支部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下文是最新党支部工作条例,欢迎阅读!

一、总则。

第一条党支部在校党委领导下,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按照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任务,结合支部的实际,开展各项工作。

二、工作任务。

第二条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和校党委的要求,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制定支部的年度和学期计划,或短期工作要点,并负责实施。

第三条领导和组织所在部门的教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行形势任务教育,与部门行政领导一起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工作。

第四条制定并落实切实可行的党员党性、党纪、党风教育计划,不断提高党员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教育引导党员带头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制度建设。

第五条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即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上好党课。

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领导机关,凡属党内重要问题都应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支部党员大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需要可随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讨论制定支部。

工作计划。

;讨论和决定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和决定对犯有错误的党员的纪律处分;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和优秀党员;讨论和决定支部其他重要问题。支部委员会应对支部党员大会认真作好准备;要发扬民主,集思广益;支部党员大会形成决议应通过表决,一旦形成决议,每个党员都要无条件执行;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建立会议台帐。

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1至2次,主要内容:讨论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校党委的指示、决议,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发挥保证监督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讨论研究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讨论研究思想政治工作;需要支委员会讨论的其他问题。每次会议都应有明确的议题和讨论结果。要认真做好记录。

党小组会每月召开2次。主要内容:组织党员政治学习,提高党员的思想水平和政治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员每月一次向党小组汇报学习、工作、思想等情况,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研究围绕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并落实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的措施。党小组长要认真准备,组织开好会议;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组织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党纲、督促党员按照党员标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组织党员和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校党委组织的党课教育活动,也可单独组织党课教育。

第六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支部要严格执行党委的统一部署,搞好一年一度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第七条建立党员责任区制度,认真做好党小组每月一次和党支部每季一次检查考核工作,使党员责任区工作落到实处。

第八条报告工作和请示汇报制度。支部委员会按季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支部全体党员的批评和监督,支部委员会改选时,也必须向支部党员大会作。

工作报告。

党支部对自己职权范围内的总是要独立负责地解决,但在遇到重大问题或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时,应及时请示校党委。支部还必须按年度向党委汇报工作,特殊情况下应及时汇报。

第九条密切联系群众制度。支部要经常听取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意见,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党员要有确定的联系对象,支部要建立党员联系群众台帐。

四、组织建设。

第十条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建立党的积极分子队伍,制定培养、教育、发展规划,指定专人作申请入党同志的培养联系人。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台帐和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台帐。

第十一条建立党支部委员会责任制。支部委员会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委员要各司其责,凡属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都必须集体讨论决定。

1、支部书记职责:

(1)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对上级的指示、决议和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决议的贯彻和检查。

(2)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认真向党员传达、贯彻上级的决议、指示,定期研究支部的工作,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3)制定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

工作总结。

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抓好支委会成员和党员干部学习,开好支委会,加强团结,协调工作,充分发挥支委会集体领导的作用。

(5)全面掌握了解党员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党内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6)经常与支部委员会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相互配合,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2、组织委员会职责:

(1)检查、督促各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协助支部书记制定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按照党章规定,做好吸收党员的各项具体工作。做好预备党员的考察工作,按期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3)按时收缴党费,定期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4)协助支部书记和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委教育。负责支部的纪检工作。

3、宣传委员职责:

(1)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路线,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政治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开展宣传教育。

(2)围绕学校各个时期的工作任务,提出。

学习计划。

并组织好各党员小组的学习。

(3)负责收集各党小组、党员的先进事迹,及时总结、宣传和交流。

(4)及时了解党员各个时期的反映,并积极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4、党小组长职责:

(1)主持召开党小组会,组织党员学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完成支部布置的工作任务。

(2)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向支部反映汇报党员的意见和要求。

(3)关心群众、团结同志、及时向支部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党员为群众做好事。

(4)协助支部做好入党分子的培养考察和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5)按时收缴党费。

五、其它。

第十二条认真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督促党员用好《党员手册》。

1.向上级党委写出建立党支部的请示。请示的内容包括:建制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所建党支部的性质;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和委员设置方案等。

2.上级党组织批准建立党支部以后,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

3.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等额提名或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4.向上级党委写出党支部委员会组成的请示。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选举支部委员会的依据;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简要情况,包括时间、出席大会的党员情况、候选人名额与应选人名额差额情况、选举结果等;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书记;副书记的情况以及党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

5.上级批复。党支部委员会开始工作,履行自己职责。

一般设书记、副书记及委员。由支部的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两或三年。一般正式党员三人以上,五十人以下的单位可设立党支部。

最热党支部工作条例学习体会(案例17篇)篇七

2015年6月11日,《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发布,这则8章39条的条例,对党组的设立、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等作了全面规范,对党组的责任追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党组是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党组是我们党的组成细胞,肩负着管理党员,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的重责。

