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述职报告(通用16篇)

时间:2023-11-10 作者:碧墨干部选拔任用述职报告(通用16篇)

一份优秀的述职报告有助于获得上级的认可和支持,提高职业发展的机会和晋升的可能性。我整理了一些成功的述职报告样本,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思路。

干部选拔任用述职报告(通用16篇)篇一

自2010年*月到****以来,本人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坚持从推进区府办各项工作的大局出发,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相信群众,依靠班子,不断完善选人用人工作机制,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有力地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到任以来,共完成了*个批次的中层干部人事调整,提拔任用中层*人,其中提拔为正股级的*人,提拔为副股级的*人。此外,还向组织成功推荐正科领导职务*人,副科领导职务*人,副科非领导职务*人。

(一)推出“四项措施”,提高学习贯彻条例的自觉性。按照“领导干部要熟悉,人事干部要精通,一般干部要了解”的要求,把学习宣传《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特别是去年5月份区委组织部下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组201042号)后,我办积极推出四项措施,扎实开展了系列学习活动。一是领导班子带头学。充分利用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平台,分专题对《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进行了学习贯彻,并结合干部培养、选拔任用工作实际,进行了认真讨论,提高了党组成员贯彻执行《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组织干部全员学。充分利用周一干部学习会,加强对《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的宣传学习,由班子成员进行辅导宣讲,并把学习《条例》纳入干部年度学习计划,作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三是查找不足深入学。去年8月份,认真组织开展中层干部任用自查自纠工作,对近三年来的干部任用情况进行全面的回顾总结。此外,还积极利用各类思想教育活动机会,广泛开展意见征求、座谈、问卷调查等活动,并结合组织满意度调查统计工作,有针对性地进行分析整改;四是丰富方式灵活学。积极组织参与以《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知识测试,安排分管领导和业务干部参加区委组织部组织的业务培训,切实掌握政策法规的实质内容。

(二)注重“四看干部”,把握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能始终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严格按照领导干部应当具备六项基本条件的要求,讲党性、重品行、重实绩、重公认,真正把素质好、能力强、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推选到中层领导岗位。在具体操作中,主要是注重“四看”:一是看品德。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对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考察,不仅看干部一时一事的表现,而且看其在一个相对较长时期内的整体表现;不仅看干部的平时表现,而且看其在关键时刻、原则性问题面前的表现,特别看其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全面了解其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坚决克服重才轻德现象;二是看潜质。着眼于推进干部科学发展,严把招才用人关,培养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特别是加大了对具有较强综合文字能力和业务处理能力年轻骨干的培养;三是看表现。对工作中能克勤克俭、能力突出、业绩显著的干部给予大胆提拔使用,而对那些平时表现不好,只有“唱功”没“做功”,甚至哗众取宠、惯于做表面文章的人则坚决不予任用;四是看公认。干部思想政治素质高不高、作风好不好、政绩突出不突出,群众自有公认。我们在提任过程中,坚持走群众路线,高度尊重干部群众的意愿,坚决杜绝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现象,增强选拔任用工作的公认度。

(三)严把“四个关口”,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能严格按《条例》规定的干部任用相关程序办事,做到履行程序不变通,重点把好“四关”:一是严把推荐关。每次推荐,都严格按照规定确定人员范围,专门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出明确要求。对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程序和得不到大多数群众拥护的,不予列为考察对象;二是严把考察关。在干部考察时,严格遵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和要求,制定详细考察工作方案,由党组成员分组牵头,抽调政治素质好、原则性强、业务熟的同志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全面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有效提高了考察结果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三是严把决定关。在集体讨论决定环节上,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干部任免,不搞临时动议,始终做到未考察的不上会,研究时多数人不同意的不通过。对分歧较大或问题不清的干部,暂缓作出拟任决定。并将党组会议的研究结果报区委组织部门进行审核把关;四是严把公示关。凡属提任的,按要求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定期的任前公示,由纪检室和区委组织部监督室负责举报受理,确保干部不“带病”上岗。

得不到多数群众公认的不列入考察。在考察中真实反馈群众意见,供组织研究参考;四是落实“监督权”。认真落实群众举报查处制度,对考察或公示期间的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由纪检组长牵头负责调查核实限期回复,并进行妥善处置,确保群众监督权落到实处。

(五)强化“四种意识”,推进干部队伍梯队建设。“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只有严把进口、畅通出口才能真正地搞活干部队伍,否则只能是一塘死水,因此我始终强化四种意识,狠抓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强化“高进”意识,精心选才。始终常怀求才之心,特别是对具有较强综合文字能力的年轻干部更是求贤若渴,多方打听、主动接触、积极动员。同时严把进口考试关,在纪检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下,认真组织公开选调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强化“严管”意识,培育养才。严格执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展各项学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内部管理。认真实施各项年度干部学习培训计划,突出抓好政治理论和业务能力的学习培训。知人善用,对新进人员妥善安排适合岗位,有意与经验丰富的同志一起工作,切实抓好“传、帮、带”措施的落实;三是强化“重用”意识,锻炼成才。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干部,我们不拘一格委以重任,交流或提升到重要岗位,强化锻炼加快成才;四是强化“优出”意识,举荐推才。对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条件成熟的干部,党组更是统一思想、集中力量重点向领导和组织推荐,积极畅通干部出口。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回顾近*年来的工作,本人在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形势发展的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干部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自觉性还不够强,组织学习的形式还比较单一;二是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内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尚不够完善;三是在引进优秀人才和向组织推荐等方面还是显得渠道不广、力度不够。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予以解决。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努力在选准、用活、带好干部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和公信度,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干部选拔任用述职报告(通用16篇)篇二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工作质量,规范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行为,防止用人失察失误和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根据管理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全程记实,是指在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中,完整、准确地记录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和工作过程中的一些重要情况,直观反映工作中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运行情况。

第三条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适用于公司管理序列各级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

第四条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主要包括工作程序记实和重要情况记实。

(一)工作程序记实,主要记录选拔任用有关程序履行的时间和简要情况。其主要内容包括:

6.任职:主要记录任前公示时间、公示方式、公示范围及公示结果,任职时间、文号等。

(二)重要情况记实,主要记录选拔任用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重要情况。其主要内容包括:

1.民主推荐得票不靠前但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原因;

2.组织考察和任前公示期间信访举报调查情况及结论;

3.提名、民主推荐及研究讨论环节意见不一致的情况;

4.破格提拔和越级提拔任职的情况;

5.受纪律处分的人员处分期满或撤销处分后重新提拔任用的情况;

6.超职数配备人员的情况;

7.双重管理人员任免时相关方意见不一致的'情况;

8.执行《中国联通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任职回避等规定的情况;

9.领导人员身边工作人员在本单位或本系统提拔的情况;

10.其他重要情况。

第五条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统一使用《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表》(以下简称《记实表》,详见附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各级人力资源部负责填写。《记实表》实行一人一表、一事一记。对选任程序的记录应当每履行完一个程序,即在相应的栏目按要求做好记载;对重要情况的记录要及时记录清楚。

