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实用16篇)

时间:2023-11-10 作者:GZ才子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实用16篇)

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可以提高组织的执行力和效率,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如果你想了解规章制度在不同领域的应用,可以阅读下面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案例分析。

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实用16篇)篇一

&nbsp意识形态不是人类大脑固有的,而是源于社会存在。人们的思想受到思维能力、环境、信息教育、宣传、价值取向等因素的影响。不同的意识形态对同一事物有不同的理解和认识。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一)编制目的。

意识形态管理是在当今信息传播与意见交互空前迅捷,网络舆论的表达诉求也日益多元的背景下展开。如果引导不善,负面的网络舆情将对社会公共安全形成较大威胁。加强对意识形态的及时监测、有效引导,以及对意识形态危机的积极化解,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为我处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宣传环境。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处置新兴媒体、传统媒体上出现的关于我处发生任何级别的公共事件、有关社会稳定及其它各种类型突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或论坛、博客、贴子等。

(三)工作原则。

按照“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的方针,以“属地管理原则、黄金四小时原则、解决问题原则”为处置工作原则,强化事件的权威报道和快速反应能力,做好网上热点敏感问题、突发事件的处理和舆论引导工作,争取第一时间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有效引导。

每年向局党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党支部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本单位舆情和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准确把握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措施。

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舆情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

当出现重大负面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组长第一时间召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应对之策,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避免延误发酵。同时做好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情况、协同处置。

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积极选派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人员参加上级关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

在意识形态方面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应当追完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辞退。

建立健全新闻舆论阵地、网络阵地管理制度,坚决反对邪教,有效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一)新闻网络阵地阵地。

(1)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介入,做好信息报送、应急响应、后勤保障、舆情会商、舆情监控等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报送等工作。

(2)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制度。成立由党支部书记陈效东任组长,党组成员朱卫彬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和负责文秘、保密作的人员为成员的信息化建设管理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按照情监测、分析研判、情报送、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做好网络情应急处置。

(3)“信息三审发布制度”。网站、微信公众、qq群、微信群严格把好信息内容关,发布、转载信息必须遵循政治性、真性、引导性原则和“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所有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二审核后方能发布。严禁在qq群、微信群发布转载反党、反社会、反人民和涉及敏感话题的言论、图片和视频。

(4)值班制度。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qq群、微信群等新媒体发布平台,由信息员采取值班制度,及时查看信息发布有无错误,是否有网络舆情发生等情况。

(三)存档备案制度。

一、严格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到位是渎职的理念,做到知责明责、守责履责、担责尽责,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二、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党总支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本部门本单位的意识形态重点工作和责任制。

四、成立以院总支书记为组长、院长、副院长、副书记为副组长、总支委员、内设党支部书记、办公室主任、学工办主任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形成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五、统筹协调在党建工作、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科研、学生工作、对外宣传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六、加强对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qq群、微信群、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板报的管理,所有活动的开展、信息的发布,需经审定后方可实施。原则上,涉及教学科研方面的内容由院长审批,涉及党建方面的内容由总支书记审批,涉及学生管理方面的内容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审批。

七、加强对舆论、舆情的监督管理,发现负面舆情,须及时向学校宣传部门反映,并积极采取措施消除影响。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全体干部的智慧和力量,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党支部的重要政治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建立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第三、我校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及校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

第四、党支部书记和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第八、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九、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严格落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审核报备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管控工作,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严肃追究党纪责任并通报,涉嫌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党支部负责解释。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1.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全体干部的智慧和力量,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党支部的重要政治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建立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1.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及校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

2.党支部书记和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3.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1.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2.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3.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4.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严格落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审核报备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监督管理工作。

5.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管控工作,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严肃追究党纪责任并通报,涉嫌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实行意识形态报告工作责任制,长风实验小学校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长风实验小学校部每月向中心学校党总支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别在每月30日前落实。遇到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长风实验小学校支部随时向万柏林区党总支报告。

长风实验小学校支部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1、建立分析研判机构。

成立长风实验小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校长付晓波、支部书记魏晶晶担任,副组长由副校长吴红玉、教导主任白春慧、支部委员马小忙担任,成员由长风实验小学校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教师代表担任。

2、分析研判时间。

常规性研判每半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6月中旬和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及时研判。支部全年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

