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模板19篇)

时间:2023-12-03 作者:FS文字使者

在会计学中,我们需要学习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以及审计等课程,全面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会计人员如何在工作中兼顾职业道德和个人发展?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经验分享。

相关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模板19篇)篇一

2、严格按《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要求组织和实施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积极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工作。

3、按照国家税法规定按期报税,协调好企税关系。

4、加强公司财物管理,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对公司的实物及货币资金进行盘点清查,保证账实相符。

5、坚持原则,严格按规定开支公司费用,认真审核原始单据,把好费用报销关,有权对不真实,不合法的票据不予报销。

6、坚强成本管理,严格控制采购成本,坚强各部门的日常管理,堵塞漏洞。

7、按规定认真编制和及时向股东各方报送会计报表,做到真实,准确,完整。

8、按规定保管会计资料,不得外借和泄露公司商业机密。

9、有权对公司所有人员违反财经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有权对给公司造成损失人员应承担的经济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10、妥善保管和按规定使用财务专用章,妥善保管好空白支票。

11、接受股东及总经理的业务调查,审计及考评。

相关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模板19篇)篇二

1.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2.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3.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4.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6.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7.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8.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9.公司聘请专职财务人员和会计师及出纳人员。

10.财务部部长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财务部部长主要职责如下:

11.监事会是公司的财务监督主管部门,负责从业务上对公司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进行领导、指导、检查、监督.

12.公司的财务部部长,在总经理领导下主持本单位的财务工作。财务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a)主持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会人员完成各项会计业务的工作;。

b)制订财务计划,搞好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核算生产经营成果,考。

核计划执行情况,定期提供数据、资料和财务分析报告;。

c)参与投资、重大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d)负责编制会计报表,主持清查财产;。

e)执行财经法令、制度、决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f)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

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13.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14.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15.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内容真实,日清月结,按期报帐,每月10日之前将上月财务报表送至每位股东各一份.

16.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17.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为加强本公司财务会计管理、规范会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管理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1.公司核算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1、筹集资金和有效的使用资金,监督资金的正常运行,维护资金的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2、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3、有加强财务会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公司管理部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5、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和考核工作。

1.财务会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对财务会计管理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务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会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的秘密。

2.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3.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编号、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填制人、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还应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4.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薄。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会计处理方法应前后相一致。

5.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由专人复核,重大事项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6.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账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账薄记录的有关数据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账的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7.建立会计核算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者应建立档案,并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8.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三、业务规范制度:

(一)、签订《代理记账委托协议书》。

委托人委托本公司进行代理记账时,应当在互相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委托协议除具有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还要包含以下内容:

1、委托人、受托人对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应承担的责任。

2、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3、编制和提供会计报表的要求;。

4、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5、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二)双方的义务责任及权利。

1、代理记帐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

(2)应当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3)及时向本公司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

(5)承担《代理记帐委托协议》中约定的责任。

2、本公司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会计法律和法规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依法履行职责;。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始问题负有解释的责任;。

(5)承担《代理记帐委托协议》中约定的责任。

四、代理记帐的操作规范。

1、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专业会计人员,非会计专业人员,不得从事代理记帐工作。

2、代理记帐人员未得到客户认可,公司必须根据客户要求另行委派至用户满意为止。

3、定期向客户了解代理记帐人员工作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加以改进。

4、依法制止客户示意作不当的会计处理或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如阻止无效即向公司汇报或向主管财政部门汇报。

5、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册、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应按约定的时间提交委托单位。

6、承接代理记帐业务时,必须向客户说明代理范围、代理责任、双方权利义务和收费标准,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或擅自收费。

7、不得在委托单位或通过委托单位获取代理收费以外的任何利益。

8、代理记帐人员定期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

9、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五、现金、费用支出审批管理。

1、公司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2、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3、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4、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3章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总经理私章和会计私章由本人各自保管。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5、公司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各单位应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表逐笔调节平衡。

6、财会人员办理信汇、电汇、票汇(含自带票汇)、转帐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审批单应附入付款凭证记帐备查。

7、公司日常经营性开支,业务往来及营销差旅费用,均以节俭和控制成本为原则,报由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再合理支配使用。

8、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的,应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迟付,也不准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现正式委托,也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9、凡委托其他单位(人)代付款的,一律上报总经理批准。

10、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视金额大小按第四十条审批规定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11、业务费用的使用和支配,按利润的适当比例提取,由总经理掌握使用,提取的比例由总经理确定。

12、严禁公司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13、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14、有关资金使用的审批,当审批人员出差时,由其指定代理人代为审批。批件必须附入有关发票、单据后面入帐备查。

六、内部稽核制度。

1、本制度所涉及的范围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的审核,以及对收入记帐、支出报销、费用收支、成本核算、资金划拨及各项利润税金的解缴等会计事项是否符合财务会计制度。

2、公司的会计在从事报销业务时,要严格按有关《财务报销制度》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于违法的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纠正无效的应向单位领导提出书面意见要求处理。对其它会计业务的处理也要认真依照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办理。

3、出纳在复核需要经办的凭证时,对不真实、不合法、不规范、不正确的凭证有权拒绝办理,并同会计人员提出拒办理由。必要时要向财务负责人反映。

4、会计电算化人员,负有全面稽核的责任,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会计凭证、帐簿记录和会计报表,有权要求更正补充,对严重违反财会制度的经济事项,应向会计机构负责人提交书面报告。

5、会计人员、复核人员、稽核人员,对于违法的收支,不予制止,不予纠正,又不向有关领导提出书面意见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6、财务部门负责人对企业的稽核工作负有全面责任。

a)负责组织制定和完善单位的稽核制度,促使稽核工作的有效全面的展开。b)确定定期稽核、日常稽核的时间、内容、方法,并负责对稽核中出现问题进行处理,对各项责任的鉴定。

c)组织并参与不定期的抽查审核工作。

d)对于所接到的书面意见,必须要在10日内作出书面决定,并对其决定承担责任。

e)签署各项稽查报告,并对报告承担责任。

七、企业财产清查制度。

1.第二十三条建立健全企业财产清查制度,是确保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的需要,同时强化了会计工作的反映控制能力。

2.第二十四条通过财产清查可以及时发现财产管理方面的存在的问题,健全财产的保管和核算制度,以及保护财产的完整与安全。

3.第二十五条财产清查便于核实各项应收应付款项的结算情况,避免损失,有利于维护财经纪律。

4.第二十六条财产清查的范围包括:

a)所有的固定资产、材料,在产品、产成品,未完工程及其它物资。b)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银行贷款和各种有价证券等。

c)各种结算款项等。

d)在途材料、发出商品、委托其它单位加工或保管的材料物资。

e)受托加工或保管的财产物资。

5.第二十七条财产清查可分为全面清查和专项清查、日常清查。财产全面清查一般在年终决算时进行。专项清查主要是各种贵重物资或流动性较大的物资进行的清查,以及有针对性的清查。日常清查重要指现金出纳人员每日清核,银行存款每月一次的核对。

6.第二十八条全面清查与日常清查可定期开展,而专项清查既可定期开展,也可根据需要不定期开展。

7.第二十九条我单位的财产物资实行“实地盘存制”。

8.第三十条财产清查的组织。

a)建立由单位负责人、技术人员、财务人员、保管人员组成的清查小组,实施财产清查工作。

b)制定有关的财产清查计划,确定财产清查的对象、时间范围,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并明确各个职责。

c)财会部门应于财产清查前,对财产物资帐目作一次全面清理,保证帐帐相符、帐证相符、帐表相符。

d)准备好各种必要的检测工具和检测标准,同时准备好有清查表册。

9.第三十一条财产清查的方法。

a)对于库存现金的清查可采用实地盘点法。在出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核实库存金额,再与现金日记帐,以及会计帐进行核对查明帐实是否相符。

b)对于银行存款清查,采取与开户银行帐目应付核对的方法,主要用银行日记帐与银行签发的对帐单,余额表相核对。同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c)对存货的清查,采用实地盘点,技术鉴别的方法清查,要做数量和质量方面的清查,并编制存货清单报告表。

d)固定资产的清查要在保管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对其进行数量的清查和质量的评估,同时编制固定资产盘存表。

10.第三十二条对财产管理人员的奖罚办法。

1.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负有保管的责任。处理完毕后,应按规定及时返还委托单位,对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册、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应整理归档,以备需查时用。

2.对每一客户建立档案,并由专人保管,内容包括:用户概况、代理记帐协议、原始凭证、会计凭证、会计帐册、会计财务报表等交接验收记录。

3.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得归档。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归档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明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4.归档过程中如果发现对外送报的财务报告有错误,应当及时办理更正手续。除更正本单位留存的财务报告外,并应同时通知接受财务报告的单位更正。错误较多的,应当重新编报。