第六条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工作,支持记录人员实事求是地做好记录,确保过程记实质量。相关部门和人员要积极配合,保证记录人员能够及时准确地记录有关情况。记录人员要坚持原则,客观真实地完成记实工作并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提供虚假情况或作虚假记录的,一经查实,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条加强对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检查。把执行记实制度的情况作为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对违反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制度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切实发挥全程记实的规范和监督作用。同时把记实结果作为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的基本依据,对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选拔任用管理人员造成失察失误的,应按照有关规定,根据记实结果认定具体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第八条各级人力资源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选拔任用过程中形成的民主推荐材料、考察材料、谈话记录、重要问题的调查材料、征求意见材料、会议记录和其他反映管理人员选拔任用情况的材料及时收集建档。对拟选拔任用的管理人员在选用过程中因故没有任用的,所形成的记实材料也要整理归档。

第九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干部选拔任用述职报告(通用16篇)篇三

(2011年2月20日)。

各位委员,各位列席人员:

我代表县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2010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请予评议。

2010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县委常委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抓手,以提高素质、增强能力、改进作风、改善结构、健全制度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干部培养和选拔力度,努力造就一支堪当重任的优秀领导干部队伍,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持。2010年,县委常委会分*批讨论任用科级领导干部,提拔任用**人,其中正科级领导干部*人,副科级领导干部*人,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人;调整交流*人,其中正科级领导职务调整交流*人,副科级领导职务调整交流*人;机构更名重新任职*人。选拔任用的县管干部中,女干部*人,少数民族干部*人,党外干部*人。总的来看,我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新的提升,结构有了新的改善,能力有了新的提高。

回顾过去一年来,县委常委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持做到了以下几点:

近年来,县委对学习《条例》高度重视,始终坚持学习《条例》经常化、制度化。特别是今年重点学习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常委班子带头学,业务部门重点学,一般干部普遍学。县党校每年都要把《条例》的内容作为全县副科以上干部及后备干部培训班的必备教材。同时,县委中心组结合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将《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对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表决办法》、《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意见》等五个法规性文件的学习一同安排。此外,县委通过电视台、报纸开办的党建专栏,在各级领导班子中深入开展《条例》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今年还在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中进行了四项监督制度知识测试。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和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依规选拔任用干部意识。

得了较好效果,得到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一致认可。

在规范和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方面,严把“五关”,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干部工作提供了重要机制保障。

一是扩大民主,严把“推荐”关。县委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首要的、不可逾越的基础环节,不准用其他方式和形式代替,将干部的“初选权”交给群众。在民主推荐上,去年我们继续完善了《科级后备干部管理办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民主推荐科级后备干部工作的通知》,对后备干部选拔的条件和资格、数量和结构、选拔程序等方面做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在年终实绩考核中,各单位按照要求进行民主推荐,并报送县委组织部,经考察和公示后符合要求的确定为后备干部进行培养,不符合要求的,不列为后备干部。在干部的提拔调整中,充分运用推荐结果,除特殊岗位外,一般不搞临时推荐。近几年提拔的科级干部均在后备干部队伍中产生。

二是坚持标准,严把“考察”关。在把好考察关上,着重抓好四个关键环节。一是注重群众参与和考察的广泛性,实行考察预告,做到公开透明。对一些重要岗位实行差额考察办法,对拟提拔人选进行差额考察,并注意倾听退休老同志、老党员等方方面面意见。二是注重公正考察。考察组按有关要求和干部名册指定考察谈话人员,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防止片面性和倾向性。三是注重针对性。在调整干部时,都制定详细的考察方案和意见,按照不同层次,不同职位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考察办法和内容,因岗施策,按岗考核,进一步增强了考察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四是注重考察范围的全面性。在考察中,把集中考察、年终考察、提拔考察和日常考察相结合,与围绕中心工作、重点工作考察相结合,不仅考察干部的工作圈和服务对象圈,还延伸考察其生活圈和交际圈。

三是集体研究,严把讨论决定关。县委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坚决执行《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在干部讨论决定中扩大民主,坚持集体决策,做到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研究,人事方案未经充分酝酿的不研究,群众有反映、纪检监察部门没有查清的不研究。

四是主动防范,严把监督关。根据市委《关于干部管理监督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加强干部备案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我县印发了《关于干部管理监督若干问题的通知》,确定了分级分类管理的具体措施和任用条件及程序,把对执行《条例》的监督关口前移,变事后检查监督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变被动监督为主动防范,使监督检查工作贯穿每个重要环节和全过程,进一步提高了选用干部质量,比如,我们实行了干部考察预告制,干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制度、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干部提拔任用备案制度、拟任主要领导联审制度、任前廉政谈话制度、试用期制度等,有效防止和制止了在选拔工作程序和拟任对象方面存在的问题,收到较好效果。

五是加强管理,严把试用关。对新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实行。

试用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进行全面考核,经考核胜任所试用职务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同时,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做到了记录完整,考察材料、任免职审批表等资料齐全、规范,归档及时。

三、加强制度建设,着力营造踏实工作、团结干事的良好氛围。

坚持民主集中制,深入推行科级领导班子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完善了备案、调阅等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了领导班子的议事决策程序,防止重大问题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有效地促进了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完善了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充分运用督查考核结果,对部分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科级班子和科级干部进行诫勉警示性谈话;对年度考核获综合奖的科级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进行鼓舞激励式谈话,从而增强了班子的整体效能,保证了干部的健康成长。围绕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实行了党风廉政责任制,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诫勉谈话制度,规范了民主生活会制度。在完善党组议事规则、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的同时,通过建立县委领导包片制度,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采取“一把手”交流和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等措施,强化了对各级“一把手”领导的监督。去年,我们对10名“一把手”领导进行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同志们,2010年,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县委的正。

确领导下,圆满完成了经济、社会、文化各项建设任务,锤炼出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团结奋进的干部队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成绩来之不易。这些成绩是坚持和树立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导向的结果,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结果,是广开言路、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群策群力、主动参与、鼎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委对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去年,县委在抓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经常性了解干部的工作做得还不够深、不够细,与干部交心谈心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干部考核科学评价体系尚未健全,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三是干部的调整交流和监督管理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在新的一年里,县委常委班子将继续总结和巩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成功经验,正视存在的不足,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规。继续开展干部工作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提高常委会和各级领导班子遵守、执行干部政策法规的自觉性。四是要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和《廉政准则》,突出监督管理的重点对象、重点时期、重点领域,及时发现和督促纠正领导干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使干部养成懂规矩、守纪律、听招呼的习惯。要充分用好各项调查测评结果,不断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建设一支素质高、形象好、风气正的干部队伍。

