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调查报告(专业13篇)

时间:2023-12-15 作者:雨中梧

调查报告的价值在于它不仅是一种总结和归纳的过程,更是一种深入探讨和思考的机会。调查报告范文六:社交媒体对青少年自尊心影响的调查研究。

养老机构调查报告(专业13篇)篇一

人口老龄化是我国在今后长时间内要面临的重大社会问题,作为全国经济发达地区之一的常州,早在1985年就进入老龄化城市行列,比全国提前,到末,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64.28万,占全市总人口358.74万的17.91%。其中8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9.89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76%,占老年人总数的15.39%;90岁以上老人1.04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0.29%,占老年人总数的1.62%;百岁老人180人。全市人均预期寿命达76.84岁。我市人口再生产从传统型过渡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现代型,必然伴随着人口年龄结构的老化,老龄化形势日趋严峻。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老龄工作和社会养老事业的发展十分重视,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的意见》、《关于对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实行政策扶持的意见》等文件,推进各级老龄工作机构和老年群团组织建设,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组织开展关爱老人心理健康活动,等等,不断推进老龄事业发展,使全市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逐步提高。

一、调查研究的目的与方式。

为积极践行和谐老龄化战略,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服务理念,有效解决养老服务需求,从今年3月份起,常州市民政局和常州市老龄办组织开展了市区养老服务需求大调查。调查采取实名填写问卷形式,利用民政和老龄信息平台进行汇总分析,对市区城镇户口按一定比例抽取了10084名老年人。在地区分布上,武进区2300人,新北区1155人,天宁区3218人,钟楼区2711人,戚墅堰区700人;在性别比例上,男性占49.53%,女性占50.47%;在年龄结构上,60-69岁的老人占35.99%,70-79岁的占51.74%,80岁以上的占12.27%。从而有效地保证了调查的科学性。主要内容包括老年人就餐、日间照料服务、精神关爱等方面需求情况。整个调查经历了准备、实施和汇总三个阶段,总共历时两个月的时间。

本次调查严格按照社区准入制要求,贯彻费随事转的原则,由各区按抽样调查老年人数印发《常州市区养老服务需求调查问卷》,由社区具体组织填写,并将收集的信息录入网上填报系统,由社区信息平台进行汇总分析。在整个调查过程中,社区干部认真负责,有的利用星期天和晚上深入到老年人中间耐心调查,然后将调查问卷逐份上报,一旦发现差错及时纠正,问卷回收率达到100%。这次调查的一个明显特征之处在于采用实名制填写的形式,防止出现虚报谎报的现象,也便于以后的抽查,确保了此次调查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通过这次市区养老服务需求大调查,基本摸清了居家养老、社区就餐和日托服务等方面需求,为我市进一步研究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政策,加大老年设施投入和发展老年服务提供了决策依据。

二、市区老年人需求问卷调查基本情况。

(一)老年人基本状况。

1.文化程度偏低。

在被调查的10084名老年人中,文盲、小学文化程度的分别占总数的11.57%和31.85%,初中、中专、高中文化程度的分别占29.64%、8.42%、9.51%,而大学专科、大学本科以上的仅占5.86%和3.15%,老年人文化程度偏低的特征很明显(见图1)。

2.63%以上的老年人是“空巢”老人。

从居住方式来看,在被调查的老年人中,独居和与配偶居住的老人分别占11.38%、52.49%,与子女同住或与孙子女同住的占35.17%,老年人“空巢”现象日趋严峻。

3.身体状况与生活自理状况。

在被调查的老年人中,身体健康或一般的分别占32.53%、35.98%,有慢性疾病或有严重疾病的占27.60%、3.89%(见图2),说明我市老年人的身体状况总体处于较佳状态。生活能够完全自理的占调查总数的87.98%,半自理的占10.26%,不能自理的占1.76%,具有自理能力的老年人占绝大多数。

4.配偶与子女情况。

在被调查的老年人中,配偶健在的占总数的74.21%,配偶不在的占24.26%,没有配偶的为1.53%。再从老年人子女的数量来看,有1个、2个、3个子女的分别占14.75%、37.50%、26.88%,居前三位,有4个和5个及以上子女的占12.22%、7.32%,无子女的占1.33%(见图3)。目前,多子女老年人还占多数,但已明显呈现日趋减少趋势,独生子女老年人目前虽还居少数,但也明显呈现日趋增多趋势,家庭小型化趋势不可逆转。

5.60岁前主要从事的工作。

从被调查的老年人60岁前主要从事的工作来看,21.72%是干部、43.17%是工人、21.82%是农民、6.88%是科技人员、2.21%是自由职业者、0.90%是军人、2.97%是无业人员,还有0.33%是其他工作(见图4)。

6.月经济收入情况。

从经济收入来看,月收入在500元以下、500-1000元、1000-1500元的分别占21.13%、12.88%、36.25%,月收入在1500-元、元以上的占18.11%、9.65%,1.98%的老年人没有经济收入(见图5)。由此可见,大多数老年人经济收入偏低。

7.养老金来源。

选择离退休金是养老经济主要来源的有3050人,另外子女给予、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也是老年人的重要经济来源。

(二)老年人最迫切需求情况。

1.精神赡养是最需。

调查发现,老年人对精神赡养的需求是最强烈的,40.44%的人现在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精神赡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社会养老保险面逐步扩大以及子女的经济扶养能力日益提高,老年人物质生活质量基本有了保障。但是生活的幸福不仅是物质生活上的满足,还包括精神上的享受。从这项调查显示,老人们更渴望情感上的关爱,企盼心灵上的充实。

2.家政服务市场大。

调查显示,29.97%的老年人最需要家政服务。现在社会节奏加快,子女大都忙于工作,不在父母身边的情况比较多,没有时间料理老人的生活,所以对于家政服务的需求会越来越大,也促使家政服务的市场不断扩大。我们可以推测,今后家政市场的发展对于解决就业问题将会起到一定作用。

(三)老年人助餐服务与日托服务需求情况。

1.目前老年人吃饭的提供方式。

在被调查的老年人中,20.73%的人认为吃饭是个问题,79.27%的人认为吃饭不成问题。目前自己做饭的占总数的85.20%,由子女、钟点工、全职保姆做饭的分别占10.59%、1.32%、1.01%,到社区助餐点、与他人搭伙、叫快餐或去饭店吃饭的分别占0.63%、0.33%、0.11%,其它方式占0.81%(见图6)。由此可见,目前老年人自己做饭的占绝大多数,这与68.51%的老年人身体健康或一般,87.98%的老年人生活能够完全自理的情况相符合。

养老机构调查报告(专业13篇)篇二

为深入了解我市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现状,探究加快发展我市养老服务业的有效途径,市政协第三调研组对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已步入老龄化社会。关于人口老龄化,国际上通行的标准是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占人口总数的10%,或者65岁以上老年人占人口总数的7%,即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处于老龄化社会。底,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83.86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5.92%(以全市总人口526.68万人计算),我市已步入老龄化社会。

我市人口老龄化呈现四个特点:一是人口快速老龄化。,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69.55万人,到了20就达到83.86万,年平均增加2.86万人。二是老年人口高龄化。我市现80岁以上老人7.87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9.38%。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物质生活和医疗卫生保健水平的不断提高,人均寿命不断延长,高龄老人还会逐渐增多。三是老年家庭空巢化。年轻人婚后与父母分开住,或转移大城市,农村青壮年大量外出打工等,使得老年家庭空巢化问题突出。四是群体结构多元化。老年人口文化层次越来越高,老年人需求越来越广泛。

(二)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面对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我市积极发展养老服务业,以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为重点,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我市现有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628个,其中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及老年人小饭桌25个,农村互助幸福院及养老服务站603个。公办养老机构44个(包括敬老院16个、光荣院和复退军人休疗中心9个、公办老年公寓4个、县级养老服务中心10个、县级社会福利中心5个),民办养老机构13个。养老床位数已达到18604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25.9张。

1.政策扶持,促进养老机构快速发展。根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35号)文件精神,我市在土地使用、信贷支持、补助贴息和政府采购等方面出台系列政策,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设施的扶持改造。其中对民办养老机构的运营补贴,根据养老机构的等级和供养人员的`不同,给予30元-80元/人·月(共九档)的补助。

2.统筹城乡,推动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协调发展。在城市,主要是兴建老年服务中心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小饭桌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培育老年社会组织,推进日托服务、餐饮服务、文体活动服务和志愿者服务、互助服务,不断丰富养老服务内容。在农村,主要是依托敬老院和互助幸福院对农村留守老人和“空巢”老人进行日常生活、文体娱乐和精神慰藉的照护服务,先后投资2.8亿元建设农村中心敬老院11个,区域敬老院4个,养老床位5300张,集中供养农村五保户1500多人。

3.多方参与,加快养老服务业建设步伐。积极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等多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建老年公寓、养老院、爱心护理院等,促进各类为老服务设施协调发展;遵循管办分离原则,引入社会力量,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的社会化运作;通过购买服务、安排公益性岗位、互帮互助、有偿服务等形式,为辖区老年人提供服务;通过政府赞助经费、提供形式,鼓励和引导家政行业、医护机构、大专院校等专业性技术人才组织开展为老志愿者服务活动。

