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的接收方应该及时查看通知内容,并按照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那么,让我们通过这些通知范例来学习一下如何撰写一份有效的通知吧。
高考期间工作通知(专业18篇)篇一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全国普通高考将于6月7日、8日举行,为严肃考试纪律,杜绝在校学生违规参加高考和替考行为,维护高考正常秩序,确保20xx年高考安全、平稳、顺利举行,现就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高考关系国家发展大计,关系千万学子前途,关系社会和谐稳定。20xx年,教育部会同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部级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出台了“四个严”措施,要求严格安全保密措施,严厉打击考试舞弊,严明考场管理秩序,严肃开展诚信教育;要求各地要综合治理考试环境,继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全力打造“平安高考”。做好高考期间的学生管理,维护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秩序,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高等教育公平公正的重要保障。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高中阶段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完善保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做好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
高考期间各高等学校要坚持正常的教学活动,加强对学生的考勤管理,一般不允许请假。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应核清原因,除常规审批程序外,要经上一级主管领导审核把关,并报学校学生工作部门备案。各高校及学校各院(系)都要明确一位主要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院(系)要安排专人负责学生点名核查工作。对无故未到校者,要逐人查清去向,对去向可疑者,要深查细究,防止学生参与替考。对在校外实习的学生,要通过实习指导教师进行清点核查。各高中阶段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加强应急值守,密切关注学生去向及网络舆情,确保信息畅通。各高校和高中学校发现可疑替考者应立即上报我厅,联系电话:0531—81676771(学生处),81916516(基教处)。
各高校、各高中阶段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和法制教育,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涉考违法处罚条款,将国家“作弊入刑”等法律规定传达到每一位学生,使广大学生明白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对已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预备充当“枪手”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只要在高考前主动交出准考证,退出考试的,一律不予追究;否则,一经查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由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要加强领导,明确负责部门,责任落实到人。对在校学生的管理,坚持谁管理、谁负责;对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必须坚持谁批准、谁负责。对管理不严、不认真清点和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替考舞弊者,除追究替考者的责任外,将严肃追究学校领导、学校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市教育局要速将本通知传达到各高中阶段学校。各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要速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本校每位学生,并切实组织好学生管理工作。
山东省教育厅。
20xx年6月2日。
高考期间工作通知(专业18篇)篇二
各学院:
为做好高考期间我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维护高考正常秩序,坚决杜绝高校在校学生违规参加高考和参与替考,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现就高考期间我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重申如下:
加强高考期间的学生管理,是维护高等学校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公正、维护高等教育声誉和形象、爱护广大学生的需要,各学院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严格高考期间的学生管理。
二、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各学院要明确一位主要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学生点名核查工作。临近高考期间(6月2日——8日),在校学生原则上一律不得请假,确需离校外出的,所在学院要核实原因,严格审批手续(需党总支副书记批准),同时要准确掌握请假学生高考考试时间段的去向。6月7日、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各学院要组织专门人员,对在校学生逐一清点,确保学生在校。对在校外实习的学生,要通过实习指导教师进行清查。对于未经请假,私自外出者要立即调查情况,并按照校规校纪严肃处理;发现疑似替考者必须立即上报。
6月2日——6日,各学院须将学生请假情况报送至学生工作处,6月7日、8日8:30、17:30,各学院须将学生考勤情况报送至学生工作处,邮箱:ldu1241@。
三、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
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学生认识到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危害性。对已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只要在高考前主动交出准考证,退出考试的.,一律不予追究;否则,一经查出,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鲁东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对管理不严、不认真清点和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替考舞弊者,除追究替考者的责任外,将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各学院须在6月9日前将本通知落实情况书面报送学生工作处。
206月1日。
高考期间工作通知(专业18篇)篇三
各学院:
全国普通高考将于6月7日、8日举行,为了严肃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在校学生违规参加高考和替考行为,维护高考正常秩序,现就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xx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明确,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或“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将入刑定罪。做好高考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是维护高等学校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公正和爱护在校学生的需要,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并强化组织领导和保障,完善工作机制,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严格做好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学生的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