各位委员、同志们,为我县改革发展稳定选干部、配班子、建队伍、聚人才,是县委常委会义不容辞的责任。今后,县委常委班子一定不辱使命,努力创造条件,给想干事的人机会,给能干事的人舞台,给干成事的人地位,营造人心思进、团结干事的良好氛围,让更多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才干,为***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干部选拔任用述职报告(通用16篇)篇四

(2011年元月日)。

同志们:

我受县委常委会委托,向全委会报告2010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请予评议。

2010年度,县委常委会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建设“四化”方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着力建设善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23人,正科级领导职务6人;平级转任重要岗位29名,交流干部95名,改任非领导职务4名。提拔使用的干部中,女干部8名,党外干部1名。

一是做好市管干部的的选举、任命工作。根据市委提名,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4名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指导衡山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6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衡山镇镇长。

二是抓好乡镇和县直单位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工作。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年龄、经历、专长、性格、气质等特点,结合年度考核掌握的情况,对16个乡镇、22个县直单位和经济开发区领导班子进行了调配、补充。同时,按照政治上强、具有领导科学发展能力、能够驾驭全局、善于抓班子带队伍、民主作风好、清正廉洁的要求,选准配强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全年共调配乡镇党政正职7名、政协联络主任3名、县直正科级单位主要负责人4名。

三是完成县政府机构改革人事安排工作。在县政府机构改革中,县委超前谋划,根据市委批准的《****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研究确定了涉及机构改革的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单位领导班子配备和干部安排的原则及党组织设置意见,并研究任免干部48人,其中22名须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均通过了决定任命。

二、大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1、切实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坚持把强化民主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始终,重点抓住四个环节。一是坚持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必经程序和基础环节,对非领导职务转任同级领导职务、同级转任到重要岗位的人选,都进行民主推荐。把民主推荐结果作为确定考察对象人选的主要依据之一。45名提拔任职的干部,民主推荐票都很较集中,达到或超过规定要求。二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民主测评制度,坚持行为作风专项测评和考察预告制度。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在全面考察干部素质能力和工作实绩的基础上,今年首次采取家访方式,将考察干部的视野扩大到其生活圈、社交圈,提高了选人用人的科学性。三是坚持和完善县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干部制度,全面推行常委会讨论任用干部票决制。今年对单位正职人选共票决15人次,全票通过15人,票决过程监督到位、程序规范。四是强化干部任前公示环节的民主,对拟提任职务、非领导职务转任同级领导职务、同级转任重要岗位的人选全部进行公示。加大对干部任前公示群众举报的查核力度,对公示期间群众署名或虽未署名但线索清楚的来信举报,都逐一进行查核。

2、坚持和完善年度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考核内容和。

办法,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形式,从政治水平、团结状况、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政建设6个方面,确定21项指标,对领导班子进行考核;从政策水平、思想素质、群众观点、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勤奋程度、工作量、工作效率、工作实绩、出勤率、廉洁自律等12个方面确定42项指标,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量化评分考核,建立了科学的评价体系,树立了良好的导向,有效地激发了领导班子和各级干部真抓实干、奋发向上的工作热情。

3、坚持和完善任职试用期和交流制度。坚决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有关规定,对全年提拔的xx名干部一律实行了试用期制。采取交流任职、挂职等多种方式,大力推进干部交流。全年共有10位同志从乡镇交流到县直单位,3位同志从县直单位交流到乡镇。为了培养和储备一批年轻后备干部,安排县第二期青干班的11名优秀学员,分别挂任单位行政助理,跟班实习锻炼。从县直机关选派了13名年轻干部到村、社区党组织任第一书记,经受锻炼,增长才干。

三、着力加强干部监督工作,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部任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的通知》,组织收看了中组部视频会议。通过****新闻网、先锋网、《****周刊》刊载了中央四项监督制度的专题解读,并将四项监督制度列入党校主体班培训内容。同时,指导和督促各级党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专题培训,并以知识测试等形式来检验学习效果。按照四项监督制度要求,县委在干部提拔使用中,对破格提拔、干部调任、乡镇党政正职调整及政府机构改革等事项,严格按规定向上级组织部门如实报告,全年书面报告12次17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8次42人。

2、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专项工作。向各单位党组织印发了《关于组织领导干部学习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行贿受贿行为有关文件精神的通知》,向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送达了《关于学习违规违纪用人典型案件通报给领导干部的函》,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学习领会。成立了县集中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印发了《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发动干部群众参与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同时,对2008年以来反映选人用人问题的举报进行逐件核理、逐一核查,并设立举报电话受理举报。

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方案》。县委组织部研究制定了《乡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办法》、《关于乡科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暂行规定》等制度。通过各项机制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了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2010年度,我们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省、市委和干部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干部实绩考核办法不够健全,引导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从严管理干部的机制不够健全,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人用人的视野不够宽,选人用人的质量还不够高,有些工作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创新。对此,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干部选拔任用述职报告(通用16篇)篇五

近年来,市**党组坚持以《干部任用条例》为指导,按照“健全制度,严格程序,强化监督,加大力度”的思路,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有效地提高了选人用人质量,推动了干部监督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我委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与贯彻中组发[2005]4号文件等有关情况与做法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营造氛围,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平;坚持把贯彻《条例》同促进本单位外贸出口、利用外资、外经合作等业务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自觉性、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坚持条件,严格程序,提高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化程度。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就是要严格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积极履行好《干部任用条例》所赋予我们的职责,真正从源头上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2002年以来我委共任免干部**人次,其中破格提正科**人,新提副职**人,副职提正职**人,(平职)交流**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委党组始终坚持按章办事,严格程序,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一是坚持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和群众公认原则的具体体现。我们在这方面加大了力度,委党组明确规定,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干部必须履行的程序和不可逾越的制度。在部门进行民主推荐时,要求须有90%以上的干部和下属单位的主要领导成员参加,每次民主推荐前,人事科都在对干部选拔调整的对象、数量进行充分研究、分析的基础上,认真确定民主推荐的范围、时间、对象和推荐方式,真正做到精心组织,操作规范,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每一次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和推荐县级后备干部都进行了民主推荐。

二是严格用人标准,把好考察关。知人才能善任。深入了解和正确识别干部是决定干部任用和领导班子配备工作成败优劣的关键环节。在选拔任用干部时,我委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始终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在正常情况下得不到多数群众拥护的不予提拔,政绩不突出的不予重用。在确定考察对象时,把群众推荐的结果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真正使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在组织考察时,明确要求考察过程既要坚持群众路线,又要认真核实辩明真伪,从政治上、廉洁上、工作实绩上严格把关,近几年实行了考察预告制、差额考察制和考察结果反馈制,保证了考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实行干部考察责任制,做到了谁考察谁负责,考察后形成的书面考察材料,均由考察人员签名。

材料的不上委党组会,没有征求纪检组意见的不上委党组会。

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要求,我委始终把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作为做好干部工作的重要措施来落实,逐步建立、完善了一整套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为选准人,用对人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全面引入竞争机制。结合机构改革,制定了《机构改革期间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的意见》,全面推行科级干部竞争上岗。所有的科级岗位只要出现空缺,一律实行竞争上岗,**年**月共有**名同志通过竞争上岗走上了科级领导岗位。