二、我市养老服务业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对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整个社会对老龄化面临的严峻形势尚没有足够的认识和重视,还没有把发展老年服务业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有关政策落实缺乏刚性措施,有的养老优惠政策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得到真正落实。群众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关注度还不够高,养老观念有待转变。

(二)政策落实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发展养老服务业在城市规划、土地供应、税收优惠、融资补贴、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随后,省、市也相继出台系列鼓励政策,但由于这些政策涉及规划、国土、税务、财政、水电气等多个部门,没有有效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在实际工作中,一些政策难以落实。例如,在土地供需紧张的现实情况下,给民办养老机构用地实行划拨或者优先供地是很难的。对一些老旧小区来讲,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也是不可能达到的。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相关扶持政策效果不佳,都制约着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三)政府财政投入有待进一步加大。目前我市各级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资金,基本上来源于中、省项目资助资金和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市、县财政均未列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费。由于上级项目资金投入较少,各级财政配套资金难以落实,致使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困难。

(四)养老服务组织和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服务组织数量较少。目前从事社区养老服务的组织主要以社区居委会、志愿者组织和一些家政服务公司为主,专门从事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企业较少。二是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低。目前为老服务人员数量偏少,素质较低,服务方式单一,服务功能不全,作用发挥不够等情况在养老机构普遍存在,甚至还有打骂体罚老人的现象。为老服务专业化水平不高,大多数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还局限于低层次的日常生活护理和家政服务,缺乏专业的医疗康复、精神慰藉等高层次服务。

三、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一)重视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是新时期党中央采取的应对人口老龄化、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填补服务业发展“短板”、拉动消费、扩大就业等一举多得之策。要增强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构,把发展养老服务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通盘考虑,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尊老敬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明确养老服务保障措施。一是完善政策措施。制定出台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具体实施办法,健全和完善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协调机构,明确各成员单位在选点规划、用地审批、产权登记、运营补贴奖励、人力资源配置等方面的职责;制定出台促进我市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及失能、困难老人养老补贴的具体办法,使各项扶持措施更加具有可操作性。二是建立考评机制。发挥“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协调机构”的作用,加强督促协调,确定各成员单位在推动养老服务设施改造、项目建设(用地保障、评审申报、资金配套、规划许可、医养结合、专业服务人员教育和培训、职称评定、以及融资和运营风险评估、保险)等方面的职责和责任,发挥党委政府养老服务“保底”作用。

(三)完善为老服务基础设施。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列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投资预算,加大财政资金在养老机构建设项目方面的投资比例;增加民办养老机构建设项目政府补助资金,提升项目建设资助标准和运营资助标准。二是解决养老服务项目建设用地难问题。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解决老旧小区建设用地难问题。对新建社区在规划层面,严格按标准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加快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餐桌等基础设施建设。

(四)发展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按照就近方便、小型多样的原则,建立以社会为主体、社区为纽带,满足老年人各种服务需求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推行居家养老服务长效化,完善支持政策,整合部门资源,强化家庭养老功能,形成多层次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推行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化,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功能,推行“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化发展、集约化运作,提升专业服务水平。推行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加强养老信息建设。利用社会义工和志愿者组织,不断拓宽新的扶老助老渠道。

(五)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一是发挥敬老院的功能,在保证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的前提下,支持供养机构改善设施条件并向社会开放。二是加强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充分利用农村闲置院落、校舍等场所,通过改扩建等途径,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使其成为提供农村养老服务的阵地和平台。建立完善失能老人养老服务和护理补贴制度,将农村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服务纳入到基本公共养老服务的范畴,明确政府、社会、家庭的责任。建立失能老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失能老人照护服务的购买力问题。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作用,建立农村老年人失能风险源头预防与事中干预服务机制。发挥村级组织的作用,协助政府相关部门落实好现有的福利救助政策。

(六)加强为老服务组织建设。一是鼓励和扶持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降低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的登记门槛,设立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专项补助基金,推动我市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快速健康发展。二是积极培育志愿者服务队伍。动员、组织、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慈善组织、在校学生和广大市民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各种公益性服务,鼓励各行业以各种形式参加为老服务,壮大志愿者为老服务队伍,发挥志愿者为老服务作用。政府要建立为老志愿服务的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服务组织、志愿者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提升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水平。一是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职业院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点,系统培养为老服务专业人才。同时聘请专家、教授现场教学或依托职业院校远程教育等途径,加强对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和养老护理员的培训,逐步形成结构合理、技术达标、爱岗敬业、高中初级相匹配的养老服务队伍,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人才需求。二是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待遇。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建议按公益岗位对待,享受公益岗位从业人员的待遇。三是提高养老机构为老服务层次。加快为老服务人才培养,提高为老服务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素养,不断提高为老服务水平。民政部门要建立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评估制度,定期对养老机构的人员配备、设施设备条件、管理水平、服务质量、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估,定期向社会公布并受其监督。对一些有打骂体罚,甚至有虐待老人行为的,加大处罚力度,触犯法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确保老人有一个安全、舒适的养老环境。

(八)创新养老服务发展模式。一是建立为老服务信息平台。建立为老服务热线、居家呼叫系统、社区服务便民网等便捷的求助和服务信息沟通渠道,便于老人进行日常咨询和紧急求助。二是大力发展养老产业。鼓励相关行业拓展适合老年人的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健康服务、精神慰藉、法律服务和信息服务,加强残障老人专业化服务工作。支持企业开发康复辅具、食品药品、服装服饰等老年产品,引导商业机构设立老年用品专区。健全市场规范和行业标准,确保养老服务和产品质量,营造安全、便利、诚信的消费环境。

养老机构调查报告(专业13篇)篇三

为深入了解我市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现状,探究加快发展我市养老服务业的有效途径,市政协第三调研组对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已步入老龄化社会。

关于人口老龄化,国际上通行的标准是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占人口总数的10%,或者65岁以上老年人占人口总数的7%,即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处于老龄化社会。底,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83.86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5.92%(以全市总人口526.68万人计算),我市已步入老龄化社会。

我市人口老龄化呈现四个特点:一是人口快速老龄化。,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69.55万人,到了20就达到83.86万,年平均增加2.86万人。二是老年人口高龄化。我市现80岁以上老人7.87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9.38%。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物质生活和医疗卫生保健水平的不断提高,人均寿命不断延长,高龄老人还会逐渐增多。三是老年家庭空巢化。年轻人婚后与父母分开住,或转移大城市,农村青壮年大量外出打工等,使得老年家庭空巢化问题突出。四是群体结构多元化。老年人口文化层次越来越高,老年人需求越来越广泛。

面对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我市积极发展养老服务业,以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为重点,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我市现有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628个,其中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及老年人小饭桌25个,农村互助幸福院及养老服务站603个。公办养老机构44个(包括敬老院16个、光荣院和复退军人休疗中心9个、公办老年公寓4个、县级养老服务中心10个、县级社会福利中心5个),民办养老机构13个。养老床位数已达到18604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25.9张。

1.政策扶持,促进养老机构快速发展。根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35号)文件精神,我市在土地使用、信贷支持、补助贴息和政府采购等方面出台系列政策,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设施的扶持改造。其中对民办养老机构的运营补贴,根据养老机构的等级和供养人员的不同,给予30元-80元/人·月(共九档)的补助。

2.统筹城乡,推动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协调发展。在城市,主要是兴建老年服务中心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小饭桌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培育老年社会组织,推进日托服务、餐饮服务、文体活动服务和志愿者服务、互助服务,不断丰富养老服务内容。在农村,主要是依托敬老院和互助幸福院对农村留守老人和“空巢”老人进行日常生活、文体娱乐和精神慰藉的照护服务,先后投资2.8亿元建设农村中心敬老院11个,区域敬老院4个,养老床位5300张,集中供养农村五保户1500多人。

3.多方参与,加快养老服务业建设步伐。积极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等多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建老年公寓、养老院、爱心护理院等,促进各类为老服务设施协调发展;遵循管办分离原则,引入社会力量,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的社会化运作;通过购买服务、安排公益性岗位、互帮互助、有偿服务等形式,为辖区老年人提供服务;通过政府赞助经费、提供形式,鼓励和引导家政行业、医护机构、大专院校等专业性技术人才组织开展为老志愿者服务活动。

二、我市养老服务业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对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整个社会对老龄化面临的严峻形势尚没有足够的认识和重视,还没有把发展老年服务业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有关政策落实缺乏刚性措施,有的养老优惠政策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得到真正落实。群众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关注度还不够高,养老观念有待转变。

(二)政策落实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发展养老服务业在城市规划、土地供应、税收优惠、融资补贴、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随后,省、市也相继出台系列鼓励政策,但由于这些政策涉及规划、国土、税务、财政、水电气等多个部门,没有有效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在实际工作中,一些政策难以落实。例如,在土地供需紧张的现实情况下,给民办养老机构用地实行划拨或者优先供地是很难的。对一些老旧小区来讲,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也是不可能达到的。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相关扶持政策效果不佳,都制约着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三)政府财政投入有待进一步加大。

目前我市各级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资金,基本上来源于中、省项目资助资金和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市、县财政均未列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费。由于上级项目资金投入较少,各级财政配套资金难以落实,致使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困难。