如何管理好党员、提升党员党性意识、保持党员的纯洁性和先进性是党组当前工作的第一要务,管好党员应从抓好党组工作开始。

《条例》的正式发布无疑是一场及时雨。

它填补了党内法规的空白,规范了党组议事程序,对党组工作作出了全面规范,也为党组决策明确了一系列“戒尺”和规矩,必将推动党组发挥更大作用。

如何避免受此前党组制度不完善、没有专门的党内法规、职责不明确、议事决策不规范等因素影响而出现的一些“拍脑袋决策、最后拍屁股走人”的乱决策现象,杜绝资源浪费,确保决策成效,《条例》立下了“责任追究”戒尺,首次确立了党组决策责任追究制,并且高级别地单设“责任追究”章节,规定了今后凡“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出现重大问题”、“在互联网上发表同中央精神、党组决定不符的言论”等,不但要追究党组书记的责任,还要追究党组成员的责任,并且党组重大决策失误的,将对参与决策的党组成员实行终身责任追究。

这就意味着以往“集体决策无过错”的“潜规矩”终结了,严厉的终身责任追究,时刻敲打党组成员决策时,事先更需深入调研,多深思熟虑,心中更要多一份责任,少一份任性,多一点“民心”,少一点“私心”。

“不依规矩,不成方圆”,《条例》的颁布为党组决策提供了制度依据。

发挥党组更大作用,需要让立的“规矩”和“戒尺”掷地有声,只有规矩“明”起来,戒尺“严”起来,党组议事才能规规矩矩。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第一章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当准确掌握《条例》主要内容,以《条例》为准则,进一步推进党组工作,增强做好党组工作的能力,坚持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加强督促落实,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最热党支部工作条例学习体会(案例17篇)篇八

《党支部工作条例》是一部严抓党员工作,改进工作的重要条例,也是提高党支部组织力和执行力的参照规则,下面是本站小编精心整理的党支部工作条例学习体会范文,供大家学习和参阅。

20xx年10月28日发布的《党支部工作条例》共有8章37条。这是在建党97年之后以中央组织部的名誉制定道德全国性党内条例,条例规定党中央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础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明确了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的5条原则。明确了党支部以单位区域为主单独设置,规定了党支的宣传政策。组织学习,教育党员,联系群众,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监督党员干部。提建议公开党务等八个方面的基本任务。从村、社区国企、高校、非公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党政机关、流动退休等十个领域党支部承担的重点任务。用四条规定了党的工作机制,用五条规定了党组织生活。强调支部要经常认真严肃地开展自我批评。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明确每月开展主题党日。一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会。经常开展谈心谈话等“三会一课”制度。用九条详细规定党支部建设,从党委加强组织领导组织部加强管理支部的巡查监督,基层党领落实经费保障,落实待遇方面强调领导和保障。《党支部工作条例》是基层抓好党建工作的根本。我作为基层党务工作者有以下体会:

一.支部建设和工作总体向好,但发展不够平衡。多年的农村。

到,农村阵地制度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政治建设、党员队伍建设逐步向好,但出现发展极度不平衡的问题,有经济发展实力方面的问题,体现基础建设差距大;有思想中是不够的问题,哪里党组织重视支持有力哪里党支部建设工作就较好;主要是人的问题,哪里党委书记支部书记素质高能力强会工作哪里的党支部战斗力、凝聚力、服务力就强。

二.履职尽责建好党支部。我镇直属有一个机关,一个非公,三村一社区6个党支部195名党员,担负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斗堡垒,我们要在现有的基础上加强支部工作,在组织体系设置、班子队伍建设、党员管理教育、党内组织生活。工作运行机制,基层基础保障,活动阵地建设等七方面达到标准化规范化。

三.坚强党支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强化领导能力建设。各行业都有党支部,但作用发挥不平衡,领导能力发挥不够强。要通过强化干部培训提升能力水平,加强党员群众的教育管理服务,充分发挥党员积极分子充分发挥规范带头作用,教育引导群众“听党话,跟党走”从严要求党员净化党的肌体。强化各党支部的组织力。强化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真正实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

20xx年,是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的40周年。在这一年,迎来了机构改革,宪法修正案、各项制度与条例的完善等,使全面深化改革迎来了跨越式发展。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距离上一次颁布《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相比,20多年过去了,在这个20多年时间里,中国的改革开放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的干部人事工作也有了探索创新,尤其是在党的xx大以来,随之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条例》不仅是从严治党的一个重要举措,更是激发干部动力的一个抓手。《条例》与1991年颁布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比较,特别突出了全面从严要求。不仅在总则第五条将“依规依法、全面从严”作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应当遵循的5项原则之一,还在第六章“纪律和监督”以专章形式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纪律和监督作出了规定。

一段时间以来,在干部提拔任用中常常会出现各种档案问题,比如档案造假问题,档案篡改问题,尤其是在年轻干部的选拔上,在公布干部履历上常常出现一些常识性的错误问。比如15岁就当女干部的山西临县安家庄原乡党委书记曹莉,因档案造假在20xx年被免职。近年来,随着大数据的运用,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有所提升,弥补了干部人事档案中的一些不足,但从党内法规层面规范干部人事档案就成了当务之急。

《条例》总结吸收党的xx大以来从严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新经验新成果,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体制机制、内容建设、日常管理、利用审核、纪律监督等加以规范完善,是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各级各类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基本遵循。

《条例》提出“三个凡必”提升了干部人事档案的地位与作用。坚持干部人事档案“凡提必审”“凡进必审”“凡转必审”,全面规范档案的“建、管、用”,新设专章明确档案工作纪律和监督要求,细化责任分工,强化责任担当。把干部的选拔任用与档案工作进行了有效对接,并从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环节进行了激活。

