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七月移风易俗社区活动方案(模板5篇)

时间:2023-10-08 作者:念青松最新七月移风易俗社区活动方案(模板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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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移风易俗社区活动方案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的重要部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弘扬勤劳节俭的优良传统,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破除陈规陋习,自觉抵制大办酒席、铺张浪费、沉迷赌博、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扎实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现结合办工作实际,制定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_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推进文明乡镇为目标,以移风易俗各项行动为抓手,突出党员领导带头、率先垂范,突出党员干部群众自觉、全面参与,突出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突出机制保障、常抓不懈,加强党员干部群众思想道德建设,形成崇尚文明、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为全面提高服务水平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丰润的道德滋养。

二、组织领导

贺街镇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各有关单位、各村(社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文化广电和体育旅游服务中心,由镇党委宣传委员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目标任务

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摒弃婚丧嫁娶大操大办、讲排场、慕虚荣、比阔气的不良风气,倡树文明新风,推进移风易俗,建立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四、主要内容

以“倡树文明新风,破除旧俗陋习”为切入点,大力倡导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传统美德,破除、根治旧俗陋习,推进文明新风建设,逐步实现婚丧事宜规范化、民间习俗文明化、移风易俗常态化。

(一)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宣传教育。以“移风易俗倡文明新风”为主题,利用倡议书的形式,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在耳濡目染中加深理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实施勤俭节约宣讲活动,挖掘和宣传中华哲理格言、民间典故俗语中包含的节俭养德之道,使人们在传统美德的熏陶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发动党员干部群众开展讨论、征集意见,自觉破除陈规陋习,形成社会共识,开展身边人讲身边事活动,以身边典型引领新风文明。

(二)集中开展旧俗陋习专项整治。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优良传统,传承阖家团圆、其乐融融的中国年文化,自觉抵制大办酒席、铺张浪费、沉迷赌博等不良风气,倡导镇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过绿色环保春节,倡导理性、文明、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观。破除婚丧喜事活动中各类旧俗陋习,杜绝讲奢华、互攀比、爱招摇的现象,自觉抵制婚丧车成串影响交通、鞭炮齐鸣污染环境、滥发请柬增加负担、大办宴席铺张浪费、酗酒猜拳滋事扰乱等不良现象,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喜庆事宜不办”新风,倡导集体婚礼、旅游结婚等婚庆办理形式,倡导乔迁、生日、升学等喜庆事宜不办的做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群众破除旧俗陋习,控制人情往来,抵制讲排场、摆阔气的歪风邪气。弘扬崇尚科学精神、破除封建迷信,严禁占卜、算命测字、看风水、看手相、佩戴器物信物等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严厉打击邪教以及“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对办理婚丧活动中宣扬封建迷信、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污染环境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三)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严格落实中央、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关于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带头移风易俗的有关纪律规定,用制度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戴上“紧箍咒”。党员干部特别是广大党员要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宣传倡导移风易俗,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范围和规模,以身作则引领社会风尚,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等不良风气,切实做到带头宣传和落实上级关于移风易俗的政策及各项要求;带头简化婚丧办理流程,缩减婚丧办理时间,办理婚丧事宜过程中,严禁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严禁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礼品;严禁组织或参与违反公序良俗的活动;严禁借机敛财或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严禁利用职务影响为婚丧事宜进行服务。严格落实申报备案制度。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按规定事前(后)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或本单位党组织申报备案。对违反规定的,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要迅速行动,积极动员发动,利用各类媒体和宣传媒介,运用横幅、标语、展板、电子显示屏、倡议书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活动,在全镇上下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二)全面推进阶段。对照活动方案确立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紧密结合实际和工作职能,研究制定并细化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围绕重点环节、突出重点问题,深入推进各项活动内容的有效落实。同时,要注重培育典型示范引领,通过抓先进示范,抓典型带动,以点带面扎实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有序开展,在全镇党员干部群众中形成崇尚文明、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

(三)巩固提升阶段。全面总结移风易俗活动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巩固成果,发扬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破除封建迷信、摒弃旧俗陋习,文明理事。达到移风易俗常态化、婚丧事务规范化、民间习俗文明化,最终实现移风易俗工作与创建和谐社会、文明单位协调发展,党员干部群众文明素质明显提升。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移风易俗工作,把其作为文明创建重点工作,纳入党员干部评先评优和绩效考核重要范畴,贯穿于文明家庭、“最美、最孝、好人、好事”等创评全过程,与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学雷锋志愿服务等活动同步推进。