5.每季度由监督部检查档案管理工作并汇总至经理办公室。

6.公司必须加强对发票的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发票的登记、领用、清理、核对工作。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开发票,违者处发票额15%以上的罚款和扣发1-2个月的奖金,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7.会计凭证必须内容真实、手续完备、数字准确、不得涂改、挖补,如事后发现差错,也必须由经办人负责划双红线并盖章进行更正。

8.会计档案必须按月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不得丢失,至少保存20xx年。

9.采用电子计算机记帐的,机器储存和输出的会计记录视同会计帐簿,应专人负责妥善保管,至少20xx年。

10.会计档案保存期满需销毁时,应抄具清单,报总经理、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同意后,才能销毁。

1.负责公司会计凭证的数据录入工作;。

2.各种电算化的操作,以及软件的维护;。

3.负责会计帐表的生成以及存档编号;。

4.负责会计档案的保管查询工作;。

5.负责会计稽核与事后监督工作。

相关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模板19篇)篇三

本公司设置三个工作岗位,财会主管、会计岗位和出纳岗位。其岗位职责如下:

(一)财会主管岗位。

1、按国家有关财政财经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组织制定和修订本公司的财会管理制度。

2、具体负责组织本公司财会工作,组织编制本公司的预算计划、财务计划,审核监督本公司的财务收支。

3、督促本公司的会计人员依法建账、依法核算,保证会计工作规范有序、科学,并依法对本公司的预算计划、建设项目验收规范(13个doc)财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定期或根据实际需要审核(查)本公司的财务报告(表),企业预算管理编制(最新精编)(21个doc28个ppt)并负责向公司领导汇报,促进财务管理和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

5、参与拟定项目申报文件、经济合同(协议)及其他经济文件;协助公司领导做好项目的审查、申报、检查和指导等工作。

6、模范遵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努力当好公司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7、积极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会计岗位。

1、认真执行财会规章制度,依法建立总账、明细账及其他辅助账簿,进行固定资产核算以及往来账项的结算等工作。

2、审核收支的原始凭证,保证按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

3、定期对本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

4、按时办理有关证、照年审工作,交纳有关税费。

5、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有关会计资料。

6、自觉遵守会计人员道德规范,工作尽职尽责。

7、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刻苦学习业务和参加财政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8、积极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有关工作。

(三)出纳岗位。

1、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逐笔顺序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2、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保管有关印章和空白票、据。

3、严格遵守和执行银行结算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保证账款符。

4、协同会计做好财务收支监督工作,及时结账和传递会计凭证。

5、自觉遵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及时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

6、积极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有关工作。

1、按照企业单位财会制度的规定设置、使用和审核会计科目和明细科目;运用借贷记账法进行会计核算;会计凭证的格式采用借贷记账法的格式;会计账簿的设置分为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和日记账;会计报表的种类为资产负债表、收进支出表和其他表;按月(季)、年度编报。

2、会计根据出纳签章收款后的收进凭据定期汇总填制收进记账凭证,同时登记收进明细账,之后及时交给出纳登记“现金日记账”,然后再交会计保管。

3、会计根据审公司无误的原始支出凭证填制记账凭证后交出纳付款并登记“现金日记账”后再交会计登记支出明细账,并保管凭证。

4、会计定期汇总账凭证,填制记账凭证汇总表,登记总账。

5、会计根据银行收、付款票据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明细账后交出纳登记银行、现金日记账,之后交会计保管。

6、会计根据实物保管部门编制的财产变动情况表及有关原始凭证,核对后填制记账凭证,登记明细账。

7、会计根据工程结算单等填制有关结算记账凭证,登记明细账。

8、记账凭证的审核要求:审核记账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和编号、经济业务内容摘要、会计科目和金额、所附的原始凭证张数、记账凭证的填制人、记账人、复核人的签名或盖章。审核完毕后还需签上审核人的名字盖章。

9、记账原则:按记账凭证的时序登记日记账,按记账凭证的明细科目登记明细分类账,按记账凭证汇总表登记总分类账。

10、月底、年底会计根据有关余额作必要调账后结账并编制会计报表,编写财务报告说明书,尽可能地说明、分析本公司的财务计划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

1、内部牵制制度的原则:根据国家财经法律、会计法律、法规、财会制度对本公司的会计工作进行控制监督。

2、财务主管具体督促贯彻、检查本公司各项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直接对公司长负责。

3、会计负责对原始凭证的审核、记账凭证的填制,总账及明细账的登记,会计报表的编制并对财务报表进行分析、说明,负责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

4、出纳根据审核无误的有关原始凭证登记银行日记账及现金日记账,但不得兼收进、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计笠倒芾恧作以及稽核工作。

5、出纳负责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6、签发支票所使用印章,由会计与出纳分开保管。

7、空白收款收据和空白支票设登记簿登记,由会计保管、核销。会计领、开收据,所有收进款项由会计开具收款收据后由出纳负责收款,并加盖收款人印章后方为合法收进凭据。会计应及时与出纳核实收进款项。支票由会计签发,由出纳具体输办理。发票、支票不得事前签好公私章,预留印签。

8、总务处具体负责财产物资的验收进库、领用、报废进行分类明细账登记,会计会同总务处对财产物资定期进行核对,做到账、卡、实相符,并按期编报财产物资增减变动情况表。

1、财务主负责组织稽核、监督、审计工作。

2、财务主管负责对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进行复核和经济合同、协议、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会计负责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财务主管负责对原始凭证进行复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4、会计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的应及时按国家规定处理,超越会计人员职权范围的,应立即向领导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5、财务主管必须每月定期核对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结余数;经常核对债权、债务往来账项;定期核实财产物资期末结余,以保证账账、账实相符。

6、财务主管对收进款项存进银行进行监督,防止私设“小金库”、“账外账”。

7、稽核的方法内容包括:原始凭证是否合法真实;记账凭证是否附有合法完整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总账、明细账之间是否相符;会计报表与总账或明细账是否相符;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实物与账面记录是否相符。

8、财务主管、会计、出纳必须对财务收支情况、会计资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

1、原始凭证的审核包括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准确性的审核。

2、原始凭证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和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3、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财会主管的签名或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的公章。

4、原始凭证的.填制必须记录真实、填制及时、内容完整、书写清楚、数字准确、责任明确。

5、外来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取得原填制单位加钙笠倒芾慝章的书面证明,证明中应列明遗失的原始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公司领导批准后,才能代替原始凭证。对于确实无法取得的原始凭证,如车、船、飞机票等应由当事人写明详细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能作为原始凭证报账。

6、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调阅或复制会计凭证时,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能办理调阅或复制手续。

1、本公司所有固定资产、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等都应定期或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盘点。

2、财产清查由总务处组织进行。

3、财产清查期限为:固定资产至少每年年终盘点一次;货币资金、有价证券至少每月盘点一次。盘点方式一般采用“实地盘存制”。

4、盘点结果处理:盘盈部分应及时补记进账,盘亏损失,属于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造成的,由公司领导批准销账;属于过失的责任事故造成的,应当给予过失人以必要的经济、行政处罚,作损失处理;属于违法的,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1、严格执行国家财会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对违反国家财会制度规定的财务支出,财务不予办理。

2、支出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由经手人、证明人签字送会计审核无误后再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3、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即由公司总经理负责审批。公司总经理出差超过十天的,可委托一名副总经理代为审批。

4、重大项目开支必须经公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由总经理审批方可执行。

1、定期(季末、年末)或根据实际需要对本公司经济活动状况、预算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提供经济预测、决策资料,为领导决策服务。

2、财务活动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进、费用支出及效益的分析;流动资产与固定资产使用效果分析;债权、债务构成及原因分析等。

3、财务活动分析的基本要求为:情况真实、要点明确、问题抓准、建议可行、文字简练。

4、财务活动分析的一般程序为:占有资料,掌握情况;指标对比,揭露问题;抓住关键,分析预测;提出可行措施,解决问题。

5、财务活动分析方法包括:对比分析法、连环替代法和差额计算法等。

6、财务活动分析的格式结构:财务状况总的评价;分析与论证;提出建议或措施。

相关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模板19篇)篇四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工会组织。

第三条工会会计是各级工会核算、反映、监督工会预算执行和经济活动的专业会计。工会依法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管理体系,与工会预算管理体制相适应。

第四条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工会应当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县级以下工会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基层工会,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或者聘请兼职会计。

第五条各级工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岗位责任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县级以上工会应当组织指导和检查下级工会会计工作,负责制定有关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组织工会会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第六条工会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和报告。

第七条工会会计应当以工会的持续运行为前提。

第八条工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如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第九条工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条工会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以权责发生制为补充。

第十一条工会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其平衡公式为:资产=负债+净资产。

第十二条会计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十三条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第十四条工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工会宏观管理的要求,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满足本级工会加强财务管理的需要。

第十五条工会会计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工会财务状况、各项收支情况及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第十六条工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使用。

第十七条工会会计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以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八条工会会计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对于重要的经济业务,应当单独反映。