3、分析研判内容。

重点分析研判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存在的重大舆情和重大问题、今后的应对策略等,研判结果以报告形式报长风实验小学校党办。

4、定期通报结果。

1、阅评领导。

人员由长风实验小学校党支部魏晶晶同志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日常工作由长风实验小学校党办负责。

2、阅评内容。

重点阅评各校德育工作方面、教师队伍考核与管理方面、师德师风方面、学校办学行为方面学校网站和校园广播操等方面。

3、阅评时间。

每季度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下旬、6月下旬、9月下旬、12月下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组织阅评。

对学校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错误思潮和言论,应通过学校管理信息形式,理直气壮地及时进行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

1、长风实验小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与各校“结对子”,明确联系方式,建立联系。

2、长风实验小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同各校的交流活动。

3、开展联系活动要发扬民主作风,及时了解教师学生的思想状况,及时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4、长风实验小学校领导班子日常联系沟通工作由长风实验小学校党办负责,建立联系档案,作好记录。

5、联系沟通制度日常工作由长风实验小学校党办负责。

2、检查考核每年至少一次,纳入各校年度目标综合考评,与各校述职述廉相结合,统筹安排部署。

4、检查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报告并向被检查考核对象反馈。

5、检查考核情况要在全校进行通报。

1、专项督查工作由长风实验小学校党办负责。

2、专项督查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在12月份进行,也可根据需要开展督查工作。

3、督查内容和标准根据区教育局制定的测评体系进行,包括长风实验小学校各科室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追责问责情况等。

4、督查结果向中心学校党总支报告,并上报。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要管党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全校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主题,积极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天天见”“天天新”“天天深”及“四评”活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全校党员干部政治思想建设。

1、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党支部和行政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

2、党支部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协调指导落实工作,做到知责履责尽责。

3、党支部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和“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党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全体教职员工要切实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学校的规定,不要触碰红线,不断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和本领,为学校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实用16篇)篇二

意识形态管理是在当今信息传播与意见交互空前迅捷,网络舆论的表达诉求也日益多元的背景下展开。如果引导不善,负面的网络舆情将对社会公共安全形成较大威胁。加强对意识形态的及时监测、有效引导,以及对意识形态危机的积极化解,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为我处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宣传环境。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处置新兴媒体、传统媒体上出现的关于我处发生任何级别的公共事件、有关社会稳定及其它各种类型突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或论坛、博客、贴子等。

(三)工作原则。

按照“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的方针,以“属地管理原则、黄金四小时原则、解决问题原则”为处置工作原则,强化事件的权威报道和快速反应能力,做好网上热点敏感问题、突发事件的处理和舆论引导工作,争取第一时间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有效引导。

每年向局党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党支部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本单位舆情和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准确把握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措施。

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舆情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

当出现重大负面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组长第一时间召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应对之策,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避免延误发酵。同时做好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情况、协同处置。

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积极选派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人员参加上级关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

在意识形态方面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应当追完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辞退。

建立健全新闻舆论阵地、网络阵地管理制度,坚决反对邪教,有效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一)新闻网络阵地阵地。

(1)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介入,做好信息报送、应急响应、后勤保障、舆情会商、舆情监控等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报送等工作。

(2)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制度。成立由党支部书记陈效东任组长,党组成员朱卫彬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和负责文秘、保密作的人员为成员的信息化建设管理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按照情监测、分析研判、情报送、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做好网络情应急处置。

(3)“信息三审发布制度”。网站、微信公众、qq群、微信群严格把好信息内容关,发布、转载信息必须遵循政治性、真性、引导性原则和“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所有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二审核后方能发布。严禁在qq群、微信群发布转载反党、反社会、反人民和涉及敏感话题的言论、图片和视频。

(4)值班制度。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qq群、微信群等新媒体发布平台,由信息员采取值班制度,及时查看信息发布有无错误,是否有网络舆情发生等情况。

(三)存档备案制度。

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实用16篇)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明确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全校师生的智慧和力量,推动学校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条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学校各级党组织的重要政治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第三条学校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常委、宣传部长兼任。各党总支也要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层层负责的工作网络。

第四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总支、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条党委(总支、支部)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总支、支部)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各级党组织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第八条各级党组织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完善各级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九条党委宣传部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严格落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审核报备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管控工作,党总支书记对所辖单位网站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第一责任,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对本部门网站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第一责任。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严肃追究党纪责任并通报,涉嫌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基层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重点检查考核党总支(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二条纪委(监察处)要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监督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并会同组织部门作为干部考核、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和问责制度。责任追究和问责情况报学校党委、纪委备案。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相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