(四)养老服务组织和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是服务组织数量较少。目前从事社区养老服务的组织主要以社区居委会、志愿者组织和一些家政服务公司为主,专门从事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企业较少。二是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低。目前为老服务人员数量偏少,素质较低,服务方式单一,服务功能不全,作用发挥不够等情况在养老机构普遍存在,甚至还有打骂体罚老人的现象。为老服务专业化水平不高,大多数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还局限于低层次的日常生活护理和家政服务,缺乏专业的医疗康复、精神慰藉等高层次服务。

三、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一)重视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是新时期党中央采取的应对人口老龄化、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填补服务业发展“短板”、拉动消费、扩大就业等一举多得之策。要增强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构,把发展养老服务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通盘考虑,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尊老敬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明确养老服务保障措施。一是完善政策措施。制定出台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具体实施办法,健全和完善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协调机构,明确各成员单位在选点规划、用地审批、产权登记、运营补贴奖励、人力资源配置等方面的`职责;制定出台促进我市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及失能、困难老人养老补贴的具体办法,使各项扶持措施更加具有可操作性。二是建立考评机制。发挥“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协调机构”的作用,加强督促协调,确定各成员单位在推动养老服务设施改造、项目建设(用地保障、评审申报、资金配套、规划许可、医养结合、专业服务人员教育和培训、职称评定、以及融资和运营风险评估、保险)等方面的职责和责任,发挥党委政府养老服务“保底”作用。

养老机构调查报告(专业13篇)篇四

一、背景:

根据《湖南省第二届大学生“走读‘美丽文化乡镇’”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全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为积极响应学校暑期“三下乡”的要求;这个暑假,我们一行利用闲余时间去了湖南省岳阳市区的老人疗养院和颐养院,调研了相关老人群体的生活现状;岳阳敬老助老的情况以及社会力量在养老问题上做出的努力和贡献。并整理写成此稿,希望能对于岳阳市的养老问题有一个管中窥豹的作用,能够更加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和关注,并采取更多的更有效措施,从而达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共同建设和谐社会的愿景。

摘要: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老年人在社会人群中的比例逐渐增大,特别是“四、二、一”现代家庭结构已经显现,很多老年人过着孤寡的生活,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已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和难点。老年人的赡养、医疗保障、社会服务等问题的日益凸现,必将对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诸多影响和挑战。可以预计,在今后较长的一段时间里养老问题都会成为政府部门工作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究竟什么才是真正的敬老助老?阻碍岳阳市区老人安享晚年的主要问题又有哪些?我们该怎样做才能切实帮助老人?本文就以下问题进行调查说明。

研究目标:

1、通过我们探访的岳阳市国泰阳光老年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具体情况,以及疗养院的实地走访考察,询问老人与护理人员的生活情况,国家政策的落实情况,以及老人们希望得到怎样的护理。

2、通过查阅资料了解湖南省岳阳市老人院、颐养院的实际情况,并参考有关学者对敬老助老问题的看法及建议,参考国内外经典案例以及国家政策,充分考虑湖南省岳阳市的地区特点,提出自己对敬老问题的看法。

研究内容:调查湖南省岳阳市有关养老的政策、实行情况及国内外其他地区养老的政策、实行情况。

研究方法:调研式、访谈式、文献式等研究方法。

研究对象:湖南省岳阳市国泰阳光老年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三、调查结果。

1、“十五”期间,湖南省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增长迅速。到底,全省老年人口已达819.74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2.18%。据预测,“十一五”期间,湖南省老年人口将以每年2.6%的速度增长,至将超过1000万人,占总人口的14%以上。老龄问题的社会压力显著加大,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将带来较大影响。

然而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提供的数据,以岳阳市的中心城区岳阳楼区为个例,人口普查中,岳阳楼区0—14岁、15—64岁、65岁及以上三个年龄段的人口数分别为102741、414192和25666,占总人口的19.0%、76.3%和4.7%,这表明岳阳楼区正处在劳动年龄人口“黄金时期”,表现为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比重超过了总人口数的70%。

2、岳阳市(岳阳楼区)的养老院共有5家,分别是湖南省岳阳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岳阳市国泰阳光颐养院,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通海路管理处敬老院,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郭镇乡敬老院,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梅溪乡敬老院,床位也仅有1000张,而且上述养老院的入住率也普遍不高。

3、接着说明一下我们探访的疗养院的具体情况:岳阳市国泰阳光老年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由岳阳市国资委下属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与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合作成立,注册资金5000万元,其中市国资公司控股51%,岳阳职院占股份49%。公司占地面积113亩,建设规模3.646万平方米,总投资1.2亿元,可同时容纳800位老人入住。

该公司位于岳阳市奇家岭社区羊角山,地处107国道西侧和s306东侧,离岳阳市区1.9公里,北距京珠高速公路岳阳连接线2公里,交通便捷。国泰阳光颐养苑作为岳阳市民生工程列入了“十二五”老年事业发展规划,是一所集颐养、保健、康复、教学、娱乐、休闲为一体的中高档老人公寓。

国泰阳光颐养苑环境优美,绿化面积占全苑65%,山水相依,极富民族特色的`徽派建筑与现代化的家居功能完美结合,使得建筑造型、建筑色彩和自然山水及庭园绿化互相映衬,苑区面临南湖游路,为老人提供散步、登山、垂钓、小憩的休闲场所,营造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居住休闲环境。苑内电梯、中央空调和全天热水供应一应俱全,生活、健身、康复等设施高档齐全,亲近大自然的大型室外花园、门球场、休闲广场、人工湖垂钓、自采果蔬园、健身室等丰富多彩的室外养生活动场地令老人尽情享受自然怡人的田园休闲生活;面向社会开放的老年大学,配有多功能厅、舞蹈室、琴房、电脑房、合唱舞蹈排练厅等专门教室,开设多门专业课程,为老人营造一个开放式交流的人文环境;康复中心、老年护理中心等专业医疗设施为老人生活提供高质的服务;从高校、企业引进的康复师、爱心护工、心理咨询师、营养师等多种专业人才是老人精神和物质生活双提高的有力保证;设立的奇家岭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及定点医疗保险更是解老人后顾之忧。

4、国外现状:

在日本,日本的老龄人生活质量是在良好的社会保险保障体系基础上实现的。养老社区提供无障碍设施的老龄人住宅产品、具有看护性质的老龄人住宅产品、能和家人共同生活(二代居)的住宅产品。老人专用住宅套型是指将普通住宅楼栋中的一部分套型进行适老化设计,例如增加扶手、满足轮椅通行需求、考虑护理人员陪住等。

以美国为例,老年人的居住设施大致分为五类:独立式住宅、老年公寓、养老院、护理院、老年养生社区,每一类辅以相应的服务管理体制。美国的养老模式有盈利和非盈利之分,前者大多为私人公司所办。其养老社区建筑规模大,有各种各样的俱乐部,开设的课程和组织的活动超过80种以上。太阳城就是其典型代表楼盘。美国太阳城的整个社区包括“太阳城中心”(独立家庭别墅)、“国王之殿”(连体别墅)、“湖中之塔”(辅助照料式住宅和家庭护理机构)、“庭院”和“阿斯顿花园”(出租的独立居住公寓)以及“自由广场”(辅助照料式住宅和家庭护理机构)六大居住社区。以上各社区共同享用一个邮局、超市、医疗机构、银行和教堂。

欧洲也是较早步入老龄社会的地区之一,国家政策倾向于让老年人居住在独立的公寓中。建筑将城市意味、社区功能和生态目标三种元素结合在一起,讲究自理自助。如德国慕尼黑奥古斯提诺姆老年公寓,这是全球诞生的第一家老年公寓,目前通过基金会和服务公司运作,已经有40多年的历史。该公寓设施齐全,功能完善,服务优良。除医疗等必备配套外,洗衣室、休息室、礼拜堂、桑拿、室内游泳池(兼具锻炼和治疗作用)、健身中心、图书馆、钢琴室、发廊、咖啡吧、餐厅、迷你型高尔夫练习设施等一应俱全。

西方国家养老模式主要以家庭养老、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三种基础养老模式为主。随着社会发展,西方发达国家的一些养老机构在觉察到老人不同的需求后,开始推广诸如互助养老、以房养老、旅游养老、候鸟式养老等多种形式的养老模式。

四、调查结果分析。

目前湖南省岳阳市敬老助老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中国农村养老情况实施的实际情况是一脉相承的,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岳阳市(岳阳楼区)的养老院共有5家,养老院的入住率普遍不高。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岳阳市养老还是以家庭养老为主。而且上述都为政府或者国资委旗下企业,私人力量未能充分利用。

2、与国内的养老地产模式乱象丛生的现状不同的是,国际上很多发达国家由于早已步入老龄化社会,形成了丰富成熟的养老地产开发模式。近几年,中国的各种养老机构、开发商纷纷走出去参观、学习,于是,国外的一些经典项目也成了中国养老地产的样本。通过这些“样本”,我们也许能感悟到“中国养老地产”的未来走向。

3、现在国内养老问题受到重点关注,国家及社会各界在积极推行养老保险的试点安排。但是容易忽略老人一代的精神需求的多样性,很多老人得不到专业的护理,只是单纯地解决衣食住行等基本生理方面的需求,业余生活依旧很枯燥。