第十九条工会应当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和报告,不得提前或延后。

第二十条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除另有规定外,一律不得自行调整账面价值。

第二十一条凡是指定用途的资金,应按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并单独反映。

第二十二条资产是工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投资和固定资产等。

第二十三条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借出款、应收款项、库存物品等。

(一)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

货币资金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工会应当设置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库存现金的核算应当做到日清月结,其账面余额必须与库存数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应当与银行对账单定期核对,如有不符,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工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算成人民币金额记账。

(二)借出款是工会因开展工作或发展工运事业的需要而出借给其他工会或工会所属单位的款项。

工会应当对借出款严格管理,借出每笔款项时均需与借款单位签订书面文件,署明用途和还款期限,还款期限通常不应超过三年;对于逾期未还款的借出款,需在年度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原因。逾期三年以上、因借款单位原因尚未收回的借出款,报经批准认定确实无法收回或者报经批准认定不再要求借款单位还款的,应及时予以核销。

(三)应收款项包括应收上级经费、应收下级经费、其他应收款等。

应收上级经费是工会应收未收的上级工会应拨付(或划转)工会经费和补助。应收下级经费是本级工会应收下级工会的上缴经费。其他应收款是工会除应收上下级经费以外的其他应收及暂付款项。

应收款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期末,工会应当分析各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对于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应报经批准认定后及时予以核销。

器具等。

库存物品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购入、有偿调入的库存物品以实际支付的价款记账。无偿调拨、接受捐赠的库存物品以其公允价值或者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费用)记账。

库存物品在发出(领用或出售等)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择一种方法确定发出库存物品的实际成本,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

工会应当定期对库存物品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全面盘点一次。对于盘盈、盘亏或报废、毁损的库存物品,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报经批准认定后及时进行处理。盘盈的库存物品按照其公允价值入账,并计入当期收入;盘亏的库存物品,将其账面余额计入当期支出。报废、毁损的库存物品,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责任人赔偿等,将净损失计入当期支出。

第二十四条投资是指工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会的相关规定,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投资按其流动性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按其性质分为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

(一)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以货币资金方式对外投资,以实际支付的款项记账。以实物资产方式对外投资,以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记账。

(二)投资期内取得的利息、利润、红利等各项投资收益,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三)处置(出售)投资时,实际取得价款与投资账面余额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对于因被投资单位破产、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政府责令关闭等情况造成难以收回的未处置不良投资,报经批准认定后应当及时核销。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是指工会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一)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为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

购入、有偿调入的固定资产,以实际支付的买价、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装卸费及相关税费等记账。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记账。

无偿调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以其公允价值或者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费用)记账。

对固定资产进行改建、扩建,其净增值部分,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支出。

(三)处置(出售)固定资产时,冲减其账面余额并相应减少固定基金,处置中取得的变价收入扣除处置费用后的净收入(或损失)计入当期收入(或支出)。

(四)工会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全面盘点一次。对于盘盈、盘亏或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报经批准认定后及时进行处理。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其公允价值入账,并相应增加固定基金;盘亏的固定资产,冲减其账面余额并相应减少固定基金。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冲减其账面余额并相应减少固定基金,清理中取得的变价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的净收入(或损失)计入当期收入(或支出)。

第二十六条负债是指工会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偿付的债务。包括借入款、应付个人收入、应付款项等。

第二十七条借入款指工会借入的款项。

第二十八条应付个人收入包括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

(一)应付工资(离退休费)指应付未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工资及离退休费。其中,工资指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给在职人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以及经国务院或人事部、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津贴补贴等。离退休费指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给离退休人员的离休、退休费及经国务院或人事部、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津贴补贴。

(二)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指应付未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其中,地方(部门)津贴补贴指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出台的津贴补贴。

(三)应付其他个人收入指应付未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其他个人收入。其中,其他个人收入指按国家规定发给个人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误餐费、夜餐费,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出国人员伙食费、公杂费、个人国外零用费,发放给个人的一次性奖励等。

第二十九条应付款项包括应付上级经费、应付下级经费、其他应付款。

(一)应付上级经费指本级工会按规定应上缴的工会经费及建会筹备金。

(二)应付下级经费指本级工会应付下级工会的各项补助以及应转拨下级工会的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

(三)其他应付款指除应付上下级经费之外的其他应付及暂存款项。

第三十条各项负债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

第三十一条净资产是指工会的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包括固定基金、在建工程占用资金、投资基金、专用基金、后备金、结余。

第三十二条固定基金指工会固定资产占用的基金。固定基金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

待工程完工后转入固定基金。

第三十三条投资基金指工会对外投资占用的基金。投资基金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额入账。

第三十四条专用基金指工会按规定依法提取和使用的有专门用途的基金。包括增收留成基金、财务专用基金、工会干部权益保障金。

提取专用基金时,按照实际提取金额计入当期支出;使用专用基金时,按照实际支出金额冲减专用基金余额;专用基金未使用的余额,可滚存下一年度使用。

第三十五条后备金指县级以上工会按规定依法提取的特殊情况下使用的储备金。

提取后备金时,按照实际提取金额冲减结余;使用后备金时,按照实际支出金额冲减后备金余额;后备金未使用的余额,可滚存下一年度使用。

第三十六条结余指工会各项收入与支出相抵后滚存的累计余额。

第三十七条收入是指工会根据《工会法》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开展业务活动所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收入按照来源分为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政府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

(一)会费收入指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二)拨缴经费收入指基层单位行政拨缴、下级工会按规定上缴及上级工会按规定转拨的工会经费中归属于本级工会的经费及建会筹备金。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本级工会收到的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包括回拨补助、专项补助、超收补助、帮扶补助、送温暖补助、救灾补助、其他补助。

(四)政府补助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工会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五)行政补助收入指工会取得的所在单位行政方面按照《工会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六)事业收入指独立核算的工会附属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七)投资收益指工会对外投资发生的损益。

(八)其他收入指工会除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政府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投资收益之外的各项收入。

第三十八条各项收入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

第三十九条支出是指工会为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及损失。支出按照功能分为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行政支出、资本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事业支出、其他支出。

(一)职工活动支出指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发生的支出。

(二)维权支出指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

(三)业务支出指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行政支出指工会为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发生的各项日常支出。

(五)资本性支出指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实际支出。

(六)补助下级支出指工会为解决下级工会经费不足或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下级工会的各类补助款项。

(七)事业支出指工会对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

(八)其他支出指各级工会除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行政支出、资本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事业支出以外的各项支出。

第四十条各项支出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

第四十一条工会会计报表是反映各级工会财务状况、业务活动和预算执行结果的书面文件。工会会计报表是各级工会领导、上级工会及其他会计报表使用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指导工作的重要资料。

第四十二条工会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附注。

(一)资产负债表,是反映工会某一会计期末全部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情况的报表。

(二)收入支出表,是反映工会某一会计期间全部收入、支出及结余情况的报表。

(三)附注。附注应分析说明工会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工会在筹集、分配、使用、管理经费过程中的成绩和问题,分析影响预算执行的原因,经费收支变动趋势,提出改进措施、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三条工会会计报表分为年度会计报表和中期会计报表。以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期间(如半年度、季度和月度)编制的会计报表称为中期会计报表。年度会计报表是以整个会计年度为基础编制的会计报表。

第四十四条工会要负责对所属单位会计报表和下级工会报送的年报进行审核、核批和汇总工作,定期向本级工会领导和上级工会报告本级工会预算执行情况。

第四十五条会计报表要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会计报表必须经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审阅签章并加盖审查公章后上报。

第四十六条工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应当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本制度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相关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模板19篇)篇五

财务基础工作规范是财务工作最基础的部分,它对财务部门日常具体工作进行指导和解释。

一、票据。

1、票据的种类:

(1)外部取得的原始发票;。

(2)公司自制的差旅费报销单;。

(3)公司自制的支出证明单。

2、票据的报销要求:

(1)外部取得的原始发票:要求填写齐全、字迹清晰,包括客户名称(填写陕西艺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服务项目、金额(大小写应一致)、收款单位盖章、日期。

(2)公司自制的差旅费报销单:此报销单专为出差报销使用,后附出差火车、船、飞机等票据、住宿发票、写明出差天数、出差补贴、核出总报销金额。票面不允许有任何涂改。

(3)公司自制的支出证明单:此支出证明单有两种用途,一种为对于确实无法取得原始票据的情况,填写此单据,经相关领导签字后,可以报销;另一种为对于一次报销,票据非常多的情况,使用支出证明单进行票据汇总。此票面不允许有任何涂改。

附则。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相关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模板19篇)篇六

一、为了加强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档案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及内部管理需要,制定本办法。

二、会计档案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会计资料备份软盘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

三、公司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财务部按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当年会计档案,在会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保管,任何人不得自行封包工保存。

四、财务部指专人以会计档案进行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五、保存的会计档案,应为本单位的财会人员提供利用,非财会人员不得借阅和查看。向外单位提供利用时,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及财务总监签字批准,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