二是实施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我们在机关开展了科级及以下干部的轮岗交流,较好地调动了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截止2005年9月有**名科级干部进行了任职交流,通过开展有计划的交流,保持了干部队伍的朝气和活力,使一部分年轻干部得到了更好的培养和锻炼。

勉谈话。诫勉期满,经组织考察,测评结果仍符合诫勉要求的,免去现职。

四是不断完善审计制度。根据有关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要求,对负有经济责任的委管企业领导干部,因工作变动、退休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本岗位职务的,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由人事科确认审计对象和时间,财务科负责组织实施,审计结果报送委有关领导及人事部门。2002年以来,共对**、**公司**名干部进行任前、离任审计,较好地收到了审计的效果。

五是全面推行任前公示制。2002年开始,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把干部任前公示作为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进一步扩大监督范围,加大监督力度,有效地提高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受到了广(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查看)大干部群众的认可。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认真对待,一一进行细致的调查核实,如实向委党组汇报。通过实行任前公示,加大了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监督力度,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质量。

六是建立干部定期述廉制度。委纪检组每年开展领导干部公开述廉活动,要求每位委领导每年写出书面述廉报告,并在机关全体干部大会上进行公开述廉。述廉的主要内容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遵守和执行中央、省、市、区有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以及对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情况。述廉结束后,在全体干部中发测评表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建设情况测评,接受群众评议。

干部工作是党的建设的组成部分,加强干部队伍的管理,是贯彻党管干部的重要保证。近两年来,我局为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促进机关干部能上能下,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组部《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的要求,认真做好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现将贯彻执行《条例》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条例》,严格选拔程序。

为了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按照规定要求做好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局党组首先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干部选拔任用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选拔任用的条件、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程序等,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工作的要求,并严格按照选拔工作程序进行组织实施,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质量。

为了使选拔工作公开透明、严密有序,取得良好的效果,激发干部的进取意识。我们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区委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定了关于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的工作意见和干部竞争上岗的日程安排。在“意见”中明确了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指导思想;竞争上岗的范围和对象;任职资格及条件以及方法步骤等。并适时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就竞争上岗进行动员和广泛发动。使广大干部充分认识做好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干部竞争上岗的自觉性,正确对待干部竞争上岗,发动全局干部积极参与,确保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和程序。

局党组严肃认真地落实《条例》的内容和要求,做到事先主动与干部部门沟通,事中主动取得指导,事后落实备案。在提拔任用的2名干部,全部采用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形式,在选拔任用过程中,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严格掌握不走样,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切实遵守不变通,严格执行了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落实了任前公示制。通过干部竞争上岗,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加强了组织监督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防止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达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目的。确保了提拨人选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激发了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干部选拔任用述职报告(通用16篇)篇六

2017年,我局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强化对选拔任用干部的监督管理,在科级干部任用和调整中,严格实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公示、组织考察、集体研究、任前谈话等项程序和要求,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有效地提高了选人用人质量,推动了干部监督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2017年,共选拔任用干部9名,其中,正科级领导干部2名,副科级领导干部7名。基本形成了一个以群众公认为基础、以德才表现为准则、以工作实绩为尺度、以干事创业为导向的干部选任机制。

一、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质量

在干部选任工作中,我局始终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健全机制,扩大民主,把《条例》精神贯穿到干部选任工作全过程,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是坚持标准和原则,把好素质关。我局遵照《条例》要求,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突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政治标准;突出以绩取人,注重群众公认;突出公平公正,注重任人唯贤。通过竞争上岗、民主推荐等选拔方式,打破论资排辈的用人传统。真正做到不迁就、不照顾,不拘一格选拔人才,让有为者有位,有位者更有为。同时,注重导向性选人用人,把选拔干部的过程,变成激励干部干事业、创业绩、促发展的过程。

二是坚持充分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我局把竞争上岗、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重要的、不可逾越的基础环节,十分注意听取群众意见,严格执行有关的民主程序。每次提拔任用干部,都坚持采取竞争上岗、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和个别座谈等多种形式,尽量扩大群众的参与程度。民主推荐过程中,坚持“以发展衡量实绩、凭实绩任用干部”的原则,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干部推荐上来,营造唯才是举的用人环境,树立了重政绩、重公论的用人导向。

三是坚持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把好考察关。认真做好考察工作,慎重过好识人关。首先是提前制定考察工作方案,确定考察时间;其次是认真组织考察组;再次是不断改进考察方法,提高识人察人的准确性,除把干部的党性原则、思想品质、廉洁自律、开拓创新精神、组织领导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作为考察的主要内容外,还把了解干部生活圈、社交圈中的情况作为考察内容之一,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采用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真正把好考察关,为党组提供可靠有力的考察结论,考察结果由党组会讨论决定。

个不上会”,即没有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不上会,没有经过人事部门考察了解的不上会,班子成员有不同意见的不上会,对反映有问题没查清的不上会,没有征求局纪检组意见的不上会。党组会上逐一介绍拟任免对象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每位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反复讨论,个个表态,最后形成任免决定。

五是坚持群众监督,把好公示关。认真做好干部任前公示,努力把好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的最后一道关口。我局拟提拔的干部,任用前一律在局政务公开栏和局域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公示期间,设立了值班人员和电话,随时接待干部群众反应情况。

二、强化监督,完善机制,筑牢防线

选人用人工作中的监督,就是要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廉政准则》,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监督,逐步建立健全事前防范、事中约束、事后惩戒相补充的监督机制。 强化民主推荐关的监督;强化组织考察关的监督;强化干部任免关的监督;强化干部公示关的监督;强化干部试用期的监督。通过监督,进一步扩大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选择权,用制度和机制遏制“潜规则”,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为选贤任能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任免调整后,都由党组书记与调整的干部进行任前谈话。平时如发现个别干部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则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谈话。

三是坚持领导干部定期培训制度,通过安排领导干部参加有关公务员道德、干部政德修养、廉政教育、审计文化等内容的培训,使领导干部始终牢记权力是人民给的,必须站在为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服务的高度,正确对待职务升降和职位调整,正确地行使用人权力,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从政之道,从思想上构筑坚固的党规党纪防线,防微杜渐,增强自制力,筑牢防腐防变之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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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任用述职报告(通用16篇)篇七

高校学生干部能否发挥应有的作用,主要取决于其素质能力和整体结构,学生干部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影响着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组织行为管理的效果,影响着各项工作的顺利,圆满开展。因此,选拔,考察学生干部一定要建立在素质和能力的基础上。大体上说,选拔学生干部应把握广泛性,公开性和全面性等基本原则。

(一)广泛性原则。

学生干部,首先是选拔面的广泛,在选拔学生干部时,应考虑到全体学生。考察面越宽,考察的对象就越多,最终选拔的结果就越接近客观的需要。此外,广泛性的选拔还有利于广大同学主动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积极性,使广大同学有主人翁意识,最终能够将广大同学团结在学生班干部周围,形成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公正性原则。