4、民办养老机构从建立之初,基础就不是特别牢靠,养老院入门的标准太低,或者说在入门时的执行力度不够,有很多资质、条件、管理水平都没有达到的情况下,就进入了养老行业。养老机构在运行的时候,由于经费的紧张,由于国家相关政策落实不够,造成了它们低成本的运行,所以本来应该达到一个较高的服务水平,结果现在因为经费的问题以及各方面的原因,养老院就达不到这个标准。

五、对现行问题及提出的建议。

1、继续加大对岳阳敬老助老问题的关注。社会各界及媒体要积极宣传、广泛传播、加大社会舆论的监察力度。提高青壮年一代的帮助和关爱老人的普遍意识。

2、政府要切实落实养老及老年人救助政策,加强管理,加大投资力度。老龄化的发展趋势以及普遍不受关注的现状,使得政府部门更要加大投入力度。温克勒在总结欧洲国家农民养老金的财政状况时说的:“没有一个社会保障机构能光依靠所缴费用来承担农民养老金的支出。它们都需要依赖政府补助和其他方式来补贴。”因此,必须强调国家在养老保障问题上的重大责任,政府不但要落实公共敬老院的普遍情况,还要对孤寡老人、残疾老人进行补贴,改进推广养老保险机制。

3、时代的发展要求我们不能单纯地依靠养老院的模式,要尽可能地多样化发展养老类型的产业。“我们需要有遍地开花的社区养老院要用更多的投入来撬动周边配套的养老服务让更多的社会资金考虑到养老的需求”。

4、各类养老院颐养院要坚持本着“为天下儿女尽孝,为世上老人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为和谐社会添彩,为教学实训服务”的服务理念,按照老年人年龄、身体的特征开展个性化服务,为有特殊要求的老人提供量身定做的亲情服务,充分体现人文关怀。努力办成一所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老年人颐养天年的乐园。

养老机构调查报告(专业13篇)篇五

为促进我市城乡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险工作健康发展,4-5月,市政协组织部分委员,会同市人社局、卫生局,深入达川区、xx县、xx县、经开区及市级有关部门,就全市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险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我市按照“广覆盖、促征缴、强清欠、严管理”的工作思路,建立了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养老、医疗覆盖范围持续扩大,保障水平明显提升,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民生保障。

(一)养老保险情况。截止2013年底,一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32.9万人,当年基金总收入51.48亿元(含中央财政转移、当期征缴及清欠),发放养老金46.24亿元,人均月养老金1460元,当期结余5.24亿元,累计结余28.43亿元,去年核销142家国有关闭破产企业欠缴的养老保险费3.31亿元。二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252.3万人,参保缴费145万人,参保率87.6%;当年基金总收入8.79亿元,发放养老金6.01亿元,人均月养老金58元,当期结余2.78亿元,累计结余8.13亿元。

(二)医疗保险情况。一是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104.5万人,参保率98%,其中,职工参保37.4万人,城镇居民参保67.1万人;基金总收入9.84亿元,支出医疗费10.15亿元,当期赤字0.31亿元,累计结余10.9亿元(其中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结余8.96亿元,主要是个人账户结余)。二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覆盖524万人,参保率95%;2005年以来共筹集基金30.5亿元,2013年共补偿919万人次,补偿金额18.98亿元,累计结余2.2794亿元。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方面。一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大。2013年,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当期征缴收入(含清欠)37.96亿元,完成了省上下达任务,当期支付养老金46.24亿元,支出缺口7.24亿元。主要原因:第一,停产待改制企业欠费严重,据测算,全市停产待改制企业每年欠缴社会保险费高达1亿元。第二,参保人员和退休人员供养比严重失衡,2013年全市供养比为1.15:1,低于全省1.81:1的平均水平。第三,连续10年上调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增大了基金支付压力,仅2013年就多支付养老金4.5亿元。第四,征缴扩面难度大,部分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下非公有制企业为追求经济效益,降低经营成本,不主动为职工投保;部分职工因收入低、负担重、缴费年限长、不能及时享受等原因,参保积极性不高。二是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匹配资金不到位。按照政策规定,符合安置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应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但由于“未征先用、未补先用”现象突出,政府应匹配的养老保险统筹资金不到位,被征地农民无法及时参保。以经开区为例,由于土地价格倒挂,被征地农民社保安置费用缺口较大,无法保证其参加社会保险。据统计,截止2013底,经开区被征地农民15000余人,应匹配社会保障资金5.03亿元,缺口3.22亿元。由于经开区财政困难,经费无法解决,被征地农民无法办理参保,上访不断。三是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经费未落实到位。按中办发〔2003〕16号和川委办〔2003〕20号文件规定,同级财政应保障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经费。目前除xx市按退休人员每人每年8元的标准纳入预算外,其它区县均未落实到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基本没有开展。

(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方面。一是覆盖面广但实际参保缴费少,断保现象突出。主要是因为保障水平低、无待遇调整机制、积累期长,城乡居民参保积极性不高。如按最高缴费档次3000元/年的标准,最低缴费年限15年计算,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时,可享受400/月元左右的养老金;如按最低缴费档次100元/年的标准,最低缴费年限15年计算,到龄时仅能领取62/月元养老金,对青壮年没有吸引力。二是财政投入不足。按照川编发〔2010〕11号文件规定,对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的村级协办员,可采取财政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多渠道解决其工作经费,但目前我市没有落实。三是经办人员严重不足。全市县级经办人员102人,与服务对象比为1:40000;乡镇经办人员645人,其中431人为兼职人员,与服务对象比为1:6202,明显制约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开展,也降低了为群众服务的质量。

(三)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方面。一是关闭、破产、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欠费突出。按规定,关闭、破产、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由财政一次性清算并代缴10年,但全市欠费严重,仅市本级欠费就高达2亿元。二是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公布滞后,影响缴费和报账。按照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全市社会平均工资,而该数据统计部门在每年5、6月才公布,公布前单位参保缴费和个人门诊住院报账均受到影响。三是居民医保门诊统筹费管理使用不规范。按照规定,城镇居民虽没有个人账户,但可享用110元/年门诊费用,如没有使用又不能接转。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却在年终违规采取突击发放药物或其它生活用品,冲抵当年门诊费。由于所领药品和物品有的不适用、有的价格高、有的临近过期,群众对此意见大。四是医疗监管难。医生开处方灵活性大,对用药、用量难以管控,我市虽然实施了总额控制的医保支付模式,但医疗机构接受程度不高,推进缓慢。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方面。一是新农合基金支付压力大。由于全市乡镇卫生院核定事业编制8319人,但实际在编只有6300多人,缺编严重,影响了乡镇卫生院正常业务工作的开展,再加上村卫生人员多数医疗水平不高,满足不了群众就地就医需求,不少病人向上级医院流转,增加了新农合基金支出压力,减少了农民实际受惠额度。二是过度医疗现象较严重。一些基层医疗机构受利益驱动,对患者提供过度医疗服务,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现象突出。三是监管力量薄弱。7个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共有编制80个,市级没有专门的新农合管理机构,只有一名兼职管理人员。由于人员不足,难以对新农合运行情况实施有效监管。

三、对策建议。

(一)着力征缴扩面,进一步提高保障能力。一是加大征缴扩面力度。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法》,实行城乡一体化参保,鼓励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城乡居民自主选择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落实“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超过15年的,每增加1年缴费年限,在核定的养老金基础上每月增发2元基础养老金,由市县财政解决。建立协同联动机制,相关部门加强配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加大征收力度,确保各项保险费“应收尽收”。二是按时发放养老金。若上级财政基础养老金未及时到位,各县(市、区)财政应先行垫付,确保城乡居民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三是保障必需经费。推行xx县做法,督促各县(市、区)根据参保服务对象人数,建立常态化的工作运行经费拨付机制。四是配足乡镇工作人员。落实川编发〔2010〕11号文件关于服务对象1万人以下,核定事业编制2名,服务对象超过1万人的,增加1名编制的`规定,确保工作有人抓。

养老机构调查报告(专业13篇)篇六

第一条为了规范对养老机构的管理,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养老机构是指依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的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其他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对养老机构实施监督。

第四条养老机构应当依法保障收住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应当遵守养老机构的规章制度。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的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的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相关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养老机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应当优先保障孤老优抚对象和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第七条民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办、运营养老机构。

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养老机构提供捐赠和志愿服务。

第八条民政部门对在养老机构服务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服务内容。

第九条养老机构按照服务协议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

第十条养老机构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养老机构基本规范等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和规范。

第十一条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应当与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

服务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养老机构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

(二)老年人及其代理人和老年人指定的经常联系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三)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

(四)收费标准以及费用支付方式;。

(五)服务期限和地点;。

(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七)协议变更、解除与终止的条件;。

(八)违约责任;。

(九)意外伤害责任认定和争议解决方式;。

(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

服务协议示范文本由国务院民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养老机构应当提供满足老年人日常生活需求的吃饭、穿衣、如厕、洗澡、室内外活动等服务。

养老机构应当提供符合老年人居住条件的住房,并配备适合老年人安全保护要求的设施、设备及用具,定期对老年人活动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和清洗。

养老机构提供的饮食应当符合卫生要求、有利于老年人营养平衡、符合民族风俗习惯。

第十三条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入院评估制度,做好老年人健康状况评估,并根据服务协议和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实施分级分类服务。