(二)注重宣传引导。通过宣传标语、微信群、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移风易俗的相关规定,树立移风易俗的先进典型,在全镇上下营造浓厚的移风易俗氛围。

(三)强化督促检查。通过开展专项督查,对在移风易俗工作中推动不力、工作成效不明显,甚至出现严重不良影响的个人进行通报追责,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部门、村(社区)进行通报,责令整改,为移风易俗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七月移风易俗社区活动方案篇二

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文明新风、破除陈规陋习,推进“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深好形象、建设美好家园的氛围,充分展示住建系统职工开放自信、文明礼仪的良好形象,决定组织开展“移风易俗树新风”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提高素质,坚持以_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_,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在全系统各单位扎实开展“移风易俗树新风”活动。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新观念,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全新形象,做实现建设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伟大实践推动者、建设者,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二、活动内容

(一)在单位干部中加强教育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认真履职的能力,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作风,《国家机关公职人员行为规范》、《公民道德实施纲要》为内容的学习教育,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教育、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和公民素质教育,积极开展面对面宣讲,倡导移风易俗、社会进步的思想,不断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共同推进冠县住建系统的大发展。

(二)在单位干部中广泛开展大讨论。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广泛开展大讨论,重点围绕如何以实际行动在移风易俗方面发挥带头作用,谈体会、谈认识,表明态度,作出表率。

(三)开展主题实践活动。

要积极组织参加文体活动、演讲比赛、图片展览、征文、歌咏比赛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移风易俗树新风”主题实践活动。继续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喜闻乐见的实践活动,不断丰富“移风易俗树新风”活动的内容。通过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引导广大青年自觉移风易俗,用道德准则规范自己言行,在社会做一个好公民、在单位做一个好职工、在家庭做一个好成员。

(四)在单位干部中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从干部职工平时的着装、礼仪、言行以及生活细节等方面开展查摆,着装仪表是否符合。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深刻剖析原因,提出具体措施,限期整改。

(五)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移风易俗树新风”活动长效机制,巩固活动成果。各单位要针对自查自纠查摆出的问题,从加强学习教育、遵守政治纪律、仪表仪容着装等方面,制定出具体可行的仪容着装行为规范等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移风易俗树新风”活动所取得的成果。

三、活动安排

根据县“新风”活动办公室要求,从2月11日至4月12日会将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在全单位广大职工中开展“新风”活动。

(一)采取多种措施,广泛宣传“新风”活动的重点意义。

(二)对照“新风”活动的要求,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三)整顿提高查漏补缺,针对存在的问题,逐项整改提高。

四、有关要求

城里住建局移风易俗树新风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工委主任为副组长,办公室、人事科、工会、团支部一把手为成员,广大职工参与本次活动。

明确工作任务,措施方法和责任分工,进行全面安排。各单位工会领导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部署,亲自组织。要充分发挥共青团的作用,动员组织各党团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主题教育。此次主题教育要求严格,按照既定实施方案稳步推进,由主要领导负责督查,保证活动正常进行。

七月移风易俗社区活动方案篇三

根据省、市乡村文明行动安排部署,为进一步规范各村操办婚丧喜庆相关事宜,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建立文明、节俭、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形成崇尚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良好社会风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弘扬先进文化、传播科学知识为出发点,以深化乡村文明行动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分类指导,加强“四德”工程建设,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孝悌和睦家风,倡树婚丧嫁娶新风,营造文明和谐乡风,全面推进移风易俗,破除封建迷信,摒弃陈规陋习,逐步实现移风易俗经常化、婚丧事务规范化、民间习俗文明化,形成全社会崇尚文明、节俭、科学的良好风尚,促进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提升全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本着“文明节俭、群众满意”的原则,发挥“一约四会”作用,坚持“正面引导”、“建设养成”、“群众自觉”,反对盲目攀比,破除封建迷信,积极推进喜事新办、丧事简办。