六、撤消、合并时,会计档案应随同单位的全部档案本并移交指定的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七、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基础,根据其特点,分阶段永久,定期二类。

八、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财务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严格审查鉴定,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并报公司董事会审查,经批准后销毁。

九、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序号档案名称保管年限备注。

一、会计凭证类1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15年2银行余额调节表15年。

四、其他类。

相关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模板19篇)篇七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小企业财务制度》、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为进一步发挥财务管理工作在公司运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功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会计工作必须在加强战略控制和运营执行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法纪,旨在提高经济效益、壮大经济实力、全方位提高企业综合管理水平,加速践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工作中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主体上,服务于各项战略制度;细节中,勤俭节约、高效务实,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把控运营监控,降低费用消耗、增加积累、灵动筹资、科学投资。

第三条公司设置财务部,并设置主办会计、成本会计和出纳等会计岗位。

第四条财务部的职能:

(一)贯彻执行《会计法》及国家有关各项法规和规章制度;。

(五)负责成本核算管理工作,建立成本核算管理体制,制定成本管理和考核办法,及时探索降低目标成本的途径和方法。

(八)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主办会计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会计法》及国家有关各项法规和规章制度;。

(五)负责成本核算管理工作,建立成本核算管理体制,制定成本管理和考核办法,及时探索降低目标成本的途径和方法。

(八)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主办会计岗位职责:

(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成本会计岗位职责:

(一)相关成本项目凭证、账簿的编制,如,原材料、产成品等;。

(二)进行产品成本分析,编制成本报表,参与项目生产管理;。

(三)规范监督公司材料领用情况,复核监督仓库期末盘点,监督相关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岗位职责:

(一)严格执行国务院现行的《现金管理办法》,对本公司现金管理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认真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的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五)及时与银行沟通,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六)配合其他财务人员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七)完成上级主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建立健全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

(一)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严格贯彻执行有关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进一步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会计年度按公元纪年法,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蓝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主管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并及时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工作。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财务审计每年一次。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内部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本公司严格执行《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行政法规,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会计主管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助理、主管副总经理或指定专人监交。

其他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主管监交。

第十九条本公司以单价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共分为五大类:

(一)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二)生产设备(生产线、设备);。

(三)电子设备(如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等);。

(四)运输工具;。

(五)其他设备。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一)房屋及建筑物20xx年;。

(二)生产设备20xx年;。

(三)电子设备3年;。

(四)运输工具5年;。

(五)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3%-5%作为净残值率,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当其购入下期计提,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以后各期不计提。

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税负等费用合计作为原值(税法规定用于生产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抵扣);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材料及人工费;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处连同其他职能部门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第二十条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后勤部编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第二十一条建立健全采购、销售与仓储管理的相关制度,明确各方的权、责、利,切实提高购销存等各环节的管理效率,实现企业财务管理智能化。

第二十二条支票由出纳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

填写“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填列,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三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人员签字)、主管人员审批。填写金额要准确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四条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

第二十五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及时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二十六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第二十七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须由银行审核的,以最总审核数为准),超额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二十八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第二十九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借。

据),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其他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六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一条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十二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下月初发放工资,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三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门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四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银行账目,逐笔记载现金、银行收支,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第三十五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会计主管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三十七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会计主管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三十八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九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第四十条公司其他各部门和职员在办理财务事务时,必须遵守本规定。后续将发布实施细则,指导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四十一条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自发行之日起执行。

相关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模板19篇)篇八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

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第十九条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财务人员月底清账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

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三条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账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二十五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六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七条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八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一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二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十四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主任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六条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主任、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第三十八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九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四十一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四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账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相关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模板19篇)篇九

三、财务会计档案须按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时间进行保管。

四、财务会计档案未经总经办批准不得外借,内部借阅须经财务总监批准并办理相关借阅登记手续。

五、财务部的管理人员因工作变动,需办理档案移交手续,监交人、移交人和接收人须在移交清单(册)上签认。

六、财务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销毁时,会计经理须提交书面销毁意见及需销毁的会计档案清册,经财务总监审核,呈报总经办批准后执行。销毁时,由会计经理与总经办指定人员共同销毁,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名及加盖公章。

相关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模板19篇)篇十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对外来施工、承包和租聘方以及外来施工和服务人员的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1、负责组织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并对相关方各类证件和资格进行审查。

2、负责对相关方及其作业现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和管理。

3、负责督促相关方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并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关要求传达到相关方。

1、负责对相关方的安全资质进行鉴定审核。

2、负责监督责任部门与相关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3、负责监督检查相关方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公司因基建、设备安装等工作需要对外发包工程项目,发包单位必须严格审核承包单位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及安全资质,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不得对其发包工程。

2、对符合条件的承包单位,在签订承包合同的同时,还必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一式三份。发包方、承包方、安全管理部门各一份。

3、承包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后,发包方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承包方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进行监督检查,向承包方介绍本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4、发包方生产技术部门、工程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应负责对对口的承包方进行作业现场及环境的安全技术交流,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条件,落实安全措施。

5、发包方责任部门督促承包方在施工和作业中达到发包方的安全管理要求。

6、承包方负责对作业人员开工前的三级安全教育。

7、承包方开工前,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施工安全措施。

8、未签订承包合同的其它施工作业等项目,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也必须签订由公司统一印制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手续,严禁口头安排。

9、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包单位要对承包方的安全施工情况经常进行检查监督,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10、承包方在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1、现场工作人员应接受发包方和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对违章人员或妨碍企业安全生产的作业,企业有权令其纠正或停止作业。

12、承包单位在我公司范围内,违反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一经发现,除对其进行教育外,并按我公司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同时追究发包方单位相关责任。

1、施工企业相关安全资质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现场负责人安全职责及授权书。

4、有关承包劳务合同(协议)。

5、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6、施工、服务人员劳动合同书或授权委托书。

8、施工设备、设施台账。

相关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模板19篇)篇十一

为了对相关方提出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并对其施加影响,以改进其环境行为,减少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特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贵航特钢有限公司的相关方的管理。

3.1相关方:本厂以外的供方、承包方、服务方等。

3.2供方:原燃料、材料、设备、备品备件的供应商;货物的运输方。

3.3承包方:设备检修方,协力方,废旧材料、设备处理方,基建技改项目的合同乙方。

3.4安措:安全专项技术措施的简称。

3.5施加影响:宣传教育、文件传达、签订协议、现场监控等。

4.1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与检查各单位对相关方的管理控制情况,负责对安措相关方的相关方施加职业健康安全的影响;负责对承担特种作业的相关方资质进行审查.

4.2生产设备部负责对设备、备品备件供应商及设备检修、维护作业的承包方,对废旧设备、备件处理的相关方,协力检修的相关方施加职业健康安全的影响。

4.3采购部门负责对进行提货、产品运输、钢坯、煤炭原料供应及运输的相关方施加职业健康安全的影响。

4.4办公室负责对生活垃圾运输中的相关方施加安全的影响。

4.5各单位负责对其相关方施加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的影响。

各单位及时识别出本单位的相关方并进行分类,填写《相关方登记表》,如有变动,应及时对相关方进行更新识别,报相关部门备案,安全环保部进行汇总。

5.2相关方资质查验。

5.2.1生产设备部在按公司合格承包方名单推荐设备、备品备件的供应商,设备检修、维护作业的承包方时,应对其资质进行查验,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破许可证等;对承担特种设备作业的相关方,按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对其资质进行查验;负责对协力检修相关方资质进行查验。

5.2.2安全环保部对安措的承包方资质进行查验;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等相关方,按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对其资质进行查验。

5.2.3采购部门负责对材料供应及运输的供应商,原料供应及运输的相关方的资质进行查验。

5.2.4基建、技改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承包方的资质进行查验;在基建、技改期间,每年将承担特种设备作业的相关方报安全环保部,对新增加的承担特种设备作业相关方资质进行审查。

5.3相关方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

各单位识别出相关方在其生产、活动、服务过程中对职业健康安全造成影响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具体按《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5.4控制方式及内容。

5.4.1各主管单位与相关方通过合同或协议,对识别出的危险源进行控制。

5.4.2生产设备部对设备、备品备件的供应方,设备检修、维护作业的承包方施加影响。在设备检修及废旧设备、备件处理的过程中,要求相关方严格遵守安全法律法规;对协力检修的相关方施加影响,要求其在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法律法规,同时严格遵守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等有关规定。

5.4.3安全环保部将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明确写进安措合同或协议中,以约束相关方在厂内从事各种生产、活动时所产生的职业健康安全危害,在合同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安全协议。

5.4.4采购部门对原材料供应及运输的相关方施加影响。在废旧材料的回收处理过程中,要求相关方严格遵守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对运输的相关方施加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影响,将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明确告知相关方;对原料供应及运输的相关方施加职业健康安全影响,将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明确告知相关方。

5.4.5基建技改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承包方施加影响,将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明确写入合同,对施工现场的水、气、建筑垃圾、噪声及周围的环境强化管理。