(四)对学校发现的意识形态领域问题隐瞒不报迟报漏报、不予重视、不予处置的;

(六)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十三)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个人存在上述所列情形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约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和个人,取消当年考核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五条实行责任追究和问责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方法,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责任。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一、会议制度。文旅局每季度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并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同时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二、定期向上级汇报制度。文旅局每季度向区委宣传部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分别向区委报送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三、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制度。各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级党组织领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四、研判和通报制度。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组每季度研判一次意识形态领域形势,每半年通报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组要建立研判机制,组织好分析研判工作,研判情况及时向区委宣传部报告。

五、信息报送制度。全区各级党组织每季度向区委宣传部报送意识形态工作有关情况,包括工作进展、突出问题、制度建设、追责问责等方面,遇重大情况随时报送。

七、文件及材料归档制度。完善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审批和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保管和归档有关文件。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全体干部的智慧和力量,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党支部的重要政治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建立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第三、我校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及校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

 第四、党支部书记和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第八、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九、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严格落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审核报备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管控工作,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严肃追究党纪责任并通报,涉嫌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党支部负责解释。

(一)编制目的。

意识形态管理是在当今信息传播与意见交互空前迅捷,网络舆论的表达诉求也日益多元的背景下展开。如果引导不善,负面的网络舆情将对社会公共安全形成较大威胁。加强对意识形态的及时监测、有效引导,以及对意识形态危机的积极化解,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为我处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宣传环境。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处置新兴媒体、传统媒体上出现的关于我处发生任何级别的公共事件、有关社会稳定及其它各种类型突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或论坛、博客、贴子等。

(三)工作原则。

按照“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的方针,以“属地管理原则、黄金四小时原则、解决问题原则”为处置工作原则,强化事件的权威报道和快速反应能力,做好网上热点敏感问题、突发事件的处理和舆论引导工作,争取第一时间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有效引导。

每年向局党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党支部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本单位舆情和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准确把握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措施。

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舆情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

当出现重大负面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组长第一时间召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应对之策,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避免延误发酵。同时做好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情况、协同处置。

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积极选派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人员参加上级关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

在意识形态方面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应当追完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辞退。

建立健全新闻舆论阵地、网络阵地管理制度,坚决反对邪教,有效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一)新闻网络阵地阵地。

(1)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介入,做好信息报送、应急响应、后勤保障、舆情会商、舆情监控等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报送等工作。

(2)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制度。成立由党支部书记陈效东任组长,党组成员朱卫彬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和负责文秘、保密作的人员为成员的信息化建设管理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按照情监测、分析研判、情报送、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做好网络情应急处置。

(3)“信息三审发布制度”。网站、微信公众、qq群、微信群严格把好信息内容关,发布、转载信息必须遵循政治性、真性、引导性原则和“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所有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二审核后方能发布。严禁在qq群、微信群发布转载反党、反社会、反人民和涉及敏感话题的言论、图片和视频。

(4)值班制度。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qq群、微信群等新媒体发布平台,由信息员采取值班制度,及时查看信息发布有无错误,是否有网络舆情发生等情况。

(三)存档备案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全体干部的智慧和力量,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党支部的重要政治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建立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第三、我校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及校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

第四、党支部书记和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第八、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九、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严格落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审核报备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管控工作,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严肃追究党纪责任并通报,涉嫌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党支部负责解释。

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文件精神,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引导和管理,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社区支部抓意识形态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管理和引导,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正面宣传、文明创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

(一)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支部及班子成员组织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内容,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党支部每年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二)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要积极发挥社区宣传优势,整合现有宣传手段,加强宣传阵地管理。充分利用党建网、微信公众号、led电子宣传屏,积极开展意识形态宣传。开展社会主义主流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认真按照上级要求开展社区支部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团结、引导、服务党内外群众。

(四)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加强社区意识形态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对社区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

一、会议制度。文旅局每季度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并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同时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二、定期向上级汇报制度。文旅局每季度向区委宣传部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分别向区委报送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三、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制度。各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级党组织领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四、研判和通报制度。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组每季度研判一次意识形态领域形势,每半年通报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组要建立研判机制,组织好分析研判工作,研判情况及时向区委宣传部报告。