《条例》对干部人事档案具体要做的工作也提出了明确要求。丰富完善档案内容,重点收集体现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等方面的材料,增加档案信息化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要求。在做好常规工作的同时,关键要体现和突出干部政治性方面的档案材料,这也是新时代干部人事工作的核心。严把政治关,把那些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选拔任用起来,这也是新时代的使命所在。

《条例》不仅仅是从制度规范上对干部人事档案做出了明确要求,更从伟大工程、伟大斗争、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层面奠定了坚实基础。“切实把干部人事档案作为新时代党的重要执政资源。”显然,干部人事档案不再是简单的一种记录记载,不再一种参照与依据,而是一种执政资源。

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从严抓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让档案活起来,让干部动起来,党和国家的建设事业就会得到稳步推进,人民的生活就会更加幸福美好。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目的是要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推动全国各级各类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与时俱进,权威深刻。《条例》融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明确了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落实好干部标准和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从制度层面作出系统谋划、全面部署。明确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严把选人用人档案关、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应用、推进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力促以制度创新推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各项改革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定位精准,注重效用。《条例》明确了新时代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定位,提出了干部人事档案是党的重要执政资源,始终服务广大干部人才、服务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服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注重完善分级负责、集中管理体制,打造政策统一、相互衔接、有机配合的工作新格局,形成以宏观指导和原则要求为主,兼顾实际操作的党内法规;完善并丰富档案内容,注重收集体现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等方面的材料,增加了档案信息化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要求,为全面历史辩证地评价干部提供翔实的档案信息。

设计规范,要求严格。《条例》明确了适用范围,并针对不同类别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问题,在工作机制方面做了详实规定,用以推动形成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新引领,全国各级各类人事档案管理政策融通、机构联通、流转畅通的新模式;对于近年发现的干部人事档案涂改造假等问题,《条例》从制度建设入手,对问题进行研究解决,树立档案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从根本上铲除干部人事档案造假等问题存在的条件和土壤;新设专章明确档案工作纪律和监督要求,细化责任分工,强化责任担当,为全面规范档案“建、管、用”进行了制度规范。

《条例》的出台,为全国各级各类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提供了基本标准规范,将有力解决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助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最热党支部工作条例学习体会(案例17篇)篇九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是党联系师生的纽带和桥梁,是党在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

第三条。

党支部按照便于工作和发挥作用的原则,根据党员分布情况和数量情况而设置。党支部的设置由党委批准,支部可下设小组。

第四条。

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学院党委批准。根据工作需要,党委可以调动或指派支部书记和副书记。

第五条。

支部委员会人数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正式党员不足。

7人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一人,必要的增选副书记一人;正式党员7人至20人的支部,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正式党员20人以上的党支部由5人组成,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

第六条。

党支部书记应由政治素质好、党性强、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业绩突出、联系群众、具有奉献精神的正式党员担任。

第七条。

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

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和组织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任务。

(二)。

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使全体党员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

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评议党员工作,处理不合格党员。

(四)。

了解群众对党员、党员领导干部的建议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关心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围绕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等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

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发展党员、收缴党费、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等工作。

(六)。

调动党员工作热情,深入开展。

“争先创优”活动。按照“两先两优”活动评选办法,做好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推荐工作。

(七)积极研究和探索党支部工作规律,围绕学院中心工作,适时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成果,不断提高党支部自身建设水平。

第八条。

(一)学习制度。每月至少安排。

1-2次。主要是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章和党的基础知识,结合业务工作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以及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知识。

(二)。

请示汇报制度。党支部对职责范围内出现的问题要认真解决,遇有重要问题或遇到超越职权范围的问题时,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请示。党员每学期至少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一次工作,党小组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一次工作。党支部每学期向学院党委汇报一次工作。汇报内容主要是:执行党的决议、决定,日常学习、思想、工作、团结等情况。支委会每学期应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一次工作。每个党员除经常向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学习、工作情况外,在遇到特殊情况(如本人或家庭成员有重大变化、发现违法乱纪行为或碰到疑难问题等)时,要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外出离院的党员要通过书面形式向组织汇报。

一般情况下,应逐级请示汇告,根据需要和特殊情况也可以越级请示汇报。

(三)。

计划总结制度。支部在每学期开学初,根据学院党、政工作要点,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每学期末对照工作计划认真总结。

(四)。

“三会一课”制度。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党课教育每学期2次(包括支部和院党委组织的党课),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在必要时进行党课教育。

(五)。

联系群众制度。与党外群众、入党积极分子和青年学生建立联系,了解他们的思想和学习工作情况,倾听他们的意见,密切党群关系。

(六)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度。一般每两年安排一次,具体安排由学院党委统一部署,按学院《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进行。

(七)。

培养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制度。依据上级党组织的规定和要求,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积极分子进行政治审查。

第九条。

党支部党员大会程序。

(一)确定大会的召开时间和议题。党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党员大会召开的时间和主要议题。

(二)向上级党委报告和发出开会通知。党支部委员会将拟召开的支部党员大会的有关内容向上级党委汇报、沟通,取得同意后,将召开大会的日期、地点、内容提前通知全体党员,并可根据大会内容,安排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参加,让大家在思想等方面有所准备。