5.5检查与评价。

5.5.1各单位监督控制与本单位有关的相关方遵守公司规定情况,对于不遵守公司有关规定的相关方,应及时制止、纠正并将有关信息反馈给公司职能部门,同时按按《安全绩效监测与测量管理办法》执行。

5.5.2安全环保部每季度组织检查各单位对相关方的控制管理情况,对不符合项按《安全生产管理考核规定》执行。

相关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模板19篇)篇十二

一、为加强项目部所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公司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效控制一般性事故,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创建标准化工地,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意识。

三、本管理规定适用于项目部所属各施工工地。

四、项目部经理作为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根据项目部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编制和实施本项目部安全管理规定,组织对项目部所属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的检查。收集有关安全生产的事例、图片,每月组织项目部工作人员和所属工程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五、项目部甲方代表负责项目部所属建筑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监管工作,检查各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状况。

六、监理单位安排安全监管员,负责对所监理的工程进行安全监管。施工单位应根据所承建的工程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员。大型工程、复杂工程、特殊工程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多位安全员,负责所施工楼座的安全生产管理。

七、总包单位安全监管员、安全员应经过相关部门培训,取得上岗资格证,并应定期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再教育。安全监管员需配备一部数码相机,以便随时记录取证施工单位违章作业的人与事,作为处罚依据。

八、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依据是国家、市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与技术规程等。

九、建筑施工现场实行安全生产管理一票否决制,即如果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生产安全没有保证的情况,项目部、监理部有权命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直至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确保生产安全。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市相关规定执行。

十、项目部经理全面负责项目部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控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参加由监理部组织召开的工程例会及相关专题会议,总结经验教训;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检查、评比工作,奖优罚劣。

十一、甲方代表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每天巡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监督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管。检查施工单位的班前安全教育情况,安全教育记录。根据当天安全生产管理要务有针对性地进行旁站监管,对施工单位违章操作的人与事进行拍照取证,作为处罚依据。总结当天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有问题及时向项目部经理汇报。

十二、施工单位进场时,安全监管员要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报监、意外责任险投保、专职安全员持证与年检情况;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及记录;特殊工种操作人员人证相符情况,近一年内体检情况;施工机械的安全状况与年检情况等。

十三、进行涉及安全问题的分项工程施工之前,安全监管员应审核施工单位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确保安全施工切实可行,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审核的施工方案执行。

涉及安全问题的分项工程: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临时用电工程、爆破工程、塔吊拆装工程、电梯安装工程、高空作业等。

十四、进行涉及安全问题工作时,要严密监管施工单位的工作,必要时要求监理单位进行旁站式监管或亲自进行旁站式监管,及时发现不规范的操作,及时制止。

相关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模板19篇)篇十三

一、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9、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业务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6、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每工作日结束后。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主管(经理)、总经理(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五、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负责保管。

六、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支出审批制度。

一、目的。

1、为简化支出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

2、防止因私占用公司财产。

二、适用原则。

(一)使用商业单位制,经营计划和财政预算内,授权行使终审权。(经理/部门负责人对该单位之营业指标负全责)。

(二)部门经理可适当的将其权限或部份权限,以文字性形式,授权给其副经理或部门主管等。

(三)授权方式可分为两类:

三、审批程序。

1、计划内报销:

经手人、证明人(持原始凭证)、分管经理(部门负责人)、财务部。

2、超计划报销:

经手人、证明人(持原始凭证和超支报告)、分管经理(部门负责人)、财务。

四、计划审批内容。

1、购买日常办公用品、计算机的外设配件和耗材之支出计划,由运营中心收齐汇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原则上由运营管理中心统一购买并库存,各部门登记领用,并进入各部门的费用。每月底由运营管理中心向财务部提供有关方面的明细表(经各部门签字确认)。

2、固定资产与办公家具(包括机房与oa设备):其购买由各部门报申请计划,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技术部、运营管理中心统一协调核准后,对协调或购买情况写出需求报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统一购买,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购入必须报总经理审批。

3、参展/会费:由经办人随借款单附上邀请函与盖章完全的参展申请表复印件,由部门经理审批,财务部审核付款。本地展会原则上不得支付会务费;外地展会如在参展费中包含会务费用的,必须注明人数与明细并履行上述审批手续。凡批准住会,予以报销往返车票与会务费;不住会的,报销车票与差旅补助。

3、凡是参加境外展览会,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总经理提交专项申请报告,注明参展必要性、参展人数、费用预算等。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4、差旅费: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出差计划,应注明出差地点、事由、时间、人数、由部门经理审核出差的必要性和借款的合理性、经理签字后交财务付款。各部门经理凭出差报告先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款。(所有境外出差必须提前书面请示总经理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5、工资、奖金的支出:由公司人事部核准每月考勤,财务部编制发放表,经理签字确认,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财务发放。

6、业务费用:业务费用包括业务交通费(含油费、保养费、过路费、搬运费)、快递费、礼品费及业务招待费。经总经理批准的计划内业务费用由部门经理审批;计划外业务费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报销审核制度。

一、原则。

1、严格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公司发生的各项开支都必须由经手人填写费用报销单,注明支出事由、项目、发票张数、报销金额、和经办人签名、部门经理签字、财务经理审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分计划内和计划外相关程序审批后,出纳方可付款。

2、加强报销管理,当月帐,当月了,25日以后帐最迟不得超过下月3日。

3、为了分清责任,进行部门核算,不同人员支出的业务费用不得混淆在一张报销单上。

二、支出相关部门审核。

对所有报销内容,相关部门经理必须就其合理性及必要性进行审核。

三、财务部门审核。

财务部门对所有报销票据,依据相关财经法规及内部财务制度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核。

四、审核权限。

同审批权限。

五、费用报销及借款时间一览。

项目周一周二周三周四周五。

六、报销手续。

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款项支出时填写支出凭单并将发票(所有票据须开明细发票,经手人须在票据背面签字)交给财务。由客户或分公司报销的要向财务注明并留复印件,原件给客户。计划内报销必须提供的原始凭证:

1、版面费、广告代理费:由部门凭发票填写费用(成本)报销单,财务部对票具进行核实(附上媒体刊登的详细清单),核对无误后付款。

2、印刷费(出片费):部门凭发票,附印刷品结算单,进行核实无误后,填写费用(成本)报销单,财务审核无误后付款。

3、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由运营管理中心统一购买的,运营管理中心保管人员根据发票同实物核对无误后,填写验收单后(低值易耗品还需有出库单),凭发票(附上验收单及分摊明细)填写费用报销单。各单位自行购买的凭发票填写费用报销单经相应级别的领导审批后报销。

4、机房与oa设备:技术部保管人员根据发票同实物核对无误后填写验收单和出库单。凭发票(附上验收单)填写费用报销单。

5、资料费:各单位购书及其它资料,首先将书、资料和发票拿到资料管理部门(运营管理中心)进行登记验收,并在书、资料上盖章、编号。经手人凭发票(附上验收单)填写费用报销单。

6、差旅费:于返回3天内必须报销,由部门经理审核票据的合理性并在报销单上随同差旅者签字认证,后至财务核销借款。各单位经理报差旅费凭报销单经大区总裁审批后到财务核销借款。对3天内无故不及时报销的,财务部应催办一次,仍不办理者,财务部有责任从其当月工资和奖金中扣除。试用人员出差借款须由经理担保,视同经理借款。

7、业务费用:所有业务费用票据须开明细发票,经手人须在票据背面签字。各单位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使用业务费用,任何人不得用于除业务需要以外的个人消费。业务招待费须有两人以上签字并注明时间及招待客户名称;加班用餐费须有全体用餐人签字;交通费须注明起始、地点及原因;礼品费须注明所送人名及礼品名称、数量;快递费单据上请注明客户名称。所有费用均计入部门成本。未按规定填写说明或签字的,财务人员应将报销凭证退回并说明原因。

8、超计划报销手续必须有审批报告,其它同计划内报销手续一样。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为保证公司差旅费的合理使用,规范差旅费的开支标准,特制定此规定,具体如下:

1、出差人员是指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离开本市一天以上进行各项公务活动的员工。

2、出差人员出差需持有经部门经理、运营中心、公司总经理签字的《出差申请表》。申请表中需注明部门名称、出差人姓名、出差时间、出差地点、出差事由、出差来回乘坐交通工具、预计差旅费金额,报总经理审批,凭申请单办理借款和报销手续后将申请单交运营管理中心存档。

3)报批手续:

一般人员出差,在特殊情况下需乘飞机,必须有总经理审批同意,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1、工出差到外地,可预借一定金额的差旅费。出差回来后凭单据在三日内报销,逾期不报销者,将从工资中扣除所借款项。

2、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详见后附差旅费报销标准),由出差人员调剂使用,节余归己、超支不补。

3、出差乘坐火车,一般以硬卧为标准,如买不到硬卧票,按硬座票价的60%予以补助。

6、出差期间的交际应酬费,须事先请示总经理特批。

7、往返机场、车站的市内交通费准予单独凭车票报销(不含出租车费用)。

8、出差参加展示会的运杂费、门票等准予单独凭票报销;对于到外地参加会议、展览、及其他活动的人员食宿及其他费用由对方负担的,不得在公司报销路费并领取补助.