五、信息报送制度。全区各级党组织每季度向区委宣传部报送意识形态工作有关情况,包括工作进展、突出问题、制度建设、追责问责等方面,遇重大情况随时报送。

七、文件及材料归档制度。完善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审批和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保管和归档有关文件。

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实用16篇)篇四

意识是人脑对大脑内部和外部表征的意识。生理学上,意识脑区是指意识脑区前额叶周围,可以从其他脑区获取信息。意识大脑区域最重要的功能是识别真实性,也就是说,它可以识别大脑区域中的图像是来自外部感官还是来自想象或记忆。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一、会议制度。文旅局每季度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并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同时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二、定期向上级汇报制度。文旅局每季度向区委宣传部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分别向区委报送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三、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制度。各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级党组织领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四、研判和通报制度。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组每季度研判一次意识形态领域形势,每半年通报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组要建立研判机制,组织好分析研判工作,研判情况及时向区委宣传部报告。

五、信息报送制度。全区各级党组织每季度向区委宣传部报送意识形态工作有关情况,包括工作进展、突出问题、制度建设、追责问责等方面,遇重大情况随时报送。

七、文件及材料归档制度。完善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审批和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保管和归档有关文件。

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文件精神,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引导和管理,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社区支部抓意识形态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管理和引导,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正面宣传、文明创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

(一)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支部及班子成员组织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内容,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党支部每年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二)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要积极发挥社区宣传优势,整合现有宣传手段,加强宣传阵地管理。充分利用党建网、微信公众号、led电子宣传屏,积极开展意识形态宣传。开展社会主义主流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认真按照上级要求开展社区支部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团结、引导、服务党内外群众。

(四)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加强社区意识形态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对社区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全体干部的智慧和力量,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党支部的重要政治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建立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第三、我校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及校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

 第四、党支部书记和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第八、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九、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严格落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审核报备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管控工作,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严肃追究党纪责任并通报,涉嫌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党支部负责解释。

1、思想工作机制。

(一)思想政治工作主要职责的定期汇报机制。

各车间要按季度进行思想工作汇报,各部门要把思想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议和工作汇报的重要组成部分。

(2)思想场域的分析与判断机制。

成立了以村委会书记为首、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对思想领域的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每年进行四项以上的特别研究和判断。全面分析全村舆情和工作人员思想动态,准确把握全村思想场形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问题的早期征兆和倾向性。

(3)建立思想舆情风险评估机制。

对重大决策、政策、改革措施、施工项目和公共秩序相关的活动与人民的利益密切相关,系统的调查,科学预测、分析和评价应进行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和舆论风险对应策略和计划制定之前,制定实现或审查。

(四)思想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理机制。

主要的负面舆论或意识形态上的事件,秘书应当召开小组会议,分析和判断的情况尽快意识形态领域,研究和部署对策,采取有效措施处理,以避免延迟发酵。同时做好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通报情况,协调处置。

每年在党员干部会议上报告一次或两次思想领域的情况;及时汇报全村思想领域的重大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设性意见。

(七)思想政治工作的教育培训机制。

应当包括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中央党组学习小组的重要内容培训党员和干部,从事思想工作的人员应当积极选择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

(八)思想政治工作监督考核机制。

思想工作组织每年都要进行一次专题检查,检查结果要报升旗委员会宣传部和网络信息部。党组书记对思想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和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采访。

(九)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

党员干部有关措施规定的15项问责事项中,如有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告诫和谈话;情节较严重的,予以通报。责令公开复查或者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辞职或者责令辞职、撤职、降级或者开除。上述问责方法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

2、建立思想岗位管理制度。

进一步落实分管、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新闻舆论阵地和网络阵地管理制度,坚决反对邪教,切实防止邪教渗透思想领域。

(1)新闻舆论立场。

1.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响应系统。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第一时间介入,做好信息通报、应急响应、后勤保障、舆情咨询、舆情监测等工作。主席团办公室应负责提交资料。

(2)网络的位置。

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实用16篇)篇五

一、严格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到位是渎职的理念,做到知责明责、守责履责、担责尽责,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二、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党支部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本律所的意识形态重点工作和责任制。

