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十(实用5篇)

时间:2023-09-30 作者:ZS文王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十(实用5篇)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一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就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制定出台《条例》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新时代信访工作,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

经过这一段时间的学习,我对信访工作和《信访工作条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我作为基层信访干部,将严格履职、抓好责任落实、精准精细排查矛盾纠纷、全面全力推动访源治理,持续提升信访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全力以赴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党员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以服务群众为宗旨使命,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脚踏实地的作风为抓手,发挥好信访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的重要作用,立足本职岗位磨砺“工匠心”,练好“引线绣花”“锻铁打器”“把脉问诊”的永久功夫,以担当作为与履职尽责推进信访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打造信访工作“永久牌”。以认真细致的“工匠心”,练好“引线绣花”的永久功夫。信访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着眼群众反映的问题,有科学统筹、谋划在先的思想意识,也需要在核实线索的全面性、问题的准确性、事件的完整性上下足“绣花功夫”。信访工作的办理过程来自事实的依据,手中的权力来自群众的信任,这就要求我们要深入实际,看清问题的“表与里”,看清矛盾的“源与流”,以系统的思维、全盘的观念对待日常的工作。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岗位工作,既找准相互关系、内在联系,也找准本质特征和潜在规律,在深入广大人民群众中广纳听闻、去伪求真,以细心打磨业务,在信访工作岗位上施展才干、播洒汗水,从而找准解决问题的突破口,提升为民工作成效。

以精益求精的“工匠心”,练好“锻铁打器”的永久功夫。在信访工作中,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树立正确的事业观、价值观和政绩观,在工作中出“铁拳”、办“铁案”、用“铁力”,以追求卓越的如磐信念去“锻铁打器”。在信访工作涉及的专业知识上,党员干部要踏实学、认真悟、善于思,坚持边看边学、边查边记、边干边悟,将信访工作的知识装满“行囊”。在信访工作中,理论功夫不能少,知识扩容不能缺。党员干部要主动学、积极学,强化理论知识、专业内容、业务技能等方面的学习,自觉武装自己的头脑,在学习上做到“有恒”,加强对所学知识的领悟力,以“滴水穿石”之功建造“学识高地”。

以融入实践的“工匠心”,练好“把脉问诊”的永久功夫。信访工作连着民心,以民情民意为“指向标”,要在实践中打磨自己,以实际行动和成效回应群众的现实期盼,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练好“把脉问诊”的功夫。在每一项工作面前,党员干部要强化使命担当,积极投身实践,深化运用能力本领,保持服务意识“时时在线”,为群众解开“心中结”、抚平“脑中忧”。要下沉一线分析症结、走近群众了解情况,学深研透、汲取经验,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从一个细节到一个数据,从一次调查到一回走访,从一次谈话到一件小事,唯有用心用情、功在不舍,方能在工作中做实做细。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要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以信访工作“五步一规范”机制为抓手,明确思路、履行责任、强化举措,确保在信访工作规范、重复信访治理、基层基础强化、群众满意率提升等方面取得新的成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二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使信访工作在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上又上了一个新台阶。我们要充分结合新《条例》做好网上信访工作,要用好信访网络,全面实行阳光信访,畅通和拓宽信访渠道,方便群众随时就地反映问题,随时就地了解问题处理进度,把群众吸附在基层,减少矛盾上行。要用好互联网,关注互联网上有关舆情动态,掌握社情民意,了解社会对信访工作的评论,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提高做好网上信访引导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新修订的《信访工作条例》,是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举措。它的颁布对推动信访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一名信访工作者,我将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始终把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作为职责本分,把信访工作做实做细做好,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信访工作条例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用心用情为群众排忧纾困。新《信访工作条例》突出明确了双向规范的工作要求,既规范机关单位信访工作行为,又规范信访人行为。作为信访工作者,要不断锤炼对党忠诚政治品格、厚植群众感情、发扬担当和斗争精神、严明纪律规矩,成为让党放心、群众满意的信访工作铁军。在工作中要更加主动适应新时代信访工作新任务新要求,持续完善加强复查与督查工作,拧紧责任链条,汇聚工作合力,激励担当作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精神,需要深刻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原则和要求,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工作中持续做优12345区长公开电话热线平台,做大“码上办”应用推广,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渠道,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