;选举内容的会议,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要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四)党员讨论,进行表决。表决之前要安排充分的时间组织党员讨论,让党员发表意见和建议。在多数党员意见比较集中的基础上,对所要决定的问题进行表决。表决结果的确认,应以超过应到会议有表决权、选举权党员半数为有效。

(五)向上级报告和材料归档。支部党员大会结束后,党支部委员会要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大会情况。会议的记录、决议、表决结果等都要及时整理存档,以备查考。

(六)贯彻支部党员大会决议。支部党员大会作出决议后,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贯彻落实的行动方案和措施,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对于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每个党员(包括党支部委员)都必须坚决服从,不允许消极对待和进行非组织活动。

第十条。

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应注意的问题。

(一)应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

(二)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

(三)严格按照大会程序办事,做好大会决议的贯彻落实。

第十一条。

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具体会议程序是:

(一)会前准备。一是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议题,准备初步意见或方案;二是会前向支部委员通报情况;三是通知开会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二)主持人向到会人员报告会议内容。向与会人员讲明议题和讨论要求,组织委员做好会议记录。

(三)集体讨论。要充分发扬民主,做到集思广益,畅所欲言。

(四)形成决议。在各位委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的基础上,归纳正确的意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作出决议或决定。

(五)对决定的事项作出明确分工,分头落实。

(六)归档。把支委会作出的决议或决定及会议记录,及时整理后存档备查。

第十二条。

党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程序。

党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的主要程序是:

(一)会前准备阶段。一是提高支部委员对民主生活会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确定会议的中心议题。三是选学文件。针对会议中心议题,选学有关文件、文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各位委员抱着正确的态度参加会议。四是提前将开会时间通知各委员。五是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会议的准备情况,中心议题,开会的时间、地点。

(二)开会阶段。一是各位委员围绕中心议题发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三)会后报告阶段。一是总结报告。将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原始记录报送上级党组织。二是适时通报情况。将民主生活会中适合向党员、群众通报的情况应予通报,对于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视情况用适当的方式公布以便接受群众监督。三是落实整改措施。

第十三条。

党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程序。

(一)党支部书记负责准备半年或年度工作报告。报告内容一般为:党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党支部完成各项任务和自身建设方面的经验教训;今后的工作目标和措施。

(二)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听取支部书记报告并对报告进行民主讨论。

(三)表决通过。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必须有本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出席大会并通过,决议方能生效。

(四)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支部委员会将支部党员大会情况用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第十四条。

(一)搞好评比工作动员。根据上级党委制定的优秀党员条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评比动员,讲明评比的目的、意义、条件和方法。

(二)个人总结。根据支部大会要求,对照优秀党员的条件,要求每个党员从思想、工作和学习等方面,进行认真的总结,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肯定成绩,找出不足。

(三)召开党小组会。每个党员作自我总结,党员之间相互评议,根据优秀党员的条件民主推荐本小组的优秀党员。

(四)确定候选人。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汇总各党小组推荐的优秀党员名单。根据多数人的意见,提出本支部优秀党员候选人。

(五)酝酿讨论。将推荐的优秀党员名单返回各党小组进行充分酝酿和讨论,广泛征求大家的意见。

(六)确定正式名单。支部委员会根据党小组返回的意见,逐一讨论研究确定优秀党员名单。

(七)填写《优秀党员登记表》,整理先进事迹材料。属于本支部表彰的优秀党员,党支部签署意见后存档。属于上级党委表彰的优秀党员,签署意见加盖印章后报上级党委审批。

(八)表彰。优秀党员评选后,应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表彰,号召全体党员向他们学习。

第十五条。

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程序。

(一)确定不合格党员名单。党小组根据民主评议结果和有关要求,确定劝退、除名、退党和自行脱党人员名单。

(二)对不合格党员的问题进行核实。党支部指派有一定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党支部委员,对不合格和基本不合格的党员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核实,认真广泛地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该取证的一定要及时取证。并尽可能做到一事多证,然后依据事实写出综合材料。

(三)调查材料与本人见面。支部委员会首先要对不合格或基本不合格党员的材料进行研究和认定,然后,支部书记或委员把党组织认定的情况,逐一同党员本人见面,如本人认为材料与事实有出入,要进一步核实,直到把事实搞清楚。

(四)召开支部委员会进一步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基层党支部根据不合格党员存在的主要问题,对照党员标准,依据党章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有关规定,逐人进行认真讨论,提出初步处置意见,及时向上级党委汇报。

(五)同被处置党员谈话。经上级党委同意后,支部书记应分别找被处置的党员本人谈话,将处理的初步意见同本人见面,并对其进行教育帮助,使其端正态度,正确对待组织处理。

(六)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及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有关规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委员会将被处置党员的主要问题、表现、态度及初步处理意见向全体党员说明;被处置的党员做自我批评或申辩、说明;党员大会进行充分讨论并对其进行必要的批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处理意见由全体党员进行表决;支部大会通过被处置党员的处理决定。

(七)让处理决定与本人见面,由本人签署意见。对个别不承认错误,拒不签署意见的,只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按支部大会决议执行。