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认真负责,要安排专人负责学生的核查工作,要加强对学生的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将国家“作弊入刑”等政策规定传达到每一位学生,使广大学生明白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对已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预备充当“枪手”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只要在高考前主动交出准考证,退出考试的,一律不予追究;否则,一经查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由相关部门严肃处理。同时,认真总结前几年的工作经验,结合近几年学校对替考学生的处分案例,通过开会、网络等各种渠道,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
三、严查学生人数,高考期间在校生一律不得请假。
在6月7日、8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15∶00-17∶00高考时间段,各学院要对本院学生逐一清点,落实去向。对于在校外实习的学生,要通过实习指导教师清点核查,对于其他特殊情况不在校的,要确保在高考考试时间保持电话通畅。
请各学院分别于6月7日、8日上午11:30、下午17:00,将核查的结果汇总后报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办公楼106,只要纸质版),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联系。
附件:学院清点学生信息报送表。
高考时间学院清点学生信息报送表。
学生工作处。
20xx年6月2日。
高考期间工作通知(专业18篇)篇四
5月23日,为给全市考生提供安静的备考及考试环境,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生态环境局、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成都市交通管理局、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等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在高考、中考期间禁止噪声污染的公告》,从2022年6月1日至6月14日执行。
《公告》要求,严格限制建筑施工噪声干扰学生学习休息,禁止夜间建筑施工产生噪声。禁止在每日22:00至次日6:0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施工(工程抢修、抢险作业除外)。在居民集中的地区和学校附近的工、矿企事业单位若产生噪声也按此要求执行。
考试期间(高考6月7日、8日,中考6月13日、14日)全天禁止全市考点周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混凝土浇筑和电锯、切割机等易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
禁止餐饮业及文化娱乐场所噪声干扰学生学习休息,在居民较为集中的地带和学校附近,6月6日~8日、6月12日~14日停止产生噪声的.营业活动。防止露天娱乐场所、室内娱乐、集市及室内外装修等活动的噪声干扰学生学习和影响学生休息。
《公告》指出,接受考生集中住宿的宾馆,其娱乐场所在考试期间停止营业。禁止在城市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式从事商业经营活动。严格控制城市区域内机动车辆喇叭噪声(救援车除外)。
高考、中考期间,各区(市)县要在考点周围发布通告,除紧急抢险和救护等特殊情况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产生噪声干扰考试。违者坚决取缔并依法严处。
市民在高考、中考期间,若发现噪声污染影响考生学习、考试和休息,可拨打以下投诉电话:
因道路交通产生的噪声污染请拨打xx;其余情况请拨打xx。
通知人:
日期:
高考期间工作通知(专业18篇)篇五
各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济军基地教育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局属各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夏季学校安全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夏季特点,结合本地实际,扎实有效的开展好安全教育活动。要着重开展地震、暴雨、雷击等自然灾害预防和救助知识教育,加强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防溺水、防意外伤害、防暴力侵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加强手足口病等疾病预防教育,切实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同时,要加强家校沟通,通过印发《致家长一封信》、家访、家长会等形式,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学生夏季安全教育工作。
二、切实加强日常活动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制定严密的防控措施,切实加强学生日常活动的安全管理,尤其是学生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的教育管理,教育学生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发现有人溺水时,要呼叫成年人开展救助,防止因盲目施救而造成更大损失。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开设游泳课,指导青少年学生熟练掌握游泳技巧和自救方法。
三、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级教育部门要协调公安、交通等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管理,规范车辆运营秩序。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不合格和没有安全保障的车辆。同时,要加大对校园及周边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的勘察力度,发现不良地质的路段要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严加防范,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确保师生交通安全。
四、切实加强校舍的维护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夏季汛期前对校舍设施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排查。对被鉴定为d级危房的校舍设施,要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停用,尽快拆除。属于b、c级的危房要及时进行维修和加固,坚决杜绝因校舍倒塌造成师生伤亡事故的发生。
五、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今年夏季汛期特点和天气变化,及时修订汛期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做好防御灾害性天气和自然灾害的准备工作。遇到高危天气和突发灾害时,要果断处置,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以最快的速度组织师生转移,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六、切实做好防雷电灾害工作。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组织专门人员,对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公寓楼等建筑物的避雷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按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及时装备避雷设施,防止雷击事故的发生。