10、出差或外出学习、培训、参加会议等,由集体统一安排食宿的,按其统一标准报销,不享受任何补助。

11、出差补助天数的计算方法:

2)到达日补助计算:以有效报销车票或飞机票的准确开车或起飞时间为准:上午12:00前返回的可享受半天补助;12:00后返回的可享受全天补助。

12、出差天数的计算方法:按照实有天数计算。

13、费用核算:公司所有人员出差费用均计入各部门成本。

14、其它。

1)报销差旅费时,应提供出差期间相应票据(如住宿费、市内交通费、餐费等),以便财务部进行帐目财务处理。如无法提供相应票据,日补助超过30元以上的部分将由财务按国家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凡购买打折机票的(票面有不得签转更改字样的),在报销时必须按打折后的实际价格填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后将加倍扣还。

相关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模板19篇)篇十四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按现代企业制度规范集团公司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财务行动,完善财务制度体系,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结合集团公司所属企业(事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所属企业、公司、控股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集团公司设在开发区或境外的独资或控股企业以及中外合资企业除执行本制度和有关规定外,还应遵照有关财务制度和会计法规。经营业务以旅游、施工、房地产、金融、运输业等为主的企业应执行相应的行业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主管财政机关是财政部及财政部驻企(事)业所在地中央企业监察处。主管税务机关为企业所在地的国税局和地税局。

第二章企业财务管理体系及权限。

第四条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应建立严密、科学的财务管理体系,实行财务总监的监管制度,以保证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第五条企业财务部门是企业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监督本企业财会管理工作;编制、执行、分析企业财务预算;对资金实施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参与经营决策,并做好企业成本、费用、利润指标的考核;监督企业财务收支,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正确计算、缴纳各项国家税(费);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各项基础管理工作。

财务总监的管理按《集团公司财务总监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条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的财务管理权限应按以下原则确定:

第一节企业负责人财务管理权限。

(三)根据企业规模、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设置企业财务管理机构;。

(四)负责组织企业投资的决策,并对决策结果承担主要责任;。

(五)依法保障财务部门和财会人员履行职责;。

(六)接受财务、税务、审计机关等外部和上级财务部门的检查监督,对本企业发生的经济损失和重大违纪事项负主要责任。

(七)组织企业制定具体财务管理办法。

(八)加强对独立核算部门负责人的管理,督促所属单位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制度。

第二节企业财务负责人是指总会计师或行使总会计师职权的企业领导人员,其权限如下:

(三)组织制定企业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成本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考核;。

(四)审核企业重要财务事项,对发生的重大违纪事项负有直接责任。

1.审核企业月、季、年度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并对报表和报告的正确性负责;。

2.审签限额以上资金的划转;。

3.负责企业各类资产盘盈、盘亏及损失的审批,并负责组织查明责任;。

4.负责各类资产的转移和租赁的审批;。

5.确定企业内部价格的定价原则,签发企业内部结算价格;。

6.正确计算企业产品成本,并对成本变动情况查明原因。

(七)组织领导企业会计电算化工作,并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

(八)搞好企业各级财会人员的岗位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财会队伍政治和业务素质。

第三节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权限:

(一)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财经政策、法规,制订落实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并负责实施与考核,随时捕捉各种会计信息,并运用到财务管理的各项工作。

(四)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项目决策,为决策提供准确的会计资料;。

(七)合理组织人员,科学分工,统筹处理会计核算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企业财会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七条集团公司对子企业和控股公司实行财务总监派出制,以加强对企业财务状况的监督,并对企业财务报告的合法、真实、正确、完整性同企业负责人共同承担责任。

第三章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

第八条企业必须据实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薄,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不得以虚假会计资料设置帐簿,不准设置帐外帐,私设“小金库”。

第九条企业必须实行会计监督,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牵制制度实施细则。在接受企业外部监管部门监督的同时,加强内部审计的作用,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十条具体要求按照集团公司《会计核算基础工作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十一条集团所属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

第十二条企业应根据各自规模及生产经营特点设置会计机构,企业总会计师,负责协助企业负责人领导企业财务工作。

第十三条企业会计人员上岗必须符合《会计法》的基本要求,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十四条具体要求按集团公司《企业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管理办法》和《企业财务机构职责范围及岗位责任制》执行。

第十五条企业必须建立适应竞争环境的内部管理制度,扎实做好会计基础工作,全面加强生产、技术、成本、质量、财务、营销等各项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过程必须建立完整的原始记录,健全会计核算资料及各类物资消耗定额和费用开支标准,按月对各项定额进行考核分析,并定期对各项定额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十七条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体系,并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第十八条企业必须建立定期和不定期各类财产物资盘点制度,一般情况季度、年度必须对各类资产进行清查盘点,进行帐物核实,帐帐核对。对盘盈、盘亏、毁损、报废应履行报批手续,确保帐、卡、物相符。

第十九条企业为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必须根据企业经营计划大纲编制企业年度财务预算。

第二十条正确执行预算,监督检查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并通过会计信息予以控制,以提高财务预算管理的科学性。

第二十一条企业财务成本费用预计是根据企业年度财务预算确定的全年生产经营活动和经营目标的系统化、具体化体现,是企业组织经营活动的依据。通过财务收支预算和财务成本费用计划下达,作为对各部门工作的考核依据。财务部门必须根据企业的年度经营计划,编制年度(季度)财务预计。年度财务成本费用预计的内容包括:

1、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预算;。

2、固定资产购建预算;。

3、现金流量预算;。

4、成本预算;。

5、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预算;。

6、销售收入和利润预算;。

7、其他预算等。

第二十二条企业财务预算应在上年四季度开始编制,经厂长(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后执行,并在次年元月底之前上报集团公司财务部和有关部门。

企业财务部门要将各项预算按季、月进行分解,下达各部门,定期进行检查、分析,并将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向经营者和集团公司财务部汇报,保证年度财务预算的实现。遇到实际情况确需调整时,必须报集团公司财务部批准。

第七章资本金筹集与管理。

第二十三条集团公司及子企业资本金按照投资主体分为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和外商资本金。集团公司拥有的全部国有资产所形成的及接受其他企业投入的资本金均为法人资本金,所属企业同外商合资或实行股份制形成的资本金为外商资本金或个人资本金。资本金的核算与管理按会计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企业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章程、协议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筹集资本金。资本金也可一次或分次筹集。一次筹集的,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六个月以内筹足。分期筹集的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年内缴清,其中,第一次不低于出资额的15%,并要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交清。

筹集资本金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

1、货币资金投资。

2、实物投资。在实物投资当中,不得吸收投资者的已设立有担保物权及租赁资产的出资。

3、无形资产投资(不包括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的出资不得超过企业注册资金的20%,确需超过20%的,应当报经集团公司和有关部门批准,最高不得超出305。

4、股票投资。

企业任何形式筹资都必须符合国家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告,由企业据以发给投资者出资证明书。

在进行资本金验资过程中涉及国有资产的,应由财政部及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确认产权归属。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在生产经营期间内,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投资者转让其出资必须遵循《公司法》和有关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投资者出资的资本金的差额。发行股票的溢价收入、资本汇率折算差额和接受捐赠的财产等列资本公积金。

第八章资金管理。

第二十七条企业对货币资金的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还应根据企业情况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的各种内控制度。

第二十八条企业应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合理分工,严格要求,银行对帐单必须做到每月核对,严禁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货币资金做到日清月结。

第二十九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有条件的可设置内部银行进行内部资金核算,企业内部银行具有内部结算、信贷、监控和信息反馈的职能。

第三十条具体管理办法按照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第九章存货管理。

第三十一条存货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组织生产活动耗用而储备的实物资产,一般包括各种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外销商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等。第三十二条企业存货实行归口管理的原则,即原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归供应部门管理,外销商品、产成品归销售部门管理,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归生产部门管理,各职能部门管理实物、台帐,金额统一由财务部门管理,应不定期实行抽查,帐、卡、物必须保持一致。第三十三条企业对存货必须建立明确的计量验收制度,入库、领用、转移必须办理调拨手续,并由财务部门据实核算。计量器具每年度由技术监督部门校验。

第三十四条企业存货的计价原则上统一采用一种方法,一经确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动。

企业必须建立比价采购制度,在企业价格委员会的指导下,实行货比三家,择优采购。

第三十五条企业对存货应当建立盘存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盘点,对帐实不符情况要查明原因,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帐务处理。企业年终必须进行彻底盘点,做到帐实相符,以保证会计年度决算资料的准确性。具体实施细则要符合集团公司流动资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第十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十六条固定资产的标准原则上按照财政部规定执行,但结合集团公司情况制订的固定资产目录,企业必须遵照执行。