2016年底,全镇所有村将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建立红白理事会并切实发挥作用,在遏制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破除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农民群众对移风易俗工作满意度90%以上。到2017年底,全镇农村红白理事会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婚丧嫁娶新风基本形成。到2020年,婚丧嫁娶中的不良风气得到彻底根治,移风易俗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群众满意度保持在较高水平,乡风民风真正美起来。

二、重点工作

(一)开展移风易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将移风易俗作为“三新四美”培训的主要内容,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改陋习、树新风活动。通过庄户剧团、广场舞等形式,使群众在耳濡目染中接受教育。组织群众开展移风易俗讨论,征集标准、意见,自觉破除陈规陋习,形成社会共识,并将移风易俗工作作为“好媳妇”、“好婆婆”等评先树优的标准条件。

(二)建设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村庄建立完善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等群众组织。红白理事会由群众推举德高望重、热心服务、公平公正、崇尚节俭、有一定礼仪特长的人士组成。红白理事会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完善制度保障,制定红白事的办理流程、标准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公示上墙。

(三)组织移风易俗专项治理行动。加强丧葬活动管理,依法治理违规土葬、乱埋乱葬、骨灰装棺再葬、超标准建墓立碑等行为。对办理丧事活动中宣扬封建迷信、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污染环境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整治殡葬用品市场,全面取缔棺木、封建迷信用品、大型墓碑生产销售行为,严肃查处殡葬用品店违规经营、占道经营和无证照经营行为。

(四)加快推进“厚养薄葬”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厚养薄葬”,支持集中连片新型社区和人口大村建设为老年人提供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的幸福院。落实惠民政策,逐步推进村民基本殡葬免费服务。积极推进殡葬法治化建设,制定完善殡葬管理服务相关制度和规章,规范殡葬行为和殡葬行业秩序。

(五)党员带头倡导移风易俗。农村广大党员特别是村干部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从自家做起,带头宣传倡导移风易俗,带头文明节俭办婚丧事,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实行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党员干部婚丧行为要主动向所在党组织报告,对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建立移风易俗长效机制。移风易俗具有复杂、艰巨而又长期的特性,不会一蹴而就。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使移风易俗制度化、常态化。各村要把移风易俗情况列入《村规民约》,纳入日常村级事务管理,我镇将把开展移风易俗情况列入村级考核内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确定目标任务,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落实职责分工,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形成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整体合力;建立工作信息报送制度,逐级报送工作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推动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召开推进会议。8月下旬,召开全镇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推进会,印发《太平镇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方案》,对下步移风易俗的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指导村级开展移风易俗工作,制定出红白事的办理流程、标准要求,纳入村规民约上墙公示。

(三)进行集中宣传。8月至9月,配合宣传部组织移风易俗工作集中宣传,推荐2-3个工作先进、特色鲜明的村,邀请媒体对我镇移风易俗的先进经验、特色做法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的行为和现象进行曝光,形成社会广泛关注、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舆论氛围。

(四)加强督导考核。各村移风易俗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对移风易俗工作不力的,由镇督查效能室挂牌督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红白理事会建设和发挥作用情况、村规民约修订和上墙情况、殡葬市场整治情况等进行暗访检查,公开排名通报,并将结果纳入年底综合考核。

七月移风易俗社区活动方案篇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平安槚山建设,切实维护全乡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平安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推进各村(居)、相关部门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改进作风、认真履职、服务群众,不断提升服务群众、管理社会、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民调成绩再创佳绩,综治考核再创先进。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红白理事会管理制度

1、红白理事会组织设置与管理

(1)人员组成。红白理事会成员由现任村居(社区)党支部成员、村委会成员和本村居(社区)德高望重、甘于奉献、组织协调能力强、有威望、有影响力、热心服务工作的党员、群众组成。

红白理事会可根据本村居(社区)人数和实际情况设会长1名,副会长1人,秘书长1人,理事3至5名。原则上,会长由现任村党支部书记担任,秘书长由村级民政助理员担任。以上人选在村党支部及村委会的指导下,采取提名通过的方式确定。在红白理事会中,女性成员要占有一定比例。

(2)成立登记和备案。红白理事会实行全县集中公开组建和申请备案,各村居(社区)要在镇民政办的指导下,集中登记备案、集中公开公示。红白理事会申请基层社会组织备案登记的,由发起人或举办者通过镇民政办向县民政局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城乡基层社会组织登记申请表;负责人登记表和证明材料;章程草案及章程核准表;人员名册。