(八)将支部处理决定连同本人签署的意见及时报上级党委。

(九)处理结果正式通知本人。党支部接到党委批复后,党支部。

书记要及时找被处分党员谈话,将上级党委的批复正式通知本人,并进一步做好思想转化工作,对限期改正和受党纪处分的党员,帮助其制定和落实限期改正的措施。

(十)立卷归档。对受到组织处理的党员的有关材料,都要单独立卷归档。

第十六条。

处分党员工作程序。

(一)党支部对党员所犯错误的事实,要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确认无误后,形成调查报告。在此基础上,召开支部委员会,提出对违纪党员的处分意见。

(二)党支部应将所作出的处分决定和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和申辩。见面时需要两个人以上,并作好记录。事实材料不包括调查报告、揭发检举材料。见面后,当事人应在材料上签署意见,如果本人对党组织所认定的错误事实、定性和处分意见有不同意见时,要认真进行复核,合理的意见要采纳。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本人坚持错误意见或不签署意见的,应根据事实作出决定,并写出书面说明,连同本人意见一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三)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对党员处分时,无特殊情况,应通知受处分党员到会,允许本人申辩,也允许其他党员为其辩护。其程序是:介绍违纪事实和调查结果;听取本人检查和申辩;党员讨论,对违纪党员进行帮助或其辩护;支部委员会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表决作出决定。进行表决时,同意者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方可通过处分决定,受到处分的党员也可以投赞成票或反对票。

(四)处分形成后,必须按规定的审批权限上报。受处分党员要在处分决定上签署意见,如本人拒绝签字,党支部应注明。上报材料一般应包括:处分决定、调查报告、证据材料、本人检查材料、本人对处分决定的意见及其他有关材料。

(五)支部党员大会通过的处分决定(或结论)经上级批准后,应给本人一份,并在适当的范围内宣布。如果批准单位的意见与报批单位的意见不一致时,应连同批准单位的批复一并交给本人一份。如果本人不服,可以提出申诉,党支部应及时向有关党组织转递。如受处分党员无理取闹,党支部应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最热党支部工作条例学习体会(案例17篇)篇十

部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中发〔〕3号)和中央组织部《关于组织系统学习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06〕5号)要求,为推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干部教育条例》)的学习贯彻,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颁布实施《干部教育条例》的重要意义。

干部教育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着眼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干部制度改革,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重大进展,标志着党的干部教育培训事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各单位党委(党组)要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高度,充分认识颁布实施《干部教育条例》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放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下,放到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总要求中,放到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新起点上来认识和把握,切实按照《干部教育条例》的要求,真正把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任务落到实处,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促进水利事业新发展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精心组织,认真学习领会《干部教育条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

《干部教育条例》集中体现了中央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基本要求,是新形势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各单位要在党委(党组)的领导下,对学习贯彻《干部教育条例》作出统一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深入领会《干部教育条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从而在实际工作中把握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正确方向,使教育培训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各单位领导要带头进行学习,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关键措施和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性和基础性工作来抓,高度重视和全面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对照《干部教育条例》的`规定,检查目前本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及时按照《干部教育条例》的要求调整完善。

三、加强领导,研究制定贯彻《干部教育条例》的具体措施,进一步推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加强对贯彻实施《干部教育条例》工作的领导,紧紧围绕水利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和深入实施水利人才战略的主要任务,进一步拓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为水利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服务的思路和途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贯彻《干部教育条例》的具体措施;研究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新机制,切实把干部教育培训与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加大干部教育培训投入;注意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作法,指导和带动培训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改进培训内容、方法和手段,围绕重点对象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实现培训规模、质量和效益的统一。

四、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干部教育条例》贯彻实施的有关工作。

组织人事部门在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担负着重要职责,要在各单位党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好《干部教育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组织人事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干部教育条例》的责任感和自觉性,逐章逐条、原原本本地学习,全面、准确、熟练地掌握各项规定。组织人事部门的领导同志要带头参加学习培训,认真做好学习辅导。

部属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将学习贯彻《干部教育条例》的情况及时报部人事劳动教育司,部人事劳动教育司将对《干部教育条例》学习贯彻情况进行抽查。

最热党支部工作条例学习体会(案例17篇)篇十一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的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它主要依托党支部、党小组开展活动。主要形式有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以及党课、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先进党员和党组织等。

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正所谓正人先正己,党员领导干部需要严格自律“四个注重”。一要注重自觉同特权思想现象作斗争,从自己做起,从身边人管起,从最近身的地方构筑起预防和抵制特权的防护网。二要注重选人用人上把握好方向、守住原则,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带头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三要注重防范被利益集团“围猎”,坚持公正用权、谨慎用权、依法用权,坚持交往有原则、有界限、有规矩。四要注重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对当忠诚老实,党员、干部决不能以任何借口而拒绝监督,党组织也决不能以任何理由而放松监督。