《信访工作条例》突出强调充分发挥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四方的作用,重点强调要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大信访”工作格局,切实提升信访工作科学化和实战能力,进而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中共中央、国务院新修订的《信访工作条例》即将开始施行。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规范信访秩序,推动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学习新《信访工作条例》不仅使我们的工作更加规范,对今后的信访工作也具有更重要的指导意义。

《信访工作条例》是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明确了信访工作为谁干、干什么、怎么干。作为一名基层信访工作者,要认真学习、仔细研究,将《条例》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多动脑、多用心、多行动,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信访矛盾要从源头治理,未能在基层处理好“小事”,就容易引发信访问题。将矛盾在基层化解,让群众没有信访的意愿,没有信访的内容,没有信访的必要,才能真正减少信访,促进社会稳定。

《信访工作条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站在两个全局的历史坐标上,为了总结党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更好贯彻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理顺信访工作体制机制,提升信访工作的政治站位,党中央及时做出的重大部署。新《条例》将信访工作定位为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明确将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作为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三

信访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关系着政府和人民的血肉联系,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途径。而在进行信访工作的过程中,怎样进行宣讲成为了一项关键环节。因此,本文将总结讨论我在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工作条例》的过程中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宣讲方式

在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工作条例》的过程中,宣讲人员首先要考虑的就是宣讲的方式。我认为,宣讲方式要从宣讲对象出发,个性化、针对性强的宣讲方式更容易产生良好的效果。在宣讲过程中,我们抓住了演讲者与观众之间的互动,采取多种形式,比如互动提问,事例解读等等,让与会者通过交流企图更好理解这部条例,从而达到实质的效果。在宣讲中,不仅仅是讲了内容,我们更注重考虑现场的感受,通过诙谐幽默的方式,使精神文明宣传更生动有趣,更容易被接收。

第三段:宣讲内容

在宣讲内容方面,要尽可能的全面详实,以实际案例为基础,梳理出条例所涉及到的问题,让听众深刻理解工作的要求和任务,并设计相关小游戏,以试卷、获奖证书为奖励激励大家,进一步巩固所宣传的信息,使之成为自己永久的知识储备。

第四段:宣讲效果

好的宣讲方式和宣讲内容都是为了达到最重要的作用,即宣讲效果。通过我多年的宣讲经验,我认为,宣讲效果主要包括精神启示效果、转化效果、震慑效果和满意度等方面。其中,精神启示效果是向人们传递正能量以提高信心和意愿,转化效果是提高听众的认知水平以达到改变态度和策略,震慑效果表现为对听众和用户的印象和体验,并且达到对条例严格遵守的效果。满意度,是听众对宣传的认同程度以及感受。宣讲的效果需要从多个因素综合考虑。

第五段:总结

信访工作条例的宣传是非常重要的,它直接关系着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关系。通过本文的讨论,我们可以看到,在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工作条例》的过程中,宣讲方式、宣讲内容和宣讲效果是同等重要的。只有宣讲效果达到预期,才能有效提高公民素质,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让广大民众真正享受到法律的保障。因此,我们要更自觉地将其中蕴含的精神贯彻到日常行为之中,做到心领神会,将法律落实到生活的每个角落。维权求良政,让信访工作在实际应用中更加可持续、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四

宣讲信访工作条例是我国信访工作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导和规范信访工作的重要法规,对于推动信访工作不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增强社会信仰力和法治力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最近我参加了一次宣讲信访工作条例的培训,深受启发和感受,从中收获了一些宝贵经验和感悟。

第二段:理解信访工作条例

信访工作条例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法规,为我们信访工作指明了方向和标准。条例强调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调解、维护秩序、加强信息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同时,要求各级信访机构必须承担办理信访工作的责任,对信访案件进行分类处理,做出公正、合理、科学的决策。 我认为,我们作为基层工作人员,要深入了解条例的内容,并把这些要求落实到工作中去,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和素质。