四、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形成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五、统筹协调在党建工作、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科研、学生工作、对外宣传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六、加强对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qq群、微信群、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板报的管理,所有活动的开展、信息的发布,需经审定后方可实施。原则上,涉及业务科研方面的内容由律所主任审批,涉及党建方面的内容由党支部书记审批,涉及律师管理方面的内容由管委会的合伙人支委审批。

七、加强对舆论、舆情的监督管理,发现负面舆情,须及时向上级宣传部门反映,并积极采取措施消除影响。

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实用16篇)篇六

要把思想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的建设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纳入党纪监督检查的范围。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一、会议制度。文旅局每季度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并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同时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二、定期向上级汇报制度。文旅局每季度向区委宣传部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分别向区委报送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三、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制度。各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级党组织领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四、研判和通报制度。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组每季度研判一次意识形态领域形势,每半年通报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组要建立研判机制,组织好分析研判工作,研判情况及时向区委宣传部报告。

五、信息报送制度。全区各级党组织每季度向区委宣传部报送意识形态工作有关情况,包括工作进展、突出问题、制度建设、追责问责等方面,遇重大情况随时报送。

七、文件及材料归档制度。完善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审批和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保管和归档有关文件。

(一)编制目的。

意识形态管理是在当今信息传播与意见交互空前迅捷,网络舆论的表达诉求也日益多元的背景下展开。如果引导不善,负面的网络舆情将对社会公共安全形成较大威胁。加强对意识形态的及时监测、有效引导,以及对意识形态危机的积极化解,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为我处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宣传环境。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处置新兴媒体、传统媒体上出现的关于我处发生任何级别的公共事件、有关社会稳定及其它各种类型突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或论坛、博客、贴子等。

(三)工作原则。

按照“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的方针,以“属地管理原则、黄金四小时原则、解决问题原则”为处置工作原则,强化事件的权威报道和快速反应能力,做好网上热点敏感问题、突发事件的处理和舆论引导工作,争取第一时间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有效引导。

每年向局党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党支部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本单位舆情和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准确把握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措施。

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舆情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

当出现重大负面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组长第一时间召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应对之策,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避免延误发酵。同时做好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情况、协同处置。

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积极选派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人员参加上级关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

在意识形态方面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应当追完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辞退。

建立健全新闻舆论阵地、网络阵地管理制度,坚决反对邪教,有效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一)新闻网络阵地阵地。

(1)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介入,做好信息报送、应急响应、后勤保障、舆情会商、舆情监控等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报送等工作。

(2)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制度。成立由党支部书记陈效东任组长,党组成员朱卫彬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和负责文秘、保密作的人员为成员的信息化建设管理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按照情监测、分析研判、情报送、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做好网络情应急处置。

(3)“信息三审发布制度”。网站、微信公众、qq群、微信群严格把好信息内容关,发布、转载信息必须遵循政治性、真性、引导性原则和“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所有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二审核后方能发布。严禁在qq群、微信群发布转载反党、反社会、反人民和涉及敏感话题的言论、图片和视频。

(4)值班制度。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qq群、微信群等新媒体发布平台,由信息员采取值班制度,及时查看信息发布有无错误,是否有网络舆情发生等情况。

(三)存档备案制度。

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文件精神,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引导和管理,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社区支部抓意识形态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管理和引导,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正面宣传、文明创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

(一)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支部及班子成员组织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内容,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党支部每年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二)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要积极发挥社区宣传优势,整合现有宣传手段,加强宣传阵地管理。充分利用党建网、微信公众号、led电子宣传屏,积极开展意识形态宣传。开展社会主义主流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认真按照上级要求开展社区支部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团结、引导、服务党内外群众。

(四)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加强社区意识形态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对社区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全体干部的智慧和力量,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党支部的重要政治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建立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第三、我校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及校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

第四、党支部书记和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第八、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九、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严格落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审核报备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管控工作,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严肃追究党纪责任并通报,涉嫌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党支部负责解释。

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实用16篇)篇七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明确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全校师生的智慧和力量,推动学校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条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学校各级党组织的重要政治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第三条学校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常委、宣传部长兼任。各党总支也要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层层负责的工作网络。

第四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总支、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条党委(总支、支部)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总支、支部)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各级党组织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第八条各级党组织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完善各级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九条党委宣传部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严格落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审核报备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管控工作,党总支书记对所辖单位网站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第一责任,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对本部门网站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第一责任。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严肃追究党纪责任并通报,涉嫌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基层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重点检查考核党总支(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二条纪委(监察处)要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监督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并会同组织部门作为干部考核、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和问责制度。责任追究和问责情况报学校党委、纪委备案。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相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