要选拔出最佳的学生班干部人选。只有严格按照选拔的具体标准和要求,始终坚持一个标准,才能真正选拔出无所欲求的优秀学生班干部,这样选择出来的学生才能为同学们所接受。要选拔的公正性看似不难,只要坚持不为私,不徇情便可以做到。然而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选拔者往往容易不自觉地将自己的思维方式,一贯印象及好恶感等因素融入其中,要尽量避免这些因素的影响。就要求我们的选拔者多深入同学,了解他们,多方听取意见,使选拔尽量公正公平。

(三)择优录用原则。

求在录用时坚持择优原则,实现资源的科学优化配置。

(四)扬长原则。

招募,选拔学生干部的最根本目的是更好地培养学生,实现学生的全面成长成材,为国家培养更优秀的建设者和接班人。那么,怎样才能达到学生和组织两者间的双赢呢?那就是要坚持扬长原则。在学生干部的选拔和任用上,要充分考虑被选对象的兴趣爱好和特长,要因人制宜,因人设事,使其专长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以培养出更多专业型,实用型的高级人才。

二、选拔的形式:

竞选。

xxx。

优秀的班干部是班级优秀学生的代表。班主任要经常采用不同形式对这些优秀班干部进行表扬,重视优秀班干部、学生对其他学生的榜样、表率作用。优秀班干部的榜样作用有很直接很具体的意义,由于同学们生活学习在一起,学习环境和经历基本相同,学生中的榜样为学生所熟悉,因此更具有可比性,更易为其他学生所接受,能起到立竿见影的示范作用。由于班级干部的言行具有导向性,以先进人物为榜样激励学生,对学生进行正面教育会收到良好的效果。先进人物言行的榜样作用主要在于:其一、教育作用。由于中学生生活阅历较浅,道德观念较薄弱,以先进人物为榜样激励学生,符合中学生的认识特点。其二、感染作用。人类高尚的品质、情感和顽强的意志、行为都能在正面的人和事中体现出来,学生模仿时会受到一定的感染而形成积极向上的思想情感,并将这种内在的情感外化为行动。其三、矫正作用。向先进人物学习,学生便会经常用先进人物的事迹对照自己的言行举止,检查不足之处,引起自愧和内疚,从而自觉抵制外界的不良诱因,克服缺点以矫正自己的不良行为。由于班级全体班干部在纪律、学习、卫生等方面的榜样作用的体现,班级其他同学耳濡目染,逐步熏陶,班级的学习风气、凝聚力正在增强,班级班风也在进步。相信在班干部的榜样作用下,全体同学共同努力,班级定会成为文明班级。

干部选拔任用述职报告(通用16篇)篇八

2.严肃换届纪律努力营造换届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3.用最坚强的党性做好换届工作。

4.公道正派作表率风清气正当标兵。

5.提升正气打击邪气坚持原则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7、采取强力措施,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8、加大换届纪律宣传力度,确保“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100。

%知晓率。

9、严肃换届纪律,狠刹换届中的.歪风邪气。

10、强化宣传教育,确保换届纪律入心入脑。

11、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换届“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要求全覆盖。

12、深入开展整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提升组织工作满意度。

13、严肃换届纪律,严格四项监督制度,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14、严肃换届纪律,加强舆论监督,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15、严格执行换届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

16、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17、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力的措施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18、坚决查处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的拉票行为。

19、坚决打击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切行为。

20、营造好的换届工作环境,提升组织工作满意度。

21、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提搞选人用人公信度。

23、认真贯彻落实换届纪律有关要求,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24、严肃换届工作纪律,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25、加大严肃换届纪律有关要求宣传力度,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26、严肃换届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27、坚决执行换届纪律“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

干部选拔任用述职报告(通用16篇)篇九

各位委员、同志们:

受区委常委会委托,我向全委会报告2014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2014年,区委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好干部的标准,以保持稳定、提高素质为原则,适时选好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加强干部的教育管理,加大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使全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高,结构进一步优化,活力不断增强。

一、认真学习新《条例》,准确把握新时期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政策。

1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按照“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大力宣传、严格执行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用以统一思想、规范工作、解决问题。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增强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观念,带头遵守《干部任用条例》,规范行使选人用人权。组织(人事)部门要精通《干部任用条例》,坚持公道正派、按章办事,为选准用好干部把好关。”的要求,区委认真组织开展了对新《条例》的学习。一是在理论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邀请原市委组织部长期从事并分管干部工作的副部长授课,共260余人参加了学习。二是区委书记、组织部长等相关领导及全区各级各部门从事和分管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干部共100余人参加了全省统一召开的视频培训会。三是选派区委组织部分管和从事干部工作干部监督工作的同志参加省委组织部组织的专题培训。同时区委组织部全体干部分批分期通过视频会等形式参加省市组织部门组织组织的专题培训学习。四是在全区副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上安排专题课程进行学习。通过学习,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对新时期党的干部政策有了进一步的熟悉,进一步明确了各级领导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中的职能职责,更加关心、支持我区干部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工作。

2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中组部《关于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省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的精神和要求,从**区干部工作实际,出台了《**区乡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形成了我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纲领性的规章制度。

二、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适时选好配强各级领导班子一年来,区委以保持稳定、提高素质为原则,适时选好配强各级领导班子。

一是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选好配强干部。在领导导干部职位出现空缺时,严格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的要求,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选人用人导向和注重基层、注重实干的导向,坚持在急难险重工作一线考察干部、在解决民生问题中识别干部、在项目建设中发现干部。在使用干部时,重点考察干部在事件处理、纠纷调处、新农村建设等重大事件和工作任务中的表现,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评价。大力选拔那些政治上立场坚定、旗臶鲜明,工作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组织认可的干部。把政治思想好、作风实、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交流下派到乡镇锻炼。全年共研究干部人事事项5次,调整干部54人。其中,交流轮岗正科级干部8人,副科级干部8人,试用期满、工作调离、换届、机构调整、违法违纪等原因任免干部38人。

3二是规范工作程序,从程序上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质量和干部选拔任用的公信度。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要求,坚持把严格程序作为选准用好干部的重要保证,突出抓了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关键环节,从研究制定推荐方案到讨论决定,都是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各个层次、各个方面意见和反复酝酿的基础上,经区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同时,严格实行考察、考核预告、档案审核、征求意见、任前公示和试用期等制度,切实做到严谨细致、认真规范、公开透明。

三是严明纪律,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严格遵守“十不准”纪律要求,严格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和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健全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始终臵于阳光之下。

42013年选派干部到省直部门跟班学习的经验,选派正科实职部门领导干部***大学开展干部能力提升研修班学习培训、每期70名,第二期将于今年*月份赴学。特别是*******的学习培训效果明显,从处级领导到科级干部,大家用心学、认真听、仔细记、勤思考,十分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普遍认为通过学习培训,开阔了视野,丰富了知识,理清了思路,提高了认识,增强了努力干好工作、加快家乡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希望以后多组织这样的学习培训。