七、切实做好防性侵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利用安全教育平台、安全教育课、班会等机会,组织开展“防性侵”专题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防性侵意识和能力。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是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着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领导,全面部署,根据夏季汛期事故多发、危害性大的特点,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加强对事故易发领域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和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x市教育局。
x年5月11日。
高考期间工作通知(专业18篇)篇六
为加强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工作,为广大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休息环境,依据《银川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八条:“在高、中考期间和考前十五日内,禁止在学校、居民住宅楼周围进行产生噪声超标和扰民的建筑施工作业”要求,现将银川市2022年高考、中考期间及考前禁止建筑施工作业的相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高考考前(5月23日至6月6日)和中考考前(6月13日至6月27日)的夜间时段22:00—次日凌晨6:00,禁止在学校、居民住宅楼周围从事产生噪声扰民的建筑施工作业。
二、高考(6月7日至6月8日)和中考(6月28日至6月30日)期间,禁止在学校(考场)、居民住宅楼周围从事产生噪声扰民的建筑施工作业。
三、生态环境部门在此期间将对学校、居民住宅楼等周围建筑施工工地暂停夜间施工审批。
四、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检查各施工工地,发现违法施工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从重处罚,并在媒体上曝光。
特此通告。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23日。
高考期间工作通知(专业18篇)篇七
各乡镇、工业园区、芹阳办事处安监站,县级主管部门,有关生产经营单位:。
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经与市经安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协商,我局决定xx年9月13日至15日在县职教中心和县安监局5楼会议室分别举办全县电工及电焊工安全操作技术、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原持有电工、电焊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但已到期或将到有效期,需参加复审或换证的人员。
(二)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需从事或已从事电工、电焊工作业,还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人员。
(三)非煤矿山、采掘施工、砖瓦粘土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电工及电焊工培训为9月13日至9月15日。
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为9月15日。
(二)培训地点:电工及电焊工培训为:开化县职教中心1楼。
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为:县安监局5楼会议室。
三、培训费用及其他事项。
非煤矿山、采掘施工、砖瓦粘土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费用。新培训350元/人,复审150元/人,换证150元/人。
四、有关要求。
(二)参加电工及电焊工培训培训人员须在9月13日上午8时30分到开化县职教中心1楼现场报名。
(三)参加非煤矿山、采掘施工、砖瓦粘土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的于9月15日上午8点半到县安监局5楼会议室报名培训。
(三)报名时请携带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初中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老证件及两张1寸照片(照片要求不能用红底或穿红衣服)。
联系人:
xx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高考期间工作通知(专业18篇)篇八
各学院:
一、加强在校学生的日常管理。
2017年高考将于6月7日、8日(周三、周四)举行。各学院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教育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切实加强学生考勤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严防在校大学生参加替考。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辅导员应核实原因,报学院领导审核把关。对无故未到校者,要逐人查清去向,对去向可疑者,要深查细究,防止学生代人参加高考。
二、组织开展专题教育活动。
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尤其要提醒学生,组织作弊、替别人考试或指使他人替考都将面临开除学籍、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后果。讲清大学生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对已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预备充当“枪手”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只要在高考前主动交出准考证,退出考试的,不予追究;否则,一经查出,按照《黄淮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三、强化监督管理。
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学院要加强领导,责任落实到人。对在校学生的管理,坚持谁管理、谁负责;对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必须坚持谁批准、谁负责;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各学院在高考前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在校每位学生,并切实做好学生管理工作。
2017年5月26日。
高考期间工作通知(专业18篇)篇九
中高考临近,我市发布《关于加强2022年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以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为中高考期间全市考生创造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