(3)组织管理。红白理事会在村党支部、村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是群众性的基层社会服务组织,是本村红白两种事宜移风易俗工作的具体实施者,不具备法人资格。

主要职责: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主做好服务。

办事程序:红白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需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并征求事主意见。理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服务质量,并经常给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汇报工作。红白理事会要进一步规范理事会成员行为,倡导村民破旧俗、树新风,厚养薄葬,减轻村民负担,促进社会稳定、家庭和睦。

办事原则:红白理事会对婚丧事宜要坚持一切从简、文明办事的原则,坚决禁止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行为,反对铺张浪费和各种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

业务范围:各红白理事会仅限在本村居(社区)范围内开展活动,不得跨区域、超范围开展业务;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服务项目。

(4)丧事简办具体办法

村、社区成立红白事理事会,下设治丧委员会,凡居民办丧事,一律以村(社区)治丧委员会名义举办追思会;去掉过去繁琐且时间拖沓的磕头、作揖、摆祭等祭奠仪式,改为三鞠躬;除至亲属外,其他旁氏亲属一律戴白花或者黑纱,不披麻戴孝;对来宾热情接待,取消花圈回礼,不大办宴席,尽可能缩小宴席规模和档次;不搞泼汤路祭,提倡放哀乐,取消吹鼓手;逝者火化后,埋葬时一律取消各类形式的棺材,只埋葬骨灰盒;节日提倡文明祭祀,取消扎纸人、纸马等封建迷信活动,提倡通过家庭追思会、网络祭祀、鲜花等替代焚纸烧香;党员干部带头简办丧事,引领节俭风尚;村、社区依据实际对丧事简办情况提出奖惩办法,鼓励引导村民自觉执行。

2、工作措施

(1)规范理事制度。要积极推行红白事理事制度,引导群众抵制婚丧事大操大办、封建迷信活动。抓好红白事理事制度的落实,对不按制度办事、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的行为,由理事会进行批评教育和纠正。

(2)加大监管力度。镇文化站要加大对红白喜事演出组织和活动的市场监管;工商所要加强对婚庆公司、婚丧用品市场的经营监管,做好对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查处没收工作,食药监所要加大对红白喜事中食品安全的监管,依法查处不符合食品卫生管理规定的从业人员和团体;行政执法中队要坚决制止占用街道、巷道、广场、社区院落等公共场所乱搭宴棚、灵棚,办事扰民等行为;交警中队要加大对婚丧用车遮挡号牌、社会车辆、无证无牌报废车辆从事遗体运输行为的查处。

(3)推进殡葬改革。积极倡导节俭、文明的殡葬习俗,反对将骨灰装入大棺木进行二次安葬,提倡建立公祭祠堂。各村、社区要加大投入和建设力度,积极发展城乡公益性墓地、公祭祠堂等骨灰存放设施,将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纳入当地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节约土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同时,对毁林造坟、毁田造坟以及违规建造豪华墓地的坚决依法处理。

(二)整治祭车祭路等封建迷信活动

1、整治重点。禁止集体和个人在交通要道、公共场所占道停车、祭车祭路、摆案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方式的祭祀迷信活动,以各主要路口作为重点整治区域,加强经常性管理,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2、专项整治。公安、交通、城管、环保、公路、交警等有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全镇各路段进行巡查,在“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节点开展集中整治,对当事群众进行说服教育,及时制止祭车祭路行为,对不服从劝导和管理的,依法进行处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的整治工作。

3、组织保障及职责分工

由仲村镇移风易俗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活动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落实职责分工,深入推进整治工作。

(1)镇纪委:凡机关、单位、公职人员及党员操办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2)执法中队:对因祭车烧纸等影响城镇容貌环境卫生和损坏市政公共设施的行为,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制止和处罚。

(3)交警二中队:查处违法占道祭车行为,对故意遮挡号牌进行祭车的行为严管重罚;对因祭车祭路、摆案烧香等造成道路堵塞,影响交通安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4)交管所:强化货运、客运等车辆从业人员的安全、思想教育,加强路政管理工作,确保道路畅通,交通安全。

(5)派出所:整治活动中,对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环卫所:对因祭车祭路等造成烟尘污染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查处。