做政治的明白人,对党绝对忠诚,始终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真正做到头脑始终清醒、立场始终坚定。这是《条例》赋予我们的使命和要求。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是促进党员学习,提高党员素质,促使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措施;是维护党员队伍纯洁性,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的重要手段。这既是党的一贯传统,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对党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壮大,充分发挥党的战斗堡垒和政治核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目的是要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推动全国各级各类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与时俱进,权威深刻。《条例》融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明确了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落实好干部标准和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从制度层面作出系统谋划、全面部署。明确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严把选人用人档案关、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应用、推进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力促以制度创新推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各项改革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定位精准,注重效用。《条例》明确了新时代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定位,提出了干部人事档案是党的重要执政资源,始终服务广大干部人才、服务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服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注重完善分级负责、集中管理体制,打造政策统一、相互衔接、有机配合的工作新格局,形成以宏观指导和原则要求为主,兼顾实际操作的党内法规;完善并丰富档案内容,注重收集体现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等方面的材料,增加了档案信息化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要求,为全面历史辩证地评价干部提供翔实的档案信息。

设计规范,要求严格。《条例》明确了适用范围,并针对不同类别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问题,在工作机制方面做了详实规定,用以推动形成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新引领,全国各级各类人事档案管理政策融通、机构联通、流转畅通的新模式;对于近年发现的干部人事档案涂改造假等问题,《条例》从制度建设入手,对问题进行研究解决,树立档案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从根本上铲除干部人事档案造假等问题存在的条件和土壤;新设专章明确档案工作纪律和监督要求,细化责任分工,强化责任担当,为全面规范档案“建、管、用”进行了制度规范。

《条例》的出台,为全国各级各类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提供了基本标准规范,将有力解决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助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和管理干部,全面、从严、系统地规范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各级各类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提供基本遵循。

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条例》指出,干部人事档案是教育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干部和评鉴人才的重要基础,是党的重要执政资源,属于党和国家所有。作为一名从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基层组工干部,在学习了《条例》后我深刻的感受到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不断在政治上提高站位,在思想上时时警醒,筑牢精神之坝,严格按程序办事,按规定管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立足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岗位,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

二是严格工作标准。《条例》规定了干部人事档案的主要内容和分类,并就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提出了要求。在我们日常管理和工作中,我们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对档案内容进行分类,在档案数字化的过程中,我们要始终坚持强化标准理念、把控环节流程、执行技术规范、保证工作质量,确保人员基本信息准确,目录录入规范、原始图像与纸质档案一致。

三是发挥服务作用。《条例》指出:干部人事档案利用工作应当强化服务理念,严格利用程序,创新利用方式,提高利用效能,充分发挥档案资政作用、体现凭证价值。我们在档案管理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档案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作用,做到凡提必审、凡转必审、凡进必审,严格执行干部任前审核制度,在换届中做到凡考察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必审,凡干部公示信息必核,凡发现档案造假的必查,有效保证干部工作的准确性、公平性和严肃性。

最热党支部工作条例学习体会(案例17篇)篇十二

2018年9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这是中央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所作出的一项重大举措。党支部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如果党支部建设得不到加强,整个党组织就会失去战斗力、凝聚力,党员也就因缺乏规范的管理而成为一盘散沙,不仅先进性作用得不到发挥,在群众中也会造成负面的影响,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更是无从谈起。《条例》的下发,使党支部建设有了基本指导和遵循的方针,对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党支部建设必将产生重大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加强党支部基础工作的党内法规,对党支部的工作职责、设置方式、支委会建设、“三会一课”等等,都作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为党支部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提供了制度依据和工作标准。“正确的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同样,《条例》制订下发后,各级党员干部如何带头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就成为关键。作为一名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我认为借助《条例》出台的契机,对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

《条例》能否真正得到贯彻落实,党支部书记是关键。要把好党支部书记“入口关”,配齐配强党支部书记,抓好后备人员队伍建设,坚决杜绝把党支部书记岗位当成照顾型、安置型岗位。要提升党支部书记能力素质,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使党支部书记明确自身工作职责,知道党支部工作抓什么、怎么抓。要通过量化任务指标推动党支部书记落实党建责任,“像抓安全工作一样抓党建工作”,结合《条例》要求制订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作业指导书”,列出任务清单,定期对标考核,推动《条例》落地生根,发挥作用。

二、切实推动支委履行“一岗双责”

做好党支部工作不是党支部书记一个人的事情,是全体支委成员共同的工作职责。要明晰支委成员党建工作职责,量化任务指标,使支委成员尤其是行政干部知道自己在党建工作中做什么、怎么做。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检查支委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坚决杜绝“好人主义”,确保支部抓党建合力的形成。作为企业党组织要坚决克服党建工作与行政工作“两张皮”的问题,要通过支委成员“一岗双责”的落实,最终推动本部门安全和队伍稳定工作。

三、切实发挥好党员示范引领作用。

发挥党员作用是贯彻落实《条例》的具体体现。要通过“三会一课”加强党员日常教育,提升党员身份认同,明确自身责任义务,自觉在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结合集团公司党委“党员积分考核办法”的实施,推动党员责任落实,确保党员的评先晋级与日常作用的发挥紧密结合。要推动党员在落实标准化作业中高一档、严一格,党员提升思想认识,最终把作用的发挥体现在岗位保安全上,在职工群众中做好表率,这也是企业党建工作的主要目的。