第三十七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采用平均年限法,(股份制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法)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由企业提出申请,由集团公司报主管财政机关批准,并应在财务报告中加以说明。

第三十八条企业应对固定资产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清查,对帐实不符情况查明原因,作相应帐务处理。

第三十九条企业固定资产实行由使用部门、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使用部门、管理部门对实物负直接管理责任,财务部门负核算、监督、考核、检查的责任。第四十条具体管理办法按照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一章在建工程管理。

第四十一条企业工程项目在施工前要认真进行可行性调研,建立项目审批制度,建立在建期间的管理制度,建立工程预算审查,竣工验收批复及考核制度。

第四十二条在建工程在交付使用前因进行试生产所形成的可对外销售的产品,按照实际销售收入或预计售价扣除税金后,冲减在建工程成本(流通企业试营业的收入,应列入当期损益),发生的支出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第四十三条虽已交付使用,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自交付使用日起,按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成本资料估算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决算办理完毕后,按批复决算数调整原估价值和已提折旧。

第四十四条企业已发生的应计入工程项目的借款利息,属尚未交付使用的,计入在建工程的价值,已使用的计入当期费用。

第十二章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管理。

第四十五条企业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或评估确认价值计价。除企业合并外,商誉不得作价入帐。

第四十六条递延资产按原始成本计价,按受益时间在有效期内均衡分摊,计入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开办费用从开始经营月份的次月起按不低于五年的期限均摊入管理费。

财政部门有专门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第十三章投资管理。

第四十七条企业投资管理权限在董事会。长期投资超过十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

第四十八条企业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应积极参与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投资的立项审批、跟踪检查、评比考核等工作,审计部门应对投资项目的收回及收益状况进行审计监督。

第四十九条企业的有价证券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并实行续时登记、定期检查的制度。有价证券办理抵押时,应经企业主管领导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在备查薄上记录。

第五十条投资成本的确认,应以投资时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

第五十一条处置投资时,投资的帐面值与实际取得收入的差额,应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第五十二条具体管理办法按照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四章成本费用管理。

第五十三条企业应按会计核算的要求,分设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科目对工业企业成本和费用进行归集和核算。

第五十四条企业应加强对成本费用的控制,建立成本考核制度,编制年度成本费用计划,按月或季度分析成本费用升降原因,努力降低成本。

第五十五条企业成本费用核算应坚持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应以估计成本、计划成本、定额成本代替实际成本。若企业按计划成本或定额成本进行核算的,应按月调整为实际成本。第五十六条具体管理办法按照集团公司《成本和费用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五章收入管理。

第五十七条收入的确认原则:

(三)采用预收货款销售时,商品发生即可确认收入;。

(六)出口商品,陆运以取得承运货物收据或铁路联运单;海运以取得出口装船单;并向银行办理交单后即可确认收入;出口的商品确认收入一律以离岸价(fob)为记帐基础,如按到岸价(cif)对外成交,在商品离境后所发生的应由企业负担的外汇支付的国外运费、保险费、佣金和财务费用等,以红字冲减收入。

第五十八条企业内部非生产部门使用本企业产品,不得以成本价格进行内部转帐,而应以售价列为企业收入。

第五十九条企业来料加工业务,节省的原材料末退回来料单位,留归企业所有,应按合理价值列为收入。

第六十条流通企业发生的销售折让、销售退回、销售折扣,应冲减当期收入。

第六十一条外贸业务发生的出口佣金应调整当期收入,即付给中间商的佣金冲减当期收入;收到中间商的佣金增加当期收入。

第十六章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

第六十二条利润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成果。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年度完成利润指标由集团公司下达并予以考核。

第六十三条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利润不足弥补时,可在五年内延续弥补,五年不足弥补时,应由税后利润弥补。

第六十四条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税后利润分配,应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有关规定进行分配。第六十五条企业法定盈余公积金一般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第十七章财务报告。

第六十六条企业应按《企业财务报告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编制财务报告。根据《监事会暂行条例》的要求,上报企业有关资料。

第六十七条具体要求按照集团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制度》执行。

第六十八条企业财务部门应设置会计电算化管理岗,并建立相应岗位责任制,明确权限及责任。

第六十九条企业使用的会计电算化软件应经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的验收,集团公司下发的各种软件应妥善保管,不准外传、转让。

第七十条企业应用计算机编制的凭证、帐薄,必须符合会计电算化规范的要求。

第七十一条企业应做好会计电算化凭证、帐薄、报表及有关会计资料的保管和归档工作,每月会计资料要有二套备份盘,每季打印的帐薄、报表应装订成册,年末应将全部资料整理成册,交档案部门保管。

第十九章合并会计报表管理。

第七十二条合并会计报表的范围,应包括所有的子企业和由集团公司控股的被投资企业。对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应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

第七十三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合并会计报表都必须以公历年度作为会计期间,并执行集团公司统一规定的会计制度和会计政策。

第七十四条各企业应按集团公司规定的时间和统一设定的合并会计报表工作底稿格式和有关明细表报送相关资料,上报资料应有债权方对帐清单,以备核对。

第七十五条集团内部相互之间业务往来的会计处理应严格贯彻权责发生制原则,相关的帐务处理必须符合集团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七十六条企业会计档案管理应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及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企业会计档案的范围应包括:企业会计凭证,会计帐薄(包括备查帐),会计报表,财务预算,财务成本计划,经济合同,财务评价指标资料,财务分析,会计制度及规定和相关的各种批复等会计资料。

第七十七条企业会计档案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并定期检查归集会计档案,到期必须整理入库,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七十八条企业应建立会计档案查阅制度,凡需查阅会计档案者,需写出查阅档案的书面报告,注明查阅范围,经会计主管批准后方可查阅,管理人员应严格登记。凡需借用会计档案者,借阅报告应经会计主管批准后,管理人员方可办理借阅手续,阅后及时归还销号,以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

第二十一章附则。

第七十九条本管理制度自20xx年12月1日起执行。

第八十条本管理制度未尽事宜,按集团公司有关制度执行。第八十一条本管理制度由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相关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模板19篇)篇十五

为强化监督管理,明确和落实各自的安全责任,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加强相关方的安全管理,消除不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外来施工、承包和租赁方(以下简称相关方)的安全管理。

3.1、外来施工(作业)方在进入厂区施工前签订安全协议,施工现场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外来施工(作业)队伍进入企业,在签订工程项目承包协议书的同时,签订安全管理承包协议书,应明确双方的责任,以及安全管理、防火管理、设备使用、人员教育与培训、安全检查与监督等方面的管理要求,且必须符合“合同法”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不能侵犯双方的合法权益。

承包工程项目有新增或削减项目内容时,应重新办理相关手续。外来施工(作业)方应有相应的安全资质、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且建立了各级安全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具备安全生产的保障条件。企业和发包方应对外来施工(作业)方的上述资质进行审查。

进出我厂的施工单位材料、物品,须接受我公司管理人员管理。

3.2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的发包或出租必须符合安全管理的规定企业内部实施的.经营承包和财产租赁活动应考评承包或租赁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条件,不得与不具备安全生产保障条件的企业或个人签定承包或租赁合同,安全管理协议书和承包或租赁合同同时签订,且有效期一致。租赁项目有变更、新增或削减内容时,应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出租方和发包方应加强对相关方的安全管理,采取多种措施施加影响。

3.3、相关方提供服务,应遵守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并随时接受监管部门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及正确使用、穿戴劳动安全防护用品,消除事故隐患。

3.4、由于相关方安全及防护措施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人身安全、生物安全)方面的一切损失、法律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相关方自行承担。

相关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模板19篇)篇十六

为加强外来劳务、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各类伤害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相关部门,适用于在我公司内从事生产活动的劳务人员及项目、工程承包单位。

3.1公司与相关方签订合同的责任单位是相关方归口管理部门。

3.1.1负责组织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并对相关方各类证件和资格进行审查。

3.1.2负责对相关方及其作业现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和管理。

3.1.3负责督促相关方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并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关要求传达到相关方。

3.2安全环保部负责对本单位范围内的相关方的安全监督管理。

3.2.1负责对相关方的安全资质进行鉴定审核。

3.2.2负责监督责任部门与相关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3.2.3负责监督检查相关方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2.4负责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1工程发包管理规定。

4.1.1公司因基建、设备安装等工作需要对外发包工程项目,发包部门必须严格审核承包单位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及安全资质,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不得对其发包工程。

4.1.2对符合条件的承包单位,在签订承包合同的同时,还必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一式三份。发包方、承包方、安全管理部门各一份。

4.1.3承包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后,发包方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承包方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进行监督检查,向承包方介绍本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4.1.4发包方生产技术部门、工程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应负责对对口的承包方进行作业现场及环境的安全技术交流,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条件,落实安全措施。