(7)各村、各单位、各企业:按照“属地管理、权责统一”的原则,全面开展整治所辖区域内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的非法占道祭车祭路等封建迷信活动。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各村层层召开会议,全面进行组织发动,通过设置宣传栏、宣传标语、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利用村级广播、宣传车等,对移风易俗进行广泛宣传,把移风易俗作为“四德”典型人物、“文明信用户”评选的重要条件,促进移风易俗活动深入开展,在全镇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建章立制。完善《村居(社区)红白理事会章程》,出台操办红白喜事指导标准。各镇街要指导村居(社区)立足实际,成立红白理事会,制定红白事理事制度,有效监督和规范村民行为。

(三)督导考评。由镇考核办成立督导组,对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移风易俗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督导。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市今年把移风易俗工作纳入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把移风易俗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专题研究,重点部署,积极推进,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立足实际,因地制宜,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全面抓好落实。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带头移风易俗,拒绝一切形式上的浪费和思想上的迷信活动。

(二)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要注意掌握党员干部移风易俗情况,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宣传中心等部门要做好移风易俗宣传引导工作;民政办要牵头建立完善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加强管理,发挥作用,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工会、妇联、团委等部门要积极动员广大职工、妇女、青年等各界群众向陈规陋习作斗争。

(三)建立长效机制。移风易俗具有复杂、艰巨而又长期的特性,不会一蹴而就。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使移风易俗制度化、常态化。各村居(社区)要把移风易俗情况列入《村规民约》,纳入日常村级事务管理,镇将把开展移风易俗情况列入村级千分制考核内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七月移风易俗社区活动方案篇五

为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平安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推进各村(居)、相关部门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改进作风、认真履职、服务群众,不断提升服务群众、管理社会、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民调成绩再创佳绩,综治考核再创先进。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红白理事会管理制度

1、红白理事会组织设置与管理

(1)人员组成。红白理事会成员由现任村居(社区)党支部成员、村委会成员和本村居(社区)德高望重、甘于奉献、组织协调能力强、有威望、有影响力、热心服务工作的党员、群众组成。

红白理事会可根据本村居(社区)人数和实际情况设会长1名,副会长1人,秘书长1人,理事3至5名。原则上,会长由现任村党支部书记担任,秘书长由村级民政助理员担任。以上人选在村党支部及村委会的指导下,采取提名通过的方式确定。在红白理事会中,女性成员要占有一定比例。

(2)成立登记和备案。红白理事会实行全县集中公开组建和申请备案,各村居(社区)要在镇民政办的指导下,集中登记备案、集中公开公示。红白理事会申请基层社会组织备案登记的,由发起人或举办者通过镇民政办向县民政局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城乡基层社会组织登记申请表;负责人登记表和证明材料;章程草案及章程核准表;人员名册。

(3)组织管理。红白理事会在村党支部、村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是群众性的基层社会服务组织,是本村红白两种事宜移风易俗工作的具体实施者,不具备法人资格。

主要职责: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主做好服务。

办事程序:红白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需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并征求事主意见。理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服务质量,并经常给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汇报工作。红白理事会要进一步规范理事会成员行为,倡导村民破旧俗、树新风,厚养薄葬,减轻村民负担,促进社会稳定、家庭和睦。

办事原则:红白理事会对婚丧事宜要坚持一切从简、文明办事的原则,坚决禁止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行为,反对铺张浪费和各种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

业务范围:各红白理事会仅限在本村居(社区)范围内开展活动,不得跨区域、超范围开展业务;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服务项目。

(4)丧事简办具体办法

村、社区成立红白事理事会,下设治丧委员会,凡居民办丧事,一律以村(社区)治丧委员会名义举办追思会;去掉过去繁琐且时间拖沓的磕头、作揖、摆祭等祭奠仪式,改为三鞠躬;除至亲属外,其他旁氏亲属一律戴白花或者黑纱,不披麻戴孝;对来宾热情接待,取消花圈回礼,不大办宴席,尽可能缩小宴席规模和档次;不搞泼汤路祭,提倡放哀乐,取消吹鼓手;逝者火化后,埋葬时一律取消各类形式的棺材,只埋葬骨灰盒;节日提倡文明祭祀,取消扎纸人、纸马等封建迷信活动,提倡通过家庭追思会、网络祭祀、鲜花等替代焚纸烧香;党员干部带头简办丧事,引领节俭风尚;村、社区依据实际对丧事简办情况提出奖惩办法,鼓励引导村民自觉执行。