(四)对学校发现的意识形态领域问题隐瞒不报迟报漏报、不予重视、不予处置的;

(六)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十三)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个人存在上述所列情形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约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和个人,取消当年考核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五条实行责任追究和问责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方法,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责任。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一、会议制度。文旅局每季度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并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同时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二、定期向上级汇报制度。文旅局每季度向区委宣传部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分别向区委报送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三、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制度。各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级党组织领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四、研判和通报制度。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组每季度研判一次意识形态领域形势,每半年通报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组要建立研判机制,组织好分析研判工作,研判情况及时向区委宣传部报告。

五、信息报送制度。全区各级党组织每季度向区委宣传部报送意识形态工作有关情况,包括工作进展、突出问题、制度建设、追责问责等方面,遇重大情况随时报送。

六、配合巡察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七、文件及材料归档制度。完善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审批和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保管和归档有关文件。

各科、室、办、中心:

为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推动整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央第四巡视组巡视贵州省反馈意识**县对照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德党办发〔**〕130号)和《**县意识形态工作整改专班巡视整改方案及责任清单》(附件4)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工作原则,着力抓好中央第四巡视组、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问题和市委督查组、县委督查组上半年专项督查反馈问题,全力维护我办意识形态领域的绝对安全。

整改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xx办,x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xxx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将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和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落实到实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提升思想建设、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确保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1.针对“传达部署多、督查检查少”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充分利用干部职工会和“营养星期三·学习小讲堂”学习活动平台,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政府办工作要点和机关党建特别是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三是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考核,凡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并严肃追究责任。

整改时限:**年10月20日前,长期坚持。

2.针对“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上热下冷、压力传导不够,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重安排轻落实甚至弄虚作假”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守意识形态高地,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坚持“书记抓、抓书记”,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二是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将意识形态纳入各党支部重要议事范畴和班子述职重要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分析意识形态形势,推动全办党员干部旗帜鲜明站在意识形态第一线。

整改时限:**年10月底前,长期坚持。

3.针对“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执纪监监督和干部考核内容不到位,在一些部门班子成员的述职材料中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的内容不具体”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班子成员进一步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风廉政考核内容和在述职报告中单独体现工作落实情况。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年度考核管理,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干部一律取消评优资格。

整改时限:**年10月底前,长期坚持。

(二)在“四个意识”不强,对主流意识形态建设聚焦不够方面。

针对“新闻媒体意识形态建设主力军意识不强,主阵地作用发挥不够,媒体管控不力,为追求经济效益,把有限的人力财力倾斜到多种经营上”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始终坚持党管宣传、党管媒体的原则,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舆论方向价值取向,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两微”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二是加大正面宣传,大力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三是创新宣传形式,拓展传播渠道,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两微”平台,提升运用新媒体开展舆论应对工作能力,积极占领新兴舆论阵地,切实提高正面宣传的质量和水平。

整改时限:**年10月底前,长期坚持。

(三)在政治警觉性不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力方面。

针对“舆情事件多发,不少地方和单位不善于与媒体打交道,各级网信办主要精力放在‘灭火’上主动发声少,被动应付多,对网络意识形态风险缺乏前瞻性”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正面宣传,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和“两微”平台积极开展正面宣传、主题宣传、成就宣传,正确引导,弘扬主流思想,占领舆论高地。二是掌握舆情处置要领,科学有效处置舆情,突出做好负面舆情线上线下处置,及时主动发声,积极发布相关信息,正确引导。

(四)在加强基层宣传干部队伍建设力度不够,统筹指导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等方面。

1.针对“在增强政治敏锐和政治鉴别力,注意区分政治原则问题、思想认识问题、学术观点问题,实事求是解决问题”的问题。

整改措施:

持续开展“强化政治意识·务求真抓实干”作风大整治活动,提升政治素养,增强明辨是非、去伪存真的本领和能力,准确定位定性,实事求是处理具体问题。

(五)关于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思想引领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着力把理论政策学习与“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及党员活动日相结合,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和“营养星期三·学习小讲堂”干部职工学习活动,深入组织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学习教育作用。二是继续深入开展政策理论宣讲活动,充分利用每周五帮扶活动日,加强对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宣传党的方针政策。