根据《通告》,中高考期间(6月1日至6月16日),在市区范围内禁止午间(中午12时至14时)和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从事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和其它产生噪声的生产、经营活动(抢修抢险等特殊作业除外)。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禁止各类文化娱乐、餐饮等公共服务场所噪声超标排放。严格控制在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严禁在夜间从事露天音乐茶座、露天舞厅、广场舞等产生噪声的娱乐活动。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污染,机动车辆应当严格执行市区“禁鸣”的`有关规定。禁止在市区范围内占道搭台演出。严格执行《亳州市城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市区内任何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任何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在高考考试期间(6月7日至6月8日)和中考考试期间(6月14日至6月16日),各考点周围500米范围内,禁止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大中型货运车辆(渣土车、商砼车、砂石车等)运输和其它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试的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通告》规定。各职能部门要加强联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联合检查和督查,切实做好中高考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对违反《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从严查处。
中高考期间,我市生态环境、城市管理、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公安、文化旅游、教育七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环境噪声污染监管,确保为广大考生创造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
通知人:
日期:
高考期间工作通知(专业18篇)篇十
各学院:
为做好2017年高考期间我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维护高考正常秩序,坚决杜绝高校在校学生违规参加高考和参与替考,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现就高考期间我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重申如下:
加强高考期间的学生管理,是维护高等学校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公正、维护高等教育声誉和形象、爱护广大学生的需要,各学院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严格高考期间的学生管理。
二、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各学院要明确一位主要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学生点名核查工作。临近高考期间(6月2日——8日),在校学生原则上一律不得请假,确需离校外出的,所在学院要核实原因,严格审批手续(需党总支副书记批准),同时要准确掌握请假学生高考考试时间段的去向。6月7日、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各学院要组织专门人员,对在校学生逐一清点,确保学生在校。对在校外实习的学生,要通过实习指导教师进行清查。对于未经请假,私自外出者要立即调查情况,并按照校规校纪严肃处理;发现疑似替考者必须立即上报。
6月2日——6日,各学院须将学生请假情况报送至学生工作处,6月7日、8日8:30、17:30,各学院须将学生考勤情况报送至学生工作处,邮箱:ldu1241@。
三、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
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学生认识到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危害性。对已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只要在高考前主动交出准考证,退出考试的,一律不予追究;否则,一经查出,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鲁东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对管理不严、不认真清点和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替考舞弊者,除追究替考者的责任外,将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各学院须在6月9日前将本通知落实情况书面报送学生工作处。
2017年6月1日。
高考期间工作通知(专业18篇)篇十一
各学院:
一、加强在校学生的日常管理。
20xx年高考将于6月7日、8日(周三、周四)举行。各学院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教育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切实加强学生考勤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严防在校大学生参加替考。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辅导员应核实原因,报学院领导审核把关。对无故未到校者,要逐人查清去向,对去向可疑者,要深查细究,防止学生代人参加高考。
二、组织开展专题教育活动。
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尤其要提醒学生,组织作弊、替别人考试或指使他人替考都将面临开除学籍、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后果。讲清大学生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对已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预备充当“枪手”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只要在高考前主动交出准考证,退出考试的,不予追究;否则,一经查出,按照《黄淮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三、强化监督管理。
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学院要加强领导,责任落实到人。对在校学生的管理,坚持谁管理、谁负责;对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必须坚持谁批准、谁负责;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各学院在高考前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在校每位学生,并切实做好学生管理工作。
20xx年5月26日。
高考期间工作通知(专业18篇)篇十二
机关各处(室):
进入夏季,天气炎热,诱发火灾因素增多,是电器火灾的多发期。近日,通过检查,发现个别办公室下班后,照明灯、空调和电脑有忘关的现象,为切实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做好节能、节电的工作,根据厅领导的指示要求,各处室应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机关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处室要加强对计算机网络设备、电器和室内线路的自检自查,发现故障、老化、破损等不安全因素以及电木胶味,请及时跟厅办公室联系,尽早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2、做好节约、节能用电,在使用空调的房间请一定关闭门窗,做到开门窗不开空调,开空调不开门窗;按要求室内空调温度设定不能低于26℃,房间无人时必须关闭空调。
3、严禁电器设备超负荷运转和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对用电设施私自改造。下班时要关闭电灯、空调、电脑、打印机等用电设备,以防长时间工作造成短路,引发火灾。
4、厅机关将组织人员不定期进行检查,若有违反将对相关处室和人员进行通报。
20xx年6月23日。
高考期间工作通知(专业18篇)篇十三
尊敬的高一高二学生家长:
您好!