二是加大干部的监督管理力度,确实改变重选拔任用轻管理的状况。通过述职、民主测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回访谈话等措施,及时了解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分析研判。坚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共对8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干部调整的重要依据。注重对重点岗位干部的教育、考核、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请销假、诫勉谈话、重大事项报告等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对干部的全方位监督;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发挥非领导职务干部作用的通知》,成立督导组,加强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对各单位非领导职务干部在岗和履职情况进行抽查,确保非领导干部在岗、履职。同时为非领导职务干部发挥作用搭建平台,把那些工作激情、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干部使用起来,解决好他们的待遇问题,鼓励他们发挥更大的作用,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劲头。

5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和省委组织部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区编委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配合,全面开展了“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违反规定提高干部待遇,超出规定范围设臵非领导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自查自纠工作,认真对按照职数配备干部情况进行了一次普查,真正做到摸清底数、掌握实情。

经过认真反复核对区委组织部的领导干部名册、区编委办的编制手册、区人社局的干部工资审核表、区财政局的人员工资发放表,摸清了全区干部职数和现有人员的度数。至2014年8月全区现有科级领导职数***个(不含事业单位职数),实际有科级领导干部**名,其中正科级干部**名,副科级干部***名,我区实有科级干部职数**名,与编办所提供的***个职数相比,尚空缺科级干部职数**个,全区总体未超职数配备干部,部分单位因加强党的领导需要、工作实际需要和历史形成等原因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非领导职务干部方面,按照《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数设臵管理办法》规定,**区可设科级非领导职务***人(不含事业单位领导职数),截至2014年**月共有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名(含担任副科级领导干部**人),扣除不占职数的实行警员制的公安民警、军转安臵人员、实职改任人员全区现有非领导职务干部***名,超出职数**名。超职数非领导职务干部存在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员法》实施前晋升、机构改革、区外调入等。

针对核查出来的问题,区委积极进行了整改,采取交流轮。

6岗、免去兼任职务等措施,消化超配领导干部***人,非领导职务干部***人。

回顾2014年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我们主要是在保持干部队伍整体稳定,各项事业持续开展的基础上,认真学习、贯彻和宣传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让全区各级领导干部都知晓和熟悉新时期党的干部政策,更好地关心、支持和监督干部选拔任用作,关心支持全区的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树立“好干部”的选人用人标准,进一步牢固树立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崇尚基层、注重实干,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选人用人导向。建立健全干部的选拔任用机制,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质量和公信度。

千秋大业,关键在人。同志们,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始终是实现我区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2015年是我区“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实现我区“十二五”规划各项任务的关键一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任务更加繁重,责任更为重大。让我们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改革创新,锐意进取,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工作质量,全面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选好好干部,用好好干部,为各项事业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提供更加坚强有力人才支持。

干部选拔任用述职报告(通用16篇)篇十

县目标考核组:

2017年以来,朱明乡党委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赫章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暂行办法》,在干部考察作用工作中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为原则选人用人,坚持任人唯贤,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形成了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全乡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整体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一、 认真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

一是抓好党委中心组学习,做到领导干部熟悉政策。党委中心组把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文件作为理论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重点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赫章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暂行办法》等干部选拔任用文件精神,党委主要领导对一些新政策认真研究,重点组织学习,并结合干部工作实际提出工作要求。二是抓好组工干部自身学习,做到组工干部精通政策。通过抓好组工干部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开展专题讨论、撰写理论文章等形式,努力做到学全、学细、学深,做到精通程序,熟悉政策。

二、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和用人标准

1

有位子。三是认真执行领导干部谈话打招呼制度。完善谈话制度,增强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谈话细化为工作谈话、任免谈话、提醒谈话和勤政、廉政谈话。对个别干部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的不良倾向或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提醒谈话和勤政、廉政谈话。通过各种谈话,加强了与干部的思想交流,促进了干部工作的健康开展。四是严格按职数配干部。在所有股、所、站长调整时严格按照“三定”方案核定的领导职数配备,只有在领导岗位出现缺额的情况下,按照“减一补一”的原则进行补充。

三、强化监督,扩大选人用人中的民主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广泛征求人大、政府、纪检、计生等部门的意见,充分听取相关职能部门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和反映,全面了解干部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的表现,把听取到的意见作为干部选用的重要参考依据,扩大选人用人中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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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任用述职报告(通用16篇)篇十一

中共中央最近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干部任用条例》是党的组织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重要成果,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在当前的形势下,颁布实施《干部任用条例》,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举措。它对于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对于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集体,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保证党的事业的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选什么样的人,怎样选人,历来是我们党高度重视的一个重大问题。毛泽东同志深刻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政治路线确立了,要由人来具体地贯彻执行。由什么样的人来执行,是由赞成党的政治路线的人,还是由不赞成的人,或者由持中间态度的人来执行,结果不一样。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继承和发展老一辈革命家倡导的马克思主义用人观,提出了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思想。江泽民同志特别强调,马克思主义政党不仅要有正确的思想路线和政治路线,而且要有正确的组织路线,关键是要选好人、用好人。他明确指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坚持走制度创新的路子,用科学的选人用人制度来保障把人选准用准。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基础上修订颁布的《干部任用条例》,科学总结了我们党长期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干部工作丰富的实践经验,认真贯彻了党的三代领导集体科学的用人思想,标志着我们党的干部工作在建立健全科学的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的进程中,又向前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其基本精神,就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党的干部工作原则,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严密的程序、严格的纪律,选拔任用德才兼备、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党政领导干部。《干部任用条例》的鲜明特点,是坚持与时俱进,充分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它坚持扩大民主,在健全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制度,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方面有新举措;坚持完善程序,在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进展;坚持制度创新,在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疏通干部能上能下渠道方面有新突破;坚持有效监督,在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方面有新规定。认真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进一步提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是全党特别是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贯彻执行好《干部任用条例》,首先要认真学习好《干部任用条例》。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干部任用条例》,与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江泽民总书记“5·31”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结合起来,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做到学以致用。各级党委(党组)要对本地区本部门学习《干部任用条例》作出部署。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亲自抓。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党委(党组)的部署,具体抓好落实。要通过扎扎实实的学习,使各级领导干部熟悉《干部任用条例》,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干部任用条例》,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干部任用条例》。要通过深入广泛的宣传,使《干部任用条例》真正为广大干部群众所掌握,努力形成有利于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有效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的良好社会氛围。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关键在各级党委(党组),关键在主要领导干部。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必须增强政治观念、组织观念、法纪观念,以坚强的党性、良好的作风保证《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执行。在用人问题上,要坚持党性原则,坚持干部标准,公道正派,任人唯贤,不允许搞任人唯亲;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不允许搞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不允许违反程序,我行我素;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坚决抵制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不允许拉关系,讲人情,给那些心术不正、跑官要官的人以可乘之机。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敢于坚持原则,坚持照章办事,严格履行程序,自觉抵制来自各方面不正之风的干扰,做到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不动摇,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不走样,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不变通,遵守干部选拔任用的纪律不放松。要加大对《干部任用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力度。对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人和事,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历览古今兴衰事,成败得失在用人。只要我们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定不移地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就能够把那些模范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风浪考验的领导干部队伍,开创人才辈出、生机勃勃的干部工作新局面。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奋发进取,扎实工作,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