养老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组织定期体检,做好疾病预防工作。

养老机构可以通过设立医疗机构或者采取与周边医疗机构合作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的,应当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按照医疗机构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养老机构在老年人突发危重疾病时,应当及时通知代理人或者经常联系人并转送医疗机构救治;发现老年人为疑似传染病病人或者精神障碍患者时,应当依照传染病防治、精神卫生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养老机构应当根据需要为老年人提供情绪疏导、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精神慰藉服务。

第十六条养老机构应当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养老机构开展文化、体育、娱乐活动时,应当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三章内部管理。

第十七条养老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消防、卫生、财务、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制定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并予以公开。

第十八条养老机构应当配备与服务和运营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并依法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

养老机构中从事医疗、康复、社会工作等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持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上岗;养老护理人员应当接受专业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养老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

第十九条养老机构应当依照其登记类型、经营性质、设施设备条件、管理水平、服务质量、护理等级等因素确定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

养老机构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各类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并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价格管理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养老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使用捐赠物资,接受志愿服务。

第二十一条养老机构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做好老年人安全保障工作。

第二十二条养老机构应当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行消防工作责任制,配置、维护消防设施、器材,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消防安全培训。

第二十三条养老机构应当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发生后,养老机构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理程序,根据突发事件应对管理职责分工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将应急处理结果报实施许可的民政部门和住所地民政部门。

第二十四条鼓励养老机构投保责任保险,降低机构运营风险。

第二十五条养老机构应当建立老年人信息档案,妥善保存相关原始资料。

第二十六条养老机构应当经常听取老年人的意见和建议,发挥老年人对养老机构服务和管理的监督促进作用。

第二十七条养老机构因变更或者终止等原因暂停、终止服务的,应当于暂停或者终止服务60日前,向实施许可的民政部门提交老年人安置方案,方案中应当明确收住老年人的数量、安置计划及实施日期等事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民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安置方案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民政部门应当督促养老机构实施安置方案,并及时为其妥善安置老年人提供帮助。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民政部门应当按照实施许可权限,通过书面检查或者实地查验等方式对养老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上级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下级民政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养老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之前向实施许可的民政部门提交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年度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服务范围、服务质量、运营管理等情况。

第二十九条民政部门应当建立养老机构评估制度,定期对养老机构的人员、设施、服务、管理、信誉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养老机构评估工作可以委托第三方实施,评估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条民政部门应当定期开展养老服务行业统计工作,养老机构应当及时准确报送相关信息。

第三十一条民政部门应当建立对养老机构管理的举报和投诉制度。

民政部门接到举报、投诉后,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三十二条上级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民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及时纠正养老机构管理中的违规违法行为。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养老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实施许可的民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与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或者协议不符合规定的;。

(二)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开展服务的;。

(三)配备人员的资格不符合规定的;。

(五)利用养老机构的房屋、场地、设施开展与养老服务宗旨无关的活动的;。

(六)歧视、侮辱、虐待或遗弃老年人以及其他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

(七)擅自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的;。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三十四条民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由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国家对光荣院、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养老机构的管理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办理。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年7月1日起施行。

养老机构调查报告(专业13篇)篇七

为掌握全县人口老龄化状况,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从3月份开始,县政协由一名副主席带队,社会管理委员会部分委员组成调研组,走访统计、人口计生、民政等相关部门,掌握了我县老龄人口结构、赡养情况等数据,深入县光荣院、西红庙敬老院、郭磊庄敬老院、新羊屯益寿园老年公寓,以及高新区上小站夕阳红老年公寓、四杰屯春雷老年公寓等养老服务机构,实地查看了养老机构的运营情况和老人生活状况,对我县社会养老服务需求和发展趋势进行了认真地调查、分析和研究。并于20**年6月29日,组织县政协常委视察了郭磊庄敬老院、杏园庄农村互助幸福院、新羊屯益寿园老年公寓、西红庙敬老院。从中总结了经验,发现了问题,进而提出了相关建议。主要有:

一、万全县人口老龄化状况和养老情况。

(一)我县已进入老龄化社会且老龄化程度较高。

按照国际通用标准,一个地区60岁以上老人占总人口10%,或者65岁以上老人占总人口7%,即视为进入老龄化社会。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我县常住人口211706人,其中60岁以上33885人,占16.01%,65岁以上23475人,占11.08%,无论使用那一年龄段,都已大幅度超过老龄化社会标准。我县人口老龄化的特点为:一是老龄化程度高,比全国平均水平(60岁以上占13.26%、65岁以上占8.87%)高出很多,也是全市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县区之一;二是老年人增速快,60岁以上老人以年均一千人以上的规模不断增加,“十二五”期间极有可能突破4万人;三是空巢老人多,约占全县老人总数的37.82%。

(二)传统居家养老负担正在加重。

社会养老主要存在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三种形式,我县目前最主要的养老形式仍是居家养老,但由于各种原因,家庭的养老功能正在弱化。一是我县仍属贫困地区,还有部分群众没有脱贫,遭遇“未富先老”,低收入老年人无力承担各项居家养老支出。二是随着城市化、老龄化程度加重,多数子女难以平衡工作和照顾父母的关系,也难以找到合适的护理人员照料老人,而且多数家庭也无经济能力雇佣专业护理人员。三是由于计划生育政策,出现了老人多子女少的情况。全县84915户家庭中有独身子女家庭8587户,占10.11%,而且独身子女户主要集中在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企业员工中,已经形成“421”家庭结构,家庭中少数的青年人难以照料多数的老年人。居家养老的负担正在加重,需要成熟并具有较高服务水平的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作为补充。

(三)我县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出台了实施意见,做了大量工作。主要有:

1、养老机构建设。自以来,我县养老机构建设总投资2250万元,其中民间投资860万元。目前,全县共有光荣院1所、县办中心敬老院5所(高庙堡、西红庙、膳房堡、郭磊庄、洗马林)和民办社会养老福利机构1所(新羊屯益寿园老年公寓)。养老机构占地42621平方米,建筑面积10872平方米,拥有床位792张,入住老人344人。其中,位于新羊屯的益寿园老年公寓占地3996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床位150张,入住老人86人。另外,从开始实施的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按照“村级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的办院模式,目前已建成22个,拥有住房183间、床位206张,入住老人40人。

2、养老保障和福利。截止目前,全县共有享受低保老年人15661人(其中农村低保14713人、城市低保948人),享受农村五保老年人1141人。全县70岁以上农村老年人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生活困难和有残疾的60岁以上老年人也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在此基础上,城乡低保对象中80岁以上老年人每月增加保障金10元、90岁以上老年人每月增加保障金30元。100岁以上老年人每月发放高龄补贴100元,90岁以上老年人每月发放高龄补贴50元。此外,全县995户年满60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或双女)享受每人每月50元的奖励扶助。

3、老年人救助服务。积极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20,投资4.8万元,向县城内60岁以上低保对象和82岁以上老年人免费赠送“老年呼叫器”400部。

二、养老服务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县养老服务工作取得了较快发展,但还难以适应社会老龄化不断发展的形势和广大老年人养老服务的需求。主要表现在:

(一)现行养老保障制度覆盖面窄,保障水平较低。

1、公办养老机构没有走向社会化。光荣院接收孤老参战军人,县办中心敬老院接收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没有依靠的鳏、寡、孤、独的“五保”老人,绝大多数为无人照顾的男性老人。公办养老机构还停留在国家优抚、福利和救助的层面,受众限定于参战军人和五保户等特殊群体,没有真正开展面向全社会老年人的养老服务。

2、养老保障和福利工作仍需加强。全县只有49.59%的老年人享受低保或五保,其他大部分老年人仍靠自己或子女维持晚年生活。而且,由于生活支出逐年增加和物价较快上涨,低保和其他补贴、扶助金的作用已被部分抵消。

(二)现有养老机构服务供给能力弱,发展水平较低。

1、养老床位较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中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国每千名老人中拥有养老床位30张。目前我县每千名老人中拥有养老床位23张(不包括互助幸福院),离《规划》目标还有一些差距。

2、床位空置较多。在养老床位不足的同时,全县床位入住率只有43.43%,其中公办养老机构床位入住率只有40.19%,空置率高达59.81%,大量床位闲置。而且,由于孤老参战军人和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老人规模相对稳定、人员相对固定,如果短期内光荣院和敬老院仍不接收普通社会老人,床位空置率仍将保持在较高水平。

养老机构调查报告(专业13篇)篇八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商业银行市场化运作不断强化,对其县级机构的布局不断收缩和信贷权限不断上收,国有商业银行县级机构对农村经济发展支持的色彩逐步弱化。对我县农村经济发展及农业生产发展支持的重担落在了农村信用社一家身上。我县农业生产基础薄弱,加上农村信用社本身先天和历史积累存在的问题,造成了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不力,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1、x县情。x县地处黄河岸边,境内交通不便,矿藏贫泛,工业较为落后,是个传统的山区农业生产小县,传统农业占主导地位。农业人口5万多人,占总人口的85。据统计,20xx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196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00元,财政收入800万元。