整改时限:**年10月20日,长期坚持。

(一)加强整改落实。机关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问题整改落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分解责任、强化事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问题整改抓紧、抓好、抓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问题整改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二)加强日常管理。意识形态工作要全程留痕,应充分运用文字、图片、实物等作为档案资料,要有文件、方案、纪要、讲话、总结等台账做支撑。同时做好总结、迎检工作。

(三)加强督导考核。办公室党组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考核,凡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和严肃追究责任。

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实用16篇)篇八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细则》(鄂经院党发﹝2016﹞15号),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校党委决定建立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联席会议,由党委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召集,学校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纪委办公室、党委统战部、教务处、人事处、党委学生工作部、科研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保卫处、工会、团委、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等部门及各二级学院党组织、后勤党委负责人参加,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二、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

原则上每月最后一周周三召开,党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安排具体时间和地点。

三、会议主要内容。

2.研究落实校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任务;。

4.协调解决学校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大问题和工作进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6.总结推广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管理工作的成功经验。

四、工作要求。

1.党委宣传部做好会议协调工作,充分准备好会商议题和会议材料,提高会商效率,做好会议记录和会商纪要,根据会商结果撰写我校每月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并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2.安排发言的人员需提前准备材料,必要时准备汇报课件。

3.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目标导向,健全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同时配套建立重要事项会商、特殊情况通报、定期督导评估等制度。定期对学校意识形态领域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和评估,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并及时向校党委报告。

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实用16篇)篇九

一、党组要统筹做好宣传工作和新闻发布工作,严格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主动发声,不断加强正面引导。

二、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坚持管、用、防并举,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重点管住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三、

在出台可能引发舆情热点的重大举措和重大政策时,或在发生涉及人防的重大舆情事件时,应当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和政策解读工作,加强风险防控,定期排查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及时化解风险因素。

四、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活动场所举办重大公共活动前,应当评估研判意识形态风险,采取相关应对措施。

五、落实重大事件应对处置和汇报制。

1.党组要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健全日常信息搜集发布机制,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和平台的管理。

2.完善应急处置,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重大舆情和意识形态事件做到“边处置,边报告”,避免延误发酵。

3.建立健全请示报告机制,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第一时间报告市委和市委宣传部,做到汇报及时、报告精准、实事求是,在市委和市委宣传部的领导下处置重大事件。

1.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学习重要内容。

2.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培训中要安排意识形态工作培训内容。

3.定期对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

4.加强对党外干部政治引领和政治教育。

1.认真落实签字背书制,支部书记和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对年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签订责任状。

2.定期组织支部书记和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汇报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对策。

3.督查工作采取全面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书面督查与现场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分别对意识形态工作在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对当事人和管辖范围内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5.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同时作为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重要依据。

风险防控工作自查报告。

风险防控心得体会。

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实用16篇)篇十

为认真落实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院意识形态工作,不断增强工作主动性、预见性和实效性,牢牢掌握学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导权和话语权,建立学院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和情况报告制度。

1.每年2月、4月、9月、11月会商分析研判学院意识形态和稳定工作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重要舆情和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应对措施,参加人员为学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邀请苏州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委教育工委、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2.每月25日左右,由党委副书记牵头召集党政办、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智慧校园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对学院意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

3.遇有重大问题和特殊情况,随时分析研判,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学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将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情况向学院党委作专题汇报,并将分析研判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向省委教育工委报告。报告时间分别为:春季学期3月5日前、5月5日前;秋季学期9月5日、12月5日前。学院意识形态领域遇有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要按照规定第一时间向省委教育工委和所在地党委报告。

三、落实保障。

学院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和情况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将作为年终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和各单位、各部门述职考评的重要内容。对因工作不重视、制度落实不到位出现严重问题、造成严重影响的,将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实用16篇)篇十一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1.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全体干部的智慧和力量,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党支部的重要政治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建立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1.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及校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

2.党支部书记和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3.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1.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2.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3.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4.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严格落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审核报备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监督管理工作。

5.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管控工作,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严肃追究党纪责任并通报,涉嫌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实用16篇)篇十二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1.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全体干部的智慧和力量,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党支部的重要政治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建立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1.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及校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

2.党支部书记和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3.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1.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2.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3.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4.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严格落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审核报备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监督管理工作。