四、切实推动党建工作任务落实。

集团公司党委近期投用的政工信息系统,是推动党建具体任务落实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条例》落实的有效手段。要加强对政工信息系统使用方法的培训,使每一名党员干部明确如何利用好政工信息系统履行好自身党建职责,真正通过系统推动党建责任落实落地。要通过政工信息系统大数据分析找出党建工作薄弱环节,及时预警提醒,让党员干部牢牢把握住做好党建工作的主动权,同时着力抓好党建工作的日常检查和问题整改,有针对性地对党建工作项点进行补强,有效形成党建工作闭环管理。

最热党支部工作条例学习体会(案例17篇)篇十三

中共中央政治局9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支部组织专门学习,深有体会。

一、《条例》为党支部建设指明了方向。

《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按照条例要求可以全面提升基层党支部的组织体系建设,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作为基层党支部,长期以来党的组织功能弱化、政治功能弱化,从而影响到了党长期执政的基础,特别是基层党支部对组织党员方面缺乏主动性积极性,使党员游离于组织之外,对组织没有归属感,对党员的权利义务认知不清,对党纪党规熟视无睹,从而导致党员干部的党员意识不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清,出现许多违反党纪党规甚至法律从而受到严惩的党员干部。《条例》的出台为党支部建设指明方向。

二、党支部功能进一步加强。

《条例》要求推动党支部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这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党支部的职责。党支部作为基础党组织的细胞,应该认清职责,对教育党员、管理党员责无旁贷,同时要及时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及时提醒帮助,使其严格按照党章级上级党委的要求履行党员职责,对党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安全对党员进行全面考核,使党员成为带头人、引路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新时代焦裕禄式的干部,吃苦在前、行动在前,迎难而上,做新时代合格党员、优秀党员、模范党员。

新《条例》学习有感。

近日,中国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对干部工作的体制机制、内容建设、日常管理、利用审核、纪律监督加以规范完善。

中央印发《条例》,目的是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十九大以来我们确立了新时代我们党的组织路线,对落实好干部标准和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做出重要的部署,这些都需要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从制度层面做好系统谋划、全面部署。从制度建设方面扎紧,我们应该知道,干部的人事档案对于干部的选拔任用管理和培养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近年来,干部人事档案涂改造假等问题,严重损害了档案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我们迫切需要从制度建设方面入手去扎紧制度的笼子,防止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滋生。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人事部门在选人用人档案关、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应用、推进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积累了一些好经验好做法,我们应当将这些好的做法推广开来,用制度的形式加以明确,切实的推动我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改革落实到实处,取得成果。《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的出台和实行,让我们在以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方面有了模板,对于以偶后更好的开展人事档案工作提供了制度上的支持和要求。

干部人事档案是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使我们党教育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干部和公务人员的重要基础,而《条例》的出台为我国干部档案管理提供了一个可以遵循的依据,对于解决我国档案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提供方案。

“制度建设是治本之策,制度执行是关键所在。《条例》为新时代从严管理干部提供了坚定的制度保障,制度的执行需要每一名党员干部从严从实对待,需要每一个组织人事干部不忘初心使命,通过实际行动严格执行,为党和国家管好干部、选好干部、用好干部,共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努力前行。

最热党支部工作条例学习体会(案例17篇)篇十四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的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它主要依托党支部、党小组开展活动。主要形式有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以及党课、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先进党员和党组织等。

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正所谓正人先正己,党员领导干部需要严格自律“四个注重”。一要注重自觉同特权思想现象作斗争,从自己做起,从身边人管起,从最近身的地方构筑起预防和抵制特权的防护网。二要注重选人用人上把握好方向、守住原则,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带头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三要注重防范被利益集团“围猎”,坚持公正用权、谨慎用权、依法用权,坚持交往有原则、有界限、有规矩。四要注重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对当忠诚老实,党员、干部决不能以任何借口而拒绝监督,党组织也决不能以任何理由而放松监督。

做政治的明白人,对党绝对忠诚,始终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真正做到头脑始终清醒、立场始终坚定。这是《条例》赋予我们的使命和要求。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是促进党员学习,提高党员素质,促使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措施;是维护党员队伍纯洁性,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的重要手段。这既是党的一贯传统,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对党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壮大,充分发挥党的战斗堡垒和政治核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最热党支部工作条例学习体会(案例17篇)篇十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同志们:

近日,*********印发了《中国******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对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再次释放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鲜明信号。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取得明显成效。《条例》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章要求,既发扬我们党长期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传统,又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一个“严”字贯穿始终,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

对党员从严。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党支部要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十九大修订的党章规定,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条例》贯彻十九大报告和党章要求,明确党支部“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职责,对党员的要求全面从严。

比如,《条例》第九条规定了党支部八个方面的基本任务,指出党支部要“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素质”“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发展党员是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条例》根据党章要求,明确党支部要“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

此外,《条例》还对临时党支部、流动党员党支部的职责等作出规定,确保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无死角,不留空白。

对组织生活从严。

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党章规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党内生活政治性淡薄、时代性不强、原则性缺失、战斗性减弱,是滋生各种消极腐败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对此,《条例》单列第五章对组织生活作出专门规定,要求党支部应当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同时,明确指出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

《条例》第十六条对“三会一课”作出具体要求,指出“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

此外,《条例》明确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

对支部建设从严。

重视党支部、善抓党支部,是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成熟的重要标志。党支部要建设好,党员领导干部是关键。*********在印发《条例》时发出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树立“四个意识”,把抓好党支部作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