2、xx县金融机构格局现状。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入,x县建行、工行都相继撤并,农发行降格为信贷组,目前只有人民银行x县支行、农业银行x县支行、8家农村信用社法人机构、邮政储蓄及保险代办所等金融机构。其中农行和信用社这两家金融机构从业人员144人;截止20xx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5062万元,各项贷款余额15599万元。其中,农业贷款10990万元,占各项贷款总额的70。

总体来看,全县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中农业贷款额度呈逐年增长态势。平均增幅10。有的年份增加较快,有的年份增加较为缓慢,农业贷款占各项贷款的比重也呈逐年加大的趋势。其中农村信用社落农业贷款余额为5038万元,占到全部农业贷款的46。

2、受国家产业政策的影响。我县处于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实施范围内,使农民的耕地更少,近年来,农民的收入主要靠外出打工,而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常有托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发生,使农民成为受害者。

3、农民取得贷款难。一是从银行信贷资金来源来看,银行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储蓄存款,x县整体经济发展落后,商业银行存款组织难度很大。二是从银行信贷投向和规模分析来看,商业银行市场化运营行为加大,追求利润最大化行为导致农行放贷比以前更为为期不谨慎。公靠农村信用社的支农再贷款难以满足需求,导致民间借贷一度流行。

4、从农民自身信用状况分析,种种原因导致农民信贷户信用状况不佳。据调查,从20xx年,农村信用社大力发放小额农户信用贷款以来,但贷款回收情况很不尽人意,部分农户确因农作物欠收,养殖户受市场行情影响,导致无力偿还贷款,造成了农村信用环境差,难以取得贷款。

5、社会经济环境和产业结构的影响。近年来县委县政府积极加大调产力度,逐步实施了“退耕还林”等工程,大力发展枣、草、羊等主导产业,从20xx年起,种植业和养殖业收入呈逐年上升趋势,逐步发展起了一些养羊大户,红枣大户和种粮大户,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农村经济增长速度远远不如城镇居民收入增幅。

1、优化经济环境,强化政府服务职能。

一是优化整体经济环境。一个良好的经济环境,是农业发展壮大的基础。地方政府应从当地实际出发,切实采取多种优惠措施,坚觉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把触觉农民增收当作头等大事来抓,支持“三农”发展。二是积极推进经济产业结构调整,由政府牵头,经贸委、计委、银行等部门配合,建立信贷投入项目库和制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积极引导农民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并以有效信贷投入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三是应强化政府服务指导的职能。简化办事环节,提高服务效率;规范职能部门的收费权限,消除对农民征收的不合理的税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大力整治社会信用环境,加大执法力度,有效解决当前银行依法维权执行难的问题,确实维护金融债权。

2、改进信贷管理,增加有效信贷投入。

通过改进当前信贷管理过于僵化的模式,按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地方社会信用状况,合理下放信贷管理权限,提高信贷管理效率和经营效益。在信贷投入上积极扶持“三农”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信用社要继续引申小额信用贷款业务,在支持农民发展枣、草、羊等主导产业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在信贷政策的制定上不搞“一刀切”,充分考虑贫困山区农业生产特点,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合理制定不同的信贷政策,切实有效地扶持贫困山区“三农”经济发展。

3、增强农民自身素质,提高社会信用。

在融资方面贫困地区农民要通过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农产品的技术含量,在与银行的合作方面,要以诚为本,恪守信用,俗话说得好“好贷好还,再贷不难”,要不断提高自身在银行的信用等级。

养老机构调查报告(专业13篇)篇九

我市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在政府机构改革后划归劳动部门管理。从20xx年开始市、县两级民政部门陆续向劳动部门移交工作。到目前为止,除广汉市没有开展农村养老保险、中江尚未移交外,其它均已移交。但移交前遗留了不少问题,特别是资金挪用和借出不能归还的情况很严重。劳动部门接手后,在政策上还没有出台新的文件,但在政策调研和资金的清理、归垫方面作了大量工作。现将我们调查研究的农保情况整理报告如下。

我市除广汉市以外,其余各县、市、区都开展了农保工作,其中绵竹市起步较早是搞得最好的地区。截止到今年年末全市总计有138个乡镇,1667个村,万人参加了保险。20xx年农保基金收入x万元。年末基金滚存结余万元。已有545人领取了养老金或生活补助,共发放万元。

(一)20xx年我市在基金监督工作中将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也纳入社保基金现场监督范围,规范了农保基金的监督管理。

(二)加强对农保基金的清理、归垫工作。在与民政部门交接中和交接后及时清理原来借出的农保资金。如绵竹市去年通过多次上门做工作追还五万余元农保资金。

农保工作的规范。19xx年底绵竹市率先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发展,到20xx年底绵竹市共26个镇(乡)职工的18000余人参加了农村养老保险占全市农民总人口数的%。其中乡镇企业职工655人占总人数的%;民政福利企业职工400人占总人数的%;农村三职干部1000人占总人数的%;农村义务兵520人占总人数的%;农村新婚夫妇350人占总人数的%;农村新生婴儿845人占总人数的%;剑南春酒厂农民临时工4272人,占总人数的%;农民10055人占总人数的%。其中男性占73%,女性占27%。积累基金1105万元。现有137人开始领取养老金,最高每月领取616元,最低每月领取元,人均每月领取养老金50元。

(一)享受待遇低,不能满足养老的需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采用基本缴费加利息的办法计算养老金。本金多、利息高,养老金就高。本金少、利息低,养老金就低。由于参保人员缴费金额低,参保时间短,加之我国储蓄存款利率连续下调,由xx年的%下调到目前的.%,对农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承诺利息难以兑现。为了使资金能够平衡运行,所以在领取养老保险金时明显低于过去高利率计算出来的预期养老金。目前领取养老金每月最低的只有元,根本不能满足养老的需要。

(二)宣传不够,认识不到位因为享受待遇低,不能解决养老问题,已开始领取养老金的人有种被欺骗的感觉;部分参保人员对农村养老保险的认识存有偏见和错误的理解,认为自己到领取年龄的时间还长,不知道会不会兑现以及今后的政策会不会发生改变而领不到养老金;还有的认为自己缴费少,对以后的养老解决不了实际问题,不如现在退保还可以办些急事;另外一些人认为自己既然参加了社会保险,就应该在生病、住院、死亡等方面给予一定的补偿,混淆了农村养老保险和其它保险的关系。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宣传不够和参保人员理解的片面性,造成了农民不愿继续缴费,要求退保人数不断增加,也给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

我市将按照国家关于社保基金的使用规定,管好使用好农保基金,确保农保基金的安全完整,维护投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深入乡镇、村、社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农保工作,扩大覆盖面。

劳动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农村养老保险的调查研究工作,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原有的农保政策作出一些适当调整,在政策上作出一些统一的规定,便于进一步扩大覆盖面,进一步完善农保工作。

养老机构调查报告(专业13篇)篇十

今年寒假我和村中的几个同龄人主要针对老年人的居条件及现状,健康状况,精神状况,医疗保障状况和文化体育等几个方面在九龙村展开了调查。现将此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当前,人类社会正经历着一个巨大变化。这就是全世界六十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超过五岁以下婴幼儿。老龄化已成为全球性的社会问题。这无疑将给整个人类社会带来超负荷的负担。然而,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到上个世纪末,我国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接近1。3亿人,占全国人口的10%,而在老年人群中,农村老人约占80%。目前,我国农村六十五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占农村人口的7%以上。这些确凿的数据深刻地揭示了人口老龄化正日益逼近我们。如何解决好数量庞大的老年人口的生活问题,尤其是农村养老的问题。是当代中国必须关注,也必须解决好的问题。因为农村养老问题的妥善解决直接关系到中国农村秩序的稳定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中国农村社会的和谐。

该村老年人生活费来源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他们的子女供养,大多数农村老年人都和自己的儿子、孙子生活在一起,并承担部分的家务劳动,如做饭,打扫卫生,照顾小孩等等。二是少数体格交好具有劳动能力的老人自己还拥有土地,土地的收益基本归老年人自己支配。据调查该村正常家庭中基本不存在老年人生活困难的问题。另外该村有少数五保户,他们居住在大岗村的敬老院里。生活在敬老院的老人由财政局、民政局提供生活费用。生活在家里的老年人每月可以领到100元左右的生活补贴。保障了他们最基本的生活。

医疗问题在农村问题中应该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大多数村民的经济条件一般,只可以承担老年人非重大疾病的费用。我们去的时候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经在该村实行,也能为该村老年人减轻了部分医疗负担。按规定,每人每年只需要10元,就可以根据不同的数目医疗费用享受不同比例的报销数额。此项政策在该村得到了很好的推广,绝大多数人都加入了农村合作医疗。尽管有村民反映合作医疗存在报销手续繁琐,且必须在定点医院看病等各种不便,但合作医疗为大家带来了明显的补助,所以村民都对这项制度表示肯定,并希望未来能在此基础上改进,更进一步的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应当注意的是虽然合作医疗制度给村民带来了很多方便,但是在现目前,医疗费用主要还是由老人所在的家庭承担,当老人出现重大疾病,无钱看病,因病致贫的情况仍然存在,当然这个问题也是社会普遍问题,在医疗保险还未能在农村实行推广之前,这基本难以彻底解决。不过值得欣喜的是在我们的调查中没有发现有现遗弃重病老人的现象,就算遇到了重大疾病,家庭还是会尽力为其医疗。

