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天车工安全心得体会 天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优质5篇)

时间:2024-09-21 作者:BW笔侠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通过记录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自己,借鉴他人的经验,规划自己的未来,为社会的进步做出贡献。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天车工安全心得体会篇一

1.

行车工须经训练考试,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考试不得单独操作。

2.

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动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4.

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起动时应先鸣铃。

5.

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0”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级挡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0”位。

6.

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反车代替制动、限位代停车,紧急开关代普通开关。

7.

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8.

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9.

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10.

运行时,行车与行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撞车,同壁行吊车错车时,行车应开动小车主动避让。

11.

检修行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告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12.

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13.

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4.

运动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15.

浇铸前,应先看好钢水包高度,然后鸣铃和慢速运行;浇注时,下降速度要缓稳。

16.

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漏钢或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17.

露天行车遇有暴风、雷击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塞垫块卡牢。

18.

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19.

龙门吊安全操作按本规程执行。行驶时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吊运高大,物件防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指挥。

20.

行车工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1)

吊物上站人或有浮放物件不吊;

(2)

超负荷不吊;

(3)

光线暗淡信号看不清,重量不明不吊;

(4)

吊车上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5)

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6)

斜拉工件不吊;

(7)

棱角物件没有防护措施不吊;

(8)

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不吊;

(9)

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10)

违章指挥不吊。

21.

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0”位,切断电源。

天车工安全心得体会篇二

1.

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品。

2.

天车司机交接班时,应先检查机械、电气设备,认为无问题并有操作牌,方可操作。

3.

检修时应切断电源,司机应会同有关检修工对天车机械和电气进行检查。

4.

经常检查天车各极限开关,确保安全良好。

5.

电器设备外壳应接地线,配电盘下垫胶皮板。转动部位必须有安全挡板或软护罩。天车检修时,应设临时安全标志。

6.

操作人员应熟悉掌握抓斗设备操作方法和一般结构性能及常识。

7.

操作前,应对抓斗的机械活动部件进行检查,检查部件是否牢固,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钢绳是否良好,如有故障,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8.

抓斗在运行、抓取、放置操作过程中,必须首先鸣铃。

9.

抓斗在运行期间,不准从作业人员上方通过。

10.

抓斗使用过程中和使用完毕,按指定位置摆正停放,防止倾斜伤人。

11.

天车夜间运行时工作区域,必须有良好的照明。

12.

操作人员若有发生触电事故时,必须切断电源后进行抢救。天车设备起火时,应切断电源,用灭火器扑救。

13.

天车司机感觉不舒适或精神状况不好时,严禁上车工作。

14.

天车操作人员,必须从指定地点上下车。

15.

天车操作室,必须安装专用脚铃,一长为停车,两短为开车。

16.

学徒及学习代培人员不得独立操作。

17.

不准用天车抓斗代替天车使用和其它违章冒险作业。

天车工安全心得体会篇三

1.

天车司机要熟悉天车构造、性能和特点,并能排除一般的故障,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书后,方能单独操作。司机室内要有合格的灭火器材和安全绳。

2.

天车工的视力不得低于1.2。

3.

开车前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转动部分,安全设施,刹车装置等进行检查,发现毛病及时修理,电器设备应设有防护性地线。

4.

工作前要试车,并发出电铃信号。

5.

开车前要检查好天车行驶区域是否障碍物以防肇事。

6.

开车开动时,车架走台上严禁站人。上下车必须走安全台,走台上不准放物体。

7.

天车吊重物时,司机要眺望,两手不得离开手板,以便及时刹车。

8.

天车司机在驾驶时不准睡觉,操作中不准吃东西、看书、闲谈、吸烟。

9.

天车运行中除遇到危险情况外,不准快速切换方向〔开倒车〕。10.天车行驶时要注意邻车,两车距离不得小于2米,并响铃示警,以防两车相撞。

11.

吊重物时应垂直起吊,斜拉夹角不准超过25°。.

12.

使用天车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多人指挥不吊,吊大型物件时,棱角处必须垫好。

13.

开车在工作中如遇到突然停电时要关闭所有开关,把控制器打到零位。

14.

吊重物时空悬状态不准长时间停留,天车工不准离开工作岗位。

15.

吊重物时不准超过本车设计负荷量,如遇特殊情况或两车同时只吊一个物体必须厂长批准,用特制的悬臂并由专人指挥。

16.

天车工确认物件挂好链子,并得到指挥信号后方可试吊〔被吊物件距地面100200毫米处停车〕一切正常后方可吊运。

17.

天车上升时,必须在低于过卷扬装置250毫米以外停下钩,下降最低限位位置应以卷扬剩三圈为准。

18.