4.1.5发包方责任部门督促承包方在施工和作业中达到发包方的安全管理要求。

4.1.6承包方负责对作业人员开工前的三级安全教育。

4.1.7承包方开工前,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施工安全措施。

4.1.8未签订承包合同的其它施工作业等项目,发包部门与承包单位也必须签订由公司统一印制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手续,严禁口头安排。

4.1.9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包部门要对承包方的安全施工情况经常进行检查监督,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4.1.10承包方在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1.11现场工作人员应接受发包方和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对违章人员或妨碍企业安全生产的作业,企业有权令其纠正或停止作业。

4.1.12承包单位在我公司范围内,违反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一经发现,除对其进行教育外,并按我公司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同时追究发包方单位相关责任。

4.1.13承包单位须提供以下安全资质资料:。

4.1.13.1施工企业相关安全资质证。

4.1.13.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1.13.3现场负责人安全职责及授权书。

4.1.13.4有关承包劳务合同(协议)。

4.1.13.5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4.1.13.6施工、服务人员劳动合同书或授权委托书。

4.1.13.8施工设备、设施台账。

相关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模板19篇)篇十七

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第二条。

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三条。

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

第四条。

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五条。

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二章。

第六条。

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第七条。

企业的资产应按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八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待摊费用等。

第九条。

企业应当设置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银行存款应按银行和存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第十条。

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等。

第十一条。

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1年以内(含1年)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摊销等。

待摊费用应按其受益期限在1年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成本、费用。如果某项待摊费用已经不能使企业受益,应当将其摊余价值一次全部转入当期成本、费用,不得再留待以后期间摊销。

第三章。

第十二条。

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第十三条。

企业的负债应按其流动性,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各项流动负债,应按实际发生额入账。短期借款应当按照借款本金,按照确定的利率按期计提利息,计入损益。

第四章。

第十六条。

所有者权益,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

第十七条。

企业的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

第十八条。

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第五章。

第十九条。

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种耗费。

企业应当合理划分期间费用和成本的界限。期间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成本应当计入所生产的产品、提供劳务的成本。

企业应将当期已销产品或已提供劳务的成本转入当期的费用;商品流通企业应将当期已销商品的进价转入当期的费用。

第二十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耗用的各项材料,应按实际耗用数量和账面单价计算,计入成本、费用。

第二十一条。

企业应支付职工的工资,应当根据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职工工资,计入成本、费用。企业应当根据国家规定,计算提取应付福利费,计入成本、费用。

第二十二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其他各项费用,应当以实际发生数计入成本、费用。凡应当由本期负担而尚未支出的费用,作为预提费用计入本期成本、费用;凡已支出,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费用,应当作为待摊费用,分期摊入成本、费用。

第六章。

第二十三条。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一)营业利润,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减去主营业务成本和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加上其他业务利润,减去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后的金额。

(二)利润总额,是指营业利润加上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额。

第二十四条。

企业对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应当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当注明:企业名称、报表所属年度或者月份、报出日期,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相关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模板19篇)篇十八

本制度规定了与xxxx开关电器有限公司的安全绩效相关联或受其影响的团体或个人,在公司范围内从事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时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其目的是贯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针,落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明确相关方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规范其行为,避免事故发生。

本制度适用于xxxx开关电器有限公司与之签订合同的相关方在公司区域内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2.1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的领导工作。

2.2采购人员、安技员负责建立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3各有关部门在与相关方开展具体业务(如:再生产区域内进行施工、修理、配套件服务等)时,应按照本制度开展工作。

2.4各有关部门应执行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管理制度,对其资格预审、选择、服务前准备、作业过程、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表现评估、续用等进行管理。

2.5各有关部门应建立合格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根据服务作业行为定期识别服务行为风险,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

与企业的安全绩效相关联或受其影响的团体或个人。

4.1因采购、维修、运输等工作需要对外发包时,各相关人员必须对承包方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审核确认。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不得对其发包。

4.2审核确认的内容为:。

4.2.1验证承包方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

4.2.3承包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4.3确认符合要求后,由发包单位填写《资质及安全资格验证审核表》经项目负责人和主管领导批准后建立档案。

4.4对符合条件的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合同中,必须注明安全条款(或单独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工作责任和义务。

4.5签订协议后,发包方应向承包方介绍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承包方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作业现场及环境的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技术,落实安全措施。

4.6在与承包单位签订协议前,应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关应资质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4.7.1是否具有承担安全生产风险的经济能力,是否具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有成熟的安全生产制度和管理经验。

4.8在与承包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同时,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4.9应为承包单位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场所、设备设施,经双方验收、签字后存档。

4.10未签订承包合同的其它维修项目,也必须与承包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不得以口头方式进行约定。

4.11现场作业中,承包方临时用电工程,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由其编制用电设计方案;经审批、安装后每月应不少于一次进行现场检查和确认,具体参见《电气临时线安全管理制度》(q/pgg19g.018-20xx)的要求。且必须严格执行发包方的动火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4.12外来人员的管理。

外来人员主要指在厂区内临时作业的人员,如外来服务人员、实习人员、参观人员等。

4.12.1外来人员必须进行登记和安全培训。

4.12.2外来人员的作业现场必须有明显的范围标志。

4.12.3所用的施工工具、材料、设备均不得占道,要保持交通道的畅通整洁。因施工形成的坑、壕、绊脚物等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12.4在作业过程中需动用企业的设备设施,必须经企业设备设施的主管人员审批后方可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xx年6月29日主席令第七十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x12月26日主席令第二十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xx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六十号)。

中国电力技术装备有限公司《相关方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xx]28号)。

相关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模板19篇)篇十九

为了永丰公司的规范化管理,更为了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加强内部管理,维护公司正常生产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厂区内全体人员。

为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和财产安全,创建一个管理有序、安全文明的工作、生活场所,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进入厂区内人员,要遵守永鑫能源的一切规章制度,确保生产范围内的良好治安秩序和正常生产秩序,否则扣200元,交监察部处理,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2、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上下班,普煅在车间北至成达仓库北进出上下班,焙烧在焙烧北至机加车间北,到电厂西马路进出上下班。违者扣100元,交监察部处理。

3、上班期间人员不得随意进出非属地车间,不得随意使用永丰废料堆等处材料,更不得拆用其他车间设备零件,违反者扣罚500元,交监察部处理。

4、乙方人员要无条件接受和执行永丰公司规定和永丰管理人员的.正常指令,违反者扣罚200元,交监察部处理。

5、乙方对现场配电室、控制室等更改线路时和接临时线路时,要通知到永丰公司经理,违反者扣罚500元,交监察部处理。

6、乙方人员不能随意改变设备原貌,更不能随意更改生产工艺,要通知永丰公司管理人员,协商后,报集团公司审批后才能执行,违反者扣罚1000元,交监察部处理。

7、现场计量器具和线路仪表,不能随意设置和更改,三方协商后,报集团公司审批后才能执行,违者罚款1000元,交监察部处理。

8、承包方所属区域内卫生、草地清理以及马路卫生,(马路两侧草地向内延伸5米为负责区域)区域内消防器材要按时维护保养,要严格按照集团公司要求执行,甲方不定期检查,如有清理、维护保养不到位者,扣罚500元,交监察部处理。因上级检查没做到位者,承担全部行政和经济处罚。

9、运输车辆严格按照公司制度执行进出厂,属地区域的进出车辆,属地车间有监管责任,监管不到位或不负责,和外来车辆同责,外来车辆并按照公司规定路线行驶、车辆在厂区内损坏公司设备设施的,违者处罚500元,并修复好。

10、生产垃圾和生活垃圾不能随意倾倒,自行解决,违反者扣罚200元,交监察部处理。

11、涉及安全环保事项时,要无条件服从永鑫集团公司调剂,违者扣罚1000元,交监察部处理。

12、进入厂区内的人员,严格按照公司制度穿戴劳保用品,不准带烟火入厂、不准在罐区内接打手机,违者罚款1000元,交监察部处理。

13、厂区内消防水不能随意使用,如有特殊情况时,要按集团公司审批流程审批,违者罚款1000元,交监察部处理。

14、永丰公司厂区外围围墙不得靠近,发现有无事靠近者,按违章处理,并扣罚500元,交监察部处理。

15、普煅车间原有记录和资料,需保存好,发现有破坏和随意处理的,扣罚200元,交监察部处理。

16、现场有大型检维修,涉及动火安全时,要通知永丰管理人员,如没有安全措施和告知,将责令其停业整顿,并处罚3000元,交监察部处理。

17、烟气在线上传要保证实时、合格上传,并检查到位,有异常及时上报,有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者,扣罚500元,交监察部处理。

18、保证区域内的水、汽、风无跑冒滴漏,发现后及时处理,做不到者,扣罚500元,交监察部处理。

19、永丰公司每月组织一次综合性检查,所属车间对检查项要及时整改,做不到者,扣罚100元/项,交监察部处理。

20、加强设备保养维护,区域卫生清理,设备隐患不及时处理,区域卫生不及时清理者,扣罚50元/项,交监察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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