由于现在农村的大多青壮年子女都外出务工以赚取比留下做农活更多的酬劳,所以该村的老年人要承担一些日常的简单田间劳作和家务劳动,家里有小孩的还要照看小孩,因此老年人的空闲时间并不算太多。在我们随机抽查的老年人中,部分老人偶尔观看电视节目。原因有多个:一是为节约电费。二是给家里孩子创造好的学习环境。三是现在的电视节目除新闻和极少的电视剧外,老人们都不喜欢。该村还没有设立图书角,原因是考虑到光顾的老年人不会太多。这与农村老人受教育的程度是有很大关联的,所以与城市的老人不同,这里的老人对国家大事也不太关心。对精神生活关注相对较少。

我们随机抽取了几十个老年人进行了调查。其中对生活感到满意的比例超过了80%。大多数老年人对目前的生活现状都表示满意对未来的预期都充满乐观,这里的老人更多的体现出了与世无争的清淡。由于该村老年的生活比较充实,生活中有琐碎的伙计,家里有孙辈的孩子,所以笼罩在城市老人中的孤独感和彷徨感在该村很少见。该村被调查的老年人绝大多数没有宗教信仰,他们并不迷信于鬼神。

满意的占5.6%。调查中,有96.6%的老人对子女给予自己的关心和照顾是满意的;感到非常满意的占24%;感到比较满意的占5.1%;感到基本满意的占19.6%;感到不太满意的仅有3.4%。

这一代的老年人都是经历了许许多多生活磨难的一代,特别是农村的老人,在过去经济困难、社会*的日子里受尽了各种痛苦,相对平静稳定的生活已经使他们感到非常的满足。这就是中国农民非常质朴可爱的一面。他们的儿女虽然大都在外打工,给以他们的关怀不够多,但他们都对此持理解态度,随着时代和经济的发展,老人们都支持子女出去闯自己的世界,而子女基本都能在物质上履行赡养的义务。而在精神上,老人们多依靠老年间交流活动排遣寂寞。人老了有好静的一面,但人老了最怕孤独。来自子女的精神慰藉是老人身心健康必不可少的重要因素。农村老人过惯了苦日子,对物质要求并不高,在能满足温饱的今天,老人渴望的往往是子女的亲情,当然这也与经济发展之间有一定的矛盾,不过这些矛盾都是可以通过家庭内部的和谐温暖来解决的。

面对未雨绸缪的心态,有关专家已经建言,无论中国将来养老保险体系的结构如何,现在的当务之急都是恢复养老保险体系的信誉和资金的可行性。毕竟“一个运行良好的现代社会不可能放弃养老保障”,如果人们普遍对养老金能否维持一个体面的生活表示怀疑,那就说明这项改革还没到位。

儒家认为:“孝为百行之冠,众善之始,是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文行也,德之本也。”可见,儒家思想以“孝”为先,“孝字上半部为老,下半部为子。有老人扶子之义。”因此,孝的道德伦理观最初是用于协调父与子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到了封建社会时期,儒家思想占据了整个社会意识形态的主流,并列为三纲五常之首,凡是以孝为先,封建统治者正是依据此统治来缚着劳苦大众的思想灵魂,进而进化上升到“效”、“忠”的意识形态高度,有利于封建统治阶级政权的巩固和维持。这个转变过程本质上包含着“政治”和“伦理”的双重含义。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在中国统治了二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使得华夏农耕民族“顺从、软弱”的农耕民族性格代代延续,成为农耕民族根深蒂固,顽固不化的传统思想观念。因而,在这种崇尚儒家封建文化的氛围中,农耕民族总是认认真真地尽孝道。于是孝顺父母这一古老的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便逐渐成为农村家庭养老的核心因素。

中国有句俗话:人生七十古来稀,然而现在说“活到七十不稀奇”。随着我国经济水平、医疗水平的逐步提高,老年人的平均寿命也在不断延长。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口健康状况有所恶化,患病率、伤残率不断上升,自理能力下降,将更多的需要日常护理,这必将加重家庭负担,也必将导致年轻人消极拒养老人情绪的增加。

总而言之,养老问题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的问题,因为人人都会老,家家有老人。目前,我市积极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建设,逐步构建了公办、民办、居家“三位一体”的养老服务新模式。一是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服务。二是稳步发展民办养老服务。三是发展居家养老。面对社会老龄化,我市的农村养老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只有正确解决了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才能让大多数的人生活安康,才能全力助推“双提升”。

养老机构调查报告(专业13篇)篇十一

根据三门峡市教育局《关于对全市公办中小学校及公中小学教师补课办班专项检查的通知》(三教纪字【20xx】6号)精神,按照市教体局、镇中心校的具体部署,我校立即召开全体教师会议,传达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

我校成立由刘增旺校长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组员的教师有偿家教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按序开展工作,通过自查整改活动,提升教育整体形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此次有偿家教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我们利用政治学习会议时间,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文件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吃透文件精神,全面熟悉、把握市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规定要求,增强依法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的自觉性,引导全校教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践行师德,创先争优,不为利所惑,自觉远离有偿家教,维护教师形象,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我校积极开展教师有偿家教自查自纠活动,认真对照河南省教育厅《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十不准》、《规范收费十条禁令》及三门峡市教育局《关于禁止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的通知》的文件要求进行排查,严禁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提高班等,所有规定的教学内容必须纳入正常教学环节。严禁学校将教育教学场地、资源等租用给社会办学机构或个人用于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提高班等。严禁教师组织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利用所教学科的不同,联合在家中或在外租用教室进行集体家教;为退休教师介绍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等。严禁教师与社会办学机构或个人合作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严禁教师以替课或临时给别人代课等名义进行补课。

此次专项治理活动中,经过自查,我校无违规办班和乱收费行为,我校教师不存在有偿家教、补课等违纪行为。但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我们制定了以下规章制度:

1、对一年内发现并查实一起有偿家教的,对违反规定的教师调离教育一线岗位,年度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

2、对同一教师一年内连续两次被查实参与有偿家教的,调离教育一线岗位,年度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解除违反规定教师的聘任职称,二年内不得续聘和晋级。

3、同一教师一年内连续三次被查实参与有偿家教的,调离教育一线岗位,年度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解除聘任职称,三年内不得续聘和晋级。关于有偿补课自查报告。

我们将通过校讯通平台向广大家长宣传有偿家教的社会危害性,号召家长自觉抵制盲目为孩子补课行为。鼓励学生利用假期开展读书、实践活动,引导学生走进社会,拒绝盲目补课,真正把时间还给孩子,把健康还给孩子。通过家校联手,营造一个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抵制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的良好氛围。

通过专项整治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树立和维护学校及教师的良好形象,提高了社会满意度,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为了不让有偿家教现象出现“反弹”,学校与学校全体在职教职工签订不从事有偿补习活动目标责任书,并设立举报电话,聘请师德建设行风监督员,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养老机构调查报告(专业13篇)篇十二

在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重的今天,养老问题成为我们日趋关注的问题之一。推动养老保险尤其是农村养老保险对于改善中老年人生活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而当前推行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是继农村低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后的第三大农村社保制度,将使农民也能够与城镇居民一样享受基本同等的社会保障权益。此次调查,我们通过对农村相关养老保险情况的调查分析,展现了当前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情况,实施成果以及存在的一些问题。分析阐述了相关问题产生的原因,并结合政府新型养老保险制度提出了一些见解及建议。

为了了解农村养老保险的现状及存在的一些问题,所以我们在xx省xx县进行了个别访问调查,以获得与调查相关的第一手资料。并对相关调查数据结果进行了分析,以便发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中存在的不足与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与意见,为农村新型养老保险的建设与推广尽一份力。

(一)、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情况。

农村养老保险是目前较热门的话题之一。为了更好的了解农村养老保险的相关基本情况,此次调查,我们对农村养老保险的参与度,合理性,利益性,存在问题,发展前景以及人们的期望值进行了调查访问。在对调查数据及资料的汇总分析后得到如下的基本情况:

1、年龄段分布:据统计,此次调查对象中有11.1%处于35-40年龄段,有60.7%处于40-50年龄段,有10.2%处于50-60年龄段,另有12.8%年龄在60岁以上。参与养老保险的人中以45-55年龄段最多。

2、调查发现有2\5的人对养老保险制度比较清楚,而35%的人对其不太了解。农村养老保险的参与度与普及度仍待提高。

3、据问卷及访问结果显示,目前不买养老保险的原因中,村民目前的经济能力无法负担这一项占了很大比例,达到了总人数的51.1%。而有30%的人是因为不太了解农保的政策和制度不敢贸然参与,有13.3%的人认为以后每月拿到的养老金过少,还有5.6%的人是由于其他种种原因。而已经买了养老保险的人中,有42.2%是为了减轻子女的负担,有35.6%是为了保障自己的老年生活,有13.2%是为了其他原因,其中有77.8%的人认为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所要缴纳的保险金额比较合理。

4、对于养老保险制度的利益性,被调查人员中有55.6%认为政府实行的关于农村养老保险的一系列措施对于农民的切身利益比较有利,另有33.3%的人认为利益效果不明显。