干部选拔任用述职报告(通用16篇)篇十二

为推进市局机关中层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金华市市直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精神,制定本方案。

选拔任用干部应当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职位:这次选拔任用的科级职位共31个,其中正科职位15个(见附表),副科职位16个。条件暂不具备的,有的职位可以少配或不配,正职职位可以配副职主持工作。

对象:选拔任用对象为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市局机关现任中层副职,分局班子副科职领导,市局机关在编在职民警和分局中层干部。

任期:新提拔任用干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任职,不再重新公布任命文件,任职时间从确定试用之日算起。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组织纪律严明,作风正派,求真务实,廉洁奉公,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和胜任领导工作必需的能力。

2、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近二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任副科实职时间需满2年以上;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具有三年以上工龄和科员以上非领导职务,其中任科员级职务的需满3年。

3、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男47周岁以下、女42周岁以下。

4、在政工、纪检、机关党委岗位任职的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立案审查期间的人员不得提拔任用。

年龄、任职时间、工作年限均计算到20xx年8月31日。

市局机关科级职位选拔任用干部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自荐报名。在市局主页上公布《实施方案》,符合条件人员自荐报名,填写《市局机关选拔科级领导自荐报名表》,在报名职位栏内填写具体职位或正科(副科)职位。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将自荐表投入指定的投票箱内。因公出差等原因在外的,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征得本人意愿后代其填报。政治部和纪委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民警日记。

(二)推荐测评。对近期可提拔正科职、副科职人员进行民主推荐,分会议推荐、谈话推荐和部门推荐。

1、会议推荐。召开民主推荐会,公布推荐职数、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自荐人员名单,提出有关要求,按职位数1:3比例组织海推。根据海推结果,由市局党委确定是否进行第二轮比推。第二轮比推按职位数1:1.5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实行等额比推。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市局党委班子成员,市局机关中层领导,分局党委班子成员,市局机关调研员、副局(处)级干部、副调研员,市局机关民主议事委员会成员,离退休老干部代表和市局、分局推荐的民警代表(民警代表:30人以下的民警代表2名、3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3名、10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4名、20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5名、300人[含]以上民警代表6名、400人[含]以上民警代表7名。交警支队直属一、二、三大队和支队其他部门分别作为单独单位选派民警代表。老干部代表3名)。

2、谈话推荐。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为市局机关中层正职领导和分局正职领导。谈话推荐按职位数等额推荐。

3、部门推荐。组织正科级领导职位空缺部门的民警对提供的推荐人员名单按1:1比例进行推荐。参加部门推荐的人员为各空缺部门全体在职民警(交警支队为参加会议推荐的人员、股级领导和考试中心全体民警)。

4、民主测评。市局党委根据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确定正、副职民主测评对象。民主测评分综合测评、部门测评二项信任度测评。参加综合测评人员与民主推荐的人员相同,参加部门测评的人员市局机关为被确定测评对象所在部门的民警,分局为中层以上干部。二项测评信任度(优秀票+称职票)合计须达到60%以上(含本数)。

既是报名参加选拔的人员,又参加推荐和测评,推荐和测评结果均按基数减去同意推荐票数、优秀票数各一票。

(三)决定任免。根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和岗位任职要求确定考察对象,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会议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得票均未超过三分之一以上及二项测评信任度达不到60%以上(含本数)的,不列为考察对象。市局党委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职位匹配性、岗位要求和部门班子结构状况等,统盘考虑,集体研究决定任用名单,并按规定进行公示、谈话教育,办理任免手续。

五、工作要求。

空缺科级职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市局党委领导下,由政治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在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加强监督认真治理拉票行为的通知》,严禁跑官要官,严禁搞各种形式的拉票等非组织行为,一旦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市局机关各部门和各分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一人一事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六、本方案由市局政治部负责解释。未尽重大事项由市局党委研究决定。

七、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干部选拔任用述职报告(通用16篇)篇十三

我们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任人唯贤,五湖四海”的正确用人导向,有力地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进程,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为新时代党的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新《条例》是党内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法规,明确规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原则、基本程序、基本办法以及扩大民主、强化监督等实体性和程序性的内容,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条例》,对于培养一支德才兼备、奋发有为的教育干部队伍、进一步提高我党的执政能力、促进和谐社会的健康成长,有着十分重要的意意义。

在干部选任中,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条例》,正视权力、用好权力,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源头防止不正之风,能够公正、公平,坚持条件、标准、原则,调整和使用干部。在用人决策方面,不断加强和提高自身政治素养,重视发展党内民主,坚持人人平等,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多方面接触基层群众,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提高在群众中的公信力和威信力,进一步构建和谐高效的干部选任氛围。

新《条例》特别强调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任人唯贤,五湖四海。要通过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严格考核程序,规范考核流程。这在很大程度上杜绝了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些不正之风。

通过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变过去的“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充分体现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这有利于组织部门更好地发现和使用干部,拓宽识人选人视野,促进干部合理流动,实现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大批干部能够凭自身能力和本事,走上了合适的领导岗位,调动教师干部队伍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作为新时期干部任用工作的一种创新方式,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党的干部路线的贯彻执行和整个干部队伍的稳定。只有党委切实加强领导,组织部门认真安排部署,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加以完善,才能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干部要视学习为一种工作方式、一种终身事业,为了工作而主动学习和培训是干部理所应当的自觉行动。要建立一支素质优秀、数量充沛的后备干部队伍,不断优化党政领导班子结构。要坚决打破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等陈旧观念,用市场激励机制吸引人才、留住人才、鼓励人才、培养人才、选拔人才,建设一支充满活力的后备干部人才队伍。要确立人才资源开发观念,努力加强后备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干部选拔任用述职报告(通用16篇)篇十四

选拔任用干部要始终坚持“重德才不唯票数、重基层不唯分数、重实绩不唯资历、重发展不唯gdp”的选人用人导向,唯有如此方能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重德才,不唯票数。坚持“四个重用”:重用政治坚定、原则性强、清正廉洁、道德高尚、情趣健康的干部;重用大局意识强,能够顾大家、舍小家的干部;重用政治纪律性强,自觉维护团结的干部;重用在危难之际站得出来、关键时刻经得住考验的干部。“认真”看待票数,做到不依赖票数、不唯票取人、不片面照搬推荐结果,只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把真正德才兼备的`干部选上来。