5.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管控工作,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严肃追究党纪责任并通报,涉嫌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实用16篇)篇十三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能否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根据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结合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成立***机关事务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党支部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工作机制。

二、分析研判。

(一)分析研判时间。意识形态的常规性研判每季度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6月上旬和12月上旬,遇特殊情况及时研判。每年至少安排2次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

(二)分析研判内容。意识形态分析研判的重点是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学习情况、单位内部舆情分析和问题研判、以及出现舆情的应对措施等。

(三)定期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年至少开展1次意识形态工作综合分析,每年至少通报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四)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各党组织要将意识形态相关理论学习作为首要学习内容来统一安排,进一步加强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

(五)把意识形态学习纳入各党组织学习计划。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实用16篇)篇十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旗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学校系统始终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的总原则,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各项工作机制,坚持不懈的抓网络舆情监控工作,多途径、多渠道宣传系统工作动态,牢牢掌握了网络意识形态的领导权、主动权,传播正能量,凝聚向心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方向明确、重点突出、效果良好。

(一)突出我校党支部建设,筑牢思想防线。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好组织建设,巩固全系统党员干部思想基础,对凝聚力量,推动网络意识形态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积极探讨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增强工作实效,确保系统网络舆情工作体系运转良好。一年内召开研究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会议2次,对分析研判出的新生入学、资助金发放、家校合作等网络舆情热点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同时在系统内部通过强化舆情信息处理实效、完善系统网络與情工作、落实网络舆情零报告制度等,确保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问题快速得当,舆情热点有效控制,基本完成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覆盖面广,影响力大,重大网络信息安全事件的风险防控能力有效加强的目标。

(二)突出氛围营造,强化主流舆论。

为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把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做大做强正面思想舆论,发展积极健康网络文化,积极在网上传播正面思想舆论,增添网络正能量,同时明确了各学校、幼儿园的宣传任务,建立了完善的信息简报审核发布制度。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宣传向全社会展现了系统落实党的方针,将党的惠民政策通过网络传递到家长。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加强舆论导向,大力开展“网上祭英烈”、“网上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空间”,自我教育主题班队会,引导广大少先队员年树立正确的网络观,成为网络文明的实践者、参与者、建设者。

一是贯彻落实不十分到位。目前网络系统培养成熟、业务能力强的人数少,同时,各学校、幼儿园微信公众平台及管理人员备案工作没有落实到位,信息发布审查审核机制不完善,存在公众平台发生信息安全事件的风险。

二是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共享wifi,存在被他人盗用网络端口发布违规、违法信息的风险,以上均不利于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规范化进程。

二是进一步完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考核机制,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书管理,做到和其他重要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实用16篇)篇十五

第一、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全体干部的智慧和力量,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党支部的重要政治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建立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第三、我校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及校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

第四、党支部书记和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第八、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九、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严格落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审核报备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管控工作,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严肃追究党纪责任并通报,涉嫌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党支部负责解释。

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实用16篇)篇十六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卫健系统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工作,建立风险防范和管控体系,提出如下意见。

正确认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明确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中之重。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想管、敢管、能管,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和其他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共同抓好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内容,定期召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建立网上重要情况通报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成立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党组书记、主任李军为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童兴旺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监督管理。配齐配足工作人员,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人员、经费与技术保障。组建兼职网评员队伍,建立网上舆情应急响应机制、加强负面舆情管控,精准开展舆情引导。

加强网络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报送工作,及时全面准确掌握网络舆情动态。做好涉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过程中已发生相关重大突发事件舆情监测、预警、报告和处置工作,做好应急响应的组织实施。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以及重要网络舆情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有针对性地开展网上评论。

五、积极推进教育网络生态建设,严格落实“三审制”

加强官方微信管理。积极开展网络正面思想舆论引导,加强网上内容建设,大力宣扬卫健系统工作发展成果,积极开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美人物等宣传展示,使卫健系统宣传阵地充满正能量。严格落实政务网站及新媒体“三审制”,层层把关,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六、认真开展网络安全知识教育。

加强全系统干部职工的网络文明和网络安全教育,引导自觉遵守网络安全法规,培养网络文明素养,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侵害。引导党员干部成为网络文明的实践者、参与者和建设者。

七、强化责任考核严肃监督问责。

对于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不力,造成系统重大网络意识形态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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