《条例》抓住“关键少数”

在第二十九条明确指出,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定期研究讨论、加强领导指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县级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同时,规定“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带头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

为强化党员领导干部抓支部建设的责任,《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抓党支部建设情况应当列入各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判其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对抓党支部建设不力、各项工作不落实的,上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应当进行约谈。对党支部建设出现严重问题,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应当按照规定严肃问责。

对于少数党支部软弱涣散,不能履行应有职责的问题,《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了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工作机制,指出“对不适宜担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职务的,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作出调整。对存在换届选举拉票贿选、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等问题的,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严肃处理。”同时,第三十一条规定,“村、社区党支部工作纳入县级党委巡察监督工作内容”。

此外,《条例》还对党支部书记的责任、义务等作出规定,明确“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向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最热党支部工作条例学习体会(案例17篇)篇十六

第一条党支部在校党委领导下,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按照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任务,结合支部的实际,开展各项工作。

二、工作任务。

第二条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和校党委的要求,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制定支部的年度和学期计划,或短期工作要点,并负责实施。

第三条领导和组织所在部门的教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行形势任务教育,与部门行政领导一起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工作。

第四条制定并落实切实可行的党员党性、党纪、党风教育计划,不断提高党员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教育引导党员带头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制度建设。

第五条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即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上好党课。

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领导机关,凡属党内重要问题都应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支部党员大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需要可随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讨论制定支部工作计划;讨论和决定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和决定对犯有错误的党员的纪律处分;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和优秀党员;讨论和决定支部其他重要问题。支部委员会应对支部党员大会认真作好准备;要发扬民主,集思广益;支部党员大会形成决议应通过表决,一旦形成决议,每个党员都要无条件执行;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建立会议台帐。

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1至2次,主要内容:讨论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校党委的指示、决议,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发挥保证监督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讨论研究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讨论研究思想政治工作;需要支委员会讨论的其他问题。每次会议都应有明确的议题和讨论结果。要认真做好记录。

党小组会每月召开2次。主要内容:组织党员政治学习,提高党员的思想水平和政治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员每月一次向党小组汇报学习、工作、思想等情况,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研究围绕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并落实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的措施。党小组长要认真准备,组织开好会议;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组织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党纲、督促党员按照党员标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组织党员和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校党委组织的党课教育活动,也可单独组织党课教育。

第六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支部要严格执行党委的统一部署,搞好一年一度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第七条建立党员责任区制度,认真做好党小组每月一次和党支部每季一次检查考核工作,使党员责任区工作落到实处。

第八条报告工作和请示汇报制度。支部委员会按季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支部全体党员的批评和监督,支部委员会改选时,也必须向支部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

党支部对自己职权范围内的总是要独立负责地解决,但在遇到重大问题或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时,应及时请示校党委。支部还必须按年度向党委汇报工作,特殊情况下应及时汇报。

第九条密切联系群众制度。支部要经常听取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意见,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党员要有确定的联系对象,支部要建立党员联系群众台帐。

四、组织建设。

第十条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建立党的积极分子队伍,制定培养、教育、发展规划,指定专人作申请入党同志的培养联系人。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台帐和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台帐。

第十一条建立党支部委员会责任制。支部委员会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委员要各司其责,凡属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都必须集体讨论决定。

1、支部书记职责:

(1)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对上级的指示、决议和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决议的贯彻和检查。

(2)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认真向党员传达、贯彻上级的决议、指示,定期研究支部的工作,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3)制定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工作总结,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抓好支委会成员和党员干部学习,开好支委会,加强团结,协调工作,充分发挥支委会集体领导的作用。

(5)全面掌握了解党员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党内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6)经常与支部委员会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相互配合,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2、组织委员会职责:

(1)检查、督促各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协助支部书记制定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按照党章规定,做好吸收党员的各项具体工作。做好预备党员的考察工作,按期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3)按时收缴党费,定期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4)协助支部书记和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委教育。负责支部的纪检工作。

3、宣传委员职责:

(1)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路线,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政治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开展宣传教育。

(2)围绕学校各个时期的工作任务,提出学习计划并组织好各党员小组的学习。

(3)负责收集各党小组、党员的先进事迹,及时总结、宣传和交流。

(4)及时了解党员各个时期的反映,并积极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4、党小组长职责:

(1)主持召开党小组会,组织党员学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完成支部布置的工作任务。

(2)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向支部反映汇报党员的意见和要求。

(3)关心群众、团结同志、及时向支部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党员为群众做好事。

(4)协助支部做好入党分子的培养考察和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5)按时收缴党费。

五、其它。

最热党支部工作条例学习体会(案例17篇)篇十七

1.向上级党委写出建立党支部的请示。请示的内容包括:建制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所建党支部的性质;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和委员设置方案等。

2.上级党组织批准建立党支部以后,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

3.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等额提名或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4.向上级党委写出党支部委员会组成的请示。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选举支部委员会的依据;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简要情况,包括时间、出席大会的党员情况、候选人名额与应选人名额差额情况、选举结果等;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书记;副书记的情况以及党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

5.上级批复。党支部委员会开始工作,履行自己职责。

一般设书记、副书记及委员。由支部的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两或三年。一般正式党员三人以上,五十人以下的单位可设立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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