重基层,不唯分数。在选拔任用中,注重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工作的干部;注重不图虚名、踏实干事的干部;注重埋头苦干、为长远发展打基础的干部。防止以考取人、唯分是用,坚持优先提拔一线干部,鼓励干部安心基层,用心干事,齐心创业,鼓励干部到条件艰苦、矛盾突出的乡镇任职锻炼。

重实绩,不唯年龄。打破论资排辈、平衡照顾、注重资历的传统定势和选人用人“条框”,坚持凭实绩评优劣、定升迁、论奖惩的用人导向,把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反映好的干部优先提拔重用;对有工作实绩但也有一定争议的干部,敢于用其所长,大胆放到合适的岗位去磨练;对成绩平平、能力一般的领导干部进行调整和“改非”,逐步营造了唯才是举、任人唯贤的良好氛围。

重发展,不唯gdp。大力选拔善于领导科学发展、扎实推进创业创新的优秀干部,让有发展思路、有发展本事、有发展业绩的干部脱颖而出,让想干事、会干事、能干成事的干部有位置有舞台。坚决不用忽视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惜牺牲资源和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一时发展的干部,不用不顾全局和长远利益、不顾人民呼声的干部,真正把干部的心思和精力引导到推动科学发展上,凝聚到干事创业、加快发展上来。

干部选拔任用述职报告(通用16篇)篇十五

近期,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了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条例》吸收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选人用人工作最新的实践成果,衔接了相关的最新新政策新法规,回应了新时代新情况新问题,是新时代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是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制度保证。下面我谈几点体会。

一、破除旧标准,树立好干部选拔新标准。

习近平总书记早就提出了“二十字”好干部标准,即“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这是新时期我们党选人用人工作的基本遵循,体现在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原则、基本条件、基本要求等各个方面。要真正使新标准贯彻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必须破除一段时间以来存在的论资排辈现象和“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龄”的旧标准。在破除“四唯”旧标准问题上,党中央采取了很多办法,比如为解决唯票问题,强调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特别是加强对“动议环节的把关,对考察对象人选的把关;改进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制度,综合运用多种方式了解真实民意,科学分析得票情况,把得票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而不是唯一依据。”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标准,严把政治关、品行关、廉洁关,真正让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务实清廉、奋发有为、锐意改革、实绩突出的干部得到褒扬和重用。

二、严防“带病提拔”现象,杜绝违规任用干部行为。

为了防止“带病提拔”现象的产生,我们在任用干部中要强化任前审查核实,实行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考察对象有关问题的举报“凡提必查”,对有疑点没有消除、有问题没有搞清的人选不得提拔或重用;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程监督,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凡是出现“带病提拔”问题的,要对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倒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铲除产生“带病提拔”的“病源”。总之,对用人上的违纪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三、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有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正确的用人导向,是对干部最直接、最有效的激励,用好一个人就能激励一大片。我们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这次修订条例,为调动和保护干部队伍积极性,增加了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有关内容。比如,要求“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应当进行调整,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在基本条件中增加“主动担当作为”“有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提出“对符合有关规定给予容错的干部,应当客观公正对待”等。总之,我们要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机制,真正将合适的人放到合适的人位置上展示才能。

四、培养和使用好干部,调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

组织培养是好干部成长中的重要外因。实实在在的多岗位交流轮岗、基层锻炼能够丰富领导干部的阅历和经验、提高领导干部解决问题的能力、增长才干、提升领导创新意识、塑造心理素质,是培养锻炼干部的有效途径;宽容的干事创业环境能够引导干部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奋发有为、敢于担当,更广泛更有效地调动干部队伍的积极性;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即“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这样能够有效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锐意进取的干部,推动形成想作为、敢作为、善作为的良好风尚。总之,中心要做好组织培养工作,帮助好干部快速成长。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才能选拔出真正的好干部。中心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委、党支部和人事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条例》,严格按原则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做好选人用人工作,助力公共事务服务、机关事务管理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干部选拔任用述职报告(通用16篇)篇十六

为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选拔任用条例》),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公务员法》和《选拔任用条例》为依据,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安监事业和谐发展的总体目标,以培养人才、提高素质、激发活力、推动工作、开创机关建设新局面为重点,坚持尊重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民主推荐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群众公认与注重实绩相结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形象好的干部队伍,为我省安监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拟配备干部职位。

正处级领导职务4名:宣传教育处处长1名、监督管理三处处长1名、纪检监察室主任1名、监察专员1名。

副处级领导职务4名:监督管理二处副处长2名、应急救援办公室副主任1名、人事处副处长1名。

处级非领导职务6名:调研员3名、副调研员3名。

三、竞争上岗和推荐选拔人员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被推荐的人员须具备《选拔任用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政治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爱岗敬业,在安全监管事业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以及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顾大局识大体,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起工作。

(二)任职资格。

1.身体健康,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正处级领导干部,要求副处(含非领导职务)任职满两年以上;副处级领导干部,要求主任科员任职满三年以上;调研员,要求副处级(含非领导职务)任职满四年以上;副调研员,要求主任科员任职满四年以上。干部任职截至时间20xx年8月31日。

3.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被评为称职等次以上。

4.选任正处级领导干部的年龄为55周岁以下(即19xx年8月31日以后出生);选任副处级领导干部的年龄为50周岁以下(即19xx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特别优秀,符合《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破格越级提拔任用办法(试行)》规定的年轻干部可以破格提拔。

此次处级领导职务选拔除监察专员外采取竞争上岗、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处级非领导职务选拔采取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方法进行。

第一步,8月11日上午,召开动员会,公布职位。

第二步,8月12至14日,处级领导职务竞岗报名。凡符合任职条件,自愿参加处级领导职务竞争上岗的人员,在此期限内到人事处领取《省安监局选拔任用干部报名表》报名,每人只可报1个职位。

第三步,8月15日,召开全局职工大会,组织处级领导职务竞岗演讲和处级非领导职务会议投票推荐。

1.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就本人情况、竞岗理由和工作思路等情况进行演讲,时间不超过20分钟。

2.对竞争上岗人员进行民主推荐。

3.对非领导职务符合条件人选进行民主推荐。

第四步,8月16日至18日,个别谈话推荐。谈话范围:副处以上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和部分职工代表。

第五步,8月19日至21日,干部考察组综合竞岗演讲情况和民主推荐情况后,提出处级领导职务和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拟考察对象,报局党组研究确定后发布考察预告。

第六步,8月22日至8月29日,干部考察组组织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提出使用建议。

第七步,9月初,局党组对干部考察组提出的拟任职建议,进行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

第八步,对拟任职人员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干部考察组受理群众的举报和反映,对反映的问题,由干部考察组进行调查核实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由局党组作出是否任用的决定。

第九步,任职。处级领导职务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享受试用前职级待遇。非领导职务不实行任职试用期。

五、组织领导。

干部选拔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进行,成立干部考察组,组长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汤忠明同志担任,成员由胡利平、何云霞、牛坤华、杨耀东等同志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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