操作者必须精神集中,谨慎驾驶,不可依靠设备安全设施,特别不要把卷扬限位当作停车手段。

19.

吊车司机遇到下列情况之一不吊:

19.

1信号不明,视线不清;

19.

2超负荷;

19.

3安全保护、保险装置失灵;

19.

4吊人或吊物上站人;

19.

5物体捆绑不牢;

19.

6挂钩或现场附近人员没躲开;

19.

7物体不平衡;

19.

8易燃、易爆、有毒物体和带电物体;

19.

9歪拉斜拽;

19.

10地下埋藏物、凝固物。

20.

由辊道上往下拉中板时,如发现拉钢方向和拉钢两侧5米内有人不准操作。

21.

用吊车运坯时应由生产工检查吊具,如板坯有脱落时,必须进行处理,否则不准操作。

22.

用吊车吊废钢时,5米以内不准有人。否则不准操作。

23.

在装车时,指挥人员不得站在车箱内或板卷上,否则不准操作,在挂吊和指挥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后,司机看到指挥人员信号后方可操作,严禁钩头拉顶火车皮。

天车工安全心得体会篇四

天车工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者,方能操作。

2、

起重应该标明起重吨位,并且要有信号装置,桥式起重机应有卷扬限制器,行程限制器,缓冲器和自动连锁装置,天车工应保持这些部件的灵敏可靠。

3、

每日工作前断电检查抱闸,电气卷扬机械,安全装置是否良好,然后接通电源,试开空车,确认各部正常方可开车。

4、

天车工运前,必须先按电铃,方可开车。

5、

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

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

超过起重设备和吊距的不吊:

(3)

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

(4)

吊物上有人或其它常浮物不吊:

(5)

抱闸或其它制动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6)

埋在或凝结在地上的物件不吊:

(7)

光线黑暗看不清物件不吊:

(8)

物体偏离运行轨道歪挂斜吊不吊:

(9)

棱器的物件没有垫好不吊。

6、

大车、小车和卷扬在近终点或靠行轨行车时,应慢速行驶,撞档和各限位必须灵敏好用,严禁用反转方法停止运转。

7、

碰盘吊在装卸铁块时,重物不准从设备、人头上经过。

8、

天车运行中遇紧急停电或发生故障时,应拉下开关,并在重物重直下方架设围具,显示悬挂警告标志,禁止通行,禁止用手盘齿轮的方法落下重物。

9、

天车工在工作中要思想集中,学员工作时,师傅不准脱离工作岗位,非驾驶人员未经许可不准爬车或进入驾驶室,加油擦试时必须断电。

10、

天车每班要清扫,易损件要经常检查保养,工具备件要放稳,以免物坠伤人。

11、

只准许从安全梯上下,严禁从一台车跨越另―台车,不准从轨道上通行,上下车或离开驾驶室必须将吊钩升起,把小车开到驾驶室的一端拉下总闸,并将控制器所有把手和手轮搬回“停止”位置。

12、

交班时,必须等上班工作人员走下工作梯之后,下班方可开车。

13、

不准用两台天车同时吊―件重物。

14、

吊物时要与地面垂直,不能悬空加物,严禁在物品的下面站人。

15、

司机驾驶时双手需经常放在操作把上,以便随时刹闸。

天车工安全心得体会篇五

第一条认真执行相关作业区域的《安全通则》(《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要熟悉起重机的机械性能,在接班和开始作业前,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必要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通知主管人员。

第三条禁止起重机吊起重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起重机吊起重物时起重机司机和司索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第四条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或在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要在吊离地面高度0.5m后停下,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第五条工作中必须服从指挥工指挥。

第六条启动前,先观察行走路线和轨道是否有障碍物并鸣电铃10秒后,方可开车,严禁吊钩从人或设备上通过。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准起吊作业。

1.

货物捆绑不牢、不稳;

2.

工件上有人或放有活动物品;

3.

超过额定负荷、斜拉歪挂;

4.

工件重量不明或埋在地下;

5.

用起重机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

6.

制动器和安全装置失灵;

7.

看不清指挥信号或指挥手势不规范;

8.

有棱角的工件,没有垫好;

9.

氧气瓶、乙炔瓶等具有爆炸性的物品;

10.

使用不规范的吊索具系吊工件。

第八条起重机检修、加油时必须切断电源。

第九条起重机在运行中如遇临时停电或发生故障,应拉下开关。吊物垂直下方挂警告标志或专人监护,禁止通行。

第十条起重机工应熟悉和了解吊运指挥信号。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止”信号都应服从。

第十一条有主辅吊钩的起重机主辅吊钩不准同时使用。

第十二条驾驶室内应配有绝缘介质的灭火器。

第十三条工作完毕,应将吊钩升起(吊钩上不得有载荷),切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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