2、工作措施

(1)规范理事制度。要积极推行红白事理事制度,引导群众抵制婚丧事大操大办、封建迷信活动。抓好红白事理事制度的落实,对不按制度办事、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的行为,由理事会进行批评教育和纠正。

(2)加大监管力度。镇文化站要加大对红白喜事演出组织和活动的市场监管;工商所要加强对婚庆公司、婚丧用品市场的经营监管,做好对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查处没收工作,食药监所要加大对红白喜事中食品安全的监管,依法查处不符合食品卫生管理规定的从业人员和团体;行政执法中队要坚决制止占用街道、巷道、广场、社区院落等公共场所乱搭宴棚、灵棚,办事扰民等行为;交警中队要加大对婚丧用车遮挡号牌、社会车辆、无证无牌报废车辆从事遗体运输行为的查处。

(3)推进殡葬改革。积极倡导节俭、文明的殡葬习俗,反对将骨灰装入大棺木进行二次安葬,提倡建立公祭祠堂。各村、社区要加大投入和建设力度,积极发展城乡公益性墓地、公祭祠堂等骨灰存放设施,将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纳入当地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节约土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同时,对毁林造坟、毁田造坟以及违规建造豪华墓地的坚决依法处理。

(二)整治祭车祭路等封建迷信活动

1、整治重点。禁止集体和个人在交通要道、公共场所占道停车、祭车祭路、摆案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方式的祭祀迷信活动,以各主要路口作为重点整治区域,加强经常性管理,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2、专项整治。公安、交通、城管、环保、公路、交警等有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全镇各路段进行巡查,在“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节点开展集中整治,对当事群众进行说服教育,及时制止祭车祭路行为,对不服从劝导和管理的,依法进行处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的整治工作。

3、组织保障及职责分工

由仲村镇移风易俗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活动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落实职责分工,深入推进整治工作。

(1)镇纪委:凡机关、单位、公职人员及党员操办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2)执法中队:对因祭车烧纸等影响城镇容貌环境卫生和损坏市政公共设施的行为,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制止和处罚。

(3)交警二中队:查处违法占道祭车行为,对故意遮挡号牌进行祭车的行为严管重罚;对因祭车祭路、摆案烧香等造成道路堵塞,影响交通安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4)交管所:强化货运、客运等车辆从业人员的安全、思想教育,加强路政管理工作,确保道路畅通,交通安全。

(5)派出所:整治活动中,对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环卫所:对因祭车祭路等造成烟尘污染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查处。

(7)各村、各单位、各企业:按照“属地管理、权责统一”的原则,全面开展整治所辖区域内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的非法占道祭车祭路等封建迷信活动。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各村层层召开会议,全面进行组织发动,通过设置宣传栏、宣传标语、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利用村级广播、宣传车等,对移风易俗进行广泛宣传,把移风易俗作为“四德”典型人物、“文明信用户”评选的重要条件,促进移风易俗活动深入开展,在全镇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建章立制。完善《村居(社区)红白理事会章程》,出台操办红白喜事指导标准。各镇街要指导村居(社区)立足实际,成立红白理事会,制定红白事理事制度,有效监督和规范村民行为。

(三)督导考评。由镇考核办成立督导组,对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移风易俗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督导。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市今年把移风易俗工作纳入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把移风易俗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专题研究,重点部署,积极推进,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立足实际,因地制宜,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全面抓好落实。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带头移风易俗,拒绝一切形式上的浪费和思想上的迷信活动。

(二)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要注意掌握党员干部移风易俗情况,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宣传中心等部门要做好移风易俗宣传引导工作;民政办要牵头建立完善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加强管理,发挥作用,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工会、妇联、团委等部门要积极动员广大职工、妇女、青年等各界群众向陈规陋习作斗争。

(三)建立长效机制。移风易俗具有复杂、艰巨而又长期的特性,不会一蹴而就。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使移风易俗制度化、常态化。各村居(社区)要把移风易俗情况列入《村规民约》,纳入日常村级事务管理,镇将把开展移风易俗情况列入村级千分制考核内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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