第三段:对落实条例的启示

宣讲信访工作条例的过程中,我深深地感受到了落实条例必不可少。要加强权利的保障和行政的责任,加强机制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加强人员培训和信访参与,这都需要各级信访机构加强沟通,深入调查研究,共同落实条例的具体要求。此外,还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更科学、更规范的案件登记管理系统,提高信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四段:从宣讲中学到的工作方法

宣讲信访工作条例的过程中,我还受益于一些工作方法的启示。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开展解决工作,精心组织信访调解,完善信访处理机制,这些都是很有效的工作方法。对于不同类型的信访案件,我们需要采用不同的工作方法,寻找最有效的解决方案,在工作中不断总结和创新。

第五段:结论

宣讲信访工作条例的过程中,我对信访工作的深度认识,拓宽了自己的视野,激发了内在动力和精神激情。我们要在工作中切实贯彻执行条例的相关要求,使条例落到实处,真正提高我们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让各级信访机构真正切实地实行“权利和责任相统一,工作机制和信息化建设相促进”的工作理念。同时,我们也要加强个人素质建设,提高工作知识和技能水平,为履行好信访工作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五

5月1日起,国家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开始施行。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规范信访秩序,推动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学习新《信访条例》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养,对今后的日常工作也极具有指导意义。

与旧条例相比,新信访条例有90%的内容做了修订,新精神、新规定非常多。在我看来,新《信访条例》最大的变化,就是突出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将其确定为信访工作的重要原则。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是一个宪法原则,特别是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从十年前旧《信访条例》中的普通条款提升至总则位置。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条例规定,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新条例还为信访人增加了四项新权利:可以要求行政机关公开相关的信息;可以查询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对信访内容是否受理,必须给予书面回答;信访人对行政机关的处理意见不服,可请求其上一级行政机关进行“复查”,并可以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

另外,在新《信访条例》总则中,实行多年的“分级负责,归口办理”信访工作原则,被修改为“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被引申为“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与此同时,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一系列职责被强化,我注意到,有三个“应当”条目尤为醒目:应当畅通信访渠道;应当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应当建立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通过联席会议、建立排查调处机制、建立信访督查工作制度等方式,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

当然,新版《信访条例》并没有无节制地扩张信访主体的诉求权利,而是在强化中又有规范。新条例针对当前在信访秩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堵塞、阻断交通,携带危险物品或者管制器具等六类行为作了禁止性规定,并与刑法等法律作了衔接,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显然,在一个法治社会,任何权利行使和保护都不能偏离法律航线和理性尺度。

细读新《信访条例》中的严厉措辞、饱含问责要义的约束性条目,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打造责任政府的力度清晰可鉴。 由此可见,将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一线,解决在萌芽状态,成为加强党的构建和谐社会能力的一大路径。

信访有其以柔克刚的优势,它能以适当的人治性制度缓和法治在一定情形下的过分僵硬和过分刚性。但信访并非权利救济和保障的独木桥,信“访”更应信“法”。 不可否认,中国信访制度曾在一定时期和一定程度上在听取社会弱势群体的呼声,实现社会正义等方面起到很大的权利救济作用。但它一面敞开大门,向民众提供一种在法律系统之外解决法律问题的途径,另一方面又为对一些司法活动的行政性干预提供制度化的正当渠道,运行过程中直接或间接形成一股对司法权威和法治建设的抵消力。中国现行信访制度承载了太多的不合理责任,已感力不从心。 正如众多专家呼吁的那样,社会成员的正当参与和权利保障并不只有信访活动一条独木桥可走,信访不可能也不应当“包罗万象”、“包打天下”;公民权利的保障更多的应通过国家法律的渠道来实现。

新版《信访条例》在一定程度上认可了这一发展方向。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机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信访人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信访人对各级人大及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上述机关提出。新版《信访条例》将一部分本不属于信访功能范围的内容适当剥离出去,为司法预留下合理空间。当前,我国法治建设的势头良好,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前所未有的作用。这对我们提高法律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作为一名学校的行政后勤人员,更应尽快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依法行政、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

总之,新《信访条例》的基调凸显了“规范”,我们的日常工作上也不例外,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就可以避免就信访抓信访,从而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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