5、虽然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还存在着制度不完善、基金保值增值困难等问题,但仍有41.1%的人认为养老保险在农村有广阔的发展空间,46.7%认为养老保险在农村还会有一定的发展。人们对于农村养老保险的预期值很高。

(二)、农村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关于农村养老保险的优点与不足是此次调查的重点。目前,我国积极推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有着重要的`意义,它在提高农村生活保障等方面起到了重大的作用。但是由于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还未完全统一与完善,因而在实施建设中难免存在着不足与缺陷及旧农保中原有问题的遗留,如制度不完善,政府官员行为阻滞,基金保值增值困难,覆盖面小等。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农村又一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它使农民也能够和城镇居民一样享受基本同等的社会保障权益。在解决农民养老的后顾之忧,使农民的基本生存得到安全预期,提高农村生活水平,减轻中青年养老负担等方面起到了巨大的作用。调查显示,在参保人员中,有42.2%是为了减轻子女的负担,有35.6%是为了保障自己的老年生活,有13.2%是为了其他原因。这一结果正是显示了农村养老保险在减轻子女负担,保障农民老年生活方面的重大利益性。

增值困难;覆盖面小。

有30%的村民认为我国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主要存在的问题是缺乏应有的社会性和福利性,有18.9%的人认为是制度不稳定,有12.2%的人认为基金的保值增值困难,而有38.9%认为保险覆盖面小。而且,从整体来看,大部分农村居民仍然延续了家庭养老的现状,只有少数农村居民能够享受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五保供养、优抚安置和商业保险等某一种或几种养老保险待遇。所以说农村养老保险的现状并不理想,农村养老保险现状亟待改善。

3、原因分析。

在了解了相关问题的基础上,我们结合调查所得结果及相关资料对于其原因进行了探究。原因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

(1)大部分农村居民养老观念落后,投保积极性不高。

调查对象中,有13.3%的村民认为养老养老保险能完全保障老年生活而70%认为需要与家庭养老相结合,还有16.7%的认为家庭养老更为可靠。在农村传统家庭养老思想根深蒂固的前提下,农民对于养老保险的信赖不高,认识不深,投保的兴趣与意愿不高。在此情况下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要求农民在较短的时间里抛弃“养儿防老”的旧观念,改为通过投保而养老,势必会产生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矛盾,使农民的投保观念与养老保险工作的推行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造成认识上的混乱。这就使得农村养老保险的推广与普及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2)养老资金筹集困难,筹资能力弱。这是农村养老保险建设实施的核心难点。目前农村养老保险资金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国家财政投入,二是农村集体经济,三是农民自身收入,农民收入水平低、收入增长缓慢更加大了农村养老保险资金筹集难度。

我国目前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农民总收入不高,大大低于城镇居民收入水平,这直接制约了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筹资渠道。狭隘的筹资渠道难以良好的改善和提高农村养老保险的效益性和福利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稳定与完善。

(3)养老金无法起到保障基本生活的作用。我们知道农民领取养老金的数量完全取决于个人缴费的多少和累计时间的长短,只有缴费越多,投保时间越长,收益才越多。但是原有养老保险保费的标准低,参保效益低,难以真正实现养老的功能。

(4)缺乏合格的管理运营人才,农村养老基金保值增值困难,隐藏着潜在的支付危机.。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既有商业保险的操作难度,又有依法实施的政策难度。由于机构的设置及人员的组成,以及缺乏合格的管理运营人才等多重原因。当前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营运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一些地方,不仅增值困难,甚至连保值都成问题,潜藏着巨大的兑付危机。农民对于养老保险的信心及积极性受到打击。

任何制度都不可能无可挑剔,虽然,新农保在很多方面做了许多政策上的修改与完善,但仍然还有一定的问题与缺陷。所以我觉得还应该制定一系列辅助政策来为新农保保驾护航,使新农保更好地为农民服务。我觉得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强化政府责任意识,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目前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并不高,农民收入偏低,城乡之间有一定差距。政府在制定相关措施时应适度向农村倾斜,为农村养老保险的推广与完善提高政策与财政方面的帮助。真正为农民的养老保障负起引导带领责任。

(二)建立多层次全覆盖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为确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全覆盖,应该根据不同地区的发展水平,在不同区域农村养老保障水平的现状基础上,以不同的养老保险方式进行因地制宜的设计与实施,建立与地区经济增长相适应,真正为农民谋利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

(三)改革基金管理模式,提高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我们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推行投资代理,将部分养老保险基金交由专业投资公司进行投资,以提高积累资金的增值率。而不是如同现在将全部基金缴入银行。同时,加强民众及法律的监督力量,以保证参保农民的合法权益,明确投入资金的动向。

(四)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农民参保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如广播、电视、网站等,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宣传农村社保的政策及其效益,提高农民的养老保险意识,使农民真正意识到社会保险是养老的可靠的保障,从而自觉、积极参保。

养老机构调查报告(专业13篇)篇十三

随着我国老龄化情况的日趋严重,养老工作已经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采取更好、更便捷的养老方式,是各级政府,特别是社区必须面对的课题。而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在目前的条件下,较符合国情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xx市xx区长庆街道新华坊社区是一个典型的老城市居住区,老年人占人口的比例,达到了20%以上,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和街道的指导下,我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得到了相当程度的发展,并形成了以志愿服务为特色的医疗保健养老服务。为了进一步追踪了解近期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现状,特别是老年居民的需求,新华坊社区开展了一次居家养老服务需求问卷调查,现将有关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区民政局及街道民政科对于此次入户调查工作的相关要求,本次问卷调查包含了新华坊多层老小区及周边青龙苑、幸福人家、金鹿雅园、健康公寓、万盛花苑、新华坊高层6个封闭式小区,主要以60岁及以上居民作为调查对象。本次调查采用上门访问、当场填报的方式,实际有效调查448位老年居民。

在448位老年人中,调查对象的年龄多数介于60-80岁,是未来社区居家养老的潜在需求者。具体来看,年龄在60-69岁的老年人占41.8%,70-79岁的老年人占33.5%,8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相对较少,仅占24.7%。从性别比例来看,男性被调查者所占比重为46.4%,女性被调查者占53.6%,以女性老年人居多。

2、调查对象未与子女同住现象比较普遍。

在448位被调查的老年人中,99.5%的老年人拥有一个及以上的子女,其中一个子女的占34.6%,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占64.9%,无子女的情况较少,仅为0.5%。但是调查显示,老年人由于多种原因未与子女同住现象比较普遍,如64.3%的调查对象表示未与子女同住,仅有35.7%的调查对象与子女同住。从调查对象的身体情况来看,健康状况良好,68.7%的调查对象生活能够自理,28.4%的调查对象表示生活部分可以自理,仅有2.9%的调查对象生活不能自理。

3、调查对象对社会组织提供养老服务所需费用的心理承受能力较低。

调查显示,因退休工人待遇逐年提高,调查对象月收入高于20xx元的老年人比重最高,达到92.4%,低于1000元的仅占0.7%,大部分人以退休工资或养老金作为主要经济来源。虽然收入水平逐年提高,但是老年人对社会组织提供养老服务所需费用的心理承受能力却比较低,有54.7%的调查对象表示暂不需要此类服务,在剩下的对象中,有49.3%的人只愿意接受每月不超过100元的费用支出。

调查显示,在目前的各类养老模式中,大多数调查对象倾向于选择家庭养老。除了有27.2%的调查对象表示暂时未考虑过将来养老方式,剩下的300多位调查对象当中,48.8%的调查对象选择与子女同住进行养老,29.7%的调查对象选择与子女分开住自己养老,两类家庭养老的比重合计达到78.5%,接近八成。其次,也有19.9%的调查对象选择了机构养老。对于进行机构养老愿意承担的费用额度,调查显示,只有12.9%的人能够接受每月20xx元以上的养老机构,大部分人都只能接受20xx元以下的非私人养老机构进行养老。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城市化发展的必然产物,深入了解社区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的实际需求,是我们此次调查的最终目的。

调查显示,调查对象对于社区居家养老的.预期较高,希望能够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服务项目。具体分类来看,选择维修服务及家政服务的调查对象最多,分别达到156人次和154人次;其次是要求提供上门检查身体、量血压等的健康服务,有98人次;而选择日常照料和医疗服务的也达到了70人次和58人次;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希望提供聊天、健身、娱乐等精神文化服务内容的调查对象也越来越多,共有39人次,另外还有一些调查对象希望能够提供法律援助服务,选择这一项的也有16人次。

新华坊社区在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了以下方法:

3、开展了律师进楼道活动。为社区的老年人提供有关法律方面的服务;。

4、筹建了老年食堂,解决了部分老年居民的就餐问题;。

5、定期开展修理、修补等活动,方便老年居民的需要。

综合上述分析来看,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剧,养老问题日渐成为中国社会的一大难题。在众多的养老模式当中,居家养老是最为普遍也是最为老年人所接收的养老方式。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也存在一些不足,如覆盖面、知晓率、满意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服务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服务水平也有待进一步提高,需要今后结合实际情况,大力加强敬老爱老的系统教育,不断完善服务内容、强化培育专业队伍、提高服务质量、健全养老保障机制,形成良好的发展氛围,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稳步推向深入,实现居家老人经济、安心、舒心的享受晚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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