20xx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如期而至,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我校高一高二教师须参与高考监考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高考期间放假事宜通知如下:
今年6月7日-8日是全国统一高考的时间,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高一高二学生6月5日11:30离校,6月9日下午返校上晚自习。
夏季学业水平考试及期末考试在即,请家长做好学生放假期间的学习督导,重点督促学生保质保量地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任务,阅读健康书籍,指导学生在家规律作息,严控手机使用时间。同时加强营养和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学生和家长要加强个人防护。少聚集、少流动。外出时要注意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不前往疫区中高风险地区,不前往疫区管控区域。符合条件的人员尽快接种疫苗。
学校严格执行《崇信一中学生手机管理办法》,严令禁止学生在校使用手机。请家长积极配合,返校时不得让孩子将手机带入校园。学校严格执行《崇信一中学生仪容仪表规范》,请家长教育引导孩子注意自己的仪容仪表,返校时不允许佩戴任何饰物,发型要符合学校规定。
1.防溺水安全。
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不擅自下水施救。
2.交通安全。
严格要求子女要外出游玩时,事先征得家长的同意。提醒孩子外出时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要搭乘无牌无证车辆,不骑摩托车、电动车。走路要走人行道,过马路时要遵循“一停、二看、三通过”原则。
3.饮食卫生安全。
要注意饮食卫生,不吃“三无”食品或已过期变质的食品,不偏食,不暴饮暴食,少吃或不吃垃圾食品;保护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不乱丢垃圾。
4.心理健康安全。
请关心孩子的心理健康,多交流沟通,发现异常情况影响到孩子的情绪时,一定要及时和班主任老师沟通,情况较严重者要及时看心理医生,及早调适以免情况加重产生不良后果。
5.防网络诈骗。
我校针对当前犯罪分子借助网络贷款等行骗招数,对学生进行了防电诈教育,杜绝学生落入网络诈骗的`圈套。请家长提醒孩子不轻信来路不明的电话或中奖短信、不透露自己、家人的身份信息及银行卡密码,提高学生的安全防骗意识。
6.其他安全方面。
引导孩子安全上网、文明上网,不拍摄、传发违规不雅视频,不进营业性网吧、游戏厅、歌舞厅、酒吧等不良娱乐场所。不吸烟,不喝酒,不接触毒品。
祝各位家长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同时祝您的孩子度过一个温馨、平安的假期!
高考期间工作通知(专业18篇)篇十四
金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斗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新区公共建设局,市安监站,各相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市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我市x年普通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招[]2号)要求,为控制考场周边在建工地考试期间噪音,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x年6月6日18:00至6月9日18:00,我市考场周边在建工地一律停止施工,请各有关单位及工地(详见附件)予以支持和配合。
二、考试期间,请市、区安监站对考场周边建筑工地的停工情况进行全天监督,一经发现有未停止施工的工地,要对相关企业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x年x市高考考场周边需停止施工的工地一览表。
x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x年5月30日。
高考期间工作通知(专业18篇)篇十五
2022年普通高考将于6月7、8、9、10日在我市第一中学、海南中学三亚学校举行。为切实做好高考期间交通安全保障工作,为考生创造安全、有序、畅通、安静的考试环境,结合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特对我市上述两个考点周边道路实行车辆通行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2022年6月7、8、9、10日,每天06:30至18:00。
(一)市一中学校考点周边道路:
1.荔枝沟路(师部农场路路口至凤凰路路口)。
2.凤凰路(海润路路口至金鸡岭路路口)。
3.海润路(凤凰路路口至工业园路路口)。
4.工业园路(海润路路口至师部农场路路口)。
(二)海南中学三亚学校考点周边道路:
1.河东路(商品街一巷路口至港门村上村路路口)。
2.港门村上村路(河东路路口至港门村一路路口)。
3.港门村一路(港华街一巷路口至港门上村路路口)。
禁止4.5吨以上各类型货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在上述路段通行。
高考期间,考点周边道路将安装机动车非法鸣喇叭非现场执法设备,请广大司机朋友们不要鸣笛和超速行驶,听从现场执勤交警的指挥疏导。
违反上述限行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因交通管制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司机朋友谅解!
特此通告。
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6月3日。
高考期间工作通知(专业18篇)篇十六
各位市民:
2022年高考即将来临,为了给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和国家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高考期间噪声污染控制和监督检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对我县城区范围内的各类环境噪声源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现通告如下:
2022年6月1日至6月8日。
(一)所有工业企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污染,保证厂界噪声符合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不得影响周围学生学习和休息。如不能保证厂界噪声达到排放标准,必须停止生产。
(二)除抢修、抢险外,禁止夜间22:00至次日6:00及中午12:00至下午14:30建筑工地施工作业产生各类噪声污染。
(三)禁止居民集中区内从事服务加工作业产生设备噪声污染。
(四)禁止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经营产生噪声污染。
(五)禁止商业经营活动使用高音喇叭宣传商品和服务、招揽顾客产生噪声污染。
(六)禁止露天(文体广场、休闲广场等)娱乐集会活动产生噪声污染。
(七)禁止机动车辆鸣喇叭产生噪声污染。
(八)禁止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产生噪声污染。
(九)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产生噪声污染。
(十)考试时间(6月7日—6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凡在都安高中、都安瑶中、都安二高3个考点1000米范围内,必须禁止噪声污染,特别禁止建筑工地施工作业、机动车辆鸣喇叭(交通管制)、燃放烟花爆竹。
6月1日至6月8日,公安、生态环境、住建、市政、文广体旅、城市管理执法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予以制止。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高考期间工作通知(专业18篇)篇十七
嘘,别吵,请给考生一个安静的环境。
一年一度的高考、中考又要来临,考生们正专心备考,“蓝色护考队”已经上路!为确保广大考生在高考、中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和全市统一部署,按照《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5月23日-6月27日,我市城管执法部门全面打响噪声污染控制专项整治行动。
考生在专心奋战备考,如何全力以赴开展禁噪控噪工作?这同样也是城管执法部门必须答好的“考卷”。昨日,市执法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城管执法部门2022年高、中考期间噪声污染控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为策应今年高考、中考期间禁噪控噪工作,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已着手部署、开展噪声污染控制专项整治工作。”市执法局一级调研员、二大队大队长傅文顺告诉记者,此次整治时间从2022年5月23日起,至6月27日结束,为期一个多月。
xxx。
20xx年xx月xx日。
高考期间工作通知(专业18篇)篇十八
xx区质监站、区安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x年全国普通高考、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及中考即将进行,为做好考场周边建设工地施工噪声管理工作,确保x年高考(6月6日至9日)和中考期间(6月24日至26日)我区考生有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为避免工地施工影响考试,各工地应全面加强高考、中考期间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在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6月6-9日)和中考(6月24-26日)期间,全区所有工地应停止打桩,中午和晚上停止施工,禁止所有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抢修、抢险、应急作业除外)。特别是考场及住宅小区周边相关项目务必高度重视,提前调整施工计划,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施工。
2、考试期间,请区质监站、区安监站对考场周边建筑工地的'停工情况进行全天监督,一经发现有未停止施工的工地,要对相关企业进行严肃处理。
xx区住房和建设局。
x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